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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加拿大发出通报,公布加拿大根茎作物植物卫生进口要求修订指令,旨在缓解加拿大土壤传播植物检疫有害生物的传入和扩散风险。用于种植的植物和植物部分及参(Panax spp)根和食用马铃薯块茎(Solanum tuberosum)的要求不在本指令范围内。该修订指令建议修改以下内容:l 撤销大豆孢囊线虫(Heterodera glycines)相关要求;l 已知不存在本指令监管土壤传播有害生物的国家向美国大陆出口带土块根作物,可无须植物卫生证书,而凭产地证书出口加拿大;l 该指令规定范围内增加进口带根鲜草药;l 澄清现有要求;l 更新本指令监管土壤传播有害生物的分布区及相关植物卫生要求。该通报的拟批准2011年6月15日,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
近日,通过对美国相关网站的跟踪,发现美国近期修订法规,对进口植物繁殖材料实施新的植物检疫管理措施。通过本次修订,授权美国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APHIS)为进口植物繁殖材料设立了一个新的管理类别—“待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后批准”。根据新规则,APHIS将公布一个被认为是检疫性有害生物或检疫性有害生物寄主的植物名单。名单内的植物只有APHIS完成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后才允许进口。APHIS在有科学证据表明进口某种植物会带来检疫性有害生物被引入美国的风险时,可将该植物类别添加至NAPPRA目录内。在将任何植物补充进入NAPPRA目录之前,APHIS会通过公告寻求公众评议。NAPPRA名单将在网上公布。任何人都可以要求APHIS对列入NAPPRA目录的任何类别植物进行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完成分析后,APHIS将着手制定规则,允许属于限制类别的植物进口,如果因植物进口的相关风险不能有效减轻,则禁止其进口。该法规在5月27日的《联邦记事》上发布,6月27日生效。此前美国的相关法规仅将进境植物繁殖材料分为禁止进境和限制进境两种类别,并不像进口水果、蔬菜那样要求事先完成有害生物风险分析。APHIS不允许禁止进境类植物繁殖材料入境。对于限制进境类植物繁殖材料,则要求在原产地或第一入境口岸实施检查,同时要求随附由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有关专家指出,美国新出台的管理措施,将对我国相关产品的出口产生重大影响。为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企业积极应对:随时掌握美国和其他国家、地区的有关植物检疫措施的最新进展;积极改进技术、管理手段,加强品牌和规模化经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
[align=center][b]印度修订2009年植物检疫令[/b][/align] 印度近日发出G/SPS/N/IND/63/64号多项通报。印度农业部对2009年植物检疫令(印度进口法规)草案进行了第六次和第七次修订,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旨在进一步放宽从各国进口的12类产品的规定。12类中有7类是繁殖植物切条,一类是种植用种子,一类是食用果实,一类是带皮或无皮原木,一类是组织培植植物,一类是食用棕榈仁。有34类产品是首次添加到检疫令中的,使一些目前未批准进口的植物与植物材料向印度出口成为可能。二是旨在进一步放宽印度进口植物及植物材料的规定,增加进境港口使向印度进口植物与植物材料通过新增加的港口成为可能。 上述通报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