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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000000][size=3][font='宋体']水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font][/size][/color][color=#000000][size=3][font='宋体'][/font][/size][/color][color=#000000][size=3][font='宋体']摘要:[/font][/size][/color][color=#000000][size=3][font='宋体']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是一套以在线自动分析仪器为核心,以移动通讯为传输媒介,运用现代传感技术、自动测量技术、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以及相关的专用分析软件和通迅网络所组成的一个综合性的在线自动监测系统.[/font][/size][/color][color=#000000][size=3][font='宋体'] [/font][/size][/color][color=#000000][size=3][font='宋体']关键词: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 [/font][/size][/color][color=#000000][size=3][font='宋体'][/font][/size][/color][color=#000000][size=3][font='宋体'] 一、概述[/font][/size][/color][color=#000000][size=3][font='宋体'] [/font][/size][/color][color=#000000][size=3][font='宋体'][/font][/size][/color][color=#000000][size=3][font='宋体'] 环境监测与环境管理工作“点多,面广、量大”,而且具有“全方面、全天候、全时制”的特点,为了彻底解决环境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节约执法成本,提高监察效能,必须采用自动化、信息化,科学化的高科技手段,建设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该系统涵盖水质监测、烟气自动监测、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以及移动污染源监测等多种环境在线监测应用。广州市管辖的区域面积比较大,重点污染源众多,一旦出现重大事故,将对水体、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对人民群众的财产、健康、生命构成极大威胁,在全市建立完善的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势在必行,实时掌握污染源的状况,控制污染的发展。 [/font][/size][/color][color=#000000][size=3][font='宋体'][/font][/size][/color]
关于开展2012年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量核查的通知 总站统字127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为加强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控工作,保障数据质量,根据《2012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环办22号)的要求,我站将于2012年7月~10月会同天津、河北、上海、安徽、重庆、湖南、四川、陕西等省级站监测专家组成核查组分别对山西、江苏、福建、河南、湖北、广东、云南、宁夏8个地区的省级站开展污染源监测全面质量核查工作,同时与山西、江苏、福建、河南、湖北、广东、云南、宁夏8个地区的省级站监测专家组成核查组抽取其辖区内的2-4个地市级站进行全面质量核查。现将《2012年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量核查工作方案》(见附件)印发你们,请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总站外网文件通知栏目下,可下载方案电子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秦承华 010-84943161传真:010-84943136; E-mail:wry@cnemc.cn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100012。 附件:2012年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量核查工作方案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附件1:http://www.cnemc.cn/images/attach.gif2012年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量核查工作方案
今年10月15日,山西省所有重点污染源将纳入省、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并实现省、市自动监控系统联动运行。 国家规定重点污染源必须安装自动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监控网络联网,方可核定污染物减排量。山西省环保局要求山西省所有重点污染源在9月底前完成自动监控系统入网工作,10月15日前,省、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正式投入联动运行。 对未按环保部门要求完成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入网、比对、有效合格运行等工作的企业,按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进行处理,并实行停止环保补助资金、停止核准新建项目总量指标、停止新建项目审批等制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