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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化妆品监管,切实保障公众健康安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近期组织对部分化妆品开展监督抽检,发现标示为“纤回堂http://www.sda.gov.cn/directory/web/WS01/images/1413163233290.jpg强力特效祛斑套装”等8批产品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生产经营监管,督促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含网售)立即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并停止销售。各地要加强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检查,督促其查找原因,认真整改,消除风险,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恢复生产,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各地要深查深究,追查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的黑窝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查处,切实保障消费者化妆品使用安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索取并保留相关单据。如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仍在销售的,请及时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31。
为保障公众健康,切实提高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期组织对宣称祛痘/抗粉刺和美白/祛斑类化妆品进行国家监督抽检。标示为“契尔氏雪盐止痘祛印膏”等6批产品检出禁用物质 (名单见附件)。 化妆品非法添加禁限用物质,特别是非法添加抗生素,不仅危害消费者健康,而且会引起细菌耐药,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无证生产化妆品更是法律所不容,必须依法严厉打击。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依法生产经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含网售)立即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并停止销售。要对广州市雅兰丝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东方凯莱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无证生产行为及其生产的全部产品依法严厉查处。要深查深究,追查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的黑窝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查处,切实保障消费者化妆品使用安全。2014年06月24日 发布
上周(3月25日-3月31日),两家化妆品企业因相同的原因(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染发剂)被通告违规并被公示处罚,值得注意的是,这两家企业都是近3年内的高频被罚对象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对之前发布过消费警示的产品正式立案调查,显示出监管部门严肃不失谨慎的监管态度。 备案通过前就销售? 广州一公司被罚款警告 2024年3月31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对广州迪雅化妆品有限公司予以警告并罚没款共计21500余元。据悉,当事人于2023年1月9日购进“美甲营养笔”(以涂擦的方法施用于指甲,以保护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属普通化妆品)150支,然而当事人未能提供该产品的备案信息且该产品无中文标识。当事人于2023年3月2日购进“乖乖小姐MIssObedient系列甲油胶”80盒,但该产品备案通过时间为2023年3月18日。执法部门认定当事人在备案通过前销售化妆品的行为属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产虚假标签的染发膏 “黑榜常客”又违规 2024年3月28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上级交办线索中发现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涉嫌生产标注虚假标签的化妆品这一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后发布公告。报告显示,该企业生产的浩鑫染发膏(深褐色)(批号:2303061701、限用日期:2026/03/05、规格:100g/支),经检验产品标签与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不一致,同时检出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间氨基苯酚”,又未检出标签标识的染发剂“2-氨基-3-羟基吡啶”。执法部门对该企业罚没款共计15090.62元。 2023年12月,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被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抽检不合格 2022年9月,该企业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其生产的浩鑫染发膏(亚麻褐色)违规添加“间氨基苯酚” 2019年1月,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等检验,该企业生产的浩鑫染发霜(灰色)、浩鑫染发霜(灰色)66/71和金果油柔亮染发膏(浩鑫染发膏)为不合格产品。(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11批次化妆品抽检不合格 黑名单再现“老熟人” 2024年3月29日,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1期化妆品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名单,11批次产品被通报。其中,钰彩染发膏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染发剂对苯二胺、间氨基苯酚、1-萘酚。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9月,钰彩染发膏生产商广州市钰彩化妆品有限公司曾因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1.5万元人民币。2023年11月23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关于45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3年第61号),钰彩染发膏黑茶色、棕色“榜上有名”。(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夸大宣传凝胶可护理伤口 广州一化妆品公司被罚24.7万元 2024年3月28日,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公告显示,广州伽美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伽美”)使用已注册的药品通用名称“人表皮生长因子凝胶”作为“伤口护理软膏”产品的商品名称,违反了《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构成对商品进行误导性说明及其他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宣传,被罚款2.3万元人民币。此外,广州伽美生产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被罚款22.4万元人民币。共计被罚款24.7万元人民币。(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关总署:9批次化妆品未准入境 多芬、强生等知名品牌上榜 2024年3月27日,海关总署公布2024年2月未准入境化妆品名单,包括多芬、强生和伊丽莎白雅顿等9批次化妆品未准入境。其中,深圳市华晟创科技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的4款“Dove多芬洗发乳”和“Johnson's強生牛奶纯米沐浴露”,以及宁波伊莉芙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的“悦碧施黛梦都会净澈洁面霜”均因未按要求提供证书或合格证明材料未准入境 中免集团(海南)运营总部有限公司进口的“伊丽莎白雅顿时空焕活胶囊精华液”因超过保质期未准入境 韶关市岱拉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的“蓓拉保湿喷雾”及“蓓拉保湿面霜”因标签不合格未准入境。(海关总署) 广东药监局:先警示后立案 “完美谜题”化妆品相关企业被调查 2024年3月27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通告,标称广州美肤泉化妆品有限公司的2批次“完美谜题WANMEIMITI”美肤保养液的氯倍他索丙酸酯项目不符合规定,广东省药监局要求对相关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正式立案调查。一个多月前,广东省药监局曾对该化妆品发布安全警示信息,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显示,有部分消费者使用“完美谜题”系列化妆品后,发生化妆品接触性皮炎等严重不良反应。(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严重不合格 浙江金华一化妆品企业被重罚 2024年3月25日,金华市金东区消防救援大队对金华市瑞彩化妆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属于严重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相关规定,决定给予金华市瑞彩化妆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35000元的处罚。(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浙江义乌一化妆品生产企业被罚 2024年3月25日,浙江妙欧化妆品有限公司未与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在承租合同中双方也未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于2024年3月6日被义乌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查获。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12000元人民币。(义乌市应急管理局) 连开6家店售假化妆品76万元 浙江温州多人被判刑 2024年3月25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戴某等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至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43万元。 据悉,自2022年3月份起,戴某雇佣王某、温某以线上直播的方式销售假冒SK-II、兰蔻、科颜氏、香奈儿等品牌注册商标的化妆品。因假冒产品不能在电商平台上架,也不能有产品详情,所以戴某采用直播形式销售。为分散退货订单量,戴某等人开了6家店,一年时间总计销售数额达76万余元。(温州都市报)[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中国化妆品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张圣斌[/i][/color][/size][size=14px]关键词:[/size] [size=14px][url=https://www.woyaoce.cn/searchv2/news?keywords=%e5%8c%96%e5%a6%86%e5%93%81%e4%bc%81%e4%b8%9a]化妆品企业[/url][/s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