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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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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合成相关的资讯

  • 我国科学家揭示特殊DNA的合成机制
    脱氧核糖核酸(DNA)是生命体的遗传物质,决定生物的特征和多样性。生命的遗传信息存储在由腺嘌呤(A)、鸟嘌呤(G)、胞嘧啶(C)、胸腺嘧啶(T)四种碱基组成的DNA序列中。1977年前苏联科学家在感染蓝细菌的一株噬菌体中发现由2,6-二氨基嘌呤(Z)、G、C、T组成的DNA,该类特殊DNA中的Z完全取代了正常的A,且Z与T配对形成更稳定的三个氢键,极大地改变了DNA的物理化学特征。长期以来,特殊DNA的合成机制及存在的普遍性和生理意义一直是未解之谜。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新天然与人工产物的定向挖掘和高效合成的平台技术”项目在该特殊DNA的合成机制研究上取得重大进展。天津大学研究团队联合上海科技大学、美国伊利诺伊大学等研究团队,解析了该特殊DNA的合成机制,其中包括关键酶参与的2,6-二氨基嘌呤脱氧核糖核苷酸(dZTP)的生成和脱氧腺苷三磷酸(dATP)的消除,并发现这种特殊DNA遍布全球,大量能感染细菌的噬菌体都含有这种DNA。该研究还发现该特殊DNA可以规避识别位点中含有A的限制性内切酶的切割,因此含有该种特殊DNA的噬菌体可以逃避宿主的免疫防御从而具有进化优势。  该项重大发现对生命起源、物种进化、系统生物学的研究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在超级耐药菌感染的治疗、绿色无抗生素畜牧饲料和食品保存技术开发、新型纳米材料制备、DNA信息存贮等领域具有潜在应用价值。该研究成果近期发表在《Science》杂志上。   论文链接:https://science.sciencemag.org/content/372/6541/512.full  注:此研究成果摘自《Science》杂志,文章内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仅供参考。
  • 广东人造鸡蛋经检为真鸡蛋 或特殊条件下自然变化
    河北平山县产的鸡蛋近日卷入广东雷州市“人造鸡蛋”风波。10日,广东省湛江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出具了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抽样送检的样品均为真鸡蛋,并未发现“人造鸡蛋”。  2月7日,媒体披露,广东雷州市洪都大酒店出现疑似“人造鸡蛋”,熟蛋黄往地板上用力狠摔也摔不烂,且能“蹦高”40多厘米,初步调查认为鸡蛋可能来自河北平山县。随后,这一事件被媒体连续报道。  广东省湛江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对鸡蛋样品进行了严格检测,包括鸡蛋中含有的营养物质是否属于正常值,是否有假鸡蛋中可能含有的成分,如添加的人工合成色素柠檬黄和日落黄等。  专家分析认为,在长期低温等环境作用下,蛋黄、蛋白也可能会变质凝固,的确可能会产生弹性,不排除是特殊条件下真鸡蛋出现自然变化。  这一事件引起河北石家庄市高度重视,并派出专人赴平山县督导。平山县政府成立了 “人造鸡蛋”问题调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实行“日报告”制度,连夜对全县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养殖场、饲料加工企业、仓库、超市、商店、餐饮服务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特别是小作坊、小加工点,逐厂逐点开展无缝隙、拉网式排查核实,均未发现“人造鸡蛋”。
  • 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行业发展和质量安全论坛通知(第一轮)
    p  2018年11月17~18日 河北 石家庄/pp  主办: 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pp  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pp  中国食品杂志社《食品科学》杂志/pp  赞助: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pp  食品对于人类健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中华民族自古就有“寓医于食”的传统,“饮食者,人之命脉也”则是明代医学巨匠李时珍对膳食营养的健康作用所做的高度概括。世界卫生组织(WHO)近年对影响人类健康的因素的评估结果也表明,膳食营养因素的影响(13%)仅次于居首位的遗传因素(15%),远高于医疗因素(仅8%)的作用。“医养结合”这一理念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医学界和营养学界业者所接受和认可。在世界范围,当疾病到来时采取治疗手段,并辅以特殊食品作为营养支持,正在成为临床医疗的共识。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正是这样一类食品,当目标人群无法进食普通膳食或无法用日常膳食满足其营养需求时,作为一种营养补充途径,起到营养支持作用。通过为患者提供经过科学论证的营养配方食品,与药品共同辅助疾病治疗,能加快人体机能的恢复,这一方法已经在医疗体系中扮演愈来愈重要的角色。/pp  随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被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确定为“特殊食品”以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出台,相关政策法规的逐步完善,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行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当前,全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市场规模为560~640亿元人民币,每年以6%的速率在增长。虽然我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市场在过去几年里发展迅速,根据报道平均增长率达到37%,但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相较于发达国家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系统性研究和规范肠内营养补充剂产品的发展,我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发展脚步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快,尤其是特殊食品对消化道微生态环境的影响应加快研究。/pp  为进一步推动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发展,带动产业的技术创新,更好的保障人类身体健康和提高生活品质,由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中国食品杂志社《食品科学》杂志共同主办的“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行业发展和质量安全论坛”将在河北石家庄召开。会议将就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研究成果、临床与营养应用、功能成分与学术评价、食品安全与毒理学、微生物学、免疫学等食品科学与营养健康方面的重大理论研究展开深入探讨,交流和借鉴国外经验,分享相关政策与管理规范,为广大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究工作者和生产者提供新的思路,指明发展方向。/pp  本次会议诚挚邀请国内外各大专院校、医疗单位、科研院所、检测机构、行业协会、生产企业从事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究的专家、学者进行深入交流。会期2天,会议时间为2018年11月中旬,地点:河北石家庄。/pp  会议开展论文征集活动,征文内容:与会议主题相关的学术论文,论文征集截止时间:2018年8月30日。审核通过的参会代表论文按书面录用通知缴纳版面费后将优先在《食品科学》《Food Science and Human Wellness》《肉类研究》《乳业科学与技术》杂志正刊发表。/pp  欢迎各位专家、学者参加此次会议,并踊跃投稿,展览展示。/pp  strong一、 组织委员会/strong/pp  荣誉主席:/pp  丛 斌 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pp  吴以岭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河北省中西医结合医药研究院院长/pp  主席:/pp  王 红女士: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特殊食品注册管理司司长/pp  樊红平先生: 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副主任/pp  王丽霞研究员: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院长/pp  王守伟教授: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食品杂志社社长/pp  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主任/pp  副主席:/pp  张岩研究员: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副院长/pp  赵 燕女士: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中国食品杂志社执行社长/pp  委员:/pp  王红高级工程师: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食品部部长/pp  孙勇副研究员: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中国食品杂志社副社长、/pp  《食品科学》杂志主编、《Food Science andHuman Wellness》执行主编/pp  拟邀请发言专家(按姓氏拼音排序):/pp  陈 峰教授:美国克莱姆森大学食品营养与包装科学系/pp  陈建设教授:浙江工商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副院长/pp  陈 宁教授:武汉体育学院“楚天学者”特聘教授、/pp  《Food Science and Human Wellness》副主编/pp  陈 卫教授:江南大学副校长、国家功能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pp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pp  陈颖研究员: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pp  丁刚强研究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所长、中国营养学会副理事长/pp  郝利民教授:军事科学院系统工程研究院军用食品研究室副主任/pp  贾英民教授: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pp  康文艺教授:河南大学药学院副院长/pp  李 东教授:北京市营养源研究所党委书记、所长、北京食品学会理事长/pp  李士明教授:湖北黄冈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湖北省“百人计划”教授、“楚天学者”特聘教授、美国新泽西州罗格斯大学食品科学系访问教授、《Food Science and Human Wellness》杂志科学主编/pp  刘宏伟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pp  刘 健教授:合肥工业大学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院长/pp  刘新旗教授:北京工商大学北京人类营养与高精尖创新中心首席科学家、/pp  国家“千人计划”特聘教授/pp  刘学波教授:西北农林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pp  罗云波教授:国际食品科学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特殊食品研究中心主任/pp  庞广昌教授:天津商业大学生物技术与食品科学学院、/pp  天津商业大学海洋食品与药物研究所执行所长/pp  潘敏雄教授:台湾大学食品科技研究所、《Journal of Food and Drug Analysis》杂志副主编/pp  孙桂菊教授:东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系主任/pp  孙君社研究员: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研究员副总工程师、/pp  国际健康食品工程研究院执行院长/pp  王 硕教授:国际食品科学院院士、南开大学医学院、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pp  王彦波教授:浙江工商大学浙江食品质量安全工程研究院常务副院长、《Journal of Fisheries and Aquaculture》副主编/pp  王 钊教授:清华大学药学院药理学研究所所长/pp  汪少芸教授:福州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执行院长、福州大学海洋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pp  吴建平教授: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农业、食品与营养科学系、《Journal of the Science of Food and Agriculture》副主编、《Food Science and Human Wellness》副主编/pp  吴永宁研究员:国际食品科学院院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技术总师/pp  肖建波教授:澳门大学助理教授、福建农林大学特聘教授、《MLS Nutrition, Food Science & Technology》主编、德国洪堡学者/pp  谢明勇教授:国际食品科学院院士、南昌大学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pp  邢新会教授:清华大学化工系副主任、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生物化工研究所所长、《Journal of Bioscience and Bioengineering》杂志主编、《Biochemical Engineering Journal》杂志副主编/pp  袁其朋教授:北京化工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北京化工大学化工资源有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pp  张峰研究员: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食品安全研究所所长/pp  郑 磊教授:合肥工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ppstrong  二、会议内容/strong/pp  1、会议主题: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行业发展和质量安全/pp  (1)新型特殊膳食食品研发与科技创新 /pp  (2)特殊膳食食品中有效成分的分析检测 /pp  (3)特殊膳食食品包装及标签要求 /pp  (4)特殊膳食食品生产工艺研究及质量控制 /pp  (5)国内外特殊膳食食品关键技术研究及进展 /pp  (6)特殊膳食食品全产业链 /pp  (7)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特殊膳食食品审批及管理制度 /pp  (8)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审评机制创新 /pp  (9)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及管理 /pp  (10)国内外特殊膳食食品标准体系及相关法律法规 /pp  (11)进口特殊膳食用食品的风险评估体系研究 /pp  (12)国内外特殊膳食食品产业发展现状及新机遇。/pp  2、会议形式/pp  (1)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教授发言/pp  (2)参会代表相关研究成果发言/pp  (3)论文海报展示/pp  (4)参展企业产品展示/pp strong 三、会议论文/strong/pp  1、论文范围及要求:与会议主题相关的学术论文,请严格按照杂志撰稿要求和投稿模板撰写。/pp  《食品科学》投稿:请登录食品科学网www.chnfood.cn,从首页采编系统投稿 /pp  《Food Science and Human Wellness》投稿:请登录网站http://ees.elsevier.com/fshw/投稿 /pp  《肉类研究》投稿:请登录网站http://www.rlyj.pub投稿 /pp  《乳业科学与技术》投稿:请登录网站http://rykj.cbpt.cnki.net投稿。/pp  2、论文发表费:审核通过的稿件按书面录用通知缴纳版面费。/pp  3、投递会议论文的代表,请先将论文通过杂志在线采编系统投递并获得稿件编号后,再及时进行会议注册,并将稿件标题、编号填入注册信息中。/ppstrong  四、会议费/strong/pp  1800元/人(含会议费、餐费等) /pp  普通在校研究生1200元(不含在职攻读学位人员)。/pp  会议期间安排住宿,费用自理。会议费不包含论文发表费。/ppstrong  五、重要时间/strong/pp  论文征集截止日期: 2018 年8月30日/pp  口头报告申请截止时间: 2018年8月15日/pp  会议报名截止日期: 2018年10月8日/pp  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10月xx-xx日(2018 年10月XX日全天报到)/ppstrong  六、汇款事项/strong/pp  请参会代表收到正式邀请函(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后,尽快将会议费汇至中国食品杂志社,以便大会日常筹备工作顺利进行。/pp  汇款信息:/pp  银行汇款:户名:中国食品杂志社/pp  行号:102100004927/pp  开户行:工行阜外大街支行/pp  帐号:0200049209024922112/ppstrong  七、广告招商招展/strong/pp  会刊广告、会场广告、会场产品展示/pp  联系人:杨红电话:010-83155446转8040 13522179918/ppstrong  八、会务组/strong/pp  秘书处:李莹 张睿梅/pp  电话:010-83155446/47/48/49/50-8030、8032 传真:010-83155436/pp  E-mail:chnfood@163.com/ppstrong  九、报名方式/strong/pp  1、扫描右方二维码进行微信报名。/pp  2、网上报名:登录我刊网站www.chnfood.cn,点击进入会议主页进行网上报名。/pp  3、填写附页的参会回执并发送E-mail至chnfood@163.com或传真至010-83155436均可。该回执电子版也可以从我刊网站www.chnfood.cn的会议主页上下载。/pp  三种报名方式采用其中一种即可,不需重复报名,推荐采用微信及网上报名方式。会务组收到报名信息后,会尽快向参会代表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邀请函,同时邮寄纸质版邀请函,请务必准确填写电子邮箱、详细地址及邮编、电话号码。/pp  更多会议信息请关注食品科学微博和微信:/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2.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8/noimg/e337ad80-d26f-40fa-984f-02bbec750465.jpg"//ppbr//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行业发展和质量安全论坛/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中国食品杂志社《食品科学》编辑部/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2018-5-29/pp  附页:参会回执/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行业发展和质量安全论坛/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参会回执/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2.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8/noimg/c3392c37-505d-4416-b275-3f15ad4c02d3.jpg"//pp  请将报名表填好后发邮件至chnfood@163.com或传真至010-83155436。/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行业发展和质量安全论坛/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招商招展回执/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12.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8/noimg/cd974f1d-04cf-47d0-8b77-44d4898eaea0.jpg"//pp  (复印和电子文档有效)/pp  回执请传真至:010-83152138或E-mail: spkxggb@126.com/pp  或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禄长街头条4号《食品科学》广告部收,邮编:100050/pp /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9d4a0b37-1e89-4947-bfc4-19b540fbd694.doc"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行业发展和质量安全论坛 20180529.doc/a/pp/p
  • 高通量桌面型固体加样仪 | 全自动固体加样解决方案,样品无需特殊处理,全面提升加粉效率
    制药、食品饮料、生物研究、材料合成、再生能源、精细化工等行业,都离不开固体加样这一简单但重复性高、操作繁琐的实验步骤。手工固体投料加样方式通过取样称重等操作后,将一种或多种固体注入到烧杯、试管、反应釜等目标容器内,但这种操作会随着样品数量和种类的增加变的繁琐且极易出错。随着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自动化固体投料的需求在各行业也在逐步增加。以制药公司为例,在处方前药物合成阶段,实验研发人员要做很多固体 - 催化剂筛选,反应条件优化等高通量实验,涉及大量的固体称量、配液等实验步骤,操作过程会遇到很多痛点难点问题:静电粉末难称量、高精度称量操作耗时、目标容器的标记和数据记录易出错、实验结果难以复现、出现问题难以追踪溯源、实验室一大堆瓶瓶罐罐影响整体形象、被重复低效工作所拖累等,这些问题使得许多制药公司寻求高通量自动化方式替代人工。自动化固体粉末加样的发展现状对于 “自动化称量” 的探索其实很早就开始了,如 20 世纪 70 年代出现的电子秤,应用电子技术提高了精度,与分装设备结合后,提高了固体称量分装设备的准确性。到了 21 世纪,出现了自动化固体称量分装设备,应用自动化、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做到智能化称量分装,但仍然需要实验人员对样品做预处理,如降低样品颗粒度,干燥样品、过滤样品等,方便称量和保证称量数据的准确度。发展到今天,国内外都研发出了不同称量范围和使用场景的自动化固体加样设备,实验人员有了多种选择,但依然面临很多挑战:1)单通道固体投料的方式无法应对当前复杂配方体系;2)原料桶切换仍需人工介入操作并未做到真正的解放人力;3)多类型原料的性状受到很大限制导致加样的精准度达不到需求。市场上高通量固体自动化加样产品较少,并且进口品牌处于领先优势地位,但进口设备也有很多问题也困扰着用户,如总价格高昂、运营成本高、货期长且不固定、服务响应不及时等。现有的自动化固体加样解决方案无法满足国内用户的需求,且固体加样技术的壁垒较高,面对这样的不利状况,需要国产仪器制造商攻坚克难寻找解决方案。晶泰智造的全自动固体加样解决方案晶泰智造固体投料技术通过软硬件的双重攻坚,突破传统加样技术壁垒,有效解决了原料颗粒大、流动性差、蓬松、静电大等难处理固体的加样问题。晶泰智造通过增加原料桶数量,使用先进的压电陶瓷激震等技术,配合高精度称重传感器,扩大接收容器兼容性,有效提升加样效率及精准度,真正做到了无人值守固体加样自动化。配合高效智能的自适应加粉算法,样品无需预处理,只需设定目标加样量和允许的最大加样偏差,通过软件智能算法参数调节即可完成固体加样流程。晶泰智造的工业级安全防护、Satrun_V 底层操作平台、数字孪生仿真平台,可以保证用户的数据安全和智能化体验。晶泰智造历经多个自动化固体加样的技术攻关和经验积累后,推出 ChemPlus&trade 桌面型固体加样仪。ChemPlus&trade 桌面型固体加样仪ChemPlus&trade 是一款结构紧凑的桌面型固体加样仪,支持多种固体原料和兼容不同接收容器,无需人工值守,自动完成重复耗时的称重固体加样操作。● 应用领域● 产品特点&bull 高通量:可放置多种固体原料和接收容器,全面提升效率&bull 适用范围广:样品无需特殊处理,适用于大颗粒、蓬松、流动性差的粉末&bull 除静电:有效降低静电效应,加样更准确&bull 成本可控:耗材价格低廉,节省成本&bull 占地小:整机尺寸小,桌面型&bull 兼容性广:可兼容多种实验室常用尺寸小瓶&bull 数据追踪:条形码或二维码样品管理,支持审计追踪&bull 简易交互软件:可视化操作软件,易上手使用● 样品测试数据**以上测试数据仅供参考,具体数据结果以样品实际测量为准。
  • 欧盟拟修订特殊营养用途食品法规
    据英国食品安全局消息,欧盟委员会目前正在对现行指令2009/39/EC中有关特殊营养用途食品(亦称作"PARNUT"或者疗效食品)的规定进行审查,对此欧委会制定了一份最新的提议法规,新法规修订了麸质声称规定。  "PARNUT"食品是通过特殊方式生产以满足特定群体特殊营养要求的一类食品,目前定义的"PARNUT"食品包括以下品种:  .婴幼儿配方奶粉以及后续配方奶粉  .婴儿食品以及3岁以下儿童食品  .病患专用食品  .不耐受麸质人群食品("不含麸质"以及"含少量麸质")  .减肥食品  .目前企业向欧盟成员国申报的其它食品(例如无乳糖食品)  据了解,新法规会重新定义特殊营养用途食品(疗效食品),可能会对以上食品的监管方式、通报方式、标记方式产生重大影响,新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  新法规的适用范围仅包括以下几种食品:  婴幼儿配方奶粉以及后续配方奶粉  婴儿食品以及3岁以下儿童食品  病患专用食品  废除针对不耐受麸质人群食品的欧委会(EC) No 41/2009法规(将于2012年1月1日生效),麸质声称("不含麸质"以及"含少量麸质")规定纳入《营养与健康声称法规》((EC) No 1924/2006)  提供维生素、矿物质及其它物质的综合名单以及这些物质添加到新法规提案所规定食品中的合理限量  通过欧盟委员会引入"PARNUT"食品的集中通报与许可系统  整合减肥食品以及其它"PARNUT"食品的法规,使之与现行的其它食品法规相协调。
  • 欧盟拟修订特殊营养用途食品法规
    据英国食品安全局消息,欧盟委员会目前正在对现行指令2009/39/EC中有关特殊营养用途食品(亦称作"PARNUT"或者疗效食品)的规定进行审查,对此欧委会制定了一份最新的提议法规,新法规修订了麸质声称规定。  "PARNUT"食品是通过特殊方式生产以满足特定群体特殊营养要求的一类食品,目前定义的"PARNUT"食品包括以下品种:  .婴幼儿配方奶粉以及后续配方奶粉  .婴儿食品以及3岁以下儿童食品  .病患专用食品  .不耐受麸质人群食品("不含麸质"以及"含少量麸质")  .减肥食品  .目前企业向欧盟成员国申报的其它食品(例如无乳糖食品)  据了解,新法规会重新定义特殊营养用途食品(疗效食品),可能会对以上食品的监管方式、通报方式、标记方式产生重大影响,新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  新法规的适用范围仅包括以下几种食品:  婴幼儿配方奶粉以及后续配方奶粉  婴儿食品以及3岁以下儿童食品  病患专用食品  废除针对不耐受麸质人群食品的欧委会(EC) No 41/2009法规(将于2012年1月1日生效),麸质声称("不含麸质"以及"含少量麸质")规定纳入《营养与健康声称法规》((EC) No 1924/2006)  提供维生素、矿物质及其它物质的综合名单以及这些物质添加到新法规提案所规定食品中的合理限量  通过欧盟委员会引入"PARNUT"食品的集中通报与许可系统  整合减肥食品以及其它"PARNUT"食品的法规,使之与现行的其它食品法规相协调。
  • 特殊婴儿食品能否引入特批机制
    婴幼儿食品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食品。许多国家法律为此明文规定,把制贩假冒伪劣婴幼儿奶粉列为刑事犯罪行为。我国现行的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因为一些数据标准没有细化,为制假、制劣留下了漏洞。     近日,卫生部网站公布了针对《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25596-2010)(简称《通则》)的问题和解答,对2010年12月21日发布、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通则》进行了解读。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是指针对患有特殊紊乱、疾病或医疗状况等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营养需求而设计制成的粉状或液态配方食品。人们在超市中常见的“早产儿配方奶粉”即属于此类。  据了解,我国每年新出生婴儿约1500万,其中部分婴儿由于各种疾病影响不能喂养母乳或普通婴儿配方食品,必须依赖特殊配方食品。  卫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标准突出了特殊医学状况婴儿健康的安全性要求,并兼顾了这一特殊群体的营养需求。媒体对此也给予了较高评价。  然而,在近年来国内奶业丑闻频出并引发消费者信任不断降低的背景下,如何保证新标准与国际接轨,新标准实施后能对我国相关产品与产业产生积极影响,仍然有待观察。  近日,中国医师协会儿童健康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丁宗一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表示,《通则》的出台无疑是生产与监管的进步,是标准化与国际化的表现,但相对于国际婴幼儿食品标准而言,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作为亚洲儿科营养联盟主席、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国际专家组成员,丁宗一同时担心,由于一些数据标准没有细化,仍可能为制假、制劣留下漏洞。  国际标准制定过程严格  “只有了解了国际婴幼儿食品标准的制定过程,才能真正理解此次颁布的《通则》与国际标准的不同。”这是丁宗一接受采访时反复强调的一句话。  目前全球公认的国际婴幼儿食品标准,是指于2004年与2005年由世界卫生组织(WHO)与世界粮农组织(FAO)下属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先后颁布的《婴幼儿配方粉成分的全球标准》与《早产儿配方奶的营养要求》两部标准组成。  丁宗一则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下设的婴幼儿配方粉委员会国际专家组九名成员中唯一一位中国专家。  据介绍,这两部国际标准的问世经历了一个漫长而严谨的论证过程。在开始制定标准的前一个月,婴幼儿配方粉委员会秘书处会给国际专家组成员发送500篇左右的相关文献。这些文献大都是从Science、Nature等国际一级学术刊物中筛选出来。  因为所制定的标准“面对的是全人类”,所以被选论文涉及的数据和论证过程要求“相对而言要最为合理、安全”。  两周后,委员会要求每位专家提供一份详细的comment(评论),汇报其对将要制定标准的初步思考。再过两周,将正式开始进行为期5天的标准制定会议。  在这5天中,小组专家从每天早上9点一直工作到夜间12点,用餐也必须在工作地点进行。专家们对即将颁布的标准中的每句话、每项数据都进行论证。  “这是一个‘论证’而非‘讨论’的过程。”丁宗一强调,即不是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而是要求任何观点都要经得起质疑,最终结果也不要求统一。  假设有专家对某项标准存疑,必须在该标准后加括号注明。例如,在《婴幼儿配方粉成分的全球标准》中,就注明了对标准中制定的铁含量持不同意见的专家名字。  对于标准涉及的某项最终结果,如果源于目前已经成熟的研究成果,则会冠以“我们推荐XXX”的表述文字 如果来源于相对前沿的研究,则采用“我们注意到XXX的使用,但尚未取得更多显示安全性的数据”的表述,目的是希望学术界今后加强这方面的研究。  标准制定的严格性,除了体现在论证过程的烦琐与严谨,对国际专家组成员的筛选也颇为苛刻。  据了解,国际食品法典委员在选择专家时,有一项看似简单的要求:具备儿科营养研究方面的专门知识,能够独立解决儿科营养问题,并且为国际性儿科科学学会作出过贡献。  而现实情况是,既精通营养学,又要具备儿科临床、基础研究、现场研究的能力,还要拥有包括统计学、科研方法学、科研设计学等方面的知识储备,能够符合条件的专家在世界范围内也并不多。  “我没有参与《通则》的制定,但据我所知,目前国内相关标准的制定在数据论证和专家筛选上还达不到国际上的严格程度。”丁宗一说。  而一位曾参加某项医学标准制定、不愿具名的专家也对《中国科学报》抱怨,标准制定方在选择专家时,往往更看重专家的单位而不是专业能力。  “他们往往按地域、按医院分配指标。比如协和医院找几个专家,北大医院找几个专家,东部地区找几个专家,西部地区找几个专家,进行指标平均。”该专家说,如果你是一个县城医院的大夫,即使专业能力再强,也很难入选。  新标准仍存漏洞  国际上对于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的制定过程如此严格,自然有其道理。  “婴幼儿食品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食品,而是粮食。”丁宗一解释说。人可以不选择某些食品,但是不能不吃粮食。  对于婴幼儿来说,在长出牙齿之前,配方食品(主要指奶粉)是其唯一的能量来源。因此,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质量直接关乎孩子的生命。许多国家法律为此明文规定,把制贩假冒伪劣婴幼儿奶粉列为刑事犯罪行为。  “我国现在施行的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标准,包括此次出台的《通则》,却为制假、制劣留下了漏洞。”丁宗一认为,主要原因即在于一些数据标准没有细化。  以“三聚氰胺”事件为例,当时出了问题的奶粉从指标上看都符合国家标准。但细查之下会发现,当时的国家标准只规定非蛋白氮在产品中的含量,但是没有规定非蛋白氮的来源。这为一些不法厂家提供了可乘之机——它们利用三聚氰胺来“凑”指标。  对于处于特殊医学状态下的婴儿,由于不能喂养母乳或普通婴儿配方食品,只能采用特定的方法,喂养专门研制的配方食品,因此其生产与使用标准还具有特殊性与复杂性。  例如,由于早产儿的身体内部营养代谢过程与足月儿不同,其配方食品可分为两种:一种为住院时食用,另一种为出院后食用。这两种配方食品不能混用,也不能替代,否则有可能导致早产儿因磷元素缺乏,而极易骨折。但此次《通则》并没有对这些特殊性作出明确而细致的规定。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和参与标准制定的专家多为营养学背景,缺少儿科方面的系统知识不无关系。  应建立企业特批制度  卫生部对此表示,《通则》可参照国内外相关法规,国内外权威的医学、营养学指南、专家共识、专业文献或著作进行调整。  这无疑是与国际接轨的一种表现。因为以往在制定相关标准时,国内一些专家多以“国情论”为依据,强调坚持中国特色,强调建立自己的独立标准。但实践证明,这种想法往往“出力不讨好”。  “这种表述可以看出一些专家的思想在逐渐开放。”一位从事小儿遗传代谢病研究与临床治疗的医生告诉《中国科学报》。  《通则》规定可以参考国内外其他相关标准,意味着允许企业可以按照国外标准生产更高质量的奶粉。而此前,因为国内标准较低,许多企业为了“达标”不得不降低标准,生产销售符合中国标准的婴儿奶粉,这在客观上造成了一些洋奶粉通过灰色渠道进入国内市场。  以“婴儿早产奶粉”为例,目前很多消费者往往通过网络代购、海外直邮这种方式获得国外的奶粉。原因之一就是许多国外奶粉中的一些指标不符合国内现有标准的要求,商家难以通过正规渠道进口销售。  对此,丁宗一建议,不妨建立一种企业特批制度,对于按照高标准生产的企业,经过专家严格鉴定后,对某些具体指标放宽。这些指标或许不在国家的标准范围内,但产品质量却可能高于国家标准所规定的产品质量,这样才能使“可以参考国内外其他标准”的规定落到实处。  常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无乳糖配方或低乳糖配方:适用于乳糖不耐受婴儿,要求配方中以其他碳水化合物完全或部分代替乳糖 配方中蛋白质由乳蛋白提供。  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适用于乳蛋白过敏高风险婴儿,要求乳蛋白经加工分解成小分子乳蛋白、肽段和氨基酸 配方中可用其他碳水化合物完全或部分代替乳糖。  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适用于食物蛋白过敏婴儿,要求配方中不含食物蛋白 所使用的氨基酸来源应符合标准规定 可适当调整某些矿物质和维生素的含量。  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适用于早产、低出生体重儿,要求能量、蛋白质及某些矿物质和维生素的含量应高于本规定 应采用容易消化吸收的中链脂肪作为脂肪的部分来源,但中链脂肪不应超过总脂肪的40%。  母乳营养补充剂:适用于早产、低出生体重儿,可选择性地添加规定的必需成分和可选择性成分,与母乳配合使用可满足早产、低出生体重儿的生长发育需求。  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适用于氨基酸代谢障碍婴儿,要求不含或仅含有少量与代谢障碍有关的氨基酸 所使用的氨基酸来源应符合标准规定 可适当调整某些矿物质和维生素的含量。
  • 中国更新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技术评审结论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工作,提高化妆品行政许可工作效率,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增设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技术审评结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设结论范围  对符合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在其行政许可申报资料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技术审评结论判定为“完善资料后建议批准”:  1.需修改产品中文名称或完善汉语拼音名的   2.产品配方合理,需进一步完善相关论述、提供文献依据或规范文字表述的   3.生产工艺合理,需进一步完善生产工艺个别部分说明的   4.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产品技术要求基本符合要求,需统一规范表述的   5.产品说明书、标签基本符合要求,需进一步完善的   6.毒理学、人体安全性评价等试验项目齐全,结论符合要求,需进一步规范试验报告格式的   7.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资料符合要求,需进一步规范文字表述的   8.其他不涉及产品质量安全,需进一步完善资料的。  二、工作程序  特殊用途化妆品技术审评结论为“完善资料后建议批准”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以下称审评中心)发放相关审评结论,申请人按审评结论要求完善相关资料。审评中心组织相关专业审评专家,对完善后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经审评中心审核通过后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进行行政审批。  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 一封特殊的感谢信
    作为优秀的大气环境立体监测服务商,聚光科技旗下子公司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光电)曾收到过许多客户发来的感谢信,他们致谢中科光电用先进的设备、优质的服务助力其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  近日,中科光电却收到一封来自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的特殊感谢信。原来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中科光电为其捐赠了一批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防护物资,以解其防护物资匮乏的燃眉之急。  春节前夕突然爆发的新冠肺炎牵动着亿万国人的心,中科光电总经理万学平先生一直关注着疫情的变化。面对日益严峻的疫情防护形势,从事环保事业多年的他深知,疫区的环保战士们不可避免地需要亲临现场开展工作,同样急需防护物资。  时间不等人,万学平总经理带领中科光电员工迅速行动起来,动员各种力量,多方筹集、捐赠了1200个N95口罩、80000个一次性医用口罩、200个护目镜和500套防护服等总价值35万的防护物资,并争分夺秒送到奋战在抗击疫情前线的医务工作者和环保战士手中。 中科光电员工搬运爱心物资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的感谢信  万学平表示,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抗击疫情,人人有责。疫情的变化让我们揪心,逆行者感人至深的英雄事迹激励着我们。作为企业,履行责任、回馈社会是我们应有的担当。我们希望通过捐款捐物为抗击疫情略尽绵力,以来表达对疫情期间长期坚持战斗在一线的医护人员及环保人员的支持和敬意。感谢他们的奉献和付出,希望他们在前线一切平安。相信在大家团结一致的奋斗下,我们一定能够尽快打赢疫情狙击战。
  • 曲久辉院士:11省份饮用水有特殊污染物
    近期曝光的地下水污染问题引发社会对其关注。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曲久辉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地下水污染由来已久,同时缺乏系统调查。他认为水污染是中国最重要的污染问题。大气污染相对容易治理,“而地下水看不见,当我们意识到污染的时候,可能已经很严重了”,因此,治理成本也较高。  曲久辉说,地下水污染由来已久,是长期积累的结果。  曲久辉介绍,我国目前还未对地下水进行全面、科学、系统的调查和研究。污染到什么程度?是什么东西污染的?污染的面积有多大?都需要进一步调查和研究。之所以缺乏调查,首先,是中国地表水污染比较严重,大家一直关注地表水的污染问题。其次,大家看不见地下水。而且地下水的调查需要大量资金,难度较大。这方面我国的研究基础也相对较差。  他透露,环保部正在安排对地下水污染展开系统调查。前段时间已做过部分重点区域的调查,已经发现了一些问题,“地表水治理已经这么难了,等地下水真的污染到很严重的时候,治理就更难了”。  曲久辉还表示,中国大概有11个省(市、区)的部分地区饮用水存在部分特殊污染物,饮用水不合格。(原标题:11省份部分地区饮用水有特殊污染物)
  • 振动试验内容介绍——特殊试验
    谐振搜索和驻留试验谐振搜索和驻留试验(RSTD)是指先通过正弦扫频试验搜索出试验体的共振频率,然后在共振频率上进行跟踪驻留试验。搜索功能通过传递信号来确认共振频率,并在实时控制过程中,对每一个共振频率进行跟踪和驻留。当驻留期间频率变化时,其特殊的跟踪特性使用相角信息调节驱动频率跟踪谐振。即自动侦测谐振峰的偏移,并自动调整正弦激励信号的频率来跟踪谐振峰的偏移。在机械结构的疲劳试验中应用广泛,比如高周期关键部件的涡轮机叶片或汽车曲轴的疲劳试验。试验步骤一般分为以下几步:第一步,共振点调查 在要求的频率范围内进行扫频试验,找出共振点。第二步,谐振搜索 找出共振点以外的谐振点,选择驻留试验的频率点。第三步,驻留试验设定 驻留时间、加振量级等。第四步,驻留试验。试验1:位移峰值推定;跟踪方式(tracking)扫频速度:1oct/min、单程1次共振点判定标准:传递率3以上共振点驻留模式:标准位移搜索(还有高速位移搜索、相位搜索、频率固定三种方式)共振点使用:共振点搜索中最初的峰值对应的频率。加振量级:10m/s2报警(Alarm)上下限:±3dB、中断(Abort)上下限:±6dB驻留时间:1小时、试验时间:无往返共振点偏移判定:传递率比率-10%~+10%频率步长:1.0Hz/s共振点搜索范围:频率比率±10%(注意:振动控制仪的软件不同,对应的参数会有变化。)多正弦试验疲劳试验时,多个频率的正弦同步扫频或者定频,可以大大的减少试验时间。这种方法由德国的一家汽车制造商提出,目前正越来越广泛地为其他谐波试验所应用,已经发展成为汽车发动机组件可靠性试验的一个重要方法。试验1:多个扫频同时进行。频率分割区域1:扫频20~63.3Hz区域2:扫频63.3~200Hz区域3:扫频200~632.5Hz区域4:扫频632.5~2000Hz扫频速度:1oct/min来回扫频次数:32次扫频开始频率:20Hz△试验中振动控制仪图像试验2:多个定频试验同时进行试验时间:1小时△试验中振动控制仪图像试验3:波形叠加△参考波形混合模式控制试验(SOR、ROR)应用于模拟宽带振动上叠加窄带或者周期性的振动环境。周期性能量通过正弦的形式或者窄带随机来模拟。比如直升机的振动就是正弦加随机(SOR)信号,气流扰动造成宽带随机而旋翼产生正弦振动。SOR也常常应用在汽车测试中的发动机振动试验。履带式车辆的振动是典型的随机加随机(ROR)信号,履带的窄带随机叠加在道路的宽带随机上。对于正弦加随机加随机(SOROR),叠加分量可以固定或扫频。试验1:SOR宽带随机振动:上图中10-1000Hz,量级50m/s2rms。窄带扫频:扫频速度:1oct/min,往返扫频次数:5次。基波扫频:100-400Hz,如上图扫频,初相位0°。2次谐波扫频:基波的80%量级扫频,初相位180°。试验2:ROR宽带随机振动:上图中10-1000Hz(虚线部分),量级50m/s2rms窄带随机振动:基波和2次谐波窄带扫频随机振动。扫频速度:1oct/min、来回扫频5次。基波:100-400Hz,量级75(m/s2)/Hz,频宽15Hz的PSD。2次谐波:量级为基波的-2dB,频宽30Hz的PSD。△试验中振动控制仪图像时域模拟试验(路谱再现(TWR,time wave replication)试验)在试验室中再现长时间的现场试验数据。可以是随机或者正弦振动数据波形。比如使用路面或者飞行记录的试验数据,可以模拟最真实的振动环境,确保高品质的试验结果。一般用于验证试验,设计试验时确实存在着一些缺点。波形再现只会产生给定的数据振动,缺乏随机数据的统计变化。可以认为随机数据是真实世界多样性的代表,随机试验可以比这种试验需要更少的时间。但时域模拟试验提供了从现场采集振动数据到在单个或多个振动台上再现的所有功能。同样,通过数据编辑(单位和采样频率指定、过滤处理、首尾数据处理、频率变换、数值间演算、数据点数变更、补偿波附加等过程)后得到可以在电动式振动试验机上进行试验的波形。试验1:某试验中进行的波形。拍波试验(sine beat)主要用于耐震或抗震试验,特别是构造物受到短时间的脉冲力和周期性力冲击后的环境情况。类似于拥有一个共振频率的单纯构造物的地面受到水平方向地震波,试验后确认其健全性。波形如下图,试验条件中需掌握,振幅值A是多少?生成的正弦波的频率f是多少?波形长度(波数n和拍数)是多少?波形是调制的正弦波,频率为试验结构体的自振频率,以期望产生共振效应,其幅值被一个长周期正弦波所调制。拍波的每一拍中,一般包含5-10个同频循环。通常试验中,几个拍(常见为5拍)同时进行,每个拍之间应有足够的间隔(常见为2秒),如下图。常见试验规格有IEC 60068-2-59。试验1:频率:7Hz加速度幅值:3G波数:10垂直水平三方向各10拍,各拍间隔2秒。正弦脉冲试验(sine burst)一种准静态环境模拟的试验方法,主要用于卫星在运载火箭升空的主动段,受到火箭高值加速度而产生静力过载的模拟试验。为了确定卫星承受的静载荷对其本身结构及运行状态的影响,要对卫星做加速度过载试验,以模拟卫星在火箭发射过程中受到的稳态或准稳态加速度惯性载荷。波形如下图,试验条件中同样需掌握,振幅值A是多少?生成的正弦波的频率f是多少?波形长度(波数n)是多少?在实际试验中,为了避免试验一开始就受到大量级的负荷,需要加入上升和下降领域,如下图所示。非高斯(正态分布)随机试验随机振动试验是一种模拟试验,通过对现场环境实测波形的提取,得到PSD,再进行随机振动试验,对应的振动能量相同。按照其试验规格试验后,产品通过要求,但是,在现场环境下,还是会出现破损等不合格现象,尤其在运输环境下。通过研究,在进行产品的可靠性试验和环境试验的时候,发现有些动态环境的时间历程具有非高斯分布特性。于是,提出了非高斯分布振动试验,在原来的随机振动试验要求中,加入了尖度K(Kurtosis)和偏度S(Skewness)两个要求,使波形更接近实际环境的波形。式中,Xi是加速度,m是加速度平均,N是数据点数,σ是标准方差。通过对实测波形分析和变换,在得到原来随机振动试验PSD的基础上,计算出K和S。再反过来在振动台上实现含有K和S的波形,从而飞跃性提高随机振动的精度,这就是非高斯随机振动试验。下图是含有不同K和S波形对应的概率密度图,供参考。试验1:如下图PSD,调整到rms值为10m/s2。非高斯分布特性为峰值发散性,K=5。试验时间30min。总结:以上罗列一些比较特殊的试验要求,并进行了简单的说明。初学者只需适当的了解即可,受制于振动控制仪软件授权码的限制,有可能永远也不会碰到。备注:图片和部分文字等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本人。
  • 11项特殊膳食类食品标准拟废止
    国家卫生计生委1日就《特殊膳食类食品标准的清理建议》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表示,此次标准清理充分考虑了特殊膳食类食品标准特点、现行特殊膳食类食品标准执行情况、标准配套性等问题,特别是研究相关产品标准与《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等基础标准关系等,注重标准间的配套和衔接,重点解决标准之间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  征求意见稿指出,专家组分析整理了相关的25项标准,提出清理建议:建议废止《营养强化小麦粉》等11项标准 建议将《运动营养食品通则》等3项标准修订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建议将《运动营养食品能量补充食品》等5项标准整合到《运动营养食品通则》 《绿色食品婴幼儿谷粉》为认证认可标准,不纳入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建议《婴儿配方食品》等5项标准继续有效。  - 根据标准清理工作情况,清理专家组建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特殊膳食类食品标准的目录如下: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 婴儿配方食品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标准(如辅食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食品等其他标准)。
  • 2023年中国特殊食品行业热点回顾
    2023年,我国特殊食品行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保健食品新功能发布,政策“组合拳”红利不断;特医食品获批数量创新高,降关税等利好政策满足特殊人群需求;婴配乳粉注册管理办法发布,鼓励行业研发创新;标准管理出台新规,标准治理体系日臻完善……热点一、保健食品新功能发布,政策“组合拳”红利不断8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该细则是从制度上改革我国以往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评价管理模式的重要举措,以制度创新引领产业创新,为企业新产品开发带来了新机遇,将加快行业整体创新的步伐。8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该公告将进一步规范保健功能声称管理,落实企业保健功能声称和研发评价主体责任,实现保健功能目录的科学动态管理。6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大豆分离蛋白》《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乳清蛋白》,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原料目录和功能目录的进一步扩充,为企业开展产品备案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原料目录大豆分离蛋白和乳清蛋白配套解读文件,明确了大豆分离蛋白和乳清蛋白在产品备案时,可以单独作为原料使用,也可以将两者复配使用,亦可与列入营养素补充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营养物质配伍使用。保健食品备案目录扩充和首次允许复配,意味着备案产品将更加丰富。12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标志规范标注指南》。明确了保健食品标志框架、图形比例、印刷颜色要求等内容,指导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规范标注保健食品标志,正确引导消费,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热点二、特医食品获批数量创新高,降关税等利好政策满足特殊人群需求截至12月31日,我国共有70款特医食品获得批准,包括2款进口产品,68款国产产品,获批数量创历史新高。国家自2016年7月1日实施特医食品注册管理以来,共批准了164款产品,包含48款婴儿配方食品,53款全营养配方食品,62款非全营养配方食品和1款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12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除了继续强调特医食品安全监管,还明确鼓励研发创新,满足临床需求,优先审评罕见病类别、临床急需且尚未批准新类别等特医食品。该办法将进一步提高企业研发效率,促进罕见病类、临床急需类等新产品上市。年内,山东省和贵州省先后出台医疗机构经营使用特医食品管理办法。据统计,自2016年5月天津出台医疗机构使用特医食品处方应用指南以来,全国已有13个省级、6个市级管理部门相继出台了特医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包括天津、河北、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海南、四川、贵州等省市,以及南京、济南、徐州、泰州、南通和潍坊等城市。12月20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2024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特医食品进口关税调整为零,婴幼儿配方乳粉进口关税降低至5%,鱼油软胶囊进口关税降低至6%,其他婴幼儿食品进口关税降低至2%。此举将有利于增加进口产品的供给,满足我国特殊人群对此类产品的需求。热点三、婴配乳粉注册管理办法发布,鼓励行业研发创新7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新版注册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结合行业发展和注册管理实践,进一步严格产品配方注册要求,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并鼓励企业研发创新,不断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品质。该办法对拟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企业,从申请与注册程序、标签与说明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关系亿万家庭幸福和国家民族未来的特殊食品。据统计,截至 2023年年底,我国约有134家的1028个新国标配方产品销售流通。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企业加大研发创新力度,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也将进一步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保障婴幼儿“口粮”安全,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热点四、母乳低聚糖等74种“三新食品”获批,党参等9种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为企业生产提供更多原料选择2023年全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共批准74种“三新食品”。最受关注的是10月7日发布的《关于桃胶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将母乳低聚糖中的2’-岩藻糖基乳糖和乳糖-N-新四糖正式批准为食品营养强化剂,可应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调制乳粉(儿童用),以及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11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将党参、肉苁蓉(荒漠)、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9种物质纳入目录是自2021年《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实施以来的第一次新增,对丰富食物来源,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1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特殊膳食用食品中氨基酸管理的公告》。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运动营养食品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的20余种氨基酸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管理。公告的发布,将进一步规范氨基酸类物质在特殊膳食用食品中的使用管理,促进我国相关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尤其推进以氨基酸为蛋白来源的罕见病类特医食品的研发上市,更好满足病患需求。热点五、标准管理出台新规,标准治理体系日臻完善8月18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规定搭建了先进适用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的渠道,将有效促进团体标准创新成果推广应用,增加推荐性国家标准供给,提升国家标准质量水平。8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颁布《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将为企业标准化工作营造更加优良的环境,激发企业标准化工作内生动力。11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了《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聚焦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标准化改革创新,强化标准协调配套,为破除行业垄断和市场限制提供规范支撑,以标准化工作引领和支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程。11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了《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是对2010版文件的修订,首次明确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还对工作职责、国家标准管理、地方标准备案等进行了明确。热点六、以科研创新为引擎推动发展,特殊食品产业界成果丰硕2023年,中国特殊食品产业界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并取得了丰硕成果。2023年9月发表在《Precision Nutrition》上的一篇文献计量分析文章,通过研究分析上一年度全球新发表的24,582篇营养相关论文,结果表明中国的论文数量和被引频次均排名第二位,最有影响力的10位学者中,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石汉平教授位列第二。汤臣倍健成功递交“有助于维持正常的血小板聚集功能”的保健食品新功能申请,该申请针对中国人群血流健康影响的临床验证及相关机制研究,研究成果相继发表在《Journal of Functional Foods》《Frontiers in Nutrition》上。伊利集团首次精准测定了中国母乳的氨基酸组成,该成果发表在《The Journal of Nutrition》上,此成果将有助于我国婴配乳粉的进一步研发创新。美赞臣中国发布了研究成果——儿童12月龄前使用富含乳脂球膜和乳铁蛋白的婴儿配方奶粉在5.5岁时改善了神经发育结果,该研究采用双盲随机对照临床方法,该成果发表在《The Journal of Pediatrics》上。达能在中国全面推出AI黄金便便解码器,该研究历时3年之久,通过解码器小程序,仅需拍照和AI神经网络识别,即可给出专业肠道自护力评估建议。蒙牛乳业、帝斯曼-芬美意和国际香精香料公司开发的母乳低聚糖通过了国家卫生健康委的食品营养强化剂审批,其中,三家公司均获得了 2’-岩藻糖基乳糖的批准,帝斯曼-芬美意还获得了乳糖-N-新四糖的批准。热点七、特殊食品企业积极作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在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提升上,飞鹤建成了行业内第一条乳铁蛋白自动化生产线并获得生产许可,实现了乳铁蛋白的提取、保护和国产化。澳优乳业联合江南大学共同承担的国家“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益生菌产业化生产示范线正式投产,该示范线对我国益生菌全产业链布局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在践行社会责任上,安利公司发布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布碳中和路线图,承诺将于2038年实现企业碳中和,8款蛋白粉产品宣布实现全线碳中和,并获得中国零碳蛋白粉产品认证,为可持续发展贡献产业力量。珍奥双迪事业创办人、荣誉董事长陈玉松和完美(中国)董事长古润金等4人被健康中国年度人物组委会授予“健康中国2022年度产业人物”荣誉称号,该奖是对我国保健食品企业家贡献的肯定。热点八、两届特殊食品行业盛会分别在济南和温州召开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先后于3月22日至25日和11月15日至17日分别举办了第七届和第八届中国特殊食品大会。两届大会累计举办了42场活动,先后有19位院士,12位部级领导,工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100余位相关部门负责人,300余位行业专家,200余位行业企业领袖参会分享,共有4600余名代表分别参加了两次大会。中国特殊食品大会是行业政策解读、信息交流、产业互动、国际合作、趋势研判和成果发布的重要平台,是特殊食品产业重要的年度活动。两次大会,相关政府部门对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和婴配乳粉等领域进行了专场政策法规宣贯,院士专家们对最新研究成果、技术突破和创新趋势进行了深入探讨,企业领袖对产业发展进行了充分交流。大会发布了《个性化营养发展专家建议》《中国特殊食品常用词典》等7项成果,启动了《食品营养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团标)》《中国婴幼儿科学喂养指导》等3项研究,签署了6个合作框架协议,举办了4场政府企业合作对接活动,有效推动了举办地济南和温州的特殊食品产业发展。中国特殊食品大会的圆满举办,树立了发展信心,激发了创新创造活力,推动了特殊食品产业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热点九、婴配乳粉新国标实施,市场过渡稳定,婴配乳粉审评注册工作作品《为了孩子们》荣获国家中央机关工委表彰婴幼儿配方乳粉新国标于今年2月份正式实施,按照规定,只有通过新国标配方注册的产品才能进口或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新国标的实施将倒逼市场竞争转向品质竞争,推动行业向高质量发展。我国婴配乳粉审评注册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开展,保障了婴幼儿口粮供应,在新旧标准交替中,做到了平稳过渡,摸索了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婴配乳粉审评注册的标准化规范流程,在严把质量关的同时,满足了市场需求。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注册受理、审评、核查工作实际,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拍摄的作品《为了孩子们》入选“从我做起——中央和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巡礼”活动,并荣获“百优作品”奖。2023年,恰逢食品审评中心成立30周年,30年来,中心以推动食品审评高质量发展为己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技术支撑、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助力特殊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 新变化《特殊物品海关检验检疫名称和商品编号对应名录》盘点
    为保障我国生物安全,进一步加强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海关总署发布了《特殊物品海关检验检疫名称和商品编号对应名录》,梳理更新了特殊物品的检验检疫名称、检验检疫编码、HS商品名称和HS商品编号四者对应关系,涵盖63个商品编号、195个检验检疫编码。检验检疫编码是为了满足海关检验检疫监管要求而对商品编号的细化;检验检疫编码对应的检验检疫名称则是在相应商品名称基础上进行了分类扩展。申报出入境特殊物品时应先归入正确的商品编号,再根据成分、用途等归入正确的检验检疫编码。如申报错误可能会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或影响通关效率。下面对《名录》中调整的几种情况进行重点解释说明,以便进出口时正确申报。一细胞治疗产品和细胞培养物新增细胞治疗产品(商品编码3002.5100),是指经过细胞操作修饰的,用于注射、移植或植入患者体内的细胞材料,包括干细胞和干细胞衍生产品(如来自造血、间充质、胚胎或脐带血的上述产品)、癌症疫苗与免疫疗法产品(如树突状细胞疫苗、活化T或B淋巴细胞,单核细胞、经修饰或未经修饰的癌细胞)、同种异体胰岛细胞、用于软骨修复的软骨细胞、角质形成细胞等。新增细胞培养物(归入商品编码3002.5900),是指在受控条件下,通常是在其自然环境之外生长的细胞。医学、生命科学科研生产过程中常用的人源细胞系、细胞株均属于这一类。二安慰剂和盲法试剂盒新增“安慰剂和盲法(双盲法)临床试验试剂盒,用于经许可的临床试验,已配定剂量”(商品编码3006.9300)。安慰剂在外观上模仿药品,用于经许可的临床试验,通常由被研究的药品、疫苗的成分去除活性成分所组成,对人体是安全的。盲法或双盲法临床试剂盒(即成套的临床试验药物)仅用于经许可的临床盲法医学试验,包括试验药物、相关安慰剂或者两者皆有。经许可的临床试验是指符合进口国(地区)关于临床试验研究产品进口的所有相关监管要求,这种情况下,以往按安慰剂实际成分归类或按对应药物归类的,现在须按此商品编号归类。三诊断试剂盒根据用于体内诊断或体外诊断,可将诊断试剂盒归入税目30.06或38.22。商品编码3006.3000所指的用于病人的诊断试剂是口服剂、注射剂等内用诊断试剂。商品编码3822.1300所指的血型鉴定用试剂应直接用于血型试验,根据血细胞或血清的特征来确定血型,如确定A/B/O血型、HLA 抗原。基于如凝集、沉淀、中和、补体结合、血液凝集和酶联免疫吸附分析(ELISA)等反应的诊断试剂盒归入税目38.22,不再归入30.02。例如:乙肝抗原诊断试剂盒,因试剂盒含有抗体成分、诊断原理涉及抗原抗体结合,以往归入3002.1500,现在应归入3822.1900,商品编号为38221900.90,检验检疫编码应为38221900.90.401。四新冠病毒试剂盒和疫苗为突出对某些传染病的关注,以及便于海关统计,个别传染病诊断试剂盒及疫苗商品编号单列,如疟疾诊断试剂盒商品编码为3822.1100;寨卡病毒及由伊蚊传播的其他疾病用试剂盒商品编码为3822.1200;新冠检测试剂盒商品编号为38221900.20;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按照是否配定剂量分别归入商品编号30024100.11和30024100.19。上述相关商品应归入这些有具体列名的商品编号,再根据用途归入相应的检验检疫编码。五有证标准样品有证标准样品应归入新增商品编码3822.9000,是指为供校准仪器、评估测量方法或材料赋值用的参照物,这些参照物必须附有标明属性检定值、确定检定值的方法、每项检定值的可靠度及其检定机构的检定证书。若归入此商品编号,应严格核对上述标准。对于未列入《名录》的出入境特殊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进行申报。按照《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中的相关定义属于特殊物品的,出境入境前应获得海关签发的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
  • 欧盟拟就特殊人群食品要求出台新规
    2013年5月30日,据新欧洲(NEWEUROPE)消息,欧洲议会公共卫生委员会5月29日就修改特殊食品标签及其内容有关要求达成一致意见。新要求将普通食品与特殊用途食品进行区分,包括低卡路里食品。  议会在2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对食品标签及成分要求进行简化和阐释。根据新要求,以牛奶为基础的12月以下婴儿食品标签不得含有婴儿照片或者其他“美化”该产品的其他图片,避免影响母乳喂养。关于葡萄糖和乳糖的特殊标签要求将另行立法进行规定。目前该类食品占整个食品市场的1-2%,包括婴儿配方食品,加工谷类食品、特殊医用食品以及减肥食品。  消息称,婴儿和重病人不是普通消费者,他们的食品安全和质量应该进行调整。议会还呼吁欧委会对12-36个月儿童牛奶复杂的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并在必要情况下提出新的立法建议,并确保这些食品中的农药残留量降到最低点。议会还希望欧委会就体育运动人群食品立法的可能性提出报告。新的要求将于2013年6月在斯塔拉斯堡投票表决。
  • 新国标发布:特殊用途、配方食品等备受关注
    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pp style="TEXT-ALIGN: left"  特此公告。/pp style="TEXT-ALIGN: right"  国家卫生计生委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pp style="TEXT-ALIGN: right"  2017年3月17日/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001_meitu_1.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0540d581-22f4-42a2-b742-84c413c23da8.jpg"//ppspan style="COLOR: #00b0f0"strong新标准变化:/strong/span  /pp  GB 2761-2017标准代替了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与GB2761—2011相比, 新标准GB 2761-2017标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应用原则 增加了葡萄酒和咖啡中赭曲霉毒素 A限量要求 增加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辅食营养补充品、 运动营养食品、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pp  GB 2762-2017 标准代替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与G B2762—2012相比, 新标准G B2762—2012主要变化如下:删除了稀土限量要求 修改了应用原则 增加了螺旋藻及其制品中铅限量要求 调整了黄花菜中镉限量要求 增加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辅食营养补充品、 运动营养食品、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 /pp 附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等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如下:/pp style="LINE-HEIGHT: 16px"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rar.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4/ueattachment/8eeb5aae-240a-47e4-bb54-0917170f359c.zip"20170414172724680.zip/a/p
  • 欧盟特殊营养用途食品中添加的物质法规草案
    欧盟委员会2009年5月28日发布了G/TBT/N/EEC/276号通报,标题为:关于为了特殊营养目的可以在特殊营养用途食品中添加的物质的委员会法规草案,涉及食品。  该委员会法规草案合并了指令2001/15/EC中规定的现行法规,并且修订了批准为了特殊营养用途可以添加的,并且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已经给予赞成意见的物质来源列表。  该法规草案拟批准日期:预期2009年10月中旬。拟生效日期: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起20天(大约批准之后一个月),从2010年1月1日起。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海关总署公布《特殊物品海关检验检疫名称和商品编号对应名录》(2023年)
    为保障我国生物安全,进一步加强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2023年版)》及海关总署相关公告,海关总署制定了《特殊物品海关检验检疫名称和商品编号对应名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未列入对应名录的出入境特殊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进行申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26号同时废止。特此公告。附件: 特殊物品海关检验检疫名称和商品编号对应名录.xls海关总署2023年4月2日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特殊物品海关检验检疫名称和商品编号对应名录》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特殊物品海关检验检疫名称和商品编号对应名录》的公告.pdf
  • 电子剥离试验机在高粘性材料测试中的特殊配置与操作要求
    在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高粘性材料的性能测试一直是研究与应用的重要环节。特别是在胶粘剂、胶带、不干胶等产品的开发中,剥离强度作为衡量其质量的关键指标,受到了广泛关注。电子剥离试验机作为这一领域的关键测试设备,针对高粘性材料的测试,不仅需要具备高精度和高稳定性,还需一系列特殊配置和严格的操作要求。本文将从设备配置、操作流程、安全保护及数据分析等方面,深入探讨电子剥离试验机在高粘性材料测试中的特殊性与要求。一、电子剥离试验机特殊配置1.1 精密夹持系统高粘性材料在剥离过程中易发生滑移或断裂,因此电子剥离试验机需配备高精度的夹持系统。该系统通常采用特殊设计的夹具,能够牢固夹持试样,确保剥离过程中试样与夹具之间的相对位置不变,从而准确测量剥离力。此外,夹具表面还需进行特殊处理,如增加防滑纹理或采用高摩擦材料,以提高夹持力,减少试样滑移现象的发生。1.2 高精度传感器为了准确测量高粘性材料在剥离过程中的微小力值变化,电子剥离试验机需配备高精度传感器。这些传感器应具备高灵敏度和高分辨率,能够实时采集剥离过程中的力值和位移数据,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传感器还需经过严格校准,以消除系统误差,提高测试精度。1.3 多样化试验模式针对高粘性材料的不同测试需求,电子剥离试验机应提供多样化的试验模式。例如,支持180°剥离、T剥离等多种剥离角度的测试模式,以及不同剥离速率的设置,以满足不同标准和应用场景的要求。此外,试验机还应具备自动清零、过载保护等功能,确保测试过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二、电子剥离试验机操作流程规范2.1 样品准备在进行高粘性材料的剥离测试前,需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准备试样。试样的尺寸、形状和表面状态均需符合测试要求。对于高粘性材料,还需特别注意试样的粘贴方式和粘贴强度,以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同时,需对试样进行必要的预处理,如去除表面污垢或杂质,以减少对测试结果的影响。2.2 仪器校准与设置在启动测试前,必须确保电子剥离试验机已经过全面校准,特别是传感器和测量系统的准确性验证。操作员需根据测试标准,设置合适的剥离角度、剥离速率及数据采样频率等参数。此外,还需检查夹具的紧固状态,确保试样在测试过程中不会发生意外脱落或滑移。2.3 测试执行测试开始时,操作员需平稳启动试验机,避免产生突然的冲击力影响测试结果。在剥离过程中,应密切监控试验机的运行状态和剥离力值的变化,确保数据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若发现异常现象,如试样断裂位置不符合预期或力值波动异常,应及时停止测试并检查原因。2.4 数据处理与分析测试完成后,需要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首先,需剔除异常值或无效数据,确保数据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随后,利用专业的数据处理软件,对剥离力-位移曲线进行分析,提取关键参数如最大剥离力、剥离能等,并与标准值或预期值进行比较,评估高粘性材料的性能。三、电子剥离试验机安全保护与维护3.1 安全防护电子剥离试验机在工作过程中,需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安装防护罩、设置紧急停止按钮等,以防止操作员受伤或设备损坏。此外,操作员应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和手套。 3.2 定期维护为确保电子剥离试验机的长期稳定运行和测试精度,需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包括清洁设备表面和夹具、检查传感器和传动部件的磨损情况、更换老化的部件等。同时,还需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校准和验证,以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综上所述,电子剥离试验机在高粘性材料测试中的应用,不仅需要精密的设备配置和严格的操作流程,还需注重安全保护和维护保养。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的研究与应用提供有力支持。
  • 福建省特殊食品与化妆品协会批准发布 《特殊食品和化妆品 减脂功效测试 秀丽隐杆线虫法》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由福建上源生物科学技术有限公司提案立项并制定的《特殊食品和化妆品 减脂功效测试 秀丽隐杆线虫法》(T/FJCA 003-2024)团体标准,经福建省特殊食品与化妆品协会组织专家技术审查、审核评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以及《福建省特殊食品与化妆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予以公布,请参照执行。 7、福建省特殊食品与化妆品协会关于团体标准《特殊食品和化妆品 减脂功效测试 秀丽隐杆线虫法》发布的公告.pdf
  • 疫情下上海美谱达的特殊“战疫”
    自2022年3月以来,上海疫情日趋严重,美谱达公司断断续续无法正常生产,造成了广大客户的延期交货,美谱达公司向广大客户表示真诚的歉意,同时感谢客户的理解与支持。  封控下的毅然坚守  疫情来势汹汹,一夜之间,上海按下了暂停键,如今上海正式封城已经一个月了,为了保障客户的订单顺利交付,美谱达公司生产部门全部封控在车间加班加点生产仪器。由于是第一次员工居住在公司内部,如何解决几十个人的生活是首先要解决的,员工在封控之前各自把生活必需品带到公司,生产部经理刘福坐镇车间,和所有一线员工吃住在一起,安抚员工情绪,进行心理引导,总经理陈大华遥控指挥,其他员工居家办公,通过视频会议沟通问题,销售和生产工作一切井井有条。  原以为封控只有一周,但是上海疫情毫无停止的势头,核酸检测做了一轮又一轮,公司也安排员工每天自我做抗原检测,上海的疫情演变成了持久战,企业园区也安排了多次的免费物资派发,有水果有蔬菜,有肉有蛋,来自五湖四海的美谱达员工们一个个开始展示自己的绝活,有的做拿手菜,有的包饺子,有的帮同事理发,有的引吭高歌、载歌载舞,为平淡的生活增加了不少趣味。  克服万难 一切为了用户  仪器生产出来了,如何送到客户手上又成为了新的问题,美谱达公司经过多方努力,按照上海市疫情防控的规定通过官方特有渠道陆续发出五批货物,特殊时期物流渠道有限,尽管运费高昂,尽管运力有限,秉承一切为了客户的原则,美谱达总经理毅然决定不惜一切代价要将仪器发给客户,高昂的物流溢价费用由公司承担,美谱达公司工厂所在地区为防范区,但是为了保障客户的安全,所有发出的货物进行了全面的消杀,快递也会在每个环节都进行消杀,确保每一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安全的送到客户手上。  同心抗疫勇担当,共克时艰待花开,阳光总在风雨后,山河无恙人皆安!员工封控期间的生活有滋有味一台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全面消杀后向目的地进发
  • 福建省特殊食品与化妆品协会发布《特殊食品和化妆品 脂质调节测试 秀丽线虫法》团体标准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相关专家:根据《福建省特殊食品与化妆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由福建上源生物科学技术有限公司、安发(福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的《特殊食品和化妆品 脂质调节测试 秀丽线虫法》团体标准已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按照《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相关要求,为保证团体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及专家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并于2024年2月23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协会秘书处,逾期未复函视为无异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联系人:陈辉辉电话:18050207626、0591-87301050 邮箱:2694116578@qq.com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上浦路67号富力中心B2座1209-1210单元特殊食品和化妆品 纸质调节测试 秀丽线虫法编制说明.pdf特殊食品和化妆品 脂质调节测试 秀丽线虫法(征求意见稿1.23).pdf
  • 世卫组织对中国疫苗做出特殊说明,Nature做出专门讨论
    2021年10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免疫战略咨询专家组(SAGE)在结束了四天的会谈后,首次给出需“加强接种”人群的建议,并专门对中国疫苗做出特殊说明。  SAGE给出的决议要点中,涉及COVID-19共三点意见,依次是:  1,SAGE即将决定印度Bharat的COVID-19疫苗COVAXIN列入紧急使用清单。  2,建议应该(should)向有中到重度免疫功能低下的人群,提供额外接种作为扩展的初次免疫程序。因为这组人群在标准初次免疫后不容易产生足够的免疫应答,所以处于重症COVID-19的高风险中。  3,对于接种的是科兴或国药灭活疫苗、且60岁及以上的人群,应该(should)提供额外的第三针同源疫苗作为扩展的初次免疫程序。根据疫苗供应情况,也可以考虑使用异源疫苗作为额外接种。在执行这个建议时,各国仍应该将目标放在扩大标准接种的人群上,并优先考虑年龄最长的人群。  其中第2和第3点值得关注。  首先,这是WHO首次提出COVID-19“加强针”接种方案。  由于全球疫苗接种的极度不均衡,世界卫生组织(WHO)一直强烈反对在各国未大规模完成初次接种程序(primary series)的情况下推广加强针(booster)。  所以认为本次建议的额外接种(additional dose)是由于标准接种不能达到预期要求,所以把本次建议的额外接种定义为扩展的初次免疫程序(extended primary series),而不叫做加强针(booster)。  在本决议公布后的第二天,WHO总干事谭赛德博士再次表示抨击那些加强接种的国家,认为加强接种是:“immoral, unfair and unjust and it has to stop.”(“不道德、不公平、也是不道义的,必须停止。”)  WHO建议先普遍接种从道义上肯定没错,不过实际实施中、各国使用加强针也确实是由于疫情所需。在再次爆发疫情、原来接种的疫苗由于时间延长而保护力降低的情况下,加强针也是不得已的做法。  (疫情变化)  其次,本次SAGE的决议也对中国疫苗做出特殊说明。  WHO建议:接种了中国疫苗的60岁及以上老年人,应该额外接种一剂疫苗,并且还给出了异源接种(不同类型疫苗)的接种选择。  其实这也是中国专家建议的加强接种三类重点人群之一,即  1)输入风险高,如海关、边检、航空、隔离点、定点医疗机构等工作人员   2)免疫功能相对低下的人群,及60岁以上人群 3)由于工作、学习、交流需要,要到境外疫情高风险地区或国家的人群。  在9月25日第二届全球科学与生命健康平行论坛上,中国CDC免疫中心主任尹遵栋表示,这三类重点人群在完成免疫程序6个月后可以开展加强接种。  到底发生了什么,或者说有哪些数据,支持WHO对中国疫苗的特殊要求?  2021年10月14日,Nature杂志专门发文,题目是“China’s COVID vaccines have been crucial — now immunity is waning”(中国的COVID-19疫苗至关重要,但免疫应答正在减弱),对WHO的决定做出了解析。  1,中国疫苗对于全球抗疫到底有多重要?  本文的题目直接用了“crucial”,即至关重要。  直接用数据来说话。全球目前共交付了73亿剂COVID-19疫苗,中国科兴和国药集团就占了近一半。  (不同疫苗的交付剂数,前四位遥遥领先,依次是:科兴、辉瑞-BioNTech、国药、阿斯利康。图源:Nature)  除中国内地之外,国药集团北生所和科兴的COVID-19灭活疫苗还广泛地在世界各地使用。  (使用国药北生所和科兴COVID-19疫苗的国家。图源:纽约时报疫苗追踪器)  中国疫苗的使用国,以印度尼西亚、巴西、巴基斯坦、土耳其和伊朗购买的最多。  (购买中国疫苗的主要国家。图源:Nature)  中国疫苗这么重要,其对预防COVID-19保护力的变化,自然也备受关注。  2,中国疫苗同样面临中和抗体的衰减  根据公开的数据,科兴灭活疫苗预防感染有症状COVID-19的保护力为51%,国药北生所的疫苗为79% 这一保护力与阿斯利康在获得WHO批准时报告的63%相当,但低于辉瑞和Moderna的mRNA疫苗高达90%以上的保护力。  在其他疫苗纷纷报告,随着时间延长预防COVID-19感染的保护力降低的时候,对于中国疫苗的关注也自然而来。  Nature杂志对中国疫苗的保护力变化做了回顾和整理。  在泰国一项针对185名卫生保健工作者的研究中,第二剂疫苗接种后,科兴疫苗接种者有60%在一个月后具有高水平的中和抗体,而阿斯利康疫苗为86%。但是,到3个月时,科兴疫苗接种者高水平抗体比例降至12%。  不过,香港大学流行病学专家Ben Cowling强调:抗体的减弱并不代表免疫保护的减弱。因为疫苗除了会诱导中和抗体,还会激活记忆性B细胞和T细胞,而这些免疫细胞的寿命会更长。  香港的研究也为这个结论提供了证据,在两次接种一个月后,与辉瑞mRNA疫苗相比,科兴疫苗诱导的抗体显著降低,但是T细胞反应相当。  作为中国疫苗主要使用国之一的智利,则用真实世界的数据提供了证据:对智利科兴大规模疫苗接种者的分析表明,尽管科兴疫苗预防有症状COVID-19的保护力有显著降低,但是预防住院的保护力仍然很高。  实际上,其他疫苗也有类似改变。  3,同源还是异源加强接种?  Nature杂志强调,由于这两款灭活病毒疫苗本身诱导的中和抗体较低,所以对于老年人影响尤其大。这也是本次WHO对于中国疫苗做出特殊说明的关键原因。  而巴西对于100万因COVID-19住院的人进行的大规模分析显示,对于80岁以下人群,科兴疫苗可提供高达60%的保护力,阿斯利康疫苗可以提供76%的保护力 但是对于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老年人来说,科兴疫苗预防重症的保护力仅为30%、预防病死保护力为45% 而阿斯利康疫苗则分别为67%和85%。  而Barrel-Netto等的研究更是显示,对于9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科兴疫苗仅能提供33%的预防病死保护力。  由于这些研究,巴西已经于8月份开始向7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mRNA疫苗或者病毒载体疫苗作为加强接种。  对此,Barrel-Netto强调:接种科兴疫苗总比不接种疫苗更好 但是随着疫苗来源问题得以缓解,继续使用该疫苗显然不是很明智。  但是智利卫生部最近公布的一组数据则显示,继续使用科兴疫苗作为加强针仍然有效。加强接种后,对于预防感染COVID-19的保护力由2次接种后的56%跃升至80%,对于预防住院的保护力则从84%升至87%。  中国学者也在做异源混合接种的研究,并发现与两剂科兴疫苗相比,一剂或两次科兴疫苗加一剂康希诺的腺病毒疫苗,可以诱导出更高的中和抗体水平。  小结:  总体看,世卫组织终于口头上松动了加强针接种,尽管为了坚持所谓的“公平”仍不肯使用加强针的名词 但实际上,各国决定加强接种是基于由其疫情、追求的目标所决定的。  国药和科兴的灭活病毒疫苗,由于诱导的中和抗体相对低,所以对于预防感染COVID-19的保护力低于mRNA疫苗,在老年人群中尤为明显,所以世卫组织要求接种了这两个灭活病毒疫苗的老年人接种额外的第三针疫苗、包括异源疫苗。  对于个人来说,就如各国与WHO有不同意见一样,是否接种加强针、及选择哪一种加强针,都与出发点有关。  如果追求预防感染,加强接种、戴好口罩及社交隔离仍然是必要的手段 如果追求预防重症,那么目前的标准接种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仍然足够。
  • “呵护童颜”——儿童化妆品有哪些特殊要求?
    儿童化妆品是指供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根据使用人群年龄阶段的不同,将儿童化妆品分为两类:适用于0~3周岁(含3周岁)的婴幼儿化妆品和适用于3~12周岁(含12周岁)的儿童化妆品。那对于儿童化妆品应该要注意什么呢?1. 产品功效宣称“卸妆”“美容修饰”“芳香”“修护”,是否适用于“婴幼儿”?答:根据《儿童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按照使用人群年龄阶段的不同,将儿童化妆品分为供“婴幼儿”(0~3周岁,含3周岁)使用和供“儿童”(3~12周岁,含12周岁)使用。使用人群为“婴幼儿”的化妆品,功效宣称仅限于清洁、保湿、护发、防晒、舒缓、爽身;使用人群为“儿童”的化妆品,功效宣称仅限于清洁、卸妆、保湿、美容修饰、芳香、护发、防晒、修护、舒缓、爽身。因此一款儿童产品功效宣称“卸妆”“美容修饰”“芳香”“修护”,建议在标签明确使用人群年龄段,如“0-3岁勿用”或“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等类似表述。2. 儿童化妆品应如何设置pH值控制指标?答:根据《儿童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儿童化妆品应当设置pH值范围(无法测定pH值的剂型除外),驻留类化妆品pH值范围应当在4.5-7.5(含4.5以及7.5);淋洗类化妆品pH值范围应当在4.5-8.5(含4.5以及8.5);若考虑特定使用部位的生理特点(如婴幼儿尿布区)、产品属性以及原料稳定性等因素,设定pH范围属于下述任意一种情形时,应当提供科学合理解释,并进行充分安全评估:(1)设定pH值范围下限≥3.5但4.5的;(2)驻留类化妆品设定pH值范围上限7.5但≤10.5的;(3)淋洗类化妆品设定pH值范围上限8.5但≤10.5。纯油性(含蜡基)的儿童产品可不设置pH值控制指标。3.儿童化妆品标签警示用语有哪些特殊要求?答:儿童化妆品按《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标注安全警示用语,应当以“注意”或者“警告”作为引导语,标注“应当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对分类编码功效宣称为卸妆、美容修饰的儿童化妆品,应当明确使用场景,并标注“请及时清洗”“如有不适,请立即停止使用”等类似警示用语。儿童化妆品所用的香精以及芳香植物油类原料中如果含有国内外权威机构发布的可能易致敏香料组分,原则上应当对产品中可能易致敏香料组分的含量进行计算,若其在驻留类产品中0.001%,在淋洗类产品中0.01%时,应在产品标签中标注。儿童化妆品的安全性要求比成人化妆品更高,需要经过严格的安全性评估,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家长在选择儿童化妆品时,应注意产品的标签信息,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符合安全标准的儿童化妆品,以确保孩子的健康安全。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新公告!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食品,不是药品,但不是正常人吃的普通食品。该类食品必需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普通食品或其他特殊膳食食品共同使用。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特殊医学用途电解质配方食品注册指南》《特殊医学用途碳水化合物组件配方食品注册指南》和《特殊医学用途蛋白质组件配方食品注册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根据特殊医学用途电解质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碳水化合物组件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蛋白质组件配方食品的配方研发、生产实际、临床应用和注册实践等情况,为优化上述三类产品注册申请材料、现场核查等要求,按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特殊医学用途电解质配方食品注册指南》《特殊医学用途碳水化合物组件配方食品注册指南》和《特殊医学用途蛋白质组件配方食品注册指南》,现予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7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殊医学用途电解质配方食品注册指南》等文件的公告.pdf一、《指南》的制定背景是什么?2023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进一步落实《办法》关于优化注册流程、满足特殊人群临床营养使用的要求,基于对特殊医学用途电解质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碳水化合物组件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蛋白质组件配方食品(以下简称“三类产品”)的科学认知、注册实践、产品研发及生产实际的情况,在充分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特医食品安全营养的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对三类产品的注册管理要求进行了优化。二、《指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申请三类产品注册的,应严格根据《办法》及其有关规定开展相关研发工作,并按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等有关规定提交申请,对于符合《指南》中所列情形的,可优化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一般不再进行注册现场核查和抽样检验。三、《指南》优化了哪些注册申请材料?一是优化了产品配方设计依据相关材料。《指南》明确了三类产品的使用目的、适用人群、配方设计参考依据、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等内容,对于符合《指南》相应情形的产品,申请注册时仅需提交产品配方的符合性说明,可不提交产品配方设计依据。二是优化了生产工艺设计材料。对于符合《指南》相应情形的,申请注册时仅需提交关于工艺设计、形态选择、工艺过程等情况的一致性说明,可不提交生产工艺设计依据、文献资料等,根据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相关规定提交工艺验证等材料即可。三是优化了稳定性研究材料。申请三类产品注册的,应按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稳定性研究要求》组织开展稳定性研究,并保留记录备查,申请注册时仅需提交稳定性研究的开展时间及相关情况说明,可不提交研究报告。四是优化了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材料。对于符合《指南》相应情形的,申请注册时仅需提交关于研发机构、生产场所主要设施设备、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等情况的一致性说明,可不提交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材料的原始文件及证明材料。五是明确了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中产品名称、配方特点/营养学特征、警示说明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标示要求和规范表述。四、《指南》明确哪些情形需要进行生产现场核查和抽样检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评机构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组织对申请人进行生产现场核查和抽样检验。”《指南》根据上述规定明确了需要进行生产现场核查和抽样检验的具体情形,包括:申请人首次申请注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线首次用于申请注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他需要进行生产现场核查和抽样检验的情况,包括既往注册申请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相关举报问题或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进行核查的、技术审评过程中认为需要进行现场确认的等。除上述情形外,对三类产品的注册审评一般不再进行生产现场核查和抽样检验。五、《指南》与《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的关系是什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申请注册的特医食品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准予注册。申请人应按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提交注册申请材料、按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稳定性研究要求》组织开展稳定性研究、按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开展临床试验研究、按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说明书样稿要求》规范标示内容等。申请人应严格根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开展研发注册相关工作,对于符合《指南》所列情形的,可优化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六、其他类别特医食品将来是否会有注册指南?特殊医学用途电解质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碳水化合物组件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蛋白质组件配方食品的配方组成共识度较高,临床应用比较成熟。基于对三类产品的科学认知、注册实践、配方研发及生产实际情况等,先行优化注册管理要求,有利于降低研发成本、缩短注册时间、提升审评审批效能,进一步激发特医食品市场活力、满足临床使用需求。对于其他类别的特医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将结合产品特点、针对研发共性问题、参考业界需求等继续研究特医食品分类注册指南,成熟一个、发布一个,为特医食品的研发、生产及审评提供更加明确和规范的指导,保障产品的安全性、营养充足性和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
  • iCEM 2017特邀报告:生物医学特殊电镜样品的制作方法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第三届电镜网络会议(iCEM 2017)特邀报告/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生物医学特殊电镜样品的制作方法/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img width="400" height="342" title="陈明霞-处理.jpg" style="width: 400px height: 342px "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9f4b7901-2b87-4644-b621-3ad25498e170.jpg" border="0" vspace="0" hspace="0"//strong /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陈明霞 高级工程师/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电镜室/strong/ppstrong  报告摘要:/strong/pp  生物医学电镜样品种类繁多,除了常规电镜样品的制作外,有些样品需要特殊处理,例如:如何在组织中分辨细小的弹性纤维,石蜡标本转换成电镜标本如何能保存好细胞的微细结构,皮肤组织表皮角质层如何解决切片时分离、分散等问题,通过实验可以取得较好效果。/ppstrong  报告人:/strong/pp  陈明霞,高级工程师,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电镜室负责人,1980年至今一直从事电子显微镜工作,主要承担透射电镜和扫描电镜下细胞超微结构观察,熟练生物医学电镜样品技术。/pp  中国电镜学会第八届、第九届理事会理事,第九届生物医学专业委员会委员,第九届中国电子显微镜学会教育(实验技术与培训)委员会生物医学委员,陕西省电镜学会副理事长,陕西省分析测试协会理事。/pp  strong报告时间:2017年6月23日上午/strong/pp strong 立即免费报名:a title=""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iCEM2017/" target="_blank"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iCEM2017//a/strongbr//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a title=""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iCEM2017/" target="_self"img title="点击免费报名参会.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c9793b9d-a3ec-4cb2-a453-330b3d0cbf03.jpg"//a/p
  • 教育部: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发布
    日前,教育部人事司公示了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教育部推荐人选名单,共有445名教育部直属高校和有关直属单位组织经过个人申报、专家评议、单位公示获得推荐。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政府特殊津贴标准的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将按月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调整政府特殊津贴标准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拨款。为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我国从1990年起,每两年开展一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发放政府特殊津贴。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由国家一次性发放人民币20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1995年以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仍按月发放政府特殊津贴。  此次名单上,445名推荐人员来自71所院校单位,其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浙江大学推荐人选人数位列前三位,依次入选21位、19位和16位。 以下为公示正文:关于推荐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30号)精神,经各直属高校和有关直属单位组织个人申报、专家评议、单位公示,拟推荐北京大学陈保亚等445人为我部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7月19日至25日。公示期内,若对以上人选有异议,请实名向我司人才与专家处书面反映。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拟推荐名单教育部人事司  2016年7月19日
  • BCEIA 特殊食品高质量检验检测技术发展论坛召开
    仪器信息网讯 9月8日,特殊食品高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方案)发展论坛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顺义馆)召开。本次论坛由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生物工程学院)主办,北京理化分析测试技术学会协办。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生物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齐友明、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博士金绍明、自然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罗玲等多位专家和学生代表出席本次论坛。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生物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齐友明首先代表主办方对本次参会嘉宾及各位师生表示热烈地欢迎。“特殊食品涉及老人、婴幼儿病人等特殊群体,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一直以来国家对特殊食品都实行严格监管。”齐友明说,因为特殊食品营养素种类多、配方体系复杂、检测相互干扰等因素,严重阻碍了特殊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和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此,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致力于为特殊食品企业(行业)输出人才,努力培养适应生产一线需要的专业技能人才。并创建了“研发-注册-转化”产学研转一体化的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特殊食品研究中心。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生物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 齐友明论坛分享环节,首先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博士金绍明带来了关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及检验检测技术研究》的分享。“自2016年7月1日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施行配方注册制……”报告中,金绍明首先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制展开,不仅介绍了食品安全标准内容及标准体系的设计思路。同时还介绍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标准制定,并强调在技术方面的创新和方法改进的重要性,倡导引入新的检测技术,提高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检验水平。最后,金绍明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加强合作,共同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和检验技术进一步发展。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博士 金绍明随后,自然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罗玲就《一款自然度小福相的产品研发过程详述》进行了分享。罗玲首先系统性解构了小青柑产品,强调了创新系统的灵感来源、方法构思、模型构建的重要性。其次,罗玲就产品原料选择,产地土质重要性进行了介绍。最后,罗玲重点强调了产品检验检测的相关指标。自然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罗玲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博士兰韬为本次论坛带来了题目为《植物提取物标准体系建设应用及科技奖申报》的精彩报告。兰韬的报告围绕着植物提取物标准体系现状、标准研制、重要标准应用、科技奖励申报四个方面展开讲述。“当前,植物提取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较少……”兰韬在报告中强调了植物提取物标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并重点介绍了一些重要植物的提取物标准在实际应用中所取得的意义和效果。最后,兰韬详细讲述了科技奖励申报工作的重要性,并详细介绍了申报流程及相关申报意义,鼓励与会人员积极投身科研工作当中。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博士 兰韬
  • PerkinElmer隆重推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检测方案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根据GB13432-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的描述,特医食品是特殊膳食用食品中的一个种类。该类食品不同于普通食品、保健品和药品,是需要特殊食物管理的患者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服用的一类具有特殊食物用途的食品。我国特医食品市场发展较快,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明显,目前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想要进入特医食品领域, 特医食品领域对于检测的要求很高,该如何满足国家标准和特医食品研发的要求,PerkinElmer推出针对特医食品的检测解决方案,希望能为中国的特医食品行业贡献一份力量。特医食品检测解决方案样本下载地址: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168/s895293.htm
  • GB 30871-2022《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新旧对比
    3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22年第3号公告,批准发布《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文末有正式版下载) 。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 新规范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代替当前现行的《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特殊作业环节一直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的难点和事故高发环节。《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自2015年实施以来,有效防范和遏制了企业在特殊作业环节发生的事故,但在标准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部分现行标准条款约束力度不强,企业对标准的认知存在一些偏差和误区,对作业风险的管控措施仍需完善等问题。修订后的标准技术要求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调整为全文条款强制,适用范围调整为生产、经营(带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化工及医药企业,明确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区域内进行特殊作业应执行标准的相关要求。主要修改内容:一.扩大了界定范围——由原来仅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的安全要求。扩大到化学品生产单位生产过程中。——明确增加了化学品生产单位储罐切水、液化烃充装以及风险较大的设备检维修作业参照执行。其他行业的相似作业可参照执行二.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技术标准增加的技术标准如下:GB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GB 26557 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T 29510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 50484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1210 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JJG693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JJG915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JJG551二氧化硫气体检测仪检定规程JJG695硫化氢气体检测仪检定规程三.增加了术语定义——引入了 “能量隔离”的概念。——增加了 “固定动火区”的定义及管理要求。四.细化整合了管理内容——突出了监护人的职责,规定了监护人需佩戴明显标识,持培训合格证上岗要求。——调整了动火作业分级的叫法,将原文件中的动火作业分级由“特殊、一级、二级”修正为“特级、一级、二级”,以保持分类统一。——为避免重复,整合了八大作业的通用性要求至基本要求中。——细化了交叉作业定总协调人,统一管理、协调作业、可靠的隔离等具体内容。——修正了特级动火的划分范围,将“在运行状态下的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生产装置设备、管道、 储 罐、容器等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包括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运行中的重大危险源罐区防火堤内 动火作业”划为特级动火,进一步明确了动火作业中应采取的隔离易燃、可燃介质的安全措施。——规定了动火作业中断30分钟要重新检测的要求。——提出了特级作业和受限空间内作业需连续检测气体浓度的要求。——扩大受限空间作业范围,只要是“封闭、半封闭、通风不良”均为受限空间作业。——调整了受限空间作业氧气浓度氧含量为 19.5%~21%的要求。——增加了当一处受限空间内存在动火作业时,该处受限空间内严禁安排涂刷等其他作业活动。——规定了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遇有埋设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管线、窨井等可能散发易爆、中毒、窒息危险时,执行受限空间作业相关规定。——调整了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距坑、槽、井、沟边沿至少 1m 处,堆土高度不得大于 1.5m。——增加了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接临时电源,临时用电时间严禁超过所提供服务的特殊作业的有效时间。——增加了在可燃、易爆粉尘环境下进行特殊作业的安全要求。新旧版条款对照正式扫描版本:GB 30871-2022《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正式标准版)正式可编辑版本:GB 30871-2022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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