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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平控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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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平控仪相关的资讯

  • 中石油海洋工程公司流变仪完成安装调试
    近日,我司专业技术人员前往中石油海洋工程公司,对客户新采购的OFITE 1100型便携式高温高压流变仪进行了安装、测试及培训,顺利完成各项工作后将仪器成功交付客户并圆满完成验收。该仪器是一款简单易用但又功能强大的便携式实验利器,可应用于钻井液、压裂液及水泥浆高低温及高压流变性测试及研究。主要具备如下特点:真正油田构造,符合API相关标准自带易用软件和携带箱,方便操作及搬运哈氏合金浸湿部件,耐腐蚀专利空气浴加热,更高效安全、精准便利一体式设计,结构紧凑,操作简单最高温度达260C,压力达17.2MPa;转速精度达0.001RPM
  • 我国将建海洋石油开发国家实验室
    依托中海石油研究中心建设的海洋石油高效开发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日前通过科技部基础研究司组织的可行性论证。  该实验室以建立海洋石油高效开发新模式为目标,将从化学驱油、多枝导流适度出砂、从式井网整体加密和热力采油等研究方向进行技术创新和技术集成的研究与应用。  在陆地石油资源开采日渐萎缩的今天,加速开发海洋石油资源已经成为未来我国能源战略的重中之重。科技部在相关学科领域批准建设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将为我国能源战略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 海洋石油勘探国家工程实验室的组建方案通过批复
    2011年2月,国家发改委批复了海洋石油勘探国家工程实验室的组建方案。项目在现有基础上,主要建设海洋石油勘探技术集成与应用、海洋石油勘探数据分析、海洋石油勘探波动信号特征分析、海洋石油勘探装备设计与集成、地球物理测井技术等研发平台。
  • 国鼎环科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订气象仪器服务合同
    国鼎环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订气象仪器服务合同,由国鼎环科给中海油提供专业的气象参数,中海油对国鼎环科的服务团队给予肯定,对我们是巨大的荣誉。我们将以&ldquo 让工业生产更高效、更安全;让科研更精确、更轻松;让地球更绿色、更环保&rdquo 为理念,继续做好我们的工作。
  • 海洋卫士印萍:加强海洋甲烷监测 应对全球变暖
    “海洋被称为‘地球之心’,是地球的关键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副所长印萍近日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为更好地服务国家“双碳”战略、应对全球变暖、推动海洋经济健康发展,她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出了“加强海洋甲烷监测”的建议。“海底沉积物甲烷储集效率的波动将深刻影响大气中甲烷的水平和全球气候变化走向,在全球甲烷循环中的地位无可替代。”印萍表示,甲烷减排对中国乃至全球能源和环境安全将产生深远影响,也势必会成为新一轮全球性技术竞争的核心。印萍建议,为防范“卡脖子”风险,应加快推进海洋甲烷测量和监测技术研发,重点突破超低含量甲烷快速测量、甲烷原位精确测量、在线连续测量等技术难点,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测量装备,建立可推广的海洋甲烷测量技术方法体系。“中国甲烷监测和评估工作刚起步,尚未有在轨的甲烷观测卫星,监测设备基本依赖进口,这些问题都亟待发展。”印萍说,中国应该加快构建“星-空-地-海”甲烷监测体系,重点突破甲烷遥测遥感技术、海洋海岸带甲烷观测组网技术难点,加快国产甲烷监测卫星的研发和发射组网,研发海洋全剖面、关键界面和典型区域通量观测设备装备,开展重点区甲烷业务化监测示范,推动建设全球性海洋甲烷监测网。“加强海洋甲烷监测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助力双碳战略的一条有效路径。”印萍建议,中国要加快海洋甲烷清单计量与减排技术研发,监测和评估海洋海岸带甲烷排放现状及排放源,建立甲烷收支计量和碳足迹追溯方法,编制甲烷排放清单,有效支撑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和碳排放权交易;要加快海洋甲烷监测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整合国内优势科研资源,促进行业技术标准化,强化创新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应用示范和工程服务,打造海洋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人才聚集、协同创新平台。作为一名海洋地质专家,印萍经常带队出没野外,参与过大量外业调查和监测工作。风暴中,她一个人背着几十斤的沉积物样品,在齐腰深的海水里,徒步4公里;海边小路上,她推着出故障的摩托车在泥泞中步行2个多小时回驻地......印萍坚信通过自身实践获得数据,才能做好研究。多年来,她改进和完善了海岸侵蚀综合模式,建立了评估、预测和预报模型;改进了监测和研究方法,并把研究成果推广到中国海岸环境评价和保护治理工作中。印萍一直心系海洋,履职以来,多次提出有关海洋的建议和议案,内容包括成立海洋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实验室、培养更多海洋技术人才、加强海岸带地质遗迹保护等。“开展海岸带地质研究是个长期的事,我要当好‘海洋卫士’,保护好这一抹神秘的蔚蓝。”印萍说,两会结束后,她将奔赴长江三角洲开展海岸带生态地质调查工作,中国从北到南漫长的海岸线上,一直有她的身影。
  • 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石油及化矿研究中心在岛城挂牌
    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石油及化矿研究中心,昨在岛城挂牌成立。该中心成立,有助于我市石化产业的规模化集聚,形成舟山工业新的核心增长极和特色竞争力。  目前,我市一批重大的临港石化项目纷纷上马,如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项目、六横煤电一体项目、中石化册子岛原油中转基地等已建成或动工,舟山石油及化矿产业逐步形成,该中心应运而生。  该中心是省海洋开发研究院下设的一个检测和研究开发中心,主要从事石油及化矿产品相关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中心将建立一支专业的石油化矿科研团队,针对石油、矿石、化工等产品的储运、提炼和应用方面的难题,开展技术研究和攻关。中心将打造我省乃至全国一流的石油及化矿产品重点实验室。
  • 深圳先进院李剑平团队在海洋原位观测仪器技术上取得突破
    近日,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集成所光电工程技术中心高级工程师李剑平团队在海洋原位观测仪器技术上取得突破。团队研制了一种用于海洋浮游生物原位监测的新型水下成像仪系统,并在大亚湾海域的系泊水面浮标上进行了长期海试。相关研究成果以Development of a Buoy-Borne Underwater Imaging System for In situ Mesoplankton Monitoring of Coastal Waters为题,发表在Journal of Oceanic Engineering上。浮游生物是海洋生态系统的关键组成部分,在生物地球化学循环和碳循环中发挥着核心作用,同时也是海洋渔业和水产养殖生产的重要基础。开发监测浮游生物种群动态变化的方法、工具和流程,不仅对海洋生态科学研究意义重大,对现代业务化海洋管理也极为重要。然而,浮游生物监测一直依赖人工网采和光学显微镜检分析,不能满足准确、及时、连续和可持续地浮游生物监测需求。该团队利用浮标平台成本低、可长时间部署、可无线组网等优势,研发了一种水下暗场彩色成像系统,提升了对海洋浮游生物长期、连续、高频、原位监测的能力,弥补了现有观测技术的不足。该成像系统采用了一种新型的正交层状闪光无影照明设计,不仅可对海洋浮游生物个体实现高质量的水下真彩色摄影,还减少了照明光向水下局部环境的泄漏,最大程度地避免了浮游动物因趋光性产生聚集而导致的观测偏差。此外,成像仪还支持不同的放大倍率,覆盖了200μm-20mm不同大小的浮游生物体长范围。为了减少数据存储和传输的压力,成像仪配备的嵌入式计算单元可在图像采集后实时进行目标检测预处理,并通过无线网络将感兴趣的目标图像即时传输到云端服务器,通过在云端计算的深度学习算法进一步识别和量化,以获取监测信息,供最终用户远程检索。针对水下微小目标原位图像的特点,团队研发了一种基于主动学习的图像标注和分类算法训练策略,充分利用人类智能与机器智能协同实现图像标注、分类器训练和分类结果校正等目的。在此基础上团队提出了双卷积神经网络级联算法,不仅高效地构建了包含90类图像的大规模图像数据集,还有效地消除了近岸水体中颗粒物对浮游生物识别的干扰,最终实现了浮游生物图像的高准确度精细分类识别。在四年时间里,该团队历经四期累计15天以上的近岸海试后,于2020年6月22日将成像仪系统集成至水面浮标,并部署于深圳大亚湾海域。通过采取多项防生物附着措施,于2021年2月25日成功回收。在此次长达8个月的连续海试中,仪器成功获取了该海域浮游生物丰度变化的时间序列数据,观测到了浮游动物的昼夜垂直迁徙现象、优势种的动态变化,并监测到了大亚湾海域首次记录的尖笔帽螺暴发。团队研发的海洋浮游生物观测系统能够提供全面及时的浮游生物监测信息,有望成为海洋浮标观测平台的一种新工具。论文链接 图1 近海锚系浮标基水下浮游生物原位成像仪图2 浮标海试获取的典型浮游生物图像选集
  • 青岛将打造海洋仪器装备孵化器联盟
    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地调与科研处处长印萍委员指出,青岛市的海洋仪器装备产业发展存在研发能力不足、成果转化率低、缺乏成果转化环境、产业体系尚未形成等不足。   在高起点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引进和培育高端技术人才的基础上,应大力推进海洋仪器装备孵化器联盟建设,以青岛海洋科学技术国家实验室、国家深海基地、国家海洋监测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海洋设备检测中心等为核心,联合船舶、石油工程等研发机构,构建海洋仪器装备孵化器联盟,引进先进的孵化器建设和管理理念,充分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时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以及地区协作,推进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2008年正式开发建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随着蓝色硅谷战略的实施,作为规划布局中的三个重点园区之一,蓝色高端产业在高新区快速聚集,一个蓝色产业的高地正加速隆起。
  • 国内首个海洋极端钢铁材料联合实验室在沪建成
    日前,上海海事大学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建立的“海洋极端钢铁材料制备与蚀损控制”联合实验室正式揭牌。这是中国首个海洋极端钢铁材料联合实验室。  上海海事大学党委书记金永兴表示,该实验室的建立填补了海洋极端环境材料校企联合研究平台的空白,符合国家向深海、极地进军的要求,也顺应国际深远化、极地化发展趋势。  “因为材料制备科学和工艺研究滞后、材料依赖进口,导致中国极端海洋环境装备研发空白、依赖进口,成为制约中国深远海、极地技术与能源发展的瓶颈。”上海海事大学海洋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院长尹衍升教授表示,该联合实验室将根据国家在极地低温和南海高温热海域等极端海洋环境下船舶及海工用钢材料的重大需求,结合国际前沿发展趋势,主要在适用于极端海洋环境的新型海工材料研发、特殊海洋环境下材料破坏机理、海洋材料新型表面防护技术等方面展开合作研究。  据介绍,该联合实验室研究方向包括:极寒海洋船舶及工程装备材料的研发与应用、深海极端环境高强耐蚀钢的研发与应用、南海高湿耐蚀材料的研发及应用、海洋极端环境抗劣化涂层研发系统及深海石油关键装备国产化及防护技术等。  联合实验室依托上海海事大学海洋材料分析测试中心及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建立,拥有极地低温环境模拟试验系统、原油舱原位腐蚀模拟试验系统及从事金属材料制备及分析、材料微观成分及形貌检测、材料电化学性能检测、海洋生物污损测试分析等一批先进仪器设备,总价值5000余万元 具有集材料制备、性能测试、机理分析、数值模拟、工程应用与技术等一体化开发的研究平台。  2012年以来,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海事大学在极端海洋环境领域研究方面,先后开展多次密切合作。双方在极寒环境下的耐磨耐蚀船舶用钢等领域展开了深入的合作,初步掌握乌克兰制造的“雪龙”号钢材冶炼和轧制工艺以及焊接技术,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成功进行了试生产,并共同开启中国极寒海洋环境高级别船舶用钢规模化生产技术的系统研究和开发。
  • 研制国家急需仪器……他们将海洋论文写在蓝色国土上
    在4月24日举行的青岛市委人才工作会上,青岛对2021年新当选院士予以嘉奖,山东省科学院海洋仪器仪表研究所研究员王军成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研究员陈松林获颁青岛市顶尖人才奖,每人奖金500万元。王军成长期致力于海洋环境监测技术研究与仪器装备研制,研发的浮标占我国沿海布放业务化浮标的九成以上;陈松林长期从事鱼类种质保存、性别控制与分子育种研究,取得破译我国首个鱼类(半滑舌鳎)基因组等成就。2021年11月,两人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是青岛海洋领域的顶尖人才代表。聚焦海洋监测关键技术,研制国家急需仪器从我国的沿海向外望,有时可以看到一个个漂浮在大海上的浮标。这些业务化运行的浮标,10个中有9个来自青岛。这背后,来自于山东省科学院海洋仪器仪表研究所长久的耕耘,特别是王军成团队40余年如一日的坚守。“我出生在山东烟台招远的一个小村庄,村庄距离海边几十公里。上学时书中的海洋故事从小就吸引我,身边很多人都有一个海洋梦。”王军成说。大学毕业后,王军成进入浮标研究领域,正式与海洋结缘。作为海洋环境探测、监测的基础装备,浮标可以测量风速、风向、温度等众多参数,用于海洋环境观测与预报等。当时,我国国产浮标装备和相关技术几乎为零,而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把他们的浮标布放在了全世界。为此,王军成带领团队自主研发浮标的电子系统、通信系统等,同时,布放在海上的浮标若出现问题,他们还需亲自到海上维修。为获取海浪等参数,浮标设计之初就强调随波性。“遇到恶劣天气到浮标上进行检修时,根本站不稳,常常是一边吐,一边工作,尽管非常难受,但每次出海还是会坚持完成任务。” 王军成回忆,因为需要经常出海,有时一年中有近三分之一时间是在海上度过。王军成在海上工作研发、海上实验、再改进… … 成效不断显现。浮标在海上正常工作的时间越来越长,一开始是半年,后来延长到一年,最后是两年甚至更长久。1993年,王军成团队成功研制的海洋资料浮标系统,突破了海上生存关键技术,能够在恶劣的海洋环境下正常运行,实现了基本海洋数据的监测。该成果1993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在这之后,王军成团队笃行不怠,成功构建了我国海洋监测浮标技术体系,研制出12种规格系列浮标产品。其中,2012年研发的首个极地大型海洋观测浮标,实现在挪威海布放和长期连续运行。这是我国首次将自主研发的浮标应用于北极海域,这也是唯一一个布防在格陵兰海域的国产浮标。目前,我国在海上业务化运行的浮标有200多套,而王军成团队的研发成果占九成以上,全面支撑了国家浮标网建设,为海洋预报、科学研究、海上石油开发、港口建设等提供着珍贵的海洋水文气象资料。“今天参加青岛市委人才工作会议,非常荣幸获得荣誉和奖励,这也充分表明青岛对人才的渴求和高度重视。”王军成表示,今后将持续聚焦海洋监测“卡脖子”关键技术研究,带领团队研制国家急需的海洋仪器,加快实现海洋装备的成果转化,为青岛建设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和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创新海洋鱼类育种技术,培育突破性新品种鱼类是我国水产养殖业的主导品种,是菜篮子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即便是现在,我国鱼类养殖也存在着种质退化、病害频发等问题,严重影响着鱼类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1977年恢复高考后,陈松林作为首届大学生被分配到上海水产学院。“说实话,我当时连‘水产’是什么都不知道,可以说是服从国家安排、需要,‘误入水门’,没想到后来会取得一些小成绩。”陈松林谦虚地说。1982年,陈松林大学毕业,进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工作。随后,前往法国、德国进修、高访4年,期间关注的都是鱼。2000年初,陈松林回到中国,来到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工作,系列成果不断喷涌,在全国落地开花。鱼类养殖业高质量发展,最紧要的是解决种的问题。而收集、保存好鱼类种质资源,是培育鱼类新品种的基础。在青岛,陈松林将以往研究的淡水鱼类精子冷冻保存技术应用到海水鱼类上,从鱼类精子库、细胞库着手,突破了海水鱼类胚胎冷冻保存等国际难题,建立了鱼类种质冷冻保存技术体系。该成果2006年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利用收集、保存的种质资源,陈松林对鱼类育种技术不断进行研究。从2009年开始,陈松林团队和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联合攻关,率先完成了半滑舌鳎全基因组序列图谱绘制。通过建立半滑舌鳎基因组编辑技术,突破了半滑舌鳎雄鱼生长慢等难题,显著提高了半滑舌鳎养殖产量,推广应用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达70亿元。该成果2014年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陈松林在实验室工作而针对鱼类养殖业病害频发等问题,陈松林团队还加快培育抗病、高产的优良鱼类新品种。在完成基因组测序的基础上,建立抗病基因组选择育种技术,育成牙鲆“鲆优2号”、半滑舌鳎“鳎优1号”等鱼类新品种4个。其中,2021年培育出的抗病速生“鳎优1号”新品种,是我国半滑舌鳎的第一个国审新品种,填补了半滑舌鳎养殖业缺乏新品种的空白。当前,海洋种业技术正由人工选育、优胜劣汰的传统育种向高科技含量、更加快速高效的基因育种方向发展。2020年,陈松林团队集成果之大成,研制出我国首款鱼类抗病育种基因芯片--“鱼芯1号”,可同时对大量基因和遗传信息进行快速精准的检测和分析,填补了我国鱼类抗病育种基因芯片的空白,为基因组选择技术在牙鲆良种选育中的应用提供了技术支撑。“青岛不仅是海洋科学研究的圣地,也是海洋科技人才成长的沃土。今天的获奖不仅是荣誉,更多的是责任。” 陈松林说,未来将继续以鲆鳎等海水鱼类为对象,将基因组选择育种技术推广到其他重要养殖鱼类上,创新海洋鱼类育种技术,培育突破性新品种,助推青岛海洋种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 国家海洋局发布11项海洋行业标准 含多项仪器检测新标
    日前,国家海洋局批准发布《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原油样品采集技术规程》等11项海洋行业标准,填补了多项海洋行业标准空白。这11项标准将于2017年2月1日起实施。  此次发布的11项海洋行业标准中,涉及仪器检测相关标准有海洋沉积物和生物体中铁、锰、镍、钾、钠、钙、镁的测定及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海洋仪器设备产品与检测标准体系、移动式反渗透淡化装置、反渗透膜亲水性测试方法、中空纤维超/微滤膜断裂拉伸强度测定方法等,其中10项为新制定的海洋行业标准 工程海冰技术规范为在原有规范基础上进行修订后发布实施的。这些标准涉及海洋环境监测、海洋观测预报与防灾减灾、海洋调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仪器设备制造与监测等领域。  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司有关人员表示,近年来,我国海洋产业发展迅速,但很多海洋行业尚无统一行业标准,为了满足各海洋领域对海洋行业标准的需求,由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等单位起草,并按海洋行业标准制修订相关规定广泛征求意见后制定发布了相关标准。这一系列海洋行业标准的实施将为海洋相关行业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保障,引导其健康发展。 以下为公告原文:国家海洋局关于批准发布《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原油样品采集技术规程》等11项海洋行业标准的公告   国家海洋局批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原油样品采集技术规程》等11项海洋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自2017年2月1日起实施。  附件:批准发布的11项海洋行业标准清单国家海洋局  2016年11月9日
  • 国家海洋局印发《2013年海洋环境监测工作任务》
    2013年,国家海洋局将加强对钓鱼岛、三沙海域实施海洋环境监测,继续对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大连油污染事件进行跟踪监测。记者日前从国家海洋局获悉,刚刚印发的《2013年海洋环境监测工作任务》明确,今年海洋环境监测任务包括海洋环境监测、海洋环境风险监测、海洋环境监管监测、公益服务监测4个方面。  在海洋环境监测方面,今年沿海各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将对海洋生物多样性、海水、海洋沉积物、二氧化碳、海洋大气进行重点监测,重点关注渤海大气污染物沉降通量的空间分布。同时,将加强针对钓鱼岛、三沙海域的海水、沉积物、海洋生物多样性状况实施监测,监测频率不少于每年2次。  海洋环境风险监测方面,今年将做好海洋环境灾害及突发海洋污染事件监测、环境风险评估和海洋环境风险区划工作。重点对海洋溢油、危险化学品污染、海洋放射性污染、赤潮(绿潮)灾害、海水入侵和土壤盐渍化、重点岸段海岸侵蚀进行监测,并继续对蓬莱19-3溢油事故、大连油污染事件进行跟踪监测。  海洋环境监管监测方面,今年做好海洋倾倒区、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自然/特别保护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陆源污染物排海的监测工作。加强陆源入海排污口及邻近海域、入海江河、海洋垃圾的监测,掌握我国主要陆源入海排污口入海排污状况以及对邻近海域海洋环境的变化和影响,为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提供技术支撑。  公益服务监测方面,今年将开展对海水浴场、滨海旅游度假区、海水增养殖区监测,做好北戴河海域海洋环境监测预警保障工作。围绕北戴河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好海洋环境监测预警保障工作,及时掌握、科学评价北戴河及周边海域环境状况,切实维护海洋生态健康,保障北戴河浴场环境安全。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在《关于印发〈2013年海洋环境监测工作任务〉的通知》上,对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国家海洋局北海、东海、南海分局,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第三海洋研究所提出要求:要进一步推进实时在线监测工作,建立在线监测技术体系,创新和集成海洋环境监测技术,优化现有监测技术,充分挖掘在线监测技术潜力,实现多种技术手段的综合运用,提高监测工作效能 要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质量控制技术手段,切实保障监测数据信息质量。
  •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1207.95万元采购COD测定仪
    详细信息 2022年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管辖海域夏季航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5-06 2022年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管辖海域夏季航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05月06日 16:14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2年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管辖海域夏季航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海洋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行政区域 大连市 公告时间 2022年05月06日 16:1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05月06日至2022年05月12日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2年05月31日 09:30 开标地点 受疫情影响本项目开标采取网络直播的形式,请报名投标人提前关注本公司直播账号。 注:受疫情影响本项目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不接收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文件邮寄至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杨丽冬收,以签收时间为准(不接收邮费到付邮件)。 预算金额 ¥1207.9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丽冬 项目联系电话 0411-82209563 采购单位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凌河街4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高婧0411-84782522 代理机构名称 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丽冬0411-82209563 项目概况 2022年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管辖海域夏季航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Y-2022-0505 项目名称:2022年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管辖海域夏季航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07.9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7.9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包1:123.5万元;包2:79.3万元;包3:62.4万元;包4:33.8万元;包5:137.8万元;包6:76.8万元;包7:474.7万元;包8:219.65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包1:江苏近岸夏季航次;包2:上海近岸夏季航次;包3:浙江南部近岸夏季航次;包4:广东东部近岸夏季航次;包5:广东西部近岸夏季航次;包6:北黄海近海夏季航次;包7:东海区近海夏季航次;包8:南海区近海夏季航次。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外商独资企业、外资控股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或中外合作企业),具备独立开展海上采样能力;(2)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具有相应的检验检测能力(须包含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铜、汞、镉、铅等指标的检验检测)。注:1.本项目不接受项目转包。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投标人组成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协议并载明主体、分工及付款方式(如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须列明小微企业所占合同比例),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分工任务所需的资格要求。3.投标人之间有隶属关系的(如母子公司)或同一大型集团下属公司(二级公司或子公司)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同时参加本次投标的,只接受最早报名的投标人;且母子公司的业绩和资质不得互用。4.本项目以包为投标基本单位,可兼投兼中。其中与沿海各省、市、县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有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单位所在省份(包)的投标。5.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网站(https://www.mem.gov.cn)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个工作日。(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取消其报价资格。(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06日 至 2022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网络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受疫情影响本项目开标采取网络直播的形式,请报名投标人提前关注本公司直播账号。注:受疫情影响本项目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不接收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文件邮寄至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杨丽冬收,以签收时间为准(不接收邮费到付邮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因疫情特殊期间,招标文件领取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具体方式电话咨询0411-82209563。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包含证书附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外商独资企业、外资控股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或中外合作企业的声明书(格式自拟)、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不需提供)(上述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zhongyuan_dl@126.com)。售价:300元/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凌河街42号 联系方式:高婧0411-84782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 联系方式:杨丽冬0411-82209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丽冬 电 话: 0411-82209563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COD测定仪 开标时间:2022-05-31 09:30 预算金额:1207.95万元 采购单位: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2022年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管辖海域夏季航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5-06 2022年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管辖海域夏季航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05月06日 16:14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2年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管辖海域夏季航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海洋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行政区域 大连市 公告时间 2022年05月06日 16:1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05月06日至2022年05月12日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2年05月31日 09:30 开标地点 受疫情影响本项目开标采取网络直播的形式,请报名投标人提前关注本公司直播账号。 注:受疫情影响本项目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不接收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文件邮寄至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杨丽冬收,以签收时间为准(不接收邮费到付邮件)。 预算金额 ¥1207.9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丽冬 项目联系电话 0411-82209563 采购单位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凌河街4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高婧0411-84782522 代理机构名称 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丽冬0411-82209563 项目概况 2022年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管辖海域夏季航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Y-2022-0505 项目名称:2022年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管辖海域夏季航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07.9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7.9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包1:123.5万元;包2:79.3万元;包3:62.4万元;包4:33.8万元;包5:137.8万元;包6:76.8万元;包7:474.7万元;包8:219.65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包1:江苏近岸夏季航次;包2:上海近岸夏季航次;包3:浙江南部近岸夏季航次;包4:广东东部近岸夏季航次;包5:广东西部近岸夏季航次;包6:北黄海近海夏季航次;包7:东海区近海夏季航次;包8:南海区近海夏季航次。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外商独资企业、外资控股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或中外合作企业),具备独立开展海上采样能力;(2)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具有相应的检验检测能力(须包含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铜、汞、镉、铅等指标的检验检测)。注:1.本项目不接受项目转包。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投标人组成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协议并载明主体、分工及付款方式(如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须列明小微企业所占合同比例),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分工任务所需的资格要求。3.投标人之间有隶属关系的(如母子公司)或同一大型集团下属公司(二级公司或子公司)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同时参加本次投标的,只接受最早报名的投标人;且母子公司的业绩和资质不得互用。4.本项目以包为投标基本单位,可兼投兼中。其中与沿海各省、市、县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有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单位所在省份(包)的投标。5.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网站(https://www.mem.gov.cn)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个工作日。(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取消其报价资格。(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06日 至 2022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网络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受疫情影响本项目开标采取网络直播的形式,请报名投标人提前关注本公司直播账号。注:受疫情影响本项目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不接收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文件邮寄至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杨丽冬收,以签收时间为准(不接收邮费到付邮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因疫情特殊期间,招标文件领取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具体方式电话咨询0411-82209563。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包含证书附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外商独资企业、外资控股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或中外合作企业的声明书(格式自拟)、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不需提供)(上述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zhongyuan_dl@126.com)。售价:300元/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凌河街42号 联系方式:高婧0411-84782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 联系方式:杨丽冬0411-82209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丽冬 电 话: 0411-82209563
  •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采购800余台海洋仪器设备
    2013年3月6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2013年度海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 项目名称: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2013年度海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GDNH927G/YD13G0226  3、 项目内容:包组号采购内容采购数量交货期产地要求报名限制1荧光分光光度计1台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国产2原子荧光光度计1台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国产3体视显微镜11台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不限制体视显微镜21套合同签订后45日内生物显微镜11台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生物显微镜21套合同签订后45日内4机载高光谱设备(升级)1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不限制5高纯锗伽玛能谱仪1套合同签订后90日内不限制6氚电解富集装置1套合同签订后60日内不限制7低本底α/β测量仪1套合同签订后90日内不限制8放射性样品干湿沉降采集装置2套合同签订后30日内国产9氧化燃烧炉1套合同签订后60日内不限制10碳硫元素分析仪1套合同签订后60日内不限制11叶绿素a测定仪1套合同签订后60日内不限制12激光粒度分析仪1套合同签订后60日内不限制13单点海流计3台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不限制14高度计3台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不限制15水位计18台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不限制水位计22台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不限制16高精度pH计2台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不限制17高精度盐度计1台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不限制18溶解氧自动测定仪2台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不限制19盐度计1台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国产20激光二氧化碳测定仪1台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不限制21透反射偏光显微镜1套合同生效3个月内交货不限制22电子天平1台合同生效3个月内交货国产电子烘箱1台合同生效3个月内交货国产23大型浮标配套锚系3套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国产24海洋环境监测站自动观测系统1套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国产25声学测波仪1套合同签订后45天内国产26全数字变频测深仪2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国产27多参数水质剖面仪1台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不限制28船载海气通量观测系统2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不限制GPS探空系统1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国产29海洋水文气象自动观测系统1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国产船舶自动测报仪1套30电罗经14套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不限制电罗经22套合同签订后60天内不限制31望远镜1台合同签订后30天内国产32三维地理信息系统软件1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不限制33小型测量型无人机1套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不限制34浅地层剖面仪系统2套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不限制35多波束测深系统1套合同签订后60日内不限制36超低本底液体闪烁能谱仪1套合同签订后90日内不限制37热释光测量仪1套合同签订后60日内不限制38旋转蒸发仪1套合同签订后45日内不限制395L球阀采水器20套合同签订后45日内国产40XBT400台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货不限制41抛弃式温盐深仪112台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不限制42磁力仪600m拖缆1套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不限制43潜标专用系留绳5000米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国产44三分量磁力仪2套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国产45温盐深测量仪12台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不限制46重磁处理解释软件1套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不限制47自动潮位计1台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不限制48水下信标2套合同后签订2个月内交货不限制49海啸浮标水面标体1套合同后签订2个月内交货不限制50纯水机1台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不限制51多参数水质仪2台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不限制52200kHz测深仪探头3套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不限制53浅地层剖面仪1台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不限制54RTK3台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不限制55中深水侧扫浅剖二合一系统1套合同生效3个月内交货不限制56声学多普勒剖面海流仪12台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不限制声学多普勒剖面海流仪22台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不限制声学多普勒剖面海流仪31台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不限制57潜标锚系配件潜标系留kevlar缆绳5000米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交货不限制37"系留主浮球3个75KADCP专用浮球3个300KADCP专用浮球3个17"深海玻璃浮球80个5吨专用转子20个58多功能应力路径三轴试验仪1台合同生效3个月内交货不限制固结试验系统1套59微型十字板剪力仪5台合同生效3个月内交货不限制微型贯入仪5台60自动气象站观测系统12台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国产自动气象站观测系统21台61应变控制式直剪仪1台合同生效3个月内交货国产光电式液塑限测定仪1台62测深仪4台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国产手持测距仪3套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航海六分仪1套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定向仪8套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数传电台24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63非线性编辑系统1套合同签订后60天内国产磁盘阵列1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国产信息发布系统1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国产存储扩容1套合同签订后7天内交货国产64LED显示屏7套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国产65二维水环境模拟软件1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国产66遥感图像处理软件1套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不限制67手持航空GPS5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国产68星站差分4台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不限制69全站仪1台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不限制70手持GPS1台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不限制71船用柴油900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国产  注:产品(货物)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部分。  4、 项目要求:  (1)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采购内容中产地要求为不限制的设备可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2)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包组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3)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部分包组仅限小、微型企业参投或中、小型企业参投。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录》。  (4) 本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  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包组 1至包组70的合格投标人要求: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相应设备经营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生产能力、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或其代理销售商(须提供生产企业或代理商的授权书)   4、 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社保证明材料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包组71的合格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若非独立法人,则要求其总公司注册资金必须达到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须持有《成品油经营许可证》   4、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3月6日至2013年3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3、 本项目按包组售卖招标文件,没有购买该包组招标文件之投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人。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200元/套/包组。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人民币50 元整,款到即发,售后不退。  4、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通过转账支付购买  如需通过转账支付购买的,请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  收款单位名称: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收款账号:38610188000123567  注:(1) 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购买GDNH927G/YD13G0226号招标文件”。  (2) 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5、 投标人凭以下证明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购买者身份证(原件核对)  四、本项目公告以及其它相关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网站(网址:www.scsb.gov.cn)  采购代理机构网站(网址:www.youde.net)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13年3月26日下午13:30~15:00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开标时间:2013年3月26日下午15:00  3、 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沥滘振兴大街9号广轩大厦401会议室  4、 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凌小姐  联系电话:020-22644769  传真:020-62619398  邮政编码:51063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六日
  •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采购1500万元仪器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2011年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海洋仪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NH599G/YD11G312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海洋仪器设备采购  2、用途:海洋监测使用,采购金额近1500万元。包号包组名称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总价(元)1多参数水质仪北京大昌万同科技有限公司¥236,700.008浅水多波束劳雷(北京)仪器有限公司¥2,496,800.009微波消解仪1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253,800.001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139,800.0013总碱度滴定仪北京瑞泰达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166,900.0016X波段雷达溢油监测系统青岛欧森海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690,000.0017连续流动分析仪北京大昌万同科技有限公司¥679,000.0018海流计北京赛迪海洋技术中心¥1,532,000.0019声速剖面仪杭州腾海科技有限公司¥180,000.0020微波消解仪2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434,800.0022海洋倾废航行记录仪南京丹杰科技有限公司¥549,600.0023石油平台在线实时监视系统深圳市盐田港同惠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87,618.0025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北京大昌万同科技有限公司¥946,700.0026原子荧光光度计北京泰富坤科技有限公司¥188,000.0027大气二氧化碳分压测定仪北京客来得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26,000.0029风云卫星数据广播系统北京华云星地通科技有限公司¥448,000.0030卫星遥感影像处理软件广州崇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17,000.000035X波段测波雷达系统北京世纪浅海海洋气象仪器有限公司¥1,699,200.0037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广东恒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67,800.0038信息中心网络设备广州市嘉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933,800.0039岸基/走航式二氧化碳分析系统北京丰乐海洋技术有限公司¥1,295,000.00  三、评标委员会名单:梁志豪、何绍圻、姚广生、黎锡鸿、刘灼群  四、定标日期  2011年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海洋仪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NH599G/YD11G3128 ]中的包组1、包组8、包组9、包组11、包组13、包组16、包组17、包组18、包组19、包组20、包组22、包组23、包组25、包组26、包组27、包组29、包组30、包组35、包组37、包组38、包组39于2011年6月 21 日定标。  请中标供应商务必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带齐有关文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依招标文件中《招标服务费承诺书》的承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  收款人: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开户帐号:38610188000123567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F2、F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凌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2264476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62619398  E-mail:info@youde.net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 首部《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含海洋微塑料监测情况
    p  国家海洋环境保护职责调整到生态环境部之后,生态环境部首次发布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此次公报从原先的《中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公报》升级为《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监测范围也有了很大扩展。strong此公报披露了我国海洋环境监测的监测点位数量、监测参数、监测方法、监测结果以及主要超标物质。/strong/pp  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对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部委联合印发《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整合到生态环境部,一系列的行动和政策都表明,未来海洋保护将是我国的重点工作之一。而此次公报的内容,充分披露了我国海洋的污染情况和程度,是我国下一步海洋环境监测和海洋环境治理的指南。/pp  对于监测点位,以前公报仅监测近岸海域国控监测点位,2018年,共对1649个海洋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194条入海河流国控断面、453个日排放污水量大于100立方米的直排海污染源、36个海水浴场开展了水质监测 对部分重要河口开展了沉积物质量监测 对1705个生物多样性监测点位、21个典型海洋生态系统、89个海洋保护区和24处滨海湿地开展了生态状况监测 对48个重要渔业水域开展了环境质量监测。/pp  监测结果表明,海水环境质量总体有所改善。strong污染海域/strong主要分布在辽东海、渤海湾、莱州湾、江苏沿岸、长江口、杭州湾、浙江沿岸、珠江口等近岸海域,strong超标要素主要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5/uepic/f5fb92a9-16d0-4cbb-8999-08e148abc29c.jpg" title="QQ截图20190529174802.jpg" alt="QQ截图20190529174802.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strongbr//pp  对于strong入海河流,主要超标要素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strong,部分断面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氟化物、挥发酚、石油类、溶解氧、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汞超标。/pp  针对渤海、黄海和南海海域,还开展了4个断面的海面漂浮strong微塑料/strong的监测工作,strong主要监测指标为平均密度、主要物质分类以及主要成分/strong。此次检测到的微塑料平均密度为0.40-1.09个/立方米,主要为碎片、纤维和线,成分主要为聚丙烯、聚乙烯和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p  详细内容可参考《2018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5/uepic/0111e71b-89a7-4577-9b46-9c9daf04d89b.jpg" title="绿· 仪社.jpg" alt="绿· 仪社.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加绿· 仪社为好友,获取更多环境行业政策变动信息!/span/p
  •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采购761万元海洋仪器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2012年海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三)中标公告  招标人名称:国家海洋技术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芥园西道219号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招 标 编 号 :TC12R9J2  招标公告日期:2012年10月26日  定 标 日 期 :2012年11月20日  用 途 :科研  数量和交货期:详见附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张铭、张心平、牛继华、杨新科、魏开华、王晶、李超  中标结果详见附表-中标商名单  联 系 人:孙女士 刘女士  联系电话:010-62192030中标商名单包号采购设备全称数量交货期中标商名称中标金额01数字电子水准仪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天津现代合信科技有限公司¥65,000.00高精度电子天平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直流连续可调电源2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实验室PH计1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02频谱分析仪1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天津恒源精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39,500.00数字多用表1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03精密空调1合同签订后2周内北京轩辕盛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15,000.00通信专用空调1合同签订后2周内04远距离视频识别、监控系统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北京安拓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85,000.0005波浪补偿仪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天津恒源精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57,500.00回声测深仪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声速剖面仪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06CTD采水系统1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劳雷(北京)仪器有限公司¥223,300.0007GPS接收机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北京苏一光测绘仪器有限公司¥139,800.0008海洋磁力仪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劳雷(北京)仪器有限公司¥287,000.0009ARGO浮标专用温盐深传感器24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劳雷(北京)仪器有限公司¥1,087,100.0010自容式高精度温盐深测量仪1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劳雷(北京)仪器有限公司¥176,363.0011工业级服务器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投标人不足三家,废标——12叶绿素传感器1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北京赛迪海洋技术中心¥49,000.0013声学多普勒流速仪1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青岛诺泰克测量设备有限公司¥94,000.0014示波器1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北京昊伦恒业科技有限公司¥99,300.0015水槽造波机1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天津市理工科技发展公司¥3,400,000.0016高精度GIS数据采集器2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北京天拓博来科技有限公司¥170,000.0017浅水声学释放器及甲板单元1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北京赛迪海洋技术中心¥220,780.0018恒温槽1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北京光华启明烽科技有限公司¥200,000.00  中标商地址如下:  01包:天津现代合信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物华道2号B座364室  02、05包:天津恒源精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4号天发科技园7-1-102  03包:北京轩辕盛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号国际创业园2号楼  04包:北京安拓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马连洼北路9号  06、08、09、10包:劳雷(北京)仪器有限公司-北京市朝外大街乙12号昆泰国际大厦1809室  07包:北京苏一光测绘仪器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东路19号海天中心2号楼302室  12、17包:北京赛迪海洋技术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中路11号北京农科大厦B座215室  13包:青岛诺泰克测量设备有限公司-青岛市香港西路65号汇融广场1302  14包:北京昊伦恒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大山子万红路5号  15包:天津市理工科技发展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天津理工大学主校区15-304  16包:北京天拓博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1号硅谷亮城4号楼7层  18包:北京光华启明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8号光华大厦B座3层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0日
  • 院士专家:加速海洋材料领域研发迫在眉睫
    “如果说,100年前海上的国际之争靠的是炮舰,现代的海上竞争则很大程度上已经是科技之争,因此我国必须加强海洋重大工程及装备材料的研发与防护。”在日前召开的主题为“海洋重大工程及装备材料的研发趋势与防护”的东方科技论坛上,中国科学院院士李依依,中国工程院院士邹竞、柯伟、丁传贤、江东亮、侯保荣等特别强调了海洋科技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国通过实施国家科技攻关项目、“863”计划、“973”计划和国家海洋勘测专项等,大大推进了海洋技术的发展,使海洋科技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海洋对中国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巨大的作用。沿海12省、区、市的陆地面积占国土总面积仅14%,GDP却占全国的60%。全国海洋经济产值1980年为80亿元,1990年为438亿元,2000年为4133亿元,2004年达到12841亿元,增长迅速。目前,我国海洋水产品和原盐产量居世界第一位,海港货物吞吐量和造船总吨位居世界前三位,海洋运输已承担起中国对外贸易70%的货运量。  随着深海石油、矿产、天然气水合物和深海生物基因资源等的发现,海上竞争日趋激烈。海洋经济带有高科技的发展趋势,掌握海洋高科技,就掌握了海洋经济发展的方向和领域。未来海洋产业的发展和传统海洋产业的提升都需要海洋科技的新成果、新技术。  大会主席侯保荣在题为《海洋与海洋腐蚀》的报告中指出,海洋腐蚀造成的损失比地震、火灾、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损失总和的6倍还多。“根据国际通行方法计算,我国2008年因腐蚀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9000亿元人民币,而这一数字在2009年超过1万亿元人民币。我们每一个中国人每年要为腐蚀损失承担700元人民币的代价。而其中海洋腐蚀占有很大的比例。”侯保荣指出,“如果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腐蚀损失将能减少25%~40%。”  目前,针对海洋腐蚀的主要手段是对防腐涂料的研发。  我国在2009年已成为世界排名第一的造船大国,共占有大约90%以上的海洋船舶涂料、集装箱涂料和工业防腐涂料市场份额。以船舶涂料为主的中国海洋涂料市场,其需求量正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递增,海洋防腐涂料产品的市场规模正在迅速扩大,开发绿色防腐涂料材料蕴含巨大商机。  柯伟在题为《海洋环境金属的腐蚀及其控制》的报告中认为:“与海洋微生物附着有关的材料破坏和失效占到涉海材料损失总量的70%~80%,研究涉海材料的微生物附着腐蚀机制及开发无毒长效的海洋防污涂料,为国家海洋科技的发展提供不可或缺的基础材料支撑,其必要性和重要性日益凸显。”  材料科学是发展海洋科学技术的基础,没有高性能材料作为物质保证,海洋科技的发展和产业化将受到很大制约。但在总体上,我国海洋科技水平与国际海洋强国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海洋科技发展不平衡,总体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约10~15年 海洋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低,只有约30%左右,而发达国家通常达到60%~70% 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不足20% 海洋科技投入不足 海洋科技力量和资源利用整合度低 技术装备落后 调查船和大型设备、海洋信息的共享机制尚未建立 学科带头人明显不足 海洋科技创新能力较低等。  侯保荣等表示,在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大环境下,我国防腐蚀产业将遵循绿色防腐、科学防腐的原则,努力减少因腐蚀造成的国民经济损失,促进资源节约,提高资源利用率。  专家认为,海洋科技领域的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往往是诸多领域科技发展的集成,但就最重要的基础而言,常常依赖于材料科技的发展和突破,尤其将特别依赖于专用海洋材料的研究和进展,许多海洋领域的研究往往受制于材料的短缺和其质量问题。  “材料科技的发展水平已成为海洋研究开发的制约瓶颈,加速海洋材料领域的科学研究已迫在眉睫”。专家提出,海洋材料的研发须将材料科学知识与生命科学、环境科学、化学化工、海洋地质、海洋物理等交叉融合,既要考虑材料科学自身的规律与特点,又必须考虑海洋的特殊性。
  • 国家海洋局发布《国家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3年4月11日,国家海洋局发布《国家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全文如下:  国家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发展环境  第一节 成就回顾  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海洋资源管理  第一节 加强海洋渔业资源管理  第二节 加大海洋油气资源勘探与开发  第三节 推进海水资源综合利用  第四节 加快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  第四章 海域集约利用  第一节 加强海域使用管理  第二节 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  第三节 强化围填海及重大建设项目用海管理  第五章 海岛保护与开发  第一节 促进有居民海岛有序开发  第二节 加强无居民海岛保护  第三节 强化特殊用途海岛管理  第六章 海洋环境保护  第一节 提高海洋污染防控力度  第二节 加强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  第三节 强化海洋重大污染事件管理与处置  第七章 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  第一节 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二节 推进海洋生态系统修复  第三节 强化海洋生态监测和生态灾害管理  第八章 海洋经济宏观调控  第一节 加强海洋经济指导与调节  第二节 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战略  第三节 推进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第九章 海洋公共服务  第一节 加强海洋调查与测绘  第二节 提升海洋信息化水平  第三节 健全海洋标准计量服务体系  第四节 提高海洋渔业服务能力  第五节 强化海上交通安全服务  第六节 维护海域平安稳定  第十章 海洋防灾减灾  第一节 强化海洋灾害风险防范能力  第二节 提升海洋预报服务水平  第三节 增强海洋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第四节 提高海洋灾害观测能力  第十一章 海洋权益维护  第一节 加强海上维权巡航执法  第二节 开展多形式海洋维权行动  第三节 维护国际海上航行安全  第十二章 国际海洋事务  第一节 全面参与国际海洋事务  第二节 深化拓展双边海洋合作  第三节 积极引导多边区域合作  第十三章 国际海域资源调查与极地考察  第一节 加强国际海域资源环境调查与评价  第二节 深化极地科学考察  第三节 加快国际海域调查与极地考察能力建设  第十四章 海洋科学技术  第一节 深化海洋基础科学研究  第二节 发展海洋战略性前瞻技术  第三节 推进海洋技术产业化  第十五章 海洋教育和人才培养  第一节 加快海洋教育发展  第二节 培养创新型领军人才  第三节 统筹海洋人才队伍建设  第十六章 海洋法律法规  第一节 加强海洋立法工作  第二节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第十七章 海洋意识和文化  第一节 提高全民族海洋意识  第二节 保护海洋文化遗产  第三节 培育海洋文化产业  第十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制定海洋发展战略  第二节 实施海洋综合管理  第三节 强化规划配套指导  第四节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前 言  我国位于太平洋西岸,大陆岸线长1.8万公里,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岛6900多个,内水和领海面积38万平方公里。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和我国的主张,我国管辖的海域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此外,我国在国际海底区域获得了具有专属勘探权和优先开发权的7.5万平方公里多金属结核矿区和1万平方公里多金属硫化物矿区,在南北极建立了长城、中山、昆仑、黄河科学考察站。  作为发展中的海洋大国,我国在海洋有着广泛的战略利益。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开放型经济的形成与深化,海洋作为国际贸易与合作交流的纽带作用日益显现,在提供资源保障和拓展发展空间方面的战略地位更为突出。“十二五”是我国海洋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着力提升海洋开发、控制和综合管理能力,统筹海洋事业全面发展,是保障国家“走出去”战略实施的重大举措,对于促进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国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本规划以2008年国务院批复实施的《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为基础,结合面临的新形势,对新时期海洋事业发展做了全面深入的部署。本规划所指海洋事业,涵盖海洋资源、环境、生态、经济、权益和安全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活动。规划期至2015年,远景展望到2020年。  第一章 发展环境  “十一五”以来,我国海洋事业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也面临严峻形势和诸多挑战。必须以全球眼光和战略思维,审视海洋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准确把握海洋事业发展的新特征,继续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有效化解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努力开创海洋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第一节 成就回顾  “十一五”时期,全民海洋意识显著增强,海洋规划工作有序开展,海洋发展战略逐渐明晰。海洋国际合作深入推进,国家海洋权益和海洋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实现了我国管辖海域的定期巡航执法。海洋科学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具有标志性的深海勘探等技术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国际海域资源环境与科学调查广泛展开。海洋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重点海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逐步实施,海洋保护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海洋公益服务和防灾减灾的支撑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海域、海岛、海上交通、海洋渔业和海上治安管理取得积极成效,海洋综合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是我国海洋事业加快调整、拓展和提升的关键时期。《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对海洋事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做出了重要部署。海洋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但同时也存在诸多严峻挑战。一是随着沿海地区经济快速发展以及临海产业的加速集聚,科学利用海洋资源、合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任务更加艰巨,亟待加强对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布局优化的指导与调节,切实提高海洋经济监测评估、海洋防灾减灾和海洋资源环境监管等方面的能力。二是面对世界海洋科技竞争日趋激烈的严峻形势和国民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迫切要求,亟待改善海洋自主核心技术缺乏、成果转化率低、科技高端人才严重不足的现状,优化配置科技资源,切实提高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力度。三是随着改革开放战略的深入实施和海洋事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亟待完善海洋综合协调机制,切实提高维护海洋权益、保障海洋安全、快速处置海洋突发事件和参与维护国际海洋秩序等方面的能力。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积极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立足发展基础,把握发展机遇,创新发展思路,科学确定“十二五”时期海洋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推进我国海洋事业再上新台阶。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进步为支撑,坚持陆海统筹,科学利用海洋资源,合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积极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提高海洋意识,繁荣海洋文化,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参与国际海洋事务,拓展发展空间,全面提高海洋开发、控制和综合管理能力,为建设现代化海洋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陆海统筹。正确处理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海洋资源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统筹协调陆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功能定位、重点任务和管理体制。  坚持全球视野。正确处理及时总结自身实践与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的关系,创新发展思路,主动参与国际海洋事务的交流合作,积极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和义务,树立更加开放的现代海洋发展观。  坚持服务为本。正确处理海洋事业快速发展与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的关系,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切实提高海洋事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社会事业进步的服务保障能力。  坚持持续发展。正确处理海洋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规范海洋开发秩序,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提高海洋防灾减灾能力,努力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坚持科技创新。正确处理加快海洋事业发展与提高综合竞争力的关系,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人才培养与引进,切实提高科技对海洋事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海洋事业发展的目标是:  ——海洋综合管理能力稳步提高。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涉海法律法规和政策日益健全,海洋联合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海域、海岛、海洋环境、交通运输、渔业管理更为规范有力,海洋经济监测公报与评估制度有效执行,海洋综合管理调控手段明显加强。  ——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海洋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主要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保持稳定,重点近岸海域水质有所改善。海洋保护区占管辖海域面积的比例由2010年的1.1%提升到2015年的3%,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6%。  ——海洋公共服务能力明显优化。海洋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水平提高,风暴潮灾害警报提前12小时发布,海啸灾害警报在海底地震发生后30分钟内发布。海洋防灾减灾体系逐步完善,新建89个海洋观测站,建成3个大型海上综合观测平台,志愿船不低于400艘。海洋调查与测绘、海洋信息、海洋标准计量等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出海边防检查和海上治安管理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海上人命救助有效率稳步提升。  ——海洋巡航执法能力不断强化。管辖海域维权巡航执法时空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应对海上侵权事件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应急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明显提高,参与维护国际重点海域和海上战略通道安全的保障能力得到强化。  ——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我国海洋基础研究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海洋前瞻性和关键性技术研发能力显著增强。深海油气开发、深海资源勘探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力取得实质性突破,海上风能工程装备、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装备实现大规模产业化,海水淡化原材料、装备制造自主创新率达到70%以上,对海岛新增供水量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对沿海缺水地区新增工业供水量的贡献率达到15%以上。海洋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达到60%。海洋事业从业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55%,以重大海洋科技项目或工程为依托,培养100名左右具有国际水平的海洋科学与技术领军人才。  到2020年,海洋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大幅提升。海洋开发布局全面优化,海域利用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陆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近海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根本扭转,海洋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得到基本遏制。海洋经济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显著增强,海洋综合管理体系趋于完善,海洋事务统筹协调、快速应对、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参与国际海洋事务的能力和影响力显著提高,国际海域与极地科学考察活动不断拓展。全社会海洋意识普遍增强,海洋法律法规体系日益健全。国家海洋权益、海洋安全得到有效维护和保障,海洋强国战略阶段性目标得以实现。  第三章 海洋资源管理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强化规范管理,科学养护和利用海洋生物资源,加强海水资源、海洋可再生能源和海洋油气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指导,切实提高海洋资源对促进海洋经济和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  第一节 加强海洋渔业资源管理  加强海水养殖管理,合理确定养殖规模,调整优化海水养殖布局,积极拓展深水大网箱等离岸养殖,支持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加快水产养殖标准化建设和健康养殖标准推广应用。加强人工鱼礁和海洋牧场建设,合理确定增殖放流品种,加大近海海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力度。不断完善伏季休渔制度,继续实施海洋捕捞渔船总量和功率总量控制制度,促进渔业装备更新,2015年渔船总数和功率总量不突破2010年实际数量。继续实施远洋渔业扶持政策,发展壮大大洋性渔业,巩固提高过洋性渔业,加强新资源新渔场的探捕和开发利用,积极建设多功能海外渔业综合开发基地。研究制定促进海洋渔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第二节 加大海洋油气资源勘探与开发  加强黄海、东海、南海等海域油气资源战略调查与评价,完成重点海域油气资源普查。加大黄海、南海、东海油气勘探,加强深水区油气资源潜力的科学研究,加大深水勘探开发科技与装备的攻关力度,力争实现商业性油气开采。实施海域天然气水合物资源普查,积极研发勘探开采技术和装备,开展试采工程。  第三节 推进海水资源综合利用  加快制定促进海水直接利用、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扩大沿海城市海水利用规模。在沿海地区的电力、化工、石化、冶金等行业中实行海水直流冷却和循环冷却,2015年海水年直接利用量达到750—1000亿立方米。积极创建国家级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城市,继续支持天津、大连、青岛、上海、深圳、厦门、宁波等城市因地制宜地实施海水淡化工程。鼓励沿海省市率先选择一批沿海市县,开展海水淡化和海水综合利用试点,扩大海水淡化和海水综合利用规模。以辽宁长海、山东长岛、浙江舟山、福建平潭、广东南澳、广西涠洲和海南西沙群岛等海岛为重点,大力发展海水淡化,满足海岛居民生活用水。2015年,海水淡化量达到220—260万立方米/日。促进海水化学资源和卤水资源综合利用,加快浓海水制盐、提钾、提溴、提镁、提锂及其深加工等产业化进程,建设国家海水利用产业化基地。  第四节 加快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  加快海洋可再生能源勘查与评估,编制发展规划,利用国家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加强海洋能开发应用。开展万千瓦级潮汐水轮发电、兆瓦级潮流发电、百千瓦级新型波浪能项目示范。探索开展温差能和海洋生物质能利用。因地制宜地发展海上风电,引导风电场布局逐步向深水远岸推进。委员会等国际组织的活动。发展与国际海洋学院、保护国际等非政府间  第四章 海域集约利用  坚持集约节约用海,加强海域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强化围填海及重大建设项目用海管理,健全海域使用机制,规范海域使用秩序,提高海域使用效率。  第一节 加强海域使用管理  全面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体系建设,对重点项目用海实行全过程监管。实施差别化的海域供给政策。制定各类建设项目用海标准,适时调整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开展海域资源价值评估,推进实施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工作,健全和规范海域使用权市场流转机制。加强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与执法检查,对各类用海活动开展定期专项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推进全国海岸和近岸海域整治修复工作,到2015年,完成整治和修复海岸线长度不少于1000公里。  专栏一 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体系  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业务体系,完善业务化运行机制。利用卫星遥感、航空遥感和地面监测技术,开展海域使用状况监测。建立围填海项目动态监视监测制度,重点开展填海、围海及构筑物用海监测。提高重点海域远程视频监控能力,实现开发利用重点海域全天候监控与重大工程项目用海全过程监控。建立海域使用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海域使用综合评价与决策服务能力。  第二节 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  进一步完善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加快各级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工作,科学划分海域基本功能,统筹海域空间开发,提高海域利用效率,强化海洋功能区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切实发挥海洋功能区划的整体性、基础性、约束性作用。优化海岸线资源配置,加强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的统筹规划,调控海岸线开发布局和强度,严格控制占用海岸线的开发利用活动,突出海岸线的社会服务功能。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用海,合理布局沿海港口、滨海城镇和临港工业区。  第三节 强化围填海及重大建设项目用海管理  严格围填海年度计划管理,科学确定围填海规模和时序。加强围填海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和考核,加大对违法违规围填海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围填海项目用海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海预审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做好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的科学论证。加强对集中连片围填海的管理,严格控制内湾围填海,减少对自然岸线、海湾、海岛、湿地、水生生物资源、水下文物等的破坏。规范海底电缆管道和军事用海管理。  第五章 海岛保护与开发  贯彻落实《海岛保护法》,加快实施海岛保护规划,实施海岛分类分区管理,加强有居民海岛的合理开发和无居民海岛的保护,强化特殊用途海岛管理。  第一节 促进有居民海岛有序开发  采取特殊的扶持政策,加快舟山、横琴、平潭等重点海岛的开发开放。建设舟山群岛新区,全力打造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推动横琴开发开放,建设率先发展的粤港澳紧密合作示范区。建设平潭综合实验区,建立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区。适度控制海岛居住人口规模,改善海岛人居环境,保护自然景观和历史遗迹,维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的生态平衡。大力推进海岛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和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发展,支持交通通讯、供水供电、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发展特色产业,制定扶持边远海岛开发利用的有关政策。  第二节 加强无居民海岛保护  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视监测,清理非法用岛活动,严格限制开发具有红树林、珊瑚礁、泻湖等特殊生态系统的无居民海岛,禁止在无居民海岛及周边海域倾废。建立海岛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海岛资源综合调查和地名普查,设置海岛名称标志,完善海岛数据库。发布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名录,依法开展无居民海岛地籍调查、土地确权登记等工作,稳妥实施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制度。开展海岛生态评估,选择典型海岛实施生态修复,推行生态型海岛开发利用模式。  专栏二 无居民海岛的监管与保护  海岛生态修复工程:编制海岛生态修复技术规程,选取辽宁大王家岛,山东崆峒岛,浙江桥梁山岛、北渔山岛和南韭山岛,广东罗斗沙岛、三角岛和小蜘洲岛等,实施海岛陆域生态系统修复试点。选取辽宁广鹿岛、山东麻姑岛、福建东山岛和海坛岛、广西沙井岛和涠洲岛等,实施岛体周围沙滩生态修复试点。选取福建湄洲岛,海南永兴岛、西瑁洲岛和小洲岛等,实施海岛周边红树林、珊瑚礁生态修复试点。  海岛监视监测系统:建设海岛数据管理平台、监视监测网络,建立海岛生态评估和预警系统,开展卫星遥感、航空遥感、船舶巡航、登岛实地监测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海岛监视监测,构建海岛监视监测体系,动态监控我国海岛保护与利用情况。  第三节 强化特殊用途海岛管理  开展领海基点岛屿巡视。加强领海基点海岛保护,划定保护范围,保持领海基点海岛及其周边区域地形、地貌稳定,修复受损严重的领海基点海岛。积极保护国防用途海岛,禁止从事影响国防的各类活动。对海洋权益和海洋划界有影响的特殊岛屿要加强助航导航、水文气象观测、地震监测、海洋防灾减灾等公益性设施建设。加强海岛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建设,建立海岛自然保护区科学普及和海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基地。  第六章 海洋环境保护  坚持海陆统筹、河海兼顾,完善海洋环境保护协调合作机制,实施以海洋环境容量和近岸海域污染状况为基础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从源头上扭转海洋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  第一节 提高海洋污染防控力度  实施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编制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划。加强对渤海、长江口、珠江口等重点海域海洋环境容量和污染物排海总量的监测评估,重点加强对直排海污染源的监管,加强近岸重点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流域—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示范工程。强化对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倾废活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大海洋环境执法查处力度。实施船舶及其相关活动的油污染物零排放计划,建立船舶油污水、压载水、生活污水和固体废弃物跟踪系统,加强船舶污染物接收和港口污染处理设施建设。修订相关法规,建立健全海洋污染损害赔偿机制,实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开展石油勘探开发等海洋工程和大型临海企业海洋污染赔偿制度研究。沿海地区要依据海洋功能区划、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等,确定氮磷营养盐、化学需氧量、石油类等特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目标,制定并实施重点河口、海域各类污染物排海总量分配方案和削减计划,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2015年中度和重度污染海域面积比2010年减少10%。  专栏三 流域—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示范工程  选择10个有典型环境问题的封闭或半封闭海湾,建立跨行政区域和跨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开展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等主要污染源的分配排放控制,加强重点海域化学需氧量、石油类以及汞、铅、铜和镉等重金属污染物控制。  第二节 加强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  实现海洋环境管理由事后管理向全过程监管转变,继续完善国家、省、市、县相结合的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开展海洋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提升装备能力和技术水平,实现对我国管辖海域各类环境要素的监测。建立海洋环境保护数据共享机制,深化海洋环境监测信息分析评价,完善海洋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和环境状况通报制度。对入海排污口、直排海污染源、重大海洋工程等加强海洋环境监测监督 对赤(绿)潮易发区、集中海水养殖区、重要滨海浴场、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主要活动区域等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公众健康安全、海洋生态安全的海域开展海洋环境质量监测。对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实行定期巡航监测,定期发布通报。加强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金属、内分泌干扰物、生物毒素等的监测与评价。  第三节 强化海洋重大污染事件管理与处置  健全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各类海洋环境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全海域海洋应急监测预警能力。开展沿海环境风险源和环境影响区调查,建立海洋环境风险信息数据库,强化海洋环境风险评估。加强海上溢油风险评估工作,在国家重大海洋溢油应急处置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基础上,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强化溢油风险管理措施,完善海上溢油应急联动机制。制定应对核泄漏事故海洋环境监测预案,开展重点海域海洋环境放射性监测和评估工作。健全海洋环境突发事件的信息通报和发布制度,强化事件处理的公开透明,明确政府应对措施,提高公众防范技能。  第七章 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  加大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建设海岸带蓝色生态屏障,恢复海洋生态功能,提高海洋生态承载力。  第一节 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  编制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开展海洋生物多样性普查,重点对98个海洋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域开展调查与评估。建立海洋生物样品库和重要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库,建立海洋生物多样性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海洋濒危物种保护和外来入侵物种防范的管理,建设海洋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海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加强各类海洋保护区规划和管理,完善海洋保护区基础设施和标准体系建设。到2015年,新建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3个、海洋特别保护区44个,推进形成海洋保护区网络。研究建立海洋生态补偿机制,选择典型海域开展海洋生态补偿试点。  第二节 推进海洋生态系统修复  保护与修复滨海湿地、盐沼、红树林、珊瑚礁和海草床等重要海洋生态系统。加强海洋生态修复技术研究,实施海洋生态修复工程,建设25处海洋生物资源修复区,开展35处滨海湿地生态修复,新增滩涂湿地植被面积200平方公里,其中种植红树林100平方公里,恢复芦苇湿地100平方公里。在广东大亚湾及雷州半岛、广西涠洲岛、海南周边及西沙等海域开展珊瑚礁人工繁育和生态修复。在滨海地区规划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第三节 强化海洋生态监测和生态灾害管理  提高海洋生态监测能力,完善海洋生态监控体系,加强海洋生态灾害预警和防治工作。提高卫星航空遥感、远程视频及在线自动监测能力,新建18个海洋生态监测站。建设海洋绿潮、水母、外来入侵物种、敌害生物、病毒病害等监控网络,强化海洋赤潮监控,形成20个重点生态监控区。开展海洋生态灾害防治技术应用示范,加强海洋生态灾害防治体系及治理示范工程建设。  第八章 海洋经济宏观调控  坚持陆海统筹,加强对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调节与服务,调整海洋产业结构,优化海洋经济布局,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奠定海洋强国的经济基础。  第一节 加强海洋经济指导与调节  研究支持海洋产业结构调整的财政、金融、税收政策,制定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海洋产业优先发展目录,制定行业标准和重要产品技术标准,推广海洋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的海洋产业发展。编制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加强对海洋经济的规划指导。保持海水养殖业稳步增长,强化海洋渔业在海洋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大力推进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海洋能、高端船舶制造和海洋工程装备、海洋新材料、深海资源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加强海洋经济统计工作,定期发布统计公报,搭建海洋经济信息服务平台。开展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工作,强化国家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继续将围填海计划管理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科学引导沿海地区产业发展的投资规模与空间布局。  专栏四 海洋经济调查与监测评估  全国海洋经济调查:以海洋经济调查试点为基础,实施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健全海洋经济统计制度与方法,建立涉海基本单位名录库,掌握海洋经济发展规模、结构、布局等,强化海洋经济核算支撑。  国家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建设:建立国家、海区、沿海省(含计划单列市)三级分布式信息节点,建设海洋经济运行监测系统、海洋经济评估系统、海洋经济信息数据库系统和信息服务平台,形成全国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  第二节 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战略  制定并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发挥战略性、指导性作用,合理划分内水和领海、海岛、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体功能,实施海洋空间分类管理,实行差别化的绩效评价,优化海洋开发利用空间布局。对海域利用程度高,海洋生态环境压力大,海洋资源开发问题突出,海洋产业活动和经济结构亟需调整的海域实施优化开发。对区位优势明显和战略地位突出,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好,海洋经济发展潜力较高,适于高强度集中开发的海域及海岛实施重点开发。对关系我国海域与海岸线生态安全,需要保持并提高渔业生产能力的海域及海岛实施限制开发。对具有典型性或代表性海洋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重要经济价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区、水下文物保护区、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海洋自然历史遗迹和自然景观所在的海域及海岛实施禁止开发。  第三节 推进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支持山东、浙江、广东、福建和天津开展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在深化改革、优化海洋经济结构、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综合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强对试点地区海洋经济发展情况的跟踪指导、督促检查、经验总结等工作,为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提供示范。继续对沿海重点开发开放地区的发展给予支持,形成布局合理、优势互补、开发有序和各具特色的海洋产业集聚区。  第九章 海洋公共服务  推进海洋调查与测绘、海洋信息化和海洋标准计量工作,强化海洋渔业和海上交通的服务保障能力,提升海洋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一节 加强海洋调查与测绘  加强海洋调查的统筹规划与管理,开展近岸海域精细勘测与测绘。定期更新近海海洋资源环境基础数据和基础图件,完善海洋基础数据库系统。加快实施海洋地质保障工程。拓展海洋勘探调查空间,加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综合调查,开展外大陆架海域、重要资源区等专项调查,继续开展国际海域资源调查与评价。加强全球海洋地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建立海洋调查船准入制度,推进大型海洋调查探测设备和分析测试仪器共享。  第二节 提升海洋信息化水平  统筹海洋信息化工作,编制海洋信息化发展规划。加快海洋信息标准化建设,推进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和共享,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络,整合改造海洋信息业务网。建设海洋环境与基础地理信息服务平台,以海域海岛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经济监测、基础科学研究为主题,推进海洋管理与服务信息化工作。继续建设“数字海洋”,加快海洋数字档案与图书馆建设。健全海洋信息发布制度,强化信息公共服务。进一步强化海洋信息管理,保障国家海洋信息安全。  专栏五 “数字海洋”工程  在“数字海洋”信息基础框架及相关海洋业务系统建设的基础上,整合我国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以及公海、国际海底区域等海洋信息资源,改造和完善海洋信息通讯传输网络,建设安全保障和运行控制系统,构建统一的“数字海洋”基础信息、决策指挥和公共服务平台。  第三节 健全海洋标准计量服务体系  强化“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机制,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海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点加强海洋资源勘探开发、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化、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等标准体系建设。建立海洋标准效果评估体系,建设全国海洋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加强海洋标准计量的国际合作,建设亚太区域海洋仪器检测评价中心。  专栏六 亚太区域海洋仪器检测评价中心  应联合国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和世界气象组织的有关需求,在我国天津建立亚太区域海洋仪器检测评价中心,建设海洋仪器计量性能检测、海洋仪器环境试验、检测技术研发、海洋仪器国际标准研发、全球海洋仪器质量监督保障、海洋标准计量质量技术支持、交流与培训等平台,为亚太地区海洋标准计量和质量监督提供服务。  第四节 提高海洋渔业服务能力  加强对海洋渔业发展的指导,优化渔港建设布局,改扩建一批沿海重点渔港,提高建设标准,完善通讯、监控、导航等设施,在台风多发的东南地区适当增加布局密度。到2015年,基本形成功能完善的沿海渔港网络,为70%的渔船提供就近服务。加强渔村供水供电、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渔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大渔民转产转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开展渔民多样化就业培训。健全海洋水产良种选育、水产技术推广与疫病防控服务体系,加强海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强化渔业安全生产和执法检查。推进政策性渔业保险。  第五节 强化海上交通安全服务  加大海上航运监管与服务力度,优化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布局,完善沿海干线航标体系,建成西沙、南沙海域公用航标,航道安全巡航扩展至专属经济区及其他管辖海域。开展沿海民用港口及航路测绘,更新重要通航水域、能源大港海图。完善全国沿海近岸水域甚高频安全通信系统布局,实现沿岸25海里全覆盖。购置直升机、固定翼飞机,建造巡航船、航标船、测量船,推进航运保障基地建设。建立健全海上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完善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体系,定期开展海上联合搜救演练,积极推进搜救国际合作。到2015年,渤海湾、长江口、台湾海峡、珠江口、琼州海峡、南海部分水域离岸100海里范围内,监管救助力量到达时间不超过90分钟。  第六节 维护海域平安稳定  创新海上治安管理,完善海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编制平安海域建设发展规划,实施我国内水、领海及毗连区常态治安巡逻,打击海上犯罪。改进出入境船舶边防检查服务,提高船舶出入境边防检查效率。精准管控靠港国际航行船舶,保障港口和船舶治安安全。提升海上治安管理服务能力,合理布防海上警力,完善沿海口岸、码头和监控系统等基础设施和通关条件,强化海上110治安报警服务平台建设,健全海上群防群治网络,加强执法装备能力建设。  第十章 海洋防灾减灾  增强海洋灾害意识,加强海洋灾害风险防范和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加快提高海洋灾害观测能力和预警预报服务水平,增强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完善海洋防灾减灾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一节 强化海洋灾害风险防范能力  开展全国海洋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为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布局和涉海工程防护规范标准制定提供科学指导。建立沿海重大工程建设的海洋灾害风险评价制度,制定风险评价技术规范,对已建和在建的沿海核电站、化工企业、大型产业园区和城镇发展区开展风险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在海洋灾害重点防御区内设立产业园区、进行重大项目建设的,应当在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开展海洋灾害风险评估,预测和评估海啸、风暴潮等海洋灾害的影响。  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海洋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完善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建立灾害预警多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和应急演练。建设海洋减灾中心和移动应急指挥平台,加强海洋灾情信息快速获取能力建设,提高应对各类海洋灾害的装备能力、技术水平和物资储备。做好海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全社会的海洋灾害防范意识。  第二节 提升海洋预报服务水平  加强海洋、气象、地震、环保、水利、海事、民政、渔业等主管部门的协同与配合,进一步完善海洋预报体系,形成分级分区、面向目标、互为补充的海洋预报服务工作格局。加强海洋预报技术的自主研发,重点推进沿海重大设施、产业密集区和人口密集区的精细化预报工作。拓展海洋预报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建立渔业生产、大洋航路保障、海上搜寻与救助、海洋油气生产等专题服务系统。到2015年,风暴潮、海浪、海流数值预报时效从目前的3天提高到5天以上,近岸空间分辨率从4000米提高到100米以内,开展海洋灾害发生前3至6小时的短时临近预报。加强海洋预警信息发布,通过各类媒介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增强海洋预报的社会服务功能。  第三节 增强海洋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提升海洋对气候变化影响的分析预测能力,开展厄尔尼诺、拉尼娜等海—气形势对我国气候影响的预测工作,定期发布各类分析预测产品。建立气候变化影响调查评估体系,开展海平面上升、海洋生态系统退化等对我国沿海经济社会影响的监测调查和趋势分析工作。加强沿海湿地的保护和防护林带、防潮工程建设,提高沿海各类重大工程项目和城镇市政排水设施的设计标准,增强沿海地区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第四节 提高海洋灾害观测能力  加强规划,优化布局,加大海洋灾害观测覆盖密度,增强离岸观测能力,完善沿岸观测、海底观测、海上平台、浮标、潜标、船舶、航空遥感和卫星遥感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海洋灾害立体观测网,提高观测网运行保障能力。加强海上重要通道、国际航线等重点海域的观测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志愿船和应急移动观测,加大海啸监测力度。进一步加强海洋断面调查,增加数量和频次,提高调查装备水平。  第十一章 海洋权益维护  实施常态化的海洋维权巡航执法,开展多种形式的海洋维权行动,深化相关对策研究,强化管辖海域的实际控制,加强海上航行安全保障,切实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第一节 加强海上维权巡航执法  强化对我国管辖海域的定期维权巡航执法,进一步提高海上维权执法与管控能力,购置、建造用于维权巡航执法的船舶、飞机,建设保障基地,提升监视监控和通信联络能力。  第二节 开展多形式海洋维权行动  在传统渔场开展常态化护渔维权行动,保护我国渔船在东海、南海传统渔区的生产活动。结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科学规划西沙、南沙旅游线路。在管辖海域和岛礁建立海洋保护区,切实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在公海及国际海底区域内的资源开发、科学调查等活动。加强我国海洋权益主张的对内对外宣示和解释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第三节 维护国际海上航行安全  深化与海洋大国在海运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合作,加强海上战略安全、通道安全的磋商与对话协调机制,拓展在打击海盗、反恐、反走私、缉毒、搜救等领域务实合作,共同维护重要海上运输通道安全。加强与重要通道沿岸国在海洋观测、航道测量、环境保护和灾害预报、航海保障能力建设等领域的互惠合作。积极参与维护马六甲海峡安全的地区事务和海上合作。  第十二章 国际海洋事务  拓展双边和多边海洋合作空间,积极引导区域海洋合作,切实履行国际责任和义务,全面提高我国参与国际海洋事务的能力。  第一节 全面参与国际海洋事务  积极参与联合国相关海洋事务,提高参与国际海洋规则制定和海洋事务磋商能力。加强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国际海底管理局等机构工作的实质性参与。深化《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研究,跟踪世界各国实践公约的最新情况。准确把握国际海洋秩序发展新趋势,做好参与重要国际事务的政策、法律、科学、技术及执行方案的储备,提高研判和行动能力。深入参与海洋环境保护、海底资源开发、渔业资源管理、海事与海上救助等涉海国际公约、条约、规则的制定、修订工作。推进与相关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合作,积极开展国际海洋合作研究与技术培训。积极参与联合国海洋和海洋法事务非正式磋商、“全球海洋环境状况定期评估”工作,跟踪研究深海生物基因资源、公海保护区等国际海洋热点问题。  第二节 深化拓展双边海洋合作  积极开展政府间、科研机构间的合作,搭建合作平台,加强在海洋观测与调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评估、海洋灾害过程研究与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与防范措施、海洋经济发展政策与海洋管理等领域的合作。推进中印尼海洋与气候变化联合研究中心建设,加大对发展中国家海洋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支持和技术援助力度。加强与发达国家、新兴经济体国家在前沿海洋科学、业务化海洋学、海洋政策与管理、信息共享、教育培训、旅游开发等方面的合作交流,积极推进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海水淡化、海洋生物工程、海洋矿产资源开发、海洋空间资源利用、极地考察等海洋技术的交流与合作。  专栏七 中印尼海洋与气候变化联合研究中心  与印度尼西亚合作,在雅加达建设中印尼海洋与气候联合研究中心,通过促进我国和印度尼西亚在海洋与气候领域的合作,增强对印度洋及周边海域的科研调查、综合观测和研究能力,共同提高两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第三节 积极引导多边区域合作  加强与有关国家在海洋政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等领域的合作,推动南海海啸预警与减灾系统建设。支持并参与联合国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发起的重大海洋科学计划和各项活动,组织实施区域海洋合作项目。积极发展与北太平洋科学组织、国际海洋研究科学委员会、国际海洋学院等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发挥在亚太经合组织海洋工作组中的重要作用,做好亚太经合组织海洋可持续发展中心工作。  专栏八 亚太经合组织海洋可持续发展中心  与亚太经合组织合作,在厦门建立海洋可持续发展中心,通过政策交流与咨询、研讨与培训以及开展示范项目等活动,促进亚太经合组织各成员经济体之间海洋领域的务实合作,加强海洋综合管理能力建设,实现亚太区域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三章 国际海域资源调查与极地考察  持续开展国际海域资源调查,深化极地科学考察,加强国际海域资源调查和极地科学考察能力建设,为人类和平利用海洋作出贡献。  第一节 加强国际海域资源环境调查与评价  在国际海底开展多金属硫化物、富钴结壳及生物基因资源调查,适时提出多金属硫化物和富钴结壳勘探矿区的申请。深入开展多金属结核合同区的资源评价。开展国际海底环境综合研究,加强深海典型生境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价,开展深海微生物、底栖生物和浮游生物研究。加强深海生物基因资源采集、保藏、提取和培养技术研究,开发深海生物资源利用技术。  第二节 深化极地科学考察  实施南极大陆及周边重点海域、北极海域环境的综合考察。深化极地科学考察与研究,重点开展冰川、海洋、大气、地质与地球物理、天文等基础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强对极地生物资源调查和利用研究,开展极地微生物基因资源的收集和应用评估。加强北极航道利用调查与研究,积极参与相关领域国际合作。完善极地观测系统,实现南北极综合考察常态化。有效开展南极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三节 加快国际海域调查与极地考察能力建设  新建大洋综合调查船和载人潜水器支持母船,提高装载能力。加大深海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选冶加工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力度。加快国家深海基地建设,提高深海资源调查、深海技术装备研发的综合保障能力。规划建设大洋调查海外支撑保障站点。提高极地科学考察和保障能力,规划建设南极新的考察站,建设南极固定翼飞机保障系统,提高极地考察陆地运输装备能力,实施极地考察破冰船建造工程,确保每年200天以上的极地考察时间。实施极地科学考察国内基地的改造升级,重点强化实验分析、数据处理、多学科综合研究、资料数据共享和国际极地信息交流功能。  专栏九 国际海域调查与极地科考支撑保障能力建设工程  国家深海基地建设工程:建设大洋调查船和载人潜水器支持母船的专用码头、科研办公业务用房、配套保障用房等,配置专用设备,为大洋调查、载人潜水器等大型装备海上试验提供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  极地考察破冰船建造工程:建造极地科学考察破冰船,配备先进的极地海洋环境考察、实验室及甲板考察作业等设备,提高极地科考支撑保障能力。  第十四章 海洋科学技术  坚持深化近海、强化远海、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加强海洋基础性、前瞻性和关键性技术研究,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海洋科技对海洋开发、保护与综合管理的支撑能力。  第一节 深化海洋基础科学研究  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在一批重大基础科学上取得突破,推动海洋科学整体水平的提高。重点开展海洋与气候、海洋生物多样性、海陆相互作用、海底深部过程等重大前沿问题研究。加强物理海洋、海洋生物、海洋地质与地球物理、海洋化学等优势领域研究。支持工程海洋学、极地海洋学、海洋观测技术学等新兴领域的研究。推进海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科学创新基地建设。拓展野外科学观测站点建设,完善海洋科学观测网络,推进海上综合科学试验场建设。  第二节 发展海洋战略性前瞻技术  深化深海探测技术研究,加快高新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推进“蛟龙号”深海试验性应用。加强大深度水下运载、生命维持系统、高比能量动力装置、高保真采样和信息远程传输、深海装备制造等技术研发,实现重载作业型水下机器人装备与技术的国产化。发展海洋观测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突破一批海洋生态和动力环境观测核心技术,加快推进海底观测网技术发展。发射海洋系列卫星,完善数据地面接收站建设,深化海洋卫星遥感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加强特种船舶装备技术研发,重点发展深海钻井船关键技术、大洋渔业船舶与装备关键技术、深远海多功能可移动式人工岛关键技术、海上救捞作业船和深潜救助打捞作业技术及配套装备。继续发展深海勘探技术,加强大洋、海底多参数快速勘测和三维勘查技术、热液区原位观测和综合评价技术、深海矿产资源和生物资源取样关键技术及工程样机研发。研究二氧化碳海底封存技术。  专栏十 海洋系列卫星专项工程  研制发射海洋一号系列水色环境和海洋二号系列动力环境业务卫星。改扩建现有的北京、三亚、牡丹江和杭州海洋卫星地面接收站,新建北京数据处理中心、海上遥感辐射校正试验场和南、北极遥感卫星接收站。建立海洋水色环境和海洋动力环境信息获取,卫星海洋遥感资料库、信息库和综合服务,以及海域和海岛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海洋防灾减灾、海洋权益维护应用等业务化系统。  第三节 推进海洋技术产业化  完善海洋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搞好海洋科技投融资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发挥企业在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推动形成区域海洋科技产业联盟。实施科技兴海工程,推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海洋产业技术研发转化中心和孵化基地建设,推进海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海洋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海洋技术推广中心建设,引导海洋生物、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水综合利用、海上清污和海洋能等科研成果加快转化。发展苗种繁育、绿色养殖和精深加工等海洋生物资源开发与高效综合利用技术。加快深海生物资源利用技术转化,在深海生物制品、工业酶以及生物冶金等方面实现产业化突破,规划建设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园和海洋药谷。搭建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实验平台,完善海洋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加速海洋能产业化进程。强化海水淡化技术研发、示范及运行机制的集成创新,开展新能源和海水淡化联合技术示范应用,实现万吨级以上大规模海水淡化、海水循环冷却等工程示范和产业化推广,到2015年,反渗透法和蒸馏法海水淡化单机规模分别达到1.5万立方米/日和2.5万立方米/日。大力推进深水油气生产作业装备、深海通用材料、基础部件产业化开发。  第十五章 海洋教育和人才培养  实施“泛海人才战略”,加快海洋教育发展,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完善海洋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发挥海洋人才效能,统筹推进海洋人才队伍建设。  第一节 加快海洋教育发展  支持发展海洋高等教育,调整优化涉海高等院校海洋学科专业设置,扩大相关专业办学规模,推进重点学科和实验室建设,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培育具有国际水准与地域特色的海洋院校和专业。在经费投入、扶持政策等方面对海洋基础学科教育予以适当倾斜。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改革培养模式。实施海洋人才培养共建计划,继续推进涉海部门(单位)与相关高等院校合作共建。加强海洋职业教育和培训,壮大专业技能人才队伍。制定海洋行业继续教育规划和实施办法。  第二节 培养创新型领军人才  实施海洋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发展计划、高层次创新型海洋科技人才引进计划。结合国家重大项目、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建设,建立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基地。健全有利于人才创业及团队形成的引进、使用、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完善首席科学家、首席专家和特聘专家制度,对重大海洋科学与调查项目推行技术负责人与行政负责人分离制度。支持我国科学家参加国际大型海洋科学研究计划,牵头组织重大国际合作研究项目。促进与港澳台地区在海洋科技教育与人才培养方面的交流合作。以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涉海留学人员创业园为载体,加大对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创业的扶持力度,为引进人才提供全方位服务。  第三节 统筹海洋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海洋事业发展需要,加强海洋工程装备技术、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海洋公益服务专业技术、海洋管理、海洋高技能和国际化海洋人才队伍建设。制定重点海洋产业人才发展目录,研究重点领域海洋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与激励政策。引导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海洋专项,在研发实践和产业化过程中集聚培养人才。稳定海洋专业技术工作方向,加强专业技术团队培养。鼓励海洋相关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台站、远洋船舶、边远海岛等一线地区和艰苦岗位实习工作。实施海洋优秀青年科技人员培养计划,为海洋事业发展储备优秀人才。开展海洋人才动态跟踪统计工作,形成监测评估体系,促进人才有效配置与合理流动。  专栏十一 “泛海人才战略”  “泛海人才战略”是指面向建设海洋强国战略的需要,统筹规划各涉海部门人才队伍建设,协调指导各沿海地区人才队伍发展,整合优化各学科海洋科技人才资源,建设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学科、跨领域的海洋人才队伍。  第十六章 海洋法律法规  坚持依法治海、依法护海,健全海洋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海洋执法与监督机制,不断提高海洋依法行政能力和海洋综合管理水平。  第一节 加强海洋立法工作  完善海洋立法的框架体系,提高海洋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前瞻性,推进海洋立法工作有序开展。加快制定南极活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海洋经济、渤海区域、海洋防灾减灾、海洋巡航执法、大洋勘探、军事用海管理以及海洋基本法等方面的立法研究。进一步完善海域使用、海上交通安全、海洋倾废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制定与相关法律配套的实施细则,确保海洋法律执行的可操作性。研究建立法律法规实施效果评估制度。支持沿海地区出台地方性海洋法规与政府规章,健全上下协调的法律法规体系。推进海洋法律法规的普及与宣传。  第二节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加强干部队伍法治教育,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执法水平。强化海洋执法体系建设,重点加强海域使用、无居民海岛利用、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和海洋工程等审批环节的制度建设与管理,形成规范的行政决策程序,落实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重大决策听证、政府信息公开等制度。加强海洋领域信访和行政复议工作,完善举报投诉平台,推行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许可、强制、复议等行为的审查程序,及时化解各类用海矛盾。  第十七章 海洋意识和文化  树立建设海洋强国的意识和理念,发掘和保护海洋文化遗产,培育海洋文化产业,促进海洋文化繁荣发展,增强海洋事业发展软实力。  第一节 提高全民族海洋意识  制定增强全民族海洋意识指导意见。推进中小学海洋基础知识教育,加强高等院校海洋科学和文化普及教育。充分利用自然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等各类场馆,建设一批海洋科普教育基地,完善海洋保护区的科普教育功能。积极推进国家海洋博物馆和中国海洋档案馆建设。积极开展海洋文化理论研究,编纂中华海洋文明史,出版海洋文化、科普教育等系列丛书。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多形式开展海洋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海洋知识竞赛、海洋夏令营、海洋博览会等活动,继续办好“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等海洋主题宣传和文化活动。  第二节 保护海洋文化遗产  制定海洋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加强海洋文化遗产研究和调查,初步查清我国涉海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规模和保护现状。加强海洋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实施南海Ⅰ号、南澳Ⅰ号等沉船遗址和西沙水下文物重点保护工程,提高水下考古科技和装备水平。加强各级水下文物保护区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保障管辖海域水下文化遗产安全。系统整理保护民间节庆等习俗、文学艺术、传统技艺、饮食服饰等涉海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代表性传承人,拓展文化遗产传承利用途径。加强(象山)海洋渔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发掘、传承和弘扬妈祖文化、以海洋丝绸之路为代表的海洋商业文化、以郑和下西洋为代表的航海文化,鼓励各类海洋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和展示发行。  第三节 培育海洋文化产业  加强政府对海洋文化产业的引导与培育,实施重大海洋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推动海洋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海洋文化产业群建设。编制海洋文化发展规划,制定海洋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设立海洋文化基金,鼓励跨所有制经营和重组,推动海洋文化与制造业、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融合,提高规模化水平。积极发展海洋文化娱乐、旅游休闲、体育运动等产业,培育一批优质海洋旅游景区和旅游线路,打造国家精品海岸和海岛旅游带。继续搞好青岛国际海洋节、厦门国际海洋周、象山开渔节、平潭国际沙雕节等各具特色的海洋节庆活动,打造招商引资、集聚产业的文化平台。  第十八章 保障措施  充分认识海洋在发展全局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增强紧迫感和忧患意识,强化对海洋事务的统筹协调,加强对海洋经济的宏观调控,加大对海洋事业的支持力度,努力提高海洋开发、控制和综合管理能力。  第一节 制定海洋发展战略  树立海洋科学发展观和权益观,把握全球海洋发展态势,深入开展海洋发展的战略性、方向性和政策性等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并实施国家海洋发展战略,统筹我国在内水、领海和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以及南北两极的现实和潜在利益,统筹国家海洋政治、外交、安全、经济、管理等工作,形成促进海洋事业发展的合力。  第二节 实施海洋综合管理  推动建立海洋事务高层次协调机制,加强涉海管理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和沟通配合,提高中央与地方海洋管理工作的联动性,增强海洋行政管理效能。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取向,综合运用海域和海岛、海洋渔业、海运海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管理手段,对海洋产业发展和海洋经济运行实施引导和调节,提高综合管理对海洋开发利用与保护的调控效率。  第三节 强化规划配套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沿海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工作职能,立足海洋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快事关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海洋产业培育、海洋科学技术研发转化等方面规划的编制实施,落实配套政策和措施,通过充分发挥各类海洋规划的指导调节作用,促进沿海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和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海洋事业发展规划实施监督检查与评估机制,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第四节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安排财政预算和投资计划时,加大对海洋事业的支持力度,按照统筹考虑、区分轻重缓急、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优先保障国家海洋领域重大项目的实施。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财政预算时把海洋事业发展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大基础能力建设、重大专项的资金投入和支持力度。要统筹和规范海域使用金的用途,重点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并强化绩效考评和审计监督。
  • 海洋开采进口仪器设备将免除进口税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为支持我国海洋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经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我国海洋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作业的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要求,并直接用于开采作业的设备、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在规定的免税进口额度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我国领土内的沙漠、戈壁荒漠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作业的自营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要求,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的设备、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在规定的免税进口额度内,免征进口关税;在经国家批准的陆上石油(天然气)中标区块内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作业的中外合作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要求,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的《免税物资清单》所列范围内的设备、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在规定的免税进口额度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 2008海洋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研讨会召开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一体两翼”和海洋经济战略部署,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海洋食品的技术创新和产业高效发展,由山东省科技厅、山东海洋工程研究院、日照市人民政府主办,日照市科技局承办的“2008山东 (日照 )海洋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研讨会”于近日在日照市召开。山东省科技厅副厅长、山东海洋工程研究院院长李乃胜作了讲话,日照市委副书记、市长赵效为致辞,副市长徐清主持了开幕式,山东海洋工程研究院王登启副院长主持了研讨会。 会议围绕海洋食品安全、海洋食品加工技术进展等当前海洋食品产业发展的热点和关键问题进行了专题报告和研讨,五位专家做了“食品质量安全”、“水产品‘三品’标准与‘水产养殖认证指南’进展”、“出口水产品的现状及对策”、“海洋食品加工技术与装备”、“即食调理海洋食品加工关键技术及产业化”等方面的报告。 山东省科技厅副厅长、山东海洋工程研究院院长李乃胜介绍了当前国家、省海洋科技工作的一些新思路和举措,针对如何加强海洋食品质量安全技术发展等作了具体部署。他指出,近期将组织召开全省海洋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推动落实全省海洋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2008-2015)》即将出台,海洋科技工作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更大的责任。构建和发展海洋食品安全体系,要从优良苗种培育、健康养殖模式、低毒高效药物、高效饵料、精深加工技术等方面,加强技术集成,发展山东海洋食品生产基地,打造山东海洋食品品牌,推动海洋产业的发展。 来自中科院海洋所、黄海水产研究所、中国海洋大学、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青岛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山东省科学院等单位的院士、领导和专家20余人,日照市市直有关部门、海洋食品企业等共120多人出席了研讨会。
  • 海洋溢油事件频发 油指纹鉴别技术是时代之需
    溢油事故:超级杀手  “据不完全统计,1976~2006年,我国沿海平均每4天发生一起溢油事故,其中,溢油量在50吨以上的溢油事故60多起。”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主任高振会告诉记者,“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海洋经济的迅速发展、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规模不断加大、海上石油运输日益繁忙,加之我国未来对石油需求的不断增加、油运市场的不断壮大,我国海域可能是未来溢油事故的多发区和重灾区。海上溢油事故正逐渐成为十分敏感的问题。”  海洋溢油被称为海洋生态环境的超级杀手,是我国近海经常发生的重要环境灾害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类油污染事件呈上升趋势,发生的频率与风险正日益加大,这给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生态资源及人民群众带来了重大损失。  高振会举例说,2002年,一艘装载8万吨原油的马耳他籍“塔斯曼海”轮船在渤海湾发生撞船事故,大量原油泄漏,经过评估,这起事故给我国带来的环境经济损失达1亿多元。除此之外,各种地沟油、加油站漏油、发电厂及机修厂漏油也是油污染的主要来源,而它们直接危害到周围居民的健康。  发展,迫在眉睫  溢油源的确定和损失评估是溢油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因此,发展溢油鉴别与损害评估技术越来越迫切。  “海洋溢油具有突发性、偶然性和瞬时性,加之其在海洋环境中的复杂变化,使得其损害的对象也十分广泛。但目前我国缺乏专门的海洋溢油科研平台,部分基础研究成果零散分布,缺乏有效的海洋溢油快速鉴别与损害评估技术,给查找肇事者、有效保护我国海洋生态环境带来诸多困难。”高振会告诉记者,面对我国沿海经济的迅速发展,我们应该逐步开展以溢油监测与鉴别技术、溢油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估、溢油现场处置与生态修复技术为重点的研究与应用示范工作,从而指导我国海洋溢油环境保护工作。  针对溢油事故频发及其对海洋环境的巨大损害,目前国际上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相关的专业研究机构,如美国早在1978年就在海岸警备队成立了油品鉴别中心实验室 欧洲的比利时、丹麦、德国、挪威、葡萄牙和英国等6个国家的研究机构也于1983年在对油类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建立了欧洲海上溢油鉴定系统,后经过两次修订于1992年被《波恩协议》所接受,作为《波恩协议》内部溢油鉴别的推荐方法。这些机构在溢油方面开展的研究成果,不仅促进了海洋溢油相关技术的发展,并在海洋行政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我国在这方面却一直落后于这些发达国家。  我国也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于2007年在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建立了我国第一个溢油鉴别与损害评估技术重点实验室,促使海洋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与海洋行政管理的结合。  油指纹鉴别技术是时代之需  溢油鉴别与损害评估技术重点实验室通过溢油监测与鉴别技术、溢油的生态环境影响、溢油应急处置及生态修复等方向与多学科交叉研究,深入了解海洋溢油的特征和规律,准确查明各种溢油来源,对其造成的海洋生态环境损害作出客观评估,为修复受损的海洋生态环境、发展海洋突发事件研究的理论体系、发展相应的高新技术提供技术平台,为我国海洋减灾防灾和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提供科学依据。该实验室以溢油监测与鉴别技术、溢油的生态环境影响和溢油现场处置与生态修复技术为主要研究内容和方向。  高振会向记者介绍,这些技术中油指纹鉴别技术至关重要。  该技术最早始于20世纪60年代,美、日等国家在70年代相继推出标准方法,北欧标准也在80年代颁布。近些年来,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研究的不断深入,各国都在不断完善自己的溢油鉴别体系,并建立起了自己的油指纹库,我国也正在着力建设自己的标准油指纹库。  高振会解释说,所谓的油指纹鉴别就是基于油品指纹的差异性,通过对溢油和可疑溢油源油样的“油指纹”进行比对,从而实现溢油源的排查和确认。  众所周之,原油是由上千种不同浓度的化合物组成,这些化合物通过不同的分析检测手段获得不同的信息,如利用色谱获取的组分信息、利用光谱获得的各种光谱特征,这些信息就是反映油品特征的油指纹。  油指纹的差异性主要受到3个方面因素的影响:首先,原油的形成和聚集过程中的因素,包括原油生源岩本身的有机质特征、热环境以及原油在地层和油井内的运移 其次,原油通过不同的炼制过程获得的成品油,因为炼制过程不同,不同的需求,以及运输、储存等过程的不同,不同成品油的油指纹不同 最后,油品溢出到环境中后的风化和混合,不同的风化过程、不同的环境背景和环境中其他烃类污染源带来的混合,油指纹也会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  记者了解到,为提高溢油鉴定能力,为海洋行政执法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建立了气相色谱、气相色谱—质谱、红外光谱、荧光光谱及物理方法等一套国际先进的油指纹库建设体系和多手段逐级鉴定体,承担并完成了油指纹库建设体系及关键技术研究。  关键之处显身手  “在我国科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在认真梳理、总结多年工作成果并广泛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我国现已完成了国家标准《海面溢油鉴别系统规范》的制定。该标准是在行业标准部分内容的基础上,广泛吸收《欧洲溢油鉴别系统》(NT CHEM 001,1991)和美国ASTM相关标准中先进的油指纹鉴别技术,研究石油指纹的化学分析方法、溢油鉴定程序和判定方法,较之前行业标准已经有了质的飞跃,溢油鉴定流程方面实现了与国际接轨。”高振会高兴地对记者介绍。  高振会进一步补充说,这些技术目前已经得到了很好的应用,积累了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如长岛海域油污染事件鉴定、埕岛海域油污染鉴定、“塔斯曼海”轮溢油鉴定、威海“恒冠36”轮溢油事件鉴定、绥中36-1油田F31井溢油污染鉴定、黄骅滩涂溢油鉴定、黄岛溢油鉴定等几十起溢油事故鉴定中,这些技术都发挥了关键性作用。尤其是2006年“长岛海域油污染事件”中,北海分局北海监测中心基于油指纹鉴定技术,排除了多种溢油嫌疑,成功地确定溢油来源,为事件的处理提供了有力证据。
  • 福建重点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装备制造业
    福建省《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近日已提交省委九届五次全体会议重点研讨,近期有望出台。《意见》显示,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的试点工作将于2013年全面启动 除了在项目用林、用地方面全力保障外,政府方面还拟对海洋龙头企业和成功上市的海洋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据悉,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的建设目标是,到2015年福建省海洋生产总值达到7300亿,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28%以上(2011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4419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25.4%) 到2020年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  瞄准海洋新兴产业  据了解,福建将瞄准海洋新兴产业,重点培育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邮轮游艇等产业,促进园区化、基地化发展。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提出,福建要立足良好的造船工业基础,适应世界海洋资源开发的需求,积极研发海洋石油平台、浮式生产系统、海洋石油开发专用船舶等,推进传统船舶工业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转型,积极推进台湾海峡油气资源的合作勘探。  据悉,打造中国东南沿海海洋工程装备总装基地,是福建发展海洋新兴产业的新目标之一。同时,福建也正加快厦门国际邮轮母港基地建设,推动厦漳泉游艇产业集群化发展,打造集游艇产品研发制造、交易服务、休闲运动为一体的中国游艇产业重要基地。目前,首钢已启动在隆教湾投资200亿元人民币的计划,将以游艇产业为核心,建设滨海旅游综合项目。  福建发展海洋经济将突出两岸的合作。据透露,闽台两地将重点在海洋新兴产业、港口物流、海洋旅游、海洋渔业、台湾海峡资源环境保护方面加强交流合作 构建平潭两岸海洋经济合作特殊区域,包括组建平潭海洋大学,平潭海岛开发与保护研究中心,加快引进高层次海洋人才。  优化港口资源配置  在基础设施上,福建将完善全省港口规划,优化港口功能定位与资源配置,福建可建10万-30万吨级深水泊位的岸线资源全国第一,接下来,福建将集中全省力量,把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共同打造成各类航运要素集聚、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航运物流中心。  在政策支持上,福建副省长张志南表示,将设立规模不少于10亿元的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引导设立福建省蓝色产业投资基金,集中用于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此外对海洋龙头企业和成功上市的海洋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 中科院1.4亿海洋仪器专项仪器采购结果揭晓
    采购人名称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海岸带研究所  委托招标单位: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mdash 海洋专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包号货物名称数量中标商中标金额1声学多普勒海流剖面仪110劳雷工业有限公司USD66000003声学多普勒海流剖面仪14劳雷工业有限公司USD9727204声学多普勒海流剖面仪42劳雷工业有限公司USD10878005声学多普勒海流剖面仪1劳雷工业有限公司USD318506声学多普勒海流剖面仪12上海泛际科学仪器有限公司USD2601727声学多普勒海流剖面仪1劳雷工业有限公司USD354608声学多普勒海流剖面仪8北京世纪浅海海洋气象仪器有限公司USD1040009声学多普勒海流剖面仪1劳雷工业有限公司USD2960012自容式单点海流计4北京赛迪海洋技术中心USD4320013自容式单点海流计34北京赛迪海洋技术中心USD29960814自容式单点海流计31青岛诺泰克测量设备有限公司USD92500015自容式单点海流计6青岛诺泰克测量设备有限公司USD12247316自容式单点海流计5青岛澳森泰科技有限公司USD3400019自容式多参数测量仪109劳雷工业有限公司USD133470521自容式温盐深测量仪265劳雷工业有限公司USD172250024自容式温盐深和PH测量仪4青岛领海海洋仪器有限公司USD4501725抛弃式温度盐度深度观测系统2024劳雷工业有限公司USD119716026温、盐、深自动剖面仪10北京世纪浅海海洋气象仪器有限公司170000欧元27-1温、盐、深剖面观测系统1劳雷工业有限公司USD15563027-2温、盐、深剖面观测系统1劳雷工业有限公司USD17700028自容式温深测量仪4劳雷工业有限公司USD1600029自容式温盐测量仪105青岛澳森泰科技有限公司USD33600030自容式温度测量仪482劳雷工业有限公司USD21690032自容式溶解氧记录仪16青岛澳森泰科技有限公司USD10240033自容式溶解氧记录仪31青岛海陆环境科仪有限公司USD12958035自容式叶绿素&mdash 浊度记录仪7青岛澳森泰科技有限公司USD5180036潜标主浮体50劳雷工业有限公司USD55000038-1声学释放器64北京赛迪海洋技术中心USD85936038-2声学释放器64上海地海仪器有限公司USD79744040潜标缆绳400,000米青岛华凯海洋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0人民币元41潜标缆绳50,000米扬州巨神绳缆有限公司1100000人民币元42卫星追踪表层漂流浮标460青岛晓龙仪器有限公司4600000人民币元43卫星跟踪表面测温漂流浮标15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180000人民币元44卫星通讯信标机88青岛领海海洋仪器有限公司USD23805645GPS探空系统3000北京长峰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685000人民币元46抛弃式湍流流速剪切测量仪200青岛澳森泰科技有限公司USD110000047潜标连接器&mdash 转环90广州创之欣贸易有限公司USD114000包号货物名称数量中标商中标金额1流式细胞仪1套流标 2酸碱滴定仪1套青岛顺鼎仪器有限公司21500美元3台式大容量高速冷冻离心机1套流标 4低温恒温培养箱1套流标 5光照计1套流标 6超低温冰箱1台青岛浩赛科技有限公司5700美元 包号货物名称数量中标商中标金额1Caris软件1劳雷工业有限公司38000美元2Skyline软件1北京远鹏网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人民币798000元3二维地震解释软件1流标 包号货物名称数量中标商中标金额1多参数水质分析仪2流标 2智能电位滴定仪1青岛潍泰源商贸有限公司29200美元3CO2气体分析仪1流标 4二维剖面解释模块1北京金浩林勘探技术有限公司35200美元5海底地磁日变观测站1流标 6热敏宽幅绘图仪1北京天谋欣业石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98000元人民币7传感器串1青岛国科海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5200欧元8-1海底地震仪10流标 8-2海底地震仪4流标 9现场激光粒度仪1青岛海洋研究设备服务有限公司61230美元10大流量空气悬浮颗粒物采样器1上海奕枫仪器设备有限公司12448美元
  • 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采购大批仪器设备
    日前,上海市上投招标公司受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的委托,为其“2011年度仪器设备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ITEN-SX6-NE11070  2.招标内容:包号名称数量 *包13米浮标1台3米浮标1台3米浮标1台 *包2原子荧光光度计1套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2套原子荧光光度计1套*包3激光粒度仪1套*包4自动观测系统2套 *包5实验室盐度计5套实验室盐度计3套*包6风光互补发电系统1套*包7地物光谱仪1套*包8手持太阳光度计2套*包9极轨气象卫星反演应用处理软件1套 包10大型浮标风速传感器2套大型浮标方位传感器2套大型浮标温度传感器2套志愿船风传感器10套志愿船GPS传感器4套志愿船温度传感器10套*包11志愿船测报系统2套*包12颠倒温度表检定装置1套*包13大气压力计检定装置1套包14北斗卫星通讯机2套包15志愿船卫星通讯机2套*包16单波速测深仪2台*包17UPS不间断电源1套*包18石墨赶酸系统1套*包19石油平台溢油监视报警系统1套*包20海洋(溢油)监测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1套*包21SOA配件1套 包22潮位传感器1套酸度计7台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2台电子天平3台电子天平1台超纯水器1套多路传真系统1台*包23视频监控系统2套*包24在线表层海水及大气二氧化碳自动监测系统2套*包25MIKE21软件PA颗粒跟踪模块1套*包26生态浮标配件1套  注:带“*”的包必须提供制造厂商的授权。  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4月22日9:30起至2011年5月11日15:30止(节假日除外)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威海路511号上海国际集团大厦317室  6.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5月12日13:30时  7.开标时间:2011年5月12日13:30时  8.开标地点:上海市威海路511号上海国际集团大厦3楼会议室  9.招标机构:上海市上投招标公司  地 址:上海市威海路511号上海国际集团大厦317室  邮 编:200041  联 系 人:王琴  电 话:021-22191101  传 真:021-63237316  E-mail: wangqingood@yahoo.cn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  帐 号:310066661010141114415  10.招标单位: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塘路630号  邮编:200137  联系人:鲍昌能  电话:021-58673248  1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   (2)提供销售同类设备的业绩和经验,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参加投标的单位需按要求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上海市上投招标公司2011年4月22日
  • 海洋产业的春天来了——参观2012年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
    由国家海洋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2012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于12月13~15日在广州琶洲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本届海博会以&ldquo 科学开发海洋资源、推动经济转型升级&rdquo 为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ldquo 建设海洋强国&rdquo 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之一。12月14日,本着提升海洋意识、了解海洋科技最新进展及学习的目的,朗诚公司海洋技术事业部部分员工参观了此次海博会。本届海博会着重展示全国和广东沿海在海洋资源开发成果和生态保护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国家综合馆重点展示了我国海洋产业、海洋科技、海洋维权等领域高水准的产品,包括我国自主设计建造的&ldquo 海洋石油981&rdquo 钻井平台模型、&ldquo 蛟龙&rdquo 号载人深潜器模型、中国海监83号舰模型等;沿海省市馆重点展示了海洋高新科技产品、海洋经济发展前景及各地海洋经济竞争力。通过参观本次海博会,大家都认识到了国家对海洋产业的高度重视和投入,中国海洋产业的春天就要到来了!
  • 记海洋三所科学仪器共享平台建设
    推动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是我国近年来的重要科技政策之一。2012年,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筹建科学仪器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旨在打破大型仪器设备的部门化、单位化、个人化现象,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其科研价值和社会价值。  此前,大型仪器设备普遍存在重复购置、管理分散、使用封闭、利用率不高等情况。同时,专职实验技术人员配备不足,使仪器设备功能无法充分开发,导致“高档低用”现象。  共享平台自成立以来,建立了基于物联网的大型仪器设备监控管理与服务网络,实现了科学仪器资源的有效集中和开放共享,共享仪器管理系统已成为海洋三所科研仪器资源信息发布与展示的权威窗口,也是用户查询和共享仪器委托测试服务的有效渠道。  目前,共享平台已成为以稳定同位素检测、放射核素监测、海洋油气及水合物化探、环境生态样品分析为显著特色的综合性仪器共享平台。通过组建专业化的分析技术团队,有效提高了仪器的使用率和共享率,使共享仪器在国家重大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近海海洋综合调查、南北极考查、大洋考察等科研项目中发挥作用,有力地保障了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并服务地方经济、支撑高技术产业发展。  至此,海洋三所逐步实现了科学仪器有效集中、开放共享,助力科研的高效管理,实现了科学仪器和科研资源从“相加”到“相乘”的进阶发展。  强化归类统筹,主攻特色优势  面对数额巨大、重复购置和分散放置的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归类统筹管理。依照应用领域、功能原理和学科优势,将247台/套共享仪器,划分为电子光学仪器、质谱仪器、色谱仪器、核辐射探测、X射线仪器、制药工艺仪器等18大类。对于数量较多和具有学科优势的仪器,再按仪器功能和应用领域化分细类。  为切实促进平台整体技术水平提升,满足一线科研人员实际检测需求,共享平台在充分考量自身优势方向的基础上,确立了稳定同位素分析测试、海洋油气及水合物化探分析测试、有机地球化学分析测试、环境地质生态分析测试等多个重点发展方向,实现以点带面,重点突破的发展模式。  在稳定同位素分析测试方向,共享平台开发了固体样品微量氮和硫同位素,水中硝酸盐、亚硝酸盐、铵盐氮氧同位素,无机盐(磷酸银和硫酸盐等)氧同位素等多种分析测试方法,测试和仪器改装技术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共享平台与国内多家科研单位和高校合作,客户遍布82个城市、172家企事业单位,分析技术和服务能力得到广泛认可。  在海洋油气及水合物化探分析测试方向,共享平台承担了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中石化无锡石油地质所关于东海特征区域甲烷勘探、先导区沉积物同位素分析、南海重点区水合物资源调查等项目,完成了约10个航次、上万份水合物区沉积物及孔隙水的分析测试工作。  在有机地球化学分析测试方向,共享平台通过增配有机测试人员,建立分析检测方法,开放共享相关色谱质谱仪器。截至目前,年均使用机时超过3000小时,测试样品超过10000件,在海洋三所海洋活性化合物资源挖掘、海洋天然产物标准物质研制、海洋环境有机污染物及生物标志物监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共享平台结合市场需求,为多个高新企业发展提供有机分析测试服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环境地质生态分析测试方向,除承接大量常规性调查类分析测试任务外,共享平台在元素原位无损微区分布特征、海水稀土富集检测技术等业内难点或热点技术领域实现突破。例如,通过能谱检测技术在铁锰结核、富钴结壳和多金属热液硫化物等多种矿产中的应用,进行高分辨的多元素空间分布检测、可视化展示,对比分析不同元素在矿物的空间分布,对了解矿物成因、品位以及评估其经济价值有重要指示作用。  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奖惩机制  共享平台作为海洋三所技术支撑部门,独立运行管理,全面负责海洋三所大型科学仪器的集约化管理。  购置管理方面,共享平台协助海洋三所资产处及所采购审核小组,按照“大型仪器设备申购审查管理流程”和“采购审核小组审核规则”对大型仪器的采购进行审核评议,规范仪器设备采购流程,从源头上避免仪器重复购置。新购仪器验收后,按照申购论证时制定的共享方案,及时在所级共享平台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将符合条件的仪器推送到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和省市各级仪器平台进行开放共享。共享后的仪器设备,根据海洋三所《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进行运行管理和考核。  共享平台通过一系列统筹管理及激励制度的执行,切实盘活资源。对于仪器共享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和部门,给予共享运行经费补助;同时在海洋三所职工年度考核评价办法中,将仪器共享工作与年度考核结果和追加绩效额度分配挂钩。对于不履行共享义务或共享情况差的个人和部门,根据情节严重性,核减部门修缮购置资金或限制购置仪器设备。  加强人才培养,建设学科梯队  大型仪器设备通常是集物理、化学、电子信息、光学等于一体的综合性高科技产品,设计精密、操作复杂,要求实验技术人员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良好实操技能和丰富应用经验。海洋三所建立了由27人组成的大型仪器操作管理队伍,是一支结构合理、高效精干的学科梯队。  仪器管理员和专业测试人员是保证实验室正常运转的关键因素。共享平台定期组织学术报告、专项技术交流与培训,鼓励实验人员对负责的仪器设备和所从事的学科领域进行深入研究,不断积累经验,提高专业知识水平。目前已组织技术培训30余批次,总培训人数超过1000人次。  目前,一套成熟的人才优化制度已经形成。共享平台以自主培训、好中选优为主,适时、适当引进成熟人才,设立实验人员专业能力晋级方向,从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独立完成测试工作到仪器方法的优化开发,新测试理论的创新等环节,落实人才培养。注重对研究生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测试方法研究,培养能独当一面的应用型复合人才。共享平台作为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实习基地,对毕业生进行分析测试技能的公益系统培训,为社会培养仪器分析专业技术人才贡献力量。  总结共享方法,形成特色经验  多年来,共享平台形成了一套提升共享方法和成果的特色经验。  ——及时了解科研需要,加强新测试技术开发,有效促进科研业务发展。  共享平台建设应秉持“技术优先,服务科研”导向,根据科研人员的实际需求确定发展方向,加强重点领域的新测试方法开发。目前,共享平台致力于全流程的把控,从提供上游样品前处理方案的优化,到下游数据的分析处理乃至按科研人员要求进行图形化展示,一步到位实现了从样品到可直接应用测试结果的过程。  ——归纳总结测试方法,及时发表相关的技术成果。稳定同位素分析测试方向经过多年积累,建立了碳、氮、氢、氧、硫同位素等多种在国内外技术领先的检测方案,相关成果形成论文及专利共十余篇(项),充分表明共享平台在该测试方向处于国内技术领先地位。支持主、微量元素分析及有机分析等测试方向开发。仅2020年,共整理各测试方向方法论文和专利共20篇(项)。  ——建立国内行业标准方法和标准物质的研制。共享平台积极参与国内行业标准方法的制定和标样的定值工作,于2021年发布地方标准《水中硝酸盐氮同位素测定化学转化法》(DB35/T 20062021),主要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中硝酸盐氮同位素组成的测定。该标准对于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和污染溯源方面有重要价值。  ——升级改造现有仪器,研发制造更好仪器。共享平台致力于仪器设备的升级改造,以提升检测能力范围,并为未来国产设备或部件替代进口设备打下基础做好准备。设备升级改造主要集中在平台优势项目稳定同位素技术相关设备,主要包括:通过设备改造提高设备检出限,提升检测能力,以解决业内检测难点问题;提升设备耐用性,或减少检测过程废气等因素对环境的危害,确保安全生产等。  ——定期举办培训,交流前沿进展。共享平台积极参与和推动行业内技术交流,定期牵头举办业内人员培训及学术研讨活动,促进国内相关行业科研水平的整体提高。先后举办了全国稳定同位素质谱新技术开发与应用暨南极水样定值交流研讨会、天然气水合物地球化学探测与分析技术培训研讨班等,交流科研前沿领域最新发展方向和研究进展。  ——加强国际合作,引进设备技术。近年来,海洋三所与新西兰政府下设专业农业检测机构林肯研究中心签署合作协议,初步确定了双方在科研、技术领域的合作方向;全面配合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主导的稳定同位素技术开发和新的行业标准的建立,筹备成立IAEA放射性和稳定同位素技术协作中心;与国际知名仪器公司合作,组建培训实验室,引进最新的设备和测试技术… …   优化质量管理,发挥示范作用  今后,共享平台将持续进行质量管理体系优化和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在仪器共享方面继续发挥先锋带头示范作用。坚持“技术引领,质量为先,服务至上,合作共赢”理念,在现有服务全国200多家科研、高校院所的基础上,争取三年内实现测试用户数量增加一倍。  通过海洋三所总体规划,建立翔安基地测试中心,着眼引领国家海洋实验测试方向;立足资源、环境和生物领域对分析测试的需求;服务行业管理和标准制定;提高测试服务能力,加强国际合作,关注测定方法的开发和仪器设备的研制工作。争取5~10年将海洋三所翔安基地测试中心建成海洋领域国内领先和国际知名的仪器共享平台。  通过互相学习和共享经验传递,形成自然资源部内部良性循环,各单位充分发挥自身学科优势,建立别具特色的仪器共享平台,整体提升测试技术的学科化、专业化和高效化。积极响应全国各科学仪器共享平台的建设,实现仪器资源的全国共用共享,让其发挥更大科研价值和社会经济价值。
  • 国家海洋局印发《关于推进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意见》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局属有关单位:  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督管理的基础,是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当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覆盖管辖海域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国家和地方四级监测机构承担着海洋环境质量监测、海洋生态监测、海洋环境监督性监测和海洋生态环境风险监测预警等职责。但目前在监测网络规划布局、数据质量管理、标准规范建设、信息集成应用、监测能力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要求,现就推进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全面设点,全国联网、测管协同,形成国家与地方统筹协调、分工合理、职责明晰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明确各级海洋主管部门监测网络建设任务分工,强化组织管理和质量监督,落实各方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责任。  统一规划、综合协调。统一规划布局监测网络,健全规章制度、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推进监测数据联网与共享,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综合集成、测管协同。加强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和应用,服务海洋综合管理,实现监测监管有效联动,为地方政府问责考核提供技术支撑。  加强保障、提升能力。完善国家和地方专项财政保障机制,加大能力建设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整体提升能力。  (三)建设目标  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科学布局,监测预警能力、信息化和保障水平显著提升,监测数据信息互联共享、高效利用,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全面建成协调统一、信息共享、测管协同的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二、健全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运行管理机制  (四)进一步明确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事权  国家海洋局负责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规划布局、质量监督和信息管理,健全国控站位监测制度,组织实施覆盖管辖海域的环境质量监测,推进海洋生态监测,准确掌握、客观评价全国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状况。  地方海洋主管部门负责所辖海域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组织管理、跨部门协调,依据所辖海域环保工作需求,设立与国控站位不相重复的本行政区监测站位,逐级承担辖区内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职责,强化对入海污染源、海洋开发活动、公众用海、环境高风险区等监督性监测,负责组织辖区内海洋生态环境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监测。  (五)依法落实用海企事业单位的监测责任  直接向海排污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污染排放自行监测的主体责任 海洋(海岸)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单位承担工程项目对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跟踪监测。用海企事业单位所获海洋环境监测信息应及时上报海洋主管部门。  (六)强化对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各级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社会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要健全并落实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各级海洋主管部门要加大监测质量核查巡查力度,严肃查处故意违反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党政领导干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优化完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布局  (七)统筹规划海洋环境质量监测  统一布设全海域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站位,科学设计监测时间频率,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海洋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分区分类建立海洋环境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加强对近岸严重污染海域、环境质量退化海域、环境敏感海域关键指标的动态连续监测。  (八)拓展海洋生态监测  优化海洋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布局,扩大海洋生态监控区类型和范围,开展对典型海洋生态系统、海洋生态功能区、敏感区和脆弱区的连续监测。加强对珍稀濒危海洋生物、重要海洋经济物种等专项监测,加大对海洋保护区保护对象变化情况监测预警,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海洋生态红线区专项监测。  (九)强化海洋环境监督性监测  定期实施陆源入海污染源和海上污染源普查,在主要入海河流及河口区、重点陆源入海排污口及邻近海域同步开展在线监测。构建海洋功能区环境监督性监测体系,加强对农渔业区、滨海旅游休闲区等预警性环境监测,实施海洋倾倒区、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用海区等对海洋生态环境影响的全过程跟踪监测。  (十)分类实施海洋生态环境风险监测  分区分级建设海洋生态灾害应急监测体系,提高对赤潮、绿潮、溢油、核辐射、环境突发事件的监控能力和预警水平。开展沿海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海上开发活动等海洋环境污染事故风险源排查,在近岸海域高风险区加强危险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及其他危险废物等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加强海洋跨界污染监测预警。  四、推进监测信息集成共享和信息公开  (十一)加快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依托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系统,推进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畅通国家(海区)、省、市、县等各级海洋监测机构数据传输节点。将各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信息、用海企事业单位所获海洋环境监测信息统一纳入共享平台。探索建立与其他涉海部门监测数据交换和共享机制,促进各类监测信息的集成共享和综合应用。  (十二)落实监测信息公开制度  沿海各级海洋主管部门负责发布本辖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将社会公众关注的海洋生态环境状况信息、应急环境监测信息等纳入公开范围,在年度公报基础上,定期发布各类环境信息,丰富信息发布渠道,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时效性。逐步实现重点港湾或滨海旅游度假区、海水浴场等区域监测信息实时公开。  五、提升海洋综合管理和服务支撑效能  (十三)服务海洋综合管理  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和应用,为各级政府履行海洋环保职责提供管理支撑,为国家和区域发展规划、海洋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规划等提供决策依据。建立健全海洋环境信息专报、环境质量通报制度,充分发挥其对区域性重大海洋生态环境问题的综合分析、监督管理等作用。开展海洋资源、环境、生态和社会经济等大数据关联分析,实施区域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监测预警。  (十四)加强监测与执法联动  各级海洋主管部门要加强入海排污口、海上排污行为监督性监测数据的应用,为海上执法部门掌握排污单位违法排污行为提供技术支撑。建立监测与监管执法联动快速响应机制。定期开展海洋(海岸)工程用海区、海洋倾倒区、海洋生态严重退化区、海洋生态红线管控区等专项执法监测。  (十五)提供对考核问责的技术支撑  完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利用监测与评价结果,为沿海各级政府落实本行政区海洋环境质量改善、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生态保护、应急管理等职责任务的考核问责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六、健全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标准规范体系  (十六)加快监测新技术的应用和标准化进程  推进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新技术研究、试点应用和业务化转化,促进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实时在线等新技术在海洋领域的推广应用,加快高新监测技术、先进分析检测技术、高效海洋生物物种鉴定和生物多样性监测技术等标准化进程。  (十七)加强评价方法研究和标准体系建设  加强海洋环境质量基准和标准研究,鼓励发展适应本辖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需求的地方评价方法。促进海洋生态环境评价方法研究和业务应用,完善海洋环境质量综合评价和环境容量评估、海洋生态系统健康和服务功能综合评价、海洋生态环境风险预警、海洋生态环境灾害影响和损失评估、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估预警等方法体系。  七、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综合监测能力建设  (十八)加强监测人才队伍建设  制定海洋环境监测机构编制标准,优化配置监测人员。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交流合作,着力培育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常态化的监测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机制,全面推进基层技术人员定期培训。开放国家监测中心、海区监测中心、省级监测中心平台,加强双向人才交流。健全海洋环境监测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制度,做好海洋环境监测岗位类别划分,提高艰苦岗位监测人员津贴。  (十九)统筹实施能力建设重大工程  建立与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事权相适应的国家和地方财政保障机制。对全国监测机构实施分级标准化建设,建设具备近岸、近海、远海、远洋综合监测能力的专业船舶队伍,全面提升海上作业能力 构建关键生态环境要素的卫星遥感和在线监测网络,新(改、扩)建集监测观测、应急响应、预报减灾、调查研究在内的综合保障基地。  (二十)积极培育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市场  探索社会化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资质管理和监督考核办法,有序推进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通过落实用海企事业单位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责任,鼓励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参与工程用海区生态环境跟踪监测、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等监测活动。在基础公益性监测领域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包括海洋环境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维护、志愿监测船队建设等。  国家海洋局  2015年12月4日
  • 国家海洋局十二五规划明确海洋环境监测需求
    仪器信息网讯 据国家海洋局网站消息,2013年4月11日,国家海洋局发布了《国家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共十八章,分别就海洋资源管理、海岛保护与开发、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以及海洋防灾减灾、海洋权益维护等方面作了说明。  《规划》有多个章节涉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并着重强调了进行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的重要性。  《规划》强调加强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继续完善国家、省、市、县相结合的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开展海洋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提升装备能力和技术水平,实现对我国管辖海域各类环境要素的监测。建立海洋环境保护数据共享机制,深化海洋环境监测信息分析评价,完善海洋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和环境状况通报制度。  《规划》强调对入海排污口、直排海污染源、重大海洋工程等加强海洋环境监测监督 对赤(绿)潮易发区、集中海水养殖区、重要滨海浴场、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主要活动区域等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公众健康安全、海洋生态安全的海域开展海洋环境质量监测。对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实行定期巡航监测,定期发布通报。加强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金属、内分泌干扰物、生物毒素等的监测与评价。  《规划》强调了海洋生态保护的重要性,旨在通过加强海洋环境监测,以提高国家监管力度,从而实现海洋环境管理由事后管理向全过程监管转变。  此外,《规划》还提出将加强生物基因资源调查力度,开发深海生物资源利用技术。同时也将开展极地微生物基因资源的收集和应用评估。表明在“十二五”阶段,海洋微生物资源利用技术,海洋生物重要功能基因研究等研究方向将得到重点支持。这对于全面贯彻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协调发展的思想,积极推动海洋生物技术的科技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撰稿:裴熙详
  • 打响2024年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第一枪”!
    为进一步改善海洋环境质量,不断深化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支撑服务,根据《2024年山东省海洋生态环境冬季监测实施方案》,山东省潍坊监测中心于3月13日至3月15日组织监测精干力量对潍坊莱州湾海域冬季航次监测点位进行现场采样及监测工作,是全省首个完成此项任务的驻市中心,打响了2024年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第一枪”。潍坊监测中心今年承担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任务点位和项目数量均有增加,监测点位涵盖了莱州湾潍坊范围海域,将为全面掌握潍坊市海域生态环境状况提供更为详实的数据基础。本次任务是潍坊监测中心首次对省控点位进行样品采集和现场监测,面对陌生的点位、全新的环境,潍坊监测中心班子积极部署、协调动员、有序推进。一是科学研判,制定方案。根据相关要求,本次采样涉及潍坊市17个监测点位。其中,双层点位2个,现场监测项目涵盖pH、盐度、溶解氧等11项。相关科室根据点位分布、潮汐状况,科学制定了航行路线和样品采集方案,达到了最优效果。二是多措并举,精心组织。相关科室组织所有参与航次的技术人员学习监测方案,进行海上安全作业与监测技术培训,编制《海上生态环境监测安全应急预案》,确保此项工作安全开展。相关技术人员对所有监测设备进行仔细校准和调试,保证了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战风斗浪,严把质控。监测期间,监测人员需长时间在海上作业,面对晕船、风浪、水浅等困难,大家毫不畏惧,坚守岗位,落实“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紧密配合,对监测数据仔细审核,确保录入、审核、上报等环节顺利推进。历时3天,航程130余海里,中心共采集实际样品和质控样品139个,现场测定参数195个。此次监测打响了中心2024年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第一枪”,为新一年的海洋监测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积累宝贵的实战经验。下一步,潍坊监测中心将积极落实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部署,通过推进持证扩项、人才培养、能力建设等多种举措,稳步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实有力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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