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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有关产品缺陷的信息,都是“出口转内销”。我国研究者在世界上最早得出了“双酚A对男性性功能有危害”的直接证据。为何监管部门没能在国内率先行动,是什么原因导致我们的监管总是慢半拍? 据报道,欧盟认为含双酚A奶瓶会诱发性早熟,从3月1日起,将禁止生产含化学物质双酚A(BPA)的婴儿奶瓶。实际上,这并不是欧盟刚刚作出的决定,在去年11月25日,欧盟食物链和动物健康委员会(SCFCAH)就通过了相关决定。 卫生部官员昨日也表示,目前中国正在清理包装材料,并出台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未来婴幼儿奶瓶不能使用双酚A。 有关部门虽然出台了征求意见稿,但反应已稍显滞后,含有双酚A的奶瓶还在商场出售。在历经了三聚氰胺等食品安全风波之后,民众对于与食品相关的安全格外敏感,一有相关的消息,就会格外紧张。 其实,在欧盟宣布对含双酚A的塑料奶瓶全面禁止之前,已有不少国家和地区对此类产品作了禁止性规定。2008年,加拿大第一个宣布在所有食品包装和容器(包括奶瓶)上禁用双酚A,澳大利亚也从2010年7月1日起逐渐淘汰含双酚A的婴儿奶瓶;后来美国许多州和大型零售商,包括沃尔玛在内采取了同样的步骤。 这些国家和地区之所以对含双酚A的塑料奶瓶采取禁止行为,一个很简单的理由就是:该类产品可能会对人体有害。尽管同样还有很多研究表明,虽然双酚A有毒,但并不意味着含有双酚A的容器都对人体有毒。 也有一些研究结果提示,塑料奶瓶等塑料制品中的双酚A可能会影响婴幼儿的成长发育,并对儿童大脑和性器官造成损伤,但是迄今未有充足证据证明婴儿或者儿童因摄取PC奶瓶释放的双酚A成分而受到伤害。还有研究表明,制造塑料容器的PC材质可能会释放有毒的双酚A,温度愈高释放愈多速度也愈快。 总之,塑料容器是否真会释放双酚A,目前仍存在很大争议,各界说法也不一致。 正是在双酚A科学认识上的不同看法,才导致了世界上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都在正常使用它。那么,针对欧盟全面禁止含有双酚A的奶瓶,我们该得出什么启示呢? 首先,在未决定是否禁用前,应将信息告知公众。监管部门应要求奶瓶生产厂家在其奶瓶上标明其成分,将相关信息告知公众,让消费者自己来决定是否使用。 其次,在监管过程中增加公共参与。早在去年11月份,欧盟就双酚A奶瓶的使用开展讨论,包括厂家、科学家和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到该决策过程中来,使得决策既增加了公众的参与,又充分引入了专家的意见。相比较之下,我国的此类决策无论是在科学讨论还是公众参与,都有所欠缺。 此外,人们会注意到,很多有关产品缺陷的信息,都是“出口转内销”,即首先在国外遭遇禁止,然后国内监管机构才注意到该问题的严重性。 国外的某些研究固然高于我国,但是监管部门没有充分重视学界的研究成果,没有及时调整相关标准也不无关系。尤其是双酚A事件,我国研究者在世界上最早得出了“双酚A对男性性功能有危害”的直接证据。为何监管部门不能够在国内率先行动,是什么原因导致我们的监管总是慢半拍? 我国对食品接触材料的法律法规总是慢半拍,是监管部门问题?还是行业利益使然?
卫生部称将禁用双酚A奶瓶 北京部分超市下架2011年03月04日04:14 新京报 ■ “涉诱发性早熟 双酚A奶瓶仍在销售”追踪 本报讯 (记者廖爱玲) 双酚A奶瓶的危害已让国内商家有所行动。昨天,乐友孕婴童超市证实,今起将在其国内全部门店和网站把可能含双酚A的奶瓶下架。其他孕婴童网站、超市也正在与供货商协商,着手下架准备。 先下架暂不受理退货 由于双酚A对婴儿发育、免疫力有影响,欧盟从3月1日起对双酚A奶瓶封杀,卫生部表态称要对双酚A奶瓶说“不”(本报连续报道)。 昨天,孕婴童连锁超市乐友宣布,在全国近150家门店、网站即日起下架所有PC奶瓶,并停止进货。乐友在北京有40多家店,昨天已向各门店和网站下发通知,下架从今日开始,届时将全部以玻璃奶瓶、PP等材质奶瓶为主。 但乐友也表示,由于国家相关政策没出台,尚不能承诺退货。 多数商家尚在等待政策 昨日,记者致电多家商场、超市,沃尔玛、丽家宝贝等表示“将持续关注此事”,现有商品符合国内规定,暂不下架。丽家宝贝万丰购物中心店工作人员称,对PC塑料奶瓶店里会减少进货。 昨天,记者登录红孩子等网站,发现各品牌的PC奶瓶仍在正常销售。红孩子网站表示正在和供货商协商,开始着手下架。近期,不少家长出于安全考虑已更换奶瓶。经营婴幼儿用品网店的店主“艾米妈”说,近期玻璃奶瓶销量增加5倍。 卫生部此前表示,国内正在清理包装材料,并出台征求意见稿,规定未来婴幼儿奶瓶不能用双酚A。该意见稿征集时间持续到3月11日,公众可将反馈信息发至邮箱fcma2010@gmail.com。此外,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还将对婴幼儿塑料奶瓶进行实验,评估双酚A的迁移量。
从2011年4月20日起,卫生部就《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食品容器公告事宜》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部门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拟自2011年6月1日起,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食品容器(如奶瓶)生产和进口。自2011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含双酚A的婴幼儿食品容器。例如婴儿奶瓶等。但双酚A允许用于生产除婴幼儿奶瓶以外的其他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和涂料,迁移量应当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 双酚A,也称BPA,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塑料制造的化学物质,被广泛用于化工产品和食品包装材料及容器,如婴儿奶瓶、餐具、微波炉器皿、食品包装容器的涂层、饮料瓶以及供水管道等。 科学研究表明,双酚A在加热时能析出到食物中,可能会扰乱人体代谢过程,对婴儿发育、免疫力有影响,甚至致癌。此外,双酚A有雌性荷尔蒙效果,可能会导致婴儿出现女性化变化。考虑到婴幼儿属于敏感人群,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护婴幼儿健康,因此决定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食品容器。 目前我国只有一份适用于所有PC瓶的现行国家标准,就是GB14942-1994《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碳酸酯树脂卫生标准》,里面对双酚A用量规定:一升蒸馏水中所含的酚须≤0.05mg,在GBT 23296.16-2009 食品接触材料 高分子材料 食品模拟物中2,2-二(4-羟基苯基)丙烷(双酚A)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中对具体的检测方法进行了规定。 迪马科技在借鉴国标的基础上,建立了塑料奶瓶中迁移双酚A检测方案。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4/201104211329_290205_1987954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4/201104211132_290188_1987954_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