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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环境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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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环境分析仪相关的论坛

  • 【原创大赛】《土壤环境监测分析方法》之样品制备

    土壤样品的制备方法前 言 “十三五”国家将建成由35000个监测点位构成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其中普查点位20000个,每五年进行一次监测,风险点位15000个,一年进行一次监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办发〔2015〕56号《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精神:“健全生态环境监测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体系。研究制定环境监测条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管理办法、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统一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海洋、生态、污染源、噪声、振动、辐射等监测布点、监测和评价技术标准规范,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修订完善。增强各部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可比性,确保排污单位、各类监测机构的监测活动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为了规范、指导和统一全国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环保部成立了以监测司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领导组成的《土壤环境监测分析方法》领导小组,并由总站牵头,魏复盛院士领衔于2015年7月启动了《土壤环境监测分析方法》的编写工作。 相比水环境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我国的土壤环境监测体系与质量控制指标严重滞后,在用的监测方法体系混乱,技术方法存在明显错误,所采用方法多来自农业(NY)、环境(HJ)、林业(LY)和国土(DD和DZ)等行业标准,不仅来自不同行业的同一方法存在差异,就环保部门自己不同版本的方法也各说各话,错误不少(详见http://bbs.instrument.com.cn/topic/5941369_1#floor_3)。从为广大环境监测工作者提供一本具有实用性、科学性和先进性重要参考书和工具书的思路出发,笔者现将所承担该书有关“土壤样品制备方法”的送审稿贴出来让大家先审。由于个人水平和理解有限,方法内容不当之处和疏漏在所难免,恳请版友批评指正和加入讨论。

  •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Env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 for soils GB 15618-1995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林生产,维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达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土壤应用功能、保护目标和土壤主要性质,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指标值及相应的监测方法。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林地、自然保护区等地的土壤。   2 术语 2.1 土壤:指地球陆地表面能够生长绿色植物的疏松层。 2.2 土壤阳离子交换量:旨带负电荷的土壤胶体,借静电引力而对溶液中的阳离子所吸附的数量,以每千克干土所含全部代换性防离子的厘摩尔(按一价离子计)数表示。   3 土壤环境质量分类和标准分级 3.1 土壤环境质量分类 根据土壤应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划分为三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原有背景重金属含量高的除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茶园、牧场和其他保护地区的土壤,土壤质量基本 保持自然背景水平。 Ⅱ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等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Ⅲ类主要适用于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矿产附近等地的农田土壤(蔬菜地除外)。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3.2 标准分级 一级标准 为保护区域自然生态,维持自然背景的土壤环境质量的限制值。 二级标准 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限制值。 三级标准 为保障农林业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 3.3 各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标准的级别规定如下: Ⅰ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一级标准; Ⅱ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二级标准; Ⅲ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三级标准; 4 标准值 本标准规定的三级标准值,见表1。 表1 土壤环境质理标准值 mg/kg   级别 土壤 pH值一级 二级   三级 项目自然背景 7.5 6.5 镉 ≤0.20 0.30 0.60 1.0  汞 ≤0.15 0.30 0.50 1.0 1.5 砷 水田 ≤15 30 25 20 30 旱地 ≤15 40 30 25 40 铜 农田等≤35 50 100 100 400 果园 ≤— 150 200 200 400 铅 ≤35 250 300 350 500 铬 水田 ≤90 250 300 350 400 旱地 ≤90 150 200 250 300 锌 ≤100 200 250 300 500 镍 ≤40 40 50 60 200 六六六 ≤0.05 0.50 1.0 滴滴娣 ≤0.05 0.50 1.0   注:①重金属(铬主要是三价)和砷均按元素量计,适用于阳离子交换量5cmol(+)/kg的土壤, 若≤5cmol(+)/kg,其标准值为表内数值的半数。 ②六六六为四种异构体总量,滴滴涕为四种衍生物总量。 ③水旱轮作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砷采用水田值,铬采用旱地值。   5 监测 5.1 采样方法:土壤监测方法参照国家环保局的《环境监测分析方法》、《土壤元素的近代分析方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的有关章节进行。国家有关方法标准颁布后,按国家标准执行。 5.2 分析方法按表2执行。   表2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选配分析方法 序号 项目 测定方法检测范围 mg/kg 注释 分析方法 来源 1 镉 土样经盐酸-硝酸-高氯酸(或盐酸-硝酸-氢氟酸-高氯酸)消解后 (1)萃取-火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法测定 (2)石墨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测定  0.025以上 0.005以上 土壤总镉 ①、② 2 汞 土样经硝酸-硫酸-五氧化二钒或硫、硝酸锰酸钾消解后,冷[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法测定0.004以上 土壤总汞 ①、②     续表2 序号 项目 测定方法检测范围 mg/kg 注释 分析方法 来源 3 砷 (1)土样经硫酸-硝酸-高氯酸消解后,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测定 (2)土样经硝酸-盐酸-高氯酸消解后,硼氢化钾-硝酸银分光光度法测定0.5以上 0.1以上 土壤总砷 ①、② ② 4 铜 土样经盐酸-硝酸-高氯酸(或盐酸-硝酸-氢氟酸-高氯酸)消解后,火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测定1.0以上 土壤总铜 ①、② 5 铅 土样经盐酸-硝酸-氢氟酸-高氯酸消解后(1)萃取-火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法测定 (2)石墨炉[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测定0.4以上 0.06以上 土壤总铅 ② 6 铬 土样经硫酸-硝酸-氢氟酸消解后, (1)高锰酸钾氧,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测定(2)加氯化铵液,火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测定1.0以上 2.5以上 土壤总铬 ① 7 锌 土样经盐酸-硝酸-高氯酸(或盐酸-硝酸-氢氟酸-高氯酸)消解后,火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测定0.5以上 土壤总锌 ①、② 8 镍 土样经盐酸-硝酸-高氯酸(或盐酸-硝酸-氢氟酸-高氯酸)肖解后,火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测定2.5以上 土壤总镍 ② 9 六六六和滴滴娣 丙酮-石油醚提取,浓硫酸净化,用带电子捕获检测器的[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仪[/url]测定0.005以上  GB/T 14550-93 10 pH 玻璃电极法(土∶水=1.0∶2.5)—  ② 11 阳离子交换量 乙酸铵法等—  ③   注:分析方法除土壤六六六和滴滴涕有国标外,其他项目待国家方法标准发布后执行,现暂采用下列方法: ①《环境监测分析方法》,1983,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局; ②《土壤元素的近代分析方法》,1992,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③《土壤理化分析》,1978,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编,上海科技出版社。   6 标准的实施 6.1 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实施。 6.2 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壤应用功能和保护目标会同有关部门划分本辖区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北京农业大学、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等单位参加。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夏家淇、蔡道基、夏增禄、王宏康、武玫玲、梁伟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 【分享】土壤环境化学

    一、土壤概念 土壤(soil)环境位于地球陆地表面的疏松土壤圈,其上界面直接与大气和生物圈相接,下界面则主要与岩石圈及地下水相连,生物圈的主要组成部分植物则植根于土壤环境中。土壤环境在整个地球环境系统中占据着特殊的空间地位,处于大气圈、水圈、岩石圈及生物圈的交接地带,是联接无机环境和有机环境的纽带,它介于生物界与非生物界之间,是一切生物赖以生存的基础。 人类通过生产活动从自然界取得生活必需的资源和能源,而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直接或间接通过大气、水体和生物排人土壤,使土壤造成污染。 这些污染物质一旦进入土壤,就成为影响一切生物循环的一部分。它们或者通过作物吸收,使作物生长发育不良造成减产;或者被作物吸收累积在可食部分,污染食物或饲料,通过食物链危害人类的健康。 土壤环境有较强的自净能力、较大的环境容量,因而它在地球环境系统的污染净化过程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土壤环境的这种稳定和缓冲作用是有限的,若进人土壤环境的污染物质的数量和速度超过了土壤的自净能力,或超过了土壤环境的容纳能力,不但会使土壤环境遭受污染,导致土壤生态系统平衡的破坏,而且可通过各种迁移途径,使大气、水和生物环境发生“次生污染”。 本章在了解土壤本身的组成、结构、性质的基础上,讨论主要的污染物在土壤中的迁移转化及其归宿。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即《土壤导则》)已经实施,这些问题你注意了吗?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即《土壤导则》)已经实施,这些问题你注意了吗?

    2017年初《土壤导则》编制正式启动,与《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制修订工作紧密联系、及时沟通、同步调整。[b]2018年9月13日紧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试行)》之后发布。过渡近一年时间之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土壤导则》2018主要内容[/b]本次《土壤导则》将土壤环境的影响放在建设项目对土壤组分的物理、化学影响上,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b]一、注重土壤环境影响识别。[/b]需在识别土壤环境影响项目类别的基础上,识别影响源、影响途径及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并据此判定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等级。[b]二、着重强调土壤环境现状调查。[/b]包括土壤理化性质调查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且重点关注建设项目占地范围内外的监测点数、层位和指标要求。[b]三、强调土壤环境质量现状保障措施。[/b]即建设项目在环评阶段可采取相应的环境保障措施确保项目用地符合相应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要求。[img=,690,746]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8/201908301533295210_5620_3868143_3.jpg!w690x746.jpg[/img]下面我们重点探讨一些[b]土壤剖面[/b]的调查与监测取样规范。[img=图片2.jpg,235,352]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8/uepic/07bbc47e-b6ff-4abc-9db0-b578fb4fa429.jpg[/img][b]1.土壤剖面定义:[/b]按照土壤特征,将表土竖直向下的土壤平面划分成的不同层面的取样区域。[b]2.土壤剖面采样:[/b]需根据监测要求和土壤发育完整程度在土壤剖面各层中部位多点分层采样,并等量混匀。[b]3.采样设备:[/b]主要分为新型声波钻机、声波(声频)钻进低扰动采样器、手动取土器、锤击式取土钻机、锤击式液压取土钻机、geoprobe钻机和声波钻机等。目前很多机构采用[b]挖掘机[/b]采取刨面样,这样就破坏了土壤的刨面采样要求,造成[b]采样不规范[/b]。有些机构采用[b]洛阳铲[/b],由于土壤样品复杂,洛阳铲采样能力有限,采样深度最多为1.5m,[b]无法满足剖面采样要求[/b]。[b]4.记录:[/b]采样结束后,填写土壤样品标签,主要有样品编号,采样地点,采样层次,特征描述,采样深度,监测项目,采样日期和采样人员等信息。[b]5.制样:[/b]样品采集后需要进行制样程序,主要有风干,样品粗磨,细磨样品,样品分装等程序。此时需要注意的是应选用相对应的20目、60目和100目尼龙筛。[b]不同的检测项目,样品筛分是用的尼龙筛也不同。[/b]例如:用于农药或土壤有机质、土壤全氮量等项目分析,则需要全部过60目尼龙筛。[b]分析挥发性、半挥发性有机物或可萃取有机物无需上述制样[/b],取新鲜土样按特定的方法进行样品前处理即可。制样结束后即可按照相关标准对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评价。综上,[b]土壤采样环节是整个工作的开端,这些你做对了吗![/b]采样不规范将使检测数据不具备代表性,对后续工作造成一系列的影响,需要我们每一位从业者的高度重视![b]关注【仪课通】公众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更多行业干货请关注仪课通。[/b][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ykt/video/317_0.html][color=#ff0000][b]《工业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专题课程》[/b][/color][/url][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ykt/video/186_0.html][color=#ff0000][b]《土壤无机样品的前处理技术》[/b][/color][/url][color=#ff0000][b][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ykt/video/307_0.html]《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与相应地下水标准及分析方法解读[/url][/b][/color]附件上有最新版《土壤导则》,感兴趣的同仁可自行下载查看~

  • 国家将加快国家土壤环境保护体系的建设

    在10月3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研究部署了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  会议指出,按照国务院部署,有关部门历时6年开展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全国土壤环境状况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工矿业、农业等人为活动是造成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会议提出,要将保护土壤环境、防治和减少土壤污染、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良好人居环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目标,进一步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建立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监测制度,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实施“土壤环境保护工程”,加快形成国家土壤环境保护体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会议确定了以下主要任务:(一)严格保护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确定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域,建立保护档案和评估、考核机制。国家实行“以奖促保”政策,支持工矿污染整治、农业污染源治理。(二)加强土壤污染物来源控制。强化农业生产过程环境监管,控制工矿企业污染,加强城镇集中治污设施及周边土壤环境管理。(三)严格管控受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开展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和农产品质量检测,强化污染场地环境监管,建立土壤环境强制调查评估制度。(四)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以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场地为重点,实施典型区域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五)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深化土壤环境基础调查,强化土壤环境保护科技支撑。  会议要求落实企业保护土壤环境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土壤环境保护。引导和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土壤环境保护。

  •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林生产,维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达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土壤应用功能、保护目标和土壤主要性质,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指标值及相应的监测方法。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林地、自然保护区等地的土壤。 2 术语 2.1 土壤:指地球陆地表面能够生长绿色植物的疏松层。 2.2 土壤阳离子交换量:旨带负电荷的土壤胶体,借静电引力而对溶液中的阳离子所吸附的数量,以每千克干土所含全部代换性防离子的厘摩尔(按一价离子计)数表示。 3 土壤环境质量分类和标准分级 3.1 土壤环境质量分类 根据土壤应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划分为三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原有背景重金属含量高的除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茶园、牧场和其他保护地区的土壤,土壤质量基本 保持自然背景水平。 Ⅱ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等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Ⅲ类主要适用于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矿产附近等地的农田土壤(蔬菜地除外)。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3.2 标准分级 一级标准 为保护区域自然生态,维持自然背景的土壤环境质量的限制值。 二级标准 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限制值。 三级标准 为保障农林业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 3.3 各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标准的级别规定如下: Ⅰ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一级标准; Ⅱ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二级标准; Ⅲ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三级标准; 4 标准值 本标准规定的三级标准值,见表1。

  • 建议成立环境分析资源共享

    由于环境保护变得越来越重要,建议成立一个环境分析方面的信息库。 内容包含:大气、土壤、水质和放射性等方面的分析仪器、分析方法。例如:一、水质分析仪器: 1、美国HACH公司 2、意大利HANNA公司 3、德国Tintometer公司 4、德国WTW公司二、烟气分析仪器 1、美国IMR公司 2、德国TESTO公司三、烟气分析方法 1、电化学分析方法 2、NDIR(红外) 3、热导原理

  • 2011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方案

    2011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方案 土壤是地球上最重要的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壤安全更是农产品安全的基本保障。为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强化土壤环境监测和管理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国家环境监测网,确定土壤环境监测国控点位,建立全国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制度,实施全国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2011年是“十二五”时期的第一年,为开好局起好步,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监测范围监测范围涉及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每个省级环境监测站在本辖区内各选取不少于5个地级市(州)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以污染源作为污染场地,首选国控重点源,重点监测污染场地周边土壤环境中重金属含量。各省份必测监测场地信息详见附表。二、布点和采样(一)点位布设以污染场地为监测单元,在其周边800米范围内(尽可能选择耕地土壤)布设5~7个监测点,在距场界2000米以外(主导上风 向)布设1个对照监测点,共计6~8个监测点位。(二)采样方法首先记录点位坐标,拍摄数码照片。然后在采样点采集0~20cm表层土壤。每份土壤样品采样量为2kg。根据污染物扩散特点,也可以采用120cm剖面(A、B、C)三层采样方法,三层采样量各为2kg。(三)样品制备1、风干样品的制备风干:在风干室将土样放置于风干盘中,除去土壤中混杂的砖瓦石块、石灰结核,根茎动植物残体等,摊成2~3厘米的薄层,经常翻动。半干状态时,用木棍压碎或用两个木铲搓碎土样,置阴凉处自然风干。粗磨并分样:粗磨后过2mm筛的样品全部置于无色聚乙烯薄膜上,充分搅拌、混合直至均匀,用四分法弃取、称重,保留三份样品,其中一份500克样品置于棕色磨口玻璃瓶中,注明国家样品库样品(2mm);另一份500克样品置于棕色磨口玻璃瓶中,注明省级样品库样品(2mm);剩余样品称重(保留大约分析用量四倍的土样),研磨过1mm尼龙筛后分成两份。一份装瓶备分析用(1mm),粗磨样可直接用于土壤pH、阳离子交换量等项目的分析。另一份继续进行细磨。[font=Times

  •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请教一下各位,关于土壤GB 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和GB 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这两个标准,我们想申请资质认定,参考其他机构的已获准项目,发现有些项目这两个标准里没有,但是其他机构申请了,例如氰化物、机械组成、有机质含量、全氮、全磷、有效磷、全钾、硒,不知道还可以参考哪些标准来进行申请

  • 国家“十二五”期间的土壤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国家“十二五”期间的土壤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十二五”时期,土壤环境保护总体目标是,耕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污染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突出的土壤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土壤环境保护和风险管控体系基本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下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具体指标为:——达标耕地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此例保持在80%以上;——主要粮食产区、蔬菜基地、集中式伙用水水源保护区土壤环境监控覆盖率100%;——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60%以上;——污染场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率达到90%以上。 规划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保护优先,严控源头控制,强化风险管控,夯实基础能力,政府主导和公众参与。 这个规划目标属征求意见,还尚未正式发布,望各位板油多多发表高见!

  • 【转帖】南京土壤所土壤与环境分析测试中心顺利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及计量认证复评审

    【转帖】南京土壤所土壤与环境分析测试中心顺利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及计量认证复评审

    日前,南京土壤所土壤与环境分析测试中心顺利通过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的国家实验室认可及计量认证复评审。来自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领域的专家根据《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的要求,从人、机、料、法、环等方面对中心的人员、仪器、质量管理体系、检测方法、各类文件等相关要素进行了检查,并对检测项目开展了现场盲样检测、留样实验考核,所有盲样检测项目均获得优秀,其他项目均圆满通过考核。中心整个质量体系运行得到了评审专家的认可。评审组一致认为中心的各要素符合认可准则的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各方面运行状态良好,顺利通过本次国家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复评审。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09/201009252239_246974_1633128_3.jpg会议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09/201009252239_246975_1633128_3.jpg专家

  • 有参加“关于举办2013年全国土壤环境监测技术培训班的通知”的吗?

    http://www.cnemc.cn/publish/totalWebSite/news/news_34235.html,本人有可能去。一、培训内容(一)土壤样品采集技术及土壤样品库建设;(二)土壤理化性质分析测试技术;(三)土壤无机样品的前处理及分析测试技术;(四)土壤有机样品的前处理及分析测试技术; (五)土壤的数据处理与结果评价方法;(六)土壤监测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技术;(七)2012年全国土壤环境监测报告总结;(八)布置2013年土壤环境监测实施方案;(九)山东等3省(区)土壤例行监测工作经验交流。

  • 【分享】土壤环境保护标准目录及标准下载

    一、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标准名称标准编号发布时间实施时间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 350-20072007-6-152007-8-1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 332-20062006-11-172007-2-1温室蔬菜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 333-20062006-11-172007-2-1拟开放场址土壤中剩余放射性可接受水平规定(暂行)HJ 53-20002000-5-222000-12-1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 1995-7-131996-3-1二、相关监测规范、方法标准  标准名称标准编号发布时间实施时间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05-20112011-2-102011-6-1土壤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

  • 说说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

    说说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明确“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14年底,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络(简称“国家网”)建设,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简称“总站”)负责实施。国家网为国家事权,由总站按照统一监测方法、统一技术要求和质量管理规则的管理模式组织实施。国家网的监测点位由背景点、基础点和监控点(暂定名称)3类点位组成,按照科学性与可行性、代表性和经济性、继承性和发展性、稳定性和动态性的原则进行布设,以客观准确反映全国土壤环境质量整体状况、变化趋势和潜在风险。拟定4万个点,2017年底前完成;2020年底前,依据每年例行监测结果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简称“土壤详查”)结果完成调整和更新。

  • 正确认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与土壤污染

    由于土壤污染物不像大气或水污染物那样,可以直接进入人体,危及健康,而是间接地影响人体健康,土壤中的污染物是通过食物链,主要通过粮食、蔬菜、水果、奶、蛋、肉等进入人体。土壤与人体之间的物质流动关系比较复杂,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制定土壤污染物的环境质量标准难度很大。  很多人认为,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值,土壤就受到污染。这种看法值得商榷,这要从如何制订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说起。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于1996年3月起实施。在该标准的制订中,第一级采用地球化学法,主要依据土壤背景值。很多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土壤采用第一级标准。第二级采用生态环境效应法,主要依据土壤中有害物质对植物和环境是否造成危害或污染的影响。一般农田、蔬菜地等采用第二级标准。

  • 我国已初步建成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

    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司长邱启文21日介绍,我国正在建设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截至目前,已完成2万个左右基础点位布设,覆盖99%的县、98%的土壤类型、88%的粮食主产区,初步建成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后,将向社会公开详查结果。  去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土十条”,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在环保部当天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邱启文说,全面准确掌握土壤污染状况是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与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环保部已全面启动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本次详查将在已有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在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他表示,按照“土十条”的要求,到2020年完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后,将按照程序,所有的结果会向社会公开。公开程度将根据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总的来说要尽可能信息公开,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  目前,这一工作总体进展情况相对比较顺利:编制完成了详查工作总体方案,已印发各地组织实施;组织制定一系列详查技术规范;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开展有关技术规定的试点验证工作等。  据介绍,中央财政整合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6年专项资金安排预算90.89亿元,支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及各省份落实“土十条”。转载于中国政府网

  • 【原创大赛】为《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修订进言

    [align=center][font=黑体][size=18px][b]为《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修订进言[/b][/size][/font][/align][align=center][font=华文楷体][font=华文楷体][size=18px](老兵) [/size][/font][/font][/align][font=华文楷体][font=华文楷体] [size=16px]自[/size][/font][size=16px]2004年12月9日发布的《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实施以来,对我国的土壤环境监测起了重要作用,但随着GB36600-2018、GB15618-2018、HJ964-2018、HJ25.1~HJ25.5—2019和《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标准的发布和即将发布,原有的《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已无法适应当今土壤环境监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国家因此将对其进行修订,并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本文从技术、文字表达层面对该征求意见稿和相关文审意见进行分析,期冀能为提升《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修订质量进言献策,特提出如下修订意见。[/size][/font][font=华文楷体] [size=18px] 1、第1页(包括第28页)“HJ XXX 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统计技术导则”应更正为“HJ 1185 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统计技术导则(试行)”。[/size][/font][size=18px][font=华文楷体] 2、关于第2页“土壤混合样 soil mixture sample”定义需删除的文审意见,笔者认为不能删除,且还需要保留和在后续的采样中细化,理由是单点样的代表性极差,不能总体反映监测范围区域尺度的土壤环境质量。[/font][font=华文楷体] 3、关于4.3.1监测项目,肥力不足是[/font][font=华文楷体]影响作物产量[/font][font=华文楷体]的主要原因,[/font][font=华文楷体]氮、磷、钾[/font][font=华文楷体]等土壤地力(肥力)指标已有农业部门在管,生态环境部门要管的是污染所致的生态环境污染风险问题,而不宜把[/font][font=华文楷体]影响作物产量[/font][font=华文楷体][font=华文楷体]的土壤地力(肥力)指标当污染物来测,建议将[/font]“[/font][font=华文楷体]影响作物产量项目可选测全盐量、硼、[/font][font=华文楷体]氟、[/font][font=华文楷体]氮、磷、钾等[/font][font=华文楷体]”,改为“凡属于区域内的特征污染物,且存在生态环境影响风险时[/font][font=华文楷体]可[/font][font=华文楷体]列为[/font][font=华文楷体]选测[/font][font=华文楷体][font=华文楷体]项目[/font]”。如流域内湖库水质的富营养化管控需要监测土壤中[/font][font=华文楷体]全盐量、氮、磷[/font][font=华文楷体]和有效磷[/font][font=华文楷体]等[/font][font=华文楷体]”,铝厂和磷化工的大气污染沉降影响需要监测土壤中的氟化物等。[/font][font=华文楷体] “以防控管理对象土壤环境风险为目的的监测可根据采样点所处的用地类型结合特征污染物(或潜在污染物)选择监测项目:如污水灌溉项目应测氰化物、六价铬、挥发酚、烷基汞、硫化物、石油类等;POPs与高毒农药施用区测量苯、挥发性卤代烃、有机磷农药、多氯联苯等。”建议改为“以防控管理对象土壤环境风险为目的的监测可根据采样点所处的用地类型结合特征污染物(或潜在污染物)选择监测项目”。理由是“应测”的指标过度了,还是应“结合特征污染物(或潜在污染物)来选择监测项目”。[/font][font=华文楷体] 4、第5页14行“[/font][font=华文楷体]系统随机布点法适合布点单元内土壤特征和污染特征相似的情况[/font][font=华文楷体]”建议改为“[/font][font=华文楷体]系统随机布点法适合布点单元内土壤[/font][font=华文楷体]污染分布均匀[/font][font=华文楷体]和污染特征相似的情况[/font][font=华文楷体]”。[/font][font=华文楷体] 5、第6页倒数5行“每个种植基地布设点位综合考虑种植年限、化肥农药施用量、有无污水灌溉等因素”建议改为“每个种植基地布设点位应综合考虑地形地貌、种植年限、化肥农药施用量、有无污水灌溉等因素”。[/font][font=华文楷体] 6、第7页“3)地下水水源:以取水口为中心,在地下水水流方向上布设点位。划定保护区的可在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缓冲区各布设1个监测点,未划定保护区的,可在距取水口25 m、50 m、100 m处各设1个监测点”的规定不明确,建议改为“3)地下水水源:以取水口为中心,在地下水水流方向的上[/font][font=华文楷体][color=#ff0000]游[/color][/font][font=华文楷体][font=华文楷体]布设点位。划定保护区的可在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缓冲区各布设[/font]1个监测点,未划定保护区的,可在距取水口25 m、50 m、100 m处[/font][font=华文楷体][color=#ff0000]的上游[/color][/font][font=华文楷体][font=华文楷体]各设[/font]1个监测点。”[/font][font=华文楷体] 7、第8页“c)背景点”布点建议增加“因地形地貌、土地利用方式、污染物扩散迁移特征和多种土类等因素致使土壤特征有明显差别或采样条件受到限制时,监测点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规定。 [/font][font=华文楷体] 8、第9页3行关于“土壤单独样品和混合样品采集与研究目的有关,在研究土壤环境质量水平和垂向变化时一般采用单独样品;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中,推荐使用混合样品。此外,选择单独样品或混合样品也与监测项目有关,监测项目具有挥发性时,只能采集单独样品。单独样品指在坐标点单点取 0-20 cm 土壤,应尽可能做到取样量上下一致。”建议改为“土壤单独样品和混合样品采集与监测项目和研究目的有关,除VOCs外,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中表层样应采集混合样品;监测项目具有挥发性时,只能采集单独样品,即在坐标点单点取 0m~20 cm 土壤;不论单独样还是混合样均应尽可能做到取样量上下一致。”[/font][font=华文楷体] 6.3.1.2 深层样品采集时,针对VOCs应增加只能采用直推式或冲击式钻进方式采样的规定。[/font][font=华文楷体] 9、第11页6.3.2.1挥发性有机样品的采集建议增加“可通过PID快筛VOCs的监测结果,决定是否在样品瓶加不加甲醇”的规定。[/font][font=华文楷体] 6.3.2.2半挥发性有机物、难挥发性有机物及挥发性无机样品采集,建议明确“凡测试项目为风干样的土样应采集混合样,凡测试项目为鲜样的应采集单独样”。因为此类样品的挥发损失相对样品的代表性的影响来说要小得多,况且六价铬、氰化物和汞的分析测试样品均为过0.15mm孔径的风干样,已属于非密封和高度扰动的样品。[/font][font=华文楷体] 10、第12页 6.3.2.3非挥发性无机样品的采集关于“测定重金属、氟化物等非挥发性的无机样品时,可使用干样进行样品分析,可采集单独样品或混合样品”建议改为“测定重金属、氟化物等非挥发性的无机样品时,应使用风干样进行样品分析,除钻孔柱状样采集单独样品外,一般应采集混合样品。”[/font][font=华文楷体]……[/font][font=华文楷体]“用于化学分析的土壤样品,采样量应不低于500 g。用于样品库的样品,采样量应不低于2000 g。”建议改为“单独样品采样量应不低于500 g;混合样品采样量应不低于2000 g,专项工作另有规定者,按规定执行。”[/font][font=华文楷体][font=华文楷体] 表[/font]1 常见的存储容器材质及其适用情况在中的“聚氯乙烯袋”建议改为“聚乙烯袋”,因前者不常用,常用的是“聚乙烯袋”。[/font][font=华文楷体] 6.5 记录及标签中的经纬度为便于打印、书写和规范,建议用小数表示,小数位数不得少于6位。[/font][font=华文楷体] 11、第13页6.6 采样质量控制应增加“样品的保存(容器、时间要求)和管理”等技术要求。[/font][font=华文楷体] 12、第14页“c)样品的运输。由专人将土壤样品送到实验室,运输前及时填写《土壤样品运输记录表》”建议改为c)样品的运输和发送。土壤样品运输和发送前应及时填写“土壤样品交接清单或样品流转单”,否则本规范应增加《土壤样品运输记录表》的资料性附录。[/font][font=华文楷体] 13、第14页“气温偏高或偏低时还应采取控温措施”建议改为“气温偏高时还应采取控温措施”,因为低温对样品保存的影响可忽略。[/font][font=华文楷体] 14、第15页“图5 土壤样品制备流程图”建议改为“图5 土壤样品风干制备流程图”,并应标注说明“测试项目不需要的粒径样品,可以免去该粒径样品的制备和过筛”,如不用WDXRF测重金属,便无需过0.075mm筛,不用NY/T 1121.6-2006测土壤有机质,就无需过0.25mm筛。、[/font][font=华文楷体] 15、关于8.1.2 无机样品干燥一节,“土壤样品风干室原则上要求朝南、向阳,但严防阳光直射土样,需通风良好,整洁,无尘,无易挥发性化学物质”应改为“土壤样品风干室应严防阳光直射土样,自然风干需通风良好,整洁,无尘,无易挥发性化学物质”。[/font][font=华文楷体][font=华文楷体] 关于[/font]“土壤风干室内应配置温湿度计,对室内温湿度有所控制。在土壤样品风干期间每日记录室内的温湿度”的规定不接地气,需要给出温湿度控制的量化指标。[/font][font=华文楷体] 样品风干容器不应局限于使用搪瓷风干盘,应允许使用适宜的塑料盘,塑料盘便于压碎土样、无需垫纸和易于清洗。[/font][font=华文楷体] 8.1.2.2 无机样品机械干燥应增加低湿快速风干的方法,快速风干系统的湿度以控制在20%(RH)以下、温度在30℃~40℃之间为宜。[/font][font=华文楷体] 16、关于8.1.3 无机样品的研磨及过筛一节,应增加“不同样品的操作工位应有效隔离并独立设置,以防止制样粉尘的交叉污染”的规定;样品混匀应增加“混样仪混匀”和“塑料袋手工颠倒法”等混匀方法;“计算细磨土壤样损失率。细磨土壤样品的损失率应低于百分之七”建议改为“计算细磨土壤损失率。细磨土壤样品的损失率应[/font][font=华文楷体]≤[/font][font=华文楷体]5%”。“球磨仪研磨结束后,球磨罐和配球也需要擦洗,利用高压气泵吹干”建议改为“球磨仪研磨结束后,球磨罐和配球应用毛刷清扫和高压气泵吹净,不得有可见附着物,否则应水洗烘干或用洁净碎玻璃(或待制备样品的粗磨样弃样)球磨清洗。”[/font][font=华文楷体][font=华文楷体] 应增加[/font]“可选用全手工制样、半自动机械制样和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系统制样”的内容,并给出各种方法所用仪器设备的技术要求,比如金属分析样品制备不得使用不锈钢等含待测组分材质的工具和仪器,采用磨球仪进行样品的细磨应使用玛瑙材质的球磨罐,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系统应具备干燥、研磨、混匀分样、筛分、称量装样和清洁等功能,建议以规范性附录的形式给出制样方法。[/font][font=华文楷体] 17、[/font][font=华文楷体][font=华文楷体]关于[/font]“[font=华文楷体]8.3 样品制备过程中的质量控制[/font][font=华文楷体]”一节,建议增加“为做好土壤样品制备质量的有效监督,必要时可采用视频实时监控”的措施。 [/font][/font][font=华文楷体] “均匀性检查是指将样品摊开,分成四份,以目视的方法检查其均匀性”建议改为“均匀性检查是指将样品摊开,分成四份,以目视的方法检查其均匀性,必要时可利用便携或小型台式XRF对分成四分中的两份可疑样进行检测,当Pb、As、Zn和Cu测值大于20mg/kg时的一个或一个以上元素的对数差大于0.10时,可判定为样品不均匀。凡作为平行密码样的样品均应进行均匀性检查”。[/font][font=华文楷体][font=华文楷体] 17、关于[/font][font=华文楷体]8.4 注意事项[/font][font=华文楷体]“样品研磨过程中,所有样品必须全部研磨过筛”建议改为“样品研磨过程中,除2mm样品外,所有样品必须全部研磨过筛。”[/font][/font][font=华文楷体] 18、关于“9.3 样品的长期保存”须通过验证汞和六价铬的保存时间,给出合理的规定,否则不能解释为何与相关检测标准的规定不一致。[/font][font=华文楷体] 19、关于10.2.1“监测项目分析方法应优选用国家或行业标准方法,见附录E表1。农用地或建设用地土壤可选用对应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规定的分析方法。”建议改为“监测项目分析方法应选用GB15618和GB36600规定的方法和附录E表1中的分析方法。”[/font][font=华文楷体] 20、第19页10.3 样品处理“(GB 36600-2018)规定方法样品处理方法”应更正为“(GB 36600-2018)规定方法的样品处理方法”。[/font][font=华文楷体] 21、“表3 土壤样品理化项目分析测试精密度和准确度允许值表”建议删除pH和阳离子交换量的相对偏差值,因为绝对偏差与相对偏差的评价结果不一致;阳离子交换量的相对误差“±10%”建议改为“±10%或土壤标准值±1倍不确定度”,因为按GBW07412和GBW07416土壤分析标准物质标准值的不确定度折算,其1倍不确定度的相对误差已分别达13.1%和13.4%。[/font][font=华文楷体] 22、第23页11.2.5.2 校准曲线一节中的“标准曲线”建议统一称为“校准曲线”。[/font][font=华文楷体] 23、第24页“离群值判定规则按GB/T 6380执行”建议改为“Ⅰ型极值分布样本离群值判定规则按GB/T 6380执行,正态样本离群值的判断和处理按GB/T4883执行”。因为后面的“结果表示”和“数据的有效性”均要求用Grubbs法检验,而Grubbs法检验则来自环境监测常用的GB/T4883。[/font][font=华文楷体][font=华文楷体] 关于结果表示中[/font]“土壤样品测定一般保留三位有效数字,含量较低的镉和汞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并注明检出限数值。分析结果的精密度数据,一般只取一位有效数字,当测定数据很多时,可取两位有效数字。表示分析结果的有效数字的位数不可超过方法检出限的最低位数”的规定不严谨,如汞的方法检出限是0.002mg/kg,按保留保留两位有效数字的说法,测值0.00252可按0.0025报出,这便违反了不可超过方法检出限最低位数的规定。因此建议修改为“土壤样品测定一般保留三位有效数字,且其分析结果的小数位数不得超过方法检出限的小数位数。分析结果的精密度数据,一般只取一位有效数字,当测定数据很多时,可取两位有效数字。”[/font][font=华文楷体][font=华文楷体] 12.4 监测报告[/font][font=华文楷体]的内容还需增加[/font]“样品的交接时间”。[/font][font=华文楷体] 24、第26页“现有国家标准未涉及项目,可参照其他行业或地方标准进行评价”建议改为“现有国家标准未涉及项目,可参照其他行业或地方标准或国外标准进行评价,并应给出标准值选取的说明。”[/font][font=华文楷体][font=华文楷体] 25、附录B[/font][font=华文楷体]有关部分污染源及周边点位布设示例[/font][font=华文楷体]与前述的[/font]“采用放射性布点法和带状布点法,布点密度由中心起由密渐稀,在同一密度圈均匀布点”等规定不一致,建议将“主导风向下风向75 m、200 m、400 m处各布设1各监测点”改为“以主导风向下风向75 m、200 m、400 m处分别各布设3个、2个和1个监测点,同一密度圈各样点等间距为40m,每个监测点的采样网格按20m[/font][font=华文楷体]×[/font][font=华文楷体]20m设置,非挥发性项目样品表层土样品须采集混合样”(灌溉水污染型可参考此内容修改);b)工业企业遗留或遗弃场地由于污染分布未知和不均匀,在园区场地500 m范围内不宜采用系统随机布点,而应改用系统布点法;C)采矿区周边点位布设不论是开阔地带的采矿区还是依靠山体的矿区,仅布3个点太少,点位设置过于理想化,应考虑露天采场与矿井(竖井或平巷掘进)的差异,应将弃渣尾矿暂存区、运矿道路、大气污染主导风向、地表水漫灌影响区域和地下水出露流向区等疑似污染区应作为布点的重点。[/font][font=华文楷体][font=华文楷体] 26、建议将“附录[/font][font=华文楷体]D[/font][font=华文楷体]土壤样品预处理方法[/font]”改为“附录D重金属形态分析样品的处理方法”,并删除除重金属形态分析样品外的其它前处理方法。删除的原因是相关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已有规定,应以检测方法标准规定为准。[/font][font=华文楷体] 27、附录E 表1土壤监测项目分析方法中的有机质应删除已作废的“GB 9834”,建议增加“LY/T1243”;氧化稀土总量应删除已作废的“GB 6260”,并将其变更为“[/font][font=华文楷体]NY/T 30[/font][font=华文楷体]”;另建议增加铊、铍、钴等元素的ICP-[/font][font=华文楷体]MS法[/font][font=华文楷体][font=华文楷体];序号为[/font]51的监测项目“氟化物”应改为“水溶性氟化物和总氟化物”;有效态元素分析方法建议增加“GB23739”和“NY/T890”等测试方法。[/font][font=华文楷体] 28、 [font=华文楷体]附录F中E.1.1 基础误差(FE)的表述有问题,因为土壤不均匀性造成土壤监测的基础误差,除可通过研磨成小颗粒试样和混合均匀减小外,还需要通过增加布点采样数来减小误差。[/font][/font][/size]

  • 环保部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

    [b][color=#ff0000] 环境保护部公告[/color][/b][color=#000000] 公告 2017年 第72号[/color][b]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b]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我部制定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现予发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  环境保护部  2017年12月14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12月15日印发  [b]附件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 [/b]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制定本技术指南。  [b]一、适用范围[/b]  本指南适用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规定的疑似污染地块对人体健康风险的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其他情形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指南不适用于含有放射性污染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  [b]二、原则规定 [/b]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应当依据《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和《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并符合本指南相关要求。  [b]三、调查评估程序[/b]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一般程序包括初步调查、详细调查、风险评估三个阶段。由于土壤污染的复杂性和隐蔽性,一次性调查不能满足本阶段调查要求的,则需要继续补充调查直至满足要求。  [b]初步调查:[/b]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信息整理及分析、初步采样布点方案制定、现场采样、样品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估、调查报告编制等。初步调查表明,土壤中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筛选值)的,则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即低于可接受水平),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超过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筛选值)的,则对人体健康可能存在风险(即可能超过可接受水平),应当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初步调查无法确定是否超过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筛选值)的,则应当补充调查,收集信息,进一步进行判别。  [b]详细调查:[/b]包括详细调查采样布点方案制定、水文地质调查、现场采样、样品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估、调查报告编制等。详细调查应当进一步确定土壤污染物的空间分布状况及其范围,以及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污染的影响情况,分析污染物在该地块的迁移与归宿等,为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等提供支撑。详细调查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或需要进一步精细测算治理与修复范围时,则应当补充调查,收集更多信息。  [b]风险评估:[/b]主要工作程序包括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风险表征、风险控制值计算等。通过风险评估判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造成的人体健康风险是否超过可接受水平,并计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控制值。  [b]四、调查评估要点   (一)调查范围[/b]  调查范围原则上为疑似污染地块的边界范围内。  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到地块边界以外:如地块边界附近土壤可能受到本地块污染的,需确定地块地下水污染范围的,地块周边存在环境敏感目标的(如学校、居民区等)等情形。  [b](二)布点要求[/b]  布点是土壤环境调查的关键环节。布点不当可能发现不了污染,造成误判。布点数量应当综合考虑代表性和经济可行性原则。鉴于具体地块的差异性,布点的位置和数量应当主要基于专业的判断。原则上:  初步调查阶段,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3个;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6个,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  详细调查阶段,对于根据污染识别和初步调查筛选的涉嫌污染的区域,土壤采样点位数每400m2不少于1个,其他区域每1600m2不少于1个。地下水采样点位数每6400m2不少于1个。  有以下情形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密布点,如污染历史复杂或信息缺失严重的,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等。  [b](三)土壤污染物的检测项目 [/b]  漏检污染项目可能发现不了污染,造成误判。  土壤中污染物的检测项目原则上应当根据保守原则确定。疑似污染地块内可能存在的污染物及其在环境中转化或降解产物均应当考虑纳入检测范畴。  [b](四)水文地质和土壤理化性质调查 [/b]  水文地质条件关系污染物在土壤和地下水中的迁移、转化和分布。需要调查:地块土层结构及分布、地下水位、地下水垂向水力梯度、地下水水平流速及流向等。  土壤的具体理化性质是风险评估的重要参数。需要调查:土壤有机质含量、容重、含水率、土壤孔隙率、渗透系数等。  [b](五)实验室检测原始数据管理 [/b]  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是调查评估的基础。参与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的实验室,应当保存所有样品检测的原始数据(包括电子数据)以备检查,原则上至少保存20年。  [b](六)风险评估要点   1.建立污染地块概念模型 [/b]  概念模型的内容包括污染来源、潜在受体以及暴露途径(即污染到达受体的途径)。概念模型应当贯穿于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整个过程,并随着调查的深入,不断完善。  即使存在污染来源,如果没有暴露途径,则对潜在受体而言,就没有风险。《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规定了多种暴露途径。根据建立的概念模型,某种暴露途径对于该特定地块并不存在的,则风险评估可以不考虑该暴露途径。污染地块上如果存在《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未规定的暴露途径的,可参考国际上具有较高认可度的风险评估技术方法组织开展相应暴露途径的风险评估工作,说明方法的合理性并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  [b]2.风险评估的参数选择 [/b]  对于污染物理化和毒性参数,原则上选择《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所规定的参数;《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未规定的,可引用国际上权威机构发布的具有较高认可度的数据库中的参数,并明确说明数据来源及选择依据。  对于人体暴露特征参数,原则上采用《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规定的参数推荐值;确需调整的,应参照国家或地方权威部门发布的数据,并明确说明数据来源及选择依据。  对于污染地块的特征参数,应通过水文地质调查、室内土工试验等方式获取实测数据,对于面积较大且水文地质情况复杂、变异性较大的地块,可分区域获取地块特征参数。  [b]3.关于风险控制值 [/b]  根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土壤风险控制值指根据用地方式、暴露情景和可接受风险水平,采用规定的风险评估方法和场地调查数据,计算获得的土壤污染物的含量限值。  当污染地块规划用途明确时,应根据规划用途计算风险控制值;规划用途不明确时,可结合可能的多种规划用途,提供相应的风险控制值。  通过风险评估计算得出的风险控制值,是确定污染地块修复目标值的重要依据,但两者并不完全等同。如对于土壤背景值较高的污染物(如重金属),考虑成本效益,技术可操作性,以及修复后存在被更高背景的周边区域再次污染的可能性,原则上不要求清理到背景水平之下。  污染地块的修复目标可依据《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导则》确定。  [b]五、成果及审核   (一)成果[/b]  调查评估工作完成后,应以电子和书面方式提交相关工作成果,包括报告书、图件、附件材料等。  1.报告书应包括调查评估工作方案、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  2.图件应包括地块地理位置图、地块平面图、土壤污染物浓度分布平面图及截面图、地块土层分布截面图、地下水位等高线图、地下水污染物分布图等;  3.附件材料应包括相关历史记录、现场状况及工作过程照片、钻孔柱状图、水文地质调查报告、测绘报告、建井记录、洗井记录、手持设备日常校准记录、原始采样记录、现场工作记录、实验室检测报告、专家咨询意见等。  [b](二)审核要点[/b]  对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工作进行审核的,可参考下表所列要点。[table=600][tr][td][align=center][b][color=#000000]阶  段[/color][/b][/align][/td][td][align=center][b][color=#000000]要[/color][color=#000000]点[/color][/b][/align][/td][/tr][tr][td=1,5][align=center][color=#000000]调查阶段[/color][/align][/td][td][color=#000000]调查范围是否合理[/color][/td][/tr][tr][td][color=#000000]资料收集是否完备[/color][/td][/tr][tr][td][color=#000000]采样点位布设是否科学[/color][/td][/tr][tr][td][color=#000000]采样深度设置是否科学[/color][/td][/tr][tr][td][color=#000000]现场样品采集过程是否规范[/color][/td][/tr][tr][td=1,4][align=center][color=#000000]调查阶段[/color][/align][/td][td][color=#000000]水文地质资料是否完备[/color][/td][/tr][tr][td][color=#000000]检测项目选择是否全面[/color][/td][/tr][tr][td][color=#000000]实验室检测是否规范[/color][/td][/tr][tr][td][color=#000000]检测数据统计表征是否科学[/color][/td][/tr][tr][td=1,5][align=center][color=#000000]风险评估阶段[/color][/align][/td][td][color=#000000]概念模型是否合理[/color][/td][/tr][tr][td][color=#000000]参数选择是否规范[/color][/td][/tr][tr][td][color=#000000]风险表征是否科学[/color][/td][/tr][tr][td][color=#000000]不确定性分析是否合理[/color][/td][/tr][tr][td][color=#000000]风险控制值的确定是否科学[/color][/td][/tr][tr][td=1,3][align=center][color=#000000]工作成果提交[/color][/align][/td][td][color=#000000]相关报告书是否完整[/color][/td][/tr][tr][td][color=#000000]图件是否完整[/color][/td][/tr][tr][td][color=#000000]附件材料是否完整[/color][/td][/tr][tr][td=1,3][align=center][color=#000000]总结[/color][/align][/td][td][color=#000000]调查评估过程是否规范[/color][/td][/tr][tr][td][color=#000000]相关材料是否完整[/color][/td][/tr][tr][td][color=#000000]结论是否科学可信[/color][/td][/tr][/table]

  • 新标准前瞻:HJ 1231—2022 土壤环境 词汇

    [font=&][size=16px][color=#4c4c4c]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范与土壤描述、土壤采样、土壤监测与评估、土壤修复与风险管控和土壤生态毒理等土壤环境相关的词汇,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与土壤环境相关的基本名词术语及定义。本标准以 ISO 11074:2015《Soil quality—Vocabulary》的框架结构为主线,非等效采用 ISO 11074:2015中的术语及定义,同时充分考虑我国在土壤环境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编制。本标准为首次发布。[/color][/size][/font]

  • 【分享】专家:我国部分地区土壤环境污染严重亟待加强治理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相关课题组11日在其2010年年会上发布了对我国土壤环境问题的研究报告。报告指出我国部分地区土壤环境污染严重,呈现新老污染物并存、无机有机复合污染局面,亟待加强治理。报告认为,我国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基础薄弱,面源污染日益加重,农村工矿污染凸显。我国工业场地污染较重,危险废物的不合理处置造成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在一些重污染企业或工业密集区、工矿开采区及周边地区、城市和城郊地区出现了土壤重污染区和高风险区。报告指出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将加剧土地资源短缺,导致农作物减产和农产品污染,威胁食品安全,直接或间接危害人体健康,还将导致其他环境问题。报告指出,与大气污染和水环境污染控制工作相比,中国在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的专项法律法规,土壤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缺乏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土壤环境标准体系不健全,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支撑能力不强等。参与课题研究的中外专家建议,中国应完善土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着重从土壤污染预防和治理上加以规定。同时以农用土壤安全保护和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管为重点,对典型污染土壤进行综合治理、生态恢复和工程示范,对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发挥引导和示范作用。报告还建议我国构建土壤环境监管制度体系,包括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制度、土壤污染责任追究制度、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制度等,并以土壤环境风险评价、安全评价和环境监测为依据,建立应对各种污染的预警机制和措施,以及制定国家和地方土壤环境质量指导标准。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成立于1992年,是一个由中外环境领域高层人士和专家组成的、向中国政府提供政策建议的咨询机构。

  • 国家做出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的安排

    最近,国院办公厅印发了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到2015年,全面摸清我国土壤环境状况,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初步遏制土壤污染上升势头,确保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0%;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基本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对全国60%的耕地和服务人口50万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开展例行监测;全面提升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等。详见附件。

  • 土壤团粒分析仪有哪些特点

    土壤团粒分析仪有哪些特点

    [size=16px]  土壤团粒分析仪有哪些特点  土壤团粒分析仪是用于测量土壤团粒组成和分布的仪器,它有助于了解土壤的物理性质和土壤结构。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土壤团粒分析仪的特点:  高精度分析:土壤团粒分析仪提供高精度的土壤团粒分析,可以分辨不同团粒粒径的含量,通常以毫米或微米为单位。  多尺度分析:这些仪器通常能够在不同尺度上分析土壤团粒,从粗大团粒到微细颗粒,从而提供更全面的信息。  自动化和高通量:一些现代土壤团粒分析仪具备自动化功能,可以快速分析大量样本,提高工作效率。  样品预处理:土壤团粒分析仪通常可以进行样品的适当预处理,例如去除有机质或颗粒的散度调整,以确保分析的准确性。  数据可视化:这些仪器通常提供数据可视化功能,以便用户能够直观地理解土壤团粒的分布和特性。  数据存储和导出:土壤团粒分析仪通常具有数据存储和导出功能,使用户可以随时检索和分享分析结果。  多种团粒特性测量:除了粒径分布,一些仪器还可以测量土壤团粒的形状、孔隙度、比表面积和密度等特性。  适应不同土壤类型:这些仪器通常可适应不同类型的土壤,包括沙质土壤、壤土和黏土等。  多样化的应用:土壤团粒分析仪广泛用于土壤科学、土壤物理学、农业研究、环境科学、土壤工程和地球科学等领域。  易于操作:尽管这些仪器提供高级功能,但它们通常设计成易于操作,以确保用户能够有效地使用它们。  总之,土壤团粒分析仪是一种重要的土壤分析工具,具有高精度、自动化、多尺度、数据可视化和适应多种应用的特点,有助于研究土壤的物理性质和结构,从而对农业、土壤工程、环境科学和其他领域的决策和研究产生影响。不同型号的土壤团粒分析仪可能具有不同的特点和功能。[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10/202310261058149946_7683_6098850_3.jpg!w690x690.jpg[/img][/size]

  • 【原创大赛】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方案编制示例(教程)

    【原创大赛】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方案编制示例(教程)

    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方案编制示例根据省厅关于2013年春季全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和国家、全省环境管理工作要求,结合YQXX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专项监测工作,为环境治理提供数据支持和技术支撑,特制定本方案。(YQXX:假定为仪器信息市拼音简写)基本情况调查在采样开始前,进行基本情况调查。内容包括:自然和社会经济情况、农业生产情况、农业生产条件、污染源调查。自然和社会经济情况:面积、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水文、气候、农业总产值、总人口等。农业生产情况:种植品种、耕作制度、单位面积产量。化肥、农药、地膜单位面积使用量等。农业生产条件:保护级别、土壤类型、土壤质地、灌溉方式、灌溉水来源、污水灌溉面积等。污染源调查:污染源数量、类型及分布等,找出影响最大的污染来源。监测点位以原土壤调查点位为本次专项监测范围,按省监测工作要求选择4个基本农田区(1km×1km的基本农田地块)作为监测区域:aa县经济开发区、bb县vv镇、cc县uu镇;dd区ww镇蔬菜种植基地(具体信息见附表1)。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2/201212312252_417877_2139979_3.jpg所选的4个基本农田区在行政区域、作物种类、土壤质量上有明显不同。布点、采样和制样布点及采样:各农田区以对角线方式布设5个采样点,采集0~20cm表层土壤,每份样品采样量为2kg(干样用),新鲜样品2瓶(500毫升棕色玻璃瓶)。采样前记录点位坐标,每个点拍摄东、南、西、北、中照片各一张,照片编码与点位编码一一对应。点位编码规则:“2013+YQXX+TR+ZZZ”,如2013JNTR001,2013代表监测年份,YQXX代表仪器信息市,TR代表土壤,001代表点位序号。样品制备1、风干样品的制备风干:在风干室将土样放置于风干盘中,除去土壤中混杂的砖瓦石块、石灰结核、根茎动植物残体等,摊成2~3厘米的薄层,经常翻动。半干状态时,用木棍压碎或用两个木铲搓碎土样,置阴凉处自然风干。粗磨并分样:粗磨后过2mm筛的样品全部置于无色聚乙烯薄膜上,充分搅拌、混合直至均匀,用四分法弃取、称重,保留三份样品,其中一份500克样品置于棕色磨口玻璃瓶中,注明国家样品库样品(2mm),贴标签,蜡封;另一份500克样品置于棕色磨口玻璃瓶中,注明省级样品库样品(2mm),贴标签,蜡封;剩余样品称重(保留大约分析用量四倍的土样),研磨过1mm尼龙筛后分成两份。一份装瓶备分析用(1mm),粗磨样可直接用于土壤pH、阳离子交换量等项目的分析。另一份继续进行细磨。细磨并分样:用玛瑙球磨机或手工研磨到土样全部通过孔径0.25毫米(60目)的尼龙筛,四分法弃取,保留足够量的土样、称重、装瓶备分析用(0.25mm);剩余样品继续研磨至全部通过孔径0.15毫米(100目)的尼龙筛,装瓶备用(0.15mm)。2、新鲜样品的制备分析测定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项目,应采集新鲜土样,土样采集后应始终在低于4℃暗处冷藏,并在7天内进行前处理,40天之内完成分析。监测项目土壤理化指标:土壤pH、有机质含量、阳离子交换量。无机污染物:镉、汞、砷、铅、铬、铜、锌、镍、钒、锰、钴。有机污染物:六六六、滴滴涕。监测时间和频次1~3月,监测一次;3月10日前须完成采样。避免在施用化肥、农药后立即采样。分析和评价方法执行《关于印发》(总站生字161号)。有机质含量使用容量法分析,六六六和滴滴涕使用气相色谱法分析;六六六总量和滴滴涕总量执行的评价标准值为0.10 mg/kg。质量保证执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保证技术规范》、《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

  • 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table=55%][tr][td=2,1][b][color=#ff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color][/b][/td][td=1,1,29%][b][color=#ff0000] 令 [/color][/b][/td][/tr][/table]部令 第46号 [table=100%][tr][td][b]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b][/td][/tr][tr][td][/td][/tr][tr][t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公布,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td][/tr][/table][align=center] [/align][align=right]  环境保护部部长 李干杰[/align][align=right]  农业部部长 韩长赋[/align][align=right]  2017年9月25日[/align][b] 附件 :[b]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b][/b]

  • 【讨论】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 你们能做多少?

    根据2011年全国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方案,从今年起间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的例行监测,每个地级市(州)选取两个可能受污染的土壤监测点,必测项目是:Cd、Hg、As、Pb、Cr,选测项目:pH、阳离子交换量、Zn、Ni、V、Co、Ag、Tl、Sb和多环芳烃等。 针对上述要求,你们二级站(指地级市、州的环境监测站)能做哪些项目?

  • 【资料】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详解.pdf

    发一个自己转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详解.pdf与各位共享。[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3124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详解.pdf[/url]

  • 今日分享内容:什么是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指标值。[/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我国制定《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于1995年1月1日颁布实施。该标准按土壤应用功能、保护目标和土壤主要性质,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该标准分为三级。[/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一级标准:为保护区域自然生态、维持自然背景的土壤质量的限制值。[/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二级标准: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限制值。[/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三级标准:为保障农林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size][/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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