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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污染源紫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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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污染源紫定仪相关的论坛

  • 请教关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铅的分析

    请教一下我分析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铅,玻璃纤维滤筒煮烂后需要经过抽滤这个环节但是抽滤后的样品蒸发至近干,会有白色固体析出,这个白色固体是什么?另外这个样品溶解后有少许沉淀,这个对火焰法分析有影响么?我看了下RSD不是太好另外这个样品可以用石墨炉分析呢?假设浓度不是太高的前提下

  • 金属固定污染源采样体积是多少啊?

    我们资质附表的 铅 镍等金属方法都是空气和废气检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的,上面的方法只说了无组织采样体积10立方米,那么固定污染源我们应该采集多大的体积才对?

  • 固定污染源标态体积问题

    固定污染源标态体积问题

    固定污染源监测算标态体积用哪个公式?崂应3012H说明书有这个[img=,690,293]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12/201912251559404173_8069_2907924_3.jpg!w690x293.jpg[/img]固定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397-2007又有这个[img=,690,445]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12/201912251603541793_4347_2907924_3.jpg!w690x445.jpg[/img]

  • 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 ? 解读③ | 加强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 助力环境监管效能再提升

    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石,是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抓手,是排污许可制度的重要支撑。《“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也明确提出要坚持国家指导、省级统筹、市县承担,深入推进执法监测机制优化增效。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压实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测责任、强化环境监测和执法联动两个方面对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擘画了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的蓝图,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执法监测明确了方向,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实保障。  在生态环境部的悉心指导和关心下,上海市积极探索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形成了一些有效的做法和制度。《通知》印发后,上海市紧紧围绕《通知》的落地实施,进一步优化执法监测工作机制,推动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上新台阶,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为提升环境监管效能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保障。  强化质控,固本培元。质量控制是保证固定污染源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比性的关键环节,是固定污染源监测工作的生命线。上海市高度重视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控制工作,苦练“内功”,在认真执行固定污染源相关监测技术规范的基础上,针对现场监测监管难点及薄弱环节,制定固定污染源现场监测移动端使用技术要求,会同浙江省和江苏省联合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技术规范》,切实加强现场监测质量控制;明确环境监测报告技术复核流程,确保监测全过程的合规性、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监测报告的有效性。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从“事前”备案管理、“事中”分级分类监管、“事后”信用评价和激励惩戒机制等方面规范社会化监测服务行为,提高监测数据质量;试点开展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维机构信用评价工作,有序推进运维机构的分级分类监管。  测管协同,联动增效。《通知》提出强化环境监测和执法联动。上海市印发《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市、区、乡镇(街道)固定污染源监管范围,厘清生态环境部门内部监管、监测、执法“三监联动”工作职责,建立“三监联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和市区协同,对固定污染源监督管理实施全流程和闭环管理,提升监管效能;印发《上海市环境执法监测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执法监测定义、回避处理原则和现场监测、执法联动流程,优化执法、监测协作配合机制,提高监测数据在执法中的有效运用;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明确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及数据审核机制,进一步规范了自动监测数据的执法应用。组织监测机构及执法机构开展自动监控专项执法检查及练兵比武活动,严厉打击数据弄虚作假和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行为。  科技引领,智慧赋能。上海市重视信息化技术在固定污染源监测管理中的应用,印发《上海市固定污染源信息库建设及动态管理规定(试行)》,建立了固定污染源信息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发证和登记情况、生态环境监管需求和监管结果、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等实施动态更新,并与执法部门执法对象库实现了统一;编制上海市现代化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建设方案,依托上海市污染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汇集自行监测、执法监测、自动监测数据,加强走航监测、遥感监测、预警监测等技术业务化应用,支撑非现场监管和执法,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在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各条线同志的努力下,上海市初步构建了职责明确、协同联动的执法监测管理机制。下一步,上海市生态环境系统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管理,服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b]一是持续完善环境执法监测机制。[/b]确保执法监测工作有法可依、程序规范、留痕溯源、数据精准,细化环境监测和环境执法的责任及工作任务。强化自动监测数据的日常审核和执法应用,加强对异常数据的原因分析,继续开展自动监测设备比对抽测,对比对不合格且经核实未按相关标准规范运维的排污单位严格执法。  [b]二是不断提高执法监测监管效能。[/b]加强便携快速现场原位走航监测、无人机/船监测、遥感监测等新技术应用,推进大数据融合智慧监测。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充分进行数据挖掘和异常行为分析,提高执法精准性。实现监测技术基础数据的信息化和现场监测的智能化,持续提升固定污染源非现场监管智能分析和监管能力。  [b]三是建设高质量的监测技术人才队伍。[/b]加强对监测人员的培训,重点培养专业人才队伍。继续开展监测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大练兵大比武,积极做好应急监测演练工作,不断提高监测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不断强化技术人才资源储备,持续满足对执法监测工作的新要求。

  • 固定污染源测非甲烷用什么柱子合适?

    固定污染源因为要快速测定(3分钟内出非甲烷总烃),现在都是采用出甲烷峰后反吹的设计。看了几个厂家的原理图,有些用单根柱(PQ柱、GDX-502、TDX-01),有些用双柱子串联(PQ+5A、GDX-104+5A),请问哪种更合适固定污染源的工况?(污染源有很多挥发性有机物的种类)或者有什么更好的组合推荐的吗?

  • 固定污染源甲醇的测定

    固定污染源甲醇的测定用什么柱子能出峰,什么时间出峰,我用上海仪电gc126用玻璃微珠填充柱只出了一个峰和标准不符

  • 请问目前固定污染源气体采样都用什么真空泵

    请问目前固定污染源气体采样都用什么真空泵啊?寻求详细的厂家及型号。附: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url]http://www.sepa.gov.cn/tech/hjbz/bzwb/dqhjbh/jcgfffbz/200001/t20000101_67440.htm[/url]

  • 固定污染源采样记录表

    请问固定污染源烟气和烟尘的采样记录表分开编制还是编制在一起呢?需要在原始记录记录哪些参数呢?大家能给我截个图看看这个采样表怎么做吗?谢谢啦。(想申请固定污染源氯化氢 氯气 硫化氢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一氧化碳 颗粒物 沥青烟)

  • 固定污染源甲醇

    hj33-1999做固定污染源甲醇。仪器安捷伦8860。柱子DB-WAX。进样口200。检测器230。注温70。进样量1ml.直接进氮气为什么一直会出甲醇峰?[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1/06/202106091404211842_336_4063544_3.png[/img]

  • 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 解读① | 强化联动衔接 持续优化固定污染源监测管理制度

    固定污染源监测是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依据,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支撑。推进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是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需要。  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监测〔2023〕5号)(以下简称《通知》),从加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管、优化执法监测管理机制和强化支撑保障等三方面,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优化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提出要求,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  [b]一、深刻领会《通知》的重要意义[/b]  (一)落实排污许可制,建立健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管理机制的需要  截至2020年年底,我国实现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全覆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排污许可制已成为固定污染源管理的核心制度,为提高环境管理效能和改善环境质量奠定坚实基础,也对污染源监测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及相关制度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管理机制,在横向上,需要打通排污许可管理、环境执法、环境监测,形成管理闭环;在纵向上,需要贯通国家、省、市县,分级负责,协同推进。  (二)做好垂改“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污染源执法监测管理效能的需要  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现已基本完成垂改各项目标任务,污染源监测管理重心下移,县级监测机构主要职能调整为执法监测,但县级监测机构能力与职责定位还存在较大差距,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测具体任务和实施机制还不够明确。这就需要结合执法监测实施情况,进一步压实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测职责任务,明确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实施机制,强化环境执法、环境监测部门联动,同时多种方式提升县级执法监测能力,以实现最大限度发挥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管理效能的目标。  (三)持续强本固基,提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固定污染源监测能力的需要  固定污染源监测是执法监管体系强有力的支撑,而固定污染源监测的有效实施有赖于基础能力的提升。一是提升执法监测能力,实现现场快速出数,支撑对违法排污行为的从快查处;二是提升自行监测监管能力,“保真”“打假”协同发力,推动压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责任;三是提升污染源信息综合分析应用能力,实现自行监测(含自动监测)、执法监测信息综合应用,数据赋能非现场执法和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这就需要从管理机制、监测技术、信息平台、人员队伍、公众参与等方面予以保障。 [b] 二、准确把握《通知》的主要内容[/b]  (一)加强自行监测监管,形成管理闭环  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是法定职责,需要排污许可管理、环境执法、环境监测有效联动,形成管理闭环,协同推动排污单位依法依规开展自行监测,规范运行自动监测设备。  《通知》规定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自行监测监管责任,明确了环境监测部门、排污许可审批部门、环境执法部门联动监管机制。  另外,《通知》明确了排污单位应当于监测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经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手工监测数据;进一步明确“未保证大气或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2种违法行为认定情形。  (二)优化执法监测实施,强化部门联动  执法监测是支撑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重要手段,可作为生态环境法工作的组成部分,应严格按照执法程序,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要求开展。相比于以往的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不应采用辖区内全面覆盖的方式开展,要以服务生态环境执法为导向,更加注重监测内容和监测结果应用的针对性,更加强调与执法部门的联动,以提高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实效。相较于监督性监测结果的公开方式,执法监测结果可随执法检查结果公开。  《通知》结合环保垂改实施情况,进一步明确和压实国家、省和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测责任,提出强化环境监测和执法联动的有关要求,鼓励各地制定环境监测与执法联动相关管理制度。  考虑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及所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实际情况,特别提出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合理规划本行政区域内监测能力发展布局,多措并举提升执法监测能力;监测能力不足的,可委托驻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或者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承担执法监测任务,但不得委托承担同一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监测机构开展执法监测。  (三)强化基础支撑保障,提升监管能力  在强化平台支撑方面,《通知》明确所有自行监测的手工监测数据,实现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一口”登录、监测数据“一网”填报、排污信息“一窗”公开。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得要求排污单位重复填报监测信息,国家将排污单位填报的监测信息经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实现各级共享。  在强化队伍建设方面,《通知》分别对生态环境部和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强化队伍建设要求。生态环境部建立专家委员会,于2023年年底前完成45个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配套教材编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针对性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加强业务培训。  在鼓励公众参与方面,《通知》提出要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公众,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开展、信息公开等方面的监督作用。《通知》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搭建公众参与和沟通平台,拓宽意见交流和投诉渠道,并积极调查处理反馈意见。  [b]三、有力推动《通知》的高效实施[/b]  (一)加强技术帮扶指导和业务培训  继续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强化污染源监测技术培训。国家本着提升地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检查能力的目标,加强对省级的自行监测监管帮扶指导,提升帮扶指导效能。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自行监测监管工作抽查互查,对市级开展帮扶指导,推广有效经验做法。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持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规范性开展监督检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期污染源监测技术培训,更新各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人员知识库,加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配套教材的推广应用,为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奠定基础。  (二)推动污染源监测信息综合分析应用  探索开展污染源监测信息在自行监测监管中的应用,强化污染源监测信息综合挖掘分析,推动数据在管理决策中的应用,提高帮扶指导针对性。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指标、特征污染物指标、新污染物指标的排放特征及自行监测数据的规范性、真实性、可靠性等分析,为管理提供决策参考。加强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合作,推动污染源监测数据分析应用。  (三)加强智能化污染源监测技术研发应用  持续推进以执法监测需求为导向的快速、便携、智能监测仪器研发和方法的标准化,包括颗粒物、VOCs和烟气参数等,加大便携、智能化现场监测设备配置应用。推动基于仪器物联化的质控体系建立,实现现场质控全留痕、保存形成完整证据链,保证数据质量以满足执法监测需求。强化智能化自行监测检查技术研究,提升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和管理效能。

  • 固定污染源硫酸雾采样枪

    固定污染源硫酸雾采样枪

    DL-Y08固定污染源硫酸雾多功能取样管根据HJ 544-2016《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设计,应用于直接生产或使用硫酸的工厂污染源排放的监测。 方法原理:用玻璃纤维(或石英纤维滤筒)串联内装250ml吸收液的吸收瓶,采集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硫酸雾样品,采集到的样品经前处理后,用离子色谱仪对硫酸根进行分离测定,根据保留时间定性,峰面积或峰高定量。固态硫酸雾采用3号滤筒,气态硫酸雾采用2个串联的250ml冲击式吸收瓶采集,可广泛应用于环保、卫生、劳动、安监、军事、科研、教育等部门。 咨询电话:13386396937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2/201702131617_01_3192313_3.jpg执行标准HJ544-2016《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 48-1999《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产品特点1.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排放物中硫酸雾的测定。2.不锈钢外护套,耐腐蚀,并刻度伸进烟道的尺寸。3.玻璃器件采用硼硅酸盐玻璃等惰性材料4.系统自动控制加热温度,控制温度120℃±10℃。5.滤筒及取样管全程加热,加热温度均匀6.配备系列化的采样嘴,满足不同流速的采集的需求。7.配可放置冰水混合物的小型吸收瓶水箱,冷却水箱可悬挂于取样管上, 也可放置在平台上,适应各种不同工况8.带温度、皮托管测量传感器,可在采样的同时测量烟气流速和烟气温度9.管体长度可按客户需求定做10.配可以调节高度的烟管支架,用于支撑采样管和吸收瓶11.模块化设计,体积小,重量轻,携带组装方便快捷主要参数参数采样管长度皮托管系数测孔直径要求采样嘴直径温度传感器加热温度供电电源参数范围1.5米(可定做)0.84≥Ф75mm5/6/8/10/12mmPT100120±10℃单独24V12A电源适配器采样管配置 1.5米采样管(含5、6、8、10、12采样嘴1套,管袋) 24V10A加热电源适配器 冰水混合物吸收瓶水箱 2个250ml冲击式吸收瓶 1.5米可调烟管支架

  • 固定污染源废气

    [list][*][b]用GB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方法测试锅炉废气中的颗粒物,当浓度<20mg/m3,折算浓度用20的一半算还是用实际测试浓度计算[/b][/list]

  • 固定污染源 铅的测定

    固定污染源铅测定要求用石英滤筒,寻了一下价,太高了,有做过石英滤筒测铅与玻纤滤筒测铅的对比试验的吗,为什么用石英滤筒呢,是烟温的问题还是本底值的问题呢,求指点……

  • 固定污染源检出限问题

    请问各位大神固定污染源镍63.1和固定污染源镉64.1排气筒的检出限如何确定?还有固定污染源沥青烟的检出限?这些都没用明确说明,如何下检出限合适?

  • 固定污染源采样

    固定污染源采样时,无动力排放。。。流速小于1m/s时。。应该怎么测。是恒流采样还是无法监测?

  • 固定污染源在线比对监测

    最近在做固定污染源CEMS的在线比对监测的时候遇到个问题,我们在对烟气cems比对的时候,一直是按照环监总站在2010年发布的《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来做的,不管是水在线还是气在线。后面我发现有2个新标准出台,分别是《HJ 75-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和《HJ 76-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对于HJ 76-2017中有对检测方法的详细说明,那意味着现在的气在线的比对就要按照这个规范来执行了是吧?希望大神能帮我解答一下。

  •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url=http://www.gdctsy.com]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url](CEMS)(应更改为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是以烟气在线分析仪为核心,对企业大气污染源排放的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进行浓度和排放总量连续监测并将信息实时传输到环保监管部门的全天候监控系统(修改为:"是对企业固定污染源排放的气态污染物、颗粒物的浓度以及排放量,进行连续监测,并将数据实时发送到环保监管部门的监测平台上。”)公司是最早开展CEMS业务的服务商之一,承建及运维的CEMS200多套。[align=center][img=,500,316]http://www.gdctsy.com/UploadFiles/image/Solution_004-01.jpg[/img][/align][align=center]系统总体结构[/align][img=,200,35]http://www.gdctsy.com/UploadFiles/image/Solution_004-02.jpg[/img][align=center][img=,151,250]http://www.gdctsy.com/UploadFiles/image/Solution_004-03.jpg[/img]               [img=,178,250]http://www.gdctsy.com/UploadFiles/image/Solution_004-04.jpg[/img] 岛津NSA3080在线分析仪                [font=Calibri][size=10pt]HORIBA ENDA600ZG在线分析仪[/font][/size][/align]

  • 固定污染源采样

    [font=&][size=26px][color=#333333]固定污染源中颗粒物能否与硫酸雾、氟化物同时采样?[/color][/size][/font]

  • 固定污染源气体监测分析方法求助

    公司想扩项,扩项参数有甲醇,乙醛,丙烯腈,丙烯醛,氯乙烯。都是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参数,有没有人用[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仪[/url]做过这些参数。现有标准基本上都是用的填充柱,有没有人用毛细管柱做过,有的话需要购买哪些型号的色谱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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