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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center][b]前 言[/b][/align]本准则《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05。本准则包含了检测和校准实验室为证明其按管理体系运行、具有技术能力并能提供正确的技术结果所必须满足的所有要求。同时,本准则已包含了ISO 9001中与实验室管理体系所覆盖的检测和校准服务有关的所有要求,因此,符合本准则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也是依据ISO 9001运作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符合ISO 9001的要求,并不证明实验室具有出具技术上有效数据和结果的能力;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本准则,也不意味其运作符合ISO 9001的所有要求。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使用本准则作为对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进行认可的基础。为支持特定领域的认可活动,CNAS还根据不同领域的专业特点,制定一系列的特定领域应用说明,对本准则的通用要求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和解释,但并不增加或减少本准则的要求。申请CNAS认可的实验室应同时满足本准则以及相应领域的应用说明。本准则的附录是信息性的,不是要求,旨在帮助理解和实施本准则。[align=center][b]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b][/align][b]1.范围[/b]1.1 本准则规定了实验室进行检测和/或校准的能力(包括抽样能力)的通用要求。这些检测和校准包括应用标准方法、非标准方法和实验室制定的方法进行的检测和校准。1.2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从事检测和/或校准的组织,包括诸如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实验室,以及将检测和/或校准作为检查和产品认证工作一部分的实验室。[size=3]本准则适用于所有实验室,不论其人员数量的多少或检测和/或校准活动范围的大小。当实验室不从事本准则所包括的一种或多种活动,例如抽样和新方法的设计(制定)时,可不采用本准则中相关条款的要求。[/size]1.3 本准则中的注是对正文的说明、举例和指导。它们既不包含要求,也不构成本准则的主体部分。1.4 本准则是CNAS对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进行认可的依据,也可为实验室建立质量、行政和技术运作的管理体系,以及为实验室的客户、法定管理机构对实验室的能力进行确认或承认提供指南。本准则并不意图用作实验室认证的基础。注1:术语“管理体系”在本准则中是指控制实验室运作的质量、行政和技术体系。注2:管理体系的认证有时也称为注册。1.5 本准则不包含实验室运作中应符合的法规和安全要求。1.6 如果检测和校准实验室遵守本准则的要求,其针对检测和校准所运作的质量管理体系也就满足了ISO 9001的原则。附录提供了ISO/IEC 17025:2005和ISO 9001标准的对照。本准则包含了ISO 9001中未包含的技术能力要求。注1:为确保这些要求应用的一致性,或许有必要对本准则的某些要求进行说明或解释。注2:如果实验室希望其部分或全部检测和校准活动获得认可,应当选择一个依据ISO/IEC 17011运作的认可机构。[b]2.引用标准[/b]下列参考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不可缺少。对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只采用所引用的版本;对没有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采用最新的版本(包括任何的修订)。ISO/IEC 17000 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VIM,国际通用计量学基本术语,由国际计量局(BIPM)、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临床化学和实验医学联合会(IFCC)、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理论化学和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国际理论物理和应用物理联合会(IUPAP)和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发布。注:参考文献中给出了更多与本准则有关的标准、指南等。[b]3. 术语和定义[/b]本准则使用ISO/IEC 17000和VIM中给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注:ISO 9000规定了与质量有关的通用定义,ISO/IEC 17000则专门规定了与认证和实验室认可有关的定义。若ISO 9000与ISO/IEC 17000和VIM中给出的定义有差异,优先使用ISO/IEC 17000和VIM中的定义。
最近CNAS发布了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最新版本,大家可以学习以下哦!
监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需要的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