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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国家级某食品监管专业会议上,大家争议最大的一个问题是食品中某些指标不合格,到底是用《食品安全法》(卫生指标)处罚,还是用《产品质量法》(质量指标)处罚。同仁们意见相左,专家意见也不一致。其中尤以原质监出身的人异议最多。质监人多年从事食品生产监管,是否适用产品质量法他们最有发言权。大家争得面红耳赤——为了事业,争议无可厚非。发言者中,年轻的专业人士居多,他们热爱食品安全工作,对事业一腔热血,志在报效国家,用行动诠释为保障百姓舌尖上安全的服务宗旨。然而,争议的背后似乎潜台词在说,我才是食品监管的真正主人,我的部门才是食品监管的鼻祖,云云……今天,笔者就这个问题想到另一件事,那就是谁才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鼻祖?而今的食品监管队伍中,人员可谓来自四面八方,所学专业更是五花八门。一、所学专业: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的有之、学食品营养与卫生的有之,学食品法学专业的有之,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所谓食品专业。二、队伍组成:工商有之、质检有之、食药监有之……三、各部门人员的职业素养和特点:(以偏概全,别挑理!)1、工商人普遍的特点:我虽然不是学食品专业出身,但是我懂法律法规,会执法;我管理规范,队伍是庞大的半军事化的铁军。别的,你们爱说什么就说吧!2、食药人的特点:美国有FDA。理所当然,我不懂也要装懂,因为我师出有名,我是正宗。3、质检人的通病:我是管技术含量最高的食品生产出身,所以我内行,别人都是外行。四、今天,我们说一则小笑话,告诉你谁是鼻祖——《弃婴是谁所生》关键词:食品监管、弃婴、生父母、养父母。曰:一弃婴,被大佬丢在食药监门下,告知他,弃儿有丰厚遗产(权力)。食药监人傻乎乎地当做亲生儿子收养,如获至宝。不料,弃婴惹是生非,侮辱老师、打骂同学,闹得邻里不安。这还没完,因收养了弃婴,食药官员相继被问责,有的撤职查办、有的锒铛入狱。食药监人如梦初醒,噢,原来弃婴如此麻烦,遂欲弃之,乃找寻弃婴生父母……问询质监,答曰:“该婴是我儿,不过是养子。自从收养他,可谓用心良苦,曾请世外高人用周易测名,冠之:QS——万没想到,新名字犯了忌讳——拼音QS译成汉字——去死!收养后麻烦多多。究其原因:“质监人不是预防专业科班出身,因此不懂专业基础知识:不懂三聚氰胺含氮;不懂检测蛋白质含量的最常用方法是凯氏定氮法;不懂得检测蛋白质只是检测氮的含量,再乘以蛋白系数,得出蛋白质的量。因此,一时糊涂,为“三鹿”授予免检企业称号,并用其生产的奶粉喂之,致结石。不久,首席长官李某某下野。”再问工商,答曰:“确是我儿。不过,俺收养时间短暂。因本人系养父母,未曾生儿育女,不懂喂养知识,只能按捡到弃婴时,其包裹中生父母所留书信上说的方法喂之,结果婴儿骨瘦如柴。再则,养育时,该弃婴顽劣成习,遂弃之。”无奈,食药监查验DNA……噢,原来该弃婴乃名曰“卫生部”所生。而今,其生父早已隐姓埋名,不知去向。生母恐养父母追债,改嫁(改名字)。而今,生母闭门修心养性,撰写弃婴养育手册(标准起草)、婴儿腹泻诊断(食物中毒调查)。食药监无奈,请示大佬:“弃婴该由谁来抚养?” 答曰:“爹死娘嫁人,个人顾个人。今后谁来抚养,再议。”五、机构走向:法院进入终审阶段,但至今尚未做出最终裁定。生母虽然找到了,然,其无力培养孩子,也不想继续用心培育,判给生母已不可能了。判给食药监,食药监还年轻,独自承担抚养弃婴的能力有待商榷。判给工商这个大家族组成的市场局,又担心不科学喂养。结论:不管最终判给谁,都要走科学育儿(专业化)、规范育儿(统一化)之路。只有这样才能行之有效、事半功倍地将弃婴培养成国家栋梁之才。(作者:豆瓣。食品安全资深人士。)
大部制 改革微调 食药监管酝酿整合对我们农业部门里的农检中心有什么影响?据知情人士称,草案中的最大亮点是酝酿打造食品药品监管“大部”——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与现由卫生部管理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国家食药监局”)合并,并吸纳散落在农业、质检、工商、商务、卫生等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成立正部级的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总局。
可以说在两个网站是同时发布的,因为其他网站已先做了平台宣传,根据论坛规定,在此不能算是原创这次非法疫苗事件,在2016年2月3号的济南时报就已经报道了。到目前发酵了将近两个月才引起大家的注意,很不容易,在明星婚礼的情况下,还有这么多媒体积极的投身到报道疫苗事件中来,也不能怪媒体对于娱乐明星的追捧,我本人也很喜欢刘诗诗和四爷,鉴于目前大家都喜欢喜庆的事,媒体讨好受众,大频率的播放娱乐新闻也无可厚非,谁让大家多是这类人呢,针没扎到自己身上哪能知道疼?疫苗事件出来后,媒体口径有以下几方面,一是责问食药监部门,你这只看家土狗喝多了吗?!有没有拿骨头?二是宣传该类疫苗危害性很小,大家都不要担心。三是宣传疫苗危害大,大家都不要打疫苗。四是指责第一种口径,人家食药监部门都不容易你知道吗?犯罪分子技术多高你知道吗?我们查出来了还不赶紧给颁奖。公安局破案了一般还嘉奖呢,为啥到了这,只剩下了骂?目前看到的就是这几种,当然我肯定看不全的。下面,我以我个人的经历来说说,第一种,食药监挨骂就是应该的,如果你治下的企业五年没去查过,就是你渎职,去查了,没查到,你觉得我会信吗?我曾经在家面临破产的小公司待过,公司很穷,以至于二三十个人分一万块钱的奖金都给吞了,可以肯定在检查员来时,真的没多少钱给红包,当然这是我们猜的,我们正常是下午5点下班,检查人员3点半左右到,分开查实物和记录,当时查我负责的菌种,液氮罐里的菌种,拎出来数,同志们,液氮啊,很冰手的!负196℃!翻看传代记录,查看灭菌锅记录,培养基配制记录,阳性工作台紫外灯记录,消毒剂使用记录,天平使用记录,没看到异常后,又查看相应的管理规程和SOP,说实话,七点多了,还不去吃饭,我都饿了,心想应该可以了吧,结果又要看菌种购进记录,看了后,又要求看菌种购进的发票,发票在财务那,人家下班走了,又给叫过来的。最终发票上的名字有错字,给记了。我要说的是,经营性企业无外乎查冷链运输和保存,我后期待的公司也需要冷链运输,当然是医疗器械类的,每批产品都要有温度记录随着运送的,库房温度每天两次记录,而且有温度数据导出,不间断的。试问,去了经营性企业,监管人员就不去看看温度?就不看看温度记录?再者,临近有效期的产品一般没有客户要求,是很少卖的,因为搞不好就砸到客户手里。至于过期的产品,要有销毁记录的。母女俩,外加一个男工,就撑起来一个经营性企业?呵呵,生意这么好做,我早就下手了。第二种,疫苗过期后,首先可能注射后达不到预期效果,也有可能产生其他不良反应,不要说不会死人哦,我经历过的一家兽用疫苗厂的疫苗不知道什么原因,就把人家的猪宝宝给neng死了!出厂检没问题的,放心好了,厂家肯定不敢的,出问题会坏自己生意的,也往保存不当的原因上靠过,但也不是每只猪都死,也不敢确定是什么原因。猪嘛,赔钱就是了,人呢?况且,如果是狂犬病疫苗,怎么办?网上说的xx疫苗,37度两天都没事,是的,我们加速稳定性还37度6天呢。刚产出的疫苗加速试验和临近有效期的加速试验根本不是一回事好嘛!第三种,疫苗还是要打的,正常的疫苗还是能帮助孩子提高免疫力的。如果你真的真的很有钱,可以考虑出国打。毕竟三鹿奶粉都能出事,反正我这邻居家孩子的奶粉都不是大陆货。嗯,就是信不过!第四种,食药监和公安局还是区别很大的,食药监可以飞检,可以月月去某家企业查,人家不会说你什么的,最多觉得不自在,因为这很正常。而企业呢,你做过的事都要有记录的,飞检可以看你记录的,也可以看现场的,随便对上了就是问题。公安部门呢?我相信公安部门月月去食药监部门查你身份证的话,你会骂娘的,凭啥啊?疑罪从无,你老查我干啥?你说呢?当然了,不排除所谓的老兵是周带鱼之列的50分写的,毕竟出了这事,有几个真正的老兵好意思嚷嚷着嘉奖啊?不让自己家里人骂就不错了。原创,欢迎转载讨论,不要爆粗口哦,大家都是有身份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