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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如何防晒呢?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时会采取遮挡的方式,如:在户外戴上墨镜、帽子、撑起太阳伞和利用树荫、房檐等来遮挡阳光。虽然,太阳伞和墨镜能够阻挡一部分太阳直射光线,但是紫外线仍然会从地面、水面反射到皮肤上,尤其是冬天雪地和夏天水面反射的紫外线会更强烈些。目前,越来越多的人尤其是年轻人,会选择使用防晒化妆品来防止紫外线对皮肤的伤害,让防晒化妆品为皮肤健康美丽多一份“保障”。防晒化妆品是在化妆品中添加防晒剂,利用防晒剂对紫外线的反射、散射或吸收等原理实现对皮肤的紫外防护。防晒化妆品直接涂抹在皮肤表面,相当于在皮肤和紫外线之间修筑了一道“保护墙”,物理类防晒剂,如:二氧化钛、氧化锌,可以直接将紫外线进行反射、散射;化学类防晒剂,如:二苯酮、水杨酸乙基己酯,能够和紫外线发生反应,从而吸收紫外线,保护皮肤不与紫外线直接接触。同时,防晒化妆品不仅携带、使用方便,并且正确使用可以使皮肤得到持续有效的保护,因此防晒化妆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我们常说的防晒化妆品的防晒功效是指对紫外线的防护能力,在化妆品标签上常用防晒指数(SPF值)/ 防晒等级(PA)来表示。所以通过查看防晒化妆品上的标签标识可以直接了解到该类产品的防晒能力。那么防晒化妆品防晒性能是如何测定的呢?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对化妆品SPF值、PFA值以及防水性能的检测方法有明确的规定,要求使用日光模拟仪,检测防晒化妆品涂抹于人体前后对紫外线的防护能力,并计算其防晒性能指标,然后才能标识于产品上。也就是说我国防晒化妆品上标注的SPF值、PA等级以及防水性能是直接在人体上进行检测得到的,检测结果最接近实际使用效果,能反映防晒化妆品的真实生物效应。另外,在产品研发阶段和一些不具备人体实验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体外法对防晒化妆品的防晒性能进行估计和测试。对于中波紫外线防护性能的体外测试,由于方法的不可靠性,在国际范围内尚未有标准方法。目前国际上通行的是人体测试方法,绝大多数国家规定用于防晒化妆品标签和宣称的SPF值是人体法测得的结果,而不允许标识体外法测得的结果。长波紫外线防护功效标识和宣称依据测试方法不同,在国际上并未完全统一。我国法规规定,标注PFA值或PA+ ~ PA ++++的产品,应当检测长波紫外线防护指数(PFA值);宣称长波紫外线防护效果或宣称广谱防晒的产品,应当检测化妆品抗长波紫外线能力参数--临界波长或测定PFA值。
我现在想做化妆品中的防晒剂检测,现在除了化妆品卫生规范外还有没有国标检测防晒剂的检测方法?卫生规范中将二苯酮-4和二苯酮-5写在一起,这是怎么回事?是配标液时一起加进去还是说只加一个就可以代表两个?卫生规范中写着前7种防晒剂用混合溶液溶解,后8种防晒剂用四氢呋喃溶解,这有什么讲究?能不能直接用混合溶液或四氢呋喃溶解?问题有点多,希望做过的或有了解过的大侠帮忙解答一下。不胜感激!
防晒化妆品中含有防晒剂,防晒剂能吸收可致皮肤晒黑或晒斑的中波紫外线UVB (280~320nm)和长波紫外线UVA (320nm ~ 400nm),起到保护皮肤的作用。但是,防晒剂对人体有一定的刺激性,加入量过大时会对皮肤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我国《化妆品卫生标准》将防晒剂列为限用物质,对其种类和用量做出了限制。国外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薄层色谱法、气相色谱法等方法测定化妆品中的防晒剂。目前,国内也有报导采用液相色谱和薄层色谱来测定化妆品中的防晒剂,但尚未见采用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化妆品中防晒剂含量的报道。本文采用气质联用法对11种防晒剂进行了分离和测定,选择了最佳的提取溶剂和提取条件,进行了灵敏度、精密度及回收率实验,均已获得了满意的结果,并对实际样品进行了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