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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使用CNAS认可标识1 实验室或检验机构应将CNAS认可标识置于其签发的报告、证书首页上部适当的位置。2 带CNAS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的报告或证书应由授权签字人在其授权范围内签发。3 如果实验室或检验机构签发的报告或证书结果全部不在认可范围内或全部由分包方完成,则不得在其报告或证书上使用CNAS认可标识或声明认可状态。4 实验室或检验机构签发的带CNAS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的报告或证书中包含部分非认可项目时,应清晰标明此项目不在认可范围内。5 实验室或检验机构签发的带CNAS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的报告或证书中包含部分分包项目时,应清晰标明分包项目。实验室或检验机构从分包方的报告或证书中摘录信息应得到分包方的同意;如果分包方未获CNAS认可,应标明项目不在认可范围内。6 如果实验室或检验机构签发的报告或证书中包含CNAS与其他认可机构签署多边或双边互认协议的信息,相关内容应经CNAS书面准许。实验室或检验机构不应在签发的报告或证书上使用其他签署多边承认协议认可机构的认可标识,除非其获得其他签署多边承认协议认可机构认可或CNAS与其他认可机构间有特定双边协议规定。7 对于多地点的实验室或检验机构,CNAS认可标识使用或认可状态声明不应使相关方误认为未获认可地点的相关能力在认可范围内。8 实验室或检验机构在非认可范围内的所有活动(包括分包活动)中,不得在相关的来往函件中含有CNAS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的描述,出具的报告或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也不能提及、暗示或使相关方误认为获CNAS认可。9 如果实验室或检验机构同时也通过管理体系认证,报告或证书上只允许使用。CNAS认可标识,而不得使用认证标志。(不要把ISO9000的标识用在报告上)。10 实验室或检验机构不得将CNAS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用于样品或产品(或独立的产品部件)上,使相关方误认为产品已获认证。
按照CNAS有关标示使用的要求,参考:CNAS-R01《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可以在报告上备注非CNAS认可的内容。5.3.3 CNAS 认可标识在实验室或检查机构的使用5.3.3.6 实验室或检查机构签发的带认可标识的报告或证书中包含部分非认可项目时,应清晰标明此项目不在认可范围内。 我们进行GB6675-2003的检测需出具带有CNAS标识的报告(GB5296.5 CNAS未认可),在4.4玩具标识和使用说明应符合GB 5296.5的要求,在报告上此条款是直接判断结果加注明不在CNAS认可范围内,还是此项不能判断结果只出具数具供参考. 因为直接合格的话,好像会对结果有误导嫌疑,
各位老师,实验室认可项目包含检测标准,判定标准,如果现在客户要求按照认可的检测标准做试验,但是判定不按照认可项目的标准判定,这样出具的报告可以使用认可标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