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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水质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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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水质检测相关的论坛

  • 市环保局:从没认定“室内”检测机构

    昨天,市工商局联手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委、市消协等多部门对外披露,已有10余家存在严重侵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室内检测企业被立案查处。室内环境监测中心不存在“有多家室内环境检测企业冒用市环保局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但需要声明的是,市环保局管辖的是‘室外’,从未认定过‘室内’的环境检测机构。”昨天,市环保局环境监测处副处长田红表示,环保部门认定的是污染源排放的行为或单位,因此,只要室内环境检测或治理企业宣传是由“市环保局认定的机构”等,就一定是虚夸的。今年工商执法人员根据相关举报,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规范室内环境检测和环境治理行业整治行动。目前,全市40余家从事室内环境检测和环境治理的企业受到专项检查,10余家存在严重侵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企业已被立案查处。企业虚假宣传行为一共有三类:一是虚夸资质,谎称经过住建委、环保等政府部门认证和授权;谎称是某学会或行业协会的会员;谎称取得了国家专利、权威资质证书、行业内高度认可的荣誉奖项等,或以“高新技术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二是虚报合作关系,谎称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及其他权威研究机构有长期合作关系;三是夸大业绩,谎称为知名写字楼、大厦、体育馆、政府大楼等场所做过环境检测,或随意夸大其施工范围、作业面积等。市工商局提示消费者,需要进行室内环境检测的家庭,可以登录国家和北京市质监局网站、市工商局、市住建委及中国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的网站等,查询具有环境检测及治理资质的企业信息。据了解,国家认监委从2003年开始规范室内检测行业,规定凡是从事室内环境检测的企业,都应经过“计量认证”,消费者在选定检测机构后,要查看该企业是否取得质监部门核发的CMA中国计量认证证书,并签订正式合同。

  • 巢湖一居民因噪音告环保局 要求公开噪音监测数据

    纺织厂噪音不断,让居住在附近的居民不堪其扰。巢湖市杨先生连续两年向巢湖市环保部门投诉,环保部门也多次实地进行噪音检测。检测结果到底如何?因为始终未能得到一个明确答案,他将巢湖市环保局告上法庭,要求环保部门公开噪声监测数据及监测过程。  居民  只见噪音检测迟迟不见结果  杨先生居住在原巢湖市棉纺厂宿舍楼,与附近的新恒生纺织公司的工厂车间仅咫尺之遥。由于工厂日夜轮班生产,持续的噪音让杨先生和其他小区居民都头疼不已。  据了解,新恒生公司是在原巢湖市棉纺厂的基础上重新改制组建成立,曾在原地级巢湖市环保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杨先生说,噪声污染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自2012年至今,他曾多次向巢湖市环保局举报,并要求处理。“环保部门也多次实地查访,并进行了噪声检测,可是,检测的结果如何?该采取什么措施?环保部门却一直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  2013年11月27日,杨先生正式向巢湖市环保局申请,要求公开信息。五天后,巢湖市环保局作出答复意见书称,“其申请的事项不属于公开范围而不予公开。”杨先生随后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环保部门出具的答复意见书违法,并要求环保局公开自2012年至2013年两年间对新恒生公司的噪声监测数据及监测过程。  环保  相关数据属于“内部参考依据”  日前,巢湖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  庭审时,对于原告的诉求,被告方巢湖市环保局表示,原告的诉请“显属无理,请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请”。巢湖市环保局称,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环保部门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向社会主动公开十七项政府环境信息。原告申请公开的信息,则不在此范围内。  此外,2011年8月,原地级巢湖市行政区划调整,2012年1月巢湖市环保局重新组建,其下属环境监测站正在进行标准化能力建设,尚未取得实验室CMA计量认证资质,其环境监测报告书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相关监测数据只能作为环境监管的内部参考依据,不能作为政府环境信息向社会公开。  判决  应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法院审理时表示,依法获得环境信息,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向社会公开环保信息是环保部门的法定职责,巢湖市环保局认为原告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理由不成立,不予支持。  可是,根据《计量法实施细则》,“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巢湖环保局下属的二级机构环境监测站目前确实不具备法定CMA监测资质,无权对外公布环保信息。  对于这一情况,法院认为,依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环保部门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依法不属于本部门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于能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据此,一审法院判定,巢湖市环保局所作的答复意见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撤销。同时,被告巢湖市环境保护局应于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追问  十日内将委托资质机构重新检测  那么,巢湖市环保部门将如何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杨先生期待的答案何时能够揭晓呢?今天上午,记者就此联系了巢湖市环保局。  巢湖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接到杨先生的投诉后,环保部门去年曾现场进行了3次检测。第一次是去年3月,检测结果显示是达标的。一个多月后,杨先生再次投诉,环保人员再次对新恒生纺织公司进行噪音检测,结果显示噪音值达52.3分贝。  “听说纺织厂在3月后曾增加了生产设备,这可能是导致超标的原因。”工作人员说,根据国家标准要求,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夜间噪音不应高于50分贝。  据此,环保部门随后要求该公司进行噪声检测并责令整改。“到了8月,我们再次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是达标的。”工作人员说,“不过,我们目前还不具备法定监测资质,检测结果只能作为内部参考,据此要求被检测单位整改,事实上依据也是不充分的。”  对于法院的判决要求,该工作人员表示,已经联系了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十日内,我们就会委托该机构重新进行检测,结果将及时公布,如果超标,将责令相关单位整改。”

  • [求助] 关于环保局要求加装的烟气监测装置

    大家好,我公司是一个小型的自备热电厂,现在应环保局的要求需加装烟气监测装置,有几个问题想问下的: 1 这种烟气监测装置是不是要用在线式的阿?是不是全天候监测,然后将数据传送到环保局的? 2 这种烟气监测装置,是不是就是大家所说的cems,我了解了下,一般的cems,整套加起來一般都在50萬左右,這個比較昂貴了,從網上看到了一些集成的方法,不知道能不能用到我這種情況上?還有,是不是可以不用cems,使用简单的烟气监测仪器,不知道烟气监测仪器能不能与环保局进行联络通讯的?还有一般的烟气分析仪器,大概是不能长时间工作的吧,这个就要&环保局协商了,能不能由他们提出监测的时间,然后使用烟气分析仪器监测,呵呵。 3 通讯传输的方法,一般的好像是采用电话线传输的吧,不知道这个方法价格怎么样?我现在在想的就是,从投资上看,找出简单便捷便宜实用的通讯办法,不知道gprs是不是可行?因为感觉到通讯办法的不同,也影响到系统的不同,想找个比较省的,呵呵。 4 不知道有么有朋友是做这个的,能不能留下通讯方法啊?我现在最希望的就是不要采用cems系統,而是采用普通的煙氣監測仪器,尽量的降低投入,当然,在符合环保局的要求下。不知道能不能跟环保局沟通下,让他们采用时段监测的方式,呵呵。 谢谢大家看了我这一大段,呵呵,请指教,大家帮帮我吧。

  • 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 县环保局要“单飞”

    “十三五”规划建议文提出,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健全环境信息公布制度。探索建立跨地区环保机构。开展环保督察巡视,严格环保执法。  市县环保经费,省级解决  3日,“十三五”规划建议全文公布,同日发布的习近平向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所作的关于建议的说明指出,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要实行垂直管理制度。  习近平指出,生态环境特别是大气、水、土壤污染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现行以块为主的地方环保管理体制,使一些地方重发展轻环保、干预环保监测监察执法,使环保责任难以落实,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大量存在。  建议稿提出的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主要指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市(地)县的监测监察机构,承担其人员和工作经费,市(地)级环保局实行以省级环保厅(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县级环保局不再单设而是作为市(地)级环保局的派出机构。这是对我国环保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改革要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力争“十三五”时期完成改革任务。

  • 环保局能不能干涉监测结果?

    最近环保部下发了 《关于加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环办43号),在意见中明确要求“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得干涉本行政区的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结果”。该文件并要求“各级环境监测机构、社会化运维机构不得违反技术规范人为干预仪器的正常运行及数据传输、存储,不得擅自停止监测或停止传输自动监测数据,不得擅自修约、剔除有效的监测数据,不得伪造原始记录,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伪造、篡改监测数据处理。” 如此严格的要求,各级环保局和环境监测机构能做到吗?

  • 环保局要求工厂自行监测

    环保局要求我们工厂自行监测填表格上报,可是我有几个方面不会求各位大神下: 第一主要是 监测方法、方法检出限、方法检出限单位 这三个不会填?第二:里面就 监测项目 换上面的4项 其他要填的资料都有[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3/201803102036385557_8436_3200817_3.jpeg[/img][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3/201803102036460384_3375_3200817_3.jpeg[/img][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3/201803102036443537_5445_3200817_3.jpeg[/img][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3/201803102036444567_6425_3200817_3.jpeg[/img]

  • 环保局这样你认同吗?

    某公司污水处理厂离居民小区仅一墙之隔,只要有阵小风就会臭气熏天。此事投诉至环保局,由于地方环保局资质不全,请我们配合工作,给监测一下数据。可是按规范导则无组织厂界要在下风向采点,当日居民区不在此范围,根本没味,我们要求下风向,数据可以等效到居民区下风向时的情况,这样可以了解实际情况,同百姓也有个交待。可是环保局的语出惊人“不在下风正好不超标,谁知道什么风向,有问题企业也要找我们来解决,你们出个数就可以了”,朋友们,我很无语啊!

  • 【转帖】地区一月份水质检测出炉 大致OK(图)

    【转帖】地区一月份水质检测出炉 大致OK(图)

    [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7/02/200702261733_42743_1631012_3.jpg[/img] 环保局执行一月份水质检测工作,检验结果显示地区水井水质大肠杆菌类均超过饮用水水质标准,建议民众饮用水时,应经充分过滤及消毒煮沸。(图/文∶曹重伟)  【马祖日报讯】县府环保局执行一月份水质检测工作,根据检验结果显示,地区之饮用水(各自来水净水池)检验结果大部分均符合环保法规之标准,但结果也显示地区水井水质大肠杆菌类均超过饮用水水质标准,建议民众若使用地下水井为饮用水水源时,应经充分过滤及消毒(煮沸)方可饮用,以免因水中致病细菌而危害身体健康。  连江县政府环保局今年度依环保署饮用水重点稽查管制计画,执行一月份饮用水水质抽验检测工作,该月份执行工作范围为净水池,使用频率较高水井及三处公私场所饮用水连续供水设备水质检验作业。  水质检验地点分别位於南竿乡胜利净水场配水池,检测项目包括有∶水中酸硷值、自由有效馀氯、色度、浊度、硫酸盐、氯盐、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总溶解固体、大肠杆菌群、总菌落数、总硬度、银、铜、铁、锌、锰等共十八个环保署公告检测项目。  津沙村工材库水井检测项目包括有∶水中酸硷值、自由有效馀氯、色度、浊度、硫酸盐、氯盐、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总溶解固体、大肠杆菌群、总菌落数、总硬度、银、铜、铁、锌、锰等共十八个环保署公告检测项目。  饮水机水质抽验部份有∶南竿乡马祖高中、介寿国民中小学,以及民航局南竿航空站饮水机,检测项目大肠杆菌群为环保署公告须检测项目。  由一月份抽验结果及统计去年检测结果显示,地区水井水质大肠杆菌类均超过饮用水水质(大肠杆菌检验数据需小於6)标准,然若以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大肠杆菌检验数据需小於20000(具备消毒单元者)或50(未具备消毒单元者)〕而言,检验数据仍符合法规标准,因此建议民众若使用地下水井为饮用水水源时,应经充分过滤及消毒(煮沸)方可饮用,以免因水中致病细菌而危害身体健康。  另有关地区学校、公私场所提供连续供水设备抽验作业,此次抽验结果均符合法规标准,稽查结果显示各单位设备也均有依规定定期保养和更换滤心,藉此环保局吁请相关设置连续式供水设备单位,依饮用水管理条例规定连续式饮用水供水设备应於每月定期更换滤心及保养,并每半年自行或委托合格检验厂商检测水质及於饮用水设备明显处悬挂保养卡及检验数据,以免抽验未符合法令标准而受罚。  环保局并表示,未来环保局仍将持续针对地区饮用水水源、净水池、连续式饮用水供水设备进行抽验作业,并视实际需求增加点处次;民众对於自家的水质(自来水)若有疑问时,请与环保局(电话∶26520)或自来水厂(电话∶22346)联络。

  • 环保局能不能花钱登广告

    近日,浙江温州下属的瑞安市、苍南县因河道污染,当地环保局长相继被网友邀请下河游泳,引发关注。此种形势下,19日,浙江省温州市环保局在当地报纸刊发整版广告,盘点2012年度的七大成就,称温州去年获得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称号,遭到质疑。  该广告在19日《温州晚报》第二版全彩印刷,刊发名为“盘点2012”的整版广告,其中列出温州市环保局2012年工作上的七大成就,称公众对生态环保工作满意度提升4.6个百分点,获得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称号,为2014年建成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打下扎实基础。广告第三点提到,市环保局深入开展温瑞塘河综合整治,督促推进了16条黑臭河道的治理,完成了17个片区的截污纳管工程与298家重点污染企业的纳管,加强了河面保洁和生态恢复,塘河的水质得到持续改善,两岸景观也得到进一步提升。环保局广告中表示,“公众的目标是我们共同的追求;公众的热点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公众的参与是我们工作的基石。”网友们普遍认为,温州市环保局的整版广告是对近日网络质疑的一种回应,宣扬其工作成绩,属正常的环保宣传。 但有的网友对此不认可,并检索出《温州晚报》的一份2012年度广告价目单,其中明确标明,第二版彩版广告价格为14万元。认为环保局选择此时登广告自我表彰,于情于理于法均不合,“环保局是政府机关,应该调查这笔钱的来源,如果是纳税人的钱,应该有个说法”。 这下环保局被推到风口浪尖,成为热议。你认为环保局这样的广告能打吗?

  • 监测报告超标19分贝,但环保局说报告不合格,带第三方试图重测。请问可以这么任性?

    我投诉小区内餐馆厨房噪声。区环保局测了多次,每次各种心眼各种理由庇护餐馆。后来我行政起诉区环保局,我看到监测报告后又投诉市监测站,市监测站认错,重测,新报告显示边界超标19分贝(1类区)。但区环保局又心生一计,让我证明受到噪声干扰才处罚餐馆,我认为无法律依据故未理睬。今天环保局又带第三方监测站(市监测站可能是拒绝配合区环保局胡来)来要到我阳台测,新理由3条:“原监测报告不合格、边界超标不代表是噪声污染、边界噪声不能如何反映对敏感建筑物影响程度”。我认为边界超标足以用于查处噪声污染,故拒绝进我家测。请问,区环保局这样合法吗?说监测报告不合格就不合格?报告是否合格由谁认定?边界监测报告不能用于执法?必须到我室内或阳台测?

  • 【原创】新疆建设兵团环保局拟采购一批环境监测仪器

    【原创】新疆建设兵团环保局拟采购一批环境监测仪器

    2011年4月14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一采购中心发布公告,就“兵团环保局三个师八个团级监测仪器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详情请见下:  兵团统一采购中心将对兵团环保局三个师八个团级监测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法人资格,国内注册企业,且在疆内有售后服务机构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均具备参加本次投标的资格。  1、文件编号: BTCG-ZB2011-014  2、招标内容:[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4/201104301054_291658_1617423_3.jpg[/img]仪器虽然不多,附近的销售商可要抓经了!

  • 【转帖】广东韶关环保局称当地水质氯化物未超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6日23:4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韶关2月16日电 (冯昶 黄云伍) 16日晚上22时30分,广东韶关市环境保护局官员对中新社记者表示,广东京珠北韶关乳源段人工融雪后水质氯化物没有超过生活饮用水标准。  今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广东京珠北高速公路韶关市乳源、乐昌路段遭遇冰雪灾害,当地政府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使用了战备盐(氯化钠)作为融雪剂。  据韶关市盐业公司负责人介绍,期间,共动用战备盐(氯化钠)1000吨用于高速公路除冰消雪,实际洒在路面上600多吨,其余300多吨库存备用,铺洒在高速公路高寒地段30多公里路面。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官员称,人工融雪后,雪水进入当地地表水,其中部分村民使用地表水作为生活用水。根据乳源县环保局2月15日下午16时的现场调查采样监测,经化验,水质氯化物含量为112-195(毫克/升)范围内,没有超过生活饮用水标准250(毫克/升)的限值。另据乳源县疾控中心对水样的化验,也未检出亚硝酸盐成份。  据了解,乳源县大桥镇的红光村委会、大桥村委会、柯塑下村委会3个村共有村民2000人左右,由于这次融雪造成水质变化,部分群众对此有意见,但当地农村自行解决集中供水问题有实际困难,地方政府正在想办法解决。(完)

  • 【转帖】湖南衡东县环保局称湘江死鱼为缺氧所致

    9月28日,湘江衡东县三樟乡和大桥镇两个河段发现大量死鱼。衡东县环保局发现,此次事件与一个月前大源渡航电枢纽上游死鱼事件从表象上看几乎一模一样。一个月前大源渡死鱼之事的原因并无最终调查结果,此次死鱼的检测结果为水中“溶解氧降低”,但缺氧原因却无法查明。而株洲市环保局监测站和湘潭市环保局也均表示,经检测发现,水中“溶解氧”偏低。昨日,衡东县环保局一名负责人拿出9月29日的水质监测结果,说:“我们在发现死鱼的水域选择了5个点进行水样采集,对水样品的PH值、氨氮、硫化物和溶解氧等指标进行检测,除溶解氧偏低外,其他各种指标都是正常的。因此,对饮用水没有影响,目前衡东的自来水可以放心饮用。”但衡东县环保局至今没有查明溶解氧降低的具体原因。“溶解氧降低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天气、水流速度、温度变化等。”该负责人说,“有渔民反映,死鱼之前可能有人在湘江里投放用来捕鱼的药物。所以,不排除是人为毒鱼造成。”而衡东县环保局另一名工作人员称:“现在有很多这样的药物,主要功效就是降低水的溶解氧,对鱼的杀伤力很大,但对人和其他动物的毒性不高,没有明确指向,我们很难检测出药物的具体成分。”这些因素,给调查溶解氧降低的原因增加了难度。昨日,记者采访了衡东县湘江流域附近的许多居民,他们都知道一个月前以及9月28日发生的死鱼事件,但很多人说:“不是所有鱼都死了,很多鱼只是浮到水面上透气,随便就能捞起来。”对于此说法,衡东县环保局方面表示:“溶解氧降低,很多鱼都会浮起来,看起来跟死了一样,但随着水的流动,溶解氧增高时,鱼又能‘活’过来。”此前,有传言称湘江衡阳段有一艘运送化工产品的船只发生泄漏,该负责人称:“至今衡东没有发现这艘船。”此外,如果有化工产品流进湘江,应该从发生泄露事件地点一直到下游都有死鱼发生,但事实是,发生死鱼事件的水域呈点状分布,所以这一说法的可能性并不大。同时,该负责人说:“死鱼区域都分布在航电枢纽附近,8月28日衡东县死鱼事件发生在大源渡航电枢纽上游,此次事件发生在株洲县航电枢纽上游。航电枢纽附近水流速度较慢,可能和死鱼有一定关系。”

  • 【转帖】四川环保部门:监测水质 防环境灾害

    千百年来,都江堰这一伟大的世界文化遗产哺育了“天府之国”,是大成都区域数千万人民的饮用水源地。5月12日发生的汶川7.8级大地震,不仅重创了都江堰,还威胁到了其下游成都平原数千万人的饮用水及环境安全。如何确保饮用水源地的环境安全成了灾后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强调“六抓”有效协调环保应急力量防止由地震造成的次生环境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关键是要做好环境监测监察。面对突发地震危机,环境保护部迅即启动应急机制,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四川省、市环保部门发出指示,要求地方环保部门严密监测灾区水质变化,严防环境次生灾害发生。由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带队的21人应急工作组在地震发生后第二天即赶赴灾区,协调指导灾后环保工作的开展。在5月14日召开的工作组现场会上,李干杰明确要求四川省、市环保部门要确实做到“六抓”:一是抓监测,要把受灾严重的阿坝、广元、雅安、眉山、成都、绵阳、德阳等地市的主要水体、大[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等信息通过各种途径汇报到省市应急指挥部门,以最权威的方式公之于众;二是抓监察,特别是对重点污染源的排查;三是抓预测,尤其是地震对重点水源地的可能影响要有评估、有应对方案;四是抓资源,要及时恢复受损地方环保部门的监察、监测能力;五是抓信息,各种环保信息的交流、汇总、发布、报道要畅通无阻;六是抓落实,应急方案、人员、责任都要落实。环境监测有力回击谣言5月14日晨,一股“成都市自来水遭受污染”的谣言向蓉城袭来,引起市民极大恐慌,市民纷纷抢购矿泉水,储存自来水,一度导致成都部分区域停水,商店矿泉水告急。谣言说彭州市和都江堰市化工厂发生爆炸,污染了水源,毒烟正向成都市飘来。成都市环保局局长王文斌立即指示有关人员核实情况,并加密检测水源地水质,结果显示水质并没有任何异常变化,彭州市、都江堰市也根本没有任何化工厂发生爆炸。成都市环保局立即将此信息通报市应急指挥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澄清了事实。成都市公安局随即抓获3名通过网络散布谣言的肇事者,并予以刑事拘留处分,谣言不攻自破。乘坐冲锋舟深入震中采水样为严密监测成都市水源地紫坪铺水库水质变化状况,5月15日一大早,环境保护部赴地震灾区应急工作组专家组成员北京师范大学水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王金生、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王业耀,会同四川省、成都市的环境专家一起,赶赴都江堰市紫坪铺水库,乘坐冲锋舟,深入水库各点实地采样,严密监测水质、水情变化。记者跟随工作组首先来到设在都江堰南桥的省、市应急环境水质监测点。据四川省环保局总工程师李合意介绍,这里作为重点监测断面,现在每两个小时监测一次,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异常。前往紫坪铺水库的沿途,路过二王庙,曾经的旅游胜地如今满目疮痍。沿途道路一侧到处是巨大的石块,行进艰难。到达紫坪铺水库大坝后,只见这里现场十分混乱,军车、急救车、工程车等各种车辆混杂,甚至还有骡子组成的物资运送队。通过简易施工通道,记者同工作组专家一道搭乘由成都市防汛抢险机动队提供的冲锋舟,前往紫坪铺水库取样。在3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工作组先后在不同地点采集了9个水样,最远处到达距此次地震震中汶川县映秀镇10余公里处。截至记者发稿时,监测数据尚未出来,但专家估计没有异常。随后,工作组来到成都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第六厂取水口,这里一切正常。

  • 【讨论】西安多处出现刺鼻怪味 环保局尚未找到气味源 环境监测如何应对?

    先给大家看一条上了QQ迷你首页的报道:[B]西安多处出现刺鼻怪味 环保局尚未找到气味源[/B]本报讯(记者 何杰)一股让人头痛、恶心的刺鼻气味,在西安市区“流窜”,环境监察人员到处“捕捉”它的“踪迹”,它却忽东忽西,和监察人员打起了“游击”。下午6时 空中飘来刺鼻味昨日下午6时,天空变得阴沉,西安市民李纾走出家中,一股刺鼻的味道冲入她的鼻腔,原以为是楼下有人在焚烧垃圾,可走下楼,走到200米以外的西稍门公交车站,这股刺鼻味仍然持久不散,已经呼吸了好长时间刺鼻味的李纾开始感觉到头痛、恶心。上了公交车向西走,走了两站路后,刺鼻的味道终于变淡,但公交车走到昆明路一带,“熟悉”的刺鼻味再次窜入了李纾的鼻孔……怎么到处都是这股味道,在随后的一个多小时里,这股刺鼻的味道一直“伴随”着李纾,直到晚上8时许,这股味道才慢慢地变淡。而在丰登南路居住的董国新在下午4时就闻到了这股味道,这种刺鼻的怪味,不仅困扰着李纾和董国新,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少西郊市民都闻到了这股刺鼻的味道,一些市民在猜测:“是不是哪里的氯气或者氨气泄漏了?”曾经在质监部门工作过的王女士住在西门外的八佳小区,她也闻到了这股刺鼻怪味,她认为“这个味道肯定是一种化工原料”,她分析说这种气味不是氨气,如果是氨气,人的眼睛也会被熏痛,是不是氯气不好说,“没有经过检测,不敢确定是什么味道。”环境监察人员“追捕元凶”西安市环境投诉热线12369工作人员介绍,从昨日下午6时起,他们已经接到了数起市民的投诉,目前西安市环保局莲湖分局、雁塔分局、碑林分局工作人员已经开始在外面寻找刺鼻气味的“源头”。西安市环保局莲湖分局值班人员称,他们接到了3起市民的投诉,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就上街寻找刺鼻气味的“源头”,目前尚无结果。沿着市民投诉的地区,记者先后来到西稍门、丰登南路、昆明路等地区,在昆明路东段,空气中确实有股刺鼻的味道,让人感觉呼吸道有些不舒服,但到了昆明路中段,这种气味渐渐变淡、消失。昨晚9时20分,西安市环保局雁塔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杜建安先后找到了几名投诉者,但几人都说:“现在闻不到了,可是那会儿味道大得很!”而对于刺鼻味的味道,他们则说法不一,有的说是像烧塑料的味道,还有的说是带着酸味的刺鼻怪味。投诉者赵女士说,这股刺鼻的味道一到阴雨天和雾天就特别明显。昨晚10时许 怪味还在“流窜”就在杜建安对投诉者走访调查之际,又有市民反映在劳动南路与二环路交叉口一带,刺鼻味道再次出现,但等到记者赶到劳动南路,这股刺鼻的味道又“消失”了。昨晚9时50分,居住在友谊西路的宁女士反映,她住在10层,连窗户都不敢开,风一吹来就能闻到怪味,特别呛人。昨晚10时40分,市民朱江华反映,建东街和太乙路十字路口,也有种很奇怪的味道,特别刺鼻,舌头根都是麻的,“从下午7点多一直持续到现在。”在街头穿梭排查的杜建安说,他们和辖区内的化工厂已经联系过,并未发现工厂内有化工原料泄漏的事故,由于没有专业的仪器,他们只能在街头用鼻子来“寻找”刺鼻味道的源头,因为“武器”过于“落后”,加上这股怪味的“游击战术”,让他们一时无从寻找。昨晚11时20分,12369环境投诉热线工作人员说,环保莲湖分局、雁塔分局、碑林分局工作人员还在排查中,气味源尚未找到。

  • [求助] 地下水水质检测?

    由于在村周围有许多的造纸厂和印染厂,导致现在整个村子里的地下水污染,水喝起来有点苦涩的味道,而且煮沸过后就会变浑浊(或者说是颜色发白).曾经请市环保局里取样做检测,可是什么都没有检测出来.我想知道像地下水水质的检测一般都检测那些内容,都是采用什么方法检测的?谢谢!

  • 【讨论】两份水质检测报告结果庭上“打架”,尘埃落定!

    [b][size=4][color=black][font=黑体]两份水质检测报告结果庭上“打架”,你相信谁?[/font][/color][/size] 事件回放:[/b][color=black][size=3][font=宋体] 云南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再掀波澜。4月19日,不服一审判决的被告昆明三农农牧有限公司和昆明羊甫联合牧业有限公司(简称三农和羊甫公司)联合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昨天开庭审理了此案。[/font][/size][/color][color=black][size=3][font=宋体]  三农和羊甫公司提出,请求法院撤销一审判令两公司赔偿治污费用、损失评估费、该案诉讼费用等共计434万余元的判决,依法驳回上诉人的请求,并判决上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font][/size][/color][color=black][size=3][font=宋体]  法庭上,法官综合了三个争议焦点,并围绕这3个焦点进行了质证、辩论。生猪养殖场的废水污染是否还在继续?颇受争议的七里湾龙潭水质是否已经恢复?三农公司和羊甫公司是否该承担生猪养殖导致的污染责任?[/font][/size][/color][color=black][size=3][font=宋体]  七里湾龙潭水质到底恢复了没有?这是庭审中双方争议的一个最大焦点,争议的根本问题则是双方都认为自己出具的水质检验报告才是准确的。[/font][/size][/color][color=black][size=3][font=宋体]  三农公司和羊甫公司同时对昆明市环保局的水质检验报告提出了异议:出具水质检验报告的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不具备水质监测的资质;监测中心是市环保局的下属单位,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所以不认可监测中心出具的水质检验报告书内容。两公司认为,他们委托的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和昆明市疾病控制中心出具的报告显示,七里湾龙潭的水质是属于正常范围的。上诉方还提交了一份申请书,请求法院组织除环保系统以外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七里湾龙潭水、花庄河水库水、小堡子龙潭水的水质进行检验,以客观公正地判断七里湾龙潭水目前是否仍然被污染。[/font][/size][/color][color=black][size=3][font=宋体]  昆明市环保局认为,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和嵩明县环境监测站是国家法定的环境监测机构,该案的诉讼利益并不归属于被上诉人享有,而归属于社会公众享有,因此下属机构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并不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从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出具的水质检验报告看,七里湾龙潭水质的总氮和粪大肠菌监测指标仍然持续超标,不符合国家标准,不能被人畜饮用。[/font][/size][/color][color=black][size=3][font=宋体]  检察院: 不停止污染,要追究刑事责任[/font][/size][/color][color=black][size=3][font=宋体] 19[/font][/size][/color][color=black][size=3][font=宋体]日的庭审一直进行到下午6点30分。最后,法庭让昆明市检察院作支持公益诉讼的陈述时,检察院表示,希望上诉方尽快停止对养殖场周边环境的污染,否则将按照新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在当日未当庭宣判。[/font][/size][/color][color=black][size=3][font=宋体] 注:将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对原《刑法》第338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做了较大修改,加大了处罚力度。[/font][/size][/color]

  • 杭州环保局检不出未知有机物,咱们来给支支招呗

    今天看到这么一则新闻:自12月10日开始,杭州部分城区自来水持续出现异味。记者23日从杭州市相关部门获悉,目前异味已经有所减轻。根据最新检测结果,除嗅味这一项指标异常外,水样其他各项检测指标正常,异味来源还未查明。 尽管杭州集中大量人力进行了全方位排查,但是仍然没有确定异味来源。对此,杭州市环保局副局长徐青山表示,因为出现了异味,可以判断这是一种挥发性或者半挥发性的有机物。这样的有机物有几十万种,大部分还是人们未知、未命名的,目前还找不到现有样品对照,因此很难判断到底是哪一种,也无法判断其来源。据悉,浙江省日前已经启动钱塘江流域水环境安全应急预案。(记者 商意盈)我立刻惊呆了!检一下自来水中的未知挥发有机物有这么难?小子才疏学浅,论坛里的高人帮忙出出主意,给环保局的公务猿们指条明路,有机物怎么检,抓出未知有机物元凶呗!杭州人民感谢您!

  • 环保局长等16人因监测数据造假被判刑

    近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对山西省临汾市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作出了判决,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是如何被发现的?答:2018年3月28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向我部报告,其在监测数据审核时发现山西省临汾市部分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自动监测站数据异常。根据问题线索,我部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赴临汾开展飞行检查,发现临汾市6个站点采样系统受到不明身份人员人为干扰,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后,依法移交公安部。4月11日,公安部将证据移交山西省公安部门。山西省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警力侦破,抓获1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起诉。5月30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依照《刑法》《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涉案16人作出判决:主犯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主犯临汾市环保局办公室原负责人张烨、环境监测站原聘用人员张永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其他13名从犯,原河北先河公司运维工崔勇勇、张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和六个月,临汾市环监站原聘用人员李皇涛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其余

  • 当地环保局要求上传率100%

    我们这里一个区的环保局突然要求辖区排污单位在线监测上传率100%,不抬杠的说,我觉得不太可能,但就是这么要求了,达不到要求会处罚,有什么办法保证100%的上传率?

  • 环保局的数据真实性

    京博工业园区四周的村饮用水不时出现异味、异色,小麦出现绝产,空气到处弥漫刺鼻的气味,村民患各类疾病日益增多,有的未出生婴儿出现畸形,‘慢性毒药、慢性自杀’早已成为村民口中的常用语。 博兴环保局称:检测各项指标合格。用国家环保部周生贤的话说:我们的污染数据是真的,老百姓不信也是真的。产生的原因是:我们的数据总是跟老百姓的感受不一致,有时候老百姓不信。事实上,我说的是真的,老百姓不信也是真的,为什么?因为中国环境问题经历的问题,块头太大、浓度太高,我们工作减下来这部分,老百姓感受不到。比如PM2.5,不降到60以下,人们很难有一个明显感受。

  • 【转帖】环保局:投486亿治水打造“绿色亚运”

    应香港特别行政区环境局邀请,广州市环保局代表市政府并组织该市环保企业参加了近日在香港隆重举行的香港国际环保博览会展览活动,广州本土环保产业借“绿色亚运”走向世界。据了解,这次以“绿色大珠三角地区优质生活圈”为主题的第四届香港国际环保博览会吸引了来自中国、英国、法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多个 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和企业参展,规模为历届之最。 广州市环保局丁红都局长代表市政府在同期举办的“亚洲环保会议”上进行了题为“强化空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 举办广州绿色亚运盛会”的主题演讲。丁红都介绍,2008年广州市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优良天数合计345天,比2004年增加了41天,而霾天数仅110天,比2004年减少32天。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广州市于亚运前投入486亿元,广州市饮用水源地水质明显好转,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大幅提高,珠江广州河段水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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