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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HA 4月8日消息,ECHA发布CLP法规有关物质及混合物标签和包装规则的独立新指南文件。本新指南专供欧盟化学物质及混合物的生产制造商、进口商、下游用及经销商参考。 相比早前的CLP标准应用指南,本次指南在标签和包装规定上提供了更多详细的澄清和指导,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物质和混合物所须标签尺寸的评定因素; • 可能需要的补充性信息类型,以及这些信息可在标签上出现的位置; • 小型包装品的要求豁免条件; • CLP法规与运输标签规则的不同法律要求; • 标签注意事项内容的表达规范; • 欧洲已上市物质及混合物的过渡性临时法规。 这份独立新指南将取代现有CLP标准应用指南(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the CLP Criteria)关于标签和注意事项称述选项的条款。
欧盟网站消息,欧洲议会经过不懈努力,已就食品标签修订案与欧委会及理事会代表达成一致,有望于近期通过正式法律程序后发布实施。文章报道,新修订的法规将对原法规中涉及的标签内容予以强制要求,包括名称、成分、有效期、食用条件以及列明营养元素等,以确保标签信息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和避免产生误导。据主持该提案审议的欧洲议员称,新规定实施已充分考虑尽量减少食品生产者负担。据报道,欧洲理事会将在6月22日前对该提案进行最终表决,欧洲议会将根据欧洲理事会表决情况进行全会投票表决或二次审议。
日前,欧盟委员会出台了相关的轮胎标签法规——EC1222/2009,由2012年11月1日起,要求在欧盟销售的轿车胎、轻卡胎、卡车胎及公共汽车轮胎必须加贴标签,标示出轮胎的燃油效率、滚动噪声和湿抓着力的等级,目标是到2020年欧洲能源消耗减少20%。这一法规规定对轮胎三大性能进行了标准化规定:燃油经济性(即轮胎滚动阻力要求),分为A到G共7个等级;潮湿路面抓地力等级,分为A到F共6个等级;道路噪声等级,按照规定测试噪声值分为3个等级:N≤LV-3,LV-3LV,并用黑色标签来表示。此改革对车辆提出新的技术要求,增加具有先进安全技术的部件和装备。此外,由于EC1222/2009法规本身更多在于强制厂商按照统一的规范向终端消费者去标示自己产品的性能,这使得国内厂商的价格优势被淡化。据悉,欧盟是继美国后中国轮胎企业第二大海外出口市场,每年增幅达30%,至去年,轿车胎和轻卡胎已达到4亿。显然,中国轮胎制造企业在欧盟有巨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