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厂家
暂无
暂无
[b][b]3515.4万!不接受进口,云南食药监采购食品快检车载仪器[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80408/457264.shtml[/url][/b][/b]
国家开始对食品检测机构严格要求了,2011年4月1日食药监局对餐饮食品安全检验机构仪器装备有了严格的规定: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基本标准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备基本标准的通知国食药监食1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逐步建立起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技术监督能力和水平,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国家局组织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基本标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备基本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快实施 加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备,全面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技术监督能力,是有效履行监管职责,全面加强科学监管,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技术监督能力建设的重要性,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为全面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二、优化配置,提升效能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从本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优化配置、提升效能、有效保障、适度超前的要求,以现有的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为基础,在充分发掘和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加快配备,尽快达标,以适应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三、争取支持,强化检查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加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技术监督能力建设,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备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关进展情况及时报国家局。
近日,在国家级某食品监管专业会议上,大家争议最大的一个问题是食品中某些指标不合格,到底是用《食品安全法》(卫生指标)处罚,还是用《产品质量法》(质量指标)处罚。同仁们意见相左,专家意见也不一致。其中尤以原质监出身的人异议最多。质监人多年从事食品生产监管,是否适用产品质量法他们最有发言权。大家争得面红耳赤——为了事业,争议无可厚非。发言者中,年轻的专业人士居多,他们热爱食品安全工作,对事业一腔热血,志在报效国家,用行动诠释为保障百姓舌尖上安全的服务宗旨。然而,争议的背后似乎潜台词在说,我才是食品监管的真正主人,我的部门才是食品监管的鼻祖,云云……今天,笔者就这个问题想到另一件事,那就是谁才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鼻祖?而今的食品监管队伍中,人员可谓来自四面八方,所学专业更是五花八门。一、所学专业: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的有之、学食品营养与卫生的有之,学食品法学专业的有之,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所谓食品专业。二、队伍组成:工商有之、质检有之、食药监有之……三、各部门人员的职业素养和特点:(以偏概全,别挑理!)1、工商人普遍的特点:我虽然不是学食品专业出身,但是我懂法律法规,会执法;我管理规范,队伍是庞大的半军事化的铁军。别的,你们爱说什么就说吧!2、食药人的特点:美国有FDA。理所当然,我不懂也要装懂,因为我师出有名,我是正宗。3、质检人的通病:我是管技术含量最高的食品生产出身,所以我内行,别人都是外行。四、今天,我们说一则小笑话,告诉你谁是鼻祖——《弃婴是谁所生》关键词:食品监管、弃婴、生父母、养父母。曰:一弃婴,被大佬丢在食药监门下,告知他,弃儿有丰厚遗产(权力)。食药监人傻乎乎地当做亲生儿子收养,如获至宝。不料,弃婴惹是生非,侮辱老师、打骂同学,闹得邻里不安。这还没完,因收养了弃婴,食药官员相继被问责,有的撤职查办、有的锒铛入狱。食药监人如梦初醒,噢,原来弃婴如此麻烦,遂欲弃之,乃找寻弃婴生父母……问询质监,答曰:“该婴是我儿,不过是养子。自从收养他,可谓用心良苦,曾请世外高人用周易测名,冠之:QS——万没想到,新名字犯了忌讳——拼音QS译成汉字——去死!收养后麻烦多多。究其原因:“质监人不是预防专业科班出身,因此不懂专业基础知识:不懂三聚氰胺含氮;不懂检测蛋白质含量的最常用方法是凯氏定氮法;不懂得检测蛋白质只是检测氮的含量,再乘以蛋白系数,得出蛋白质的量。因此,一时糊涂,为“三鹿”授予免检企业称号,并用其生产的奶粉喂之,致结石。不久,首席长官李某某下野。”再问工商,答曰:“确是我儿。不过,俺收养时间短暂。因本人系养父母,未曾生儿育女,不懂喂养知识,只能按捡到弃婴时,其包裹中生父母所留书信上说的方法喂之,结果婴儿骨瘦如柴。再则,养育时,该弃婴顽劣成习,遂弃之。”无奈,食药监查验DNA……噢,原来该弃婴乃名曰“卫生部”所生。而今,其生父早已隐姓埋名,不知去向。生母恐养父母追债,改嫁(改名字)。而今,生母闭门修心养性,撰写弃婴养育手册(标准起草)、婴儿腹泻诊断(食物中毒调查)。食药监无奈,请示大佬:“弃婴该由谁来抚养?” 答曰:“爹死娘嫁人,个人顾个人。今后谁来抚养,再议。”五、机构走向:法院进入终审阶段,但至今尚未做出最终裁定。生母虽然找到了,然,其无力培养孩子,也不想继续用心培育,判给生母已不可能了。判给食药监,食药监还年轻,独自承担抚养弃婴的能力有待商榷。判给工商这个大家族组成的市场局,又担心不科学喂养。结论:不管最终判给谁,都要走科学育儿(专业化)、规范育儿(统一化)之路。只有这样才能行之有效、事半功倍地将弃婴培养成国家栋梁之才。(作者:豆瓣。食品安全资深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