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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制药内蒙加力自主创新研究提升内蒙等基地研发能力 联邦制药内蒙作为国内知名上市制药企业,联邦制药集团为了增强产品在国内及国际上的竞争力,联邦制药于2002年成立了生物研究所。研究所主要由基因工程药物研究开发平台和多肽表位疫苗研究开发平台两大部分组成,是联邦制药设立的治疗及预防用生物技术药物的专业研发机构。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联邦制药生物研究所的研究工作在治疗重大疾病、疑难病症药物等方面都实现了重要的突破。 联邦制药内蒙联邦制药内蒙据了解,联邦制药生物研究所目前拥有共有医药专业技术人员34人,全部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10人,博士2人,具有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8人。为适应现代化生物技术药物研究开发需求,生物研究所还配备了先进科研仪器及与之相配套的软件设施。硬件方面,如美国CS多肽合成仪、瑞士Amersham飞行质谱仪、美国MD酶标仪、德国Eppendorf PCR仪、美国Varian制备液相色谱仪、德国LYOVAC冷冻干燥机、日本Shimadzu气相色谱仪,以及氨基酸分析仪等先进的实验设备、分析测试仪器;软件信息化方面,在Medline、Ensemble、Pharmaprojects、万方数据、维普数据、中国医药数字图书馆、中国医药经济信息网等国内外专业行业信息提供商开设账户,打造所内数字化信息平台,加上每年订阅的十余种专业期刊,为研发工作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信息文献来源。 联邦制药内蒙联邦制药内蒙目前,生物研究所以研究开发治疗重大疾病、疑难病症药物为主,坚持自主研究与合作开发相结合的研发战略,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科院生物医药研究院等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企业技术创新模式,共同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糖尿病、阿尔茨海默病、慢性乙型肝炎、肿瘤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 联邦制药内蒙联邦制药生物研究所现有生物技术药物在研项目8个,其中创新1类治疗用生物制品项目3项,7类和10类各2项,11类1项;申请发明专利11项,其中授权6项,另有数个发明专利正在申请当中。因临床应用价值及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巨大,并将对相关领域治疗用药研究开发产生较大促进作用,多个项目先后被列入国家、省、市级各类政府财政重点引导支持项目,争取国家科研经费资助1000多万元。其中,“新型治疗性表位疫苗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于2005年被列为广东省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基因工程治疗糖尿病药物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于2007年被列为广东省省级财政支持技术改造项目。联邦制药内蒙 联邦制药生物研究所将继续坚持以自主创新研究开发为主,技术引进与合作开发并重,创新研究平台建设与项目研发相结合的研究发展战略,不断完善现有软硬件条件,建立健全科研管理与激励机制,提高整体研究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糖尿病治疗用药、中枢神经系统治疗用药、抗病毒用药及肿瘤治疗用药等重大疾病、疑难病症治疗及预防用药物的研究开发。联邦制药内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落实《“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和《推行清洁生产近期工作要点》,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关于推荐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2〕178号),对各地推荐的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顺义区汽车制造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等56个项目(名单见附件)开展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工作,期限为2022年12月—2023年12月。 二、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要求。各试点实施单位应依据清洁生产审核总体思路,不限于传统清洁生产审核的程序,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新工作。通过科学诊断分析、合理确定审核方式方法和技术路线,压缩评估验收时间、提高审核效率、节省审核费用,扩大清洁生产审核覆盖范围、受益行业和企业数量,强化清洁生产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减污降碳和产业升级改造中的重要作用。 三、加强试点工作组织指导。各省级生态环境、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完善工作机制,定期调度试点工作进展,对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偏,对出现的困难加大协调指导力度,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研究试点保障机制和激励措施,提升试点地区各机构及企业的主动性、参与性和配合度,确保试点工作高质量完成。 四、注重试点工作绩效。各试点单位应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资金投入与审核绩效协调统一。试点过程中,除考核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绩效外,还应关注审核创新工作的投入产出比,尤其是在节约人力财力投入、节省时间、减轻企业负担、与相关环境管理制度衔接等方面的优势。 五、加快试点成果总结。各省级生态环境、发展改革部门应会同试点实施单位按照“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边完善”的原则,及时总结试点成果,形成具有一定普适性、可复制、易推广的清洁生产审核创新模式。各试点实施单位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总结、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其他创新工作成果报经省级生态环境和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后,报送至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试点工作结束后,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试点项目成果开展评估,对创新性强、试点效果好、示范效应显著的成果进行宣传推广。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刘元生、陈胜 (010)65645390、65645385 邮箱:liu.yuansheng@mee.gov.cn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牛菁菁、蒋靖浩 (010)68505630、68505595 附件:[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12/W020221221655981086175.pdf]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名单[/url][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发展改革委办公厅[/align][align=right] 2022年12月13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本报记者 陈磊 编者按 2012年年底,由科技部政策法规司和国家软科学计划资助的《中国区域创新能力报告2012》正式对外公布,本报在第一时间进行了相关报道(2012年12月24日一版)。稿件见报后,有很多读者表示想进一步了解该报告的研究背景、工作重点及分析结果。为此,本报特推出《——〈中国区域创新能力报告2012〉综述》一文,深入解读我国区域创新能力排名变化及特点、创新驱动理论以及创新型地区的评价模型。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区域创新体系逐渐受到学者关注。中国区域创新体系的结构形成与发达国家不同,有着多样性和差异性。如何看待区域创新发展的基本模式,对其创新能力的评价就显得尤为重要。从1999年开始,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小组承担了《中国区域创新能力报告》的研究工作,至今已推出13年。 2012年报告仍延续过去的指标体系,将综合指标分解为实力指标、效率指标和潜力指标三个方面,并分别从知识创造、知识获取、企业创新、创新环境和创新绩效五个方面进行测度。 2012年报告对各地创新能力进行了评价和排序,与往年相比,增加了对江苏、广东、北京、上海四地创新能力的10年回顾与分析,同时在专题研究方面进行了新的尝试。一是根据经济发展阶段理论,研究提出了创新型地区的评价模型,对各省市区建设创新型地区的进展阶段进行分析评价;二是对浙江与意大利的创新情况进行比较研究,进而对我国地方推动区域创新提出建议。 区域创新能力领先地区排名稳定 研究显示,2012年创新能力领先的地区排名稳定。与2011年相比,2012年区域创新能力综合排名的总体格局略有变动,但前8名的地区排名没有任何变化,依次是江苏、广东、北京、上海、浙江、山东、天津和辽宁;安徽由2011年的第15名上升到第9名,湖南位列第10名。其中,江苏连续4年位居全国区域创新能力排名第一,创新优势明显。 这些创新能力领先的地区也各有优势,北京的知识创造能力远远领先于其他地区,体现了其科技教育资源丰富的特点;上海的知识获取能力排名第一,体现了其开放性、国际化以及长三角强大的资源集聚能力;江苏的企业创新能力和创新环境都排名第一,体现了其良好创新环境激发了企业的创新活力;广东的创新绩效排名第一,体现其转化和应用科技成果的能力。 本次排名结果显示的另一大特点是,与2011年相比,中西部地区创新能力排名上升的省市较多。相比2011年,2012年排名上升的地区包括安徽、湖南、湖北、河北、青海、西藏。研究者分析认为,这些地区创新能力上升主要有三个原因:经济外向程度较低,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小;东部产业向中部的梯度转移;创新观念的增强,科技投入加大。 沪京津苏粤浙基本进入创新驱动发展阶段 我国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也明确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这成为各地方创新和发展的重要任务。由于我国区域发展的不均衡,创新在经济发展中作用有所差异,这一差异与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科技资源和创新能力密切相关。 什么是创新驱动的内涵?如何建立一个科学的评价模型?该报告试图作答。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小组在历年报告的基础上,推出了不同地区创新驱动经济发展阶段的分析,即创新驱动指数的报告,这是国内第一个对创新驱动阶段进行量化分析的报告。 创新驱动最早由著名管理学家迈克尔·波特提出,他以钻石理论为研究工具,以竞争优势来考察经济表现,从竞争现象中分析经济的发展过程,从而提出国家经济发展的四个阶段:生产要素驱动(factor-driven)阶段、投资驱动(investment-driven)阶段、创新驱动(innovation-driven)阶段和财富驱动(wealth-driven)阶段。前三个阶段是国家竞争优势的主要来源,一般伴随着经济上的繁荣,而第四个阶段则是个转折点,可能由此开始衰退。 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小组借鉴了迈克尔·波特经济发展阶段理论并认为,在对经济发展阶段进行划分时,既要考虑人均GDP等经济指标,还应关注产业结构及其科技内涵。不同发展阶段的主导产业不同,在要素驱动阶段,以煤炭开采等资源密集型产业为主导;在投资驱动阶段,以钢铁等资本密集型产业为主导;在创新驱动阶段,以医药、ICT等技术密集型产业为主导。为此,课题组将经济发展阶段划为要素驱动、要素驱动向投资驱动过渡、投资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过渡、创新驱动5个阶段。 课题组通过分析,将各省市分成四类:上海、北京、天津、江苏、广东、浙江6个地区已基本进入创新驱动发展阶段;山东、湖北、辽宁、福建、四川5个地区正从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过渡阶段;以重庆市为代表的13个省(区、市)基本处于投资驱动阶段;新疆、山西、海南、陕西、内蒙古、黑龙江6个地区还处于要素驱动向投资驱动过渡阶段。 报告认为,我国总体而言还没有进入创新型国家阶段,但不排除一些省(区、市)率先成为创新型地区。目前,有19个省(区、市)仍然处于投资和要素驱动的阶段,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任重道远。 该报告借鉴国际上经济发展阶段理论,结合中国实践,尝试提出了一个区域经济创新驱动发展评价模型,并依此对我国不同地区的创新驱动水平作出量化分析。这一研究对于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监测、区域创新政策制定也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科技日报》(2013-02-18 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