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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00008B][URL=http://biotech.ustc.edu.cn]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生命科学实验中心[/URL][/color]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生命科学实验中心位于科大西区生命科学院,隶属于中国科技大学公共实验中心,是学校重点建设的五个公共实验中心之一,始建于2000年初。作为学校和生命学院重点建设的公共实验平台,由于学科相互渗透交叉、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我们整合了实验仪器中心、实验动物中心、生物安全实验室和生物技术药物GMP中试基地,现已是四位一体,成为学校和合肥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实验室的重要技术支撑系统。目前用房面积近3600M2,拥有资产近5000万(仪器中心近4500万,其它几个中心近350万),有近100台套具备现代先进水平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一批具有博士、硕士等学位的中高级技术和管理人员,增强了学校和生命学院在生命科学领域的综合竞争实力。按照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为生命学院所承担的“863”、“9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重点科研项目,为提高本科生和研究生的课程教学和科研水平,为仪器分析实验等都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同时,这样一个高水平的研究平台也吸引了一批“百人计划”、“长江学者”等国内外优秀人才,使生命学院教学科研工作更上台阶。[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9/11/200911121538_184030_1613111_3.jpg[/img][color=#00FFFF][color=#00008B][size=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生命科学实验中心主要由4个分中心组成:实验仪器中心,实验动物中心,生物安全实验室和生物工程中试基地。[/size][/color][/color]实验仪器中心位于生命学院3楼,由细胞分析仪器组、蛋白质分析仪器组、核酸分析仪器组所组成。其中蛋白质分析仪器I组主要提供分子水平的各种研究手段,包括各种色谱、光谱、药物筛选、材料研究以及分子间相互作用分析仪器-如BIACORE3000,等温滴定微量热仪等;蛋白质分析仪器II组提供组学水平的各种研究手段,主要以各种质谱仪为代表,另外还有高速及超速离心机,荧光定量PCR仪等;细胞分析仪器组提供细胞水平的各种研究手段,包括荧光及激光共聚焦显微镜、流式细胞仪、显微切割及活细胞培养工作站等。这些设备基本可以满足生命科学及相关科学的研究要求。实验动物中心SPF级实验动物中心于2005年1月建成,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2005年8月25日,通过安徽省科技厅组织的专家组现场验收,获得安徽省科技厅发放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实验动物中心在组织管理、人员结构、环境设施、实验动物来源、饲养与使用等方面配备了必要的设施条件,建立了一整套标准操作规程,达到SPF级实验动物使用的要求,目前正在使用的动物有SPF级的小鼠、大鼠,清洁级小鼠、大鼠、豚鼠、兔,普通级猕猴,尚有部分转基因鼠、基因敲除鼠用于科研研究。生物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实验室于2004年9月30日建成,总建筑面积达600平方米,其设计方案经科技部、农业部和卫生部有关专家集体会审通过,配套设施按国内最高标准配置,目前正在准备申请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的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简称P3实验室)认证。将主要用于A类病原微生物的基础研究、疾病诊断和防治工作。该生物安全实验室同时建有二级标准的实验(P2实验室),可用于B类病原微生物的研究。生物工程中试基地生物工程中试基地于2004年9月30日建成,总建筑面积达1000平方米,主要进行基因工程创新药物中试产品的研制和细胞治疗制剂以及基因治疗方案的应用研究。该中试基地由具备国家一级资质的同济大学建筑设计院按GMP标准设计和施工,净化、水、气体、人流、物流等均符合国际标准,建立了原核基因工程药物、真核基因工程药物、蛋白质纯化分析和细胞大规模培养四条中试工艺。[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9/11/200911121538_184031_1613111_3.jpg[/img]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研条件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规范和加强国家大型科学仪器中心(以下简称仪器中心)的管理,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资源的共享,进一步提高大型科学仪器的利用率,充分发挥中心在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仪器中心是以大型或超大型科学仪器为核心组建的开放性的研究、服务单位,是该类仪器高水平的应用研究中心、人员培训中心和具有权威性的分析测试服务中心。 第三条 科学技术部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按照突出重点、加强集成、优化配置、科学利用的原则,统一协调、规划仪器中心的建设和发展。 第二章 仪器中心的建立 第四条 仪器中心的建立,应依托在有条件的大学、研究所或其他单位,一般不单独新建。 第五条 仪器中心的建立程序: 一、科学技术部依据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论证,确定大型或超大型仪器类型; 二、协商出资部门、地方确定各方的出资比例; 三、组成仪器中心协调小组并择优选定仪器中心依托单位。 第六条 仪器中心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较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较好的学科基础和研究成果;二、具备适应需要的实验室用房、仪器设备、设施及水、电、气等配套条件; 三、有熟练的仪器维修和操作人员; 四、能够为仪器中心开展工作提供其他必需的技术支撑及后勤保障。 第七条 仪器中心依托单位负责提出引进仪器的选型及配置方案,经专家论证后,报仪器中心协调小组批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仪器中心协调小组由出资部门、地方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选定仪器中心依托单位;组建仪器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变更、处置、调动共建的仪器资产,以及协调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 仪器中心管理委员会是仪器中心的具体管理机构,由仪器中心依托单位负责人、技术委员会主任及仪器中心协调小组委派的人员组成,其职责是: 一、聘任仪器中心主任及技术委员会委员; 二、决定仪器中心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三、审查批准仪器中心有关的规章制度; 四、审查批准仪器中心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预决算; 五、负责仪器中心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 仪器中心主任由仪器中心管理委员会聘任,负责仪器中心的日常管理,一般任期 4年,可以连聘。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仪器中心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二、根据技术委员会的意见,决定仪器中心业务工作目标及科研规划; 三、提出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建立健全仪器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五、拟订分析测试收费标准; 六、决定职工的任职、培训和奖惩; 七、每年年终向仪器中心管理委员会提供年度工作报告。 第十一条 仪器中心管理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技术委员会,一般为5-7人,任期 4年。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每次换届至少有半数委员继续连任,但连任不得超过三届。技术委员会负责确立仪器中心业务方向和技术成果评价。 第四章 经费和管理 第十二条 出资部门、地方,根据确定的核心仪器引进方案,按商定的出资比例拨付中心核心仪器的购置费。 第十三条 中心核心仪器的运行费,主要由仪器中心依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筹措,并可有以下来源: 一、在核心仪器购置费中,预留一定数额的运行补贴费; 二、中心核心仪器纳入当地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网,按当地入网仪器运行费补贴的有关规定,确定运行补贴额度; 三、向社会提供服务获得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来源的经费。 第十四条 仪器中心对外服务的收费原则: 一、对出资部门、地方所属研究所、大学等单位,按出资比例分配的机时,提供免费服务;二、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超机时使用及非出资部门、地方的基础性研究工作,一般只收取直接消耗费; 三、非出资部门、地方的技术开发工作及所有企业单位,除直接消耗费外,还应收取相应的管理费。 具体收费标准,由仪器中心制定,报仪器中心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按照有关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仪器中心的财务、共同出资购置的资产,由仪器中心依托单位代管,但必须单独建帐,实行专项管理。 第十六条 凡由几个部门、地方共同出资购置的仪器中心资产,均归出资部门、地方共同所有,对其的变更、处置由仪器中心协调小组研究决定。第十七条 仪器中心应当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技术责任和岗位责任制、样品的登记、测试报告的整理和审核、技术文件的存档和保密、仪器设备的操作维护规程、标样的管理和发放、物资和财务管理制度等。 第十八条 为做好服务,仪器中心应严格履行以下基本义务: 一、为用户保守技术秘密; 二、不得强占用户的研究开发成果,侵犯用户的知识产权; 三、根据实际条件,实行24小时对外开放服务; 四、为用户提供及时的技术保障; 五、不得向用户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其他费用; 六、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用户的测试任务或拒绝用户前来进行研究工作。 各仪器中心还可依据实际情况向用户实行更广泛的服务承诺。 第十九条 仪器中心应自觉接受用户、仪器中心协调小组、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仪器中心违背基本义务或服务承诺时,用户可以向仪器中心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仪器中心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权予以批评、警告,直至停止运行费的补贴。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各中心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管理细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健康报 近日从中国中医科学院主办的中医药科学数据建设专家咨询研讨会上了解到,我国将从国家层面上推进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和药学、中医药、流行病学等统一的医学数据共享体系,建立中医药科学数据中心。 与会专家认为,中医药数据作为目前国际上的一个独特系统,是全球医学科学数据共享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中医药语言系统具有重要意义。与其他学科数值型数据相比,中医药科学数据以知识型为主,因而整合难度很大,需要明确服务对象的需求,与市场经济机制结合,不能只是依靠中医自己来研究,必须多学科交叉研究,整合整个社会资源,保证数据质量和数据库的生产力,促进多学科发展应用。专家强调,中医药科学数据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的组成应具有广泛性、代表性,要有医学、生物学、信息学、法律等领域的专家,包括国内专家和国际专家参与。据悉,该中心建设得到科技部和国家“863”计划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