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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6日14:08 绿色中国杂志 文/ 本刊记者 丛萍 摄/本刊记者 耿国彪 环境服务业是一种智力密集型的服务行业,是环境产业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标志着一国环境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世界贸易组织的《服务贸易总协定》对环境服务业的定义是指那些通过服务收费的方式获得收入的同时又对环境有益的活动,主要包括:污染控制、监测,垃圾处理,污染净化和废物治理的技术服务。像环境技术一样,环境服务业己经从以污染控制和净化活动为重点发展到了包括更大范围的环境治理、治理设备的技术以及资源管理行为,因此可在更加广泛的基础上提供环境服务。目前,环境服务正越来越多地与环境技术和环境产品相匹配,作为一个解决问题的集合体来提供给用户。垃圾处理是环境服务业的主要内容之一,与此相关的种种问题,也都可从环境服务业的角度找到症结。 2007年发布的《城市居民环境认知调查报告》,是由国家统计局城市司牵头,经过近两年时间在全国10个大中城市,共抽选4000户居民进行了入户调查后发布的。这份报告在结论中说:“通过对以上10个不同城市的调查,可以认为,目前国内环境服务业的发展在城市化进程中滞后于经济发展。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由于思想观念、机制和体制的制约,导致在整个环境服务业的城市经营、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城市公用事业的改革等方面,有的仍处于旧体制的框架中,真正市场化的运营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使城市缺乏生机和活力。” 为了与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相协调,近年环境服务业在中国才以比较清晰的面貌出现。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定义,环境服务包括排污、固体废物处理、废气清理、降低噪音、自然和风景保护、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服务,但不包括环境质量检测和污染源检查服务。在加入WTO的文件中,中国政府对环境服务做出承诺,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仅限于以合资企业形式从事环境服务,并允许外资拥有多数股权。长期以来,由于受行政管理体制条块分割的限制,我国对环境服务业的定义及分类较为偏重于与污染治理相关的技术服务范畴,没有按国际公认的分类原则把与环境相关的维护、管理等基础性服务,如城市污水处理、垃圾收运与处理、地下水和地表水净化、土壤修复等进行有机结合。环境服务业的欠发达使得垃圾处理长期停留在非完全市场化运作的层面上。 体制和管理问题长期制约着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在内的中国环境治理的发展。中国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传统上一直由政府“埋单”。垃圾处理设施是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组成部分,也是传统市政公用事业的一部分。2002年以前的城市垃圾处理场基本上是政府提供垃圾处理设备,再加上部分国债资金支持。环卫经费主要来源于地方财政,仅能勉强维持垃圾收集和运输。不少城市尚未建立合理的运营投资偿还机制,投入不足,投资渠道单一,垃圾处理收费体制不够完善,收费标准和收缴率较低,难以满足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需要。政府可以在城市垃圾处理上投入的财力和精力毕竟有限,这导致了我国环卫设施固定资产投资水平长期过低,历史欠账较多。 在城市化程度不高、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不大的情况下,仅靠政府投资尚能满足处理需要。但随着垃圾产量的增多,垃圾治理费用也逐年上升,政府不堪重负。根据对666座城市的调查统计,垃圾清运量1979年为2508万吨,1980年为3132万吨,1985年为4477万吨,1990年为6766.8万吨,1995年为10671万吨。从1980,1985,1990到1995年连续三个五年,垃圾的清运量分别增长43%、51%、58%。一方面是不断增长的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另一方面是整体低下的资金设备水平。“没钱也要治理环境”,垃圾产量的飞速增长和捉襟见肘的处理能力使政府开始探索大规模、专业化处理的道路。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2/201212241427_414933_1632583_3.jpg 环境保护部于2012年2月发布了《环境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优先发展污染治理设施的社会化专业化运营服务、重点发展综合环境服务、大力推进环境咨询服务、加快发展环境技术服务、逐步发展其他环境服务、加快建设环境服务支撑体系六项主要任务。为环境服务行业今后几年的市场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巨大的推动力。 所谓环境服务业是指与环境相关的服务贸易活动,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分支,不仅在生产性服务业中占有很大比例,同时在消费性服务业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也是我国“十二五”期间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环境服务业主要包括环境工程设计、施工与运营,环境评价、规划、决策、管理等咨询,环境技术研究与开发,环境监测与检测,环境贸易、金融服务,环境信息、教育与培训及其它与环境相关的服务活动。 “十一五”期间,我国环境服务业年收入总额年均增长率约为30%,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社会化运营服务比例约为50%,工业污染治理设施社会化运营比例约5%左右。据测算,到“十一五”末,我国环境服务业年收入总额约1500亿元,环境服务业在环保产业中的比重约为15%,从业单位约1.2万家,从业人数约270万人,在有效期内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持证单位约2100家。 2008年全省节能环保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约50多万,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50亿元,其中环境服务收入65亿元。具有甲级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的单位11家、环境工程专业施工承包一级资质单位5家、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单位2家、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单位130多家、甲级环评资质单位9家。2009年环境服务业年产值44.31亿元,占环保产业收入总额的29.9%。截至2010年,广东省持有环保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单位共206家,约占全国持证企业总数的八分之一。 环境监测服务虽然未被列入优先发展的对象,但却被列入逐步社会化的行列。也就是说今后环境监测将逐步摆脱政府垄断的局面,为此各地环保厅(局)纷纷出台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市场准入的规定:《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资格认定规程(晋环发[font='Times new roman','ser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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