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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污染物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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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污染物检测相关的资讯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国标来了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21)《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240-2021)两项 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关于发布《环境空气颗粒物(PM 10 和PM 2.5 )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环境空气颗粒物(PM 10 和PM 2.5 )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环境空气颗粒物(PM 10 和PM 2.5 )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21)二、《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 2 、NO、NO 2 、CO、CO 2 )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240-2021)以上标准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生态环境部2021年12月30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12月30日印发《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pdf
  • 内蒙古自治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工作方案
    p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近日印发了 《内蒙古自治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工作方案》,方案中不仅规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固定污染源VOCs检查监测工作安排,还对不同行业不同点位监测项目、监测标准、监测技术等进行了详细规定。/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内蒙古自治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工作方案/pp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8〕123号)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我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pp  一、总体要求/pp  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为主要控制对象,全面加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进一步掌握VOCs排放及治理情况,切实加强VOCs排污单位监督管理,为实现2020年建立健全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的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夯实基础。/pp  二、工作原则/pp  ----属地管理原则。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落实环境质量属地管理的要求,对VOCs排污单位履行监管职责,统筹规划,稳步推进。/pp  ----“谁污染、谁监测、谁治理”原则。VOCs排污单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按照要求开展VOCs自行监测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pp  ----双随机原则。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按照抽查时间随机、抽查对象随机的原则,对VOCs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开 展日常抽查,对照已出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检查监测。/pp  三、主要工作内容/pp  (一)强化排污单位自行监测/pp  排污单位要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VOCs指标纳入自行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口及周边环境质量状况开展自行监测,并主动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没有监测能力的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监测。/pp  (二)加强工业园区监测监控/pp  园区管理部门要对园区周界及内部VOCs开展监测,具备条件的园区要建设VOCs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及时了解园区周边的VOCs污染情况,建立环境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建成“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的预警体系。/pp  (三)建立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pp  各盟市环保部门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VOCs排放源的种类、分布、产排污特点,筛查确定VOCs排污单位,作为日常监管和监测的重要依据。VOCs排污单位应覆盖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电子信息、合成材料、纺织印染等行业。/pp  (四)开展VOCs专项检查监测/pp  各盟市环境保护部门要按照抽查时间随机、抽查对象随机的原则,对VOCs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日常抽查,对照已出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检查监测。/pp  1.检查要求/pp  重点检查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开展情况、监测信息公开情况及VOCs达标排放情况,详见附件1。/pp  2. 监测要求/pp  (1)监测范围:火电及锅炉、氮肥、电池、纺织印染、钢铁、工业炉窑、合成革与人造革、焦化、铝工业、农药、排放恶臭气体单位及垃圾堆场、石化、水泥、橡胶制品、制糖、制药行业及其他产生VOCs的排污单位。/pp  (2)监测内容: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浓度,一般有固定的排气系统。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浓度,一般为厂界,储油罐及法兰、阀门、泵压缩机等连接装置的无组织排放源。/pp  (3)监测时间和频次/pp  各盟市环境保护部门按照时间随机、抽查对象随机的“双随机原则”对所有VOCs排污单位进行随机抽测,重点行业不得少于2家。/pp  (4)任务分工/pp  盟市环境监测站负责承担本地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污单位的抽测工作。确不具备监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抽测工作。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开展对盟市、旗县级VOCs监测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重点行业、重点排污单位挥发性有机物排污单位的检查性抽测工作。/pp  具体监测要求详见附件2。/pp  四、工作进度/pp  2018年3月31日前,各盟市环境保护部门完成VOCs排污单位筛查工作,形成VOCs排污单位名录,报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pp  2018年5月1日前,石化、化工行业VOCs排污单位完成自行监测工作。/pp  2018年5月15日前,完成石化、化工行业VOCs排污单位检查监测工作,并将检查监测结果报自治区环保厅。/pp  2018年11月1日前,所有行业VOCs排污单位完成自行监测工作。/pp  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所有行业VOCs检查监测工作,并将检查监测结果报自治区环保厅。/pp  自治区环保厅将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VOCs排污单位的检查性抽测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上报环保部。/pp  2019年起,将VOCs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检查监测工作纳入监测计划,按照抽查时间随机、抽查对象随机的原则开展检查监测,并于每季度第1个月15前将检查监测报告报自治区监测中心站。/pp  五、保障措施/pp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pp  VOCs是导致臭氧污染的重要前体物,对二次PM2.5生成具有重要影响。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VOCs排放监测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对环境信息进行公开 组织开展本地区检查监测工作 指导园区管理部门对园区周界及内部开展VOCs检查监测 建立本地区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并通过全面加强VOCs检查监测,为VOCs污染防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pp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pp  排污单位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按照要求,按时开展VOCs污染物自行监测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各盟市环保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履行监管职责,通过排查筛选、建立名录库、日常检查、随机抽测深入推进VOCs检查监测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本地区VOCs排污单位分布、排放和治理情况,切实加强环境监管。/pp  (三)加强能力建设,强化VOCs监测管理能力水平/pp  我区各盟市VOCs监测能力较薄弱。各盟市环境保护部门要切实保障VOCs监测所需人员、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加强监测人员的培训,强化人才队伍培养,切实提高VOCs监测能力水平。/pp  (四)强化质控,保证VOCs监测工作质量/pp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对承担抽测工作的监测(检测)机构开展技术指导、技术监督和质控检查。质控检查包括被检查单位的污染源监测质控管理、有关技术人员上岗资质、实验室质量管理、监测原始记录和监测报告等内容。根据需要开展实验室内比对监测。/pp  承担抽测工作的各级监测(检测)机构要对本单位出具的所有监测数据和报告质量负责,严格按照环境监测相关质量控制的要求进行监测,不得弄虚作假。/pp  各级监测(检测)机构发现监测结果超标时,要及时向同级环保主管部门和监察机构汇报。/pp  (五)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引导公众参与/pp  排污单位应主动通过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的环境信息,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引导公众主动参与VOCs减排。/pp  附件1/pp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要点/pp  为掌握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指导地方做好对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污单位的VOCs专项监测工作制定本要点。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和自查可参照本要点。/pp  一、检查要点/pp  (一)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pp  检查监测人员可通过查阅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自行监测数据结果报告,实验室质控管理制度等,检查企业自行监测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是否完整,自行监测指标是否与方案一致。/pp  (二)企业监测信息公开情况/pp  检查监测人员可询问企业信息公开途径,并通过现场检查证实。重点检查公开信息是否完整,公开监测数据是否与实际数据一致。/pp  (三)VOCs污染因子达标情况/pp  检查监测人员可在企业现场,选取多个主要VOCs污染源开展现场监测,监测因子主要包括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臭气浓度等VOCs特征污染物。重点检查企业主要VOCs污染源的达标排放情况。/pp  二、监测要点/pp  环保部门开展的VOCs专项检查监测,按照“双随机”原则,可随机抽取企业监测点位和监测项目开展监测。各行业不同点位的监测项目和监测依据等见附表。/pp style="line-height: 16px "  附件: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3/ueattachment/e5e28fb0-6759-4fc9-94c6-0c393c051bb3.docx"内蒙古自治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工作方案.docx/a/ppbr//p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
    氨法脱硫、氨法脱硝是废气企业去除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主要方式之一,但采用该方法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氨逃逸,而空气中的氨是二次颗粒物的前体物,因此废气中氨排放也是影响 PM2.5的重要原因。基于此,河南、山东、河北三省率先出台了地方性氨逃逸排放限制要求。2019年3月,河南省发布的《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中规定,2019年年底前,水泥窑废气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氨逃逸不得高于8mg/m3。这是自超低排放概念在水泥行业推出后,地方首次将氨逃逸问题列入监测要求 同样在2019年3月,山东省发布《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664-2019》,增加了氨逃逸和氨厂界浓度控制指标要求;2020年3月,河北印发《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三项地方标准,均在严格了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制的基础上,增加了氨逃逸控制指标。但目前尚未出台废气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如果仅仅列出了排放限制,并未规定具体的、经过验证的检测方法,相关标准的颁布恐会流于形式,而无法对氨逃逸控制起到有效帮助。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征集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类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中征集“固定污染源和环境空气氨监测相关的技术方法”,说明行业性的非为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已受到重视。日前,河南省发布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的氨排放和有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管理、日常运行质量保证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的有关要求。据了解,河南省目前已安装联网489套氨排放在线监控设施,涉及289家企业489个排放口,行业分布和设备型号分布如下。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CEMS是大气质量控制中关键的设备之一,为了解CEMS的使用情况,仪器信息网发起了CEMS有奖调研。点击链接参与调研:https://www.wjx.top/vj/wCA4U4O.aspx调研时间:即日起至5月24日 活动对象:CEMS相关用户及厂商 活动主办方:仪器信息网奖励方式:第一重奖励:活动期间,认真、如实填写完成调研问卷的相关用户,均将获得20元话费奖励,总共300份,先到先得。 第二重奖励:活动期间参与完成问卷,初步确定为有效问卷并获得电话调研资格的用户,将在电话调研后确定为有效问卷的情况下,继续获得10元话费奖励。 注:活动期间参与完成问卷,未被确认为有效问卷,但获得电话调研资格的用户,将在电话调研后确定为有效问卷的情况下,获得20元话费奖励。(活动结束后统一发放)
  •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发布
    p  非甲烷总烃是目前固定汚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的主要指标之一。为规范非甲烷总烃的监测,生态环境部已发布多项标准:《HJ1013-2018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2-2018 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pp  为落实《关于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8〕25号)要求,规范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并与近日印发。/pp  《技术指南》主要规范的是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即FID)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的系统,值得注意的是,若采用氢气钢瓶作为工作气源的,则应在监测站房内安装氢气报警器。/pp  全文如下:/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 试 行 )/strong/pp  为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规范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即FID)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span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制定本指南。/pp  strong一、安装建设要求/strong/pp  (一)系统组成/pp  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以下简称NMHC-CEMS)由非甲烷总烃监测单元和烟气参数监测单元、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组成。/pp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NMHC-CEMS应当实现测量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等),同时计算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量/span,显示(可支持打印)和记录各种数据和参数,形成相关图表,并通过数据、图文等方式传输至管理部门等功能。/pp  进入NMHC-CEMS燃烧(焚烧、氧化)装置,需要补充空气进行燃烧、氧化反应的废气,还应实现同时测量含氧量的要求。含氧量参与污染物折算浓度计算的,应按排放标准要求换算为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利用锅炉、工业炉窑、固体废物焚烧炉焚烧处理有机废气的,烟气基准含氧量按其排放标准规定执行。/pp  (二)技术性能要求/pp  满足《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3)中技术要求。/pp  (三)监测站房要求/pp  满足《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监测站房的要求。/pp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若采用氢气钢瓶作为工作气源的,则应在监测站房内安装氢气报警器,/span站房外张贴显著的防火标识,同时应按照《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 3836.1)中相关规定配备防爆等安全设施。/pp  (四)安装位置要求/pp  满足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位置的要求。/pp  设置采样或监测平台时,应易于人员和监测仪器到达,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2m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斜梯,宽度应≥0.9m,有条件的可采用旋梯、Z字梯或升降梯等。/pp  (五)安装施工要求/pp  满足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施工要求。/pp  固定污染源排放废气中含强腐蚀性气体时,样品经过的器件或管路需选用耐腐蚀性材料。室外部件的外壳或外罩还应至少达到《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4208)中IP55防护等级要求。样品传输管线应具备稳定、均匀加热和保温的功能,其加热温度应符合有关规定,加热温度值应能够在机柜或系统软件中显示查询。/pp  strong二、运行管理/strong/pp  (一)运维人员/pp  NMHC-CEMS运维单位应根据NMHC-CEMS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要求编制仪器运行管理规程,确定系统运行操作人员和管理维护人员的工作职责。运维人员应当熟练掌握NMHC-CEMS的原理、使用和维护方法。/pp  (二)巡检和维护/pp  NMHC-CEMS日常运行管理应包括日常巡检和日常维护保养,应满足HJ 75中日常巡检和日常维护保养的相关要求,运维人员应对NMHC-CEMS开展定期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pp  按照HJ 75附录G中表格形式做定期维护记录。定期维护应做到:/pp  1.对于使用氢气钢瓶的,每周巡检钢瓶气的压力并记录,有条件的应做到一用一备 /pp  2.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氢气发生器变色硅胶的变色情况,超过2/3变色更换变色硅胶 /pp  3.对于使用氢气发生器的,应按其说明书规定,定期检查氢气压力、氢气发生器电解液等,根据使用情况及时更换,定期添加纯净水 /pp  4.至少每周检查一次除烃装置温度是否保持在350℃以上 /pp  5.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出峰时间与标准谱图一致性情况是否符合仪器使用手册要求 /pp  6.至少每月检查一次燃烧气连接管路的气密性,NMHC-CEMS 的过滤器、采样管路的结灰情况,若发现数据异常应及时维护 /pp  7.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零气发生器中的活性炭和一氧化氮氧化剂,根据使用情况进行更换 /pp  8.使用催化氧化装置的NMHC-CEMS 每年用丙烷标气检验一次转化效率,保证丙烷转化效率在90%以上,否则需更换催化氧化装置 /pp  9.更换主要部件如色谱柱、定量环时,应对分析仪进行多点校准,并记录校准数据和过程,校准数据符合技术要求并且稳定后才可投入运行。/pp  (三)定期校准/pp  定期校准应满足HJ 75中定期校准的相关要求。按照HJ 75附录G中表格形式填写定期校准记录。/pp  (四)质量保证/pp  日常运行质量保证是保障NMHC-CEMS正常稳定运行、持续提供有质量保证监测数据的必要手段。当NMHC-CEMS不能满足技术指标而失控时,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应缩短下一次校准、维护和校验的间隔时间。/pp  (五)其他/pp  考虑到涉及非甲烷总烃排放现场易燃易爆情况较多,日常运行管理中应遵照安全生产有关要求。/pp  常见故障分析及排除应满足HJ 75中常见故障分析及排除的相关要求。/pp  strong三、数据审核和处理/strong/pp  (一)数据审核/pp  参照HJ 75中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即CEMS)数据审核相关要求开展数据审核,并按照CEMS数据无效时间段相关要求进行无效时间段的数据处理。/pp  (二)数据记录与报表/pp  参照HJ 75附录D、HJ 1013附录A等表格形式记录监测结果,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定期将NMHC-CEMS监测数据,上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报表中应给出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累计排放量、参与统计的样本数等相关信息。/pp  strong四、其他/strong/pp  采用其他方式进行测量的系统可参照本技术指南执行。有关技术性能、监测站房、系统安装和校准维护等方面的具体指标要求,将在相关标准规范中予以详细规定。/p
  • 大气和有机污染物将成我国"十二五"环境检测重点
    在日前结束的环境监测国际学术交流会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李国刚指出,大气和有机污染物将成为我国“十二五”环境检测的重点。  中国工程院院士魏复盛说,除烟尘、二氧化硫等老污染问题外,我国面临着新环境问题,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臭氧、氮氧化物和环境激素、重金属等污染。目前,污染已从城市扩展到区域和流域,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成渝区、长株潭等呈现出区域性污染。  李国刚在会上公布了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依照规划,我国将开展重点区域和流域的重金属、有毒有害污染物,及危害人体和生态环境健康的污染物污染状况调查 研究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及区域联防措施、机制 开展主要行业排放废气、废水中污染物调查及环境损害评估,开展环境预警和应急监测技术研究等。
  • 【众瑞小课堂】关于固定污染源废气检测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理方式探讨
    固定源废气监测是污染源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场监测受行业类别、污染物处理方式、生产设备工艺设计、操作人员水平、监测仪器等问题影响较大,监测过程中经常出现一些异常情况,为获得准确的监测数据,为环境执法提供依据,排除和处理这些异常情况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针对固定源废气监测过程中经常出现的燃煤锅炉含氧量过高、风量无法比对、烟尘含量为负值等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异常情况排除处理方法。1 燃煤锅炉含氧量过高?01核实锅炉运行工况,检查锅炉仪表盘及煤质分析报告,确认生产负荷是否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排除锅炉运行负荷低和煤质差导致的含氧量偏高。02对比仪器测定风量和锅炉的额定风量,确定是否是进风量过大与锅炉不匹配原因造成。03检查锅炉炉墙、省煤器、空气预热器、引风机前后、风道是否存在密封不严等漏风现象,排除锅炉本身设计缺陷导致的含氧量过高现象。也可以通过现场分段排查,如在锅炉燃烧后进除尘器前、除尘器进脱硫脱硝前、脱硫脱硝排入大气后分别监测烟气含氧量,排除各工段有无漏风现象。04与锅炉工沟通排除操作导致的锅炉燃烧状况不理想不均匀、调节不合理情况引起的含氧量偏高。2 风量无法比对?01确认采样位置的合理性,是否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设置位置是否满足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径,和距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的要求。若现场位置确实有限,采样断面与弯头的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1.5倍。监测断面是否满足烟道内流速>5m/s,大型燃煤电厂烟道排气筒若监测断面选择不合理很多会出现流速过低无法比对的情况。02与厂家联系,查看排气筒管道设计图纸,确认监测断面实际截面积,认真核对监测断面烟道直径及壁厚保温层扣除问题。03提前收集资料了解被监测工况企业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大致范围,以确定适合的监测方法。在现场监测过程中应选择与工况企业排放气态污染物浓度适合的标准气体校准监测仪器,避免出现高浓度校标后出现的传感器浓度误差。04气态污染物浓度值明显过低的情况排除应做好烟道内含湿量的测定,根据待测污染物种类选择合适的采样方式,如采样流量点位选择(观察监测仪器测定气态污染物时的实时流量是否大于0.7L/min,监测点负压大于监测仪器抽气泵吸力时会导致烟道内气体无法进入传感器而监测结果偏低);吸收液瓶材质是否对待测组分存在吸收、颜色(是否需要遮光低温保存等)、发泡率(是否均匀)、阻力(当采样流量为0.5L/min时,其阻力应为5±0.7kpa)等;伴热管的温度范围(SO2采样时伴热管温度应保持在120℃,NOX采样时伴热管温度应保持在140℃等);检查气体收集装置有无漏气现象。3 烟尘含量为负值?01选择滤筒前是否进行过针孔检查、质量筛选和失重处理。针孔检测可采用灯泡法检查滤筒是否有针孔;质量筛选以规格25mm×70mm的玻璃纤维滤筒,质量在(1.0±0.2)g为宜。失重处理可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规范,将滤筒预先在400℃高温箱中烘烤1h,冷却至室温并称至恒重后使用。滤筒称重还应考虑冷却时间与干燥器内放置滤筒多少、放置方式以及烘干时间的影响。02排气筒中颗粒物浓度太低,采样时间、采样体积又不够引起的称量误差。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要求锅炉颗粒物原则上每点采样时间不小于3min或每台锅炉测定时所采集的总采气量不少于1m3,但是目前实际操作过程中类似于水泥厂、大型火电、热电厂由于除尘设施均采用了静电除尘和袋式除尘结合的复合除尘设备,除尘效率基本上都达到了99.9%以上,若按照规范的采样时间和采样体积采样,经常会出现颗粒物浓度为负值的情况。这就要求实际监测过程应结合实际污染物排放情况,适当延长采样时间加大采样体积来降低测定误差。03超低排放趋势下的监测手段更新。根据大型(热电火电)电厂超低排放标准即烟尘不超过5mg/m3;二氧化硫不超过35mg/m3;氮氧化物不超过50mg/m3,现有监测部门配发的传统三合一(定电位电解法测定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仪器根本无法针对超低排放的锅炉特别是烟尘在5mg/m3以下机组开展现场监测,必须立即配发专门针对超低排放的采样仪器,才能获得准确的监测数据。众瑞仪器ZR-3260D型 低浓度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高负载、低噪声大流量抽气泵(可达100L/min)ZR-D09ET型 高湿低浓度烟尘采样管钛合金材质,具备加热功能
  • 环境监测设备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环境空气及污染源废气
    p 为确保进入国家环境监测网络的仪器质量,从设备质量的源头保证监测数据准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的相关要求,环保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相关监测标准规范开展了相应监测设备的适用性检测。/pp 兹将近期适用性检测合格且报告在有效期内(截止至2017年3月23日)的相关监测设备名录公布如下(上半部分:环境空气及污染源废气)。/ppstrong一环境空气/strong/ppstrong1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 、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17.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92e18d6d-63a8-4c7b-9512-950e6cd99b00.jpg"//ppstrong2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13.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5a72ddc0-387a-4b4f-a63a-a65d6812ab06.jpg"/ /ppstrong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strong/pp img title="3.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d172a2c9-c20b-4add-91f1-49f8a82d908e.jpg"//pp style="TEXT-ALIGN: left"strong4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 /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4.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7585313a-8ac3-46e0-82f3-a5d22c4182c9.jpg"//ppstrong5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5.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211e1592-34db-4459-b2af-4993fccd6568.jpg"//ppstrong6降雨自动采样器/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6.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944f26b8-9bd1-40b4-acb3-04791760806c.jpg"//ppstrong二污染源废气/strong/ppstrong1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二.1.pn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65288e7d-a9ce-45ac-b80d-1d590ee5cfd7.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二.1-22.pn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488e3d14-d298-4937-b734-1cc15b90fb34.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二.1-30.pn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3f115930-c9c0-451c-91c8-17ad7742df6f.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er.1-41.pn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340f888d-a7f0-4eb3-ae38-90846f00dfa4.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er.1-52.pn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f03d7245-bf48-46a1-9f2f-320ab3093a91.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62.pn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cc068ed0-5715-4ded-bf0b-61350ef348e7.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63-73.pn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71e9ec78-5a9f-4c5b-b24a-562773c54835.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74-84.pn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b7b32b51-3226-492d-8b74-c4280e528d96.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85-94.pn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3d9e3996-2506-41f7-95ae-13f6a5dd8ce4.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95-99.pn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9494f3c7-f70c-475a-adf8-91f7ba5da2af.jpg"//ppstrong2定电位电解法二氧化硫测定仪/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二.2.1.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8ef798e8-7525-49db-be1e-19de67a924e1.jpg"//ppstrong3烟尘采样器/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二.3.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15f761f0-0162-4836-bdb4-b27693305f59.jpg"//p
  • 我国污染物解析或将拉动监测仪器市场
    3月25日,环保部发布《2013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空气质量报告》。    《报告》首次对我国自2013年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进行评价。结果表明,2013年74个城市中,只有海口、舟山、拉萨3个城市各项污染指标年均浓度均达到二级标准,其他71个城市存在不同程度超标现象。    重污染区域的首要污染物为PM2.5。对此,环保部官员表示,2014年要大规模、规范化启动污染物来源解析研究工作,北京等重点城市要在今年上半年提交初步成果。    《报告》明确了14年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任务:1、推动第三阶段空气质量新标准检测能力建设;2、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要启动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    大气污染只是环境污染问题的一个缩影,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时代已经过去,面对经济健康增长的需求,环境友好型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是大势所趋。加快发展环保产业,利当前、惠长远,不仅有利于治理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而且有利于拉动有效投资,带动新兴产业成长,有利于转方式、调结构,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巨大推动作用。    重视环境保护问题将有力带动环保产业提速。未来,只有将经济发展与绿色GDP相挂钩,经济增长数据才不会以自然资本损失和生态赤字为代价,未来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才能够持续和健康。    根据13年环保部颁布的《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技术指南》,源解析的技术方法有四类,其中三类涉及监测,在监测数据的基础上通过建立模型得出解析数据,《报告》的落实对空气在线监测仪器及相关实验室仪器存在需求拉动。    《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范》里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水排放、废气排放监督监测和比对监测采样及测定过程中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一般原则,这将推动这几类仪器的需求。    VOCs在线检测和治理可能成为2014年环保领域亮点VOCs(挥发性有机物)指以气态分子形态排放到空气中的56种非甲烷碳氢化合物,是PM2.5最主要来源,污染源解析的推出正是为了剖析成因并为大气污染治理作准备,据媒体报道,政府未来将专门针对VOCs排放征收排污费,我们认为VOCs监测和治理有望成为环保领域新的增长点。    我们依然维持年初以来的观点,认为今年环保板块投资的关键词并非政策,而是监管,相关部门将完善法律法规,以保障现有环保政策的落实和环保设施的运行。    杭州、深圳地区先后出台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环境监管执法;地区性的大气污染防治立法也在不断完善,成为环境监管工作的坚实后盾。环保部长周生贤表示,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要用好环境执法和信息公开两个手段,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保持执法检查高压态势,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环境质量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等方面的环境信息。通过采取稳、准、狠的举措,逐步改善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看到政府的决心,看到环境问题解决的希望。
  • 看现实版“蜘蛛侠”如何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平台位于烟囱中部,距离地面35米高。  记者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废气检测。 他们是现实版&ldquo 蜘蛛侠&rdquo ,人均每年都要攀爬约200根烟囱 他们是一群&ldquo 手持烟枪守护蓝天&rdquo 的人,不管酷暑还是寒冬,都要手拿&ldquo 烟枪&rdquo ,顺着扶梯,爬上烟囱,把烟枪伸到烟道里采集废气样本。他们就是废气监测员,专门收集工厂排放的废气,监测是否超标,以防不法企业超标排放。  一口气爬十几层楼高  废气监测员先要克服恐高  温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现场监测办公室主任万哲慧,瑞安人,今年40岁。1997年从复旦大学毕业后便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从事废气监测工作,已爬了18年的烟囱。他说,工业废气是空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环境监测中心主要负责温州地区工业重点源的废气监测。  2015年1月28日上午8时许,市区的雾霾尚未消褪,天空灰蒙蒙一片。当天,记者跟随万哲慧等人到临江垃圾焚烧发电厂,这次要爬的是两根高达70米的大烟囱,监测平台位于烟囱中部,离地面35米。  抬头看着高耸入云的大烟囱,以及窄窄的旋梯,我顿时感觉有些晕眩。但万哲慧却带着六七公斤重的仪器,噌噌噌往上爬,一会儿就爬到监测平台了。  钢筋焊接的旋梯顺着巨大的烟囱扶摇而上,踩着微微摇晃的旋梯往上爬,随着高度增加,从台阶的缝隙往下看,地面上的汽车和工人变得越来越小,这时我的双脚不由自主地酥软了。  因为恐高,记者爬到十几米高就停住了。这时,已攀爬至监测平台的万哲慧他们,边喊着鼓励记者不要往下看。经过短暂休息,记者一步一步地沿着楼梯挪上了监测平台,足足花了15分钟。  万哲慧笑着说:&ldquo 爬上大烟囱的监测平台,对监测员的体力和心理素质要求都比较高,有时候环保部门招废气监测员时,要加测爬烟囱的能力。&rdquo   废气监测员其实都&lsquo 恐高&rsquo   不是害怕登高,而是唯恐废气超标  在万哲慧的指导下,我协助监测员章宗敏、程万里安装调试好设备,并将提前配制好的吸收液取出来放在一边,拿出一个4米长的采样管,在里面装入一个玻璃纤维滤筒,长长的采样管就像一根大烟枪。万哲慧打趣道:&ldquo 我们不是老烟民,却要每天手持烟枪,不过只是守护着蓝天。&rdquo   当把烟囱上的废气采样孔打开时,一股刺鼻的气味迎面扑来,我赶紧把采样管伸入烟囱中,他们再用棉布堵住出气孔,之后把采样仪器的另一端连接相关设备,仪器实时显示烟囱里废气的压力、温度、流速、流量、排放速度等指标。  10多分钟后,第一个采样点的样品采集成功。因为烟囱直径比较大,颗粒物分布不均匀,一条直径线上分布多个采样点,每个采样点都要采集样品,当然还有其它项目要靠吸收液进行收集,并带入实验室进行分析。一个多小时后,采样工作终于完成。  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如果往上爬,只要体力够充沛,眼睛不要刻意往下看,还能爬上烟囱 但从烟囱监测平台下来,不仅要留意脚下的台阶,还要克服恐高症引发的晕眩,对记者来说是一件比较煎熬的事情。  当时,从监测平台高处下来,为防止发生意外,记者手扶栏杆,身体紧贴着烟囱外壁,一个台阶一个台阶的往下慢慢挪动,顾不上衣服沾满灰尘,额头直冒冷汗。最后,下来时只感觉双腿发抖,不听使唤,内衣已经被汗水浸湿一大块。  见到记者的这副狼狈相,万哲慧笑着安慰:&ldquo 别看我们天天爬烟囱,其实都&lsquo 恐高&rsquo 。不是害怕登高,而是唯恐废气超标。废气浓度一高,空气质量就会下降,所以必须把好第一道关。&rdquo   &ldquo 采集的废气样品带回监测站后,我们还将对其进行分析,一共要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镉、铅浓度等9个指标,最后出具监测报告。&rdquo 万哲慧介绍说,如果检测出废气排放不达标,环境监察部门将予以处罚并责令工厂限期整改。  18年来爬遍  温州所有工厂的烟囱  大到温州发电厂的近百米高的大烟囱,小到小工厂砖头修建的老烟囱,18年来,万哲慧已经爬遍了温州所有工厂的烟囱,最多的一次是5天连爬了19根。  有一年,万哲慧和同事到苍南一家工厂监测废气,当他拿出监测设备刚伸入该工厂烟囱废气采样口,仪器便&ldquo 滴滴&rdquo 响个不停,可见该工厂废气浓度严重超标了。该工厂附近有一个采空区,工厂就近把处理过的废气连进采空区,通过半山腰的山洞排出。  为了监测山洞口的废气浓度,万哲慧和同事又带着十几公斤重的设备爬到山洞口进行监测。刚开始,他在山洞口的上风向,废气往另一方向排放。突然风向转变,大量含有二氧化硫的废气一下子将他笼罩住了。在烟雾中他感觉呼吸困难,眼睛睁不开,人一下子就迷糊了。  撤离时,他只顾奋力向前奔跑,同事在他后边边追边喊着,原来他方向跑反了。这时,他才发现自己已跑到山洞悬崖边了,要不是同事及时提醒,后果不堪设想。撤离到安全地带后,万哲慧全身无力地瘫坐在地上,眼泪和鼻涕控制不住地流了出来。即使这样,他缓缓情绪后,下午继续去别的工厂爬烟囱了。  &ldquo 当时意识有些迷糊,只管跑,如果不摔下来,也可能会被熏晕。&rdquo 尽管事情已过去很多年,但回想当时的那一刻,万哲慧仍心有余悸。&ldquo 这件事,到现在家里人都不知道。&rdquo   延伸阅读: 为空气把脉,让天空变得更蓝  据了解,除了人工现场取样监测外,全市目前有9家国家级废气重点监控企业安装了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环保监测人员可以在监控室内实时查看废气排放情况。通过在线监测与人工监测相结合,全市工业企业等污染源排放的废气得到了有效监控。  废气监测员所做的事情就是为温州空气治理把脉,只有脉把准了,空气治理才能更加科学合理。据数据显示,2014年全年,温州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共300天,其中优53天,良247天,优良率达到了82.2%,比2013年提高13.4个百分点。
  • 天津市发布《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LUMEX原子吸收助力铅镉污染物监测
    《导读》--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近期会同市市场监管委发布《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856-2019)(以下简称《标准》),明确了pH值等11项污染物排放限值。新建企业自2019年2月1日起执行《标准》,现有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该标准规定了铅蓄电池生产行业水、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控制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控制项目包括11项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其中涉及水污染物8项,包括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总氮、氨氮、总铅、总镉;大气污染物3项,包括铅及其化合物、硫酸雾和颗粒物。LUMEX高频塞曼原子吸收可以为铅、镉污染物检测提供有效、稳定、准确的解决方案。 铅蓄电池工业是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重点监管行业,是我市铅排放占比最高的行业。该标准实施后,可以有效促进企业加强运营管理、提高工艺水平、减少无组织排放,有利于天津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及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通过减少铅、镉等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有助于铅蓄电池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LUMEX公司自1991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新产品和先进技术的开发,现已拥有100多种分析方法,为全球用户提供相应行业的解决方案,现产品和方法用户遍布全球80多个国家。LUMEX原子吸收经过二十年多年的发展,具备成熟的仪器方法和配置,独特的优势特点受到广大用户的好评。 LUMEX将其独有的高频塞曼背景校正专利技术、无极放电灯技术用于石墨炉原子吸收,并结合最优软件流程设计,研制出快速、稳定、可靠、智能的MGA1000原子吸收光谱仪。产品特点:高频塞曼背景校正技术(50KHz)塞曼全波段校正有效消除化学背景干扰和结构背景干扰,实现超低检出限,测定稳定性更好。极快的升温速率—瞬时升温高达7000℃/秒瞬时升温速度高可有效提高原子化效率,减少挥发损失,灵敏度较高,检测结果更准确。光源设计—高强度无极放电灯先进的高强无极放电灯EDL光源保证能够实现超低痕量重金属的准确检测,砷As和硒Se无需氢化物发生器即可直接检测。灯座设计—兼容性强旋转六灯座同时兼容空心阴极灯和高强度无极放电灯(EDL),无需额外EDL灯位及供电系统,操作更简单,检测结果更加稳定。独有的准双光束光路设计独特设计有效消除由于元素灯、电子元件和设备引起的仪器漂移,提高仪器的长期稳定性。STPF稳定温度石墨炉平台技术结合快速升温速率,可兼容Massman 石墨管和Lvov’s平台石墨管,纵向加热及STPF设计使石墨管寿命更长,石墨管平台与石墨管契合度好,原子化效率高,能够消除基质干扰,提高分析重复性一体化冷却循环水设计仪器集成冷却循环水系统,冷却效率高,无需单独外接冷却循环水和其他管线。开机即测—仪器无需预热即使仪器和元素灯不经预热,测量数据也能保持很好的稳定性。卓越的软件控制—实现全自动测量高智能型软件设计,全自定义元素、样品及序列等参数,实现六种元素灯自动切换,所有样品自动顺序测量,完全实现无人值守自动测量。精巧设计紧凑一体化设计,整合石墨炉电源,布局合理,安全性能高,外观紧凑小巧,节省实验室空间。前 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铅蓄电池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天津市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本标准由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佳泓、周晶、赵吉睿、孙猛、张骥、张莹、高翔、杨丽萍、张玉慧、张丽红、张震、何富生、陈魁。本标准由天津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27日批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含生产设施)水、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控制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含生产设施)水、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管理及其建成投产后的水、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GB 3097海水水质标准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6920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GB 7475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11893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901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 30484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4295空气过滤器GB/T 15432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 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9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 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535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6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7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HJ 539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544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636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DB12/ 856—2019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7水质 总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670水质 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 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685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700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776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828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 836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铅蓄电池 lead-acid battery又称铅酸蓄电池。含以稀硫酸为主的电解质、二氧化铅正极和铅负极的蓄电池。3.2 铅蓄电池生产企业 lead-acid battery manufacturing plants指从事铅蓄电池生产、极板加工、电池组装的生产企业。3.3 现有企业 existing facility指本标准发布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3.4 新建企业 new facility指本标准发布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3.5 排水量 amount of drainage指生产设施或企业向企业法定边界以外排放的废水的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外排废水(含厂区生活污水、厂区锅炉和电站排水等)。3.6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benchmark effluent volume per unit product指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单位铅蓄电池产品的废水排放量上限值。3.7 排气筒高度 stack height指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的高度。3.8 企业边界 enterprise boundary指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的法定边界;若无法定边界,则指实际边界。3.9 标准状态 standard condition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标准值以标准状态下的干空气为基准;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的铅及其化合物、硫酸雾、颗粒物浓度为监测时大气温度和压力下的浓度。3.10 公共污水处理系统 public wastewater treatment system指通过纳污管道(渠)等方式收集废水,为两家以上排污单位提供废水处理服务并且排水能够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包括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区域(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业集聚区等)废水处理厂等,其废水处理程度应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3.11 直接排放 direct disge指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3.12 间接排放 indirect disge指排污单位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4 技术及管理要求4.1 实施时间新建企业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执行;现有企业自2020年2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4.2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要求4.2.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表1的规定,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表2的规定。4.2.2 排放限值按污水不同的排放去向和不同的功能区分为三级,其中一级、二级为直接排放标准,三级为间接排放标准。4.2.3 排入GB 3838中IV类(含)以上水体及其汇水范围内水体的污水,以及排入GB 3097中二类、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4.2.4 排入GB 3838中V类或排污控制区水体及其汇水范围内水体的污水,以及排入GB 3097中四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4.2.5 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4.2.6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适用于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不高于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情况。若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超过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则按照GB 30484的相关规定换算为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并据此判定排放是否达标。4.3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要求4.3.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表3的规定。4.3.2 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小时浓度限值执行表4的规定。4.3.3 产生大气污染物的生产工艺和装置必须设置局部或整体气体收集系统,并安装集中净化处理装置。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m,具体高度按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文件从严确定。4.3.4 生产设施应采取合理的通风措施,不得故意稀释排放。在国家未规定生产设施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之前暂以实测浓度作为判定是否达标的依据。5 污染物监测要求5.1 一般要求5.1.1 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标准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5.1.2 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标准等规定执行。5.1.3 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5.1.4 对企业排放废水和废气的采样,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的,应在处理设施后监测。5.1.5 企业产品产量的核定,以法定报表为依据。5.1.6 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采样点位置、采样时间和监测频次等要求,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5.1.7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新发布的国家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中,其方法适用范围相同的,也适用于本标准排放对应污染物的测定。5.2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水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5所列的方法标准。5.3 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5.3.1 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的监测采样按GB/T 16157、HJ/T 397或HJ 75的规定执行。5.3.2 无组织排放监测按HJ/T 55进行监测。5.3.3 大气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6所列的方法标准。6 其它污染控制要求6.1 有组织废气污染控制要求。各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必须收集、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熔铅、板栅、制粉、和膏、分片、称片叠片、组装等工序产生的含铅废气,应采用符合GB/T 14295要求的高效空气过滤器或其他更先进的除尘设施。6.2 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要求。所有涉铅生产工序应集中布置在独立、封闭的车间内。厂房设置机械排风,维持负压运行,排风需经过废气处理装置处理。6.3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与管理要求。企业应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定期维护,并做好记录,保留台账备查。7 实施与监督7.1 本标准由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督实施。7.2 在任何情况下,企业均应遵守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发现企业耗水或排水量有异常变化的情况下,应核定企业的实际产品产量和排水量,按照GB 30484要求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下的排放浓度。7.3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监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的证据。来源:LUMEX分析仪器
  • 岛津公司推出土壤中污染物检测解决方案
    目前,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日趋严重,污染所导致的严重环境危害事件呈逐步上升趋势。我国受镉、砷、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近 2000 万公顷,约占总耕地面积的 1/5,其中工业&ldquo 三废&rdquo 污染耕地 1000 万公顷,污水灌溉的农田面积已达 330 多万公顷。另一方面,全国有 1300~1600 万公顷耕地受到农药的污染。除耕地污染之外,我国的工矿区、城市也还存在土壤(或土地)污染问题。这些有毒化学物质,如镉、铅等重金属以及有机氯农药等。它们主要来自工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以及农业上大量施用的农药和化肥。国大多数城市近郊土壤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有许多地方粮食、蔬菜、水果等食物中镉、铬、砷、铅等重金属含量超标和接近临界值。土壤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土壤污染会使污染物在植(作)物体中积累,并通过食物链富集到人体和动物体中,危害人畜健康,引发癌症和其他疾病等。由环保部牵头制定的《全国土壤环境保护&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已进入国务院审批程序,国家发改委批准了&ldquo &lsquo 十二五&rsquo 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rdquo ,将&ldquo 土壤与场地污染治理与修复&rdquo 列入&ldquo 十二五&rdquo 社会发展科技领域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指南。 岛津公司作为全球著名的分析仪器厂商,进入中国已经30多年,长期以来一致关注国内外各行业标准法规的颁布与实施,积极应对,及时提供全面、有效的解决方案。针对&ldquo 十二五&rdquo 期间国家重点治理土壤重金属污染以及大面积耕地受到农药的污染的背景下,推出了《土壤中污染物检测解决方案》,内容包括:1 GCMS法测定土壤中多环芳烃2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3 顶空-GCMS测定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4 加速溶剂萃取-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测定土壤中的有机磷农药5 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土壤中的多氯联苯6 土壤中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7 土壤中15种挥发性卤代有机污染物的测定8 土壤中55种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测定9 高效液相色谱法检测土壤中的16种多环芳烃10 三重四极杆质谱测定土壤中的3种六溴环十二烷异构体11 微波消解ICP-AES法测定土壤中的金属元素12 ICP-AES测定土壤中的多种金属元素13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土壤中的总铬14 碱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固体废弃物中的六价铬15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土壤中的铅和镉16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固体废弃物铬渣中的总铬含量17 微波消解-火焰原子吸收法测定污泥和土壤中的Pb和Cr18 冷原子吸收法测定土壤中的汞19 紫外分光光度计测试土壤中氨氮含量20 紫外分光光度计测试土壤中磷含量21 紫外分光光度计测试土壤中亚硝酸盐氮含22 重铬酸钾氧化-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土壤中的总有机碳含量23 TOC-L和SSM-5000A对高碳酸盐土壤样品的TOC测24 利用岛津SSM-5000A对土壤样品的TOC检测25 IRAffinity-1测定土壤中石油类含量26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分析土壤中重金属有害元素27 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分析土壤中重金属元素 有关详情,请您向&ldquo 岛津全球应用技术开发支持中心&rdquo 咨询。 咨询电话:021-22013542 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为扩大中国事业的规模,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 目前,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正在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及成都5个分析中心;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60多个技术服务站,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 岛津作为全球化的生产基地,已构筑起了不仅面向中国客户,同时也面向全世界的产品生产、供应体系,并力图构建起一个符合中国市场要求的产品生产体制。 以&ldquo 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rdquo 为目标,岛津人将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http://www.shimadzu.com.cn/an/。
  • 动真格!生态环境部重点治理新污染物,检测行业如何快速应对?
    2021年,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5年,建立健全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制,到2035年,建成较为完善的新污染物治理体系。2022年3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任勇介绍,新污染物是指那些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四大类新污染物目前国际上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有四大类:一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二是内分泌干扰物,三是抗生素,四是微塑料,在被排放到环境中后,被界定为新污染物。新污染物的治理难题源自其自身的五大特征:危害比较严重、风险比较隐蔽、环境持久性、来源广泛性、治理复杂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前处理流程参考及睿科设备推荐我国是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大国,新污染物种类繁多、分布广泛、底数不清,环境与健康风险隐患大,治理新污染物刻不容缓。睿科作为一家专注于检验检测行业效能提升的自动化、智能化实验室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时刻践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理念,结合新污染物的治理难点与自身仪器特性,推出系列解决方案,供广大实验室同行参考: 睿科仪器推荐 Fotector Plus高通量全自动固相萃取仪,创新型柱插杆设计,流速更稳定。12通阀快速切换,多通道同步高效运行。Auto EVA 80 全自动平行浓缩仪,样品批量大,自动氮吹无需人员值守,独家设计的变径氮吹针,实现超高的氮吹平行性。HPFE高通量加压流体萃取仪,萃取时间由索式抽提的十几个小时降低至15~30分钟,溶剂耗量少。MPE高通量真空平行浓缩仪,结合旋蒸和高通量氮吹仪的优点,批量处理,溶剂回收率高。Auto Prep 300全自动液体样品处理工作站,标液配制管理全流程,样液登记录入、配制和实验数据记录等一站搞定。参考文献 向上滑动阅览[1]HJ 1192—2021 水质9种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A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2]邓琴, 翟丽芬. 高效液相色谱法检测土壤中的壬基酚[J]. 环境科学与管理, 2010, 35(8):3.[3]GB/T 5750.8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指标[S].[4]NY/T 3787-2020 土壤中四环素类、氟喹诺酮类、磺胺类、大环内酯类和氯霉素类抗生素含量同步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5]王懿, 孔德洋, 单正军,等. 加速溶剂萃取-固相萃取净化-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测定土壤中11种全氟化合物[J]. 环境化学, 2012, 31(1):7.[6]杨运云, 邓洁薇, 罗辉泰,等. 加速溶剂萃取-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测定空气中的全氟化合物[J]. 分析化学, 2010, 38(11):5.[7]李永东, 云霞, 那广水,等.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分析水体中六溴环十二烷异构体[J]. 中国环境监测, 2013(1):5.[8]王晓春, 陶静, 李铁纯.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同时测定农田土壤中的六溴环十二烷和四溴双酚A[J]. 分析测试学报, 2016, 035(011):1440-1444.[9]GB/T 32883-2016,电子电气产品中六溴环十二烷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质谱法[S].[10]HJ 909-2017 水质 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S].[11]HJ 952-2018 土壤和沉积物 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S].[12]GB/T 33345-2016电子电气产品中短链氯化石蜡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S].[13]HJ 639-2012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S].[14]HJ 810-2016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S].[15]HJ 642-2013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S].[16]HJ 605-2011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S].[17]HJ 644-2013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 气相色谱-质谱法[S].[18]HJ 834-2017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S].[19]齐虹, 黄俊, 沈吉敏,等.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测定污水中得克隆阻燃剂[J].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 2010(6):5.[20]刘合欢, 李会茹, 张文兵,等. 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测定得克隆及其相关化合物在土壤样品中的含量[J]. 分析化学, 2017, 45(3):6.[21]HJ 77.1-2008 水质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S].[22]HJ 77.4-2008 土壤和沉积物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S].[23]HJ 77.2-2008 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S].[24]GB/T 5750.10-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指标[S].[25]HJ 605-2011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S].[26]HJ 644-2013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 气相色谱-质谱法[S].[27]GB/T 15516-1995 空气质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S].[28]GBZ/T 300.9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99部分:甲醛、乙醛和丁醛[S].[29]HJ 835-2017 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S].[30]HJ 743-2015 土壤和沉积物 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S].[31]HJ 900-2017 环境空气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S].[32]HJ 902-2017 环境空气 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S].
  • 23项在研/拟制订!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大气篇
    为加强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优化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生态环境部组织制订《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以下简称《体系表》),用于规范和指导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制修订工作。《体系表》中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项目共219项,包括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以下简称分析方法标准)和生态环境标准样品(以下简称标准样品)共3类。《体系表》中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编制状态分为已发布、在研和拟制订三种。其中,已发布表示标准已发布实施且现行有效,在研表示标准目前正在制修订,拟制订表示下一步计划制修订。《体系表》主要由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框架图和体系表标准项目表构成。《体系表》定期更新。《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明确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提出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和动态制订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 评估计划、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的目标和行动举措。本体系表所指新污染物,主要包括现阶段已发布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 年版)》(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8 号)、《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计委公告2017年 第 83 号)、《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健委公告 2020 年第47号)和《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环办固体〔2022〕32号)中的受控物质。其中,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与空气废气相关的分析方法标准38项,按编制状态分类,已发布15项、在研2项、拟制订21项。具体标准请查阅下图。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项目表序号指标标准类型及标准项目名称建标理由*状态备注分析方法标准1三氯杀螨醇环境空气 三氯杀螨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A拟制订2多氯萘环境空气和废气 多氯萘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B在研3六溴联苯环境空气和废气 六溴联苯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B拟制订4毒杀芬环境空气 指示性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52-2017)B已发布5有机磷酸酯类环境空气和废气 有机磷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C拟制订6环境空气和废气 有机磷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C拟制订7麝香类环境空气 麝香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C拟制订8N,N'-二甲苯基-对苯二胺环境空气和废气 N,N'-二甲苯基-对苯二胺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C拟制订9甲醛和乙醛苯胺类(邻甲苯胺)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乙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5-1999)C已发布10环境空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683-2014)C已发布11固定污染源废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153-2020)C已发布12苯胺类(邻甲苯胺)大气固定污染源 苯胺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修订 HJ/T 68-2001)C拟制订增加邻甲苯胺指标和环境空气介质13多环芳烃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647-2013)C已发布14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6-2013)C已发布15烷基汞环境空气和废气 烷基汞的测定 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C拟制订16硝基苯环境空气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738-2015)C已发布17环境空气和废气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C拟制订18邻苯二甲酸酯类环境空气 酞酸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67-2017)D已发布19环境空气和废气 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D拟制订20固定污染源废气 酞酸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869-2017)D已发布21有机锡化合物(三丁基锡)环境空气 4 种有机锡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D拟制订22得克隆环境空气和废气 得克隆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A B拟制订23多氯联苯环境空气 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修订 HJ 902-2017)A B拟制订增加固定源废气介质24环境空气和废气 多氯联苯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A B拟制订25有机氯农药环境空气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900-2017)A B已发布26环境空气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901-2017)A B已发布27环境空气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1224-2021)A B已发布28二噁英类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修订 HJ 77.2-2008)B C在研29多溴二苯醚环境空气 26 种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1270-2022)A B C已发布30固定源废气 26 种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A B C拟制订31短链 氯化石蜡环境空气和废气 短链氯化石蜡的测定 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A B C拟制订32环境空气和废气 短链氯化石蜡的测定 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A B C拟制订33挥发性有机物环境空气 65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23)A C D已发布34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4-2013)A C D已发布35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修订 HJ 734-2014)A C D拟制订36壬基酚双酚 A4-叔辛基苯酚2,4,6-三叔丁基苯酚环境空气 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 A 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C D拟制订37六溴环十二烷双酚 A环境空气和废气 六溴环十二烷和四溴双酚 A 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B C D拟制订38氯苯类环境空气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A B C D拟制订*:A:管控清单;B:履约;C:优控名录;D:优评计划。
  • 厉害了环保数据造假 个别企业污染物监测惊现“负数”
    p  为应对本轮重污染天气,环保部7个机动督查组持续在北京、天津、石家庄、唐山、保定、邢台和安阳市开展专项督查,已发现企业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等各类问题120个。/pp  截至目前,北京、天津、唐山、保定、廊坊、郑州、鹤壁、安阳、新乡、焦作、濮阳、运城、晋城市已经启动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邯郸、邢台市启动黄色预警。/pp  督查发现,个别企业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造假。安阳市内黄县丰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二氧化硫在线监测数据为负数。邢台市一家热力公司的操作人员对在线监测系统造假,将排放浓度显示在小范围内波动。目前,当地公安局已对责任人行政拘留。唐山市圣雪大成唐山制药有限公司,15蒸吨锅炉在线监测蠕动泵管破裂,造成原烟气稀释,在线数据不准 唐山福海鑫钢铁有限公司加热炉烟气在线监测分析仪数据明显异常,二氧化硫数据为0,并且擅自关闭数采仪,数据无法传输到监控平台。/pp  部分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措施落实不到位。天津市启动橙色预警并提前发布,但土石方作业、混凝土搅拌站、中型以上柴油车停工停驶等管控措施形同虚设。唐山市启动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要求水泥粉磨企业全部停产,但夜间抽查发现,唐山市丰润区京丰水泥厂、唐山市金山水泥有限公司、唐山福顺水泥有限公司三家粉磨站企业全部在生产,其中,唐山福顺水泥有限公司在4月2日下午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督查组走后恢复生产。/pp  还有企业蒙骗执法人员,拒不接受检查。石家庄市力龙陶瓷有限公司在检查时临时开启脱硫设施,督查组离开5分钟后即关停脱硫塔。北京市通州区利丰雅高长城印刷有限公司废气净化设施未启动,企业伪造设施运行记录表。邢台市开发区东良贴面厂在督查组和地方环保部门亮证执法后,拒不接受检查。/pp  环保部已将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地方政府,责成立即整改,并限期反馈整改结果。/p
  • 能谱测油仪:HJ 1077-2019 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警告:实验中所使用的萃取溶剂对人体健康有害,样品前处理过程应在通风橱中进行, 并按规定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衣物。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红外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当采样体积为 250 L(标准状态),萃取液体积为 25 ml,使用 4 cm 石英比色皿时,本方法油烟和油雾的检出限均为 0.1 mg/m3,测定下限均为 0.4 mg/m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48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48 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油烟 oil fume 指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3.2 油雾 oil mist 指工业生产过程(如机械加工、金属材料热处理等工艺)中挥发产生的矿物油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4 方法原理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油烟和油雾经滤筒吸附后,用四氯乙烯超声萃取,萃取液用红外分光光度法OIL3000B 红外测油仪测定。油烟和油雾含量由波数分别为 2930 cm-1(CH2 基团中 C—H 键的伸缩振动)、2960 cm-1(CH3 基团中C—H 键的伸缩振动)和 3030 cm-1(芳香环中 C—H 键的伸缩振动) 谱带处的吸光度 A2930、A2960 和 A3030 进行计算。5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5.1 正十六烷(C16H34)。5.2 异辛烷(C8H18)。5.3 苯(C6H6)。5.4 四氯乙烯(C2Cl4)。 用 4 cm 比色皿,空气池做参比,在波数 2930 cm-1、2960 cm-1 和 3030 cm-1 处吸光度应分别不超过 0.34、0.07 和 0。5.5 无水硫酸钠(Na2SO4)。 在 500 ℃下加热 4 h,冷却后装入磨口玻璃瓶中,置于干燥器内保存。5.6 正十六烷标准贮备液:ρ≈1×104 mg/L。 将 100 ml 空容量瓶称重(准确至 1 mg),然后滴入约 1 g 正十六烷(5.1),再次称重(准确至 1 mg),加四氯乙烯(5.4)定容,混匀,计算正十六烷标准贮备液准确浓度。5.7 正十六烷标准使用液:ρ=1.00×103 mg/L。 移取适量的正十六烷标准贮备液(5.6)于 100 ml 容量瓶中,用四氯乙烯(5.4)定容, 混匀。5.8 异辛烷标准贮备液:ρ≈1×104 mg/L。 将 100 ml 空容量瓶称重(准确至 1 mg),然后滴入约 1 g 异辛烷(5.2),再次称重(准确至 1 mg),加四氯乙烯(5.4)定容,混匀,计算异辛烷标准贮备液准确浓度。5.9 异辛烷标准使用液:ρ=1.00×1 03 mg/L。 移取适量的异辛烷标准贮备液(5.8)于 100 ml 容量瓶中,用四氯乙烯(5.4)定容,混匀。5.10 苯标准贮备液:ρ≈1×104 mg/L。 将 100 ml 空容量瓶称重(准确至 1 mg),然后滴入约 1 g 苯(5.3),再次称重(准确至1 mg),加四氯乙烯(5.4)定容,混匀,计算苯标准贮备液准确浓度。5.11 苯标准使用液:ρ=1.00×10 3 mg/L。 移取适量的苯标准贮备液(5.10)于 100 ml 容量瓶中,用四氯乙烯(5.4)定容,混匀。 注:可直接购买市售有证标准溶液。5.12 油烟标准油。 在 500 ml 双颈蒸馏瓶中加入 300 ml 花生油,侧口插入量程为 500℃的温度计,在 120℃ 温度下敞口加热 30 min,然后在上口安装空气冷凝管,升温至 300℃,回流 2 h,即得标准油,放冷后取适量放入带聚四氟乙烯衬垫螺旋盖的 500 ml 样品瓶中。5.13 油烟标准油贮备液:ρ≈1×104 mg/L。 将 100 ml 空容量瓶称重(准确至 1 mg),然后滴入约 1 g 油烟标准油(5.12),再次称重(准确至 1 mg),加四氯乙烯(5.4)至标线,混匀,计算油烟标准油贮备液准确浓度。5.14 油烟标准油使用液:ρ=100 mg/L。 移取适量的油烟标准油贮备液(5.13)于 250 ml 容量瓶中,用四氯乙烯(5.4)稀释至标线。5.15 油雾标准油。 分别用刻度移液管吸取 6.5 ml 正十六烷(5.1)、2.5 ml 异辛烷(5.2)和 1.0 ml 苯(5.3)移入 10 ml 容量瓶,立即塞紧混匀。5.16 油雾标准油贮备液:ρ≈1×104 mg/L。 将 100 ml 空容量瓶称重(准确至 1 mg),然后滴入约 1 g 油雾标准油(5.15),再次称重(准确至 1 mg),加四氯乙烯(5.4)至标线,混匀,计算油雾标准油贮备液准确浓度。5.17 油雾标准油使用液:ρ=100 mg/L。 移取适量的油雾标准油贮备液(5.16)于 250 ml 容量瓶中,用四氯乙烯(5.4)定容。 注:可直接购买市售有证油烟、油雾标准溶液。5.18 金属采样滤筒及聚四氟乙烯套筒。 金属滤筒材质:316 不锈钢,内部充填毛面玻璃微珠或 316 不锈钢纤维,滤筒清洗后用无油清洁空气吹干置于套筒内保存。当油烟或油雾浓度在 10 mg/m3 以上时,油烟和油雾采集效率应≥95%。5.19 玻璃纤维滤筒。 Φ28×70 mm ,对粒径 0.5 μm 粒子捕集效率不低于 99.9%,失重≤0.2%。经 400℃灼烧 1 h,冷却后进行检查,未变形或破碎的玻璃纤维滤筒放入带盖聚四氟乙烯柱形套筒密封待用。6 仪器和设备 6.1 能谱OIL3000B 红外测油仪。 配有 4 cm 带盖石英比色皿,仪器扫描范围:3400 cm-1 至 2400 cm-1。6.2 烟尘测试仪。 符合HJ/T 48 的要求。6.3 玻璃纤维滤筒采样管。符合HJ/T 48 的要求。6.4 金属滤筒采样管及配套滤筒。6.5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7 样品7.1 样品采集 采样布点、频次、采样工况按照 GB 18483、GB/T 16157、HJ/T 397 和其他相关标准要求进行。 选择合适的采样器,安装采样嘴及滤筒。采集油雾时选择玻璃纤维滤筒采样管(6.3) 或金属滤筒采样管(6.4),采集油烟时选择金属滤筒采样管(6.4)。采样前检查系统的气密性。连续采样 10 min,将采样后滤筒放入套筒内。7.2 样品的保存 样品采集后应尽快测定。样品若不能在 24 h 内测定,可冷藏(≤4℃)保存 7 d。7.3 试样的制备7.3.1 油烟的试样制备 在采样后的套筒中加入四氯乙烯(5.4)溶剂 12 ml,旋紧套筒盖,将套筒置于超声波清洗器,超声清洗 10 min,萃取液转移至 25 ml 比色管,再加入 6 ml 四氯乙烯(5.4)超声清洗 5 min,将萃取液转移至上述 25 ml 比色管。用少许四氯乙烯(5.4)清洗滤筒及聚四氟乙烯套筒二次,清洗液一并转移至上述 25 ml 比色管,加入四氯乙烯(5.4)至刻度标线,密封待测。7.3.2 油雾的试样制备7.3.2.1 若采用纤维滤筒采样,将采样后的滤筒剪碎后置于 50 ml 烧杯中,用 25 ml 四氯乙烯(5.4)在超声波清洗器中超声萃取 10 min,萃取液转移至 25 ml 比色管,密封待测。7.3.2.2 采用金属滤筒采样,参照 7.3.1 饮食业油烟的试样制备方法。7.4 空白试样的制备 用空白滤筒,按照试样的制备步骤(7.3)制备空白试样。 8 分析步骤8.1 校准8.1.1 校正系数的确定 分别量取 2.00 ml 正十六烷标准使用液(5.7)、2.00 ml 异辛烷标准使用液(5.9)和 10.00ml苯标准使用液(5.11)于 3 个 100 ml 容量瓶中,用四氯乙烯(5.4)定容至标线,混匀。正十六烷、异辛烷和苯标准溶液的浓度分别为 20.0 mg/L、20.0 mg/L 和 100 mg/L。用四氯乙烯(5.4)做参比溶液,使用 4 cm 比色皿,分别测定正十六烷、异辛烷和苯标准溶液在 2930 cm-1、 2960 cm-1 和 3030 cm-1 处的吸光度 A2930、A2960 和 A3030。代入公式(1)求解后,可分别得到相应的校正系数 X,Y,Z 和 F,输入仪器进行校准。 式中: ρ——四氯乙烯中目标物的含量(mg/L); A2930、A2960 和 A3030——各对应波数下测得的吸光度; X、Y、Z ——与各种C-H 键吸光度相对应的系数; F——脂肪烃对芳香烃影响的校正因子,即正十六烷在 2930 cm-1 与 3030 cm-1 处的吸光度之比。 能谱科技致力于傅立叶红外光谱仪,红外测油仪,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分析仪的研发生产销售多元化高xin技术企业;无论是常规检查,还是用于前沿科学研究,在这您一定能找到合适您的理想工具。
  • 2项固定污染源废气原子吸收检测标准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2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2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1年4月15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武婷 王宗爽  联系电话:(010)849249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3.《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固定污染源废气 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5.《固定污染源废气 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 上海市环保局印发《上海市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方案》
    p  为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全面加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强化VOCs排放控制与治理,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8年1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8〕123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VOCs的监管与监测工作。/pp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充分认识VOCs监测工作的重要性,一是结合当地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和VOCs排放源的种类、分布及产排污特点,对VOCs排污单位进行排查筛选,确定了上海市VOCs排污单位名录 二是加强组织实施,在落实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前提下,根据市、区两级监管职责分工,明确了市环境保护局总量处、办公室、监测中心、监察总队共同参与、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和区环境保护局属地监管的工作原则 三是明确工作时间节点,建立按季度定期调度机制 四是建立保障机制,在保障VOCs监测所需人员、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基础上,同时将各区VOCs监测人员培训一并纳入年度监测工作计划 五是探索建立园区VOCs监控体系,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pp  《上海市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方案》全文见附件:/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5/ueattachment/cd432abd-3997-4c0c-9af7-1fea7da6dbae.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上海市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方案》.pdf/span/strong/a/p
  • 天津发布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这些污染物要开展自行监测
    为加强本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持续减少污染物排放,合理高效配置环境资源,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支撑保障高质量发展,天津市近日印发《天津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指出,天津市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重点污染物,包括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两项大气污染物和化学需氧量、氨氮两项水污染物。要坚持完善以区为单元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机制,逐步强化以企事业单位为单元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确保国家下达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有效落实。《管理办法》要求,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开展自行监测,如实记录重点污染物排放情况,按要求向所在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废气(水)排放量、重点污染物排放种类、重点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方式等,并对上报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务、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资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监督管理工作。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优化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量核定技术和流程,建立监测统计监管系统,及时准确监测核算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原文参见:天津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持续减少污染物排放,合理高效配置环境资源,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支撑保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市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重点污染物,包括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两项大气污染物和化学需氧量、氨氮两项水污染物。第四条 按照平稳过渡、有序衔接的原则,坚持完善以区为单元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机制,逐步强化以企事业单位为单元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确保国家下达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有效落实。第五条 各区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结合各区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等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以重点污染物减排量的形式下达。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是指在执行国家和本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前提下,经核定允许其在一定期限内排放的重点污染物种类和数量。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本市现有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核定,以后原则上每五年核定一次。第六条 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开展自行监测,如实记录重点污染物排放情况,按要求向所在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废气(水)排放量、重点污染物排放种类、重点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方式等,并对上报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第七条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筹负责本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落实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分区域、分领域细化分解重点污染物减排量,组织确定污染减排措施,研究完善污染减排政策,制定实施本市污染减排工作方案;组织建立各区和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区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制定本区污染减排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各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分解落实,建立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务、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资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配第八条 各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立区级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储备库(以下简称储备库)。2021年以来各区通过采取污染减排措施形成、经生态环境部认定或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算的重点污染物减排量,纳入各区储备库。各区储备库执行情况应定期报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第九条 按照突出重点、分类管理原则,根据重点污染物排放的行业占比,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分别确定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重点行业的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按照国家已有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排污许可技术规范、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核定技术指南核定;国家尚未出台核算方法或经论证不适用本市行业污染物排放特征的,在生态环境部指导下,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补充研究制定本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核定技术指南。非重点行业的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依照国家和本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烟气量等予以核定,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单位正常生产条件下的实际排放量。第十条 各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行业分类,逐个核算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征求相关企事业单位意见后,报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确定。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发生变化,需要对排污许可证进行变更的,审批部门可以依法对排污许可证相应事项进行变更。第十一条 企事业单位要采取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清洁生产、污染治理、技术改造升级等措施控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达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核定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一)区域、流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发生变化的;(二)国家或本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标准发生变化的;(三)国家或本市产业政策发生调整的;(四)其他需要重新核定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情形。第三章 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管理第十三条 严格建设项目〔不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管理。第十四条 严格控制建设项目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原则上不得超过行业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核定技术指南确定的绩效水平。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应来源于所在区的储备库。各区储备库不能满足建设项目需要的,在确保完成本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先用后补”或“跨区调剂”的方式解决,优先保障国家和本市重大项目建设。拟补入储备库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所来源的减排项目,原则上应于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建设项目投产前完成;拟调入(出)储备库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需具体说明该指标对应的减排项目和用于的建设项目,具体调剂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种类、数量、价格,由相关区进行协商,报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确定。火电行业建设项目(含其他行业自备电厂)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应来源于本行业,落实国家能源局《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新增顶峰发电能力的或涉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的火电行业建设项目,如本行业“十四五”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不足,可来源于非电工业行业清洁能源替代、落后产能淘汰等形成的减排量。造纸、印染等行业建设项目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应来源于工业企业。第十六条 按照以新带老、增产减污、总量减少的原则,结合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差异化替代。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建设项目,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1倍量替代。上一年度本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全市建设项目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1倍量替代。上一年度本市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全市建设项目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分类倍量替代。其中,上一年度细颗粒物(PM2.5)达标的区,建设项目新增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1.5倍量替代;上一年度PM2.5未达标的区,建设项目新增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2倍量替代。上一年度臭氧达标的区,建设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1.5倍量替代;上一年度臭氧未达标的区,建设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2倍量替代。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且PM2.5浓度同比上升20%及以上的区,建设项目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2.5倍量替代。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达到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考核目标要求的区,建设项目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分类倍量替代。其中,达到或优于地表水III类水质标准的河流汇水区域,建设项目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1倍量替代;达到地表水IV类和V类水质标准的河流汇水区域,建设项目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1.5倍量替代。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未达到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考核目标要求的区,建设项目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2倍量替代;水质下降2个类别或超过地表水V类水质标准的河流汇水区域,建设项目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2.5倍量替代。第四章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第十七条 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情况,本市适时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分行业(流域)有序推进实施。第十八条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正式实施时,企事业单位原则上要通过缴纳使用费或市场交易等方式获得排污权,在规定期限内对排污权拥有使用、转让和抵押等权利。有偿取得排污权的企事业单位,不免除其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等相关税费的义务。第十九条 建立全市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平台。涉及重点大气污染物的排污权交易在本市范围内进行,涉及重点水污染物的排污权交易仅限于在同一流域内进行。第二十条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建立完善排污权使用费收取使用、交易价格管理等配套政策。第五章 监督和考核第二十一条 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优化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量核定技术和流程,建立监测统计监管系统,及时准确监测核算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量。第二十二条 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加强对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技术核查。第二十三条 各区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工作,纳入本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对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四年。
  • 山东省发布《山东省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我们通常所说的固定污染源废气,也就是工业废气在排放时是需要经过处理的,必须要达到国家废气对外排放标准。 废气对人体的危害是极大的,世界卫生组织称,2012年空气污染造成约700万人死亡(部分人死亡原因与室内/外空气污染均有关),也就是全球每八位死者中就有一位。大气污染物对人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是呼吸道疾病与生理机能障碍,以及眼鼻等粘膜组织受到刺激而患病。 为了控制工业废气排放浓度,各级政府分别出台相关奖励措施给予限排企业一定的补贴。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山东省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以弥补对低浓度颗粒物检测的空白。 我公司生产的“崂应3012H-D型 便携式大流量低浓度烟尘自动测试仪”正是针对此类烟尘检测的仪器,自上市来深受广大用户好评,此次标准的修订我公司应邀前往参与意见审核,经多次会谈与现场测试终于促成“标准”的出台。 采样中的滤膜是什么材质的? 我们通常采用的滤膜有石英滤膜和玻璃纤维滤膜等等。 石英滤膜由超纯的石英纤维素制成,不含玻璃纤维或黏合剂树脂。纯石英合成物可防止滤膜与酸性气体发生反应,这使得石英滤膜非常适用于重金属浓缩物及少量颗粒的检测。石英膜同时具有良好的重量和结构稳定性。像我们的产品“废气智能重金属采样仪”、“废气智能二噁英采样仪”等采用的就是石英滤膜。 玻璃纤维(glass fiber或fiberglass )是一种性能优异的无机非金属材料,种类繁多,优点是绝缘性好、耐热性强、抗腐蚀性好,机械强度高,但缺点是性脆,耐磨性较差。其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氧化铝、氧化钙、氧化硼、氧化镁、氧化钠等。玻璃纤维滤膜中含有少量的易燃烧或易解灰化物质,在烟尘的高温采样过程中会产生滤筒失重现象,因此,必须对滤筒进行高温处理。由于纤维滤膜成本较低深受广大用户的青睐。像我们的产品“自动烟尘(气)测试仪”、“空气/智能TSP综合采样器”采用的就是玻璃纤维滤膜。
  • 碳中和目标下,盘点近年来实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相应检测仪器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实现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为了实现蓝天愿景,兑现对全世界的减排承诺,自2021年起,一系列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都会陆续落地,围绕“碳中和”这个核心风向标,更大力度推动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愿景与美丽中国建设目标高度协同,应尽快构建新一代大气污染防治科学体系。政策把“治标和治本很好地结合起来”,并特别指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要协同减排”。专家们认为加快能源转型变革对深度融合大气污染防治和气候变化应对至关重要,“十四五”期间,大气环境治理更不能放松,特别是在碳中和目标下。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生态环境部对之前相关标准进行了修订,将加油站在卸油、储存、加油过程,油品运输过程以及储油库储存、收发油品过程中油气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进行了单独的规定,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于2021年4月1日正式实施。为促进农药制造工业、铸造工业以及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出台了相应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同时对温室气体甲烷的排放提出了协同控制要求。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制药工业以及VOCs无组织排放的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在2019年发布并实施。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这四项标准是在2015年发布并实施,目前仍未分离出单独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但其中涵盖了相应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近年来实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稿)标准号标准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GB 20952-2020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12-312021-04-01GB 20951-2020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12-312021-04-01GB 20950-2020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12-312021-04-01GB 39728-2020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12-242021-01-01GB 39727-2020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12-242021-01-01GB 39726-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12-242021-01-01GB 37824-2019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9-05-252019-07-01GB 37823-2019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9-07-292019-07-01GB 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2019-05-252019-07-01GB 31573-2015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05-152015-07-01GB 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05-152015-07-01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05-152015-07-01GB 31570-2015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05-152015-07-01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涉及到了分析仪器,未来这些仪器将是重中之重。GB/T 14669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14678 空气质量 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5264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5516 空气质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HJ/T 2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HJ/T 2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氰化氢的测定 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HJ/T 3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气的测定 甲基橙分光光度法HJ/T 31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光气的测定 苯胺紫外分光光度法HJ/T 3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T 3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甲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4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乙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5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乙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腈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4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苯并(a)芘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HJ/T 66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67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HJ/T 68 大气固定污染源 苯胺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5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77.2 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533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9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549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583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HJ 584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 604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629 固定污染源 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44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6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7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657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683 环境空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685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68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氟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77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1006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气袋采样-气相色谱法HJ 1079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1131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HJ 11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 臭氧将成多地首要污染物,冷杉监测方案助您提前预防!
    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中央气象台、全国六大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和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开展7月中下旬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7月中下旬,全国大部地区扩散条件总体较好。其中,华南区域、西南区域、东北区域臭氧为首要污染物。而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西北区域大部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局部地区受高温、强光照等影响,可能出现臭氧中度污染。臭氧污染是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在高温、强光照天气作用影响下产生的二次污染物,是我国日常空气质量监测六类污染物的其中之一。臭氧为何如此难治?究其原因,除了是因为臭氧的大气寿命较长,可远距离传输,形成区域性污染,还主要因为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这些前提物的排放量大,尤其是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来源多、分散,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这里就不得不提作为挥发性有机物代表的非甲烷总烃了,非甲烷总烃中碳氢化合物与氮氧化合物在紫外线作用下反应生成臭氧,可导致大气光化学烟雾事件发生,危害人类健康和植物生长。非甲烷总烃的来源非常广泛,有汽车喷涂、印刷厂油墨挥发、加油站油气挥发、化工厂炼油过程油气挥发等。大多数非甲烷总烃具特殊气味,能导致人体呈现种种不适应,刺激眼睛和呼吸道,使皮肤过敏,产生头痛、咽痛与乏力,并具毒性、刺激性、致畸和致癌作用,特别是苯、甲苯及甲醛对人体健康会造成很大伤害。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HJ 1013-2018)、《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技术规范》(DB31/T 1090-2018)等法规政策的出台,非甲烷总烃监测技术与方案有了新的发展及应用。对于非甲烷总烃的监测,冷杉拥有多种解决方案!冷杉解决方案一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冷杉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解决方案,以自主研发的在线气相色谱仪(GC-FID)为核心,管路全程伴热且防爆,全程惰性化处理无吸附,安全可靠,适用于各种工业环境,测量结果实时准确,运行成本低,满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要求。该方案可用于监测喷涂、制药、石化、纺织染整、化学、橡胶制品等排染企业废气排口中的非甲烷总烃。方案特点》高安全性设计• 色谱仪自动监测载气压力或流量,一旦载气供应不足,色谱仪内部热区自动关闭;• 仪表通过防雷击、浪涌、静电等EMC测试和安规、跌落、振动等CMC测试,测试项目共计20余项• 仪表排风扇具有报警功能,且风扇异常后,仪表立刻停止运行方法,并关闭所有热区,防止温度过高导致电子元器件无法正常运行,从而影响数据有效率;• 色谱仪检测器熄火后自动切断燃气及助燃气;• 氢气发生器漏气自动监测,且监测到漏气后自动停止氢气供应并报警。》全程高温伴热• 符合国标要求,无任何冷点,保证数据准确性;区别于全程保温设计,避免了以下缺点:保温不能保证过程中全程120℃,加热区域与保温区域存在冷点,易积油污染形成样品间交叉污染,堵塞管路导致数据失真或恒定零值。》全自动运行• 短信报警功能,设备故障或超标后立刻短信通知相关人员,并准确定位故障信息;• 上位机主控整套系统,支持HJ212协议,通过上位机控制分析仪表方法的运行等;通过远程控制上位机可实现VOCs在线监测系统自动多点校准、手动校准、自动校验、并保存校准及校验记录,自动反吹探头及温压流,自动分析,便于平台反控系统,降低运维成本;• 支持系统重要参数(如伴热管线温度、系统伴热温度、检测器气体流量、色谱柱柱头压数据)上传。》高稳定性• 正压进样,确保数据真实性;• 支持HJ212协议,为保证数据比对和验证,通过上位机时间可与色谱仪时间同步,且支持数据及数据状态上传。》可拓展性强• 系统支持多个扩展接口,包括温度报警器、可燃气体报警器、声光报警器、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器、氧气报警器等;• 可同时监测入口与排口的浓度,计算并监控治理效率。冷杉解决方案二 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冷杉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方案使用VOCs在线监测系统分析厂界/厂区中非甲烷总烃(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含量,结合气象参数在监测系统的上位机形成报表,通过数采仪以标准HJ 212协议上传至环保平台,满足环保监管部门监控要求。同时数据可传送至园区或厂区DCS系统,便于中控室监控厂区各监测点实时浓度。选择性配备冷杉自主研发的云平台,可实现短信通知设备故障信息和超标报警信息、登录及操作记录、自动多点校准、气体欠压及缺液报警等功能。集安全性设计、自动化监测、智能化监管、快速及时报警于一体。VOCs监测系统满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厂区、厂界及周边大气污染物的监测要求。系统主要由采样总管、预处理单元、分析仪表、氢气发生器、零气发生器、空压机、气象参数、数采仪、稀释仪、电控单元组成。为保证测量的长期准确性,系统配备氮气、标气和零气,定期对系统进行零点和量程标定。方案特点》高安全性设计• 色谱仪自动监测载气压力或流量,一旦载气供应不足,色谱仪内部热区自动关闭;• 仪表通过防雷击、浪涌、静电等EMC测试和安规、跌落、振动等CMC测试,测试项目共计20余项;• 仪表排风扇具有报警功能,且风扇异常后,仪表立刻停止运行方法,并关闭所有热区,防止温度过高导致电子元器件无法正常运行,从而影响数据有效率;• 色谱仪检测器熄火后自动切断燃气及助燃气;• 氢气发生器漏气自动监测,且监测到漏气后自动停止氢气供应并报警。》自动恢复运行• 系统来电自启动功能,且自动分析样品,节省运维成本并保证数据有效率;• 色谱仪来电或气源供应恢复时,系统自动点火且自动探测点火状态,通过上位机恢复自动运行。》全自动运行• 短信报警功能,设备故障或超标后立刻短信通知相关人员,并准确定位故障信息;• 上位机主控整套系统,支持HJ212协议,通过上位机控制分析仪表方法的运行等;通过远程控制上位机可实现VOCs在线监测系统自动多点校准、手动校准、自动校验、并保存校准及校验记录,自动反吹探头及温压流,自动分析,便于平台反控系统,降低运维成本;• 支持系统重要参数(如采样管温度、检测器气体流量、色谱柱柱头压数据)上传。》高稳定性• 负压进样,确保数据真实性;• 支持HJ212协议,为保证数据比对和验证,通过上位机时间可与色谱仪时间同步,且支持数据及数据状态上传。
  • 喜贺便携式氨分析仪再中标河南污染物监测项目!
    近日宁波海尔欣光电科技喜讯连连。此次通过与河南泰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我司两套LGM1600系列便携式氨分析仪中标河南省鹤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将投用于河南省大气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图一 LGM-1600便携式氨分析仪 从LGM1600系列便携式氨分析仪的连番中标,体现了两个事实: 其一是国家对治理氨气排放的决心。转眼又到雾霾高发的冬季,许多科学研究已经证明大气中的氨是PM2.5的重要前体物,因此治雾霾必先治氨。日前我们也关注到今年5月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所发布关于《固定污染源废气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该文件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的氨排放和有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管理、日常运行质量保证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的有关要求,适用氨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图二 氨是雾霾的重要前体物之一 其二是宁波海尔欣光电科技LGM1600便携式氨分析仪确实受到的用户的认可。我司拥有中红外激光气体分析技术,相较与传统的近红外分析仪拥有更高的精度和灵敏度。同时考虑国内的使用环境与便利性,LGM1600便携式氨分析仪操作方便、使用过程中无需频繁对光,抽取式的设计能够利用采样系统中的过滤装置,避免原位式分析仪直接面对烟道内的粉尘影响而产生的测量偏差。在国家积极推进国产仪器的呼声下,LGM1600便携式氨分析仪的性能和服务质量将能满足各省市对于氨排放监测的要求。 图三 氨在中红外波段的吸收峰强度是在近红外的100倍,能实现更高灵敏度的测量 图四 LGM1600系列中红外(MIR)氨分析仪对比商业近红外(NIR)氨分析仪,显示更快的反应时间和更高的精度
  • VOCs气态污染物监测:罐采样-GC/MS结合技术概述与进展
    p  气态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污染严重威胁人们的健康,因而对它的监测技术的研究也越来越多。其中罐采样与气相色谱/质谱联用的检测技术在VOCs气态污染物测定中的应用逐步受到关注。对罐采样技术进行了综述,重点介绍了罐采样与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在环境空气、室内空气、废气中VOCs检测的应用。/pp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大气环境中的重点污染物之一,其主要成分为烃类、含氧烃类、含卤烃类、氮烃及硫烃类、低沸点的多环芳烃类等,种类繁多且成分复杂。/pp  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主要来源于工业废气、汽车尾气、光化学污染物等。此类化合物大多有毒性及一定的刺激性气味,易被皮肤、黏膜等吸收,具有致突变、致畸、致癌性,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有不可估量的损害,已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成为国内外研究的焦点。/pp  一般的VOCs采样分析方法如吸附解析法、热脱附法等,由于灵敏度较差、采样时间长、通用性较差等缺陷使其使用有一定的局限性。而Summa罐采样法可以克服上述不足,是目前空气采样中比较好的方法。本文详细介绍了罐采样方法及其与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在VOCs检测中的应用。/pp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font-size: 20px "strong1 罐采样技术/strong/span/pp  “罐采样主要是通过罐内负压自动采集现场空气,能够完全还原现场空气状态。/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11/noimg/a65a4f85-f954-4d4f-9ac8-bd2a7d2b8fdc.jpg" title="2.jpg"//pp  气体样品采集后,在Summa罐中保存稳定,尤其是样品放在经过硅烷化处理过的Summa罐中可以保存几个月。李振国发现在某些情况下,气罐中的气体混合物组分将发生改变以至于不能代表被采集的样品。气罐表面面积有限,所有的气体都争可提供的活性点,因此不能确定绝对存储稳定期限,幸运的是在正常采集环境空气的使用条件下,即使储存30天罐中的大多数VOCs都接近它们原始的浓度。另外罐采样还可用泵加压技术增大采样体积使得样品压力达到10~20倍大气压,用于分析的样品量大大增加 。Bottenheim 等 使用加不锈钢泵的2.6L电抛光罐采集样品,使罐压最终达到 2.58 atm。 Grosjean 等使用电抛光罐采样GC-FID和GC-MS联用法对巴西某市空气进行分析,采样时利用泵将罐加压到30磅,研究检测出空气中所含的150种VOCs。因此,加压增大采样体积能减少采样过程中污染和吸附损失造成的影响。/pp  “Summa罐的罐体主要有抛光处理和硅烷化两种。其中经典抛光处理的Summa不锈钢罐取样技术,是美国EPA采用的标准方法(TO-14、TO-15)。/pp  采样时用泵将罐中空气采集成正压,多用于非极性物质的分析。其优点是可避免吸附剂采样时的穿透分解和解析,但采样设备价格昂贵、标样的制备和罐的清洗费时费力,且不能对样品进行预浓缩。不锈钢的采样罐技术在国内外的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中应用较多。Batterman等使用抛光处理的Summa罐在分析储存挥发性有机物时发现,醛类和萜类在湿空气填充罐中的半衰期是18天,湿氮气中24天,干空气中最短为6天,研究表明Summa罐在储存有机物时需要一定的湿度。采样时可以根据样品的种类和需要连接流量阀控制气体的流速。Kwangsam等利用安装了流量控制阀的6L苏码罐采集空气2小时。王伯光等采用内壁经抛光电钝化的不锈钢采样罐采样分析了室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毒有机物,此外他还将限流阀、不锈钢过滤头和采样管连接到采样罐进口对交通道路的空气进行样品采集,采样流量为30ml/min,每次采样时间为3h。/pp  内壁硅烷化的Summa罐在气体污染物的测定中使用较多。甲醛等极性组分和轻羰基化合物C2~C3组分一直被排斥在罐采样法之外,原因在于要么它们在采样罐中不稳定,要么在预浓缩或者色谱分离当中存在困难,而采用Summa罐的内壁硅烷化技术可以解决这一难题。尹彦欣利用硅烷化Summa罐对不同场所如居室、汽车、超市的室内空气进行采样,利用预浓缩器将气体样品冷聚焦,并去除水和二氧化碳,然后自动将样品导入气相色谱质谱,分析其中的主要有机污染物。结果表明该方法采样快速简单,分析操作中不需使用任何有机试剂,实验背景干扰少,定性分析准确。/pp  “虽然罐采样法可以同时采集多种所需样品,使用快速方便。但是该方法成本高,对低浓度往往因缺少相应的稳定标准物质而无法准确定值,同时仪器的检测限也限制该方法的推广应用。/pp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font-size: 20px "2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span/span/strong/pp  由于罐采样只是一种空气样品的采样手段,在气态VOCs测定过程中样品采集后,通常会与气相色谱或气相色谱/质谱联用的检测技术对气态VOCs中的组分进行定性或定量的分析。/pp  气相色谱法是近二十年来迅速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分离分析方法,它具有高效能、高选择性、高灵敏度、分析速度快、应用范围广和样品用量小等特点,尤其对异构体和多组分混合物的定性、定量分析更能发挥其作用,因而在VOCs检测方面得到了广泛应用。/pp  “一般用于罐采样气相色谱分析的检测器有: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电子捕获检测器(ECD)、质谱检测器(MS)、火焰电离检测器(FPD)等,其中FID与MS常用于气态VOCs的分析测定。/pp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trong2.1 罐采样-GC/MS/strong/span/pp  1957年Holmes等首先实现了气相色谱与质谱联用,主要是利用气相色谱法对混合物的高效分离能力和质谱法对纯化合物的准确鉴定能力而开发的分析方法。采用罐采样对真实的气态物质进行采集,再与气相色谱/质谱联用可对环境样品中所含的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进行准确地定性、定量分析和检测,且与其他技术相比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孙焱婧等将Summa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与VOCs在线监测法进行定性对比,结果表明,实验的VOCs的Summa罐采样气相GC-MS法的偏差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一定的环境适用性。Goldthorp等研究比较了罐采样-GC/MS和便携式IR两种方法对空气中轻碳氢组分排放的监测,结果表明,便携式IR不能满足研究的需要,而罐采样-GC/MS可以获得较为完整的排放模型。/pp  鉴于罐采样-GC/MS联合技术较高的定性定量分析能力,因此在气态VOCs的检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Chiang等使用不锈钢罐每天采集台湾南部臭氧不合格地区VOCs样品,并用GC-MS对C3~C11的碳氢化合物进行分析研究,取得了理想的结果。肖珊美等和李振国都采用苏码罐采样技术,预浓缩系统与GC-MS联用,建立了测定环境空气中41种挥发性物的检测方法,研究表明该方法采样方便,灵敏度高,准确度高,且样品保存时间长,而且绝大部分有机物该法检出限达0.2ppbv,回收率在86%~105%的范围。/pp  机动车尾气等污染也是城市大气VOCs的主要来源,并成为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Mei-Yin等使用罐采样GC-MS联用法分析检测了台北某隧道中的56种VOCs,检出限为0.1~0.7ppbv。鲁君和吴迓名等分别利用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上海市主要交通干道和某越江隧道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结果共检测出78中VOCs,分析了上海市和隧道废气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水平并查明了隧道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种类和组成。/pp  在室内污染的测定中,罐采样-GC/MS联用技术也是常用的检测技术之一。谭和平等采用罐采样GC/MS分析方法测定室内空气中的甲醛,考察了凝结水对样品分析浓度的影响、样品在罐中稳定储存的时间,结果表明在样品采集及储存过程中应避免出现冷凝水,正常情况下样品能在罐中稳定存储1个月以上 研究了该分析方法的特性如检出下限、回收率、线性响应范围、精密度、稳定性及方法扩展不确定度,证实该方法比现行国家标准方法稳定、准确、检出限低。李月娥采用预冷浓缩系统和气相色谱—质谱联用,建立了测定室内空气中39种挥发性有机物的分析方法,该方法采用苏码罐采样,经液氮预冷冻浓缩后,用GC-MSD检测。研究表明苏码罐采样预冷浓缩和气—质联用技术测定室内空气中痕量挥发性有机物的分析方法,重现性好,可以多次进样分析,有满意的准确度和灵敏度。/pp  此外在生产燃烧的有组织排放中,罐采样与气相色谱/质谱系统分析联用在VOCs的测定中多组分的定性和定量也发挥了作用。/pp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2.2 罐采样-GC/FID/span/strong/pp  罐采样与气相色谱联用,以FID作为检测器也是测定VOCs的常用的技术。FID是一种利用氢气/空气火焰的热能和化学能作电离源,使有机物电离,产生微电流而响应的检测器。它是破坏性的质量型检测器,其响应值取决于单位时间进入检测器的组分量,峰高随着载气流速的增加而增大,峰面积基本不变。FID对气体流速、压力和温度变化不敏感。它对H2O、O2、N2、CO和CO2等无响应,但对几乎所有的有机化合物均有响应,特别是对烃类灵敏度高,且响应与碳原子数成正比,检测限达10~12g/s。Yoshiko等使用不锈钢罐采集草原植被中的空气,用GC/FID法测出约40种非甲烷挥发性有机物。/pp  谭和平等采用Summa罐采集样品,自动进样器进样,三级冷阱预浓缩样品,气相色谱(GC)柱分离,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检测,并采用自主研制的混合标准气体定性定量分析,从而得到各室内挥发性有害有机物及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浓度。研究表明全采样GC/FID检测室内挥发性有害有机物方法样品储存时间长,加标回收率、线性范围、准确度、精密度等方法特性较国家标准方法有明显改善。FID检测器替代MS检测器不仅满足方法学对方法特性的要求,更明显降低了分析成本。Olso等利用Summa罐瞬时采样法采集85个样品,并用GC/FID对样品中53种VOCs进行检测。/pp  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对有机污染物进行定性和定量测定是比较成熟的方法之一,常用于非甲烷总烃的测定。Seila等对空气中的VOC进行检测,使用罐采样GC/FID对空气中C2~C10+的碳氢有机物进行研究。Mugica等研究食物烹制时候释放的非甲烷有机物时用6L的Summa在不同餐饮行业采集样品并由FID分析。/pp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2.3 其他联用方法/span/strong/pp  除了上述联用方法,罐采样还可以与GC/ECD、GC/FPD等联用。戴秋萍等研究讨论了空气罐采样、三级冷阱预浓缩对气体样品进行前处理,气相色谱-火焰光度检测器等对空气中七种恶臭污染物进行分析,结果表明该分析方法准确可靠,可用于空气中恶臭污染物的检测。/pp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3 小 结/span/strong/pp  利用罐采样能采集并再现真实气体这一特点,加上与气相色谱或气相色谱/质谱联用的检测技术,罐采样法在气态VOCs污染监测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由于容器特点致其获得的样品浓度低,这就要求分析和监测仪器的精密度相应增高,检出限降低,成本也相应提高。为此,减少罐中样品的残留量,增加可测样品的体积,提高预浓缩系统的有效性至关重要。/pp  作者:李丹 戴玄吏等,单位常州大学和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pp  文章刊登于环境工程2013年第四期。/p
  • 五大专场公布!“第五届环境新污染物分析检测”网络会议即将召开
    新污染物通常分为新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抗生素、环境内分泌干扰素(EDCs)、微塑料等四大类,相比其他污染物具有毒害性、难降解、持久性、远距离迁移性等特点。随着我国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新污染物引发的环境和健康风险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国在十四五规划和中长期规划中首次将“新污染物的治理”列为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与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和固废处置等并列为我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环境保护的重大战略目标。2022年1月,生态环境部《“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指出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地下水、水生态调查监测预警和新污染物监测试点示范。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明确了“筛、评、控”和“禁、减、治”的总体工作思路,提出在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2023年,生态环境部印发《2023年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方案》,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牵头,会同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等技术支持单位,对口帮扶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广东、广西、重庆、陕西等10个省(区、市)开展试点监测,并同步开展了监测技术方法研究,启动300种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筛查和20种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评估。同年2月,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对14种具有突出环境风险的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管控措施。同年1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明确了到2035年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的目标。2024年4月,生态环境部发布《新污染物生态 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稿),在公布的182项分析方法标准中,已发布48项,在研13项,拟制订121项,水质标准56项,土壤和沉积物标准52项,环境空气和废气38项,固体废物35项,其他1项。新污染物在环境中的存在水平不高,但鉴别和测试它们依赖于高精度的专业监测仪器。为了促进环境新污染物监测技术的交流探讨,仪器信息网作为主办单位,已经连续多年举办环境新污染物分析检测与技术应用网络会议。“第五届环境新污染物分析检测”网络会议将于2024年7月30日-8月1日举行。本次会议共设置5个专场(见下表),将邀请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省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等新污染物领域最权威、最专业单位资深专家分享新污染物监测检测技术成果及应用进展。 1、会议名称:“第五届环境新污染物分析检测”网络会议2、主办单位:仪器信息网3、会议时间:2024年7月30日-8月1日4、专场设置:时间专场名称7月30日上午新污染物的监测现状与标准解读7月30日下午新污染物的筛查与识别7月31日上午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监测7月31日下午微塑料监测8月1日上午抗生素与耐药基因监测5、会议报名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newpollutant2024/目前,本次会议赞助厂商如下: 若有意在此次会议中分享报告的专家老师,以及赞助的企业,也可以联系小编了解详情,期待大家的广泛参与,为会议添彩! 联系人:武编辑 联系方式:18801306052
  • 涵盖新污染物、温室气体、水生态等 环境监测总站征集2023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项目
    11月29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第二批)的通知。通知内容显示,本次征集范围包括:支持质量标准、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控制标准制订和实施的分析方法或技术规范;支撑新领域监测需求的分析方法或技术规范;应用监测新技术、新方法的分析方法或技术规范;服务重点工作的分析方法或技术规范;配套分析方法标准的标准样品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征集范围聚焦新领域监测需求,涵盖了新污染物监测技术及方法、新污染物监测技术及方法、 海洋监测技术与方法,水生态等领域相关监测评价技术与方法等。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第二批)的通知为加强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的前期研究和技术储备,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制修订质量和效率,受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委托,现开展2023年第二批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监测标准预研究为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前开展的标准化研究,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细则)(见附件1)实施。申报单位应按照工作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等的要求提出项目。二、征集范围2023年第二批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征集重点领域主要包括:(一)支持质量标准、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控制标准制订和实施的分析方法或技术规范1. 控制标准已规定项目但缺少分析方法标准,从而需要制订的,如《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监测标准空缺项目的分析方法;2. 被控制标准引用的分析方法标准因技术落后、适用范围不全、目标物不全、测定下限高或文字表述不清晰等问题需要修订的,如水中多氯联苯、乙醛,环境空气和废气中氨、苯系物等项目的分析方法;3. 配套控制标准实施的技术规范因内容不全、操作性不强等问题需要修订的,如《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等。(二)支撑新领域监测需求的分析方法或技术规范1. 新污染物监测技术及方法,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中尚无监测标准的抗生素、全氟化合物、得克隆、氯化石蜡、微塑料等项目的分析方法,满足新污染物监测需要的灵敏度更高的分析方法,以及相关技术规范;2. 温室气体相关监测方法,如甲烷、氧化亚氮等项目的分析方法;3. 海洋监测技术与方法,如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海洋垃圾等监测相关分析方法与技术规范;4. 水生态等领域相关监测评价技术与方法,如水生生物监测相关分析方法与技术规范。(三)应用监测新技术、新方法的分析方法或技术规范1. 污染源现场快速、在线监测技术;2. 实验室自动化监测技术,如连续流动分析方法等;3. 地下水在线监测技术等;4. 生态环境遥感监测技术等。(四)服务重点工作的分析方法或技术规范履行国际公约监测、海洋污染基线调查、衔接生活饮用水标准相关项目监测等工作需要的分析方法与技术规范。(五)配套分析方法标准的标准样品三、有关事项及要求(一)申报单位填写“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二)申报单位应于2023年12月8日前,将申报表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报送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电子文件(含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命名为“2023年预研究项目申报表-申报单位名称”),纸质文件邮寄至联系人地址(注明“申报2023年第二批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三)每个预研究项目申报表限填一个项目。(四)以收到预研究项目申报表电子文件盖章版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五)鼓励有关单位单独或联合申报系列标准预研究项目。四、联系方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吴萌萌电话:(010)84943253生态环境监测司 陈春榕电话:(010)6564626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邮政编码:100012传真:(010)84943066电子邮箱:bz@cnemc.cn 附件:1. 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 预研究 工作细则(试行) 2. 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 预研究 项目申报表
  •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现场测试方案-便携式气相色谱柱质谱法(中)-北京博赛德
    在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现场测试方案-便携式气相色谱柱质谱法(上)我们介绍了气袋采样、HAPSITE分析检测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的前期准备:配件和预制校准曲线工作事项。今天我们继续介绍样品的采集与稀释、空白测试以及样品分析工作过程。2.样品采集和稀释2.1样品采集使用气袋法采样系统进行样品采集,参考HJ732。图1 气袋采样系统 2.2样品稀释样品稀释步骤如下:(1)使用气袋采样系统进行样品采集;(2)使用玻璃注射器取体积为 Vn的氮气,注入干净的气袋中;(3)使用玻璃注射器取体积为 Vs 的样品气,注入同一气袋中;(4)使样品气与氮气充分混合均匀,并尽快分析。稀释倍数按公式(1)计算: f=Vs+Vn/Vs 公式(1)式中:f ——稀释倍数;Vs——样品气体积,ml;Vn ——氮气或洁净空气体积,ml。注:若条件允许,使用气体稀释装置进行稀释。3.空白测试将高纯氮气冲入气袋并连接BCT仪器,做空白测试。4.样品分析4.1预调查和预检测预调查:在测试前,应事先调查污染源情况,如行业排放标准所列的常见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预检测:开启SURVEY速查方法,运行20~30s空白作基线;将装有样品的气袋连接BCT仪器,响应值上升,并稳定下来(约持续10~20s即可)后,移走样品;再运行10~20s使响应值回归到基线。通过TIC响应值来预估样品浓度,并衡量稀释倍数。 图2 Survey实时谱图 4.2样品测试根据预调查和预检测,按照2中的方法进行样品采集和稀释后选合适的方法进行测试。按以下两种情况进行:速查结果谱图的TIC_MAX≥500万,选择高浓度系列方法;TIC_MAX<500万,选择低浓度系列方法。 未完待续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开征集合作单位,联合研发固定污染源废气氨和铵监测采样设备
    目前,国内尚无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氨和颗粒态铵盐同步监测的商品化专用采样设备。为有效支持管理决策,建立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废气大气中氨的手工和在线监测标准规范,为系统评估和管控污染源氨排放提供技术支持,按生态环境部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单位,联合研发固定污染源废气氨和铵监测采样设备。为保障设备研发项目的顺利开展,特做如下说明:一、研发内容固定污染源废气氨和铵监测采样设备,应满足同时采集烟气中颗粒物监测和烟气样品。各单位可根据现有条件和已有基础开展研发工作。二、研发经费本项目研发经费为各参加单位自筹,总站负责提供技术支持。三、项目周期本项目预计研发周期为三个月。拟于2023年12月11日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召开座谈研讨会,就项目预期目标和技术要求进行详细介绍,并讨论研发日程等相关问题。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积极参加。四、责任与义务1.申报单位在充分理解本项目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向总站提交项目合作确认函,正式确认参加项目研发,并按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2.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总站开展设备研发进度调度等相关工作,并按照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3.申报单位应按照项目进度及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应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总站说明情况。五、注意事项项目合作单位应注意保守商业机密,如出现纠纷责任自负。六、联系方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许人骥电话:(010)84943041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张慧兰电话:(010)84943154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
  • 生态环境新标准!事关固定污染源废气测定!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21年第80号公告,推出两项生态环境标准,并准予发布。其中《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1240-2021)将于2022年6月1日起实施。谱育科技研制的EXPEC 1680便携式傅立叶红外分析仪参与了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的标准方法验证工作。EXPEC 1680便携式傅立叶红外分析仪+产品介绍EXPEC 1680是基于不同气体在红外光谱范围内不同特征吸收的特性,采用傅立叶红外分光原理和多元分辨校正方法,实现气体的定性、定量测量。仪器可用于燃煤/燃气电厂、垃圾焚烧厂以及钢铁厂等固定污染源烟气监测,也可用于环境空气中无机气体、部分有机气体的现场快速应急监测。高性能具有仪器便携性的同时,拥有高分辨率,波长范围宽的特点,其结构紧凑、可靠,适用于现场监测。高可靠性充分考虑实际使用工况,拥有更宽的温度、湿度的适用范围,保证户外现场的正常使用。高集成度仪器内置采样系统,实现自动温控,实现远程控制、连锁保护。自带北斗+GPS双定位系统,自动记录数据采集点信息,可溯源。高交互性仪器拥有8.4寸可视化触摸系统,仪器状态一目了然。内部集成了WIFI模块,极大地增强了仪器的通讯功能,实现了较远距离的通讯能力。全程伴热系统样品从采样系统至仪器内部气体室,全程均匀保温,温度可测、可控。防止冷凝水的产生,避免了气体成分在监测过程中的损失。多组分分析快速扫描得到全谱吸收光谱,可同时获取无机气体,有机气体的吸收峰,进行定性定量。EXPEC 1630在线式傅立叶红外分析仪+产品介绍EXPEC 1630是傅立叶红外分析仪的在线型仪器,采用高温伴热工作模式和长光程耐腐蚀气体池,用于超低排放、温室气体监测、危废/垃圾焚烧等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CEMS系统。具有数据高保真、设备低维护的特点。应用场景(1)危废/垃圾焚烧烟气排放监测,可测HCl、HF等多个因子;(2)污染源温室气体(CO2、CH4、N2O、SF6等)监测;(3)电厂、钢铁、水泥等多个行业超低排放监测,可同时监测SO2、NO、NO2、CO、CO2等多个因子;(4)SCR和SNCR系统氨逃逸监测,可监测处理工艺点前后NH3浓度。✦✦配套D-1000模拟烟气发生器谱育科技推出了一款集产生单标气、定量水气、模拟烟气(高浓度水气+高浓度CO2+高浓度N2+高浓度O2+其他气体组分)于一体的D-1000产品用于固定污染源监测仪器的检验与校准。D-1000 多路气体校准仪具有输出气体流量稳定、稀释浓度准确、操作简单等优点。尤其适合FTIR烟气分析仪的检验校准。
  • 解读最新环保法规,助力土壤废弃物等重金属污染检测
    p  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环境无法负荷随之带来的巨大压力,造成雾霾、水污染、土壤重金属含量超标等严重环境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并积极出台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法规。早在 80 年代初,国家就曾统一做过土壤环境普查,如今一直有延续的计划和法规要求。在 2011 年我国出台的“十二五”规划中,在环境方面主要是以监控为主,包括农村及土壤监控。/pp  国家环保“十三五”( 2016-2020 )规划总体思路指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已提前完成,“十三五”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在“十二五”期间环保部相继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气十条”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后,预计在 2016 年编制并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土十条”,协同推进污染预防、风险管理、治理修复三大举措,预计投资规模可能超 10 万亿,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积极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防治,力争在 2020 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pp  2005 年 4 月至 2013 年 12 月,我国开展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总超标率高达 16.1 %,污染类型以无机型为主,有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无机污染物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超标点位的 82.8% 。从污染分布情况看,镉、汞、砷、铅4种无机污染物含量分布呈现从西北到东南、从东北到西南方向逐渐升高的态势。/pp  土壤样品相对水质来说,基体更为复杂,且不同地方的土壤成分差异比较大。一般土壤中一些常量、微量元素的含量相差 5-6 个数量级,如土壤、沉积物中含有大量 Si、Al、Na、K、Mg、Ca、Fe 和微量 As、Cd、Co 、Pb 、Cr 等元素。在土壤样品测定中,样品种类繁多,基体复杂,高 TDS 测定元素种类多,浓度范围宽从 ppb —% 物理干扰,电离干扰,光谱干扰严重 样品量大 难以保障长期稳定性。/pp  因此,土壤总量分析时,选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 ICP-OES )测定, 对仪器的软硬件要求较高,既要保证极佳的检出能力,又要保证极宽的线性范围,同时仪器需要具备极强的抗干扰能力(如 EIE ,高基质等等)和多种可选的背景矫正技术,更好的、自动的消除背景干扰和光谱干扰( IEC/FACT )。/pp  土壤有效态测定时,采用二乙三胺五乙酸( DTPA )浸提剂提取土壤中有效态 Zn、Mn、Fe、Cu ,提取液中不含大量的主基体且发射谱线丰富的 Fe ,几乎不存在光谱干扰。但土壤样品提取时采用大量的盐,高 TDS ,最好采用垂直矩管的 ICP-OES ,它抗基质(基体)干扰能力增强,矩管寿命长,维护周期低。/pp  根据环保法规的要求、检测要求、测量仪器的限制,结合以上两点,安捷伦为用户推荐 5100、5110 ICP-OES ,它以专利 DSC 技术,同步垂直炬管双向观测,结合 CCI 冷锥尾焰消除技术 耐高盐,适应各种复杂基体,抗干扰能力强 先进光路系统设计高效稳定, Vista ChipII 检测器等保证仪器具有业内最快的分析速度和宽泛的线性范围 最大的样品通量 ICP Expert 软件高级功能 FACT 快速谱线解析技术,保证结果准确 并且具有业界无可比拟的长期稳定性 同时安捷伦为用户提供完整的、专业的土壤总量分析和有效态测定解决方案 CrossLab 为用户提供全球领先的、全面细致的售后服务。安捷伦 5100、 5110 ICP-OES 可以为用户承担土壤总量及有效态测定工作,是用户响应“十三五”规划的最佳选择。/p
  • 成都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发布,开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
    为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成都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基本摸清全市重点化学物质环境信息,提升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治理能力,逐步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管理机制,全面加强科技支撑、财政投入、基础能力建设。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新污染物调查监测、风险评估和分类治理试点,推进四川省抗生素环境危害评估重点实验室建设,有效提升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制度。开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以制药、石化、电镀、涂料、养殖和汽车制造等行业为重点,选择重点地区、典型工业园区和入境关口,开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初步掌握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在环境中的赋存水平。将提升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和实施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纳入成都市“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将全氟烷基化合物(PFAS)、抗生素、内分泌干扰物、微塑料等纳入年度生态环境例行监测或科研监测计划。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全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聚焦制药、石化、电镀、涂料、养殖和汽车制造等行业,在岷江、沱江流域和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等区域,选取重点企业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强资金保障,统筹财政资金支持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试点示范、管控治理等工作。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落实新污染物治理有关生态环保贷款贴息和税收优惠政策。全文内容如下: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0月25日成都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2〕77号)要求,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各项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以健全机制、科学评估、全面兼顾为工作原则,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制度、科技、财政支撑保障,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提高成都市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水平。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基本摸清全市重点化学物质环境信息,提升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治理能力,逐步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管理机制,全面加强科技支撑、财政投入、基础能力建设。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新污染物调查监测、风险评估和分类治理试点,推进四川省抗生素环境危害评估重点实验室建设,有效提升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三、主要任务(一)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机制。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原则,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加强信息共享与工作联动,加强新污染物有关政策法规与标准规范的协调衔接,在市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库中充实新污染物治理、环境健康等领域专家力量。[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成都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二)落实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按照国家、省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工作部署,结合我市产业结构特征及地域分布,制定成都市重点化学物质环境基本信息调查实施方案,对重点行业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等信息开展统计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建立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源清单。对纳入国家《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和成渝地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的化学物质,进一步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信息详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制度。开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以制药、石化、电镀、涂料、养殖和汽车制造等行业为重点,选择重点地区、典型工业园区和入境关口,开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初步掌握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在环境中的赋存水平。将提升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和实施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纳入成都市“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将全氟烷基化合物(PFAS)、抗生素、内分泌干扰物、微塑料等纳入年度生态环境例行监测或科研监测计划。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全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落实《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工作要求,配合开展首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工作。会同四川省抗生素环境危害评估实验室(成都大学),开展抗生素环境与健康危害测试和风险筛查,开展制药、养殖等行业抗生素环境风险评估试点。(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大学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强化新污染物风险管控。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版)》要求,将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指导督促地方和企业落实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国家优先控制化学品及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一品一策”环境风险管控措施。配合开展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协助制定并动态更新成渝地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和管控方案。(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成都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监管。按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要求,督促新化学物质生产者、进口者、加工使用者落实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加大监督抽查和违法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涉新化学物质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成都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七)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对未按期淘汰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强化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落实环境准入制度。(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国家、省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有关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减少或消除环境和健康风险,确保按期完成履约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禁止进(出)口的化学品和严格限制用途化学品环境管理,加大口岸检查力度,严防禁止进(出)口化学品入(离)境。开展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强化进(出)口产品新污染物含量管控。(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成都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进行清洁生产改造;企业应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名称、使用数量、排放浓度等相关信息。推动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纳入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严格落实中国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限制和禁用要求,严格执行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强制性国家标准,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环境排放。(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规范抗生素使用管理。落实国家、省关于遏制微生物耐药行动工作要求,加强抗微生物药物环境污染防治。加强抗生素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科学指导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加大对抗生素药物规范使用情况抽查和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药品零售企业凭处方销售抗生素药物,加大对零售药店、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等药物流通渠道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药品经营领域销售假冒伪劣抗生素药物行为。(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在兽用抗生素药物经营、使用环节严格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提升畜禽养殖过程中兽用抗生素药物用药能力和水平,推广使用低残留兽用中药等替代产品,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药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生素药物,不执行休药期规定、销售药物残留超标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渔业生产过程中抗生素药物使用管控,促进养殖业绿色发展。(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十)强化农药使用管理。持续开展农药减量控害行动,严格控制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使用,鼓励发展高效、低风险农药,推广应用农业防控、生物防控、物理防控等绿色综合防控技术和病虫害统防统治,严格落实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要求。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和监管,建立“户收集、点回收、县(镇)集中”回收体系,在生产环节鼓励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装物,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利用产物和去向监管,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补贴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推进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落实国家、省有关要求,督促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新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写排污登记表,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及土壤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排放口及周边土壤开展环境监测及评估,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使用、排放信息。(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十二)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检测方法、鉴定技术标准和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规范废药品、废农药以及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探索研究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利用处置方法,鼓励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单位参与特定新污染物废物利用处置。(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聚焦制药、石化、电镀、涂料、养殖和汽车制造等行业,在岷江、沱江流域和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等区域,选取重点企业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结合成都市环境健康先行区建设工作,选取龙头制药企业、畜禽标准化示范养殖企业、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开展抗生素治理试点,推动实施废水抗生素去除试验。(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加大科技支撑力度。落实川办发〔2022〕77号文工作要求,推进抗生素研究与再评价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与国家兽药安全评价实验室、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感染性疾病四川分室、四川省水生生物毒性实验室的整合,建设四川省抗生素环境危害评估重点实验室。在市级科技项目中加强新污染物监测技术、环境危害评估和治理科技攻关的支持,鼓励并推动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废水抗生素去除工艺、兽用抗菌药环境危害性评估、新增列POPs(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研发。(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成都大学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2025年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送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强化能力建设。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监管能力建设。整合现有生态监测网络、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力量,加强新污染物监测、危害评估、计算毒理、环境风险管控等领域短板能力建设。(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的监督执法。(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成都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强资金保障,统筹财政资金支持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试点示范、管控治理等工作。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落实新污染物治理有关生态环保贷款贴息和税收优惠政策。(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人行四川省分行营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强宣传引导。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和公众正确认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树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理念,将新污染物环境污染防治融入日常生产和生活中。(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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