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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卫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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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卫生检测相关的资讯

  • 上海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标准体系将与国际接轨
    11月10日,由上海市质量协会、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主办的2010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质量创新论坛在新世界商城举行。  围绕“食品安全与风险管理”这一主题,来自美国、加拿大和中国等国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政府部门、企业代表和专家200余人展开了交流。  据悉,上海相关部门世博后将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标准体系,规范食品质量和生产、加工、营销过程,同时修订丰富各环节标准,在整个食品加工行业推行HACCP、GMP、ISO9000、ISO14000以及无公害、有机食品等认证工作。
  •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和产品目录公布
    根据《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2011年第142号国家质检总局令),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实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的产品目录》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需验证HACCP体系的产品目录》,现予公布,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原《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实施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的产品目录》和《卫生注册需评审HACCP体系的产品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1.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doc   2.实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的产品目录.doc   3.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需验证HACCP体系的产品目录.doc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 卫生部在全国布下1196个食品安全监测点
    南方日报讯 (记者/欧志葵)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卫生部正在全国建立食品添加剂、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等6个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和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网络。卫生部昨天举办例行新闻发布会,并在会上通报称,目前卫生部深入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工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体系建设,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据透露,目前已在全国共设置化学污染物和食品中非法添加物以及食源性致病微生物监测点1196个,覆盖了100%的省份、73%的市和25%的县,在416个医疗机构主动监测食源性异常病例或健康事件。  据介绍,为梳理和做好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卫生部目前已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备案等法规,组建由食品污染物、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10个专业分委员会,共350余名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权威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  去年卫生部新公布21项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复配食品添加剂、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等基础标准,针对6种真菌毒素的28个限量标准、54种农药的118个限量标准等安全使用做出严格规定。同时公布《速冻面米制品》、《不锈钢制品》等重点产品标准,制定、指定216项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修订公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明确规定了23类,2314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依法撤销了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等39种食品添加剂。对行业提交的3000余种食品包装材料进行系统清理,公布107项包装材料用树脂名单,公告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奶瓶生产。  据悉,我国已连续5年担任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持国,2011年我国还成功当选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亚洲地区执行委员。卫生部将充分利用上述有利条件,加强国际食品标准的跟踪研究,促进我国食品标准与国际标准同步发展。
  •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50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近日,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1年第3号公告,发布50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4项修改单。本次公布的标准主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21)等3项营养与特膳食品标准、《干酪》(GB5420-2021)1项食品产品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钠》(GB1886.1-2021)等38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GB31651-2021)等4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12456-2021)等4项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以及《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第1号修改单等4项修改单。上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充分考虑群众健康权益,兼顾食品产业发展需求,参考国际相关法规和通行做法,为食品安全监管所需,标准制定、修订过程充分征求了社会各方意见并向世贸组织通报。为保障婴幼儿特殊人群健康,本次还修订了《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21)《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10766-2021)《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21)等3项营养与特膳食品标准。制定修订并实施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是保障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的重要手段,是指导和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科学生产的技术要求,是监管部门开展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为做好标准实施解读,同时发布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问答。 为加强食品安全全程控制,我委组织制定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GB31651-2021)等4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其中,《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GB31651-2021)制定以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生产经营行为,保证餐饮具卫生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目的,为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的监督执法提供科学的技术依据。《即食鲜切果蔬加工卫生规范》(GB31652-2021)将进一步规范即食鲜切果蔬加工过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确保此类产品安全卫生,满足消费者对健康、便利生活的追求。《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是我国首部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于提升我国餐饮业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餐饮消费需求具有重要意义。《食品中黄曲霉毒素污染控制规范》(GB31653-2021)重点关注食品链中黄曲霉毒素的产生、消除、降低、控制等措施,对于加强黄曲霉毒素的过程控制,确保原料及下游产品食用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542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干酪 GB1076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 GB1076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 GB1076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幼儿配方食品 GB1886.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钠 GB188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磷酸氢钙 GB1886.302-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聚乙二醇 GB1886.30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用单宁 GB1886.31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胭脂虫红及其铝色淀 GB1886.31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胭脂树橙 GB1886.31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β- 胡萝卜素(盐藻来源) GB1886.318-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玉米黄 GB1886.319-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沙棘黄 GB1886.32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葡萄糖酸钠 GB1886.3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索马甜 GB1886.322-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可溶性大豆多糖 GB1886.32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花生衣红 GB1886.32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偏酒石酸 GB1886.32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聚偏磷酸钾 GB1886.32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酸式焦磷酸钙 GB1886.32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钾  GB1886.328-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二氢二钠 GB1886.329-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钠 GB 1886.33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铵 GB1886.33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铵 GB1886.332-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钙 GB1886.33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 GB1886.33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 GB1886.33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三聚磷酸钠 GB1886.33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 GB1886.33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 GB1886.338-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钠 GB1886.339-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钠 GB1886.34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四钾 GB1886.34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钛 GB1886.342-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铵 GB1886.34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L-苏氨酸 GB1886.34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DL-丙氨酸 GB1886.34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桑椹红 GB1886.34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柑橘黄 GB1886.34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4-氨基-5,6-二甲基噻吩并[2,3-d]嘧啶-2(1H)-酮盐酸盐 GB1886.348-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磷酸一氢三钠 GB3165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 GB31652-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即食鲜切果蔬加工卫生规范 GB3165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污染控制规范 GB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 GB1245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31604.5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1,4-丁二醇迁移量的测定 GB31604.52-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芳香族伯胺迁移量的测定 GB3165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哺乳动物体内碱性彗星试验 GB1886.4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第1号修改单 GB 1886.10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微晶纤维素》第1号修改单 GB1886.1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卡拉胶》第1号修改单 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第1号修改单
  • 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检测存在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国内外食品安全事故频发,食品安全卫生形势不容乐观。建立食品快速检测机制,有利于检验检疫部门在口岸食品卫生监督中发挥主力军的作用,把好口岸食品安全关,提高应对口岸食物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88号令第二十条要求,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相继配备了一定数量的食品卫生监督快速检测装备及检测试剂等,但在实际使用中仍存在一些具体问题,直接影响被监管食品的检测结果,危及口岸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加以重视和克服:  一是要大力宣传利用食品卫生快速检测的科学手段,对食品、餐饮具和消毒剂等的卫生质量和卫生状况进行及时、客观地现场监督和管理的重大意义。同时,要狠抓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保证一线人员人人熟练、个个精通并能作为监管技术有效运用。  二是口岸卫生监督人员缺乏必要的检验基础知识,必要时应予以增加检验人员。现场监督人员大多未从事过检验工作,虽然快速检测仪器尽可能减少了实验室繁琐的程序,但其基本的操作方法、原理,如无菌采样、空白对照、样品前期处理及自我防护等需要有一定的检验理论,在短时间内掌握快速检测技术有一定难度,检验人员参与口岸食品卫生监督快速检测,在实际工作中往往能更好地发挥作用。此外,卫生监管部门应制定现场快速检测使用、装备、维修等一系列标准,对达到条件的,通过资质认证,使卫生监督快速检测结果合法,经得起执法实践考验。  三是口岸食品卫生监督快速检测设备自身仍有待进一步完善。虽然大部分现场快速检测仪器能在较短时间得出结果,但有些快速仪器不能快速到位,定性检测结果、阳性样品或可疑样品确认需要到实验室进一步分析,有些检测结果还需换算。口岸卫生监督快速检测仪器多为新研制产品,在理论及实践上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在工作中不断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加以改进,真正达到快速、准确、方便,适合于口岸食品卫生监督快速检测工作的需要。  四是食品单项检测项目达几十种,每一种如亚硝酸盐、二氧化硫检测一个项目一个塑料袋,说明书同试剂放在一起,易被腐蚀丢失。比较合适的方法是编写一套比较完整、详细、具体的快速仪器说明书,有操作说明以及标准值等,不仅便于保存而且有利于推广使用。  五是口岸食品卫生监督快速检测配备试剂多为标准制剂,保质期短,价格昂贵,不易大面积推广。因此,在购置时要充分考虑本口岸实际,根据保质期长短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切实保证供应商的资质及所购试剂的质量和检测结果准确性,严格控制试剂及仪器的假阴性率,保证检出率。  食物中毒快速检测是口岸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手段,是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的核心技术之一。从当前比较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来看,充分利用现场快速检测仪器和试剂对全面提高口岸卫生质量,对促进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可持续发展,对检验检疫效能提高是大有裨益的。
  • 卫生部2011建6个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
    2012年全国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于1月13—1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主题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201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要求,全面回顾总结2011年全国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情况,部署2012年重点工作。卫生部部长陈竺、副部长陈啸宏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陈竺部长充分肯定了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取得的成效。过去的一年,各地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专项行动,查处“问题乳粉”、“瘦肉精”、“地沟油”等案件,积极应对“台湾塑化剂污染”事件,及时开展“日本福岛核电事故”放射性污染应急监测,为维护群众健康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陈竺强调,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是重大的民生问题,要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推进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陈竺指出,我国仍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客观上存在发生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隐患和风险。我们的工作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卫生事业基础薄弱、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发展滞后等问题亟待解决。  陈竺要求,2012年,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提高全体居民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同时要狠抓卫生监督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文化建设,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队伍思想素质。  陈啸宏副部长做了工作报告。2011年,中央与地方对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的投入不断加大,全面启动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房屋建设,为中西部县级卫生监督机构配备执法装备,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和执法条件得到改善。一年来,各地在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扎实工作,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全国共监督检查各类监管对象253万多户次,监督抽检43万件样品,行政处罚案件4万余件,罚款金额近6000万元。卫生部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24项、公布实施21项,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建立食品添加剂等6个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建立覆盖32个省级、244个地市级和716个县级的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在110个地市和620个县建立近2万个饮用水监测点,职业病哨点监测网络由72个增加到120个。将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健康咨询、饮用水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五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饮用水安全等突出问题,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过去的一年,河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上海市卫生监督所、安徽省淮北市卫生监督所等多个卫生监督机构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为全国卫生监督系统树立了榜样。  陈啸宏强调,根据深化医改工作部署和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深化医改中心任务,以强化能力建设为基础,以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与饮用水安全为重点,依法履职、强化监管,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做好2012年各项工作,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2012年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要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清理整合和跟踪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工作,依职责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和风险交流工作。二是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完成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三是深入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四是大力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深入推进卫生监督系统文化建设,大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和纠风工作,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五是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力度,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主管厅局长,省卫生监督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卫生监督机构、疾控中心和职防院(所)负责人,卫生部有关司局、直属单位、相关协会负责人等共23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还邀请了中编办、全国人大、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铁道部、农业部、国资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全国总工会、总后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局、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四川大学等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
  • SGS在京设立微生物检测实验室,护航食品安全
    “民以食为天”,在国家不断加大针对食品安全的管理监督的形势下,SGS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简称 SGS)微生物检测实验室在北京正式开业。此实验室是 SGS 在中国大陆地区第十一个食品实验室,可以为广大食品厂商、餐饮企业提供各类食品,包括冷冻品、熟食品、即食食品在内的水产品微生物方面的检测服务,对北京及其周边地区众多食品产业链相关企业的食品安全水平提高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微生物检测作为食品安全卫生的最后监控点,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长时间的运输周期和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污染和损耗,都会对微生物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产生影响。SGS 北京实验室的成立,将满足北京及周边地区的日益增长的检测需求,此举不仅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检测成本、缩短了检测周期,并将帮助企业规避样品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耗与污染,提高测试结果的准确性。  这一实验室的设立得到了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下简称中国农机院)的大力支持,双方将共同开展食品、包装材料和机械领域的食品级质量和安全测试合作。中国农机院是国家首批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一向秉承“科学公正、优质高效、改进创新”的宗旨为各界提供良好服务,在食品加工、微生物和理化测试以及农业工程机械制造、研发与检测方面完善的服务能力尤为突出。  作为公认的质量和诚信的全球基准,SGS 在食品检测认证领域出色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本土客户服务经验获得了众多国内外客户的认可。SGS 可以为广大农副产品种养殖基地、食品厂商、超市卖场、冷链物流、贸易公司等整个食品产业链上的各类客户提供理化、微生物常规检测及仪器分析等全面的食品质量与安全测试服务,并与各地质检、技监、疾控、FDA 等开展广泛合作,助力食品安全监管。
  • 特别提示:出口文具产品须确保安全卫生检测达标
    日前,检验检疫部门对某塑料制品生产企业的塑料儿童文具储钱罐进行检验时发现,其出口的PVC材质底塞存在邻苯二甲酸盐物质超标情况,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文具产品生产企业须对此问题引起重视。  据了解,近期我国出口文具产品屡遭通报,主要原因为产品安全卫生检测不达标,其中检出邻苯二甲酸盐超标而被通报召回的事件不在少数,给相关企业带来了巨大损失。台湾对文具产品有着比较系统的法规规定,台湾新版玩具安全标准CNS4797:2007将有玩具功能的文具产品界定为玩具,执行玩具标准要求,如儿童用粘土、荧光棒、塑胶彩色地垫、塑胶贴纸、储钱筒、卡通造型瓶盖、飞盘、游戏卡片产品等。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文具产品生产企业:要明确出口产品要求,在贸易谈单、产品生产、货物检测、最终出运各个环节要明确进口国对产品的要求,明确各类文具产品是否属于玩具范畴,做到事前掌控,有的放矢 要做好全过程把控,对参照玩具检验监管的文具产品,把好原料采购关、工序检验关、品质验证关,做到产品原料可追溯、工序可推敲,确保整批产品一致性 要加强自身学习,及时掌握国外相关玩具产品标准要求变化,明确各国对玩具产品在小零件、尖点、锐边、油漆总铅、八元素、邻苯等物理、化学安全项目上的具体要求 要积极开展协作沟通,与检验检疫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咨询国外有关文具产品法律法规与检测方法,提早防范,防止问题产品走出国门,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 论检验检测机构在食品安全中的作用
    检验检测机构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为了保证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需要不断地提高食品质量检测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自觉维护人民的利益。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要素,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人们对食品的需求从吃饱,到吃好,再到吃健康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接连不断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也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如何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事关老百姓的身体健康,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重视食品安全已经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高低、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食品安全是评价食品监管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确保食品安全是食品监管系统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食品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系统中的检验检测机构,所要搭建的食品检测技术平台,就是要把好食品检验检测的闸门,为食品安全提供技术支撑和应急保证能力,给食品安全筑起一道重要的屏障。  为监管提供第一手资料  检验检测机构的实验室除受理日常客户的委托检验外,还承担着质量监督检验任务和风险监测任务,同时提供检验技术培训,帮助企业提供技术服务。针对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滥用非食品加工用化学添加物,食品制造使用劣质原料,假冒伪劣食品,病原微生物控制不当,腐败变质的食物上市流通等,检验检测机构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运用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发现问题,并在第一时间通报给监管部门,并及时上报监督检验,风险监测结果,为食品安全提供科学、准确、客观、公正的检测数据,保障食品安全监管,为决策者提供及时有效的第一手资料。  加强检验检测技术研究  检验检测工作应当严格遵循标准的要求进行,并随着标准的不断修订,不断完善而使检验检测技术不断提高。检验检测工作作为食品原辅材料、生产加工过程、包装储运以及市场销售等环节中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直接影响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现阶段,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不断修订,安全卫生指标的限量值逐步降低,对检验检测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检验检测正向高技术化、速测化、便携化和精细化方向发展,有可能达到信息和资源共享。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前沿问题研究,探索研究食品中农药、兽药、化学污染物及其病原体等有害物质的高效、快速的检测技术和方法,确定有害物质的最大残留限量,提高食品安全检测机构中实验室的条件和人员素质,开展先进的食品安全控制技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进行专项监督抽查  检验检测机构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贯穿在食品加工生产的全过程,质量检测机构主要负责食品质量检验以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等。针对人们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对群众反映的重点区域内的重点产品积极组织专项监督抽查,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定期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要帮助企业搞清原因,查找造成质量不合格的症结所在,及时进行整改。并发布疫情和有毒有害物污染警报,提醒公众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让人民群众吃到满意放心的食品。  建立风险监测机制  为了进一步提高食品质量风险研判能力,及时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的苗头,提高食品质量安全预警水平,就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风险监测工作,按照风险监测计划的要求,集中重点力量,在保证检验结果科学准确的前提下,确保检验时限,高质量地完成检测任务。严格风险监测信息报告制度,如实记录并按时报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风险监测数据。加强对风险监测结果的分析总结,撰写质量分析报告,以利于对食品质量风险的研究判断。  提升技术服务帮扶力度  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除了法律和行政监管外,还要注重从技术层面上推进。针对部分中、小食品生产企业或者作坊式的食品加工厂的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食品检验条件不够,食品检验技术落后,食品检验人员素质较低,导致食品质量检测成为一种形式,不能真正发现食品生产中的问题,不能禁止有问题的食品进入市场。所以要充分发挥检验检测机构的优势,在检测技术、管理、仪器设备、人力资源上进行重点帮扶。帮助食品生产企业对照食品生产许可要求找问题、找差距,为其培训检验人员,在检测设备购置,实验室设施改造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使生产经营者强化诚信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升技术装备,改进工艺操作和检验手段,加强原料生产、制造加工、储运和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控制,使食品企业的产品质量有明显提升,让更多的企业获得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证。  检验检测机构要帮助企业完善出厂检验,不定期地进行比对试验。要不断督促企业提高检验人员的检测水平,规范检验行为,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这个工作包括原始记录要规范,数据处理要科学,平行试验要有效,检验操作要标准。对于检测数据离群的企业,检测机构的技术人员要亲临现场帮助指导,找出问题的根源,对比较差的检验人员要进行实践操作培训等。这样做才能真正提高检验人员的检测水平,才能真正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  总之,检验检测机构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企业的食品生产需要检测机构对其进行食品质量把关,检测机构的行为一方面可以保证企业食品质量稳定,促进企业不断调整食品生产工艺,另一方面可以满足消费者对购买食品质量信息的知情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食品安全保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最迫切、最亟待解决的现实利益,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关系到民族的延续和国家未来的发展,更关系到党和国家、政府的形象。作为把守食品安全闸门的基层质检工作者,我们必须全面把握食品质量安全技术性强的特点,更新观念,拓宽思路,采取各种有力的手段和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作出自己的贡献。  (作者单位:山西省清徐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
  • 陕西卫生厅891万食品安全检测设备中标结果公布
    据中国政府采购网消息,陕西省卫生厅食品安全检测设备项目(招标编号:SZT2013-HW-161),于2013年8月7日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公告,2013年8月27日下午2:00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二楼会议室进行开标。现招标工作已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表》和招标人的中标复函,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中标单位及中标金额:  第一包:检测系统、电泳仪等  中标单位:江苏中惠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贰佰叁拾捌万陆仟捌佰元整(¥2386800.00元)  第二包:色谱仪、均质仪等  中标单位:陕西嘉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贰佰陆拾伍万贰仟元整(¥2652000.00元)  第三包:液相色谱仪、全波长酶标仪+微量检测板等  中标单位:西安麟道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壹佰壹拾万零捌仟壹佰元整(¥1108100.00元)  第四包:测汞仪、酶标仪、萃取仪等  中标单位:陕西盛德药械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壹佰伍拾柒万玖仟壹佰元整(¥1579100.00元)  第五包:病理包埋机、显微镜、冷冻离心机系统等  成交单位:西安优孚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壹佰壹拾捌万伍仟元整(¥1185000.00元)  二、评标委员会名单:梁晓聪、骆伟、李耀军、高宏星、  杜永锋、李晓艳、王宏兴  三、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懿  电 话:029-88364979  四、招标人:陕西省卫生厅  联系人:刘伟  五、若对本项目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2日
  • 陕西卫生厅891万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大单揭晓
    陕西省卫生厅食品安全检测设备项目(招标编号:SZT2013-HW-161),于2013年8月7日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公告,2013年8月27日下午2:00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二楼会议室进行开标。现招标工作已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表》和招标人的中标复函,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中标单位及中标金额:  第一包:检测系统、电泳仪等  中标单位:江苏中惠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贰佰叁拾捌万陆仟捌佰元整(¥2386800.00元)  第二包:色谱仪、均质仪等  中标单位:陕西嘉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贰佰陆拾伍万贰仟元整(¥2652000.00元)  第三包:液相色谱仪、全波长酶标仪+微量检测板等  中标单位:西安麟道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壹佰壹拾万零捌仟壹佰元整(¥1108100.00元)  第四包:测汞仪、酶标仪、萃取仪等  中标单位:陕西盛德药械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壹佰伍拾柒万玖仟壹佰元整(¥1579100.00元)  第五包:病理包埋机、显微镜、冷冻离心机系统等  成交单位:西安优孚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壹佰壹拾捌万伍仟元整(¥1185000.00元)  二、评标委员会名单:梁晓聪、骆伟、李耀军、高宏星、  杜永锋、李晓艳、王宏兴  三、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懿  电 话:029-88364979  四、招标人:陕西省卫生厅  联系人:刘伟  五、若对本项目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2日
  • 卫生部09年废止了23件食品安全相关规章
    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25日在2010年全国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会上说,为落实食品安全法,2009年卫生部清理、废止了23件原有部门规章,起草了10余项配套法规和文件。  陈啸宏说,制订、完善的法规文件涉及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评估、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布等多方面,如《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等。  据了解,目前我国现有10部卫生法律、30多件行政法规以及200多项部门规章。  在食品安全标准方面,2009年的一个重要进展就是基本完成乳品安全标准的清理整合,形成了75项标准文本。同时卫生部还启动了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有毒有害污染物、致病微生物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基础标准整合工作。  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方面也有一定进展。据介绍,去年我国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对20大类400余种食品约120项指标进行了监测,获得监测数据约30万个。  陈啸宏另外指出,2009年全国食品安全整顿期间,我国发布了三批违法添加物质“黑名单”,一些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正在逐步解决,“面包改良剂中违法添加溴酸钾案件”等58起食品安全案件得到了查处。  陈啸宏说,2010年要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严厉打击顶风作案、屡教不改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 卫生部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进一步加大卫生系统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卫生部10月27日召开部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卫生部部长、部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竺出席会议并讲话。卫生部副部长、部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啸宏主持会议。  陈竺指出,在国务院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部署下,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食品安全法规标准不断完善,风险监测、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体系不断加强,监管体制机制逐步健全,监管能力不断提高,特别是2009年以来国务院部署开展的食品安全整顿,重点整治了部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打击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消除了不少安全隐患。  陈竺强调,在新的形势下,必须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卫生部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正式成立,是卫生部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又一项重大决策,也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部署的一项重要措施。他要求增强使命感和忧患意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定信心和决心,切实履行职责,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陈竺要求,要适应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主动承担法律规定卫生系统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职责,尽快建立相应的队伍和体系,从“大卫生”的角度,推进地方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加强能力建设,发挥县级疾控中心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方面的主体作用。要抓住“十二五”规划制定契机,加强风险监测评估、食品安全标准、事故查处体系建设,加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建进程,加强风险监测体系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优势,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执行工作制度,研究涉及食品安全的重要事项,完善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及相关司局和单位间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陈啸宏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抓紧落实相关工作。  会议审议了卫生部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工作制度,听取了食品安全工作进展汇报,并研究了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卫生部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联络员参加会议。
  • 食品安全法:从“讲卫生”到“讲安全”
    令人震惊的“三鹿奶粉事件”引发国人对食品安全的关注,也使立法机关对出台《食品安全法》更加审慎。  按惯例,一部法律草案一般经二次审议之后意见就基本趋同,三次审议后就将表决通过。  2008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食品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大家普遍认为,二次审议稿广泛吸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修改得比较好,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早通过。  谁料想,几天后爆发的三鹿有毒奶粉事件,让这部被千呼万唤的法律“搁浅”。  “这个法律名称再叫食品卫生法就不合适了”  “孔雀石绿、苏丹红、三聚氰胺,这些我们之前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化学名词,统统出现在食品事故中了。”食品安全法草案起草负责人之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痛心地说,“这些东西,老百姓看不见,摸不着,闻不到,尝不出……”  据统计,仅十届全国人大期间,就有3000多人次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食品安全方面的议案和建议。  不过,到底是修改已有的食品卫生法,还是制定全新的食品安全法,代表们莫衷一是。  在李援看来,“卫生”通俗讲就是干净,注重的是食物的表面现象和外部环境,而“安全”就是无毒无害,已经深入到了食物的内在品质。  就在全国人大代表大规模建议修法之时,相关立法规划也随之启动。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修改食品卫生法列入了本届立法规划。次年,食品卫生法的修改工作就开始了。  随着修订工作的展开,草案的内容不断丰富,增加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以及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衔接的内容,已经大大超过了食品卫生法的内容。“这个法律名称再叫食品卫生法就不合适了”。2007年10月3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食品安全法(草案)》,至此,方向敲定。  法律名称两个字的改变,意味着从观念到监管模式的提升。李援认为,此前对食品安全事故监控处于失控半失控状态。他坦言:“这源于监管体制不健全。”具体说来,一是食品的监管措施、方式有漏洞 二是缺乏规范企业行为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机制 三是从田间到餐桌,多部门分段监管不衔接。  2007年12月,时任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受国务院委托作草案说明时透露,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现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和监管体制不够完善。对此,食品安全法草案对症下药,一一破解:建立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强化生产经营者作为保证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建立分工明晰、相互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督体制 建立畅通、便利的消费者权益救济渠道。  当时的舆论认为,食品安全法草案焊牢了食品安全监管链条。  针对三鹿奶粉事件,食品安全法草案作出了8项重要修改  起草者思考的问题,同样是审议者关注的问题。  在2007年12月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08年8月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一直是争论的焦点。  审议者不明白,“十来个部门怎么就管不住一头猪”?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参加执法检查时发现,卫生部门只检查卫生,看到有人给肉注水却管不了,因为那是工商部门的职责。多头管理,反而成了没人管理。为确保法律的实施效果,他们建议,将多头、分段的监管体制,改为由一个部门主管、实行全程监管,或者在原有监管体制的基础上,明确一个主管部门。他们还退了一步,“如果难以做到,建议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监管,其他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分工,相互协调、各负其责”。  不过总体而言,大家普遍认为,二次审议稿修改得比较好,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早通过。  但是就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闭幕后的几天里,三鹿有毒奶粉事件浮出水面。  2008年9月10日,陕西、甘肃、宁夏等地出现多个婴儿患肾结石病例,疑为食用问题奶粉所致。11日,三鹿集团承认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稍后,不少品牌奶粉被检出含有三聚氰胺,近30万名婴幼儿受到损害,5万余名婴幼儿需住院治疗。一时间,老百姓“谈奶色变”。  这个突发事件成了食品安全法草案的试金石。  “随着三鹿奶粉事件的情况每天被披露,我们就对照着现在的草案,看对暴露出的问题是否能管得住。”李援说,“几乎是和事件发展同步的,今天看到有问题,就加一条,明天又有新的问题了,就再加一条。”  三鹿奶粉事件中,最致命的问题便是添加了三聚氰胺。为此,草案三审稿增加了两条规定,其一是卫生部门在制订食品添加剂标准时,要经过风险评估,证明食品添加剂是“安全可靠、技术上确有必要的”才能列入食品添加剂目录,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立法部门发现,三聚氰胺的添加是在奶站环节,也就是在牛奶被企业收购之前,就被添加了三聚氰胺,而奶牛养殖及牛奶收购站归农业部门管理。此前的草案中,因为规定食用农产品由农业产品质量安全法负责,所以农业部门是被排除在食品安全监管链条之外的。于是,三审稿在二审稿“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对食品安全实行全程的监督管理”规定。  立法部门还注意到,对于三鹿奶粉存在的问题,很早就有人举报反映,但直到9月才被处理。为此,三审稿增加规定,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依法进行检测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在这次奶粉事件中,有不少被检出三聚氰胺的产品是国家免检产品。事件发生后,国务院已经废除了食品的免检制度。草案三审稿更是从法律高度明确,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  “‘民事赔偿优先’的规定,也是在‘三鹿奶粉事件’之后才规定的。我们发现,按照规定,行政罚款就已经先让三鹿破产了。所以国家不能先把钱拿走,而是应该让民事赔偿优先。”李援说,三鹿奶粉事件爆发后,各相关部委对草案的每条规定都抠得非常细,“一定要明确责任和权力所在,以免将来出了事故之后责任不清”。  立法部门抓住了这次难得的自我修正的机会。到2008年10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第三次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已经作出了8项重要修改。  “尽管有一些反对意见,但是我们还是把这些修改意见坚持写上了。”李援说。  跨越两届常委会、经历了四次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得以通过  “食品安全法草案针对三鹿奶粉事件作出规定,非常必要和及时,也顺应民心。”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新草案这样评价。  2008年10月24日,全国人大会议中心,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又活跃起来。  如果没有重大分歧,法律草案一般经三审就会通过。那么这部在提交三审前作了较大修改的草案,要不要付诸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有了分歧。  有委员认为,这次三审不安排通过是完全必要的,这是一部涉及到民众生命健康的法律,应该认真地再审一审,再广泛听取一下人民群众的意见,让它更科学、更合理。但也有人建议这次会议审议后通过,因为“百分之百、十全十美也不可能,现在很需要这样一部法律”。  但是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普遍认为,修改后的草案还是有不足,尤其是监管体制问题。  “许多委员都提出,不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都是在分段监管体制下发生。如果还维持这种监管体制,我们的食品安全现状就不可能改变。”李援说,这也是我们这次立法特别关注的问题,属于我这一段的我管,不属于我这一段的我就不过问,就使得一些信息、一些事故的处理不及时,造成我们的食品事故一旦发生,尽管有这么多部门,事故仍扩大和蔓延。“三鹿奶粉事件是一个突出的表现,教训非常深刻”。  “现在一下子让国务院把体制完全理顺还不太可能,但是这件事又非常重要。在这种非常情况下,建议国务院成立一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体制的问题,以后再理顺。”牟新生等多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这一问题上达成共识。  “设立国家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建议,在草案二审时就曾有人提出过,但未被采纳,在三鹿奶粉事件发生之后,终于被立法者接受了。“这是在分段监管体制之上的一个很大的推进。”李援认为,“有了一个国家层级的协调机构,就可以对各个底下监管部门的总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出现问题以后进行协调,然后把这些漏洞都给补上。”  接下来,全国人大又采纳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建议,对三鹿奶粉事件中出现的“明星代言”问题作出规定,要求代言明星承担连带责任。  草案的四审,原本被安排在2008年12月进行,但由于一些重要问题尚需明确,四审又被顺延两个月。2009年2月28日,跨越两届常委会、经历了四次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以一个相对完美的状态,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经表决通过。  回顾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过程,李援深有感触地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催生法律的制定,在世界各国都不例外。”  不过还是有人对此感到“后怕”———如果没有三鹿奶粉事件,或者发生在食品安全法出台之后,又将是怎样的情景?
  • 卫生部新年工作 食品安全成首要问题
    2010年12月31日,卫生部公布了由卫生部部长陈竺和党组书记张茅联合发布的新年致辞。在这份关于2011年卫生部工作安排的新年致辞中,卫生部首次将餐饮食品安全作为来年工作重点,表示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餐饮食品安全。  “海南毒豇豆”事件、南京“小龙虾”事件、面粉增白剂废存之争、“火锅底料门”……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餐饮食品安全负面新闻屡屡被媒体曝光。对此,卫生部表示,在2011年,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和安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预警体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餐饮食品安全。  卫生部还承认中国现在“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非常突出,今年将会在缓解这一问题上采取更大进展的举措,向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继续迈进。今年,卫生部还将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使人民群众切实受惠。
  • 日本工业安全卫生法目录新增270 个新物质
    日本厚生省近日发布声明:日本工业安全卫生法(ISHL)目录中新增 270个物质,从而使 ISHL目录下的物质数增至 62907 个。  日本有两种化学物质名录,一种是依据《工业安全卫生法》(ISHL)制定,另一种则以《化学品控制法案》(CSCL)为基础。两法规在监管新化学物质的通报和评估方面已形成各自现有的化学物质目录、形式、程序和要求体系。  ISHL目录适用于在日本制造或进口至日本用于工作场所的化学物质,旨在保护工人免受伤害,包括因工作场所危险化学物质的暴露而引发的癌症等。而CSCL目录则主要涉及在日本生产或进口至日本的物质,旨在决定该化学品在制造、进口或使用时是否安全,是否会引起环境污染或对人类造成危害。  如果企业生产或进口的化学物质属于 ISHL或 CSCL下的新物质,需要分别向 ISHL 和 CSCL 的主管部门进行通报,通报的物质会在 1 年内被 ISHL公布或在 5 年内被 CSCL公布。  新增物质清单可参见:  http://anzeninfo.mhlw.go.jp/user/anzen/kag/201306kag_new.htm
  •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废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面制食品中十二烷基苯磺酸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器法》等7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9〕556号)的规定,经吉林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议通过,我委将废止以下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具体废止标准号及标准名称如下:DBS22/010-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面制食品中十二烷基苯磺酸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器法》DBS22/013-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α-玉米赤霉烯醇和赤霉烯酮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DBS22/017-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柑橘类水果及其饮料中橘红 2 号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DBS22/018-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鲜(冻)畜肉中鸭源性成分的定性检测PCR 方法》DBS22/003-201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生牛乳中雄激素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DBS22/004-2012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植物油中胆固醇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DBS22/008-2012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乳与乳制品中 L-羟脯氨酸的测定》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9月23日前书面反馈我委。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 邢立新联系电话:0431-88906887电子邮箱:1047810177@qq.com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9月13日
  • 卫生部组建10个食品安全专业分委员会
    2012年2月8日讯 卫生部今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11年我国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情况。其中在食品安全方面,卫生部组建由食品污染物、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10个专业分委员会,共350余名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权威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 目前卫生部正在全国建立食品添加剂、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等6个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和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网络。同时,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由油脂加工、食品安全、卫生检验、化学分析等领域专家组成的“地沟油”检验方法论证专家组,开展检验方法研究论证工作。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邓海华  以下为卫生部2012年2月8日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材料: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卫生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扎实工作,攻坚克难,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纳入医改重点项目,作为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普惠制度向人民群众提供。一年来,卫生部组织各地有力、有序、稳步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并取得了新成效,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在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方面,卫生部不断完善标准制定程序和工作机制,建立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备案等法规;组建由食品污染物、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10个专业分委员会,共350余名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权威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鼓励公民、法人、专家和其他组织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工作,严格执行公开、透明要求。2011年卫生部新公布21项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复配食品添加剂、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等基础标准,针对6种真菌毒素的28个限量标准、54种农药的118个限量标准等安全使用做出了严格规定。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公布《速冻面米制品》、《不锈钢制品》等重点产品标准,制定、指定216项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修订公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明确规定了23类,2314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依法撤销了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等39种食品添加剂。对行业提交的3000余种食品包装材料进行系统清理,公布了107项包装材料用树脂名单,公告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奶瓶生产。  卫生部还积极主动公开标准文本,便于各方下载和查询标准。通过印发文件、制订标准问答、召开座谈会和新闻发布会、举办培训班等,向公众科学介绍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公布情况。及时回应乳品标准、速冻面米制品、不锈钢制品、食品添加剂、“标准内外有别”、“燕窝亚硝酸盐”等社会关注问题。  我国已连续5年担任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持国,2011年我国还成功当选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亚洲地区执行委员。卫生部充分利用上述有利条件,加强国际食品标准的跟踪研究,促进我国食品标准与国际标准同步发展。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指导未来五年的食品安全标准工作。  卫生部深入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工作,加强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体系建设,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正在全国建立食品添加剂、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等6个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和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网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印发了年度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持。在全国共设置化学污染物和食品中非法添加物以及食源性致病微生物监测点1196个,覆盖了100% 的省份、73%的市和25%的县,在416个医疗机构主动监测食源性异常病例或健康事件。2011年3月,日本核电站核泄漏事故发生后,卫生部立即组织各地开展食品和饮用水放射性污染专项监测工作,及时公布监测情况,回应舆论关切。不断建立完善风险评估各项制度和工作规范,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应急和常规评估项目基础性工作,对事件处置、预警发布、标准制定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为国务院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专项行动的技术支持部门,卫生部认真研究并提出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及其检测方法。及时将17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塑化剂)纳入“黑名单”并明确了临时限量值,现已公布六批“黑名单”涉及非法食品添加物64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22种。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由油脂加工、食品安全、卫生检验、化学分析等领域专家组成的“地沟油”检验方法论证专家组,开展检验方法研究论证工作。  卫生部有效发挥综合协调机制的作用,在国务院食安委的领导下,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圆满完成了国务院部署为期两年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并通过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组织的评估考核验收。整顿工作期间,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加强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案件查办和移送工作文件,加大对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打击力度 组织各地持续开展问题乳粉清查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排查工作,及时督办社会影响恶劣,群众高度关注的染色馒头等重点案件;开展了“瘦肉精”、“地沟油”等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了一批犯罪分子。台湾地区发生食品塑化剂污染事件后,卫生部积极配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部署排查,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大监测督查力度,排除系统风险。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份建立了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队伍,完善了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和相关工作制度。  2011年,卫生部组织各地认真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紧急联络员制度,加强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和沟通协调,规范信息公布管理。组织各地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要求,认真做好201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确保中央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10万套“食品安全系列宣传小折页”免费下发各地,举办“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交流座谈会,邀请专家与新闻工作者、消费者面对面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012年,卫生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继续转变观念,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全力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与跟踪评价、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与卫生学处置以及食品安全检验规范等工作。  相关新闻:卫生部在全国布下1196个食品安全监测点
  • 卫生部:推荐食品安全事故调查专家候选人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请推荐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卫办监督函〔2011〕6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有关院校: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和应对处置能力,不断完善卫生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对处置工作机制,我部拟组建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等技术支持工作。现请你单位组织推荐委员候选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候选人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坚持原则。  (二)熟练掌握食品安全及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作风正派、科学公正、认真负责、坚持原则。  (三)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在食品安全(食品卫生)、流行病学、临床医学、毒理学、卫生检验、卫生管理等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具备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3年以上或上述领域行政管理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四)年龄在65岁以下(院士除外),身体健康,能够积极参加委员会活动,具有敬业精神,能够承担并完成委员会交付的各项任务。  (五)未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担任职务。  二、推荐程序和要求  请符合推荐条件的专家填写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可在卫生部网站下载),经所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或所在国家级中心、院、校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2011年8月15日前报送我部监督局。  联 系 人:张卫民、李泰然  联系电话:010-68792738、68792707(传真)  电子信箱:wsb2738@163.com  附件:卫生部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doc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 卫生部拟将食品安全纳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卫生部部长陈竺日前称,卫生部拟将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饮用水安全也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陈竺在2011年全国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做出上述表述。  陈竺说,目前正在研究,“十二五”期间将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饮用水安全领域内的若干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纳入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将不低于20元  根据医改配套文件,我国通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从2009年起,我国面向城乡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包括健康档案管理、传染病防治在内的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今年,全国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将提高到不低于20元。  针对严重威胁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我国还启动实施了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补种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也将会适时调整。  根据配套医改文件的目标,今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得到普及,城乡和地区间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明显缩小。  重点建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  在上述会议上,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说,目前建立了以31个省级和312个县级监测点为基础的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但陈竺称,目前仅有约三分之一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承担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全部监测项目。  陈竺说,“十二五”期间,要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建设为重点,解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能力不足、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  各市年底须有职业病诊断机构  根据卫生部提供的数字,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职业病诊断机构492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2272家。但是陈竺说,目前独立存在的省级职业病防治机构只有12家、专业人员严重流失。  陈啸宏说,没有独立职业病防治机构的省份,要尽快恢复重建或依托现有机构加挂牌子,加强对辖区职业病防治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在独立的职业病防治机构到位之前,要尽快明确具备条件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作为辖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技术支持和指导中心。陈啸宏说,今年底前,除个别特殊地区外,每个市(地)必须具有承担职业病诊断职责的机构,每个县(区)必须具有承担职业健康检查任务的机构。
  • 卫生部将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整合
    近日,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食品安全评估预警处李泰然对外透漏,卫生部将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整合,以利于企业应用。  去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的原则,赋予了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重大事故查处、风险监测与评估、信息发布、标准制定、新产品的许可及检验规范的制定等六项职责。  在谈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时,李泰然说,卫生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制定并实施国家安全检测计划,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实施本区域的视频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在各地CDC建立食品有害因素与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库,医疗结构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国家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分析中心收集分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风险评估信息、监督管理信息,提出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视频安全风险评估。  李泰然说,在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中,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生产经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都要符合食品安全法及配套规章规定,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政府许可;生产经营过程满足食品安全监控和管理的要求;产品达到强制性食品安全标准,接受社会监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企业要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和违反法律、法规的后果。消费和可以对不符合标准食品的索取10倍的赔偿金。  企业安全生产,必须严格实安全标准,(1)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7)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8)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李泰然介绍,截至2008年10月,国家安全国家标准454项,其中,食品污染物、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农药残留、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用卫生标准等基础标准8项,涉及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辐照食物、食饮具消毒产品、包装等相关产品标准128项,检验方法标准275项,食品企业卫生规范类标准22项,食物中毒诊断标准19项。由于标准数量过多,许多企业认为应用不便。为了方便企业使用卫生部将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整合修订。  李泰然还讲解了食品安全隐患及风险防范措施。生产、经营过程低于管理规范要求 污染物指数超过国家食品标准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使用未经批准的非食用物质,是常见的食品安全隐患。甲醇污染、杂醇油超标、重金属污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缺乏安全检验和溯源控制能力、假冒产品及违反标签标识规定、食品生产和流通市场不规范则是酒类食品的最主要的食品安全隐患。要控制酒类安全风险,需要预防、干预、相应三级措施。
  • 卫生部将开展食品安全整顿 加强监管的力度
    8月15日下午,卫生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圣元乳粉疑致儿童性早熟”调查结果。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邓海华表示,卫生部正会同有关部门,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系统、有序地开展食品安全整顿,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加快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和标准体系的建立,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力度,来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邓海华说,媒体报道了三例婴幼儿怀疑因为吃了奶粉导致性早熟,就引起了社会和公众高度关注,我想这个问题说明了媒体、社会、公众特别是我们的家长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这也提醒我们,要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的工作。多年来,党和国家对食品安全高度重视,我们去年新颁布了食品安全法,国务院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建立了综合协调与分段监管的工作机制、管理体制,并且部署在全国开展食品安全的整顿工作,解决我国食品安全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总体上,我们国家的食品安全形势是稳定的。但是大家都知道,近年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食品安全存在着一定的隐患。究其原因,首先是有少数的不法分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置人民健康于不顾,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比如三聚氰胺事件就是这样的典型案例,扰乱了正常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这是一个主要问题,也是我们要重点整顿的任务。另外,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力的水平也导致了目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我们农业的发展正处于转型时期,食品行业整体生产力的水平还要进一步提高,我们行业自律约束机制进一步加强,以及社会整体上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这些都决定了整个食品安全形势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卫生部正会同有关部门,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系统、有序地开展食品安全整顿,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加快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和标准体系的建立,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力度,来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 卫生部2011年投资1亿元为地方CDC配食品安全监测仪器
    《中国日报》记者在8月31日在京召开的科学仪器服务民生大会上了解到,卫生部已于2011年投资一亿元,为各省级疾控中心及职防院配备了监测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的仪器。  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刘殿奎在发言中指出,“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明确要求加强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两大体系建设,所以“十二五”期间,医疗装备的任务和发展空间都很大,装备力度会持续上升。  另外,卫生部计划用三年时间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今年已安排投资一亿元,主要用于装配食品内放射性物质检测仪器。  此外,刘殿奎还指出,“十二五”期间卫生部还将加强医学装备的合理配置管理和安全有效利用。他说,当前中西部地区医疗装备尚不能满足需要,尤其是基层偏远地区,存在短缺与浪费并存的现象。有些仪器因为没人会用而闲置,有些因为人口稀少而使用率很小。今年卫生部印发了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将规范采购程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反对浪费。  该会议由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举办,旨在搭建科学仪器界官、产、学、研、用互相交流与合作的平台,促进学术界与产业界交汇融合。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吴幼华出席会议并致辞。科技部、卫生部和国家疾控中心等领导以及中国工程院院士庞国芳、魏复盛等人参与了本次会议。
  • 卫生部着力清理整合现行食品安全标准
    据卫生部新闻办2010年12月10日消息,卫生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着力清理整合现行食品安全标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规定》等法规,起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组建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制定公布了委员会章程,建立了委员会及其秘书处的工作制度,并召开了3次主任会议、18次专业分委员会会议,较好地履行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查职责。  二是按照工作计划加快标准整合进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和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要求,卫生部与农业部联合印发了《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方案》和《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部署开展200余项食品卫生标准清理工作,并加快了食品中污染物、真菌毒素限量、食品添加剂、致病微生物等基础标准制修订工作。同时,农业部正在清理完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标准。  三是出台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完善并发布了66项乳品安全标准,会同农业部发布了《食品中百菌清等12种农药残留限量》。积极推进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食品包装材料标准等标准清理整合工作。目前,90余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标准和乳糖等产品标准已经完成清理整合工作,即将发布。  四是做好标准宣传贯彻工作。乳品安全标准发布后,卫生部主动公开标准文本,方便各方下载和查询。卫生部还通过制定《乳品安全国家标准问答》、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培训班、设计制作宣传画、举办网络有奖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普及乳品安全标准及乳品安全知识,动员各方积极贯彻实施乳品安全标准。  五是积极跟踪国际标准。继续做好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持国工作,参加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会议,及时了解国际食品标准工作进展。积极回应世贸组织成员对我国通报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意见。通过借鉴国外经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使其满足保护公众健康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目前,卫生部正在向社会公开征集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申请。欢迎社会各界关注和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工作。
  • 卫生部职责调整,将负责食品安全标准
    12月10日,卫生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卫生部发言人毛群安通报,卫生部各司局职责调整已完成,今后承担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同时,根据专家预测,今年发生动物禽流感的可能性比较大。  职责  负责管理国家食品药监局  毛群安介绍,卫生部今后承担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卫生部和药监局的具体职能进行了调整和交接。卫生部还初步完成了新设立的医疗服务监管司、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的组建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职能的调整工作。其中,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增加了组织拟订食品安全标准、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等职责。  预测  发生动物禽流感可能性较大  针对香港有鸡养殖场发现禽流感,毛群安在发布会上表示,根据专家预测,今年发生动物禽流感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有动物疫情,也有可能发生个别人感染的病例。毛群安提醒公众,特别是与家禽有接触的工作人员,要尽量减少与家禽,特别是病死家禽的接触机会,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卫生和农业部门报告。  澄清  “反对取消面粉添加剂”属捏造  最近有媒体报道称,卫生部反对取消面粉添加剂,因为这样会导致生产添加剂的企业倒闭破产。对此,毛群安表示,这是有些媒体在没有采访卫生部的情况下编造的一个观点。事实上,因为部门职责明确了卫生部要对一些食品添加剂进行风险评估,并最后决定添加剂能不能使用。“我们将提请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则进行讨论,最后做出决定,并报国家标准委进一步修订面粉的标准。”毛群安表示。  “问题奶粉”事件赔偿方案正论证  问题奶粉婴幼儿的筛查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对极个别患儿仍设有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和治疗。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昨天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相关部门正在就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的赔偿方案进行论证,为下一步采取的赔偿做准备。  据卫生部通报,截至11月27日8时,全国累计报告因食用三鹿牌奶粉和其他个别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出现异常的患儿29万余人。
  • 国家调整食品安全工作分工 明确卫生部重点职责
    卫生部今天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获悉,近日国家对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分工又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卫生部目前重点的职责是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食品安全的风险监测和评估等。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提出,下一步卫生部将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标准重点工作。  陈啸宏对于下一步卫生部在食品安全标准方面的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2011-2015年)》,目前正在就规划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在卫生部网站上征求意见,在充分吸收大家意见以后,形成正式文件向社会公布。  二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和程序,特别是进一步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以及完善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和渠道,建立更广泛的专家参与标准制定工作的制度和机制。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清理和制修订工作。《食品安全法》实施之前,各个部门、各个方面都有标准,卫生部把各个行业、各个部门以前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清理整合修订,统一成最终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这是现在和今后的工作重点。  四是做好标准的公开、透明工作,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及时回应社会对焦点问题的关切,增强消费者对标准的理解。五是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研究,加强国际合作。
  • 卫生部启动食品安全标准整合工作
    卫生部启动食品安全标准整合 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严峻 重点解决标准缺失、重复和矛盾问题  食品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微生物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的限量标准将作为优先领域   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29日在“2009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论坛”上透露,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已正式启动食品安全标准的整合工作。  新食品安全标准修订工作的目标是逐步建立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国际食品标准体系相协调,满足保障人民健康需要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修订过程中将重点解决标准缺失、重复和矛盾的问题。  陈啸宏说,标准修订过程中,将广泛借鉴国际经验,充分运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将食品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微生物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的限量标准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修订作为优先领域。  卫生部将邀请各个领域的相关专家参加标准修订工作,也欢迎企业参与其中。修订后的标准将形成草案,广泛征求社会的意见,包括听取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的意见,完全按照WTO的要求进行。  除了卫生部之外,农业部和商务部等部门也在着手食品药品标准的整合和统一。  中国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较为庞杂,根据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农业部门管理的初级农产品加工,质检部门管理的生产加工环节,工商等部门负责管理消费环节,卫生部门负责餐饮食品监管,质检部门负责进出口食品监管。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表示,今后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从根本上来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的修订,健全完善统一、科学合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商务部部长助理鲁健华表示,将对现行涉及到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进行梳理,依照《食品安全法》及时提出修订或废止建议,推动流通领域中涉及食品安全的产品标准与国家标准相统一。  除了标准的整合之外,陈啸宏表示,中国将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建立起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从城市到农村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总膳食调查体系。  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有条件的省份设立分中心,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同时,卫生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继续发布违反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名单,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食用添加物质的行为。  中国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仍然较为严峻,卫生部发布的第二季度全国食品中毒事件的通报显示,二季度卫生部共收到全国食物中毒事件报告77起,中毒3063名,死亡48名。与去年同期相比报告数量增加了40%,中毒人数增加了11.3%,死亡人数增加了65.5%。  食品药品生产行业是中国重要的支柱产业,统计数据显示,1978~2008年中国医药工业产值年均递增17.25%,远远高于同期GDP增长的速度。  到2007年中国食品工业包括农副产品的加工,包括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以及餐饮业、食品、农产品等相关的产业和医药工业的产值合计已经超过4.7万亿,已经占到GDP总量的20%左右。
  • 卫生部征集2013年食品安全国标立项建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标准”往往成为食品安全事件中各方关注的焦点。昨天,卫生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2013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可就尚待建立“国标”的食品安全领域单独或联合提出立项建议。  根据公告,立项建议应当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结果为科学依据。同时符合我国国情和食品产业发展实际以及行业现实和监管实际需要。  建议立项的重点领域包括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基础标准、食品产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等。社会相关机构可建议这些领域立项建立“国标”。  根据公告,提交立项建议的应当是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并且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  此前很多食品安全热点事件引发了人们对“标准”的关注。没有标准,检测无据可依 标准滞后,监管无据可查 标准“打架”,守法无所适从……媒体公开报道,2011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期间,一些地方及基层反映,食品安全监管亟须走出标准缺失和落后的困境。今年8月,卫生部在通报食品安全国家“十二五”规划中透露,下一步将启动对5000余项食品标准的系统清理。  根据公告,本次社会机构提交建议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10日。卫生部门相关负责人曾在公开场合表示,在单纯批评食品安全标准的缺失或不完善的同时,希望公众抓住每一次标准征求意见的时间多提出中肯意见。  ■标准之争  【案例一】2008年的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导致中国30万婴儿生病,至少6名婴儿死亡,震惊中外。事件发生后,中国公布了关于乳制品及含乳食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的公告,规定每公斤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毫克,每公斤液态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以及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每公斤2.5毫克。  【案例二】“中国驰名商标”“苏泊尔”的一款不锈钢汤锅被报道称,若按不锈钢材料国家标准衡量,其所用材料中锰含量超标。但是中国五金协会发布新标准,放宽了对原材料的限制,在这一标准之下,这款产品又是合格的。是否锰超标一度成为“罗生门”引发社会热议。
  • 卫生部整治食品安全 6300家检验机构面临清理
    在食品检测机构数次自摆乌龙后,卫生部开始着手清理全国6300家大小检验机构。今日(17日),卫生部公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食品检验工作规范》。这两项于4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或将让6300家大小检测机构重新洗牌。  2010年伊始的农夫山泉与统一饮品“砷超标”事件,以检测方海南出入境检测检疫局承认设备老化、检验结果有误并道歉落幕。2月三聚氰胺奶粉外流事件中,陕西渭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被爆为问题奶粉出具“委托检验”合格报告。4月两项新规定实施后,这种情况或许将得到改善。  新规范规定,食品检验机构的设施应当满足检验方法、仪器设备正常运转、技术档案贮存等要求 机构及检验人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保证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准确,不得出具虚假或者不实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报告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公布检验的收费标准、工作流程和期限、异议处理和投诉程序。  供职于某知名国际食品企业的技术法规负责人对网易财经表示,“此前食品安全法里对于检测程序与机构有部分规定,工商总局、卫生部也有一些检测规定。但针对分属不同系统的数千家检测机构做出统一规范,还是首次。”在新规范制定之处,该负责人曾作为企业代表参与决策。他认为,规定中关于过企业复检、投诉权利的内容是进步之一。“砷超标”案件中,农夫山泉、统一两企业就是在未复检、投诉的情况下,被贸然公布不合格结果。  目前,国内现有食品检验机构近6300家,近9成分布于卫生、质检、农业系统,此外在粮食、商务、食品药品、高校等系统及社会商业实验室也涉及食品安全检验。卫生部认为,这些机构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如检验技术覆盖面不足,硬件条件、人员素质和检验能力水平参差不齐,不能满足食品安全检验与监管的需要,迫切需要进一步规范。  检测机构资质条件清晰后,下一步监管部门预计将以此为依据重整、清理机构。 以上技术法规负责人表示,“现在对检测机构提出了技术性的要求,未来可能会从行政管理角度来执行。是不是会进行资质认证,确认哪些实验室是符合条件可以承办食品检测,是下一步的问题。”
  • 访无锡市疾控中心食品卫生安全检测中心
    今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作为提供食品安全技术支撑的市疾控中心,承担的责任将更重大。据了解,我市已连续12年未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这除了依靠我市健全的食品卫生安全网络外,作为食品安全风险检测的市疾控中心食品卫生安全检测中心功不可没。昨天,记者就此前往该检测中心探访。   检测报告“通行”50多个国家和地区  市食品卫生安全检测中心自2002年成立以来,主要承担政府的各个执法机构送检的各类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用产品、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化妆品等微生物和理化指标的检验检测工作。  2007年建成启用的现代化实验室约6000平方米,配备有标准微生物样本处理及结果分析成像系统、PCR扩增仪及成像系统、气质联用仪等一大批先进分析仪器,并装备有1000级净化实验室、生物安全柜等。2002年11月,该中心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评审,成为江苏省地级市中第一个通过国家认可的卫生检测实验室。该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可得到日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承认。目前,该中心被国家认可的检测项目达七大类507项,居全省领先水平。  技术保障让市民吃上放心食物  该检测中心近年来积极开展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在全省首批建立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点,监测品种包括粮食、蔬菜、水果、水产品、肉制品、豆制品、奶与奶制品、饮料、罐头食品等。利用专业技术核心机构的技术优势,市疾控中心每年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粮食、植物油、肉及肉制品、鲜乳及制品、水产品、饮料等18类食品的监测检验服务,并配合工商、药监等部门协作开展对各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的食品抽检工作。  检测中心每年获得的监测数据上万个,较好地掌握了我市食品中重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状况及动态变化趋势,为相关部门的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前几年,我市食物中毒一多半由卤菜、冷菜所致。在管理部门的干预下,目前,此类食物中毒事件已降低至总发案数的20%左右。  越来越多市民自费送检  在检测中心,记者还得到一个信息:越来越多的市民因需要掌握“证据”,对一些疑似问题物品主动自费送检。从前几年的年送检量不足10例,现在已达每年四五十例。  检测人员指着仪器上正在分析的一点卤菜说:“这就是居民送检的。”原来,水秀新村的张阿姨在附近的超市买了点卤菜回去,招待周日回家的女儿一家,可下筷时,细心的女儿感觉味道总有点不对劲,为到超市理论依据充分,女儿让她将卤菜送到疾控中心分析。结果,分析报告显示,送检物品大肠杆菌的确超标,人食后易引起腹泻。虽然付出了几十元的检测费,但张阿姨觉得值,因为有证据可向超市索赔。不过,该中心工作人员强调,他们为市民检测的食物安全报告只代表市民送检的食物,不代表该食品同一批次甚至同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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