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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0日,韩国发布G/TBT/N/KOR/263号通报,公布了“能效标签和标准条例”(MKE’s Notification 2009-317,2009年12月28日)。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减少温室气体、节能和保护环境。自1992年以来,制造商和进口商都必须标明“能源效益标签和标准条例”辖下每一型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第1 - 第5)。本次修订规定了13种电气产品的所有新类型的能源效益标签(第1 - 第5)要求以及年运行成本要求,13种电气产品包括:冰箱,冷冻箱,泡菜冰箱,空调,洗衣机,卧式滚筒洗衣机,洗碗机,餐具烘干机,电饭煲,吸尘器,电风扇,空气净化器和商业冰箱。预计该修订条例将于2010年7月1日获得批准并且实施。该通报评议期为60天。
2013年10月2日,阿根廷国家国内贸易局(National Directorate of Internal Trade)向WTO提交了有关荧光灯镇流器能效标签法规草案(Disposición DNCI Nº 246/2013)的第G/TBT/N/ARG/280号通报。草案适用于连接电源(220 V/50 Hz)的、单独或作为灯具部件的在阿根廷销售的电子/电感镇流器,并规定电子/电感镇流器应符合1999年5月14日的第319/99号决议的能效标签要求。草案不适用于以下镇流器:l 电池供电的应急照明设备中使用的镇流器;l 自镇流灯;l 作为灯具不可替换的部件不能与灯分离单独进行测试的镇流器;l 标记为专门设计用于高频段的镇流器;l 标记为专门用于112 W荧光灯的镇流器。 1999年5月,阿根廷国家能源、贸易和工业部颁布的第319/99号决议,对多种家用电器,包括电冰箱、制冷设备、洗衣机、照明设备和空调等实施能效认证标签制度。阿根廷能效等级分为A、B、C、D、E、F、G七个等级,其中A级能效水平最高。能效标签上须注明该产品的能效水平以及所采用的测试方法。决议规定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批发商和零售商都必须先获得产品认证,证明其产品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才能进入阿根廷市场。
香港机电工程署由2011年6月14日起,将“自愿参与能源效益标签计划”扩展以涵盖发光二极管灯(LED灯)。该署邀请LED灯的制造商、进口商及本地代理商参与能源效益标签计划。参与机构可为符合计划所规定的能源效益和性能要求的产品贴上“确认式”标签。其标签计划旨在帮助消费者认识使用能效产品的重要性,鼓励制造商和供应商推出更多节能产品以节约能源。同时消费者可凭标签鉴别产品是否已达到指定的能效要求,以便选购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