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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检验技术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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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检验技术检测相关的论坛

  • 【分享】微生物快速检验技术进展

    [center][color=#DC143C][size=4][font=黑体]微生物快速检验技术进展[/font][/size][/color] [/center]  人类进入21世纪,感染性疾患仍然是危害人类健康的重要疾患,尤其是对第三世界国家。WHO宣布近30年来,新发现了29种新病原体。Prion被确定为疯牛病和人类C-J等病的病原体,肯定了蛋白质颗粒可成为病原体,致使感染人类的微生物日趋复杂。常见致病微生物的威胁不但没有消除,且出现了严重的耐药问题,如葡萄球菌、肠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大肠杆菌、克雷白菌,给临床治疗带来巨大困难。HIV在世界范围内肆虐,STD病原微生物尚在蔓延。1993年,肺鼠疫在印度复燃,霍乱弧菌O139型有可能致成世界范围的第8次大流行。严峻的现实向微生物检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准确、更快速地检出与监测病原体。传统的微生物检验法的最大弱点是慢,难以适应诊断与治疗。近代,以PCR代表的分子生物学技术的发展及自动化仪器的应用已明显加快了微生物检验的速度,这些方面已有许多专著予以介绍。现仅就微生物实验室可常规应用的技术即快速微生物检查法作一介绍。

  • 【我们不一YOUNG】浅谈食品微生物检验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

    [font=&][color=#666666]食品检验检测是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是通过对食品的感官指标、营养指标、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污染物、食品添加剂等的分析与检测,以评估食品质量和安全性的一系列科学技术手段。食品微生物检验检测是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用来衡量食品卫生质量以及是否可被食用的重要判定依据之一。研究结合自身实践经验,从检验检测人员、设备仪器、样品采集和处理、检验检测方法标准、环境设施、试剂耗材、标准菌株等方面对食品微生物检验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的有效措施进行简要论述。[/color][/font]

  • 【资料】药品微生物学检验手册

    本手册是为适应当前药品微生物检验技术工作的实践需要编写的,编者均为长期从事药品微生物检验技术的专业人员。本手册集现代国内外药品微生物学检验技术方法与有关基本理论和编者的实践经验于一体。全书共分无菌检查法、微生物限度检查法、药物抗菌作用测定、微生物制剂检验、GMP中微生物学检测技术及药品微生物学检验基本技术共六篇三十章,包括了当前在药品生产实践与药品研制中涉及微生物技术的各个方面,对检测技术方法的叙述,力求详细、具体、实用。 本手册除作为药品检验所、药品生产企业、医院制剂室等从事药品微生物检验技术人员的实用参考书外,尚可供药品生产、科研、教学有关人员参考。 目录 前言 绪言 第一篇 无菌检查 第1章 灭菌制剂的无菌检查 第1节 概述 第2节 仪器设备及用具 第3节 培养基及培养基灵敏度试验 第4节 阳性对照菌及抑细菌抑真菌试验 第5节 检查法 第6节 青霉素酶法 第7节 结果判断及报告 第8节 复试 第2章 生物制品的无菌检查法 第1节 培养基、仪器用具及样品 第2节 无菌试验方法 第3节 培养基灵敏度试验 第3章 医用塑料容器及敷料的无菌检查法 第1节 输液(血)器的无菌检查法 第2节 一次性注射器无菌检查法 第3节 外科敷料及其他用品的无菌检查法 第二篇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 第4章 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第5章 供试品、供试液的制备 第1节 概述 第2节 一般供试品的供试液制备 第3节 特殊供试品的供试液制备方法 第4节 抑菌性供试品的供试液制备方法 第6章 细菌计数 第1节 概述 第2节 平板菌落计数法 第3节 细菌计数其他测定方法 第7章 霉菌数及酵母菌数测定 第1节 概述 第2节 霉菌及酵母菌数测定方法 第8章 大肠埃希氏杆菌检查法 第1节 粪便污染指示菌的卫生学意义 第2节 大肠埃希氏杆菌 第3节 大肠菌群检查法 第4节 耐热大肠菌群 第5节 大肠埃希氏杆菌其他检查法 第9章 沙门菌检查法 第1节 生物学性状 第2节 沙门菌检查法 第10章 志贺菌检查法 第1节 志贺菌属 第2节 志贺菌检验法 第11章 肠杆菌科及某些革兰阴性菌检查法 第1节 概述 第2节 肠杆菌科及某些其他革兰阴性菌检查法 第12章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查法葡萄球菌属简述 第1节 生物学性状 第2节 常规检查法 第3节 其他检查法 第13章 铜绿假单胞菌检查法 第1节 生物学性状 第2节 常规检查法 第3节 其他检查法 第14章 梭菌检查法 第1节 梭菌形态特征 第2节 梭菌及产气荚膜梭菌检查 第3节 破伤风梭菌检查法 第15章 药品染螨的检验法 第16章 产毒真菌及真菌毒素的检验 第1节 产毒真菌的检验 第2节 真菌毒素的检查方法 第三篇 药物抗菌作用的测定 第17章 药物抗菌作用测定法 第1节 药物抗菌作用的机制 第2节 药物抗菌作用试验方法 第3节 药物抗菌作用的测定 第4节 抗病毒药物检测 第18章 抗生素微生物检定法 第1节 管碟法测定效价的原理及公式推导 第2节 抗生素效价的数理统计方法 第3节 操作技术 第19章 防腐剂及消毒剂效力测定 第1节 药品防腐剂的效力测定 第2节 消毒剂效力测定 第四篇 微生物制剂检验 第20章 微生物制剂检查法 第1节 概述 第2节 乳酸菌制剂检查法 第3节 双歧杆菌制剂检查法 第4节 芽孢杆菌制剂检查法 第5节 其他微生物制剂检查法 第五篇 GMP的微生物学检测技术 第21章 空气洁净度的微生物检测技术 第1节 空气洁净度标准 第2节 洁净环境中微生物学警告水平和行动水平的建立 第3节 空气洁净度的检测方法 第六篇 药品微生物学实验技术 第22章 微生物学基本操作技术 第1节 无菌技术 第2节 接种、分离、培养 第23章 消毒与灭菌 第1节 消毒 第2节 灭菌 第3节 灭菌验证 第24章 微生物实验室常用仪器 第1节 常用仪器的作用 第2节 常用玻璃仪器及用具 第25章 微生物的形态学检查法 第1节 细菌、霉菌、酵母菌及放线菌的形态特征 第2节 微生物的显微观察 第26章 培养基 第1节 概述 第2节 常用培养基的配制 第27章 微生物的生化试验 第1节 概述 第2节 常用的生化试验方法 第28章 常用血清学试验 第1节 概述 第2节 血清学试验方法 第29章 菌种保藏 第1节 概述 第2节 常用菌种保藏方法 第3节 菌种检查与复壮 第30章 药品微生物检验常用数理统计方法 第1节 显著性检验 第2节 正交试验设计 参考文献 [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063160.shtml]药品微生物学检验手册下载地址[/url]请支持正版,购买图书。定价50元。 [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ook/shtml/20051101/1008777.shtml]仪器网网上书店[/url] 使用超星浏览器ssreader阅读。 [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063161.shtml]绿色超星3.9版下载地址[/url]

  • 关于完善食品微生物检验体系的建议

    摘要:为了更好开展食品微生物检验检测工作,提高食品卫生质量,保障饮食安全,就必须完善食品微生物检验检测体系,对食品微生物检验工作体制化、标准化,规范化,本文结合食品微生物检验检测的特点,结合笔者在县级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工作经验,探寻目前食品微生物检验检测体系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提出对完善食品微生物检验检测体系的建议。    关键词:食品微生物检验;体系;建议   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日益加剧,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在食品安全事件中,微生物污染造成的食源性疾病仍是世界食品安全中最突出的问题。加工食品过程中,病菌常常会随原料的生产、成品的加工、包装与制品贮运进入食品中,造成食品污染,影响饮食安全。因此食品微生物检验工作对评价食品卫生质量,保证消费者饮食卫生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所以本文从人员、设施、环境等方面阐述了影响食品微生物检验的相关因素,从各个环节加强控制,以期完善食品微生物检验体系,更加高效、快捷地对食品微生物进行检验检测。 一、主观因素 为了保证微生物检验的高质量,要求检验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技术能力和检验的高水平。微生物检验工作人员不仅要有专业知识和熟练的技术,而且还必须具备对工作的高度责任感和实事求是的科学工作作风。确保实验室人员得到及时培训及不断更新知识,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保存技术人员有关资历、培训、技能和精力等技术业绩档案。 二、设施、环境 实验室应具有进行微生物检验适宜充分的设施条件,包括检测设施(专用于微生物检测和相关活动)及辅助设施(大门、走廊、管理区、样品区、清洁间)特殊的设备要在特殊的环境下放置和操作。 (一)无菌实验室的建设应符合GB19489的规定,符合无回路的原则。设有人流和物流通道。 (二)在时间和空间上有效隔离各种检测活动。 (三)为保证检测样品的完整性,操作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并采取预处理措施。 (四)无菌区(检验区)。 1.紫外线消毒:在室温下,220V,30W紫外灯下方垂直位置 lm处的253.7nm紫外线辐射强度应≥70μW/cm2,低于此值时应更换,适当数量紫外灯,确保平均每立方米应不少于1.5W。紫外线消毒时无菌室内应保证清洁干燥在无人条件下可采取紫外线消毒,作用时间为30min。人员在关闭紫外灯至少30min后方可入内作业。 2.臭氧消毒:封闭无菌室内,无人条件下,采用20mg/m3浓度的臭氧作用时间应≥30min,消毒后室内臭氧浓度≤0.2mg,/m2时方可人内作业。 3.无菌室空气灭菌效果验证方法(沉降法):一般情况下无菌室面积≤30m2时从所设定的一条对角线上选取3点,即中心l点、两端各距墙1米处各取一点;无菌室面积≥30m2时选取东、南、西、北、中点均距墙lm各取一点。在所选位点,将平板(90mm2的)距地面80厘米处开盖暴露l5min,置于36±1℃,恒温培养48h±lh,确认平板上的菌落数,如大于所设定的风险值应分析原因并采取适当措施。

  • 《分子生物学检验技术》教学大纲

    检验大纲目录《分子生物学检验技术》教学大纲1第一章 绪论(1学时)1第二章 原核生物基因组与病毒基因组(3学时)1第三章 真核生物基因组(2学时)2第四章 癌基因与抑癌基因(2学时)2第五章 蛋白组与蛋白组学(2学时)2第六章 核酸的分离与纯化(4学时)3第七章 DNA重组技术(6学时)3第八章 聚合酶链式反应及其在基因诊断中的应用(6学时)4第九章 核酸分子杂交技术与应用(6学时)5第十章 蛋白质分析技术(3学时)6第十一章 生物芯片技术与应用(3学时)6第十二章 细胞凋亡与检测技术(4学时)7人体寄生虫学及检验8临床免疫学及免疫学检验10教学内容11《临床微生物学和微生物检验》教学大纲19绪 论21第一篇 临床微生物学导论21第一章 微生物与感染21第二章 细菌感染的实验诊断22第三章 真菌感染的实验诊断23第四章 病毒感染的实验诊断24第二篇 临床细菌学25第五章 细菌的分类与命名25第六章 球菌25第七章 肠杆菌科26第八章 弧菌科29第九章 非发酵革兰阴性杆菌29第十章 苛养菌及人兽共患病原菌30第十一章 革兰阳性需养杆菌30第十二章 棒状杆菌属31第十三章 分枝杆菌属32第十四章 放线菌属与诺卡菌属33第十五章 厌氧菌33第十六章 弯曲菌属与螺杆菌属35第十七章 螺旋体35第十八章 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36第三篇 临床真菌学37第十九章 真菌的分类与命名37第二十章 病原性真菌37第四篇 临床病毒学38第二十一章 病毒的分类与命名38第二十二章 呼吸道病毒38第二十三章 肝炎病毒39第二十四章 逆转录病毒40第二十五章 肠道病毒41第二十六章 急性胃肠炎病毒42第二十七章 黄病毒42第二十八章 出血热病毒43第二十九章 疱疹病毒44第三十章 其他病毒45第三十一章 朊粒45第五篇 微生物检验46第三十二章 临床感染症病原体的检验46第三十三章 医院感染的实验诊断48第三十四章 抗微生物药物和敏感性试验48第三十五章 微生物商品化、自动化检验50第三十六章 微生物检验的质量控制50《临床生物化学和生物化学检验》教学大纲52第一章 绪论(1学时)52第二章 临床生物化学实验室基本技术要求与管理(7学时)52第三章 血浆蛋白质以及非蛋白含氮化合物的代谢紊乱(5学时)52第四章 糖代谢紊乱(5学时)53第五章 血浆脂蛋白及其代谢紊乱(5学时)54第六章 诊断酶学(5学时)54第七章 微量元素与维生素的代谢紊乱(3学时)55第八章 体液平衡紊乱(10学时)57第九章 肝胆疾病的生物化学与实验室诊断(5学时)58第十章 肾脏疾病的生物化学诊断(6学时)59第十一章 心脏疾病的生物化学标志物(5学时)59第十二章 胃肠胰疾病的临床生物化学(2学时)60第十三章 骨代谢异常的生物化学诊断(3学时)61第十四章 红细胞代谢紊乱(3学时)61第十五章 内分泌疾病的生物化学诊断(5学时)62第十六章 神经、持神疾病的生物化学(2学时)63第十七章 妊娠的临床生物化学(2学时)64第十八章 体液肿瘤标志物(3学时)64第十九章 治疗药物浓度监测(2学时)65第二十章 自动生物化学分析仪的应用与原理(3学时)66第二十一章 临床生征化学方法的选择、建立和评价(5学时)66第二十二章 遗传性疾病的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诊断(5学时)67第二十三章 实验室信息系统(2学时)68第二十四章 临床生物化学技验质量控制(5学时)68第二十五章 临床生物化学实验室数据的作用和有效使用(2学时)69《临床血液学和血液学检验》教学大纲70第一、二章 血液学概述和发展史与临床的关系70第三章 造血检验的基础理论70第四、五章 造血检验的基本方法及临床应用70第六、七章 红细胞检验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71第八章 红细胞检验的临床应用71第九、十章 白细胞检验的基础理论及基本方法73第十一章 白细胞疾病检验74第十二、十三章 慢性白血病和少见类型白血病75第十四章 血栓与止血检验的基础理论77第十五、十六章 出血性疾病及其检验77第十七、十八章 血栓性疾病及其检验78《临床检验基础》教学大纲79绪 论79血液标本采集和抗凝剂选择80血液一般检验80血栓和止血一般检验80尿液生成和标本采集及处理80尿液理学和化学检验81尿液沉渣显微镜检查81尿液分析仪及其临床应用81脑脊液检验81浆膜腔积液检验82胃液和十二直肠引流液检验82粪便检验82生殖系统分泌物检验82痰液和支气管肺泡灌洗液检验83羊水检验83脱落细胞检查基本知识83脱落细胞检查技术和临床应用评价83各系统脱落细胞检查84细针吸取细胞学检查84

  • 对“《管理办法》关于检验检测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解释

    很多实验室申请CMA的时候,苦于没有中级职称的授权签字人,这种状况,以后会得到缓解,我们看下认监委的解释: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关于检验检测人员的有关要求(一)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工作1年及以上; 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工作3年及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工作5年及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工作8年及以上”可视为具有同等能力。(二)食品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食品、生物、化学等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食品检验工作1年及以上; 食品、生物、化学等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食品检验工作3年及以上; 食品、生物、化学等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食品检验工作5年及以上; 食品、生物、化学等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食品检验工作8年及以上”可视为具有同等能力。转载具体的解释大家可以参考国家认监委的网站

  • 中关村国际医药检验认证科技有限公司刚刚发布了微生物检测员职位,坐标北京市,速来围观!

    [size=16px][color=#ff0000][b][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job/position-78970.html]立即投递该职位[/url][/b][/color][/size][b]职位名称:[/b]微生物检测员[b]职位描述/要求:[/b]1. 在任务下达单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检验检测工作程序、检验检测标准、操作规程及其他相关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检验检测任务;2.加强检验检测技术、相关业务知识、法规、标准的学习、积极参加岗位考核,坚持持证上岗制度;3. 负责检验检测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运行状态检查,做好使用记录,仪器设备出现问题,及时向设备主管汇报并协助处理解决;4.做好负责使用检测设备的检定校准确认和期间核查工作;5.协助编写检验检测实施细则、仪器设备操作规程;6.及时完成所分配的方法证实工作;7.保证实验室的安全及环境卫生;8.保证检验检测任务完成的情况下,节约使用各类试剂耗材;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任职要求:1. 食品微生物或化学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 工作踏实严谨,勤学上进;3. 熟悉检验检测标准和程序,能够依据相关技术文件正确开展检测活动;4. 对检测使用的化学试剂的性质要熟知并掌握;[b]公司介绍:[/b] 我们公司是一家第三方检测公司,目前涉及的领域有涉水产品,消毒品,化妆品,食品等。公司位于海淀去永丰附近。公司总部在北京,重庆、福建设有分机构,人员规模共计200余人。...[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job/position-78970.html]查看全部[/url][align=center][img=,178,176]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1/08/202108160948175602_3528_5026484_3.png!w178x176.jpg[/img][/align][align=center]扫描二维码,关注[b][color=#ff0000]“仪职派”[/color][/b]公众号[/align][align=center][b]即可获取高薪职位[/b][/align]

  • 【分享】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基本标准(涉及大量微生物检测仪器)

    国食药监食130号 2011年03月28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逐步建立起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技术监督能力和水平,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国家局组织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基本标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备基本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快实施 加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备,全面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技术监督能力,是有效履行监管职责,全面加强科学监管,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技术监督能力建设的重要性,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为全面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 关于中日联合举办微生物检测技术技能验证的通知

    关于中日联合举办微生物检测技术技能验证(2012年第1回)的通知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02/201202091726_348589_1603372_3.gif敬启者  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与财团法人日本冷冻食品检查协会(JFFIC)共同主办的2012年第1回中日微生物检测技术技能验证活动即将举行。  日本是中国食品及农产品的最大出口国,每年出口金额达80多亿美元,但多年来我国的输日食品企业一直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检疫技术问题。据日本厚生劳动省的年度统计,日本进口食品20%不合格事例为微生物规格超标。企业作为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主体,除需不断提高自身的微生物检测技术水平,还应定期参加外部权威机构举办的能力验证活动,以确保其检测结果的可信性。  中国检科院综合检测中心具备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并首家通过了中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是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并依据ISO/IEC 17025运行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与美国、德国、英国等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达成结果互认协议,检测报告具有国际公信力。日本冷冻食品检查协会(JFFIC)成立于1949年,拥有60余年食品检测检查历史,是日本最大的进出口食品检测检查机构。该协会已在日本国内开展了十余年的微生物检测技能验证活动,年参加单位多达1000余家次。  本次微生物检测技术技能验证活动,将为广大食品企业的微生物实验室提供验证自身技术水平的有效平台,并具有以下特点:  1, 主要服务对象为我国输日食品企业,包括冷冻蔬菜、水产品、肉类等调理加工食品企业的微生物实验室。检测方法由参加企业自由选择,也可参照中国国家标准或日本公定法标准。技能验证作为企业内部质量控制、监督的有效工具和手段,也可为各类食品企业服务。  2, 检测标准物采用日本行业通用的冷冻牛奶基体。每个样品一次性可供企业实施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四个菌种项目的检测,经济高效。  3, 企业提交的检测结果将按国际通行方法进行统计和评价,并由中国检科院综合检测中心和日本冷冻食品检查协会联合出具中日文结果报告和参加证书。http://www.woyaoce.cn/news/newsdetails.aspx?id=73768

  • 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

    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23年版):本准则所称资质认定,是指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本准则所称资质认定技术评审,是指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市场监管总局或者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定部门)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相关专业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的资质认定事项是否符合资质认定条件以及相关要求所进行的技术性审查。针对不同行业或者领域的特殊性,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和发布相关技术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准则一并作为技术评审依据。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等的相关规定,对于采用告知承诺程序实施资质认定的,对检验检测机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现场核查的内容与程序,应当符合本准则的相关规定。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工作应当坚持统一规范、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公平公开、便利高效的原则。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内容包括:对检验检测机构主体、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和管理体系等方面是否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的审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一般程序的技术评审方式包括:现场评审、书面审查和远程评审。根据机构申请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技术评审方式对机构申请的资质认定事项进行审查。现场评审——现场评审适用于首次评审、扩项评审、复查换证(有实际能力变化时)评审、发生变更事项影响其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变更评审。现场评审应当对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相关资质认定事项的技术能力进行逐项确认,根据申请范围安排现场试验。安排现场试验时应当覆盖所有申请类别的主要或关键项目/参数、仪器设备、检测方法、试验人员、试验材料等,并覆盖所有检验检测场所。现场评审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情形。书面审查——书面审查方式适用于已获资质认定技术能力内的少量参数扩项或变更(不影响其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和上一许可周期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失信名单且申请事项无实质性变化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复查换证评审。书面审查结论分为“符合”“不符合”两种情形。远程评审——远程评审是指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技术评审。采用方式可以为(但不限于):利用远程电信会议设施等对远程场所(包括潜在危险场所)实施评审,包括音频、视频和数据共享以及其他技术手段;通过远程接入方式对文件和记录审核,同步的(即实时的)或者是异步的(在适用时)通过静止影像、视频或者音频录制的手段记录信息和证据。下列情形可选择远程评审:(一)由于不可抗力(疫情、安全、旅途限制等)无法前往现场评审;(二)检验检测机构从事完全相同的检测活动有多个地点,各地点均运行相同的管理体系,且可以在任何一个地点查阅所有其他地点的电子记录及数据的;(三)已获资质认定技术能力内的少量参数变更及扩项;(四)现场评审后仍需要进行复核,但复核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评审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情形。

  • 【分享】食品微生物检验质量控制中的若干问题

    [size=4]作者单位:(同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宁夏 同心 751300)[b]【摘要】[/b]   食品微生物检验是为卫生执法,卫生监督,疾病防治提供客观依据的不可缺少的工作。 因此加强食品微生物检验质量控制,提高检验人员素质,完善实验室检验体系,是检验数据准确性、可靠性、科学性的重要保证。 [b]【关键词】[/b] 食品;微生物检验;质量控制  由于食品品种多,结构及成分复杂,给检验过程带来难度,虽有国家标准方法和步骤的规定,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许多复杂因素,忽视这些因素,很可能给检验结果带来偏差,甚至错误,无法正确评价食品卫生状况。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食品微生物检验的质量控制进行如下探讨。  [b] 1 检验方法的控制[/b]   食品微生物检验必须依据现有效的国家标准[1]、行业标准及卫生行政部门的检验方法进行。 [b] 2 检验环境的控制[/b]   实验室清洁卫生及消毒工作应符合检验室规范要求,严格无菌操作,避免室间污染和实验室感染发生。应有合理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每天坚持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定期对环境进行消毒和检测,以达到质量控制的要求。对染菌物品及废物,应经过消毒灭菌后才可清洗或废弃,防止污染环境。   食品微生物检验的地方应单独设置,操作区与办公区应分开,避免污染。一般应设有准备室、培养室、无菌室、洗涤室、消毒室。试验室要有足够的光线,通风良好,最好设置感应自来水笼头洗手池和固定的消毒设施。无菌室要设有套间或缓冲间,最好设有推拉门,以防止空气振荡。  [b]3 检验仪器设备、设施管理和完善的控制[/b]   检测仪器设备和设施是微生物检验的根本保证,对其科学管理和完善能从根本上保证检验质量。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记录,并做好运行检查及仪器维护。微生物检验室应配备足够检验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和器材,建立起一整套规范化的仪器设备管理的档案和操作程序,对每台仪器的有关原始资料和技术资料建档,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并且仪器设备计量器具使用前应经计量鉴定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仪器设备量具的量程,精确度等,要符合检测项目的相应要求。与此同时对相应的新技术,新方法所需要的检测设备及时配备,这都有利于微生物检验质量的控制和提高。[/size]

  • 招聘月薪8k 检验技术岗位

    公司简介:金医标检验检测(广东)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位于南沙区乐天云谷创意园,是一家新晋医疗器械专业的第三方检测公司。从事医疗器械检测,咨询等技术服务的第三方检验检测公司,公司拥有多名资深的医疗器械行业检测人才作为技术骨干支撑,致力于医疗器械检测事业,向社会、企业、政府提供医疗器械检测和技术咨询服务。现公司为起步创业阶段,欢迎有志之士前来应聘!我们坚信,“人才”是公司前进的唯一动力!职位描述:1 、负责无源医疗器械产品的标准检测及其洁净间的委托检验;2 、完成合乎标准规范的分析检测报告;3、实验室日常管理:试剂、仪器、设备的管理,实验室的日常维护工作;4、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任务。任职要求:1、本科以上学历,药学、生物制药、生物医学工程、分析化学、高分子材料等相关专业; 2、能够熟练掌握基础的化学试验操作,独立操作微生物限度检查、无菌检查等相关生物检测;3、吃苦耐劳,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4、1年以上无源医疗器械检测或药品检测或洁净间检测经验优先录取,优秀应届毕业生、大专生亦可。有意者 发简历至[email]1656188371@qq.com[/email]

  • 乳制品微生物检验员考证去哪里

    关于常年举办“食品、化妆品微生物检测技术培训班”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六号部令)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现国家对食品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要求。职业资格鉴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技师和高级技师的考评工作另行安排。证书颁发:经理论考试和技能鉴定考核合格者,统一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的必要性:该证书是从事食品检验工作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该证书可作为企业申领QS标志并作为企业中质量检验人员的必备上岗条件之一,也是劳动部门对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监察执法时必须检查的有效证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凡申请QS认证的食品企业,必须拥有2名以上持有“食品检验员国家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方能通过认证。同时,该证书也是海关检验、配餐机构、企业质检部门等机构聘用相关工作人员的优选条件之一。(该证书全国通用) 一、培训组织方: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实训中心,根据企事业单位的需求常年举办食品、化妆品微生物检测技术培训班。 二、培训对象:企事业单位检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微生物实验室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微生物检测实验室负责人和技术人员、食品、饮料、农副产品、化妆品大中型生产企业的微生物实验室负责人和技术人员。 三、培训内容: 1、GB/T 4789食品微生物 、GB/T 7918化妆品微生物、《化妆品卫生规范》标准讲解; 2、微生物基础知识和常规检测技术概述 3、微生物实验室的设计 4、培养基的配制、操作注意事项及质量控制 5、食品、化妆品微生物检测基本知识及基本操作要点 6、标准阳性菌株保藏、转种、活化方法 7、试验具体操作及致病菌形态和生化反应结果观察. 四、培训时间:每月开办,具体时间请先咨询招生办事处李老师 。请自带5张二寸彩色免冠相片(证书用)。自备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学历证复印件一份。 六、师资力量 具有多年微生物教学理论和实操经验的讲师授课和指导,保证所有学员都有充足的实验操作机会。 培训联系方式:李老师 15989114650 咨询qq:1205584001 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foodkz.com

  • 聘请一位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咨询老师

    聘请一位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咨询老师介绍一下:公司是 山东潍坊的 以前出口食品厂自检自控的实验室。 可检测农残,微生物 添加剂等。人员比较固定,最短的也有八年了,技术一般没问题。检测公司独立出来半年多了,仪器,场地都有。想请一位有经验的老师指导我们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如果能一起做CNAS更好。可私下联系,帮忙推荐也好。非常感谢!

  • 10月10日网络会议:食品微生物快速检验、鉴定和分子分型技术及应用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1/201701191656_647780_2507958_3.gif食品微生物快速检验、鉴定和分子分型技术及应用主讲人:王家栋 杜邦 分子诊断产品 大中华区技术客户经理 活动时间:2013年10月10日 下午 14:30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1/201701191656_647780_2507958_3.gif【简介】 我们身边的食源性细菌性疾病风险到底有多严重?食源性致病菌早已成为食品安全的首要风险来源! 最近,全球知名的乳制品巨头新西兰恒天然集团乳品受肉毒杆菌污染的消息一经披露,立刻引发轩然大波。事件的元凶——肉毒杆菌是如何产生和流通的?能如何鉴定和如何更大范围加强预防?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公众、尤其是生产企业和政府监管部门热切关注的焦点!除了肉毒杆菌,克罗诺阪崎肠杆菌也时刻威胁着乳品安全,被列为婴幼儿配方奶粉中仅有的两种A类致病菌之一。此外,食品中的志贺氏菌检验也一直是困扰国内检测行业的一大难题... 我们可以如何利用分子生物学技术使食品及其加工环节变得更为安全?您是否会想就恒天然事件寻找肉毒杆菌风险预警的解决方案?您是否想了解更多难检病原菌的检验技术和产品应用? 想要了解这些问题的答案,请立即报名参加杜邦的网络讲堂,我们会为您系统的介绍食品微生物快速检测、鉴定和分子分型技术及其应用,帮助您了解近期热点病原菌的检测难点,解决方案及产品应用。-------------------------------------------------------------------------------1、报名条件:只要您是仪器网注册用户均可报名参加。2、参加及审核人数限制:限制报名人数为120人,审核人数100人。3、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0日4、报名参会:http://simg.instrument.com.cn/meeting/images/20100414/baoming.jpg5、参与互动: *参会期间您还可以将有疑问的数据通过上传的形式给老师予以展示,并寻求解答*6、环境配置:只要您有电脑、外加一个耳麦就能参加。建议使用IE浏览器进入会场。7、提问时间:现在就可以在此帖提问啦,截至2013年10月9日8、会议进入:2013年10月10日14:00点就可以进入会议室9、特别说明:报名并通过审核将会收到1 封电子邮件通知函(您已注册培训课程),请注意查收,并按提示进入会议室!为了使您的报名申请顺利通过,请填写完整而正确的信息哦~http://simg.instrument.com.cn/webinar/20110223/images/zb_11.gif注意:由于参会名额有限,如您通过审核,请您珍惜宝贵的学习交流机会,按时参加会议。如您临时有事无法参会,请您进入报名页面请假。无故不参会将会影响您下一次的参会报名。快来参加吧:我要报名》》》

  • 国家认监委于2015年7月31日发布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

    国家认监委于2015年7月31日发布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http://www.cnca.gov.cn/tzgg/zxtz/zxtz2015/201507/t20150731_41210.shtml《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下为15份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点击标题可直接阅读。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公正性和保密性要求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基本要求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评审员管理要求4: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标志及其使用要求5: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证书及其使用要求6: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检验检测专用章使用要求7:验检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分类监管实施意见8: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评审工作程序9: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10: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刑事技术机构评审补充要求1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司法鉴定机构评审补充要求1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公示表1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1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报告1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表  这15个配套文件中,《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最受关注。  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中的规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正式实施之前,原《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依然适用。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全 文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1.总则1.1 为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遵守本准则。1.3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本评审准则基础上,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则一并作为评审依据。2.参考文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GB/T 27000《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GB/T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7020《合格评定 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19489 《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ISO15189 《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术语和定义3.1资质认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3.2检验检测机构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3.3资质认定评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员,对检验检测机构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资质认定条件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4.评审要求4.1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1.1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检验检测机构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4.1.4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和管理结构、所在法人单位中的地位,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4.1.5 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潜在的利益冲突。4.1.6 检验检测机构为其工作开展需要,可在其内部设立专门的技术委员会。4.2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4.2.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确保人员的录用、培训、管理等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人员理解他们工作的重要性和相关性,明确实现管理体系质量目标的职责。4.2.2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4.2.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检验检测机构有措施确保其管理层和员工,不受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4.2.4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者应建立和保持相应程序,以确定其检验检测人员教育、培训和技能的目标,明确培

  • 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台州分院为您提供最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服务

    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台州分院是台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下属事业单位,2008年12月由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批准设立。检科分院下设综合实验室、食品接触材料检测实验室、煤炭实验室、阀门实验室、鞋类实验室。其中食品接触材料实验室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煤炭实验室为中心区域实验室,主要从事食品接触材料、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化妆品、工艺品、皮革、纺织品、鞋类、煤炭等商品的化学、物理、生物学分析及阀门的型式试验。实验室检测用房面积达2000平方米,拥有3900万元以上的各类大型仪器设备,如ICP-MS、LC-ICP-MS,LC-MS/MS、GC-MS.LC,GC,ICP,FAA,ICS,红外光谱,X-射线荧光光谱仪、全自动微生物鉴定仪等大型精密仪器和各类检测设备。并与国际知名检测机构欧陆检测集团建立了合作实验室。拥有一批博士、硕士等高学历,高职称,和多学科的专业人才。工作团队经验丰富,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我院以最专业的技术,最严谨的态度为客户提供服务。主要业务范围:食品接触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玩具工艺品电子电器纺织品皮革动植物产品煤炭阀门等以最专业的技术和最严谨的服务态度做保证,为企业提供最全面的分析检测服务,为您的产品保驾护航,创造价值并提升竞争力。联系方式王先生(综合业务部)联系电话:15157620837email:wp@tz.ziq.gov.cn官网:http://www.tz.ziq.gov.cn/

  • 检验检测产业再添新引擎!华盛检测入驻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重庆)

    日,重庆华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检测)总部搬迁至位于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核心区的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重庆),并正式对外开展检验检测业务。[size=18px][color=#ff0000]检验检测产业再添新引擎[/color][/size]据了解,华盛检测是一家具有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资质、建筑工程质量专项检测资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和桥梁隧道专项检测资质的高新技术企业。[align=center][img=1科学城总部.jp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2/wycimg/296c0ed2-6d42-45a2-a521-e2fdfbea0edb.jpg[/img][/align][align=center][size=14px]重庆华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科学城总部。华盛检测供图[/size][/align]华盛检测主要从事土木工程检测和交通工程检测等领域。华盛检测总经理张雪松表示,企业在大中型桥梁、隧道相关的检测,钢结构、道路检测等相关领域具有行业优势,在企业资质、仪器设备、实操项目经验等方面,华盛检测处于行业领先地位。[align=center][img=2总经理张雪松.jp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2/wycimg/4dd95f46-75e8-47a1-8011-eb19956863d3.jpg[/img][/align][align=center]重庆华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张雪松。华盛检测供图[/align]据悉,重庆市仅有6家企业拥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综合甲级资质,华盛检测便是其中之一。2022年至2023年,华盛检测连续两届获得“全国建筑类AAA企业”。企业拥有包括机器人全自动混凝土压力试验机、微机控制电液伺服万能试验机、微机控制电子环刚度试验机、26m工作平台桥梁检测车等多项先进智能检测设备,总投入超过千万元。目前,企业经营项目1000余个,其中包含桥梁及相关类103个、隧道及相关类28个。据悉,郭家沱长江大桥建筑材料的交工验收、白沙长江大桥健康监测及成桥荷载试验、白沙长江大桥健康监测、同茂隧道定期检查等项目检测工作均由华盛检测承担。搬迁至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后,华盛检测科学城总部办公场地和检测区域达9000平方米,在重庆市同类检测企业中集中面积最大。[size=18px][color=#ff0000]检验检测产业加快集聚[/color][/size]按照《重庆市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规划》,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正在加快建设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重庆),做大做强国家质检基地,加快培育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产业集群,助力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重庆)地处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核心区,以国家质检基地为核心,集聚了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基地,国家电梯、升降机质检中心,国家城市能源计量检测中心,国家笔记本电脑质检中心,国家客车、摩托车、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质检中心,国家消防及阻燃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等16个国家级质量基础服务平台,技术能力覆盖相应产业90%以上的产品或参数,汽摩整车及零部件、电磁兼容、车路协同及自动驾驶、能效测试等多个项目检测能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在全国率先实现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四大质量技术基础的内涵集成,有效助推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据重庆科学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重庆)集聚了国际国内众多知名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机构和检验检测龙头企业、行业领军企业,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产业集群正在加快形成。据悉,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专门出台了加快发展检验检测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对落户集聚区的检验检测机构,在支持企业购置和租用重大设备、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检验检测企业集聚发展等方面给予一系列优惠政策扶持。“按照重庆市检测检验千亿级产业集群的规划,接下来我们也会朝着横向和纵向进行发展,横向包括开拓水利、铁路、环保、新能源等领域的检测;纵向包括参与检测仪器设备、软件的研发等。”说到企业下一步的发展规划,张雪松满怀信心。[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人民网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涂润林[/i][/color][/size]

  • 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

    http://www.cnca.gov.cn/tzgg/zxtz/zxtz2015/201507/t20150731_41206.shtml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5年4月9日公布,自2015年8月1日施行。为贯彻实施该《办法》,落实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有关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改革要求,切实履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与监管工作职责,进一步简政放权,营造公平竞争、有序开放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推动检验检测高技术现代服务业做强做大、健康发展,保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各项改革措施顺利到位,现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单位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一、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范围  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原则,依照《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资质认定(计量认证)。  二、关于检验检测机构主体准入条件  (一)凡是依法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依法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业务范围包括检验检测,并且能够独立、公正从业的,均可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其他组织包括:依法取得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  (二)若检验检测机构是机关或者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可由其法人授权,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其对外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的法律责任由其所在法人单位承担,并予以明示。  (三)生产企业内部的检验检测机构不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范围之内。生产企业出资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应当遵循检验检测机构客观独立、公正公开、诚实守信的相关从业规定。  (四)取消“在华设立外资检验检测机构的外方投资者,需要具有3年以上检验检测从业经历”的准入规定。  三、关于调整有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资格许可权限  (一)国家认监委不再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的质检院(所)以及省级纤维检验机构实施验收许可工作,交由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管理,上述机构首次申请、复查换证、变更(含扩项)等事项均由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实施。省级资质认定部门对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的验收和授权工作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合并实施,但沿用颁发有效期为3年的验收或者授权证书,自2015年8月1日起执行。  (二)国家认监委不再对省级纤维检验机构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交由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管理,上述机构首次申请、复查换证、变更(含扩项)等事项均由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实施,自2015年 8月1日起执行。  四、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分级实施  (一)国家认监委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包括四类机构:一是经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二是经国家工商总局登记注册或者核准名称的企业法人;三是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直属管辖的机构;四是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根据需要,与国家认监委共同确定纳入国家级资质认定管理范围的机构。   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  (二)检验检测机构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异地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含分公司、子公司等),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资质认定部门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纳入国家认监委资质认定管理范围的检验检测机构,在异地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与总部实行统一管理体系的,可以向国家认监委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五、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技术评审  (一)国家认监委和省级资质认定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定部门)应当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评审补充要求和评审程序规定实施技术评审,确定评审关键控制点,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技术和管理能力核查,简化文件审查。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协助国家认监委实施所属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评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正式实施之前,原《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依然适用。  (二)资质认定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评审工作,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除外。资质认定部门委托专业技术机构组织实施技术评审工作的,应当与被委托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并对其实施有效监督,保证技术评审活动公正、客观。被委托机构不得利用技术评审增加申请人负担、谋取不当利益。  (三)资质认定部门应当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的申请事项、自我声明和分类监管情况,确定复查换证评审方式,减少不必要的现场评审;对检验检测机构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简化文件审查、减少现场评审内容,采信相关评价结果,避免重复评审。  六、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的衔接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由3年调整为6年。本次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调整为自然过渡,目前检验检测机构持有的资质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有效期届满前,按照规定申请复查换证。自2015年8月1日起,统一颁发有效期为6年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七、关于检验检测人员的有关要求  (一)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工作1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工作3年及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工作5年及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工作8年及以上”可视为具有同等能力。  (二)食品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食品、生物、化学等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食品检验工作1年及以上;食品、生物、化学等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食品检验工作3年及以上;食品、生物、化学等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食品检验工作5年及以上;食品、生物、化学等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食品检验工作8年及以上”可视为具有同等能力。  八、关于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的责任  (一)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机构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检验检测机构因自身原因导致检验检测结果错误、偏离或者其他后果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应解释、召回或者赔偿责任。涉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还应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不含检验检测方法的各类产品标准、限值标准可不列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但在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时可作为判定依据使用。  九、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检验检测专用章的规定  (一)检验检测机构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能力范围内,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时,应当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并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应按照国家认监委有关标志管理的文件规定,符合尺寸、比例、颜色方面的要求,并准确、清晰标注证书编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或者印刷)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封面,颜色建议为红色、蓝色或者黑色。检验检测专用章加盖在检验检测报告封面的机构名称位置或者检验检测结论位置,骑缝位置也应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应表明检验检测机构完整的、准确的名称。检验检测机构在其出具的各类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均应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用以表明该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由其出具,并由该检验检测机构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检验检测专用章的管理制度,并对检验检测专用章的使用进行规范管理。  (二)检验检测机构为科研、教学、内部质量控制等活动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时,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可以不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外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不得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  十、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监督管理  (一)国家认监委负责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对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并负责对省级资质认定部门实施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国家认监委在组织实施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委托行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组,组织实施相关行业领域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监督检查;二是委托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织实施检验检疫系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监督检查;三是直接组织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   (二)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所辖区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监督管理。原则上,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取得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需要时,根据国家认监委的安排,也可以对辖区内取得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省级

  • GB/T 4789.9—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空肠弯曲菌检验

    上传一个检测方法,供大家参考。GB/T 4789.9—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空肠弯曲菌检验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23839]GB/T 4789.9—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空肠弯曲菌检验[/url]

  • 说一说您所知道的影响食品微生物检验结果的因素

    食品微生物检验是食品安全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许多复杂因素影响食品微生物学的检验,可能给检验结果带来偏差甚至错误。影响食品微生物检验结果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样品的接收和预处理。样品送达实验室时,应检查样品标记是否与样品相符,样品包装状况是否正常。送检的样品,一般需保持在0~4℃的环境中,食品微生物学实验室在收到样品后,必须及时进行检验,以防止病原菌死亡或细菌数量增加。2.仪器设备。微生物实验室的主要仪器及设备包括:无菌室、显微镜、菌落计数器、高压灭菌器、干热灭菌器、离心机、蒸馏设备、培养箱、厌氧箱、水浴箱、冰箱、超净工作台、酶标仪、洗板机、PCR仪、电泳仪、凝胶成像系统等。要求所有的仪器和设备均应按照生产厂家提供的方法和有关规定正确使用,操作人员应了解仪器工作原理并遵守操作规则。

  • 认监委通报88家检验检测违法违规机构

    为贯彻落实质检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以下简称163号令)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检验检测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升检验检测服务主体诚信经营意识,培养合理、规范、有序运行的检验检测市场,不断提升我国检验检测服务业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支撑和服务的效能,国家认监委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国家认监委在2016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中,认真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结合资质认定历年监督检查情况和各省(区、市)检验检测机构规模,针对食品农产品、建材建筑、纺织服装、日用消费品等重点检验检测领域,在湖北、西藏、北京、山西、重庆、宁夏、上海、海南、贵州、天津、江苏、广东、青海、新疆、甘肃、吉林等16个省(区、市)随机抽查了251家检验检测机构。国家认监委在全国选派了150位行政监管人员、资质认定技术专家,随机搭配组成50个检查组,对被抽取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不预先通知的飞行检查。二、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本次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检验检测机构法律地位、档案建设、能力持续维持等18项行政监管要求实施了现场检查。同时,结合被检查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范围,对绝大多数机构实施了盲样考核。通过本次监督检查,发现部分检验检测机构存在如下主要问题:超出其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开展检验检测;在原资质认定证书失效、未获得新资质认定证书期间仍对外出具加盖资质认定标志的检验检测报告;机构名称、法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信息发生变更,但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报告;原始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环境信息记录等与检测报告内容不符合;原始记录和档案报告管理时限不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等。本次检查的251家获证检验检测机构中,65家获证机构管理比较规范,检查结果为“通过”;85家获证机构在管理和技术方面存在轻微问题,检查结果为“自行整改后通过”或“省级资质认定部门核查后通过”;88家获证机构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据163号令有关规定,对55家机构建议作出“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理,对33家机构作出“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整改期间不得对外出具检测数据和结果)”的行政处罚;9家因各种原因已经实质上停止营业的机构,建议“注销资质认定证书”; 1家获证后未使用资质认定(CMA)标志签发报告的机构采取“约谈”;有3家检验检测机构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未能实施现场检查。检验检测机构名单及处理意见详见附件,对有关检验检测机构的处理结果以资质认定发证部门的最终处理结果为准。三、检查结果的处理对存在轻微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国家认监委已责成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尽快整改,并由所在辖区的省级资质认定管理部门验证核查其整改效果。对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或违规行为的检验检测机构,由资质认定发证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理;检查发现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维持或检测能力与实际条件不相符的,由资质认定发证部门对其进行能力范围的调整和重新确认,确已停业的,予以注销资质。附件:2016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结果序号检验检测机构名称建议处理意见1武汉汽车车身附件研究所有限公司通过检查2湖北机电院机械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通过检查3湖北谨诚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通过检查4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试验中心通过检查5湖北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中心通过检查6农业部转基因植物环境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春)通过检查7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检查8北京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通过检查9中国科学院声学计量测试站通过检查10临汾市金烜鑫职业安全服务有限公司通过检查11侯马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通过检查12山西省临汾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通过检查13山西省分析科学研究院通过检查14山西省食品工业研究所通过检查15阳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通过检查16阳泉科汇瓦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检查17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通过检查18中国轻工业联合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重庆站通过检查19重庆消防安全技术研究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检查[ali

  • 大连市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正式挂牌

    [color=#3f3f3f] 日前,大连市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正式挂牌。副市长靳国卫参加仪式并揭牌。[/color][color=#3f3f3f] 该中心整合了原隶属于7个市直属部门的8家事业单位,业务覆盖检验检测和认证的多个领域,拥有国家级检验检测资质11个,省级资质7个。主要负责政府下达的检验检测认证任务,同时开展应急检验及风险监测、预警、评估等全链条检验检测数据分析,为政府制定政策、监管措施、风险管理、应急管理提供大数据技术支撑。此外还担负质量标准、技术规范、检验方法的研究、制定、修订、复核、再评价等职能,积极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为重大国计民生项目提供技术支持。[/color][color=#3f3f3f][/color][color=#3f3f3f] 该中心负责人介绍,未来将着力发挥人才和技术优势,积极参与国际实验室认证和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打造检验检测和认证技术服务的大连品牌,助力大连市建设良好营商环境、经济社会发展。[/color]

  • 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

    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国认实〔2015〕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5年4月9日公布,自2015年8月1日施行。为贯彻实施该《办法》,落实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有关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改革要求,切实履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与监管工作职责,进一步简政放权,营造公平竞争、有序开放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推动检验检测高技术现代服务业做强做大、健康发展,保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各项改革措施顺利到位,现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单位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一、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范围 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原则,依照《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资质认定(计量认证)。 二、关于检验检测机构主体准入条件 (一)凡是依法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依法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业务范围包括检验检测,并且能够独立、公正从业的,均可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其他组织包括:依法取得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 (二)若检验检测机构是机关或者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可由其法人授权,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其对外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的法律责任由其所在法人单位承担,并予以明示。 (三)生产企业内部的检验检测机构不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范围之内。生产企业出资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应当遵循检验检测机构客观独立、公正公开、诚实守信的相关从业规定。 (四)取消“在华设立外资检验检测机构的外方投资者,需要具有3年以上检验检测从业经历”的准入规定。 三、关于调整有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资格许可权限 (一)国家认监委不再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的质检院(所)以及省级纤维检验机构实施验收许可工作,交由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管理,上述机构首次申请、复查换证、变更(含扩项)等事项均由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实施。省级资质认定部门对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的验收和授权工作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合并实施,但沿用颁发有效期为3年的验收或者授权证书,自2015年8月1日起执行。 (二)国家认监委不再对省级纤维检验机构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交由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管理,上述机构首次申请、复查换证、变更(含扩项)等事项均由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实施,自2015年 8月1日起执行。 四、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分级实施 (一)国家认监委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包括四类机构:一是经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二是经国家工商总局登记注册或者核准名称的企业法人;三是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直属管辖的机构;四是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根据需要,与国家认监委共同确定纳入国家级资质认定管理范围的机构。 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 (二)检验检测机构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异地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含分公司、子公司等),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资质认定部门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纳入国家认监委资质认定管理范围的检验检测机构,在异地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与总部实行统一管理体系的,可以向国家认监委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五、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技术评审 (一)国家认监委和省级资质认定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定部门)应当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评审补充要求和评审程序规定实施技术评审,确定评审关键控制点,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技术和管理能力核查,简化文件审查。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协助国家认监委实施所属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评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正式实施之前,原《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依然适用。 (二)资质认定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评审工作,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除外。资质认定部门委托专业技术机构组织实施技术评审工作的,应当与被委托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并对其实施有效监督,保证技术评审活动公正、客观。被委托机构不得利用技术评审增加申请人负担、谋取不当利益。 (三)资质认定部门应当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的申请事项、自我声明和分类监管情况,确定复查换证评审方式,减少不必要的现场评审;对检验检测机构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简化文件审查、减少现场评审内容,采信相关评价结果,避免重复评审。 六、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的衔接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由3年调整为6年。本次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调整为自然过渡,目前检验检测机构持有的资质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有效期届满前,按照规定申请复查换证。自2015年8月1日起,统一颁发有效期为6年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七、关于检验检测人员的有关要求 (一)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工作1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工作3年及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工作5年及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工作8年及以上”可视为具有同等能力。 (二)食品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食品、生物、化学等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食品检验工作1年及以上;食品、生物、化学等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食品检验工作3年及以上;食品、生物、化学等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食品检验工作5年及以上;食品、生物、化学等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食品检验工作8年及以上”可视为具有同等能力。 八、关于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的责任 (一)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机构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检验检测机构因自身原因导致检验检测结果错误、偏离或者其他后果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应解释、召回或者赔偿责任。涉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还应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不含检验检测方法的各类产品标准、限值标准可不列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但在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时可作为判定依据使用。 九、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检验检测专用章的规定 (一)检验检测机构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能力范围内,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时,应当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并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应按照国家认监委有关标志管理的文件规定,符合尺寸、比例、颜色方面的要求,并准确、清晰标注证书编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或者印刷)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封面,颜色建议为红色、蓝色或者黑色。检验检测专用章加盖在检验检测报告封面的机构名称位置或者检验检测结论位置,骑缝位置也应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应表明检验检测机构完整的、准确的名称。检验检测机构在其出具的各类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均应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用以表明该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由其出具,并由该检验检测机构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检验检测专用章的管理制度,并对检验检测专用章的使用进行规范管理。 (二)检验检测机构为科研、教学、内部质量控制等活动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时,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可以不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外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不得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 十、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监督管理 (一)国家认监委负责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对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并负责对省级资质认定部门实施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国家认监委在组织实施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委托行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组,组织实施相关行业领域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监督检查;二是委托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织实施检验检疫系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监督检查;三是直接组织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 (二)省级资质认定部门

  • 【原创大赛】如何使我们的检验检测工作达到《评审准则》的要求

    如何使我们的检验检测工作达到《评审准则》的要求 检验检测工作中简称的测,指的是测量,其是以确定量值为目的的一组操作。在我们检验检测机构中,测量这一组操作涉及了采(抽)样、样品受理、检测、结果报告等各个环节。每一环节都极其重要,如果其中一个环节不受控或质量得不到保证,都将直接影响到我们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的质量。一、采(抽)样 采(抽)样检测是取出物质、材料或产品的一部分,作为其整体的代表性样品进行检测的一种形式。在我们的机构中检测工作涉及的采(抽)样分类有:食品、水、公共场所样品、医院消毒、样本生物材料样品。这些采(抽)样的形式和要求各有不同,但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的最终要求是高度一致的。所以,为了适用不同类别的检测目的和检测要求,我们必须根据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采(抽)样方案,现场采样时严格按方案运作,确保我们抽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下面以水的检测为例,来了解现场采(抽)样方案的重要性:水样采集主要原则是:必须具有足够的代表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 5750.2-2006对采样计划,采样容器和水样采集中,针对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水样作出的一般采集要求,另外分别对水源水的采集、对出厂水的采集、对末梢水的采集、对二次供水的采集、对分散式供水的采集同样提出要求。如:采样的体积、水样的保存方法、保存剂和保存条件、样品管理、样品运输,样品采集的质量控制(现场空白、运输空白、现场平行样、现场加标样或质控样)等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如果我们在采样前不按要求制定采样方案,就不能保证送到检验科室的水样的质量,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再如何把好质量关都是徒劳的。二、样品受理 样品受理实际上是对客户送检样品时受理委托检验的一种合同评审。在样品受理的过程中我们应了解客户的需求,并对自身的技术能力是否能够满足客户的要求进行评审。也就是说要根据客户所要求检测的项目,对照我们资质认定的检测能力范围表进行评审,必要时应咨询检验科室当前是否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然后再对送检的样品进行评审,对样品的包装、状态、样品的数量以及样品的感官,进行检查是否满足检验要求(如[/

  • 【分享】空气、食品接触面微生物检验方法、检验标准

    目的:检测生产车间空气、操作人员手部、与食品有直接接触面的机械设备的微生物指标,生产区域环境当中病原微生物的监控,达到规定标准,以控制食品成品的质量。参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5979-1995、《HACCP原理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空气微生物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GB/T18204.1-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SN0169-92/SN 0172-92/ SN 0170-92、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二000四年《出入食品微生物检验培训教材》中《出入食品生产厂卫生细菌检验方法》、日本东京冷冻食品检验方法。采样与检测方法:3.1空气的采样与测试方法3.1.1样品采集:(1)取样频率:a)车间转换不同卫生要求的产品时,在加工前进行采样,以便了解车间卫生清扫消毒情况。b)全厂统一放长假后,车间生产前,进行采样。c)产品检验结果超内控标准时,应及时对车间进行采样,如有检验不合格点,整改后再进行采样检验。d)实验性新产品,按客户规定频率采样检验。e)正常生产状态的采样,每周一次。

  • 【分享】现行有效的4789系列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标准汇总

    现行有效的4789系列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标准共计38个,其中[color=#f10b00]1个[/color]为[color=#f10b00]2002版[/color],[color=#f10b00]19个[/color]为[color=#f10b00]2003版[/color],[color=#f10b00]8个[/color]为[color=#f10b00]2008版[/color],[color=#f10b00]10个[/color]为[color=#f10b00]2010版[/color]。具体汇总整理如下:GB 4789.1-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T 4789.5-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GB/T 4789.6-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检验GB/T 4789.7-200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T 4789.8-200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检验GB/T 4789.9-200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空肠弯曲菌检验GB 4789.1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 4789.11-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GB/T 4789.12-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肉毒梭菌及肉毒毒素检验GB/T 4789.1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产气荚膜梭菌检验GB/T 4789.14-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蜡样芽胞杆菌检验GB 4789.1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16-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常见产毒霉菌的鉴定GB/T 4789.17-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检验GB 4789.18-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与乳制品检验GB/T 4789.19-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蛋与蛋制品检验 GB/T 4789.20-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水产食品检验GB/T 4789.21-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T 4789.22-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调味品检验GB/T 4789.2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食菜、豆制品检验GB/T 4789.24-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糖果、糕点、蜜饯检验GB/T 4789.25-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酒类检验GB/T 4789.26-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GB/T 4789.27-200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鲜乳中抗生素残留检验GB/T 4789.28-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染色法、培养基和试剂GB/T 4789.29-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种检验GB 4789.3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GB/T 4789.31-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的肠杆菌科噬体检验方法GB/T 4789.32-200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的快速检测GB/T 4789.34-200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双歧杆菌检验GB 4789.3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酸菌检验GB/T 4789.36-200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埃希氏菌O157:H7/NM检验GB/T 4789.38-200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杆菌计数GB/T 4789.39-200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粪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阪崎肠杆菌检验

  • 质谱技术在医学检验中的主要应用

    临床生化检测  目前质谱技术在生化检测上是重点,主要项目有新生儿筛查、类固醇激素检测、维生素族检测、药物浓度检测、儿茶酚按检测、重金属含量、微量元素检测等[5]。但任然有很多项目尚未使用,如胆汁酸检测、不孕不育激素检测、抗真菌药物浓度、疼痛管理药物的检测、溶酶体贮积症等这些项目正在开发中。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系列筛查。可一滴血一次实验检测数十种氨基酸、酰基肉碱谱,共计106项指标,综合判断40余种遗传代谢病(包括氨基酸代谢病、有机酸血症、脂肪酸氧化缺陷疾病等)。而[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GC-MS[/color][/url]做尿液有机酸检测,可一次性检测132项指标,可辅助检测40余种遗传代谢病(主要为有机酸血症,也包括氨基酸代谢病及脂肪酸氧化缺陷病)[6]。  类固醇激素系列 类固醇激素目前市场上的检测大概有15种左右。  维生素系列-VD 目前开展的脂溶性维生素检测约7种,水溶性约5种。临床上用的较多的是维生素D,与钙的吸收相关性大。另外,维生素A,E, K的检测也很重要。  药物检测 定期检测药物浓度,既要达到治疗效果,又要防止药物中毒,质谱技术用于血药浓度检测,具有专属性强、准确度高、重现性好、灵敏度高和成本低的优点。药物成分分析,包括中药和抗生素药物成分分析;残留药物成分的鉴定分析;药物代谢研究;保健品、中成药、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的鉴定分析。  痕、微量元素检测 目前质谱技术已成为无机元素分析的主要方法之一, 已建立了几十种痕、微量元素的检测方法, 广泛应用于全血、血清、尿液和头发中砷、铅等有害重金属以及铁、锌、硒等人体微量元素的检测[17]。  其他项目 除以上项目外, 质谱技术的临床研究也已全面开展,对临床诊断不明的神经系统、消化系统以及皮肤损害患儿做了检测, 诊断患儿为多种羧化酶缺乏症, 并对生物素治疗过程做了监测, 发现疗效显著。  临床微生物检验  近年来,质谱技术已成功应用于微生物的鉴定及分型,并逐渐成为微生物鉴定的主流技术,可快速检测和鉴定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菌、厌氧菌、分枝杆菌、酵母菌和丝状真菌等[7-11]。  主要优点:  (1)可用于多种微生物样本,如痰液、血液、尿液、脑脊液和胸腹腔积液以及经过培养的样本;(2)可用于几乎所有类型的病原体鉴定和分类检测,如细菌、真菌及其孢子、病毒、寄生虫等;(3)可对病原的多种成分进行分析,包括蛋白质、脂质、脂多糖、脂寡糖、DNA、多肽及其他可被离子化的分子;(4)检测速度快,例如一个病原微生物的质谱检定实验,包括样本的采集和制备,整个过程不到10min;(5)样本用量少;(6)样本前处理简单;(7)特异性和准确性高,建立好数据库就可以做定性和定量的分析,用于病原微生物鉴定、B族链球菌的产前筛查、微生物药敏检测和病原菌耐药性。   临床免疫学检验  因传统方法如ELISA检测有致命缺陷,所以质谱有其应用必要性。随着标记物的研发和蛋白制备更加成熟,质谱技术在免疫检验优势更为突出。  临床分子生物诊断  质谱因其高通量、时间短和成本低的优势,可广泛应用于核酸的分型和测定。目前技术有药物基因组检测、肿瘤易感基因检测、新生儿耳聋基因检测和液体活检。  质谱技术的未来  质谱技术几十年来发展较大, 在临床检验中凸显的作用也十分明显, 越来越多的检测项目正被转移至质谱技术平台进行检测,现已成为临床检验中的重要新型工具。  质谱技术作为检验领域新兴的发展方向,较其他方法具有较大优势,前景广阔。但我国临床检验中质谱技术的应用还非常有限, 检测的项目较少、人才缺乏, 与国外发展水平差异较大, 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随着质谱检测数据的判断标准的建立、技术人才的培养、质控体系的完善和收费标准的等问题的解决。质谱检测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不仅仅只应用在少量第三方检测机构与大型综合三甲医院开展,基层医院同样也能开展。因此,质谱技术将是未来临床检验、高校科研发展的主要方向。

  • 中关村国际医药检验认证科技有限公司今日正在招聘,微生物检测经理,坐标北京市,高薪寻找不一样的你!

    [size=16px][color=#ff0000][b][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job/position-79040.html]立即投递该职位[/url][/b][/color][/size][b]职位名称:[/b]微生物检测经理[b]职位描述/要求:[/b]1. 在任务下达单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检验检测工作程序、检验检测标准、操作规程及其他相关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检验检测任务;2.加强检验检测技术、相关业务知识、法规、标准的学习、积极参加岗位考核,坚持持证上岗制度;3. 负责检验检测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运行状态检查,做好使用记录,仪器设备出现问题,及时向设备主管汇报并协助处理解决;4.做好负责使用检测设备的检定校准确认和期间核查工作;5.协助编写检验检测实施细则、仪器设备操作规程;6.及时完成所分配的方法证实工作;7.保证实验室的安全及环境卫生;8.保证检验检测任务完成的情况下,节约使用各类试剂耗材;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任职要求:a) 食品微生物或化学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b) 工作踏实严谨,勤学上进;c) 熟悉检验检测标准和程序,能够依据相关技术文件正确开展检测活动;d) 对检测使用的化学试剂的性质要熟知并掌握;[b]公司介绍:[/b] 我们公司是一家第三方检测公司,目前涉及的领域有涉水产品,消毒品,化妆品,食品等。公司位于海淀去永丰附近。公司总部在北京,重庆、福建设有分机构,人员规模共计200余人。...[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job/position-79040.html]查看全部[/url][align=center][img=,178,176]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1/08/202108160948175602_3528_5026484_3.png!w178x176.jpg[/img][/align][align=center]扫描二维码,关注[b][color=#ff0000]“仪职派”[/color][/b]公众号[/align][align=center][b]即可获取高薪职位[/b][/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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