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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计量法的修订,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各方面对计量工作的实际需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对计量法的修改建议,借鉴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相关规则和欧美国家计量法的有关内容,对计量法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送审稿)》。
从有关渠道了解到有关新计量法的部分情况,现提供大家供参考:1\新计量法预计今年出台2\新计量法是一个细法,操作性强3\新计量法中取消了企业最高标准的考核,社会公用计量基准标准还是要考核.4\新法强制检定在省内放开,有限竞争.5\减少强检,整合社会资源,开放校准,企业校准自主溯源,不受地域限制.6\增加节能计量和资源计量管理.7\行政处罚下限更低,上限更高.8\强检目录和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和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为同一个目录.9\取消地方部门规程规范.10\公平贸易,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有关民生的计量是强制检定范畴.11\医疗卫生是其中的重点.补充两点:取消了计量器具修理的行政许可,对出厂检定不再作硬性规定.
版友[url=http://www.jlck.net/home.php?mod=space&uid=2294]XZKL1234[/url]说: 现将本人归纳的现行《计量法》与修订稿条款变化情况对照及一些个人看法和建议整理成此表,仅供参考。[align=left] 希望大家积极参与讨论,提出自己的见解和观点,以便在新《计量法》颁布后,能够更具有可操作性,能给计量行业带来新的动力和活力,进一步推动和促进计量事业能够更快、更规范的发展。 [/align][align=left][color=#000000] [/color][color=#ff0000]撸起袖子加油干,英特耐雄耐尔一定能实现![/color][/align][color=#ff0000][/col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