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流量监控器

仪器信息网流量监控器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流量监控器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流量监控器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流量监控器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流量监控器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流量监控器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流量监控器相关的解决方案。

流量监控器相关的资讯

  • 美使馆拆除中国产监控器 中企:西媒无根据臆想
    据“美国之音”22日报道,有美国务院官员21日透露,该国驻阿富汗大使馆已不再使用中国企业海康威视生产的视频监控系统。报道援引美视频监控企业人员的话称,海康威视的摄像头会向中国传送信息。海康威视22日在发给《环球时报》的独家回应中说,由于该公司在海外市场采用的销售模式是,经过代理商或经销商出售给各个集成商,集成商再将产品应用在具体项目和设施上,所以对于阿富汗使馆的设备采购情况,公司并不清楚。但海康威视高度重视产品的网络和信息安全,并严格遵循商业公司的逻辑开展经营活动。  “美国之音”报道称,为了防盗,美国在喀布尔的大使馆曾用该公司的摄像系统监视非敏感的电气室。视频监控行业信息网站IPVM公布的一份美国政府文件显示,2016年8月,该使馆曾建议只采购海康威视的两款视频监控产品。但美国国务院官员21日说,这项采购计划已于2016年9月被取消,所有此前安装的摄像头都被拆除。  《环球时报》记者注意到,“美国之音”中文网22日的报道称,目前尚不清楚美国驻阿使馆拆除中国产监控仪器的背后原因。但该媒体英文网站关于此事的报道说,美国视频监控设备公司的人员指称,海康威视的摄像头会向中国传送信息,中国政府可以在任意时间登陆任意摄像系统,该公司还可能在生产过程中设计了一个“后门”,让生产商得以实施远程监控。不过就连IPVM总裁约翰霍诺维奇也承认,“目前尚未找到任何证据显示这些摄像头在把信息回传至中国,也没有所谓‘后门’的证据”。  海康威视22日在发给《环球时报》的回应中说,这是西方某些媒体对我中国公司毫无根据的臆想和漫无边际的猜测,甚至个别海外小众媒体借势炒作、博取眼球。事实上,这类产品都是在相对封闭、安全的专网环境中运行。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的网络和信息安全,持续增加产品安全性能研发投入,组建专业信息安全团队,成立了专业的测试团队,不断提升产品和系统的安全性能。据了解,海康威视的产品曾在北京奥运会场馆、巴西世界杯场馆、意大利米兰国际机场等重要设施中广泛使用,已经连续五年蝉联IHS全球视频监控市场占有率第1位。  “美国之音”还针对海康威视的“背景”称,其与中国政府的紧密关系也引发美国监控业界对其产品的安全担忧。为了表明这种疑虑的普遍性,该报道说,世界著名视频监控软件公司、总部在加拿大的Genetec最近也宣布,他们将不再为海康威视和华为提供免费技术支持,因为部分国家政府和客户认为使用这两家公司的产品“太过冒险”。  对此,海康威视22日回应说,该公司是一家独立运行的公众公司,具备科学的全球化治理结构,股权多元化。中国信息安全杂志社副社长秦安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说,“中国政府和企业对美国的私密空间进行监控”是美国社会一种司空见惯的想法,但对于中国政府来说,目前根本不具备通过企业来监视美国政府和社会的能力,也不存在这样的治理体系。西方某些人的这种“臆想症”是对中国企业的偏见和打压。
  • 德国科威尔进口流量开关网站营销平台即将开通
    为方便客户对我公司进口流量开关的选购,德国科威尔中国办事处与电商台取得合作,不就我公司将开发自己的网络营销平台、百度搜索信息服务平台。2013年11月28日,科威尔开通全国服务热线:400-6021-188 ,欢迎用户咨询选购。   德国科威尔 (KEWILL)成立于1975年,是当前世界上最大的小口径流量监控器和开关生产工厂,30年专注于工业自动化解决方案。1993年通过了ISO9001国际认证,1999年发明了热传温差技术并成功运用到流量检测领域并已成为行业标准。科威尔(KEWILL)公司拥有严格的质检管理体系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高品质、高性价比、高质量售后服务和良好的声誉奠定了其在行业内世界领先地位。  随着科威尔中国市场网络营销渠道、经销商渠道的建立,售后服务体系的完善,一对一定制设计生产的理念。30年的专注造就了科威尔世界顶尖的产品质量和品质,30年完善的售后服务和合理的性价比造就了科威尔国际品牌的影响力,德国科威尔——值得您信赖的品牌。  文章来源:德国科威尔中国办事处 更多进口流量开关信息http://www.jkllkg.com
  • SEMICON现场直击:膜厚测量、等离子体监控等滨松系列解决方案
    2023年6月29日,半导体和电子行业年度盛会SEMICON China 2023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隆重举行。展会现场,滨松也携最新半导体相关技术解决方案亮相。展会期间,滨松以倒金字塔产业链概念,立体地展示滨松在半导体行业,从元器件、模块、系统到大型设备的典型产品,围绕半导体量测、半导体检测、涂胶显影、静电去除、SEM、测光、GaN/Perovskite材料的IQE直接测量、GaN晶圆检等具体应用展开介绍。以下是现场视频:条纹相机、绝对量子效率测试仪、荧光寿命测试仪高分辨率微光显微镜、高分辨率倒置微光显微镜TDI 相机、CMOS图像传感器等膜厚测量系统、多波段等离子体加工监控器
  • 新一代二氧化碳纯度在线监控解决方案
    新一代二氧化碳纯度在线监控解决方案用于测量CO2气体中O2的新解决方案安东帕(Anton Paar)推出了新的二氧化碳纯度监测仪,用于监测发酵产生的二氧化碳气体中的氧气。在线氧气传感器Oxy 5100与集成的压力传感器相结合,可在线监测发酵后加压CO2中的O2含量,带自动压力补偿功能,使二氧化碳纯度监测仪成为紧凑,且精确的独立解决方案。此仪表无需气体调节。而对于非加压的测量点,Oxy 5100和其灵巧的传感器盖在气体调节系统之后即可安装。二氧化碳纯度监测仪的组成:一台Oxy 5100&用于自动压力补偿的压力传感器主要特性功能:• 为了快速启动,独特的Toolmaster™ 技术可确保轻松更换瓶盖。所有必需的校准参数都存储在传感器盖中。盖上盖子后,所有校准参数都会自动传输,并且可以立即开始在线测量。• 内置先进的寿命估算器估算光学帽的寿命,并连续监控剩余寿命(以天为单位)。当需要更换时,Oxy 5100便会提示您。Oxy 5100是作为独立解决方案开发的,用于测量啤酒,CSD和DAW等液体中的溶解氧。安东帕在技术上向前迈进,通过增加气相中的O2浓度来扩大覆盖流体的范围。此外Anton Paar特定的适配器或调节系统还可满足用户的定制化需求。适用行业+啤酒厂和苹果酒制造商在啤酒厂中,发酵产生的二氧化碳(CO2)会被收集和纯化,以提高啤酒的可持续性并确保CO2的自给自足。用于O2在线测量的二氧化碳纯度监测器可提供有效处理和高质量CO2的关键信息。在CO2回收工厂中,将发酵产生的CO2收集,过滤,压缩,干燥并从诸如氧气(O2)和氮气(N2)的气体中纯化。在回收的CO2中,O2含量不应超过〜5ppmv。为了减少O2摄入量,确保啤酒稳定性和较长的保质期,必须对O2含量进行可靠且准确的监控,以确保回收的CO2的高纯度且经济性。测量解决方案+用于CO2回收工厂中的O2监测方案全新的二氧化碳纯度监测仪可进行准确可靠,连续的氧气含量和温度在线监测。如果发酵产生的CO2进入限值以内,全自动的O2监测可提供关键信息,以确保高质量和有效的CO2回收。工艺压力的影响会得到补偿, 测量并不受外来气体和湿度的影响。在去除泡沫之后和压缩之前,可安装二氧化碳纯度监测器(上图)。这样可以避免液体完全覆盖传感器的风险,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使用Pico 3000的CO2纯度监测仪(VARIVENT法兰直接安装在管线中)二氧化碳纯度监测器由一个Oxy 5100在线溶氧传感器和一个压力传感器组成,二氧化碳纯度监测仪符合国际卫生标准并获得EHEDG认证。特定于应用程序的计算由mPDS 5或Pico 3000评估单元执行。一个mPDS 5最多可以连接8个CO2纯度监控器,结果可以显示并传输到PLC或通过Davis 5数据采集和可视化软件在电脑上读取。另外,也可以将二氧化碳纯度监测仪连接至Pico 3000 RC外壳,以进行远程控制。带有Toolmaster™ 的传感器盖Oxy 5100的所有传感器帽均配备了Toolmaster™ 技术,可自动检测每个帽的所有所需配置和校准参数。无需通过HMI进行手动干预,从而减少了停机时间和人为错误,从而可以快速轻松地更换光学帽。产品优势+可靠,准确的二氧化碳纯度监测仪可实现• 实时在线监测氧气含量• 改善了CO2处理的质量和效率• 检测任何违规行为并实时控制过程• 可预测,快速且容易地更换传感器盖• 选择性测量(不受湿度影响)
  • 葫芦岛32家企业安装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备
    12月15日,记者在葫芦岛市环保部门获悉,葫芦岛市已完成所有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环保自动在线监控安装,这也是葫芦岛市“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方面实施的重点项目。  据了解,葫芦岛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涉及32家企业、68套监控设备。14家水污染源企业安装19台自动检测设备,主要监测流量、PH、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指标 21家大气污染源企业安装49台自动检测设备,主要监测二氧化硫、烟、氮氧化物、流速、压力、氧、温度指标。  从2004年开始,葫芦岛市逐步在国控重点污染源上安装自动在线监控仪器,今年4月成立自动监控室,自动监控室能力建设日前通过省环保厅验收。至此,葫芦岛市已按计划完成所有国控企业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和联网,坐在监控中心就可以全面掌握详细的污染数据,可实时监控全市32家重点企业排污情况,全程监控企业污染排放。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环保部标准,集成地理信息系统、12369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及综合业务系统等。
  • 同洲维普喊您参观2019汽车测试及质量监控博览会
    开展日期:2019年9月24 - 26日开展地点:上海 - 世博展览馆我们位置:12012 2019汽车测试及质量监控博览会是中国最有规模的汽车及组件测试和验证技术与服务展览会。该展会主要展示最前沿的车辆和部件开发工具,如ADAS测试、NVH测量工具、耐久性测试技术、碰撞测试等。在本次展会中,新能源汽车这一未来趋势将会是一大亮点,届时,同洲维普也将展出专为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电池包测试研发的专用控温系统,因其具有精确控温、多种流量控制、智能回液、支持非标定制等特点,目前已受到用户的广泛关注和认可,是新能源汽车温控领域的明星产品。(往期展会现场)(同洲维普MC系列温控系统批量发货瞬间剪影)
  • 上海启用全部辐射检测设备 24小时不间断监控
    3月14日,上海市辐射环境监测站内,技术人员在放射性碘取样器前采集数据  上海市环保局3月14日宣布,据12日至14日17时的监测结果显示,本市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未见异常,处于正常水平。  日本3月11日发生9级特大地震并引发海啸后,12日至14日,日本福岛县第一核电站1、3号机组分别发生氢气爆炸,导致部分含放射性物质的气体泄漏。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站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在上海四个监测点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辐射环境监测。记者3月14日从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站了解到,工作人员已经连夜增加了相应的雨水采集装置,辐射环境监测项目和频率也有所增加。从3月14日9时和15时上报的四个监测数据显示,上海的伽玛辐射剂量率未超过平时正常范围,目前监测结果一切正常,未发现异常。  监测设备全部启用  3月14日早上9时,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站实验室内已经异常忙碌,一进实验室就能看到技术人员在都在为超大流量气溶胶采样装置准备新的滤布,将监测数据分析整理后准备上报。十几个身穿白大褂的工作人员进进出出,一直没停下过手中的活。  监测实验室的高级工程师汪名侠介绍,目前对于辐射环境监测的设备都已经全部启用,包括一个用于监测伽玛辐射剂量率的高压电离室、空气中放射性碘取样器、超大流量气溶胶采样装置和总沉降物收集器。“昨天凌晨1时左右,因为下雨,我们又马上增加了一个雨水采集设备。”  汪工介绍,高压电离室可以直接监测出辐射剂量率、量度环境辐射水平的微弱变化。其他的三个设备,都是用来采集样本的。“放射性碘取样器,用来收集空气中的气态碘样本。”取样器装置在全天候保护箱内,包括过滤器固定架及气泵。气泵把空气抽进取样器,流经一个特别过滤筒,以收集空气中的气态碘。  样本的分析再由工作人员在实验室内完成。超大流量气溶胶采样装置用来收集大气中颗粒物样本。取样器包括高流量气泵、过滤纸固定架及由强化铝制成的全天候保护箱。气泵把空气抽进取样器,流经过滤纸,以收集大气中的气溶胶。总沉降物收集器是用来收取被雨水冲刷至地面的湿沉降物,或由空气直接沉降到地面的干沉降物。收集器由一个容量为20升的胶瓶及一个胶漏斗组成。湿沉降物会随同雨水一起收集,干沉降物则须用蒸馏水冲洗漏斗内层表面来收集。  气态碘样本、气溶胶样本、沉降物样本经采集后,再由专业人员在实验室内进行预处理,然后通过仪器测量得出监测数据。  每5分钟采集一次数据  记者在市辐射环境监督站的顶楼平台看到,汪工所介绍的各种监测仪器和采样设备都处于运行状态。一名工作人员正在操作气态碘的仪器并记录数据。“这只是第一步,我们在实验室内需要花上几个小时进行样品的预处理和仪器分析,并最终获得监测数据。”汪工说。  据了解,为了每天9时能准时将监测数据整理上报,技术人员要从6时就开始进行样品预处理和仪器分析。“实验室的分析仪器和采样设备都达到了国际国内先进水准。”根据不同的设备性能,监测站也相应增加了监测和采样的频率。如气溶胶采样仪,从前天开始,工作人员每5分钟便会计算一个均值。  四监测点 一天两次上报数据  除沪太路外,上海还有另外三个监测点,分别在崇明、浦东张江和金山。在沪太路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站实验室内,汪名侠通过进入上海市辐射环境监测网系统,向记者展示了上海其他三个监测点的实时监测数据。记者看到,其他三个监测点实时监测状况均为正常。  从3月14日9时和15时上报的四个监测数据显示,上海的伽玛辐射剂量率处于正常水平,未超过平时正常范围,“我们现在都是24小时不间断监控,目前监测结果一切正常,市民可以不用过分担心。”  目前,上海市环保局已要求相关监测部门继续做好跟踪监测工作。
  • 八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造假
    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环境保护部今日公布了2015年第二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典型违法案例。2015年下半年,各级环保部门共查实8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典型违法案例,全部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对10名相关责任人处以刑事或行政拘留。  随着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发挥作用,少数不法企业在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上弄虚作假,试图逃避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管。为此,环境保护部持续组织各级环保部门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查实了一批典型违法案例,特别是山东、河南、广东、福建、重庆、甘肃等省(区、市)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创新检查方法,采取了以“技术创新”反制“技术造假”等有效手段,取得了显著的执法成效。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具体通报了这些案例的造假事实: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联合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于2015年8月11~12日、8月15日对东莞市长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东莞市长安镇锦厦三洲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厂存在出水流量计和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弄虚作假、私设暗管投放自来水稀释水样干扰人工采样监测等多种违法行为。  一是经华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东莞分院多次排水实验测试,出水流量计实验误差超出最大允许误差,该厂流量计涉嫌造假、非法骗取污水处理费用。二是出水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弄虚作假。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出水口自动监测设施预处理器电磁阀被拆除,增加自来水管道。进水口三条进水管道设有手动控制阀门,可调节进水样稀释比例。三是检查组发现该厂在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取样口附近埋设了稀释管道,可通过加注自来水稀释取样口水样。四是自动设备运维商严重失职,设备运维商日常校准维护长期缺失,对仪器设施存在故障问题从未记录,日常管理存在重大疏漏。东莞市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对东莞三洲公司涉嫌出水流量计作假、骗取巨额污水处理费用等刑事犯罪行为进行了立案侦查,并于10月24日对1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东莞市已暂停支付该公司今年5至9月份污水处理服务费共约2079万元。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按照自动监控系统运营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第三方运营商德林聚光公司进行约谈,要求其加强管理,完善运营工作,并扣减德林聚光公司2015年第一至第三季度对东莞三洲公司的运营费合计共约4.88万元。  福建省三明市明恒工业基布有限公司主营羊绒基布、静电植毛绒综合涂层基布。2015年9月1日,执法人员在对该公司环保设施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自动监控设施显示的污染物排放浓度数值存在异常。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在污水总排污口监控设施取样位置私自接入水管,抽取河水稀释废水后监测。执法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并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经人工采样监测,企业排放的废水COD浓度为426mg/L,超标4.3倍,加河水稀释后废水COD浓度为55mg/L,现场COD自动监控设备显示COD浓度为37.8mg/L。三明市明恒工业基布有限公司采用河水稀释排放污染物,人为干扰采样监测、造成监控数据严重失真,针对这一违法行为,三明市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对企业干扰自动监控数据行为处罚3万元,并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黑龙江省富裕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营本色浆系列牛皮纸。环境保护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利用地下暗管,将污水处理站沉淀池产生的泥水混合物直接排入厂外冲灰水池,最终排入天然泡泽外。现场取样监测结果显示,COD超标13倍,氨氮超标2.75倍。齐齐哈尔市环保局对该企业罚款10万元,责令其立即拆除暗管并停产整治,并将案件移送市公安局,对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和污水处理站主任分别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十五日的处罚。二是运维公司对氮氧化物转换系数造假。该企业自动监控数据通过工控机传输至数采仪,工控机采集为NO数据,未直接采集自动监控分析单元中经转换的NO2数据。第三方运维公司借口无法修改转换系数、通过改变量程上限设置转换数据,转换倍数为1.33(NO转换NO2系数正常值为1.53),致使监控数据偏低15%左右。齐齐哈尔市环保局针对第三方运维公司黑龙江先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不按技术规范操作,导致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明显失真的问题,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罚款3万元。  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管理人员在日常监控管理中发现,豫龙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号炉、2号炉的二氧化硫自动监控数据浓度明显偏低,通过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进行现场比对监测后发现,该企业1号炉、2号炉二氧化硫人工监测数据和自动监控数据差距较大。经调查,该企业承认在标定仪器时人为将监控数据调低的事实。安阳市环保局会同安阳县环保局对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将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对该企业监控数据造假行为给予2万元罚款,对超标排污行为罚款3.3万元,追缴排污费304747元,安阳县公安局对企业副总经理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管理人员在调阅视频监控系统时发现,偃师市污水处理厂监控基站站房内有人员连续2次将不明液体倒入采样器,经排除此行为的合法性后,派人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查阅自动监控数据和视频图片发现,该企业出口自动监控数据两次不正常突变,分别为:氨氮从5.59mg/L突变为3.89mg/L,从7.83mg/L突变为0.87mg/L。经调查,该企业承认派人违规进入基站对采样器倾倒水样的事实。针对偃师市污水处理厂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方法》,洛阳市环保局会同偃师市环保局对偃师市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立案查处,对监控数据造假行为给予6万元罚款,同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偃师市公安局对偃师市污水处理厂副厂长马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根据群众举报,河南省开封兴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排放水质较差,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管理人员通过查阅其自动监控数据,横向相比同类型企业发现该企业监控数据明显异常,以此为线索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排污口水样与自动监控设施采集的水样明显不一致,自动监控设施内的水样色度较低,外排污水色度较高。经调查,该企业承认在监控设施采样点前加入清水对监测水样进行了稀释。针对开封兴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开封市环保局对开封兴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对该企业通过暗管伪造、篡改自动监控数据的行为给予10万元罚款,同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开封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对该公司总经理助理程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重庆市綦江西南水泥有限公司是中国建材集团的下属企业,主营生产、销售水泥熟料。该企业第三方运维单位对其废气自动监控设施维护保养时发现采样管线被破坏,私自加装了过滤、吸收装置,遂向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进行报告。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立即采取措施。经调查询问知,该公司当日因排放污染物浓度较高,担心数据超标受到行政处罚,对自动监控设施采样管线进行了破坏,加装了过滤、吸收装置。綦江区环保局现场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綦环违改字〔2015〕0000022号),要求立即拆除过滤、吸收装置,恢复自动监测设施正常运行。随后,綦江区环保局进行了立案审批,綦江区政府组织区政府办、区环保局等部门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綦江区环保局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行政处罚十万元,公安机关下发《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人陈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甘肃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主营以配制、生产、经营、销售可口可乐系列饮料为主。2015年9月11日,兰州市环境监察局工作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擅自更改COD自动监测设施,将自动监测仪器的采样管抽出,放入现场的一个三角瓶内采集固定水样。经现场监测,三角瓶内污水COD值为12.87mg/L,现场采集该企业废水总排口水样测定COD值为217mg/L,超过其污水排放标准。上述行为属于伪造监测数据,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的规定。兰州市环保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 上海启用全部辐射检测设备 24小时监控(图)
    相关专题报道:日本发生9.0级地震 核电泄漏致核辐射3月14日,上海市辐射环境监测站内,技术人员在放射性碘取样器前采集数据。  中国各地辐射环境监测均未现异常  所有运行核电机组都处于正常状态  综合新华社电 日本特大地震引发核电站泄漏事件使核电站的安全性问题,以及核电站如何应对重大突发自然灾害引起了社会关注。  记者3月14日晚从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获悉,自3月12日起,环境保护部已全面启动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监测结果在环境保护部网站上公布。目前我国各地辐射环境监测均未发现异常,我国所有运行核电机组均处于正常状态。  中核集团公司首席快堆专家、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快堆工程部总工程师徐銤昨日表示,我国核安全法规标准采用了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最新研究成果,核电站建设和运行安全可控,但也应从日本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提高对自然的认识,制定更加周全的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安全预案。  徐銤表示,按照国际原子能机构核事件分级表,这次福岛核电站的事件等级被日本官方评定为4级,低于5级的美国三里岛事件,更远低于7级的切尔诺贝利事件。按照现在掌握的信息看,反应堆处于受控状态,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采取了准确有效的应对措施,不会对环境造成很大影响,泄漏的放射性物质是有限的,不会大范围波及群众,更不会远距离飘散。但对后续情况仍应密切关注。  据他介绍,核电站发生意外时确保安全有三大要素,一是安全停堆,二是导出余热,三是包容放射性。日本福岛核电站基本做到了上述三点,但由于1号机组和3号机组备用冷却系统失灵,剩余裂变产物产生的衰变热量无法导出,高温燃料和水反应产生氢气,释放出来的氢气在核岛密闭厂房内发生爆炸,带出了部分放射性物质。  徐銤介绍说,日本福岛核电站1号机组为上世纪60年代末建成的首批商用核电站,我国正在运行和建设的核电站多为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后改进型或革新型核电站,安全性能优于首批投运的商用电站。  他说:“我国核电站‘门槛’比世界平均水平要高,核电站的选址更加保守、安全,均远离地质断裂带,建在稳定的基岩上。抗震标准、防洪标准等都做到了‘高一级’设防,并且受国家核安全局的严格审查。”  大亚湾核电站有关负责人13日表示,经公司地震办公室电站监察系统数据显示:大亚湾核电站,岭澳核电站一期二期地震仪表系统(KIS)阈值正常,均未触发报警。此次地震对大亚湾核电站、岭澳核电站一、二期,不会造成任何破坏性影响。  据介绍,我国目前在运行核电站选址中充分考虑了地震和其他自然灾害因素,多选择沿海地质结构稳定区域,核电站厂址选择余地大。运行核电站在工程设计和建设中,防抗强地震方面采取了有效措施,并充分落实纵深防御原则。  此外,我国核电站在放射性物质和环境之间至少设置了燃料包壳、反应堆压力容器、核岛安全壳等三道坚固的屏障,具备了较高的自然灾害防御能力,因此,我国核电站具备了较强的抗强地震等自然灾害能力。  据悉,中国共有13个运行中的核反应堆,总发电量达10.8吉瓦。中国的目标是在2020年达到40吉瓦(相当于整个西班牙的电力需求),但还不到其总装机容量的5%。也有官员说,中国正在考虑把2020年的总发电量提高到80吉瓦或以上。   上海市环保局3月14日宣布,据12日至14日17时的监测结果显示,本市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未见异常,处于正常水平。  日本3月11日发生9级特大地震并引发海啸后,12日至14日,日本福岛县第一核电站1、3号机组分别发生氢气爆炸,导致部分含放射性物质的气体泄漏。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站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在上海四个监测点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辐射环境监测。记者昨日从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站了解到,工作人员已经连夜增加了相应的雨水采集装置,辐射环境监测项目和频率也有所增加。从昨日9时和15时上报的四个监测数据显示,上海的伽玛辐射剂量率未超过平时正常范围,目前监测结果一切正常,未发现异常。  监测设备全部启用  昨日早上9时,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站实验室内已经异常忙碌,一进实验室就能看到技术人员在都在为超大流量气溶胶采样装置准备新的滤布,将监测数据分析整理后准备上报。十几个身穿白大褂的工作人员进进出出,一直没停下过手中的活。  监测实验室的高级工程师汪名侠介绍,目前对于辐射环境监测的设备都已经全部启用,包括一个用于监测伽玛辐射剂量率的高压电离室、空气中放射性碘取样器、超大流量气溶胶采样装置和总沉降物收集器。“昨天凌晨1时左右,因为下雨,我们又马上增加了一个雨水采集设备。”  汪工介绍,高压电离室可以直接监测出辐射剂量率、量度环境辐射水平的微弱变化。其他的三个设备,都是用来采集样本的。“放射性碘取样器,用来收集空气中的气态碘样本。”取样器装置在全天候保护箱内,包括过滤器固定架及气泵。气泵把空气抽进取样器,流经一个特别过滤筒,以收集空气中的气态碘。  样本的分析再由工作人员在实验室内完成。超大流量气溶胶采样装置用来收集大气中颗粒物样本。取样器包括高流量气泵、过滤纸固定架及由强化铝制成的全天候保护箱。气泵把空气抽进取样器,流经过滤纸,以收集大气中的气溶胶。总沉降物收集器是用来收取被雨水冲刷至地面的湿沉降物,或由空气直接沉降到地面的干沉降物。收集器由一个容量为20升的胶瓶及一个胶漏斗组成。湿沉降物会随同雨水一起收集,干沉降物则须用蒸馏水冲洗漏斗内层表面来收集。  气态碘样本、气溶胶样本、沉降物样本经采集后,再由专业人员在实验室内进行预处理,然后通过仪器测量得出监测数据。  每5分钟采集一次数据  记者在市辐射环境监督站的顶楼平台看到,汪工所介绍的各种监测仪器和采样设备都处于运行状态。一名工作人员正在操作气态碘的仪器并记录数据。“这只是第一步,我们在实验室内需要花上几个小时进行样品的预处理和仪器分析,并最终获得监测数据。”汪工说。  据了解,为了每天9时能准时将监测数据整理上报,技术人员要从6时就开始进行样品预处理和仪器分析。“实验室的分析仪器和采样设备都达到了国际国内先进水准。”根据不同的设备性能,监测站也相应增加了监测和采样的频率。如气溶胶采样仪,从前天开始,工作人员每5分钟便会计算一个均值。  四监测点  一天两次上报数据  除沪太路外,上海还有另外三个监测点,分别在崇明、浦东张江和金山。在沪太路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站实验室内,汪名侠通过进入上海市辐射环境监测网系统,向记者展示了上海其他三个监测点的实时监测数据。记者看到,其他三个监测点实时监测状况均为正常。  从昨日9时和15时上报的四个监测数据显示,上海的伽玛辐射剂量率处于正常水平,未超过平时正常范围,“我们现在都是24小时不间断监控,目前监测结果一切正常,市民可以不用过分担心。”  目前,上海市环保局已要求相关监测部门继续做好跟踪监测工作。  江苏田湾核电站  周边空气吸收剂量正常  早报记者从江苏省环保厅获悉,目前江苏全省辐射环境处于正常水平,该省田湾核电站继续保持安全运行,日本核泄漏事故尚未对该省环境造成影响。  据了解,自12日起,江苏省辐射站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全省范围内辐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该省7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采取加密监测,并及时上报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显示,截至目前,日本强震对江苏省田湾核电站没有造成影响,核电站周围环境空气吸收剂量率稳定在100nGy/h左右,未见异常,核电站继续保持安全运行。  据悉,日本地震引起的海啸余波对江苏沿海及海域也没有形成明显的影响,南通、盐城、连云港沿海及海域尚未发生险情事故。
  • “地空一体化”扬尘在线监控系统
    扬尘是由于地面上的尘土在风力、人为带动及其他带动条件下而进入大气的开放性污染源,是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雾霾形成的主要原因之一。城市扬尘源具有开放性、空间多源性、广泛性、排放随机性等特征。当前城市区域扬尘来源分为一次扬尘和二次扬尘。一次扬尘是在处理散状物料时,由于诱导空气的流动,将粉尘从处理物料中带出而污染局部地带。二次扬尘是由于流动空气及设备部件转动生成的气流,把沉落的粉尘再次扬起而导致的。城市扬尘种类  工地扬尘主要成分粒径分布排放特点影响程度矽尘、水泥厂、木屑粉尘、石膏粉尘、岩棉泡沫尘等粒径10um的颗粒物约占65%;粒径1um的颗粒物约占95%面源排放25%~40%市区施工工地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     交通扬尘主要成分粒径分布排放特点影响程度块、沙土、垃圾、废物、生物碎屑、路面老化破损、尾气排放、机动车刹车片、轮胎磨损等粒径10um的颗粒物约占47%;粒径1um的颗粒物约占95%线源排放25%~35%;主干交通车流、人流量大,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   工业粉尘、烟尘主要成分粒径分布排放特点影响程度金属粉尘、木材粉尘,水泥粉尘、生物粉尘、金属融粒,木油煤不完全燃烧产生的烟尘等粒径分布范围广,机械加工和粉碎产生的粉尘粒径较大,不完全燃烧产生的烟尘和冶金产生的金属融粒粒径较小。室内排放为主,封闭性较好,烟尘主要通过点源对外排放15%~30%一般离市区比较远,封闭性较好,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城市扬尘监控现状  当前城市扬尘在线监测手段可进行颗粒物浓度、噪声、视频、温湿压、风等多重参数综合监测,但由于城市扬尘排放具有无组织排放、排放源类型复杂、易扩散及存在偷排、漏排现象等特点,导致城市扬尘监控仍面临以下问题:  监控难:工地多、无组织,扬尘布点监控难,监测人力少;  分析难:局地以及外源传输的一次、二次粗、细颗粒物混杂,扬尘监控网络未建立,数据积累不足,监测数据简单堆积,需要逐一甄别,效率低;近地面点式监测,难以说清楚区域内扬尘的来源、分布和变化趋势;  追责难:收集证据难,且未建立明确的评价指标、体系以及依法追责制度,难以实现追责和有效管理。 “地空一体化”扬尘在线监控系统   中科光电“地空一体化”扬尘在线监控系统由扬尘噪声在线监控系统和颗粒物扫描激光雷达两大部分组成。  扬尘噪声在线监控系统  扬尘噪声在线监控系统智能化地集成了颗粒物、噪声、云台摄像机、风速风向传感器,温湿度传感器等监测设备,可全面布设在区域内各主要建筑工地、道路、码头、混凝土搅拌站、重点工业工矿企业等颗粒物污染排放源附近,实时获得tsp、pm10、pm2.5、噪声、视频、温度、湿度、风速风向等近地面数据;  颗粒物扫描激光雷达  颗粒物扫描激光雷达不断扫描,通过监测区域内的消光系数,退偏振度、边界层高度、能见度等信息,获得区域立体空间内扬尘分布,沉降情况,还可以识别粗细粒子,判断是二次源还是一次源,了解区域间扬尘的输送,从而实现对整个城市区域内扬尘来源、现状、发展变化趋势的掌握。  应用“地空一体化”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微观上可进行浓度数据和视频实时查看、报警抓拍;宏观上可实现对城市区域空间内的扬尘污染作全天候监控,为巡查人员监控取证、行政干预、应急响应、纠纷处置,为管理部门确定扬尘来源、了解扬尘减排治理措施的效果,为政府制定政策规划、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为各部门信息联网共享、协同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和依据。 “地空一体化”扬尘在线监控系统 “地空一体化”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平台  “地空一体化”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平台包括实时监测、工地管理、设备管理、历史查询、统计分析、视频观看、报警处理、评价方法等多项功能,同时,系统平台将颗粒物扫描激光雷达的垂直监测、垂直扫描、水平扫描、一定仰角(如45°)探测、走航观测等探测模式进行高度集成,实现了区域内扬尘分布、来源、变化趋势的全方位立体化监测。高效、精细的实时监控,为政府监察部门的多维取证、依法追责提供有效数据支撑。登录页面实时监测——近地面数据实时监测——水平遥感污染源监测实时监测——走航道路交通监测历史查询设备管理“地空一体化”扬尘在线监控系统系统优势  基于物联网思维的智能联动技术,云台摄像机除了预置位抓拍之外,还可以根据颗粒物和噪声报警信息,风速风向信息、智能判断方向进行抓拍,更加准确获取污染源头的位置信息,满足实时性与精细化监管的需求。  近地面监测和立体监测的集成创新。多要素多手段综合监测,不仅有量化数据,视频图像取证,还有区域立体空间的颗粒物分布现状、发展变化趋势分析,微观和宏观结合,证据丰富有力,结论一目了然,突破无组织排放监控的技术难题。  基于大数据挖掘、分析的环保云应用平台。可以实现海量扬尘监测数据、环境空气监测站数据的多角度统计分析和比较,满足大数据的价值挖掘和应用,实现监测系统的云端运营、大数据的云端分析,为政府、企业提供环境治理的技术咨询,同时手机app的应用能让公众随时掌握所在地的颗粒物、噪声等环境指标。  核心设备采用行业标杆公司顶级产品,成熟稳定可靠,使用寿命长。该产品内置了加热器控制湿度水平,不仅保护电子和光学系统,还可以排除湿度对测量结果的影响,测量更加准确;  海量数据的高速存储,本地数据存储容量大于等于1t,通讯接口具备可扩展。  停电后可长期保存系统设置参数,电源恢复后可自动启动,进入工作状态。  “地空一体化”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实现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测、管理一体化,提升了科学管理的效率和能力。该系统对掌握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现状的真实状况,以及采取控尘措施的效果具有权威性。该系统可用定量化、可视化的数据反映扬尘污染治理的水平,是建设智慧环保的有效手段。
  • SEMICON现场直击:半导体材料表征与工艺监控、流体控制与药液监测技术
    2023年6月29日,半导体和电子行业年度盛会SEMICON China 2023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隆重举行。展会现场,HORIBA(堀场)也携最新半导体相关技术解决方案亮相E7馆。HORIBA展位(展位号:E7000)展会期间,HORIBA科学仪器事业部大客户经理熊洪武、半导体事业部销售工程师马艳可和王子均为我们介绍了HORIBA在半导体材料表征和制程监控、流量控制和湿法药液监控等方案。以下是现场视频:半导体新材料表征及制程监控技术解决方案介绍湿法工艺化学药液浓度监测和流量控制方案介绍
  • 北京印发新版《北京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p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印发了新修订的《北京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此办法从总则、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运行管理、数据使用以及违法行为认定等方面详细规定了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固定污染源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新修订的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pp  对于监测数据提出了严格要求,传输的自动监测数据与现场监测数据偏差大于1%,即视为未保证大气或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pp  全文如下:/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北京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pp  strong第一章 总则/strong/pp  第一条 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pp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固定污染源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的安装、运行和监督管理。/pp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自动监控系统,由排污单位的自动监测设备和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组成。/pp  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在固定污染源现场,包括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采样装置、生产或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传感器、视频监控、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等,自动监测设备及其配套辅助设施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pp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通过通信传输线路与现场端自动监测设备联网,包括用于对固定污染源实施自动监控的信息管理平台、计算机机房硬件等监控设备。/pp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自动监测数据,是指排污单位安装使用的自动监测设备产生的实时数据及其累计数据、统计数据等。/pp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pp  第五条 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和运行维护经费由排污单位自筹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控设备的建设安装、运行维护经费由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编报预算申请。/pp  第六条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保证其生产和销售的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pp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负有保护自动监控系统的义务,并有权对闲置、拆除、破坏自动监测设备以及擅自改动自动监测设备参数和数据等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的行为进行举报。/pp  strong第二章 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strong/pp  第八条 列入《北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计划》和《北京市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规范和文件的要求,安装、配备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pp  第九条 排污单位应当在下列排放口安装自动监测设备:/pp  (一)按照已发布的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相关排放标准等文件要求筛选出的主要废气有组织排放口 /pp  (二)按照已发布的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文件要求筛选出的废水排放口 /pp  (三)已核发排污许可的单位,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应实施自动监测的排放口 /pp  (四)排污单位通过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相关排放标准等文件筛选后,仍难以确定纳入的排放口范围的,可以在专家论证基础上,通过“一厂一策”方式,制定排放口自动监测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被监测排放口的污染物年排放量,应不低于该项污染物全部有组织年排放量的65%。/pp  第十条 安装、配备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监控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pp  (一)锅炉废气排放口,监测项目至少包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以及相关烟气参数(包括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含氧量等),其中使用天然气的可以暂不监测二氧化硫和颗粒物 /pp  (二)固定式燃气轮机的废气排放口,监测项目至少包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以及相关烟气参数(包括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含氧量等),其中使用天然气的可以暂不监测二氧化硫和颗粒物 /pp  (三)固定式内燃机机组的废气排放口,监测项目至少包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以及相关烟气参数(包括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含氧量等) /pp  (四)垃圾焚烧炉和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废气排放口,监测项目至少包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一氧化碳、氯化氢以及相关工艺参数(包括烟气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含氧量和炉膛内温度等) /pp  (五)冶金、建材行业及其他工业炉窑等的废气排放口,监测项目至少包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以及相关烟气参数(包括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含氧量等),其中使用天然气的可以暂不监测二氧化硫和颗粒物 /pp  (六)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设施,其废气排放口监测项目至少包含非甲烷总烃和相关废气参数(包括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等)。排放标准中规定需要按含氧量折算污染物排放浓度的,还应监测含氧量 /pp  (七)小时处理能力大于8万立方米(含8万立方米)的废气污染物治理设施,还应在废气进入治理设施前,对相应监测项目进行监测。同时,安装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监控生产、排放及治理设施的关键参数。监控项目至少包含表征生产负荷的参数、污染物处理用原料输送泵电流、污染物处理用原料供应量、脱硫岛pH值、除尘器运行信号等 /pp  (八)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废水排放口,监测项目至少包含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和流量。纳入国家或者本市规定的氮、磷重点排放行业的排污单位还应当监测总氮和(或)总磷两项污染物 /pp  (九)设计日处理能力大于1万吨(含1万吨)的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还应监测进水的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和流量。同时,安装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监控相关生产、排放及治理设施的关键参数。监控项目至少包含鼓风机电流、鼓风量、曝气设备运行状况、曝气池溶解氧浓度、污泥浓度和剩余污泥流量等 /pp  (十)排污许可证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情形。/pp  第十一条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应当满足下列要求:/pp  (一)自动监测设备应当选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和计量规定的设备 /pp  (二)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应当符合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现场端建设技术规范等标准和要求 /pp  (三)自动监测数据的采集和传输应当符合有关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pp  (四)排污单位应在完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和调试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联网,并如实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排污口名称、监测和监控项目、排放标准等信息 /pp  (五)排污单位应在自动监测设备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验收条件并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联网后3个月内,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完成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验收具体项目和要求,按照自动监测相关技术规范执行 /pp  (六)其他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pp  第十二条 排污单位更换自动监测设备,或者出现采样位置变更、设备核心部件更换等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进行验收,并报所在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pp  strong第三章 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管理/strong/pp  第十三条 排污单位对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应当遵守以下规定:/pp  (一)自动监测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pp  (二)自动监测设备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范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控设备联网,及时准确地传输监控信息和数据 /pp  (三)自动监测设备的操作和运营维护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符合仪器设备厂商提供的运维手册或者使用说明书 /pp  (四)自动监测设备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定期校准,定期开展手工比对校验 设备所需的试剂、标准物质和质控样,应注明制备单位、制备人员、制备日期、物质浓度和有效期限等重要信息 /pp  (五)自动监测设备应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比对监测,比对监测结果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若采取委托监测的形式,应委托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环境监测机构开展 /pp  (六)自动监测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监测、采集、传输数据的,应当于发生故障后12小时内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在5日内恢复正常运行。停运期间,排污单位应当采用手工监测的方式对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并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手工监测数据,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排污单位自行开展手工监测的,其实验室建设运行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 若采取委托监测的形式,应当委托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环境监测机构开展 /pp  (七)自动监测设备需要进行更换的,应当至少提前5日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设备更换时间不得超过5日,期间应当采用手工监测的方式对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并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手工监测数据,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排污单位自行开展手工监测的,其实验室建设运行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 若采取委托监测的形式,应当委托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在5日内完成设备更换的,最长不超过30日 /pp  (八)排污单位任意连续90日内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应当达到90%以上 /pp  (九)排污单位应建立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和记录台账 自动监测历史数据应保存5年以上、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监测历史数据应保存1年以上 /pp  (十)其他标准、技术规范等规定的要求。/pp  strong第四章 自动监测数据的使用/strong/pp  第十四条 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过程中,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产生的自动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依据。自动监测数据与其他有关证据共同构成证据链后,可以用于环境行政处罚。/pp  第十五条 自动监测数据用于判定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时,排污许可证、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国家及本市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确规定使用小时均值、日均值(24小时均值)或者其他数据类型的,从其规定 没有明确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是否超标以日均值判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是否超标以小时均值判定。排污单位或者其委托的自动监测运营单位,依据有关标准、规范对异常、缺失数据进行修约补遗的,人工修约补遗数据不作为判定超标或达标的依据。/pp  第十六条 自动监测数据用于计算排放量时,人工修约补遗数据可作为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依据。/pp  第十七条 同一时段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开展的现场监测数据与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不一致,现场监测数据符合法定的监测标准和监测方法的,以现场监测数据作为优先证据使用,作为判断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自动监测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的依据。/pp  strong第五章 违法行为的认定/strong/pp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未按照规定安装大气或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pp  (一)排污单位未按照《北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计划》或《北京市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联网的 /pp  (二)排污单位使用未通过验收的大气或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pp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未保证大气或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pp  (一)自动监测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监测、采集、传输数据时,未于12小时内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未在5日内恢复正常运行的 /pp  (二)传输的自动监测数据与现场监测数据不一致,数据偏差大于1%的 /pp  (三)生产工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与自动监测数据相关性异常的 /pp  (四)违反技术规范要求对仪器、试剂进行变动操作的 /pp  (五)自动监测设备所需的试剂、标准物质和质控样,未注明制备单位、制备人员、制备日期、物质浓度和有效期限等重要信息 未按要求开展比对监测,或者使用的标准物质、质控样的实验结果不符合技术指标的 /pp  (六)任意连续90日内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低于90%的 /pp  (七)其他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的情况。/pp  第二十条 排污单位自动监测历史数据保存低于5年或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监测历史数据保存低于1年的,视为未保存自动监测原始监测记录。/pp  第二十一条 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理。/pp  第二十二条 不按照规定公开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四)项的规定处理。/pp  第二十三条 排污单位通过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骗取环保电价、税收减免等各种优惠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报有关部门,取消相关优惠。/pp  第二十四条 违反技术规范要求,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者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或第三百三十八条追究刑事责任。/pp  strong第六章 附则/strong/pp  第二十五条 储油库、加油站、油烟产生单位等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验收、运行维护等具体要求另行发布。/pp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pp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原《北京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同时废止。/p
  • 关于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文件 --环发〔2008〕6号关于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落实污染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工作任务,完善相关配套标准和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的规定,我部制定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二○○八年三月十八日主题词:环保 污染源 监控设施 运行管理 通知 附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对污染源的有效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自动监控设施,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仪表,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是指从事自动监控设施操作、维护和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的活动,分为委托给有资质的专业化运行单位的社会化运行和排污单位自运行两种方式。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重点污染源(包括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和管理活动。  其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和管理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费用由排污单位承担,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给予适当补贴。  第六条 国家支持鼓励设施社会化运行服务业的发展。  第七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第二章 设施运行要求  第八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选型、安装、运行、审查、监测质量控制、数据采集和联网传输,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  第九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必须经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并按照相关规定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网。  第十条 从事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社会化运行单位必须取得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第十一条 所有从事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操作和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岗位培训,能正确、熟练地掌握有关仪器设施的原理、操作、使用、调试、维修和更换等技能。  第十二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单位应按照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每半年向其报送设施运行状况报告,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十三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单位应按照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员培训、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定期比对监测、定期校准维护记录、运行信息公开、设施故障预防和应急措施等制度。常年备有日常运行、维护所需的各种耗材、备用整机或关键部件。  第十四条 运行单位应当保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因维修、更换、停用、拆除等原因将影响设施正常运行情况的,运行单位应当事先报告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说明原因、时段等情况,递交人工监测方法报送数据方案,并取得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设施的维修、更换、停用、拆除等相关工作均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的标准。  第十五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维修、更换,必须在48小时内恢复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期间,要采取人工采样监测的方式报送数据,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  第十六条 在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产权所有人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委托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运营资质证书的运行单位,并签订运行服务合同。  运行合同正式签署或变更时,运行单位须将合同正式文本于10个工作日内,向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排污单位不得损坏设施或蓄意影响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委托单位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对设施运行单位进行监督,提出改进服务的建议;  (二)应为设施运行单位提供通行、水、电、避雷等正常运行所需的基本条件。因客观原因不能正常提供时,需提前告知运行单位,同时向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配合做好相关的应急工作;  (三)举报设施运行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  (四)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运行单位的正常工作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  (五)不得将应当承担的排污法定责任转嫁给运行单位。  第十九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单位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规定程序和途径取得或放弃设施运行权;  (二)不受地域限制获得设施运行业务;  (三)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四)举报排污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  (五)对运行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运行水平。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行使以下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督权:  (一)社会化运行单位是否依法获得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资质证书,是否按照资质证书的规定,在有效期内从事运行活动;  (二)社会化运行单位是否与委托单位签订运行服务合同,合同有关内容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并得到落实;  (三)运行单位岗位现场操作和管理人员是否经过岗位培训;  (四)运行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建立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的人员培训、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定期比对监测、定期校准维护记录、运行信息公开、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等管理制度以及这些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实施;  (五)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联网,并准确及时地传输监控信息和数据;  (六)运行委托单位是否有影响运行单位正常工作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七)运行委托单位和运行单位是否有其他环境违法行为。  第二十一条 运行委托单位对自动监控设施的监测数据提出异议时,县级以上环境监测机构应按照国家或地方相关的标准进行比对试验等监测工作,由县级以上环境监察机构确认责任单位,并由责任单位承担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出现检查不合格的情况,可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社会化运行单位可建议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运营资质进行降级、停用、吊销等处罚。  第二十三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行使运行监督管理权力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  (二)不得无故干预运行单位的正常运行业务;  (三)为运行委托单位和运行单位保守技术秘密;  (四)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及谋求个人和单位的利益;  (五)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单位。  第二十四条 国家鼓励个人或组织参与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活动的监督。  个人或组织发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权向环保部门举报,环境监察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重点污染源,是指列入国控、省控、市控及县控重点污染源名单的排污单位;重点监控企业是指城镇污水处理厂。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运行单位包括社会化运行单位和自运行单位。  社会化运行是指已取得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接受污染物产生单位委托,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其提供自动监控设施操作、维护和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经营服务活动。  自运行是指污染物产生单位自行从事其自动监控设施操作、维护和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个人或组织如实举报设施运行违法违规行为的,可给予奖励,并有义务为举报者保密。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 油价一夜暴负,但谁来监控油品颗粒的污染?
    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正当所有人的目光都还聚焦在新冠肺炎全年肆虐,可能对各自的生活和工作会造成多大影响时。4月20日晚,芝加哥商品交易所5月交货的轻质原油期货(WTI5月合约)出现闪崩行情,当天报以每桶-37.63美元结算,历史上首次跌入“负值”1,相当于买油不要钱还倒贴给你钱。这么好的事情对于我们这个原油消费大国而言,是不是一个很好的购买时机呢?因为根据海关总署的数据,2019年我国进口原油创纪录达到5.06亿吨,较2018年高出9.5%,原油对外依存度已突破70% 2 。对于国内的炼油厂而言,若此时大量低价进口原油,生产出汽柴油、航空煤油、润滑油、液压油等产品来销售,必将获取颇丰的利润。而对于下游的润滑油、液压油生产企业,也将在此次行情中减少购买成本。但不管是生产还是使用这些燃油和润滑油产品,产品的质量检测是无法回避的一环。其中一个是油液颗粒污染的检测,因为哪里有液体,哪里就有液体的颗粒污染。而解决此问题可能需要完成一系列关键步骤,例如仔细监控机器的磨损迹象、评估过滤器的过滤性能,确保所购液压油可供使用。根据国内外统计资料,液压传动系统的故障大约有80%是由于液压系统的污染引起的,在各种污染物中,固体颗粒污染物引起的液压系统故障占总故障的60-70% 3。颗粒污染虽然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其破坏性影响是可被消除的。通过借助自动化便携式/或在线液体颗粒计数器,可以在采油和炼油现场,快速地检测油液颗粒的污染程度,避免因为过度污染造成的严重后果。这些便携或在线的设备可以适用于海上油气钻井平台,也可以用于陆上油田和炼油厂。通过使用液体颗粒计数器,可以帮助生产和使用以上这些石油产品的企业:- 保证产品的质量- 降低维护的成本- 提高机器可靠性- 提高使用人员的操作安全性- 减少润滑剂和过滤器的消耗- 报告标准(ISO4406、SAE 4059、NAS 1638等)贝克曼库尔特的HIAC液体颗粒计数器长期以来一直处于业内领先地位。它们不仅符合了 ISO 11171-2016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准则,还致力于满足石油行业苛刻的易用性和维护标准的要求。HIAC 8011+ 实验室液体颗粒计数器- 分析液压油、溶剂和水溶液的样品- 监控移动和工业液压系统中的颗粒污染平- 测量设备的滚降清洁度- 测试零件清洗系统的清洁度HIAC PODS+ 便携式液体颗粒计数器- 适用于基于现场的流体动力应用和更多、 适应燃油、乙二醇、有机物和水性流体- 样品流体来自 1 - 425cSt,无需稀释- 数据分析时间在 60 秒以内- 流量路径在几秒钟内清洁,消除了样品结转HIAC ROC(远程在线计数器)- 连续在线 + 免维护操作- 设计适合任何应用 (2-424 cSt)- 高度可视化的视频显示(ISO、JAS 或 SAE 报告代码)- 高温和压力能力,适用于恶劣环境*上述产品仅供工业与科研使用,不用于临床诊断。参考资料1. “负油价”幕后 2. 深度解读 | “买油送钱” 你能捞到好处吗?3. 固体颗粒污染物对液压传动系统的危害请点击“阅读原文”获取“颗粒污染计数器”详细资料~
  • 投资6.5亿 历时三年半 浙江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正式投运
    历经3年半的努力,浙江省于去年底率先在全国建成总投资6.5亿元的省级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经过半年时间的调试、验收,这套系统最近正式投入使用。  投资6.5亿元建成两大系统  2004年10月,浙江省政府在“811”环境污染整治3年行动计划中,提出要按照“监测点数国内第一,建设质量国内一流”的目标,建设一套利用综合现代监测技术、信息网络技术和自动控制技术,对区域环境质量和排污企业进行实时监测、监控管理的全省性大型环境在线测控系统。  这套系统包括两大部分: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简称“环境质量测控系统”),投资3.2亿元;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简称“污染源监控系统”),投资3.3亿元。环境质量测控系统投资由各级财政承担,其中省级财政资金1.8亿元;污染源监控系统建设资金由排污企业各自承担,财政适当补助。  整项工程浩大、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在建设过程中遇到了项目审批、建设用地等一系列问题,以及来自一些排污企业的阻力。为确保按时完成环境质量测控系统建设,浙江省将相关工作纳入生态省建设目标考核,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行“一票否决”。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关注,亲自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资金、建设用地、项目审批等一系列问题。全省环保系统攻坚克难、全力以赴,终于按时建成。国务院和环境保护部领导先后考察了这套系统,对浙江省开展环境质量监测监控在全国先走一步给予了鼓励。  据浙江省环保局有关人员介绍,这套测控系统具有四大特点:  布点合理,覆盖密度全国领先  系统中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位代表性强、功能齐全,是全国省域范围内布点最完整、覆盖面最广的一套系统。整个系统有水质自动监测站82个,包括覆盖全省八大水系等主要水体的所有县界以上交界断面,与江苏、上海、安徽交界的7个省界断面等;有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160个,11个设区市各平均拥有气站3个以上,县级城市平均拥有气站两个,此外,还包括省级空气背景气站、风景旅游区气站,重点乡镇点气站等。污染源监控系统建设按照国家污染物减排三大体系建设要求,在341家国控重点污染源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实际,建设和改造了1452家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除两大系统外,浙江省还建设了79个省、市、县(市、区)环境监控中心,建成了覆盖全省省、市、县三级双回路的通信传输主干网络。  规范先行,仪器设备全国一流  浙江省的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起步较早,但在2006年以前,基本以各地自行建设为主,缺乏整体建设规划和标准,难以形成全省统一的监测网络,无法做到数据共享。  省环保局为此制定了环境质量测控系统建设、验收、运行管理等12个技术规范,对系统的建、运、管作出了明确规定。在水质自动站建设中,统一站标和仪器间规格,所有水站配套化验室、泵房、配电房、防雷设施等。在监测指标上尽量多增功能,尤其在省、市交界断面还增加总磷、总氮自动监测仪和流量计,可计算污染物通量;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了总磷和总氮指标。监测仪器设备均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省级监控中心的系统平台管理软件技术先进、功能齐全、使用方便,其中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和实时数据叠加技术已经申请了国家专利。  运行稳定,数据质量稳定可靠  每个水站专配化验室,用于数据比对;技术人员经培训全部持证上岗;所有站点均严格按照规范进行验收,并每年对自动站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在重点污染源排污口和治理设施处分别安装了电信“全球眼”视频监控装置,防止企业故意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测设备或者弄虚作假,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制度完善,运维工作规范有序  浙江省要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由第三方进行维护,制定了《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排污单位)、运行维护机构和环保部门三者的责任。环境质量测控系统的运维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省级财政每年下拨1500万元运行维护资金;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资金一般是由地方财政和企业共同承担。  目前,这套系统已经正式投入使用,运行稳定正常。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已用于空气质量日报预报、河流交界断面水质状况评价等工作,为省内各地环境质量指标的考核提供依据。污染源监控系统已实现对重点排污企业全天候的实时监控,作为执法监管、排污收费、污染减排核算、环境统计、环境突发事件预测预警的重要依据。
  • 明华电子发布青岛明华电子MH3102-2型油烟在线监控仪新品
    本仪器是一款集多项油烟检测技术、物联网感知技术、GPRS无线通信技术于一体的多功能在线式油烟监控设备。可同时完成油烟浓度、颗粒物浓度、非甲烷总烃浓度的在线监测。执法人员可通过本仪器及时、动态、准确地掌握全市的餐饮企业油烟排放情況,从而加强辖区内的环境监管工作,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处理能力。 执 行 标 准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HJ212-2017《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DB11/1488-2018《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SZDB/Z 254-2017《饮食业油烟排放控制规范》DB41T-1604-2018《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644-2016《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CCAEPI-RG-Y-020-2011《饮食业油烟浓度在线监控仪》主 要 特 点高灵敏度油烟检测单元,检测精度高,数据重复性好;泵吸式采样法测量烟道污染物排放浓度,PID算法精准控制采样流量,避免烟道流速变化影响测量结果;可伸缩式采样探头,适应不同尺寸烟道;皮托管及前端采样管插拔式设计,方便运维时的清洗及更换;主机内部实现电、气分离,方便后期保养维护;采样气路与浓度测量模块全部动态加热控温,避免烟道水汽对测量数据的影响;全天候油烟浓度检测,无需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实时监测油烟、大气压、烟温、动静压、流速、排放量等数据;实时监测净化器和风机运行参数以及监控仪器自身的运行参数,并以日志形式发送至监控中心;内置GPRS无线通讯,检测数据实时远程传输;支持与平板电脑数据互联互通,方便现场源头数据直接调取取证;支持远程升级功能,支持用户核心重要参数远程调整设置功能;具有油烟浓度超标报警和油烟检测仪拆除报警功能,并自动上报至监控中心;现场采集数据在未联网情况下至少可以连续存储6个月(不低于50000组),通讯正常后自动上传缓存数据;可搭配油烟在线监测软件平台;电路输入、输出接口工业级光电隔离,提高系统在强静电环境中的抗干扰能力;监控主机一体化设计,将浓度采样测量模块与数采远传模块合二为一,方便现场的安装施工。 创新点:和传统油烟在线监测仪相比,本仪器除了可以监测油烟浓度,还可以对颗粒物浓度、非甲烷总烃浓度进行在线监测,一机多用。青岛明华电子MH3102-2型油烟在线监控仪
  • 密理博向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赠送纯水耗材
    密理博向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赠送纯水耗材,支持国家对奶粉及奶制品中的三聚氰胺检测工作 近日以来,国家已经先后7次大范围的对全国的奶制品进行了检测工作。在这些工作中,各地的商检、质检部门和其他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承担了大量的工作,任务非常繁重。 实验室纯水系统作为三聚氰胺检测方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水质无论是对于样品的制备,标准样标准曲线的绘制,还是作为HPLC的流动相,对于最终的检测限和检测精度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密理博公司作为超纯水设备的全球领导者,十分关注国内食品安全检测工作。而Milli-Q系统所产超纯水作为美国FDA检测三聚氰胺的推荐用水,也在此次事件中积极承担了实验检测的责任和义务。针对此次三聚氰胺检测中出现的大样品量和高强度检测工作对实验室纯水制备系统所带来的工作压力和耗材消耗,密理博向部分实验室赠送了耗材。 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是北京市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处理的技术平台,它肩负着监测食品安全并对其做风险评估,以及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做技术处理的关键职能。 此次奶粉事件,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承担了大量的安检任务。10月10日,密理博纯水部门全国销售总监高健代表密理博公司向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赠送了相关纯水系统的耗材,我们希望Milli-Q的超纯水能配合监控中心一流的专家和检测实力,继续攻克难关,造福人类健康。赠送耗材后,高健还详细向监控中心的路勇主任了解了在使用纯水系统中所遇到和关注的问题。Millipore将一如既往地向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以及其它食品安检部门提供高品质的仪器,耗材和配套服务。 密理博(NYSE:MIL)是生命科学的领导者,为生物科学研究和生物制药生产提供尖端科技、产品和服务。目前,密理博实验室纯水设备在行业内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从经典的MIlli-Q 超纯水系列,Elix纯水系统,RiOs反渗透纯水系统,到新型的Simplicity、Direct-Q等小流量应用系统,密理博的纯水生产设备已成为实验室纯水行业的金标准。
  • 大同市生态环境监控监测联合中心615.00万元采购尾气检测,甲烷/非甲烷,烟气分析仪
    详细信息 大同市生态环境监控监测联合中心公开招标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的采购公告 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8-23 招标文件: 附件1 项目概况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2992023AGK00289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项目名称: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4.预算金额:615万元。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1包:具体内容详见“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6.项目概况:本项目通过采购便携式紫外烟气分析仪11套、便携式大流量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9套、便携式VOCs检测仪9套、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检测仪9套大气监测设备,以适应垂改后大气环境监测业务的新需要,实现监测业务的精细化、精准化管理;同时利用现代化的监测工具实现监测业务的精细化、精准化管理,用科技手段保障辖区环境质量快速改善。7.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到货签收之日起开始计算)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8月2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08月31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方式: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通过项目采购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投标文件提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9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方式: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投标文件。开标时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五、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9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大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6031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发布媒介: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大同市生态环境监控监测联合中心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文兴路1800号联系方式:杜学强0352-79912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山西新星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兴云桥东南角碧水云天﹒御河湾小区54号楼商铺联系方式:赵东 0352-601004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东 电 话:0352-6010042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doc355.8K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尾气检测,甲烷/非甲烷,烟气分析仪 开标时间:2023-09-15 09:30 预算金额:615.00万元 采购单位:大同市生态环境监控监测联合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新星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大同市生态环境监控监测联合中心公开招标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的采购公告 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8-23 招标文件: 附件1 项目概况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2992023AGK00289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项目名称: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4.预算金额:615万元。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1包:具体内容详见“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6.项目概况:本项目通过采购便携式紫外烟气分析仪11套、便携式大流量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9套、便携式VOCs检测仪9套、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检测仪9套大气监测设备,以适应垂改后大气环境监测业务的新需要,实现监测业务的精细化、精准化管理;同时利用现代化的监测工具实现监测业务的精细化、精准化管理,用科技手段保障辖区环境质量快速改善。7.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到货签收之日起开始计算)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8月2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08月31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方式: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通过项目采购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投标文件提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9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方式: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投标文件。开标时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五、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9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大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6031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发布媒介: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大同市生态环境监控监测联合中心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文兴路1800号联系方式:杜学强0352-79912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山西新星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兴云桥东南角碧水云天﹒御河湾小区54号楼商铺联系方式:赵东 0352-601004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东 电 话:0352-6010042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doc355.8K
  • 空气监测网数据弄虚作假,环保部将加强环保监控督查
    排水口“吐”着脏水,烟囱冒着黑烟,在线监测设备却显示达标排放。监测软件“动手脚”、空气样本作弊、人为设定污染上限̷̷环境数据造假令百姓深恶痛绝。  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环保法明确对数据造假“明正典刑”。1年里2658起监测数据造假案例被环保部门“揪出”,17个省区市对发现的问题立案78起。  环境治理须有铁腕,唯有严守监测工作底线,才能确保数据真实准确。随着新环保法等一系列严法新规的实施,碧水蓝天的宜居环境将不仅仅是一张蓝图。  空气监测网建成,一些地方、企业偏偏动歪脑筋  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1436个监测点位全部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时发布PM2.5数据̷�年,一张发展中国家最大的空气监测网建成。与此同时,减煤、压产能、控排放,各地纷纷出手防治污染源。  治污力度在加大,一些地方和企业却偏偏动起歪脑筋,有的百姓反映感受与数据“有距离”。  准确的监测数据是正确实施环境治理决策的基础,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是环保部门严厉打击的重点对象。去年,全国共发现2658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存在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弄虚作假等问题,17个省区市对发现的问题立案78起。环保部通报15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破坏自动监控设施采样管线、擅自更改自动监测设施。例如,广东东莞市长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存在出水流量计和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弄虚作假、私设暗管投放自来水稀释水样干扰人工采样监测等多种违法行为。按该厂提供的2012年至2015年7月污水处理量推算,该厂非法骗取污水处理费用达近2000万元。  ——在“特定”样本中检测,偷梁换柱。环保执法人员在北京市通州区漷县污水处理厂现场暗查时发现,该企业在线监测设备未从出水口取样,而取自于外置的两个盛水塑料桶,在线监测数据造假,超标排放污染物。  ——“污染大户”人一来就停摆,人一走就运转。“我们在河北暗访一家企业时,发现两个烟囱都向外排烟,但第二天明查时,企业则称部分设施故障,当日停产。”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是监测工作的底线,绝对不能碰,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监测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说。  排查“探头”盲点、加固监测“堡垒”软肋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说,一些地方政府重发展轻环保,干预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对省以下环保机构进行执法垂直管理改革,能够增强环境监管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环保工作人员表示,排查监测“探头”盲点、加固环保工作软肋,以及打破固化利益链条是下一步要突破的重点和难点。  “耗子躲猫游戏”频频,连续监测难度大。安徽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污染源与生态监察室主任田春介绍,由于环保数据造假存在隐蔽性、瞬时性和流失性的特点,长期连续监控又受制于各种因素,因此在调查取证方面仍存在不少困难。  此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属于精密仪器,由专业人员进行软件操控。一些企业通过更换设备主控模块,企业按自己的需要设计出主控模块,交给配合的设备生产商“私人定制”,对现场执法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  事实上,明确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使环境治理成效与老百姓的感受更加贴近。扬“齿”立威、铁腕治污,环保执法“过松”“过软”的局面有了明显改观,但少数地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存在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弄虚作假等问题,令监测数据公信力打了折扣。  专家表示,虚假的检测数据不但直接误导环境管理决策,还导致监测技术人员质量意识信念丧失,影响环境监测的根本。环保工作的难点在县一级,县级环保力量较弱,要通过改革改变县级环保部门履职问题,着力强化监督职能。  “拧水分”、全覆盖、建“黑名单”一个不能少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环保部门正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控制建设、运行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的完善落实和监督检查。  环境治理重“查”更要重“治”。北京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等专家建议,环保部门对监测数据造假必须持“零容忍”态度,除了强化执法力度,落实监管职责,还应探索运营方式、市场退出机制等创新手段使造假无处遁形。  2016年,环保部将全面落实随机抽查和抽查督查制度,省级环保部门对国家和省级重点监控企业的现场抽查督查要实现“全覆盖”。  据悉,“十三五”期间,环保部将适度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实权,建立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测系统,为保障监测数据质量、实现监测与监管执法联动提供重要支撑。同时,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环境治理质量的主体责任。  记者采访了解到,山东启动环境监测管理体制改革,采取环境质量考核“上收一级”,污染源管理“下放一级”,在监测机制上,实行“转让-经营(TO)”管理模式,即第三方监测,“拧干”水分,取得一定效果。  “环保监测数据的实时公开是一切监督、监管、处罚的根本,公开才有监督、公开才能让造假行为更容易被识别。”马军建议,当前,应尽快督促尚未进行实时公开的地方开展此项工作,结合各种社会组织的监测数据,让公众享有充分的信息知情权,让公众监督成为“雪亮的眼睛”,让环境执法利器“不卷刃”。
  •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发布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 第19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已经2011年12月30日环境保护部2011年第二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 周生贤  2012年2月1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保障其正常运行,保证自动监控数据的真实、可靠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在线自动监测仪、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仪表、传感器等设施,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  第四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由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行使现场监督检查职责的机构(以下统称监督检查机构)具体负责。  省级以下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和现场监督检查的权限划分,由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  第五条 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应当与其他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检查相结合,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六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保证其生产和销售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排污单位自行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应当保证其正常运行。由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排污单位应当配合、监督运营单位正常运行 运营单位应当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排污单位和运营单位应当接受和配合监督检查机构的现场监督检查,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技术资料。监督检查机构有义务为被检查单位保守在检查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七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成后,组织建设的单位应当及时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方可投入使用。  排污单位或者其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所有权单位,应当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有关情况交有管辖权的监督检查机构登记备案。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主要设备或者核心部件更换、采样位置或者主要设备安装位置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组织验收。排污单位或者其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所有权单位应当在重新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有管辖权的监督检查机构变更登记备案。  有管辖权的监督检查机构应当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登记事项及时予以登记,作为现场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八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确需拆除或者停运的,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应当事先向有管辖权的监督检查机构报告,经有管辖权的监督检查机构同意后方可实施。有管辖权的监督检查机构接到报告后,可以组织现场核实,并在接到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逾期不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应当在发生故障后十二小时内向有管辖权的监督检查机构报告,并及时检修,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恢复正常运行。停运期间,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采用手工监测等方式,对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并报送监测数据。  第九条 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每季度向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的1月30日前向环境保护部报送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第十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辖区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总体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二)辖区内有关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违法行为及其查处情况和典型案例   (三)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生产者、销售者和运营单位在辖区内服务质量评估。  第十一条 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本辖区内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实行专项考核。  第十二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应当依法公开。  第三章 现场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应当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排放口规范化情况   (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端建设规范化情况   (三)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变更情况   (四)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状况   (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检修、校准校验记录   (六)相关资质、证书、标志的有效性   (七)企业生产工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与自动监控数据的相关性。  第十四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分为例行检查和重点检查。  监督检查机构应当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定期进行例行检查。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对其他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例行检查每季度至少一次。  对涉嫌不正常运行、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或者有弄虚作假等违法情况的企业,监督检查机构应当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可以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参加。  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例行检查或者重点检查的,可以根据情况,事先通知被检查单位,也可以不事先通知。  第十五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检查前准备工作,包括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登记备案情况、污染物排放及污染防治的有关情况,现场检查装备配备等   (二)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三)认定运行正常的,结束现场监督检查   (四)对涉嫌不正常运行、使用或者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进行重点检查   (五)经重点检查,认定有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被检查单位。  第十六条 现场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填写现场监督检查表,制作现场监督检查笔录。  现场监督检查人员进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以拍照、录音、录像、仪器标定或者拷贝文件、数据等方式保存现场检查资料   (二)使用快速监测仪器采样监测。必要时,由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督性监测或者比对监测并出具监测结果   (三)要求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硬件、软件进行技术测试   (四)封存有关样品、试剂等物质,并送交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检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排污单位或者其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所有权单位,未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监督检查机构登记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有关情况,或者登记情况不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罚。  第十八条 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罚:  (一)采取禁止进入、拖延时间等方式阻挠现场监督检查人员进入现场检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   (二)不配合进行仪器标定等现场测试的   (三)不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的   (四)不如实回答现场监督检查人员询问的。  第十九条 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擅自拆除、闲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罚:  (一)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部分或者全部停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   (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不按照规定报告又不及时检修恢复正常运行的   (三)不按照技术规范操作,导致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明显失真的   (四)不按照技术规范操作,导致传输的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明显不一致的   (五)不按照技术规范操作,导致排污单位生产工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与自动监控数据相关性异常的   (六)擅自改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相关参数和数据的   (七)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未通过有效性审核或者有效性审核失效的   (八)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的情况。  第二十条 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罚:  (一)将部分或者全部污染物不经规范的排放口排放,规避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控的   (二)违反技术规范,通过稀释、吸附、吸收、过滤等方式处理监控样品的   (三)不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对仪器、试剂进行变动操作的   (四)违反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者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的   (五)其他欺骗现场监督检查人员,掩盖真实排污状况行为。  第二十一条 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二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生产者、销售者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弄虚作假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公开该生产者、销售者名称及其产品型号 情节严重的,收回其环境保护适用性检测报告和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对已经安装使用该生产者、销售者生产、销售的同类产品的企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重点检查。  第二十三条 运营单位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弄虚作假的,依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四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职责的   (二)对接到举报或者所发现的违法行为不依法予以查处的   (三)包庇、纵容、参与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弄虚作假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行为。  第二十五条 排污单位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数据弄虚作假获取主要污染物年度削减量、有关环境保护荣誉称号或者评级的,由原核定削减量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予以撤销。  排污单位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数据弄虚作假,骗取国家优惠脱硫脱硝电价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优惠电价核定部门,取消电价优惠。  第二十六条 违反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者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移送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处理 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 条本办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的技术规范和相关指南由环境保护部另行发布。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即将施行
    《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3月15日省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固定污染源的监管,规范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安装、联网和运行管理,提高自动监测数据质量,推动固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安装、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特殊行业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由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和监控平台组成。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在排污单位固定污染源现场,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状况的仪器设备。监控平台是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通过通信传输网络获取排污单位现场端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对排污单位实施自动监控的信息管理平台。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是指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产生、采集、上传的现场数据、累计数据和统计数据,以及数据标记内容。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管理。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第六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统一平台、属地管理”原则,开展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全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管理等工作。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排污单位开展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建设、安装、联网、运行维护等日常监管。第七条 排污单位应当对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以及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和监测站房,负责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联网、验收备案、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规范处置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中产生的污染物;负责自动监测数据标识、异常报备、监控因子限值变更申请和信息公开等;负责对受其委托的运行维护单位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进行监督管理。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发现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行为的,应当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第八条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建设、安装、联网、运行维护等经费由排污单位自筹。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以及有关执法监管工作经费应当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第二章 安装联网第九条 本省实行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名单制度。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名单每年更新。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纳入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名单:(一)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的;(二)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自动监控管理的。第十条 纳入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名单的排污单位(以下称排污单位),应当建设、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鼓励未纳入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名单的排污单位建设、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具体鼓励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第十一条 排污单位应当在下列点位建设、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一)已发布的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规定需要实施自动监测的进出口、排放口;(二)排污许可证、环评报告书(表)及其批复意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等明确要求应当实施自动监测的排放口;(三)其他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排放口。第十二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建设、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一)选用符合国家相关环境监测标准、计量器具管理要求的监测设备;(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应当符合设备现场端建设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要求;(三)自动监测数据的采集和传输应当符合相关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标准;(四)设备具备运行状态和工作参数上传功能;(五)国家和本省技术规范的其他要求。第十三条 国家和本省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规定需要纳入自动监控的污染物,相关污染物指标应当纳入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管理。排污单位可以根据生产过程的原辅用料、生产工艺、中间及最终产品等情况,将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指标纳入自动监控管理,并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四条 排污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实后,可以暂缓将相关污染物纳入自动监控管理:(一)污染物项目无可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二)污染物项目无可执行总量控制指标的;(三)国家规定可以暂缓纳入自动监控管理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视频监控措施或者用电、用能、用水等过程监控措施。视频监控范围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覆盖主要生产工序、治理工序、排放口、采样点、监控站房内等,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用电、用能、用水等过程监控范围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覆盖生产过程中产生和治理污染物的环节。第十六条 排污单位应当在完成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之日起60日内联网至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传输数据连续、真实、完整、准确,并确保设备产生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每季度有效传输率不低于国家或者本省有关规定。第十七条 排污单位安装完成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后应当进行调试检测,在联网之日起90日内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完成连续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采样装置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设备的自主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主要装置或者核心部件更换、采样位置或者安装位置等发生重大变化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其变化之日起90日内重新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信息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备案。第三章 运行维护第十八条 排污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开展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和维护。排污单位或者第三方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人员,以及备品备件、备用仪器等设备。委托第三方开展运行维护的,双方合同正式签署或者变更时,第三方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将合同正式文本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九条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设备工作量程的设定以及调整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要求;(二)设备运行维护所需的试剂、标准物质和质控样,应当注明制备单位、日期、物质名称和浓度、有效期限等信息;(三)受委托开展比对监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当通过相应检验检测资质能力的认定;(四)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要求。第二十条 排污单位不得擅自停运、拆除、更换、闲置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的安装位置。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排污单位或者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在发生故障后12小时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报告,并在5个工作日内恢复正常运行。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期间,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手工监测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对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并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报送监测数据,原始监测报告留存备查。第二十一条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故障维修、维护保养、校准、校验等异常状态下产生的自动监测数据,排污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运行维护单位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在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上如实标记设备、数据等异常情况。排污单位对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分类推送的异常情况警告信息,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核实、处理,并在核实处理后24小时内向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反馈。第二十二条 排污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第三方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将验收备案、比对监测、校准维护、设施故障以及处理记录等自动监控管理台账资料上传至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并确保记录信息的完整、真实。自动监控管理台账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排污单位达标排放,并按照有关规定将监管行为数据汇聚至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排污单位及其委托的第三方运行维护单位应当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现场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第二十四条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进行计量检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不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排污单位应当定期检定、校准自动监测设备,确保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真实准确。第二十五条 经计量检定合格或者经计量校准确认符合相应技术规范要求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其收集上传至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的自动监测数据以及数据标记情况,经审核认定真实有效的,可以作为环境行政执法监管的证据。第二十六条 一个自然日内,排污单位任一污染物排放口废气自动监控有效时均值或者废水自动监控有效日均值数据,有一项或者一项以上超过相关污染物(pH除外)排放标准规定的相应污染物排放限值,可以认定其污染物排放超标;相关法律法规、排污许可证、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国家和本省污染物排放标准对超标排放认定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时均值、日均值的计算,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排污单位、运行维护单位在开展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建设、安装、联网、运行维护等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一)稀释排放或者旁路排放,或者将部分或全部污染物未经规范的排污口排放,逃避污染源自动监控的;(二)采取人工遮挡、堵塞和喷淋等方式,干扰采样的;(三)通过仪器数据模拟功能或者植入模拟软件等方式删除、修改、增加自动监测数据的;(四)故意更换、隐匿、遗弃监测样品或者通过稀释、吸附、吸收、过滤、改变样品保存条件等方式改变监测样品性质的;(五)未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擅自修改仪器参数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的其他情形。排污单位存在前款规定情形的,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应当通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取消其享受的环保电价、税收减免等有关优惠待遇。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一)采取视频监控措施未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覆盖主要生产工序、治理工序、排放口、采样点、监控站房内的;(二)采取用电、用能、用水等过程监控措施未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覆盖生产过程中产生和治理污染物环节的。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一)设备产生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每季度有效传输率低于国家或者本省有关规定的;(二)设备超期未验收、验收后未备案或者未重新验收、未重新备案的;(三)设备发生故障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告的;(四)设备发生故障后未按照规定采取手工监测的。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一)排污单位或者运行维护单位不如实标记设备、数据等异常情况的;(二)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对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分类推送的异常情况警告信息予以核实、处理或者反馈的。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排污单位未将验收备案、比对监测、校准维护、设施故障以及处理记录等自动监控管理台账资料上传至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次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第三十三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 食品企业环境微生物监控,这样做就妥了!
    2014年,丹麦12人因食用被李斯特菌污染的香肠中毒身亡。该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被召回,工厂被关闭。2017年底,法国某品牌婴儿配方奶粉爆发沙门氏菌污染事件,导致20名婴儿感染,相关批次奶粉随即被召回,品牌在华注册资质被注销,可谓损失惨重。由微生物污染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频发,触目惊心,成为影响食品安全的首要因素。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微生物监控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其主要包括环境微生物监控和过程产品的微生物监控。环境微生物监控是通过对生产区域及其周边相关环境进行微生物监测,以确保生产环境不受致病菌和腐败菌的污染,从而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一种措施。环境监控对象通常包括食品接触表面、与食品或食品接触表面邻近的接触表面、以及环境空气。而过程产品的微生物监控主要用于评估加工过程卫生控制能力和产品卫生状况。环境微生物监控示例。图片来源于网络现如今,食品企业的微生物监控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质量管理体系及用户对此的要求也愈发细致。我国的食品标准《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微生物监控做出了明确要求,标准中指出要“根据产品特点确定关键控制环节进行微生物监控,必要时应建立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但标准中仅有要求,并没有给出具体的执行细则,因此食品企业在实践操作中需要根据产品特性、加工环境,以及结合微生物知识来确定适合企业自身的监控方案。加工环境监控的目标微生物。图片来源于食品安全导刊。美国某食品公司围绕六个步骤建立环境监控程序(供参考):第一,确定生产过程中需要控制的目标微生物。即根据食品种类和特性,基于 HACCP 分析,确定生产过程中相关的敏感微生物,包括致病菌和腐败菌。第二,确定监控计划中需检测的微生物,即在各类食品中比较常见的微生物。第三,确定监控计划前的准备,比如了解设备、环境等洁净设计及清洁消毒计划,确定可能残存积料或高风险的点。第四,确定监控计划,包括取样点、样品数量、取样频率和检测方法等。第五,建立不符合处理机制,一旦出现轻微不符合时,可通过增加取样频次等措施加强监控。第六,定期回顾监控计划,应基于具体情况及时调整。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只是一种预警和验证手段,以便在终产品检出致病菌之前做好预防措施,并验证食品加工企业在设备卫生设计、加工过程卫生控制、分区管理、清洁消毒等方面的控制能力。融智生物基于QuanTOF新一代宽谱定量飞行时间质谱平台开发的QuanID微生物质谱系统,具有快速、简便、准确性高的特点,可对食品加工中涉及到原料、环境、半成品以及成品的微生物进行全面、快速和精准的监测。目前,QuanID微生物质谱系统已经用于旺旺集团食品生产工厂环境微生物监控的微生物检测中,在后续的文章中,我们将与大家共同分享该案例,敬请关注。
  • 监控制药质量 仪器设备企业“亮剑”
    p style="text-indent: 2em " 随着老龄化趋势的来临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医药市场需求持续加码。数据显示2017年医药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同比分别增长12.50%和17.80%;而2018年1-3月这一数据分别同比增长16.1%和22.5%,改善趋势较为明显。有专家表示,医药产业正在加速发展,质量监控也越来越受到企业和药监系统的关注。/pp style="text-indent: 2em "质量把控是制药行业健康发展的重中之重,如今不仅药监系统持续加强对制药各环节的监管,而且药企也充分认识到质量安全是企业发展之本。对此,很多企业建立起严格的药品质量管控体系,如某企业探索并建立了“总部+中心+作业中心”的三级药品质量管控体系,从各个层面负责药品质量管控。 br/ “从研发、采购、生产到销售……我们从各个环节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同时我们也希望在专业化、管控效果和效率方面实现更大的突破。”在采访中,某企业负责人如是表示。从该负责人的讲述中,大家也不难看出,与之相适应的监控设备和仪器也将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和挑战。/pp style="text-indent: 2em "制药质量是药企“安身立命”之本,同时也与人们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而技术先进的检测以及监控仪器设备是则是确保制药质量的有力武器,其不仅能快速检测出各种瑕疵,而且还能提供完整的数据报告,大大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了药企。笔者获悉,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仪器设备企业的不断创新研发,越来越多的先进设备展现在人们面前。/pp style="text-indent: 2em "如某企业生产研发的全新全自动菌落计数仪icount 50便是一款顺应时代的发展、行业需求的菌落计数仪。该仪器设计理念以电子数据为主体,能更好的满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药品检测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要求,构建多层次、相互制约的安全管理保障体系,确保了系统的安全性、数据的完整、真实性,满足GMP审计追踪的要求。/pp style="text-indent: 2em "随着药企对制药质量的关注越来越高,相关的检测仪器设备备受市场欢迎。“我们公司配备各类计量检测器具多台,并设立质检中心专职对产品的原料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和数据分析进行严格把关,此后将对质检中心进行升级,进一步加强产品的质量监控。”在采访中,某企业说道。另外,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如火如荼的开展,药物检测仪器设备需求量也在不断攀升,近期更是掀起了一轮又一轮采购热潮。/pp style="text-indent: 2em "市场需求不断高涨,与此同时,医药科研以及质检部门对仪器设备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其不仅要求各种功能能满足监控的需求,而且在操作上越来越讲究人机结合的舒适性,讲究产品功能的强大和操作的简单化成反比。笔者获悉,如今很多仪器设备无论是在技术上还是操作体验方面也都取得了较大进步。/pp style="text-indent: 2em "如某制药企业为对产品质量检测,以及对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温度和湿度等环境参数进行监控,采用的以PEC8000以太网控制模块为核心的温湿度监控系统,其利用EPA分布式控制系统对生产中的1楼和2楼共40个节点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可为工作人员提供完整准确的数据,保证其产品检验和生产的可靠性。另外配备的基于GPRS的无线报警功能,可使工作人员能够及时有效的接收到报警信息,而上位机软件则基于当前流行的WEB技术,工作人员可以随时随地查看系统情况并进行设置。该系统大大方便了药企使用。/pp style="text-indent: 2em "质量安全大于天,随着医药产业的进步,管理的升级,以及国家对药企科研、生产、检验数据可靠性提出更高要求,相关仪器设备企业也需要紧跟形势,力推设备的改造升级,为企业和药监机构提供强有力的设备,从而有效控制制药质量风险。/p
  • 人类血液中首次发现微塑料,监控微塑料污染刻不容缓
    近日,发表在环境科学领域权威期刊《环境国际》(Environment International)上的一项研究中,来自荷兰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领导的研究团队,首次在人体血液中检测到了微塑料,研究中发现在近80%的实验受试者样本中存在微塑料颗粒,这也进一步证实微塑料已进入人类体内,成为人类健康的又一大隐患。监控微塑料污染刻不容缓目前,微塑料已经被列入国际上广泛关注的环境中新污染物四大类之一(四大类分别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和微塑料)。 2022年3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任勇介绍了新污染物治理,并表示生态环境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正在研究行动方案,制定行动方案加大新污染物治理。2020年1月,国家发改委与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要求强化与微塑料污染防治相关的科技支撑,开展不同类型塑料制品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研究评价,加强江河湖海塑料垃圾及微塑料污染机理、监测、防治技术和政策等研究,开展生态环境影响与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在生态环境部通过的《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 2020-2035 年)》中,海洋微塑料专项监测的任务内容也列在其中。全球现在每年制造300万吨塑料,大量塑料最终会进入并污染海洋,除了在海洋表面清除较大体积塑料外,海水中含有的塑料微颗粒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Pyroprobe-GC-MS:快速有效的微塑料检测技术全球现在每年制造300万吨塑料,大量塑料最终会进入并污染海洋,除了在海洋表面清除较大体积塑料外,海水中含有的塑料微颗粒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目前海洋中微塑料的检测主要利用FT-IR和拉曼技术,光学方法可提高检测能力,但只是针对微塑料的类型和大小等方面,不能准确测量结构构成。而Pyroprobe-GC-MS热裂解-气质联用技术分析时间较短,在快速判断微塑料类型、评估微塑料污染程度等方面有较大优势,可为微塑料的定性和定量提供良好的解决方案,是研究分析微塑料环境污染的有效工具。使用Pyroprobe-GC-MS技术在鉴定微塑料颗粒的材料成分以及所使用的添加剂时,首先通过热裂解使高聚物在特定温度发生裂解,再利用气质联用仪鉴别裂解后短链小分子单体,就可以同时鉴定聚合物及添加剂。对于不易溶解或水解的聚合物颗粒,Pyroprobe-GC-MS联用是一个非常实用的技术,可根据聚合物在受热分解过程中形成的聚合物单体提供有关大分子聚合物的结构信息。热裂解分析流程图CDS Pyroprobe热裂解的优势CDS成立于1969年,距今已有53年历史,是一家专注于GC进样技术的公司,2015年正式加入莱伯泰科,更加及时有效的为中国客户提供支持和服务。CDS产品历经多年研发与改进,已推出多款迭代产品,于2017年推出的第6代6000系列热裂解产品,对热裂解核心部件做出了重要创新,设计出“DISC模块”,在原有的经典的电阻加热线圈的基础上,改进了加热腔并更有利于配合自动进样器自动上样。CDS 公司在丝式裂解方面具有强大的实力,其合理的的温控技术和设计理念,其科学的的高压裂解、有氧裂解、催化裂解、多步裂解(可达10步)等技术,使得CDS一直跻身全球高端裂解器之列。CDS热裂解6200CDS Pyroprobe特点:❇ 数据重现性好:RSD1.5% (聚苯乙烯)❇ 温度范围:室温到1300℃,温度精度达到±0.1℃,升降温速率快。❇ 加热速率:加热速率可控10-20000℃/s (脉冲裂解)或0.01-999.9℃/s❇ 具有标配自动捡漏功能和选配自动流量调节控制功能❇ 不影响GC的其他进样口使用,具有更方便的加热的样品传输线与GC连接。❇ 支持载气切换及反应气模式❇ 具有三种操作模式:运行、干燥、清洗❇ 裂解调节容易调节,还可以模拟一些反应条件,应用领域广泛。
  • 中山投资3600万在线监控尾气水质空气
    摘要:国家环保部专家考察团的成员包括国家环保总局原副局长、党组副书记祝光耀、环境保护部生态司副巡视员侯代军、广东省环保厅副厅长陈敏等10人。李启红在汇报中表示,中山正计划投入3600万元建设机动车尾气、河流水质、空气质量在线监控系统,将于2010年底完成。  ■热闻快读   本报讯 国家环保部专家考察团的成员包括国家环保总局原副局长、党组副书记祝光耀、环境保护部生态司副巡视员侯代军、广东省环保厅副厅长陈敏等10人。李启红在汇报中表示,中山正计划投入3600万元建设机动车尾气、河流水质、空气质量在线监控系统,将于2010年底完成。  2008年底,中山已经通过省环保厅的考核以及国家环保局的技术核查,此次国家环保总局考察团将对各项生态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的考核。据了解,该考察组此次来到广东,除了对中山生态建设示范区进行考核外,还将奔赴深圳对福田区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进行考核。  整改责任分解明确到各单位  在去年的国家技术核查中,专家组提出中山应该在加强林相改造、提高森林质量、加强外来入境五种防治、发展循环经济、提高服务业比重等方面继续改进。现在一年过去了,各项这几方面的改进工作进展如何呢?  昨天下午,李启红在汇报中表示,去年通过省环保局的验收和国家环保总局的技术验收后,中山市针对专家组提出的改进意见,制订了落实整改方案,并将整改责任分解明确到各个相关单位。经过一年的努力,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不错的进展并获得多项殊荣。据了解,去年中山的环保责任考核连续五年排名全省前列、2008年度节能减排全省第一、珠江综合整治考核全省第一。  8成污水可接受在线监控  针对国家环保总局的考核要求,早在2004年中山便制定了生态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随后又纳入到政府工作报告当中去。据了解,近些年来中山先后组织投入100亿元推进内河整治、污水处理、立即处理、废物处置、绿化美化、生态保护、湿地恢复、矿山复绿、生态农业、食品检测、污染监控、优美乡镇等12项生态环保工程。经自查,中山已经达到国家要求的5项基本条件和19项建设指标。  以内河综合整治为例,目前中山投入了8.7亿元整治1227公里主要内河,清拆违章建筑25万平方米,堤岸绿化30万平方米,治理直排式厕所3952个,治理率达到100%。此外,污染源在线监控方面,中山投资了4800万元建成全省第一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对300多家重点污染企业和重点污染源实行在线实时监控,占全市污水污染负荷的80%。  成绩公布  岐江河部分河段可游泳了  针对去年技术考核组提出的意见,李启红介绍一年来的整改成效  在昨日的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工作考核验收时间,针对去年技术考核组提出意见,中山市长李启红在昨日汇报时表示,中山认真落实制定整改方案,经过一年多努力,整改成效突出。  1 污水处理率已达88%  去年意见:  中山部分镇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还没到位,生活污水收集还存在困难,中山应继续巩固和深化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李启红回复:  中山仍在继续建设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投资4800万元建成全省第一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对300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和重点污染源实行在线实时监测,占全市污水负荷80%。中山正计划投入3600万元建设机动车尾气、河流水质、空气质量在线监控系统,将于2010年底完成。  而对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投入了38亿元建设了20个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及配套管网,全市污水处理能力现在已达到每日75.5万吨。  (中山市环保局局长罗焯添:现在污水处理率现在已经达到88%,全市每个镇都建设一个污水处理厂,这在全国是唯一的。)  2 三产占GDP比重上升明显  去年意见:  唯一一个暂时未达到要求的参考性指标是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例。考核指标要求大于等于40%,2007年中山为36.1%,预计2008年达到36.5%。  李启红回复:  中山现在正在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中山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加快中山市中介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发展金融、物流、会展、旅游、信息等现代服务业。今年前三季度全市服务业投资增长15.9%,服务业增加值增长 11.9%,占生产总值比重已达到37.3%。  3 岐江河水质已达国家四类  去年意见:  中山应进一步加大河涌水环境保护力度,体现水乡特色。  李启红回复:  中山按照“水安全、水环境、水景观、水文化、水经济”理念,以节水减污为重点,明确了内河岸堤保护范围,投入8.7亿元整治主要内河1227公里,清拆违章建筑25万平方米,堤岸绿化30万平方米,治理直排式厕所3952个,治理率达100%。中山母亲河岐江河水质已经恢复到国家地表水四类水质标准,部分河段已经达到三类水质标准(可以下河游泳)。  4 生活污水处理后或再用  去年意见:  去年技术考核时,省环保局副局长陈敏建议中山应创新发展模式,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以水为切入点在企业、工业园区开展循环经济,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从源头控制污染,减排工作方面争取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李启红回复:  中山目前已出台了《中山市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目前正在编制《中山市清洁生产中期规划》,计划用5年时间完善技术法规体系、技术创新体系、评价指标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中山近几年拒绝了近1000亿元规模的污染项目投资。目前,中山也正在探索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水回用系统,用作绿化、道路洒水和工业用水等。  而对于清洁生产,中山安排了250万元,对获得“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补助8万元,目前,中山全市自愿性清洁生产企业达11家,31家企业自愿报名纳入清洁生产达标规划。  考察现场  岐江河:“水变清了,周边的楼盘贵吧?”  昨天下午,李启红市长汇报完毕后,考察团一行驱车来到岐江公园考察岐江河的综合整治成效。  祝光耀组长对岐江河的整治方法颇感兴趣,并向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岐江河的径流、长度、沿岸人口数量等信息。据了解,90年代初的岐江河水质很差,曾一度被认定为劣五类黑臭水。经过修剪东西水闸、清淤、截污等综合治理方法,目前水质已经达到四类城市景观用水。  曾经的粤中船厂被改建为风光美丽的岐江公园,引起了考察团的浓厚兴趣。听完工作人员的介绍后,祝光耀看了看旁边正在建的一个楼盘,然后饶有兴致地问邓小兵常务副市长说,“这岐江河水变清,还建了岐江公园,这周边的楼盘是不是也挺贵的啊?”  “那当然,这边的楼盘被带旺了。”邓小兵笑呵呵地回答。“但中山现在的总体的楼价是四千多,大部分老百姓还是买得起房子的。”李启红市长在旁边插了一句。  污染源在线监控:每5分钟向省厅传送一条数据  考察团又来到中山市环境监察分局。在检测分局的在线室内,工作人员向考察团现场演示如何利用监控系统监控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  祝光耀提出察看小榄镇的污水排放情况。工作人员即可在系统中找到小榄镇的监控点,然后用鼠标点击即可查看,大屏幕上即显示小榄某企业的排污画面。  工作人员点击小榄镇,然后再点击实时监控数据,画面上即刻显示最近一个小时内小榄镇的排污总量和CO D等各项数据。当听说,该系统可以联网广东省的在线监控系统,并且每5分钟就向省厅系统传送一条数据时,祝光耀组长笑着对广东省环保厅副厅长陈敏说,“这样广东省的污染源都可以一目了然了。”  离开前监察分局前,监察分局蔡局长还向考察组介绍了企业排污费的征收公示情况。祝光耀组长问,监察分局共有多少行政编制工作人员。当蔡局长回答有60名工作人员时,旁边的广东省环保厅副厅长陈敏开玩笑说,“你比我们还要‘威水’啊,我们负责监测的工作人员才50个。”  数字说话  对300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和终点污染源实行在线实时监测,占全市污水负荷80%。  全市每个镇都建设一个污水处理厂,这在全国是唯一的  今年前三季度全市服务业投资增长15.9%,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1.9%,占生产总值比重已达到37.3%
  • 环保部开展重点监控企业的环境数据直报工作
    为强化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提升环境统计服务支撑能力,根据环境统计工作和环境统计能力建设的总体安排,环境保护部决定在前一阶段部分省、市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统计数据直报(以下简称&ldquo 国控源直报&rdquo )试运行工作,要求重点监控企业定期、限时将企业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以及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数据(其中,废水方面主要包括废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等 废气方面主要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 污水处理厂主要包括处理水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等)通过互联网直报系统向环保部门上报。  继之前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与《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之后,国控源直报工作规定了企业的报送内容和直报时限,工作的展开将使受监控企业为降低成本而采购低劣环保设备、关停环保设备和监测仪器、数据作假等行为受限,对污染治理设施及环境监测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运行,污染排放的控制起到正面影响。  附:环保部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统计数据直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强化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提升环境统计服务支撑能力,根据环境统计工作和环境统计能力建设的总体安排,环境保护部决定在前一阶段部分省、市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统计数据直报(以下简称&ldquo 国控源直报&rdquo )试运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报送范围  在国控源直报系统试运行期间,报送对象主要包括列入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年度&ldquo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rdquo 中的废水、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国家重点监控污水处理厂。  除上述报送对象外,各地环保部门可根据环境管理需要,适当扩展报送对象和范围。  (二)报送内容  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以及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其中,废水方面主要包括废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等 废气方面主要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 污水处理厂主要包括处理水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等。  二、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3年9月至10月)  1.核准落实直报单位名单,完成上报系统的软件维护和信息更新。  2.分级组织开展直报业务培训,包括对环保部门环境统计工作人员和辖区内直报企业有关统计人员的培训,培训重点为国控源直报工作要求和数据填报方法。  3.建立各级环保部门国控源直报工作联络人和辖区内直报企业联系人名录。  4.做好技术支持服务,保障环保专网畅通运行。  (二)试运行阶段(2013年11月1日起)  1.数据填报:直报对象按季度在规定上报时限内通过互联网登陆国控源直报系统上报数据,并按照当地环保部门审核意见及时核准,11月5日前完成第三季度数据填报。  2.数据审核:国控源直报数据采用数据直报方式,各级环保部门同步进行审核,并督促上报单位及时核准。市级环保部门应在11月1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并上报至省级环保部门 省级环保部门应在 11月15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并报送至环境保护部。  11月20日前,各省级环保部门要完成国控源直报工作总结报送工作。工作总结包括直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分区域分行业数据分析结果、相关问题和建议等。  3.2014年国控源直报:从2014年1月起,每季度第1个月的7日前,直报对象完成上季度数据填报 12日前市级环保部门完成本市直报数据审核和报送 17日前省级环保部门完成本省直报数据审核和工作总结报送。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上报、审核期限顺延。  为保持工作连续性,每年1月,各地仍按上一年&ldquo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rdquo 报送上一年第四季度数据 从每年4月起,各地按照当年&ldquo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rdquo 报送当年第一季度数据。  三 、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确保人员经费  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2013年环境统计工作部署和国控源直报工作的整体要求,及时布置开展国控源直报工作。要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门人员和经费,明确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 要建立总量部门牵头组织,污防、监测、监察、环评、信息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实施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数据质量  各省级环保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国控源直报数据质量负总责,督促指导所辖地市直报工作开展,并对辖区内直报单位数据质量现场抽查核查,每年现场抽查率不得低于10% 市级环保部门要做好数据录入质量把关和数据审核等工作,指导企业做好数据填报工作,开展数据质量现场抽查核查,每年现场抽查率不得低于30% 区县级环保部门要协助市级环保部门落实对当地直报单位数据质量监督等相关工作 直报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工作台账,如实按时填报数据 各督查中心要结合日常督查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国控源直报工作的抽查核查力度 中石油、中石化、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神华集团公司要督促所属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及时做好数据报送等工作,直报对象报送环境保护部的数据应与提供给集团公司的相关数据保持一致。  (三)做好技术保障,确保按时上报  各级环保部门要建立直报工作技术保障体系,确定直报工作的技术支持部门(单位),安排专人值守,及时响应解决直报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加强对直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跟踪服务,确保国控源直报工作顺利开展。省级环保部门于2013年10月31日前将本级及辖区内地(市)级环保部门负责直报工作人员联络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hjtj@mep.gov.cn。  环境保护部将加强对各地国控源直报工作的动态指导,及时为各地国控源直报工作答疑解惑,定期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调度,对各地直报工作加强督查巡查,并对国控源直报工作以及数据质量情况予以通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直报数据汇总审核、业务技术指导等工作 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负责环保专网运行保障和安全认证等工作。国控源直报报表制度以及技术规定可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页上下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  联系人: 范志国 谢光轩  电话:(010)66556870 (010)66556878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联系人: 王鑫  联系电话:(010)84943162  电子邮箱:cnemcln@vip.163.com  附件:直报工作联络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9月22日
  • 630万!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计划采购VOCs在线监测仪等仪器及运维服务
    连云港市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防控-交通污染源专项监测能力建设及运行维护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VOCs在线监测仪等仪器设备能力建设及运行维护;二标段颗粒物(PM2.5)等仪器设备采购;投标人两个标段皆可投,但只中一个标段。开标、评标、中标规则如下:开标、评标的顺序以一、二标段依次进行,中标顺序以评标顺序确定。如投标人一标段被确定为中标人,二标段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一、项目基本情况标段编号:320701-J-2022052001127-1标段名称:一标段VOCs在线监测仪等仪器设备能力建设及运行维护预算金额:630万元。采购需求: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江苏省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苏环办﹝2021﹞259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十四五”连云港市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以港口码头、公路、机场、铁路货场等交通污染监测为目标,开展环境空气PM2.5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监测。本监测项目主要配置NO-NO2-NOx分析仪、CO分析仪、在线非甲烷总烃分析仪、气象五参数在线分析仪、黑碳仪、VOCs在线监测仪(PAMS 57种)、汽车流量监测仪等设备、监测站房建设及提供专业的售后服务、运维服务支持,通过监测交通周边环境空气中多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明确交通大气污染防治的方向,为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提供技术支持,实现多污染物协同管控,全面提升监测在大气污染溯源及预警的技术保障能力。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8月2日18:00:00止(北京时间)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8月19日9:00:00(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2.开标时间与地点开标时间:2022年8月19日9:0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大厅网址:http://218.92.36.85:818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4号联系方式:0518-855031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19室联系方式:丁彦翔 0518-8587153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科长电 话:0518-85683983八、电子招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注册、CA办理、激活、诚信库信息完善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系统操作咨询:400-998-0000;0518-85861319。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明(流程详见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九、不见面交易,供应商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音响等)完成远程解密、现场疑义及回复、开标唱标(开启)等交互环节。注意事项说明如下:1.不见面交易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开标(采购)当日,供应商可在任意地点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如自主决定抵达开标(采购)现场,请自备笔记本电脑、热点网络等(现场不提供),并提前做好调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因供应商自身准备原因造成的损失。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工作人员提前进入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须分别完成),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供应商将无法收到解密指令、疑义回复等实时内容,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和放弃对开标(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注:供应商在签到时,须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在整个招标采购过程中,该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否则澄清、说明、答疑等联系不到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网]。4.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发出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限定在发出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配置的软硬件环境无法满足系统正常使用、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错用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无效,系统内投标(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开评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不见面开标大厅运行无故障。5.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配置的硬件环境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数字证书、音视频设备(耳麦、高清摄像头)等;软件环境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建议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硬件、软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2022年7月26日
  • TSI公司将参加“汽车测试及质量监控博览会”
    美国TSI公司将于2017年9月19-21日,参加在上海世博展览馆举办的汽车测试及质量监控博览会。此次博览会是发现面向组件和整车的最新测试、开发和验证技术的理想场合。从NVH测量工具、碰撞测试服务和耐久性/质量验证技术,到车辆动力学工具和无损检测技术,汽车测试及质量监控博览会是中国最大、最重要的汽车测试展会。美国TSI公司为满足汽车测试及质量监控用户的需求,将于会上展出以下多种检测技术和设备。TSI 公司3795 型纳米颗粒物排放测量仪(NPET)是一款便携的、精准的仪器,它能够测量包括建筑机械、公交、固定式发电机组等在内的各种柴油动力源排放物中总固态(非挥发)颗粒物数量浓度。NPET 具有坚固耐用、用户友好的工业设计,非常适合于科研人员、监管检查员以及维护人员使用。3090 型发动机排放颗粒物粒径谱仪(EEPS ™ ) 是一种能够快速响应且具有高分辨率的仪器,能够测量稀释后尾气中含量极低的颗粒物的数量浓度。它能够提供市面上最快的时间分辨率为每秒10 次,这让它非常适合进行发动机动态和瞬态测量。它能够完成发动机排放颗粒物5.6 ~ 560nm 的粒径分布和数量浓度的测量,覆盖了整个重要的粒径范围。欢迎您届时莅临TSI公司位于上海世博展览馆3号馆的3043展位!关于TSI公司TSI公司研究、确定和解决各种测量问题,为全球市场服务。作为精密仪器设计和生产的行业领导者,TSI与世界各地的科研机构和客户合作,确立与气溶胶科学、气流、健康和安全、室内空气质量、流体力学及生物危害检测有关的测量标准。TSI总部位于美国,在欧洲和亚洲设有代表处,在其服务的全球各个市场建立了机构。每天,我们专业的员工都在把科研成果转化成现实。
  • 探访14种仪器实时监控天津天气
    人民网天津视窗7月8日电:入夏之后,“反复无常”的天气情况使天气预报成了市民们最为关注的话题。部分市民有这样一些疑惑:“气象信息是怎么测出来的?”“为什么自己感觉到的温度要比预报的温度高?”“怎么预测出‘桑拿天’?”  为解答市民心中的疑问,07月07日,记者探访了天津市内六区唯一一家气候监测站。  探秘  14种测量仪器  室外实时监控  昨日下午2点半,记者来到位于友谊路62号的天津市气象技术装备中心。在这里,采集气象信息的室外工作场地和办公楼分别位于院落的两端,中间竖立着250米高的观测“铁塔”。  采集气象信息的室外工作场地比地面高出几个台阶,有20平方米见方,其中,各种测量仪器分成三排,每排放置了3至5个不同的仪器。场地最外面一排的中间,并列摆放了三个白色木质“百叶箱”,它的左右两侧是风向风速测量塔。第二排中间是三种测量降水量的仪器,除了两个专用测量降雨量的仪器外,中间有一圈围挡的仪器专门测量降雪量。最后一排的右侧有一个土层,不同深度埋着4根地表温度测量计,还有2根平躺在地面上,测量地表温度。同时,这一排还安装着日照测量仪和蒸发皿等仪器。整个场地中安装了14种不同的测量仪器,这些设备大部分与电脑系统连接,通过专业气象软件进行实时监控。  除了部分室外的测量仪器以外,还有个别仪器放置在室内,测量大气压的仪器就是其中之一。“类似气压计一类的仪器要避免阳光直射,以保证数据准确。”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记者来到了一间密闭的小房间,房间内仅有的一张小桌上,放着测量、记录气压变化情况的仪器,墙上还挂着水银气压计。记录气压的仪器有方形金属外壳保护,内部分成两部分,一边负责测量、另一边有画着表格的卷状测量纸,负责记录。  答疑  1、怎么测最高温和最低温?  ——专用仪器各司其职  “这里面安装着温度表。”在室外工作场的一个“百叶箱”里,放着一个铁架台,四根温度表分成垂直、水平放置的两组。据工作人员介绍,垂直放置的一组温度表是测量最高温度和最低温度的,而水平放置的是干球、湿球温度表。最高温度表的工作原理类似于体温计,温度升高到某一点后,其显示的读数便能够保留,直到新的更高的读数出现。而最低温度表里没有水银柱,而是一段空空的管子,在管子距离顶端大约5厘米的位置,有一条约2厘米长的蓝色线段,且线段顶端有个深蓝色的小点。据工作人员介绍,顶端小蓝点显示的读数,就是最低温度。  2、为何预报温度跟感觉不一致?  ——测量仪器受“保护”  据介绍,“百叶箱”保护了内部测量仪器不受强风、雨、雪的袭击和太阳光的直射,又有多层环片保证适当通风,以使仪器真实地感应外界空气温度的变化。“但由于测量仪器处于‘保护’中,测量的温度就与市民的感觉有了差距。”  “根据统一标准,温度和湿度的测量、记录仪器,都要放置在相同的水平面上。其中,温度测量、记录仪器距离地面1.5米,而湿度测量、记录仪器要相对高些。平时大家看气象预报中的温度、湿度信息,就是‘百叶箱’中的仪器表测出来的。”  3、预测“桑拿天”有何依据?  ——湿度气温相结合  闷热、潮湿的“桑拿天”像一个大蒸房,熏蒸着城市里的每一个人。“是不是空气湿度大了就会出现‘桑拿天’?”工作人员表示,“桑拿天”不仅指空气湿度大,同时气温也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只有湿度、气温相结合,才能作出比较准确的判断。  4、天气预报是如何出炉的?  ——需专家多次“会诊”  目前,天津市的自动气候观测站有280多个,人工气候观测站仅14个,且大部分人工气候观测站都要利用自动、人工相结合的方式来采集气象信息。  据气候观测站张永欣科长介绍,工作人员手动采集的气象信息主要起辅助和比对的作用,只有自动仪器采集的信息出现明显偏差时,才会发挥作用。“我们每天负责采集气象信息,汇总后上报给气象局,专家结合各地的气象信息进行分析后,还需要结合卫星云图及雷达信息的各种资料进行分析,才能得出比较准确的天气预报。”
  • 油烟在线监控系统实现全面覆盖监控已成为必然趋势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绝大多数城市餐饮服务业缺乏科学规划,布局不合理。一方面,城市建设大量开发了沿街商住楼,使得商住楼底层开设饭店现象随之产生 另一方面,许多餐馆建在居民密集区,与居民楼混为一体,房店功能不分,形成楼下开店、楼上住人的格局因此,油烟污染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第三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增长速度越来越快,有关资料显示,除机动车尾气、工业废气外,餐饮行业对当地空气质量污染已上升到第三位。因此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和日常运行管理,消除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已成为环保工作的一项迫在眉睫的大事。但是,由于餐饮企业数量多而且分散单靠人力是难以达到监控效果的,所以,利用科技手段建立油烟在线监控系统,实现全面覆盖监控已成为必然趋势。 北京博创诺信科技基于多年的数据采集经验,和对油烟监控系统的深入理解,经过大量的实验和测试,最终研制出了BCNX-YY08 油烟数据采集器,采用全新的技术,可检测油烟管 道内的油烟浓度、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三项参数,并将数据信息进行实时上传,也可扩展监控风机及净化器的状态,在平台及设备液 晶屏上实时显示监测各项信息,为环保局提供了真实有效的油烟数据,从而真正达到油烟在线监控的目的。 BCNX-YY08 油烟数据采集器集成 GPRS 无线通信模块 (可选 CDMA),采用实时在线、自动上报的方式工作。采 集器带有油烟探头专用接口,用于连接探头。采集器通过控制探头采集油烟原始数据,读取探头采集到的原始数据,并进行综合计算,最终得到油烟浓度值。 由于油烟成分复杂,所以 BCNX-YY08 的油烟探头采用 了特殊的技术,能对多种油烟成分进行综合分析,从而得到最准确的油烟排放数据。 针对餐饮业油烟排放的实际情况和烟道的实际情况,以及实时采样的要求,我们将探头设计成安装方便,稳定可靠。由于油烟极易污染传感器,所以 BCNX-YY08 的探头采用了特殊的设计,能有效过滤大直径颗粒烟尘,使得探头能有效抵抗油烟污染,延长探头的使用寿命,设备的维护简单,维护成本低。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