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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引自网上。请参考。作者:傅桂平李敏农业部农药检定所[b]我国对高毒农药管理的规定[/b]我国最早高毒农药使用管理出现在1982年农业部、卫生部联合颁布的《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文件中,规定“高毒农药不准用于蔬菜、茶叶、果树、中药材等作物,不准用于防治卫生害虫”。在1997年5月8日颁布实施的《农药管理条例》中再次明确,“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2015年10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更加严格了高剧毒农药的政策要求,规定“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可以由公安机关给予拘留”。可见,高毒农药管理越来越严。我国对高毒农药的管理突出对高毒有效成分的管理,而不是依据不同制剂的毒性级别区别管理,这从我国对高毒农药管理相关规定及多年来的高毒农药禁限用公告中不难得出佐证。 国外对高毒农药管理与我国有所不同,无“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特别政策规定。美国依据使用中对环境和施药者的潜在危害,将农药分成限制使用农药(RUPs)和常规农药(unclassified) 两类,限制使用农药又分为产品限制和用途限制两种情形,均要求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施用, 目前限制使用农药产品有900多个。高毒农药在美国制定残留限量后也可用于蔬菜等作物,如灭多威在多种蔬菜和园艺作物上使用。 [b]我国已禁用的高毒农药达21种[/b] 2002年5月,农业部发布第199号公告,禁止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5种高毒农药用作杀鼠剂。这5种农药从未在我国取得农药登记,但由于当时非法生产猖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农业部据此出台公告。 2003年4月,农业部发布第274号公告,撤销了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憐农药登记。 2011年6月,农业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第1586 号公告,进一步撤销了特丁硫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铸、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等10种高毒农药登记。 2015年9月,农业部颁布了第2289号公告,又撤销了杀扑磷在柑橘树上的登记,由于杀扑磷仅在柑橘树上取得登记,意味着我国全面禁用杀扑磷。 至此,我国已被禁用的高毒农药达21种。为适应加人相关国际公约的要求,我国还将在 2-3年内禁用硫丹和溴甲烷2种髙毒农药。[b]我国允许使用的高毒农药有20种[/b] 根据现有资料及相关登记信息,我国仍在登记使用的高毒农药有20种,其中化学农药12 种,生物源农药2种,杀鼠剂6种。 [b]12种高毒化学农药[/b]为实现加快高毒农药 淘汰的目标,近年来不仅禁用高毒农药步伐明显加快,被继续保留的高毒农药也大大削减了使用范围,高毒农药的新增登记也被停止了。现有高毒农药的使用范围主要集中于地下害虫或抗性害虫等难防作物害虫的防治上。现有12 种高毒化学农药的登记使用范围(表1)。[img=,690,290]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8/201708030936_01_1623180_3.jpg[/img][img=,690,188]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8/201708030937_01_1623180_3.jpg[/img]
虽然国家明令禁止不得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但是全面淘汰剧毒农药尚不可行。 事实上,近些年来有关果蔬中检测出含有违禁农药的报道频频发生。就比如前段时间爆出的“有毒草莓”。显然,高毒农药泛滥使用,已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为了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尤其是蔬菜、水果、茶叶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农业部也发布了各种公告来明令禁止使用特定的农药。但是,此类违禁农药依然屡禁不止,高毒农药之所以泛滥,可以说农药使用者、经营者、生产者三方面都有问题。 对使用者农民而言,以甲胺磷为例,因为该类高毒农药杀虫效果非常显著,而且杀虫谱很广,可以一药多治,因此,许多农民长期在使用中已产生惯性,犹如毒品一样产生依赖,一看到蔬菜上虫害发生严重便首先想到该类高毒农药。用菜农的话说:“那些虫子几分钟前还活奔乱跳,但这类药一打下去,一会儿便不动了,而且还很便宜。”相对而言,一些农民素质较低,安全和法律意识淡薄,成为高毒农药滥用的主要原因之一。 目前高毒农药因价格便宜,销售此类农药已很难赚钱了。当地一些农药经销商之所以还会时常偷偷备有一定的高毒农药,主要是出于应急所需。近年来,一些蔬菜区害虫发生较严重,一旦虫害大发生,会有不少菜农前来购买高毒农药。面对目前竞争激烈的农药市场,如果有顾客前来买药而找不到自己需要的货时,很可能将失去一些顾客,却成全自己的竞争对手。在一些农药经销商眼里,这些高毒农药不可太多,但也不可或缺。 就生产企业来说,甲胺磷等高毒农药在2 0世纪8 0年代初以来成为我国防治水稻等主要作物2 0多种主要害虫的当家品种,占国内农药市场25 %的份额。因此,众多厂家也纷纷作为企业主打产品,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些高毒有机磷农药对人畜毒性大、残留高、对自然环境影响大。因此,大批大批的产品生产出来用于病虫害防治。然而,随着近年来国家对高毒农药的大量削减,一些生产规模较小、生产技术落后的厂家失去了生产高毒农药的资格,面临着淘汰而纷纷转产。因此,不少厂家的生产从地上转到“地下”,继续生产甲胺磷等高毒农药。 此外,更是有许多不法农药生产者启动“歪脑子”,他们将一定量的高毒农药加入普通农药中,进行改头换面,凭借其高效的杀虫效果而赢得使用者的信任,维持着源源不断的生产利润。 个人观点,要杜绝果蔬等农产品的农药残留超标或限制高毒农药滥用,最有效的措施是进行重罚,尤其是罚款啊!你觉得呢?
济南3月17日讯《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实行剧毒、高毒农药实名购买等制度,坚决杜绝毒韭菜、毒生123123 姜等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我省是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大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全省农业的生命线。由于农业投入品监管难,一些地方违规经营使用农药现象大量存在,安全隐患非常大。按照《规定》,我省将实行剧毒、高毒农药限制区域销售、使用制度,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地以及当地政府确定的其他重要区域内,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剧毒、高毒农药实行实名购买制度,其容器、包装物实行回收与集中销毁,购买剧毒、高毒农药必须出示个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件,说明实际用途。经营者应当向购买者正确说明产品用途、使用方法、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建立销售台账,并不得向未成年人、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人员等出售剧毒、高毒农药。同时,为了鼓励合理使用农药,我省还将实行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补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