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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下午,湖南株洲市区红旗路一高架桥发生坍塌事故,到昨日已确认6人死亡,17人受伤,包括一辆公交车在内的22台车被压。(5月18日《三湘都市报》) 闹市区的高架桥坍塌,伤亡惨重。就事故中的许多关键节点,报道还是有些语焉不详。但我想,桥垮了总不至于是“天灾”吧。既然是人祸,事情怎么发生的,该怎么处理,都有进一步追问的必要。 这座高架桥是不是豆腐渣?如果不是,这座高架桥为何被判了死刑?一般民用建筑的寿命应在50年左右,优秀质量工程应在70年左右,按照这个年限,株洲的这座高架桥才为社会贡献了14载的青春,还处在风华正茂的青少年时期,怎么就被判了死刑呢? 现在不管是上面的高架还是地下的地铁,都会听到发生事故的消息.希望这些本打算用来造福人民的工程,不再成为为害人民的工具.
7月25日下午三点,记者乘出租车由湖北省武汉市珞狮北路至珞狮南路,在街道口路段,200米的距离用了15分钟。车窗外,几根水泥桩兀立在路中间,施工现场占了珞狮路路面的三分之一。这就是今年6月悄然停工的湖北省武汉市二环线建设项目的一部分———珞狮路高架桥项目。 停工原因是沿线“一重要单位”———武汉大学不同意。停工后的珞狮路高架桥工地冷冷清清,而围绕高架桥的争论却甚是激烈。质疑:环评报告“随机抽签”有瑕疵武汉大学樱花大道的一侧,是国家重点保护建筑———樱园老斋舍。记者向一位武大学生问及高架桥的事情,这名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研究生反问记者:“如果你在人文气息浓厚的樱顶晨读时,看见一座立交桥横在眼前,会是什么感受?”这名研究生的话代表了大多数武大学子的看法:高架桥破坏了武汉大学的人文风貌。而正是这些看法,激起了部分武汉市民对武汉大学的“口伐”:单位利益应当服从社会利益。“高架桥工程从规划到环评,武大完全不知情。”武汉大学发展研究院院长、高架桥“校内评估小组”组长李光说。李光拿出了一份环评报告———《武汉市二环线(珞狮南路理工大学至东湖路东湖宾馆)道路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显示,曾随机选择46名武汉大学校内人员进行问卷调查,7人不同意建设高架桥。他告诉记者,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环境评估要求所涉及单位的法人代表发表意见。武汉大学的校舍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武大应该是高架桥工程的重要涉及单位,环评工作仅对个别师生进行调查问卷显然不合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规划环评专家对记者说:这份环评报告是有瑕疵的。按照法律规定,专项规划的环评应当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但是报告中没有。铁道第四勘察设计研究院下属的环境工程设计研究处,是这份环境评估报告的制作单位。该处副总工程师王忠合告诉记者,对工程沿线哪些单位进行走访,是随机抽签决定的,当时没有抽到武汉大学,所以在征求意见环节采取的是问卷调查的形式。“这件事提醒我们,在以后的环评工作中,对有重要影响的单位,都要进行细致评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法学副教授高利红认为,目前相关法律对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环节,只有原则性规定,也是国内很多建设项目在环评征求意见环节走过场的原因之一。停工:中央单位与地方ZF之争珞狮路高架桥停工,此事件中的两个主角:武汉大学与武汉市ZF,两者的行政级别都是副部级,但是武汉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其身上也就打上了中央单位的印记。中央级单位与地方ZF之间出现争议时,如何解决?武汉大学如何能叫停正在修建的市政工程?一系列的揣测就此出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教授,是高架桥项目“校内评估小组”的成员,他告诉记者,在高架桥的问题上,双方都是组织专家论证,是以科学的态度进行的,并没有掺杂行政级别因素在里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的看法是,在法治社会,即使争议双方都有行政级别的印记,也不应该出现“官大一级压死人”、“朝中有人好办事”的情况。正确的做法是,双方拿出证据,看事件程序是否合法,应该注重程序正义,而不是行政级别的大小。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围绕珞狮路高架桥,并非武汉大学一家提出异议。该项目开工前曾两次修改规划,将高架桥改为路面公路,提出异议的两家单位也都是中央级的单位。湖北省政协委员殷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围绕高架桥所发生的争议,其实是行政权力与民事权利之间发生的冲突,这种冲突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他认为,当民事权利的主体与更多的利益主体存在联系时,不管民事权利的主体是中央级单位,还是企业或者其他身份,在行政权利与民事权利冲突的区域里,两者背后的利益主体不可避免地会被卷入其中,行政权利与民事权利的冲突也就演化为双方综合力量的博弈,这种情况古今中外都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冲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可能性比较小,可能会在大ZF的背景下,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截至发稿时,记者了解到该事件的最新进展,在武汉市城建重点工程管理领导小组会议上,武汉市市长阮成发要求将停工的珞狮路高架桥缩短长度,改成“小高架”,不经过武汉大学侧门,在劝业场落地。该工程近日将复工,年底竣工
合肥在建高架桥梁倒塌 官方称是正常的破坏性试验 事发时有十几名工人正在施工 12月7日讯 5日上午7时30分许,合肥包河大道高架跨繁华大道下穿桥一截在建“贝雷梁”发生险情,重达300多吨的“贝雷梁”发生倾斜,笨重的钢梁朝东侧发生严重歪倒。记者调查得知,倾斜时导致在梁内施工的10多位工人受惊不小,其中6人赴医院检查救治,有3人已入院,1人因手臂粉碎性骨折需要手术治疗。官方发布称,此次是正常的破坏性试验。 梁体如排山倒海般倾斜 记者进入施工现场时,发现该工地正在热火朝天正常施工中,发生险情的“贝雷梁”是一截横跨繁华大道下穿桥的南北纵向梁体,均为贝雷架片组装成的桁梁,梁间多以发窗为连接构件,用螺栓固定住。 庞然大物般的梁体朝东侧倾斜歪倒,这一截梁体间缝隙大若可容人自由钻入。由于呈排山倒海般轰然倾斜和歪倒,部分贝雷片受挤压已经严重变形。在梁体一旁,一辆大型吊车正在轮番将梁体面上的重石缓缓施吊,放到地面上。但记者获悉,该梁体经过工人20多天紧张施工,在4日才成功合龙,不想在合龙后,次日就发生倾斜险情,这也导致工人20多天的辛苦打了水漂。三人住院,其中一人骨折 知情人士介绍,该梁体发生倾斜继而歪倒,几乎是一瞬间的过程,没有任何征兆。据工人描述,梁体倾斜在扣近地面上时,发出的巨响连带着地面一阵抖动,场面极其危险。 “当时在梁内还有10多个工人在施工,主要就是拧螺栓,以固定梁体。”一名在此看守的目击者称,倾斜事件发生后,陆陆续续有不少工人从缝隙里钻出,已经吓得喘着粗气,之后,工人聚在一起,开始清点人员。 随后,记者来到合肥市友好医院。据急诊科医生李正介绍,当天上午确实收治了好几个被挤压受伤的民工,已有多人出院观察,但有3人已经入院救治,“其中一人骨折,正在手术中。” 回应疑问 官方:这是一次正常的试验 合肥市重点局包河大道高架项目负责人江浩称,从目前来看,发生倾斜的贝雷梁属于一次正常的破坏性试验。据其介绍,该包河大道高架第二联跨繁华大道下穿桥贝雷梁在进行超负荷预压试验,同步收集相关技术参数。 这截贝雷梁长跨38米,重达数百吨,“桥梁上的试验石块每块重达2.5吨,在梁体上一共堆放了10多块,重近15吨,堆放的目的就是为了测量梁体的承受能力,堆放石块的试验在工地上十分常见,而且是施工中必需工序。” 记者从合肥市政府新闻办获知,包河大道高架桥“倒塌”事故,系工程试验。该试验被安排在最不利工况下进行,后预压时支架发生倾斜,针对该测试情况,对所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总结,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受任何影响。预压试验为桥梁建设过程中的必须工序,属于正常试验。在超负荷预压试验过程中,一人不慎被擦伤,另有两人因受惊吓感到身体不适入院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