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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font=宋体]根据[color=black]环办[2012]28号要求,[/color]北京、天津、上海、重庆、云南、贵州、福建、浙江、河北、山西、河南、内蒙古等省级环境监测站和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神华集团等火电企业,从本月~6月每月须对辖区内的燃煤电厂汞排放开展手工全口径监测,并于2~12月对已完成安装调试和验收的烟气汞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汞CEMS)开展比对监测。不知各单位手工全口径监测和汞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汞CEMS)采用的何仪器和方法?凡按如下格式回复者有奖。[/font][/size][size=4][font=宋体][b]一、烟气汞手工监测分析方法: 主要分析仪器及型号: 采样仪器名称及型号: [/b][/font][/size][size=4][font=宋体][b]二、汞CEMS品牌及型号: 方法原理: [/b][/font][/size]
全球人为污染源每年向大气排放1900~2200吨汞,其中燃煤与垃圾焚烧排放的汞占70%。在过去100年中,约20万吨汞被释放到大气中,目前仍有约3500吨汞存留在大气中。大气汞经长距离传输后在偏远地区沉降,是造成汞污染的主因。我国是大气汞排放和汞消费大国,燃煤、冶炼和水泥等行业是大气中汞的最大排放源。初步估算我国每年由人类活动产生的大气汞排放量约为500~700吨。2007年我国主要行业大气汞排放比例是燃煤锅炉占33%、燃煤电厂占19%、有色金属(锌铜铅金)冶炼占18%、水泥生产占14%、钢铁生产占3%、交通用油占3%、市政垃圾占3%、民用占2%、生物质燃烧占2%,其他占3%。环保部在华能、大唐、国电、华电、中电投和神华集团遴选了16个火电厂进行汞排放监测与控制的试点。该示范项目共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汞排放的试点监测,目前这部分已验收;第二部分,是结合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工作,开展同时脱汞的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示范工程,并进行系统的技术、经济和环境效益评估。 燃煤烟气中汞主要以气态汞(Hg0)的形式排放,由于目前在燃煤电厂采用的很多大气污染控制技术,如除尘和湿法除硫,都具有一定的脱汞效果。16家电厂2012年试点监测结果表明:16家电厂的32台机组在正常运行条件下,试点期间共获得41台次900个小时的有效手工监测结果,汞浓度介于0.13ug/m3~14.19ug/m3,平均5.08ug/m3,依据《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规定的燃煤锅炉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限值30ug/m3进行评价,达标率介于94.9%~100%,平均为99.6%(其中19台机组达标率为100%);各机组试点期间总汞折算浓度平均值介于1.5ug/m3~12.3ug/m3,平均为[/siz
汞是常温下呈液态的金属,由于其特殊的理化性质,被广泛应用于不同产品和工艺中。汞的使用与排放不当可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并危及人体健康与生态环境安全,成为国际上备受关注的全球性重大环境问题。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已从2010 年起针对全球汞污染问题就拟定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展开谈判。 我国是汞的生产、使用和排放大国,汞环境污染现状不容乐观。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包括汞在内的重金属污染进一步加剧,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1 号),批复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国函〔2011〕13号)。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汞污染防治工作的批示精神,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初步摸清我国汞污染排放源现状,开展管理对策研究,应对关于汞污染问题的国际公约谈判,加强我国汞污染防治管理,我部决定从2011年4月起,组织开展全国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评估工作。贯彻国务院关于汞污染防治工作的批示精神,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初步摸清我国汞污染排放源现状,开展管理对策研究,应对关于汞污染问题的国际公约谈判,加强我国汞污染防治管理,环保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评估的通知》(环办34号),决定从2011年4月起,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国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