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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气体浓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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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气体浓定仪相关的论坛

  • 【讨论】实验室建设中的HSE:危险气体的安装和布置

    我认为实验室设计和建设中,HSE是第一重要的。今天提出这个讨论问题,请大家提出在实验室建设中应注意的有关HSE的安全事项,今天先提从危险气体管道的设计和安装说起。实验室使用的危险气体包括氢气、乙炔、液化气等,在设计和安装中应注意那些事项呢?请你提出你的好的建议供大家参考。

  • 【资料】爆炸危险场所划分\爆炸性物质分类\爆炸性气体温度组别划分

    爆炸危险场所划分\爆炸性物质分类\爆炸性气体温度组别划分 1.各国爆炸危险场所划分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的通用要求的标准是: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EC60079-0/1998和欧洲电工标准化组 EN50014-1992,我国相应的通用要求标准是GB 3836.1-83。 中国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4,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爆炸性气体环境分为0区、1区和2区(与IEC60079-10/1998标准等效) 爆炸性物质 区 域 定 义 中国标准 北美标准(NEC) 气体(CLASS Ⅰ)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0区 Class1,Div.1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1区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可能出现,仅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或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2区 Class1,Div.2粉尘或纤维(CLASS Ⅱ/Ⅲ)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0区 Div.1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仅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或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11区 Div.2IEC 爆炸危险场所划分方法(IEC60079-10/1998)与中国相同。 NEC(美国电气规程NEC550-4)爆炸危险场所划分方法: 1级1区(Class 1, Division 1):相当于IEC规范的0区和1区 1级2区(Class 1, Division 2) 2级1区(Class Ⅱ, Division 1):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合 2级2区(Class Ⅱ, Division 2) 3级1区(Class Ⅲ, Division 1):存在可燃性纤维的场合 3级2区(Class Ⅲ, Division 2) 2.中国关于爆炸性物质分类 根据可能引爆的最小火花能量,我国和欧洲及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将爆炸性气体分为四个危险等级(Ⅰ、ⅡA、ⅡB、ⅡC), 爆炸性粉尘、纤维类分为两级(III A 、III B),如下表:气体分类 代表性气体 最小引爆火花能量 Ⅰ 甲烷(矿井下) 0.280mJ ⅡA 乙烷、丙烷、对二甲苯、醋酸甲酯、 醋酸、醋酸(异)丁酯、CO、CH3OH 0.180mJ ⅡB 乙烯、煤气 0.060mJ ⅡC 氢气、乙炔 0.019mJ 粉尘分类 T270 270T200 200T140 III A (非导电非爆炸性粉尘) 木棉纤维、PTA粉末 亚麻、玉米粉等 木质纤维 III B (导电和爆炸性粉尘) 炭黑 煤粉、TNT 硝化棉 3.爆炸性气体温度组别划分(GB3836.1-83,IEC60079-8,NEC500-2)  温度组别 安全的物体表面温度 常见爆炸性气体 T1 ≤450℃ 氢气、丙烯腈等46种 T2 ≤300℃ 乙炔、乙烯等47种 T3 ≤200℃ 汽油、丁烯醛等36种 T4 ≤135℃ 乙醛、四氟乙烯等6种 T5 ≤100℃ 二硫化碳 T6 ≤85℃ 硝酸乙酯和亚硝酸乙酯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73056]爆炸危险场所划分爆炸性物质分类爆炸性气体温度组别划分.doc[/url]

  • 危险化学品包括哪些物质

    危险化学品包括的物质如下:1、爆炸性物品:爆炸性物品是含有一种或多种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的物品。包括爆炸性物质和混合物和爆炸性物品,但不包括下述装置:其中所含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由于其数量或特性,在意外或偶然点燃或引爆后,不会由于迸射、发火、冒烟或巨响而在装置之处产生任何效应;2、易燃气溶胶:气溶胶是指气溶胶喷雾罐,系任何不可重新灌装的容器,该容器由金属、玻璃或塑料制成,内装强制压缩、液化或溶解的气体,包含或不包含液体、膏剂或粉末,配有释放装置,可使所装物质喷射出来,形成在气体中悬浮的固态或液态微粒或形成泡沫、膏剂或粉末或处于液态或气态;3、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是即便没有氧(空气)也容易发生激烈放热分解的热不稳定液态或固态物质或者混合物。本定义不包括根据统一分类制度分类为爆炸物、有机过氧化物或氧化物质的物质和混合物;4、压力下气体:压力下气体是指高压气体在压力等于或大于200kpa(表压)下装入贮器的气体,或是液化气体或冷冻液化气体。压力下气体包括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液体、冷冻液化气体;5、易燃固体:易燃固体是容易燃烧或通过摩擦可能引燃或助燃的固体。易于燃烧的固体为粉状、颗粒状或糊状物质,它们在与燃烧着的火柴等火源短暂接触即可点燃和火焰迅速蔓延的情况下,都非常危险。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 【资料】化学危险品概念和化学危险品的一些知识!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性质,在运输、装卸、生产、使用、储存、保管过程中,于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物品。我国国家技术监督局曾于1986年、1990年先后将化危品进行编号、分类,具体分为以下九个大类: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杂类。表面看,上列九类中的毒害品和腐蚀品似与防火关系不大,其实不然。这两类化学物品大多是有机化合物,其中很多是易燃可燃的。有的虽然本身不燃,但因同时具有氧化作用,能促使可燃、易燃物燃烧甚至爆炸,或因遇酸分解放出易燃、剧毒气体,或因遇水、酸类产生剧毒亦能自燃的气体,都直接或间接与防火有关联。[color=#DC143C]化学危险物品的火灾特点[/color]大多数化学危险物品是易燃、易爆的。由于性质不同,其燃烧特性也不尽相同。但起火后一般皆具有以下特点:一、燃烧速度快,火势猛,容易扩大蔓延。由于化学危险物品大多数具有易燃易爆性质,起火后,燃烧速度很快。如可燃气体和易燃、可燃液体不仅燃烧速度非常快,而且具有流动扩散性,容易造成火势蔓延扩大。某些易燃、易爆的固体物质,其分解、氧化和燃烧速度都是很快的,有时也以爆炸形式瞬间即可燃尽。二、爆炸破坏力强,毒性大。多数化学危险品具有爆炸特性,有些是先爆炸后燃烧,有的则先起火后爆炸,甚至发生多次爆炸。爆炸不仅易引起火势扩大,而且爆炸冲击波会造成建筑物破坏或人员伤亡。不少化学危险物品起火后,常会释放出有毒气体,造成人员中毒、伤亡事故。三、火场情况较为复杂。化学危险品火灾,因为爆炸、腐蚀、有毒、放射性和燃烧迅速等特点,火场情况一般较为复杂,应当采取正确的灭火措施和适当的灭火剂,掌握一定的灭火技术,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特种装备,才能有效、迅速、彻底地将火灾扑灭。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和运输一、爆炸品。凡是受到摩擦、撞击、震动、高温或其他外界因素的激发,能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气体和能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同时伴有声、光、烟雾等效应的物品,均为爆炸物品。爆炸品仓库必须选择在人烟稀少的空旷地带,且为单层建筑,仓库应阴凉通风,远离热源、火种,防止阳光直射,内部照明采用防爆型灯具。爆炸品不得超量储存,并严格分类,严禁与氧化剂、自燃物品、酸、碱、盐类等混储混运。装卸时,严禁摔、拖、撞击等行为。二、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有的气体较易加压成液态,有的仍为气态,但都必须经过高压和冷却后压入坚固耐压的钢瓶中。其仓库应阴凉通风,远离热源、火种,防止日光曝晒,严禁受热。库内照明采用防爆灯具,库房周围不得堆放任何可燃材料。内容物性质相互抵触的气瓶应分库储存,装卸时严禁滚动、碰撞等。三、易燃液体。易燃液体是指在常温下极易着火燃烧的液态物质,这类物质大都是有机化合物,其中很多属于石油化工产品。我国规定,凡是闪点等于或低于61℃的液态物质都属于易燃液体。它应储存于阴凉通风处,专仓专储,周围严禁烟火,远离火种、热源、氧化剂及氧化性酸类。大量储存一般可用储罐存放。装卸和搬运中,要轻拿轻放,严禁滚动、摩擦、拖拉等操作方式,一般不应与其他化学危险品混放,天热时最好是在早晚进出库和运输。 四、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是燃点较低,在遇明火、受热、撞击、摩擦或与某些物品(如氧化剂)接触后,会引起迅速、强烈燃烧,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物质,这主要是指一些化工原料及其制品,不包括爆炸品。自燃物品是不需外界明火作用,仅由于自身化学变化或受外界温、湿度影响,发热并积热不散达到其燃点而引起自行燃烧的物质。遇湿易燃物品是能与水或潮湿空气中的水分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使可燃气体温度猛升到该气体的自燃点或遇到明火、火花而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品。三者都应储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库房专设,且必须远离火种、热源。装卸搬运时应轻装轻卸,不得翻滚、摩擦、撞击,保持包装完好。五、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氧化剂按氧化性的强度和化学组成可分为一级氧化剂(如过氧化钠、硝酸钾等)、二级氧化剂(如过硫酸钠、亚硝酸钠等)和有机过氧化物(如过氧化二苯甲酰、过乙酸等)三种。氧化剂遇高温易分解放出氧和热量,极易引起燃烧爆炸,特别是有机过氧化物分子组成中的过氧基极不稳定,易分解放出氧,且其本身就是可燃物,受热分解的生成物又均为气体,更易引起爆炸。储存时应严禁受热,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仓温不宜超过30℃,照明设备应是防爆型。仓库不得漏水,并应防止酸雾侵入,严禁与酸类、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混储。装卸和搬运应轻拿轻放,不得滚动、摔掷,防止引起爆炸。六、毒害品、放射性物品以及腐蚀品储存时,都应注意干燥、通风,运输装卸时作好个人防护,轻装轻卸,严禁肩扛、背负、翻滚、碰撞等行为。

  • 【原创大赛】【0808生活中的仪器分析】绝佳的个人防护设备,个人气体危险报警仪

    【原创大赛】【0808生活中的仪器分析】绝佳的个人防护设备,个人气体危险报警仪

    个人危险气体报警装置,应用范围很广的。比如职业危害防护,或者是现场监测人员都会应用到。下面就这个个人危险气体报警装置简单说说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9/201409131022_513756_1915019_3.jpg这个是整机使用时候的样子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9/201409131022_513755_1915019_3.jpg拆开以后,里面会露出安装有若干探头的部分。这里一次可以装四个探头。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9/201409131025_513757_1915019_3.jpg探头的更换比较麻烦,需要用螺丝刀把探头安装上的螺丝给拧开。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9/201409131026_513758_1915019_3.jpg拆开以后就是这个样子了,里面的圆柱形的就是探头了。下面让我们看看有哪几种探头吧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9/201409131027_513759_1915019_3.jpg这些都是标配的探头,测量单位是ppm级别。每次使用的时候,更换相对应的探头就可以了。总的来说使用还是比较简单的,而且探头更换也比较简单。但是有个问题,这个探头的有效期时间很短,大概一年左右就需要更换一次。一般来说,都是根据自己所处的环境的切实需要,来购买对应项目的探头。

  • 危险化学品培训有多重要?

    危险化学品培训有多重要?

    8月12日23:30左右,天津滨海新区第五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的一处集装箱码头发生爆炸,发生爆炸的是集装箱内的易燃易爆物品。中国之声记者在现场遇到一位瑞海公司装卸工人,他告诉记者,爆炸前,他出门替六个工友买夜宵,躲过一劫。他坦言,此前没有经过危险化学品培训。所以,化学危险品培训有多重要?人命关天,大爆炸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损失。那么,如何做好危险化学品培训?才能确保不再发生如此惨案,同时,也避免消防员再用生命为我们买单!危险化学品的分类109种化学元素﹐通过不同的组合形成约60余万种化学品﹐可分为无毒无害的食用化学品﹑一般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其中危险化学品约有3万余种有明显或潜在的危险性。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8/201508201555_561719_1610895_3.jpg化学危险品按其危险特性,分为以下8大类第一类、爆炸品﹔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压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指燃点低﹐对热﹑撞击﹑磨擦敏感﹐易 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物质;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剂﹔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 量的物质;第六类、有毒品﹔指进入机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 作用或生物物理反应﹐扰乱或破坏机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永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第七类、放射性物品﹔活度大于7.4x104Bq/Kg的物品;第八类、腐蚀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安全贮存危险品的要求根据国标《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的规定,安全贮存危险品的基本要求主要是:(1)贮存危险化学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2)危险化学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危险化学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危险化学品贮存仓库。(3)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4)贮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5)贮存的危险化学品应用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190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悬挂最高等级危险品的性能标志。(6)危险化学品贮存方式分为3种:隔离贮存、隔开贮存、分离贮存。(7)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8)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生产、加工、销售化学品的企业无论是对自己生产的化学品,还是对购买的化学品,都必须了解和掌握全部有关使用、储存和处置方面的安全信息和注意事项,并对职工进行培训教育。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具)、保健品,安全设施、设备,作业场所防火、防毒、防爆和职业卫生,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奖惩等规章制度。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卫生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安全操作法)和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作业安全规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设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常用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强酸类1盐酸(HCL)盐酸是氯化氢气体的水溶液﹐常用的盐酸浓度约含35%的氯化氢﹐密度是1.19克/厘米3﹒纯净的浓盐酸是没有颜色的透明液体﹐有刺激性气味﹒工业级的浓盐酸常因含有杂质而带黄色﹒浓盐酸在空气里会生成白雾﹐这是因为从盐酸挥发出来的氯化氢气体跟空气里的水汽接触﹐形成盐酸小液滴的缘故﹒盐酸有很重的酸味和很强的腐蚀性。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8/201508201555_561720_1610895_3.jpg2硫酸(H2SO4)纯净的浓硫酸是没有颜色﹑粘稠﹑油状的液体﹐不容易挥发﹒常用的浓硫酸浓度是98%﹐密度是1.84克/厘米3﹐浓硫酸具有很强的吸水性﹐跟空气接触﹐能吸收空气里的水份﹐所以它常用作某些气体的干燥剂﹒浓硫酸也能够夺取纸张﹑木材﹑衣物﹑皮肤(它们都是碳水化合物)里的水份﹐使它们碳化﹒所以硫酸对皮肤﹑衣物等有很强的腐蚀性﹐如果不慎在皮肤或衣物上沾上硫酸﹐应立即用布拭去﹐再用大量的清水冲洗。硫酸很容易溶解于水﹐同时释放出大量的热﹐所以我们平时配制硫酸溶液时﹐溶液温度会升得很高﹒如果把水倒进浓硫酸里﹐水的密度比硫酸小﹐水就会浮在硫酸的上面﹐溶解时放出的大量热量会使水立刻沸腾﹐使硫酸液滴向四周飞溅﹒为了防止发生事故﹐在稀释浓硫酸时﹐必须是把浓硫酸沿着器壁慢慢地注入水里﹐并不断搅拌﹐使产生的热量迅速的扩散﹒切忌将水直接加进浓硫酸里。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8/201508201556_561721_1610895_3.jpg3硝酸(HNO3)纯净的硝酸是一种五无色的液体﹐具有刺激性气味﹒常用的浓硝酸浓度是68%﹐密度是1.4克/厘米3﹒跟盐酸相似﹐在空气里也能挥发出HNO3气体﹐跟空气里的水汽结合成硝酸小液滴﹐形成白雾﹒硝酸也会强烈腐蚀皮肤和衣物﹐使用硝酸的时候﹐要特别小心。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8/201508201556_561722_1610895_3.jpg强碱类1氢氧化钠(NaOH)纯净的氢氧化钠是一种白色固体﹐极易溶解于水﹐溶解时放出大量的热量﹒氢氧化钠的水溶液有涩味和滑腻感﹐暴露在空气里的氢氧化钠容易吸收水汽而潮解﹒因此氢氧化钠可用作某些气体的干燥剂﹒氢氧化钠有强烈的腐蚀性﹐因此它又叫苛性纳﹑火碱或烧碱﹒在使用氢氧化钠时必须十分小心﹐防止皮肤﹑衣物的直接接触。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8/201508201557_561723_1610895_3.jpg2

  • 【资料】危险化学品知识谈

    危险化学品知识谈危险化学品的概念 1. 化学品 所谓化学品是指各种元素(也称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和混合物,无论是天然的还是人造的,都属于化学品。据美国化学文摘登录,目前全世界已有的化学品多达700万种,其中作为商品上市的有10万余种,经常使用的有7万多种,现在全世界每年新出现的化学品有1000多种。 2. 危险化学品 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特性,会对人(包括生物)、设备、环境造成伤害和侵害的化学品叫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在不同的场合,叫法或者说称呼是不一样的,如在生产、经营、使用场所统称化工产品,一般不单称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包括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水上运输、航空运输都称为危险货物。在储存环节,一般又称为危险物品或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按我国目前已公布的法规、标准,将危险化学品分为八大类,每一类又分为若干项,即: 第一类: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爆炸品在国家标准中分5项,其中有3项包含危险化学品,另外2项专指弹药等。第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高氯酸。第2项: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二亚硝基苯。第3项: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如四唑并-1-乙酸。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这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质泄漏、爆炸等。它分3项。第1项:易燃气体,如氨气、一氧化碳、甲烷等。第2项: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如氮气、氧气等。第3项:有毒气体,如氯(液化的)、氨(液化的)等。 第三类:易燃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它分3项。第1项:低闪点液体,即闪点低于-18℃的液体,如乙醛、丙酮等。第2项:中闪点液体,即闪点在-18℃~<23℃的液体,如苯、甲醇等。第3项:高闪点液体,即闪点在23℃~61℃的液体,如环辛烷、氯苯、苯甲醚等。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这类物品易于引起火灾,按它的燃烧特性分为3项。第1项: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迅速燃烧,能散发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如红磷、硫磺等。第2项: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黄磷、三氯化钛等。第3项: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就能燃烧或爆炸。如金属钠、氢化钾等。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这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按其组成分为2项。第1项:氧化剂,指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对热、震动和摩擦比较敏感。如氯酸铵、高锰酸钾等。第2项:有机过氧化物,指分子结构中含有过氧键的有机物,其本身是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甲乙酮等。 第六类:毒害品。毒害品指进入人(动物)肌体后,累积达到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如各种氰化物、砷化物、化学农药等等。 第七类:放射性物品。它属于危险化学品,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管理范围,国家还另外有专门的“条例”来管理。第八类:腐蚀品。腐蚀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伤的固体或液体。这类物质按化学性质分为3项。第1项:酸性腐蚀品,如硫酸、硝酸、盐酸等。第2项:碱性腐蚀品,如氢氧化钠、硫氢化钙等。第3项:其它腐蚀品,如二氯乙醛、苯酚钠等。

  • 【分享】危险化学品分类

    危险化学品分类 按我国目前已公布的法规、标准,有三个国标: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将危险化学品分为八大类,每一类又分为若干项。即 第一类: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爆炸品在国家标准中分5项,其中有3项包含危险化学品,另外2项专指弹药等。第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高氯酸。第3项: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二亚硝基苯。第4项: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如四唑并-1-乙酸。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这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质泄漏、爆炸等。它分3项。第1项:易燃气体,如氨气、一氧化碳、甲烷等。第2项: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如氮气、氧气等。第3项:有毒气体,如氯(液化的)、氨(液化的)等。 第三类:易燃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它分3项。第1项:低闪点液体,即闪点低于-18℃的液体,如乙醛、丙酮等。第2项:中闪点液体,即闪点在-18℃—<23℃的液体,如苯、甲醇等。第3项,高闪点液体,即闪点在23℃以上的液体,如环辛烷、氯苯、苯甲醚等。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这类物品易于引起火灾,按它的燃烧特性分为3项。第1项: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迅速燃烧,能散发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如红磷、硫磺等。第2项: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黄磷、三氯化钛等。  第3项: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就能燃烧或爆炸。如金属钠、氢化钾等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这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按其组成分为2项。第1项:氧化剂,指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对热、震动和摩擦比较敏感。如氯酸铵、高锰酸钾等。  第2项:有机过氧化物,指分子结构中含有过氧键的有机物,其本身是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甲乙酮等。 第六类:毒害品,指进入人(动物)肌体后,累积达到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如各种氰化物、砷化物、化学农药等等。 第七类:放射性物品,它属于危险化学品,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管理范围,国家还另外有专门的“条例”来管理。 第八类:腐蚀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伤的固体或液体。这类物质按化学性质分3项。第1项:酸性腐蚀品,如硫酸、硝酸、盐酸等第2项:碱性腐蚀品,如氢氧化钠、硫氢化钙等。第3项:其它腐蚀品,如二氯乙醛、苯酚钠等。

  • 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的属性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对此应如何理解?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后的属性判定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07)的第5条“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进行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经GB5085.1、GB5085.4和GB5085.5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与放射性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应按照放射性废物管理。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属性判定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07)的第6条“危险废物处理后判定规则”进行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仍属于危险废物,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如铬渣)。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经GB5085.1、GB5085.4 和GB5085.5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需重点关注的是,不得主观故意将危险废物混入其他固废。[/color][/size][/font]

  • 问: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的属性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对此应如何理解?

    答: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后的属性判定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的第5条“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进行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经GB5085.1、GB5085.4和GB5085.5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与放射性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应按照放射性废物管理。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属性判定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的第6条“危险废物处理后判定规则”进行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仍属于危险废物,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如铬渣)。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经GB5085.1、GB5085.4和GB5085.5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需重点关注的是,不得主观故意将危险废物混入其他固废。

  • 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的属性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对此应如何理解?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答: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后的属性判定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07)的第5条“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进行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经GB5085.1、GB5085.4和GB5085.5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与放射性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应按照放射性废物管理。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属性判定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07)的第6条“危险废物处理后判定规则”进行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仍属于危险废物,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如铬渣)。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经GB5085.1、GB5085.4 和GB5085.5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需重点关注的是,不得主观故意将危险废物混入其他固废。[/color][/size][/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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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答: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后的属性判定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07)的第5条“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进行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经GB5085.1、GB5085.4和GB5085.5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与放射性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应按照放射性废物管理。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属性判定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07)的第6条“危险废物处理后判定规则”进行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仍属于危险废物,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如铬渣)。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经GB5085.1、GB5085.4 和GB5085.5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需重点关注的是,不得主观故意将危险废物混入其他固废。[/color][/size][/font]

  • 【资料】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知识!

    一、危险化学品概念及类型划分  1.危险化学品的概念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化学品。  2.化学品危险性类别的划分  《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GB/13690一1992)将危险化学品分为8类。分别是第1类,爆炸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7类,放射性物品 第8类,腐蚀品。  二、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险特性  1. 燃烧性  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中的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有机过氧化物等,在条件具备时均可能发生燃烧。  2.爆炸性  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危险化学品的均可能由于其化学性和易燃性引发爆炸事故。  3.毒害性  许多危险化学品可通过一种或多种途径进入人体和动物体内,当其在人体积累达到一定量时,便会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和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  4.腐蚀性  强酸、强碱等物质能对人体组织、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接触人的皮肤、眼睛、或肺部、食道等时,会引起表皮组织发生破坏作用而造成灼伤。内部器官被灼伤后可引起炎症,甚至会造成死亡。  5.放射性  放射性危险化学品通过放出的射线可阻碍和伤害人体细胞活动机能并导致细胞死亡。  三、危险化学品的燃烧爆炸事故类型的划分和发展历程  1燃烧爆炸分类  危险化学品的燃烧按其要素构成的条件和瞬间发生的特点,可分为闪燃、着火和自燃三种类型。危险化学品的爆炸可按爆炸反应物质分为简单分解爆炸、复杂分解爆炸和爆炸性混合物爆炸。  (1) 闪燃。在一定温度下,可燃性液体(包括少量可直接气化的固体,如萘、樟脑等)蒸气与空气混合后,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点火源产生的一闪即灭的燃烧现象,叫做闪燃。闪燃现象的产生,是因为可燃性液体在闪燃温度下,蒸发速度不快,蒸发出来的气体仅能维持一刹那的燃烧,而来不及补充新的蒸气以维持稳定的燃烧,故燃一下就灭。  可燃性液体产生闪燃现象的最低温度就称为闪点。  (2)着火。可燃物质在与空气共存的条件下,遇到比其自燃点高的点火源便开始燃烧,并在点火源移开后仍能继续燃烧.这种持续燃烧的现象叫做着火。这是日常生活、生产中常见的燃烧现象,如用火柴点煤气,就会着火。  可燃物质开始着火所需要的最低温度,叫做燃点。  (3)自燃。可燃物在没有外部火花、火焰等点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热或自身发热并蓄热而发生的自然燃烧现象,叫做自燃。自燃现象按热的来源不同,又分为受热自燃和自热自燃。  可燃物虽未与明火接触,但在外界热源的作用下,使温度达到自燃点而发生的自燃现象,叫做受热自燃。如在生产中,可燃物质如果接触高温设备、管道,受到加热就可能导致自燃。  某些可燃物在没有外界热源的作用下,由于物质本身发生物理、化学或生物化学变化而产生热量,这些热量在一定的条件下会积蓄,使物质的温度达到并超过自燃点所发生的自燃现象,叫做自热自燃。如白磷遇空气所发生的自燃就属于此类。  使可燃物发生自燃的最低温度叫做自燃点。  (4) 简单分解爆炸。引起简单分解的爆炸物,在爆炸时并不一定发生燃烧反应,其爆炸所需要的热量是由爆炸物本身分解产生的。属于这一类的有乙炔银、叠氮铅等,这类物质受轻微震动即可能引起爆炸,十分危险。此外,还有些可爆气体在一定条件下,特别是在受压情况下,能发生简单分解爆炸。例如乙炔、环氧乙烷等在压力下的分解爆炸。  (5)复杂分解爆炸。这类可爆物的危险性较简单分解爆炸物稍低。其爆炸时伴有燃烧现象,燃烧所需的氧由本身分解产生。例如梯恩梯、黑索金等。  (6) 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所有可燃性气体、蒸气、液体雾滴及粉尘与空气(氧)的混合物发生的爆炸均属此类。这类混合物的爆炸需要一定的条件,如混合物中可燃物浓度、含氧量及点火能量等。实际上,这类爆炸就是可燃物与助燃物按一定比例混合后遇点火源发生的带有冲击力的快速燃烧。

  •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区别?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关于废弃危险化学品,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范围。《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化学品并不是都具有环境危害特性,废弃危险化学品不能简单等同于危险废物,例如[/color][/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液氧”“液氮”等仅具有“加压气体”物理危险性的危险化学品。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废弃危险化学品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要求。有些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废弃后,其危险化学品属性并没有改变;危险化学品是否废弃,监管部门也难以界定。因此,《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针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特别提出“被所有者申报废弃”,即危险化学品所有者应该向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废弃。响水“321”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企业既没有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将废弃危险化学品稳定化处理后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也没有向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申报,逃避监管,酿成重大事故。[/color][/size][/font]

  •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区别?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关于废弃危险化学品,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范围。《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化学品并不是都具有环境危害特性,废弃危险化学品不能简单等同于危险废物,例如[/color][/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液氧”“液氮”等仅具有“加压气体”物理危险性的危险化学品。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废弃危险化学品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要求。有些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废弃后,其危险化学品属性并没有改变;危险化学品是否废弃,监管部门也难以界定。因此,《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针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特别提出“被所有者申报废弃”,即危险化学品所有者应该向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废弃。响水“321”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企业既没有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将废弃危险化学品稳定化处理后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也没有向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申报,逃避监管,酿成重大事故。[/color][/size][/font]

  •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区别?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关于废弃危险化学品,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范围。《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化学品并不是都具有环境危害特性,废弃危险化学品不能简单等同于危险废物,例如[/color][/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液氧”“液氮”等仅具有“加压气体”物理危险性的危险化学品。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废弃危险化学品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要求。有些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废弃后,其危险化学品属性并没有改变;危险化学品是否废弃,监管部门也难以界定。因此,《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针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特别提出“被所有者申报废弃”,即危险化学品所有者应该向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废弃。响水“321”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企业既没有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将废弃危险化学品稳定化处理后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也没有向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申报,逃避监管,酿成重大事故。[/color][/size][/font]

  • 问: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区别?

    答:关于废弃危险化学品,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范围。《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化学品并不是都具有环境危害特性,废弃危险化学品不能简单等同于危险废物,例如“液氧”“液氮”等仅具有“加压气体”物理危险性的危险化学品。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废弃危险化学品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要求。有些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废弃后,其危险化学品属性并没有改变;危险化学品是否废弃,监管部门也难以界定。因此,《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针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特别提出“被所有者申报废弃”,即危险化学品所有者应该向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废弃。响水“321”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企业既没有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将废弃危险化学品稳定化处理后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也没有向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申报,逃避监管,酿成重大事故。

  • 【“仪”起享奥运】国家危险废物名

    问题:您好,请问2024年是不是出了新版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另外,偶氮二异丁腈危险废物代码是什么,并说明下,谢谢!回复:2020年11月25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5号公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目录》规定,2,2'-偶氮二异丁腈,又名发泡剂N、ADIN、2-甲基丙腈,属于危险化学品,CAS号78-67-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被所有者申报废弃的,或未申报废弃但被非法排放、倾倒、利用、处置的,以及有关部门依法收缴或接收且需要销毁的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不含该目录中仅具有“加压气体”物理危险性的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99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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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关于废弃危险化学品,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范围。《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化学品并不是都具有环境危害特性,废弃危险化学品不能简单等同于危险废物,例如[/color][/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液氧”“液氮”等仅具有“加压气体”物理危险性的危险化学品。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废弃危险化学品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要求。有些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废弃后,其危险化学品属性并没有改变;危险化学品是否废弃,监管部门也难以界定。因此,《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针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特别提出“被所有者申报废弃”,即危险化学品所有者应该向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废弃。响水“321”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企业既没有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将废弃危险化学品稳定化处理后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也没有向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申报,逃避监管,酿成重大事故。[/color][/size][/font]

  • 【原创】实验室危险品注意事项

    供大家建设自己的实验室制度时参考 危险性试剂或化学危险品,具有能燃烧、爆炸、毒害、腐蚀或放射性等危险性质。在受到摩擦、震动、撞击、接触火源、遇水或受潮、强光照射、高温、跟其他物质接触等外界因素影响时,能引起强烈的燃烧、爆炸、中毒、灼伤、致命等灾害性事故。在采购、保管和使用各种化学危险品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产品说明书的条文办理。中学化学实验中可能用到的化学危险品有以下几类。特性:易挥发,遇明火易燃烧;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达到爆炸极限范围,遇明火、星火、电火花均能发生猛烈的爆炸。  1.易燃液体  特性:易挥发,遇明火易燃烧;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达到爆炸极限范围,遇明火、星火、电火花均能发生猛烈的爆炸。  实例:汽油、苯、甲苯、乙醇、乙醚、乙酸乙酯、丙酮、乙醛、氯乙烷、二硫化碳等。  保管与使用时的注意事项:要密封(如盖紧瓶塞)防止倾倒和外溢,存放在阴凉通风的专用橱中,要远离火种(包括易产生火花的器物)和氧化剂。  2.易燃固体  特性:着火点低,易点燃,其蒸气或粉尘与空气混合达一定程度,遇明火或火星、电火花能激烈燃烧或爆炸;跟氧化剂接触易燃烧或爆炸。  实例:硝化棉、萘、樟脑、硫黄、红磷、镁粉、锌粉、铝粉等。  保存及使用时的注意事项:跟氧化剂分开存放于阴凉处,远离火种。  3.自燃品  特性:跟空气接触易因缓慢氧化而引起自燃。  实例:白磷(白磷同时又是剧毒品)  保管及使用时的注意事项:放在盛水的瓶中,白磷全部浸没在水下,加塞,保存于阴凉处。使用时注意不要与皮肤接触,防止体温引起其自燃而造成难以愈合的烧伤。  4.遇水燃烧物  特性:与水激烈反应,产生可燃性气体并放出大量热。  实例:钾、钠、碳化钙、磷化钙、硅化镁、氢化钠等。  保管与使用时的注意事项:放在坚固的密闭容器中,存放于阴凉干燥处。少量钾、钠应放在盛煤油的瓶中,使钾、钠全部浸没在煤油里,加塞存放。 5.爆炸品  特性:摩擦、震动、撞击、碰到火源、高温能引起激烈的爆炸。  实例:三硝基甲苯、硝化甘油、硝化纤维、苦味酸、雷汞等。  保管与使用时的注意事项:装瓶单独存放在安全处。使用时要避免摩擦、震动、撞击、接触火源。为避免造成有危险性的爆炸,实验中的用量要尽可能少些。  6.强氧化剂   特性:与还原剂接触易发生爆炸。   实例:过氧化钠、过氧化钡、过硫酸盐、硝酸盐、高锰酸盐、重铬酸盐、氯酸盐等。   保管及使用时的注意事项:跟酸类、易燃物、还原剂分开,存放于阴凉通风处。使用时要注意其中切勿混入木屑、炭粉、金属粉、硫、硫化物、磷、油脂、塑料等易燃物。   7.强腐蚀性物质   特性:对衣物、人体等有强腐蚀性。   实例:浓酸(包括有机酸中的甲酸、乙酸等)、固态强碱或浓碱溶液、液溴、苯酚等。   保管与使用时的注意事项:盛于带盖(塞)的玻璃或塑料容器中,存放在低温阴凉处。使用时勿接触衣服、皮肤,严防溅入眼睛中造成失明。   8.毒品   特性:摄入人体造成致命的毒害。   实例:氰化钾、氰化钠等氰化物,三氧化二砷、硫化砷等砷化物,升汞及其他汞盐,汞和白磷等均为剧毒品,人体摄入极少量即能中毒致死。可溶性或酸溶性重金属盐以及苯胺、硝基苯等也为毒品。  保管与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剧毒品必须锁在固定的铁橱中,专人保管,购进和支用都要有明白无误的记录,一般毒品也要妥善保管。使用时要严防摄入和接触身体。

  • 【资料】危险试剂及其保存

    危险试剂及其保存 危险性试剂或化学危险品,具有能燃烧、爆炸、毒害、腐蚀或放射性等危险性质。在受到摩擦、震动、撞击、接触火源、遇水或受潮、强光照射、高温、跟其他物质接触等外界因素影响时,能引起强烈的燃烧、爆炸、中毒、灼伤、致命等灾害性事故。在采购、保管和使用各种化学危险品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产品说明书的条文办理。中学化学实验中可能用到的化学危险品有以下几类。特性:易挥发,遇明火易燃烧;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达到爆炸极限范围,遇明火、星火、电火花均能发生猛烈的爆炸。 1.易燃液体特性:易挥发,遇明火易燃烧;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达到爆炸极限范围,遇明火、星火、电火花均能发生猛烈的爆炸。实例:汽油、苯、甲苯、乙醇、乙醚、乙酸乙酯、丙酮、乙醛、氯乙烷、二硫化碳等。保管与使用时的注意事项:要密封(如盖紧瓶塞)防止倾倒和外溢,存放在阴凉通风的专用橱中,要远离火种(包括易产生火花的器物)和氧化剂。 2.易燃固体 特性:着火点低,易点燃,其蒸气或粉尘与空气混合达一定程度,遇明火或火星、电火花能激烈燃烧或爆炸;跟氧化剂接触易燃烧或爆炸。 实例:硝化棉、萘、樟脑、硫黄、红磷、镁粉、锌粉、铝粉等。 保存及使用时的注意事项:跟氧化剂分开存放于阴凉处,远离火种。 3.自燃品 特性:跟空气接触易因缓慢氧化而引起自燃。 实例:白磷(白磷同时又是剧毒品) 保管及使用时的注意事项:放在盛水的瓶中,白磷全部浸没在水下,加塞,保存于阴凉处。使用时注意不要与皮肤接触,防止体温引起其自燃而造成难以愈合的烧伤。 4.遇水燃烧物 特性:与水激烈反应,产生可燃性气体并放出大量热。 实例:钾、钠、碳化钙、磷化钙、硅化镁、氢化钠等。 保管与使用时的注意事项:放在坚固的密闭容器中,存放于阴凉干燥处。少量钾、钠应放在盛煤油的瓶中,使钾、钠全部浸没在煤油里,加塞存放。 5.爆炸品 特性:摩擦、震动、撞击、碰到火源、高温能引起激烈的爆炸。 实例:三硝基甲苯、硝化甘油、硝化纤维、苦味酸、雷汞等。 保管与使用时的注意事项:装瓶单独存放在安全处。使用时要避免摩擦、震动、撞击、接触火源。为避免造成有危险性的爆炸,实验中的用量要尽可能少些。 6.强氧化剂 特性:与还原剂接触易发生爆炸。 实例:过氧化钠、过氧化钡、过硫酸盐、硝酸盐、高锰酸盐、重铬酸盐、氯酸盐等。 保管及使用时的注意事项:跟酸类、易燃物、还原剂分开,存放于阴凉通风处。使用时要注意其中切勿混入木屑、炭粉、金属粉、硫、硫化物、磷、油脂、塑料等易燃物。 7.强腐蚀性物质 特性:对衣物、人体等有强腐蚀性。 实例:浓酸(包括有机酸中的甲酸、乙酸等)、固态强碱或浓碱溶液、液溴、苯酚等。 保管与使用时的注意事项:盛于带盖(塞)的玻璃或塑料容器中,存放在低温阴凉处。使用时勿接触衣服、皮肤,严防溅入眼睛中造成失明。 8.毒品 特性:摄入人体造成致命的毒害。 实例:氰化钾、氰化钠等氰化物,三氧化二砷、硫化砷等砷化物,升汞及其他汞盐,汞和白磷等均为剧毒品,人体摄入极少量即能中毒致死。可溶性或酸溶性重金属盐以及苯胺、硝基苯等也为毒品。 保管与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剧毒品必须锁在固定的铁橱中,专人保管,购进和支用都要有明白无误的记录,一般毒品也要妥善保管。使用时要严防摄入和接触身体。欢迎大家补充!!

  • 危险品化学品目录8类危险品哪些

    危险化学品8类包括:一、爆炸品二、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三、易燃液体四、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五、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六、有毒品七、放射性物品八、腐蚀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Classification and labels of dangerous chemicalsubstances commonly used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09-28发布 1993-07-01实施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危险标志及危险特性,还对1074种常用危险化学品进行了分类,规定了危险性类别、危险标志及危险特性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贮存和运输。也适用于其他化学品。2 引用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3 分类 3.1 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危险特性分为8类: 3.1.1 第1类 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3.1.2 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a. 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b. 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3.1.3 第3类 易燃液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其闭怀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 3.1.4 第4类 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3.1.5 第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  有机过氧化物系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3.1.6 第6类 有毒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进入机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固体LD50≤500mg/kg,液体LD50≤2000mg/kg 经皮肤接触24h,半数致死量LD50≤1000mg/kg;粉尘、烟雾及蒸汽吸入半数致死量LC50≤10mg/L的固体或液体。 3.1.7 第7类 放射性物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4 Bq/kg的物品。 3.1.3 第8类 腐蚀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h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mm/y的固体或液体。 3.2 对于每种常用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它们的主要危险特性进行分类,见附录A(补充件)。  在附录A中,对1074种常用危险化学品进行了分类和分项。对每种常用危险化学品,给出了它们的品名、别名、英文名、分子式(或结构式)、主要危险性类别、次要危险性类别、危险特性及危险标志。  对于未列入分类明细表中的危险化学品,可以参照已列出的化学性质相似,危险性相似的物品进行分类。4 标志 4.1 标志的种类  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类别,它们的标志设主标志16种和副标志11种,见附录B(补充件)。 4.2 标志的图形  主标志山表示危险特性的图案、文字说明、底色和危险品类别号4个部分组成的菱形标志、付标志图形中没有危险品类别号。 4.3 标志的尺寸、颜色及印刷  按GB 190的有关规定执行。 4.4 标志的使用 4.4.1 标志的使用原则  当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险性时,应用主标志表示主要危险性类别,并用付标志来表示重要的其它的危险性类别。   4.4.2 标志的使用方法  按GB 190的有关规定执行。5 危险特性  根据每种常用危险化学品易发生的危险,综合归纳为以下多种基本危险特性。对每种危险化学品应选用适当的基本危险特性来表示它们易发生的危险。 5.1 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5.2 与氧化剂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5.3 与铜、汞、银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5.4 与还原剂及硫、磷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5.5 与乙炔、氢、甲烷等易燃气体能形成有爆炸性的混合物。 5.6 本品蒸汽与空气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5.7 遇强氧化剂会引起燃烧爆炸。 5.8 与氧化剂发生反应,有燃烧危险。 5.9 与氧化剂会发生强烈反应,遇明火、高热会引起燃烧爆炸。 5.10 与氧化剂会发生反应,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 5.11 遇明火极易燃烧爆炸。 5.12 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爆炸。 5.13 遇明火、高热会引起燃烧爆炸。 5.14 遇明火、高热能燃烧。 5.15 遇高温剧烈分解,会引起爆炸。 5.16 遇高热分解。 5.17 受热时分解。 5.18 受热、光照会引起燃烧爆炸。 5.19 受热、遇酸分解,放出氧气,有燃烧爆炸危险。 5.20 受热后瓶内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 5.21 暴热、遇冷有引起爆炸危险。 5.22 遇高热、明火及强氧化剂易引起燃烧。 5.23 遇水或潮湿空气会引起燃烧爆炸。 5.24 遇水或潮湿空气会引起燃烧。 5.25 受热、遇潮气分解,放出氧、有燃烧爆炸危险。 5.26 遇潮气、酸类会分解,放出氧气,助燃。 5.27 遇水会分解。 5.28 遇水爆溅。 5.29 遇酸会引起燃烧。 5.30 遇酸发生剧烈反应。 5.31 遇酸发生分解反应。 5.32 遇酸或稀酸会引起燃烧爆炸。 5.33 遇硫酸会引起燃烧爆炸。 5.34 与发烟硫酸、氯磺酸发生剧烈反应。 5.35 与硝酸发生剧烈反应或立即燃烧。 5.36 与盐酸发生剧烈发生,有燃烧爆炸危险。 5.37 遇碱发生剧烈反应,有燃烧爆炸危险。 5.38 遇碱发生反应。 5.39 与氢氧化钠发生剧烈反应。 5.40 与还原剂能发生反应。 5.41 与还原剂发生剧烈反应,甚至引起燃烧。 5.42 与还原剂接触有燃烧爆炸危险。 5.43 遇卤素会引起燃烧爆炸。 5.44 遇卤素会引起燃烧。 5.45 是胺类化合物会引起燃烧爆炸。 5.46 遇H发泡剂会引起燃烧。 5.47 遇金属粉末增加危险性或有燃烧爆炸危险。 5.48 见光、受热或久贮易聚合,有燃烧爆炸危险。 5.49 遇油脂会引起燃烧爆炸。 5.50 遇双氧水会引起燃烧爆炸。 5.51 与酸类、卤素、醇类、胺类发生强烈反应、会引起燃烧。 5.52 遇易燃物、有机物会引起燃烧。 5.53 遇易燃物、有机物会引起爆炸。 5.54 遇乙醇、乙醚会引起爆炸。 5.55 遇硫、磷会引起爆炸。 5.56 遇甘油会引起燃烧或强烈燃烧。 5.57 撞击、摩擦、振动有燃烧爆炸危险。 5.58 在干燥状态下会引起燃烧爆炸。 5.59 能使油脂剧烈氧化,甚至燃烧爆炸。 5.60 在空气中久置后能生成有爆炸性的过氧化物。 5.61 遇金属钠及钾有爆炸危险。 5.62 与硝酸盐及亚硝酸盐发生强烈反应,会引起爆炸。 5.63 在日光下与易燃气体混合时会发生燃烧爆炸。 5.64 遇微量氧易引起燃烧爆炸。 5.65 与多数氧化物发生强烈反应,易引起燃烧。 5.66 接触铝及其合金能生成自燃性的铝化合物。 5.67 接触空气能自燃或干燥品久储变质后能自燃。 5.68 与氯酸盐或亚硝酸钠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 5.69 接触遇水燃烧物品有燃烧危险。 5.70 与硫、磷等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混合,经摩擦、撞击有燃烧爆炸危险。

  • 危险化学试剂的保存

    危险性试剂或化学危险品,具有能燃烧、爆炸、毒害、腐蚀或放射性等危险性质。在受到摩擦、震动、撞击、接触火源、遇水或受潮、强光照射、高温、跟其他物质接触等外界因素影响时,能引起强烈的燃烧、爆炸、中毒、灼伤、致命等灾害性事故。在采购、保管和使用各种化学危险品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产品说明书的条文办理。中学化学实验中可能用到的化学危险品有以下几类。特性:易挥发,遇明火易燃烧;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达到爆炸极限范围,遇明火、星火、电火花均能发生猛烈的爆炸.1.易燃液体特性:易挥发,遇明火易燃烧;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达到爆炸极限范围,遇明火、星火、电火花均能发生猛烈的爆炸.实例:汽油、苯、甲苯、乙醇、乙醚、乙酸乙酯、丙酮、乙醛、氯乙烷、二硫化碳等保管与使用时的注意事项:要密封(如盖紧瓶塞)防止倾倒和外溢,存放在阴凉通风的专用橱中,要远离火种(包括易产生火花的器物)和氧化剂。2.易燃固体特性:着火点低,易点燃,其蒸气或粉尘与空气混合达一定程度,遇明火或火星、电火花能激烈燃烧或爆炸;跟氧化剂接触易燃烧或爆炸.实例:硝化棉、萘、樟脑、硫黄、红磷、镁粉、锌粉、铝粉等。保存及使用时的注意事项:跟氧化剂分开存放于阴凉处,远离火种。 3.自燃品特性:跟空气接触易因缓慢氧化而引起自燃。实例:白磷(白磷同时又是剧毒品)保管及使用时的注意事项:放在盛水的瓶中,白磷全部浸没在水下,加塞,保存于阴凉处。使用时注意不要与皮肤接触,防止体温引起其自燃而造成难以愈合的烧伤.4.遇水燃烧物特性:与水激烈反应,产生可燃性气体并放出大量热。实例:钾、钠、碳化钙、磷化钙、硅化镁、氢化钠等。保管与使用时的注意事项:放在坚固的密闭容器中,存放于阴凉干燥处。少量钾、钠应放在盛煤油的瓶中,使钾、钠全部浸没在煤油里,加塞存放。5.爆炸品特性:摩擦、震动、撞击、碰到火源、高温能引起激烈的爆炸。实例:三硝基甲苯、硝化甘油、硝化纤维、苦味酸、雷汞等.保管与使用时的注意事项:装瓶单独存放在安全处。使用时要避免摩擦、震动、撞击、接触火源。为避免造成有危险性的爆炸,实验中的用量要尽可能少些。6.强氧化剂特性:与还原剂接触易发生爆炸.实例:过氧化钠、过氧化钡、过硫酸盐、硝酸盐、高锰酸盐、重铬酸盐、氯酸盐等。保管及使用时的注意事项:跟酸类、易燃物、还原剂分开,存放于阴凉通风处。使用时要注意其中切勿混入木屑、炭粉、金属粉、硫、硫化物、磷、油脂、塑料等易燃物。7.强腐蚀性物质特性:对衣物、人体等有强腐蚀性。实例:浓酸(包括有机酸中的甲酸、乙酸等)、固态强碱或浓碱溶液、液溴、苯酚等.保管与使用时的注意事项:盛于带盖(塞)的玻璃或塑料容器中,存放在低温阴凉处。使用时勿接触衣服、皮肤,严防溅入眼睛中造成失明。8.毒品/ 特性:摄入人体造成致命的毒害.实例:氰化钾、氰化钠等氰化物,三氧化二砷、硫化砷等砷化物,升汞及其他汞盐,汞和白磷等均为剧毒品,人体摄入极少量即能中毒致死。可溶性或酸溶性重金属盐以及苯胺、硝基苯等也为毒品。保管与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剧毒品必须锁在固定的铁橱中,专人保管,购进和支用都要有明白无误的记录,一般毒品也要妥善保管。使用时要严防摄入和接触身体。

  • 【原创】危险物品的分类及贮存管理

    1、爆炸品  这类物质具有猛烈的爆炸性。当受到高热摩擦,撞击,震动等外来因素的作用或其它性能相抵触的物质接触,就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产生大量的气体和高热,引起爆炸。爆炸性物质如贮存量大,爆炸时威力更大。这类物质有三硝基甲苯(TNT),苦味酸,硝酸铵,叠氮化物,雷酸盐,乙炔银及其它超过三个硝基的有机化合物等。  2、氧化剂  氧化剂具有强烈的氧化性,按其不同的性质遇酸、碱、受潮、强热或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等性质有抵触的物质混存能发生分解,引起燃烧和爆炸。对这类物质可以分为:  (1) 一级无机氧化剂 性质不稳定,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如碱金属和碱土金属的氯酸盐、硝酸盐、过氧化物、高氯酸及其盐、高锰酸盐等。  (2) 一级有机氧化剂 既具有强烈的氧化性,又具有易燃性。如过氧化二苯甲酰。  (3) 二级无机氧化剂 性质较一级氧化剂稳定。如重铬酸盐,亚硝酸盐等。  (4) 二级有机氧化剂 如过乙酸。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气体压缩后贮于耐压钢瓶内,使都具有危险性。钢瓶如果在太阳下曝晒或受热,当瓶内压力升高至大于容器耐压限度时,即能引起爆炸。钢瓶内气体按性质分为四类:  剧毒气体 如液氯、液氨等。  易燃气体 如乙炔、氢气等。  助燃气体 如氧等。  不燃气体 如氮、氩、氦等。  4、自燃物品  此类物质暴露在空气中,依靠自身的分解、氧化产生热量,使其温度升高到自燃点即能发生燃烧。如白磷等。  5、遇水燃烧物品  此类物质遇水或在潮湿空气中能迅速分解,产生高热,并放出易燃易爆气体,引起燃烧爆炸。如金属钾,钠,电石等。  6、易燃液体  这类液体极易挥发成气体,遇明火即燃烧。可燃液体以闪点作为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根据,闪点越低,危险性越大。闪点在45℃以下的称为易燃液体,45℃以上的称为可燃液体(可燃液体不纳入危险品管理)。易燃液体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两极:  (1) 一级易燃液体 闪点在28℃以下(包括28℃)。如乙醚、石油醚、汽油、甲醇、乙醇、苯、甲苯、乙酸乙酯、丙酮、二硫化碳、硝基苯等。  (2) 二级易燃液体闪点在29-45℃(包括45℃)。如煤油等。  7、易燃固体  此类物品着火点低,如受热,遇火星,受撞击,摩擦或氧化剂作用等能引起急剧的燃烧或爆炸,同时放出大量毒害气体。如赤磷,硫磺,萘,硝化纤维素等。  8、毒害品   这类物品具有强烈的毒害性,少量进入人体或接触皮肤即能造成中毒甚至死亡。毒品分为剧毒品和有毒品。凡生物实验半数致死量(LD50)在50毫克/公斤以下者均称为剧毒品。如氰化物、三氧化二砷(砒霜)、二氧化汞、硫酸二甲酯等。有毒品如氟化钠、一氧化铅、四氯化碳、三氯甲烷等。  9、腐蚀物品  这类物品具有强腐蚀性,与其它物质如木材、铁等接触使其因受腐蚀作用引起破坏,与人体接触引起化学烧伤。有的腐蚀物品有双重性和多重性。如苯酚既有腐蚀性还有毒性和燃烧性。腐蚀物品有硫酸、盐酸、硝酸、氢氟酸、氟酸氟酸、冰乙酸、甲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氨水、甲醛、液溴等。  10、放射性物品  此类物品具有反射性。人体受到过量照射或吸入放射性粉尘能引起放射病。如硝酸钍及放射性矿物独居石等。  危险品的安全贮存要求:  ① 危险品贮藏室应干燥、朝北、通风良好。门窗应坚固,门应朝外开。并应设在四周不靠建筑物的地方。易燃液体贮藏室温度一般不许超过28℃,爆炸品贮温不许超过30℃。  ② 危险品应分类隔离贮存,量较大的应隔开房间,量小的也应设立铁板柜和水泥柜以分开贮存。对腐蚀性物品应选用耐腐蚀性材料作架子。对爆炸性物品可将瓶子存于铺干燥黄砂的柜中。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及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应分开存放,绝不能混存。  ③ 照明设备应采用隔离,封闭,防爆型。室内严禁烟火。  ④ 经常检查危险品贮藏情况,及消除事故隐患。  ⑤ 实验室及库房中应准备好消防器材,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防火灭火知识。

  • 危险化学品小知识

    危险品   凡具有爆炸、易燃、腐蚀性等性质,在运输、贮存和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于危险货物,即危险品。其中易燃易爆危险品占相当大的比例。   自燃物品  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物理、化学或生物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黄磷、煤、堆积的浸油物、赛潞终、硝化棉、金属硫化物、堆积植物等,都是常见的自燃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   又称忌水性物品,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要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如:金属钠、电石、石灰等。   易燃液体  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其闭口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如:汽油、苯、乙醇等均属于易燃液体。   易燃固体  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例如煤、木材、松香、石蜡等),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氧化剂   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常见的氧化剂有氯酸钾、次氯酸钠、高锰酸钾等。   有机过氧化物  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有毒品   通过食道、皮肤接触或以粉尘、烟雾及蒸气形态进入肌体后,累积到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产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腐蚀品   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 小时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 55℃时,对 20 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毫米的固体或液体。

  • 【分享】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5-07-26批准 1996-02-01实施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出、入库,贮存及养护。2 引用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13690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 定义3.1 隔离贮存segregated storage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3.2 隔开贮存cut-off storage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3.3 分离贮存detached storage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3.4 禁忌物料incinpatible inaterals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4 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4.1 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4.2 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 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4.3 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4.4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4.5 化学危险品按GB 13690的规定分为八类:  a. 爆炸品;  b.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c. 易燃液体;  d.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e.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f. 毒害品;  g. 放射性物品;  h. 腐蚀品。4.6 标志贮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 190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4.7 贮存方式化学危险品贮存方式分为三种:  a. 隔离贮存;  b. 隔开贮存;  c. 分离贮存。4.8 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 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禁忌物料配置见附录A(参考件)。4.9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5 贮存场所的要求5.1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2 贮存地点及建筑结构的设置,除了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外,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5.3 贮存场所的电气安装5.3.1 化学危险品贮存建筑物、场所消防用电设备应能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并符合GBJ16第十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5.3.2 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或建筑物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符合安全要求。5.3.3 贮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设备。5.4 贮存场所通风或温度调节5.4.1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通风设备,并注意设备的防护措施。5.4.2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通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5.4.3 通风管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5.4.4 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如必须穿过时应用非燃烧材料分隔。5.4.5 贮存化学危险品建筑采暖的热媒温度不应过高,热水采暖不应超过80℃,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机械采暖。5.4.6 采暖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6 贮存安排及贮存量限制6.1 化学危险品贮存安排取决于化学危险品分类、分项、容器类型、贮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6.2 贮存量及贮存安排见表1。表 1贮存类别露天贮存隔离贮存隔开贮存分离贮存贮存要求平均单位面积贮存量,t/m21.0~1.50.50.70.7单一贮存区最大贮量,t2000~2400200~300200~300400~600垛距限制,m20.3~0.50.3~0.50.3~0.5通道宽度,m4~61~21~25墙距宽度,m20.3~0.50.3~0.50.3~0.5与禁忌品距离,m10不得同库贮存不得同库贮存7~106.3 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6.4 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应贮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6.5 爆炸物品不准和其他类物品同贮,必须单独隔离限量贮存,仓库不准建在城镇,还应与周围建筑、交通干道、输电线路保持一定安全距离。6.6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贮;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贮存,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的,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6.7 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6.8 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6.9 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7 化学危险品的养护7.1 化学危险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7.2 化学危险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7.3 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8 化学危险品出入库管理8.1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 8.2 化学危险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  a. 数量;  b. 包装;  c. 危险标志。 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8.3 进入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8.4 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8.5 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8.6 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8.7 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9 消防措施9.1 根据危险品特性和仓库条件,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药剂。并配备经过培训的兼职和专职的消防人员。9.2 贮存化学危险品建筑物内应根据仓库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9.3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内,如条件允许,应安装灭火喷淋系统(遇水燃烧化学危险品,不可用水扑救的火灾除外),其喷淋强度和供水时间如下: 喷淋强度 15 L /(min• m2); 持续时间 90min。10 废弃物处理10.1 禁止在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10.2 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10.3 按化学危险品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11 人员培训11.1 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11.2 对化学危险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11.3 仓库的消防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使其熟悉各区域贮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贮存地点、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方法。

  • 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

    一、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为什么不能卧放?因为当钢瓶立放时,瓶内的下部是液体,上部是气体,当打开角阀时,冲出的是气体,随气体的逸出,下部液体又逐渐汽化,使瓶内上部气体始终保持一定的压力。如果钢瓶卧放,则靠近瓶口处多是液体,当打开角阀时,冲出的液体迅速汽化,体积大约扩大250倍,这样多的气体,大大超过灶具的负荷,一种可能是,窜起很大很高的火焰,引着附近可燃物,另一种可能是,气体来不及安全燃烧,就有发生爆炸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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