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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黑体][size=4]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通知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57号)关于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产品质量监管网络的要求,加强重点产品的监管,完善产品标识制度和查验制度,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决定对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管理的重点产品实施电子监管。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包装上使用电子监管码后,方可出厂销售。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加强对产品使用电子监管码的监管。 [/size] [/font][color=#00008B][font=新宋体] 什么是电子监管码电子监管码是中国政府对产品实施电子监管为每件产品赋予的标识。每件产品的电子监管码唯一,即“一件一码”,好像商品的身份证,简称监管码。电子监管码记录提供的产品质量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产品商标、产品品牌、保质期、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编号、生产许可证编号、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编号等信息。目前电子监管码已经从16位升级到20位,企业准确登记其产品的商品编码后,电子监管码可以建立与商品编码的对应关系,完成在零售领域的结算计价功能。生产企业通过电子监管码将产品的生产、质量等源头信息传输到电子监管网数据库中,流通企业通过电子监管码进行进货检查验收并将进货信息传输到电子监管网数据库中,在销售时将销售信息传输到电子监管网数据库中,这些数据信息可供消费者进行真假与质量查询,供政府进行执法打假、质量追溯和产品召回管理,供企业了解市场供求情况、渠道销售情况和涉假信息。[/font][/color][color=#DC143C][font=楷体_GB2312]电子监管码一推出,便引来业界的一片质疑声。在天平的两端,一边是国家质检总局大力度推进电子监管码的决心,一边是企业的联名上书,抵制监管码的实施。这个以电子监管码为轴心,执行者与被执行者间的一场“博弈”由此展开。 电子监管码到底将何去何从?它的实施是某些机构利益的显示,还是真正为企业打假做事,在这场博弈里,执行过程的透明度与可操作性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font][/color]
为《反垄断法》颁布后修改的第一个经济方面的法律条文,《食品安全法(草案)》删除电子监管码内容,让我们欣慰。 据媒体报道,全国人大正在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决定删除有关电子监管码的内容。这也使得今年8月1日《反垄断法》生效当日发生的、后被媒体广为炒作的“反垄断第一案”,在立法机关那里有了尘埃落定的说法。 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较为成熟的国家都有一部针对食品安全的法律,我国虽然也有一些相关的法规和法律条款以及一些日常执行的政策,然而一部完整的《食品安全法》则没有。因此,国内市场有些有关食品安全事项、案例难有严密合适法律适用;国际市场更麻烦,常有中国出口食品被认为“问题食品”,个中原因十分复杂,但我国完整的食品安全法律的缺失,也是引出麻烦的原因之一。 为此,去年年底中国第一部《食品安全法(草案)》递交全国人大审议,现在已是第二次审议。为了适应当前形势,我国的《食品安全法》有必要尽快正式出台。
三鹿奶粉事件的沸沸扬扬,让一度尘嚣于世的电子监管码事件淡离了人们关注的范围,现在人们更加关心那些因为服用有毒婴儿奶粉中毒的孩子们,关注谁是这个事件的始作俑者,关注三鹿集团在事件发生前后的所作所为。9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也表示,全国质检系统150多个国家级检测中心正在24小时不间断地对全国婴幼儿配方奶粉进行检测,一两天内就会有结果,并向社会全部公布。但在这里,我们还是要反问一句,这么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国家质检总局一度在食品行业强制推行的电子监管系统,在事件的整个过程中,是否起到了丝毫的防范作用呢?如果没有,那这种监管体系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可是真的需要好好进行一下推敲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一个堂而皇之的理由,就是电子监管系统具备追溯和预警功能。2007年12月3日,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对9类69种重点产品实施电子监管。其中特别说明,“电子监管网的技术服务机构必须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和数据信息的安全、可靠,积极主动做好企业入网、产品赋码、核准核销、消费查询、监管追溯、通报预警等各个环节的技术服务工作,为尽快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打击假冒伪劣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但是,在像三鹿奶粉这样重大的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当中,我们却未能发现电子监管码和电子监管网的身影,哪怕是只言片语的作用都没发现!换句话说,就是电子监管系统并不像推行它的人说的那般有效,更没有起到监管追溯、通报预警的作用。我们不知道这些有毒的奶粉是否都贴上了电子监管码,也许没有,这正是我们希望看到的,因为这至少可以让人理解为这些产品正是因为没有纳入电子监管体系,所以才没有被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如果不是这样,所有这些产品全都是所谓的赋码产品,那么电子监管的作用为什么我们压根没有看到呢?究竟是什么环节出现了问题,让这个系统失去了效果呢?亦或是这个系统本来就是一个摆设?只是为了给某些特定的群体创造一个财富的源泉?三鹿奶粉事件还在调查过程当中,我们不能擅自下任何的定论,但是在整个事件雨过天晴之后,我们希望得到一个答案,一个关于电子监管在这个事件当中所起作用的答案……[URL=http://www.oemresource.com]http://www.oemresource.com[/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