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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用悬浮颗监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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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用悬浮颗监测仪相关的资讯

  • 雾霾在线监测仪助力大气污染治理
    四川鼎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日前成功研发出雾霾在线监测仪。目前,中科院光电所产业园内的计算机正在不间断地运算其采集回的数据。  该公司负责人杨宁表示,当下环保部门采用空气质量指数监测体系预报污染情况,主要是分项监测PM10、PM2.5等6种污染气体,而雾霾在线监测仪通过实时的能见度、湿度等数据在线监测雾霾,并对空气中的各种污染气体和悬浮物进行总体监测。&ldquo 两种监测方式不同,可有效互补。&rdquo   &ldquo 总体监测的最大好处是既能量化反映雾霾严重程度,又能定位雾霾污染分布和污染源。&rdquo 据该公司总工程师甘志介绍,雾霾的严重程度和大气中污染颗粒物浓度成正比,而颗粒物浓度和大气消光系数成正比。雾霾在线监测仪正是基于透射式原理研发而成,通过监测大气的消光系数,包括散射和吸收效应,进而推算出雾霾严重程度,并最终反映总的污染物浓度水平。同时,当一个地区有多种污染源时,雾霾在线监测仪可定位污染源的分布与位置,有效监测不定期偷排现象。
  • PM2.5空气自动监测仪极大增强大气污染监测水平
    p  “这是PM2.5空气自动监测仪,可以24小时实时监测气象参数和PM2.5浓度等内容。”3月16日上午10点多,浙江绍兴上虞区环保局楼顶,记者看到一台外形如家用电热水器的空气监测仪器正在运行中。 /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PM2.5.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3/insimg/41941a2f-d4e1-4478-ba87-f1fa6cacbef6.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 14px"工作人员介绍正在运行中的一台空气监测仪器/span/pp  通过这台仪器的监测,“PM2.5浓度:19微克/立方米 空气质量:优”一组实时监测数据,出现在PM2.5自动监测系统页面上。上虞区环保局监测站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上虞区20个乡镇(街道)都建有自动监测站点,实现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全覆盖,而这些自动监测点出具的数据都将实时上网,纳入绍兴市空气质量数据管理平台。/pp  “通过此系统,我们可以实时掌握各乡镇(街道)的PM2.5浓度变化情况,大大增强大气质量监测、预警能力和大气污染监测水平。”上虞区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所有监测点都是无人值守,对周边空气进行24小时不间断检测,上虞区监测站将会定点从各监测点收集实时数据,获得当日的空气质量情况。值得一提的是,PM2.5自动监测系统支持与手机APP信息共享,普通市民打开“绍兴空气质量”APP就能实时查看自己所在区域的空气质量了。/pp  据介绍,早在2007年,上虞区在百官城区和盖北镇设立空气监测点,实时监测PM10、SOsub2/sub、NOsub2/sub数据,并向省环保厅上传自动监测数据。2013年,上虞区完成对原有的空气监测站设备进行全面升级,从分析3个参数升级到了6个参数,增加PM2.5、Osub3/sub、CO三项监测能力,更加全面反映空气质量现状。随后又相继在梁湖镇、曹娥街道建立空气自动监测站。/pp  为了更直观地监测空气质量,去年以来,上虞区环保局积极开展PM2.5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在原有4个监测点位基础上,新增11个乡镇(街道)的PM2.5空气自动监测站。今年3月初,随着剩余5个乡镇的PM2.5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完成,上虞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实现全覆盖。/pp  “在点位设置、实际选点时,我们充分考虑城市功能区划、发展总体规划、污染源分布等多种因素,使环境空气监测的代表性、科学性得到明显增强,监测点位的分布更加合理。”上虞区环保局监测站工作人员表示,通过对区域空气质量的在线自动监测,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规律,为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等提供翔实的数据资料和科学依据。/p
  • 大气污染日益严峻,源头监测至关重要
    在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的当今,各燃煤、燃气机械等的广泛使用,使得大气环境受到当前废气排放的影响,造成了较为严重的污染,危害着人体的健康。大气污染源可分为自然源和人为源两种。自然污染源是由于自然现象造成的,如火山爆发、森林火灾等。人为污染源是由于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造成的,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主要有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气,如粉尘、S02、NO2、CO、CO2等.其次是工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多种有机和无机的污染物质。家庭炉灶与取暖设备是人类生活排放的废气的主污染源。一般情况下,空气污染源可分为固定污染源和流动污染源。固定污染源包括有组织排放源和无组织排放源。有组织排放源系指烟道、烟囱、排气筒等排放设施,无组织排放源是指生产装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不通过排气筒等设施,而直接无规律向外排放的污染源,它们排放的废气中既包含固态的烟尘和粉尘,也包含气态和气溶胶态的多种有害物质;流动污染源是指汽油车、柴油机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其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数量大,排放相对集中,含有烟尘和某些有害物质,是造成城市空气污染的一个主要因素。当前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源的治理,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今年5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的通知》,提出要推动污染源监测信息综合分析应用、加强智能化污染源监测技术研发应用,其中包括持续推进以执法监测需求为导向的快速、便携、智能监测仪器研发和方法的标准化,包括颗粒物、VOCs和烟气参数等,加大便携、智能化现场监测设备配置应用等。为了识别大气中的污染物质,掌握其分布与扩散规律,监视大气污染源的排放和控制情况,环境管理要求污染源监测提供更加精细化、科学化的硬核服务支撑,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管效能。在10月11-13日,仪器信息网将举办“第四届大气监测技术及应用网络会议”,其中,在12日设置了大气污染源监测专场,邀请多位来自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上海计量测试研究院、成都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等行业内资深专家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监测、大气领域非现场执法监管探索应用等报告分享,欢迎大家踊跃报名!点击免费报名大气污染源监测专场阵容(待更新):10月12日上午 大气污染源监测 免费报名点击 》》》主持人裴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副室主任大气领域非现场执法监管探索应用徐海红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待定刘通浩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工程师待定李亚飞上海计量测试研究院 高级工程师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监测陈勇成都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正高级工程师报告嘉宾简介如下(部分):徐海红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持编制国家环境标准5项、发布政策文件2项,发表EI、SCI和核心期刊文章20篇,承担攻关课题2项,部委课题10余项。2019年开始,承担了大气执法、非现场执法监管研究工作,为蓝天保卫战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完成了VOCs专项、工业炉窑专项、钢铁、水泥、小火电、在线监测排查等专项任务20个,协助起草相关方案、文件起草、问题认定、技术答疑、行业研究等工作。陈勇 正高级工程师成都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成都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硕士。长期从事环境监测与科研工作,擅长VOCs监测。多年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专利3项,公开发表论文30余篇,其中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SCI和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2篇。“第四届大气监测技术及应用网络会议”免费报名点击: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dqjc2023/
  • 赛默飞GM-5000微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助力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
    作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领域的领军企业,赛默飞世尔科技具有超过40年的专业技术和服务经验,为客户提供多种不同污染物及应用需求的监测设备以及全面的空气质量监测解决方案。根据不同的监测目的和精度要求,赛默飞庞大的空气监测产品线能够满足客户对不同监测技术和精度等级的需求,在区域内形成有机的、高效的空气监测网络;监测数据能够实时上传,并以“一张图”的方式呈现在客户面前,区域空气质量状况以及监测网络运行状态尽在掌控。赛默飞丰富的空气质量监测产品赛默飞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方案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Thermo ScientificTM 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是赛默飞基于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的应用而开发的一款适用于室外的小型化,高性价比,多参数连续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凭借科学的设计,专业的品质,稳定可靠的数据,一经问世便受到广泛关注。其与赛默飞多种空气质量监测设备的有机结合,为不同用户实现全方位立体科学的监测网络构建和大气污染精细化监管提供了有力工具,帮助客户实现更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和监管目标。Thermo ScientificTM 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 GM-5000的主要技术特点01. 一台监测仪器实现多种污染物的监测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内部集成了不同电化学传感器、光学粒子计数器和PID传感器,能够实现SO2、NO、NO2、CO、O3、PM10、PM2.5、TVOC等多达8种污染物的同时监测,也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多种不同参数配置。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传感器位置02. 传感器在最佳环境条件下运行众所周知,电化学传感器需要在一定的温湿度范围内运行,光学粒子计数器对颗粒物的测量受湿度变化的影响较大,因此在仪器设计上应给予充分考虑来实现不同地域和季节的户外应用。GM-5000采用加热采样和冷却循环气路设计,加热采样能够去除高湿对颗粒物测量的影响,提高低温环境下样气温度;冷却循环气路通过控制风扇调节循环气体流速,从而使得仪器内传感器在最佳环境条件下运行。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内部气路03. 丰富的用户界面功能虽然基于传感器技术的微型空气监测仪设计通常较为简单,但对于空气监测设备而言,用户交互界面是十分必要的,其可以直观的反映仪器监测数据和运行状态,且便于现场维护。鉴于微型空气监测仪安装方式多样的特点,GM-5000并未标配显示屏,而是采用了一种更为方面的方式。用户的个人设备,如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可连接GM-5000内置Wi-Fi信号而登录用户界面,实现数据、校准和维护等操作。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用户界面04. 完备的质控程序尽管传感器技术有着运行成本低、应用简单等优势,但在数据精度和准确度方面也有着一定的局限性。要想获得有效的监测数据,仪器的质量控制必不可少。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设计了多级校准模式,确保监测数据的可靠性。除了基本的传感器筛选外,GM-5000在出厂前进行严格专业的校准操作,确定每一台仪器每一个传感器的零点、跨度、温湿度系数、交叉干扰系数。当GM-5000运送至安装现场,可结合标气校准、初始校准、月度自动校准和季度抽检等多种现场质控程序,保证其稳定运行。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出厂前校准程序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现场质控程序GM-5000的主要应用场景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是针对中国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及网格监管的需求,结合传感器技术的发展和对其应用方向的理解,特别设计开发的空气监测产品,适用于环境空气质量的加密监测。基于仪器级别的科学设计可为实现监管的精细化,准确化及分析研究污染物来源及趋势提供稳定可靠的数据支撑。主要应用场景包括: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密网格监测;常规空气质量评价敏感区加密监测;道路交通空气质量加密监测;建筑施工场所扬尘颗粒物监测;工业园区及企业集群边界预警监测;科研院所污染分布及空气质量变化趋势研究。互动福利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GM-5000微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产品手册结语赛默飞世尔科技始终致力于以高品质的产品来服务于空气质量监测行业,并将一如既往走在行业前列,倾听用户声音,提供更为丰富的技术、产品和服务。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简介赛默飞世尔科技进入中国发展已超过35年,在中国的总部设于上海,并在北京、广州、香港、成都、沈阳、西安、南京、武汉、昆明等地设立了分公司,员工人数约为5000名。我们的产品主要包括分析仪器、实验室设备、试剂、耗材和软件等,提供实验室综合解决方案,为各行各业的客户服务。为了满足中国市场的需求,现有7家工厂分别在上海、北京、苏州和广州等地运营。我们在全国还设立了8个应用开发中心以及示范实验室,将世界级的前沿技术和产品带给中国客户,并提供应用开发与培训等多项服务;位于上海的中国创新中心,拥有100多位专业研究人员和工程师及70多项专利。创新中心专注于针对垂直市场的产品研究和开发,结合中国市场的需求和国外先进技术,研发适合中国的技术和产品;我们拥有遍布全国的维修服务网点和特别成立的中国技术培训团队,在全国有超过2600名专业人员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我们致力于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网站:www.thermofisher.com
  • 赛默飞GM-5000微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助力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
    作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领域的领军企业,赛默飞世尔科技具有超过40年的专业技术和服务经验,为客户提供多种不同污染物及应用需求的监测设备以及全面的空气质量监测解决方案。根据不同的监测目的和精度要求,赛默飞庞大的空气监测产品线能够满足客户对不同监测技术和精度等级的需求,在区域内形成有机的、高效的空气监测网络;监测数据能够实时上传,并以“一张图”的方式呈现在客户面前,区域空气质量状况以及监测网络运行状态尽在掌控。赛默飞丰富的空气质量监测产品赛默飞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方案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Thermo ScientificTM 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是赛默飞基于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的应用而开发的一款适用于室外的小型化,高性价比,多参数连续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凭借科学的设计,专业的品质,稳定可靠的数据,一经问世便受到广泛关注。其与赛默飞多种空气质量监测设备的有机结合,为不同用户实现全方位立体科学的监测网络构建和大气污染精细化监管提供了有力工具,帮助客户实现更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和监管目标。Thermo ScientificTM 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 GM-5000的主要技术特点01. 一台监测仪器实现多种污染物的监测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内部集成了不同电化学传感器、光学粒子计数器和PID传感器,能够实现SO2、NO、NO2、CO、O3、PM10、PM2.5、TVOC等多达8种污染物的同时监测,也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多种不同参数配置。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传感器位置02. 传感器在最佳环境条件下运行众所周知,电化学传感器需要在一定的温湿度范围内运行,光学粒子计数器对颗粒物的测量受湿度变化的影响较大,因此在仪器设计上应给予充分考虑来实现不同地域和季节的户外应用。GM-5000采用加热采样和冷却循环气路设计,加热采样能够去除高湿对颗粒物测量的影响,提高低温环境下样气温度;冷却循环气路通过控制风扇调节循环气体流速,从而使得仪器内传感器在最佳环境条件下运行。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内部气路03. 丰富的用户界面功能虽然基于传感器技术的微型空气监测仪设计通常较为简单,但对于空气监测设备而言,用户交互界面是十分必要的,其可以直观的反映仪器监测数据和运行状态,且便于现场维护。鉴于微型空气监测仪安装方式多样的特点,GM-5000并未标配显示屏,而是采用了一种更为方面的方式。用户的个人设备,如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可连接GM-5000内置Wi-Fi信号而登录用户界面,实现数据、校准和维护等操作。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用户界面04. 完备的质控程序尽管传感器技术有着运行成本低、应用简单等优势,但在数据精度和准确度方面也有着一定的局限性。要想获得有效的监测数据,仪器的质量控制必不可少。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设计了多级校准模式,确保监测数据的可靠性。除了基本的传感器筛选外,GM-5000在出厂前进行严格专业的校准操作,确定每一台仪器每一个传感器的零点、跨度、温湿度系数、交叉干扰系数。当GM-5000运送至安装现场,可结合标气校准、初始校准、月度自动校准和季度抽检等多种现场质控程序,保证其稳定运行。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出厂前校准程序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现场质控程序GM-5000的主要应用场景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是针对中国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及网格监管的需求,结合传感器技术的发展和对其应用方向的理解,特别设计开发的空气监测产品,适用于环境空气质量的加密监测。基于仪器级别的科学设计可为实现监管的精细化,准确化及分析研究污染物来源及趋势提供稳定可靠的数据支撑。主要应用场景包括: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密网格监测;常规空气质量评价敏感区加密监测;道路交通空气质量加密监测;建筑施工场所扬尘颗粒物监测;工业园区及企业集群边界预警监测;科研院所污染分布及空气质量变化趋势研究。互动福利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GM-5000微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产品手册结语赛默飞世尔科技始终致力于以高品质的产品来服务于空气质量监测行业,并将一如既往走在行业前列,倾听用户声音,提供更为丰富的技术、产品和服务。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简介赛默飞世尔科技进入中国发展已超过35年,在中国的总部设于上海,并在北京、广州、香港、成都、沈阳、西安、南京、武汉、昆明等地设立了分公司,员工人数约为5000名。我们的产品主要包括分析仪器、实验室设备、试剂、耗材和软件等,提供实验室综合解决方案,为各行各业的客户服务。为了满足中国市场的需求,现有7家工厂分别在上海、北京、苏州和广州等地运营。我们在全国还设立了8个应用开发中心以及示范实验室,将世界级的前沿技术和产品带给中国客户,并提供应用开发与培训等多项服务;位于上海的中国创新中心,拥有100多位专业研究人员和工程师及70多项专利。创新中心专注于针对垂直市场的产品研究和开发,结合中国市场的需求和国外先进技术,研发适合中国的技术和产品;我们拥有遍布全国的维修服务网点和特别成立的中国技术培训团队,在全国有超过2600名专业人员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我们致力于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网站:www.thermofisher.com
  • 监测大气污染有了“火眼金睛”
    p  空气监测又多了两件“利器”,将有望为监测大气污染出力。/pp  strong实时在线识别大气颗粒物/strong/pp  大气中的颗粒物从哪儿来,它的组成成分是什么,这些组成物质发挥了什么作用?只有把这些问题弄清,才能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据悉,在近日召开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进展会上获悉,由中兴仪器(深圳)有限公司牵头的“多角度偏振光散射大气颗粒物源识别在线分析仪的开发及应用”项目做的就是大气颗粒物源识别。/pp  项目负责人邱致刚告诉记者,该团队国际首创了多角度偏振光散射颗粒物在线分析方法,能够实现颗粒物多特征监测、原位分析、快速源识别,仅需3分钟就能识别出是来源于燃煤、汽车尾气、扬尘或是其他。“我们使用的是物理方法,与现有的化学方法形成互补。此外,与动辄上百万,只能放置在干净、整洁的实验室的检测仪器相比,这台精密仪器是在户外执行在线监测任务,仪器价格较低,实用性更强。而且通过实时在线识别产生的连续数据,未来还能识别随着温度、季节、光照等变化的雾霾变化,为治理大气污染提供更准确的大数据。”/pp  邱致刚透露,经过联合攻关,目前世界首台用偏振光散射来进行大气颗粒物源识别的在线分析仪已完成样机设计。/pp  strong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监测更准确/strong/pp  国家正在对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大力推进。但在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粉尘研究分院副院长王杰看来,目前国内外大多数仪器不能满足超低排放监测指标性能和可靠性的要求。/pp  “对于煤炭颗粒物的检测,目前绝大多数都是采用单一光学原理来检测,往往存在因煤质变化、长时间检测造成的检测窗口污染、仪器漂移造成的精度下降等问题,需要频繁标定。目前仅美国热电的颗粒物在线设备实现在线自动标定,但该设备价格十分昂贵,且最多只能使用三个月就要更换耗材。”王杰说。/pp  记者了解到,该专项的仪器研发任务包括排放颗粒物监测仪器的研制、SO2和NOx多组分气体的精确监测仪器及手工采样设备的研制、SO3和硫酸雾监测仪器的研制 应用研发任务包括排放颗粒物监测仪器及手工采样设备应用技术的研发、SO2和NOx多组分气体的精确监测仪器应用技术的研发、SO3和硫酸雾监测设备应用技术的研发 产业化和工业化任务包括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监测仪器的工程化及产业化。其中,对于SO3、硫酸雾的监测,目前世界上没有相关产品,此次研究将弥补这一空白。/pp  王杰告诉记者,项目组采用激光散射+β射线技术相融合的方式,不但解决了自动标定问题,更换一次耗材最少可以使用半年至一年,而且设备价格不到进口的1/3,分辨率也已达到微克级。此外,该项目组还开发建立CEMS监测预警平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检测仪器,实现了24小时实时连续监测,监测数据会实时传送到环保部门,避免出现企业检查时才开环保设备的情况。/pp  王杰还透露,目前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检测仪器已经完成检测原理等基础研究,并已经进入到样机开发和测试阶段。/p
  • 李沧区环境空气监测请来“高手”给大气污染物做“CT”
    p  青岛市环保局消息称,近日,李沧区用上了大气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高能扫描仪这种新式“武器”,附近方圆几公里的污染源分布情况尽收眼底。/pp  一辆车里的“大学问”/pp  在现场,记者看到正在工作中的移动式激光雷达扫描车。扫描仪位于车的顶部,车内的电子设备用于收集、处理和分析数据。/pp  环保李沧分局工作人员介绍,“大气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采用波长532 nm线偏振激光对大气颗粒物进行遥感探测。激光雷达像探针一样,所发射的激光在击中气溶胶(悬浮在大气中的固态粒子或液态小滴物质的统称)和云时会产生散射,接收端仪器可识别出沙尘、云和局地污染物等信息,类似医学上的“CT”技术。”/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alt="" src="http://qingdao.sdnews.com.cn/hjbh/201707/W020170720390995449455.jpg" width="500" height="342"/p  据了解,激光雷达可以通过3D扫描连续在线监测大气气溶胶的空间立体分布信息。垂直扫描探测,可反演距地面10km以内气溶胶颗粒物的空间分布信息以及时空演变特征 污染物分布扫描,可实现对工业园区、居民生活区、厂区等敏感地带污染物定量评估 走航监测扫描,可对区域上空污染团的输入、过境、沉降过程以及演变过程进行监控。/pp  青岛市从2013年采用此技术排查污染物/pp  记者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了解到,青岛市已于2013年,在环境空气综合监测站安装一台固定式激光雷达,主要用于大气环境监测科学研究方面,对青岛市输入型沙尘影响和重污染天气研究方面提供监测数据。/pp  这项技术利用颗粒物的“消光效应”,不仅能够监测到目前地面设备无法监测到的细小的颗粒物,更能动态反映大气污染的过程、特征及来源。可有效弥补当前大气综合观测以地面测量为主的监测体系的不足,从而为大气复合污染研究提供更好的技术手段,更有效地为大气污染防治和污染源排查提供方向。/pcenterimg alt="" src="http://qingdao.sdnews.com.cn/hjbh/201707/W020170720390995446849.jpg" width="500" height="375"//centerp  同时,激光雷达还能通过细颗粒物的形状及消光大小,来判断灰霾形成的成分,究竟是细颗粒物,还是沙尘。通过这些数据,还能判断出污染的源头,究竟是局地污染、外来输送污染,还是高空沉降污染。/pp  下一步,李沧区将结合扫描数据进行深度分析,有效地查找站点周边隐藏的污染源,为大气污染的治理和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提供强有力的支持。/p/p
  • 各市、县加快配备这些环境监测仪器!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发布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深入挖掘大气污染物减排潜力,加快解决当前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指出,全面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排查整治清单,“淘汰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不成熟、不适用、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治理工艺;整治关键组件缺失、质量低劣、自动化水平低的治理设施;提升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水平及管理台账质量;健全监测监控体系,自动监测设备实现应装尽装,全面提升自动监测和手工监测数据质量,有力提升地方大气污染治理能力,深入挖掘多污染协同减排潜力,助力完成“十四五”确定的氮氧化物(NOx)和 VOCs 减排任务,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方案还提到,要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装备水平。各市、县根据大气环境管理和执法监管需求,加快配备便携式烟气分析仪、便携式颗粒物分析仪、便携式氨监测仪、林格曼烟度仪、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以及相应保障设备,形成系统化现场检查能力。强化专业队伍能力建设。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围绕现行法规标准、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排查整治任务、现场执法检查要点、监测监控技术规范等,系统开展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本地执法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强化第三方服务监管。针对第三方在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维,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运维,以及污染源手工监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公开曝光,整顿和规范环保服务市场秩序,引导第三方治理市场规范发展。企业应强化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强化第三方机构服务质量管理,坚决杜绝“一托了之”。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对排污企业、第三方治理机构的监督。附: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pdf
  • 揭秘大气污染物监测
    提起当下中国的大气污染,人们首先想到的可能就是&ldquo PM2.5&rdquo ,这个环境术语现在几乎是老幼妇孺皆知。它是指那些当量直径在2.5微米以下的大气中的细颗粒物。与较粗的大气颗粒物相比,它们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而且可深入到人体的细支气管和肺泡,不溶部分沉积在肺部,诱发或加重多种呼吸系统疾病,可溶部分则通过血液循环进入全身,影响心血管系统、生殖系统等全身多个系统的健康。 但是如果进一步深究,PM2.5究竟由哪些组分组成?它们的前体是什么?有哪些技术可以用来对它们实施监测?它们的源头如何确定?等等。这些专业性的问题恐怕就得找专业人士解答了。为了寻找答案,笔者参加了近日在京举办的&ldquo 2014大气颗粒污染物监测与防治技术研讨会&rdquo ,以一探究竟。会议现场源解析 重中之重 从政府部门防治的角度而言,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肯定是最受关注的。只有先找到污染物的源头,才能谈得上下一步的防治。据会上的消息人士透露,到今年年底,国家要完成所有省会及直辖市的大气污染物源解析,而到明年年底,要完成300余个地级市的污染物源解析。要保证这些工作的顺利进行,坚实的技术支撑是不可或缺的。 目前,我国采用得比较多的源解析技术方法是属于受体模型技术方法范畴的化学质量平衡模型。首先,通过颗粒物源类调查、识别,确定主要排放源类(种类、点位和数量)。其次,采用科学规范的采样和分析方法,进行颗粒物源类和受体样品的采集及化学分析,从而构建颗粒物源类和受体化学成分谱,选用合适的CMB模型软件进行解析。这种方法不依赖详细的排放源清单信息和气象资料,能够定量解析源清单技术方法难以确定的源类。 监测技术 五花八门 至于说到用于获取PM2.5原始数据的监测技术,可以称得上是五花八门。一方面是因为,对于PM2.5而言,需要监测的参数较多,诸如:颗粒物质量浓度、颗粒物化学组分(包括:元素成分、水溶性离子、含碳组分等)、二次颗粒物前体物(包括:SO2、NOx、VOCs)等。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各公司采用不同的技术路线而造成的。 以颗粒物质量浓度为例,目前常用的三种测量方法,分别是&beta 射线法、振荡天平法以及光散射法,相应仪器的代表厂家,譬如赛默飞。 美国TSI和德国GRIMM(上海奕枫代理)则在本次研讨会上分别展出了各自的光学气溶胶粒径谱仪和扫描电迁移粒径谱仪。这两型仪器不仅可以给出颗粒物的总质量浓度,而且还可以给出粒径分布的结果。而扫描电迁移粒径谱仪通过差分粒子电迁移器和凝聚核粒子计数器相结合,将可测的粒径下限推进到5nm以下。这两个&ldquo 老对手&rdquo 的展位位置也很有意思,分居于会场两侧,遥遥相对。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组委会也确实是煞费了苦心。 除了上面这一对外,笔者在会场还碰到了另外两对四家堪称是对手的厂家,分别是研制气溶胶飞行质谱的格林德科技(德国)和广州禾信;以及开发激光雷达的中科光电与怡孚和融。前者是一种单颗粒分析技术,可同时对颗粒进行物理和化学特性分析。而后者可对高空的大气颗粒物进行遥感探测。很有趣,真应了那句&ldquo 不是冤家不聚头&rdquo 。 豪华的&ldquo 配角&rdquo 阵容 说完了PM2.5,让我们再来看看另一种主要大气污染物,&ldquo 可挥发性有机物&rdquo ,也就是通常所说的VOCs。VOCs主要包括烷烃、烯烃和芳香烃以及各种含氧烃、卤代烃、氮烃、硫烃、低沸点多环芳烃等,是空气中普遍存在且组成复杂的一类有机污染物。大气中的VOCs虽然浓度不高,但对环境和人体却有重要影响。同时,作为PM2.5的前体物之一,VOCs也是造成酸雾、烟雾的重要原因。 目前,对于VOCs的检测依然是以色谱或色质联用技术为主(某些便携式仪器也有采用光离子化技术的),这也就不奇怪为什么在本次研讨会上可以看到像安捷伦、PerkinElmer这些主业为实验室仪器的跨国公司的展位。在这个领域正好可以发挥它们在色谱及质谱技术方面的优势。岛津公司虽然未设展位,但该公司的陈志凌先生在他的大会报告中,介绍了该公司的全二维色谱技术在分析PM2.5中所含有机物的应用。 新&ldquo 面孔&rdquo 在本次研讨会上,两款刚刚进入中国不久的环境监测产品也给笔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瑞士DIGITEL大流量气溶胶采样装置 夏普公司手提式环境微生物监测仪 一款是来自瑞士DIGITEL(陕西桑美代理)的大流量气溶胶采样装置,这款采样装置的最大特点是能够对采样过程中的体积流量进行恒定的、精确的控制,从而保证后续测量结果有一个出色的可重现性。据桑美公司总经理凌萌先生介绍,DIGITEL公司的采样器目前已被很多欧盟国家采纳为标准气溶胶采样器。当然这款产品的价格也是不菲,市场报价为40余万人民币。 另一款产品则非常小巧,是来自SHARP(夏普)公司的手提式环境微生物监测仪。没错,您没看错,就是那家著名的日本电器及电子公司。该产品采用了夏普公司独创的加热处理技术,以增强微生物固有的荧光强度。通过荧光测定,大约10分钟即可确定环境空气中浮游的霉菌和细菌总量。稍显遗憾的是,目前这款仪器只能测定微生物总量,而无法对霉菌或细菌进行进一步的细分。此外,夏普公司的代表没有透露这款仪器的市场价格。(主编当班)
  • 天瑞仪器大气污染物监测与检测仪器推介专题
    近期,从东北、华北到中部乃至黄淮、江南地区,都出现大范围的雾霾天气,能见度一度低至200米,严重影响人们的出行与户外活动;雾霾中的粉尘(有毒金属粉尘与非金属粉尘)、有机污染物将严重威胁人体健康。 在此,天瑞仪器特推出&ldquo 大气污染物检测&rdquo 专题活动,为各环保单位提供了对大气中重金属与有机污染物的在线分析监测、实验室检测设备与方案。 其中EHM-X100大气重金属在线分析仪对空气颗粒物重金属的检测灵敏度较高,能进行低含量铅、砷等重金属的检测,同时可以实现无人值守(1~3月)的长时间自动监测;对于实验室中的大气重金属与有机污染物的检测,根据不同的检测应用技术与所需标准,从光谱、色谱、质谱三大应用技术领域共提供了8款相应的检测设备。如需更多产品信息,敬请关注相关活动。活动链接:http://www.skyray-instrument.com/cn/activity/pm/index.aspx天瑞仪器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企业。旗下拥有北京邦鑫伟业公司和深圳天瑞仪器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总部位于风景秀丽的江苏省昆山市阳澄湖畔。公司专业从事光谱、色谱、质谱、医疗仪器等分析测试仪器及其软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了解天瑞仪器:www.skyray-instrument.com
  • SO2传感器:大气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检测
    近年来,大气污染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这得益于我们不断进步的环境空气监测技术。大气污染物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过程排入大气并对人和环境产生有害影响的物质。大气污染物按其存在形态可概括为两大类:气溶胶状态污染物和气体状态污染物。气溶胶状态污染物是指在大气污染中,那些沉降速度可以忽略的小固体粒子、液体粒子或它们在气体介质中的悬浮体系。根据气溶胶的来源和物理性质,可分为粉尘(1~200μm)、烟(0.01~1μm)、飞灰、黑烟、雾等。气体状态污染物则是以分子状态存在的污染物。气态污染物的种类很多,总体上可以分为几大类:以SO2为主含硫化合物;以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为主的含氮化合物;碳氧化物;有机化合物及卤素化合物等。其中二氧化硫,一种带有毒性的气体,当它逃逸到空气中,就会与水分子结合,形成酸雨,这些酸雨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它不仅会腐蚀建筑物的表面,还会对植物和动物造成严重的伤害。因此,对二氧化硫的检测和控制变得很重要。那么,二氧化硫的检测标准是什么呢?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二氧化硫的检测标准主要分为两类: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工业排放标准。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方面,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二氧化硫的浓度限制各有不同。在中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二氧化硫的日均值不得超过60微克/立方米,年均值不得超过20微克/立方米。而在美国和欧盟,相应的浓度限制分别为75微克/立方米、140微克/立方米、30微克/立方米和350微克/立方米、125微克/立方米、20微克/立方米。这些标准的设立是为了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工业排放标准则是为了限制工业生产过程中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的排放。中国的工业排放标准规定火力发电厂、钢铁厂、石油化工厂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二氧化硫的浓度不得超过35毫克/立方米,总量不得超过0.5克/千瓦时。而美国和欧盟的标准分别为200毫克/立方米、0.8克/千瓦时和400毫克/立方米、1.2克/千瓦时。这些标准的实施是为了降低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对于二氧化硫检测,推荐英国Alphasense SO2传感器SO2-B4,可以检测5ppb的SO2气体,非常适合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和仪器。同时提供独特传感器板 (ISB) Alphasense B4 4电极气体传感器 -ISB,该独特传感器板子(ISB) 用于 Alphasense B4 系列四电极气体传感器。该稳压器提供双通道电压输出。而ISB可以测量氧化(CO, H2S, SO2, 和 NO) 和还原(O3和 NO2)气体。ISB被配置四个版本于特定的传感器:NO, NO2, O3 和 CO/ H2S/ SO2。通过了解这些二氧化硫的检测标准,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其对我们生活和环境的影响。同时,也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大家更加深入地了解二氧化硫的危害以及检测和控制的重要性。
  • 原子荧光光谱仪助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近日,生态环境印发《重点区域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征求意见稿)》表明新的一轮蓝天保卫战拉开序幕。有数据显示含有砷、汞等重金属元素的悬浮颗粒物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大气质量的重要因素,是大气监测的重要指标。原子荧光光谱仪作为检测重金属的主要仪器在大气监测中发挥重要作用。重金属可以对人体生长发育生活造成不可逆的伤害,例如砷是世界公认的致癌物质,甲基汞是水俣病的元凶。而大气中的重金属主要来自有色金属的冶炼以及火电厂等行业排放废气,这些废气一部分形成直径2.5微米以下的细小颗粒物(pm2.5)直接进入人体,还有一部分则通过湍流、重力和降水过程沉降到地面,造成土壤以及水质的污染,从而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人体健康。重金属污染物质量小、毒性强。因此检测时需要使用专用的检测仪器。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子荧光光谱仪因为其检出限低、灵敏度高等优势在检测大气中的重金属方面得到广泛应用,例如在《理化检验:化学分册》中就有文章《原子荧光光谱法测定大气颗粒物中砷和汞》提到应用原子荧光光谱法检测大气中砷、汞元素;另外在《环境科学与技术》《分析试验室》期刊杂志都收录了应用原子荧光光谱仪检测大气中重金属含量的文章。2020年生态环境部发布标准《HJ 1133-2020 环境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砷、硒、铋、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使得原子荧光光谱法在检测空气中汞的应用更加广泛。近年来,通过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我国大气环境有明显改善,但仍有很多工作要做,原子荧光光谱仪作为检测大气中重金属含量的主要仪器在大气污染防治中发挥重要作用。金索坤作为原子荧光行业领跑者会继续为原子荧光技术的发展探索乾坤,为我国的蓝天保卫战贡献力量。 金索坤SK-乐析 原子荧光光谱仪/光度计
  • 农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检测方法一览
    p  农药工业作为精细化工行业的一个分支,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多为有毒有害物质,除颗粒物,氯气、氯化氢等无机物外,还有种类繁多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pp  目前国内农药工业废气管理执行的是《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以下简称大气综排)、《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以下简称恶臭标准)。大气综排和恶臭标准面向所有排污单位,没有与农药生产工艺特点和污染治理情况相结合,行业针对性不强,涉及农药行业的有毒有害特征污染物控制指标较少,且两个标准制定年代较早,随着目前治理技术进步,污染物排放限值应适当加严。/pp  日前,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对《农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规定了农药工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pp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农药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农药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也适用于供农药生产的农药中间体企业及其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农药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放的水污染物、恶臭物质、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pp  新建企业自2019 年1 月1 日起,现有企业自2020 年7 月1 日起,执行表1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其他污染控制要求。/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114545e4-a846-42cb-abf7-ec9097f56355.jpg" title="1-1.jpg" alt="1-1.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b370ecc4-f884-4d91-a291-fea56a6639be.jpg" title="1-2.jpg" alt="1-2.jpg"//pp  重点地区的企业执行表2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其他污染控制要求。执行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3ef3d93d-f654-4a1b-9fcc-2f2120cc2c4b.jpg" title="2-1.jpg" alt="2-1.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82110d02-0a86-4586-95ab-d93f9d1d493a.jpg" title="2-2.jpg" alt="2-2.jpg"//pp  VOCs 燃烧(焚烧、氧化)装置除满足表1、表2 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外,还需对排放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噁英类进行控制,达到表3 规定的限值。利用锅炉、工业炉窑、固废焚烧炉焚烧处理有机废气的,还应满足相应排放标准的控制要求。/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b6457fa8-dfc5-4996-864e-a7a5e290a569.jpg" title="3.jpg" alt="3.jpg"//pp  企业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应符合表4 规定。/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13a2868d-c03d-4740-8eba-6e5668d768d0.jpg" title="4.jpg" alt="4.jpg"//pp  新建企业自2019 年1 月1 日起,现有企业自2020 年7 月1 日起,企业边界任何1 小时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应符合表5 规定的限值。/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128b2816-2ae0-493d-be5a-5526030f2e3b.jpg" title="5.jpg" alt="5.jpg"//pp  大气污染物的分析测定采用表6 中所列的方法标准。/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d830aeaa-eb8e-4ea3-a0ce-0dd19a8d82ea.jpg" title="6-1.jpg" alt="6-1.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529c45d5-8066-4d1f-a8fd-e96800f2c78a.jpg" title="6-2.jpg" alt="6-2.jpg"//pp  更多相关仪器请见专场》》》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list/main/05.s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trong环境监测仪器/strong/span/a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trong//strong/span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list/sort/25.s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trong气体检测仪/strong/span/a/p
  • 碳中和目标下,盘点近年来实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相应检测仪器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实现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为了实现蓝天愿景,兑现对全世界的减排承诺,自2021年起,一系列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都会陆续落地,围绕“碳中和”这个核心风向标,更大力度推动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愿景与美丽中国建设目标高度协同,应尽快构建新一代大气污染防治科学体系。政策把“治标和治本很好地结合起来”,并特别指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要协同减排”。专家们认为加快能源转型变革对深度融合大气污染防治和气候变化应对至关重要,“十四五”期间,大气环境治理更不能放松,特别是在碳中和目标下。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生态环境部对之前相关标准进行了修订,将加油站在卸油、储存、加油过程,油品运输过程以及储油库储存、收发油品过程中油气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进行了单独的规定,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于2021年4月1日正式实施。为促进农药制造工业、铸造工业以及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出台了相应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同时对温室气体甲烷的排放提出了协同控制要求。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制药工业以及VOCs无组织排放的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在2019年发布并实施。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这四项标准是在2015年发布并实施,目前仍未分离出单独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但其中涵盖了相应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近年来实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稿)标准号标准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GB 20952-2020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12-312021-04-01GB 20951-2020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12-312021-04-01GB 20950-2020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12-312021-04-01GB 39728-2020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12-242021-01-01GB 39727-2020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12-242021-01-01GB 39726-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12-242021-01-01GB 37824-2019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9-05-252019-07-01GB 37823-2019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9-07-292019-07-01GB 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2019-05-252019-07-01GB 31573-2015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05-152015-07-01GB 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05-152015-07-01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05-152015-07-01GB 31570-2015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05-152015-07-01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涉及到了分析仪器,未来这些仪器将是重中之重。GB/T 14669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14678 空气质量 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5264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5516 空气质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HJ/T 2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HJ/T 2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氰化氢的测定 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HJ/T 3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气的测定 甲基橙分光光度法HJ/T 31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光气的测定 苯胺紫外分光光度法HJ/T 3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T 3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甲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4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乙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5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乙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腈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4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苯并(a)芘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HJ/T 66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67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HJ/T 68 大气固定污染源 苯胺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5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77.2 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533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9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549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583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HJ 584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 604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629 固定污染源 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44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6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7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657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683 环境空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685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68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氟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77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1006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气袋采样-气相色谱法HJ 1079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1131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HJ 11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 助力大气污染防治聚光科技推出气相色谱法VOCs排放在线监测仪器
    聚光科技是由归国留学人员于2002年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专注于环境和安全监测领域,提供全面的环境监管解决方案。  2014年11月25-26日,由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分析仪器分会联合主办的“第七届中国在线分析仪器应用及发展国际论坛暨展览会(CIOAE 2014)”在国家会议中心开幕,吸引了数十家业内相关产品厂商参展。作为CIOAE 2014唯一的战略合作媒体,仪器信息网在本次展会现场视频采访了多家在线分析仪器相关厂商,记录了我国在线分析仪器技术与应用的最新进展。 聚光科技专注于环境和安全监测领域,研发、生产和销售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高端分析测量仪器,为工业过程检测、环境监测与治理、安全监测等领域提供完整的、先进的行业解决方案。产品广泛应用于环保、冶金、石化、化工、能源、食品、农业、交通、水利、建筑、制药、酿造、航空及科学研究等众多行业,并出口到美国、日本、英国、俄罗斯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在本届“中国在线分析仪器应用及发展国际论坛暨展览会”上,聚光科技展出工业过程在线检测解决方案和环境在线监测解决方案。在环境在线监测方面,整体展出大气环境质量(PM2.5/PM10、重金属、VOCs等)在线监测产品、烟气排放(NOx、重金属、VOCs等)在线监测产品、水环境质量(COD、氨氮、重金属等)在线监测产品。 2013年末,国务院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国十条”),旨在通过构建全面的环境监管、治理体系,切实改善当前严峻的环境质量状况。科学地评估环境质量现状和环境污染治理效果,实现环境质量预警预报、环境事故应急和污染溯源,基础在于建立完备的污染监测体系。 众所周知,工业废气排放是造成严重灰霾天气频发的主要贡献源。在针对工业废气排放在线监控中,主要监测因子之一,也是从技术上比较难监测的就是VOCs(挥发性有机物)。因此,在本届“中国在线分析仪器应用及发展国际论坛”上,受学者、用户关注度最高的就是工业废气VOCs排放在线监测技术及其应用。在论坛上,聚光科技研究工程师就该技术及其应用与参会专家和用户进行了分享和探讨。 聚光科技研究工程师发言分享 从聚光科技我们了解到,目前针对VOCs的分析方法有三种:光学方法、质谱技术和气相色谱法,相比之下,气相色谱法是一种定性的、多组分、高精度的VOCs分析方法。天津市在近期出台了我国第一套针对工业企业VOCs排放控制标准,标准中明确规定本地VOCs监测方法参考气相色谱法。 聚光科技在环保业务上的落点并不仅仅局限于针对某排污企业或某地方的环境在线监测设备,紧随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政策和公众对环境现状的诉求,聚光将在不断完善环境监测仪器的基础上,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构建环保智慧服务平台,实现区域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应急一体化,为污染治理评估、环境监管调控及公众诉求提供技术和应用支撑。聚光科技王龙对采访者说到。 仪器信息网采访聚光科技王龙
  • 全球超高分辨率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助力大气污染监测
    为了更好地了解全球气候变化,特别是温室气体(CO2、CH4、N2O、HF、CO、H2O和HDO)在大气和生物圈之间的交换,总碳柱观测网(TCCON)、大气成分变化观测网(NDACC)等研究机构相继成立。这些都是由地基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以及其他仪器)组成的网络,它们将太阳作为光源,来记录近红外或中红外光谱范围大气谱。所接收到的高精度数据可以作为重要的地面真实数据,作为对像美国宇航局(NASA)等的卫星测量数据的补充。对于大气污染物的分析,太阳作为红外光源,太阳光经过整个大气层一直到光谱仪的整个光路上不同组分的浓度进行了测量。对于这类场发射测量,需要用到超高分辨率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布鲁克IFS 125HR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凭借准确的仪器谱线函数、出色的波长精度和世界上最高的光谱分辨率,成为该应用和相关研究机构的黄金标准。布鲁克IFS 125HR超高分辨光谱仪采用了令人瞩目的干涉仪设计,可确保光束在长达11米的极长光程差中的完整性。于是,IFS125HR光谱仪全球网络被用于监测全球范围内的大气变化,其中,部分安装在山峰上的观测中心,例如,著名的瑞士少女峰(NDACC);或安装在坐落于美国俄克拉荷马州Lamont的SGP ARM站点设备服务中心(TCCON)。下方图片提供了安装有IFS 125HR光谱仪的全球TCCON观测站点位置,这也凸显了布鲁克在大气污染监测方面做出的重要贡献。注:TCCON: total carbon column observing networkNDACC: network for the detection of atmospheric composition changeSGP: Southern Great PlainsARM: Atmospheric Radiation MeasurementThe Southern Great Plains (SGP) atmospheric observatory was the first field measurement site established by the Atmospheric Radiation Measurement (ARM) user facility. This observatory is the world’s largest and most extensive climate research facility.
  • 各市、县加快配备这些环境监测仪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
    日前,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行动方案要求:2023 年底前,各城市确保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 2023 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秋冬季期间(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各城市完成 PM2.5浓度控制目标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 数控制目标。实施范围涵盖: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秦皇岛、 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定州、辛集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晋中、运城、临汾、吕梁 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 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洛阳、平 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商 丘、周口市以及济源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 (含韩城市)以及杨凌示范区。行动方案中特别强调要加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具体来说:加强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持续推进环境空气 PM2.5组分、VOCs 监测站点及路边交通、工业园区、产业集群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建设, 并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网。完善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快推进六参数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基本实现乡镇全覆盖, 并与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日常运维 和质量管理,充分运用各类站点监测数据进行综合研判,快速识别污染高值区域等,为精准施策提供依据。强化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体系,提高预报准确率。提升污染源监测监控能力。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按规范要求稳定运行。推动企业安装工况监控、用能用电监控、视频监控等设备。各市、县根据大气环境管理和执法监管需求,加快配备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手持式氢火焰离子检测仪、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便携式紫外烟气分析仪、便携式烟尘分析仪、便携式氨气分析仪、便携式不透光烟度计、林格曼烟度仪、便携式油品和尿素检测仪、油气回收 三项检测仪、OBD 诊断仪等装备。提高自行监测和执法监测数据质量。2024 年3月底前,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和社会化检测机构承担的执法监测开展部门联合监督抽查,加强对监测点位设置、仪器设备功能参数、原始监测记录、 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的检查力度,推动委托单位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更换性能不满足标准规范要求的自动监测仪器设备,强化手工监测报告和过程数据的平台化管理,严厉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以及出具虚假检测、对比报告等行为,依法公开一批人为干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机构、单位和人员名单。为了进一步探索当前我国大气监测技术与应用研究进展,仪器信息网将于2023年10月11日-13日组织召开“第四届大气监测技术及应用”网络会议,将汇集多位来自科研院校、检测单位的出色专家,共同探讨大气监测技术及仪器设备的研发应用等。同时,会议旨在搭建互动平台,为同行提供在线学习机会,点击报名》》》附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 线上课堂丨大气污染恶臭检测解决方案
    大气污染恶臭检测解决方案主讲人:耿利华 日期:2020/04/21 时间:14:00-16:00 大气、水和各种固态物质散发的令人不快的气味统称为恶臭。恶臭气体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而且对人体健康具有极大的危害,且恶臭气体的污染源多,污染面广,涉及行业多,浓度一般较低,成分复杂,监测难度大。 德国AIRSENSE公司的电子鼻恶臭监测仪器是 早应用环境恶臭监测的仪器之一,在恶臭监测领域享有非常好的口碑和市场占有率。其独特的传感器阵列技术和核心数学算法,让复杂的臭气浓度检测变得客观、实时、易操作和可溯源比较。本次讲座将从实际应用出发逐步揭开这套系统的技术原理、监测特点和发展趋势。 欢迎各位老师扫码报名!!!北京盈盛恒泰子公司-天津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扫码听课
  • 大气污染防治法二审 排污单位对自动监测数据负责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今日在京举行,会议将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等,并将审议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等。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宝树在会上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ldquo 修订草案&rdquo )主要问题修改情况的汇报。  孙宝树表示,在充分听取、吸收和采纳部分常委会委员、部门、地方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法律委员会经过认真研究,对&ldquo 修订草案&rdquo 部分内容提出修改建议。  针对目前制定环保标准公众参与不充分、执行效果不理想等问题,建议增加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做到科学合理 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和论证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供公众查阅等规定。  针对完善限期达标规划的考核监督机制,建议增加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其他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城市人民政府每年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时,应当报告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执行情况等规定。  针对加强监测设备监管,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建议增加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针对煤炭减量化和清洁化利用及加强全过程控制,建议对&ldquo 修订草案&rdquo 作如下修改:提高洗选比例,规定已建成的煤矿除所采煤炭属于低硫分、低灰分或者根据已达标排放的燃煤电厂要求不需要洗选的以外,应当限期建成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居民燃用优质煤炭和洁净型煤。规定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拆除。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不符合标准的,不得生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  针对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建议增加规定:一是国家倡导环保驾驶,鼓励机动车驾驶人在不影响道路通行且需停车三分钟以上的情况下熄灭发动机。二是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三是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普通柴油,远洋船舶靠港后应当使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船舶用燃油。新建码头应当规划、设计和建设岸基供电设施 已建成码头应当逐步实施岸基供电设施改造。船舶靠港后应当优先使用岸电。  孙宝树说,针对因大气污染防治需要对机动车限制、禁行的规定,建议在规定中增加限制机动车通行的类型、区域和时间应当征求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专家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的要求。  针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规定,建议作如下修改:一是将第一款修改为,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二是增加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有关信息。  对农业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建议作如下修改:一是规定农业生产经营者应当改进施肥方式,科学合理施用肥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减少氨、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二是规定畜禽养殖应当及时对污水、畜禽粪便和尸体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排放恶臭气体。三是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对秸秆、落叶、杂草进行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食用菌基料化等综合利用,加大对秸秆还田、收集一体化农业机械的财政补贴力度。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秸秆收集、贮运和综合利用服务体系,采用财政补贴等措施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开展秸秆收集、贮运和综合利用服务。
  • 近3000万!广东发布2023-2024年VOC监测及大气污染源监控监测招标公告
    某招标网站公开显示,2023-2024年广东省VOC监测及大气污染源监控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7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招标内容如下:1、项目编号:GPCGD231115HG282F2、项目名称:2023-2024年广东省VOC监测及大气污染源监控监测能力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29,970,000.00元5、采购需求:①合同包1(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分析仪(固定污染源废气)):合同包预算金额:9,0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分析仪(固定污染源废气)1(项)详见采购文件9,00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②合同包2(红外热成像气体检漏仪):合同包预算金额:6,6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2-1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红外热成像气体检漏仪1(项)详见采购文件6,60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③合同包3(VOC在线监测设备):合同包预算金额:6,6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3-1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VOC在线监测设备1(项)详见采购文件6,60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④合同包4(便携式VOC气体检测仪(PID和FID)、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及苯系物分析仪):合同包预算金额:2,85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4-1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便携式VOC气体检测仪(PID和FID)1(项)详见采购文件2,850,000.00-4-2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及苯系物分析仪1(项)详见采购文件--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⑤合同包5(无人机及大气环境监测系统):合同包预算金额:2,52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5-1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无人机及大气环境监测系统1(项)详见采购文件2,52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⑥合同包6(便携式多种气体检测仪等设备):合同包预算金额:2,4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6-1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便携式多种气体检测仪 (电化学传感器法)1(项)详见采购文件2,400,000.00-6-2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便携式紫外烟气分析仪1(项)详见采购文件--6-3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便携式颗粒物分析仪1(项)详见采购文件--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襄阳有了空气监测“片警” 3小时内可找出大气污染源
    p  3月20日,记者随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省级“回头看”第二督查组赴襄阳现场督查时了解到,襄阳市已建设了180个空气监测微站,一旦出现大气污染源,三个小时内就可精准找到,有效提高了大气环境监管水平。/pp  襄阳因大气环境质量下降未完成2017年度考核任务,是省环保厅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关注区域。20日上午,在该市襄城区内环路上,记者随督查组一行看到设在路边的一个空气监测微站,其外观像一个半圆形监控摄像头,下方有一个采样口,用于采集空气,采样口两边有监测风速和风向的装置。/pp  该市环保检测项目经理赵阳介绍,空气监测微站一般安装在安防杆上,离地3-5米。可以对周边一公里范围内的空气质量(尤其是PM2.5、PM10指数等)进行24小时无间断实时监控,数据信息10分钟更新一次,环保工作人员通过手机上安装的APP就能随时了解空气指数情况。/pp  襄阳市环保局副局长朱华伟表示,以往,襄阳市内仅有4个国控监测点,AQI(空气质量指数)出现异常后,需要动用人海战术寻找污染源,有时搜寻半天也找不到。监测微站“上岗”后,每个微站配有对应的网格员,哪个站点数据异常,网格员就直奔对应站点,在监控范围1公里内寻找污染源,可做到三个小时就能发现污染源,三天之内解决污染问题。/pp  据了解,无论是工地施工的扬尘污染、涉气企业的排污污染,还是街头烧烤、燃煤排放,监测微站都能敏锐地感知。自1月23日上岗以来,截至3月18日,全市监测微站一共发布大风提醒、国控站数据异常提醒、实时动态分析共计172条。“一个空气监测微站相当于一个‘片警’,180个空气监测微站就构建了一个空气质量监测网。”赵阳说。/pp  除建设空气监测微站外,去年,襄阳实施蓝天保卫战工程,大力整治工地扬尘和黄标车,去年该市黄标车基本消除。截至3月20日,襄阳今年优良天数达到25天,比去年同期增加3天,空气状况有所好转。/p
  • 大气污染防治法三审添新策 尾气监测将加严
    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635760916660389338446.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08/insimg/5ff370bf-7201-4a96-b2c0-4ea404ce0989.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大气污染防治法三审添新策 解人们“心肺之患”/pp  24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次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经过两次审议修改后,这部事关人们“心肺之患”的法律草案又有多处重要修改。/pp  提高燃油质量标准,明确环保部门可到车厂进行现场检查、抽样检测,增加遥感监测手段对行驶的机动车进行监督抽测,严控船舶大气污染排放……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三审稿中的这些硬措施,有望成为治理大气污染的四项新“法宝”。/pp  strong法宝一:明确环保部门进厂抽检抓源头,震慑造假车企/strong/pp  在国产重型柴油车市场中,环保装置制假售假严重,有的汽车生产企业“送检样车合格、批量制假售假”。监管存在新车上牌把关不严、前置审查难度大、后续监管乏力等问题,仅靠路检抽测开罚单,很难改变“黑烟遍野”的超标现状。/pp  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制造、销售或者进口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船,由“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罚款。/pp  北京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放管理处处长李昆生介绍说,机动车排放问题是否为产品质量问题、是否由环保部门“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都无定论,致使10多年来对车企制假售假或销售超标车辆鲜有处罚案例,且近10年质监部门两次制定和修订汽车召回管理条例均无“环保召回”内容,难以约束车企制假售假。/pp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三审稿赋予了环保部门单独进行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的权力。规定省级以上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可以通过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等方式,加强对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予以配合。/pp  “不打招呼,不留情面。”专家指出,修订草案将相关监管职权赋予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有利于从源头严格管理车企,形成震慑。/pp  strong法宝二:提高油品标准,严格约束油企/strong/pp  燃油品质直接关系到机动车尾气排放。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宝树说,长期以来,我国的燃油质量标准落后于机动车排放标准,无论是国四标准,还是国五标准,部分环境保护指标如烯烃和芳烃的含量均定得过高,成为导致机动车尾气污染城市大气的重要原因之一。/pp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条款,提出制定燃油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同时,石油炼制企业应当按照燃油质量标准生产燃油。/pp  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委员会有关专家表示,油品标准的升级,可实现全部在用机动车排放净化系统效率的进一步提升,保证达到相应阶段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达标排放,在成品油储运过程中各个环节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等有害气体的排放。/pp  这位专家同时提醒,我国车用油品标准的滞后,已使机动车排放标准被迫多次推迟实施,建议环保部门牵头会同其他部门组织制定车用油品质量标准。对于“石油炼制企业应当按照燃油质量标准生产燃油”的规定,要重点加强流通领域质量第三方的监督检测,确保燃油质量达标。/pp  strong法宝三:高科技遥感,行使车辆排放也能检测/strong/pp  对行驶中的机动车尾气排放,如何监管?修订草案三审稿提出,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行驶的机动车的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配合。/pp  据了解,采用激光遥感监测技术检测机动车排放,是通过遥感设备发出的部分红外光和紫外光照射机动车尾气,对尾气中不同物质的吸收光谱进行分析,检测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的浓度。这种技术具有检测速度快、效率高、监测范围广、节省人力等特点,已在很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应用。/pp  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副主任厉凛楠说,遥感监测有助于填补对上路行驶的机动车的监管空白,提高环保执法检查的科技含量。    厉凛楠介绍,实施遥感监测后,监测数据将自动进入数据库,对于监测超标的车辆,将通过发送短信、书面信件等方式通知车主进行检修。同时,通过对大量监测数据的分析,也可筛选出排放水平较高的机动车类型,便于加强对车辆的治理。/pp  strong法宝四:减少船舶排污,划定控制区域/strong/pp  船舶,一直是被忽视的空气污染源。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沿海港口城市大气污染严重,船舶排放的污染物是重要来源,尤其是远洋运输船舶,使用的燃料主要是含硫量高的重油,污染大。/pp  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在沿海海域划定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进入排放控制区的船舶应当符合船舶相关排放要求。同时提出,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pp  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委员会有关专家表示,将船舶和港口的施工机械纳入管理,非常及时必要,当前要对船用排放控制进行技术提升,切实提高船用排放标准,降低港口船舶污染。/p
  • 聚光科技大气污染移动监测走航车来了!你要的干货都在这→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大气污染移动监测走航车通过对不同区域开展走航监测,可全面、快速、实时获取整个研究区域VOCs等定制因子污染全貌,精确定位重点污染企业及其内部重点污染源。  通过走航观测结果,有针对性提出区域整体监管方案,并可配合业务化巡查,对区域污染防治工作效果进行评估,以达到高效、灵活管控重点区域的目的。配置Style 1 TOF-MS VOCs走航监测车系统介绍  对VOCs进行现场监测及监察执法  对重点区域、企业和工段进行诊断和评估  为实施空气污染精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为突发事件进行应急监测  系统功耗低,续航能力强应用案例1-全局走航 实现VOCs等定制因子污染画像及摸底全面、精准、实时定性定量诊断区域污染状况应用案例2-重点区域走航 锁定重点区域、敏感点位走航、异味恶臭溯源应用案例3-重拳出击偷排漏排 减排前:确定减排方案减排中:抽查企业达标排放减排后:治理效果评估应用案例4-厂界走航,解决纠纷 围绕园区厂界走航东南风时,观测到园区东南方位出现污染西北风时,观测到园区西北方位出现污染说明厂界污染来自于A园区应用场景及特点 你问我答问1:聚光科技TOF-MS VOCs走航监测车相比于同行优势在哪里呢?答:相比于同行的走航车,聚光科技TOF-MS走航车优势如下:1、秒级监测:可在秒级分析周期内,直接给出总VOCs浓度、具体污染物种类以及各自浓度,不存在时间延迟,分析结果与走航图高度匹配。2、进样系统:连续直接进样,无需对样气进行富集,所有样气无选择性进入检测系统,不存在样品丢失现象。3、高灵敏度:聚光科技TOF-MS约是同行TOF-MS的50倍,走航过程中对污染物的响应更加灵敏。例如:同是秒级走航时,假如某处空气中甲苯浓度为0.5-5 ppb,聚光科技可以给出该检测结果,而同行可能无响应。问2:TOFMS能测多少种物质?答:原则上电离能低于我们使用的紫外灯光子能量(10.78 eV)的物质均能实现电离和检测,大约有300多种物质可以测量被测得,后期可以根据客户需求拓展监测因子。问3:走航车曾在哪些地方试用走航过?表现效果如何?答:走航车已经为东至、滨海、荆州、武穴、襄阳、济南、衢州、新余、宜昌、张家口、石家庄等11个城市提供了走航服务,里程超23000公里。Style 2 近地面空气质量走航车系统介绍  监测方法符合国家环境监测标准的要求   简洁灵活的模块化多参数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可进行环境常规监测,为执法提供数据支撑  为突发事件进行应急监测应用案例1-重点区域走航 安徽某市重点区域走航监测更全面了解城市空气质量状况主城区外围PM浓度明显高于城区内部需加强外围污染源管控,减少影响应用案例2-敏感点位溯源巡查 不定时不定点走航,发现可能存在的异常施工现场应用案例3-突发事件应急监测、效果评估 走航车迅速出动并做出研判,指导管控,见效明显应用案例4-已建站点比对 安徽某市空气质量校准比对监测,用于校准传感器监测设备,提高数据质量Style 3 颗粒物来源解析监测车系统介绍  可进行颗粒物组分质量浓度监测  源解析方法符合颗粒物源解析技术指南  时间分辨率高,可实现实时快速源解析   系统成熟,经验丰富应用案例1-污染事件快速溯源 河南某市对不同污染时段PM2.5快速溯源,为不同污染状况下采取应急措施提供科学指导应用案例2-精细化溯源   河北某市,对PM2.5进行精细化来源解析,定性定量分析污染物来源,为精准化实时管控提供科学指导:  1、首先解析出PM2.5主要贡献源为二次源(二次硝酸源、 二次硫酸源和二次有机碳源)、燃烧源、移动源、扬尘源和工艺过程源  2、结合源清单将二次源拆分为移动源、工艺过程源、燃烧源及其他(餐饮、溶剂使用、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理);  3、最后细分至行业,得出主要贡献源类有民用燃烧、非道路移动源、生物质炉灶排放、道路移动源、 工艺过程源。 聚光科技  聚光科技于2011年4月15日上市,是国内先进的城市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为行业提供全方位的生态环境监测服务,业务涵盖大气、水质和烟气等领域。公司在研发实力、业务规模和市场占有率等方面都居行业前列,是中国分析仪器行业和环保监测仪器行业的龙头企业。
  • 贵州发布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这些单位应配备VOCs检测仪
    近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等15单位制定印发了《贵州省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分为1个总方案和污染天气防控、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3个子方案。《方案》指出,要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以冬春季节和春节、元宵节、中元节等特殊时段为重点管控时段,以PM2.5、O3为重点管控污染物,以中心城市为重点管控区域,以建筑施工工地、城区主干道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NOx)主要排放源为重点管控对象,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帮扶指导,完善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强化重点污染物监测和重点污染源监控,逐步提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在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面,应加强O3监测和污染研判分析,开展VOCs和NOx协同管控和区域联防联控。应强化技术支撑,加强机理研究,开展颗粒物和臭氧源解析,提升气象变化和污染物输送分析能力,构建污染成因分析、监测预报、精准溯源、科学评估、深度治理、智慧监管、应急处置的全过程科技支撑体系。完善监测体系,中心城市开展非甲烷总烃监测,强化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平台。提升管控效能,建设秸秆焚烧高空监控设施,完善抑尘车、洒水车、清扫车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逐步配备便携式VOCs检测仪等设备。此外,在子方案《贵州省城市污染天气防控专项行动方案》中提出:加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抑尘车、洒水车、清扫车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秸秆焚烧高空监控设施,购置主要污染物走航监测设施,开展PM2.5、颗粒物(PM10)、臭氧走航监测和源解析。各地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子方案《贵州省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中提出:加强污染源监测监控。推动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督促企业按要求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和维护保养。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配备便携式VOCs检测仪。《方案》原文:贵州省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和《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贵州省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有关要求,打好城市污染天气防控、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个标志性战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身边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持续巩固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为总目标,以巩固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污染天气、臭氧污染、柴油货车污染等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推动“十四五”全省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实现,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获得感。(二)基本原则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攻坚。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攻坚行动方案,冬春季聚焦细颗粒物(PM2.5)和污染天气、夏季聚焦臭氧(O3)、全年紧抓柴油货车开展攻坚;依法监管,严格执法,禁止“一刀切”“运动式”攻坚。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以冬春季节和春节、元宵节、中元节等特殊时段为重点管控时段,以PM2.5、O3为重点管控污染物,以中心城市为重点管控区域,以建筑施工工地、城区主干道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NOx)主要排放源为重点管控对象,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坚持完善机制、强化督导。健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机制,充分压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责任。加强污染防控技术帮扶和督促指导,严格监督考核,完善闭环管理,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8%,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2 ug/m3以内,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7%以上,NOx和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17万吨和0.45万吨,柴油货车NOx排放量下降12%,消除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中度污染天气,有效控制轻度污染天气。二、实施重大专项行动(一)城市污染天气防控专项行动健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机制,强化污染天气预测预报,实施环境空气质量精准管控,推进重点区域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工业粉尘污染管控,开展燃煤散烧、秸秆焚烧等低空散烧污染整治。加强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帮扶指导,完善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强化重点污染物监测和重点污染源监控,逐步提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二)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积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有力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进VOCs原辅材料替代和排放治理,实施低效脱硝设施排查整治,推动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NOx污染治理和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工业锅炉和炉窑提标改造。加强O3监测和污染研判分析,开展VOCs和NOx协同管控和区域联防联控。(三)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加大运输结构调整和车船清洁化推进力度,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逐步提高“公转铁”“公转水”货运量。强化机动车排放大数据应用,加强柴油货车生产、使用、检验等全流程管控,积极开展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推进传统汽车清洁化,加快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开展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逐步提升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化水平。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深入打好城市污染天气防控、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个标志性战役作为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奋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的重要举措,结合本地大气环境管理目标和工作实际,科学精准制定具体方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生态环境部门定期下达各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目标。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担当、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方案实施。(二)强化技术支撑加强机理研究,开展颗粒物和臭氧源解析,提升气象变化和污染物输送分析能力,构建污染成因分析、监测预报、精准溯源、科学评估、深度治理、智慧监管、应急处置的全过程科技支撑体系。完善监测体系,中心城市开展非甲烷总烃监测,强化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平台。提升管控效能,建设秸秆焚烧高空监控设施,完善抑尘车、洒水车、清扫车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逐步配备便携式VOCs检测仪等设备。(三)从严压实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工程质量低劣、环保设施运营管理水平低甚至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自行监测和执法监测监督抽查,严厉查处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旁路偷排、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放、弄虚作假等行为,持续开展环保信用评价。生态环境部门定期调度目标任务推进情况,通报空气质量状况,将大气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年度和终期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考核,将有关落实情况纳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中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附件:1.贵州省城市污染天气防控专项行动方案2.贵州省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3.贵州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附件1贵州省城市污染天气防控专项行动方案一、攻坚目标到2025年,全省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8%,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2 ug/m3以内,不发生重污染天气,基本不发生中度污染天气,有效控制轻度污染天气;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7%以上,全部达到二级标准;降尘排放量不高于6吨/(月平方公里)。二、攻坚思路根据不同季节、城市、行业等大气污染特点,开展污染天气防控攻坚战。冬春季节重点加强PM2.5污染防控,夏秋季节重点加强臭氧污染防控。六盘水市、铜仁市、都匀市、凯里市等中心城市重点加强PM2.5污染防控,兴义市重点加强臭氧污染防控,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统筹加强PM2.5和O3污染防控。针对扬尘、秸秆焚烧等突出污染问题,着力开展重点管控区域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整治、工业粉尘污染整治、低空散烧污染整治和强化精准管控五大行动。建立健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警、督导、考核和问责机制,强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精准管控。三、攻坚行动(一)着力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精准管控行动1.加强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强化污染天气预测预报,及时发送预警信息。集中组织修订中心城市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方案,统一标准和要求,完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高位推动机制,建立健全中心城市和区县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化管理,工业源应急减排措施应落实到具体生产线、生产环节、生产设施,做到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企业应制定“一厂一策”操作方案,将特殊时段禁止或限制污染物排放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实施“一证式”管理。(省生态环境厅、省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强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帮扶督导。组织专家开展污染趋势研判,针对性提出管控建议。强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常管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明察暗访及督促指导,及时通报突出大气污染问题,典型问题纳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二)着力开展重点区域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整治行动3.加强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开展中心城市和县级城市环境空气重点管控区域突出环境问题排查,重点排查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餐饮油烟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工业企业污染、喷涂污染等,梳理问题清单,制定“一点一策”整治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着力开展扬尘污染整治行动4.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监督建筑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发布实施《环境空气质量降尘》《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加大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执法监管力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5.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各地定期开展住建、生态环境、城市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参与的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冬春季节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加大城区道路清扫和保洁力度,开展城市环境空气重点管控区域道路积尘率监测和考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四)着力开展工业粉尘污染整治行动6.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监管。虽达标排放但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有较大影响的工业企业开展深度治理;根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理需要,引导企业合理安排停产、检修时间。(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7.加强工业企业污染堆场集中整治。推进工业企业物料堆场实行规范化管理,采取封闭式仓库、设置防风抑尘围挡和覆盖、喷淋抑尘等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扬尘污染。加强砂石场扬尘防治执法监管,严格新建砂石场审批,全面依法关停违法违规的砂石场。(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五)着力开展低空散烧污染整治行动8.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散烧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已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限燃区有关要求,加强散煤燃烧管控。严格烟花爆竹销售管理,按照因地制宜、疏堵结合、一市一策的原则,制定春节、中元节等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和烧纸祭祀管控方案,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强化冬季烟熏腊制品、路边焚烧取暖等污染行为管控。各地要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秸秆禁烧管控机制,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秸秆、杂草等焚烧管控,真正做到令行禁止。(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六)着力开展防控能力提升行动9.加强技术支撑。强化预测预报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预测预警准确度,扩大预测预警城市范围。鼓励购买第三方服务,强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技术支撑。(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10.加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抑尘车、洒水车、清扫车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秸秆焚烧高空监控设施,购置主要污染物走航监测设施,开展PM2.5、颗粒物(PM10)、臭氧走航监测和源解析。各地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附件2贵州省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一、攻坚目标到2025年,PM2.5和O3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NOx和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17万吨和0.45万吨,全省O3浓度、O3污染天数相比“十三五”时期基本稳定。二、攻坚思路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5月~10月重点时段,以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凯里市、都匀市、兴义市建成区及贵安新区建成区、仁怀市等重点区域,协同推进VOCs和NOx协同减排。聚焦煤化工、焦化、农药、制药、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加大低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力度,全面提升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加大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以及锅炉、炉窑、移动源氮氧化物减排力度,持续降低VOCs和NOx排放量。坚持提升能力、补齐短板,有效解决污染监管能力薄弱等问题,加强夏秋季臭氧污染区域联防联控。三、攻坚任务(一)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行动1.加快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加快制定辖区内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使用企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计划,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推动现有高VOCs含量产品生产企业升级转型,提高水性、高固体分、无溶剂、粉末等低VOCs含量产品的比重。旧城改造等涉及建筑墙体涂刷、建筑装饰以及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沥青铺装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严格选用低、无VOCs的涂料、稀释剂及胶粘剂。鼓励在房屋建筑中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全面推进汽车整车制造底漆、中途、色漆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在木质家具制造、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钢结构、船舶制造技术成熟的环节,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开展含VOCs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标准,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对生产企业、销售场所进行抽检抽查,增加使用环节检测监管,每年5月~10月开展一次检测,曝光不合格产品并追溯其生产、销售、进口、使用企业,依法追究责任。(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贵阳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二)VOCs排放治理达标行动3.建设高效适宜VOCs治理设施。全面梳理VOCs治理设施台账,分析治理技术、处理能力与VOCs废气排放的匹配性,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加快推进单一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以及非水溶性VOCs单一喷淋吸收不能稳定达标设施升级改造。加大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的车间或生产设施管控力度。(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4.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全面排查含VOCs储存、转移和运输、设备与管线组件、敞开液面以及工艺过程等环节无组织排放情况,开展不达标排放整治。推动现代煤化工、制药、农药等行业开展储罐配件失效、装载和污水处理密闭收集效果差、装置区废水预处理池及废水储罐废气未收集、无组织排放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不符合标准规范等问题治理。推动焦化行业开展酚氰废水处理无密闭、煤气管线及焦炉等装置泄露问题治理;推动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重点治理集气罩收集效果差、含VOCs原辅材料和废料储存不密闭等问题。依法依规整治汽修行业废气排放“散乱污”现象,责令汽修行业企业限期整改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喷涂作业、喷涂废气处理设施缺乏、简陋低效问题。鼓励装载高挥发性化工产品的汽车罐车使用自封式快速接头。鼓励企业单独收集处理含VOCs有机废水系统中的高浓度废气。督促企业规范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在臭氧污染高发季节前对LDAR开展情况进行抽测和检查。鼓励企业使用低泄漏的储罐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储罐部件密封性检测。(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5.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督促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落实开停车、检维修计划提前报告制度,制定非正常工况VOCs管控规程,实施台账管理。推进火炬、煤气放散管按要求安装引燃设施,配套建设燃烧温度监控、废气流量计、助燃气体流量计等设备,及时补充助燃气体。(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6.推进涉VOCs产业集群整治提升。加大涉VOCs排放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力度,全面排查产业集群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使用情况和涉有机化工生产情况,研究制定整治提升计划,统一整治标准和时限。同一类别工业涂装企业聚集的园区和集群,推进建设集中涂装中心;吸附剂使用量大的地区,建设吸附剂集中再生中心,同步完善吸附剂规范采购、统一收集、集中再生的管理体系;同类型有机溶剂使用量较大的园区和集群,建设有机溶剂集中回收中心。加快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推进钣喷共享中心建设。鼓励贵阳孟关汽车城等汽修行业集中的区域建立汽修集中喷涂中心,配套建设高效VOCs治理设施。(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7.推进油品VOCs综合管控。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系统专项检查。开展汽车罐车密封性能定期检测,严厉查处在卸油、发油、运输、停泊过程中破坏汽车罐车密闭性等行为,探索将汽车罐车密封性能年度检测纳入排放定期检验范围。探索实施分区域分时段精准调控汽油(含乙醇汽油)夏季蒸气压指标。积极推动万吨及以上原油成品码头、现役8000总吨及以上油船开展油气回收治理。(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氮氧化物污染治理提升行动8.实施低效脱硝设施排查整治。开展采用脱硫脱硝一体化、湿法脱硝、微生物法脱硝等治理工艺的锅炉和炉窑排查抽测,督促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及时整改,推动达标无望或治理难度大的企业改用电锅炉或电炉窑。鼓励采用低氮燃烧、选择性催化还原(S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等成熟技术。探索推广新型脱硝技术。(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9.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有序推进钢铁、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独立烧结、球团、高炉、轧钢等行业企业参照钢铁超低排放要求实施改造。鼓励其他行业探索开展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实现超低排放,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有序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全部完成。(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0.实施工业锅炉和炉窑提标改造。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清洁燃料;使用煤气发生炉的企业采用清洁能源替代,或者采取园区(集,群)集中供气、分散使用的方式。实施玻璃、铸造、石灰等行业炉窑提标改造。督促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无法稳定达标的生物质锅炉加装高效脱硝设施。县级城市建成区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到2025年,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完成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11.推动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调整。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以及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区域污染物削减等要求。严格落实淘汰关停、搬迁入园、就地改造、做优做强“四个一批”要求。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推动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持续推动常态化水泥错峰生产。严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领域以外新(扩)建燃煤自备电厂,禁止将燃煤自备电厂放在工业项目中备案或以各种名义在国家规划外核准。鼓励关停规模小、煤耗高、服役时间长、排放强度大的煤电机组,等容量替代建设支撑性煤电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2.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优化煤电项目建设布局,推动毕节、六盘水、黔西南、遵义等煤炭资源富集地区建设合理规模煤电作为基础性安全保障电源。全面推进现役煤电机组升级改造,鼓励实施灵活性改造,推动能耗和排放不达标煤电机组升级改造、“上大压小”或淘汰退出。优先建设大容量、高参数、超低排放煤电机组,积极推进66万千瓦高硫无烟煤示范机组建设,鼓励建设100万千瓦级高效超超临界机组,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推动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合理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积极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逐步减少直至取缔煤炭散烧。(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13.大力发展新能源。按照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发展思路,坚持集中式与分散式并举,依托大型水电站、现有火电厂、投运的风电场和光伏电站,建设乌江、南盘江、北盘江、清水江四个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以及一批风光水火储一体化项目。推进毕节、六盘水、安顺、黔西南、黔南等五个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光伏与农业种养殖结合、光伏治理石漠化等。加快推进城市功能区、城镇集中区、工业园区、农业园区、旅游景区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应用。逐步提高新能源发电能力。(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省林业局、省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臭氧精准防控体系构建行动14.强化科技支撑。加快研发推广适用于中小型企业低浓度、大风量废气的VOCs高效治理技术。推动低温脱硝、氨逃逸精准调控技术装备的研发应用。开展分类型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和末端治理路径研究。在典型城市实施“一事一策”驻点跟踪研究。(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5.完善监测体系。开展中心城市非甲烷总烃监测,在铜仁市等臭氧防控重点城市开展VOCs组分监测。加强光化学产物和衍生物观测能力建设。加强涉VOCs重点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和企业环境VOCs监测。(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16.开展夏季臭氧污染区域联防联控。着力提升臭氧污染预报水平。探索开展生产季节性调控,鼓励引导企业污染天气妥善安排生产计划,在夏秋季减少开停车、放空、开釜等操作,加强设备维护,鼓励增加泄露检测与修复频次。鼓励企业和市政工程中涉VOCs排放施工实施精细化管理,防腐、防水、防锈等涂装作业及大中型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划线、沥青铺设等环节避开臭氧污染易发时段。(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污染源监管能力提升行动17.加强污染源监测监控。推动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督促企业按要求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和维护保养。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配备便携式VOCs检测仪。(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18.强化治理设施运维监管。全面落实VOCs收集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要求。督促企业定期更换并安全处置治理设施吸附剂、吸收剂、催化剂。坚决查处脱硝设施擅自停喷氨水、尿素等还原剂行为;禁止过度喷氨,脱硝设施氨逃逸浓度原则上控制在8毫克/立方米以下。加强旁路监管,取缔非必要旁路;督促企业按要求报备确需保留的应急旁路,在非紧急情况下保持关闭并加强监管。(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19.开展臭氧污染防治精准监督帮扶。围绕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钢铁、焦化、建材等重点行业,指导夏秋季精准开展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工作。持续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等活动,指导企业优化VOCs、氮氧化物治理方案,推动各项任务措施取得实效。针对地方和企业反映的技术困难和政策问题,组织开展技术帮扶和政策解读,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附件3贵州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一、攻坚目标到2025年,运输结构、车船结构清洁低碳程度明显提高,燃油质量持续改善,机动车船和工程机械超标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全省柴油货车排放检测合格率超过90%,全省柴油货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12%,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超过40%,铁路货运量占比提升0.5个百分点。二、攻坚思路以9个中心城市为重点区域,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为重点监管对象,聚焦煤炭、焦炭、矿石运输通道,持续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坚持源头防控,加快运输结构调整和车船清洁化推进力度;坚持过程防控,完善柴油货车设计、生产、销售、使用、检验、维修和报废等全流程管控,突出重点用车企业清洁运输主体责任;坚持协同防控,加强政策系统性、协调性,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和执法。三、攻坚行动(一)交通运输轨道化行动1.持续提升铁路货运能力。推进煤炭、钢铁、焦炭、沙石骨料、水泥、电解铝、磷矿、化工等重点行业货物运输结构调整,有效降低公路货运比例。加快贵阳国际物流枢纽城市、贵安国际物流港建设,加快实现与相邻省会高铁互联互通和“市市通高铁”。(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成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驻贵阳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精准补齐工矿企业、港口、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短板,提升“门到门”服务质量。新建及迁建煤炭、矿石、焦炭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原则上要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新建或改扩建集装箱、大宗干散货作业区原则上同步建设进港铁路。推动现有港口作业区扩大铁路运输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成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驻贵阳办事处、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3.提高“公转铁”“公转水”货运量。充分发挥铁路和水运在大宗货物中远距离运输中的骨干作用。推进铁路进港、进厂、进园区,提高煤炭、钢铁、电力、焦化、水泥、建材等企业大宗货物铁路运输量。提升水运能力,加快推进乌江航道提等扩能、清水江白市至分水溪航道工程等高等级航道建设,加速打通北入长江、南下珠江出省水运通道,加快内河港口建设,提高水路货运量。到2025年,铁路货运量占全社会货运量比重提高到7.04%。(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成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驻贵阳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柴油货车清洁化行动4.加强新生产货车环保达标监管。开展生产货车环保抽检,核查车载诊断系统(OBD)、污染控制装置、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在线监控等,抽测部分车型的道路实际排放情况,基本实现系族全覆盖。严厉查处生产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控制装置造假、屏蔽OBD功能、不依法公开环保信息等行为,按规定上报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撤销相关企业车辆产品公告、油耗公告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督促生产(进口)企业及时实施排放召回。2023年7月1日,按要求执行轻型车和重型车国6b排放标准。(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贵阳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5.强化在用车排放监督检查。加大道路行驶的重型货车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力度。生态环境部门对检测超标且未及时改正的车辆移交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管部门对排放不达标并上路行驶的车辆依法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对超标排放的营运车辆督促限期进行维护(维修)治理。(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6.严格排放检验和维护制度。严格执行贵州省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经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抽测或定期排放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及时开展维修治理,经维修合格后方可复检。督促指导排放检验机构依法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不按照规定进行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篡改破坏OBD系统、采用临时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方式通过排放检验的行为。(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7.推进柴油车远程监控。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全程监控模式,推进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推行汽车环保免检,安装OBD远程排放监控并与省生态环境厅联网且稳定达标排放的车辆免于环保上线检验。(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8.推进传统汽车清洁化。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符合强制报废情形的交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按规定回收拆解。发展机动车超低排放和近零排放技术体系,集成发动机后处理控制、智能监管等共性技术,实现规模化应用。(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9.加快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加快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城市配送车辆中的推广应用。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后市场服务。推广零排放重型货车,鼓励中重型货车电动化、氢燃料等示范和商业化运营。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推进新能源化,全省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行动10.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发展。因地制宜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机场,以及火电、钢铁、煤炭、焦化、建材、矿山等工矿企业新增或更新的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鼓励新增或更新的3吨以下叉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鼓励各地制定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淘汰计划,推进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含按非道路排放标准生产的非道路用车),具备条件的可更换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发动机。探索研究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民航贵州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1.加强新生产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管。监督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每年对本省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生产企业进行排放检查,重点核验信息公开、污染控制装置等,基本实现系族全覆盖。进口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应达到我国现行新生产设备排放标准。(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贵阳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12.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排放管控。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管控,严格执行《贵州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排放检测实施细则》,禁止国二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禁高区”,中心城市制定年度抽检抽测计划,重点核验编码登记、在线监控联网等,对部分机械进行排放测试,比例不得低于20%,基本消除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2025年,各地使用“贵州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完成城区工程机械环保编码登记并落实三级联网,做到应登尽登。(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3.推动港口船舶绿色发展。监督实施船舶发动机第二阶段排放标准。鼓励新建及改建液化天然气(LNG)单燃料动力船舶,积极探索发展纯电力、油电混合、氢燃料、氨燃料、甲醇等动力船舶,推动湖泊、水库等旅游景区游船加快换新为纯电动船舶。开展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改造和推广试点工作,通过申报成为示范单位等路径多方面争取船舶“油改清洁能源”资金投入。依法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鼓励具备条件的可采用对发动机升级改造(更换)或加装船舶尾气处理装置等方式进行深度治理。加快推进现有码头根据需要有序建设岸电设施,新建码头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基供电设施,引导现有船舶加快配备受电设施。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提高岸电使用率。(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四)重点用车企业强化监管行动14.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清洁运输。鼓励大型工矿企业开展零排放货物运输车队试点。鼓励工矿企业等用车单位与运输企业(个人)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实现清洁运输。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技术指南要求,加强运输车辆管控,完善车辆使用记录,实现动态更新。鼓励未列入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控的企业参照开展车辆管理,加大企业自我保障能力。试点开展重点用车企业安装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等行业大宗货物清洁方式运输比例达到国家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15.强化排放大数据应用。建立健全用车大户清单,充分运用省级排放大数据分析结果,将一年内超标排放车辆占其总车辆数10%以上的运输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督促用车企业暂停使用排放不合格车辆。鼓励企业优先使用已安装远程在线监控的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6.强化重点工矿企业移动源应急管控。加大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部门联合综合执法检查力度,开展柴油货车、工程机械等专项检查,依法严格处罚超标排放行为。根据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方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重点区域、路段实施限行、禁行、择时施工等措施。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运输车辆、厂内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管控,原则上不允许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车进出厂(场)区。(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柴油货车联合执法行动17.开展移动源联合执法。开展中心城市柴油货车通行主要路段常态化路检路查,不定期在柴油货车集中使用地和停放地开展入户检查。加强对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数据的监督抽查,利用“天地车人”监控系统以及机动车监管执法工作形成的数据,通过大数据追溯超标排放车辆定期排放检验现场,通过对比分析过程数据、调阅视频图像和检测报告,核实核清有无数据造假情况,实现全链条环境监管。(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8.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模式。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模式,形成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对柴油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等全环节开展部门联合监管,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坚决打击非标油品。燃料生产企业应该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生产合格的车船燃料。推动相关企业事业单位依法披露环境信息。研究实施降低企业和司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防治负担的政策措施。(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贵阳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9.推进数据信息共享应用。严格实施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技术规范,检验信息实时上传至省平台,由省平台按日上传国家平台。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信息核查,实现一机一档,避免多地重复登记。健全完善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体系,探索超标识别、定位、取证和执法的数字化监管模式。研究构建移动源现场快速检测方法、质控体系,提高执法装备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切实提高执法效能。(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2022年12月14日印发
  • 多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频出,LUMEX提供塞曼汞排放监测方案
    2013年以来,随着我国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雾霾天数逐年增加,其中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造成的煤烟型污染是导致大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随着治污减霾工作的强力推进,全国对燃煤锅炉开展了超低排放改造,与此同时“煤改气”工作的推进导致燃气锅炉数量不断增长,控制燃气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迫在眉睫,再加之醇基锅炉、生物质锅炉等新型锅炉尚未有明确排放标准,原有的标准体系已不能满足管理要求。因此近来多地印发《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各种类型的锅炉的排放限值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包括对共排放限值的要求。广东印发《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44/765-2019) 日前,广东印发《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该标准在全省域范围执行,适用于燃煤、燃油、燃气和燃生物质成型燃料的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各种容量的层燃炉、抛煤机炉,其中对汞排放限值的要求为0.05mg/m3,具体执行时间规定如下:一是在用锅炉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是新建锅炉自2019年4月1日(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三是未实行清洁能源改造的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山东印发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664-2019 2019年3月15日,山东近日也印发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664-2019代替DB37/ 664—2013)》。其中对汞污染物的排放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排放浓度限制要求为0.03mg/m3,标准将于2019年9月7日实施。陕西印发《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 1226-2019 2018年12月29日,陕西印发《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锅炉和工业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监测等要求。其中对汞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是0.03-0.05mg/m3,该标准自2019年1月29日开始实施。一起往下看吧! LUMEX高频塞曼烟气汞解决方案 针对标准中提到的《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汞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热裂解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917-2017)已于2017.12.29颁布实施,我们的测汞仪也充分参与了方法验证,LUMEX针对烟气汞排放监测需求,提供成套解决方案。独特优势:采用高频塞曼背景校正技术:高选择性和灵敏度、抗干扰性强;现场便携检测:可直接野外便携检测样品中汞含量;操作简单:主机直接实时检测气体中的汞含量,复杂样品直接分析,分析结果快--1-2分钟出结果;无需金汞富集及样本前处理;高灵敏度:9.6 m光程保证灵敏性和高选择性;宽泛动态检测范围:适于高汞污染,汞含量可高达0-20000ng;独特设计满足重金属汞污染源排查;在线系统可实现无人操作监控;空气做载气,不用特殊气源; LUMEX公司是具有近30年的分析研发、生产的制造厂商,已开发拥有100多种分析方法,产品/方法用户现已遍布全球80多个国家,产品方法符合美国EPA、欧盟CE标准和中国GB/HJ等分析检测方法标准,并已通过国际ISO认证。LUMEX公司作为汞技术专家,专注于分析方法的开发和研究,为行业用户提供有效的定制化的解决方案。 (来源:LUMEX分析仪器)
  • 三维荧光光谱技术 海洋、大气污染监测好帮手
    近日,珠海首次大规模入海污染通量监测分析项目已完成阶段性任务,任务包括开展70条入海河涌排洪渠、断面和31个入海排污口的入海污染通量以及水质指纹(三维荧光光谱)监测和评估,主要监测指标包括盐度、pH值、溶解氧、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无机氮、总磷、石油类、流量、三维荧光光谱等。在开展监测过程中,监测单位运用多普勒流速流量无人走航船、三维荧光光谱仪等先进仪器获取水体水文信息和水质指纹,在摸清入海污染通量的同时,建立可供海洋污染溯源的水质指纹库和溯源模型。“水中的污染物组分不同,呈现出来的三维荧光光谱就随之不同,这些特征光谱就是水质的指纹。”市西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工程师杨锡明介绍,“本项目就是基于三维荧光光谱测定结果,建立谱库分析模型,分析入海河涌、入海排污口水质指纹特征,确定其污染类型,然后追溯水中污染物的排放来源。”对于三维荧光光谱技术,今年2月,标准《在线水质荧光指纹污染预警溯源仪技术要求》正式实施,具体可查看:三维荧光光谱方法识别判定水污染排放源。该项标准即采用三维荧光光谱方法识别判定水污染排放源的技术。三维荧光光谱技术除了检测水质外,还可以检测气体,应用于大气环境防治及污染处理。在第十一届光谱网路会议(iCS2022)上,陕西科技大学陈庆彩教授将讲解“三维荧光光谱在大气污染科学研究和控制中的应用”,报告将讲述三维荧光光谱法在大气污染形成机制和来源鉴定中的应用案例和理论技术、关键技术,以及应用范围,从检测设备的设计和搭建,到数据处理和实际应用过程。》》》点击报名》》》
  • 先河大气复合污染高精度自动检测仪项目通过验收
    日前,由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ldquo 大气复合污染高精度自动检测仪及系统集成联合研发&rdquo 顺利通过了受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委托,河北省科技厅组织的专家组的验收,并得到了省内外技术专家的高度评价。  针对近年来我国雾霾天气日趋严重,而国内大气复合污染监测技术相对落后的现状,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澳大利亚ECOTECH公司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引进了外方大气复合污染自动监测技术,经过消化吸收,研制开发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各种大气复合污染物自动监测仪器,包括痕量气体自动监测仪(高精度二氧化硫监测仪、高精度氮氧化物监测仪、高精度一氧化碳监测仪)、温室气体自动监测仪(二氧化碳监测仪、甲烷监测仪)和霾的光散射特性监测仪浊度仪。大气复合污染物自动监测仪已经通过河北计量院的检测,各项指标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仪器经成都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等国内6个站点长期试运行,系统运行稳定,无人值守时间长,维护量小,操作简单,可以全面反映当地大气复合污染状况。  通过本次国际科技合作,先河公司还开发了大气复合污染监测平台软件,可以通过集成PM2.5、PM10、能见度、臭氧监测仪等环境监测仪器,形成完整的大气污染监测平台,可实现对以灰霾为主的区域大气复合污染进行及时、准确的监测和预测预报,为环境管理达到&ldquo 测得准、说得清、管得好&rdquo 的目标提供技术支持,促进我国环境管理水平的提升。
  • 北京印发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强调提升环境监测能力
    p  日前,北京市环保局印发《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根据规划,2020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30%左右,控制在56微克/立方米左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56%以上。其中,南部地区(丰台区、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35%以上。/pp  规划中特别强调,要完善环境法规体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科研和技术示范带动,提升科技支撑水平 完善环保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引领作用 完善大气环境监测体系,提升环境监测能力等。/pp  具体来说:/pp  十三五期间要适时开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修订 研究构建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企业环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研究制定环境治理第三方实施管理办法,推进第三方治理的专业化和市场化治污机制。/pp  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体系。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管控,逐步构建产品VOCs含量标准体系,制定生活消费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通过政策引导和加强产品销售环节的监管,降低产品使用过程VOCs排放 完善大气VOCs监测配套标准。率先制定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车用油品标准 制定餐饮行业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p  在完善大气环境监测体系,提升环境监测能力方面,要求全力推进“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升级”等建设,优化完善监测点布置,开展完善地基遥感监测、细颗粒物基准监测、近地面垂直监测和大气综合观测。完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决策支持平台”,进一步提高空气质量精准预报、中长期预报的能力 强化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建设,重点开展低浓度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源成分谱等监测能力和监测技术方法研究,研究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控体系 拓展流动源排放检测能力,建设北京市机动车排放实验室二期项目 加强新车环保一致性和在用符合型检测的综合性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配合第六阶段机动车油品标准的实施,完善实验室检测设备。/pp  详细内容如下:/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strong/pp  前言/pp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作为最公平的社会公共产品之一,首都大气环境质量已成为全市人民最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十二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北京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重要指示精神,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民生工程、转型工程、生态工程、公信工程,举全市之力防治大气污染,取得了一定成效。/pp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首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是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重要五年。为进一步提升首都大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央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编制本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大气污染防治的指导思想、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大项目和政策保障,作为指导今后五年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和重要依据推动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pp  规划期限为2016年至2020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pp  一、“十二五”时期大气污染防治成果/pp  “十二五”期间,北京市立足和谐宜居城市的功能定位,组织实施“十二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实施《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聚焦压减燃煤、控车减油、治污减排、清洁降尘等领域,健全体制机制,取得了积极成效。/pp  (一)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p  “十二五”期间,本市大气中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呈总体下降趋势,2015年全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比2010年下降了57.8%、12.3%、16.1%,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其中二氧化硫已稳定达标,年均浓度与南方非取暖城市水平相当。2015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80.6微克/立方米,较2012年同期下降了15.8%。/pp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空前/pp  1.健全机制,共同防治体系初步建成/pp  加强了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健全完善公共治理体系,着力构建了政府主导、区域联动、单位施治、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各负其责、社会共治的新局面基本形成。公众环保意识明显提升,积极践行绿色出行、绿色生活方式。/pp  2.科学施治,减排措施取得实效/pp  对PM2.5状况科学监测、科学解析。建成了覆盖全市范围的35个PM2.5监测站点组成的空气质量监测网,向社会实时发布主要污染物的空气质量信息,发布了系统的PM2.5源解析结果。/pp  “压减燃煤”取得里程碑式成果。坚持能源清洁化战略,引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压减燃煤近1400万吨,优质能源占比提高到86%以上。建成投运四大燃气热电中心,实现了城六区基本无燃煤锅炉、核心区基本“无煤化”。/pp  “控车减油”全国领先。以“车、油、路”为导向,以“先公交、严标准、控总量、调结构”为原则,优化全市机动车结构。机动车排放标准领跑全国,创新实施机动车总量控制,加快新能源车推广使用,淘汰老旧机动车183.2万辆,并率先淘汰黄标车。/pp  “治污减排”成效显著。严格环境准入,率先在全国出台地方性新增产业禁限目录。加大污染企业淘汰退出,制订工业污染行业调整退出目录,退出工业污染企业1370家,水泥产能压缩到400万吨以内。/pp  “清洁降尘”有所突破。完成平原造林105万亩,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5%以上。在全国首推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专项资金管理,5000平方米以上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渣土车实现密闭化改造,机械化清扫新工艺作业率达到86%以上。/pp  3.改革创新,政策法规体系更富效率/pp  法规体系不断完善。颁布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总量控制、环评审批、应急预警、法律职责等制度设计方面取得新突破。/pp  环境经济政策多元化。建立了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大额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大气减排项目,出台实施了差别化、惩罚性电价政策,实施阶梯式、差别化排污收费,首创征收挥发性有机物和施工扬尘排污费。出台实施了促进老旧车淘汰、燃煤设施改清洁能源、工业污染企业调整退出等政策。/pp  大气环境标准体系基本实现与世界先进水平接轨。至2015年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标准达到38项,标准体系完整、标准限值严格,有力引导排污单位加快污染治理或者转型升级。/pp  4.联防联控,区域大气协同减排工作成效显著/pp  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领导下,区域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更加完善。与河北廊坊、保定两市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对接合作机制,重点加大对区域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燃煤、机动车、工业等污染防治项目的资金、技术等支持力度 深入探索推动区域联动执法机制,严厉打击企业偷排超排、非法焚烧秸秆、非法使用劣质散煤等行为 搭建了区域空气重污染预警会商平台,区域空气重污染预警会商及应急联动更加有效。区域协同共同保障“APEC”会议、“世锦赛”、“9˙3”阅兵和“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等重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pp  5.强化信息公开,鼓励引导市民依法有序参与/pp  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需要全民参与、全社会共治的行动。本市持续强化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发布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执法监察等政府环境信息,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同时,积极鼓励市民依法有序参与,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环保组织成为做好本市环保工作的重要力量 出台“有奖举报”管理办法,鼓励公众积极举报大气污染违法行为 新闻媒体发挥“聚光灯”作用,宣传成效、曝光违法、倡导绿色生产生活,生态环保理念在广大公众中逐步“入心化行”。/pp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面临形势/pp  (一)主要问题/pp  虽然本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但距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广大群众要求、首都功能定位仍有较大差距。2015年除二氧化硫稳定达标外,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年均浓度分别超标25%、45%、130%和27%。特别是秋冬季空气重污染频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pp  当前本市人口增速虽已放缓,但拐点尚未出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刚性需求还在增加,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仍超过环境容量,大气环境承载力严重超载情况短期难以发生根本性变化,资源与环境压力日益凸显,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本市已进入后工业化时期,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的深化,生产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能源结构不断优化,由燃煤产生的二氧化硫排放大幅削减,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已达到峰值并进入稳定下降通道 但因化石燃料燃烧带来的氮氧化物排放仍保持较高水平,环境空气中二氧化氮浓度处在平台期 对于挥发性有机物和氨等前体物控制力度不足,未来细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难度较大。而且,臭氧污染问题有所突出,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有效遏制。总体上要实现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大幅度减排,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仍然还是一个艰巨、复杂、长期的过程。/pp  (二)面临的压力和挑战/pp  一是污染治理的长期性和空气质量改善的紧迫性矛盾日益突出。虽然本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但环境改善基础仍不牢靠,整体生态环境较脆弱、环境敏感性强,如遇不利气象条件,区域性重污染天气时有发生。随着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对大气环境质量加速改善的诉求越来越强烈。但由于空气质量改善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改善进程与公众热切期盼、迫切需求仍有较大差距。广大市民对良好空气质量的强烈诉求给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pp  二是日益突出的“生活消费型”污染特征使空气质量改善难度越来越大。随着本市大规模疏解非首都功能,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特别是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污染特征已从以“工业生产型”转向“生活消费型”,超大型城市正常运转和市民日常生活刚需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占比越来越大。容易推进、成效显著的措施已经实施,而且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仍然较低,现有环境管理体系不能完全适应污染结构的转变。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需采取的措施因涉及城市运行、服务保障、工程建设等,难度越来越大。/pp  三是现有环境管理体系与迫切的空气质量改善要求不相适应。目前本市的环境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但面对现阶段散煤、餐饮等面广、量大、点散的生活面源污染,还存在监管能力不足、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从横向看,各政府部门管理职能分散、交叉,环保部门统一监管职责难以落实 从纵向看,存在“市强区弱”的问题,区政府尤其是街乡镇村等基层政府的环境监管能力相对薄弱。/pp  四是区域排放总量居高不下,协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完善。目前京津冀区域单位国土面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的排放强度远超全国平均水平,且未来几年排放总量仍将保持较高水平 区域生态环境规划、监测、执法、应急体系,还面临着体制机制藩篱。特别是一旦出现不利气象条件,极易发生区域性空气重污染,需要本市与周边省(区、市)一道,不断完善区域协同机制。/pp  (三)发展机遇/pp  “十三五”时期,北京市大气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一是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绿色发展成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为首都环保工作提供了根本的制度保障。二是深入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和强化四个中心的核心功能,努力把北京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为调整疏解功能、优化空间布局提供了依据。三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环境资源承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可以纳入京津冀区域的战略空间加以考量,京津冀协同推进治理污染和生态建设,为解决区域污染问题创造了良好条件。/pp  三、“十三五”环境保护总体要求/pp  (一)指导思想/pp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准确把握新时期首都发展阶段性特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治理PM2.5为重点,坚持依法治理和创新机制相结合、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常态治理和应急减排相结合、本地治污和区域协作相结合,全面提升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改善空气质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良好的空气质量保障和环境支撑。/pp  (二)主要原则/pp  1.环境优先,绿色发展/pp  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坚持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相统一,遵循自然规律,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调控经济社会发展规模,以绿色化引领生产、生活方式的调整转型,实现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的绿色协调可持续。/pp  2.重点突破,综合防治/pp  紧抓非首都功能疏解、城市副中心建设、筹办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等重大机遇,根据本市大气复合型、生活消费型等污染特征,坚持聚焦重点、补齐短板的原则,针对散煤、高排放车、城乡结合部污染等面广、量大、点多的难点问题,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行政手段推进多种污染物协同减排。/pp  3.依法治污,改革创新/pp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完善相应法律法规体系,健全市场化治污机制,依法从严管理。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构建框架下,把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作为基本动力,在资源有偿使用和补偿、大气环境治理体系、环境监测监察督察领域、环境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方面,通过政策创新、机制创新等方式,破解大气污染防治难题。/pp  4.区域协同,联防联控/pp  针对大气环境污染的区域性特征,抓住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战略契机,遵从“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的原则,根据环境保护战略目标,率先示范,主动作为,在更高层次上、更宽视野内推动解决首都环境问题,示范带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进程,推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整体改善。/pp  (三)目标指标/pp  到2020年,在周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整体改善的情况下,本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清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良好环境。/pp  2020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30%左右,控制在56微克/立方米左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56%以上。其中,南部地区(丰台区、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35%以上。/pp  四、深化大气污染协同减排/pp  针对本市大气污染呈现复合型、区域性污染特点,从机动车、燃煤、工业、扬尘、农业等方面推进多种污染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氨)协同减排,从本地及周边等方面推进区域协同减排。/pp  (一)控总量调结构,推进机动车低排放化/pp  坚持“先公交、严标准、促淘汰”的技术路线,以重型货运车(柴油机械)管控为重点、以深化管理机制改革为动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车型结构、提升油品质量,通过政策引导和法律约束等综合手段,使全市机动车结构向更加节能化、清洁化方向发展。/pp  1.政策引导和法律约束并举,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pp  进一步完善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研究制定并实施提高用车成本、差别化停车收费、高排放车管控等公共政策。研究推进交通运输系统污染减排,通过“规”、“建”、“管”、“限”措施,打造绿色、便民、智慧交通体系 大力规划建设以五环内主要交通干线为重点和连接新城的公交专用道,打造绿色出行生活圈和绿色出行通勤圈,采取经济、法律、技术和行政等综合措施,引导降低主城区机动车使用强度。/pp  2.强化“车、油”源头控制,推广新能源等“零排放”“低排放”车/pp  实施机动车第五阶段排放标准,2016年起全市新增重型柴油车应选用安装壁流式颗粒捕集器(DPF)的车型。2017年1月起实施第六阶段车用燃油地方标准,加严主要环保指标。在公共领域和社会用车等领域,加大新能源车、节能型乘用车等推广使用,并基本建成与新能源车使用规模相适应的充电网络。/pp  3.加快高排放车更新淘汰,优化重点行业机动车结构/pp  采取空气重污染高排放车限行、加大补助力度、加强处罚等手段,引导老旧机动车淘汰,力争到2020年基本淘汰全市国II以下标准老旧机动车。严格执行新增出租车“8改6”强制淘汰制度,并定期更换三元催化器,到2017年完成一轮更换 到2020年,全市在用燃油出租车力争达到国Ⅴ及以上标准。推动城市公交、郊区客运、省际客运、环卫、旅游、建筑垃圾运输车、邮政、驾校、机场巴士等行业车辆基本更新为新能源车或国Ⅳ及以上标准车辆。/pp  4.统筹规划布局,重点加强重型货运车管理/pp  研究出台促进高排放货运车辆更新淘汰鼓励政策,促进国三重型车加快更新淘汰,推广使用国五标准水平以上货运车辆。研究建立对违法车辆实施联合处罚机制,严厉查处重型柴油车超标排放行为。统筹规划布局,按照“内客、外货”的原则,推动织密京津冀区域城际客运铁路网和铁路货物运输网络,逐步引导区域性物流中心、区域性专业市场退出,加快疏解五环路内客运场站,推广新能源车、节能乘用车等在中心城区转运货物。/pp  5.依法依规划定,强化非道路机械管控/pp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研究分时分步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2017年,城六区和通州区部分区域、经济技术开发区划定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并逐步扩大。加强在用非道路用动力机械排放监管,禁止租赁、使用并逐步淘汰排放超标的动力机械。除特殊车型外,机场地面支持设备和车辆使用电能,原有设备和车辆加快更新改造。/pp  (二)疏功能强治理,推进产业绿色化/pp  以京津冀协同发展纲要为引领,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根据“就地淘汰一批、改造升级一批、转移疏解一批”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行政多种手段,分类、分业施策推动工业企业调整疏解工作,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污染治理,进一步推进产业实现结构性减排、工业污染实现内涵型减排。/pp  1.严格环境准入,推进产业绿色发展/pp  严格落实并不断完善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严格控制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工业项目建设。全市范围禁止新建、扩建传统的炼油石化、冶金建材、化工等工业项目,城六区禁止新建和扩建制造业、火力发电、热力生产和供应中燃煤和燃油热力生产 限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大的现代装备制造、汽车制造等行业建设项目。/pp  对于与城市运行保障密切相关的行业,实施产能总量控制。全市水泥行业全面实施调整转型,保留的水泥窑全部用于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炼油规模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严格控制第三产业中劳动密集型、附加值低的行业规模。大力发展低消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产品研发、设计等非生产制造产业,提高工业用地集约化水平。/pp  2.调整疏解非首都功能,淘汰退出落后产业/pp  调整退出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一般性制造业,特别是高消耗、污染产业。严格执行《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到2017年,铸造、锻造、彩钢板、沥青防水材料生产、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人造板制造、使用苯胺油墨的凹版印刷、有机溶剂型涂料、使用有机溶剂型涂料的家具制造(木、铁)制造、化学原料药制造等整体淘汰。推进水泥制品、商品包装印刷、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有机化学品制造等行业调整。开展清理整治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2017年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及企业集群清理整治,并实施“动态清零”。/pp  3.优化空间布局,推进产业集约化发展/pp  对工业园区开展生态化建设,推进全市镇村工业聚集区综合治理,结合拆除违建、棚户区改造、绿化造林等工作,镇村工业聚集区内非法生产企业全面取缔,合法企业实现清洁能源改造、达标排放。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引导入园区,实施集约化发展。未达到生态化建设标准的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扩建工业项目。/pp  4.聚焦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施环保技术升级改造/pp  燕山石化公司全面实施泄漏检测修复工程(LDAR),严格控制密封点无组织排放,到2020年,泄漏率控制在1%以下 严格生产管理,完善石化生产装置开停车、检维修等非正常状态的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汽车制造、印刷、电子、装备制造、金属制品制造、汽车修理等行业推广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升级喷涂设备及生产工艺,实施有机废气密闭收集和深度治理,并推进汽修喷漆集约化和印刷工艺绿色化。/pp  5.强化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环保提质增效工程/pp  在石油化工、汽车制造、包装印刷、机械电子等重点行业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20年,400家以上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其中强制性审核企业120家。/pp  (三)压规模促保洁,推进扬尘治理精细化/pp  1.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加强施工扬尘控制/pp  严控城镇建设用地增量,推动集体建设用地腾退减量和集中集约利用,通过等量或减量置换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增效。/pp  大力推动新建建筑装配式建造,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的民用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不断提高商品房开发项目装配式建造比例,推行结构装修一体化成品交房。/pp  针对不同类型施工工地,采取针对性扬尘控制措施。在房屋建筑施工工地推进预拌混凝土(砂浆)、高效自动洗轮机、防尘抑尘材料等新技术。轨道交通施工工地全部密闭作业,并安装高效除尘设备。市政道路、水利施工工地和拆迁工地分段施工,加强施工区域及周边清扫保洁作业,加大洒水抑尘频次。鼓励企业采用高效自动洗轮机、多功能抑尘射雾器、高空喷雾抑尘装置等新技术,进一步减少扬尘污染。/pp  严格落实业主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扬尘污染控制主体责任,将“建、管、督”责任分离,依法开展现场检查、监督,并实施违法信息公开。研究完善施工工地场界环境空气中颗粒物浓度的在线监测、评价和考核办法。/pp  2.提高道路扬尘控制水平,降低路面尘负荷/pp  深化城市道路清洁保洁等级管理,进一步严格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规程,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水平。到2020年城市道路机械清扫新工艺作业率达到92%。落实公路养护单位责任,加大郊区公路的除尘清扫保洁力度,有效减少路面积尘。/pp  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完善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端严惩的施工运输车辆管理体系,实施建设单位生产者延伸责任制,推行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运营模式。在京使用的外地牌照的渣土运输车辆,要达到《建筑垃圾车辆标识、监控和密闭技术要求》(DB11/T1077-2014)要求。/pp  3.提高治污水平,加强生产源扬尘控制/pp  进一步调整优化混凝土搅拌站布局,根据施工规模同步压缩混凝土搅拌规模,加强对混凝土搅拌站迁建的监督管理 修改完善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标准,全面实施混凝土搅拌站提标改造工作,实现全流程密闭、清洁、绿色生产。制定预拌砂浆绿色标准,对于生产中使用水泥、砂石等粉状物料的,实施储存和运输全密闭改造,避免无组织排放。/pp  4.落实责任制,加大城乡扬尘面源污染整治力度/pp  落实属地职责,将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裸地扬尘监管职责纳入街乡镇环保责任,切实落实“门前三包”,村容清洁责任制,实现辖区内无土堆、无裸地、无道路渣土遗撒等。/pp  采取绿化、覆盖、硬化等措施,整治废弃砂石坑、裸地、建筑渣土和垃圾堆场等扬尘污染。/pp  (四)调电调气压煤,推进能源消费清洁化/pp  大力推进能源结构清洁化,积极引进外埠清洁优质能源,逐步推进形成以电力和天然气为主体、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辅助的能源供应体系。按照“能源节约利用、全面压减燃煤、重点整治散煤”的思路,最大限度降低能源利用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pp  1.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实施能源和煤炭消费量双控/pp  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煤炭消费量双控,减少污染新增量。限制高耗能产业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大节能力度,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7600万吨标准煤左右 实施“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工程,到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500万吨以内,优质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95%以上。/pp  2.电力生产全面燃气化,最大限度降低本地排放/pp  建成四大燃气热电中心,2016-2017年采暖季华能电厂燃煤机组停备,本市电力生产燃气化。全市不再新建电厂,新增电力负荷原则上通过外调电解决。按照“调峰发电、供暖季以热定电”等原则,最大限度降低本地电厂排污。/pp  3.加快清洁能源改造,实现全市平原地区基本无燃煤/pp  以天然气为主、外埠电厂余热和工业废热等为补充,推进远郊区各类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到2017年,远郊区基本淘汰10蒸吨及以下和建成区35蒸吨及以下供暖和工业燃煤锅炉,其中,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实现辖区平原地区基本无燃煤锅炉。/pp  4.重点治理散煤,城六区和平原地区农村采暖清洁化/pp  按照整村连片、集中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推广的原则,采取“煤改电”“煤改气”“太阳能+辅助热源”等多种方式,推进压减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居民用生活散煤。2017年底前,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和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的平原地区实现平房采暖基本“无煤化” 到2020年底,全市平原地区实现平房采暖基本“无煤化”。/pp  5.全面推进低氮提标改造,燃气燃烧设施上水平/pp  全面实施《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年版),新建燃气锅炉采用超低氮燃烧技术,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30毫克/立方米以内。按照由内及外、分步推进的原则,实施在用燃气、燃油锅炉低氮改造,到2017年全市在用燃气锅炉实现达标排放。/pp  6.加强能源供应保障,全面满足清洁能源利用需求/pp  加快外受电力通道、变电设施、高压环网建设,构建以外调电为主的电力供应系统。进一步优化电网结构,实施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提升农网供电能力,为农村地区用能清洁化提供坚强的电力支撑。/pp  进一步拓展燃气供应服务能力。加快推进陕京四线、中俄东线、京津天然气管线等气源工程建设,实现多气源调度,形成“两大环网、三种气源、八条通道”的输配体系,增加本市外埠气源进气通道。完善城市输配管网,加快远郊村镇天然气输配管网建设,逐步在有条件村庄完善管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多元互补的天然气供应体系 以筹备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为契机,加快推进延庆区天然气管网建设。到2017年底前,全市基本实现平原地区燃气管网“镇镇通”。/pp  (五)压规模促治理,推进农业生态化/pp  按照源头减量化、过程协同治理、全过程资源化的原则,推进农业领域氨减排。压缩农业生产规模,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逐步实现畜禽粪污的基本资源化利用。/pp  1.压缩农业生产和养殖业规模/pp  结合非首都功能疏解,大力发展现代种植业和旅游休闲农业,有序压缩农业种植和养殖业规模。/pp  2.开展畜禽养殖行业氨排放治理/pp  从饲喂、畜禽圈舍、粪污存储和粪肥土地利用等氨排放环节采取控制措施。对保留的规模化养猪场和养鸡场,实施污染综合治理,开展畜舍废气密闭收集和恶臭气体净化。在氨气排放量大的规模化养殖场开展氨气排放控制技术示范推广,引导鼓励农业生产综合应用氨排放控制技术。/pp  3.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pp  继续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和精准施肥技术,增施有机肥,大力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的环境友好型农药,降低化肥、农药使用强度。/pp  (六)强绿化扩容量,推进城市宜居化/pp  统筹考虑“山、水、林、田、湖、路、城”的和谐相融,构建“一南(京津保地区森林湿地大板块)、一北(西北部生态涵养区)、一环(环首都国家公园和森林公园环)、多廊道(重点生态廊道)”的绿色空间格局,加强造林绿化抚育,提升生态环境功能。/pp  1.巩固山区绿色生态屏障/pp  继续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建设、太行山绿化等重点生态工程,全面完成宜林荒山绿化,实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低效林改造和封山育林。到2020年,全市宜林荒山绿化和关停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基本完成。/pp  2.扩大平原区绿色空间/pp  推动京津保中心区过渡带退耕还林,实施平原地区造林绿化工程 推动永定河全流域生态廊道建设,加强北运河、潮白河、拒马河等四条重要水系两侧绿化 重点加大九大楔形绿地建设力度,通过加宽加厚、改造河道和干线道路两侧绿化带,构建连通区域、林水相依的平原生态廊道骨架 在荒滩荒地、砂石坑、农村沟渠周边等地实施绿化,提高生态用地数量。/pp  3.提高城区绿化水平/pp  实施城市道路“增绿添彩”工程,提升主干道和次干道道路绿地景观 继续推进滨水绿廊建设,保证沿清河、永引渠、亮马河、大羊坊沟等主要河道两侧绿地的宽度规模 加强城市中心区公园绿地建设,积极推进小微绿地建设和多元增绿工程。/pp  4.恢复建设集中连片的湿地/pp  构建“一核、三横、四纵”湿地总体布局,加大湿地保护与恢复力度,推进湿地公园建设,围绕京津保过渡带和张承生态功能区大力恢复建设湿地,进一步保护和恢复重点历史河湖湿地。/pp  (七)完善协作机制,推进区域联防联控/pp  以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引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的原则,完善有利于区域协同发展的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制度保障。/pp  1.有序推进并实施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pp  推进统一规划和统一标准,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大气污染防治中长期规划研究工作。推进联合防治,进一步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结对合作机制,继续支持河北保定、廊坊等重点区域加快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以及脱硫、脱硝、除尘改造等工程。加强区域合作,推进三河热电二期余热进通州、京能涿州电厂热源进房山、张家口绿色风电进延庆等区域引热工程。推进联合执法,针对跨区域的机动车排放、秸秆焚烧、煤炭和油品质量等问题,开展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交叉执法,重点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新车排放一致性、在用车环保符合性以及重型柴油车检查力度。/pp  2.进一步完善运行有效的区域协调机制/pp  重点建立完善跨区域环境保护联合检查、联动执法、环评会商、机动车异地环境违法信息共享和异地处罚机制。逐步完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七省(区、市)的空气重污染预警和应急联动长效机制,协调做好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pp  五、制度建设及政策保障/pp  (一)强化绩效考核,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机制/pp  完善以空气质量改善为导向的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考核机制,进一步引导各区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深化污染治理。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本市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对各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督察、延伸督察和下沉督察。/pp  以加强基层环保力量、推进监管重心下移为原则,进一步健全基层监管制度,完善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基层环保的作用,实现对面广、量大、点散的污染源的全方位监管。推进构建落实到街乡镇的空气重污染应急体系,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减排措施清单。/pp  (二)完善环境法规体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pp  坚持依法治污,适时开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修订 研究构建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企业环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研究制定环境治理第三方实施管理办法,推进第三方治理的专业化和市场化治污机制。/pp  研究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生态空间保护与修复等制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任意改变用途。/pp  (三)加强科研和技术示范带动,提升科技支撑水平/pp  以科技创新促进精准治污。深入开展细颗粒物形成机理研究,确定不同VOCs机物物质与PM2.5的关系。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研究,研究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减排策略,完善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方法和定期更新机制。研究建立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的最佳可行技术库,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示范推广,重点推广交通节能减排、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农业氨减排等技术。/pp  (四)完善环保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引领作用/pp  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体系。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管控,逐步构建产品VOCs含量标准体系,制定生活消费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通过政策引导和加强产品销售环节的监管,降低产品使用过程VOCs排放 完善大气VOCs监测配套标准。率先制定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车用油品标准 制定餐饮行业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p  (五)创新环境经济政策,发挥市场调控作用/pp  发挥资源价格调节作用,推进构建分区域、差别化的电、气、热等资源能源价格体系,加大对功能疏解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实施“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的区级转移支付政策等。完善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散煤清洁能源改造管网和电网建设补助政策、运行补贴、电价补偿、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等配套政策 出台实施燃气锅炉氮氧化物减排政策。/pp  发挥金融政策的保障和杠杆作用,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研究把低碳环保的“绿色指标”纳入信贷考核体系,增加对大气污染减排企业的信贷支持。/pp  (六)完善大气环境监测体系,提升环境监测能力/pp  全力推进“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升级”等建设,优化完善监测点布置,开展完善地基遥感监测、细颗粒物基准监测、近地面垂直监测和大气综合观测。完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决策支持平台”,进一步提高空气质量精准预报、中长期预报的能力。/pp  强化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建设,重点开展低浓度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源成分谱等监测能力和监测技术方法研究,研究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控体系。/pp  拓展流动源排放检测能力,建设北京市机动车排放实验室二期项目 加强新车环保一致性和在用符合型检测的综合性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配合第六阶段机动车油品标准的实施,完善实验室检测设备。/pp  (七)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制度,实施全过程监管/pp  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实现固定源“一证式监管”。构建以排污许可证为载体的污染源环境管理体系,完善覆盖全面、结构合理、技术成熟、动态更新的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对污染源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要求和污染源的排放贡献,分期分批核发排污许可证。/pp  (八)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pp  利用环境教育基地和北京环保公众网等,建立绿色生活宣传和展示平台,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以生活方式绿色化为主题的浸入式、互动式宣传教育。将绿色生活方式纳入国民教育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使之成为素质教育、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开展广泛的社会宣传,通过进家庭、进社区、进商场、进景区、进交通等活动,倡导绿色出行,鼓励绿色产品消费,引导公众使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节能家电、绿色建材等。加强环保舆情分析,积极回应公众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p
  • 十分钟就能锁定污染区域——保定成立大气污染精准监测监督指挥中心
    雾霾来袭,科技治污势在必行!《中国环境报》2016年12月19日06版头条,报道了先河环保开发的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通过保定市政府的充分运作和资源整合,正式成立并运行“保定市大气污染精准监测监督指挥中心”,为河北省首家。中心的成立必将为该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科学有力的工具和抓手。◆中环报记者张铭贤 600余套小微型空气质量监测设备覆盖全城区,仅用10分钟时间就能锁定污染区域。日前,河北省保定市大气污染精准监测监督指挥中心成立并运行,这在省内尚属首家,可大大提高保定市城区发现、处置空气污染源的工作效率。 如何精细定位污染源?600余套监测设备布点整个城区12月12日,在保定市大气污染精准监测监督指挥中心内,大屏幕上密密麻麻显示着各色圆点。“绿色、黄色的小圆点说明这个布点范围内空气质量为优良,橙色、红色、紫色等颜色的圆点则标志着这一区域空气质量污染,可能存在污染源,需要及时进行排查。”工作人员介绍说,每一个圆点,都对应着一套设置在保定城区的小微型空气质量监测设备。据了解,保定全市范围内总共有600余套这样的设备,分布在城区的大街小巷,实现了环境监测网络对城区的全覆盖。在城区的重点污染源企业、工业集聚区、建筑工地、城中村、城区环路和主干道、交通路口等区域,还进行了重点布设。同时,在城区近郊污染物传输通道上还建立了区域传输观测点,可研判污染物输送来源及传播过程。据介绍,常规空气质量监测设备体积大、成本高、安装条件复杂,无法实现大面积推广。保定市采用最新的分布式小微型传感器技术,建立起空气污染网格化精准监测系统。这些小微型空气质量监测设备,虽然功能没有传统监测站全面,但通过网格化组合精准监测技术,可以实时掌握城区每一处地点污染物的排放水平。相比以往拉网式排查空气污染源工作强度大、人员需求多,工作人员借助网格化精准监测系统,轻点鼠标就可锁定空气污染区域,工作效率成倍提高。如何协调处置污染源?问题点位3小时反馈“从近一个月的运行情况看,保定市大气污染精准监测系统的灵敏性还是非常高的。我们这些监测设备一般布点在距离地面两米左右的空中,不管是路面清扫不到位、工地施工的扬尘污染,还是街头烧烤油烟、燃煤排放,都可实时捕捉到污染指数的变化。”指挥中心负责人陈振辉介绍说,“一次,保定市华电二校区的PM2.5达到了800多,指挥中心马上与莲池区政府协调,发出指令,派人赶到现场调查。原来一市民在距离监测点不远的位置抽烟,工作人员令此市民把烟灭掉,几分钟之后,PM2.5的数值就降下来了。”“指挥中心采取24小时值班制度,通过电话、对讲、微信等方式直接联系相关点位的责任区或人。”陈振辉介绍说,“在监测系统的平台上,每10分钟更新一次数据,指挥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平台的监测数据,实时记录各观测点位数据的变化情况,对监测数据进行研判挖掘,并针对污染情况进行整点推送。被通知人或单位需要马上到点位周边进行排查工作,并在3小时内将点位周边情况和处理措施反馈至指挥中心。指挥中心通过日志的方式对当天的情况进行文档记录。”污染浓度高如何处置?每天通报排名靠后点位并跟进督查保定市大气污染精准监测系统的投入运行不仅对突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实现了精准控制,对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也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每天21时前,指挥中心将前一天20时至当天20时城区内部和区域传输点位的监测数据进行排名,并将浓度高的前10名通过传真的方式发送至城区内莲池区、竞秀区和高新区,以及城区外的徐水区、满城区和清苑区。各区需要在第二天17时之前将点位周边的排查情况和处理情况反馈至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进行相关档案的整理和登记。”陈振辉介绍说,“保定市大气办要求我们‘排名每日发送’,目的就是督促各区加大治理力度。同时对长期排名靠后的点位,我们还将进行跟踪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以文字形式汇报至指挥中心。”据了解,保定市大气污染精准监测系统应用以来,给现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带来了很大便利,以往人员拉网式排查工作强度大、人员需求多,在指挥中心应用网格化监测系统后,可以及时准确地锁定污染区域,并下达巡查指令。从11月20日成立到12月8日,共计发布小时指令25条,日报排名涉及点位数量235个,现场负责人反馈的污染内容主要包括工地施工、道路扬尘、散煤(劈柴)燃烧和其他等污染。
  • 环保部称车用燃油第五阶段标准已制定 针对大气污染
    从国家环保部获悉,国家第四、第五阶段车用燃油标准和车用燃油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已制定,“十二五”期间将逐步实施。  国家环保部负责人近日通报称,国务院批转的第一个专门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出台。文件指出,将加快车用燃油低硫化进程,增加优质车用燃油市场供应,继续提高机动车排放控制水平。  环保部称,这一指导意见还提出,我国将在2011年底前初步建成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到201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其中,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将作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点区域 同时积极推进辽宁中部、山东半岛、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区域大气污染防控。  《指导意见》进一步指出,当前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点污染物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 重点行业是火电、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  目前,全国已经实施机动车国家第三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北京、上海、广州提前实施了机动车国家第四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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