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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环保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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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环保检测相关的资讯

  • 咸阳市机动车环保检测中心开业运营
    3月12日,咸阳市机动车环保检测中心开业运营,这将极大缓解我市机动车检测能力不足、检测场地车辆堵塞的紧张状况。市委常委、副市长高中印出席开业运营典礼,并为检测中心揭牌。  咸阳市机动车环保检测中心是我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示范场站,位于市区西郊宝泉路边,总投资1400万元,配套简易工况法环保检测线9条,安全技术检测线2条,所有检测线的自动化控制程度非常高。中心运营后,可依据即将执行的新国标要求,年检测机动车辆7万台次,能有效促进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和“双创”工作。为了确保检测质量和满足群众需求,环保部门将安排驻站工作人员负责数据审验和环保标志发放,交警支队将安排驻站民警负责安全技术数据审验及签章,行政部门证件发放不收取任何费用,可实现一站式办公,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据了解,稳态工况法检测机动车排气是给机动车施加一定的负荷,在模拟道路行驶的情况下,检测排出的污染物浓度,其检测结果能更准确反映机动车的真实状态。根据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安排,今年7月1日起,将全面淘汰目前所有检测机构的怠速检测方法,而采用稳态工况法进行检测。
  • 环保部废止两大机动车污染检测公告
    p  近日,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取消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机构核准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30号)。根据公告,环境保护部将不再对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机构进行核准,并废止《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环发〔2006〕59号)和《关于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检测单位资质认可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2000〕116号),撤销已经发布的检测机构目录(核准发文目录见附件)。/pp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QQ截图20160418095543_meitu_1.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4/insimg/a82388f6-f491-4dc9-809b-724bd9dd8012.jpg"//pp  环保以后不再设立、建立、指定、规定检验机构了,也就不在对这些机构进行资质核准了,从环保的角度取消了这一环节,也就是放开了。企业自行按规定要求进行新车检验检测(再没有地点和机构的指定和规定了),上报申请和技术数据传输,然后就是核准发布。再接下来就是环保体系的监督抽查,查一个不合格,就处罚一个。这就是全民监督,社会监督,产业监督得以实现的举措,“取消了就是放开了”。/pp  有业内人士评价说:“国内汽车企业的婆家很多,这算是贯彻了中央为企业减负的指示,属于行业利好。这意味着环保部不审批检测机构了,但排放还是要管的。”/pp  具体公告正文如下:/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关于取消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机构核准的公告/strong/pp  为贯彻2015年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机动车污染排放,提高机动车环保管理工作效率,现就取消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机构核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pp  一、我部对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机构不再进行核准。/pp  二、废止《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环发〔2006〕59号)和《关于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检测单位资质认可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2000〕116号),撤销已经发布的检测机构目录(核准发文目录见附件)。/pp  三、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pp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pp  特此公告。/pp style="text-align: right "环境保护部/pp style="text-align: right "2016年4月11日/p
  • 环保部对机动车污染监测设备安装提硬性要求
    汽车尾气排放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是造成雾霾、灰霾以及光化学污染的重要原因。环保部今天公开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以下简称监测办法)对机动车的污染监测提出硬性要求——到2015年底前,机动车环保检验率(含免检车辆)达到80% 同时要求纳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今年年底前需安装氨氮和氮氧化物自动监测设备。  据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介绍,目前,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1亿辆,汽车产、销量均超过1840万辆,连续三年居世界第一。机动车污染已成为大气污染重要原因。同时,它也是PM2.5的主要推手之一。  监测办法明确了汽车尾气的监测要求,按照监测办法的规定,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应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业务,建立数据服务器,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实时上传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数据。  环保部要求,市(地)级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 省级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检测线进行监督性监测,每年抽测比例不少于50%。检验机构加快安装自动检测设备,地级以上城市全面使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检测,到2015年底前,机动车环保检验率(含免检车辆)达到80%。  监测办法说,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机动车环保日常监测,主要包括停放地抽测和道路抽测。日常监测应采用国家或地方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原则上应与当地环保定期检验方法一致。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采用遥感、目测等方法筛选高排放车辆,进行道路抽测。  监测办法要求,纳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或完善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尤其要尽快安装氨氮和氮氧化物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自动监测设备的监测数据应当逐级传输上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尚未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或已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但未配置氨氮、氮氧化物自动监测仪器的,应当在2013年底前完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和验收。”监测办法要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督性监测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数据共享使用,不得重复监测。
  • 环保部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检查整治工作
    关于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环境保护部各区域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目前,一些地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暴露出检测程序不规范、检测设备可靠性差、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低等问题,个别地区甚至出现了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行为,严重影响了机动车污染防治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造成了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环保检验违法违规行为,我部决定于2011年3月至6月在全国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检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检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各级环保部门对机动车环保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规范和强化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督促一批存在问题的检验机构进行限期整改,逐步建立健全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数据库和环保监管信息系统,切实提高机动车环保监管水平,努力遏制机动车污染日益严重的趋势。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等,对所有从事机动车环保检验的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环保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重点为:检验机构资格委托情况 检验机构日常运行情况 检测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 检测人员业务技能情况 环保部门日常监管情况。检查整治重点内容见附件一。  三、检查工作进度安排  检查整治工作采取全面排查和重点督查的方式进行:  (一)各地区开展全面排查。2011年3月至5月,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要按照上述检查范围和重点,对辖区内所有从事机动车环保检验的机构进行逐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治,并形成检查整治工作报告。  (二)环境保护部组织重点督查。2011年6月,环境保护部有关司局和区域环保督查中心组成督查组,对各地检查整治工作情况和重点检验机构进行督查。督查结束后,对检查整治结果进行通报。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检查整治工作方案,组织有关力量集中开展检查整治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任务。  (二)加大整治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验机构,环保部门应视情况予以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和罚款等措施 情节严重的,由省级环保部门取消其承担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的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快委托进程。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要加强与公安、质检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深入推进检验机构环保委托工作,特别是尚未开展委托工作的地区,要攻坚克难,尽快建立委托管理制度,全面规范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  (四)完善监管机制。各级环保部门要把集中检查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继续推进机动车环保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抓紧建立和完善机动车环保管理数据库 积极推进检验机构环保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工作,并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建立机动车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请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于2011年5月31日前将本地区检查整治工作报告(报告大纲见附件二)和检验机构检查整治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三)报送我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污防司 崔明明 电话:(010)66556238,传真:(010)66556248  附件:1.重点内容      2.报告大纲     3.情况汇总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二:报告大纲  一、概况  (一)检验机构概况,包括检验机构的数量、布局、检测线数量及检测方法等情况  (二)机动车环保监管概况,包括各级环保监管机构、人员设置等情况  二、检查工作情况  (一)检验机构委托情况  (二)检验机构运行情况  (三)检测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  (四)检测人员技术水平  (五)环保部门日常监管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 机动车环保检验拟实现全国通检
    p  自2018年开始,机动车安全检验已实现全国通检,同时大气法规定排放检验达标的车辆才能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这就要求汽车排放检验也必须实现全国通检,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数据共享标准和机制,各省收集的数据存在很大差异,各省市之间的检验数据难以实现共享。/pp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机动车定期检验、注册登记检验、转移登记检验、监督抽测的数据采集、保存、交换方式和内容,为实现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全国通检提供技术保障。/pp  截至 2019 年底,全国参加环保定期上线检验的汽车共有 24780.88 万辆,占全国汽车保有量的 98.1%。全国已完成与国家—省—市三级联网的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共计8847家,其中8260家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已完成新标准能力扩项,具备新标准要求检测能力 全国机动车定期环保检验机构双怠速检测线共计 17604 条,稳态检测线 9768 条,简易瞬态检测线 9359 条,自由加速检测线 13576 条,加载减速检测线 14835 条,OBD 检测线 27341 条。/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40px height: 958px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344d79be-7e51-4671-b2eb-3feec1206ed3.jpg" title="环保检查.jpg" alt="环保检查.jpg" width="640" height="958" border="0" vspace="0"//pp  此标准的发布将大大促进我国机动车排放检验实现全国通检的进度,同时方便长期异地的车主实现环保检验与安全检验同时检验。/ppbr//p
  • 武汉明年将重启机动车环保检验
    11月4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和环保检验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社会资本进入车辆检验市场的相关要求。武汉市环保局透露,明年将重启机动车环保检验。  据介绍,武汉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34万辆,并以年均20%的速度递增,每年需要进行检测的车辆近80万辆,而目前全市只有20家检测机构、29条安检线,年检测能力50多万辆。  2010年8月,武汉市在中心城区20家检验机构内,安装了28条环检线专门从事环保检验。环检不过关的车辆,交管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不过,因环检收费标准未定、运行经费难以保障等原因,武汉应检机动车无法上线进行环保检验,2010年9月至今,经环保检验的车辆仅23.4万辆。去年8月,该市决定推行机动车检验社会化,财政部门停止补贴,原有环检线停工。  上述《办法》明确了社会资本如何申报投资车辆检验机构,由哪些部门监管等问题。省物价局也已核定机动车环检的收费标准,按小车、大车、卡车的级别,分别收取60元、70元、80元,低于国内同类城市。  武汉市环保局表示,计划年底再建45条环检线。
  • 福建首个机动车计量检测专业委员会成立
    记者11月23日从福建省质监局计量院获悉,福建首个机动车计量检测专业委员会已正式成立。该委员会将为保障福建机动车的安全、环保、节能提供更加专业的技术服务。  福建机动车计量检测专业委员会以福建计量测试学会为平台,依托福建计量院的技术力量,将机动车安检计量检测设备的制造商、使用方(机动车安检机构和研究机构)和服务方(检定机构)有机组织起来,各方紧密联系、相互服务、共同发展机动车安检计量检测事业。  据福建省质监局计量院负责人介绍,机动车计量检测是机动车安全检测的基础,关系到机动车安全检验的正确与否和机动车能否安全运行,福建机动车计量检测专业委员的成立,对促进福建机动车安检计量技术的研究交流和最新机动车安检设备的推广具有重要的意义。
  • 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揭牌
    昨天上午10时许,一辆闽D97581小汽车开到一条崭新的检测线上——发动、提速、减速,195秒之后,一份清晰的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从不远处的打印机滑出。这辆车,成为福建省第一辆采用“工况法”进行尾气检测的汽车。  四条检测线投用  昨天,备受市民瞩目的厦门汽车“体检医院”——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揭牌,并正式投入使用。从这一刻起,中心的四条检测线,将在全省率先实施“工况法”,全面系统地检测机动车尾气。  从过去的“单怠速检测法”,到“双怠速检测法”,再到昨起实施的“工况法”,短短的两三年时间,我市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技术实现了一次次质的飞跃。据介绍,目前在机动车尾气检测上,“工况法”是最科学、最为有效的——这一方法是指让车辆在特定仪器上按一定速度,模拟道路行驶时进行检测。  “双怠速法”“工况法”同时服役  我市开始实施“双怠速检测法”,是在2009年1月。简单地说,这种方法就是在汽车不踩油门和踩油门的两种状态下,检测汽车排放尾气中污染物是否超标,相对于之前只在不踩油门情况下进行的“单怠速”检测,准确率大大提高。  最先进的“工况法”检测尾气,终于在昨天成为现实——以后,它将与其他检测场所的“双怠速检测法”一道,共同运用在厦门机动车尾气检测中。  误差超15秒,检测报告作废  安兜东路,检测中心这幢现代化的建筑内,昨天一派繁忙景象。记者在检测现场注意到,机动车驶上检测线之后,经过匀加速、急加速、减速、空挡滑行等程序,检测全程只需要195秒——专业人士说,这195秒其实是一个标准,当机动车检测误差超过15秒,检测报告就得作废。  一年可检测4万辆机动车  有了这种“苛刻”标准,以及检测线上现代化的“取样管”、“数据分析仪”,现在,我市机动车排气检测准确率上升了。  市环保局表示,今后,外地转入二手车、黄标车年检、各种高污染超年限车辆的尾气检测,都将转移到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进行。根据一期工程的检测容量,中心一年可完成4万辆机动车的检测任务。  将成争议案例的“裁判庭”  将来排气检测中心还将充当我市各类有争议的检测案例的“裁判庭”,同时为福建省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的制定提供数据来源。  作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项目之一,我市机动车尾气整治的各项工作正在顺利向前推进。  【同步新闻】  我市增设3个尾气“电子眼”  位于中埔路、莲前路、虎园路  记者昨日获悉,近期我市已在市中心的3个路段新增3个“电子眼”监测尾气。  翔安隧道计划增设“电子眼”  首批“电子警察”2007年在嘉禾路、兴湖路2个路段率先“上岗”,在它们的“火眼金睛”下,每个月都有数百辆尾气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被“绳之以法”。今年,我市在此基础上,又新增了中埔路、莲前路、虎园路3个“电子警察”。  市环保局表示,今后,我市还计划在翔安隧道附近也将增设“电子眼”,狠抓机动车“黑尾巴”。  尾气超标最高罚2000元  最近在市区主干道,人们常可看到执法人员操纵先进的移动检测仪器,对过往车辆的“黑尾巴”进行定量检测。执法部门说,对于超标排放尾气的机动车,相关司机将受到200元至2000元的罚款——这一罚金,比过去的上限1000元,足足增加了一倍。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被“电子眼”还是被移动检测仪器逮着,对于私家车来说,第一次罚200元、第二次500元、第三次800元,而超过三次,则一概罚款2000元。
  • 宁夏出台《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发展规划》
    记者近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规划期限为2010年~2015年。  据了解,宁夏机动车尾气污染已成为影响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直接威胁群众的身体健康。为加强全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科学有序发展,提高检验机构整体检测水平,宁夏完成了全区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这个规划提出高起点建设规范性、示范性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建立实时监控体系,优化安检、综检、环检设置,为车主提供一站式检测服务,进一步明确了各级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职责,也将推动宁夏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 尾气检测造假突出 大量高污染机动车“合法”行驶
    近期华北、东北地区接连遭遇大范围严重雾霾,局部地区PM2.5峰值浓度逼近1000微克/立方米。尤其是机动车尾气污染,已成为不少大城市空气污染的首要来源。尽管近年来各级政府出台了不少举措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但记者在采访发现,由于在排放标准、检测方法、专业维护、监管力度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导致机动车尾气检测造假突出,大量高污染机动车仍在“合法”行驶,花费巨大人力财力的机动车尾气治理措施流于形式。  尾气污染防治效果大打折扣  在环保部第一阶段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9个城市的污染源解析中,北京、杭州、广州、深圳等城市的首要污染来源是机动车。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机动车尾气已成为越来越多大中城市PM2.5的主要贡献者。四川大学催化材料研究所所长陈耀强表示,机动车尾气中含有多环芳烃等16种高致癌物质,可进入人的血液,且我国人口的高度集中分布导致机动车的集中分布,机动车尾气已对城市居民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为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各级政府实施了多项治理措施,如建立在用车尾气监测、环保标志核发等管理制度,逐步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和油品质量,各地加速淘汰老旧车和黄标车。  但陈耀强表示,现行机动车治理措施并没抓住重点,机动车污染仍在增加,使得花费大量人力财力的机动车治理措施流于形式、效果大打折扣。  近年来,重庆市统一采用稳态工况法和加载减速法进行尾气检测,投入600多万元建成覆盖所有检测机构的网络在线实时监控系统,2014年检测在用机动车共计110.1万辆,环保定期检测率达88.23%,超过全国50%的平均水平。尽管如此,2014年重庆主城区机动车尾气排放仍占PM2.5来源的29.5%,超过工业成为第一来源,让尾气监管部门十分困惑。  重庆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此前对车企检查,柴油车排放造假突出,由于没有明确法律授权以及机动车环保排放未纳入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机动车环保一致性监管缺乏力度 且各地机动车尾气检测进展不一,“机动车这种流动性污染源仅靠区域性防治,监管难度大,不少重庆车辆到没有开展尾气检测的地方取得环保合格标志。”  在今年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等联合举行的“环检机构专项整治核心问题专家研讨会”上,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研究员韩应健等专家指出,机动车尾气检测设备造假作弊和“车虫寄生”现象普遍。陈耀强表示,由于机动车尾气治理链条不完善,机动车尾气检测造假已成为行业潜规则。网上各种代办汽车年审广告满天飞,一些黄牛党声称“200元尾气包过”。车主朱某的越野车已行驶44万公里,“我的车尾气排放肯定不合格,每次都找黄牛给钱过,很多人都是这么做的。”重庆市某区汽车维修协会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检测造假严重,很少有车主专门去维修尾气排放系统。  据环保部发布的《2013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2012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2.24亿辆,未来5年预测我国新增机动车1亿辆以上。专家警示,若不采取有效措施,机动车尾气污染将会更加严重。  排放标准冲突 检测数据失真  陈耀强表示,机动车排放超标跟油品质量、发动机和燃烧系统问题、尾气净化器密切相关。近年来,我国大力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和油品标准,汽车制造水平不断提高,发动机和燃烧系统出现问题的概率较小且污染并不严重。  “当前我国机动车尾气治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尾气净化装置的管理上。”陈耀强说,机动车尾气净化器可将尾气中CO、HC和NOx三种主要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物质,也称三元催化器,是治理尾气的关键装置,一旦失效,尾气污染物排放会成倍增加。  陈耀强领衔的科研团队实验证明,国Ⅲ汽油车HC、CO、NOx的国家排放标准是0.2g/km、2.3g/km、0.15g/km,一台行驶29.44万公里、催化器失效的国Ⅲ汽油车这三种污染物排放量分别超出国标6.35倍、7.56倍、53.4倍,更换催化器后排放量降低到0.1g/km、1.29g/km、0.16g/km。  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教授张卫东介绍,为系统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I/M(Inspect/Maintenance)制度,即强制检查维护制度,其中定期更换尾气催化器是重要内容,我国至今尚未要求定期强制更换尾气催化器。重庆海特环保有限公司是国内生产机动车尾气催化器的龙头企业,目前年生产约70万升,该公司董事长敖志平介绍,该公司催化器产品主要供给汽车生产企业,几乎没有市场零售,很少有车主愿意花钱更换催化器。  陈耀强表示,尾气催化器超过5年失效,如未更换, 2010年前购买的汽油车肯定超标排放,但绝大多数都在路上“合法”行驶,除了检测造假,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排放标准和检测方法存在问题。  国家强制标准GB 18352对机动车排放标准做出了限定,而有关部门2005年又出台了HJ/T240-2005推荐标准,以“考虑车辆排放控制系统的正常劣化”将标准放宽多倍。全国多数地方以稳态工况法和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尾气,HJ/T240-2005中规定稳态工况法以体积浓度为计量单位,而国家标准以每公里排放多少克为计量单位,两者缺乏换算对应关系,测出的数据无法准确说明车辆是否超出国家标准 简易瞬态工况法要求冷车检测,但很多监测站是用热车做检测,测出的结果远远低于实际排放量。  “不合理地放宽标准加上检测数据失真,导致大量的超标车被错误当成合格车,造成严重污染。”陈耀强说。  此外,缺乏严格的处罚措施导致机动车超标排污成本过低。重庆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市规定,车辆定期尾气检测多次复检不合格将无法通过年审,路面抽检如果不合格将会被扣下驾驶证,在全国来说都算是严格的。  建立我国机动车I/M制度  陈耀强、张卫东等受访专家介绍,一些国家的大城市如洛杉矶、东京机动车保有量远多于北上广等大城市,但并未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正是得益于排放标准、尾气检测、后期维修、监管处罚等一整套治理体系的I/M制度。他们建议,应尽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机动车I/M检查维护制度。  首先,加快实施机动车尾气催化器定期更换,形成合理的定价机制。机动车这种流动性污染源,只有将每辆车“管”起来,才能真正取得治理成效。陈耀强表示,目前催化器成本约500-600元每升,定期更换还能让促进充分燃烧,节省约10%的燃油,并不会增加车主的经济负担。  重庆海特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敖志平介绍,由于缺乏监管,市面上催化器假冒伪劣产品较多,同时4S店垄断汽车零部件,本来便宜的催化器售价过高,尤其是奔驰等高档车,常常需要几万元,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打破垄断,让催化器价格回归理性。  其次统一机动车检测标准和方法。陈耀强介绍,我国新车排放标准已接近欧美,但用车排放标准却放宽数倍,这种“双轨制标准”大大抵消了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和油品质量所产生的减排效果。因此,应统一严格执行国家标准GB18352,统一使用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并制定规范操作方法确保检测真实。  再次,建立M站制度,明确部门职责,严厉处罚造假行为。张卫东、陈耀强介绍,我国尾气治理I站即检测站已基本建立,应制定M站即尾气维护站资质认定、设备管理等系列制度,明确M站的职责为更换催化器、维护发动机和燃烧系统,细化M站的评估、考核和收费标准,在机动车维修业开展规范化的尾气排放维修。同时,还要明确公安、环保等部门在尾气治理中的职责,对造假的检测站、维修站、车企、催化器生产企业以及不定期更换催化器的车主给予重罚。
  • 盐城机动车检测机构作假 不验车五百元买绿标
    原标题:盐城机动车检测机构作假 不验车五百元买绿标  新华日报2013年5月21日报道 盐城市区一些出租车司机近日向省政风热线反映,当地出租车超期服役的不少,却都能顺利拿到环保绿标上路。据称,这与当地机动车检测机构随意发放甚至买卖环保标志有关。  汽车尾气是城市空气污染祸首之一,为了从源头上防治排气污染,江苏一些城市相继出台了发放汽车绿标行驶标志,限行非绿标车辆。盐城司机的反映属实吗?一到盐城,记者就上了一辆外形破旧的出租车,这车2000年上路营运,车窗右上角贴着2013年的环保绿标,而按照出租车8年强制报废的规定,这辆车5年前就应该拿不到环保标志了。记者问是怎么通过检测的,的哥直言不讳是通过关系拿到的标志。  为了证实他的说法,记者干脆租下这位的哥的车,来到当地“钟山机动车检测中心”接受尾气检测。事先更换了多个新部件并进行了调试,但是十几分钟后,所测三项指标中,依然有一项不合格。的哥一脸“不出所料”:“我就说检不过吧,上次是公司统一去检查才过的,盐城几家出租车公司都跟人家(检测部门)谈好了。”这位的哥透露,报废出租车单车自行去检测是通不过的,公司组织则是包过。  更有甚者,在盐城市车管所门口,一位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他的环保绿标是花400块钱买的。“你说我这个车怎么可能过呢?”这位的哥说,他起初不知道这里面的“诀窍”,检了6次才通过。后来经人指点,再去验车先找到了“业内人士”。“你只要给他行驶证复印件就行了,办好了你来拿,把钱给他就行。”  这位的哥见记者不甚相信,索性自告奋勇帮着牵线买绿标。在位于盐城大庆路的“众友快修”修车铺,记者假称有一辆2006年的车,尾气检测屡次不过关,需要办理环保绿标,老板果然爽快地答应了。“复印件给我,明天争取帮你弄出来,价钱跟你讲一下,500块钱。”记者给了他100元定金和一张盐城牌照的行驶证复印件,约定第二天取标志。  十多个小时后,众友快修老板的电话到了,称汽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副本都已经办好,让记者去取。为了核实绿标的真假,记者回南京后特意来到位于凤凰西街的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管中心。工作人员检验证实,这张花钱买来的绿标确实是省环保厅印制的。工作人员还在环保部网站上查到了记者虚拟车辆尾气检测合格的信息:“这个是正常发放的,我们认的。”
  • 环保部向机动车污染“下狠手”:罚没两家车企逾3877万
    p  “首次对机动车生产企业直接实施行政处罚,实际上是向全社会特别是机动车生产企业释放一个强烈的信号,就是下一步,环保部将加大对车企的监管执法力度,大力度开展机动车污染治理。”今天(1月9日)中午,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对记者说。/pp  据记者了解,2018年,环保部将在全国开展机动车和油品监督检查。/pp  在今天中午环保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田为勇对记者表示,大气污染防治在工业污染源治理、“散乱污”整治等之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下一场战役是机动车污染防治。他表示,“这是有可能收到明显成效的领域。”/pp  近年来,我国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逐年增长,已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北京市环保部门的监测数据显示,机动车源污染物约占本地排放源的31.1%,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的贡献率甚至会超过50%。/pp  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副主任丁焰介绍,全国两亿辆在用车,属高污染车的约占10%至20%,这部分高污染车排放的污染物约占机动车污染物总量的60%至70%。/pp  田为勇介绍,《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要求省级以上环保部门实施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改变了过去监管部门不明确、职责划分不清、处罚依据不足的问题。/pp  “为确保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环保部将严格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采取更积极、更主动的措施,持续加大新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逐步建立完善机动车环境监管的长效机制。”田为勇说。/pp  他介绍,环保部将加快建立完善事前的信息公开制度、事中的达标监管制度、事后的环保召回制度“三位一体”的机动车环境监管体系。在新生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和在用车定期检验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制度、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制度,配合质检总局研究建立环保召回制度,配合交通运输部加快建立机动车检验/维修制度。将机动车环境管理纳入环境保护监测和监管执法体系,确保机动车环保检测数据质量。/pp  田为勇说,此外,环保部还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实现对新车环保达标管控。他介绍,2017年年底,全部在用车定期检验机构已完成国家、省、市三级联网,目前正在加快推进遥感监测网建设和数据联网,利用联网平台进行大数据分析筛选超标车辆,为实现对新车生产企业精准化监管奠定基础。/pp  田为勇说,环保部还将继续强化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基本原则,对整车生产企业、发动机生产企业、后处理生产企业及其他环保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常态化、不定期组织开展新车生产、销售环节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篡改、屏蔽车载诊断系统(OBD)软件、弄虚作假、未按要求进行环保信息公开等各类违法行为,并依法从快、从重处罚,建立整车企业、发动机企业及后处理企业等违法行为黑名单,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pp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环保部将把对有关违法企业处罚的信息通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有关部门,并督促地方环保部门对违法企业履行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pp  环保部近日通报对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和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制度的行政处罚决定。/pp  田为勇介绍,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8台轻型柴油货车排放的碳氢+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超过排放标准 生产的318台重型柴油货车的OBD系统功能性检测不合格,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pp  环保部责令凯马公司改正生产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2786.80元,并处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514559.52元,罚没款合计527346.32元。责令凯马公司针对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违法行为停产整治,没收违法所得718194.05元,并处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30496562.52元,罚没款合计31214756.57元。以上各项罚没款共计31742102.89元。/pp  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09辆轻型柴油货车排放的碳氢+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排放超过排放标准。环保部责令唐骏欧铃公司改正生产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12502.48元,并处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6923815.16元,罚没款共计7036317.64元。/pp  田为勇表示,两个案件的办理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和《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处罚程序,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告知、召开听证会、法律审查、决定、送达等程序,今后还要督促处罚决定的执行。/p
  • “车、油、路”协同管控 机动车尾气检测或迎来新市场
    p  7月22日,国内成品油价格小幅上调,一些省份国Ⅴ标准的0号柴油价钱也有调整,最高零售价为5.65元/升。然而有相关报道称,在一些停车场冒出来的流动加油站点,柴油零售价只要4元/升,与中石化、中石油等国有加油站相比,每升足足便宜了1.5元以上!/pp  如此大的优惠不得不让人怀疑这些流动加油站供应的柴油会不会是劣质柴油?会不会对车辆造成损害?污染物排放会不会严重超标?/pp  有相关人员将一些流动加油站的油送去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目前硫含量检测方法有:燃灯法、库仑法、紫外荧光法、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和色谱分析法等),检测结果显示,送去检测的柴油中,有一些硫含量达到427.5mg/kg,是国家规定车用柴油国Ⅴ标准(不大于10mg/kg)的40多倍 甚至有一些硫含量达到705.4mg/kg,是国Ⅴ标准的70倍多!/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流动加油站.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8/insimg/a82e9caa-4bb0-49bb-92a0-8899db2d294f.jpg"//pp  硫含量严重超标,最直接的后果是汽车尾气排放超标,严重污染空气质量,危害人体健康。前几年我国许多地方经常爆发严重雾霾,就是与汽车尾气排放严重超标密切相关。劣质油的使用也会导致汽车零部件的磨损,增加行驶的风险。/pp  今年6月,环保部发布的《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17)》显示,2016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95亿辆,排放污染物初步核算为4472.5万吨。环保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刘炳江表示,汽车是城市空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超过80%,氮氧化物和颗粒物超过90%。由此可见,机动车污染已然到了不得不治的地步。/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汽车.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8/insimg/bea6245f-a610-46b3-b5d9-856743ae1f66.jpg"//pp  相比其他排放源,机动车尾气排放的不仅仅有颗粒污染物的“原料”,更有造成大气氧化性增强的“催化剂”。为控制机动车污染对空气的影响,全国多地将其作为大气防治的一大重点。从建章立制到重拳出击,机动车污染防治动作不断。近日,a title=""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70802/225860.shtml" target="_blank"环保部就发布了《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的标准/a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pp 未来一段时期,机动车的尾气治理和减排将崛起成为大气治污的新兴领域,潜在市场空间达千亿元以上。如此大背景下,各路资本也纷纷涌进,新技术的开发也逐渐呈现花开遍地之势。一位环保行业券商研究员也表示,随着国家层面要求加快实行柴油车新标准,以及环保政策对机动车污染防治的力度升级,油品脱硫及机动车尾气处理市场将加快升温。/p
  • 机动车出口认证检测平台建成
    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主办、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上海)和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办的“汽车产品出口认证检测技术研讨会”,日前在上海安亭国际汽车城会展中心隆重召开。在会上,历时三年建成的国家商务部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机动车出口认证检测平台”进行了成功发布。该平台建成了我国目前内容最丰富、覆盖面积最大的涵盖主要国际机动车标准法规原文、译文和研究论文的数据库,平台还投资数亿元建成了满足主要国际标准法规要求,获得了广泛的国际认可。  据平台的建设单位———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相关负责人介绍,“机动车出口认证检测平台”是公益性项目,将对全社会开放服务,参会企业将获得平台标准法规数据库的终生免费使用权,还将获得出口认证检测的快捷和优惠服务。  “机动车出口认证检测平台”的建成标志着我国机动车出口企业不仅可以从平台数据库中获取及时更新的国家最新标准法规原文、译文和研究论文,并且不出国门即可完成国际大部分地区的出口准入认证检测,同时在避免国内外重复检测、减轻企业负担和提高产品竞争力方面也具有重要意义。
  • 汽车尾气监测大盘点 《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17)》发布
    p  2017年6月3日,环保部发布了《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17)》,主要内容包含我国机动车保有量、机动车的环境影响、机动车的环境管理以及车用燃油的环境管理等。/pp  据《年报》介绍,2016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95亿辆,其中新能源汽车101.4万辆。全国汽车保有量前五位的省份依次为山东、广东、河南、河北和江苏。大量的机动车也对我国的大气环境产生很大污染,机动车排放成为首要大气污染源的城市包括北京、上海、杭州、广州和深圳。/pp  为尽量减少机动车的环境影响,我国建立了新生产机动车环境管理制度和在用机动车环境管理制度。目前,在用机动车的环境管理制度包括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和机动车环保监督抽测。/pp  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开展了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2016年,全国参加环保定期检验的汽车共有15424.3辆,占全国汽车保有量的83.7%。全国大部分地区采用了简易工况法进行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详细情况见下表。/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9486f14f-108d-4db7-98f6-51c69a1f9dcb.jpg" title="1.p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a9cb001a-95aa-4b41-a496-4381d3747a64.jpg" title="2.png"//pp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对在用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 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配合。2016年,全国22个省、86个地市开展了机动车环保监督抽测。/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72ee7fbd-61cf-4a20-84f7-f284f6e7cea7.jpg" title="3.p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07dfdb50-143a-4294-b949-4d0902c91e3f.jpg" title="4.png"//pp  在车用燃油控制方面,除了控制燃油品质,对储油罐、油罐车和加油站开展油气回收治理也是必要的一种手段,为评估油气回收治理效果,部分地区开始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具体情况见下表。/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25ad71a3-170a-4385-a295-7cc1bdeafa2c.jpg" title="5.png"//p
  • 南京公布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检测机构名单
    今天(5月30日),南京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在官方微博上公布了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检测机构名单。在这份名单中可以看到,全市共有31个指定的机动车监测点,令车主一目了然。
  • 南华仪器半年财报:应机动车安检政策利好 增新品初显效
    2016年8月26日,南华仪器公布了半年财报,财报显示,201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7698.75万元,相比去年同期的7820.22万元,同比下降1.55%。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利润1,489.51万元,同比增长1.24% 净利润1,632.90万元,同比增长17.57%。  报告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三项费用合计1,884.70万元,同比减少12.02%。其中销售费用同比增加7.12%,原因主要是:为拓展市场,公司加大了差旅费用投入,销售人员的薪酬的投入同比增加18.72% 管理费用同比下降1.72%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241.95%,主要是报告期理财产品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三款新品  随着政府环保政策的继续深化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社会化的逐步推行,因应新国家标准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与方法》的实施,报告期公司开始销售三款新产品:加载式制动检验台、车辆外廓检测仪及整车轮重仪等其他机动车检测设备。报告期这三款新产品实现营业收入412.99万元。  四类核心产品营收  机动车排放物检测系统3,104.52万元,同比下降23.69% 机动车安全检测系统2,013.20万元,同比增长35.21% 机动车排放物检测仪器935.52万元,同比增长16.99% 前照灯检测仪635.96万元,同比下降24.89%。  政策利好  2016年上半年,公司续保持着本行业主要供应商的地位。国家环保政策以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相关政策均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其中,国家标准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与方法》在2015年3月1日实施。对大型客,货车的检验设备增加了加载式制动检验台,车辆外廓仪,多轴车轮重仪的设备,大部分原有检测站面临升级改造的需求,新建检测站的设备投资额将会有所增加,有利于本公司未来几年的业务发展。
  • 北京采用激光遥感检测机动车排放
    6月26日,北京市东四环辅路一个检测点实时显示经过车辆的尾气排放检测结果(上图) 检测点的工作人员在监控实时检测数据(下图,拼版照片)。新华社记者公磊摄  6月26日,工作人员在北京市东四环辅路一个检测点架设遥感检测设备。新华社记者公磊摄  当日,为进一步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改善空气质量,北京启动全市范围内的机动车排放激光遥感检测专项执法活动。激光遥感检测是利用遥感设备对机动车尾气中不同物质的吸收光谱进行分析,从而检测出尾气中各种污染物的浓度值。它能够在不影响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对机动车的动态排放进行实时检测。  据统计,北京市目前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530万辆,机动车排放污染已经成为影响北京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源。特别是机动车排放产生的PM2.5约占北京市全部PM2.5来源的22.2%。
  • 莱芜机动车安检中心新上4条检测线
    为彻底解决莱芜市审车难的问题,市交警支队将增加检测能力作为2010年的重要工作提上了工作议程。经过几个月的紧张施工建设和设备安装调试,市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在南冶市车管所院内扩建两条检测线,在里辛开发区交警二大队车管所院内新建4条检测线,加上南冶市车管所和西关一大队车管所原有的 检测线,市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共有8条检测线,日检测能力达近千辆,彻底解决了审车难的问题。现在市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各检测线每天检测合格300多辆各型车辆,由于检测能力充足,没有出现排队等候的现象,基本上是随到随上线检测。各检测线都开展了免费代驾业务,广大有车群众可以就近到市车管所和交警一、二大队车管所检验车辆。
  • 质检总局公布3204家机动车安全检测机构
    关于公布获得资格许可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安检机构”)实行资格许可制度。现公布截至2011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资格许可的安检机构的名单(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未获得资格许可的安检机构不得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全国获得资格许可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名单.xls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
  • 8单位增加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检测项目
    关于核准天津汽车检测中心等8单位增加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检测项目的公告  根据《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环发〔2006〕59号)的规定,经技术审核通过,准予天津汽车检测中心等8单位承担新生产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和轻型汽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工作(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告。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附件:  检测机构及检测业务范围一览表序号检测机构名称标准和检测项目负责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地 址e-mail1天津汽车检测中心(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4762-2008)李洧/周华022-84771805/24375350天津市河东区程林道天山南路10号信箱tatc@catarc.ac.cn2长春汽车检测中心(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春))《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4762-2008)沈强/程猛0431-85788311/85788310长春市创业大街1063号jczx_qy@faw.com.cn3襄樊达安汽车检测中心(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樊))《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4762-2008)卢冶/王盛0710-3310964/3310965襄樊市汽车产业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试验场was@mail.nast.com.cn4重庆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国家机动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4762-2008)陈耀华/李剑平023-68821302/68966987重庆市九龙坡区陈家坪朝田村101号cmvic@ccari.com5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4762-2008)黄中荣/缪文泉021-69502222/69502111上海市嘉定区安亭于田南路68号changlongj@smvic.com.cn6济南汽车检测中心《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4762-2008)绪辉/阎志红0531-85586167/85586176济南市英雄山路165号jnatcwsl@yahoo.com.cn7南京汽车质量监督检验鉴定试验所《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4762-2008)《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8352.3-2005)-Ⅳ型试验-Ⅵ型试验郑兆树/张国华025-85420892/85424854南京市中央门外红山路128号naqi@natc.cn8海南汽车试验研究所《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8352.3-2005)-Ⅳ试验付文池/蒙小雄0898-62923841/62923673琼海市富海路横南13号hnpg@hnpg.net
  • 江苏省全面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软件监管
    近日江苏省首次针对检测软件供应厂商召开技术交流会,到会的10家检测软件供应厂商覆盖全省机动车排放检验市场的80%以上,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总结分析前期检验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检测软件存在问题;检测软件供应厂商代表就各自检测软件的功能设置情况以及如何防范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进行了讨论。通过交流讨论,进一步强调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要求检测软件供应厂商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加强行业自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以及江苏省有关管理要求做好软件升级完善等工作。   2023年5月1日《江苏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其中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配套软件的监管是本条例的重要条款和创新内容。为落实《条例》相关要求,江苏省生态环境厅6月5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检验设备供应厂商或者代理商的主体责任,要求各地加强对设备软件是否按照标准规范设置软件参数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设备供应厂商或者代理商提供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软件,以及协助检验机构修改设备或检测参数,篡改或伪造检测数据的行为。 现场演示通过作弊设备遥控修改检测数据的过程   江苏省共有1100多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涉及使用全国31家检测软件供应厂商提供的软件,自《条例》实施以来,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已对6家检测软件供应厂商发出监督检查问题通报函,指出检测软件造成的弄虚作假、检测软件升级与参数设置不规范、日常检查和过程数据未记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完成整改。   下一阶段,江苏省将继续提升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督管理水平,持续加大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数据质量监管,多维度严厉打击排放检验弄虚作假行为,为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 环保部原副部长张力军或涉操控机动车尾气检测市场
    p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消息,环境保护部原副部长、党组成员张力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pp  张力军,男,1952年7月出生,汉族,吉林桦甸县人,理学硕士,经济师。1975年12月毕业于东北工学院有色冶金系。1984年6月—1989年7月在吉林省舒兰县先后担任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1989年7月—1993年1月在吉林省环境保护局任局长、党组书记。1993年1月—1997年2月任中国环境报社社长。1997年2月—1998年7月任国家环境保护局计划财务司司长。1998年7月—2002年8月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划与财务司司长。2002年8月—2004年12月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控制司司长。2004年12月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8年3月—2013年2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pp  去年11月26日,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中央第三巡视组进驻环境保护部开展专项巡视。巡视组根据群众举报发现,环保部存在的问题包括:未批先建、擅自变更等违法现象大量存在 有官员及亲属违规插手环评审批牟利 环评“红顶中介”现象突出 环评机构资质审批“花钱办证” 把关不严、越权审批导致污染隐患,加大权力寻租空间。/pp  据第一财经客户端记者掌握的核心素材显示,张力军等人利用所掌握的权利,通过干预政策制定、搭建利益链、进行权钱交易,合伙牟取暴利,并对相关市场竞争者进行打压。/pp  就在中央第三巡视组进驻环境保护部之际,第一财经客户端记者就拿到一份题为《揭发“雾霾恶果背后猖狂权利黑手”》的举报信。/pp  举报信反映,环保部某“位高权重”(张力军)与环保部污防司某官员,利用职权授意并伙同编造虚假资质、串改国家标准、串通骗取中标、制售假冒伪劣计量用检测产品牟取暴利。/pp  举报信显示,上述利益链条涉及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大气处、国家机动车排放监控中心等部门,以及多位环保领域专家和多家生产企业。/pp  举报信称,张力军等人还授意成立所谓国家级专家组、利用国家监管平台宣传假冒伪劣企业业绩,以达到共同牟取暴利的目的,并打击享有国家专利技术企业的发展。“凡是涉及a style="COLOR: #0070c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title=""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zc/309.html" target="_self"span style="COLOR: #0070c0"strong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设备/strong/span/a或网络建设的政府采购项目,都派这一国家级专家组参与评标,中标单位无不是利益链条中的3家企业。”/pp  “正是在张力军等人的影响下,3家企业至今在全国销售了超过4000多套拼凑的假冒伪劣‘简易工况法设备’,非法获利超过20亿元。”举报人称,张力军等人还涉嫌黑社会背景,曾通过制造车祸、扣押等手段,对市场竞争者进行打压。/p
  • 亮剑雾霾 环保部加速机动车标准实施
    p  近日,环保部发布了《2015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公布2014年全国a title="" target="_self"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5-T000-1-1-1.html"strong机动车污染/strong/a排放状况。年报显示,我国已连续六年成为世界机动车产销第一大国,机动车污染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紧迫性日益凸显。/pp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长汪键介绍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仍持续增长。2014年,全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2372.3万辆和2349.2万辆。按排放标准分类,达到国Ⅳ及以上标准的汽车占汽车总保有量的22.7%,国Ⅲ标准的汽车占52.5%,国Ⅱ标准的汽车占10.4%,国Ⅰ标准的汽车占10.6%,其余3.8%的汽车还达不到国Ⅰ标准。按环保标志分类,“绿标车”占93.2%,高排放的“黄标车”仍占6.8%。/pp  汪键说,监测表明,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我国城市空气开始呈现出煤烟和机动车尾气复合污染的特点,直接影响群众健康。2014年,全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4547.3万吨,比2013年削减0.5%,其中氮氧化物(NOx)627.8万吨,颗粒物(PM)57.4万吨,碳氢化合物(HC)428.4万吨,一氧化碳(CO)3433.7万吨。汽车是污染物总量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NOx和PM超过90%,HC和CO超过80%。按车型分类,全国货车排放的NOx和PM明显高于客车,其中重型货车是主要贡献者 而客车CO和HC排放量则明显高于货车。按燃料分类,全国柴油车排放的 NOx接近汽车排放总量的70%,PM超过90% 而汽油车CO和HC排放量则较高,超过排放总量的70%。按排放标准分类,占汽车保有量3.8%的国I 前标准汽车,其排放的四种主要污染物占排放总量的30.0%以上 而占保有量75.2%的国Ⅲ及以上标准汽车,其排放量还不到排放总量的40.0%。按环保标志分类,仅占汽车保有量6.8%的“黄标车”却排放了45.4%的NOx、74.6%的PM、47.4%的CO和49.1%的HC。/pp  为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环保部近日特将我国两项机动车标准的实施日期提前。/pp  根据油品升级进程,将分区域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和《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中第五阶段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五标准)。(一)东部11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二)全国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三)全国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四)全国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pp  分布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以下简称《非道路标准》)。(一)自2015年10月1日起,所有制造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其排气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本标准第三阶段要求。(二)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农用机械除外)。(三)自2016年12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农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pp  根据最新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我国的在用机动车污染监测体系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定期对在用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 二是环保主管部门对停放地、维修地和道路上机动车进行监督抽测。目前,检验机构检验体系已比较成熟,虽然有众多数据造假新闻爆出,但各地已纷纷加强监管,如山东省正式启动机动车排放云检测,由传统黄绿标志管理转向数据管理。环保主管部门的抽查工作也在加强,多地区购买了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车。/p
  • 山东率先在全国试运行机动车尾气云检测
    山东省是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第二大省,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一直是山东省环保工作的重点任务。为进一步推进《区域性机动车云检测运营管理服务工程》试点项目,10月14日起,山东省在济南等四城市试运行机动车尾气云检测技术,对车辆排污量精确分级管理,超标和高污车将采取限行或淘汰的措施,此举可削减70%的机动车污染量。  目前,山东正通过云检测技术收集机动车的原始排放污染准确数据,将高智检测设备结合云计算和物联网技术,进一步研究区域性机动车污染总量控制并制定排放量分级管理措施,对车辆排污进行分级管理,如:每公里排污2克以下列为绿色车、每公里排污2克至5克列为达标车、每公里排污5克至10克为超标车、每公里排污10克以上为高污染车。  山东省环保厅谢锋副厅长说:&ldquo 迄今为止,我们已对机动车进行了十几年的检测,但都不是很理想。最重要原因就是检测方法不统一,操作不规范,同时缺乏监督和监控。我们采取云检测,比方说山东省用一个统一的监测网把几百家甚至上千条的生产检测线统一管理起来,试图所有检测数据误差10%以内,这样就能把这些污染的车淘汰出去。&rdquo   据了解,为唤醒车主自觉控污意识,做到我的污染我控制,山东省将在山东济南、莱芜、淄博、泰安等城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ldquo 体验云检测,争做绿色车主&rdquo 活动,21条环检线同步与云管理平台互动进行车辆检测,活动期间车主可免费体验,通过手机就可获知自己车辆的排污量。同时,对经过检测每公里排放量2g以下的车辆给予&ldquo 绿色车主&rdquo 的奖励,还鼓励对超标排污车提供免费维修和保养,有效促进车主自觉降低尾气排放量。  据统计,各地&ldquo 在用车&rdquo 中有10%~15%排放严重超标(被称为&ldquo 高污染车&rdquo ),其污染量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70%左右。  目前,我国多地控制机动车污染的主要措施是提高新车标准、提高油品质量、对在用车按年限区分黄、绿标。而我国新车管理实行&ldquo 备案目录制&rdquo ,花钱上目录已成潜规则 油品质量提高仅限制了硫含量,对削减雾霾没有太大作用 &ldquo 在用车&rdquo 实行按年限分黄、绿标管理的一刀切政策,对达标车辆不公平,也不能有效控制高污染车。  国家机动车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颜梓清说:&ldquo 云检测和原有的传统检测方法的不同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云检测是一把尺子,对所有的检测项进行评判,保证了检测数据的公平性及政策数据的有效性和可用性;云检测同时还有过程数据监管作用,主要是检测数据质量问题,为政府提供有效可用污染数据,为控制污染提供服务。&rdquo
  • 厦门环保机动车污染控制技术中心启用
    9月8日,厦门环境保护机动车污染控制技术中心在集美区灌口机械工业集中区建成并正式启用。市政协副主席陈耀中和集美区领导陈清安等出席启用仪式。  厦门环境保护机动车污染控制技术中心位于厦门机械工业集中区内,由厦门产业研究院、厦门海翼集团和厦门理工学院共同投资兴建。该项目2008年7月开始动工建设,总投资1.08亿元。中心实验室面积约8000平方米,排放检测仪器设备设施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相关检测和研究条件达到和超过了国家机动车污染排放检测相关标准和法规的要求。中心具备国四、欧四及欧五以上排放标准的检测能力,拥有轻型汽车常温超低排放、低温超低排放、排放耐久性能,发动机排放、重型汽车排放等多个检测实验室,是国内检测设备最新,检验项目最全的机动车排放检测研发机构之一。中心实验室每年分别能完成1000辆次轻型车排放试验,8个10万公里轻型车耐久试验,50台次发动机排放试验,100辆次重型车排放及其它相关试验。  该中心的建成启用,将从根本上改善厦门汽车产业的技术研发基础设施,增强厦门汽车产业的技术研发实力,形成吸引高端汽车技术人才和国内外汽车企业的技术平台和窗口,并有利于促进厦门汽车产业链的进一步延伸和完善,树立厦门汽车产业在福建及周边区域的核心地位。
  • 机动车检测弄虚作假,罚!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2022年度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5类警示案例,5类案例涉及车辆排放明显可见黑烟却出具检验合格报告,车辆检验过程中堵塞取样管、干扰检测数据等情形。据悉,2020年,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加强数字化应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持续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严惩弄虚作假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等规定,查处16起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违法案件。案例一:合江增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车辆排放明显可见黑烟却出具检验合格报告案2022年7月,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对川EL**69车辆进行排放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但通过视频发现,该车在检验过程中有明显冒黑烟现象。以上行为不符合《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8.2.2“如果车辆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度或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则判定排放检验不合格”等规定。2022年10月,泸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公司罚款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4元。案例二:宣汉兴科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车辆检验过程中堵塞取样管、干扰检测数据案2022年6月,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对渝AW**9C、渝DC**11、川SW**62、川ST**10等4辆柴油车进行排放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通过视频发现,在检验渝AW**9C、渝DC**11车辆过程中,检测人员存在堵塞取样管、干扰检测数据等行为,同时,这4辆车在检验过程中还有明显冒黑烟现象。以上行为不符合《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 1237-2021)4.2.4.2“应避免干扰检验结果、弄虚作假的行为。如:检验设备与检验无关的物品连接;采样管路泄漏、弯折、堵塞等”、《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8.2.2“如果车辆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度或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则判定排放检验不合格”等规定。2022年9月,达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公司罚款17.8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20元。案例三:自贡市蓝天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汽油车未使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排放检验案2022年2月,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采用双怠速法对川CC**70、川CG**68、川CU**53等3辆汽油车进行排放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经调查,川CC**70车辆为前驱车,川CG**68、川CU**53车辆为可手动切换为两驱模式的四驱车辆,3辆车均可使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检验。以上行为不符合《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18285-2018)11.1“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汽车环保定期检验应采用本标准规的简易工况法进行,对无法使用简易工况法的车辆,可采用本标准规定的双怠速法进行”等规定。2022年5月,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公司罚款14.7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0元。案例四:宜宾鸿翔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柴油车未使用加载减速法进行排放检验案2022年1月,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采用自由加速法对编号为新车02**95、新车P3**22、新车P2**09等3辆柴油车进行排放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经调查,以上3辆车的驱动方式均为两驱,可使用加载减速法进行检验。以上行为不符合《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11.1“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汽车环保定期检验应采用本标准规定的加载减速法进行,对无法使用加载减速法的车辆,可采用本标准规定的自由加速法进行”等规定。2022年3月,宜宾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公司罚款1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40元。案例五:绵阳市正青汽车检测有限公司,过程数据异常、检验操作严重不符合标准规定案2022年5月,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采用自由加速法对川BT**19、川BQ**67、川BU**44等3辆车进行排放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经调查,以上车辆发动机转速曲线异常,工作人员在进行排放检验时缓慢踩油门踏板,检验操作严重不规范。同时,该公司在进行外观检验时未核实排气后处理装置,检验报告上载明的车辆环保关键信息严重错误。以上行为不符合《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4.2“进行外观检验(含对污染控制装置的检查和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核查)”、A.4.3“在进行自由加速测量时,必须在1s的时间内,将油门踏板连续完全踩到底,使供油系统在最短时间内达到最大供油量”等规定。2022年6月,绵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公司罚款16.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严格进行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是落实机动车污染防治的重要措施,也是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只有确保机动车排放检验数据真实、准确、有效,才能“诊断”出 “生病”车辆,进而精准开展尾气维修治理,最终降低污染排放。然而,一些检验机构弄虚作假,让排放不合格车辆通过检验,放任“带病”车辆上路行驶、持续排污,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大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强化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治理,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
  • 国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项目和方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p style="text-indent: 2em "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征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项目和方法》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中指出,为落实国务院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推动道路运输车辆“三检合一”有关工作要求,整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和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验标准,解决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有关内容不协调、不一致等问题,公安部牵头组织起草了新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征求意见稿)。/pp style="text-indent: 2em "现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相关单位可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于2019年8月11日前将书面意见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反馈至标准起草组。/pp style="text-indent: 2em "strong联系人及联系方式/strong:/pp style="text-indent: 2em "联系人:应朝阳、孙巍/pp  联系电话:0510-85505131、0510-85511853/pp  传真:0510-85503152/pp  邮箱:jczx001@126.com /pp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钱荣路88号邮编:214151/pp style="text-indent: 2em "strong附件/strong: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line-height: 16px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a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7/attachment/67c716d0-725b-45c6-83a7-7af01b6b0577.pdf" title="《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项目和方法》(征求意见稿).pdf" style="line-height: 16px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项目和方法》(征求意见稿).pdf/a/pp style="text-indent: 2em "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6px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a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7/attachment/bbe4aea1-9a5c-402e-8d6f-4ac6b91f42ac.pdf" title="编制说明.pdf" style="line-height: 16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编制说明.pdf/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text-indent: 2em " img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a style="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7/attachment/6f503bcf-eb21-4042-bb59-992e199485f4.doc" title="意见反馈表.doc"意见反馈表.doc/a/pp style="text-indent: 2em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要求和检验结果处置。/pp style="text-indent: 2em "本标准适用于具备安全技术检测资质的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本标准也适用于从事进口机动车检验检测的机构对入境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测。经批准进行实际道路试验的机动车和临时入境的机动车,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pp style="text-indent: 2em "本标准不适用于拖拉机运输机组等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的安全技术检验。/ppbr//p
  • 南京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 “全链条”监管
    近年来,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深入推进机动车源头监管,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建立“全链条”溯源机制,助推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加入仪表网,马上发布/获取信息   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   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建立检验机构巡查督查机制。通过远程平台非现场网巡、现场检查、专项行动和“双随机”等方式,实现检验机构监管全覆盖。2022年,南京市查处的“南京联顺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案”入选生态环境部第十三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南京富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使用OBD作弊器案”入选生态环境部执法实务典型案例。2023年4月,针对不规范检测、伪造检测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上升趋势,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检验机构专项检查“春雷行动”,排查各类问题102个,立案查处19家。同时,及时向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移交线索,坚决遏制违法行为频发趋势。   联合部门分析研判,助推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注重过程管控,严查上路超标柴油车。在路查抽检工作中,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练就“火眼金睛”,重点抽查蓝牌柴油客、货车(“江淮”“依维柯”“江铃全顺”等品牌超标居多),超标车辆落实检测/维修(I/M制度)闭环管理,督促和倒逼维修治理、达标上路。   联合公安交管部门研究落实遥测及黑烟抓拍闭环处理,建立“信息核查+锁定”机制,对不配合车辆实施“缉查布控”,对无法联系车辆挂网公示,基本解决遥测及黑烟抓拍闭环处理问题。同时将黑烟抓拍超标车辆作为重点车辆,溯源环检记录,倒查检验机构有无违法违规检测行为。   聚焦落地“新省排条”处罚问题,攻坚克难。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公安交管部门提前部署,紧密合作研究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江苏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确定处罚流程、编制法律文书、开发执法程序,共同打通执法“堵点”,推进法规真正“落地”。今年5月4日,南京开出冒黑烟车辆现场处罚全省第一单。   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创新工作举措,与全市115家检验机构签订“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诚信经营自律承诺书”,引导企业自律经营,增强守法意识;召开检验机构弄虚作假警示教育会议,通报违法典型案例,划定检测行为底线、红线,要求各检验机构提高思想认识,算好明白账,形成“不敢做、不想做、不能做”的守法尽责氛围,切实履行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坚持开展培训帮扶指导,提升基层监管工作水平   今年,在保持对检验机构违法违规检测行为“零容忍”高压监管的同时,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检验机构负责人”微信群及时答疑解惑、推送宣贯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典型案例,持续加强业务指导,先后组织检验机构参加省、市培训4次,累计开展现场机构帮扶108家,重点针对省、市监察、督察中发现的集中突出问题,现场召集各板块机动车环境监管、执法人员讲解检查要点、检验标准和规范,督促检验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检测。南京市通过开展培训帮扶指导,逐步建立完善预防式监管执法服务新格局,进一步提高检验机构执法检查问题发现率,精准打击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通过严格监管检验机构,推动超标排放机动车规范治理,是当前开展在用机动车监管,提高机动车排放达标率的治本之策。下一步,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将联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构建完善各负其责、高效联动的监管格局,多措并举,保持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推动南京市机动车检验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助力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 助力机动车尾气处理,海能仪器为车用尿素检测提供解决方案(内附资料)
    作为雾霾的来源之一,机动车尾气一直是阻碍国家环保工作的一大“重犯”,如今,机动车数量不断攀升,“国五”、“国六”标准相继出台,如何环保有效地进行尾气处理,早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普遍采用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技术,在催化剂的作用下,喷入还原剂氨或尿素,把尾气中的NOx还原成N2和H2O。其中,主要试剂就是柴油车尾气处理液(俗称车用尿素)。 标准《GB 29518-2013 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 尿素水溶液(AUS 32)》中规定了车用尿素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尿素含量”作为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参数,在该标准里明确规定了用燃烧法自动定氮仪进行检测。海能对于杜马斯定氮仪的研究已经相当成熟,并推出多款相关产品,其中海能D100杜马斯定氮仪就是一款采用燃烧法的自动定氮仪,完全符合GB 29518-2013国标要求。海能D100杜马斯定氮仪是国内第一台杜马斯定氮仪,广泛适用于车用尿素、肥料、食品、谷物、乳制品、动物饲料、植物、烟草等样品中氮/蛋白质的测量。 检测过程中,检测设备除满足稳定、准确、便捷的核心要求之外,还需要拥有强大的数据存储、分析、共享监管的能力。海能仪器,专注于分析仪器与分析方法研究,致力为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农业、粮油等领域提供解决方案。参照行业相关检测标准,通过与相关监测机构、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多年合作经验积累,海能仪器整理了车用尿素检测解决方案。获取详细解决方案,请点击此处查阅:海能仪器:车用尿素中总氮含量检测的产品配置单(杜马斯定氮法)GB29518-2013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尿素水溶液国标解读:海能D100 杜马斯定氮仪海能D100 杜马斯定氮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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