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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进口相关的资讯

  • 200多吨进口雀巢糖果违规使用化学物质被销毁
    进口商品质量频闪“黄灯”。今天(2012年12月19日),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公布最新进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信息,消费者熟悉的“雀巢”品牌有200多吨糖果因被发现违规使用化学物质而被销毁。   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此次共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96批。不合格原因包括:未提供所需证书、违规使用化学物质、包装不合格以及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超标等。其中,由美国雀巢公司生产的224吨旺卡思糖果被发现违规使用化学物质硬脂酸钙。涉及产品包括旺卡思美味果糖和美味迷你咀嚼糖。硬脂酸钙在糖果中主要作硬化剂。   此外,来自台湾的22批次美食也被检出不合格。度小月美食名店股份有限公司的度小月担仔面,违规使用化学物质柠檬黄 鸿福食品工厂有限公司的鸡蛋酥,查出菌落总数超标 大湖草莓农场的胶原蛋白桂圆酿(饮料),防腐剂山梨酸超标。   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表示,这些食品、化妆品都已依法做退货、销毁或改作他用处理,未在国内市场销售。
  • 某省份未经核准采购进口仪器设备判定“违法违规”
    江西省财政厅发布《江西省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以下简称《行为清单》)。《行为清单》明确了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直属单位采购活动中,四大类187项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将“未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纳入采购前期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且明确规定了违法违规事项:1、采购进口产品时,未按规定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核准,擅自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在采购文件中限制能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另外在“未按规定开展采购需求调查”中,也把未对“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进行需求调查纳入违法违规行为。在采购过程中,《行为清单》更是把“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纳入“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附件:江西省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 序号违法违规行为详细内容相关依据备注适用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采购前期的禁止行为1未编制采购预算和未编制实施计划1.政府采购未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2.未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已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3.超预算、无预算开展政府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仅适用于采购人2未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4.除以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电子卖场等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项目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按项目实施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不含涉密项目)未在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 5.除因预算单位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外,未公开采购意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0〕13号)仅适用于采购人序号违法违规行为详细内容相关依据备注3未按规定开展采购需求调查6.对于下列采购项目,未开展需求调查:(一)1000 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3000 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二)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包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等;(三)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包括需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等;(四)主管预算单位或者采购人认为需要开展需求调查的其他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条、十一条《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十一条仅适用于采购人7.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选择的调查对象少于 3 个,且不具有代表性。8.框架协议采购需求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变动。4未依照规定选用采购方式和组织形式9.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10.将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11.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未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12.将不符合框架协议采购的项目,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六十七条《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三条序号违法违规行为详细内容相关依据备注5未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13.采购进口产品时,未按规定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核准,擅自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4.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在采购文件中限制能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第四条、第二十一条《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第五条仅适用于采购人6未经审核(备案)开展框架协议采购活动15.采购方案未报本级财政部门审核,集中采购机构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的;16.采购活动开始前未将采购方案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八条7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代理机构17.强制要求采购人采用抓阄、摇号等随机方式或者比选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 号)第十二条《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合理选择确定采购方式和代理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15〕6号)仅适用于采购人8未签订委托代理协议18.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的,未签订委托代理协议;19.委托代理协议未明确代理采购的范围、权限和期限等具体事项;20.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履行各自义务;21.采购代理机构超越代理权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二、编制采购文件时的禁止行为(一)设定资格条件时的禁止行为9非法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所在地22.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如公有制、非公有制等;23.限定组织形式,设置企业法人,排除事业法人、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等;24.限定供应商注册地在某行政区域内,或要求供应商在某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10设置供应商规模条件、股权结构等要求25.设置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26.设置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的条件;27.设置特定金额的业绩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五条11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条件28.设定的供应商资质等级超出项目所需的资质等级要求或设定的供应商资质与项目需求无关;29.将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12对供应商设定不同的资格标准30.供应商资格标准设定模棱两可,把握尺度宽严不一,如:对本地区、本行业之外的供应商或新参与竞争的供应商采取更加苛刻的资格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一)设定资格条件时的禁止行为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3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未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4改变采购标的或资格条件32.采用招标方式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改变了采购标的或资格条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七条15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33.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34.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35.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36.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37.设置或变相设置供应商成立年限,如要求某年前的合同业绩、要求项目人员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年限等;38.涉及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的创新产品采购的,要求同类业务合同、生产台数、使用时长等业绩要求;39.设定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的资格条件,如将国务院已明令取消的或国家行政机关非强制的资质、资格、认证、目录等作为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八条(二)编制采购需求时的禁止行为16未执行政府采购政策40.未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如价格扣除、预留份额;41.未明确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2.未明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政策;43.未执行国家规定的其它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四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7采购文件未按审核内容编制44.采购文件未按照审核通过的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编制;《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三十四条18擅自提高采购标准45.超出经费预算标准、资产配置标准和技术、服务标准等;46.超出办公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三十八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中发〔2013〕13号)第十二条(二)编制采购需求时的禁止行为19设置与履约无关的条款47.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如要求或标明特定品牌、商标、商号、专利、版权、设计、型号、特定原产地、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规格等条件,设置“知名”、“一线”、“同档次”、“暂定”、“指定”、“备选”、“参考品牌”(含配件)等表述的;48.设定的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如售后服务要求与采购项目无关或超出服务范围的、售后服务要求明显不合理或指向特定对象、要求特定检测机构(国家行政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的检测报告等;49.要求提供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条(三)编制评审因素时的禁止行为20未按规定设置实质性条款50.对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在采购文件中未规定或未以醒目方式标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三)编制评审因素时的禁止行为21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51.将资格条件作为评审因素;52.将供应商的注册地、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设定为评审因素,如将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评审因素等;53.将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供应商业绩、资信、荣誉等作为评分条件;54.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55.将与采购货物服务质量无关的技术指标或服务要求设定为评审因素;56.采购需求客观、明确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中客观但不可量化的指标未作为实质性要求,作为了评分项;57.框架协议采购采用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即入围的方法;58.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中供应商淘汰比例未按照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二十一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五条《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六条、第二十七条22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评审标准59.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评审标准,如评审标准倾向于本地供应商,对非本地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评审条件或给予不同的评审分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编制评审因素时的禁止行为23未依法量化评审因素60.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评审因素未量化到相应区间,或者虽量化到相应区间但未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61.评审因素未量化,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指标相对应,如将产品性能优、良、中、差等没有具体明确判断标准的表述作为评审因素,将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横向比较评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第六十八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四条24未依法设定价格分值62.设定最低限价的(国家或地方有强制最低价格标准的除外);63.综合评分法中价格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64.招标项目中采用综合评分,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低于10%的(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除外);65.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中,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低于30%或超过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低于10%或超过30%;66.政务信息系统项目中,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未设置为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未设置为10%。《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四条《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7〕210号)第九条(三)编制评审因素时的禁止行为25违规要求提供样品67.对“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以外的情况要求提供样品;68.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的,未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未充分考虑供应商样品、现场演示、检测报告等的制作、运输成本以及评审场地限制等因素;69.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未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二条26设置与采购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条件70.设定的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如售后服务要求与采购项目无关或超出服务范围的、售后服务要求明显不合理或指向特定对象、要求特定检测机构(国家行政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的检测报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评审过程中的禁止行为27未按规定组织开标71.评标委员会成员参加开标活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条28拒收投标(响应)文件72.拒收有轻微瑕疵但不影响封闭性的投标(响应)文件。《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29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启投标文件73.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三条三、评审过程中的禁止行为30未按规定录音录像74.未按规定对开标、评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75.录音录像不清晰、不可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九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四条31未按规定组织评审76.在招标、询价采购过程中与投标、响应供应商协商谈判;77.未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78.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一条32采购人代表担任评标组长79.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担任组长。《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五条33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80.评审工作完成后,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五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二十六条四、采购执行中的禁止行为34未依法发布采购项目信息81.未依法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82.未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者提供采购项目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财办库〔2020〕50号)四、采购执行中的禁止行为35违反优化营商环境规定83.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监管、处罚、收费等事项;违规收取标书费97.违规收取标书费、资料费、报名费等费用。《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严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规收费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19〕275号)《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坚决纠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规收费行为的紧急通知》(赣财购〔2021〕5号)37违规收取保证金98.向政府采购供应商收取目录清单以外的涉企保证金 99.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超过预算金额的2% 100.履约保证金的数额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1〕17号)《江西省工信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公布江西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赣工信企指字〔2022〕61号)
  • 福建整治违规添加二甲醚液化气站
    近日,福建省质监部门对不法商贩在液化石油气中违规添加二甲醚进行了打击查处。部分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欺诈消费者,涉及省内38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   4月中旬,宁德市质监局在对福安市液化石油气的专项抽检中,在4家液化气充装站查获了25吨掺入二甲醚的不合格液化石油气。三明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福建建宁美宁燃气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查获不合格液化石油气23吨,二甲醚含量达37.0%。   经调查,违规添加二甲醚一般发生在液化石油气批发销售环节,部分从事批发业务的大型充装站从生产企业购进或从国外进口液化石油气,之后根据客户的要求,将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按比例充装到客户的槽罐车中,再运送到各中小型充装站充入气瓶销售。目前,福建市场上每吨二甲醚的售价比液化石油气要便宜2000多元,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这一差价,谋取不正当利益。   据了解,二甲醚作为一种高效清洁的能源,被广泛用于气雾剂、制冷剂、民用燃料、汽车用燃料、发泡剂及化工原料。但二甲醚具有腐蚀性,在液化石油气中混充二甲醚,会对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瓶阀的橡胶密封圈产生腐蚀作用,从而导致气体泄露,产生安全隐患。依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国家明确禁止气瓶充装单位向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或在焊接气瓶中擅自加入不明化学添加剂。   福建省质监局在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组织对全省240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液化石油气中是否掺混二甲醚问题,共立案查处38家,发现不合格的液化石油气中二甲醚含量平均约18.6%,涉案货值299.24万元,对查实的违法单位全部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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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帖】明治回应进口巧克力违规!

    喜爱吃日本原装进口明治糖果的消费者今后要注意了!因为明治在华生产商从未引入过进口明治糖果,因此其进口渠道、生产日期等信息都无法查证,由此引起的售后问题也只能由消费者自行负责。对于上周本报报道进口明治糖果标签不合格的消息,广州明治制果有限公司回应称明治在华并无进口糖果业务,明治制果在中国地区销售的均为本地产产品。   “生产日”标“到期日”违规  据本报上周报道,本月初,东莞市工商局发布了今年第二季度对进口食品质量监测的情况,抽查结果显示进口食品内在质量较好,但有近三成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其中,标称为明治品牌的有两款产品,一款为由明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依度牛奶夹心薄饼 (2008-2-29,11.5*12),另一款为由明治制果株式会社生产的Meiji巧克力(2008-09,CDFB105克)。  广州明治制果有限公司接到消息后,首先回应称依度牛奶夹心薄饼并非由明治制果生产。广州明治制果市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明治制果并无“依度”这一品牌。对于另一被检出标签不合格的产品Meiji巧克力,广州明治制果表示此前并未接到东莞市工商局的相关通知,“这有可能是日本明治制果公司的产品,但国内明治制果并没有生产105克的产品,因此也没有销售同款产品。”  记者观察违规产品名单表格后发现,由明治制果株式会社生产的Meiji巧克力生产日期栏标注为“2008-09”,明显并非真正的产品生产日期。广州明治制果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称,这可能与日本的食品标签法规有关,在日本部分食品标注的是产品到期日期,而不是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有进出口检验检疫局人士向记者表示,按照中国食品进出口法规,进口食品须加贴中文标签,该标签必须按照中国法规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否则即属于违规现象。  明治中国无进口糖果业务  广州明治制果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这类产品引入中国市场时,本应按照中国食品标签法规加贴中文标签,否则流入销售市场极易令消费者在选购时产生误会。“我们在国内的终端市场就发现有一些进口明治糖果的日期标准很不规范,的确存在部分标签上标注的是产品到期日期的情况。”  对于这种现象,明治制果是否会在第一时间进行更正呢?记者获悉,虽然同是明治制果生产的糖果产品,但中国明治制果无法控制进口明治糖果的进口、销售等环节,因此也难以控制进口明治糖果标签违规的现象。明治制果的该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明治制果在中国并未引入进口业务,明治制果公司在华销售的产品均为本地产,公司无法控制一些进口贸易公司个体的进口行为。”  该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明治制果在中国设有两个工厂,分别位于广州和上海。“目前这两家工厂生产不同的糖果产品,以供应全国市场的需求。中国明治制果没有引进进口产品,但会根据本地市场的需求引入一些进口的生产线。”

  • 200多吨进口雀巢糖果违规使用化学物质被销毁

    200多吨进口雀巢糖果违规使用化学物质被销毁进口商品质量频闪“黄灯”。今天,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公布最新进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信息,消费者熟悉的“雀巢”品牌有200多吨糖果因被发现违规使用化学物质而被销毁。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此次共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96批。不合格原因包括:未提供所需证书、违规使用化学物质、包装不合格以及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超标等。其中,由美国雀巢公司生产的224吨旺卡思糖果被发现违规使用化学物质硬脂酸钙。涉及产品包括旺卡思美味果糖和美味迷你咀嚼糖。硬脂酸钙在糖果中主要作硬化剂。此外,来自台湾的22批次美食也被检出不合格。度小月美食名店股份有限公司的度小月担仔面,违规使用化学物质柠檬黄;鸿福食品工厂有限公司的鸡蛋酥,查出菌落总数超标;大湖草莓农场的胶原蛋白桂圆酿(饮料),防腐剂山梨酸超标。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表示,这些食品、化妆品都已依法做退货、销毁或改作他用处理,未在国内市场销售。你怎么看?

  • 国产苹果“美容”成进口“蛇果” 微毒农药使用违规

    国产苹果“美容”成进口“蛇果” 微毒农药使用违规

    又到了苹果大批上市的季节,很多消费者发现苹果是打过蜡的。北京青年报记者走访新发地市场发现,为了让苹果好看而涂抹果蜡已经形成行规,特别是形似美国红蛇果的国产花牛苹果,打蜡几乎是必然的工序,更有甚者,一些商家用一种含有“抑霉唑”农药成分的杀菌剂,替代食品级果蜡给花牛苹果“美容”。 记者了解到,“抑霉唑”是一种用于柑橘杀菌的农药,对苹果使用属于违规,且很容易造成农残超标。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12/201512011512_575795_3013923_3.png经过美容的花牛瞬间变“蛇果” 该产品属于农药适用于柑橘而非苹果 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果品质量安全研究中心李志霞表示,在种植环节,苹果是不需要打蜡的。目前苹果果皮上的蜡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苹果生长过程中表皮自身分泌的一层果蜡。这种果蜡是一种酯类成分,可以防止外界微生物、农药等入侵果肉,对人体无害。二是人工添加的食用蜡,常用的食用蜡包括吗啉脂肪酸盐(又名果蜡)、巴西棕榈蜡等,起到保质、保鲜、上光、防止水分蒸发等作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用蜡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可用于苹果的表面处理,对人体没有害处。三是人为添加的非食用蜡,主要是工业蜡,工业蜡成分比较复杂,可能含有铅、汞等重金属,过量摄入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若苹果存在打工业蜡的情况,那么果实中铅、汞等重金属含量就将显示出来。而“抑霉唑”这种带农药的制剂不属于食用蜡范畴。 “抑霉唑”涂抹剂是在农业部登记的进口农药,用于防止柑橘出现绿霉病、青霉病。仅被批准用于柑橘类产品。” “抑霉唑”涂抹剂比食用果蜡保鲜期更长 据业内人士透露,这种除菌、保鲜涂抹剂中含有0.1%的农药“抑霉唑”,比普通食品级果蜡功效更强,也更易让水果延长保鲜期和光鲜的外表。专家表示,对于蛇果这种相对高档的水果,由于售价普遍较高,因此不排除商家想尽办法增强美容效果、尽量延长保鲜期。由于水果沾水后很容易腐烂或接触真菌受污染,为了在运输中防止发生霉变,也有商家自己调配果蜡和“抑霉唑”的混合剂,以防农残超标。 “抑霉唑”为柑橘杀菌 苹果使用属违规 对于农药的管理,北京市植保站农药鉴定所相关负责人昨天指出,农药分类里有杀菌剂、保鲜剂、除草剂等,有农药登记证的农药在农业部备案,具体可以应用在什么农作物上都有相关登记,如果“抑霉唑”只批准用在柑橘上,那么使用在其他水果上就属于违规使用。如果对于上市水果涂抹的果蜡,在食药部门备案的果蜡必须是食品级,更不允许有农药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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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出售前需要预先包装的产品,产品的装填量不能少于相关法规的规定,同时也不希望由于过量装填而增加成本。所以,装填的均匀性是控制的关键!SQC-XP就是一种可以为您提供优化支持以满足法规要求和GMP规范的工具。仪器特点/功能:ž 1. 降低装填成本 (轻松实现 ROI)ž 2. 符合规范一致性ž 3. 无差错结果记录 (自动数据获取)ž 4. XP天平配备彩色触摸屏实现便捷的操作(SQC-XP)ž 5. 最小可读性1mg到最大称量值64kg的全面解决方案6. 低廉的培训成本 (熟悉一台,熟悉所有)ž 技术参数:ž 单机(紧凑)系统,软件选件;ž 适用于所有型号的XP天平:可读性最小 1µ g称量范围最大可达 64kgž 管理多达100个样品ž 多种公差系统EU欧盟标准 (e.g. 食品行业, 化妆品行业)欧洲药典 (制药行业)3 个自由公差系统ž 可直接通过XP天平彩色触摸屏进行各项参数设置ž 第二公差系统产品符合2个国家的不同法规多种功能支持+/- 称量单个皮重平均皮重违规检查提醒及警告信息应用领域:梅特勒托利多统计质量控制(SQC)解决方案在制药行业压片片重控制、食品行业灌装净重控制等方面有着广泛的应用。主要型号:超越系列XP天平,配合SQC-XP软件。查看更多信息咨询电话:4008 878 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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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以上价格不代表实际价格,需要根据实际需求确认后方可定价格,我司配置有很多种,配置高,价格高,有需要请电话咨询或者在线联系客服,给您带来不便请谅解! 奥斯恩应急预警喊话系统,主要有四部分组成:视频在线监控+应急预警喊话系统+拾音器系统+智慧环保云平台,通过线上监 控+线下执法,解决了环境污染执法难,效率低等问题,通过全天候对现场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并通过视频监控以及喊话系统对现 场各种违规操作及时叫停,一环扣一环,高效快速解决环境污染治理监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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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德国进口Set DCP 3000 + MPT真空规当测量范围在大气压至高真空(5 x 10-9 mbar)时,可将DCP 3000连用热阻/ 冷阴极(皮拉尼/潘宁)组合真空传感器MPT。性能特性现场测量用外置真空传感器由热阻规/冷阴极规(皮拉尼/潘宁)组合而成的复合真空传感器,实现从大气压至高真空(5 x 10-9 mbar)的全量程测试技术指标单位Set DCP 3000 + MPT真空传感器MPT 200真空传感器的电缆长度m2测量范围上限mbar/torr1 x 103 / 7.5 x 102测量范围下限mbar/torr5 x 10-9 / 3.7 x 10-9测量原理热阻规(皮拉尼规)/ 冷阴极规(潘宁规)的组合测量的不确定性1 x 10-8 - 2 x 10-3 mbar: +- 25% 2 x 10-3 -10 mbar: +- 10% 10 - 100 mbar: +- 30% 100 - 1000 mbar:+- 50%环境温度范围(操作)°C10 - 40环境温度范围(储存)°C-10 - 60持续运行/短时操作的最高介质温度°C40 / 80外壳材质具有良好化学耐腐蚀性的坚固的塑料外壳防护等级IP 20前面板的防护等级(也包括内置版本)IP 42VACUUBUS的最大功率 (24V直流电)4 A外置电源的电缆长度m2界面RS 232C尺寸(长x宽x高)mm144 x 124 x 114重量kg0.44货品配置真空规附带外置真空传感器MPT,连接即可使用,配电源插头和说明书可选附件不锈钢管 KF DN 25 (1000 mm: 673337)泄气阀 VBM-B (674217)真空传感器 VSK 3000 (636657)真空传感器 VSP 3000 (636163)真空传感器 MPT 200 (683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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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进口相关的耗材

  • 进口维修工具包 | 22181
    产品特点:进口维修工具包Inlet Maintenance Kit订货号:22181产品名称:进口维修工具包 (Inlet Maintenance Kit)类似:Restek 21069(已停产)仪器:适用于Agilent 5890/6850/6890/7890 GC用于安捷伦GC● 包括最常见的消耗品GC供应和工具。● 所有部件均达到或超过仪器制造商零件的性能。● 零件清单使重新排序变得容易。进口组件包括:0.4,0.5和0.8 mm内径的石墨密封垫圈Viton O型圈毛细管螺母 进口密封减少螺帽割管刀片 带有CenterGuide的11 mm Thermolite Plus隔垫黄玉4.0mm ID单锥形内衬与羊毛黄玉4.0mm ID直线内衬羊毛毛细管柱帽1/4“x 5/16”扳手隔垫拉拔器安装测量钢丝清洁刷喷嘴铰刀/套圈拆卸器进口衬垫拆卸工具隔垫螺帽拆卸工具
  • 原装进口新仪40位微波消解罐批发价
    微波消解罐是为在一定温度、一定压力条件下合成化学物质提供的反应器。它广泛应用于新材料、能源、环境工程等领域的科研试验中,是高校教学、科研单位、化工实验室进行科学研究的常用小型反应器。德氟公司生产的TFM材料的微波消解罐内杯特性:1、与PTFE相比:除PTFE所有优点外,TFM还具有一些特性改进:具有更低的本地保证,高温高压下抗变形性,耐渗透性,可恢复性更好,是PTFE的两倍,外观更接近于与白色 2、使用温度为260℃,极限可达300℃ 3、特殊研发生产工艺,保证特别厂家(如CEM)的超长罐的光洁度,可定制各厂家各规格型号的微波管,配套仪器使用4、微波消解后期可配套我公司赶酸仪进行赶酸处理。5、针对进口微波消解仪配套的内罐尤其是应用广泛的CEM微波管我们加工的内杯能与原厂仪器通用,经大批使用客户反馈实验数据与原装进口所得一样好 我们提供的配套CEM/迈尔斯通/新仪/屹尧/元析//APL-奥普乐各型号微波消解仪使用的内罐,罐体和垫片为实验级高纯TFM材质,盖子为进口透明PFA材质,也可根据客户需求,加工各种材质的微波管。我们是国内少数能定制各厂家仪器标配的内管,同时我们承诺,产品质量与原厂一致,性价比高。德氟专业生产销售PTFE制品,可定制各厂家各型号微波消解罐,品质保证,免费包退换,并非所有的国产产品都不值得信赖!德氟让微波消解罐不再昂贵,做到真正的质优价廉!德氟生产的微波消解罐,可适配国内外各品牌原厂消解仪,品质保障,优质供应,价格更优惠!
  • 硅钼棒
    硅钼棒可用于管式炉、箱式炉的加热。 产品型号硅钼棒技术参数1、材料:MoSi22、工作温度:空气中1700℃,氮气中1600℃,氢气中1220℃-1500℃3、密度:5g/cm3-5.6g/cm34、维氏密度:570kg/mm25、孔隙率:7.4%6、吸水率:2%7、热延展性:4%8、适用范围:规格适用范围6×120mm×180mm×30mmKSL-1700X-A1、GSL-1600X-II/III6×125mm×200mm×30mm(1800℃)GSL-1800X6×125mm×200mm×30mmGSL-1700X6×160mm×200mm×30mmKSL-1700X-A26×220mm×200mm×30mmKSL-1700X-A36×280mm×220mm×30mmKSL-1700X-A4UΦ6mm/Φ12mm/热110mm×160mm×30mmGSL-1700X –S、KSL-1700X-S6×110mm×160mm×30mm(进口1800℃)GSL-1800X –S、KSL-1800X-S6×120mm×180mm×30mm(进口1800℃)KSL-1800X-A16×110mm×160mm×30mm(进口1900℃)GSL-1800X –S、KSL-1800X-S6×220mm×280mm×30mm(进口1900℃)KSL-1800X-A46×120mm×180mm×30mm(进口1900℃)KSL-1800X-A1 注意事项1、安装时,在放入硅钼棒前需在中间放入氧化铝塞,且氧化铝塞的宽度和长度应该适合棒的尺寸,以避免对棒造成损坏。2、在安装时一定不要撞击或施压。硅钼棒是非常脆的,如果氧化铝塞过宽,或者给棒施加大的压力都可能导致棒的脆裂。3、硅钼棒的电阻率随着温度的增加而增加。4、一般在正确使用的情况下,硅钼棒的电阻率不会因为老化而受影响,所以旧的硅钼棒与新的硅钼棒是可以一同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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