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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低噪声变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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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低噪声变大器相关的资讯

  • 《聚创环保小科普》噪声检测仪可以降低噪声吗?
    大家好,本期《聚创环保小科普》为大家普及噪声的基础知识,很多朋友会问:噪声检测仪可以降低噪声吗?接下来,由小编为您阐述噪声检测仪的功用。我们统称的噪声检测仪有多个分类,在上期文章中有详细给大家说明,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城市噪声污染已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噪声检测仪从字面看,它主要是作为检测使用,是在一定范围的空间或者场所使用的一种对声音来源和大小的测试仪器,本身是不具有降低检测值功能的。但是我们使用了噪声检测仪起从而活得了相关数据,我们就能从根本源头上自主的减少制造噪声,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也是在声源处减弱噪声了。声环境功能区的5类划分 制图:段恒 比如,在工业生产过程中,您发现车间员工抱怨声音过大已经严重影响了生产效率,但又无法精确找到声音的来源,这时您可以使用噪声检测仪,通过多组测量找到来源,正确分析声源的发声机理和特性,区别空气动力性噪声、机械噪声和电磁噪声,以及高频噪声和中、低频噪声,然后确定相应的措施。噪音危害警示牌 必须佩戴听觉防护器具 另一种在线实时监测的噪声检测仪,我们在马路上或者工地门口经常能碰到,如图所示,上面会显示噪声:54.6db,db是分贝的意思,是声音高低的一种表示。PM2.5:39ug/m3,以及一些温度湿度风力的表示。这种在线式的仪器是告诉我们,这个场地周边的一些实时的数据,若是数据高了,施工的力度要放缓,甚至说,附近的居民可以直接联系市政的管理人员说家附近很吵,这时市政的管理人员会联系工地停工检查或者直接安装隔音板。在线实时扬尘噪声监测设备 噪声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已经得到多方验证,高频率的噪声会让人烦躁,低频率的噪声会让人抑郁,频率的高低都严重危害这人体的健康。噪声通常是指那些难听的声音,令人厌烦的声音。噪音是杂乱无章的,小编查阅资料得知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凡是能影响人类生活学习工作和休息的声音,凡是在某些场合里”不需要存在的声音“,都统称为噪声。如夜晚的汽车鸣笛,汽车的马达声,人群的嘈杂声以及各种物体碰撞发出的声响,都称之为噪声。听觉效果和声音的强弱对人体的影响 本期聚创环保为您推荐的是杭州爱华产AWA5636声级计,环境噪声的监测,是为了确保人类更好的提供生活质量的重要环节,在各大城市的繁华街道和小区,都已经有专业的在线监测设备矗立街头了。AWA5636声级计是一款便携式噪音检测设备,采用数字化和模块化设计,可根据用户的采集状况和需求进行灵活选配。仪器采用了数字检波技术,具有可靠性高稳定性能好,测量范围宽等优点,能满足民用,工业检测需要,可以广泛应用在工况企业,机关学校等需要对环境噪声测量和控制的场合。 杭州爱华AWA5636声级计以上内容由聚创环保编撰整理,转载及分享请注明出处。下一期《聚创环保小科普》为大家普及油气回收方面的文章哦,满满的干货敬请期待。
  • 低噪声、高分辨、高帧速,滨松推出世界首台光子定量科研级相机
    滨松公司利用独有的设计技术,并采用以最新制造技术新研发出的2D CMOS图像传感器,成功研制出拥有0.27e rms的极致低噪声,且具备940万像素(4.6 μm像素尺寸)的超高分辨科研级相机“ORCAⓇ-Quest qCMOSTM C15550-20UP”。由于光电信号转换时的噪声是决定相机检测极限的重要因素,我们通过将噪声抑制到低于光的最小单位光子(光粒),在世界上首次实现了光子数的准确测量,并对所测到的2D光子数进行成像。这将使我们能够更准确地观察离子和中性原子等的量子状态,有望促进以量子计算机(*)等其他量子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本产品将于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正式上市。※量子计算机:作为量子的离子和中性原子等可处于“即是1又是0”的重叠状态。利用这种特性可以进行并行处理,是一种有望解决目前在时间和规模维度上无法解决问题的计算机。ORCAⓇ-Quest qCMOSTM 相机 C15550-20UP产品概要该产品采用了新研发的高性能2D CMOS图像传感器,是世界上首台实现光子定量的科研级相机。 滨松公司一直从事研发,生产和销售用于微弱荧光,发光现象成像应用的低噪声科研级相机。这次利用滨松独有的设计技术,优化像素结构的设计,并利用先进的精密半导体制造技术,开发了世界首个具有极致低噪声,且高像素数,高分辨率,并可实现高速读取的2D CMOS图像传感器。此外,利用长年积累的低噪声相机电路设计技术,高精度探测器冷却技术,独有的信号处理技术,有效抑制了2D CMOS图像传感器各像素出现的不均匀现象。由此,我们成功地开发了世界首台可实现光子定量,且可获得高可靠性测定结果,有助于推动科学的进步以及未知领域研发的科研级相机。本产品通过对来自离子,中性原子等的光量进行定量成像,可以准确观察其量子状态,有望加速量子计算机为代表的各种量子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此外,由于它可以在宽广视场中对极弱的光现象进行成像,也预计有望应用于天文和生命科学领域。今后,我们将面向国内外大学和企业的研究人员进行销售,并在多个领域中开拓2D光子数识别测量的新应用。发射荧光的中性原子(左)和猎户座大星云(右)的成像图像产品特点1、采用新研发的高性能2D CMOS图像传感器利用滨松独有的设计技术和最新的制造技术,成功研发了世界首个具有极致低噪声的2D CMOS图像传感器。此外,采用沟槽结构,将2D CMOS图像传感器的像素一个一个地隔开,减少像素之间的串扰,且通过背照模式同时实现了高量子效率和高分辨率。再有,在具有940万像素的高像素的同时,其信号的读取速度从原来的约27百万像素每秒到约47百万像素每秒,提高了约1.7倍。2、世界上首台实现2D光子数识别测量的相机利用滨松长年积累的相机低噪声电路设计技术,高精度传感器冷却技术和独有的信号处理技术,通过抑制每个像素的电特性变动,最大限度发挥了2D CMOS图像传感器的性能。 以上种种,我们成功研发了世界首台用于2D光子数识别测量,实现噪音为传统产品约三分之一,仅0.27e rms的极致低噪声科研级相机。研发背景滨松公司自1980年以来一直研发,生产并销售低噪声的科研级相机。目前为生命科学等学术领域以及工厂自动化领域等需要对极弱荧光和发光现象进行成像技术的各种场景提供产品。为满足市场对进一步降低噪声的要求,我们致力研发具备极致的低噪声,并实现了2D光子数字计测的科研级相机。主要规格
  • 半导体所等在高功率、低噪声量子点DFB单模激光器研究中获进展
    分布反馈(DFB)激光器具有结构紧凑、动态单模等特性,是高速光通信、大规模光子集成、激光雷达和微波光子学等应用的核心光源。特别是,以ChatGPT为代表的人工智能领域呈现爆发态势,亟需高算力、高集成、低功耗的光计算芯片作为物理支撑,对核心光源的温度稳定性、高温工作特性、光反馈稳定性、单模质量、体积成本等提出了更高要求。近期,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材料科学重点实验室研究员杨涛-杨晓光团队与研究员陆丹,联合浙江大学兼之江实验室教授吉晨,在高功率、低噪声的量子点DFB单模激光器研究方面取得重要进展。该团队采用高密度、低缺陷的叠层InAs/GaAs量子点结构作为有源区,结合低损耗侧向耦合光栅作为高效选模结构,研制出宽温区内高功率、高稳定、低噪声、抗反馈的高性能O波段量子点DFB激光器。在25-85 °C范围内,激光器输出功率均大于100 mW,最大边模抑制比超过62 dB;最低的白噪声水平仅为515 Hz2 Hz-1,对应的本征线宽低至1.62 kHz;最小平均RIN仅为-166 dB/Hz(0.1-20 GHz)。此外,激光器的抗光反馈阈值高达-8 dB,满足无外部光隔离器下稳定工作的技术标准。该器件综合性能优异,兼具低成本、小体积的优势,在大容量光通信、高速片上光互连、高精度探测等领域具有规模应用前景。相关研究成果以High-Power, Narrow-Linewidth, and Low-Noise Quantum Dot Distributed Feedback Lasers为题,发表在Laser & Photonics Reviews上。研究工作得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的支持。图1. 量子点材料的形貌和荧光特性,以及器件与光栅结构图2. 器件的输出特性、光谱特性、光频率噪声特性和外部光反馈下的光谱稳定性
  • 1688万!北京理工大学超精密低噪声测试平台系统、场发射环境扫描电子显微镜等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CFTC-BJ01-2311044项目名称:北京理工大学超精密低噪声测试平台系统采购预算金额:49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采购标的用途数量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简要技术参数或要求描述超精密低噪声测试平台系统用于教学及科研1套是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2.项目编号:CFTC-BJ01-2311043项目名称:北京理工大学低温、强磁场、高压显微红外测试系统采购预算金额:306.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采购标的用途数量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简要技术参数或要求描述低温、强磁场、高压显微红外测试系统用于教学及科研1套是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项目编号:GXTC-A1-23630980项目名称:北京理工大学场发射环境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预算金额:462.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462.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序号货物名称主要规格单位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1北京理工大学场发射环境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详见附件套1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月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北京理工大学西山实验区是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月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项目编号:CFTC-BJO1-2311045项目名称:北京理工大学红外焦平面探测器综合测试与成像设备采购预算金额:43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采购标的用途数量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简要技术参数或要求描述红外焦平面探测器综合测试与成像设备教学及科研1套是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04日 至 2023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甲52号顺迈金钻国际商务中心9层9C方式:现场获取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北京理工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10-689123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甲52号顺迈金钻国际商务中心9层9C            联系方式:杨振豪、刘晓红、孙涛、王树凡、张含勇、王珊珊、边璐、谢丹丹010-53681306/1309(获取采购文件电话:010-5367013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振豪、刘晓红、孙涛、王树凡、张含勇、王珊珊、边璐、谢丹丹电 话:  010-53681306/1309(获取采购文件电话:010-53670136)
  • 青岛众瑞-固定污染源超低排放解决方案
    政策背景为了控制燃煤火电污染,国内针对火电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2014年9月,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东部地区现役的机组通过改造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要求,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m3、35mg/m3、50mg/m3,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与此同时,多个省份陆续发布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地方标准,无一例外的将“超低排放”写入了排放限值。据统计,目前公布大气污染地方标准的省份有5个,分别是河南、河北、上海、山东、浙江。这些地方标准除了规定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外,也将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 30μg/m3写入到了标准中。监测难点解决方案烟尘采样→采样头组装《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测定重量法》征求意见稿中要求颗粒物采样前后对一体化采样头整体称量,采样头组装要求整体密封效果良好。众瑞ZR-L03型自动滤膜压紧器,操作简便,装配过程一键完成。烟尘采样装置ZR-3260D型低浓度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配备高负载、低噪声大流量抽气泵,可有效克服颗粒物滤膜法采样相对于滤筒采样存在阻力大的问题,配合ZR-D09ET型高湿低浓度烟尘采样管(钛合金材质),可实现超低浓度颗粒物的采样功能。烟气分析ZR-3211型便携式紫外烟气综合分析仪,采用紫外光谱差分吸收技术(DOAS)测量固定污染源排放中的SO2、NO、NO2等气体浓度,测量精度高,不受烟气中水蒸气影响,特别适合高湿低硫工况,配合ZR-D05BT型烟气预处理器使用,可实现超低工况烟气的采样和分析功能。烟气汞采样部分省份将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也写入到了地方标准中,众瑞研发生产的ZR-3700A型烟气汞综合采样器和ZR-3701型烟气总汞采样器,配合相应的采样管可实现分价态汞、气态总汞及颗粒态汞的监测。颗粒态汞和气态汞:ZR-3701烟气总汞采样系统从烟气中等速取样,取样管线的温度维持在120℃以上,以防止烟气中的汞(尤其是气态二价汞)在取样管线上凝结。烟气样品依次经过采样管、过滤器和冰浴吸收瓶箱(三个氯化钾吸收瓶、一个双氧水/硝酸吸收瓶、三个高锰酸钾/硫酸吸收瓶)。烟气样品中的颗粒态汞被过滤器(玻璃纤维滤筒)捕集,气态二价汞被前三个吸收瓶捕集,气态零价汞被后四个吸收瓶捕集。颗粒物上的汞在热解或消解之后采用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进行测定,吸收液中的汞被还原后使用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进行测定。气态汞:ZR-3700A烟气汞综合采样器兼配湿法HJ543-2009和干法EPA 30B两种采样要求1. 废气中的汞被酸性高锰酸钾溶液吸收并氧化形成汞离子,汞离子被氯化亚锡还原为原子态汞,用载气将汞蒸气从溶液中吹出带入测汞仪,用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2. 通过ZR-3700A烟气汞综合采样器,从固定污染源以低流量、恒速抽取定量体积废气,使废气中气态汞有效富集在吸附管中经过碘或其它卤素及其化合物处理的活性炭材料上。采用直接热裂解原子吸收法或者其它分析方法测定吸附管中二段分隔活性炭材料中汞的含量和采样体积,计算出气态汞浓度。质控方案ZR-5410A便携式气体、粉尘、烟尘采样仪综合校准装置,内置罗茨流量计,流量直读,一套设备即可满足对空气采样器、颗粒物采样器、烟尘测试仪的流量、压力标定。
  • 低噪声、高分辨、高帧速——记优秀新品滨松ORCA-Quest qCMOS相机
    为了将在中国仪器市场上推出的、创新性比较突出的国内外仪器产品全面、公正、客观地展现给广大的国内用户,同时,鼓励各仪器厂商积极创新、推出满足中国用户需求的仪器新品,仪器信息网自2006年发起“优秀新品”评选活动,至今已成功举办十六届。发展至今,该奖项也成为了国内外科学仪器行业最权威的奖项之一,获奖名单被多个政府部门采信。2022年度“优秀新品”评选活动正在进行中,2022下半年入围名单已公布(详情链接)。值此之际,一起再来回顾下往届年度优秀新品奖获得者们吧! 本期带您回顾的是2021年度“优秀新品”获奖产品:滨松 C15550-20UP ORCA-Quest qCMOS相机。2021年度共有711台仪器参与“优秀新品”奖项评选,在“技术评审委员会主席团”的监督下,经仪器信息网“专业编辑团”初审、“网络评审团”评审、“技术评审委员会”终审,确定12台仪器获奖。其中,滨松 C15550-20UP ORCA-Quest qCMOS相机脱颖而出。滨松 C15550-20UP ORCA-Quest qCMOS相机介绍:C15550-20UP是一款采用qCMOS图像传感器的科研相机,能够使用新开发的专用技术解析光电子的数量,这些特点使得其在定量成像方面有着无可比拟的效果,可应用于离子阱、量子点成像、冷原子、单分子测幅成像等多个领域。ORCA-Quest qCMOS相机特点如下:(1)极低的噪音表现ORCA-Quest qCMOS相机已针对传感器的各个方面(从结构到电子器件)进行了设计和优化,其读出噪声已经最低可达0.27个电子。(2)实现光子数解析(PNR)输出 ORCA-Quest qCMOS相机使用先进的摄像头技术对光电子进行计数,并提供0.27电子rms的超低读出噪声。随着温度和时间变化,其性能依然保持稳定,并且对每个像素值进行单独校准和实时校正。(3)采用背照式结构,具有高分辨率 ORCA-Quest qCMOS相机的传感器具有背照式结构,可实现高量子效率,并且通过沟槽式结构,每个沟槽内只放一个像素,从而来减少串扰。(4)实现大像素和高速读出 ORCA-Quest qCMOS相机不仅可以获取PC级图像,还可以获取9.4兆像素的光子数解析图像。此外,其能够以约47兆像素/秒的速度实现光子数解析成像。滨松科学仪器及学术领域负责人雷震发表获奖感言:
  • 技术申报进行中!生态环境部征集大气、噪声及减污降碳技术,编制相关指导目录
    为了充分发挥先进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噪声与振动控制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中的重要作用,生态环境部向社会公开征集大气污染防治、噪声与振动控制及其减污降碳协同技术,编制《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一、重点领域(一)大气污染防治领域1.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烟气超低排放技术,玻璃、陶瓷等行业烟气深度治理技术,燃煤电厂烟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工业锅炉烟气综合治理技术;2.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技术;3.船舶、矿山机械等移动源污染治理技术;4.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生物质等焚烧烟气净化技术;5.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技术;6.恶臭治理技术;7.扬尘等无组织排放治理技术;8.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技术。(二)噪声与振动控制领域1.城市轨道交通和铁路、公路交通等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2.工业行业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3.建筑施工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4.电力生产行业与输变电系统噪声控制技术;5.新型吸声材料、阻尼材料、隔声门窗等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6.噪声与振动预测等环境规划设计技术。二、推荐要求(一)符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二)污染防治或减污降碳效果明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有先进性。(三)技术持有单位为依法注册、经营的单位,技术知识产权清晰,不涉及产权纠纷。(四)示范技术是指创新性强、技术指标先进、治理效果好,基本达到实际工程应用水平,具有工程示范价值和良好应用前景的技术。应至少有1个运行1年以上(即在2023年7月31日前已完成验收)的成功应用案例。(五)推广技术是指经工程实践证明技术成熟、治理效果稳定、经济合理可行,尚未广泛推广应用的技术。应至少有3个运行1年以上(即在2023年7月31日前已完成验收)的成功应用案例。(六)全行业应用较为普及的技术、已纳入《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的技术不再推荐。三、报送方式申报单位申报技术须经单位推荐,“国家污染防治技术申报表”(见附件1)的“推荐单位盖章”处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推荐单位主要包括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部各直属单位、各生态环境部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全国性行业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请推荐单位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技术,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各单位推荐技术原则上不超过5项。请申报单位填写“国家污染防治技术申报表”(见附件1),按附件2、附件3要求编写技术报告和《目录》(初稿),并按附件4要求准备证明材料,将上述材料合订胶装成册(按附件序号排序),报经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24年8月20日前寄送2册至指定邮寄地址,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件(可编辑版,不超过50MB)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名称格式为“2024+技术领域+技术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 刘元生电话:(010)65645390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七剧场路6号207室邮箱:liu.yuansheng@mee.gov.cn技术报告编写要求 技术报告是在申报表基础上对技术更全面、详实的介绍,其内容应客观、准确,并与申报表内容协调一致。申报材料若缺少技术报告则不予受理。技术报告正文应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内容:一、申报单位介绍(1000字以内)主要介绍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尤其是企业资信、资产规模、盈利情况等,附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二、申报技术介绍2.1 技术背景及应用领域申报技术在所属领域解决的主要问题,技术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以及本领域其他类似技术、科研成果等相关应用情况及范围概述。2.2 技术内容、原理及工艺流程详细说明技术和工艺内容、技术应用的基本原理以及实现相关功能采用的核心工艺、核心装备、主要工艺设计参数,需附相关技术原理图、工艺流程图、装备结构简图等。2.3 技术创新性及先进性基于适合的对比对象,详细说明技术的创新点以及先进性,明确能够体现申报技术特点、优势的关键技术参数对比情况(性能参数指标、主要技术参数等)。2.4 技术适用性详细说明技术应用的细分领域及成功应用申报技术所需的外部支持条件,主要包括资源(能源)条件、技术条件、劳动力条件等。2.5 技术经济性详细说明技术的投资、运行成本,单位污染物处理成本;与同一领域其他类似技术相比较,申报技术推广应用的经济性;以及应用该技术可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效益。除申报表中填写的核心指标外,还需提供技术经济分析的测算依据、表格等。2.6 其他与申报技术相关的其他需要详细介绍的内容。三、申报技术综合影响3.1 对资源能源利用的影响3.1.1 资源利用方面说明申报技术在产品设计、生产、消费、回收利用等环节的资源投入和循环利用情况,说明资源消耗种类、资源年节约量、单位产品资源消耗节约量;废物的再利用及再生利用种类、再生资源利用量(或利用率)、再制造率及循环利用途径等,提供相应计算过程、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1.2 能源利用方面说明技术应用的能源消费种类、消费环节、消费量,及技术相关指标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机能耗等,提供相应计算过程及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未制定相关能耗限额标准的产品,需说明达到相关行业能效水平情况。3.2 减污效果说明申报技术应用前后,大气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变化情况,噪声、振动的产生及降噪、减振效果,提供数据的计算过程、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还应说明技术应用产生的二次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及排放水平,治理工艺,治理后浓度、排放量及排放水平等情况。3.3 减碳效果说明技术应用后由于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机能耗等降低而减少的碳排放量,或由于工艺过程改进而减少的碳排放量,或直接捕集利用减少的碳排放量,提供相应计算过程、相关原理描述、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3.4 社会效益说明技术应用和推广对产业的影响,如催生了新行业,扩大了就业;说明技术应用和推广后的环境质量改善公众满意度等。四、技术研发、中试情况对技术研发和中试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五、申报技术应用案例列举申报技术目前已实施的、典型的、有代表性的案例。总结性论述应用案例实施的可行性、优势以及对资源、能效、环境的影响,分析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附:国家污染防治技术申报表.docx技术报告编写要求.docx《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初稿模板及编写要求.docx证明材料要求.docx
  • Eurofighter战斗机项目将机场周围噪声降至更低
    Bruel & Kjaer与空客公司开展了一项合作,以计算Eurofighter系列战斗机的地面噪声暴露。该研究项目旨在完善一个关于战斗机起飞和降落时噪声辐射的复杂软件模型。这个模型的目的是对战斗机的起飞和降落路径进行规划,从而使Eurofighter系列战斗机对其所使用机场的周边社区产生的噪声干扰降到更低。对于各种各样的飞行配置和操作条件,该模型支持对各方向辐射的噪声进行精确估算。这能帮助空客公司的国防及航天部门设计低噪声飞行路径,从而使得飞机发出的噪声远离人口密集区域。Bruel & Kjaer将为项目贡献专业知识、数据采集设备和软件。Bruel & Kjaer工作人员将描绘Eurofighter战斗机各个噪声源的特性,并在不同的推力和飞行配置条件下测量它们的指向性。空客公司的国防及航天部门将使用这些详细的数据来更新和验证他们的Eurofighter战斗机噪声模型,并随后将这些信息输入到软件模型,以计算噪声情况更优的起飞和降落路线。了解更多关于Bruel & Kjaer航空航天解决方案的信息,请访问如下链接:http://www.bksv.cn/Markets/Aerospace 关于Bruel & KjaerBruel & Kjaer是先进的声学与振动测量系统制造商和供应商。我们帮助客户测量和管理其产品与环境中的声音与振动质量。我们关注的领域包括航空航天、太空、国防、汽车、地面交通、机场环境、城市环境、电信和音频。我们的声学与振动设备系列包括声级计、传声器、加速度计、适调放大器、校准器、噪声与振动分析仪和PULSE软件。我们还设计和制造LDS系列振动测试系统,以及完整的机场和环境监测系统:WebTrak,ANOMS,NoiseOffice和Noise Sentinel。全面了解我们的解决方案、系统和产品,请访问我们的网站:www.bksv.cn。Bruel & Kjaer是总部位于英国的思百吉集团(www.spectris.com)旗下的子公司。思百吉集团2013年销售额达12亿英镑,集团的4个业务板块在全球共有大约7,500名员工。媒体联系朱立市场传播经理Bruel & Kjaer 中国电话:+86 21 61133678邮箱:julie.zhu@bksv.com.cn网站:www.bksv.cn
  • Bruel & Kjaer绘制Eurofighter系列战斗机的飞行噪声
    空客公司的国防及航天部门和Bruel & Kjaer已经成功地完成了对Eurofighter系列战斗机的噪声测量,并计算了其在不同推力和飞行配置下的地面暴露噪声。 噪声测量的实现方式是让飞机反复飞越过Bruel & Kjaer数据采集系统,并由设置在地面上的一个直径29米的传声器阵列进行数据采集。 合作项目的研究人员将利用这些数据来构建一个复杂的战斗机声学辐射软件模型。 正如飞行测试指挥员和空客公司国防及航天部门Eurofighter噪声测量项目负责人Christian Waizmann所说:“由Bruel & Kjaer对Eurofighter系列战斗机进行的噪音数据分析,验证了飞机的声音模型,从而可将该模型用于优化起飞和降落过程,进一步减少噪音干扰。” 该声音模型的用途是计划起飞和着陆的飞行路径,从而使Eurofighter系列战斗机对其所使用的机场周围的当地社区产生更小的噪声干扰。 该声音模型适用于很大范围的飞行配置和操作条件,可对所有方向的噪声辐射进行准确的估计。这将使空客公司国防及航天部门能够设计低噪声飞行路径,从而使飞机辐射的噪音远离人口密集地区。 在德国的Neuburg空军基地测试期间,Bruel & Kjaer的工作人员提供了专业知识、数据采集设备和软件。 Christian Waizmann表示:“Bruel & Kjaer是空客公司国防及航天部门很好的伙伴,他们具有广泛的国际领域和先进技术,能提供符合噪声测量技术领域要求的综合解决方案。因为在Eurofighter系列战斗机噪声测量项目中每个阶段的专业合作,我们可以用现今可能的效率更高的方法从飞越过程中成功地获得数据。” 了解更多关于Bruel & Kjaer航空航天解决方案的信息,请点击如下链接: http://www.bksv.cn/Markets/Aerospace 关于Bruel & Kjaer Bruel & Kjaer是先进的声学与振动测量系统制造商和供应商。 我们帮助客户测量和管理其产品与环境中的声音与振动质量。我们关注的领域包括航空航天、太空、国防、汽车、地面交通、机场环境、城市环境、电信和音频。 我们的声学与振动设备系列包括声级计、传声器、加速度计、适调放大器、校准器、噪声与振动分析仪和PULSE软件。 我们还设计和制造LDS系列振动测试系统,以及完整的机场和环境监测系统:WebTrak,ANOMS,NoiseOffice和Noise Sentinel。 全面了解我们的解决方案、系统和产品,请访问我们的网站:www.bksv.cn。 Bruel & Kjaer是总部位于英国的思百吉集团(www.spectris.com)旗下的子公司。思百吉集团2013年销售额达12亿英镑,集团的4个业务板块在全球共有大约7,500名员工。 媒体联系朱立市场传播经理Bruel & Kjaer 中国电话:+86 21 61133678邮箱:julie.zhu@bksv.com.cn网站:www.bksv.cn
  • 市场前景广阔!一文读懂噪声自动监测行业现状及发展潜力
    随着技术的进步,现代噪声监测系统正朝着智能化、网络化方向发展,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实现远程实时监控和预警,使得噪声管理更加精准高效,市场更加广阔。为了解当前噪声监测技术进展、应用成效、行业状况及挑战机遇,向大家展现当前噪声监测市场现状,仪器信息网开展了“噪声监测现状与市场动态”主题约稿活动,本篇文章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稿内容。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发展现状研究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摘要:近年来,随着噪声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市场上对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的需求逐渐增大。本文主要介绍了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的应用场景、市场需求、发展现状以及本司所研产品,以期为噪声监测技术的发展作出参考。关键词:噪声污染;自动监测技术;监管体系引言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以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工业企业噪声为代表的噪声高发区域不断扩大,噪声污染问题日益严峻[1,2]。王素华等[3]介绍:2019年南充市主城区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在68.1~70.0/dB(A)覆盖的人口所占比例可达50.2%。2023年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4]表明: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网络渠道)共接到公众投诉举报25.4万余件,其中噪声扰民问题占全部生态环境污染投诉举报的59.9%,排各环境污染要素的第1位。根据投诉类型对噪声来源统计分析显示:社会生活噪声投诉举报最多,占67.5%;建筑施工噪声次之,占25.1%;交通运输噪声占4.3%;工业噪声占3.1%。噪声污染具有污染源种类多和形成随机等特点[5]。例如,电锯发动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受企业生产施工等时间的限制,发生频率具有规律性。而由钢铁散落或玻璃炸裂等引起的噪声则具有偶然性,难以预测和捕捉。因此,仅采用手工监测的技术手段已无法满足噪声污染监管的需求。如何精准掌握噪声污染分布规律、做好现场监管取证工作、降低噪声污染事件发生频率以及防治噪声污染偷排造假行为等问题成为噪声污染治理的重要议题。2023年《“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大气【2023】1号)指出:到2025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自2025年1月1日起,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统一采用自动监测数据评价。为统筹城市区域、交通及功能区声环境监测,可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的区域增设点位,形成普查监测与长期监测互补,面监测与点监测结合的监测网络。显然,为加快建设安静优美的⽣ 态环境,改善城市和乡村的声环境质量,推进现代化噪声⾃ 动监测系统的建设,则成为噪声监测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本文主要对噪声污染自动监测系统的发展现状和本司产品作出介绍,以期为噪声监测技术的发展作出参考。1 噪声自动监测现状1.1 噪声自动监测应用场景在噪声污染源监测方面,2021年《噪声污染防治法》指出,噪声污染源类型可分为工业生产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此外,《声环境质量监测》(GB3096-2008)[6]指出:噪声监测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5m/s以下时进行。因此,为保证监测数据有效性,在噪声自动监测时,应在常规噪声源监测的基础上,增加对风雷雨电等气象噪声源和虫鸣鸟叫等动物噪声源相关的数据监测。在噪声污染区域监测方面,标准[6]中对监测区域作出了5类声功能区的划分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定义。因此,结合监测区域噪声限值和噪声源监测类型的要求,噪声自动监测技术可主要应用于如下场景:0类声环境功能区,如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有利于保护区域内人员活动的声环境质量;1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等为主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如公园、住宅区和学校周边的广场舞、音响等扰民场景,有利于提高区域内民众对声环境质量的保护意识以及降低噪声污染扰民事件的发生频率。2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如夜间临时街边演出、高音喇叭呐喊等扰民场景,有利于提高区域内民众对声环境质量的保护意识和噪声污染的监测水平,以及降低噪声污染扰民事件的发生频率。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有利于降低工业噪声污染对职工和周边居民生活的危害。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有利于由飙车炸街鸣笛等行为和车流高峰等引起的噪声监管,提高交通噪声污染的防治水平[3]。噪声敏感建筑物区: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如在此类集中区域发生的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等场景,有利于提高区域内民众的声环境质量等。1.2 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市场需求在噪声站点监测方面,2022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设立3618个噪声监测点位,绝大多数采用手工监测,只有308个站点向国家报送自动监测数据,占总数的8.5%[4]。为此,“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解答会中生态环境部指出:应全面升级对噪声监测网络,预计两年左右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3800多个自动监测站点。在噪声源监管方面,生态环境部计划在3~5年内完成涉及噪声污染的28万余家工业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以及近210万家工业企业排污许可登记。“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指出:针对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和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施工场地,皆应依法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并分别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联网。公共场所管理者应根据需要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具备条件的可与当地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部门联网。综上可知,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已在声环境功能区和各类噪声高发区域得到广泛的应用,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1.3 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发展现状为掌握噪声污染分布现状,减少噪声污染,提高声环境质量,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在多数企业得到推广。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检测适应性合格的噪声自动监测仪数量已达68种。目前,设备端的应用主要体现在噪声数据监测、噪声源类型识别、噪声源定位识别、噪声超标录像回溯以及气象、车流量等相关性因素监测等方面。平台端的应用主要集中于数据实时在线查询、数据回补、数据标记、数据审核、数据分析、设备远程控制、设备运维、系统权限设置等方面。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组成如下图1所示。图1 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组成图噪声数据监测设备,即噪声数据户外采集设备,可为噪声污染治理提供定量的依据,是制定噪声污染源排放清单和精细化管控行动的基础。此类设备可分为移动式和固定式两种[7],主要由全天候户外传声器模块、噪声采集分析模块、数据处理和通讯模块、电源控制模块以及户外防护配套模块等部分组成。噪声源类型识别设备,即对法规标准中定义的生活噪声、工业噪声、建筑噪声和交通噪声等噪声来源类型进行识别,为噪声污染治理提供定性的依据,对于噪声污染源清单的编制和精细化管控具有重要意义。此类设备采用深度神经网络模型等算法[8],通过对声源数据库中标准声源的识别训练,实现对不同场景音源的自主识别。但由于噪声源种类繁多,对于标准声源库的建立仍缺乏明确的标准。噪声源定位识别设备,内置MEMS声阵列[9],利用波束成型等原理,通过声学雷达有效识别噪声源的水平和垂直方位。噪声超标录像回溯设备,是对噪声源定位识别设备功能的扩展。通过对最大噪声源方位的识别,并与监控摄像头联动,指导摄像头对噪声超标行为进行录像,实现噪声超标事件过程的记录和回溯,为噪声污染治理的取证提供有效的依据。但声源定位设备依赖于麦克风阵列的数量,麦克风数量越高,精确度越高,设备成本同等提高。因此,对此类设备的深度研究仍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气象监测设备,融合温度、湿度、大气压、风速、风向、降雨量六种气象参数的监测,是对异常气象条件下不进行噪声监测的补充,为如何剔除气象异常数据和保障噪声数据有效性的提供判别依据。车流量监测设备,采用微波雷达监测技术,可通过调节车道宽度,实现对监测范围内不同车型车流量的自定义监测。通过对噪声—车流量的关联性分析,探究车流量分布规律对噪声污染的影响,为交通噪声污染治理提供理论依据。2 本司产品介绍如图2所示,本司所研LGH-11型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主要由噪声监测设备、声源识别设备、声源定位设备、视频监控设备、气象监测设备、道路车流量监测设备、GPS/北斗定位设备、户外LED显示屏等多种硬件设备,以及自主研发的噪声监测平台组成。本系统,具备市场主流产品功能,取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检测适应性合格认证等多项检测认证证书,可灵活运用于多种噪声高发区域的远程监管,并与各类监管系统实现联动,为噪声扰民事件的取证、监管以及噪声污染精细化管理等提供了依据,进一步提高噪声管理效率和网络安全保障力度。图2 蓝盾LGH-11型噪声自动监测硬件组成图图3 某市4a类功能区某道路监测站点3展望目前,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的发展已取得阶段性的进展,大大有利于噪声污染治理和民众对声环境质量防护意识的提高。但相较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监测技术的发展仍有明显差距,噪声自动监测市场的深度拓展仍具有广阔的前景。参考文献[1] 李玲珑,王克新.环境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应用及计量现状分析[J].仪器仪表标准化与计量,2024,(03):33-34,42.[2] 姚浩书.长沙市商业综合体设备噪声对周边建筑声环境的影响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2021.[3] 王素华,刘巧,吕娟,等.南充市主城区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及评价[J].绿色科技,2020,(18):125-128.[4] 生态环境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教育部,等.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23)[R/OL].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23.[5] 任志宏.环境噪声监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探析[J].黑龙江环境通报,2023,36(06):64-66.[6]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S].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7] 晏敏锋,陈更新.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综述[J].中国环保产业,2022,(06):40-42.[8] 王诗佳.基于深度学习的声音事件识别研究[D].南京:东南大学,2018.[9] 胡成立.基于声压传感器阵列的多点声源识别与定位虚拟仪器系统研究[D].大庆:东北石油大学,2020.
  • 奥斯恩噪声监测系统助力河南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前言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等共16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023-2025年)》,全力推进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等重点领域噪声污染治理,加快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噪声污染问题,推动全省“十四五”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实现。 噪声污染防 治事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是最普惠的民生工程,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为“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有效落实《噪声污染防 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全面实施噪声污染防 治行动,积极满足人民群众对宁静优美环境的强烈需求,逐步改善声环境质量,依据《“四五”噪声污染防 治行动计划》(环大气〔2023〕1号),制定本行动计划。 简介 深圳奥斯恩作为一家依托AIOT智能互联技术感知,专注于声学环境、应急安全、自然生态、水文水质、AI视觉识别仪器设备研发制造,销售与安装运维,跨领域信息化软件平台开发,环境综合应用服务的研发制型企业,在“构建完善城市噪声监测网络体系,噪声扰民事件整治数据支撑,降低噪声扰民投诉率”方向深多项应用解决方案,在社会生活类、建筑施工类、工业类噪声监测领域服务众多项目。 奥斯恩目前已具备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站(国标)生产制造技术,可提供城市声功能区可行性建设分析,选点规划监测点,产品适用于区域声环境监测、功能区声环境监测、城市声环境监测等。可监测各小时的等效声级计、累积百分声级、值、最小值、标准差等,噪声计测量范围大、功能强稳定性好、可实现远程视频监控、远程广播喊话等功能。 功能区噪声监测系统 功能区噪声监测系统是在监测点位采用连续自动监测仪器对声环境功能区噪声进行连续的数据采集、处理和分析的仪器系统。本系统主要由噪声监测子站(全天候户外传声器、噪声采集分析单元、通信单元、供电系统、气象监测环境功能区噪声进行连续的数据采集、处理和分析的仪器系统。本系统主要由噪声监测子站(全天候户外传声器、噪声采集分析单元、通信单元、供电系统、气象监测模块等)、中心服务器、声环境自动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平台等组成,并可以监测与分析环境噪声的特征,判断噪声来源,通过无线或有线的网络传输,实现远程数据遥测、噪声事件监测、系统自动校准,终形成多种报告。 工业企业噪声监测系统 工业企业噪声监测系统是针对工业企业室内噪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需求而设计,实现噪声自动监测并进行噪声数据统计分析,掌握噪声变化规律和排放强度,智能识别超标声源类型和方向,为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提供数据支撑。 建筑施工噪声监测系统 建筑施工噪声在线监测系统主要用于建筑施工场所产生的噪声监测,其户外设计可适应不同施工场所复杂的现场环境下长期运行,使用寿命长。核心部件带有静电激励器装置,实现对传声器远程自动校准,传感器长期使用中测量的稳定性,提升建筑施工噪声监测自动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为施工审批、噪声监管等提供数据支持。 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系统 交通噪声监测系统主要由噪声监测子站、鸣笛抓拍、通讯网络及监控管理云平台组成,主要监测参数包括噪声、车流量、人流量、违法鸣笛等。系统通过声呐(麦克风阵列)技术准确锁定任意的噪声源位置,并通过声纹识别技术提取喇叭声音特征,将环境干扰(如刹车声、鸟叫声、广场舞、人声、口哨声等)滤除,准确定位到实际的鸣笛车辆,从而对鸣笛的车辆进行视频抓拍和车牌识别,确定违法鸣笛车辆。 社会生活噪声监测系统 社会生活噪声监测系统是针对对商业活动、文化娱乐活动、体育运动中使用固定装置所产生的噪音、人群活动产生的噪音等各类不同场景的噪声监测系统。系统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实现噪声24小时不间断监测与分析,掌握噪声污染情况,并可搭配LED高清显示屏、语音播报音柱等实现噪声数据实时显示、超标语音提醒等功能,为噪声污染防止监管提供强有力手段。 移动式噪声监测系统 奥斯恩移动式噪声监测系统,是我司结合不同的监测场景所衍生出来的产品,是移动监测、流动监测、突击检查等场景的监测利器。同时也是固定监测点位无法覆盖到区域的有效补充。 通过执法人员配合移动式噪声监测设备进行噪声污染排查显得日益重要,对噪声投诉区采取“不打招呼、不提前通知、不做检查预案,直赴基层、直达检查现场”的执法检查手段,严查各种噪声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制止、有案必查、高效执法、迅速处理、及时整改,减少噪声污染信访投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智能噪声监测一体机 智能噪声监测一体机符合2级声级计标准,通过物联网技术与现场端仪器仪表进行互联互通,完成对环境噪声数据实时采集,并对采集数据统计分析,计算噪声值,是一种简易型的户外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它由数据显示屏、噪声传感器、数据采集统计分析软件、GPRS无线传输模块、服务器云平台软件、微信客户端等部分组成,人性化表情变化设计、测量范围大、功能强稳定性好,可扩展“AQI”六要素。 手持式声级计 手持式声级计是一款数字化多功能声级计,配置分为一级/二级声级计,设计用于测量各类噪声的频率计权和时间计权声压级、等效连续声级、暴露声级、统计声级等多种声学评价量,它具有积分平均、并行测量、统计分析、24h测量、1/1倍频程、1/3倍频程和室内噪声等7种工作模式供用户选择,同时仪器还提供了低频A频率计权,用于二次辐射噪声测量,是一款功能强大、性能好的手持式仪器,适用于各类噪声长时间的、可靠并精确的测量,它内带8G(可选32G)的SD卡,标配5号电池供电。 声环境自动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平台 声环境自动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平台可实现对噪声污染源监测点实时排放水平监测的同时,能够自动预警噪声超标排放行为,通过智能分析噪声源特征,自动联动摄像头抓拍取证,形成超标事件告警信息,当场提醒发出噪声的主体自行整改,同时通知执法、监管部门予以督导落实。通过电脑端、手机端等方式对噪声污染排放状况进行实时跟踪、视频监控、超标录音、超标报警、历史查询、现场执法等功能,具有现场报警、报警推送等多种报警通知,为噪声数据网络化管理、实时数据分析提供了有力基础。 声环境大屏,显示所有前端设备的实时状态、监测数据和噪声污染扩散图,便于管理部门更好地实施污染排放情况的全局监控、预警和协调调度,及时控制超标排放,避免环保污染扩大。通过平台可以实时查看到噪声监测点分布、进行噪声问题定位,通过数据分析进行故障诊断、噪声治理等工作。
  • 上海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4-2026年)发布,明确36项重点任务
    近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等24部门联合制定了《上海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4-2026年)》,方案指出到2025年,全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国家要求的考核目标;到2026年,声环境质量稳步改善,逐步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并针对上海超大型城市噪声污染的特征,聚焦突出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明确“7”大专项行动共36项重点任务。其中,主要任务包括:完成新一轮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开展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试点;全面实现声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启动噪声防治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严格落实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实施噪声重点排污单位重点监管,树立一批工业噪声污染治理标杆;推动工业园区清单式源头管控,鼓励分区管控。大力推广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加严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监管;加强公路和城市道路、城市轨道交通、铁路噪声污染防治,完善航空器噪声治理联合工作推进机制等。全文内容如下:各有关单位:《上海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 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4日上海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和《“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回应广大市民对优美环境的新要求新期待,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噪声污染防治水平,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超大城市发展规律和特征,聚焦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污染问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统筹谋划、系统施策、分类管控,突出齐抓共管、多方联动、社会共治,着力提升基础能力、加强制度建设、狠抓责任落实,对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四类噪声分类开展系统治理。通过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动态掌握本市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有效落实治污责任,稳步提高治理水平,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噪声问题。到2025年,全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国家要求的考核目标;到2026年,声环境质量稳步改善,逐步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二、主要任务(一)声环境管理基础能力提升行动1. 科学调整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上海市声环境功能区划(2019年修订版)》评估结果,针对声环境功能区划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声环境质量标准、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规划的制修订情况,2025年底前完成本市新一轮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市生态环境局负责)2. 推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试点。根据声环境管理需要,在中心城区、五大新城分别选择1-2个重点区域,结合声环境质量标准、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规划、噪声敏感建筑物布局等,开展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试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3. 落实声环境质量改善责任。明确有关部门的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指导未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的相关区政府编制声环境质量改善规划或实施方案。结合本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定期发布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2025年起,公开发布本市噪声污染防治报告。(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4. 实现声环境质量监测自动化。调整优化本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统筹开展本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工作。2025年起,全面实现本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统一采用自动监测数据评价。加强噪声监测相关计量标准建设,做好本市噪声监测类仪器的检定校准工作,有效支撑声环境质量评价和噪声污染治理。(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5. 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加强有关执法队伍噪声监测设备配置,推动执法过程中新技术、新装备、新方法的使用,提高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健全执法监测工作机制,鼓励有资质、能力强、信用好的社会化检测机构参与辅助性执法监测工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6. 建设噪声防治数字化管理平台。集成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重点污染源管理、热线信访等相关信息,推进噪声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应用空间信息化技术促进噪声污染重点区域和问题的识别,提高噪声污染防治精准化、精细化管控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区依托噪声地图、噪声溯源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精准化管控。(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二)噪声源头管控行动7. 完善规划相关要求。制定或修改本市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运输规划和相关规划时,应合理安排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工业集中区等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之间的布局,落实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民航华东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8. 细化交通基础设施选址选线要求。加强铁路、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民用机场等大型交通基础设施选址选线的环境合理性论证,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严格按照选线专项规划批准的控制线审查办理项目规土意见书、设计方案等手续,做好规划实施工作。把好通用机场选址、运输机场总体规划审查关,依法落实噪声规划控制要求。严格落实虹桥、浦东两大国际机场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禁止建设区域与限制建设区域的规划管控。(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民航华东管理局、中国铁路上海局、机场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9. 优化噪声敏感建筑物建设布局。在交通干线两侧、工业企业周边等地方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充分考虑交通干线远期规划发展需求,间隔一定距离,提出相应规划设计要求。科学规划住宅、学校等噪声敏感建筑物位置,避免受到周边噪声的影响;中小学校合理布置操场等课外活动场地,加强校内广播管理,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噪声敏感建筑物建设应符合建筑环境通用规范、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要求。(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教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0.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源防治要求。制定修改相关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时,应依法开展环评,对可能产生噪声与振动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积极采取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建设项目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民航华东管理局、中国铁路上海局、机场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1. 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及时更新本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组织对生产、销售有噪声限值国家标准的重点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督促对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时发出的噪声进行检测;持续强化对汽车、摩托车噪声污染的认证监管。(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各有关部门参与)(三)工业噪声污染防治行动12. 树立工业噪声污染治理标杆。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应切实采取减振降噪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与工艺,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避免突发噪声扰民。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治理技术,打造行业噪声污染治理示范典型。央企、市属国企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发挥模范带头和引领示范作用,2026年底前创建一批行业标杆。(市生态环境局负责)13. 实施重点企业监管。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有序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并加强监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依证排污,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依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编制本市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定期更新。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开展噪声自动监测,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平台联网。(市生态环境局负责)14. 加强工业园区噪声管控。推动工业园区建立噪声污染企业清单、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噪声污染综合治理;鼓励工业园区进行噪声污染分区管控,优化设备布局和物流运输线路,采用低噪声设备和运输工具。(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行动15. 推广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严格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限制或禁用易产生噪声污染的落后施工工艺与设备;推广使用“覆罩法”等低噪声施工工艺和《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第一批)》等所列的低噪声设备;逐步推进施工设备的电动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6. 加严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要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施工场地应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加强进出场地运输车辆管理。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规定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加强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施工证明申报、审核、发放工作的监管,加强夜间施工现场检查、巡查和后期监管。夜间施工单位应依法进行公示公告,严格落实夜间施工方案和相关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鼓励建立与周边居民的沟通机制,探索实施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补偿。(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7. 落实管控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噪声污染防治责任和任务措施等要求。建设单位应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监督施工单位编制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采取有效隔声降噪设备、设施或施工工艺。将工地噪声污染防治情况与“文明工地”等挂钩,在重大工程、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文明工地上先试先行,并逐渐在全市推行。通过上海交通建设工程综合监管平台,对市级交通建设工地实现远程全覆盖管理。强化夜间施工运输措施要求,总结推广工地分类分级管理经验,细化施工大临设施噪声防治要求。(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行动18. 严格机动车噪声监管。综合考虑交通出行、声环境保护等需要,科学划定机动车禁行禁鸣的路段和时间,依法设置相关标志、标线,并向社会公告。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噪声超标“闯禁”、乱鸣号、“炸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在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路段逐步推广建设查处机动车违法鸣号的非现场执法设备,提升执法效能。(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9. 推动船舶噪声污染治理。贯彻落实《上海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加强船舶行驶噪声监管,推动内河船舶应用清洁能源。禁止船舶在黄浦江杨浦大桥至徐浦大桥之间水域以及外环线以内的内河通航水域鸣笛(危及安全等情形的除外)。大力推进本市内河岸电标准化和内河运营船舶的岸电受电设施改造,加大岸电使用支持力度,积极推动靠港集装箱船舶常态化应用岸电并加强监管。(市交通委、上海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 加强公路和城市道路养护。加强公路和城市道路路面、桥梁的维护保养,及时开展低噪声路面、声屏障等减振降噪设施的检查、维修和养护,保障其良好运行状况。(市交通委负责)21.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装备选型和轨道线路、路基结构等建设应符合相关要求。运营单位加强对轨道线路和车辆的维护保养,依据规定开展噪声监测和故障诊断,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保持减振降噪设施正常运行。(市交通委、申通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22. 深化铁路噪声污染防治。细化铁路噪声污染治理措施,与辖区铁路运输企业以及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加强行业监管。严格铁路列车鸣笛监管,结合机车大修改造鸣笛装置;加强对铁路线路和铁路机车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减振降噪设施正常运行,按照国家规定开展噪声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鼓励通过中心城区的铁路两侧设置封闭防护栅栏,逐步推动市区铁路道口平面改立交。(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上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3. 加强民用机场噪声管控。完善本市航空器噪声治理联合工作组推进机制,继续推进机场周边噪声敏感建筑物降噪改造工作,研究制定机场周围民用航空器噪声污染治理方案。督促虹桥机场会同航空运输企业和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持续落实减噪程序、“西起东降”等措施,控制航空器噪声影响。浦东和虹桥机场持续做好航空器噪声监测工作,按要求向民用航空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定期报送监测结果。开展航空器噪声监测结果运用研究。(民航华东管理局、市交通委、市生态环境局、机场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4. 完善交通噪声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组织各区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噪声污染专项调查,掌握交通干线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实施状况,排摸噪声污染重点交通干线清单、梳理主要问题,并适时更新。根据信访投诉梳理交通噪声敏感点位,开展重点专项治理,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市交通委牵头,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上海局、申通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六)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行动25. 加强经营场所噪声管控。加强对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的企事业单位和商业经营者的监管,引导有关企业或单位对空调、冷却塔、水泵、风机等排放噪声的设备设施采取优化布局、集中排放、减振降噪等有效措施,加强维护保养和日常巡查,防止噪声污染。对噪声扰民屡罚不改的商业经营活动场所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整治噪声污染违法行为。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商业经营者还应对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装卸理货、促销叫卖、音响及人员活动等其他噪声,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6. 营造文化场所宁静氛围。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等文化场所选址和室内声环境应符合相应设计规范要求;场所内部试点设置宁静管控区域,张贴保持安静的提示标识和管理规定,倡导文明阅读、文明观展。(市文化旅游局负责)27. 文明开展旅游活动。结合文明旅游有关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实践活动,在节假日前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旅游场所、公共空间等多种渠道普及噪声污染防治有关知识和要求。督促旅行社将噪声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旅游工作要求,倡导旅游景区使用静音讲解方式,宣讲公共场所宁静素养,并将有关要求纳入对导游领队的业绩考核。(市文化旅游局负责)28. 大力推行公共场所噪声规约或文明公约。针对毗邻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公园、公共绿地、广场、道路(含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街巷、里弄)等公共场所,继续推行推广噪声控制规约和文明公约,合理规定健身、娱乐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加强日常巡查与劝导。加强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管理,倡导广场舞等爱好者自律管理,鼓励各区采用定向传声等技术防治噪声污染,鼓励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具备条件的区可与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部门联网。(市生态环境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公安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9. 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噪声污染防治。规范垃圾中转站、变电站、公交枢纽站、车辆充电场站等选址、设施设备选型和作业行为,落实减振降噪措施,2025年底前完成一批矛盾突出、市民反映强烈设施的整治。(市绿化市容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交通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0. 强化居民住宅区噪声管控。新建居民住宅区安装的电梯、水泵、变压器等共用设施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推动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在销售场所和销售合同中明确住房可能受到的噪声影响以及相应的防治措施。修订《关于加强本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装修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进一步细化物业服务企业告知、巡查、装修人承诺等相关事项,减少装修噪声扰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1. 推进建设宁静小区。推进本市宁静小区建设首批试点,鼓励各区、相关街镇和小区积极探索建设模式和长效机制,大力倡导社会共治与社区自治,提升居民满意度。在此基础上,总结试点经验,加大推广力度,2025年底前建成50个宁静小区。鼓励宁静小区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32. 鼓励社区居民自我管理。发挥居委会在指导业委会、物业、业主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噪声法》等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提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调解处理噪声纠纷的能力,鼓励社区居民自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七)社会共治全民行动33. 营造社会文明氛围。将噪声污染防治要求纳入上海市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标准,结合创建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将噪声污染防治纳入公益广告宣传内容,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分中心、站)及特色阵地,结合各类文明培育与文明实践活动,积极倡导在公共场所、邻里之间保持安静生活习惯。(市文明办负责)34. 优化噪声纠纷解决方式。依托接处警、12345市民服务热线、信访投诉等各类渠道,及时发现噪声扰民纠纷,开展分级分类处理,及时处置回访,并会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等力量开展劝阻、调处工作。对不听劝阻仍持续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健全完善噪声投诉多部门联合处理机制,研究检察公益诉讼参与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房屋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检察院等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5. 开展绿色护考行动。在举行中等、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特殊活动期间,加强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净化考点周边环境,严防噪声污染,优化考试服务保障,为考生创造安全、宁静、舒心的考试环境。(市教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36. 强化社会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鼓励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和市民代表作为特约监督员,参与声环境质量改善的监督检查工作。提倡建设宁静餐厅、静音车厢等宁静场所。积极推动公众参与,倡导社会组织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活动,合力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社会共管共治氛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实施依托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统筹推进、跟踪评估本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情况。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区结合本领域、本区域工作实际,抓好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完善法规标准研究制定噪声污染防治领域地方立法,修订《上海市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和《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修订《城市轨道交通(地下段)列车运行引起的住宅建筑室内结构振动与结构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等地方标准,编制建筑施工噪声防治技术指南,研究制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工地施工噪声分类分级管理技术规范。(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强化科教支撑根据国家有关部署,在中小学法治教育宣传活动中落实噪声污染防治等相关内容,推动相关高校开设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相关课程。大力培养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领域的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提升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和能力。支持开展轨道交通、机动车、船舶等领域噪声振动监测和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究,鼓励在沪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开展非稳态噪声管控、声源识别、噪声溯源、声学超材料、低噪声工艺设备等技术和装备研发。支持上海城市环境噪声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开展科技成果示范、转移转化与推广应用。(市教委、市科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强执法监管将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执法活动纳入执法检查计划,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创新监管手段和机制,针对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扰民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执法部门之间,以及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衔接联动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严格考核问责将噪声污染防治目标及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级环保督察和各区相关考核评价内容。对未完成考核目标、声环境质量改善规划设定目标的区,以及噪声污染问题突出、反映强烈的区,依法约谈,限期整改。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表扬。(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和普及《噪声法》,增强各类法律主体的守法意识。推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引导公众自觉减少噪声排放。结合科技周等活动加大科普宣传力度,鼓励噪声污染防治相关科研机构、实验室面向公众开放,开展公益讲堂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法规、声学知识普及活动,号召社会组织、公共场所管理者、志愿者等向公众广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韩国修正《噪声和振动控制法案》实施规则
    近日,韩国向WTO秘书处发出通报,标题为《噪声和振动控制法案》实施规则修正提案(G/TBT/N/KOR/435/436)。   本通告规定了受最大音量限制的便携式音频设备的产品,强制的音量限制和测试方法 规定了低噪声标签家用电器的产品,噪声电平分类和测试方法 规定了政府部门制定控制噪声和振动综合计划的要求 制定了执行计划 指定了噪声测试机构和征收罚金的标准。   该通报法规的拟批准日期和拟生效日期均待定。
  • 噪声,真的百害而无一利吗?
    噪声无处不在,在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在科研的信号处理中,到处都有噪声的身影。施工现场机器的轰鸣、集市上各种商贩的吆喝、交通要道上往来车辆的鸣笛声……这些噪声都是人们在生活中“深恶痛绝”的对象。然而,你是否想过,这种“噪声”是否真正总是一无是处的呢?图1 夜间的噪声会打扰人们休息,但早上的噪声也许能发挥积极作用。以交通噪声为例,人们想方设法降低交通噪声以保护身心健康。然而,若你在一个不小心睡过的早上,朦胧之间听到了窗外的车流声,随着声音越来越清晰,你一定会猛然从睡梦中惊醒:时间不早了,再不起床就要迟到了!作为交通噪声的来源之一,传统燃油车的发动机声音对于车主而言也通常被视作一种噪声,如何降低发动机的声音也是车企的长期研发目标之一。然而,在电动车逐渐普及的今天,电车低速行驶时几乎没有声音的特点却意外产生了新的安全隐患,即行人由于听不到电车的“噪声”而无法做到及时避让。一个常见的做法就是加入模拟声等提示音,来使得行人注意到驶过的电车。电钻声音作为建筑噪声也是生活中的常见噪声,然而电钻在木头、金属等不同材质上声音的区别,却也包含了施工信息,这告诉了我们,有些噪声与信号和信息是同源的。从这些场景来看,我们发现有些“噪声”在适当的时候是能发挥积极作用的。在工程科学中,各种“噪声”几乎不可避免,早已经成为科研人员不断尝试解决的重大困扰。我们知道,噪声的来源往往是多元的,譬如由于仪器精度不足导致的仪器误差、人为操作中的失误导致的偏差、极端环境等外界干扰导致的信息失真等,因此噪声带来的影响同样十分广泛,例如医学超声图像中由于相干声波的路径差异会不可避免地导致斑点噪声,遥感图像成像中会因为特殊环境产生难以预料的噪声。和日常生活中一样,过往的研究工作中的一个约定俗成的假设就是噪声对目标任务起负面作用,为此有大量的工作试图将噪声含量尽可能地降到最低。近期,西北工业大学光电与智能研究院(iOPEN)的李学龙教授在多年的科研中通过观察验证,对这一假设提出了疑问:噪声真的总是有害的吗?正如电钻在木头和金属等不同材质上发出的不同噪声。在图2所示的利用人工智能算法对图像进行分类的系统,在对图像加入适量的噪声时,识别准确率不降反增,整体上图像分类准确率随图像含噪率的变大“先增后减”。图2 图像识别准确率随图像噪声强度的增大而“反直觉”地呈现出“先增后减”的关系李学龙教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和系统地分析验证,归纳总结出了导致这一反直觉现象的核心原因有二:一是“任务”的变化,任务不仅包括了任务的本身,还有执行任务的人的先验知识;二是“噪声量”的多少。仍以交通噪声为例,绝大多数情况下,如果人们关心除车流声外的声音信息,则此时车流声音变为无用噪声;但是,如果将“判断时间起床”等“任务”视作一个与时间相关的语音识别任务,那么车流噪声的强弱则能够从一定程度上提供时间信息,进而帮助简化该任务。需要强调的是,若这种噪声强度或含量过高,那么噪声就会“喧宾夺主”,即会导致语音识别任务中的主体声信号被大量遮掩,严重阻碍原本的任务。这也就是我们仍称这种信号分量为“噪声”的原因。以噪声是否能够简化或提高目标任务为划分标准,噪声可以被分为“正激励噪声”(Positive-incentive Noise, Pi/π-Noise)和“纯噪声”。正激励噪声就是我们提到的那些通常被忽略却又实则能起到正面作用的随机噪声;而被认为是“纯噪声”的部分,才是传统研究中假设的真正无用的、有害的噪声。正激励噪声这一现象启发了我们重新审视对噪声的处理方式,这一思路可以用于信号处理、人工智能、涉水光学等多个领域,也是临地安防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譬如,在跨域遥感的目标检测中,传统认知里通常认为背景是需要剔除的“噪声”,圈定目标的外围框就应该越小越好;然而正激励噪声启发我们,在合适的场景下,利用部分背景反而可以实现更为精准的检测:比如我们想在遥感图像中检测出飞机等目标,在这个场景下,飞机都变成了相对较小的目标,而飞机周围经常出现的背景(如跑道、停机坪)则能够在这次场景下帮助提高检测率(见图3)。就是说,不要把圈定飞机的框画得太接近飞机,而是适当大一些,包括进来一些飞机旁边的场景,反而能让飞机识别得更好,因为外围的场景中包含了一些与飞机这个目标有语义关联的内容,例如跑道。不过,仍需要注意的是,过多地引入背景信息显然也会影响检测效果。图3 在传统目标检测中,一般认为检测框越小越好;然而在检测飞机时,适度扩大检测框引入跑道、停机坪等背景信息能够提高检测效果正激励噪声(Positive-incentive Noise, Pi/π-Noise)成果[1]发表在IEEE Transactions on Neural Networks and Learning Systems。论文中,李学龙教授首先提出要对特定任务定义“任务熵”(Task Entropy)——,进而就可以计算任意随机噪声与任务之间的“互信息”(Mutual Information)。互信息是信息论中用来度量两个随机变量“共有信息”的指标,在任意情况下,互信息总为非负值。在论文中,李学龙教授指出,若互信息非0,则意味着噪声可以“简化”任务,即此时,便称此噪声为正激励噪声。反之,当互信息等于0时,噪声对于任务来讲无意义;换而言之,若已知噪声,任务的复杂度不会被降低,则称此类噪声为纯噪声。论文还通过提高互信息的“激活阈值”,定义了“强正激励噪声”。上述定义的核心就在于如何计算任务熵,即如何找到任务对应的“任务概率分布”。论文针对几种常见的任务给出了示例:如在常见的单目标分类任务中,数据集由数据样本集合和标签集合组成,可以将数据集的获取看作是从某一真实分布中采样而来的;此时,分布表示“已有数据样本(如图像)被赋予不同标签的概率”,它的熵可因此衡量“此数据集上单标签分类任务的不确定性/难度”。此外,李学龙教授还在论文中对随机共振、对抗训练、多任务学习、对比学习等进行了详细讨论。图4 临地安防 (Vicinagearth Security)“正激励噪声(Positive-incentive Noise)”和“信容(Information Capacity)”在系统的获取、处理、应用的各个环节都有指导作用,是临地安防(Vicinagearth Security)技术体系中的重要理论基础,该体系(见图4)涉及航空航天、机械电子、量子通讯、新材料、人工智能等多个学科和交叉领域。参考文献[1] Xuelong Li, “Positive-incentive Noise,” IEEE Transactions on Neural Networks and Learning Systems, DOI: 10.1109/TNNLS.2022.3224577.
  • 生态环境部公开征集2024年度国家大气、噪声环境标准计划项目承担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部各直属单位,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相关单位:  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国家大气、噪声环境标准体系,根据《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国环规法规〔2020〕4号)和中央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我部将通过公开征集、自愿申报、择优评审的方式,确定2024年度国家大气、噪声环境标准计划项目(见附件1)的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科研、管理工作背景和技术能力,熟悉国家生态环境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独立的银行账户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与相关行业有直接利益关系。  (三)申报单位须在申报前确定协作事宜,明确协作单位的名称、分工和协作经费比例等事项。协作单位数量不得超过5家,协作经费分配应符合相关经费管理规定。  (四)同一法人单位不得有2个及以上团队申报同一项目。同一单位(生态环境部所属正司级单位以二级单位计)不得既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又作为其他单位的协作单位申报同一项目;也不能同时作为2家及以上单位的协作单位申报同一项目。  (五)申报书中列出的申报人员不得同时申报3项及以上的项目。承担2项及以上在研项目(含标准实施评估项目,已通过司务会审议项目不计在内)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牵头申报新项目。承担或参与5项及以上在研项目(含标准实施评估项目,已通过司务会审议项目不计在内)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新项目。行政审查有明确暂缓或暂停等工作要求的项目除外。  (六)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承担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开拓创新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过去三年没有标准工作不良记录。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不纳入评审。  二、申报材料要求  2024年9月13日前,请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2024年度国家大气、噪声环境标准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电子件发送到联系人邮箱,纸质文件(一式两份)邮寄至联系人地址,不接受当面报送材料。电子邮件标题和邮寄材料信封请注明“2024年度国家大气、噪声环境标准项目申报”,申报表电子件的文件名统一为“项目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三、承担单位评审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委托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组织进行资格初审和专家会议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会议评审时间初步定于2024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申报单位提前准备10—15分钟汇报演示材料,内容包括对申报项目的理解、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已开展的相关工作、标准制修订及相关研究工作经验、申报单位基础和人员能力、项目负责人情况、协作单位分工、经费安排等。  根据评审结果,若某项目所有申报单位均不能达到承担该项目的要求,该项目撤销。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谭玉菲、李聪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北苑大羊坊8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邮编:100012  电话:(010)84924935  邮箱:tanyf@craes.org.cn  附件:  1.2024年度国家大气、噪声环境标准计划项目  2.2024年度国家大气、噪声环境标准项目申报表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9月5日  (此件社会公开)
  • 生态环境部正在征集2024年国家大气、噪声环境标准计划项目承担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部各直属单位,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相关单位: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国家大气、噪声环境标准体系,根据《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国环规法规〔2020〕4号)和中央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我部将通过公开征集、自愿申报、择优评审的方式,确定2024年度国家大气、噪声环境标准计划项目(见附件1)的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应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科研、管理工作背景和技术能力,熟悉国家生态环境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申报单位应具备独立的银行账户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与相关行业有直接利益关系。(三)申报单位须在申报前确定协作事宜,明确协作单位的名称、分工和协作经费比例等事项。协作单位数量不得超过5家,协作经费分配应符合相关经费管理规定。(四)同一法人单位不得有2个及以上团队申报同一项目。同一单位(生态环境部所属正司级单位以二级单位计)不得既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又作为其他单位的协作单位申报同一项目;也不能同时作为2家及以上单位的协作单位申报同一项目。(五)申报书中列出的申报人员不得同时申报3项及以上的项目。承担2项及以上在研项目(含标准实施评估项目,已通过司务会审议项目不计在内)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牵头申报新项目。承担或参与5项及以上在研项目(含标准实施评估项目,已通过司务会审议项目不计在内)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新项目。行政审查有明确暂缓或暂停等工作要求的项目除外。(六)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承担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开拓创新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过去三年没有标准工作不良记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不纳入评审。二、申报材料要求2024年9月13日前,请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2024年度国家大气、噪声环境标准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电子件发送到联系人邮箱,纸质文件(一式两份)邮寄至联系人地址,不接受当面报送材料。电子邮件标题和邮寄材料信封请注明“2024年度国家大气、噪声环境标准项目申报”,申报表电子件的文件名统一为“项目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三、承担单位评审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委托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组织进行资格初审和专家会议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会议评审时间初步定于2024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申报单位提前准备10—15分钟汇报演示材料,内容包括对申报项目的理解、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已开展的相关工作、标准制修订及相关研究工作经验、申报单位基础和人员能力、项目负责人情况、协作单位分工、经费安排等。根据评审结果,若某项目所有申报单位均不能达到承担该项目的要求,该项目撤销。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谭玉菲、李聪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北苑大羊坊8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邮编:100012电话:(010)84924935邮箱:tanyf@craes.org.cn附件:1.2024年度国家大气、噪声环境标准计划项目2.2024年度国家大气、噪声环境标准项目申报表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南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统计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局(教育、文化和旅游)、科技工信局(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分局、财政审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建设局(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依据《“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大气〔2023〕1号),我们制定了《河南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河南安全监督管理局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5月4日(此件社会公开)河南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噪声污染防治事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是最普惠的民生工程,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全面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积极满足人民群众对宁静优美环境的强烈需求,逐步改善声环境质量,依据《“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大气〔2023〕1号),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分类管控、聚焦重点,稳中求进、综合施策,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力推进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等重点领域噪声污染治理,加快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噪声污染问题,推动我省“十四五”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实现。到2025年,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力争达到85%。二、加强声环境管理,夯实噪声污染防治基础(一)有效评估和调整声环境功能区。组织开展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评估工作,2023年6月底前,郑州市完成声环境功能区评估工作;12月底前,其他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完成声环境功能区评估工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用地现状,指导各地及时调整声环境功能区。(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级政府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二)研究推进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开展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研究工作,2024年3月底前,制定印发《河南省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2024年底前,开封、三门峡、商丘3市完成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试点工作。各地根据声环境管理需要,依据《技术规范》,结合声环境质量标准、国土空间规划、噪声敏感建筑物布局等,开展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工作。(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三)落实地方声环境质量改善责任。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改善规划编制指南等,指导未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所在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编制声环境质量改善规划及其实施方案。研究开展噪声治理评估试点,将声环境质量改善规划实施、噪声监测监管、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完成等情况作为县(市、区)生态环境治理评估重要内容,并纳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等创建。(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四)开展城市噪声地图应用试点研究。逐步建立完善噪声实时监测网络,识别筛选噪声超标区域,进一步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开展噪声地图应用试点,依托噪声溯源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五)分步推进噪声排放源清单编制。选取郑州市典型区域作为试点,开展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重点噪声源调查工作,摸清区域噪声污染总体情况,编制噪声污染源清单,并动态更新重点噪声源名录,推动区域噪声污染治理。推广噪声源调查试点经验做法,2023年底前,编制发布噪声源调查技术指南;2024年底前,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完成噪声源清单编制工作。(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等部门参与)(六)推动噪声污染防治信息公开。2025年起,公开发布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和噪声污染防治报告;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定期发布本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和噪声污染防治报告。(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三、强化规划引导,严格噪声源头管理(七)加强规划衔接与指导。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及有关部门制定或者修改国土空间、交通运输等相关规划时,应合理统筹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工业集中区等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之间的布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对噪声影响进行综合分析,落实噪声污染防治相关要求。(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负责)(八)细化交通基础设施选址选线要求。严格落实国家关于绿色公路、美丽公路和公路高质量发展等有关要求,科学选线布线,统筹推进穿越中心城区的既有铁路改造和货运铁路外迁,新建公路、铁路项目尽量绕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机场周围敏感建筑物禁止建设区域和限制建设区域落实相关规划管控。(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民航河南监管局、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负责)(九)科学规划噪声敏感建筑物建设布局。合理布局新建住宅、学校、医院、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等敏感建筑物,避免受到周边噪声影响;噪声敏感建筑物隔声设计、检测、验收等应符合建筑环境通用规范、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要求;中小学校合理布置操场等课外活动场地,加强校内广播管理,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省教育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负责)(十)落实噪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可能产生噪声与振动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价,积极采取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建设项目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民航河南监管局、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参与)(十一)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按照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组织对生产、销售有噪声限值国家标准的重点产品进行重点监管,必要时开展监督抽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对公众投诉的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时发出的噪声进行检测,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不能达到标准的设备进行整改。(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四、加强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突出重点企业监管(十二)严格工业噪声环境准入。工业企业选址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规划要求,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声功能区环境准入要求,禁止在0、1类声环境功能区、严格限制在城市建成区内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工业园区除外)建设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项目。(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负责)(十三)加强工业噪声污染治理。开展工业噪声污染源达标整治,通过工艺设备升级改造、加装降噪设备以及逐步推进工业企业淘汰搬迁等措施,加强工业企业厂区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控制。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治理技术,创建一批噪声治理行业标杆,总结并推广相关治理技术和经验方法。(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信息化厅参与)(十四)加强工业园区噪声管理。推动工业园区噪声污染分区管控,合理规划园区企业布局,优化设备分布、内部物流运输路线,采用低噪声设备和运输工具。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开展噪声自动监测工作。严控噪声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向乡村居住区域转移。(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负责)(十五)加强重点工业企业噪声监管。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方法》,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编制行政区域内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按要求发布和更新。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开展噪声自动监测,并及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十六)推进工业噪声实施排污许可。各地按照国家要求依法有序将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并加强监管;督促排污单位按照规定开展工业噪声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五、深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突出重点时段管理(十七)推广低噪声施工设备应用。按照国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推广低噪声施工设备。(省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负责)(十八)加强施工噪声污染防治。2023年底前出台《房屋市政工程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督促建设单位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采取有效设备及工艺,减少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噪声污染。探索从评优评先、资金补贴等方面,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十九)加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管理。严格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督促施工单位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加强进出场地运输车辆管理。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负责)(二十)加大夜间施工管理力度。督促施工单位科学合理组织作业、调整工艺,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开展建筑施工工地噪声扰民排查,尽量减少夜间施工噪声影响。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着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负责)六、推进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强化重点领域治理(二十一)强化机动车监管。综合考虑交通出行、声环境保护等需要,科学划定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依法设置相关标志、标线,向社会公告。鼓励在禁鸣路段设置机动车违法鸣笛自动记录系统,抓拍机动车违反禁鸣规定行为。开展机动车噪声污染执法行动,严厉查处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负责)(二十二)推动船舶噪声污染治理。加强内河机动船舶、港口喇叭等声响装置使用监管,许昌、漯河、南阳、信阳、周口等有内河航运的城市开展运输船舶年检监督排查,对于机舱区噪声超过规定标准的机动船舶,限期进行改造,实现噪声达标;推动内河船舶应用清洁能源,推动港口码头运输车辆及装卸设备电动化改造,加快重点水路运输区域港口岸电设施、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和使用。(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二十三)加强公路道路养护。鼓励各地采用低噪声路面材料及技术、改进或取消不必要的减速带、提升路面平整度、种植绿化带等综合措施,加强道路养护;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定期对公路和城市道路路面、桥梁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合理安排道路改造与养护施工时间,加强道路施工机械设备降噪管理,防止噪声扰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负责)(二十四)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噪声污染防治。严格落实相关减振降噪措施要求,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郑州、洛阳、许昌等地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噪声污染治理方案或实施计划,对穿越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城市轨道交通高架段采取加装声屏障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减振降噪设施正常运行。(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负责)(二十五)落实铁路噪声污染防治要求。细化铁路噪声污染治理措施,加强行业监管,开展穿越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铁路全面检修,最大程度降低铁路噪声影响;开展铁路列车鸣笛噪声污染综合整治,推动市区铁路道口平面改立交。加强对铁路线路和铁路机车车辆维护保养,确保减振降噪设施正常运行,按照国家规定开展噪声监测和故障诊断,保存原始监测记录。鼓励通过中心城区的铁路两侧设置具有隔音效果的封闭防护栅栏。(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二十六)实施民用航空器协调管控和政策引导。落实国家关于减缓机场周围民用航空器噪声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民用航空器噪声污染综合治理。2025年底前,郑州新郑机场基本具备民用航空器噪声事件实时监测能力,相关结果向民用航空、生态环境部门送报。(民航河南监管局牵头,省生态环境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参与)七、强化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打造宁静生活环境(二十七)强化经营场所整治。各地对使用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文化娱乐、体育、餐饮、商业等经营场所加强监管,通过合理控制营业时间、优化布局、集中排放、采取减振降噪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二十八)加强公众场所噪声监管。各地加大对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开展娱乐、促销、广场舞、体育锻炼等产生噪声污染活动的管理力度,督促公共场所管理者根据需要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具备条件的可以与当地相关部门联网;推广使用无线耳机和定向音响等设备,引导市民自发性健身娱乐源头降噪。(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二十九)规范娱乐旅游活动。指导各地发布广场舞活动倡议或文明公约,加强广场舞爱好者自律管理,自觉遵守《噪声法》有关规定,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将噪声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旅游宣传内容,在节假日前开展宣传提示;推动旅游景区在讲解服务中减少扩音设备使用,向游客宣讲公共场所噪声管理规定。(省文化旅游厅负责)(三十)督促居民住房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督促开发经营者落实商品房买卖合同关于噪声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在销售场所公示住房可能受到的噪声影响以及相应的防治措施。物业服务单位应按照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告知装修人室内装修活动应采取有效措施,并符合作业时间要求,做好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负责)(三十一)鼓励社区居民自我管理。各地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建设,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指导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业主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宣传与引导,家庭场所在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娱乐、体育锻炼以及饲养动物等活动时,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干扰。(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三十二)开展“宁静”示范创建工作。落实国家建设宁静小区要求,开展宁静小区创建工作;对于已经授予宁静小区荣誉称号的,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探索开展“宁静道路”“宁静公园”“宁静广场”等系列示范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宁静城市”创建。(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八、提升噪声监测能力,优化执法监督效能(三十三)优化布设噪声自动监测点位。指导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根据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和人口密度,优化调整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编制本行政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清单,统一纳入国家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管理。2023年6月底前,郑州市完成国家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布设、调整;2023年底前,其他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完成相应工作。(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三十四)建设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2023年底前,建成省级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与评价网络平台;郑州市(含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完成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并与省级和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联网。2024年底前,其他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完成相应工作,实现全省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数据联网。2025年1月1日起,全省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统一采用自动监测数据评价。(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三十五)推进噪声监测计量溯源。依据国家噪声监测检测仪器相关计量技术规范,加强与噪声监测相关计量标准建设,做好噪声监测类仪器的检定校准工作,保障监测设备稳定、数据准确,有效支撑声环境质量评价和噪声污染治理。(省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负责)(三十六)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综合执法。2023年底前,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出台噪声污染防治法责任清单,明确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领域执法主体;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有关执法部门之间以及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将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执法活动纳入执法检查计划,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创新监管手段和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噪声污染防治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依规查处噪声污染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三十七)不断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定期举办噪声污染防治执法培训,加强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监测技术、执法流程等培训,提升基层人员的噪声污染执法专业水平;加强基层执法队伍便携式噪声监测设备配备,健全执法监测工作机制,鼓励有资质、能力强、信用好的社会化检测机构参与辅助性执法监测工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九、推进法规标准建设,提升科技治污能力(三十八)加快推进噪声污染防治立法。推动《河南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颁布实施,鼓励有立法权的省辖市出台地方性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和配套制度。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民用机场管理条列、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规章修订中,应与噪声相关管理要求有效衔接。(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文化旅游厅,民航河南监管局等按职责负责)(三十九)探索研究噪声污染防治新技术。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科研攻关,推动新设备的研发开发、新技术的成果转化和应用,探索噪声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等方面的研究。引导相关企业投入噪声污染治理行业,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噪声源治理示范项目的支持和推动。(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业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负责)(四十)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和技术队伍建设。建立噪声污染防治专家库;加强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综合素质;强化市场监管,提升社会化检测和工程、技术服务等机构的支撑能力,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四十一)实施表彰奖励。根据《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十、压实工作责任,凝聚治污合力(四十二)建立噪声防治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多部门协同共治的联动机制。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3年7月底前,制定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明确部门职责,细化措施要求,推动声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四十三)厘清噪声污染防治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声环境质量负责,根据《噪声法》责任界定,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发证、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部门监管职责,厘清权责边界。2023年底前,各县(市、区)制定发布工业企业、商业经营场所、公共场所、主要交通路段、施工工地等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行业监管、执法主体、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四十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资金保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和单位要落实好噪声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各市县政府要加大对噪声污染监测、执法监督等方面的资金投入。(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负责)(四十五)编制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评估报告。定期调度噪声污染防治进展、目标任务完成、声环境质量改善等情况,编制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实施报告。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各有关部门每年2月底前报送上一年度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报告。(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四十六)强化噪声污染防治考核。按照国家考核要求,将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各有关部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相关考核评价内容。对未完成考核目标、声环境质量改善规划设定目标以及噪声污染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依法约谈,限期整改。将噪声污染作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内容之一,夯实噪声污染防治监管责任。(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四十七)合理处置噪声污染纠纷。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应及时妥善处置噪声污染投诉事件,对投诉事件及时跟踪处置,做好投诉事件回访工作,对已解决事件处置结果进行满意度调查,不断改善服务水平。定期开展后台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噪声投诉纠纷处理处置水平。(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四十八)开展绿色护考行动。在举行中等、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特殊活动期间,印发年度“绿色护考”工作方案,加强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净化考点周边环境,严防噪声污染,优化考试服务保障,为考生创造安全、宁静、舒心的考试环境。(省教育厅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四十九)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借助“六五”世界环境日、“国际爱耳日”、“世界睡眠日”等时机,加大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等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倡导公众参与监督。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噪声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典型案例宣传报道。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公益讲堂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普及活动,营造“全民参与,人人环保”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五十)实施全民行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充分发挥公众监督,鼓励地方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和市民作为特约监督员,参与声环境质量改善的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推动公众参与,倡导社会组织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活动,合力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社会共管共治氛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
  • 环保部官员解读《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明确超低排放可行技术
    p   环境保护部于近日首次以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发布了《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以期进一步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和规范火电厂烟气、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火电行业污染防治措施升级改造与技术进步。日前,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有关负责人就这一技术指南的相关问题以及如何理解、贯彻这一技术指南,接受了记者采访。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记者:制定《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的必要性和背景情况?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答:本《技术指南》制定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环境改善的要求、火电发展的要求、技术进步的要求、环境管理的要求”4个方面。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一是环境改善的要求。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空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持续发生的大面积雾霾事件引起了全社会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关注。导致雾霾的主要内因是燃煤、机动车尾气排放和工业污染排放,而其中燃煤量巨大成为多数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据统计,中国电力行业耗煤量约占全国煤炭总消耗量的一半,控制燃煤电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就成了重中之重。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二是火电发展的要求。“十三五”期间或更长时间内,我国经济仍需保持中高速发展,能源发展、电力发展是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目标”的刚性需求。从我国能源资源禀赋来看,火电以煤电为主,并且仍然是中长期电力发展的主流。因此,制定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就显得格外重要。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三是技术进步的要求。2014年6月7日,国务院印发了《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首次在政府文件中明确“提高煤电机组准入标准,新建燃煤发电机组污染物排放接近燃气机组排放水平”。各级政府与煤电行业积极响应,主动作为,大力推进煤电“超低排放”行动,取得了卓越的成效,在减排技术上也取得了重大突破。但是,现有燃煤电厂烟气超低排放工程在应用中也出现部分工程将各种技术简单堆积,造成改造费用过高、能耗过高等诸多问题。为更好地落实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在2020年前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任务,迫切需要制定有关燃煤电厂烟气超低排放的技术指南,引导企业选择可靠合理的超低排放技术路线。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四是环境管理的要求。我国的环境管理已转移到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管理模式上,并且正在积极推进企业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中指出,要“建立健全基于排放标准的可行技术体系,推动企事业单位污染防治措施升级改造与技术进步” 环境保护部发布《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明确可行技术的相关要求参照行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为适应当前的环境管理新形势,环境保护部启动“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编制工作,以指导火电行业全过程、全因素污染防治技术应用,推动火电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实施与管理,增强环境管理的科学性。 /p p strong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记者:《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有哪些亮点?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答:一是明确颗粒物术语和定义。燃煤电厂排放烟气中不仅含有除尘器未能完全收集的烟尘颗粒,还包括烟气脱硫、脱硝过程中产生的次生颗粒物。因此,本《技术指南》中首次将燃煤电厂排放烟气中的“烟尘”定义为颗粒物,即悬浮于排放烟气中的固体和液体颗粒状物质。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二是首次提出石灰石—石膏湿法复合塔脱硫技术与pH值分区技术。近5年来,随着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趋严,污染治理技术发展迅速,为实现二氧化硫超低排放,主要采用复合塔技术和pH值分区技术,通过调整塔内喷淋布置、烟气流场优化、加装提效组件等方法提高脱硫效率,形成多种新型高效脱硫工艺。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三是指南不仅明确烟气达标可行技术,还明确了超低排放可行技术,并优化技术路线,为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规范超低排放,引领行业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本《技术指南》中提出,燃煤电厂在选择超低排放技术路线时,应遵循“因煤制宜,因炉制宜,因地制宜,统筹协同,兼顾发展”的基本原则,选择技术成熟可靠、经济合理可行、运行长期稳定、维护管理简单方便、具有一定节能效果的技术。同时,本指南还通过图或表等直观易懂的表达方式分别给出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技术选择方法,给出了典型的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路线。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以颗粒物为例,目前典型技术路线有以下3种:以湿式电除尘器做为二次除尘的超低排放技术路线 以湿法脱硫协同除尘做为二次除尘的超低排放技术路线 以超净电袋复合除尘为基础不依赖二次除尘的超低排放技术路线。工程实际应用中需考虑不同污染物治理设施之间的协同作用,针对不同燃煤电厂的具体条件选择适宜的技术路线。 /p p strong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记者:如何理解《技术指南》中提出的“因煤制宜,因炉制宜,因地制宜,统筹协同,兼顾发展”的超低排放技术路线选择原则?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答:因煤制宜,不仅要考虑设计煤种、校核煤种,更要考虑随着市场变化,电厂可能燃烧的煤种与煤质波动,要确保在燃用不利煤质条件下,污染物能够实现超低排放。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例如,对于煤质较为稳定、灰分较低、易于荷电、灰硫比较大的烟气条件,选择低低温电除尘器+复合塔脱硫系统协同除尘作为颗粒物超低排放的技术路线,是一种经济合理的选择。对于煤质波动大、灰分较高、荷电性能差、灰硫比较小的烟气条件,则应优先选择电袋复合除尘器或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后面是否加装湿式电除尘器,则取决于除尘器的出口浓度以及后面采用的脱硫工艺的协同除尘效果,湿式电除尘器是应对不利因素的最佳选择。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因炉制宜,主要是考虑不同炉型对飞灰成分与性质的影响。如循环流化床锅炉,适用于劣质燃料的燃烧,通常灰分含量高,颗粒粒径较煤粉炉大,排烟温度也普遍较高,原则上优先选择电袋复合除尘器或袋式除尘器 对于燃烧热值较高煤炭的循环流化床,可选用余热利用的低低温电除尘器。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因地制宜,既要考虑改造机组的场地条件,也要考虑机组所处的海拔高程。如采用双塔双pH值脱硫工艺、加装湿式电除尘器、增加电除尘器的电场数等一般都需要场地或空间条件。对于高海拔的燃煤电厂,还应考虑相应高程的空气影响烟气条件,从而影响电除尘器的性能。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统筹协同,烟气超低排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设施之间相互影响,在设计、施工、运行过程中,要统筹考虑各设施之间的协同作用,全流程优化,实现控制效果好、运行能耗低、成本最经济的最佳状态。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兼顾发展,就是不仅要满足现在的排放要求,还应考虑排放要求的发展以及技术、市场的发展变化。如目前我国燃煤电厂排放要求中,对烟气中的三氧化硫排放没有要求,对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要求还比较宽松,技术路线选择时就应考虑下一步排放限值的发展。此外,污染防治技术也在不断发展,需要考虑技术进步及其改造的可能性。煤炭市场、电力市场等均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煤质稳定性有无保障,电力负荷的变化与煤电深度调峰对烟气成份的影响等,在选择技术路线时都需要考虑。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总之,燃煤电厂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路线的选择既要考虑初始投资,也要考虑长期的运行费用 既要考虑投入,也要考虑节能减排的产出效益 既要考虑技术的先进性,也要考虑其运行可靠性 既要考虑超低排放的长期稳定性,也要考虑故障时运行维护的方便性 既要立足现在,也要兼顾长远。 /p p strong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记者:本《技术指南》与之前2010年发布的《燃煤电厂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有哪些不同?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答:与2010年发布的《燃煤电厂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相比,本《技术指南》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9个方面: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一是调整了适用范围,本《技术指南》适用范围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一致,其中烟气污染防治技术以100MW及以上的燃煤电厂烟气治理为重点。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二是强化了工艺过程煤尘污染防治技术,增加了灰场扬尘防治技术,增加液氨与氨水的装卸、输送与贮存污染防治技术。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三是烟气除尘技术方面增加了近几年发展和应用的低低温电除尘技术、湿式电除尘技术以及超净电袋复合除尘技术。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四是烟气脱硫技术方面增加了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复合塔脱硫技术、pH值分区脱硫技术 删除发展前景不佳的等离子体脱硫脱硝技术,增加具有研发价值的资源化脱硫技术。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五是烟气脱硝技术方面增加SNCR-SCR联合脱硝技术。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六是增加了烟气超低排放技术路线选择原则、方法及典型技术路线,这是本《技术指南》特色亮点。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七是废水治理技术方面增加氨区废水处理技术和废水近零排放技术。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八是噪声治理技术方面调整相关噪声治理措施的治理效果,增加封闭式隔声机房噪声治理技术。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九是固体废弃物处置方面,随着电袋复合除尘和袋式除尘技术在火电行业的发展与应用,增加废弃滤袋的回用与处置技术。 /p
  • 喜讯!首家国产超低排放颗粒物测量仪获环保认证! ——安荣信LFS1000-MO亮相第十九届科博会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197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5/insimg/def56bc8-3f65-4d78-831a-89700334d3d9.jpg" title=" 11.jpg" height=" 197" hspace=" 0" vspace=" 0" width=" 450" border=" 0" /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记者:今年举办的第十九届科博会“中关村创新创业成果展”上,安荣信科技携其拳头产品LFS1000-MO超低排放颗粒物监测系统亮相,吸引了大批参观者,在中关村展团中格外引人注目,成为本次展会上的一大亮点。请您解读一下这个现象?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241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5/insimg/7c5d219a-aa1b-414e-bbe6-72f867dcce74.jpg" title=" 22.jpg" height=" 241" hspace=" 0" vspace=" 0" width=" 450" border=" 0" / /p p   答:十三五开局以来,超低排放、节能改造成为一大热点。继2014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等三部委联合出台《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要求煤电机组达到燃机排放水平后,2015年12月国务院提出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三部委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出台了超低排放改造电价补贴政策,享受超低补贴限值是5mg/m& amp #179 ,比原来的10mg/m& amp #179 更低!因此,超低浓度烟气排放监测技术得到了各界高度关注。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安荣信LFS1000-MO应运而生,是国内首家取得环保认证的超低排放颗粒物监测系统,受到广泛关注。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5/insimg/747fd471-ac4a-40b5-b851-b2143df32cd6.jpg" title=" 33.jpg" / /p p   其实,安荣信科技公司及其前身企业在十几年前就已在该类技术上进行了深入研发,自2005年正式组建成立安荣信科技,致力于环境在线监测分析仪表及相关应用软件、服务平台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以自主研发、积极创新为公司的使命,汇聚了一批优秀的电子、机械及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和设计专业经验丰富的人才。作为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安荣信科技以一流品质、一流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广泛服务于电力、钢铁、冶金、化工、石油、纺织、机械、供热、供电、科研及环境工程等众多行业。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283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5/insimg/2d464666-2159-418f-bb94-f5d9b277e859.jpg" title=" 44.jpg" height=" 283" hspace=" 0" vspace=" 0" width=" 450" border=" 0" /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记者:首先恭喜安荣信LFS1000-MO产品率先取得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是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产品环保认证的企业。我注意到安荣信的系列产品中,有两个产品取得了环保认证,特别引人注目,高精度超低排放颗粒物监测系统LFS1000-MO和LSS2014。不知这两款产品有什么特别之处? /span /p p   答:如果谈起这两款产品来,话就长了。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width: 300px height: 435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5/insimg/341826d4-5f45-44b5-b3bc-fa2c0037518d.jpg" title=" 55.jpg" height=" 435" hspace=" 0" vspace=" 0" width=" 300" border=" 0" / img style=" width: 300px height: 441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5/insimg/65126a37-6b05-440e-9fd0-b1d0a6392427.jpg" title=" 66.jpg" height=" 441" hspace=" 0" vspace=" 0" width=" 300" border=" 0" / /p p   之前安荣信科技并不以系统销售作为自己的市场策略,而是为其他系统集成公司提供核心部件。当然,这也是因为安荣信科技自身的优势在于技术,而不是推广和营销。因此虽然出货量第一,但是很少人知道安荣信这个品牌。 /p p   安荣信推出这两款产品,同时取得环保认证,覆盖了超低排放的不同需求。主要原因有两个,一个是目前国内专注于颗粒物核心技术研发的公司数量还非常有限,系统集成类公司在烟气监测技术研发上投入侧重点不一样 二是国外虽然也有部分同类产品,但其价格和服务的老大难问题而不能被国内广大用户承受,最重要的是,西方发达国家的烟气治理的比较早,新能源应用广泛,不像我国供电依然是火电机组占有绝对优势,因此国外产品在这方面技术要求并不高,比如日本,是不测量颗粒物的。也就是说,境外品牌的产品还存在水土不服的现象。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记者:您对安荣信产品的技术和质量这么自信,那么请您分别介绍一下这两款产品的技术优势和质量标准吧?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257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5/insimg/b4547c60-d23a-47c2-aa15-bf392b31757b.jpg" title=" 77.jpg" height=" 257" hspace=" 0" vspace=" 0" width=" 450" border=" 0" / /p p   答:安荣信LFS1000-MO采用了基于激光前散射技术、亚微瓦功率稳定技术、微弱相干光检测技术,实现超低浓度颗粒物在线监测,最低检出限低至0.01mg/m3。已经可以准确测量出空气中细颗粒物几个微克浓度变化。解决了一直以来火电厂技术人员担心的测量灵敏度不够,不能准确反应5mg/m3以下的浓度变化问题。同时,系统还具备以下特点:独有自动校准专利技术,确保系统具有极低的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1、独有自动校准专利技术,确保系统具有极低的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2、抽取式测量方式设计,适用于各种工况条件 3、采样探头伴热功能,防止传输过程湿烟气冷凝产生的测量偏差 4、支持双量程,既满足低浓度测量的灵敏度需求,又能在超标时自动跳转为较大量程,方便环境监察执法部门定量掌控排放真实数据。 /p p   安荣信LSS2014是一款定位于火电厂原烟气低浓度测量的仪表。同样具有自动校准专利技术,确保系统具有极低的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达到微克(ug)级别测量精度,完全满足最新最低5mg排放限值要求。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安荣信LSS2014采用多种先进技术。包括:相关噪声对消技术、激光发射功率稳定技术、极低噪声TIA、干扰控制与信号完整性设计、抗恶劣环境设计技术,提供快速、可靠和准确的定量烟尘排放数据。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记者:一般来说,好产品都意味高昂的价格。特别是现在要重点推安荣信品牌,在与进口产品直接竞争中,不知道安荣信将采取什么销售策略? /span /p p   答:的确,好产品是建立在优质原配件的基础之上的。但是,安荣信产品依托的是自有软硬件技术,而且都是成功应用十几年的成熟产品,因此边际成本已经降得很低了,所以我们能够拿出非常有竞争力的价格。 /p p   我们期待与电力、钢铁、石化等行业的企业及周边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关系,积极开展技术研讨、技术交流,实现合作共赢。 /p p   不过,为了更大范围地推广国产烟气监测技术,尽早还老百姓一片蓝天,我们还是希望政府在环保政策支持上给予国产品牌同等待遇,(而不是某些地区,仍然是老眼光,认为只有进口产品好,反而制定向进口产品倾斜的政策!)让火电厂之外的所有燃煤锅炉的企业都买得起、用得起。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记者:烟气监测的确是非常重要的技术,但是相比较治理来讲,仅仅有监测是不够的,那么您如何看待监测与治理的关系? /span /p p   答:如果所有的企业主都意识到了烟气治理的重要性,那么其实监测的作用就会减少很多。就像日本,是不在线监测颗粒物的。不过,社会现实是,很多企业主不仅没有主动治理烟气污染,而且还在想尽办法偷偷排放,这也不能不说是各级政府和公益组织特别关注烟气排放技术的一种无奈。 /p
  • 我国成功研制能精确定位噪声元凶声相仪
    如果家用电器噪声很大,许多人可能推测,这是发动机出了问题,但实际未必如此——这其中有不少“冤案”。中科院声学所最近研制成功的声相仪,能准确判断问题究竟来自何处。因为布置在发动机周边的管道等零部件,也有可能是制造噪声的元凶。这是人们凭借自身直接听力很难区分的问题,采用传统的单个传声器测量也无法区分。唯有声相仪能够还发动机一个“清白”。因为在许多噪声源测试中,实验人员发现,不使用声相仪、仅凭单个传声器有过不少误诊。   让声音现形   所谓声相仪,是一种能给声场照相的仪器。声相仪通过测量声音传播的空间信息,准确地捕捉到不同位置的声源,并能有效地发现、辨析在复杂混合条件下的每一个声源。这不仅能给人们直观的声场图像,精准测量出每一个声源的各项指标,而且具有直观便捷的分析手段。   虽然大部分动物发出的声音从口腔而来,但就机器设备而言,其噪声来源并不那么单一。一个设备中往往存在多个声源,且每个声源都对总声音有贡献,若想解决机器设备的噪声问题,精确地测量出发声位置非常关键。   据声学所研究员杨亦春介绍,声相仪包含了一系列先进的测量技术和信号处理新算法。它利用传声器阵列,测量一定范围内的声场分布,可用于测量物体发出声音的位置和声音辐射的状态,用类似于气象云图的方式显示出直观的图像,即声成像测量,给人们一个直观的声学形象。   声相仪的测量精度,首先与传声器阵列上的阵元分布形式密切相关,经过优化的阵型虚像效应低,即不会出现假声源的现象。此外,声相仪的测量精度还与声成像算法优劣相关,优化的算法可以得出精确的声场云图,并具有良好的人机交互功能。   声相仪工作时,在计算机屏幕上显示出阵列检测的前方一定区域的声压分布,图像在屏幕上的色阶深度和宽度反映声场的动态范围大小,可以用鼠标调节,既可以拉边框调节大小,又可以用滚轮来调节“镜头”面大小。程序可以锁定瞬间声音,用于捕捉冲击声音 也可以快速切换,用于检测瞬变声场。也就是说,检测设备通过与计算机相连,能实时显示检测区域声音变化的情况。   排减纷扰   “声相仪技术在国际上推广得如火如荼,但多年来国内几乎没有生产厂商,目前我国每年大约有上百台套的需求,完全依靠进口。”   “随着人们对机器设备噪声场认识的加深,和各类设备制造企业对噪声控制越来越重视,各行各业包括企业、研究机构、大学等都有着具大的需求量。”杨亦春说。   声相仪的应用范围很广,几乎只要有声音的地方都可能有需求。在日常的生活应用中,除了在家电生产厂中检测噪声声源,从而采取有效措施将噪声控制在人们能够接受的范围内,还能测量汽车发动机、轮胎、车窗、驾驶室等部位噪声,改进汽车结构设计,降低噪声等级。   在电厂车间等环境中,通过声相仪,可给出电厂或者其他类企业的噪声分布,标示噪声产生的位置和强度,帮助找到消除噪声的方法。在公路、铁路上,声相仪可测量汽车、高铁行驶的噪声分布,有利于设计声屏障和采取降噪措施等。   如果将声相仪应用于舞台,可以将阵列置于特定位置,如演播厅的顶、后台、前台池等,可以用平面阵或球形阵形式,定点定向拾取走动人员的说话或者演唱声音,可使主持人或歌唱者不再手持话筒甚至不再戴话筒,即在舞台中央挂一个球形阵列,装饰成灯笼形式,可以对舞台每一个区域定位拾取声音,或在舞台中央的顶棚悬挂平面螺旋形阵列,便可以对舞台中央区域的目标声音进行很好的增强。   广受青睐   声相仪研制成功并得到应用后,国际同行给杨亦春发来了不少邀请函。有的希望他派学生合作,开展进一步研究,有的则直接购买产品用于实验测试。   英国温切斯特大学,希望合作开展机器设备噪声的故障诊断 加拿大里贾纳大学,希望开展风力发电机噪声控制的合作研究 美国堪萨斯州立大学,希望合作开展机械噪声控制研究 德国汉诺威莱布尼兹大学,希望联合开展声相仪的应用研究 韩国现代科学技术研究所,希望合作研究螺旋阵列声相仪的研究 比利时LMS公司、德国Acoustic Camera公司等,都表示要通过互访加强交流。   因为,他们研制的声相仪的一些性能已超过国外先进产品。如视场内无虚像 增益达到25dB 直径1米的平面螺旋形声相仪,其可分离声源的下限频率达到220Hz,国外产品只能达到500Hz或者600Hz 声相仪只需要一根USB线与电脑相连,而国外产品都有一至两根拇指粗的线与超过10公斤的仪器相连。
  • 中国科大实现百公里开放大气双光梳精密光谱测量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潘建伟、窦贤康、张强和薛向辉等组成的交叉研究团队,通过发展大功率低噪声光梳,结合时间频率传递等量子精密测量技术,在国际上首次实现百公里级的开放大气双光梳光谱测量。这一技术可应用于监测大尺度范围的地球大气温室气体和污染气体,并可以扩展到卫星和地面之间的大气双光梳光谱测量,用于全球尺度的温室气体监测和精确校准。9月12日,相关研究成果在线发表在《自然-光子学》(Nature&ensp Photonics)上。大气光谱学是研究大气化学和物理性质的关键技术,通过探讨光与大气中分子和颗粒的相互作用来研究大气问题,广泛应用于全球气候变化、碳预算评估和空气污染研究等领域。目前,大气光谱遥感使用的光栅光谱仪、外差光谱幅度计和傅里叶变换光谱仪等技术能够以不同的时间和空间分辨率提供地球大气成分的光谱学数据。然而,这些技术存在较多限制,如无法在夜间进行测量、无法同时测量多种组分等。近年来,开放大气双光梳光谱技术被证明是进行准确、连续、多气体测量的理想技术。双光梳光谱技术具有高采集速度、溯源至原子钟级别的绝对频率精度和可以同时测量多个组分等优点,在油田监测、城市车辆排放、畜牧排放测量和温室气体监测等领域应用广泛。该技术不受湍流散斑和背景噪声的影响,在原理上能够在不校准的情况下测量更长的距离,被认为是用于大气遥感的理想精密光谱工具。当前,国际上能够实现的最远的测量距离不超过20公里,只可针对工厂、牧场等小范围区域实现监测,无法应用于更大的区域如大型城市、雨林等。该团队开发出新的双基站开放大气双光梳光谱测量方案。相比于传统单基站方案,该方案无需在测量远端放置反射器,光只需要经过待测路径一次即可完成测量,从而减小了链路损耗,更适用于远距离、大尺度的测量。利用该方案,科研人员在乌鲁木齐测量得到113公里水平开放大气中水汽和二氧化碳的强度谱与相位谱。这一距离比国际上最远的测量距离高了约一个数量级。该工作创新性地融合了潘建伟、张强等前期发展的高精度自由空间时间频率传递技术且频率准确度达到10kHz,并运用自主研发的高精度反演算法,使二氧化碳反演精度在36分钟内小于0.6ppm。该研究使得双光梳光谱能够测量的大气距离从十几公里提升至一百多公里,扩大了这一技术的应用范围。同时,系统可容忍最大损耗为83dB,与中高轨星地链路损耗相当,为实现未来的星地大气双梳光谱测量奠定了基础。上述研究是量子信息科学与地球科学深度交叉融合取得的成果,基于光频梳的量子精密测量技术有望在地球科学、深空探测、环境科学和油气行业等领域得到应用。研究工作得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院、上海市、安徽省和山东省的支持。百公里开放大气双光梳光谱测量示意图
  • 央视:防辐射服让服内辐射强度变大
    新闻专题:标准缺失,监管缺位——防辐射服成“皇帝新装”   微博热议央视“防辐”调查风波   今天在生活当中,电脑、手机、电视等各种电器是越来越多了,由此也产生了一个令很多人担心的新问题,那就是电磁辐射,特别是近几年有一种号称是专门为孕妇设计的防辐射服开始热销了,而各类的防辐射广告也是让人真假难辩,那么防辐射服真的管用吗?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有没有影响呢?看一下记者的调查。央视《真相调查》播出《“防辐射服防辐射”谎言?》,以下为内容实录:   【正文】   短短的几年时间内,各类防辐射服大量地涌入市场,无论是在商场还是网上,防辐射服的销量节节攀升,尤其是在都市,防辐射服几乎成了每个准妈妈们的标准配备。   【同期】   孕妇:只要怀孕都穿,但也有些没怀孕也穿,就是预防一下吧。   孕妇:基本上身边人差不多都买,很少有说不买的。   孕妇:就是一个心理的作用吧,觉得穿了可能就对他好一点。   【正文】   据记者调查,目前市面上的防辐射服主要由金属纤维和银离子两种材质构成。商家在广告中宣传,普通金属纤维能抵挡99.99%的辐射,而银例子则能够抵挡高达99.9999%的辐射,所以市面上含有银离子的防辐射服明显比金属纤维的要贵一些。那么这些热销的防辐射服到底能够抵挡多少辐射呢?   记者通过中科院的推荐找到了一家国内具有领先水平的专业电子检测的实验室,对一件金属纤维的防辐射服的防辐射能力进行了检测。   【同期】   陈峰 工程师:那么我们现在做的这套整个的实验装置呢,就是用一个发射天线和一个接收天线来建立这样一个信号传输路径。   记者:就是它们是一对一的这个发射和接收。   陈峰: 对。   【正文】   在校准好仪器后,我们把防辐射服挡在了接收天线面前。   【同期】   记者:数值有了明显的变化。   陈峰:它这个变化所显示的地方,它大概是约等于10个DB。10个DB什么概念呢?就是十分之九的信号被屏蔽掉了,也就是剩了十分之一。   记者:就是说它能够阻隔90%的辐射。   陈峰:对。   【正文】   实验结果证实,这种金属纤维的防辐射服虽然没有商家宣传的高达99.99%的防辐射能力,但也足够抵挡90%左右的辐射。   记者调查发现市面上的防辐射服对于单一来源的辐射还真是有效果的,但问题是现实生活当中辐射源都不是单一的,而且也不是一个方向的。那么面对复杂的现实环境,防辐射服还有效果吗?   实验室里,通过模拟现实生活中复杂的辐射环境,工程师陈峰为我们进行了第二个实验。   【同期】   陈峰:我们在看一下她穿戴的情况,穿戴的情况呢。   记者:(孕妇)穿在身上不可能不动是吧?   陈峰:对。   记者:那个辐射波纹。   陈峰:然后我们就看到(波纹)在有些位置现在中间我们发现它反而变大了,也就是说电磁波在我们这个防辐射服或者是孕妇装里边它有反射,相当于对信号有了一个收集。   记者:也就是说它(防辐射服)成了一个收集器。   陈峰:首先前提条件必须有空隙让电磁波进入到防辐射服内,然后它在防辐射(服)内,它反而跑不出去了,就相当于你是多收集了一点。   【正文】   实验结果表明,现实生活中穿着防辐射服对于来自某些方向的辐射源不仅没有起到防护作用,反而会让防辐射服内的辐射强度变大,这是我们谁也没有想到的。   【同期】   陈峰: 这样说,电磁波在进入的时候,我们就类似于一个接收天线,它会在一定的角度把反射的信号集中到天线上。   【正文】   根据电磁辐射的原理,在不穿防辐射服的情况下,有辐射照射到人体,人体会吸收一小部分,然后把绝大部分的辐射都反射出去。但是如果穿了防辐射服,辐射会从衣服的下端、袖口等所有的缝隙射入,但却无法反射出去,而是在辐射服内进行多次反射后交会叠加,反而辐射强度增大作用于人体。   【同期】   记者:有没有一种可能,就是我怎么能把自己放在一个完全没有辐射的场里面?   陈峰:把你放在(封闭的)铁罐子里边。   记者:或者是整个360度罩着这个放辐射服是吗?   陈峰:对。你可以理解成你浸泡在一个无处不在的电磁环境里边,在这个电磁场你把你穿着衣服的地方保护起来,对你整个人体的电磁环境来说没有什么本质的变化。   记者:就是说不会因为我穿了这个辐射服,我接收电磁辐射就会少?   陈峰:对于母体来说是这样的,对于母体内部的胎儿来说,我现在没有研究,我不是特别清楚。   【正文】   也就是说只有当一个人穿着像宇航服那样的全封闭式屏蔽服,人体才有可能不接触电磁辐射,但显然日常生活中这是不现实的。因为我们每天生活的环境都充满了电磁辐射,只要我们身体的任何部位正在接触电磁辐射,那么这些辐射就会被身体吸收。   可以说面对充满电磁辐射的现实的生活环境,市场上热销的防辐射服可以防辐射的说法其实就是一个谎言。那么接下来的一个问题就是生活当中的电磁辐射到底需不需要穿上专门的衣服来防护呢?既然我们生活当中电磁辐射无处不在,那么对于人体,特别是孕妇究竟有多大的影响?   在自然界中,辐射大体分为两种,一种是高能量的电离辐射,比如医院的X光或者是核辐射,电离辐射对人体的伤害较大,但是一般情况下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是不会接触的,在我们生活中最常见的是一般电器产生的电磁辐射。而对于这种电磁辐射,我国环保局早在1988年就制定了相关的标准。   【同期】   陈峰:我们有这个电磁辐射的防护限值,也就是说不能超过某一个值,我们分职业照射和公众照射,我们看公众照射在这一个频段,我们是采用12伏每米。   记者:有电器达到或者超过这个标准吗?   陈峰:它基本上不会达到我们的限值要求。   记者:所谓的不会达到是说接近,还是说差得很远?   陈峰:差得很远。   【正文】   我国对公众日常的电磁辐射防护标准制定于1988年,那个时候每个家庭为数不多的电器都是奢侈品,但是在今天,大大小小的各类电器成了我们生活和工作的必需品,那个时候的标准现在还适用吗?带着这样的疑问,我们找到了一间标准的开放式办公室,对这间办公室的电磁辐射值进行了测算。   【同期】   陈峰:相当于按照标准的单位来说是0.07或者是0.08伏每米的单位数值,离我们标准要求的2伏每米差的很远。   【正文】   实验表明,在一间开放式办公室的电磁辐射值比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要低100多倍,可以说这种环境下的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   随后记者又找到了一位孕妇家进行同样的实验,结果证明,一般家庭的电磁辐射强度也远远没有达到国家的防护标准。而且目前我国对电磁辐射规定的标准上限为12伏每米,也远低于欧美等国家的标准,也就是说面对生活中的电磁辐射我们根本无需担心。   另外,关于辐射对孕妇的影响问题,果壳网的科普作家瘦驼曾在妻子怀孕后查阅了大量资料。1991年发表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一篇文章让他吃了定心丸。   【同期】   瘦驼 科普作家:那么这篇文章呢也是我们找了几千名女性作为志愿者,其中在他的研究期间,有800多人怀孕了,然后他追踪了这800多人,然后看她们怀孕的情况,她们接触显示器的情况,然后她们流产率多少,最终她们给出的结论是流产率的提高和接触电脑显示器是没有必然的联系的。   【正文】   《新英格兰医学》杂志是目前世界上连续出版时间最久的医学期刊,也是迄今为止全世界最受欢迎的综合性医学期刊。自1991年这本杂志刊登了《电脑辐射和女性流产没有直接关系》的结论性报告后,这一结论被广泛地引用和传播。此后,学术界做也没有出现过更新的观点推翻这一结论。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日常辐射并不会对人体构成危害,市场热销的孕妇防辐射服也起不到防辐射的效果。那么这些市面上花样迭出的孕妇防辐射服是怎样生产出来的,又该由谁来监管呢?   【同期】   瘦驼:既然它是一个产业,有那么多的厂家在做这个东西,但是我的确是没有找到任何一个能给出我一个答案的机构和标准。   【正文】   据记者调查,由于防辐射产品是一个新兴的产业,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相关的行业标准,所以既不属于医疗器械,也不属于工业产品。防辐射服的生产、销售等环节也都还处在一个无人监管的空白状态。因此对于市面上热销的防辐射服尽早给出权威的认定,给消费者一个明白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 云南多部门联动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检查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多部门联动对昆明、昭通、曲靖、楚雄、红河、文山、普洱、丽江8个州(市)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现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按照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和《云南省噪声污染防治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本次检查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2018年以来噪声投诉居高不下问题原因、噪声执法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对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领域噪声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噪声污染问题,检查组当即对责任单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发现噪声治理好的案例,及时收集、汇总噪声的相关情况、降低噪声污染的方法。在认真听取各地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汇报、充分考虑存在困难的同时,深挖问题根源,研究提出破解难题、改进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对8个州(市)的现场检查情况逐一分析后发现,噪声污染投诉呈逐年上升趋势。当前,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依然存在职能职责不清晰、体制机制不顺畅,噪声污染违法成本低、执法取证难、处罚手段单一,反复投诉得不到很好解决,以及行政、执法、技术支撑能力严重不足等问题。着眼进一步推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落地见效,检查组从强化各级政府和部门责任、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重点源监管、健全污染源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建立投诉倒逼机制、建立问题查办跟踪机制、重视典型成功经验发掘、创建噪声污染防治试点县、将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的单位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和信息公开、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多个方面着手,提出了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建议。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在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协调联动下,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多措并举不断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领域行政执法,取得阶段性进展。
  • 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新的大气污染治理方案和行业超低排放意见
    11月15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以下简称《两个意见》)和8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听取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配套制度情况汇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 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是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的关键举措。制定并实施好《方案》,对于巩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成果,确保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具有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有效统筹经济平稳运行、民生保障和大气污染防治,不断提升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水平,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常态化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监测监控和协调联动,做到早预警、早会商、早行动,更加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实现污染过程“削峰降速”。要持续推进治污减排工程,高质量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稳妥有序推进散煤治理,加快推广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电动化。要加强统筹调度和监督帮扶,强化考核督察和政策支持,多措并举全力保障攻坚行动各项措施落实见效,确保打好秋冬季攻坚这场硬仗。   ◇会议强调 推进实施水泥和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是推动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要统筹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和碳减排行动,引导企业更好落实原料替代、燃料替代等防控措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和碳排放,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扎实做好《两个意见》的组织实施、评价管理和宣传解读等工作,配套印发评估监测技术指南等,指导企业高质量完成改造任务,切实发挥出减排效益。要指导地方落实好超低排放的各项支持政策,提高企业改造积极性,让绿色发展水平高的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   ◇会议指出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和运行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为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设计与实施指南》《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规则(试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和结算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是《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重要配套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夯实交易市场制度基础,规范市场交易活动,维护交易市场秩序和各参与方合法权益。《三项制度》发布后,要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及时指导有关机构做好制度修订完善工作,不断健全交易市场制度体系并推动制度落实。要指导加快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组建,加强监督和业务指导,全力做好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各项准备工作。   ◇会议强调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环境公益诉讼、环境刑事司法等工作的基础性科技支撑。《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和关键环节 第3部分:恢复效果评估》《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和关键环节 第4部分:土壤生态环境基线调查与确定》《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生态系统 第1部分:农田生态系统》是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为做好鉴定评估工作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要强化标准的全面应用,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和损害恢复效果评估,确保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得到合理赔偿和有效恢复。要不断完善鉴定评估技术标准体系,做好重点和关键问题研究,更好服务于鉴定评估实践。   ◇会议指出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进一步完善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体系,有利于增强机械排气污染治理精准性。制定出台《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是加强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的重要举措,也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迫切需要,将为相关企业移动源管理和监管部门移动源核查提供技术支撑。要做好两项标准的公开发布和宣贯培训工作,切实加强监管核查,有效提升监管科技化水平。要指导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按要求安装车载终端并开展机械联网工作,实现“一机一档”动态管理。要指导重点行业企业加强移动源管理,推进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规范数据联网和报送。   ◇会议强调 规范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建设单位的法定义务,是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铀矿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铀矿冶退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卫星地球上行站》(以下简称《三项标准》),根据相关项目特点分别提出针对性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标准体系,对于强化辐射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强《三项标准》的宣贯解读,多渠道、全方位做好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要严格监督标准实施,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各项保护措施,保障环境保护设施稳定、有效、可靠运行,确保辐射环境安全。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赵英民、郭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廖西元,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刘炳江出席会议。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 我国首次在国际上实现百公里开放大气双光梳精密光谱测量
    根据中国科学院官网信息,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潘建伟、窦贤康、张强和薛向辉等组成的交叉研究团队,通过发展大功率低噪声光梳,结合时间频率传递等量子精密测量技术,在国际上首次实现百公里级的开放大气双光梳光谱测量。这一技术可应用于监测大尺度范围的地球大气温室气体和污染气体,并可以扩展到卫星和地面之间的大气双光梳光谱测量,用于全球尺度的温室气体监测和精确校准。9月12日,相关研究成果在线发表在《自然-光子学》(Nature Photonics)上。资料显示,大气光谱学是研究大气化学和物理性质的关键技术,通过探讨光与大气中分子和颗粒的相互作用来研究大气问题,广泛应用于全球气候变化、碳预算评估和空气污染研究等领域。目前,大气光谱遥感使用的光栅光谱仪、外差光谱幅度计和傅里叶变换光谱仪等技术能够以不同的时间和空间分辨率提供地球大气成分的光谱学数据。然而,这些技术存在较多限制,如无法在夜间进行测量、无法同时测量多种组分等。近年来,开放大气双光梳光谱技术被证明是进行准确、连续、多气体测量的理想技术。双光梳光谱技术具有高采集速度、溯源至原子钟级别的绝对频率精度和可以同时测量多个组分等优点,在油田监测、城市车辆排放、畜牧排放测量和温室气体监测等领域应用广泛。该技术不受湍流散斑和背景噪声的影响,在原理上能够在不校准的情况下测量更长的距离,被认为是用于大气遥感的理想精密光谱工具。当前,国际上能够实现的最远的测量距离不超过20公里,只可针对工厂、牧场等小范围区域实现监测,无法应用于更大的区域如大型城市、雨林等。该团队开发出新的双基站开放大气双光梳光谱测量方案。相比于传统单基站方案,该方案无需在测量远端放置反射器,光只需要经过待测路径一次即可完成测量,从而减小了链路损耗,更适用于远距离、大尺度的测量。利用该方案,科研人员在乌鲁木齐测量得到113公里水平开放大气中水汽和二氧化碳的强度谱与相位谱。这一距离比国际上最远的测量距离高了约一个数量级。该工作创新性地融合了潘建伟、张强等前期发展的高精度自由空间时间频率传递技术且频率准确度达到10kHz,并运用自主研发的高精度反演算法,使二氧化碳反演精度在36分钟内小于0.6ppm。该研究使得双光梳光谱能够测量的大气距离从十几公里提升至一百多公里,扩大了这一技术的应用范围。同时,系统可容忍最大损耗为83dB,与中高轨星地链路损耗相当,为实现未来的星地大气双梳光谱测量奠定了基础。据悉,上述研究是量子信息科学与地球科学深度交叉融合取得的成果,基于光频梳的量子精密测量技术有望在地球科学、深空探测、环境科学和油气行业等领域得到应用。
  • 海尔欣发布高精度大气氨本底激光开路分析仪新品
    开路气体分析技术:不同于常见的抽取式采样+闭路气体池技术,开路气体分析技术对浓度变化的响应时间可达0.1秒,不存在采样和预处理通道管壁对分子的吸附和滞后现象。低功耗、部署范围广:无需采样泵降低了整机功耗和质量,方便携带,结合太阳能电池板,有利于在无供电电网地区部署,提高了用户选择研究地点的自由度。波长调制技术:采用预设的程序,在目标气体的吸收范围内选取波长进行扫描式复合测量,以此获得更佳的峰型(用于光谱积分反演),排除非目标气体的干扰。信号噪音屏蔽:优化的模拟电子技术,极低噪声激光电流源,探测器前放,结合锁相放大数字信号处理算法,避免了自然环境中的电磁干扰,以及光电子噪声的影响,以此获得更准确的测量结果。中心波长控制器:通过参考光路以及自动反馈将激光器中心波长锁定在特征吸收谱中心,确保获得更准确的特征波谱。稳定的温度控制:通过被动散热和半导体制冷,保证激光器温度的精准控制。在外界不断变化的温度条件下获得更准确的测量结果。稳定的环境气压和温度测量补偿:对环境温度和压力实时精准测量,结合内置的温度和压力补偿算法,确保在环境条件不断变化下获得更准确的测量结果。冬季/夏季两种工作模式:冬季,夏季模式可根据环境温度进行切换,拓展仪器工作温度范围,提高测量准确度。创新点:海尔欣公司自主研发的大气氨激光开路分析仪采用红外激光吸收光谱技术(LDIR),结合开路式多次反射气体池,使得测量有效光程达数十米,实现了对大气氨分子进行10Hz,亚ppb精度的高速测量,该大气氨开路分析仪采用车辆移动平台搭载的形式,形成一整套车载巡检系统。 1、避开了传统的闭路氨分析仪器由于采样管路的传输时间和吸附效应,响应速度很慢的缺点,创新性的采用开路测量方案,无需采样,响应速度非常快,由高浓度恢复至零点时间小于1秒,尤其适合车载平台高速运动中收集到瞬时浓度变化,避免漏检氨排放源; 2、开路分析仪无需采样泵,依靠大气的自然流动经过光路分析,大大降低了整机功耗(50W)和质量(5kg),因此可使用小型车载电源或电池供电,适合多种巡检车型。海尔欣的分析仪甚至结合太阳能电池板可在无电网覆盖区域部署,提高了用户选择测量点的自由度。
  • 大方科技发布大方科技超低浓度烟尘连续监测系统新品
    一、系统组成 DCM-100系列超低浓度烟尘在线监测系统是专为超低浓度烟尘监测量身打造的一款系统,具有极高的灵敏度和系统可靠性,符合我国环保政策对超低浓度烟尘监测的相关要求。系统主要由采样探头、预处理单元、测量单元、二次仪表、风机单元等组成。烟道内烟尘经过采样探头单元抽取到测量单元以供分析,并将分析后的废气排回烟道。预处理单元主要为烟尘加热,使烟尘温度在露点温度之上,消除液态水滴对测量的影响。测量单元完成对抽取烟尘的分析计算。风机单元则主要是对射流泵提供动力。二次仪表箱与测量单元完成实时通讯,显示测量结果、系统运行状态、报警信息等,并控制整套系统的加热、标定等功能。 二、测量原理 DCM-100系列超低浓度烟尘在线监测系统采用抽取式技术路线,从烟道中抽取部分烟气,经过探杆取样管,进入加热室预热到140℃以上,预热后的测试气体被送入测量池进行测量,然后通过射流泵和探杆排气管回到原烟道。 测量采用激光前向散射原理,激光器发射的激光束经过测量池,激光束照射烟尘颗粒,产生散射,收集散射面特定角度的前向散射激光信号,该散射信号与烟尘浓度成函数关系,以此计算烟尘浓度。通过前向散射信号接收,可获得极高的烟尘浓度检测灵敏度。 三、系统特点 1.采用抽取预处理结合激光前向散射技术,具有极高的灵敏度和可靠性,适合湿烟气的超低浓度在线监测; 2.量程可调,0~10.0mg/m3,0~200.0 mg/m3根据需求设定; 3.抽取样气经过恒温预热,消除湿烟气冷凝引起的测量误差; 4.连续的清洁空气吹扫,保护内部光学器件不受污染; 5.高端智能控制技术使用,实现零点和满量程自动标定以及光学表面污染的自动监测和校正; 6.便利的人机交互功能,二次仪表采用7.0英寸,800×480图形点阵,64K色触摸屏,时尚大气; 7.运行数据可存储,仪表具有SD卡存储功能; 8.配备上位机软件,运行和维护极其方便; 9.简洁并人性化的界面设置,操作方便、功能强大。 四、行业应用 燃煤锅炉烟气脱硫下游粉尘排放测量; 垃圾湿式净化器和垃圾焚烧厂粉尘排放测量; 工业生产过程中湿废气的粉尘含量等。 创新点:1、本设备采用石英导光棒作为光信号收集方式和传输方式。相较于直接使用光纤耦合的光信号收集方式,本设备采用的导光棒对入射光的角度不敏感,光信号的接收面积更大,使得在相同的噪声背景、相同的粉尘浓度下信噪比更高。相较于使用环形或其他形式反光镜的光信号收集方式,本设备采用的导光棒能够更有效的采用吹扫气保护,而反光镜方式的反光镜面积更大,形状不规则不容易进行吹扫保护,更容易受到污染,导致可靠性降低。另外采用石英导光棒作为光信号收集方式调光更容易、简单,导光棒耐高温等性能优于光纤、反光镜。 2、本设备具有一种可折叠校准机构,可在设备运行时自动将校准机构移动至测量光路,从而完成对光路的污染情况检查,对设备的零点、量程自动校准,全过程无需人为干预。 大方科技超低浓度烟尘连续监测系统
  • 环保部发布《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路线》
    关于印发《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路线》的通知  总站物字[2011]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为进一步明确噪声监测发展方向、不断提高我国噪声监测水平,总站组织相关监测站开展了我国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路线研究,并征求了多方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路线》。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路线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关于印发《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定(暂行)》与《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暂行)》的通知   总站物字[2011]2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根据各地噪声自动监测工作的需要,为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总站结合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应用研究”成果,编制完成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定(暂行)》和《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请及时反馈意见与建议,以便为制定相关“噪声自动监测”国家标准提供基础资料。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附件1: 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定(暂行)   附件2: 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暂行)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路线   前言   目前我国环保系统实施噪声监测主要有两类,一是各监测站开展的声环境质量监测,包括: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和各类功能区监测,这类监测是每年《中国环境质量报告》中声环境部分的主要内容 一是各相关部门开展的有针对性的噪声监测,如:环评监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企业噪声排放监督监测及噪声纠纷的仲裁监测等等。噪声监测为我国环境噪声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环境管理的深入与认识的不断提高,当前的噪声监测内容已不能满足新形势的需要,主要问题是:常规的声环境质量监测中城市区域监测的声源统计代表性不全,缺乏夜间噪声总体水平监测。噪声监测与评价侧重于常规监测,针对性噪声监测特别是监督性监测相对薄弱,且尚未纳入统计与评价内容。噪声监测能力建设薄弱自动化程度低。这些情况造成现行的监测数据难以进行声环境质量深度分析,当前的噪声监测不利于对噪声的管理及声环境质量的改善。   为落实“十二五环保规划”精神,改进噪声监测工作,引领环境噪声监测方向,使噪声监测工作不断接近公众需要,体现降噪效果,满足管理需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噪声监测技术路线”研究课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路线。   一、环境噪声监测目的   掌握我国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噪声污染防治与降噪效果、监督与评判噪声污染排放 为噪声污染防治、环境噪声的管理与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通过环境噪声监测与评价促进我国声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为公众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二、噪声监测工作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法》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实施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我国国情,使噪声监测工作体现科学性、经济性和可操作性 噪声监测技术路线在兼顾历史和现状的基础上注重与管理需求结合与改善声环境质量结合。   三、总体目标   到“十二五”末,环保重点城市各类功能区和道路交通实现噪声自动监测。全国所有建制市均开展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和各类功能区监测。大型机场建立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筑施工场所及重点企业开展噪声自动排放监测或监督性监测。逐步建全噪声监测技术体系。   到2020年,全国所有建制市各类功能区和道路交通实现噪声自动监测。开展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昼夜普查监测。完善大型机场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完善建筑施工场所及重点企业噪声自动排放监测或监督性监测。形成较完善的噪声监测技术体系。   四、技术路线   噪声监测技术路线把握两个转变、两个加强和两个扩展。即:由人工监测为主、自动监测为辅向自动监测为主、人工监测为辅方向转变 由重宏观总体性监测、轻针对性噪声监测向两者并重监测转变。加强噪声监测技术、评价方法研究,完善噪声监测技术体系 加强噪声源、噪声防治效果监测,促进声环境质量改善。监测范围由侧重环保重点城市向全国所有建制市及乡镇扩展 监测要素由监测等效声级向低频噪声监测、噪声频谱分析监测、环境振动监测扩展。   1.声环境质量常规监测   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监测,仍采用网格普查监测方法,以手工监测为主。每年进行1次昼间普查监测,增加夜间普查监测。   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由手工监测逐步向自动监测过渡。手工监测,仍采用长度加权方法,测点位于人行道上距路面(含慢车道)20cm处 监测点位数量建议:超大、特大城市≥100个 大城市≥80个 中等城市≥50个 小城市≥20个。到“十二五”末,环保重点城市道路交通实现噪声自动监测 根据自动监测要求布设点位,实施自动监测时,监测点位进一步优化,点位数量要大大降低。到2020年,道路交通噪声自动监测扩大到全国所有建制市。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由每季度进行1天24小时监测,向功能区自动监测过渡。各类功能区监测点位数量比例按照各自城市功能区面积比例确定,建议监测点位数量:超大、特大城市≥20个,大城市≥15个,中等城市≥10个,小城市≥7个。到“十二五”末,环保重点城市各类功能区监测实现噪声自动监测。到2020年,全国所有建制市各类功能区监测实现噪声自动监测。   2.噪声污染源监测   落实噪声污染源排放申报制度。加强对各类噪声源(建筑施工噪声、工业企业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排放的监督监测。重点加强噪声源监控监测,对建筑施工场所逐步实施监视性噪声自动监测,待相关噪声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出台后,实施对建筑施工场所的监督性噪声自动监测。对公众投诉信访较集中的大型机场及工业企业的监督监测向噪声自动监测过渡。   3.噪声监测科研   开展噪声自动监测技术研究,建立噪声自动监测点位布设、监测指标、仪器要求、传输要求、评价方法等配套技术体系   开展道路交通监测与评价新方法研究,研究并建立一套更科学、与管理水平联系更紧密、与老百姓的实际感受更接近的道路交通噪声监测与评价方法   修订、完善噪声监测相关规范、标准,形成较完善的噪声监测标准体系   研究噪声污染严重、投诉率高的噪声源(如:建筑施工噪声)监督监测相关保障政策、措施,研究低频噪声监测技术、噪声频谱监测技术和评价方法,尽可能有效的降低噪声污染   研究探讨噪声监测质量保证技术、道路交通噪声地图表证技术等,“十二五”期间,重点城市可试点开展噪声地图的制作研究,全面提高噪声监测评价技术水平。   探讨环境噪声信息管理和信息公开办法,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 深度洞察!现代航空器噪声管理的挑战与应对
    随着技术的进步,现代噪声监测系统正朝着智能化、网络化方向发展,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实现远程实时监控和预警,使得噪声管理更加精准高效,市场更加广阔。为了解当前噪声监测技术进展、应用成效、行业状况及挑战机遇,向大家展现当前噪声监测市场现状,仪器信息网开展了“噪声监测现状与市场动态”主题约稿活动,本篇文章为北京爱唯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回稿内容。现代航空器噪声管理的挑战与应对文章作者: Envirosuite 公司中国区商业代表—祖明目录前言1. 现代航空器噪声管理的挑战 1.1 噪声主体责任人是谁1.2 如何与社区、航司以及环境执法部门沟通 1.3 如何科学合理减噪2. ICAO 附件 16 和《航空器噪声管理平衡方法指导》2.1 《航空器噪声管理平衡方法指导》2.2 航空器噪声管理的跨领域要素 —— 社区参与3. 第四代航空环境容量管理4. Envirosuite ANOMS 机场噪声和运行管理系统 4.1 ANOMS 精确监测和管理机场噪声问题4.2 高效融合各方数据4.3 ANOMS 很好地履行了 ICAO 第 A39-1 号决议,暨社区参与4.3.1 建立空域宽容和理解以加强社会许可4.3.2 视觉化呈现机场噪音等值线、绘制噪音事件图并识别投诉源4.3.3 公开透明的平台功能,与社区建立良好关系5. EMU 3700 噪声监测系统6. 技术实施单位介绍关于 Envirosuite ( EVS )前言航空器噪声对人的心理和生理影响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机场数量、规模和航班数量的快速增长,导致航空器噪声的影响越来越强。自20世纪60年代噪声首次成为航空问题以来,航空业一直在努力寻找减少其影响的方法。航空业十分重视减噪工作,持续的工程创新使现代飞机产生的噪声比20世纪60年代的飞机减少了75%。图1. Major reductions in aircraft noise levelsICAO Symposium on Aviation and Climate Change,"Destination Green", ICAO Headquarters, Montreal, Canada, 14-16 May, 2013尽管行业内近年来一直在噪声管理方面进行了大量投资并取得了显著效果,但机场噪声依然困扰着机场附近的居民,对噪声的担忧依然是机场发展的最大阻碍,并成为投诉的主要原因。&bull 英国伦敦Heathrow国际机场就因噪声长期影响居民睡眠遭到起诉;&bull 韩国首尔金浦国际机场周边3万多居民难忍航空器噪声影响日常生活,对国土海洋部提起的集体诉讼获得胜诉;&bull 由于每天约510次航班量引发的大量噪声,希腊政府主动将旧的雅典国际机场改建成公园,将新机场迁往居民相对分散的斯巴达地区;&bull 美国政府专门通过《国家公园领空法案》限制航空噪声以回应民众诉求。1. 现代航空器噪声管理的挑战对于机场管理者来说,现代航空器噪声管理面对的挑战依然十分严峻,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1 噪声主体责任人是谁&bull 飞机是产生噪声的主体,但民众都是在投诉机场;&bull 环境执法要求机场负责。1.2 如何与社区、航司以及环境执法部门沟通&bull 噪声事件总是无法及时捕捉;&bull 已采用搬迁或颁发噪声补偿款形式处理噪声干扰,但民众还是在不停抱怨;&bull 如何科学合理地与社区民众进行沟通;&bull 与航司沟通的方式与措施;&bull 环境执法部门关注哪些信息。1.3如何科学合理减噪&bull 机场航线规划已固定无法改变;&bull 航线管理隶属于空管部门而不是机场,空管部没有噪声管理职能;&bull 建议的管控措施如何执行与验证。2022年6月5日,我国新《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后,对噪声管理制定了更加科学严谨的管理要求,如:1. 明确单位和个人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的权利;2. 受到噪声侵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侵权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3. 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范围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范围应当向社会公布;4. 声环境质量改善规划实施方案应当向社会公开;5. 约谈的整改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6. 增加规定,制定噪声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应当征求有关专家和公众等的意见。空域的重新规划、不断变化的社区敏感度和监管限制正在日益影响机场运营和发展。现在,机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与周围社区合作,以了解和管理运营对环境的影响。周边民众对噪声的担忧以及投诉往往成为机场发展的最大阻碍。对于机场管理者,对噪声问题的关注已不仅仅是噪声暴露问题,还必须保持机场运营的同时实现周边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平衡,以获得社会认可。这需要通过准确、无懈可击的数据为噪声管理行动计划提供有效支持。2. ICAO附件16和《航空器噪声管理平衡方法指导》1968年,第16届ICAO大会指示ICAO理事会制定与航空器噪声有关的国际规范和相关指导材料,列入航空器噪声的说明和测量方法以及对机场附近社区所关切的飞机造成的噪声的适当限制等材料;“机场附近航空器噪声特别会议”(1969年11月25日至9月17日,蒙特利尔),促使ICAO理事会于1971年8月通过了第一版附件16-航空器噪声,这是适用于新飞机设计的第一个环境标准。下图2.为ICAO附件16发展历程。图2. 2.1 《航空器噪声管理平衡方法指导》2001年9月,ICAO提交大会决议A33-7,2004年批准和发行《航空器噪声管理平衡方法指导》 Doc 9829,从4个方面对机场噪声进行管理控制,见下图3。(1)从源头控制,规定各类航空器噪声限值及测量、评定要求,根据飞机生产年代和类型不同,制定不同噪声限值,逐步淘汰高噪声飞机;(2)土地使用规划和管理,合理规划,和航空器噪声不相容的土地使用远离航空器噪声影响区,鼓励和航空器噪声影响相容的土地使用安排在机场周围;(3)减噪运行程序,优先跑道、优先航路措施,避免或减少在噪声敏感区上空飞行;减噪起飞程序、减少油耗和地面噪声的连续下降进近程序;(4)运行限制,限制或禁止高噪声飞机起降、限制或禁止使用噪声影响大的跑道、飞机运行时段限制、架次限制等管理措施。图3. Doc 98292.2 航空器噪声管理的跨领域要素 —— 社区参与ICAO第40届会议提出了航空器噪声管理的跨领域要素——社区参与。具体见下:执行委员会由国际机场理事会(ACI)和民用飞航服务组织(CANSO)提交)A40-WP/2601EX/1042/8/19议程项目15:环境保护—一般规定、航空器噪声和当地空气质量— 政策和标准:噪声管理决议如下: ICAO第A39-1号决议国际机场理事会和CANSO欢迎ICAO理事会提出的建议,即在A40-WP/57号文件所建议的ICAOA39-1号决议案文中,提及社区参与和ICAO第351号通告《社区参与航空环境管理》。此外,国际机场理事会和CANSO建议调整决议的措辞,纳入社区参与作为平衡做法的跨领域要素— 修改以下划线黑体表示:“鉴于ICAO制定的噪声管理平衡做法包括确定机场的噪声问题,然后通过探索四个要素来分析可用于降低噪声的各种措施,同时辅之以一个跨领域要素—社区参与,即:&bull 从源头上降低噪声;&bull 土地使用规划和管理;&bull 减噪运行程序;&bull 运行限制,目标在于以成本效益最高的方式解决噪声问题;&bull 社区参与是一个跨领域要素,应该支持上述四个支柱,目标是确定尽可能包括社区反馈意见在内的实际解决方案。3. 第四代航空环境容量管理在持续长期增长需求的背景下,机场建设总体规划包含了大量基础设施投资,以支持活动和乘客数量的增长。许多情况下,机场经济发展面临的限制不是基础设施的建设,而是机场可管理的环境容量,以及由此产生的受影响社区容忍程度。这个行业正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在每个机场都有独特的挑战,主要集中在:&bull 法定/合规义务,法律规定的环境义务,报告或数据透露的科学合理性要求,捕捉/管理/回应投诉的要求;&bull 操作限制,例如某些飞行行动限制,如宵禁、环境阈值限制,政府政策影响等;&bull 社区/利益相关者的压力,公众对环境数据质量的信任,对环境问题的关切,投诉处理,区域扩建或空域变化与社区协商机制等;&bull 基础设施能力/复原力和扩容能力,需要从现有的基础设施中获取更大的环境效率,受天气/延误影响时的运营弹性等。机场需要持续延伸环境容量,通过采用最先进的技术和能力,建立消除影响和容忍构建的均衡计划,从而应对这一战略问题,业内称之为“第四代航空环境容量管理”,见下图4。图4. 第四代航空环境环境容量管理ICAO关于这一主题的指导意见载于附件16第一卷第四部分和Doc 9184 《机场规划手册》第 2 部分——土地使用和环境控制。 其目的是为机场、周边社区和环境生态的需求提供尽可能好的条件。4. Envirosuite ANOMS机场噪声和运行管理系统EnviroSuite Limited (ASX: EVS) 根据数十年的噪声管理及与社区互动和支持企业成长的经验,帮助全球各地270多家机场提升了空域环境容忍度。30多年来,通过与ICAO及全球各地机场合作,Envirosuite 制订出个性化的综合解决方案,满足第四代及后期航空环境容量管理需求,旗舰软件产品 ANOMS 机场噪声和运行管理系统(Airport Noise and Operations Management Systems,ANOMS)更是在该领域拥有无可比拟的世界领先地位。4.1 ANOMS精确监测和管理机场噪声问题ANOMS是世界领先的机场噪声监测系统、机场噪声报告和机场航迹管理技术软件,提供24/7全天候的噪声监测和强大的分析和报告功能,以实施和跟踪噪声消减计划和程序,并建立社区支持。ANOMS具有丰富的功能,可高度配置,满足整个机场用户的特殊业务需求,为全球最大、最繁忙的机场,以及具有噪声问题的机场提供服务。其系统功能概述如下表:1. 噪声影响评估&bull 实时显示噪声敏感点声级&bull 输出噪声监测报告&bull 借助互联网让公众了解机场噪声影响2. 投诉处理和分析&bull 实时反映可能受到的航空器噪声污染情况&bull 机场当局通过查看相应监测点的声级及雷达数据,确定投诉事件的真实性,并分析其是否由航空器飞越所引起,明确产生投诉的原因,找出违规飞行航班&bull 将投诉处理结果公示于网站上供投诉者和公众查看3. 违规飞行发现&bull 高噪声飞机及违规航班的飞行是机场噪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bull 监测并减少此类违规飞行,找出违规飞行的航班(包括高噪声机型)并采取相应措施4. 噪声预测等值线图的修正&bull 相容性规划是减少机场周边航空器噪声影响的主要方法&bull 对现有噪声预测等值线图进行修正,使等值线图更能反映机场未来的噪声影响5. 减噪措施决策技术依据,及效果验证&bull 科学的降噪措施依据支撑&bull 实施情况的检查及其有效性的验证,包含机场运行限制措施、机场减噪飞行程序以及加装隔音窗、拆迁等被动降噪措施ANOMS由高精度航班轨迹技术支持的 24/7 机场噪声监测系统为基础,在降噪、利益相关者参与、航班跟踪和程序执行方面拥有成熟的专业知识,以支持机场的监管合规。图5. ANOMS客户端关联航线轨迹4.2 高效融合各方数据ANOMS 支持融合范围广泛的各种数据来源,如收集噪声和气候数据的环境监控装置,提供实时航班信息的 SkyTrak 无源雷达,各类型第三方数据来源包括噪声实时测量数据、地图,卫星图像,气象和投诉信息等,以及包括雷达和航班计划系统、NMTs、AODBs、AWOS、Metar 和 ATIS等。随着机场业务的扩展,其他的数据源也可以方便地加入,例如ADS-B雷达数据,飞机注册数据等。ANOMS对不同类型的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和报告,提供对机场运行及其环境影响的全面了解。系统将噪声监控网络与雷达和飞行系统连接起来,对以下方面的洞察:&bull 噪声暴露,了解每架飞机进出机场的噪声水平;&bull 航线合规,识别哪些飞机在飞行以及在哪里飞行,并检测哪些飞机不符合规定的飞行程序;&bull 运行和空中交通管制报告,了解实际情况,以制定未来的政策和计划;&bull 投诉处理,记录每个社区查询,并自动编辑一个回复,以确定是哪架飞机引起了投诉;&bull 社区关系,分析数据以报告趋势,准确了解运营是如何变化的,以帮助设定社区期望并建立理解。管理和报告环境影响导致运营受限和发展受限的可能ANOMS是您真实信息的来源,具有绝对完整性的数据(图6)。图6. ANOMS具有绝对完整性的数据4.3 ANOMS很好地履行了ICAO第A39-1号决议,暨社区参与机场噪音是很严重的问题,面对环境影响议题时,邻近社区居民越来越强烈的表达反对之声,并且要求限制机场发展。ICAO第A39-1号决议提出“纳入社区参与作为平衡做法的跨领域要素”,ANOMS帮助全球各地的机场很好地履行了此项决议。我们每年管理着1800万则投诉的机场噪音和飞机航迹科技。ANOMS软件确保了高可用性、数据完整性和灵活性,帮助机场团队轻松分析运营所需信息,为机场噪声管理与社区沟通互动提供各类信息和建议。4.3.1 建立空域宽容和理解以加强社会许可通过高精准地主动与机场邻近社区互动,以及与社区透明交流,以便能提升他们对空域的理解和容忍度。图7. ANOMS加强与社区的沟通4.3.2 视觉化呈现机场噪音等值线、绘制噪音事件图并识别投诉源我们的演算法专为辨别可能的噪音源头而设计,该算法考虑了一系列因素,如飞机跟踪和机场噪声事件。图8. ANOMS视觉化呈现飞行器噪声事件4.3.3 公开透明的平台功能,与社区建立良好关系可建立公开透明的的交流平台和邻近社区建立良好关系,并且管理社区之中的意见,作为未来机场扩增计划的基础。图9. ANOMS公开的操作平台5. EMU 3700噪声监测系统EVS 的EMU3700 是适用于任何环境的全天候实时噪声监测设备,EMU3700能够捕获准确的噪音和天气数据,为EVS Aviation航空管理软件解决方案提供实时、准确的可视化数据分析与见解。。硬件单元可部署在机场运营区内或周边社区的任何地方,以满足机场环境监测的需求。产品符合AS/NZS 62368-1 CE & FCC等安全性和合规性标准,独立IEC61672:2013 1级型批认证。6. 技术实施单位介绍关于Envirosuite(EVS):EnviroSuite Limited (ASX: EVS) 帮助那些正在寻求管理其经营环境答案的企业。我们具有前瞻性思维,并努力成为世界一流企业,为希望智能运营的客户引领潮流,以加速其业务、环境和人员之间的可持续未来。Envirosuite起源于1990年,是一个由空气质量和气象咨询(Pacific Environment)、实时和预测技术(Envirosuite)以及世界领先的航空创新(EMS Bruel & Kjaer)相结合的实体;几十年来,一直处于环境智能解决方案的最前沿,从事专业科技服务,致力于面向全球提供环境咨询,监测,预测管理和自动化报告解决方案。得益于我们的传统和DNA,今天的Envirosuite是全球领导者,拥有智能监测管理空气质量、噪声、水和振动的能力;在全球五个地区设有十多个办事处,拥有 250 多名员工,随时准备将环境智能的力量推向世界。Envirosuite 以自主开发的软硬件为平台,向客户提供实时监测,分析报告,溯源预测等功能为一体的专业环境管理解决方案。在世界各地拥有400多个环境管理项目经验,服务于全球200多个机场。2020年收购专业的环境噪声监测公司EMS Brüel & Kjæ r后,EVS成为横跨空气质量、水务监管和环境噪声监测三大专业领域的公司。我们的愿景:应用环境智能的力量,使工业实现可持续增长,社区繁荣发展。我们的使命:致力于创造世界领先的技术解决方案,从环境数据中获得切实可行的见解,让我们的客户能够充分发挥他们的潜力。
  • 2021重大仪器专项申报指南:开发核心部件国产化的核磁共振波谱仪
    日前,1月28日,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发布“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文件中指出,2021 年,本重点专项围绕科学仪器、科研试剂、实验动物和科学数据等四个方向进行布局,拟支持45 个研究方向。在科研仪器方向的高端通用科学仪器工程化及应用开发方面共包括辉光放电质谱仪、第三代基因测序仪、超高分辨活细胞成像显微镜、核磁共振波谱仪、宽频带取样示波器、高灵敏手性物质离子迁移谱与质谱联用仪、复杂微结构三维光学显微测量仪、聚焦离子束/电子束双束显微镜、高性能流式细胞分选仪9个方向。  其中,核磁共振波谱仪方向研究内容如下:针对化学分析、生物分子结构、代谢混合物组分等检测需求,突破超高场稳态磁体设计与制造、高精度磁共振谱仪控制、高效射频激发与接收等关键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质量稳定可靠、核心部件国产化的核磁共振波谱仪产品,开发相关软件和数据库,开展工程化开发、应用示范和产业化推广,实现在化学化工、生命医学、食品制药和环境能源等领域的应用。  相关的考核指标如下:  磁场强度≥14 T 室温孔径≥50 mm 磁场稳定度≤9 Hz/h;磁场均匀度≤0.05 ppm 支持多核素频谱分析范围1H、13C、15N、31P、129Xe 等 射频带宽50~650 MHz;波谱频率分辨率≤0.003 Hz 射频发射通道数≥2 通道 液氦补充时间≥150 天。项目完成时通过可靠性测试和第三方异地测试,平均故障间隔时间≥3000 小时,技术就绪度不低于8级 至少应用于2 个领域或行业。明确发明专利、标准和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数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形成批量生产能力,经指定用户试用,满足用户使用要求。  另外在核心关键部件开发及应用方面,特别详细阐述了磁共振成像低温探头方向的研究内容:开发磁共振成像低温探头,突破高密度射频 12 阵列、超低温制冷系统、低噪声前置放大等关键技术,开展工程化开发、应用示范和产业化推广,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 权、质量稳定可靠的部件产品,实现在高场磁共振成像仪、 波谱分析仪等仪器的应用。  考核指标:通道数≥2;扫描孔径≥2 cm;射频探头匹配 ≤-15 dB;探头温度≤30 K;前置放大器噪声系数≤1 dB;灵敏 度提高(低温/常温)≥4 倍。项目完成时通过可靠性测试和 第三方异地测试,平均故障间隔时间≥5000 小时,技术就绪 度达到9 级;至少应用于2 类仪器。明确发明专利、标准和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数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形成批量 生产能力,经指定用户试用,满足用户使用要求。  详细内容请查看附件:“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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