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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关于征求药包材和药用辅料关联审评审批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16年第3号) 2016年01月12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简化药品审批程序,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以下简称药包材)、药用辅料由单独审批改为在审批药品注册申请时一并审评审批,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药包材和药用辅料关联审评审批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适用新申报的药包材和药用辅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6年2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 联系人:胡音 电子邮箱:huyin@cfda.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药包材和药用辅料关联审评审批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6年1月7日http://www.sfda.gov.cn/directory/web/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2016年第3号公告附件.doc
制药人均对药品审评的效率和速度反应强烈。加快药品审评审批仍然是今年全国“两会”热议的焦点。如何解决现阶段药品审评审批慢问题,两会代表提出了很多建议,药品审评审批改革意见不日也将出台,这对药企将是一个特大利好消息。“两会”代表委员建言国家出台鼓励创新措施。加快药品审评审批仍然是今年全国“两会”热议的焦点,很多代表、委员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国情,提出借助社会力量、简化流程等方式解决药品审评积压问题。 对此,与会有关领导表示,药品审评审批改革意见不日将出台,其中重要的一点是解决药品审评积压有了时间表。目标设立为3年,第一消化存量;第二平衡增量;第三按时限完成。不仅要加快我国的药品审评审批速度,还要力保每一个审出去的药品安全有效。多途径解决积压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表示,2012年的全国“两会”上,大多数代表、委员提出解决药品审评过慢的法宝是“多给钱”和“加编制”。他认为,除了这两招外,还可以用第三方独立评估的方法,让政府来购买服务以解决审评通道单一的问题。 他指出,现在国家在药品审评的过程中,在技术审评环节相关部门也会邀请专家来评,然后由药监部门最后把关审核,实际上也体现了第三方在药品审评中的作用。因此,从这一点上来看,药品审评审批完全可以采取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方式。 另外,全国人大代表、安科生物董事长宋礼华呼吁在药品审评、审批中,国家可以考虑把部分权力下放至省级层面,这样不仅可以进一步减少药审机构的工作量,对地方医药产业发展也有极大的好处。所以权力下放试点范围也应该进一步扩大。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康恩贝集团董事长胡季强希望尽快出台非处方药简化处置评审办法。他认为,非处方药评审应该区别于处方药,特别是对非处方药改剂型补充注册审批一律从严会导致新上市的非处方药不能满足市场需求,限制了非处方药品的创新发展和市场竞争。 据了解,多数发达国家对非处方药采取与处方药有区别的注册评审政策。美国FDA专设非处方药评审处,对非处方药采取专门管理,对处方中的辅料等成分可以由企业决定。欧洲对非处方药品味剂着色剂替换都是根据一定的技术要求由企业掌握的。 胡季强建议,将部分安全有效的非处方药和部分审评流程下放到具备条件的省级区域评审机构评审,在审评机构中设非处方药审评部门,完善化学类非处方药活性成分与中药非处方药目录。 同时,宋礼华还建议,改革药审收费标准,美国FDA对于NDA(新药生产上市申请)的申报费用大约200万美元,而中国药品审评机构同等情况的收费不到20万元人民币,“我们应该让药审机构有足够的经费去购买社会服务,多渠道解决药审人员和资源配置不足的问题。”还需各方运力 与会代表、委员表示,整个社会的药品水平在大踏步提高,但与发达国家比还有差距。所以在即将出台的药品审评审批改革意见中,我国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都是围绕如何做“好药”来定的,包括如何鼓励创新、怎么扶持、怎么加快创新、怎么给予帮助等措施。 全国人大代表陆春云在会上表示,目前国家正在修订《药品管理法》,他建议利用此次修法的机会,进一步完善药品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顶层设计,同时对药品定价机制进行相应的配套调整,全力推动医药产业可持续发展。 “建议以鼓励创新、注重研发、提高质量为原则,集中优势资源和精力加快新产品的审评速度。” 陆春云说,鼓励企业生产疗效显著、有明确市场需求的产品,对多家企业仿制同一个产品的审评应予以严格控制,对已经获得审批但长期没有投入有效生产的产品进行清理,全力避免审评资源的浪费。 陆春云强调,应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是品种的申报主体,也是产品的生产主体,应该对产品研发、技术、生产质量负主要责任。在明确企业主要责任的情况下,有些申报环节可以采用备案制,“今后抓就是抓企业负责人。” “企业和政府要共同转变观念,提升理念,对药品要有敬畏感。”全国人大代表、天士力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闫希军说。 张伯礼表示,药品审评的现实问题是,我们的审评人员太少,申报的量太大。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药品申报数量平均在9000件以上,而目前积压的药品数量约为3万多件,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在编人员仅有120名。 据了解,从去年开始药品审评中心已经开始扩大招聘,准备采取花钱买服务的方式增加审评力量,目标是用3年时间解决积压,3年以后可以实现动态审评。 “当前制约我国医药创新最大的瓶颈一是药品审评审批、二是招标采购、三是医保支付。”全国人大代表丁列明说。据农工党中央调研情况,目前国内新药在市场转化方面仍存在三个掣肘:一是难以进入国家医保目录;二是药物遴选制度限制了新药临床推广;三是临床推广难。目前,在我国三甲医院,以创新药物为主的合资、外资药占据近50%的份额,而国产新药的销售额不到5%。这些高价的合资、外资药品既增加了老百姓的经济负担,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支出。 “缺乏对创新药物的鼓励机制,我们国家的创新药只占到医保的20%,而发达国家占到50%,使制药企业研发创新药受到更大的影响。”全国人大代表、亚宝药业董事长任武贤说,国家医保目录已有数年没有修改,地方报销药品的范围有所扩充,但我国的药品医保目录和国际平均水平相比差距较大。 “我国创新药要走向国际市场,必须在国内市场生存下来;要发展我国医药行业,必须大力扶持我国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具有创新意识的企业。”有代表认为。 另外,也有与会专家指出,目前各大企业提交的药品申报材料水平差异较大,大量水平不高的申报占用了审评资源。建议药审中心能够提升受理门槛,比如建立规范的申报格式、采取药品审批和辅料包材关联审批模式等,避免重复性的申报出现,以提高工作效率。 有消息透露,药品审评机构还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和沟通交流,接受监督,促进审评效率和质量提升。2012年,药品审评机构已经公开了生物制品审评计划等,通过“申请人之窗”向申请人公开审评结论和不批准品种的审评报告,接受申请人对审评结论的申诉。
石药集团董事长蔡东晨代表加快审评速度 为医药企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2013年03月09日 来源: 中国科技网 作者: 吴红月 中国科技网讯(记者吴红月)在日前举办的2013年第五届“声音@责任”医药行业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石药集团董事长蔡东晨提出,为医药企业创新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特别是增强药品审评力量、完善审评流程、提高审评效率,增加药审中心审评人员的数量,以提高我国医药业核心竞争力。 据了解,目前我国新药审批主要分为三个阶段:新药临床申报、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申报、GMP(优良药品生产规范)认证。在国外的药品审评中,临床试验实行备案制;临床申报时限,美、日为一个月,韩国为两个月,而我国的申报时限为:化学药品145个工作日,生物制品因需要样品检验及标准复核,还要增加30个工作日,新药临床申报通常最少需要9个月时间。根据美国法规,申请生产批件的生产现场检查和GMP认证可以同时进行,而我国必须分别进行,这就无形中延长了药品上市的期限。以上各种原因导致我国新药审批时限较长,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国内新药研发的速度,甚至事关一些医药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最重要的医药市场,但国内的创新药市场被外资、合资企业占据60%以上,本土企业药物创新力量薄弱表现突出。蔡东晨认为,如何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药物创新政策环境,增强企业创新的核心力量,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物,已经成为我国医药业面临的迫在眉睫的任务和迎接国际挑战的唯一出路。 蔡东晨在本届两会的提案中也提出,人员严重不足是制约目前国家药品审评质量和效率的根本因素。与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下属药品审评与研究中心(CDER)3000余名工作人员相比,我国的药审中心只有120余名员工,其中审评人员不足90人,而每年审评的绝对数量和任务量远超过FDA。人员编制与任务量的严重失衡,直接影响了新药审评的效率。 以化药3类(国外已上市、国内未上市的产品)为例,按现行法规规定,申报临床的技术审评需要90个工作日(近5个月),申报生产的技术审评需要150个工作日(近8个月)。而实际上化药3类的申报临床,从资料报送到药审中心到技术审评结束平均需要8个月,申报生产的技术审评需要11个月,再加上省局受理及初审的时间,进行临床研究的时间,在现有的审评机制下,3类药从开始申报临床到最后取得生产批件需要至少5年时间。 蔡东晨认为,可以从两方面着手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增加药审中心的在编人员;另一方面,可由药审中心每年定期召集由各省药监局推荐的人员作为外聘专家,辅助中心的审评人员进行集中审评,这些人员可以是药监局的有关人员,也可以是药检所、医药院校的老师等。这些外聘专家在获得药审中心的审评经验后,也可以胜任各地的现场核查任务。 《科技日报》(2013-03-09 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