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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center][size=20px]小议实验室监管[/size][/align][size=18px]本人作为一个实验室管理从业者,多年来深耕于实验室管理领域,对目前我国的实验室监管提出一点个人的看法,只能是“一管窥豹”,抛砖引玉,希望能对我国的实验室监管有所裨益。[/size][size=18px]实验室的管理,目前有两个方向,一是资质认定,由国家认监委和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管理。一是实验室认可,由国家认可委进行管理。[/size][size=18px]资质认定,实验室获得了资质认定后,采取的是“飞行检查”,限于工作量大,人员相对不足,而采取的百分比抽查;飞行检查是很好的一种方式,但由于是地方监管,飞行前的消息走漏不可避免。这样造成抽到的实验室临时抱佛脚,没有抽到的实验室还是随意行动,有实验室严格管理,有实验室就各行其是了。[/size][size=18px]这里河北对环境检测实验室采取百分百抽检就是一个很好的方法,但这个方法对于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量是一个压力。[/size][size=18px]资质认定宜采取省份之间互查的方式进行,更有利于对实验室体系保持的一种督促监管,这样避免了“人情”监管,当然费用会提高。[/size][size=18px]实验室认可,一般采取的是获证后的一(监督评审)、二(复评审)、四(复评审)、六(换证复评审)这种有时间节点的监管方式[/size][size=18px],因有其规律所在,实验室更多的会在时间节点前搞突击。对于日常体系运行,则[/size][size=18px]不见得严格运行了。[/size][size=18px]这里也是建议实验室认可采用“飞行检查”的方式,搞突击,这样使认可实验室不敢,不能,不会不真正的运行体系;[/size][size=18px]无论是资质认定还是实验室认可监管,最大的问题是评审的一致性,也就是对准则理解的权威性,是一大难题,这个需要我们的监管部门研究相应的对策。此不是本文要讨论的问题。[/size][size=18px]对于在监管中的“公正性”问题,很值得我们监管部门重视,即我们的评审人员的交通食宿差旅均由被评审单位负担,这样对评审的公正性就很值得商榷了。毕竟吃喝住的都是由评审单位承担,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短。这里我们不妨学习下美国[/size][size=18px]FDA[/size][size=18px]的验厂,验厂人员差旅等一切费用均不需被验厂承担,由[/size][size=18px]FDA[/size][size=18px]去负责。这样有效的避免了“公正性”的问题;当然对于评审人员在评审中的违反评审纪律的行为也是严查,一旦发现不仅是吊销资质,更多的是涉及到“诚信”,这才是我们需要参照的方向。[/size][size=18px]以上仅是个人浅见,小议一下,有不当之处,希望同仁们批评指正。[/size]
2016年8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科技创新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其中,食品药品安全内容纳入“十三五”规划,聚焦食品源头污染严重、过程安全控制能力薄弱、监管科技支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重点开展监测检测、风险评估、溯源预警、过程控制、监管应急等食品安全防护关键技术研究。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全产业链追溯与控制、真伪识别等技术将成为重要技术突破方向,《规定》强调加强食品安全防护关键技术研究,强化食品安全基础标准研究,加强基于互联网新兴业态的监管技术研究,构建食品药品的全产业链质量安全技术体系。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4/201704071700_01_2536979_3.jpg食品药品监管离不开追溯体系,手持终端作为追溯体系中数据采集的基础工具,将在食品药品监管中起到重要作用。如果配备手持终端,监管人员可以清楚得看到食品药品的原料来源、制作环节、入库出库及最终售卖,这样将会建立一个整条产业链的追溯体系数据库,让每个环节清晰可见,一旦出现问题,将可随时溯源,查找问题出现的源头,这将是多方共同努力的方向。创新驱动发展是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基础,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规划》提出的要求,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着力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创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在这个过程中,手持终端将作为基础工具,助力食品药品监管。
先是出现“二恶英鸡蛋”、肠出血性大肠杆菌疫情,后是出现含超量抗生素残留物的“抗生鸡”,德国近两年屡屡曝出食品安全事件,令当地消费者倍感忧虑。这也反映该国食品监管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 德国的食品问题并非单方面,从销售渠道、监管人员到监管标准都存在不足。比如网上购物已被大量德国消费者所接受,但由于监管不足,消费者很容易遭遇“问题产品”。德国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消费者中心调查人员在ebay、亚马逊等知名购物网站随机购买了70种标有瘦身健体等功能的保健品,结果发现30%属“问题产品”。 对此,德国联邦食品检验员协会主席马丁·米勒说,对网上销售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管难度“过大”,食品检验员已不堪重负。 另一方面,监管人员短缺也让许多措施难以落实。联邦食品检验员协会主席米勒承认说,德国在食品检测方面的确有不足之处,而这与监管人员短缺的现状不无关系。 据介绍,德国联邦和地方层面目前共有2500名食品检验员,而他们需要对110万家企业进行检验,包括街边的小吃店以及牲畜屠宰场,检验难度之大不言自明。 对于这一问题,米勒建议政府部门在全德范围内增设1500名食品检验员岗位。他认为,增加岗位虽会为政府带来每年约5000万欧元的额外支出,但事关民众健康,这笔钱“不应省”。 监管标准不一也让德国的食品安全网漏洞百出。米勒说,在德国去年暴发的肠出血性大肠杆菌疫情中,就发现各联邦州上报的数据没有一个统一标准,放在各州政府手中的食品监管大权已“不起作用”。他说,德国应改变现在各联邦州“各自为政”的食品监管模式,将权力集中在联邦政府手中。 德国联邦消费者中心协会董事比伦也说,联邦政府应实行食品监管改革,“远离联邦制下的地方主义”,必要情况下,由联邦政府“强制落实”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