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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公共建筑楼宇分项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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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M2.5来势愈凶,莫让室内成盲区
    近日,柴静拍摄的纪录片《穹顶天下》以突破2亿次的点击率成为了大受关注的头条新闻。纪录片内大量涉及到的雾霾、环境污染、空气质量等本就受关注的关键词,被重新引爆,再次成为热议话题。据统计,2013年1月雾霾覆盖范围涉及17个省、市、自治区大约1/4国土面积,影响近6亿人口。据环保部门监测数据显示,74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超标天数比例为68.4%,重度及严重污染比例达到30.2%,其中PM2.5超标尤为严重,平均超标率为68.9%,最大日均值达到766μg/m3。 莫让室内污染成盲区相对于《穹顶之下》所关注的室外空气污染,室内空气污染同样不可小觑,室内因其半封闭的环境,存在着空气流通等问题,其污染程度有时甚至高于室外污染程度2~3倍,我国每年因室内空气污染死亡人数达11.1万(数据来源: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环境检测中心)。但相对于室外PM2.5超标时,环境监测站点发布的实时报警数据和雾霾天室外肉眼可见的严重污染, 室内污染往往因为“只缘身在此山中” 以及缺乏实时有效的监测设备而被大家忽视。据了解当前写字楼等公共建筑室内空气污染源除由室外所飘进的PM2.5之外,还包括烟,灰尘,挥发性有机物,甲醛、浮游菌,霉菌,氡,办公设备产生的超细颗粒物等室内空气污染源。作为人们办公和生活的场所,室内空气质量更应该受到重视,实现绿色健康环境。对于如何应对室内空气污染现状时,金地商置集团北京公司副总经理吕丽华表示,引入室内PM2.5检测仪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对于写字楼的开发商来讲,每一个公共建筑都应安装室内PM2.5检测仪,防患于未然。人每天在写字楼等公共建筑空间里的时间普遍大于8小时,这些地方每天都聚集了大量人群,如呼吸、吸烟、厨房油烟、微生物及粉尘都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生活在室内时间越久,危害就越大。吕丽华认为,无论从人文关怀,给予租户最直接的贡献,还是从长久发展考虑,引入室内PM2.5空气质量检测仪都将是一项利好事情。据世邦魏理仕项目管理部董事古城介绍,不久前国贸在三栋写字楼改造当中使用了美国TSI公司的专业检测产品,为北京写字楼市场PM2.5室内检测装置的使用开创了先河,此举也必将会成为高档写字楼运营中的一种趋势,简便、高效、易识别的室内PM2.5监测仪器注定会成为高端物业的品质象征。需求的激增,令越来越多的国际大型空气检测仪器制造商,将目光瞄准了国内市场。 领跑市场需专业级水准 美国TSI公司作为世界级权威的精密仪器制造商,多年来一直专注于颗粒物检测技术的研究和创新,尤其是其PM2.5和PM10相关检测产品,已获得国际、国内市场的高度认可。面对目前日益严重的雾霾危机,TSI公司为了满足国内客户的迫切需求,2015年正式推出一款专门为中国市场量身定制的产品——AirAssure室内PM2.5在线监测仪。美国TSI公司中国区总经理梁东表示,人们80% 以上时间是从事各种形式的室内活动,目前大家对室外的空气质量基本上都有了防范意识,但是公共建筑物内部的空气质量, 特别是室内PM2.5的浓度,同样值得关注。TSI公司此次发布的室内PM2.5在线监测仪,是兼具专业型监测仪的精度以及平民化价位的一款工程应用级的产品,产品定位符合目前市场大势。业内专家表示,目前市场上比较多的还是一千块钱以下的非常廉价的PM2.5产品,实际上不能准确检测PM2.5, 只能显示大概的粉尘浓度变化。目前市场上没有具备专业品质同时价位又平易近人的PM2.5检测产品,TSI能够很好的抓住市场的空白点,在专业级和玩具级中间推出一个准专业级产品。这款具备专业级的检测精度,价位又很平民化的产品,目前没有竞争对手。据了解,AirAssure室内PM2.5在线监测仪,采用先进的光学检测技术,利用光散射原理,通过主动采样,将室内环境的空气均匀地送入仪器内部,当颗粒物以特定流量进入光学室,由光源发出的光线照射在颗粒物上产生光散射,此散射光通过集光镜到达检测器上,检测器将感受到的散射光信号转换成电信号。再通过美国TSI公司专利算法,从而高精度地计算出颗粒物的质量浓度。同时,AirAssure室内PM2.5在线监测仪通过模拟信号和数字信号双通道数据输出,可与写字楼自控系统无缝连接和通讯,实时提供PM2.5的当前浓度数值。另外,也可将PM2.5数据反馈到大屏显示,同时用色标显示空气质量指数分级,对写字楼等公共建筑内不同区域的PM2.5浓度数据进行24小时实时的监测和播报。AirAssure室内PM2.5在线监测仪还通过免费数据管理软件和以太网通讯,自动采集存储管理数据,可实现远程系统升级和设置、以及数据修正,并可通过网页界面在手机和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实时显示数据。从室内空气治理方面,梁东表示说,楼宇自控系统在常规环境监控参数中增加PM2.5的监控,与通风空调系统和新风过滤系统联动,在室内PM2.5浓度超过标准时,可以及时开启新风及空气净化系统,提供新鲜空气,实现换气功能。Air Assure可以应用在各类建筑物,例如写字楼、饭店、学校、商场、影剧院、机场、车站、高档公寓、别墅等建筑的室内空气质量实施实时监测,满足不同用户对于室内PM2.5快速监测的需求。 提高不动产投资回报率 世邦魏理仕日前指出,北京CBD国贸三座写字楼用了美国TSI公司的PM2.5检测产品,在重度雾霾天,室内PM2.5和PM10平均值基本保持在20-40微克/立方米左右,大大优于室外PM2.5两百到三百,甚至更高的PM2.5浓度数值。随着室内空气质量的关注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写字楼运营服务商将引入室内PM2.5在线监测仪,那么后期该如何去运营管理?世邦魏理仕副董事古城表示,很多开发商都是重前期投入,而不重视后期管理。“加装空气净化系统及监测系统的运营成本,跟之前相比增长幅度不会超过10%,但是良好的室内环境会对物业质量的提升带来很大的提高,从而吸引更好的客户。根据国际可持续发展房地产杂志(GOSIE)上发表的一篇研究室内空气质量和办公物业的文章,研究结果证明在室内空气质量方面的投资回报可能是相当显著的,会超过78%,同时资产的价值也能够得到有效的提高,会超过3.8%。
  • 《上海市推进重点区域、园区等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
    上海市推进重点区域、园区等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鼓励支持重点区域和企业积极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低碳”“零碳”发展为导向,以能源转型为关键,广泛开展各类碳达峰、碳中和试点探索,扩大示范效应,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探索具有本市特色的“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助力上海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二)基本原则分类施策,系统推进。强化顶层设计和各方统筹,引导本市减排潜力较大、低碳发展基础较好的重点区域、园区、社区、楼宇以及企业等,充分考虑自身资源环境禀赋和发展战略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有序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创建行动。创新驱动,协同推进。大力推进绿色低碳技术攻关,探索开展创新技术示范应用和项目实施,鼓励发展模式和管理机制创新。加强政府引导、统筹衔接、协调推进、形成合力,共同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示范引领,以点带面。聚焦能源转型、产业升级、循环经济、低碳交通、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生态碳汇等领域,通过试点建设,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低碳”“零碳”发展经验,多领域多层次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三)工作目标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综合性区域、产业园区、居民社区、建筑楼宇以及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各类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和先行示范,探索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发展模式,加快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建立试点项目实施效果的动态跟踪评价机制,总结宣传试点经验,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不断完善技术标准和管理体系。“十四五”期间,开展首批100个市级试点创建,根据试点成效,择优推荐申报相关国家级示范试点创建项目。二、试点类型按创建对象的类型不同,主要开展综合性区域、产业园区、居民社区、建筑楼宇、企事业单位等五类试点。创建主体可根据自身碳排放特点和发展阶段,选择以碳达峰或碳中和为目标开展各类试点创建。综合性区域试点。面向新城或其他边界明确的片区,围绕区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强化规划引领、统筹协调,选择能源、工业、新基建、城乡建设、交通、循环经济、科技创新、碳汇等特色领域实施减排增汇行动,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打造体现区域特色的碳达峰、碳中和新高地。产业园区试点。着力优化园区产业空间布局,推进循环化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合理控制生产过程排放,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探索建立以碳排放强度为重要门槛指标的综合评价制度,严格准入管理,塑造绿色低碳产业新载体。居民社区试点。建设低碳社区、气候韧性社区,着力发展绿色建筑、超低能耗住宅等节能低碳建筑,建设多层次绿化空间和慢行道路,优化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加强节能低碳宣传,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新方式。建筑楼宇试点。引导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着力提升建筑节能水平,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开展楼宇节能改造和绿色运营,降低建筑楼宇碳排放,打造多类型的低碳零碳建筑新样板。企事业单位试点。大力实施自身减排行动,着力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工艺流程低碳化改造、各类机械和运输工具电动化、办公场所低碳运行。推动供应链减碳行动,推出碳中和产品,对大型会议、会展等活动实施碳中和,强化碳排放科学管理,提高碳汇能力。开展各类碳中和实践,构建丰富多样的碳中和新典范。三、试点内容鼓励创建主体根据自身特点,综合利用各种低碳技术、方法和手段,创新机制模式,最大限度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一)能源领域集中攻关、试点试验、示范应用一批低碳零碳能源和新型储能技术,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在保障能源系统稳定可靠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实现能源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1.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型储能。实施组织“光伏+”专项工程,加快近海风电开发,推进深远海风电示范试点,因地制宜布局陆上风电和地热能项目。鼓励大容量风电、光伏建筑一体化、农光互补等技术创新和项目落地。开发利用农作物秸秆、园林废弃物等生物质能。因地制宜发展低成本、大容量、高安全和长寿命的新型储能技术。2.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研究支撑可再生能源发电大规模友好并网的智能电网技术,提高天然气、高效燃煤机组灵活性,开展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示范应用和推广。发展以分布式“新能源+储能”为主体的微电网,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运营模式试点,发展多能互补的综合能源系统。3.加快新型能源开发利用。实施氢能关键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应用,重点突破燃料电池全链条核心技术攻关,开展氢能制储输用产业链上下游关键材料和零部件研发和创新。发展先进生物液体燃料、氨燃料、合成燃料等低碳零碳燃料技术创新,积极拓展机场、港口、产业园区、社区等应用场景,扩大在重点领域示范应用。探索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海洋新能源项目试点。(二)工业和新基建领域加强低碳零碳各类先进适用新技术、新模式应用,发力高耗能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打造具有可复制性的零碳工厂、绿色供应链,打造绿色新基建,构建面向碳中和的绿色制造和供应体系,实现制造和供应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1.实施高耗能行业和工艺绿色低碳转型。创新低碳冶金、节能降碳减污增效协同等技术,开展先进成熟的绿色低碳工艺路线与装备技术示范应用。实施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可再生能源替代和能源梯级利用。参考《绿色技术推广目录》《上海市节能低碳技术产品推广目录》等,综合考虑成本效益,选用节能高效设备,提高电气化水平。2.构建绿色制造和绿色供应链体系。开发绿色低碳产品,增加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开展绿色设计试点示范,试点打造零碳工厂、零碳园区、零碳供应链。重点区域、园区试点实施绿色工厂应建尽建、应改尽改。3.开展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加快碳纤维、气凝胶、特种钢材等基础材料研发,在新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及核心部件、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开展示范应用,争取实现关键技术突破。4.打造绿色数据中心和数字化基础设施。通过模式创新和先进技术的试点示范应用,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三)城乡建设领域实施建筑全过程绿色低碳发展,从设计、建造、运营到建材循环利用开展低碳零碳路线实践,实现建筑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1.完善绿色低碳规划。优化城乡空间布局,以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为指引,全面贯彻至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出让、方案设计、建设施工等建设全过程,指导以绿色低碳循环为导向的城乡建设。2.组织高效能建筑示范应用。提升超低能耗建筑、近零碳建筑标准执行力度,提高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水平,开展太阳能光热、光伏与建筑装配一体化应用。3.应用绿色建造方式。落实绿色施工,提高绿色低碳建材使用比例,推行全装修住宅,扩大建筑废弃物循环再生利用。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4.完善节能管控和智能管理。开展公共建筑能效对标达标和能源审计,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能耗和碳排放限额管理制度。探索建筑设备智能群控和电力需求侧响应。5.探索先进绿色技术集成应用。推进“光储直柔”(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建筑信息模型(BIM)、智能管控、装配式节能等技术在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四)交通运输领域结合自身特点发展绿色低碳交通,实施零碳低碳交通运输工具全面升级替代,打造完善的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和综合交通运输服务体系,实现交通运输碳强度明显下降。1.扩大低碳交通运输工具使用和替代。实施交通工具电气化、低碳化、智能化升级改造与替代,积极扩大电力、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氢能等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的应用。2.开展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低碳交通运输工具低碳规划和发展情况,选择并适度超前开展绿色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助动自行车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港口岸电、机场地面辅助电源等。3.完善综合交通服务配套。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出行环境,完善轨交站点配套接驳设施,发展共享出行模式解决园区通勤需求。依托“15分钟生活圈”建设,完善慢行交通基础设施,打造品质宜人的慢行空间。(五)循环经济领域锚定资源循环型产业,发展高能级再制造产业,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和模式,将资源循环利用效率提升到更高水平,降低材料碳足迹。1.深入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提高区域内能源资源循环利用效率,产业园区完善固废中转、储运体系,布局利用处置设施,探索无废园区。2.培育发展再制造产业。进一步发展汽车零部件、电池、机电产品等领域再制造,为汽车产业链头部企业提供支持。引入、培育循环经济龙头企业,提升固废循环利用水平。3.开展废弃物循环利用新模式探索。完善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设,组织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按照国家和本市最高要求规范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组织开展绿色包装意识提升活动,推广可循环、易回收的包装物,实施物流快递企业绿色包装转型行动。(六)碳汇领域持续提升生态碳汇能力,做好绿化、生态建设与其他领域低碳发展的融合,全面提升适应气候变化水平。1.多渠道增加绿化。在城市更新中见缝插针改建或新建口袋公园,提高建筑屋顶/立面绿化面积,增加绿道建设。在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中融合绿化提升要求。支持各类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碳汇项目。2.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合理选择绿化树种,实施蓝色海湾、海岸带保护修复等重大工程和整治行动,因地制宜开展湿地保护修复。3.建设生态系统碳汇基础体系。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森林、海洋、湿地等碳汇本底调查和储量评估,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七)碳排放管理提高碳排放统计核算、监测等基础能力,参与碳排放相关标准制定,优化项目准入管理,完善碳排放管理体系。1.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制度。明确碳排放管理专门机构或人员,常态化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定期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自评价、后评估等全过程碳排放管理,编制碳排放统计台账,定期监测审核碳排放目标进展,落实相关预防和纠正举措。2.规范碳排放统计核算行动。建立符合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依据行业、企业特点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体系。开展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融合应用试点。3.参与碳排放相关标准制定。参与本市能耗和碳排放标准的制定修订,提升重点产品准入和评优标准。积极参与节能、可再生能源、氢能等国际标准制定,以行业龙头为引领制定团体标准和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4.优化项目准入管理。科学评估新增项目对区域、园区能耗和碳排放的影响,将单位增加值(产值)能耗或单位增加值(产值)碳排放作为重要指标融入规划布局、项目引入、土地出让等项目落地关键环节。(八)机制体制创新打造先进碳中和科研实体,开展绿色低碳科技研发机制和绿色投融资机制创新,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低碳发展机制新模式。1.布局碳中和科研实体。培育、集聚降碳和新能源技术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等碳中和实体,组织区域、园区、大学、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等对接合作,聚焦重点领域布局碳中和前沿科技项目,深化应用基础研究,推动应用场景和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攻关。2.完善科技创新机制。组织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活动。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建立“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新机制新模式。高校加快绿色低碳学科建设,健全多学科交叉的人才培养机制,联合相关企业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组建产教融合发展联盟、建设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等。3.创新绿色投融资机制。区域、园区等围绕低碳技术创新应用和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参与绿色项目库建设。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开展实体投资活动。金融机构创新气候友好型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有效金融支持,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再融资。4.健全市场化机制。持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需求侧管理等市场化方式,推广“一站式”综合能源服务模式。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碳普惠等市场机制创新。四、组织实施(一)推进机制试点建设工作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整体部署。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总体统筹协调,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项目申报、遴选、监督指导、评价验收、复核等全过程跟踪管理。各区政府、市级园区管委会(开发公司)负责本区域、园区范围内试点建设工作的动员、组织、初审、推荐和指导协调工作,建立试点项目动态跟踪机制。各试点创建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建设工作。(二)主要流程1.组织申报。在全市开展重点区域、园区等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征集工作。创建主体可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按照要求编制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区政府或其指定部门,在沪央企总部、国家级园区管委会(开发公司)可直接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各区、市级主管部门汇总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市级试点示范的推荐名单,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2.评估遴选。市发展改革委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建独立专家团队对申报的实施方案等材料进行审核评估,经遴选并向社会公示后,确定特色鲜明、指标科学、有复制推广价值的创建对象。3.建设实施。创建主体按照实施方案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建设工作。4.过程跟踪。市、区联动,定期跟进创建对象建设情况,指导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宣传推广优秀经验做法。5.评价验收。创建主体完成实施方案建设任务(或实现阶段性目标)时,可自行或委托有技术实力的专业机构编制自评估报告,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验收(或阶段性评价)申请,由市发展改革委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独立专家组开展成果验收(或阶段性评价)工作。符合有关条件的,择优推荐申报相应的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创建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授予相应的示范称号。(三)申报主体和要求1.申报主体综合性区域试点申报主体为其行政主管部门。产业园区试点申报主体为园区管委会(或开发公司)。居民社区试点申报主体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建筑楼宇试点申报主体为开发商、业主或运营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试点申报主体为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2.申报要求(1)创建对象在经济发展、科技创新、节能降碳、资源环境、基础设施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和特色。(2)创建对象在碳排放统计、监测和核算等方面具有一定基础,能够根据统一规范的核算方法,准确清晰核算碳排放量。(3)有明确的领导机构和相关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推进试点示范建设和运营管理。(4)创建主体编制符合自身特点、具有显示度和可操作的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包括目标指标体系、实现路径、重点任务和进度安排等。其中,综合性区域试点应至少包括五个领域的试点内容;产业园区、居民社区试点应至少包括四个领域的试点内容;建筑楼宇、企事业单位试点应至少包括三个领域的试点内容。(5)综合性区域、产业园区类创建对象区域面积达到1平方公里以上;中心城区居民社区类创建对象住户达到2000户以上,郊区居民社区类创建对象住户达到1500户以上;建筑楼宇类创建对象单体或者成片建筑的建筑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企事业单位类创建对象在创建周期内产生的减排量超过50%,且达到5000吨二氧化碳当量以上。具有行业代表性等特殊情况由专家评审认定。(6)碳达峰试点示范一般不超过3年,最高不得超过5年。碳中和试点示范可分阶段提出试点目标和实现路径,每一阶段创建完成时需满足本市碳中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在无特殊情况下分阶段目标应逐步提高,首阶段目标推荐为3年内完成。五、保障措施(一)强化支撑保障。组建专家团队,在试点示范建设实施的各阶段提供技术指导。充分利用各类已有资金政策做好相关保障。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为创建对象提供金融支持。(二)加强教育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强宣传,展示试点经验、做法及阶段性成效,引导先进理念、创新模式复制推广,推动先进适用低碳技术推广应用,营造各方积极参与的社会氛围。
  • 全国首个建筑领域碳排放监测与管理系统上线
    9月11日,全国首个建筑领域碳排放监测与管理系统在深圳上线,实现对该市各类建筑碳排放标准制定及碳排量精确测控管理。该系统由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发布。据了解,该系统基于2021年上线运行的南方电网“双碳大脑”平台,通过和政企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与市住建局建筑数据互通互联,打造针对建筑领域碳排放监测及管理的“参谋”。在深圳,用电占建筑用能80%以上,用电数据与碳排放数据紧密相关。“我们系统通过采集建筑的用电、面积等数据,利用人工智能算法实现能耗及碳排放测算模型,可以精准计算出每栋建筑物碳排放量及用能强度等关键指标。”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信息中心副总经理庞宁介绍。依托“双碳大脑”大数据分析功能,该系统还能分析各类建筑节能降碳潜力及其节能减碳贡献率,助力政府更有针对性地降低能耗。“该系统为深圳市进行建筑物能耗测算及标准制定、同类型建筑物间的对标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勘察设计与建设科技处处长龚爱云表示,目前,全市2万多栋建筑物已先行试点实现碳排放、能耗相关指标的自动采集计算,实现数据动态监测。据透露,下一阶段,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将继续携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不断丰富完善建筑领域碳排放监测与管理系统功能,研究建筑能效分级影响因素,为后续联合制定《深圳市公共建筑能效分级标准》提供依据,共同为低碳城市提供服务支撑。附:由仪器信息网举办的“第四届大气监测技术及应用”网络会议将于10月11日-13日举办,其中,在11日设置了大气温室气体监测专场,邀请多位来自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国家计量院、上海市低碳中心等行业内资深专家进行碳试点监测、温室气体监测量值溯源、中精度二氧化碳监测反演等报告分享!免费报名点击: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dqjc2023/
  • 霍尼韦尔与外高桥集团达成合作 共建低碳智慧建筑示范项目
    霍尼韦尔近日与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集团股份”)宣布达成合作,并与外高桥集团股份下属上海森兰外高桥商业营运中心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先期在森兰外高桥区域合作打造森兰国际总部大厦(以下简称“森兰国际”)和雅诗阁森兰服务公寓(以下简称“雅诗阁公寓”)合作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携手打造低碳智慧示范项目。   根据协议,霍尼韦尔将凭借在智慧建筑领域的成熟解决方案和数字化运营方面的深厚经验,为外高桥集团股份设计搭建定制化的智慧建筑运营管理平台,助力碳排放管理。双方还将合作打造办公和公寓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森兰国际和雅诗阁公寓,打造数字化能碳管理[1]的试点区域,实现对智慧楼宇场景的全生命周期运维管理,在提升建筑舒适度与体验感的同时,为入驻企业、办公人群和社会带来更多效益。   “非常高兴能与外高桥集团股份达成合作,共建样板型绿色智慧园区,助力森兰外高桥区域的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霍尼韦尔智能建筑科技集团副总裁兼大中华区总经理陈延表示,“数字化是建筑行业实现经济效益与低碳发展双重目标的必经之路。我们期待未来能够携手更多本土合作伙伴,以成熟技术和解决方案赋能建筑数字化转型,共筑中国建筑行业高效、低碳、健康新生态。”   “建筑业的数字化转型浪潮势不可挡,我们非常高兴能与霍尼韦尔这样的世界知名高科技企业强强联手,共同打造具有标杆意义的办公、公寓等节能项目,加速区域的数字化转型。”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郭嵘表示,“外高桥集团股份未来会继续坚定践行‘双碳’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在促进可持续发展中先行先试,树立低碳节能发展的新样板。”   霍尼韦尔在可持续发展领域拥有丰富经验,在制定了企业自身2035年碳中和目标并有序推进的同时,通过成熟技术和解决方案助力客户实现低碳发展。在建筑的可持续发展与数字化方面,霍尼韦尔始终致力于从软硬件、数据和服务三个方面推进物联网技术在智慧建筑领域的运用,帮助建筑物业主打造一个健康安全与运营效率同时兼顾的楼宇环境。   霍尼韦尔在上海和浦东深耕已久,公司早在2003年就将亚太总部迁至上海,并见证和参与了浦东的蓬勃发展建设。在浦东围绕“双碳”目标,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的当下,霍尼韦尔期待进一步融入浦东的绿色转型,以创新助力浦东的高质量发展。
  • 东莞碳达峰实施方案出炉,全面实施“碳达峰十二大行动”
    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产业绿色提质……6月19日,东莞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实施《东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重点实施能源领域降碳行动、工业领域降碳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低碳示范创建行动等“碳达峰十二大行动”,积极探索有东莞特色的碳达峰路径,为全省实现碳达峰作出东莞贡献。根据方案总体目标,“十四五”期间,东莞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生活方式得到广泛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以先进制造业为根基的现代产业全面构建,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发展新能源光伏发电达200万千瓦当前,东莞能源资源禀赋及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降碳任务较重,需以产业结构优化和能源结构调整为重点,加快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行业节能减碳,多措并举促进目标任务实现。方案明确,在能源领域降碳行动方面,东莞要通过持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提升天然气高效利用水平,合理调控成品油消费,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等举措来实现降碳目标。具体行动上,将推进沙角电厂等燃煤机组退役,有序推进造纸等行业企业自备电厂“煤改气”工作,推进天然气在商业、居民生活等领域的高效利用。 同时,引导一批布局不合理、经营不规范的储油库退出,到2030年底,全面优化调整东莞市储油库布局。在新能源发展方面,不断优化能源供应模式,支持新型分布式储能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以“整镇光伏”推广示范为重点,大力推进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商业楼宇等领域的光伏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创新各类“光伏+”综合利用商业模式,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新材料、技术、新业态先行先试,鼓励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光伏产业链建设。到2025年底,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50万千瓦左右,清洁能源装机比例力争达到80%以上。到2030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0万千瓦左右。此外,东莞还将积极争取藏东南清洁能源基地送电东莞,在保障电力供应安全情况下,适度增加调入绿电。并加快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推进电网智能化、数字化转型,打造大湾区一流智能数字电网。开展需求侧电气化程度提升下的电网适应性研究,推广以分布式“新能源+储能”为主体的微电网和电动汽车有序充电。到2025年,东莞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要达20万千瓦。产业绿色转型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42%作为制造业名城,东莞工业领域降碳行动显得尤为重要。方案提出,在工业领域降碳行动中,要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方案明确,东莞要建立管理控制清单,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分类处置、动态监管。并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增量项目,不予审批不符合能耗双控要求的新项目。到2030年,造纸等重点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对于耗能较大的造纸行业,要科学有序推进造纸企业“煤改气”,支持企业进行生产设备升级及技术工艺改造,推广应用绿色清洁生产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从源头减少废物产生。鼓励能耗低、工艺设备先进、生产效率高的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等方式,进一步推动东莞低效造纸产能退出。产业绿色转型方面,坚持高品质建设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重点布局高附加值、低消耗、低碳排放的重大产业项目。实施新一轮企业倍增计划,做大做强重点企业梯队,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带动作用。推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推动纺织服装鞋帽、食品粮油、现代家具、造纸及纸制品、玩具及文体用品、化工制品、包装印刷等优势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做精做优传统产业。根据行动要求,到2025年,东莞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42%。发展低碳产业方面,推动以新型储能、新能源汽车、高性能电池、新型能源利用等为主导的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全社会共参与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绿色低碳,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方案提出,要实施绿色低碳全民行动,通过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风尚。接下来,东莞将深化居民碳普惠试点,完善低碳生活、低碳消费、低碳生产的正向激励机制,创作多样化的生态文化产品,引导市民全面深入践行绿色消费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同时推广使用绿色产品,推进政府绿色采购、绿色办公。并严控商品过度包装,积极推进减塑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鼓励发展二手交易市场,推进电子产品、家电、书籍等二手商品的重复使用。宣传方面,将支持和鼓励公众、社会组织对节能降碳工作进行舆论监督,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引领全社会共同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 我国第一个《建筑红外热像检测要求》即将发布
    红外热像仪检测规范《建筑红外热像检测要求》即将发布  由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欧美大地仪器设备中国有限公司等单位参加起草的红外热像仪建筑检测规范《建筑红外热像检测要求》即将发布,该标准即将于2010年8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   《建筑红外热像检测要求》标准有助提高建筑物红外检测规范。标准具体规定了建筑红外热像检测、检测结果的分级以及检测报告的基本内容。针对建筑红外检测,阐述了一些相关术语的定义,比如探测器、工作波段、测温范围、空间分辨率等。标准对检测方案内容做了详细规定,并详细列出了检测环境条件。标准规定了在渗漏检测中,找不到渗漏源时的试水检测方式。标准对检测结果及报告模式做了详细要求,对缺陷等级做了详细规定,并对报告内容做了限定。  这是我国第一个针对用红外热像仪对建筑物外墙饰面质量缺陷、渗漏、外围护结构热工缺陷等方面进行检测的标准,并于今年8月1号正式实施。  此标准一共6个章节,其中介绍了红外热像仪检测涉及的术语和定义,检测内容和技术参数的规定,检测工作的流程,数据分析等。附录由A-F介绍了全国部分城市夏季红外检测建筑外墙饰面层粘结缺陷推荐时间,并提供了其它热能影响的参考热谱图,常用材料红外发射率表等。  标准中对建筑用红外热像仪的主要参数做了规定,例如:  准确度:±2%及±2℃中的大值  温度分辨率:≤0.08℃  红外热像仪像素:≥320×240像素  工作波段:8.0~14.0μm  测温范围:-20℃~+100℃(严寒地区-40℃~+100℃)  《建筑红外热像检测要求》标准的出台,使得建筑行业红外热像仪的检测有章可依,行业的检测有了规范性标准。  欧美大地依据《建筑红外热像检测要求》标准的要求,可以为广大建筑业客户提供多款型号的红外热像仪:G120/100红外热像仪、TH7700SP红外热像仪、TH7700红外热像仪、 TVS200EX红外热像仪、TVS500EX红外热像仪、TVS500EXZ红外热像仪、TH9100WRI8.5红外热像仪、H2640红外热像仪等。每款红外热像仪有不同的特征适合不同客户的需求。  值得提及的是,标准内的所有热图像都是欧美大地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NEC红外热像仪拍出来的(除了最后一幅),欧美大地从事红外热像仪对外销售和检测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红外热像仪建筑物检测的经验。欧美大地销售的NEC红外热像仪在各大建科院使用,一致得到好评。  另外, DGJ1322009/DGJ1772009民用和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也将于7月份出台, 当中也有提及红外热像仪作为检测手段。
  •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2.44亿元采购超纯水器
    详细信息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急救医学中心外科大楼二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BB2023SQGCZ2461 安徽省-蚌埠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12-19 一、招标编号:BB2023SQGCZ2461 二、项目名称: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急救医学中心外科大楼二期设计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蚌埠市胜利中路50 号,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蚌埠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中路38号、安徽省蚌埠市涂山东路1757号金融中心C栋11层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八、项目内容、项目规模、项目性质、实施时间、投资规模 1.项目内容:本次为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急救医学中心外科大楼二期设计总承包招标,主要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配合服务等。 2.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 41830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病房楼、新建地下室(含人防工程)、住院病房楼的改造、门诊部大楼改造、院区的园林绿化、景观、道路及管网等配套工程及院区配电房及配电设施的改造等。 3.项目性质:工程服务类 4.实施时间:2023年12月 5.立项批准部门文号:蚌发改审批〔2022〕431号 6.投资规模:约34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约24413万元),本项目服务费约502万元 九、计划工期:本项目设计周期为180日历天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资质: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自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独立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项目投资额在1.7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该设计业绩必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内容)。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时间为准。若上述资料中不能体现业绩规模及工作内容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关键评审因素,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证明。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资格: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业绩: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项目投资额在1.7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该设计业绩必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内容)。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时间为准。若上述资料中不能体现业绩规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姓名及工作内容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关键评审因素,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证明。 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对整个项目全程负责,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更换。 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项目范围 本次为设计总承包招标,中标人应承担本项目全过程、全范围设计工作,各专业设计必须完整,设计深度必须满足要求,图纸中不得出现“甲方、施工单位自理”、“深化设计”、“二次设计”字样。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急救医学中心外科大楼二期设计总承包招标,主要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配合服务等。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新建工程设计:基坑支护(含降水)、桩基(根据需要)、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幕墙、人防工程(含人防方案设计及报批)、消防、室内外装饰装修(含文化及艺术设计)、装配式建筑、太阳能薄膜光伏发电、标识导识系统(含室内、室外)、交通标识标牌标线(含地下室及室外)、弱电智能化、泛光照明(含室内灯光设计)楼宇亮化及其他专项设计、道路、围墙、景观绿化、场区内配电系统(含柴油发电机)、场区内供水系统、场区内综合管线管网、场区外10KV配电工程(含供电方案设计及报批)及其他场内外配套工程(含场区到市政管线接入等综合配套工程,不含施工临时供水和供电、正式场外供水、燃气设计)、绿色建筑、海绵城市、BIM专项等。 (2)医疗专项设计:医疗工艺设计、负压病房、净化工程(含洁净手术部、重症监护病房等)、检验科实验室、静脉配液中心、医用纯水系统、防辐射工程、医用气体工程、高压氧舱工程、医用物流传输系统、智能污物及被服回收系统、实验室工艺及其他医疗专项设计等。(上述专项设计根据需要开展) (3)改建工程设计:原结构复核、结构加固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消防、外立面装饰(含幕墙)、室内装饰装修、标识导识系统、弱电智能化、泛光照明(含室内灯光设计)楼宇亮化及其他专项设计等;其中门诊部口腔科改造、门诊部与邮电大楼网架不在本次招标设计范围内。 (4)其他: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设计和所有配套专业深化设计;同时,应包括完成上述设计内容所有配套咨询服务和从开工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变更、危大项目专篇设计及施工方案评审论证、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处理等);其他与设计有关的所有服务均包含在本次设计总承包范围内。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5)工程勘察:主要包括勘探、测绘(含航拍)、测量等工作内容(根据招标人和项目需要),即相应阶段勘察、测量等,提供相应成果文件、技术资料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十二、标段数: 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9日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ngbu.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月9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费用 1.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下载时间、下载地址: (1)下载时间: 2023年12月19日以后 (2)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 “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网上免费下载)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9日9时30分(具体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二十、备注 1.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 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BB2023SQGCZ2461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4.网上招投标项目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 (2)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3)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5. 异议受理 (1)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2)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6. 公共建筑是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大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康养、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以及其他(派出所、拘留所)等;公共建筑不包含住宅、工业厂房、冷藏库、仓库等。 二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 标 人: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蚌埠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中路38号、安徽省蚌埠市涂山东路1757号金融中心C栋11层 邮 编:233000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付女士、张女士 电 话:18105521700、13855255450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 邮 编:233000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郝工 电 话:0552-3092287/15655295371 二十二、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蚌埠龙湖支行 账 户: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280601021000170468082658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超纯水器 开标时间:2024-01-09 09:30 预算金额:2.44亿元 采购单位: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急救医学中心外科大楼二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BB2023SQGCZ2461 安徽省-蚌埠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12-19 一、招标编号:BB2023SQGCZ2461 二、项目名称: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急救医学中心外科大楼二期设计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蚌埠市胜利中路50 号,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蚌埠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中路38号、安徽省蚌埠市涂山东路1757号金融中心C栋11层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八、项目内容、项目规模、项目性质、实施时间、投资规模 1.项目内容:本次为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急救医学中心外科大楼二期设计总承包招标,主要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配合服务等。 2.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 41830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病房楼、新建地下室(含人防工程)、住院病房楼的改造、门诊部大楼改造、院区的园林绿化、景观、道路及管网等配套工程及院区配电房及配电设施的改造等。 3.项目性质:工程服务类 4.实施时间:2023年12月 5.立项批准部门文号:蚌发改审批〔2022〕431号 6.投资规模:约34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约24413万元),本项目服务费约502万元 九、计划工期:本项目设计周期为180日历天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资质: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自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独立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项目投资额在1.7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该设计业绩必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内容)。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时间为准。若上述资料中不能体现业绩规模及工作内容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关键评审因素,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证明。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资格: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业绩: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项目投资额在1.7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该设计业绩必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内容)。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时间为准。若上述资料中不能体现业绩规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姓名及工作内容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关键评审因素,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证明。 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对整个项目全程负责,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更换。 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项目范围 本次为设计总承包招标,中标人应承担本项目全过程、全范围设计工作,各专业设计必须完整,设计深度必须满足要求,图纸中不得出现“甲方、施工单位自理”、“深化设计”、“二次设计”字样。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急救医学中心外科大楼二期设计总承包招标,主要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配合服务等。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新建工程设计:基坑支护(含降水)、桩基(根据需要)、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幕墙、人防工程(含人防方案设计及报批)、消防、室内外装饰装修(含文化及艺术设计)、装配式建筑、太阳能薄膜光伏发电、标识导识系统(含室内、室外)、交通标识标牌标线(含地下室及室外)、弱电智能化、泛光照明(含室内灯光设计)楼宇亮化及其他专项设计、道路、围墙、景观绿化、场区内配电系统(含柴油发电机)、场区内供水系统、场区内综合管线管网、场区外10KV配电工程(含供电方案设计及报批)及其他场内外配套工程(含场区到市政管线接入等综合配套工程,不含施工临时供水和供电、正式场外供水、燃气设计)、绿色建筑、海绵城市、BIM专项等。 (2)医疗专项设计:医疗工艺设计、负压病房、净化工程(含洁净手术部、重症监护病房等)、检验科实验室、静脉配液中心、医用纯水系统、防辐射工程、医用气体工程、高压氧舱工程、医用物流传输系统、智能污物及被服回收系统、实验室工艺及其他医疗专项设计等。(上述专项设计根据需要开展) (3)改建工程设计:原结构复核、结构加固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消防、外立面装饰(含幕墙)、室内装饰装修、标识导识系统、弱电智能化、泛光照明(含室内灯光设计)楼宇亮化及其他专项设计等;其中门诊部口腔科改造、门诊部与邮电大楼网架不在本次招标设计范围内。 (4)其他: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设计和所有配套专业深化设计;同时,应包括完成上述设计内容所有配套咨询服务和从开工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变更、危大项目专篇设计及施工方案评审论证、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处理等);其他与设计有关的所有服务均包含在本次设计总承包范围内。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5)工程勘察:主要包括勘探、测绘(含航拍)、测量等工作内容(根据招标人和项目需要),即相应阶段勘察、测量等,提供相应成果文件、技术资料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十二、标段数: 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9日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ngbu.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月9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费用 1.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下载时间、下载地址: (1)下载时间: 2023年12月19日以后 (2)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 “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网上免费下载)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9日9时30分(具体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二十、备注 1.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 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BB2023SQGCZ2461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4.网上招投标项目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 (2)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3)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5. 异议受理 (1)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2)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6. 公共建筑是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大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康养、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以及其他(派出所、拘留所)等;公共建筑不包含住宅、工业厂房、冷藏库、仓库等。 二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 标 人: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蚌埠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中路38号、安徽省蚌埠市涂山东路1757号金融中心C栋11层 邮 编:233000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付女士、张女士 电 话:18105521700、13855255450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 邮 编:233000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郝工 电 话:0552-3092287/15655295371 二十二、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蚌埠龙湖支行 账 户: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280601021000170468082658
  • 探讨疾控中心实验室的设计
    探讨疾控中心实验室的设计 上海苏净 1、疾控实验室建设主要依据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不论是改造或新建均要编制项目可研性报告及设计要求,而在可研报告及设计要求中均必须列出实验室建设主要依据,以满足国家对实验室建设的相关要求,而该项工作一般由疾控中心专业人员提出。主要依据有:《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卫生部、国家发改委[2004]108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卫生部 建标127-2009《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技术规范》 GB50346—2011《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安全通用准则》 WS233-2002《科学实验建筑设计规范》JGJ91-9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11.3.2批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2003.6.4批准《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591-2010《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 2009年版《结核、病媒等专业实验室基本要求》《计量法、认证认可条例、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要求《抗震、防雷、消防》等国家标准要求。2、疾控实验室建设与规划应遵循原则2.1科学合理的原则,选址合理,工艺布局规范,物流、污物流组织通畅,设计理念先进。2.2安全首位的原则,满足各类生物安全规范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实验人员及环境的安全,一切建设及规划服从于生物安全。2.3专业布局的原则,生物安全危险性评估,科学、合理、总体构思及概念设计,满足操作规程进行工艺平面布局设计,再进行通风空调、电气、给排水、消防、生物安全措施等方面设计。2.4功能齐全的原则,结合地区地方病合理设置实验室的功能,满足本地区疾控预防检测的要求。2.5远期规划的原则,超前意识,高标准、严要求,空间上留有发展余地。2.6使用方便的原则,便于控制,便于管理,便于操作。2.7以人为本的原则,体现人性化和人文关怀理念,营造舒适的检测环境。2.8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检测项目工作量、经济状况,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满足生物安全的前提下厉行节约。3、总体要求3.1选址合理、各功能分区明确选址应远离居民居住区、公共建筑群区,应处于城市繁华区域的下风侧。3.2功能分区原则3.2.1水平方向或垂直方向划分功能区。3.2.2实验室区域应与办公区域隔离。3.2.3毒性强、感染性高的实验室应与普通实验室区域隔离,成为相对独立或独立区域。3.2.4实验室流向应由安全低毒实验室向高度高感染性实验室过度。高度高感染性实验室应远离人员频繁活动区,尽量布置在走廊的末端。3.2.5实验室区域尽量布置在两个疏散楼梯的中间。3.2.6应按实验室的相关管理规范、操作规程、操作程序,对各实验室进行合理分割。3.3物流、污物流、空气流组织原则物流:由样品接样区域→→实验室辅助区域→→普通实验室区域→→低毒实验室区域→→高度高感染性实验室区域,受控区。污物流:由高度高感染性实验室区域,受控区,或低毒实验室区域→→污物通道→→污物楼梯或电梯,消毒且打包后。空气流:由清洁区域→→半污染区域→→污染区域,受控区,负压。由洁净级别高的区域→→洁净级别低的区域→→非洁净区区域,正压。4、实验室工艺设计要点及建议4.1总体规划土建与实验室分开建设,实验室宜整体分包,单独设计、招标与建设避免多方施工,交叉破坏,责任不清。4.2设计方要求目前疾控实验室设计一般选用有净化工程、电子工程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设计方要求应其具有疾控所有专业实验室设计能力及业绩,其设计水平应能根据建设方要求展开设计并保证符合有关要求。4.3净高合理的建筑层高及净高与楼宇能耗、有毒有害气体扩散和人员舒适度密切相关,在建筑层高确定后应尽量将技术夹层上移以保证净高。凡有压差、净化的实验室净高宜2.5-2.7m,其余实验室净高宜2.7-3.0m,在设计图纸上一定要求其标出净高。4.4楼层及房间布局楼层及房间合理布局非常重要,实验室楼宇自下而上宜按照临检、微生物、理化、病媒或毒理,依次布置,以便合理设置工程管网,有利于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楼层房间应根据有关建设要求按类别单元归拢分区设置。4.5开间模数、进深与走廊宽度实验室开间模数宜为3.5-4.0m,进深宜为6.0-9.0m,能满足疾控各类实验室工作要求,在化学分析中心实验室因设中央台和两侧边台,其开间模数可成倍增加7-8m,两侧开侧门与辅助用房,如纯水制备室、样品处理室或常规仪器室相连,形成一个工作单元,方便人员操作。 在建设标准中推荐走廊宽度为1.6-2.0m,若宽度2.0m,会感到压抑且不利于大型设备的搬运,建议宽度2.0-2.2m。4.6隔墙、地面与吊顶隔墙材料应满足消防安全、生物安全的要求。如气瓶室、化学试剂室、样品处理室、高压灭菌室应设置实体墙,其余隔断用轻质材料。因生物安全实验室要求易清洁、不渗水、耐化学品和消毒剂的腐蚀。建议其余实验室用手工岩棉双玻镁夹芯彩钢板、单玻镁夹芯彩钢板或手工岩棉夹芯彩钢板为佳,铝隔板、玻璃隔断实体墙等次之。实验室地面应采用耐腐蚀、耐磨损、易冲洗的建筑材料。理化及微生物消毒室宜选用耐磨地砖,其余实验室可选用PVC卷材、橡胶地板环氧树脂自流坪次之。凡涉及生物安全、恒温恒湿、净化和有压差的实验室宜采用手工岩棉双玻镁夹芯彩钢板吊顶,其余房间可采用矿棉板、铝扣板等吊顶材料。4.7门窗与观察窗实验室的门窗应满足大型设备搬运、可视化、通风及安全的需要。凡有大型设备的房间应设为子母门,门上设观察窗,普通实验室门宽以1.1米-1.2米,不对称双开,为宜,有缓冲间的实验室,包括无菌室、洁净实验室、生物安全实验室等结构复杂的实验用房,应留有隐蔽的设备门,供实验设备,尤其是大型设备的进出,凡有安全隐患的房间门应外开以便及时逃生。除有净化、压差、恒温恒湿、无菌要求的房间窗应密闭外,其余房间窗户应尽量打开,以方便通风。为方便客户参观及实验观察,在实验室走廊两侧及每一个工作单元房间内宜合理设置观察窗,观察窗的设置高度、位置、大小应统一。观察窗材料宜用钢化玻璃。4.8实验台柜实验台结构宜用钢木或铝木结构,其常见尺寸宽度为750mm,高度为820mm,长度根据房间实际确定,但大型设备如ICP-AES应增加宽度,建议为850-900mm,其材质宜选用实心理化板,但培养箱台、天平台、离心机台宜选用大理石材质、在实验台邻墙位置设电源插座槽,或组,带电源空气开关,以方便实验人员使用。4.9电梯实验室电梯按用途分为客梯和货梯。按专业清洁分为清洁梯和污物梯。部份实验室除客梯外另设有送样电梯、货物电梯、污物电梯等。为避免投资浪费及能耗,可将货物及污物电梯合并为一个实验室专用电梯,用于样品运送、设备搬运及废弃物处置运送,但该电梯规格应能保证大型设备的搬运,如生物安全柜、超低温冰箱等,且电梯设置为从底楼直达实验层,避免在行政办公楼层停留以减小污染。4.10电路一般用电和实验用电必须分开,实验室供电应留有足够的负荷余量,设计供电总量时应按目前设备总负荷2倍以上估算,为安全保存菌毒种、试剂及应急检测,一般采用双路供电,在总配电室旁可配自备电源,最好有备用的发电机组,以确保设备、试剂使用安全,架线方式宜采用桥架方式,在每层楼设电源箱,以方便引线及故障检修。4.11供气常见供气方式有集中和分散两种,各有优缺点,建议用防爆气瓶柜,带自动报警器,并在气瓶室设置通风装置,其安全性能够得到保障。4.12消防因实验室部份房间存在大型精密仪器、化学试剂、病原微生物、负压及洁净度房间等,如按普通消防设计成烟火感应报警消防喷啉装置,过水后将发生严重后果,故建议保留烟火感应报警器,取消喷啉装置,采用其它合理的灭火装置如消防砂、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卤代烷型灭火器等。消防设计方案一定要报当地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否则留下责任隐患。4.13给水及纯水供应高度超出城市给水管网水压范围的实验楼,给水系统宜设置变频恒压供水装置,纯水供应建议临检及微生物室采用集中式供水,预埋管道,实验用水通过供水管道输送到各个实验用水点以方便使用, 理化分析对纯水要求较高,宜采取分散供应方式。4.14废水排放及处理疾控实验室废水主要分为含致病微生物、含有机溶剂、含放射性物质及混合后更有害实验废水四类,在设计时应设置独立排水管道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才能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排水管材应根据所排实验废水类别选用,含酸、碱废水宜选用PVC管材,含有机溶剂废水宜选用陶瓷管或水泥管。实验废水处理方式有化学法、物理法、生物法,但疾控机构实验废水成份较为复杂,一般采取综合处理法。设计后图纸要找环保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4.15废气处理实验时会产生一些有害气体,这些废气直接排放到大气中,会对人类和环境造成很大的污染。在设计时要明确要求设计方进行废气处理设计,以便预设风管,废气通过风管引入喷淋塔进行处理,废气净化喷淋塔置于楼顶天面上,风机与循环加压水泵联动,以便建成的实验室废气排放符合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4.16通风与空调无特殊要求房间除门窗通风外,可设侧墙换气扇通风,在理化区应多设通风柜及吸气罩,凡产生有害气体设备如光谱及色谱分析类设备均应设吸气罩,设计时应确定位置和高度,并留有发展空间,在化学试剂库房吸风罩与试剂柜相连,设感应装置,自动排气。所有通风柜的排风系统宜独立设置,即“一柜一管风机系统”,不宜共用风道,不得借用消防风道。实验室不宜采用不同实验室之间空气交换的中央空调系统,避免造成交叉污染,独立实验室可采用单独空调,单元组合类实验室可设风机盘管系统或变频变冷媒流量一拖多系统。4.17空气净化与压差临检实验室无净化要求,微生物实验室中消毒实验室设计为周边6-7级,局部5级,其余实验室设计为7级,理化实验室除ICP-MS设计为6级,其它实验室无净化要求。设压差的实验室主要有洁净室、PCR室、结核实验室及病原微生物负压BSL-2室,洁净室之间及与室外压差5-10Pa为宜,PCR室的试剂配制室及样品处理室宜微正压+5-10Pa,核酸扩增室及产物分析室宜微负压-5-10Pa。4.18楼宇智能化疾控机构承担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应急处置、反生物等任务,其实验室具有一定的生物化学及物理安全性要求,因此在计算机网络、楼宇自控、安全防犯等智能化系统应达同期社会先进水平,并留有一定发展空间。在各网络实验室、重要仪器设备、危险化学品库房、走廊等处应尽可能多设数据、语音接点,重要场所设置摄像头,进入实验区设电子门禁系统。4.19其它除以上要点外还应关注地漏设置、洗眼器、紧急冲淋器、380V电源房间、插座方式 、不间断电源房间、电线型号质量、电源接地 、灯具类别、应急照明、照度要求、 纱窗、玻璃颜色、窗帘、小型热水器设置、龙头水嘴设置、防雷等,缺一不可,否则在建设过程和使用中会面临诸多问题,影响功能使用。5、实验室验收基本要求5.1满足《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疾控建设标准》中关于实验室设置的要求。5.2实验室规划与设计符合保护人员、环境的要求。5.3实验室平面布局和流程科学合理、流程简捷、洁污分明、层次清析。尽可能做到人流物流分开、严重污染的区域与洁净区域设立缓冲区,同时达到去污有效,能有效地切断感染途径,降低感染率。5.4满足实验室安全用电、用水、照明要求具备应有的防火、剧毒化学品和菌毒种保管以及符合“三废”处理的有效设施等。5.5有严格的受控区域对特别区域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5.6特殊用房应具备有相应的环境控制设施及安全报警装置。5.7对特殊实验室如生物二级和洁净实验室要有资质部门的验收合格报告。
  • PM2.5监测仪的新市场—高端地产
    雾霾不散,PM2.5监测创意就不断。据仪器信息网报道,可监测PM2.5的设备有:用于大气环境监测站的专业PM2.5监测设备、用于工业现场的便携式PM2.5监测设备、各种家用的可监测PM2.5的空气检测器、带有监测PM2.5功能的空气净化器、甚至还有可监测PM2.5的口罩。那么,如此广的产品范围是否已经满足了我们对PM2.5监测的需求了呢?没有!2015年1月8日,美国TSI公司在北京召开了专门用于写字楼等公共建筑的PM2.5监测仪新品发布会。AIRASSURE室内PM2.5在线监测仪  TSI此次推出的产品AIRASSURE室内PM2.5在线监测仪,是一款专门针对中国市场的,可与现有楼宇自动化系统相结合的产品。此款产品采用光散射法测量PM2.5的质量浓度,采用TSI多项专利技术,解决了零点漂移、传感器污染、PM2.5与PM10分离等多项技术难点。AIRASSURE室内PM2.5在线监测仪是一款工业级产品,具有很好的性价比,测量准确度可与TSI专业级PM2.5监测仪相媲美,但价格仅相当于一部苹果手机的价格。  随着人民对建筑要求的不断提高和国家对能耗的控制,绿色建筑成为未来建筑的一种趋势。而绿色建筑对室内的温度、照明、声音、空气质量等都有一定的要求,因此室内空气监测仪成为继温度、湿度、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监测仪之后的又一类重要监测仪器。据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环境测控优化研究中心主任王智超研究员介绍,室内空气监测仪器需求最大的应该是PM2.5监测仪器。  那么开发商对这款产品是如何认知的呢?某地产开发商表示,&ldquo 对于高端楼盘的开发,安装此类仪表应该是趋势,所以我们需要搜集此类产品的信息,但目前向我们推荐此类仪器的厂家几乎还没有&rdquo 。楼宇自动化系统提供商瑞金瑞达中国区总经理刘刚先生介绍说,2013年就有客户咨询楼宇自动化系统是否可以配有空气监测仪器,到2014年就有客户要求报价,因此空气监测仪器应该是未来楼宇自动化系统设计中的一个重要部分。
  • “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重点专项名单公示
    近日,科技部公示了“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重点专项拟进入审核环节的2016年度项目信息,其中21个项目名列在内,涉及建筑材料的VOCs、SVOCs等多项检测技术,获得中央财政经费共计5.96亿元,项目实施周期为3-4.5年。 以下为通知原文:  关于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安排进行公示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科技部、财政部关于改革过渡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42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重点专项拟进入审核环节的2016年度项目信息进行公示。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牵头 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中央财政经费(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年)12016YFC0700100基于实际运行效果的绿色建筑性能后评估方法研究及应用清华大学林波荣2500422016YFC0700200目标和效果导向的绿色建筑设计新方法及工具天津大学孟建民26004.532016YFC0700300长江流域建筑供暖空调解决方案和相应系统重庆大学姚润明4500442016YFC0700400藏区、西北及高原地区利用可再生能源采暖空调新技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刘艳峰3376452016YFC0700500居住建筑室内通风策略与室内空气质量营造天津大学陈清焰1350362016YFC0700600建筑室内材料和物品VOCs、SVOCs污染源散发机理及控制技术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梅一飞17004.572016YFC0700700既有公共建筑综合性能提升与改造关键技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王俊39633.582016YFC0700800建筑围护材料性能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张雄3000492016YFC0700900功能型装饰装修材料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武发德31004102016YFC0701000地域性天然原料制备建筑材料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崔琪36004112016YFC0701100高性能结构体系抗灾性能与设计理论研究天津大学李忠献23004122016YFC0701200高性能钢结构体系研究与示范应用重庆大学李国强26004132016YFC0701300既有工业建筑结构诊治与性能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常好诵20003142016YFC0701400装配式混凝土工业化建筑技术基础理论东南大学吴刚38483152016YFC0701500工业化建筑设计关键技术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樊则森18004162016YFC0701600建筑工业化技术标准体系与标准化关键技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程志军26463.5172016YFC0701700装配式混凝土工业化建筑高效施工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郭海山32964182016YFC0701800工业化建筑检测与评价关键技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张仁瑜33004192016YFC0701900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产业化关键技术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叶浩文32004202016YFC0702000基于BIM的预制装配建筑体系应用技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许杰峰26003212016YFC0702100绿色施工与智慧建造关键技术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李云贵24004  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6日。对于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材料,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联系人:张巧显、卫新锋  联系电话:010-58884829/4824  传真:010-58884825  电子邮件:lsjz@acca21.org.cn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2016年6月22日
  • 贵州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
    关于印发《贵州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能源发〔2022〕15号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广播电视局、省统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大数据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气象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贵州电网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基础上有序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做好碳达峰工作,现将《贵州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能源局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贵州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基础上有序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做好碳达峰工作,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和《贵州省碳达峰实施方案》(黔党发〔2022〕24号)、《贵州省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清单》等文件要求,结合贵州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从我省实际情况出发,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保障能源安全基础上,着力推动能源结构转型,着力强化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着力推进能源产业链减排,着力加快转变用能方式,着力完善体制机制,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科学有序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观念、保障安全。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支撑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高质量发展,是我省能源领域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的基本前提。需坚持系统观念,将安全发展贯穿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先立后破,坚持全省一盘棋,传统能源的转变应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之上。立足我省能源以煤炭、煤电为核心的实际情况,协调推进碳达峰各项工作。  坚持目标导向、统筹推进。围绕我省“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明确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支持碳达峰的分步骤路线图和具体任务,系统谋划、稳妥实施,调动能源生产、消费、运行、管理等各方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有序实施。  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发挥创新引领作用,加快能源领域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着力推动关键技术突破,促进绿色低碳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发展,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非化石能源高质量发展。  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市场机制创新、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等,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绿色低碳转型。强化政策支持引导,健全任务分解落实、过程监管和考核评价机制。  二、主要目标  按照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的总体部署安排,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作。主要目标如下:  到2025年,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成效显著。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力争达到21.6%,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稳步推进,新能源占比逐步提高,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0%左右,能源生产环节持续降碳提效,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初步形成,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5%左右,能源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能源转型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三、加快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优化  (一)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  稳步推进风电协调发展。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因地制宜建设低风速风电场,针对不同的资源条件,加强设备选型研究,高海拔区域选择大功率抗凝冻低风速风机及配套高塔筒、长叶片,提高风资源开发效率,减少用地需求,推进集中式风电开发。鼓励因地制宜建设中小型风电项目,充分利用电网现有变电站和线路,综合考虑资源、土地、交通、电网送出消纳以及自然环境等建设条件,开发建设就近接入、就地消纳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利用好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在时间上的互补特性,积极推动风光互补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化发展。在太阳能资源较好的毕节、六盘水、安顺、黔西南、黔南等市(州)打造百万千瓦级大型光伏基地,大力推进光伏基地建设。以大型水电基地及现有(规划)火电厂为依托,积极推进多能互补发展。统筹本地消纳和外送,建设乌江、北盘江、南盘江、清水江流域四个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 充分利用我省火电厂富裕通道容量,结合存量煤电及新增煤电布局与风光资源情况,建设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积极推进开阳、播州、关岭等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结合光伏场区岩溶、石漠化、煤矿塌陷区等脆弱区域的生态修复,发展各类符合我省实际的“光伏+”综合开发利用模式,积极打造农光、林光互补等光伏利用方式。到2025年,全省风电和光伏发电规模分别达到1080万千瓦、3100万千瓦 到2030年,力争风电和光伏发电总装机规模达到7500万千瓦。  (二)积极推动水电优化发展  研究推动流域梯级水电站扩机。优化挖掘梯级水电深度开发潜力,研究梯级水电系统性调整方案,研究开展水电扩机工程前期工作。推进乌江干流等梯级水电优化开发,促进流域风电、光伏等清洁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十四五”积极开展乌江干流等梯级电站扩机的前期工作,力争到2030年扩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左右。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立足贵州水能资源优势及抽水蓄能站点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抽水蓄能电站,提高系统灵活调节能力,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根据流域梯级水电站的梯级落差、水头衔接及库容情况,研究主要大中型梯级水电站建设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的可行性,及时将具备建设条件的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滚动规划,形成常规纯抽蓄、混合式抽蓄和中小型抽蓄多元发展的抽水蓄能开发格局。“十四五”期间,积极推进贵阳抽水蓄能电站、黔南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开工建设。到2025年,全省水电总装机22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增加到2400万千瓦以上,以水电与新能源相结合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基本建立。  (三)因地制宜推动非化石能源非电利用  积极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围绕城市功能区、城镇集中区、工业园区、农业园区、旅游景区“五区”驱动,以示范引领,通过试点推进,从单体到集群、从公共建筑到民用建筑,推动不同利用方式、不同应用场景的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建设,初步实现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建筑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到2025年,全省地热能供暖制冷建筑面积达到2500万平方米 到2030年,地热能供暖制冷建筑面积力争达到5000万平方米。  (四)有序发展核电、氢能等清洁能源  推动核能工业供热应用示范,加快推进铜仁玉屏清洁热能项目建设 继续做好核电(大堆)厂址保护工作,结合国家内陆核电政策及省内需求,安全稳妥推进核能开发进度。开展氢能产业技术研究和重大技术联合攻关,推动全省氢能产业布局,打造“一轴、一带、三线”氢能产业发展核心地带,支持贵阳、安顺、六盘水等城市联合申报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加强氢储能研发应用。  (五)适度引入区外清洁能源  依托中缅线输气管道推进海气入黔,拓展供应渠道,提升天然气供应保障及调节能力。加快打通川、渝地区页岩气入黔渠道,依托正安-道真-大磏输气管道积极引进重庆页岩气,加快推动黄莺乡-洛龙镇-镇南镇(务川)、重庆秀山县-铜仁松桃县、重庆酉阳县-铜仁沿河县输气管道等省际互联互通项目建设,研究论证泸州-毕节输气管道项目建设,提高川渝气入黔输量。到2025年,渝气入黔能力达10亿立方米/年。提前开展区外清洁电力入黔规划研究工作,统筹经济性与安全性,在适当时机引入适度规模清洁电力作为补充。  (六)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加快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增强电源协调优化运行能力,创新电网形态和运行模式,显著提升电力负荷弹性,推进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发展,保障新能源消纳和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创新电网结构形态和运行模式。加快全省配电网智能化、数字化提档升级,巩固满足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入的配电网,建设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智能微电网,提升电网适应新能源的动态稳定水平,推动清洁能源在全省范围内优化配置。增强系统资源调节能力。统筹考虑系统调节需求、电价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大型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 有序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布局适当规模分布式天然气调峰电厂 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推进新建集中式新能源按照相关规定配套建设储能,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 充分挖掘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引导企业自备电厂、工业可控负荷等参与系统调节。提升系统智能调度运行水平。积极推动电力系统各环节的数字化、智慧化升级改造,加强电网柔性精细管控,促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源协调,提高电网和各类电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保障新能源充分消纳。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00万千瓦 到2030年,在建在运的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400万千瓦左右。  专栏1:能源结构调整优化重点行动  推进大型光伏基地建设。结合太阳能资源及土地资源条件,大力推进毕节、六盘水、安顺、黔西南、黔南等市(州)百万千瓦级大型光伏基地建设。推进乌江、北盘江、南盘江、清水江流域四个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建设。  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开阳、播州、关岭、镇宁、盘州、钟山、镇远、长顺、兴义、望谟、威宁、黔西、松桃等13个试点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  推进城乡配电网智能化改造。在贵阳、遵义等重点城市中心城区高标准建设先进城市电网,推动城镇配电网与其他基础设施协同建设改造,形成智慧高效、灵活可靠的现代城市电网。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增强电网智能控制水平,提高分布式风电光伏并网接纳能力。  加强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建设。在全面推进我省现役煤电机组升级改造及灵活性改造基础上,因地制宜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新型储能研发应用。到2025年力争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00万千瓦以上 “十四五”期新增分布式气电装机50万千瓦,2025年气电装机达到106万千瓦 “十四五”期间,积极推进贵阳(石厂坝)抽水蓄能电站、黔南(黄丝)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工建设。  提升需求侧响应能力。加强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建设,整合分散需求响应资源,引导用户优化储用电模式,高比例释放居民、一般工商业用电负荷的弹性。引导大工业负荷参与辅助服务市场,鼓励电解铝、铁合金、多晶硅等电价敏感型高载能负荷改善生产工艺和流程,发挥可中断负荷、可控负荷等功能。开展工业可调节负荷、楼宇空调负荷、大数据中心负荷、用户侧储能、新能源汽车与电网(V2G)能量互动等各类资源聚合的虚拟电厂示范。力争到2025年,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负荷的3%以上。  四、强化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关键技术创新  (七)推动能源科技创新  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和综合利用先进技术攻关。聚焦大规模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研发更高效、更经济、更可靠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先进发电和综合利用技术 攻克高效氢气制备、储运和燃料电池关键技术,推动氢能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加强新型电力系统及其支撑技术攻关。加快新能源发电并网和主动支撑技术等电网核心技术攻关,支撑建设适应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电源友好并网、源网荷双向互动、智能高效的先进电网 突破能量型、功率型等储能本体和系统集成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满足能源系统不同应用场景储能发展需要。加强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技术攻关。开展煤炭绿色高效安全开采、煤炭清洁高效综合利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技术研究,研发适合我省煤炭资源禀赋特点的机械化、智能化采煤掘进关键装备,突破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及规模化开发利用关键瓶颈技术,研发更高效率、更灵活、更低排放的煤基发电技术。加强能源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攻关。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能源融合发展,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关键技术、智能化矿井运维平台、煤层气水平井采集系统、煤矿井下5G、贵州省能源数据中心等关键技术研究,完善“能源云”平台功能,推动煤炭、油气、电网等传统行业与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深度融合,构建省级能源大数据智慧平台。  (八)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  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支持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搭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打通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实现各类创新要素集聚融合、开放共享 聚焦煤矿绿色智能开采、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新型电力系统、节能、氢能、储能、动力电池等重点领域,深化应用基础研究,培育一批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创新技术攻关机制。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的能源科技创新工作机制,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实行“揭榜挂帅”制度,开展省级重大能源技术和装备攻关,支持组建跨领域、跨学科攻关联合体, 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双一流”高校等院所学校开展创新合作。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高等学校加快新能源、储能、氢能、碳减排、碳汇、碳排放权交易等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建设一批绿色低碳领域现代产业学院。深化产教融合,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争创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推广应用技术成果。强化低碳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专利技术申请、转让和许可、信息分享等机制,促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 探索设立省、市级绿色科创基金,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和示范。到2030年,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技术和装备,新增10个省级及以上能源科技创新平台。  专栏2:绿色低碳技术创新重点行动  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攻关。开展高海拔大功率风电机组关键技术研究,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对地质环境影响研究,岩溶复杂地层地埋管施工关键技术攻关,岩溶石山区中深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尾水回灌技术攻关,高水头、高压力、宽变幅的抽水蓄能设计与施工关键技术研究,中深层地热能岩溶热储高效开发关键技术攻关等。  新型电力系统及其支撑技术攻关。建设国家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及其数字化技术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开展电能、风能、太阳能等多种能量流和由数据构成的信息流的深度融合的研究,突破新型电力系统多能源协同互补机理与调控、大规模新型电力系统信息物理仿真技术、能源系统多源异构数据聚合机制、数据融合分析机理、数据安全保护机制等关键科学问题,初步打通源网荷储各个环节,实现多能源网的协同互动。  数字能源与综合能源技术。开展智能化矿井综合运维服务平台应用研究、贵州煤层气水平井智能排采及数据采集远传控制系统研制与应用,开展综合能源与数字能源系统(源网荷储)一体化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水、光”一体化技术示范研究、煤矿井下5G应用研究及示范、综合智慧能源运营平台、智慧能源站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氢能产业技术攻关。鼓励开展高效电解水制氢、生物质制氢等技术及装备研发和产业化 鼓励超高压气态储运氢、固态/液态材料储运氢技术及成套装备研发和产业化 支持依托航空航天技术优势,探索大规模低温液态储运氢技术、装备研发和示范 支持氢气压缩机、储氢瓶/罐及加氢站成套装备研发和产业化。  五、大力推进能源产业链碳减排  (九)加快煤炭绿色低碳智能开采  探索煤矿绿色发展长效机制,支持煤矿充填开采技术推广应用,因地制宜推进保水开采、先采气后采煤、矸石不升井等绿色开采技术。积极支持煤矿采矿权增列煤层气矿业权,实施综合开发。加强对现存矸石分质分级综合利用,强化外排土场治理,绿化矿区环境。鼓励利用废弃矿区开展新能源及储能项目开发建设。  (十)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推进煤炭洗选和提质加工。大力发展精细高效煤炭分选,加快煤炭深度提质和分质分级利用,不断提高煤炭资源利用效率 推动新建、技改煤矿建设配套洗选厂,加快落后洗选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步伐,实现生产安全与效率双提升。积极推广先进的中高硫煤及优质焦煤深度分选提质、煤泥水高效沉降及煤泥脱水、选煤厂智能化等技术,逐步提高原煤入洗率。到2025年原煤入选率达到100%,焦煤入洗率达到80%。推动煤系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持续推进粉煤灰在新型建筑材料中的应用,积极探索粉煤灰在农业、化工、环保等领域高值化利用途径 加强煤矸石在新型建材、塌陷区治理、矿井充填以及土地生态修复等领域的高值化利用。构建一批煤系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技术,发挥行业龙头企业技术装备研发与人才培养优势,打造煤系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体系及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提升煤炭清洁储装运卸水平。在毕水兴布局建设大型煤炭储配基地。新建、技改煤矿的规划设计优先考虑铁路或管状皮带运输,积极推进矿区运输公路硬化铺油。紧紧围绕煤炭储装运卸全流程治理,推进矿山储煤场所建设标准化、运输装卸无尘化,实现煤炭清洁化储装运卸闭环管理。大力发展新型煤化工。推动毕水兴煤炭资源深加工基地建设,推进中石化织金50万吨/年聚乙醇酸等项目,加快盘南工业园区煤制氢示范项目实施。开展优质无烟煤及煤化工副产品综合利用,发展煤基新型功能材料,提升煤化工作为化工原料的综合利用效能,推进煤化工产品高端化、多元化。加大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力度。积极探索农村地区建立优质、低排放煤炭产品替代劣质散煤机制,推广使用先进炉具,减少散煤使用。综合推广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积极推进天然气、电力及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构建多途径、多通道减少民用散煤使用的格局。  (十一)加快煤电清洁高效发展  根据电力安全供应需要合理规划新建煤电,优先建设大容量、高参数、超低排放燃煤机组,积极推进66万千瓦高硫无烟煤示范机组建设,并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鼓励建设100万千瓦级高效超超临界机组。推动以原址扩能升级改造及多能互补方式建设清洁高效燃煤机组。新建煤电机组煤耗标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推动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重点对省内现役30万千瓦级、60万千瓦级煤电机组实施综合节能改造,鼓励现役亚临界煤电机组开展升参数改造,大幅提升热力系统效率,切实降低煤电机组供电煤耗。有序淘汰落后煤电机组,具备条件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加强企业自备电厂调度运行管理。到 2025年,全省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力争达到 305克标准煤/千瓦时 到2030年,火电机组供电煤耗进一步降低。  (十二)推动能源产业全面节能降碳  加强电网老旧设备改造、用户表计轮换和接户线改造,深化同期线损管理。推动煤化工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发挥煤炭的现代工业原料功能。加强煤层气、页岩气绿色开采技术工艺及装备应用。加快能源产业链数字化升级,推动实现能源系统实时监测、智能调控和优化运行,提高能源系统整体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到 2025年,全省电网综合线损率降至4.65%左右 到2030年,电网综合线损率进一步降低。  (十三)加强能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协同治理  积极推动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加快利用采煤沉陷区、关闭退出煤矿、露天矿排土场及周边地区开展新能源建设,鼓励“新能源+荒漠绿化、土壤改良、地灾治理” 等协同开发,建设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储能、植物碳汇相结合的新能源项目。探索利用退役煤电场址和输变电设施建设储能或风光设施,强化风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电站、小水电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加强煤炭和非常规天然气资源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  (十四)加强能源领域碳排放计量监测  积极开展能源行业产业链碳足迹核算,探索建立我省能源领域重点碳排放企业碳账户,核算企业碳排放信息数据 支持行业、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开展碳排放方法研究,规范后争取纳入国家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健全区域和重点行业碳排放计量体系,建立健全能源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体系,开展碳排放信息监测和评价管理,建立碳排放台账 积极推进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能源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运行、退役的全过程碳管理。倡导开展同行业碳排放强度对标,鼓励重点能源企业制定碳减排路线图。  专栏3:能源产业链碳减排重点行动  煤矿绿色高效转型。因地制宜推广保水开采、先采气后采煤、矸石不升井等绿色开采技术应用。提高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水平,推进黔西南、遵义等煤矿瓦斯规模化抽采利用。推广节水、节材和节能设备。结合煤矿塌陷区等脆弱区域的生态修复、光伏覆盖等实现矿区减碳增汇。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中石化织金50万吨/年聚乙醇酸、黔希煤化工40万吨/年聚碳酸酯、兴仁60万吨/年煤制烯烃、盘州500万吨/年煤焦化一体化和兴义宜化、兴化搬迁入园及六盘水煤焦化一体化产业集聚区等项目,加快盘南工业园区煤制氢示范项目实施。  煤电机组节能降耗。严格控制新增煤电项目的煤耗标准,新建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不高于285克标准煤/千瓦时。全面梳理存量煤电机组供电煤耗水平,因地制宜对供电煤耗高、具备条件的机组分类制定改造实施方案。  企业燃煤自备电厂减污降碳。研究制定企业燃煤自备电厂碳排放标准评价规则,开展能耗、排放等在线监测,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依法依规推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燃煤自备电厂限期整改或淘汰。推动企业燃煤自备电厂参与系统调峰,扩大清洁能源消纳空间。  能源产业链智慧化减碳。加快数字化技术应用,推动能源全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实现能源开发、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全过程用能和碳排放监测。鼓励智能光伏等产业技术创新升级和多行业特色应用。鼓励建设智慧能源管理系统。  六、推动用能方式绿色转型升级  (十五)优化化石能源消费结构  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创造条件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碳排放强度“双控”转变。在确保能源安全保障供应的基础上,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充分消纳新能源发电量、减少电煤使用量,积极引导建材、冶金和化工等重点行业减煤降碳、节能增效。因地制宜推动“煤改电”,进一步扩大散煤禁燃区域,减少煤炭散烧。合理调控油气消费。持续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输气管网和储气调峰设施布局,开拓工业消费市场,扩大居民商服用户市场,稳步提升天然气消费量 推动油品消费清洁替代和能效提升,合理控制油品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十六)推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用能  扩大新能源在交通运输、数据中心等领域的应用,提高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等重点高耗能行业中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 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持续实施节能技改升级,推广节能低碳工艺技术装备,推动重点园区、企业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全面开展能效对标,打造一批能效“领跑者”。深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重点推动大型公共建筑空调、供配电、照明和动力设备等系统改造,加快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 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 推广屋顶光伏、光伏幕墙等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推广低碳建材。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鼓励应用多式联运,加快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鼓励重卡、船舶使用LNG替代燃油,加快乌江等流域有用电需求的主要港口岸电覆盖,倡导低碳出行方式。  (十七)大力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  拓展电能替代的广度和深度,提升重点用能领域电气化水平。大力推进工业领域电气化,推广电窑炉、电锅炉、电加热等技术,提高工业终端用能设备电气化率。深入推进交通领域电气化,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电气化,大力发展家用新能源汽车,加快电动汽车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港口岸、空港陆电覆盖率和使用率。因地制宜在部分地区布局分散电采暖、电热锅炉采暖、热泵采暖等居民采暖电能替代 在城市大型商场、办公楼、酒店、机场航站楼等建筑推广应用热泵、电蓄冷空调、蓄热电锅炉等。积极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电气化,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提升乡村电气化水平,因地制宜推广电气化引提水、灌溉 在农业副产品加工领域巩固电烤烟、电制茶,推广电酿酒。“十四五”期间,全省力争完成替代电量200亿千瓦时以上,2025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 2030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到35%左右。  (十八)大力发展优先消纳新能源的新型负荷  加强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建设,大力发展需求可调控、能量可交互的新型负荷,促进新能源消纳利用。采用数字化技术和先进控制技术,充分调动建筑楼宇、工业可控负荷灵活响应能力参与系统调峰。加强新能源与智能电网、储能、充电桩信息交互,大力推广用户侧储能、大数据中心负荷、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新能源汽车与电网(V2G)能量互动等新模式,实现新能源电力优先储存和高效消纳。发挥资源聚合管理效能,开展综合能源管理,探索建设虚拟电厂。力争到2025年,全省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3%以上 2030年进一步提高到5%以上。  (十九)开展低碳零碳试点示范  积极开展综合能源大受端高比例清洁能源消纳试点示范。充分发挥区域大型煤电、流域梯级电站、储能调节能力,开展多能互补一体化试点 在工业负荷大、新能源资源禀赋相对较优的园区,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建设试点 支持发展智能微电网、主动配电网,研究推广直流配电网,建设一批园区级能源互联网试点项目,促进清洁能源就近就地消纳 开展清洁能源跨产业跨行业融合试点,推动清洁能源与绿色先进制造、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融合发展 发挥电氢耦合长时储能和深度调峰作用,探索氢电一体化综合能源试点。  专栏4:用能方式绿色转型重点行动  控制散烧煤使用。推动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合理划定禁止散烧区域,制定民用燃煤锅炉限用标准,积极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鼓励利用生物质能、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集中供暖制冷。到“十四五”末,民用散烧煤大幅减少。  开展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六进一上”工作,“十四五”期间力争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约2.5万个,进一步提升群众使用充电设施的便利性。建设形成以快速充电为主的高速充电网络和覆盖市、县、乡三级的公共充电网络。2025年全省充电基础设施达到4.8万个。  推动“油气醇电氢”综合能源销售站建设示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贵阳、遵义、安顺、六盘水等重点城市,研究利用现有加油站、加气站、加醇站推动充电、换电、储氢加氢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分布式光伏和储能设施。到2025年建成综合能源销售站15座。  推广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支持新建建筑和社区建设低碳智慧用能系统,鼓励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力争到2025年,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屋顶光伏安装率达到50%,既有公共建筑应用比例达到15%,力争到2030年新建交通枢纽场站安装面积不低于60%。  开展低碳零碳乡村建设。选择一批拥有特色产业的乡村,引导实施农业生产、乡村产业和生活用能设施全电化改造,优先用于可再生能源电力,推动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供能,促进乡村能源高质量发展。  七、深化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相关体制机制改革  (二十)构建加快新能源发展的市场机制  健全电力市场体系,规范中长期市场交易,加强辅助服务市场建设,丰富创新辅助服务交易品种,稳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研究探索“黔电外送”参与省内辅助服务市场,有序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积极组织参与全国绿电市场交易,试点推进省内绿电交易,做好绿电交易与绿证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的衔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建立容量市场,在确保健康可持续发展前提下,推进煤电向基础性、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  (二十一)健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价格机制  落实风电、光伏发电、水电价格政策。研究建立抽水蓄能与新型储能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容量电价保障长效机制,充分调动调节性电源建设积极性。完善分时电价政策,合理划分峰谷时段和设置峰谷价差,根据贵州电网“双高峰”特点,实施季节性尖峰电价,引导各类用电负荷削峰填谷。完善燃煤发电交易价格机制,有效疏导煤电企业经营压力,保障电力稳定供应和新能源消纳水平。深化输配电价改革,优化输配电价结构,科学评估新型储能输变电设施投资替代效益,探索将电网替代性储能设施成本收益纳入输配电价回收。  (二十二)完善支持能源低碳转型的财税金融政策  加大各级财政资金对能源领域碳达峰重点行动、重点工程的支持力度。落实好固定资产投资加速折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用好央行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探索建立绿色贷款财政贴息、奖补、风险补偿、信用担保等配套支持政策。加快绿色债券发展,支持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发行碳中和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绿色债券,鼓励保险、理财、绿色或低碳发展基金投资能源领域低碳技术推广和低碳转型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能源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二十三)健全保障能源安全的风险管控机制  统筹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安全保供,提高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各种极端情况的能源供应保障能力,落实好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协调机制。强化煤炭煤电兜底保障作用,提高煤炭运输保障能力,合理增加煤炭储备能力,加快打造西南地区煤炭保供中心 合理布局建设大容量高参数煤电,推动以原址扩能升级改造及多能互补方式建设清洁高效燃煤机组。充分发挥电网企业和大型发电企业作用,提升电网负荷预测和管理调度水平,增加电力供应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加强极端情形下电力风险管控,做好应对极端天气、尖峰负荷等情况的能源应急保供预案,提高应急处置和抗灾能力。加快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提升油气供应保障能力。完善能源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与事后快速恢复能力。加强重要能源设施、能源网络安全防护,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合理规划能源重点项目投产时序,加强能源规划实施监测评估。  八、组织实施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  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建立部门、市州联动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充分发挥省碳达峰碳中和专家库作用,开展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政策研究和咨询。召开协调会议,解决碳达峰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本实施方案有效落实。  (二十五)强化责任落实  各市(州)要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地区发展实际,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分解和落实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阶段、分年度形成任务清单,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能源企业要积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落实企业社会责任,主动作为,推动全省能源低碳转型。  (二十六)强化监督考核  能源主管部门要强化能源碳达峰目标任务跟踪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重点监测能源消费、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指标,评估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机制、政策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创新监督管理措施和手段,组织开展监督核查和考核评价,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到位。  (二十七)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宣传引导。积极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各种社会力量,开展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培训、知识培训和科普教育活动,促进全社会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 建通发布美国TEC建筑气密性测试系统DG700新品
    DG700建筑整体气密性测试系统BUILDING PERFORMANCETESTING TOOLS鼓风门系统明尼阿波利斯鼓风门一向被认为是全球设计很好的建筑气密性测试系统。美国TEC(The Energy Conservatory)公司开发了完备的测试程序,并集成了专门的测试配件。该系统可供需求侧管理(DSM)部门、能耗评估、HVAC系统承包商、建筑业者以及建筑热工等专业人员使用。鼓风门系统主要用于测试建筑围护结构的气密性水平,诊断和演示空气渗透问题以及估计自然空气渗透率以及空气渗透所产生的能效损失,并可用于对建筑整体性能进行评估。配置窗户测试附件可测试门窗气密性。主要特性精密设计和严格校准的风扇经注模、粗糙化处理的轻质风扇外罩精确、稳定的流量测量,无需更换流量计可快速、准确测量的流量范围,采用C环选件,流量低限可至100CFM固态变速风扇控制兼容加压测试和减压测试支持110V或220V交流电源轻质耐久的门框支架创新性设计的可变铝框架和耐久尼龙罩面,经多年研究和数千次实验而成。没有比该系统更容易的方法将鼓风门风扇密封在门洞里全锁扣设计可保证仅需几秒即可将铝框从紧凑的存放盒中取出安装完毕精密设计的凸轮杆装置保证尼龙罩面与门框严丝密缝可适应常见住宅各种门框尺寸(特殊门框亦可定制)带有观察窗的尼龙罩面,方便监控室外活动① 轻质坚固的铝合金可伸缩门框② 高精度DG700压力和流量表 双通道同时显示压力或流量 提供:USB、串口或WiFi连接计算机③ 风扇控制器,精确控制风扇转速④ 经校准的风扇,3/4马力电机,带有A,B流量环,可选C,D,E流量环⑤ DG700通过USB或WIFI link连接计算机 通过TECLOG软件自动测量 自动调整风扇转速以保证恒定的压力技术参数 部件项目参数Model 3型鼓风门上限流量:6300 CFM (2973 l/s, 10700 m3/h) (自然状态)5350 CFM (2524 l/s, 9090 m3/h) (压差50 Pa)5000 CFM (2360 l/s, 8495 m3/h) (压差75 Pa)下限流量:300 CFM (141 l/s, 510 m3/h) (采用B环)85 CFM (40 l/s, 144 m3/h) (采用C环)30 CFM (14 l/s, 51 m3/h) (采用D环)11 CFM (5 l/s, 18 m3/h) (采用E环)尺寸:管径50 cm,长度26 cm重量:15 kg(含A环和B环)精确度:±3% (采用 DG-700压力流量表或APT系统)符合标准ASTM E779-03、E1554-07、CGSB-149.10-M86、EN 13829、ATTMA 、NFPA 2001、RESNET 、USACE电压110V 或 220V.可调门框及用材门框材料:模压铝材宽度:71~101 cm高度:132~244 cm密封材料:三元乙丙橡胶(含双环戊二稀)柔性垫层罩面材料:尼龙帆布(带有聚乙烯薄膜窗)Multi-fan Blower Door Systems测量大型建筑物气密性扩展为2风扇系统及3风扇系统美国TEC大型建筑物气密性测试系统通常由2~3个鼓风机和2个DG-700主机及控制软件组成。主要用来测试大型建筑物气密性,建筑物表面积可达7000~36000m2,内部体积上限可达450000m3,可广泛应用于工业厂房、粮仓、消防系统和其它大型公共建筑场所,是目前世界上先进的气密性测试设备。3个鼓风机、2个DG-700主机,加上TECLOG软件,可组成一个测试模块,上限的流量范围可达27000m3/h(50Pa下)。2个DG-700主机中的一个作为主控制器,利用TECLOG软件控制主控制器自动调节风扇速率。若系统流量超出范围,可增加一个模块,即6个鼓风机、4个主机组合测试,这几乎能解决所有的大型建筑物气密性测试难题。主要配置表 部件单风扇系统2风扇系统3风扇系统说明鼓风机(风扇)1个2个3个model 3型可调节的门框1套1套1套特殊需求可定制尼龙密封门1个(单孔)1套(2风扇孔)1套(3风扇孔)DG-700主机1个2个2个风扇控制器1个2个3个TECLOG软件1套1套1套USB控制线1条2条3条电脑和主机通讯线3合1风扇控制线1条1条1条主机和风扇通讯线DG-700数字压力计 Digital Pressure and Flow GaugeDG-700型压力流量表:包括两个精密压力传感器,可同时显示室内外压力和鼓风门风扇读数。特设的“基准压力”和“CFM @50”功能便于快速、准确的获得气密性数据。除此之外,还可将DG-700连接到笔记本电脑,通过TECTITE软件实现鼓风门自动测量。 技术规格独立压力通道数2压力范围–1250到1250帕斯卡(5到5英寸水柱)显示分辨率0.1pa精度1%读数或0.15帕斯卡(取较大值)测量单位英寸水柱,CFM, CFM@50, CFM@25, m3/h, m3/h@50, m3/h@25, l/s, l/s@50, in2@25, cm2@50, cm2@25, fpm, m/s自动调零开始及每10s时间平均1,5,10秒,长期(连续更新)工作温度范围0° C ~ 48° C校准Meets ASTM Standard E779-03, E1554-07, CGSB-149.10-M86,EN 13829, ATTMA Technical Standard 1 and NFPA 2001, RESNET andUS ACE. Recommended calibration interval is 2 years.电池寿命6节碱性电池,可连续使用100小时创新点:操作简单、彩屏显示、可根据实际情况更换流量环控制出风量的大小美国TEC建筑气密性测试系统DG700
  • “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重点专项2017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科技部、财政部关于改革过渡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423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等8个重点专项2017年度拟立项的项目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6日。对于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  联系人:韩鹏  联系电话:010-58884875  传真:010-58884870  电子邮件:hanpeng@acca21.org.cn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重点专项2017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牵头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中央财政经费(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年)12017YFC0702200建筑全性能仿真平台内核开发清华大学燕达9743.522017YFC0702300地域气候适应型绿色公共建筑设计新方法与示范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崔愷13863.532017YFC0702400基于多元文化的西部地域绿色建筑模式与技术体系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庄惟敏13593.542017YFC0702500经济发达地区传承中华建筑文脉的绿色建筑体系东南大学王建国12773.552017YFC0702600近零能耗建筑技术体系及关键技术开发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徐伟33733.562017YFC0702700建筑室内空气质量控制的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张寅平2956372017YFC0702800室内微生物污染源头识别监测和综合控制技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曹国庆12433.582017YFC0702900既有居住建筑宜居改造及功能提升关键技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赵力29673.592017YFC0703000高性能纤维增强复合材料与新型结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李荣17413102017YFC0703100协同互补利用大宗固废制备绿色建材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王文龙12913.5112017YFC0703200工业及城市大宗固废制备绿色建材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李建强13263.5122017YFC0703300建筑垃圾资源化全产业链高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中国建筑发展有限公司张大玉13483.5132017YFC0703400高性能组合结构体系研究与示范应用清华大学樊健生25313142017YFC0703500绿色生态木竹结构体系研究与示范应用重庆大学刘伟庆14243.5152017YFC0703600工业化建筑隔震及消能减震关键技术广州大学谭平13273.5162017YFC0703700工业化建筑部品与构配件制造关键技术及示范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郁银泉39343.5172017YFC0703800钢结构建筑产业化关键技术及示范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侯兆新31673.5182017YFC0703900施工现场构件高效吊装安装关键技术与装备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焦安亮12633.5192017YFC0704000预制混凝土构件工业化生产关键技术及装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李守林12753.5202017YFC0704100新型建筑智能化系统平台技术清华大学赵千川33883.5212017YFC0704200基于全过程的大数据绿色建筑管理技术研究与示范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张蓓红24853  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重点专项2017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docx
  • 明确十五大行动!广东发布碳达峰实施方案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坚决把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扭住碳排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实施产业绿色提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降碳增效等“碳达峰十五大行动”。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方案》指出,深入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六大工程”,推动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打造以绿色低碳为主要特征的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到2025年,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33%。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同时,积极推行绿色制造,深入推进清洁生产,不断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推动钢铁、石化化工、水泥、陶瓷、造纸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助推工业整体有序达峰。构建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方案》强调,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大力发展新能源。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打造粤东粤西两个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统筹规划垃圾焚烧发电、农林生物质发电、生物天然气项目开发。到203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7400万千瓦以上。创新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模式在城乡建设方面,《方案》提出,大力建设绿色城镇、绿色社区和美丽乡村,增强城乡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编制实施超低能耗建筑、近零碳建筑设计标准,在广州、深圳等地区开展近零碳建筑试点示范。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热、空气源热泵等技术,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此外,加快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用生产和农村建筑中的利用,促进乡村分布式储能、新能源并网试点应用。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进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等低碳农业模式。2025年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全覆盖交通运输是碳排放的重点领域。《方案》要求,大力推广节能及新能源汽车,研究制定补贴政策,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及货运配送车辆电动化替代。发展智能交通,推动不同运输方式的合理分工、有效衔接。加快布局城乡公共充换电网络,积极建设城际充电网络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配套设施,到2025年,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全覆盖。探索开发绿色低碳期货交易品种《方案》指出,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用好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交易、电力交易等市场机制。深化广东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逐步探索将陶瓷、纺织、数据中心、公共建筑、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纳入广东碳市场覆盖范围。在广州期货交易所探索开发碳排放权等绿色低碳期货交易品种。开展用能权交易试点,探索碳交易市场和用能权交易市场协同运行机制。全面推广碳普惠制,开发和完善碳普惠核证方法学。统筹推进碳排放权、碳普惠制、碳汇交易等市场机制融合发展,打造具有广东特色并与国际接轨的自愿减排机制。
  •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新标将实行
    绿色建筑评价新标准将于近日实行  国家与地方“双重补贴”刺激  “过去可能在利用可再生能源这块要有2万元投入,那么有些项目就买了10个2000元的太阳能草坪灯,就可以打个勾。权重是没有体现的,不少开发商就挑最便宜的做出来,而不是根据当地具体的自然条件,真正能起到节能、节水的效果。”“2006年第一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模本,当中的一些重大问题经过试运行后,前几天已经在北京定稿,马上要实行。”记者近日从住建部专家处获悉,被视为中国绿色建筑“国标”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将于近日起实行。而最新的国标,将比2006年的版本“要求更严、内容更广泛”。  上述专家告诉记者,其预测这一国标的最终版本,将向西方发达国家的标准靠拢,“会使工程技术人员觉得比过去难”。  过去,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有六大指标,包括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住宅建筑)或全生命周期综合性能(公共建筑),每个指标下有若干项。每个指标下,满足一定的项数即可被评为一星级、二星级或三星级绿色建筑。  然而,在上述标准的试运行中,也产生过一些问题。“过去可能在利用可再生能源这块要有2万元投入,那么有些项目就买了10个2000元的太阳能草坪灯,就可以打个勾。权重是没有体现的,不少开发商就挑最便宜的做出来,而不是根据当地具体的自然条件,真正能起到节能、节水的效果。”上述专家表示。  而新的标准里则是采用打分的方式,总分达到45-50分是一星级,60分是二星级,80分是三星级。评审专家认为重要的就打8分、10分,有的虽然需要,但做起来容易,也不需要多少钱,就4分。  专家告诉记者,这样一来,不少过去被评为一星级的项目现在可能评不上了,二星级可能降为一星级,三星级则将为二星级或者一星级。  事实上,自从去年4月的《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167号文”)和今年1月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下称“1号文件”)出台后,“绿色建筑”一夜间变成了各地政府和企业眼中的“香饽饽”。167号文规定,达到二星级标准的绿色建筑,每平方米奖励45元,三星级每平方米奖励80元,保障性住房基本保障一星级,到一定规模也给定额的补助。此前新增绿色建筑的成本大致为一星级增加100元,二星级增加200元,三星级400元,而最新的测算结果显示,一星级增加29元,二星级增加50元,三星级增加100元。  为了解决奖励和成本增加倒挂的问题,真正刺激开发商的是地方给的再一重补贴。“有些地方给的是双重补贴,在国家补贴之外,地方政府可能还会打个折扣再给一份补贴。对企业的刺激非常大。”上述专家告诉记者。  而地方推动绿色建筑的动力则来自国家的硬性规定。今年的1号文件,将绿色建筑行动目标完成情况落实到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  “完不成就要问责,好多外国人听到我们去年的167号文件、今年的1号文件,都非常surprise。”中国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有为说,有不少城市已经超额完成了中央政府的要求。北京市政府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开始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此外厦门、深圳、武汉、江苏等地都将把绿色建筑作为强制性要求。  到“十二五”末,新建绿色建筑要达到10亿平方米。而截至去年年底,全国一共有724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总建筑面积达7581万平方米。  “中国的碳排放,建筑占到43.7%,比重很大,建筑不抓起来,节能减排是达不到目标的。(目前的状况)离节能减排目标差太远,下一步准备要规模化发展。”王有为说,下一步将要实施更多的措施来促进绿色建筑的规模化发展,包括“十二五末”,八省四市要求城镇新建房地产项目50%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另外要拿到“绿色生态城区”项目称号,新建建筑要全面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的标准,二星级要达到30%以上 此外,绿色建筑奖励及补助资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资金向保障性住房及公益性行业倾斜,保障性住房达到一星级标准的也有优惠。  “3600万套保障房,如果以60平方米一套算的话,马上20亿平方米就出来了。所以通过这三大措施,几十个亿的绿色建筑就出来了。”王有为说。  【原标题】《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新标将实行 向发达国家标准靠拢
  • 调研全国首个双碳产业楼宇,代表委员们提出这些建议
    3月21日,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组织辖区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全国首个双碳产业楼宇——碳汇大厦,调研碳排放权登记结算(武汉)有限公司运营情况与碳汇大厦楼宇招商情况。武昌区地方金融局有关负责人向与会代表委员作《携手开创碳金融集聚区发展新篇章》专题汇报,系统介绍武昌区打造全国碳金融集聚区建设情况。“通过政策支持、广泛调研、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四大行动,武昌区加快推进区域低碳试点项目。”首义科创集团负责人介绍了武昌区推进低碳试点实施路径的解决方案。在听取了碳排放权登记结算(武汉)有限公司运营情况汇报、街道招商引资工作介绍后,与会代表、委员提出要抢占碳金融建设先机,摸索设立一套完备的碳金融工作规则、做好节能减碳宣传工作、尽快设立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碳经济有序运行等意见建议。省人大代表金鑫建议,碳金融建设要久久为功,扎实做好培训工作,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武汉具备丰富的水资源,具有全国领先的水权交易经验,武昌区可以提前做好研究工作。”省政协委员、武昌区人大代表陈凌提出,碳金融建设目前处于“开疆破土”的阶段,相关机构要围绕碳金融规则制定开展开拓性工作,政府要进一步做优企业服务,为碳金融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武汉市政协委员王涛表示,目前碳金融建设仍处于相对初级阶段,建议相关职能部门、金融机构开放更多应用型场景,招引更多企业,丰富产业链,形成欣欣向荣的企业生态。水果湖街道有关负责人表示,碳汇大厦所在的中北路,位于武昌“一轴一带多园”金融产业格局的核心地带,水果湖街道将全力以赴为企业当好“红色店小二”、当好“零号员工”,做优企业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 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将布局一批前沿科技项目,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
    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上海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明显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重要进展;“十五五”期间,上海市产业结构和能浮结构优化升级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为确保碳达峰目标的实现,该方案提出“碳达峰十大行动”,即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绿色低碳区域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中,该方案指出,将加快布局一批前瞻性、战略性的前沿科技项目,聚焦深远海风电、储能和新型电力系统、可控核聚变发电、绿氢制储、零碳炼钢、生物基高分子材料化工等低碳零碳负碳重点领域,深化应用基础研究;大力推进低碳冶金、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氢、“光储直柔”建筑能源系统、大容量风电、新能源交通工具等技术创新,加快碳纤维、气凝胶、特种钢材等基础材料研发,补齐关键零部件、元器件、软件等短板;依托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科研院所资源,培育一批节能降碳和新能源技术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和碳中和研究机构;到2025年,建设10个碳中和相关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和5个绿色技术创新中心。该方案全文如下: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2022年7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扎实推进本市碳达峰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一、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明显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煤炭消费总量进一步削减,与超大城市相适应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重要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循环型社会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到2025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达到20%,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浮结构优化升级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简约适度的绿色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循环型社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达到25%,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70%,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二、重点任务将碳达峰的战略导向和目标要求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加强统筹谋划的同时,进一步聚焦重点举措、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主体,组织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加快构建与超大城市相适应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确保能源供应安全底线、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1.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市内、市外并举,落实完成国家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推动可再生能源项目有序开发建设。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力争达到36%。大力推进光伏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充分利用农业、园区、市政设施、公共机构、住宅等土地和场址资源,实施一批“光伏十”工程。到2025年,光伏装机容量力争达到400万千瓦;到2030年,力争达到700万千瓦。加快推进奉贤、南汇和金山三大海域风电开发,探索实施深远海风电示范试点,因地制宜推进陆上风电及分散式风电开发。到2025年,风电装机容量力争达到260万千瓦;到2030年,力争达到500万千瓦。结合宝山、浦东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新建一批生物质发电项目,加大农作物秸杆、园林废弃物等生物质能利用力度,到2030年,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4万千瓦。加快探索潮流能、波浪能、温差能等海洋新能源开发利用。大力争取新增外来清洁能源供应,进一步加大市外非化石能源电力的引入力度。加强与非化石能源资源丰富的地 区合作,建设大型非化石能源基地,合理布局新增和扩建市外清洁能源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力争“十五五”期间基本建成并投入运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机管局、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绿化市容局)2.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继续实施重点企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十四五”期间本市煤炭消费总量下降5%左右,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30%以下。“十四五”期间加快推进外高桥、吴泾、石洞口等地区落后燃煤机组等容量替代,并预留碳捕集设施接口和场地,同步推进其他现役燃煤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加快自备电厂清洁化改选,按照不超过原规模2/3保留煤机,重点推进吴泾八期、宝钢自备电厂机组等实施高温亚临界改造。在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的前提下,“十四五”期间合理控制发电用煤,“十五五”期间进一步削减发电用煤。“十四五”期间推动宝武集团上海基地钢铁生产工艺加快从长流程向短流程转变,加大天然气喷吹替代的应用力度。推动实施吴泾、高桥地区整体转型,进一步压减石化化工行业煤炭消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生态环境局)3. 合理调控油气消费。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大力推进低碳燃料替代传统燃油,提升终端燃油产品能效。加快推进机动车和内河船舶等交通工具的电气化、低碳化替代。合理控制航空、航运油品消费增长速度,大力推进可持续航空燃料、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提升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加快建设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推进上海液化天然气站线扩建等项目,完善天然气主于管网布局,提升气源储备能力。加快布局燃气调蜂电源,建设约160万千瓦燃机,推广用户侧分布式供能建设。到2025年,天然气年供应能力达到137亿立方米左右,储备能力达到20天;到2030年,天然气年供应能力达到165亿立方米左右,储备能力不低于20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4. 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成满足国际大都市需求,适应可再生能源大比例接入需要,结构坚强、智能互动、运行灵活的城市电网。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推进燃气调峰机组等灵活调节电源建设和高效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引导提升外来电的调节能力。打造国际领先的城市配电网,综合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智能化水平,在中心城区、临港新片区等区域推广应用“钻石型”配电网。完善用电需求响应机制,开展虚拟电厂建设,引导工业用电大户和工商业可中断用户积极参与负荷需求侧响应,充分发挥全市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作用,深入推进黄浦建筑楼宇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示范,并逐步在其他区域和行业推广应用。到2025年,需求侧尖峰负荷响应能力不低于5%。积极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推广以分布式“新能源+储能”为主体的微电网和电动汽车有序充电,积极探索应用新型储能技术,大力发展低成本、高安全和长寿命的储能技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公平开放、竞争有序、安全低碳导向的电力市场体系。加快扩大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坚持节约优先,以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作为统领和核心抓手,以精细化管理和技术创新应用为支撑,全面提升全社会能源利用效率和效益。1. 深入推进节能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市区联动、条块结合”的节能管理工作机制,合理分解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目标,优化评价考核制度,层层细化落实各相关部门、各区和重点企业目标责任。在产业项目发展的全过程深入落实能耗双控目标要求,将单位增加值(产值)能耗水平作为规划布局、项目引入、土地出让等环节的重要门槛指标。优化完善节能审查制度,科学评估新增用能项目对能耗双控和碳达峰目标的影响,严格节能验收闭环管理。强化用能单位精细化节能管理,建成覆盖全市所有重点用能单位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在线监测平台,推进建立本市建筑碳排放智慧监管平台,推动高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完善能源计量体系,鼓励采用认证手段提升节能管理水平。强化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能源审计管理制度,通过目标考核、能效对标、限额管理、绿色电价、信用监管等激励约束机制,引导督促用能单位提升节能管理水平、深挖节能潜力。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强化节能监察执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机管局)2. 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推进建筑、交通、照明、通讯、供冷(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广先进低碳、零碳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市政基础设施综合能效提升。实施上海化学工业区、宝武集团上海基地、临港新片区等园区节能降碳工程,以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以下简称“两高一低”项目)为重点,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推进工艺过程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打造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节能低碳园区。实施钢铁、石化化工、电力、数据中心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深入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打造各领域、各行业能效“领跑者”,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施重大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工程,支持已取得突破的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开展产业化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科委、市生态环境局)3. 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锅炉、制冷机、环保治理设施等为重点,通过更新改造等措施,全面提升系统能效水平。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力推动绿色低碳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制度的实施,落实国家节能环保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推广先进高效的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监察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4. 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新型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严控总量规模,向具有重要功能的数据中心适当倾斜。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新建数据中心布局在临港新片区等重点发展区域。优化新鸟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推广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项目能效准入门槛,新建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不高于1.3,持续提高效益产出要求,单位增加值能耗原则上优于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平。加快既有数据中心升级改造,积极推广使用液冷技术、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术,力争能源利用效率(PUE)不高于1.4。加大“上大压小”力度,将规模小、效益差、能耗高的小散老旧数据中心纳入产业限制和淘汰目录。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将数据中心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市场监管局)(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工业发展对全市碳达峰和能耗双控目标实现具有重要影响。要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用能效率。1. 深入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优化制造业结构,推进低效土地资源退出,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推动产业体系向低碳化、绿色化、高端化优化升级。对照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组织开展全市重点制造业行业低碳评估,对于与传统化石能源使用密切相关的行业,加快推进低碳转型和调整升级。对于能耗量和碳排放量较大的新兴产业,要合理控制发展规模,加大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力度,进一步提高能效水平,严格控制工艺过程温室气体排放。将绿色低碳作为产业发展重要方向和新兴增长点,着力打造有利于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的政策制度环境,鼓励支持各区、各园区加大力度开展绿色低碳循环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培育壮大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循环再生利用、储能和智能电网、碳捕集及资源化利用、氢能等绿色低碳循环相关制造和服务产业。建立绿色制造和绿色供应链体系,推动新材料、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通信、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生态环境局)2. 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开展宝武集团上海基地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行动。严禁钢铁行业新增产能,确保粗钢产量只减不增。大力推进钢铁生产工艺从长流程向短流程转变,提高废钢回收利用水平,推进高炉加快调整,“十五五”期间推进高炉产能逐步转向电炉,到2030年,废钢比提升至30%。推进炼铁工艺和自备电厂清洁能源替代,提升钢铁基地天然气储存和供应能力,加快研发应用新型炉料、天然气替代喷吹煤、富氢碳循环高炉、微波烧结等节能低碳技术,探索开展气基竖炉氢冶炼技术、碳捕集及资源化利用示范试点。加强产品升级,加大高能效变压器用取向硅钢等高性能钢材开发和生产力度。(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生态环境局)3. 推动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十四五”期间石化化工行业炼油能力不增加,能耗强度有所下降,能耗增量在工业领域内统筹平衡;“十五五”期间石化化工行业碳排放总量不增加,并力争有所减少。优化产能规模和布局,加快推进高桥、吴泾等重点地区整体转型。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推进重点企业节能升级改造。推动化工园区能量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加强炼厂于气、液化气等副产协同提质增效。在上海化学工业区推进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等碳中和关键新材料产业为主的“园中园”建设。(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化工区管委会)4. 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采取强有力措施,对“两高一低”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全面排查在建项目,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严格控制新增项目,严禁新增行业产能巳经饱和的“两高一低”项目,除涉及本市城市运行和产业发展安全保障、环保改造、再生资源利用和强链补链延链等项目外,原则上不得新建、扩建“两高一低”项目。实施市级联合评审机制,对经评审分析后确需新增的“两高一低”项目,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要求,严格实施节能、环评审查,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深入挖潜存量项目,督促改造升级,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归退出。强化常态化节能环保监管执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建立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能耗和碳排放约束机制,推动实施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既有建筑规模化节能改造、建筑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等重点举措。1. 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合理控制城乡建筑面积总量,严格管控高能耗建筑建设。推进产城融合发展,促进就业岗位和居住空间均衡融合布局。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全面贯彻至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出让、方案设计、建设施工等建设全过程,增强城乡气候韧性,建设海绵城市。推行绿色施工,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智能化技术应用,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建造融合发展,推行全装修住宅,减少建设过程能源资源消耗。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大力推进建筑废弃物循环再生利用。在城市更新和旧区改造中,严格实施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房屋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2. 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形成覆盖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和监管体系,“十四五”期间累计落实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不少于800万平方米。到2025年,五个新城、临港新片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等重点区域在开展规模化超低能耗建筑示范的基础上,全面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十五五”期间,全市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的比例达到50%,规模化推进新建公共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到2030年,全市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立低碳建筑技术体系并推行试点。完善居住建筑、各类公共建筑设计能耗和碳排放限额体系,制定土地出让、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监管要求。新建建筑按照本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执行。着力发挥绿色建筑规模化效益,全面推行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间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80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平均节能率15%及以上的建筑面积达到600万平方米。持续推进国家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不断提升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水平。深入开展公共建筑能效对标达标和能源审计,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能耗和碳排放限额管理制度。支持公共机构、大型公共建筑采取高效制冷行动,更新淘汰低效设备,运用智能管控等技术实施改造升级。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过程中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协调,减少市政工程重复建设和施工,持续开展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提升智能化运行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机管局、市房屋管理局)3. 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加快建立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量核算标准和全周期管理体系,2022年起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工业厂房至少使用一种可再生能源。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10%;到2030年,进一步提升到15%。推进适宜的新建建筑安装光伏,2022年起新建政府机关、学校、工业厂房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其他类型公共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推动既有建筑安装光伏,到2025年,公共机构、工业厂房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到2030年,实现应装尽装。推广大阳能光热、光伏与建筑装配一体化,推进浅层地热能、氢能、工业余热等多元化能源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等向电气化发展,推动新建公共建筑逐步全面电气化。推动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探索建筑设备智能群控和电力需求侧响应,合理调配用电负荷,推动电力少增容、不增容。(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机管局、市房屋管理局)4. 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营造自然紧凑的乡村格局,保护村庄乡土气息,营造良好的自然景观和乡村生境。提升农房绿色低碳设计建造水平,探索新建农房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加快既有农房节能改造,鼓励建设低碳、零碳农房。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广使用高效照明、电动农凭车、节能环保灶具、农机、渔船等设施设备。推进大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推动农房屋顶、院落等安装光伏。加快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用能的电气化水平。(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五)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行动构建绿色低碳的交通运输体系,推动运输工具和基础设施的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倡导推行绿色低碳出行。1. 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综合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铁路、水运等集约化的运输方式。加快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加强铁路与港口的衔接,完善长三角内河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到2025年,港口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达52%,海铁联运箱量翻一番。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低碳航空枢纽,加快形成高效便捷的空港集疏运体系,深化空域精细化管理,优化航路和航线布局,进一步提升行业智能化信息服务水平,建立高效现代航空快递物流体系。打造由于线铁路、城际铁路和市域铁路共同构筑的多层次、多网融合的铁路网络。建立完善城市绿色物流体系,加强快递公共末端设施建设,推广集中配送、共同配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道路运输局、上海海事局、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2. 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加快推进交通工具向电气化、低碳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积极扩大电力、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氢能等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的应用。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积极鼓励社会乘用车领域电动化发展,持续推进液化天然气、生物质燃料、氢燃料重型货运车辆的示范试点及推广应用。到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总量突破1万辆,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车辆占比超过50%,将新能源车辆纳入总量控制管理,加大传统燃油车辆的低碳替代力度,公交车、巡游出租车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以及租赁汽车、市区货运车、市内包车有适配车型的,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车或燃料电池汽车;到2035年,小客车纯电动车辆占比超过40%。持续提高船舶能效水平,加快发展电动内河船舶,新增环卫、轮渡、黄浦江游船、公务船等内河船舶原则上采用电力或液化天然气驱动,积极推广液化天然气燃料、生物质燃料以及探索氢、氨等新能源在远洋船舶中的应用。到2030年,主力运输船型新船设计能效水平在2020年基础上提高20%,液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占比力争达到5%以上。持续提升飞机燃油效率,淘汰老旧高能耗飞机,优化机队结构,并积极推动生物质燃料的应用,逐步提高使用占比。积极推进港口、机场等交通枢纽场站内的非道路移动源的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替代,到2025年,港口新增和更新作业机械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机场新增或更新场内用设备/车辆采用新能源。到2030年,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绿化市容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机管局、市公安局、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3. 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新建大型交通枢纽设施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并实现光伏应装尽装,实施既有枢纽设施的绿色化改造。加快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港口岸电、机场地面辅助电源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新建各类充电桩20万个,到2025年,港口泊位配备岸电设备实现全覆盖,集装箱码头岸电设施使用率达到30%,邮轮码头岸电设施使用率和港作船舶岸电使用率力争达到100%,具备接电条件的机场地面辅助电源设施全覆盖。到2030年,民用运输机场场内车辆装备等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4. 积极引导市民绿色低碳出行。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和慢行系统的出行环境和服务水平。构建由铁路、城市轨道和公交等构成的多模式客运交通系统。加快形成城际线、市区线、局域线等多层次的轨道交通网络,完善轨道站点配套接驳设施,到2025年,轨道交通市区线和市域(郊)铁路运营里程达到960公里。优化地面公交线网功能和布局,完善中运量及多层次的地面公交系统,保障公交专用道成网,加强重点地区公交保障服务。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合理控制城市小客车总量增长,积极推广新能源车,引导车辆合理使用,推动个体机动交通向公共交通方式逐步转移。完善慢行交通基础设施,保障慢行交通路权,提高慢行交通网络的可达性和便捷性,打造品质宜人的慢行空间。到2025年,中心城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75%;到2035年,达到85%。(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道路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各区)(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以源头减量、循环使用、再生利用为统领,加快建成覆盖城市各类固体废弃物的循环利用体系,到2025年,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率达到92%左右,努力实现全市固体废弃物近零填埋。1. 打造循环型产业体系。大力推行绿色设计,深入推进清洁生产,推广应用一批先进适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持续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推动设施共建共享、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推动产业园区完善固废中转、储运体系,布局利用处置设施,提高区域内能源资源循环利用效率,到2025年,重点园区率先实现固废不出园。推动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粉煤灰、焚烧灰渣等大宗工业面废的高水平利用。结合城市旧改和报废汽车拆解等工作,推动废钢资源化利用。发展再制造产业,扩大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等领域再制造规模,进一步扩大再制造产业能级和规模。建成3-5个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循环经济龙头企业,提升固废循环利用产业能级。到2025年,形成全市392吨/日的医废处置能力,建成大中小型医疗机构全覆盖的医废收运体系。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2. 建设循环型社会。全面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和转运设施建设,构建常态长效管理机制,打造全国垃圾分类示范城市。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强化一次性塑料制品源头减量,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规范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加快推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减少二次包装,推广可循环、易回收的包装物。推进会展业绿色发展和办展设施循环使用。继续推进净菜上市,促进蔬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减少农贸市场蔬莱废弃物产生量。优化完善可回收物“点站场”体系,进一步稳定中转站和集散场布局,加快培育一批高能级回收利用企业和项目,建成管理高效、分类精细、资源化利用渠道通畅的回收利用体系。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布局。到2025年,生活垃圾焚烧能力达到2.9万吨/日;推进老港、宝山等湿垃圾,中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及分散处理设施达标改造,力争利用能力达到1.1万吨/日,打通湿垃圾资源化产品利用出路。推进餐厨废弃油脂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确保餐厨废弃油脂处置安全、高效。到2025年,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全面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委、市农业农村委)3. 推进建设领域循环发展。推动节约型工地建设和装修垃圾减量,大力推进工程渣土等废弃物源头减量,探索实施建筑工程废弃物排放限额管理。鼓励采用模块化部件、组合式设计、易回收和重复利用材料进行建筑内装,鼓励大型展会、赛事采用可循环利用装饰材料。稳定优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进一步拓宽工程渣土利用消纳途径。推进拆房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到2025年,资源化利用能力达到810万吨/年。畅通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利用渠道,加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推广力度,制定再生建材强制使用政策,促进再生建材高水平利用。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以独立焚烧和电厂协同焚烧等方式提升污水厂污泥处置能力,全面实现污水厂污泥零填埋,加快建成一批通沟污泥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开展疏浚底泥的全过程全覆盖跟踪监管,加强检测分析和分类处置。(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绿化市容局、市水务局)4. 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型农业。研发应用增汇型农业技术,推广二氧化碳气肥等技术,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大力发展农业领域可再生能源,结合农业设施、农用地、未利用地一体化规划建设农光互补、渔光互补项目。推动农作物秸杆多元化利用,拓展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等多种离田利用方式,到2025年,本市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8%以上。推进规模化园艺场蔬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布局一批集中利用设施。加强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健全废旧农膜、黄板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力争实现全量回收。鼓励农用棚膜的资源化利用,推进全生物降解地膜的试点应用,将地膜纳入生活垃圾回收处置体系。强化粪污还田利用过程监管,提高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管理水平,到2025年,本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和设施装备,推进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鼓励增施有机肥料,使用生物农药。(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发展改革委)5. 强化行业、区域协同处置利用。按照“以废定产”的原则,布局实施宝山再生资源利用中心等项目,协同处置飞灰等危险废物。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白名单制度,建立供需信息共享机制,以废酸等危险废物和焚烧炉渣为重点,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协同处理机制和设施共建共享机制。(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绿化市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聚焦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碳汇等重点领域低碳转型关键技术,持续提升低碳零碳负碳科技创新策源能力,为本市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1. 强化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依托科创中心建设,结合国家和本市能源产业低碳转型需求,制订碳中和技术发展路线图。加快布局一批前瞻性、战略性的前沿科技项目,聚焦深远海风电、储能和新型电力系统、可控核聚变发电、绿氢制储、零碳炼钢、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生物基高分子材料化工、生物质航空燃料、核动力船舶、碳捕集和封存、超高效光伏电池、人工光合作用等低碳零碳负碳重点领域,深化应用基础研究。(责任单位:市科委、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气象局)2. 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大力推进低碳冶金、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氢、“光储直柔”建筑能源系统、大容量风电、高效光伏、大功率液化天然气发动机、大容量储能、新能源交通工具、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合成燃料、节能降碳减污增效协同等技术创新,加快碳纤维、气凝胶、特种钢材等基础材料研发,补齐关键零部件、元器件、软件等短板。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大力推动应用场景和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先进适用技术的规模化应用。推动智能电网、新型储能和高效燃机等关键技术和装备在能源电力领域的示范应用,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进建设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项目,加快氢能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3. 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依托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科研院所资源,培育一批节能降碳和新能源技术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和碳中和研究机构。引导重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一批绿色低碳产业创新中心。到2025年,建设10个碳中和相关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和5个绿色技术创新中心。进一步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队伍的培育和引进,加快形成具有全球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环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人才培养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加快新能源、储能、氢能、碳减排、碳汇、碳排放权交易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建设一批绿色低碳领域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和示范性能源学院。深化产教融合,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建设一批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4. 完善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制定科技支撑 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设立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市级重大专项,推行科技攻关“揭榜挂帅”机制,加快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承担国家和本市绿色低碳重大科技项目,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探索建立“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的新机制、新模式,鼓励设施、数据等资源开放共享。持续更新发布上海市绿色技术目录,发挥绿色技术银行、上海技术交易所等平台的作用,健全绿色技术转移转化市场交易体系,加速绿色低碳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探索将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纳入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有关考核评估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检测、评估、认证体系。(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教委、市国资委、市知识产权局)(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以生态之城建设目标为引领,推进绿地、林地、湿地融合发展,优化布局体系,提高生态质量,打造开放共享、多彩可及高品质生态空间,持续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1. 实施千座公园计划。按照公园城市理念,到2025年,新增公园600座左右,公园总数达到1000座以上,公园绿地面积增加2500万平方米,实现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基本全覆盖。持续提升公园品质,丰富公园功能内涵,加快老公园改造更新,形成多彩多景的公园绿地景观。(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2. 巩固提升森林碳汇能力。聚焦重点结构性生态空间,持续加大造林力度,形成群落多样、生态与景观兼顾的城市森林基底。全面推进构筑城市绿色生态屏障的“1+5+2”重点生态走廊(即黄浦江-大治河生态走廊、五个新城环城森林片区、金山滨海地区和崇明环岛森林片区等)建设,集中连片推进林地建设,因地制宜新增和改造城区绿地,稳步提高乔木种植比例,营造城区森林群落。提升林地服务水平,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实施森林抚育。构建点上造林成景、线上绿化成荫、面上连片成网的城市森林。到2025年,累计净增森林面积2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9.5%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900万立方米左右;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21%,森林蓄积量达到1100万立方米左右。(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3. 增强海洋系统固碳能力。全面落实海洋生态红线保护管控措施,严格保护自然岸线。强化海洋生态系统整体保护修复,合理降低开发利用强度,保护并有效恢复滨海湿地、河口海湾、近海、海岛等生态系统承载力。持续推进退养还滩、退围还海,实施蓝色海湾、海岸带保护修复等重大工程和整治行动,提升近岸海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和自然修复能力。探索开展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试点。(责任单位:市海洋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农业农村委)4. 增强湿地系统固碳能力。聚焦长江口、杭州湾北岸、南汇东滩等重点区域,加强新生湿地培育、保育和生态修复。优化提高湿地生态质量,结合环城生态公园带和重点生态廊道建设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增强湿地储碳能力,确保湿地总量不减少。研究推进崇明北沿、九段沙、南汇东滩等重大湿地生态修复。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健全湿地监测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海洋局、市发展改革委)5. 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森林、海洋、湿地等碳汇本底调查和储量评估,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加强陆地和海洋生态系统碳汇基础理论、基础方法、前沿颠覆性技术研究。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极推动碳汇项目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海洋局、市农业农村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低碳意识、环保意识,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的消费理念,全面推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的良好氛围。1.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市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宣传和教育,充分运用新媒体等创新宣传方式,将绿色低碳理念有机融入影视文艺作品、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持续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市民低碳行动、节能减排小组活动、减塑限塑和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等专项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机管局)2. 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围绕“衣、食、住、行、用”等日常行为,引导市民全面深入践行绿色消费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全面推行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在全社会倡导节约用能,开展各类绿色低碳示范创建,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引导激励市民积极参与绿色消费、低碳出行、可回收物分类等绿色低碳行动。鼓励发展二手交易市场,推进电子产品、家电、书籍等二手商品的重复使用。推广绿色低碳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商场、超市、旅游商品专卖店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推行再生产品和材料认证,建立健全推广使用制度,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机管局)3. 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提升资源利用和绿色创新水平。支持钢铁、能源等重点领域央企、本市国有企业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点用能单位要结合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定节能减碳工作方案,推进贯能降碳改造和管理水平提升。推动在沪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加强环境信息披露,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和其他各类社会组织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上海证监局、市生态环境局)4. 强化领导于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市、区两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于部开展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宣讲政策要点,强化法治意识,深化各级领导于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从事绿色低碳发展工作的领导于部要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市发展改革委)(十)绿色低碳区域行动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上下联动,深入推进各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鼓励支持重点区域和企业积极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1. 深入推进各区如期实现碳达峰。各区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要求,强化规划引领,优化区域布局,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严格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要求,大力发展大阳能等非化石能源,倡导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各区要结合自身能源和产业特点,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科学制订本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经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由各区印发实施。(责任单位:各区、市发展改革委)2. 支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一岛一企”试点示范。聚焦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森林碳汇、绿色交通、循环经济、低碳农业、低碳零碳负碳技术试点应用,推动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示范区建设。鼓励宝武集团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加快推进钢铁生产流程低碳转型、清洁能源替代、节能挖潜改造,探索开展低碳冶金、绿氢、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等钢铁行业低碳前沿技术创新试点,打造钢铁行业碳达峰、碳中和示范标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崇明区、宝武集团)3. 推进重点区域低碳转型示范引领。在临港新片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五个新城等重点发展区域,打造一批各具特色、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低碳发展试点示范样本。推动临港新片区加大力度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低碳交通发展和海绵城市建设,深入推进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和新兴产业装备发展深度融合,着力打造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低碳发展示范区和低碳产业新高地。强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示范引领,以低碳为重要导向,加快探索规划引领、土地集约节约利用、重大产业项目准入、绿色金融引导、区域协同达峰等重大体制机制创新。推动五个新城率先探索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导向的产城融合发展新模式,着力打造紧凑集约的空间布局、绿色低碳的产业体系、智慧韧性的基础设施、畅通便捷的公共交通和优美低碳的人居环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嘉定区、青浦区、松江区、奉贤区、浦东新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三、国际国内合作(一)积极开展绿色经贸合作。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绿色产品贸易。落实国家有关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政策要求,支持节能低碳产品进口。加强对国际绿色贸易规则的探索研究。充分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平台,扩大绿色低碳产品、技术和服务等进出口贸易。(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生态环境局)(二)服务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加快“一带一路”投资合作绿色转型,持续强化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南南合作,支持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发挥“桥头堡”作用,深化与各国在绿色技术、绿色装备、绿色金融、绿色服务、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本市风机、核电、新能源汽车等低碳产品和装备走出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三)加强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持续加大在技术、资金、人才等方面的国际合作力度,积极参与国际城市间合作对话,共同推进绿色低碳和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攻关和制度规则制定。不断深化与长三角区域、对口帮扶地区及其他省市在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产业协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绿色金融发展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和信息共享,加快规划建设清洁电力基地和输送通道,推动开展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二氧化碳资源利用等领域科研合作和技术交流。举办上海国际碳中和技术、产品与成果博览会,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产品展示与成果宣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政府外办、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市气象局)四、政策保障(一)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按照国家核算体系和方法的统一要求,加快建立本市各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支持行业、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开展碳排放核算方法学研究,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体系。推进碳排放实测技术发展,加快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提高统计核算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绿化市容局、市气象局、市海洋局、市市场监管局)(二)健全法规标准体系。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开展碳中和、节约能源、可再生能源、循环经济等领域地方性法规、制度的制订修订,推进清理现行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中与 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建立健全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本市节能低碳标准体系建设,制定修订一批地方能耗限额标准,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提升重点产品的能耗限额要求,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相关配套标准。支持本市相关机构和重点企业积极参与和推动节能、可再生能源、氢能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鼓励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制定节能低碳的团体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政府办公厅、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化委)(三)完善经济政策。市、区政府要加大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对节能环保、新能源、低碳交通、绿色低碳建筑、碳捕集利用等项目和产品技术的支持,进一步强化对碳达峰、碳中和重大行动、重大示范、重大工程的支撑。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和激励机制。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应用绿色技术装备、购买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税收优惠政策。持续加大绿色低碳领域基础研究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研发投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贯彻执行政府绿色为购要求,推动国有企业率先实行绿色采购,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建立健全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价格机制。进一步完善针对落后产能和低效企业实行的绿色电价政策,健全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和分时电价调整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国资委)(四)积极发展绿色金融。依托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充分发挥要素市场和金融机构集聚优势,加快建立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深入推动气候投融资发展,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提高高碳项目的融资门槛,严控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一低”项目提供金融支持。建立绿色项目库,鼓励银行业积极开展绿色贷款业务,开辟绿色贷款业务快速审批通道,将绿色贷款占比纳入业绩评价体系。大力发展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再融资。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有序推进绿色保险服务,围绕安全降碳需要,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助力低碳技术推广和产业绿色低碳转型。(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发展改革委、上海银保监局、上海证监局、市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化委)(五)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组织建设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和交易机构,进一步丰富交易品种和方式,拓展交易行业领域覆盖范围,尽快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做好碳排放权交易、电力交易及能耗双控制度之间的衔接与协调。借鉴国际电力市场建设经验,结合本市实际,推进以现货为核心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建立适应安全、低碳、经济发展导向的现代电力市场体系,积极探索电力金融市场建设。进一步发挥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等平台作用,建设交易品种齐全、期现相互联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油气定价中心。推动建立碳普惠机制。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持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需求侧管理,积极推广“一站式”综合能源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五、组织实施(一)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碳达峰相关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制定重大政策。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要求,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园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部门、各区)(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各区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责任,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落实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各相关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对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要求,积极发挥自身作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区)(三)严格监督考核。完善能耗双控和碳排放控制考核机制,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区、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突出的区、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区、部门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各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估,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组织部、各有关部门、各区)
  • 大学生研发智能监测仪 获150万风投
    利用传感器等仪器进行智能监测,“量身定制”具体方案让建筑更加节能。记者11月5日了解到,重庆领鑫安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在重庆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帮助下,日前成功获得本土一家风险投资机构150万元的首轮注资。   从“散兵游勇”到企业化运作  2008年底,在国外留学的曹岭回到重庆,与两名懂技术和销售的同学一起创办了领鑫安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他们正式入驻位于石桥铺的重庆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在那里,他们得到了免费的办公场地、创业培训、创新指导等一系列服务,还有25万元的初创企业投资,这对于他们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  在孵化基地的帮扶下,曹岭把技术研发作为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瞄准建筑节能这一新兴领域,从最初的产品代理和技术集成逐渐开始向自主研发转变。  “我们研发出的能耗监测与节能管理系统,主要是借助互联网技术,安装仪表和传感器对建筑物的照明、空调和电梯等能耗进行智能监测,然后分析和制定出一套解决方案。”曹岭说,这可以让建筑减少能耗20%-30%左右。  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已有解放碑日月光中心广场、云阳两江假日大酒店等30栋大型公共建筑安装应用了这套系统,企业的销售收入也由最初的几万元达到了上千万元。  “我们已经由过去的‘散兵游勇’转变为现在的企业化运作,团队规模也在不断扩大。目前团队有20人,全部都是大学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占员工总数的60%。”曹岭告诉记者。  今后争取在创业板上市  “建筑能耗监测和节能管理,在重庆乃至全国,都将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曹岭介绍,今年5月,《“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发布,重庆入选为首批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之一。  曹岭希望通过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行“零门槛”安装,让自己的产品能够在我市的商场、酒店、医院、学校、办公楼等投入使用1年以上的公共建筑进行应用。  “最初,建筑所有者或使用者都不需要投入一分钱,当系统使用并看到了实际效益后,再从每年节约的能耗成本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费用。”曹岭表示,这可以打消很多人对系统是否有效的顾虑,更有利于先进技术得到广泛推广。“通过这些努力,希望我们的团队能够在建筑节能领域打造一家有影响力的企业,今后,还将争取在创业板上市!”
  • 河北出台方案有序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
    记者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近日,《河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出台,健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强化技术标准支撑,全面提升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质量,稳妥有序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方案》提出优化城市布局结构,开展绿色低碳社区、住宅建设,提高建筑绿色低碳水平,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优化建筑用能结构等任务。其中包括,推动社区管理机制建设,到2030年设区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达到60%以上。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到2025年,全省城镇竣工绿色建筑占比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50%以上。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2030年前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83%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推进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2030年前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65%以上,到2025年全省市县平均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0%以上。《方案》提出完善农房建设标准导则,引导《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河北省绿色农房建设与节能改造技术指南》等标准图集的推广应用,提高农房能效水平。鼓励就地取材和利用乡土材料,推广使用绿色建材。持续推进装配式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太阳能、空气源热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冬季取暖、供电、供气等方面的应用。
  • 霍尼韦尔低碳智慧建筑研究院在上海成立
    霍尼韦尔近日在上海宣布成立“霍尼韦尔低碳智慧建筑研究院”,并举行启动仪式。作为霍尼韦尔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又一重要举措,该研究院将专注于推动建筑领域成熟的低碳技术的发展和运用,以满足建筑行业日益增长的可持续发展和数字化需求。   建筑领域的节能减排刻不容缓。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第27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发布报告,在2021年,建筑物和建设行业占到全球能源需求的34%以上;在与能源消耗和工艺流程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当中,其占比则达到37%左右。   霍尼韦尔低碳智慧建筑研究院密切关注楼宇物联、先进节能、柔性用能、数智运营和跨系统融合五大领域,以霍尼韦尔的创新产品及成熟解决方案为引擎,助力中国建筑领域转型升级。研究院以开放创新、整合优势资源为核心思路,邀请建筑领域多位专家担任特聘顾问,并联合产业链领军企业为首批特邀战略生态伙伴,打造联合解决方案,致力于共建建筑行业低碳智慧发展的合作生态圈。   “建筑行业的节能减排已成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一环,霍尼韦尔很荣幸携手各方力量成立低碳智慧建筑研究院,加快推动技术创新和成熟的解决方案落地,助力行业实现数字化转型和可持续发展。”霍尼韦尔中国总裁兼霍尼韦尔低碳智慧建筑研究院院长余锋表示,“我们致力于把研究院打造成霍尼韦尔与企业、行业组织、科研机构、资本市场等伙伴在智慧建筑领域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共创低碳、智慧的可持续未来。”   “作为可持续发展的践行者和赋能者,霍尼韦尔致力于通过软硬一体、强弱电一体、云边一体的解决方案,帮助业主在保证建筑运营效率的基础上,打造更加健康、安全、可持续的楼宇环境。”霍尼韦尔智能建筑科技集团中国数字化业务总经理兼霍尼韦尔低碳智慧建筑研究院执行院长王皎表示,“低碳智慧建筑研究院的成立,将更好汇聚各方优势,共同打造本土化的智慧建筑解决方案,加速推动中国建筑行业的低碳智慧转型。”   “数字化浪潮袭来,万物互联也正加速向万物智联转变。当数字化产业革命开始渗入建筑地产行业,楼宇建筑空间的数字化变革也正在发生。腾讯云致力于成为各行各业的数字化助手,推动数实融合。”腾讯云副总裁、腾讯数字孪生业务负责人、霍尼韦尔低碳智慧建筑研究院特聘顾问万超表示,“作为霍尼韦尔在中国坚实的合作伙伴,我们很荣幸见证霍尼韦尔低碳智慧建筑研究院的诞生。我们期待研究院可以引智聚才,形成助推中国建筑行业低碳转型的一流智库,引领减碳、智慧建筑转型。”   霍尼韦尔长期致力于改善企业自身在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表现,公司在可持续发展和节能减排方面拥有丰富经验。2021年,霍尼韦尔全球超过60%的销售收入来源于帮助客户解决全球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的挑战,约60%的新产品研发都以改善客户的环保表现和社会效益为出发点。2021年,霍尼韦尔承诺于2035年前实现所有业务运营和设施的碳中和目标。在中国,霍尼韦尔同样致力于践行公司可持续发展承诺。霍尼韦尔低碳智慧建筑研究院将成为公司在中国践行可持续发展承诺的又一重要载体与助推器。
  • 时间就是金钱!正确部署建筑诊断解决方案的首要因素是.......
    众所周知,从商业摩天大楼到工业制造厂,关键设施必须维持在一个相对安全可靠的环境,以实现运营。为满足这一需求,更多建筑团队正利用红外热像仪加强周边的入侵检测,并简化入口处的体表温度升高筛查。如今,建筑工程师们正越来越多地利用热像仪进行建筑诊断,提前检测发现问题,以便进行预防性维护。隐藏问题需及时检测如果不借助工具快速诊断建筑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继续隐藏,然后慢慢扩大变严重。比如方向偏离的暖通空调(HVAC)风管会导致漏风,将过多的热量吹进办公空间,为员工带来极不舒适的工作环境;如果管道系统中堵塞或破裂的管道未经处理会引起漏水和发霉;松动或发热的电气连接会引起热堆积,进而导致电路故障和断电。所有这些情况都会导致系统停机、业务中断和经济损失。因此,设施经理和维护团队在故障发生前检测到问题,然后充分利用热成像技术保持楼宇系统平稳运行至关重要。红外热像仪可视化隐藏故障虽然肉眼看不到漏气、水分入侵或电路过载,但是借助于红外成像技术能清晰可视化这些问题。所有物体都存在红外辐射,也就是热辐射。红外传感器检测所有物体的热辐射信号,并将其中的细微差异以图像的方式体现出来。更进一步,红外热像仪可生成显示温度值的图像。使用热或红外技术检查楼宇系统时,检测人员通常有两个选择:红外测温仪和手持式红外热像仪。红外测温仪是经济有效的选择,能生成单个检查点的温度测量值。红外热像仪可同时产生数千个点的温度测量值。这是因为红外图像中的每个像素对应一个温度测量值,提供对检测区域更深入且更全面的了解。 因此,考虑到其诸多优点,检测人员很多时候都会选择手持式红外热像仪。首先,这些热像仪提供更大的扫描覆盖范围,这有助于更快地完成检测。红外热像仪是一种非接触式筛查工具,使检测人员能够从较安全距离处监测带电设备,如带电的电气组件。红外热像仪产生细节更丰富的图像,能够提供问题的更全面视图。这些红外图像可作为证实诊断以及确认问题已修复的证据,提高检测人员工作质量的可信度。红外热像仪还可作为区分工具,将装备精良的检测人员与其他承包商区分开来。FLIR红外热像仪应用情况红外热像仪用于建筑物诊断应用有很多,以下是几个值得注意的场景,在这些场景中,使用红外热像仪会产生不同的效果。★ 建筑外围结构检查和能量损失设施围护结构或外壳的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设施的能耗。大部分商业楼宇的使用方式能效都比较低,或不必要地浪费了能源。为了检测这些问题,检测人员可使用手持式红外热像仪进行建筑外围结构检测,检查地板、屋顶、墙壁和门窗是否存在问题,红外图像使检查员能看出会造成能源损失的建筑物裂缝。如果冷空气通过裂缝进入建筑,导致某个区域意外降温,通过使用红外热像仪,检测人员能将相关情况可视化。就供暖而言,漏风可能占到多达50%的能耗。此外,红外热像仪还有助于检查员检测其它建筑物外围结构问题,如查找隔热层缺失、定位隔热层中水分蓄积、发现公寓屋顶渗水等。★ 暖通空调效率和节约成本保持大型楼宇中的暖通空调系统平稳高效地运行对于维护空气质量、温度和楼宇租户的整体满意度至关重要。此外,有效的暖通空调还有助于降低能源成本,降低建筑业主的费用。比如,市政府在其设施中部署了一套高效的暖通空调系统,但却并没有降低成本,能源账单在一年时间里竟然翻了三倍。在一次检测后红外热像仪揭示了答案:某个房间在空调系统吹冷风的同时,供暖系统为它送入暖风。因此,维护人员能够查明并修复安装问题。然后,暖通空调系统开始按预期运行,这座城市也实现了成本节约。★ 电气和机械检测供暖和通风系统以及关键电机系统依靠数百个电气组件运行。一个故障组件可能会导致接头融化或引起电路故障。使用红外热像仪扫描组件能显示是否存在强电流、连接松动或负载不平衡,因为这些问题都会产生热堆积,并且会成为未来电路问题的最初迹象。所以使用红外热像仪检测助于预防设备故障,避免意外停机和更换昂贵设备。正确部署检测战略当使用红外热像仪检测建筑问题时,战略规划和准备是关键。下面是小菲给设施维护和检测人员的几条建议:★ 明确检测任务你需要测量什么?距离多远?需要什么水平的图像细节?建筑检测需要多大的温度范围?检测是在冬季还是在夏季进行?需要通过辅助检测确认诊断结果吗?这些问题将有助于确定任务需求,选择要采用的解决方案和确定执行检测的时机。★ 选择检测工具将能产生精确结果的高品质热像仪与其它可靠性较低的热像仪区分开来很重要。选择建筑诊断用热像仪的特性,包括坚固耐用、人性化的界面、高分辨率和集成报告软件。FLIR出品的优质热像仪包括FLIR C5、Ex系列和Exx系列。★ 训练检测技能为了提高检测的准确性,您可以参加FLIR红外培训中心(ITC)的培训课程,以更好地了解导热率、发射率和影响温度读数的环境因素,还可以为您量身定制检测方案。★ 确定检测顺序正确的检测顺序:从建筑外部向建筑内部执行热像检测。检查建筑外部:寻找隔热层缺失、热桥、冷桥等问题。完成检测后,转移到建筑内部,检查每个房间的墙壁。着重检查特定系统,如暖通空调设备、电气系统、电机等。建筑检测人员在进行巡检时有效的工具不仅可以节约时间还可以提高检测效率,从而节省成本所以各位建筑相关菲粉们快来选择适合你的FLIR红外热像仪吧~
  • 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汽车购买限制
    仪器信息网讯 日前,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围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用能设备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部署了节能降碳十大行动。《行动方案》中提出,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9%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行动方案》在重点任务方面,部署了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行动,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钢铁行业、石化化工行业、有色金属行业、建材行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用能产品设备节能降碳行动等10方面行动27项任务。其中,在交通运输节能降碳行动中重点提到,将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汽车购买限制,落实便利新能源汽车通行等支持政策;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有序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全文如下: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节能降碳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为加大节能降碳工作推进力度,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一以贯之坚持节约优先方针,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强化碳排放强度管理,分领域分行业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行动,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更好发挥节能降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9%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二、重点任务(一)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行动1.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推进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严格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持续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和散煤治理。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建和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合理控制半焦(兰炭)产业规模。到2025年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及各类燃煤设施。2.优化油气消费结构。合理调控石油消费,推广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加快页岩油(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除石化企业现有自备机组外,不得采用高硫石油焦作为燃料。(二)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1.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加快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利用。有序建设大型水电基地,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统筹推进氢能发展。到2025年底,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9%左右。2.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外送通道,提升跨省跨区输电能力。加快配电网改造,提升分布式新能源承载力。积极发展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大力发展微电网、虚拟电厂、车网互动等新技术新模式。到2025年底,全国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装机分别超过6200万千瓦、4000万千瓦;各地区需求响应能力一般应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5%,年度最大用电负荷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区需求响应能力应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5%以上。3.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科学合理确定新能源发展规模,在保证经济性前提下,资源条件较好地区的新能源利用率可降低至90%。“十四五”前三年节能降碳指标进度滞后地区要实行新上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十四五”后两年新上高耗能项目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不得低于20%,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提高比例要求。加强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交易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2024年底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三)钢铁行业节能降碳行动1.加强钢铁产能产量调控。严格落实钢铁产能置换,严禁以机械加工、铸造、铁合金等名义新增钢铁产能,严防“地条钢”产能死灰复燃。2024年继续实施粗钢产量调控。“十四五”前三年节能降碳指标完成进度滞后的地区,“十四五”后两年原则上不得新增钢铁产能。新建和改扩建钢铁冶炼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2.深入调整钢铁产品结构。大力发展高性能特种钢等高端钢铁产品,严控低附加值基础原材料产品出口。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大幅减少独立焦化、烧结和热轧企业及工序。大力推进废钢循环利用,支持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到2025年底,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力争提升至15%,废钢利用量达到3亿吨。3.加快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进高炉炉顶煤气、焦炉煤气余热、低品位余热综合利用,推广铁水一罐到底、铸坯热装热送等工序衔接技术。加强氢冶金等低碳冶炼技术示范应用。到2025年底,钢铁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全国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与2023年相比,吨钢综合能耗降低2%左右,余热余压余能自发电率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2024—2025年,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2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5300万吨。(四)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行动1.严格石化化工产业政策要求。强化石化产业规划布局刚性约束。严控炼油、电石、磷铵、黄磷等行业新增产能,禁止新建用汞的聚氯乙烯、氯乙烯产能,严格控制新增延迟焦化生产规模。新建和改扩建石化化工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用于置换的产能须按要求及时关停并拆除主要生产设施。全面淘汰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到2025年底,全国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亿吨以内。2.加快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实施能量系统优化,加强高压低压蒸汽、驰放气、余热余压等回收利用,推广大型高效压缩机、先进气化炉等节能设备。到2025年底,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超过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2024—2025年,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4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1亿吨。3.推进石化化工工艺流程再造。加快推广新一代离子膜电解槽等先进工艺。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鼓励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研发应用,支持建设绿氢炼化工程,逐步降低行业煤制氢用量。有序推进蒸汽驱动改电力驱动,鼓励大型石化化工园区探索利用核能供汽供热。(五)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行动1.优化有色金属产能布局。严格落实电解铝产能置换,从严控制铜、氧化铝等冶炼新增产能,合理布局硅、锂、镁等行业新增产能。大力发展再生金属产业。到2025年底,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到24%以上,铝水直接合金化比例提高到90%以上。2.严格新增有色金属项目准入。新建和改扩建电解铝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新建和改扩建氧化铝项目能效须达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新建多晶硅、锂电池正负极项目能效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3.推进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广高效稳定铝电解、铜锍连续吹炼、竖式还原炼镁、大型矿热炉制硅等先进技术,加快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到2025年底,电解铝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达到25%以上;铜、铅、锌冶炼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50%;有色金属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2024—2025年,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00万吨。(六)建材行业节能降碳行动1.加强建材行业产能产量调控。严格落实水泥、平板玻璃产能置换。加强建材行业产量监测预警,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鼓励尾矿、废石、废渣、工业副产石膏等综合利用。到2025年底,全国水泥熟料产能控制在18亿吨左右。2.严格新增建材项目准入。新建和改扩建水泥、陶瓷、平板玻璃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动基础原材料制品化、墙体保温材料轻型化和装饰装修材料装配化。到2025年底,水泥、陶瓷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平板玻璃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20%,建材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3.推进建材行业节能降碳改造。优化建材行业用能结构,推进用煤电气化。加快水泥原料替代,提升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广浮法玻璃一窑多线、陶瓷干法制粉、低阻旋风预热器、高效篦冷机等节能工艺和设备。到2025年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50%左右水泥熟料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24—2025年,建材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1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2600万吨。(七)建筑节能降碳行动1.加快建造方式转型。严格执行建筑节能降碳强制性标准,强化绿色设计和施工管理,研发推广新型建材及先进技术。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动智能建造,加快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推动余热供暖规模化发展。到2025年底,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面积较2023年增长2000万平方米以上。2.推进存量建筑改造。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有关政策,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进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设备、电梯、老旧供热管网等更新升级,加快建筑节能改造。加快供热计量改造和按热量收费,各地区要结合实际明确量化目标和改造时限。实施节能门窗推广行动。到2025年底,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较2023年增长2亿平方米以上,城市供热管网热损失较2020年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改造后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率分别提高30%、20%。3.加强建筑运行管理。分批次开展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节能督查检查。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调适制度,严格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在大型公共建筑中探索推广用电设备智能群控技术,合理调配用电负荷。(八)交通运输节能降碳行动1.推进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车站、铁路、机场等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加快国内运输船舶和港口岸电设施匹配改造。鼓励交通枢纽场站及路网沿线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系统,加快推进公交专用道连续成网。完善城市慢行系统。2.推进交通运输装备低碳转型。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提高营运车辆能耗限值准入标准。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汽车购买限制。落实便利新能源汽车通行等支持政策。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有序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推进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更新,推动开展沿海内河船舶电气化改造工程试点。到2025年底,交通运输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降低5%。3.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进港口集疏运铁路、物流园区及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推动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推动重点行业清洁运输。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城市货运配送绿色低碳、集约高效发展。到2025年底,铁路和水路货运量分别较2020年增长10%、12%,铁路单位换算周转量综合能耗较2020年降低4.5%。(九)公共机构节能降碳行动1.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管理。严格实施对公共机构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探索能耗定额预算制度。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每年要将机关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到2025年底,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人均综合能耗分别较2020年降低5%、7%、6%。2.实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实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清单管理。推进煤炭减量替代,加快淘汰老旧柴油公务用车。到2025年底,公共机构煤炭消费占比降至13%以下,中央和国家机关新增锅炉、变配电、电梯、供热、制冷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先进水平占比达到80%。(十)用能产品设备节能降碳行动1.加快用能产品设备和设施更新改造。动态更新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更新升级,加快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与2021年相比,2025年工业锅炉、电站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0.5个百分点以上,在运高效节能电机、高效节能变压器占比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10个百分点以上,在运工商业制冷设备、家用制冷设备、通用照明设备中的高效节能产品占比分别达到40%、60%、50%。2.加强废旧产品设备循环利用。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加强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处置供需对接。开展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加强工业装备、信息通信、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回收利用。建立重要资源消耗、回收利用、处理处置、再生原料消费等基础数据库。三、管理机制(一)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落实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等政策,细化分解各地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目标任务。严格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统筹考核节能改造量和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加强节能降碳形势分析,实施能耗强度降低提醒预警,强化碳排放强度降低进展评估。压实企业节能降碳主体责任。在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考核。(二)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加强节能审查源头把关,切实发挥能耗、排放、技术等标准牵引作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建立重大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动态调整机制,研究按机制上收个别重点行业特大型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将碳排放评价有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开展综合评价。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重大能源工程建设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三)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强化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审查,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运行。开展重点领域能效诊断,建立健全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清单。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分解至重点用能单位。实行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超出预算部分通过购买绿电绿证进行抵消。(四)加大节能监察力度。加快健全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统筹运用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执法、特种设备监察、信用管理等手段,加强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到2024年底,各地区完成60%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到2025年底,实现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全覆盖。(五)加强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统计核算。建立与节能降碳目标管理相适应的能耗和碳排放统计快报制度,提高数据准确性和时效性。夯实化石能源、非化石能源、原料用能等统计核算基础。积极开展以电力、碳市场数据为基础的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监测分析。四、支撑保障(一)健全制度标准。推动修订节约能源法,适时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节能监察办法等制度,强化激励约束,实施能源消费全链条管理。完善全国碳市场法规体系。结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强制性节能标准制修订,扩大标准覆盖范围。按照相关行业和产品设备能效前5%、前20%、前80%水平,设置节能标准1级、2级、3级(或5级)指标。(二)完善价格政策。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研究完善储能价格机制。严禁对高耗能行业实施电价优惠。强化价格政策与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协同,综合考虑能耗、环保绩效水平,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深化供热计量收费改革,有序推行两部制热价。(三)加强资金支持。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积极支持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推动扩大有效投资。鼓励各地区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节能降碳改造、用能设备更新、能源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提升。落实好有利于节能降碳的财税政策。发挥绿色金融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节能降碳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四)强化科技引领。充分发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作用,集中攻关一批节能降碳关键共性技术。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建设。修订发布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倡导最佳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积极培育重点用能产品设备、重点行业企业和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五)健全市场化机制。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用能权跨省交易。稳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逐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对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实施碳排放配额管理。有序建设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夯实数据质量监管机制。加快建设绿证交易市场,做好与碳市场衔接,扩大绿电消费规模。(六)实施全民行动。结合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加大节能降碳宣传力度,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增强全民节能降碳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加大对能源浪费行为的曝光力度,营造人人、事事、时时参与节能降碳的新风尚。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锚定目标任务,加大攻坚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坚持先立后破,稳妥把握工作节奏,在持续推动能效提升、排放降低的同时,着力保障高质量发展用能需求,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工作调度,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生态环境部要加强“十四五”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举措,压实责任,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降碳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细化落实方案,强化部署推进。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 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 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      &ensp &ensp 2024年5月23日    &ensp &ensp (本文有删减)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节能降碳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为加大节能降碳工作推进力度,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一以贯之坚持节约优先方针,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强化碳排放强度管理,分领域分行业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行动,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更好发挥节能降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9%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二、重点任务(一)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行动1.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推进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严格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持续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和散煤治理。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建和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合理控制半焦(兰炭)产业规模。到2025年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及各类燃煤设施。2.优化油气消费结构。合理调控石油消费,推广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加快页岩油(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除石化企业现有自备机组外,不得采用高硫石油焦作为燃料。(二)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1.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加快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利用。有序建设大型水电基地,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统筹推进氢能发展。到2025年底,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9%左右。2.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外送通道,提升跨省跨区输电能力。加快配电网改造,提升分布式新能源承载力。积极发展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大力发展微电网、虚拟电厂、车网互动等新技术新模式。到2025年底,全国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装机分别超过6200万千瓦、4000万千瓦;各地区需求响应能力一般应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5%,年度最大用电负荷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区需求响应能力应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5%以上。3.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科学合理确定新能源发展规模,在保证经济性前提下,资源条件较好地区的新能源利用率可降低至90%。“十四五”前三年节能降碳指标进度滞后地区要实行新上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十四五”后两年新上高耗能项目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不得低于20%,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提高比例要求。加强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交易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2024年底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三)钢铁行业节能降碳行动1.加强钢铁产能产量调控。严格落实钢铁产能置换,严禁以机械加工、铸造、铁合金等名义新增钢铁产能,严防“地条钢”产能死灰复燃。2024年继续实施粗钢产量调控。“十四五”前三年节能降碳指标完成进度滞后的地区,“十四五”后两年原则上不得新增钢铁产能。新建和改扩建钢铁冶炼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2.深入调整钢铁产品结构。大力发展高性能特种钢等高端钢铁产品,严控低附加值基础原材料产品出口。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大幅减少独立焦化、烧结和热轧企业及工序。大力推进废钢循环利用,支持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到2025年底,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力争提升至15%,废钢利用量达到3亿吨。3.加快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进高炉炉顶煤气、焦炉煤气余热、低品位余热综合利用,推广铁水一罐到底、铸坯热装热送等工序衔接技术。加强氢冶金等低碳冶炼技术示范应用。到2025年底,钢铁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全国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与2023年相比,吨钢综合能耗降低2%左右,余热余压余能自发电率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2024—2025年,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2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5300万吨。(四)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行动1.严格石化化工产业政策要求。强化石化产业规划布局刚性约束。严控炼油、电石、磷铵、黄磷等行业新增产能,禁止新建用汞的聚氯乙烯、氯乙烯产能,严格控制新增延迟焦化生产规模。新建和改扩建石化化工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用于置换的产能须按要求及时关停并拆除主要生产设施。全面淘汰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到2025年底,全国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亿吨以内。2.加快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实施能量系统优化,加强高压低压蒸汽、驰放气、余热余压等回收利用,推广大型高效压缩机、先进气化炉等节能设备。到2025年底,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超过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2024—2025年,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4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1亿吨。3.推进石化化工工艺流程再造。加快推广新一代离子膜电解槽等先进工艺。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鼓励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研发应用,支持建设绿氢炼化工程,逐步降低行业煤制氢用量。有序推进蒸汽驱动改电力驱动,鼓励大型石化化工园区探索利用核能供汽供热。(五)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行动1.优化有色金属产能布局。严格落实电解铝产能置换,从严控制铜、氧化铝等冶炼新增产能,合理布局硅、锂、镁等行业新增产能。大力发展再生金属产业。到2025年底,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到24%以上,铝水直接合金化比例提高到90%以上。2.严格新增有色金属项目准入。新建和改扩建电解铝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新建和改扩建氧化铝项目能效须达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新建多晶硅、锂电池正负极项目能效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3.推进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广高效稳定铝电解、铜锍连续吹炼、竖式还原炼镁、大型矿热炉制硅等先进技术,加快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到2025年底,电解铝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达到25%以上;铜、铅、锌冶炼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50%;有色金属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2024—2025年,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00万吨。(六)建材行业节能降碳行动1.加强建材行业产能产量调控。严格落实水泥、平板玻璃产能置换。加强建材行业产量监测预警,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鼓励尾矿、废石、废渣、工业副产石膏等综合利用。到2025年底,全国水泥熟料产能控制在18亿吨左右。2.严格新增建材项目准入。新建和改扩建水泥、陶瓷、平板玻璃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动基础原材料制品化、墙体保温材料轻型化和装饰装修材料装配化。到2025年底,水泥、陶瓷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平板玻璃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20%,建材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3.推进建材行业节能降碳改造。优化建材行业用能结构,推进用煤电气化。加快水泥原料替代,提升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广浮法玻璃一窑多线、陶瓷干法制粉、低阻旋风预热器、高效篦冷机等节能工艺和设备。到2025年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50%左右水泥熟料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24—2025年,建材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1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2600万吨。(七)建筑节能降碳行动1.加快建造方式转型。严格执行建筑节能降碳强制性标准,强化绿色设计和施工管理,研发推广新型建材及先进技术。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动智能建造,加快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推动余热供暖规模化发展。到2025年底,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面积较2023年增长2000万平方米以上。2.推进存量建筑改造。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有关政策,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进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设备、电梯、老旧供热管网等更新升级,加快建筑节能改造。加快供热计量改造和按热量收费,各地区要结合实际明确量化目标和改造时限。实施节能门窗推广行动。到2025年底,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较2023年增长2亿平方米以上,城市供热管网热损失较2020年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改造后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率分别提高30%、20%。3.加强建筑运行管理。分批次开展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节能督查检查。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调适制度,严格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在大型公共建筑中探索推广用电设备智能群控技术,合理调配用电负荷。(八)交通运输节能降碳行动1.推进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车站、铁路、机场等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加快国内运输船舶和港口岸电设施匹配改造。鼓励交通枢纽场站及路网沿线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系统,加快推进公交专用道连续成网。完善城市慢行系统。2.推进交通运输装备低碳转型。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提高营运车辆能耗限值准入标准。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汽车购买限制。落实便利新能源汽车通行等支持政策。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有序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推进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更新,推动开展沿海内河船舶电气化改造工程试点。到2025年底,交通运输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降低5%。3.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进港口集疏运铁路、物流园区及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推动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推动重点行业清洁运输。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城市货运配送绿色低碳、集约高效发展。到2025年底,铁路和水路货运量分别较2020年增长10%、12%,铁路单位换算周转量综合能耗较2020年降低4.5%。(九)公共机构节能降碳行动1.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管理。严格实施对公共机构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探索能耗定额预算制度。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每年要将机关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到2025年底,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人均综合能耗分别较2020年降低5%、7%、6%。2.实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实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清单管理。推进煤炭减量替代,加快淘汰老旧柴油公务用车。到2025年底,公共机构煤炭消费占比降至13%以下,中央和国家机关新增锅炉、变配电、电梯、供热、制冷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先进水平占比达到80%。(十)用能产品设备节能降碳行动1.加快用能产品设备和设施更新改造。动态更新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更新升级,加快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与2021年相比,2025年工业锅炉、电站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0.5个百分点以上,在运高效节能电机、高效节能变压器占比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10个百分点以上,在运工商业制冷设备、家用制冷设备、通用照明设备中的高效节能产品占比分别达到40%、60%、50%。2.加强废旧产品设备循环利用。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加强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处置供需对接。开展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加强工业装备、信息通信、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回收利用。建立重要资源消耗、回收利用、处理处置、再生原料消费等基础数据库。三、管理机制(一)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落实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等政策,细化分解各地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目标任务。严格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统筹考核节能改造量和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加强节能降碳形势分析,实施能耗强度降低提醒预警,强化碳排放强度降低进展评估。压实企业节能降碳主体责任。在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考核。(二)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加强节能审查源头把关,切实发挥能耗、排放、技术等标准牵引作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建立重大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动态调整机制,研究按机制上收个别重点行业特大型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将碳排放评价有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开展综合评价。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重大能源工程建设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三)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强化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审查,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运行。开展重点领域能效诊断,建立健全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清单。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分解至重点用能单位。实行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超出预算部分通过购买绿电绿证进行抵消。(四)加大节能监察力度。加快健全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统筹运用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执法、特种设备监察、信用管理等手段,加强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到2024年底,各地区完成60%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到2025年底,实现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全覆盖。(五)加强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统计核算。建立与节能降碳目标管理相适应的能耗和碳排放统计快报制度,提高数据准确性和时效性。夯实化石能源、非化石能源、原料用能等统计核算基础。积极开展以电力、碳市场数据为基础的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监测分析。四、支撑保障(一)健全制度标准。推动修订节约能源法,适时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节能监察办法等制度,强化激励约束,实施能源消费全链条管理。完善全国碳市场法规体系。结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强制性节能标准制修订,扩大标准覆盖范围。按照相关行业和产品设备能效前5%、前20%、前80%水平,设置节能标准1级、2级、3级(或5级)指标。(二)完善价格政策。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研究完善储能价格机制。严禁对高耗能行业实施电价优惠。强化价格政策与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协同,综合考虑能耗、环保绩效水平,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深化供热计量收费改革,有序推行两部制热价。(三)加强资金支持。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积极支持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推动扩大有效投资。鼓励各地区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节能降碳改造、用能设备更新、能源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提升。落实好有利于节能降碳的财税政策。发挥绿色金融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节能降碳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四)强化科技引领。充分发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作用,集中攻关一批节能降碳关键共性技术。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建设。修订发布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倡导最佳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积极培育重点用能产品设备、重点行业企业和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五)健全市场化机制。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用能权跨省交易。稳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逐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对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实施碳排放配额管理。有序建设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夯实数据质量监管机制。加快建设绿证交易市场,做好与碳市场衔接,扩大绿电消费规模。(六)实施全民行动。结合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加大节能降碳宣传力度,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增强全民节能降碳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加大对能源浪费行为的曝光力度,营造人人、事事、时时参与节能降碳的新风尚。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锚定目标任务,加大攻坚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坚持先立后破,稳妥把握工作节奏,在持续推动能效提升、排放降低的同时,着力保障高质量发展用能需求,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工作调度,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生态环境部要加强“十四五”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举措,压实责任,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降碳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细化落实方案,强化部署推进。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 10家中科院所属单位共建大型仪器区域中心
    专家组现场考察平台核心设备&ldquo 双球差校正透射电子显微镜&rdquo   双球差校正冷场发射电子显微镜实验室  双球差校正冷场发射电子显微镜  大型仪器区域中心,作为中科院技术支撑体系的重点建设内容,其定位是建设成为中科院科研装备水平最高、综合技术能力最强、区域创新活动最重要的支撑平台。中心共有10家成员单位,有效在网共享设备480余台,总价值超过11亿元人民币。  目前,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建设,正在成为科研人员关注的热点。在这方面,中科院布局较早。早在&ldquo 十一五&rdquo 期间,中科院根据区域特点和学科共性,就规划和部分启动了一批大型仪器区域中心,有效推动了区域内研究所大型仪器设备的协作共享。  2014年4月14日,根据中科院统一布局,中科院北京纳米科学与中科院北京物质科学这两个大型仪器区域中心,正式合并为中科院北京物质科学与纳米技术大型仪器区域中心(名称暂定),将由10家中科院所属单位共建,其中,中科院物理所担任牵头单位。  这一大型仪器区域中心的建设情况如何?在中科院与北京怀柔区科技服务双向对接会上,中科院物理所副所长文亚向记者详细介绍了该中心的相关情况。  最重要的支撑平台  大型仪器区域中心,作为中科院技术支撑体系的重点建设内容,其定位是建设成为我院科研装备水平最高、综合技术能力最强、&ldquo 区域&rdquo 创新活动最重要的支撑平台。  文亚介绍说,中科院在&ldquo 十一五&rdquo 期间,先后部署和启动了首批10个大型仪器区域中心,&ldquo 十二五&rdquo 期间又规划新建了4个大型仪器区域中心,其中交叉学科领域有5个,资源环境领域有4个,生命科学领域有5个,这些大型仪器区域中心分布在全国9个省市。  据了解,在北京地区,目前有北京物质科学与纳米技术、北京生命科学、北京地球系统与环境科学3家大型仪器区域中心。科研人员只需要登录&ldquo 中科院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rdquo 并进行检测预约,相关仪器管理员就会根据情况给予申请者及时回复。  记者了解到,就北京的这3家大型仪器区域中心而言,北京物质科学与纳米技术大型仪器区域中心的成立时间最晚,但因为整合了原有的两个大型仪器区域中心,可谓&ldquo 兵强马壮&rdquo 。  该中心的组成部分之一,原北京纳米科学大型仪器区域中心,组建于2008年12月,是中科院创新三期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重要举措的成果之一,它集成了纳米表征与检测、纳米材料与制备、纳米生物医药和纳米结构环境效应、纳米加工与新型纳米器件等4个技术支撑平台的顶尖研究设备。  而原物质科学大型仪器区域中心,组建于2008年11月,集成了材料结构物性分析表征与器件研究和物质科学低温保障、物性测试与温度标定等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公共技术测试平台和特色尖端技术支撑平台的顶尖研究设备。  &ldquo 目前,中心共有物理研究所、化学研究所、理化技术研究所、高能物理研究所、过程工程研究所、工程热物理研究所、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半导体研究所、微电子研究所、电工研究所等10家成员单位。中心有效在网共享设备480余台,总价值超过11亿元人民币。&rdquo 文亚介绍说。  目前,该中心的学科领域分布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医药等基础研究,信息存储、能量转换、工程技术、生命医药等应用研究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中心各成员单位一贯秉持&ldquo 开放、共享、协作、创新&rdquo 的服务宗旨,对使用者采取非营利性的成本补偿式收费,做到&ldquo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rdquo ,在优先保障自身承担的科研任务需求的前提下,切实提高仪器设备的共享共用,促进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促进相关领域持续创新  北京物质科学与纳米技术大型仪器区域中心的对外服务有哪些特色?对此,文亚也进行了详细介绍。  他表示,在中科院及国家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资源整合与统筹新建,目前该中心已拥有一批国际一流特色装备。  &ldquo 比如我们拥有&lsquo 双球差校正透射电子显微镜&rsquo &lsquo 纳米生物多功能成像系统&rsquo 等一批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甚至国际唯一的平台或设备,涵盖衍射、散射、光谱、光学、成像、正电子等多尺度测试手段,可进行材料的成分、结构、物相等全方位分析。&rdquo 文亚说。  另外,中心的服务类型非常丰富,围绕核心设备及行业领军人物打造的一流特色平台,可以从事测试服务、合作研究、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多项工作。  &ldquo 就对外服务而言,我们既支撑重大科研任务,又服务于地方和企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rdquo 文亚介绍,目前,中心广泛面向成员单位及全国的研究所、高校、企业等单位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已先后为数百项重大科研项目提供了完整的技术支撑服务。  &ldquo 在支撑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方面,我们中心为神舟系统和天宫系列飞船、长征系列运载火箭、北斗卫星、国产宇航服研制等做了大量工作。&rdquo 文亚说。  在服务地方、企业重点需求方面,中心平台设备已经为数百家企业、社会单位等提供服务累计超过13万小时。中心曾经在金融危机爆发时,利用各单位的科研优势,免费服务社会。比如,2010年响应中科院号召,中心所有成员单位为数百家科技企业免费提供测试服务:化学所就曾基于有机及聚合物材料光电性能与器件研究平台,通过有效的质谱数据确定产品中的微量杂质成分,帮助新疆某企业解决了实际问题,促使该公司产品出口价格翻番,新增年产值近亿元 高能所也曾基于先进射线的物质科学应用平台,为南京博物馆检测战国文物&ldquo 陈璋壶&rdquo ,研究其内部结构之间的加工工艺,解决了关键技术问题,为相关文物的复原提供了重要依据。  &ldquo 此外,在行业认证认可方面,我们中心也有许多权威的认证机构。比如,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纳米标准与检测实验室是国内第一个通过认证认可的纳米检测实验室 电工所太阳能光伏检测平台是院内唯一一家专门从事光伏检测,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权威性检测机构 理化所拥有国内唯一的0.65K~773K全温区覆盖的温度标定系统。&rdquo 文亚介绍说。  &ldquo 未来,我们将继续秉持开放、共享、协作、创新的理念,实现中心仪器、人才、服务的全方位开放。我们期待与社会各界进一步的交流与合作。&rdquo 文亚最后表示。
  • 国家建筑节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揭牌仪式举行
    2010年10月18日,国家建筑节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京举行了隆重的揭牌仪式,意味着对于建筑节能相关方面,国家将加大对于节能、质量的监督和检验,真正促进“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在国家整体能源利用方面的建筑节能贡献。揭牌仪式现场  揭牌仪式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林海燕主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谢军副主任、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刘安平主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田国民副司长,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范学臣主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王俊院长、林海燕副院长,节能质检中心主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环能院徐伟院长以及来自节能领域的科研、设计、运行、管理和产品生产单位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国家建筑节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设立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由徐伟任中心主任。中心独立建制,独立对外开展业务,目前确立的业务范围是建筑维护、空调、供热、可再生能源、楼宇控制及节能控制等建筑节能相关方面的监督和检验。据了解,该质检中心目前有117人,80%为专业技术人员。与会人员合影留念
  • 北京市国资委印发《市管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
    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市管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目标提到,"十四五"期间,市管企业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取得积极进展,力争打造一批绿色低碳发展标杆企业。到2025年,市管企业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以上,万元收入能耗较2020年下降14%,万元收入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政府下达目标,"高精尖"产业营业收入比重达到三分之一,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十五五"期间,市管企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重点行业企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或世界一流企业先进水平,绿色低碳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绿色低碳产业规模与比重明显提升。到2030年,市管企业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量整体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确保完成政府下达指标,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市管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和《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指导市管企业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为北京全面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国企力量,结合市管企业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首善标准,坚持责任担当,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中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关系,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市属国资国企发展全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科技创新为动力,着力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促进国有经济绿色低碳发展,切实提升市管企业核心竞争力,为首都全面实现碳达峰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坚持以首都发展为统领,突出全市"一盘棋"工作要求,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总体目标和实施路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鼓励有条件的市管企业率先达峰。  --坚持节约优先、源头减碳。坚持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贯穿到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各环节,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进能源资源循环利用,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从源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带头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全面推行绿色低碳办公,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坚持创新驱动、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市管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选择若干底层技术开展攻关,筛选若干产品提出技术指标揭榜挂帅,设计若干集成场景作为孵化平台,培育绿色低碳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发展动能转换。  --坚持立足实际、稳妥有序。立足首都超大型城市特点和企业实际,坚持底线思维先立后破,近期打基础强能力,远期求突破出成果,稳步构建低碳、近零碳国有经济体系。加强风险研判和应对,着力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安全降碳。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市管企业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取得积极进展,力争打造一批绿色低碳发展标杆企业。到2025年,市管企业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以上,万元收入能耗较2020年下降14%,万元收入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政府下达目标,"高精尖"产业营业收入比重达到三分之一,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市管企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重点行业企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或世界一流企业先进水平,绿色低碳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绿色低碳产业规模与比重明显提升。到2030年,市管企业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量整体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确保完成政府下达指标,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推动国有经济绿色低碳转型  (三)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  引领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市管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与各级各类规划的衔接协调,确保企业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目标、发展方向、重大项目与各方面部署要求协调一致。市管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科学有效、切实可行的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与所处行业领域和属地政府的目标任务做好衔接。  (四)优化国有资本绿色低碳布局  服务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到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构建有利于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优化国有资本增量投向,充分发挥投资引导作用,推动国有资本向绿色低碳和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调整国有资本存量结构,对于不符合绿色、节能、低碳标准的资产和企业,加快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和清理处置。(五)严格绿色发展标准约束按照"既有项目减碳发展、新增项目绿色发展"的原则,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投资,做好新建项目低碳建设能力评估管控,充分挖掘节能潜力,推广应用低碳技术,坚持高能效、低污染、低排放的绿色低碳发展方向。有条件的企业可探索制定节能低碳、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企业标准。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持续推进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一般制造业调整退出。  四、助力首都重点领域低碳发展  (六)加快发展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  坚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的发展方向,加快产品和服务结构调整,重塑汽车产业特色优势和规模优势。扩充ARCFOX和BEIJING品牌纯电动乘用车产品,商用车完成全系新能源产品从油改电平台向全新平台过渡。加快动力系统电气化进程,加快混合动力产品投放,推进高效发动机搭载应用。推动平台化固态动力电池系统和电池快速加热技术落地,落子北汽电驱动4.0,构建分布式驱动控制技术。研发完成氢燃料重型商用车全新平台,积极培育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开展瓶组式运氢集装箱、液氢储氢系统、固定式液氢储罐等关键技术研发。  (七)深入推进城市供热系统转型替代  坚持可再生能源供热优先原则,加快在京供热系统能源低碳转型替代,全面布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有序开展地热、再生水及余热资源供暖制冷。完善中心城区市政热网建设,加快区域热网与中心城区市政热网管线连接,提升城市热网互联互通。推进供热系统智能化和节能化改造,增加分时分区控制系统,推广供热分户计量和末端智能化控制,逐步实现按需供热和精准供热。  (八)着力推动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建设  加快建设圈层式、一体化轨道交通网络,扎实推进"四网融合",打造面向乘客全出行链智慧轨道交通体系。调整车辆结构,持续淘汰燃油公交车,"十四五"时期市管企业所属公交车(山区线路及应急保障车辆除外)、巡游出租车(社会保障除外)新增轻型环卫车(无替代车型除外)全面实现新能源化,办理货车通行证的4.5吨以下物流配送车辆(不含危险品运输车辆、冷链运输车辆)基本使用新能源汽车,积极布局城市公路充换电和加氢网络。改善货运结构,推动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实现铁路运输与城市配送有效对接。加快推动公务用车新能源化进程,按照公务用车更新计划,优先采购新能源车辆,形成示范效应。"十四五"时期市管企业新增和置换公务用车基本实现电动化。  (九)提升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加快推进以全周期低碳化为导向的绿色转型,打造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运维-绿色回收一体化产业链。大力推广精准装配式建筑,市管企业投资建设的新建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应优先按照标准采用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持续扩大装配式部件产能,提升产品品质和集成程度,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发展,加强低碳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等绿色建材产品研发应用,加快金隅建筑垃圾处理和砂浆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园等先进部件生产基地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和热泵技术应用,新建建筑安装太阳能系统,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到2025年,市管企业新建居住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  (十)加快自有物业和产业园区低碳循环改造  以企业办公大楼、酒店商超等公共建筑为重点,开展能效评估,率先推动符合条件的既有建筑绿色低碳化改造。"十四五"时期,市管企业率先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研究编制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方案,实现所属建筑、基础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尽用。以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为目标,按照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要求,推动产业园区低碳循环发展,加快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低碳建设,实施北京电控飞宇双碳智慧园区等改造升级,促进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打造低碳循环型园区试点示范。到2030年,省级以上重点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十一)严格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加强对甲烷、六氟化硫、氧化亚氮、全氟碳化物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排放控制,积极推动燃气泄漏、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的甲烷排放控制和污水处理设施甲烷收集利用。加快建设排水集团污泥高级厌氧消化耦合沼气热电联产工程,加大再生水热能利用规模,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合理控制农药、化肥、地膜使用强度,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减少农业领域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  五、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  (十二)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高端、高效、高辐射的发展方向,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全面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加快推进煤电、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工业行业低碳工艺革新,提高工业电气化水平,促进绿色电力消费,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推进电子材料、电子整机产品、汽车等制造行业绿色低碳工艺创新应用,显著降低制造能耗。全面推行绿色建造工艺和绿色低碳建材,推动建材减量化、循环化利用,推进超低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调整优化运输结构,推动交通领域电气化、智能化,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载运工具及配套设施设备。加快商贸流通、信息服务等服务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绿色数据中心建设。  (十三)积极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激发的产业需求,抢占绿色低碳发展先机,持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和绿色供应链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氢能、储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龙头企业。进一步做强做优绿色环保产业,加快污水处理厂智慧低碳转型,大力发展固废处置产业,高标准建设金隅智慧都市静脉产业园,高标准运营阿苏卫、鲁家山垃圾焚烧发电厂等项目,打造引领京内、示范全国的生物质能源发电产业集群。通过项目合作、产业共建、场景建设等市场化方式,引领各类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构建绿色低碳供应链体系。培育绿色低碳产业咨询和智能化技术服务新业态,为低碳发展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  (十四)以数字化转型促进低碳化发展  推进"上云用数赋智",促进大数据、人工智能、5G、物联网、北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推动生产装备和产线数字化改造,建设燕东微电子智能工厂等一批工业数字化转型项目。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积极打造智慧管网、智慧热网,建设京能智慧电厂、北控智慧供能云平台等一批数字化运营平台。助力打造数字生活方式,积极培育网络体验、智能零售等新商业模式,以数字化手段赋能社区管理,打造智慧社区,加快建设首旅集团首客首享线上服务平台、一轻控股全供应链信息化交易平台、保障房中心租赁住房一体化运营服务平台等一批新型数字化商业和生活服务平台。  六、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十五)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坚持节约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碳排放总量,探索增强能耗总量控制弹性,向碳排放总量和碳排放强度双控转变。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建立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全面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深挖工程节能潜力,通过能量系统优化、供热系统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等技术运用,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有条件的企业率先开展办公建筑、厂房园区节能改造。强化能源精细化智能化管控,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创新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动金盏国际合作服务区、丽泽金融商务区等智慧综合能源项目建设。  (十六)严格控制化石能源供应消费规模  加快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进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实现化石能源消费总量逐步下降。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开展京外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积极推进煤电联营、热电联营、"煤电+风电/光伏"协同,拓展"煤电+"应用。水泥、化工等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有序推进煤炭替代和煤炭清洁利用。优化天然气市域输配管网布局,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在有条件的区域实施城市供暖气改电,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深入开展燃气电厂热电解耦研究,探索京内燃气电厂天然气和电力协同调峰。合理控制油气消费,实施机动车"油换电",推进传统燃油清洁化替代。  (十七)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  优化非化石能源布局,不断提升非化石能源业务占比。坚持集中式、分布式并举,推动光伏、地热及热泵应用,适度发展风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在符合条件的既有产业园区、办公楼宇、工业厂房、地铁车辆段、公交场站等合理布局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具备条件的自来水厂、再生水厂开展光伏发电系统改造。加快市域外可再生能源基地布局,推进大同绿电基地、锡林郭勒盟绿电基地、岱海电厂风光火储氢一体化等项目建设,提高绿电进京比例。开展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建设,大力促进分布式发电就地并网使用。深入研究余热、蓄能以及热泵技术的耦合应用,构建多能耦合、协同高效的新型供能方式,加快推动怀来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到2025年,市管企业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50%以上。  七、大力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  (十八)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布局  攻关充分发挥市管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围绕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需求,加快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力争在低碳零碳负碳技术装备研发方面取得突破。聚焦新能源利用、智慧能源互联网、氢能、储能、动力电池、建筑零碳技术、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重点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尽快实现技术突破和产业化示范应用,努力打造新能源新技术创新策源地和发展高地。  (十九)强化绿色低碳技术成果应用  加快碳达峰碳中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应用,有效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加快研究实施绿色低碳技术重大创新成果考核奖励,激励市管企业绿色低碳首台(套)装备应用。加速推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加快建设金隅北水碳捕集及封存技术示范线、天海工业塑料内胆纤维全缠绕复合VI型氢气瓶产线项目,推广首钢朗泽气体发酵制饲料蛋白和乙醇技术、排水集团厌氧氨氧化污水生物脱氮技术等应用,带动相关技术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推广应用。  (二十)深度推进绿色低碳领域开放合作  深化同中央企业、中关村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合作,在绿色低碳技术领域建立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积极承担国家绿色低碳重大科技项目,参与能源领域国家实验室建设,深入开展科研合作和技术交流。持续广泛开放应用场景,围绕创新链、产业链,落实攻坚任务"揭榜挂帅"机制,在智慧低碳能源供应、智能制造、低碳交通、低碳建筑等领域推出更多前沿颠覆性技术应用场景,促进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推广应用。  (二十一)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  充分发挥市管企业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绿色低碳先行示范,培育一批绿色低碳示范企业。到2025年,新建北人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隅砂浆有限公司等一批绿色工厂,打造北汽集团零碳工厂、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灯塔工厂、高安屯近零碳再生水厂等低碳示范企业。助推京津冀区域低碳转型和城市副中心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高标准建设张家口-北京可再生能源清洁供热示范工程,加快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地源热泵系统工程、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业务综合楼零碳建筑示范工程等项目建设。八、持续完善碳减排管理保障机制  八、市管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  (二十二)提升碳排放管理能力  加快建立完善碳排放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监测、报告、披露等体系,加强二氧化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在适当场景推进二氧化碳在线监测系统示范应用推广,提升信息化实测水平。建立健全碳足迹评估体系,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精细化管理。重点排放单位建立碳排放管理制度,充分挖掘节能潜力,推广应用低碳技术,主动公开碳排放信息。  (二十三)提升碳交易管理能力  加快建立完善碳交易管理机制,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专业碳交易管理机构或部门,建立企业碳交易管理信息系统,强化碳排放数据管理、碳市场分析、碳配额管理、排放报告编制、碳交易运作等工作。积极参加全国和区域碳排放权交易,严格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管理规定,按要求开展排放权交易及配额清缴。北京绿色交易所持续深化全国CCER交易中心和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打造全国一流、国际先进的综合性绿板市场,助力北京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绿色金融定价中心和信息服务中心。  (二十四)提升绿色金融支撑能力  服务北京全球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中心建设,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有序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拓展绿色信贷、债券、基金、期货等金融产品创新实践,加大对绿色产业和低碳技术的金融支持。推动绿色金融第三方服务,探索建立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数据平台,积极开展企业绿色发展评价,推动绿色金融信息规范披露共享。  九、切实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五)加强组织领导  市国资委成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市管企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市管企业建立相应领导机构,企业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负责同志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明确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责任部门,细化职责分工,形成结构合理、制度完善、分工明确的管理体系。  (二十六)加强激励约束市管企业  根据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完善碳达峰目标分解和监督考核机制,为实现碳达峰提供坚实保障。市国资委加大对企业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创新项目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持,将企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  (二十七)加强宣传引导  积极营造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提炼并推广促进碳减排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宣传碳达峰碳中和的典型案例,讲好企业故事,彰显国企形象。具备条件的市管企业应积极开展碳信息披露或将碳减排纳入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12月份有73项标准将实施
    12月份有73项标准将实施我们通过国家标准信息平台查询到,在2022年12月份将有73项与仪器及检测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将实施。12月份,新实施的标准较之前的月份相比较少,在各领域中,医药卫生新实施标准居多。具体12月份主要新实施的标准如下:需要相关标准的,点击链接即可下载收藏↓仪器仪表与计量标准(5个)JT/T 692.2-2022 逆反射材料色度性能测试方法 第2部分:荧光反光膜和荧光反光标记材料昼间色 JT/T 692.1-2022 逆反射材料色度性能测试方法 第1部分:逆反射体夜间色 JT/T 690-2022 逆反射体光度性能测量方法 JT/T 688-2022 逆反射术语 DB14/T 2534—2022 万能试验机验收规范 农林牧渔食品标准(5个)GB/T 20707-2021 可可脂质量要求 GB/T 20978-2021 软冰淇淋机质量要求 DB4116/T 033-2022 食用山药栽培化肥农药减施技术规程 DB4116/T 029-2022 农村有机废弃物堆沤肥料化利用技术规程 DB41/T 2297-2022 食用菌高温杀菌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环境环保标准(8个)DB34/ 4295-2022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 4386-2022 燃气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 4385-2022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 4384-2022 酿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T 2321-2022 地下水监测站借用井技术规范 DB36/T 1590-2022 红壤区坡面径流小区径流泥沙监测技术规范 DB36/T 1589-2022 水土保持无人机监测技术规程 DB36/T 1588-2022 稀土重点行业用水定额 医药卫生标准(21个)GB/T 25440.1-2021 外科植入物的取出与分析 第1部分:取出与处理 GB/T 16886.16-2021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6部分:降解产物与可沥滤物毒代动力学研究设计 GB/T 16886.11-2021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1部分:全身毒性试验 GB/T 25440.2-2021 外科植入物的取出与分析 第2部分:取出外科植入物的分析 YY/T 1836-2021 呼吸道病毒多重核酸检测试剂盒 YY/T 1826-2021 B群链球菌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YY/T 1825-2021 红细胞和白细胞计数参考测量程序定值结果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指南 YY/T 1824-2021 EB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YY/T 1204-2021 总胆汁酸测定试剂盒(酶循环法) YY/T 1164-2021 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检测试剂盒(胶体金免疫层析法) YY/T 1160-2021 癌胚抗原(CEA)测定试剂盒 YY/T 0647-2021 无源外科植入物 乳房植入物的专用要求YY/T 0500-2021 心血管植入物 血管假体 管状血管移植物和血管补片 DB14/T 2549—2022 制药企业质量控制 中药实验室管理规范 DB14/T 2548—2022 制药企业质量控制 生物检定实验室管理规范 DB14/T 2547—2022 制药企业质量控制 化学药品实验室管理规范 DB50/T 1298-2022 奇异变形杆菌和普通变形杆菌双重Real-Time PCR检测方法DB41/T 2320-2022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评价规范 DB41/T 2319-2022 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规范 DB41/T 2318-2022 药品批发企业现代物流基本要求 DB41/T 2317-2022 疫苗生产企业派驻检查工作规范 石油天然气标准(3个)JT/T 1444-2022 天然气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DB41/T 2328-2022 煤化工企业安全阀及爆破片装置风险管理规则 DB14/T 2535—2022 煤炭绿色开采技术指南 轻工纺织标准(1个)GB/T 24320-2021 回用纤维浆 能源标准(2个)DB36/T 1442.6-2022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 第6部分:农村水电站 DB36/T 1607-2022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理检测规程 机械标准(4个)DB41/T 2327-2022 承压类特种设备风险隐患分析指南 DB14/T 2533—2022 合成铸铁用废钢铁验收规范 DB14/T 2532—2022 环形炉炉温均匀性测试方法 DB14/T 2531—2022 离散型制造工艺数据分类及编码要求 其他标准(24个)GB 16994.2-2021 港口作业安全要求 第2部分:石油化工库区 GB 16994.3-2021 港口作业安全要求 第3部分:危险货物集装箱 GB 16994.1-2021 港口作业安全要求 第1部分:油气化工码头 JT/T 1447-2022 营运车辆低速驾驶辅助系统性能要求和测试规程JT/T 1446-2022 营运车辆前向碰撞减缓系统性能要求和检测方法JT/T 1434-2022 水路内贸集装箱载运商品汽车安全技术要求 JT/T 1431.3-2022 公路机电设施用电设备能效等级及评定方法 第3部分:公路隧道照明系统JT/T 1429-2022 营运车辆轮胎气压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DB50/T 867.36-2022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36部分:仓储企业 DB50/T 867.35-2022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35部分:食品、饲料及烟草制品批发市场 DB50/T 867.34-2022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34部分:残疾人服务机构 DB50/T 867.33-2022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33部分:橡胶、塑料制品企业 DB41/T 2292-2022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效能评估规范 DB32/T 4357-2022 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规程(修订) DB34/T 4250-2022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 DB34/T 4249-2022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技术标准 DB34/T 4248-2022 建筑风貌设计导则编制指南 DB34/T 4247-2022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规程 DB34/T 4246-202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监理导则 DB32/T 4285-2022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基础技术规程 DB32/T 4284-2022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DB32/T 4283-2022 建筑工程渗漏检测技术规程 DB32/T 4282-2022 环氧磨石地面施工技术规程 DB32/T 4281-2022 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标准 Get√小技巧:在仪器信息网APP里,可以免费下载上述标准→↓扫码到APP免费下载目前仪器信息网资料库 有近75万篇资料,内容涉及检测标准、物质检测方法/仪器应用、仪器操作/仪器维护维修手册、色谱/质谱/光谱等谱图。资料库每月有20多万人访问,上万人下载资料,诚邀您分享手头上的资源,与人分享于己留香!
  • 北京拿下冬奥会举办权 环保公司遇“掘金”契机
    北京日前拿下冬奥会举办权的消息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在国内对环境产业日趋严格、全面加强大气、水和土壤治理工作的前提下,冬奥会期间的环境保护将备受重视,多家节能、环保企业管理层也欢呼道,未来的七年将是难得的“掘金”时间。从“APEC蓝”到“冬奥蓝”最终到“北京蓝”,环保行业有望以冬奥会的举办为契机,长期受益。     北京拿下冬奥会举办权 环保公司遇“掘金”契机    7月31日,当国际奥委会主席巴赫宣布北京获得2022年的冬季奥运会举办权时,平时少言寡语的多家节能、环保企业管理层都在微信朋友圈中欢呼了起来。对他们来说,未来的七年将是难得的“掘金”时间。    环保产业受益匪浅    多家券商研究员说道,在国内对环境产业日趋严格、全面加强大气、水和土壤治理工作的前提下,冬奥会期间的环境保护将备受重视,届时会涌现一系列的机遇。来自齐鲁证券的一位研究员就透露,2015年上半年国家出台了《水十条》,而且也在积极推进《土十条》,上市公司中包括启源、国电清新以及雪迪、龙先河环保、碧水源等可能成为冬奥会“概念股”。    以碧水源为例,其在膜产品、污水处理整体方案上都有一定竞争力,可以满足国内工业和市政客户的需求。碧水源还有一种地埋MBR工艺,可节省城市污水厂的用地,适合于一、二线城市。虽然这类技术的建设成本高达每吨水4000元,要比普通水厂的建设成本高出三分之一以上,但相比目前城市的高昂地价,仍有盈利空间。    此外,碧水源的阶梯式布局中,第一梯队以云南、江苏和青岛为主,第二梯队为北京、内蒙古和新疆。在第二梯队所在地,水污染严重且缺水、缺地,水质标准要求高,因此未来有可能在出售膜产品、再生水和水务运营上有空间。    2008年北京奥运会主打“绿色奥运”牌,当时北京市用于环保的投入也可谓是巨大的:2001~2008年,北京市政府连续实施了8个阶段、160多项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的措施,对区域污染减排进行奖励,退出“高污染、高耗能和高耗水”的公司也获得了相应奖励,同时也出台了对重点污染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施工工地停止重污染作业、机动车限行等一系列举措。仅2008年当年,北京市的环保投入就高达200多亿元,占当年地区生产总值的2.53%。“本次北京张家口联合申奥秉承着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环保问题被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国泰君安称,从“APEC蓝”到“冬奥蓝”最终到“北京蓝”,环保行业有望以冬奥会的举办为契机,长期受益。    可再生能源为“重中之重”    一位光伏生产商高管说道,在光伏产业上可能也会出现不小的商机,北京、张家口的一些场馆及工商业会积极使用光伏产品,从而减少污染。    国家能源局的最新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各省(区、市)中,累计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达8个,分别为甘肃578万千瓦、新疆(含兵团)570万千瓦、青海470万千瓦、内蒙古403万千瓦、江苏302万千瓦、宁夏239万千瓦、河北160万千瓦和浙江143万千瓦,其中河北也在列。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北京市和河北省的光伏安装量也将攀升。河北及北京等地有大量光伏生产商,包括河北晶龙、晶澳太阳能、英利绿色能源、京运通等。    而北京汽车近日也公布了与华能新能及四川雄飞等的合作项目。双方计划利用北京汽车在全国的汽车厂房、办公楼和停车场等资源,建成全国最大的汽车厂房屋顶光伏项目,在2015年左右投产。就在宣布我国获得冬奥会举办权之前,国务院也批复同意设立河北省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未来,将在张家口建设国际领先的“低碳奥运专区”,并提出到2020年张家口示范区55%的电力消费来自可再生能源,全部的城市公共交通、40%的城镇居民生活用能、50%的商业及公共建筑用能来自于可再生能源,40%的工业企业实现零碳排放。在奥运场馆的电力和热能供应方面,奥林匹克中心以及其他的赛场用电100%采用可再生能源,实现奥运场馆所有的建筑采用可再生的能源供热。在市政和交通方面,在一些区域也可采用可再生能源。   除了光伏及其他可再生能源会运用于奥运场馆之外,其他与可再生能源相关的产业也会受到影响。如4月17日,张家口市与内蒙古香岛光伏农业公司签订战略协议,后者将投资135亿元在张家口建设1000兆瓦的光伏农业项目,其中光伏项目投资85亿元、农业项目投资50亿元。而阿里巴巴在北方落子的云基地数据港张北数据中心项目,也将在建筑外表覆盖太阳能电池,自然风冷和自然水冷系统也会被应用。张北云数据中心的总投资为180亿元,占地近1000亩,建设规模为60万台服务器。(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 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大型仪器共享实验中心揭牌
    p style="text-indent: 2em "9月17日,陕西省副省长程福波、西安交通大学党委书记张迈曾为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实验中心揭牌,标志着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校级公共平台正式启用,西安交大科技资源公共平台建设迈入历史新阶段,面向全球开放共享的公共技术服务正式开启。/pp style="text-indent: 2em "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实验中心立足统筹大型仪器设备资源的配置和管理,提升资源使用效益,有效支撑学校教学科研,提升区域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首批建设的8个校级公共平台包括分析测试中心、高性能计算中心、生物医学实验中心、实验动物中心、微纳电子器件实验中心、微纳制造中心、风洞中心、加工中心,规划建筑面积约10万平米,总投资13.6亿元,是西安交通大学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学科交叉创新、提升教学科研水平的重要举措,学校将以服务全球的视野,全面开放,深度融合,迎接来自全世界的科学家和青年才俊在创新港开展科学研究、创造创新。/pp style="text-indent: 2em "近年来,西安交通大学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不断推动科技资源机制体制改革,通过公共平台建设支撑多学科前沿交叉研究、承担重大科研任务,与陕西省科技厅、陕西省发改委合作共建校地公共平台,支撑地方企业科技创新,推动区域大型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pp style="text-indent: 2em "在仪式上,出席活动的嘉宾还未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材料理化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陕西省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动物中心、生物医学实验中心)、中国西部大型仪器设备区域共享中心及西安交通大学-赛默飞创新技术联合实验室、西安交通大学-蔡司联合创新实验室、西安交通大学-徕卡创新技术联合实验室揭牌。/pp style="text-indent: 2em "此次活动是西安交通大学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科创月”系列活动之一。 “科创月”活动盛大启幕以来,西安交大正在集中向全世界展示科技成果、科研团队和科研进展,拓展深化与社会各界的合作。/ppbr//p
  • 2023年中国科学院海洋科学大型仪器区域中心开放共享评价预评估会在青岛召开
    7月10日,2023年中国科学院海洋科学大型仪器区域中心开放共享评价预评估会在青岛召开。会议由海洋区域中心牵头单位中科院海洋研究所主办,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邀请了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主任刘瑞研究员,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韩玉刚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声学所程洋处长,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宋金明研究员组成专家评审组,对海洋区域中心6家共建单位的开放共享情况进行预评估。中科院海洋所副所长沙忠利,中科院海洋所所级公共技术中心主任刁新源,中科院南海所仪器设备公共服务中心主任王发左,中科院声学所资产条件保障部主任刘宏伟,中科院烟台海岸带所公共技术中心主任王文海,中科院青岛能源所公共实验室主任高峻,中科院深海所分析测试中心主任李平静,以及来自海洋区域中心6家共建单位共计32名技术支撑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中科院海洋所副所长沙忠利代表海洋区域中心和牵头单位海洋研究所,对各位评审专家和共建单位同仁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沙忠利副所长表示,海洋所一直以来非常重视海洋区域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在各共建单位的不懈努力下,海洋区域中心作为全院范围内十分有特色的区域中心,在仪器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培养、开放共享运行管理、技术支撑服务等方面工作取得了实效,希望通过召开本次开放共享评价预评估会,推动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工作提质增效。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主任刘瑞研究员,作了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相关政策解读报告。报告从大型科研仪器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家政策对开放共享目标任务的规定、国家政策中度管理单位的要求、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的思路与方式、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的具体指标与内容、评价考核结果的发布与奖惩措施等多个层面,对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详细解读。在稍后的互动讨论中,刘瑞研究员还针对海洋区域中心6家共建单位仪器平台负责人提出的管理单位分组情况、评价考核结果反馈机制、海洋领域特有开放共享困境等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专家评审组对海洋区域中心6家共建单位的填报内容进行了现场评审,针对各单位存在的共性和特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提出了详尽的意见和建本次会议对海洋区域中心各共建单位参加2023年度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具有显著的指导和促进作用,为海洋区域中心在今后工作中把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工作不断推向深入打下坚实的基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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