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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能效测评系统通用规范太阳能热利用系统测评标准太阳能热利用系统主要包括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和太阳能供热制冷系统。各系统中太阳能部分的工作原理基本相同,所以测评方法也基本相同。下面主要介绍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测评标准。2.1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能效测评系统测试条件(1)太阳能建筑应用光热系统所采用的太阳能集热器、太阳能热水器等关键设备应具有相应的国家级全性能合格的检测报告,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2)系统应按原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合格,并至少正常运行3天,方可以进行测试;(3)所有示范项目必须按照测试的要求预留相关仪器的测试位置和条件,其用水量、水温等参数必须按照设计要求的条件下进行测试;(4)太阳能热水系统试验期间环境平均温度:8℃≤ta≤39℃;(5)环境空气的平均流动速率不大于4m/s;(6)至少应有4d试验结果具有的太阳辐照量分布在下列四段:J1<8mJ/m2d;8mJ/m2d≤J2<13mJ/m2d;13mJ/m2d≤J3<18mJ/m2d;18mJ/m2d≤J4。[img=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能效测评系统通用规范,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1/202201130915442487_9978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2.2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能效测评系统测试方法(1)集热系统得热量集热系统得热量是太阳能集热系统中太阳集热器提供的有用能量,单位为mJ/天全天。需要测试以下参数:集热系统进口温度、集热系统出口温度、集热系统流量、环境温度、环境空气流速、测试时间。当上述参数分别测量时,集热器进出口温度、流量采样时间间隔不得小于1分钟,记录时间间隔不得大于10分钟。太阳能集热系统得热量根据记录的温度、流量等数据计算得出。太阳能集热系统得热量可以用热量表直接测量。(2)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能效测评系统常规热源耗能量系统常规热源耗能量是系统中辅助热源所耗常规热源的耗能量。需要测量以下参数:辅助热源加热量、环境温度、环境空气流速、测试时间。当采用电作为辅助热源时,测量测试时间内辅助热源的耗电量。当采用其它热源为辅助能源时,系统常规热源耗能量的测量方法同集热系统得热量的测量。(3)贮热水箱热损系数贮热水箱热损系数为表征贮热水箱保温性能的参数,单位为W/K。选取一天,测试起止时间为晚上8点开始,且开始时贮热水箱水温不得低于40℃,与水箱所处环境温度差不小于20℃,第二天早上6点结束,共计10个小时;开始时贮热水箱内水温度、结束时贮热水箱内水温度、贮热水箱容水量、贮热水箱附近环境温度、测试时间。(4)集热系统效率集热系统效率为在测试期间内太阳能集热系统有用得热量与同一测试期内投射在太阳能集热器上日太阳辐照能量之比。需要测试以下参数:太阳能集热器采光面积、太阳辐照量、集热系统进口温度、集热系统出口温度、集热系统流量、环境温度、环境空气流速、测试时间。(5)太阳能保证率太阳能保证率为系统中太阳能部分提供的能量与系统需要的总能量之比。需要测试以下参数:太阳能集热器采光面积、太阳辐照量、集热系统进口温度、集热系统出口温度、集热系统流量、环境温度、环境空气流速、辅助热源加热量、测试时间。[img=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能效测评系统通用规范,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1/202201130916554572_2547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
实验室中内审的不适用项目有那些?应该怎么理解不适用?谢谢各位!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总公司中标后想用项目所在地的分公司与招标人签合同,可以吗?[/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答:不可以。应当是总公司来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由分公司来进行合同的履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font][font=微软雅黑]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font][/font][font=微软雅黑]第七十二条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font][font=微软雅黑]第七十三条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font][/color][/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