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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结束徐克新片《女人不坏》拍摄后,周迅将暂时停下手中工作,正式开始她梦想中的环保之旅。 据报导,周迅将参与绿色演出、推出绿色环保小贴士,并在日常生活中身体力行地做环保。 据报导,周迅表示以后她要变成绿色艺人,不过真正让周迅下决心从事环保事业的是在云南拍摄《李米的遭遇》期间,周迅曾在剧组发动拒绝使用一次性餐盒和卫生筷的行动,以减少白色污染、节约能源,获得了广泛的支援,这更坚定了周迅推广环保的信念和决心。
为规范和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督管理,国家环保部近日发布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全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将统一执行新标准、管理执行新规定。据市环保局透露,规定按照国家新生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分阶段实施步骤,分为绿色和黄色两种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其中黄色标志将不能通过车辆年审。目前,我市正在计划改造建设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站,预计2010年初投入使用。 市环保局污染控制处韩主任介绍说,按照《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中的具体标准: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I及以上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III及以上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达到国III及以上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机动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营运载客汽车 5年以内1年 超过5年6个月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 10年以内1年 超过10年6个月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 6年以内2年 超过6年1年 超过15年6个月 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1年 举例说明 韩主任解释说,以市民个人购买的家用轿车为例,车龄6年以内的绿色环保标志的使用期限为2年,6年以上的使用期限为1年。 "获得环保合格标志的车辆有两种情况。"韩主任介绍说,一种是新车,还有一种是正在使用的车辆。 新购置机动车注册登记前,车主应当在注册登记地申请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人员依据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凭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以及机动车购置发票,核发给车主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正在使用的车辆,如依据查询结果,还在有效期内的车辆,凭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超过有效期的,需要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站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合格的车辆,可获得绿色或黄色环保标志。 "如果我的车子没有环保标志,会不会有影响?"记者询问。"现在看影响不大,但还是有的。"韩主任介绍说,"因为徐州目前还没有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站,所以规定还没有完全实施。黄标车在很多城市都有限行路段,比如车辆需要进京,必须得有绿色环保标志,否则是行不通的。上海、广州、南京等城市也有实施绿标通行的计划。明年初,徐州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站建成使用后,影响就很直接了,没有绿色标志的车辆将无法通过年审。如果检测后达到黄色环保标志,车辆还需要整改,否则还是拿不到绿标。" 如果徐州车辆需要进京,目前只能到外地城市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站检测,检测报告如果合格,车主可以到市环保局领取绿色环保合格标志。根据规定,检测费用不超过65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6日09:20 北方网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王世玲 污染环境,以牺牲公众利益换取利润的上市公司,今后将面临环保部门和证监会的双重监管。 2月25日,环保总局对外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对从事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以及跨省经营的“双高”行业(13类重污染行业)的公司申请首发上市或再融资的,必须根据环保总局的规定进行环保核查。 企业除IPO需过环保关外,已上市企业的环保情况也在环保部门的监管视线内。当日,环保总局表示,将定期向证监会通报上市公司环境信息,以及未按规定披露环境信息的上市公司名单,并会向公众公布。 这是继上周公布“绿色保险”后,环保总局出台的第三项环境经济政策。 对此,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表示,环境经济政策的探索与实践越来越涉及多方面利益,因而越加艰难。但环保总局不减继续推进环境经济政策的决心。随后,绿色贸易、绿色税收、区域流域环境补偿机制、排污权交易等政策也正在和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择日出台。 定期公布上市公司环境问题 “如果发布上市公司环境信息,肯定会对其股票的市场表现有影响。”2月25日,当听到该消息后,招商证券能源行业分析师吕平表示,“如果是披露企业的环保违法内容,当下股价就会出现变化。” 据悉,国家环保总局将与中国证监会建立上市公司环境监管的协调与信息通报机制。国家环保总局将按照上市公司环境信息通报机制,对未按规定公开环境信息的上市公司名单,及时、准确地通报中国证监会。由中国证监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哪些信息属于跟环保有关必须予以公开?《意见》中首次明确给出了强制公开的范围。即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且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其中,“重大事件”主要包括:新公布的环境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因为环境违法违规被环保部门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的;公司有新、改、扩建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等重大投资行为的;由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原因,公司被有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决定限期治理或者停产、搬迁、关闭的;公司由于环境问题涉及重大诉讼或者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等。 同时,环保总局表示,广大股民、媒体和社会各界有权举报上市公司未按规定披露环境信息的行为。而国家鼓励上市公司定期自愿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此外,环保总局还表示,将选择“双高”产业板块开展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估试点,发布上市公司年度环境绩效指数及排名情况,为广大股民、投资机构提供上市公司环境绩效的“大盘”信息。 10家企业因环保上市受阻 相比“绿色保险”拦截污染企业的间接融资渠道,“绿色证券”是堵截其直接融资渠道。实质上,“绿色证券”的重要措施——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制度已建立起来。 从2003年始,国家环保总局和证监会已陆续发布了有关政策。如《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关于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IPO申请申报文件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管函[2008]6号)等规定。 其中,上述最后一个文件中规定:“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中应当提供国家环保总局的核查意见;未取得环保核查意见的,不受理申请。”据此,环保核查意见成为证监会受理申请的必备条件之一。 而通过此规定,已经“阻止了环保不达标企业通过股市募集资金数百亿元以上。”潘岳表示。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