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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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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检测相关的资讯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不会取消而是要进一步加强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为我国环境管理八项制度之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下简称验收)行政许可作为“三同时”制度实施的有效监管手段,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在过去的二十余年间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部署,《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修正案)拟取消验收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取消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改革成为了关注的重点。  行政许可的取消并不意味着验收工作的取消,而是通过变更责任主体的方式理顺机制,逐步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更好的发挥验收的积极作用。  验收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落实及总量控制的重要抓手,过去一段时间由于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的最后一道关口,肩负着考核项目是否能够长期稳定达标的任务,面临很大的挑战。  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是围绕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贯彻《“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抓手 是理顺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的现实需要 有利于发挥政府的指导作用,引导约束建设单位更好地落实“三同时”制度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求 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提升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实现绿色升级 是落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保障。  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  一、积极引导  随着环境影响评价的改革,《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总局令 第13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 号 )等管理文件及技术文件均已废止,仅剩的《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环发〔2009〕150号)也难以适应新的管理要求。目前《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修正案)已经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建议条例修正完成后,应尽快出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指导意见等相应的管理文件,指导建设单位科学、规范的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确保建设单位及受委托的社会第三方机构规范验收工作,提高自验的实施效能。  二、定准规则  通过十余年的不断实践,验收监测已形成一套规范的技术体系和管理体系。目前已经发布实施了17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用于指导调查、监测单位科学规范的开展验收工作,应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技术规范,根据实际需求进一步补充完善,并建立科学、系统、完备的规章制度,严格约束建设单位自行验收行为,促进建设单位及社会第三方机构不断提高验收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培训  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应该是把接力棒顺利交给企业之后,再陪跑一段。  1一是做好自行监测的宣贯,让建设单位尽快转变思路,充分认识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的意义。  2二是积极对建设单位及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验收培训,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技术水平,确保验收工作“软着陆”。  四、严查落实  1、注重信息公开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严格监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工作的信息公开,落实建设单位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保障公众对建设项目建成后信息的知情权,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强化对建设单位的监督约束,推进形成多方参与、全社会齐心共管的新局面。  2、监督管理全覆盖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检查,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建议委托所属的环境监测站通过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案进行评估、监测期间对监测点位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比对监测、对建设单位自行验收结果进行评估等方式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全过程进行有效管控。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7年度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上收、更新完善及功能扩展能力建设项目M9产品验收培训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理念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2017年国家环保部积极推进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为配合此项工作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也快速全面地开展了“2017年度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上收、更新完善及功能扩展能力建设项目”,以加快推进水质自动站建设。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仅对污染实行排放浓度控制,很难达到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在对污染物实行排放浓度控制的同时,对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控制,才能有效地控制和消除水污染,为此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该项目中组织采购智能多频走航式多普勒流速剖面仪系统,以大幅提升水质自动监测站在流量监测方面的能力,在此项目中赛莱默分析仪器(以下简称我公司)旗下产SonTek M9品凭借其优异的工作性能,被广大用户广泛认可的证明和极高的性价比,经过项目评审专家的专业评定,最后在招标的4个包中,成功赢得了其中3个包(共72套)。对于该项目我公司总经理潘桂东先生高度重视,项目中标后,亲自督促、组织成立了项目组,任命了项目经理,在项目启动会议中他指出:要把顺应中国市场发展,提升客户满意度提高到战略层面上来,要对该项目进行最严格项目管理,确保产品准时,高效地交付到客户手上,并要求后续紧密跟进,确保用户真正用好仪器,提升客户的满意度。随后公司调配了大量人力物力资源全力支持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执行的各个间节点执行,商务物流团队快速备货,应用专家团队精心准备相关验收培训材料,项目经理和销售部门一直积极地保持着与客户的沟通,尽力选择最优的验收培训方式,时间和地点,一切为了客户满意。而且我公司于11月20日在该项目的核心地区安徽省合肥市开设了中国第一家:4S+T(Sales,Service,Show,Spare parts supplying+local Traning)模式授权服务中心,这些行动和举措正是我公司认真执行顺应中国市场发展,提升客户满意度这一战略方针的体现。 在经过精心充分的准备工作之后,我公司于11月20-22日在合肥成功举办了国家环境监测总站2017年度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上收、更新完善及功能扩展能力建设项目M9产品验收培训会,来自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安徽,江苏,浙江,舟山,海南等地环境监测部门的19位客户代表参加了本次培训。我公司更是不惜成本派出了20余人的工作服务团队投入此次项目验收工作。潘总致开幕词 & 环境总站刘京老师介绍项目赛莱默分析仪器潘桂东总经理就本次培训大会致开幕词,首先对在座的各位客户代表的到来表示感谢,对公司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公布了我公司合肥“4S+T”模式授权服务中心正式成立的消息,强调了我公司一贯以来注重客户服务的理念,赢得了参训人员的一致肯定。环监总站刘京老师对此项目的情况和背景做了简单介绍,并对本次培训参训人员提出了要求,并预祝培训会议圆满成功。环境总站刘京老师介绍项目资深应用专家进行培训 & 清点查验货品此次培训我公司针对环保监测客户对河流流量测量不了解不熟悉的现状,专门准备了培训资料,由公司资深应用专家陈耀祖主讲,针对水文基础知识、ADCP工作原理、M9产品结构组成、功能特点、软件使用、操作流程、使用注意事项、日常维护保养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十分详细的讲解和培训。培训现场气氛热烈,清点查验货品的同时,了解了M9仪器的构造组成和功能,随后针对各项培训内容PPT讲解培训,之后大家就各自疑惑点的提出了问题,针对不同的问题,逐一进行了答复,令在场的所有参训人员对M9产品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了解。清点查验货品河流断面测量现场培训为使参训人员能够真正掌握仪器操作,在室内理论培训后,我公司还安排了室外的的河流断面测量现场培训。参训人员根据所学内容各自使用M9对河流断面进行了一次真实的流量测量,在实践当中将所学内容融会贯通,所有参训人员都顺利完成流量测验,取得了很好的数据资料,并掌握了数据的处理和报告输出。SonTek M9SonTek RiverSurveryor M9 智能多频走航式多普勒流速剖面仪系统专为河流流量测验而设计,体积小巧、功能强大、易于操作,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先进的一套测流仪器。自该产品推出以来,从水利市场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大江大河水文监测项目到环保市场的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上收、更新完善及功能扩展能力建设项目,得到客户一致的高度认可,客户满意度和工作效率得到大幅提升,久经考验,值得信赖。培训考核为了考察参训人员培训效果是否达预期效果,在培训会后,还组织了培训考核,所有参训人员顺利通过,效果十分良好,并颁发了操作认证证书。最后本次培训会圆满结束。来自各地环监站的参训人员共同认为学习和交流很有意义。许多与会者意犹未尽,在会中空隙又分别与我司相关负责人进行单独交流与沟通。今后我公司还会提供更多培训机会,使得最终使用客户掌握更多的产品技术知识和应用知识,为我司进一步开拓市场和更好服务客户提供帮助和支持。我司将坚持4S+T(Sales,Service,Show,Spare parts supplying+local Traning)服务思想,尽我们最大的努力提升客户满意度,不仅让客户用上最好的仪器,还要帮助客户最好地用仪器!
  • 农业部贝类产品质检中心建设项目通过验收
    9月20日,水科院东海水产研究所承担建设的农业部贝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项目顺利通过了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组织质检技术、仪器设备、项目管理、基建财务等方面的专家的验收。  验收会上,专家组认真听取了项目负责人做的总结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查看目,查阅了土建改造、仪器设备采购、财务等相关档案资料,核对了项目建设内容,认为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批复一致。  项目完成后,东海水产研究所及时对项目进行初步验收,并按照农业部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运行,目前运行情况良好。该中心2010年3月通过了国家认监委农业评审组的“2+1”评审,检测范围覆盖国内有关贝类产品、贝类生态环境等指标的检测、研究及生产过程的监控,检测工作满足目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对贝类产品及其环境的质量安全参数进行检测的需要,达到了预期的建设目标。
  • 环保部发布三项验收标准 明确监测项目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保护环境,规范和指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环保部近日批准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涤纶》等三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此次的三项标准涉及涤纶行业、粘胶纤维和制药行业,均为首次发布,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除制药行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外,此前其余行业的污染物排放均没有专门的项目和排放值要求。此三项验收标准中,污染物监测项目数量如下: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涤纶》(HJ 790-2016).pdf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粘胶纤维》(HJ 791-2016).pdf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制药》(HJ 792-2016).pdf
  • 国家检测资源共享平台建设项目通过验收
    日前,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牵头组织,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作为承担单位的“国家检测资源共享平台建设”项目顺利通过了科技部条财司专家组的验收和项目总结。  据了解,该项目通过3年建设,完成了《项目任务书》的全部任务,包括国家检测资源共享平台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国家检测资源共享中心平台及数据汇交系统建设。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检测资源管理规范、相应的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 整合了国家检测资源信息,初步形成了检测资源信息共享平台运行体系,为社会多个领域的重要需求提供了有效的服务支撑。  据了解,国家检测资源平台建设受到了科技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的高度重视。2007年11月,平台网站开通。目前,该平台已建成了平台组织管理系统、平台制度和标准体系、平台综合服务系统和平台数据录入系统,汇集了2.4万多家检测实验室,为我国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了数据保障。
  • 农业部蔬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项目通过验收
    由蔬菜花卉所承担的“农业部蔬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项目”( 农计函[2005]272号),于 2009年5月5日通过了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委托中国农科院基建局组织的专家验收。该项目是农业部“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中第一批实施的项目,也是整个农业系统质检体系建设首个通过验收的项目。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曾庆处长到会指导,院基建局徐欢副处长、财务局谢惠娟会计师主持并参加了验收会。验收专家组听取了项目执行情况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查验了购置的仪器设备现场,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质询。经过认真审议,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完成了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研究所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仪器设备采购执行了公开招标程序,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项目管理规范,档案资料齐全;同意通过验收。  该项目总投资1665万元,购置了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GPC-气质联用仪和等离子发射光谱-质谱仪等仪器设备110台(套),改造实验室600 m2。截至2008年6月,各类仪器设备全部到位,安装调试完毕,并在2008年奥运会期间承担蔬菜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任务,运行良好,达到了预期的建设目标。  该项目的实施,使蔬菜质检中心的仪器设备在全国农业系统处于领先水平,这必将大大增强质检中心的检测能力,进一步提高检测水平,促进检测方法的研究和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同时为科研单位和社会提供高质量、快捷的分析测试服务。
  • 先河环保、蓝盾光电3900万中标安徽省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全省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中标公告,项目由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摘得,预算总金额3907万元,主要产品为在线阴阳离子色谱,品牌涉及章嘉、鹏宇昌亚。采购单位: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中心)项目编号:FS34000120224043号001 项目名称:全省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能力建设 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1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251号21570000(元)2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17500000(元)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1在线阴阳离子色谱章嘉S-611613000002在线阴阳离子色谱鹏宇昌亚ZF-PKU-GAC630351450000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建琍、刘先明、马先发、程建萍、赵峰、千勇、魏桢
  • 畜牧兽医专业检测实训室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高职学生培养-畜牧兽医专业检测实训室建设项目中标公告2015年06月10日 13:3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项目名称:北京农业职业学院高职学生培养-畜牧兽医专业检测实训室建设项目招标编号:BIECC-ZB1579 采购人名称: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许老师 80358899-71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1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82376721 邓先生 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日期:2015年5月19日 定标日期: 2015年6月10日 采购数量、用途和简要内容:北京农业职业学院高职学生培养-畜牧兽医专业检测实训室建设技术需求与售后服务要求:技术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质保期:自安装验收之日起1年 合同履行期:45 个日历天内安装并验收完毕 中 标 人:北京世贸远东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969000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建材城西路50号2号楼2081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钱大益 于同泉 阮存军 张铭 张孝和 项目联系人:邓毅民。联系方式:电话:010-82376721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2015年6月10日
  • 环保部征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入库单位
    p  近日,环保部发布关于征集环境保护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入库单位的通知,拟建立环境保护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单位库,承担环保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工作。/pp  通知全文如下:/pp  为落实《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要求,我部拟建立环境保护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单位库,承担我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工作。具体要求如下:/pp  一、范围及时间/pp  本次征集面向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时间截止至2015年12月15日。/pp  二、报名条件/pp  (一)验收调查单位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完备的验收调查工作质量保证体系,近四年内主持编制不少于3项(含)环境保护部审批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配备不少于6名(含)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近四年内无违法、违纪和其它不良记录。/pp  (二)验收监测单位应通过了国家计量认证(CMA)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近四年内承担不少于5项(含)环境保护部审批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配备不少于6名(含)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培训合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近四年内无违法、违纪和其它不良记录。/pp  三、材料报送要求/pp  拟报名单位按照报名条件,填写《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单位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或者《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单位入库申请表》(见附件2),经审核、盖章后,于截止日期前邮寄至指定地址。邮寄材料请在信封注明“验收单位征集”。/pp  四、审核入库筛选/pp  环境保护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入库条件的单位予以公示,并实行动态管理。/pp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pp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包洪福、潘英姿/pp  电 话:(010)66556756、66556430/pp  邮 箱:yanshouchu@126.com/pp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pp  邮政编码:100035/p
  • 环保验收监测将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统一安排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的要求,自2016年3月1日起,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改由环境保护部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近日,环保部发文对其细节进行了解释。建设项目将分为生态类项目和污染类项目,分别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确定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单位。验收监测单位根据建设项目所在行政区域,从验收监测入库单位中相应确定。  验收监测入库单位名单(按行政区划排序,28家)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  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  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  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注:污染类建设项目所在省(区)暂无验收监测入库单位的,按照就近选取原则,由相邻省(区)入库单位承担。海南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建设项目验收监测分别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或广东省、甘肃省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或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所在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配合。  附文件全文:关于环境保护部委托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监测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的要求,自2016年3月1日起,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改由环境保护部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部提出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申请,同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报告以及相关信息公开证明。  农林水利、交通运输、采掘、社会区域等以生态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生态类项目)申请验收调查。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污染类项目)申请验收监测。  二、环境保护部委托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技术审查单位)分别负责生态类项目和污染类项目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核,主要内容包括申请材料是否完整规范、建设项目有无重大变动、是否履行环评变更手续、主要环境保护设施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公开相关信息。  三、技术审查单位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确定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测算所需业务经费。  验收调查单位根据建设项目行业类别,按照受理顺序从验收调查入库单位中顺次确定 验收监测单位根据建设项目所在行政区域,从验收监测入库单位中相应确定。  建设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不得承担同一建设项目验收调查。  四、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接受委托后,签订工作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开展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不得转包或分包,不得隐瞒事实,不得提供虚假材料、编造数据。委托业务经费的管理使用按照现行财政专项经费规定执行。  五、在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期间,建设单位应当主动配合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单位开展工作,如实提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等相关资料。  六、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应按照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技术规范开展工作,除特别重大敏感复杂项目外,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一般应自接受委托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必须全面客观反映项目的建设情况和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的落实情况,提出明确结论和建议。  七、技术审查单位对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对报告质量进行评定,提出技术审查意见,在20个工作日内报送环境保护部,同时抄送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  技术审查意见应当明确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验收条件,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质量是否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八、符合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部通知建设单位正式提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 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通知建设单位按照技术审查意见进行整改。  九、因建设单位不配合,致使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或者提供信息资料不实的,环境保护部将中止委托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建设单位承担。  技术审查单位及相关人员违规接受咨询费、评审费、专家费的,依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清除出库,终止委托合同,收回业务经费。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工作的   (二)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的   (三)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结论失实,或者一年内质量被评定为2次(含)以上不合格的   (四)违规收取建设单位经费的。  附件:1.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入库单位名单  2.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委托业务经费测算参考标准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2月26日
  • 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建设项目通过验收
    9月25日,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建设项目顺利通过由国家发改委委托中科院和教育部组织的验收。  建设国家纳米科学中心是国务院为强化科技前沿布局,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做出的战略部署。按照有关批复要求,纳米中心按指标、按概算,高质量地完成了建设任务。基本建设任务全面完成,资金使用合理规范,仪器设备运行良好,档案齐全管理规范。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批复的“边建设边运行”原则,纳米中心围绕纳米科技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组织和承担国家重大纳米科技项目,在纳米基础研究和重大应用、公共技术平台和基础科研条件建设、纳米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人才队伍与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当天上午,验收会议在国家纳米科学中心隆重举行,验收委员会由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北京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中科院等有关单位的相关领导和纳米领域的专家33人组成,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纳米中心科研人员代表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中国科学院副院长詹文龙首先致辞,会议由中科院基础局局长刘鸣华和计划财务局局长孔力共同主持。  验收会现场  经过认真审议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和实地考察,验收委员会认为:经过6年来的建设,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圆满完成了全部建设任务,发展目标明确,体制机制新颖,科技布局合理,管理科学规范,已逐步成为我国纳米科技创新的重要开放平台、研究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在我国纳米科技发展中发挥了骨干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中科院常务副院长白春礼致辞  中科院常务副院长白春礼代表中科院对国家纳米科学中心顺利通过验收表示祝贺,对科学家和项目建设人员表示感谢,并对长期支持中科院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表示感谢。  白春礼指出,纳米中心是中科院与教育部共建,与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共管,旨在交叉共享的创新单元。纳米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边建设、边运行”的方针,建设期间,抓住机遇,不断改善科研工作条件。园区从无到有(现园区面积2万多平方米),科研和办公场所先后经历了从地下室、到平房、再到现代化办公大楼的跨跃,面积也从最初计划的1.38万平方米,扩展到目前的2.49万平方米,并且还留有未来发展的空间。纳米中心在进行基本建设同时,积极承担各类科技项目近200项,并取得了一批原创性的工作。特别是在纳米标准制定方面发挥了核心和引领作用,使我国在国际纳米标准领域迅速成为主导国家之一。在国内外合作、队伍建设、人才培养、以及创新文化建设等方面也取得了重要的进展。  白春礼强调,建设国家纳米科学中心是国务院为强化科技前沿布局,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做出的战略部署。中科院在近期制定的“十二五”规划中,已把纳米科技列入重点支持的创新领域之一,将进一步有效集成和优化整合资源,促进纳米科技的原始创新和产业化应用,期待各部委和北京市的领导和专家继续对纳米中心的后续建设和发展给予支持和帮助。希望中科院和教育部共同努力,把纳米中心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面向国内外开放的纳米科学研究公共技术平台和研究基地,成为纳米科技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的中心和高级人才培养基地。在国家发展战略指导下,通过“创新2020”规划的实施,希望纳米中心进一步加强科技目标凝练,进一步加强学科交叉融合,进一步加强中科院与北大、清华的联合与合作,力争为我国纳米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家发改委綦成元司长在讲话中提出,发改委2004年批复由中科院和教育部共建的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为纳米科学技术研究提供了一个公共平台,促进了我国多学科交叉的前沿研究和高新技术的研发。希望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继续发扬创新精神,加强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为广大纳米科技工作者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尽快发展成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综合性多学科交叉研究中心,实现基础前沿研究和高技术发展的新突破,在促进我国纳米科技发展上作出贡献。  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建设项目验收,建议国家相关部门继续支持纳米中心建设与发展。  北京市委常委赵凤桐,中科院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李志刚,中科院秘书长邓麦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长侯建国等出席验收会议。   北京市委常委赵凤桐出席会议     中科院副院长詹文龙出席会议并致辞     中科院纪检组长、党组成员李志刚出席会议     中科院秘书长邓麦村(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长侯建国出席会议
  • 5600万元!先河环保中标玉溪市“三湖”流域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建设项目
    根据网络公开招标平台发布的信息,先河环保中标玉溪市“三湖”流域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建设项目,中标金额5600.095565万元,采购一体化水质自动站、水环境信息化监管系统、水质分析仪器等仪器设备。采购单位: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标段编号:GC530400202220156001001标段名称:玉溪市“三湖”流域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建设项目工程类型:设备采购中标价(费率或单价等): 5600.095565万元中标工期(天): 75日历天标的:(一)流域水环境监测感知网建设。建设覆盖省级地表水湖体监测断面、主要入湖河流以及调蓄带点位的水环境监测感知网。包括:一体化水质自动站63套、浮船式水质自动监测站4套及相关配套和辅助单元。(二)流域水环境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包括系统流域水环境应用支撑子系统、流域水环境现状管理子系统、流域水环境协同管控子系统、流域水环境决策支持子系统、流域水环境监管移动端APP等。(三)三年运行维护。包括全部67套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故障和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四)鉴于国家环境信息安全和相关政策考虑,不接受外商全资企业或外资控股单位的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1 分析仪器单元 1.1 五参数传感器67套 监测设备 1.2 氨氮水质分析仪 67套 监测设备 1.3 高锰酸盐指数水质分析仪 67套 监测设备 1.4 总磷水质分析仪 67套 监测设备 1.5 总氮水质分析仪 67套 监测设备 1.6 化学需氧量分析仪 67套 监测设备 1.7 叶绿素a水质自动分析仪 4套 监测设备 1.8 藻密度水质自动分析仪 4套 监测设备 1.9 氟化物分析仪 2套 监测设备 1.10 流量计 39套 2 一体化水质自动监测站 (包含一体化站房及配套系统) 63套 3 浮船式水质自动监测站 (包含浮船及配套系统等) 4套 4 信息化管理中心 4.1 平台软件 1套 4.2 中心站显示白板 4块 4.3 云服务器租用 3年 租用玉溪政务云 5 站房基础建设 1项 6 运维 3年。
  • 1106万!肇庆市高要区中医院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相关仪器设备
    项目编号:CLZ0122ZQ00ZC69项目名称:肇庆市高要区中医院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相关仪器设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1,067,3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相关仪器设备):合同包预算金额:11,067,3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临床检验设备全自动核酸提纯及荧光PCR分析仪系统7(套)详见采购文件--1-2临床检验设备生物安全柜4(台)详见采购文件--1-3临床检验设备96孔荧光定量PCR分析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4临床检验设备96通道液体工作站1(台)详见采购文件--1-5临床检验设备全自动分杯处理系统1(台)详见采购文件--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和验收。
  • 内蒙古获2360万元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投资
    近日,国家粮食局下达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6个,涉及5个盟市,总投资2360万元。国家粮食局在投资计划中明确:要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切实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制订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招标采购,强化项目督察,做好竣工验收,开展仪器设备登记造册和实施效果评价。该项目的实施将会提升内蒙古自治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技术水平和监管能力,有效改善内蒙古自治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薄弱的局面。  “十二五”期间,自治区12家质检机构共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投资6600万元,全部用于化验室配套设施改造、配置专用检测仪器设备,重点配置国内外先进“高、精、尖”检验仪器设备,各级质检机构检验能力取得长足进步。通过五年建设,按照合理布局、择优选用、因地制宜、共建共享的原则,形成了以内蒙古国家粮食质量检测中心为核心,覆盖全自治区粮食主产盟市和人口密集城市的粮食质量检测体系。目前,经国家粮食局授权的检验机构12家,其中,省级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1家,盟市级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9家,旗县级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2家。自治区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呼和浩特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被国家粮食局授权为“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鄂尔多斯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等其他盟市检测机构通过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建设也具备了原粮卫生检验和食品检验的能力。  近年来,随着各级质检机构检验能力的不断提高,先后承担了自治区国家玉米临时存储粮的质量验收工作,为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做出了贡献。
  • 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的审核要点!环境实验室必读!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是我国现行环境 管 理 体 制 下,政府环保部门环境监测中心( 站) 行使污染源监督监测执法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书( 表) 是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具有法律效力。对监测报告的审核是保证其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熟悉了解验收监测报告的内涵和特点,规范审核程序,掌握科学的审核方法与技巧,并运用网络化管理审 核 业 务,对提高审核工作质量与水平至关重要。1.验收监测报告的内涵与特点1.1 内涵验收监测报告具有四个方面的内涵,一是验收监测的建设项目门类多。其新建、扩建、技改、迁建等建设项目必须执行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两项基本环境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必须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通过才能投入正式生产( 运行) 。二是涉及面广。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有工业、交通、水利、农林、市政等,就工业而言又涉及化工、制药、钢铁、火力发电、电镀等各行业。三是验收监测的建设项目影响环境的污染因素和环境要素错综复杂。污染因素如废水、废气、噪声、振动、固体废弃物、放射性污染等 环境要素如大气环境、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等。四是验收监测的工作量大、技术性强。验收监测是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建设、运行及其效果、“三废”处理和综合利用、污染物排放、环境管理等情况的全面检查与测试,涉及的环境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方法种类繁多,专业技术性强。1.2 特点1.2.2权威性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环保部门环境监测中心( 站) 履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是对新污染源的首次监督监测,所提供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验收监测报告是环保验收、环境监督管理、污染源控制、污染物总量减排最原始的不可缺少的最有力的技术凭证和技术支撑。因此,验收监测报告具有法定的权威性。1.2.2验证性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预测和估计,并提出防治措施和防治对策。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则是在建设项目建成后,依据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对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防治措施情况的最终检查,对环评文件的质量起着验证和反馈的作用。因此,验收监测报告具有很强的验证性。1.2.3多样性验收监测报告既包括工业生产型建设项目,又包括非工业生产型建设项目 既包括对环保设施排污状况的验收监测,又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检查。因此,验收监测报告的形式是完整的,内容是多样的。1.2.4 规范性验收监测报告的形成要经过查阅资料、现场踏勘、编制监测方案、现场监测、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报告编制和报告的最终审核等程序。验收监测是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地方、行业标准以及有关环境科学知识,对建设项目影响环境的物理指标、化学指标和生态系统等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性结论。因此,验收监测报告具有严格的规范性。1.2.5 时效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53 号) 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 3 个月内,申请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这一规定间接要求环境监测机构必须在建设项目试生产的 3 个月内完成验收监测并向建设单位提供验收监测报告,否则,建设单位就不能在法定时间内完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2.验收监测报告的审核程序与方法2.1审核程序审核采用三级审核的方式。2.1.1 一审( 1) 项目环评报告书( 表) 、环评批复文件、废弃物处置服务方资质证明、处置合同和其他相关材料是否齐全。( 2) 现场踏勘记录、现场监测记录、实验室分析记录是否完整、规范,必要的信息是否齐全。( 3) 实际监测要素( 点位、项目、频次) 与监测方案相比是否有变化,变化原因是否说明、是否合理。( 4) 复核报告中的监测数据与原始记录、分析数据是否一致,监测数据的统计、计算是否正确,明显异常的监测结果是否分析原因,分析是否合理等。2.1.2二审( 1) 监测期间主要产品生产、服务活动是否稳定,实际运行负荷是否明确并符合验收要求。( 2)主要环保设施的运行是否正常,监测过程是否符合规范、监测方案要求,实际监测过程偏离规范的原因是否说明、是否合理。( 3) 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达标评价方法、评价结论是否正确,出现超标时原因分析是否合理。( 4) 环境管理检查结果是否符合要求,尤其应注意事故应急措施和卫生防护距离等方面的审核。2.1.3三审( 1) 项目环评报告书( 表) 和环评批复文件要求落实情况是否逐项说明,对于未落实的情况是否表述明确。( 2) 报告结论是否准确、完整,前后一致。( 3) 针对实际存在和潜在的环境问题是否提出整改建议,建议内容是否合理等。2.2 审核方法2.2.1 比对法验收监测报告主体内容引用的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标准、监测技术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及环保部门批复等规范性文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严肃性,尤其是所执行标准的限值数据,不能出现丝毫差错,否则将导致验收监测报告得出错误的结论。对验收监测报告中这部分内容可采用比对法审核,即对照原文逐条逐句逐个数据审核。如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等级、浓度限值是否准确无误,选择使用的监测分析方法与标准是否一致,是否现行有效。对环评中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和环保部门批复意见的落实执行情况,要求编写人在报告中列表一一对应,后由审核人员比对审核。2.2.2对照法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写依据之一就是验收监测方案,方案中提出了验收监测的实施计划,如监测因子、采样点位、监测频次、监测分析依据、评价标准、监测仪器、实施进度、提交成果等。验收监测报告与验收监测方案存在着对应关系,对照法适用于验收监测报告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审核,即验收监测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要求在报告中是否都得到回应。对照法对检查验收监测报告中的缺项、漏项及监测结论中的差错尤其有效。2.2.3相关分析法验收监测报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可靠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验收监测结论的正确与否。对这部分内容的审核方法之一,就是通过分析某一方面指标的相关关系及其规律性进行判断,即相关分析法审核。相关分析法适用于对验收监测报告中监测数据的逻辑性、规律性和合理性审核。如治理设施出口污染物浓度不应高于设施进口污染物浓度,同一个废水样品中,氨氮浓度不能高于总氮浓度,六价铬浓度不能高于总铬浓度,化学需氧量( COD ) 大于生化需氧量( BOD5 ) 、高锰酸盐指数( IMn ) 等。2.2.4经验推理法经验推理法是审核人员根据自己熟悉掌握的环境监测、法律法规、各类污染治理等专业知识,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评价和推理验收监测报告中所表达内容的符合性与合理性。该方法一般适用于对验收监测报告中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等专业面较宽、技术性较强的内容审核。例如对厂排放口污染物监测结果达标情况的审核,厂排放口能否达标与治理设施对污染物的去除率有着直接的关系,去除率越高达标的可能性就越大,去除率越低达标的可能性就越小 同时处理效率监测数据对厂排放口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代表性也能起到一个比对质控作用。在对验收监测报告的审核中,时常会发现处理设施进出口污染物浓度倒置,或者进口浓度远远高于设计控制指标而出口浓度却很低甚至远远低于设计指标。凭借审核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经验分析,出现这种异常情况的原因可能与现场采样点位置和企业的处理设施设计、建设或运行管理有关。遇到类似的情况,可以有针对性进行复测,如果是企业的问题,审核人员应要求项目负责人在验收监测报告的结论和建议中提出,由企业进一步查找原因进行整改。对处理设施的去除效率监测,如废水处理设施,应分别在设施进口调节池和出水放流口采样,当处理设施为多级处理时,可根据处理设施设计指标中分级效率要求,在各分级处理设施放流口设点采样,这样既能更好地评价处理效率,又便于在去除效果未达到设计要求时分析原因。经验推理法是审核验收监测报告中常用的方法,其优点是简便、易行,其缺点是受审核人员知识和经验的限制,可能会出现遗漏。为弥补个人判断和推理的不足,对验收监测报告中出现的疑难和重大问题,可采取专家会议进行会商,以得出正确的审核意见。3.验收监测报告的网络化管理网络化管理验收监测报告审核业务,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构建快速沟通渠道,达到协作、协调、一致、高效、监督的审核管理要求。以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网络化管理审核流程”为例, 审核流程涵盖了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监测方案编写人( 项目负责人) ,一审、二审、三审( 授权签字人) 人员全部作业轨迹,对三级审核人员的具体审核意见和编写人员对验收监测报告修改情况的每一操作步骤及具体内容在网络协同办公系统中均留下详细记载。图 1 中程序进行至每一步的图标为彩色,而灰色图标表示尚未执行的步骤,点击某一图标就能清晰找到这一步骤审核人员审核信息。既方便了二审人员查看验收监测报告的前面审核和修改情况,又方便三审( 授权签字人) 掌握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审核,修改等全过程信息,还便于领导和管理人员查看验收监测工作进度和监督验收监测报告编制过程的各个环节,从而有效保证了验收监测报告的质量和时效性。4.验收监测报告的人员要求4.1 对审核人员要求报告审核人员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技术功底,而且要熟悉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还要善于总结审核经验,探索审核技巧,具备把握审核重点的能力和水平。报告签发人必须是授权签字人,授权签字人对最终的验收监测报告承担技术和法律责任,同时对验收监测工作也有监督和指导权,有对验收监测报告做出公正评价和对不符合要求的验收监测报告拒绝签字权。4.2 对编写人员要求作为总体负责验收监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策划和参与具体验收监测项目的现场踏勘、方案编制、现场监测等验收监测工作的全过程,是验收监测报告编制修改的主要责任人,也是保证验收报告质量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不仅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而且还要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能熟练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环境标准以及采样、分析、质控和报告编写等技术。报告编写人员( 项目负责人) 是验收监测报告的直接责任人。5.验收监测报告的问题探讨5.1复测问题验收过程中的复测是一个较难把握的业务技术管理问题,需要进行复测的情况有两种: 一是在验收监测报告未正式提交前,由审核人员发现监测数据异常提出复测要求 二是建设单位在收到监测部门正式发出的验收监测报告后发现有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经分析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后提出复测申请。前者是监测部门内部对监测数据质量的一种保证性复测,而后者则是对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指标能否达标的追加性复测。超标复测应在环保主管部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进行,必须建立专门的验收复测控制程序,侧重点应放在对复测原因的分析是否准确,企业整改措施是否到位,复测时各种工况有没有达到验收监测要求等方面。复测报告作为验收监测报告附件一并报环保主管部门。5.2时效性问题为确保验收监测的时效性,首先,环境监测机构需要通过建立内部规章制度、挖掘人力资源,实行网络化管理等方式来提高验收监测工作的管理能力。其次,对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所发现的不符合验收监测要求的问题,监测机构要及时与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沟通。三是验收现场监测工作完成后,编写人员应在 30 个工作日完成报告编制和向企业递交报告的流程,并在验收监测报告中注明验收监测过程中有关时间节点。如委托登记时间、现场踏勘正式受理时间、监测方案批准时间和现场监测时间等,这样既便于查找影响时效性环节,又利于对验收监测工作时效性的监督考核。5.3环境敏感点监测问题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监测是验收监测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验收监测报告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这一问题常被忽视。规范要求当项目地附近有居民区、学校、水厂取水口等环境保护敏感目标时,必须对这些环境敏感目标的水、气、声环境布点监测,若出现超标或不符合环评要求的情况,应对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期间的污染控制和可能影响环境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并在验收监测报告中予以详细阐述,供环保部门验收时参考。卫生防护距离不满足要求,不能开展现场验收监测。6.结语熟悉了解验收监测报告的内涵和特点,规范三级审核程序,明确各级审核人员职责,掌握科学的审核方法和技巧,把握审核重点,运用网络化管理审核业务提高审核工作时效,是提高验收监测报告质量的重要保证,也是提升环境监测中心( 站) 能力和地位的重要环节。在对验收监测报告的审核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现实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科学态度对待每一份验收监测报告及每一个监测数据,并处理好验收监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 1643万!2023年武汉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第一期建设项目(含监控中心实验室、应急及区级监测能力建设)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T-16223087-233414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0-2023-053383、项目名称:2023年武汉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第一期建设项目(含监控中心实验室、应急及区级监测能力建设)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1643(万元)6、最高限价:1643(万元)7、采购需求:第1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防护装备,预算金额260万元,超过预算金额作无效标处理。第2包: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预算金额300万元,超过预算金额作无效标处理。第3包:生态环境监测现场监测仪器设备,预算金额354万元,超过预算金额作无效标处理。第4包:分光光度计等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分析仪器设备,预算金额254万元,超过预算金额作无效标处理。第5包:气相色谱仪等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分析仪器设备,预算金额315万元,超过预算金额作无效标处理。第6包: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设备,预算金额:160万元,超过预算金额作无效标处理。8、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第1包、第3包、第4包、第6包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付。交付后30天内完成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第2包、第5包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交付。交付后30天内完成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售后服务期:完成货物性能验收后一年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部分面向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二、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3年08月09日至2023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获取,获取服务联系电话:40063981783、方式: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http://fscg.whszfcg.com:9090/)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由系统后台人员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进行办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售价:0(元)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武汉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422号联系方式:027-858053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联系方式:027-87711736、8781916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汪丹、王蓓、李海燕电 话:027-87711736、87819169
  • 2011年县(区)级环保部门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项目资金开始申报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县(区)级环保部门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加强中西部地区及部分重点流域地区县(区)级环保部门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环境执法效能,2011年中央财政拟从中央集中的排污费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环境监察标准化达标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近两年中央财政尚未支持过的中西部地区以及珠江流域欠发达地区的县区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  (二)近两年内增编20%及以上的中西部地区县(区)级环保部门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  (三)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试点:吉林省(松花江流域)、辽宁省(辽河流域)、河南省(淮河流域)、安徽省(巢湖流域)、广东省(邻港澳地区)、湖南省(长江流域)等6个省的省本级和3个地级市的环境监察机构。  二、建设内容、原则和补助比例  建设内容:依据《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环发〔2006〕185号),按照中西部县级二级标准配置基本硬件设备(不含溶解氧仪、烟气污染物快速测定仪、粉尘快速测定仪、固定电话及应急装备)。  建设原则是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 “添平补齐”,使中西部县级环境监察机构基本达标。  中央财政分别按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东部地区40%的比例给予补助。其他享受优惠政策或比照政策的地区按国家文件规定予以补助。  三、申报材料  以省为单位编制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一)项目申报文件:由省级环保部门报送环境保护部。  (二)项目建设方案及相关附表。建设方案包括建设目标、建设依据、现状分析、建设内容、实施进度和组织保障、投资估算及筹措方案、预期效益分析等内容 附表包括资金申请表(附件二,省级汇总填写)、项目申请明细表(附件三,各项目单位填写)、项目需求汇总表(附件四,省级汇总填写)。附表必须严格按照样表格式统一用Excel制表,并提交电子文件U盘。不得擅自增减表格行、列,不得合并单元格。  (三)当地编制主管部门对各项目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批复文件。  四、工作要求  (一)各省级环保部门对申报材料要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二)对已建设达标的县(区)级环保部门环境监察机构及超出支持范围的,不予支持。  (三)将申报材料纸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U盘)于2011年4月25日前邮寄至以下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投资处,邮编100035。  Email:touzichu_2004@yahoo.com.cn。  联系人:规划财务司投资处王圻 (010)66556128  环境监察局办公室云立钢 (010)66556476  附件:1.2011年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项目仪器设备参考价格表   2.2011年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资金申请表  3.2011年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项目申请明细表  4.省2011年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设备需求汇总表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 捷讯:安徽蓝盾中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重污染天气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10月19日,我公司中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监测网数据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能力建设项目——重污染天气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该项目是为了进一步做好北京重污染天气应急监测工作,掌握重污染天气主要污染物的空间分布、污染来源,从而为重污染天气控制方案的制定提供技术保障。通过在北京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重点地区积极开展颗粒物、臭氧等污染物的立体监测、成分分析和前体分析,并借助风廓线、温廓线、湿度廓线等气象信息,对城市上空环境污染物的形成、转化、演变和输送过程以及沙尘暴传输过程等进行有效的监测,说清一次重污染的产生原因和演变趋势,从而最终为重污染天气的有效预警提供数据支撑。 本次项目建设采用先进的污染物立体探测技术结合近地面的监测技术,来准确、有效的实现污染物的三维立体诊断,采购的设备有大气臭氧探测激光雷达、大气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激光风廓线雷达、温湿度廓线雷达、多轴差分吸收光谱仪、有机/元素碳在线分析仪、VOCs在线监测分析质谱仪等。 大气环境污染正趋向于区域化、复杂化,在结合常规的环境空气质量网监测数据、污染源监测数据的同时,如何充分运用先进的探测技术手段来准确把握、分析污染的成因成为当下环保部门需要关注的重点,而当下的立体探测技术,使得我们对污染的观测范围得到了有效的空间上的延伸,为站在更高层次有效分析污染物的成因提供了技术保障。 安徽蓝盾(以及安光中心)将一如既往的为你提供质量可靠、技术先进的立体探测产品、立体探测应用解决方案以及完善的数据综合分析服务,最终为大气污染的防治、治理提供有效的决策支持。 中标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zygg/zbgg/201610/t20161019_7452351.htm
  • 美邦股份:公司综合实验室建设项目,主要进行农药产品的检测、科研开发工作
    4月10日,有投资者向美邦股份(605033)提问, 董秘您好!环境友好生产基地和综合实验室项目,两个募投项目达产后将远超2020年的净利润。请问何为环境友好型?综合实验室盈利模式,谢谢您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综合实验室建设项目,主要进行农药产品的检测、科研开发工作。主要试验范围包括产品化学试验、药效试验、农作物残留试验、环境影响试验、新农药原药制备和新剂型合成研究,一方面可以增强公司研发实力,同时也可以对外提供检测服务;关于环境友好型农药,在化学农药仍是主要农药品类的情况下,国家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替代高毒高残留农药,农药剂型结构不断优化,以低毒、高效、安全、环保为目标,产品朝水性化、粒状化、缓释化、低毒化、纳米化、多功能化方向发展。谢谢!
  • 北京环保局PM2.5建设项目部分采购结果公布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细颗粒物(PM2.5)等重点大气污染物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细颗粒物(PM2.5)等重点大气污染物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0703-1241CIC1N024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内容:细颗粒物(PM2.5)等重点大气污染物监测体系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2年5月18日  谈判日期:2012年6月19日  定标日期:2012年6月19日  合同履行日期:按合同约定  第9包:烟气烟尘监测设备  供应商:广州市臻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价:人民币493,000元  地址:广州市科学城国际企业孵化器大厦A1207室  第14包:大气VOCs在线监测设备  供应商: 武汉市天虹仪表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价:人民币5,097,000元  地址:北京市北苑家园绣菊园17号楼1门1301  第15包:在线气溶胶质谱仪  供应商: 北京捷成佳德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价:人民币3,100,000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0号  第17包:大屏幕显示系统配件  供应商: 北京鸿诚天创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价:人民币395,640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庭D座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任莉萍、赵盼、虞统、 宋安方、徐勃、金文波、王铮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联系人:高扬  电话:010-6848558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501  联系人:洪雁  电话:010-63348412  传真:010-63373644  特此公告。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2012年6月20日  北京环保局4646万PM2.5仪器大单公布
  • 聚光科技中标865万环境监测建设项目
    近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夏区分局(机关)公布了其“江夏区梁子湖流域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中标结果,由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865.498015(万元)中标。项目包含1座一体化微型水质监测站、1套水质监测数据管理平台、1套水质监测应急管理平台、1台经过集成改装具备移动监测能力的应急移动水质监测车、配置12套分析仪器和相关辅助设备等。一、项目编号ZDHJ-ZFCG-2020-003二、采购计划备案号夏财采计【2020】00762号三、项目名称江夏区梁子湖流域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四、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760号中标(成交)金额:865.498015(万元)工程类名称:江夏区梁子湖流域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施工范围:在江夏区梁子湖流域8条港渠(孟家河、西家湖港、张帽村港、仙人湖河、四海湖港、山坡港西港、南庄港、张桥湖港)与梁子湖交汇处各新建1座一体化微型水质监测站,同时在环境监测站建设1套水质监测数据管理平台和1套水质监测应急管理平台,并采购1台经过集成改装具备移动监测能力的应急移动水质监测车,配置12套分析仪器和相关辅助设备等。(详见清单及图纸)施工工期:180日历天项目经理:吴兵生执业证书信息:浙233111269331
  • 山西省13个农产品检测建设项目获批
    12月15日,记者从山西省发改委农经处了解到,为提高全省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完善全省质检体系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山西省13个农产品检测建设项目获批,总投资7000余万元。  获批的13个农产品检测建设项目包括,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大同市等3个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和山阴县等9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验检测站。  此次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714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投资4427万元,地方配套投资2713万元。据了解,该工程建设完成后,对于全面提升山西省农产品检测能力和水平,保障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社会效益显著。
  • 同方威视等中标2017年东北地区核污染防控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p  近日,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就2017年东北地区核污染防控应急监测能力(中央本级一期)建设项目招标结果进行公布,同方威视、北京市射线应用研究中心等七家单位中标,中标总金额为2806.36万元。br//pp  2017年东北地区核污染防控应急监测能力(中央本级一期)建设项目采购共分8个包,包括气溶胶连续监测仪、快速布放辐射自动监测设备、中分辨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监理服务等标的内容。仪器信息网整理部分中标信息如下:/pp  项目编号:TC170P71L/pp  项目名称:2017年东北地区核污染防控应急监测能力(中央本级一期)建设项目/pp  项目联系人:尹璐/pp  联系方式:010-62108223/pp  采购单位名称: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pp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女士/pp 中标产品、数量、供应商等信息:/ptable width="600" border="1" cellpadding="0" cellspacing="0"tbodytr class="firstRow"td width="64" valign="top"p包号/p/tdtd width="170" valign="top"p中标产品/p/tdtd width="132" valign="top"p中标金额/p/tdtd width="202" valign="top"p中标供应商/p/td/trtrtd width="64" valign="top"p1/p/tdtd width="170" valign="top"p无人机空中辐射监测系统、三维伽玛成像设备、无人机倾斜摄影系统/p/tdtd width="132" valign="top"p1050.96 万元/p/tdtd width="202" valign="top"p山东蜂巢航空科技有限公司/p/td/trtrtd width="64" valign="top"p2/p/tdtd width="170" valign="top"p气溶胶连续监测仪(全自动)、碘连续监测仪(全自动)等/p/tdtd width="132" valign="top"p256万元/p/tdtd width="202" valign="top"p北京市射线应用研究中心/p/td/trtrtd width="64" valign="top"p3/p/tdtd width="170" valign="top"p快速布放辐射自动监测设备、东北边境地区前沿超大流量气溶胶在线连续监测系统等/p/tdtd width="132" valign="top"p480.6 万元/p/tdtd width="202" valign="top"p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p/td/trtrtd width="64" valign="top"p4/p/tdtd width="170" valign="top"p中分辨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p/tdtd width="132" valign="top"p228.6万元/p/tdtd width="202" valign="top"p上海怡星机电设备有限公司/p/td/trtrtd width="64" valign="top"p /p/tdtd width="170" valign="top"p径迹蚀刻自动测量仪/p/tdtd width="132" valign="top"p107万元/p/tdtd width="202" valign="top"p中核立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p/td/trtrtd width="64" valign="top"p6/p/tdtd width="170" valign="top"pN型高纯锗γ谱仪、八路a谱仪等/p/tdtd width="132" valign="top"p588 万元/p/tdtd width="202" valign="top"p上海怡星机电设备有限公司/p/td/trtrtd width="64" valign="top"p7/p/tdtd width="170" valign="top"p监理服务/p/tdtd width="132" valign="top"p39.4 万元/p/tdtd width="202" valign="top"p北京四达贝克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p/td/trtrtd width="64" valign="top"p8/p/tdtd width="170" valign="top"p应急监测设备集成、数据自动收发与分析平台/p/tdtd width="132" valign="top"p55.8 万元/p/tdtd width="202" valign="top"p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td/tr/tbody/tablepbr//p
  • 因应《环境影响评价法》 环保部颁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p  应《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正案的要求,环境保护部日前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将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详细解读。与审批制要求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批不同,建设单位办理登记表备案手续的时间要求是在建设项目建成后、投入生产运营前。实行备案制改革,有利于把基层环保部门有限的行政力量集中到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和事中事后监管上,提高管理效率。环保部门可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上,对完成备案的建设项目,纳入县级人民政府划定的环境监管网格,实施网格化管理,开展日常环境监管执法。同时,通过网上备案系统向社会公开备案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公众如果发现相关建设项目违法违规问题,可以向环保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举报。/pp style="text-align: left " br//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环境保护部令/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部令 第41号/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pp br//pp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11月2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pp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环境保护部部长 陈吉宁/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2016年11月16日/ppbr//pp  附件/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strong/pp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pp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pp  第三条 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pp  第四条 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要求。/pp  建设单位对其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pp  第五条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pp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被调整为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派出分局的,由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所属派出分局开展备案管理。/pp  第六条 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涉及多个县级行政区域的,建设单位应当分别向各建设地点所在地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pp  第七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网上备案方式。/pp  对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纸质备案方式。/pp  第八条 环境保护部统一布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备案系统)。/pp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应用网上备案系统,通过提供地址链接方式,向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分配网上备案系统使用权限。/pp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网上备案系统地址链接信息。/pp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中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相关的管理要求,及时在其网站的网上备案系统中公开,为建设单位办理备案手续提供便利。/pp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 在网上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pp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时,应当认真查阅、核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认其备案的建设项目属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pp  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pp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时,应当同时就其填报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作出承诺,并在登记表中的相应栏目由该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姓名。/pp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线提交环境影响登记表后,网上备案系统自动生成备案编号和回执,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即为完成。/pp  建设单位可以自行打印留存其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pp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收到建设单位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证明。/pp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完成后,建设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再次办理备案手续。/pp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相关环境管理规定,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中填报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pp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完成后,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过其网站的网上备案系统同步向社会公开备案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对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备案信息不公开。/pp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有关规定,将其完成备案的建设项目纳入有关环境监管网格管理范围。/pp  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建设单位有以下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pp  (一)环境影响登记表存在弄虚作假的 /pp  (二)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 /pp  (三)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的。/pp  举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有明确的被举报人,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pp  第十七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抽查、根据举报进行检查等方式,对建设单位遵守本办法规定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根据监督检查认定的事实,按照以下情形处理:/pp  (一)构成行政违法的,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pp  (二)构成环境侵权的,依法承担环境侵权责任 /pp  (三)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pp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pp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违反承诺,在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时弄虚作假,致使备案内容失实的,由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该建设单位违反承诺情况记入其环境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布。/pp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经查证属实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建设单位已经取得的备案无效,向社会公布,并按照以下规定处理:/pp  (一)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处分。/pp  (二)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擅自投入生产或者经营的,分别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pp  第二十一条 对依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处理的建设单位,由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该建设单位违法失信信息记入其环境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布。/pp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pp  附:/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12/ueattachment/143a89b1-8a69-41f3-b9b1-ef1cc956bbbf.doc"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a/ppbr//p
  • 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专委会成立
    10月12日,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专家委员会在京正式成立。水利部副部长、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胡四一出席会议,为专家颁发聘书并发表讲话。  胡四一在讲话中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作了深入阐述,他指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需要健全一系列配套制度和建立相应的技术支撑体系。没有完善的监测系统和全面的监测信息,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将无所依据。这就要求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指标体系,完善数据获取和监控手段,切实做到能操作、能检查、能考核。  胡四一强调,组建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专家委员会,是切实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圆满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重要保障。水利部对成立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专家委员会工作非常重视,在充分考虑专业全面性、技术权威性的基础上,通过重点邀请、征求意见和组织推荐,正式确定由相关行业和领域的 35位资深专家共同组成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专家委员会。  胡四一对专家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为了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达到预期目标,必须以科学民主的方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集中专家的智慧。就此他提出三点意见。  第一,充分认识咨询工作的重要性,树立责任感和使命感。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技术支撑,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水资源管理的重中之重,是水利信息化的龙头工程。陈雷部长就项目建设提出了“统筹规划、总体设计、资源整合、提高效能、突出重点、分期实施、同步推进、统一实施、周密组织和加强管理”的管理要求。因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级项目办要按照部领导要求,准确把握项目特点,精心组织专家咨询工作。各位专家要高度重视咨询工作,帮我们准确把握项目实施的技术方向,为解决实施难题建言献策,科学总结实施经验,积极参与决策咨询,为项目实施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撑和决策支持。  第二,深入研究项目的关键环节,建立多学科的强大智库。作为水利部的重大信息化项目,该项目不仅具有参与部门多、投入资金多、涉及专业多、技术要求高的特点,又要遵循财政项目的预算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和序时进度等要求。希望各位专家尽快研究熟悉《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12-2014年)》,针对项目建设的重大技术问题,从各自的专业领域积极建言献策。专家组的技术咨询要把握项目的关键技术环节,在配套制度建设、优化技术路线、整合信息资源、发挥决策支持效果等方面深入研究,不断提出真知灼见,高屋建瓴地指导项目实施。  第三,积极参与项目全过程,对重要成果质量进行把关。希望各位专家按照《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密切配合项目进展开展咨询和专家审查,在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大纲评审、项目中期评估、项目最终验收等各个环节对项目成果质量进行把关。专家委员会要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在今后对项目给予长期的关注和支持。  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及有关成员单位,全体专家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 哈希水质分析仪器助力三峡库区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为确保三峡库区水环境安全,重庆市在国家支持下,自2008年以来大力实施了三峡库区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侧重在三个方面提升监测能力,即提升常规监测能力/提升应急监测能力/提升数据处理和传输能力。 总磷、总氮是水质富营养化的重要指标,三峡库区环监站每天都有大量的水样需要分析,且传统的实验室方法费时费力。重庆市环保局通过招标的方式采购水质分析仪器满足检测需求。在众多的水质仪器供货商中,哈希凭借仪器测量原理符合标准,测量速度快,以及哈希长期的服务水平高等综合因素一举中标。 哈希IL500总磷分析仪/IL500总氮分析仪等产品应用其中,主要解决三峡库区水质富营养化监测问题,解决大量样品分析,提供符合国标的分析数据。 哈希公司IL500总氮符合国标方法,便于环保系统出具权威数据; 全自动进样,分析时间短,数据准确;仪器运行稳定,维护周期长、维护量小;提供试剂配方,便于业主降低使用成本;IL500总磷分析仪为大批量样品的磷元素分析测试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特别适用于工业及市政实验室、大型污水处理厂、电力工业等领域的水质分析。
  • 力合科技、先河环保、皖仪科技等中标乌鲁木齐市“十四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
    近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2022年乌鲁木齐市“十四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中标公告,涉及力合科技、先河环保、皖仪科技、菲尔伯等品牌仪器。中标详情如下:一、项目编号:WZCG202201021二、项目名称:2022年乌鲁木齐市“十四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一期)三、中标/成交信息中标/成交结果标项名称预算金额(元)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成交供应商一标段:无机元素分析仪、碳组分OC/EC分析仪、PM2.5组分变化规律分析3050000.002128600.00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二标段:多通道大气颗粒物采样器2040000.001380000.00乌鲁木齐沃德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四标段:在线离子分析仪、PM2.5分析仪(β射线法)1950000.001858000.00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标段:有机碳/元素碳气溶胶分析仪、原子荧光光谱仪、半自动恒湿恒温称重系统1800500.001750000.00北京菲尔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六标段:激光雷达及VOC走航服务1500000.001170000.00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七标段:组分监测耗材(仪器专用)1100000.00984000.00乌鲁木齐科捷精仪仪器有限公司八标段:颗粒物组分源谱800000.00790000.00天津双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评审专家名单:刘丛、郭景玉、刘月娥、陈发、杨春华、韩茹(采购人代表)、张建中(采购人代表)
  • 1643万!武汉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2023年武汉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第一期建设项目(第三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T-16223087-233414-2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0-2023-053383、项目名称:2023年武汉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第一期建设项目(含监控中心实验室、应急及区级监测能力建设)(第三次)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1643.000000(万元)6、最高限价:254.000000(万元)7、采购需求:第4包:分光光度计等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分析仪器设备,预算金额254万元,超过预算金额作无效标处理。8、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第4包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付。交付后30天内完成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售后服务期:完成货物性能验收后一年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部分面向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二、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3、方式: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fscg.whszfcg.com:9090/wuhan/views/announce/home.html)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且请老系统CA锁的老用户(于2019年7月1日前办理CA的用户)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到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8号窗口(中金CA窗口)进行CA签章的更新。4、售价:0(元)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武汉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422号联系方式:027-858053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联系方式:027-8771173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汪丹、王蓓、李海燕电 话:027-87711736
  • 1643万!武汉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2023年武汉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第一期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T-16223087-233414项目名称:2023年武汉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第一期建设项目(含监控中心实验室、应急及区级监测能力建设)预算金额:1643.0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1643.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第1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防护装备,预算金额260万元,超过预算金额作无效标处理。第2包: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预算金额300万元,超过预算金额作无效标处理。第3包:生态环境监测现场监测仪器设备,预算金额354万元,超过预算金额作无效标处理。第4包:分光光度计等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分析仪器设备,预算金额254万元,超过预算金额作无效标处理。第5包:气相色谱仪等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分析仪器设备,预算金额315万元,超过预算金额作无效标处理。第6包: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设备,预算金额:160万元,超过预算金额作无效标处理。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第1包、第3包、第4包、第6包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付。交付后30天内完成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第2包、第5包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交付。交付后30天内完成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售后服务期:完成货物性能验收后一年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8月09日 至 2023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上获取,获取服务联系电话:4006398178方式: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http://fscg.whszfcg.com:9090/)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由系统后台人员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 (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进行办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武汉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422号        联系方式:周主任 027-85805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方式:汪丹、王蓓、李海燕 027-87711736、8781916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汪丹、王蓓、李海燕电 话:  027-87711736、87819169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西藏背景站建设项目成功验收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分别在2012年9月和2012年12月向我公司采购了一批美国 Magee公司的AE-31-HS七波段黑碳仪和美国Belfort公司的Model 6000能见度传感器,在全国范围内装配给十几个的背景站。其中西藏背景站位于美丽的纳木错,西藏背景站配备有AE-31-HS七波段黑碳仪和Model 6000能见度传感器等仪器。近期,我公司明步勇工程师前往纳木错,于2014年7月22日完成了对西藏背景站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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