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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大型仪器设备往往由机电设备采购来完成,由于机电设备的要求比较专业,那么机电设备采购与其他采购有什么不同呢?
关于征集推荐节能机电设备和淘汰落后机电设备产品名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08]2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各相关协会: 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国务院《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精神,工业和信息化部拟发布《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和《低能效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旨在推广高效节能机电设备,加快淘汰低能效落后生产设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工作结合当前的市场需求,选择国民经济建设中广泛使用,量大面广的机电设备,重点征集下列十类产品:(一)电动机 (二)水泵(三)风机 (四)变压器(五)工业锅炉 (六)工业电炉(七)空压机 (八)内燃机(九)电焊机 (十)集中空调 二、征集原则(一)推荐节能机电设备原则1.符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节能减排市场重点需求,有比较广阔的发展前景的设备;2.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能效比高,节能效果显著,能促进该产业的结构优化和升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设备;3.制造过程节材效果明显的设备;4.生产技术与工艺比较成熟的,并已具备批量供货能力的设备。(二)淘汰落后机电设备原则1.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明令淘汰的产品设备;2.技术落后或已有新技术可以替代的,能耗高的设备;3.能源效率低于准入值的设备。三、申报材料(一)推荐节能机电设备申报材料:1.填报《节能机电设备推荐表》(详见附件1);2.设备鉴定材料和设备检测报告;3.该设备的用户使用情况证明材料;4.其他相关证明和技术资料等。(二)淘汰落后机电设备申报材料:1.填报《落后机电设备淘汰表》(详见附件2)。四、申报要求(一)各单位按照推荐和淘汰原则,结合本行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和落实申报工作。(二)提交的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报送至机械工业节能与资源利用中心。(三)各单位可同时申报多项推荐和淘汰机电设备产品名录。(四)申报时间截止于2008年12月15日。延时申报的设备将作为第二批推荐和淘汰设备。(五)机械工业节能与资源利用中心负责制订推荐、淘汰的机电设备评审标准和原则,并落实具体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和淘汰的机电设备进行论证和评审。评审结果汇总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六)各单位可就落实《目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及建议,一同上报。 五、联系方式机械工业节能与资源利用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邮编:100823联系人:李振清 夏宪施 周蕙萍电话:010—68595367 68595366传真:010—68595368电子邮箱:cmtf @ mei.net.cn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联系人:郜学电话:010—66010371 传真:010-66012611[url=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5091/n11299314/n11778857.files/n11778856.doc]附件:1.节能机电设备推荐表 2.落后机电设备淘汰表 3.填表说明[/url]原始链接: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5091/n11299314/11778857.html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06日】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字号: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高效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精神,我们组织编制了《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一批)》。 依据国家标准“节能产品评价导则GB/T15320-2001”和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经过专家评审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第一批确定47项节能机电设备(产品),其中内燃机7项,锅炉8项,电机12项,通用产品20项。现将《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一批)》(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或机械节能与资源利用中心。 转载自: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5091/n11299329/12331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