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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创大赛】DIY工具无损换取衬管

    【原创大赛】DIY工具无损换取衬管

    使用GC和GCMS无可避免,都要对进样口进行维护,而换隔垫,换衬管就是最基本的维护手段。而衬管是由石英制成,比较脆,一不小心就会让衬管损坏,所用最近DIY了一个工具,以便无损拆换衬管。下图中的尖头金属镊子,是我之前一直在用的工具,主要用来夹取衬管和拆卸衬管上的O型圈,但这个镊子不好用,往往会把脆弱的衬管夹坏,以致报废。看看以前用的拆取衬管工具与破碎的衬管。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11/201411271741_524948_1616855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11/201411271741_524949_1616855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11/201411271741_524950_1616855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11/201411271742_524951_1616855_3.jpg

  • 【求助】光管工作时间报警的处理方法

    我们的9800XP荧光仪光管工作时间超过了设定的30000小时,最近机器老是出现报警,光管偶尔还会自动关闭,不知道这种问题如何处理?如何将光管的工作时间归零,请高手赐教!!!

  • 市场监管总局:加强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工作

    [table][tr][td][align=left] 为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部署全国市场监管部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检查方式,对辖区内认证机构、获证企业、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align][align=center][img=,600,154]http://www.zhaojiliang.cn/data/uploads/bdattachment/image/20180930/1538274765130394.jpg[/img][/align][align=left] 重点针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增减、遗漏认证规则规定程序的认证机构;对篡改数据和出具虚假检测数据和结果,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同时,针对社会上反映的“非法认证、买证卖证、关键认证环节走过场;认证人员收红包、索取不合理差旅食宿费用;检验检测机构无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超资质认定范围检测”等“认证检测乱象”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公开违法案件信息,集中公布一批认证检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提高监管的影响力和震慑力。[/align][align=left]《通知》全文如下:[/align][align=center]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align][align=center]国市监认证〔2018〕173号   [/align][align=left]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align][align=left] 质量认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目前,认证检测活动蓬勃开展,在服务制造业、生态环境、战略新兴产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全国认证机构共计470家,有效认证证书175万张,涉及获证组织58万余家;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共计36327家,年均出具检验检测报告3.76亿份。但是,目前在一些认证检测领域还存在程序不规范、有效性不高、企业获得感不强、“认证检测乱象”等问题。[/align][align=left] 为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关于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活动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现将进一步加强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align][align=left]一、充分认识加强和完善认证检测市场监管的重要意义[/align][align=left] 认证检测工作是质量认证体系的主要载体,是国际通行、社会通用的证明各类市场主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或规范的市场化评价工具。加强和完善对认证检测市场的监管,是发挥质量认证“传递信任,服务发展”本质属性和作用的重要保障,也是大市场监管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对于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破除认证检测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实现行业优胜劣汰的重要意义,要把认证检测市场监管作为日常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常抓不懈,进一步落实好“放管服”改革要求,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align][align=left]二、以问题为导向,准确把握监管重点[/align][align=left]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认证检测工作的专业特点和主要流程环节,梳理分析认证检测行业的实际情况,以问题为导向,把握关键,精准定位,深入开展认证和检测市场监管工作。[/align][align=left](一)针对管理体系、服务和一般工业品认证等自愿性认证领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以往监管中发现较多问题以及新批准的认证机构的抽查监管比例,重点检查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认证机构买证卖证的违法行为;二是认证记录与实际不符,对关键过程审核不到位;三是审核员/检查员擅自减少现场审核时间甚至不到现场;四是审核员/检查员收取红包,索取不合理差旅食宿费用等。[/align][align=left](二)针对食品农产品认证领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获证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活动的监管,重点检查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认证机构擅自降低有机认证标准,现场检查避重就轻,产品检测不能覆盖所有认证产品种类,认证决定流于形式;二是企业伪造、冒用有机认证标志或有机码;三是有机认证基地使用禁用投入物质等。[/align][align=left](三)针对强制性产品认证领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重点检查以下违法行为:一是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二是认证证书撤销或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继续出厂、销售、进口;三是伪造、冒用、买卖CCC证书等。[/align][align=left](四) 针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机动车检验机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重点检查以下违法行为:一是在“三检合一”实施过程中,柴油货车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以及缺项漏项、重复收费等违法行为;二是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监测能力范围、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标准物质使用、监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符合要求等。[/align][align=left](五)针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重点检查以下违法行为:一是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二是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开展检验检测活动;三是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等违法违规行为。[/align][align=left](六) 针对认可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加强监督管理,指导认可机构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检查以下不规范行为:一是超出认可证书规定的检测、校准、检验能力范围开展检测、校准和检验活动;二是不能够持续保持认可能力范围内的设备和人员能力,影响检测、校准和检验结果的有效性。[/align][align=left]三、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依法履行监管职责[/align][align=left](一)严格依法履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根据法定职责分工,对辖区内认证检测活动和认证检测结果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并依法对认证检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align][align=left](二)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检查方式,对辖区内认证机构、获证企业、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可通过认证认可综合监管平台和资质认定证书查询平台查询强制性产品、管理体系、服务、自愿性工业产品、食品农产品等认证领域的认证机构、获证企业、认证证书以及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信息,建立所属辖区认证检测市场主体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认证检测机构、获证企业),对问题频发的认证检测机构、区域、行业、产品可加大抽查权重。[/align][align=left](三)严厉查处认证检测违法违规问题,集中开展“认证检测乱象”专项整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发现违法违规的认证检测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严肃查处。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增减、遗漏认证规则规定程序的认证机构;对篡改数据和出具虚假检测数据和结果,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发现管理性、技术性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要责令其整改,明确整改要求,并进行后续跟踪监督落实。[/align][align=left] 近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针对社会上反映的“认证检测乱象”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尤其要针对“未经批准非法开展认证活动;买证卖证、关键认证环节走过场;认证人员收红包、索取不合理差旅食宿费用;检验检测机构无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超资质认定范围检测”等认证检测违法违规行为,集中进行整治,坚定去疴除弊,重点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打击认证检测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规范的认证检测市场环境。[/align][align=left] 其中,原计划开展的2018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结果“双随机”专项检查工作与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一并进行。[/align][align=left]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保障[/align][align=left](一)加强领导,组织保障。要高度重视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沟通协调,切实加强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周密部署,扎实推进。[/align][align=left](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要综合考虑辖区内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监管工作方案,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查处目标和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位、严格落实。[/align][align=left](三)加强联动,宣传引导。要结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特点,研究建立互补共治、信息传递、部门联动的认证检测市场监管执法协调机制,做好认证检测市场监管职责的承接与协调工作。借助互联网、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违法案件信息,集中公布一批认证检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提高监管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切实形成宣传声势。[/align][align=left](四)健全机制,长效推进。要制定对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持续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培养力度,建立健全一支稳定、专业的监管专家队伍,完善畅通申投诉举报途径,研究建立信用监管机制,擅于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手段,提高监管效率。[/align][align=left](五)做好总结,及时上报。要加强工作总结和交流,及时汇总分析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工作情况。对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或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align][align=left] 市场监管总局将适时对各地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如实反映监管工作的进展成效、已发现的问题及处置措施,确保监管工作质量。[/align][align=left] 市场监管总局[/align][align=left] 2018年9月25日[/align][/td][/tr][/table]

  • 【资料】噪声相关公式汇编

    噪声相关公式汇编[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79292]噪声相关公式汇编.rar[/url]

  • 【新闻】国务院召开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新闻】国务院召开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2月8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国务院副秘书长徐绍史主持会议。中国政府网[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7/02/200702091929_42019_1603372_3.jpg[/img] 2月8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国务院副秘书长徐绍史主持会议。上海市副市长周太彤、福建省厦门市副市长黄菱、湖南省副省长贺同新、河南省郑州市市长赵建才在分会场发言。  吴仪强调: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 吴仪在讲话中强调指出:“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一个关键就是要有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对广大群众而言,没有比生命和健康更重要的事了,把这么大的事情交给了你,是多大的信任,因此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同志都应该有一种自豪感和一种使命感,不要辜负了人民和国家的信任。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不能用来为自己或小集团谋私利。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要经常想一想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从哪里来的、应该为谁所用这个重要问题。大家都知道郑筱萸等人违法违纪案件,他们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一个根本原因就在这个重要问题上没有想清楚、想正确,手中有了权力就忘乎所以,以权谋私,为所欲为,最终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这起案件教训极为深刻,暴露出许多问题:第一,暴露出监管法规制度存在问题。一方面是相关药品监管法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漏洞。一些规章规定的程序不严密,解释权和自由裁量权过大。有些规章的立法程序不严格,甚至有的规章可以被个别人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擅自修改。另一方面是对公共权力监管的法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特别是缺少对审批等重要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办法。第二,暴露出监管工作思想有偏差,对政府部门工作定位不正确,没有处理好政府职能部门与企业的关系、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商业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关系,单纯强调“帮企业办事,促经济发展”,没有把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落实好。第三,暴露出对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有缺陷,审批权力配置不科学、制约不合理、运行不公开、监督不到位。第四,暴露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薄弱,干部队伍管理松懈,机关作风建设不得力。第五、暴露出重大决策不民主、不科学,在出台重大监督措施、处理重大问题、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没有落实民主集中制。这些问题,食品药品监管局是一个典型,其他政府部门或多或少都可能存在。我们要以此为鉴,吸取教训。”

  • 生态环境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2022年汛期水环境监管工作

    [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7px][color=#222222]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2022年汛期水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color][/size][/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7px][color=#a0a0a0](简称《通知》)[/color][/size][/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7px][color=#222222]。《通知》指出,近年来,全国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等问题突出,部分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存在明显短板,部分断面汛期污染强度长期居高不下,城乡面源污染正在上升为制约水环境持续改善的主要矛盾。各地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紧盯汛期水质明显反弹断面,切实加强水环境监管,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color][/size][/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7px][color=#222222]  《通知》提出四项工作要求。[/color][/size][/font][b]一是高度重视汛期水环境监管工作。[/b][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7px][color=#222222]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风险防范,避免汛期水质明显恶化,甚至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等情形,坚决守住水环境质量安全底线。[/color][/size][/font][b]二是切实加强汛前预防。[/b][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7px][color=#222222]各地要参考历年汛期水质数据,确定本行政区域汛期重点关注断面,指导有关地区分析断面汇水范围内影响水质的主要污染源,明确断面所在行政区域和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监督落实污染整治和防范措施。[/color][/size][/font][b]三是抓好汛期分析研判及处置。[/b][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7px][color=#222222]各地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强化汛期污染强度分析,对水质异常波动断面,立即分析排查并采取必要处置措施。各流域局要针对汛期控制断面水质反弹数量较多、治理难度较大的地区开展督导帮扶,指导推动解决突出问题。[/color][/size][/font][b]四是扎实做好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b][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7px][color=#222222]各地要切实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工作,及时预警有关企业单位,落实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措施。凡涉及饮用水安全、重金属污染,以及可能造成跨省污染的突发水污染事件,要第一时间向生态环境部报告,迅速启动应急响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color][/size][/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7px][color=#222222]  对各地汛期水环境监管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生态环境部将以适当方式予以宣传推广。[/color][/size][/font]

  • 【简讯】粤港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流与合作进展十分顺利

    在今天下午举行的广东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记者招待会上,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德伟介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时表示,粤港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流与合作进展顺利,该局已与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召开了粤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第一次工作会议,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确定了两地食品安全合作与交流的原则与内容。   陈德伟说,广东已先后与港方就农药残留超标蔬菜、问题多宝鱼、“红心鸭蛋”、九肚鱼等事件密切沟通、交流信息,为稳定两地居民消费信心做了许多工作,同时积极推动澳门健康城市委员会食品安全专责小组访问团和澳门卫生局药品监督高层代表团来粤考察访问,交流监管情况,增进了粤澳两地监管部门间的了解与互信。   据悉,去年广东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分别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食品流通、消费和餐饮环节积极开展监管工作,取得了较明显的工作成效,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趋好。

  •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严惩弄虚作假行为加强自主验收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严厉打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弄虚作假行为,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我部研究起草了《关于严惩弄虚作假行为加强自主验收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22年7月8日前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执法局 孙一文  电 话:(010)65646283  传 真:(010)65646289  邮 箱:zfjbgs@mee.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政编码:100006  附件:[url=https://www.mee.gov.cn/ywgz/sthjzf/zfzdyxzcf/202206/W020220601386178014960.pdf]1.关于严惩弄虚作假行为加强自主验收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url]     [url=https://www.mee.gov.cn/ywgz/sthjzf/zfzdyxzcf/202206/W020220601386179912582.pdf]2.《关于严惩弄虚作假行为加强自主验收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url][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  2022年6月7日[/align]

  • 食药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3〕121号)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57号,以下简称《通知》),切实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57号,以下简称《通知》),切实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是基本民生问题,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国家形象,对经济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第10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提出解决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问题已刻不容缓,要全力以赴打一场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的攻坚战,重塑消费者对国产乳粉的信心。这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的部署上来,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学习贯彻落实《通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千方百计做好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监管工作,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和监管工作实际,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成立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专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层级管理、属地管理、区域负责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主动防范、及早介入,使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力争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守住不发生质量安全问题的底线。  三、加强监督检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首负责任  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掌握企业生产状况和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要求企业认真查找在质量安全控制和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督促企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防范。同时,要督促企业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完善落实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真正担负起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坚决防范企业因管理松懈、利益驱动等原因发生质量安全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抽检和风险排查工作  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2号)要求,进一步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监管和风险排查工作,强化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等工作,加大对企业质量安全控制重点环节、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发现企业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或隐患的,要及时依法从严处理。  五、认真抓好当前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为落实《通知》要求,总局将制定出台一系列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工作的制度和措施。同时,总局将加大检验、监测力度,对查出的问题予以通报。当前,地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正在深入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监管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地监管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在思想上不懈怠、监管上不放松、工作上不缺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保障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止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具体、监管不到位等情况导致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务必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重塑消费信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3年8月2日

  • 【转帖】吴仪出席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会议

    【转帖】吴仪出席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会议

    [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7/03/200703121005_44506_1643735_3.jpg[/img]2月8日下午3点,国务院召开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国务院召开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吴仪强调:落实责任 突出重点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2007年2月8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出席会议并讲话。她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当作一项政治任务,落实责任,突出重点,抓出声势,抓出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特别是春节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更要做到万无一失,确保全国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吴仪说,经过连续几年的集中整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猖獗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全国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好转,但一些地方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依旧时有发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仍处于攻坚破难的关键阶段,突出表现在我国食品药品生产和消费总体水平不高,而新的安全课题又不断出现;集中整治和监管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中的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监管体制、机制不断改革完善,但地方保护和监管执法不力问题仍比较突出。  吴仪指出,要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今年要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突出抓好农村市场整治,集中整治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馆,严把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关。二是全面整顿药品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国药准字的公信力。要加强对药品研制、生产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全面清查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加大对违法药物广告的整治力度。三是加强标准、检验检测、信息化等基础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彻查大案要案。五是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严惩虚假信息发布者。她强调,要以酒类、肉类等节日消费量较大的食品为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餐饮企业和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的食品安全。  吴仪最后强调,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关键在于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痛下决心,抓紧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特别是地方政府要定期评估分析本地区的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研究制定相应的监控措施,为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案件查处工作。她特别要求食品药品的监管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监管队伍。  会议由国务院副秘书长徐绍史主持,上海市、厦门市、湖南省和郑州市政府负责人先后在会上发言。(2007.02.08)[url=http://www.gov.cn/wszb/zhibo9/] 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直播回放)[/url]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己二酸、油酸和二氧化氯监管工作的公告》

    关于己二酸、油酸和二氧化氯监管工作的公告 根据卫生部决定,己二酸可作为食品用香料和酸度调节剂生产经营和使用,油酸可作为食品用香料和乳化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稳定态二氧化氯可作为防腐剂和食品用消毒剂原料生产经营和使用,上述物质不再作为食品用加工助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详见附件)。请相关生产企业、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和监管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http://www.tbt-sps.gov.cn/sites/datacenter/webarticle/_layouts/images/icgen.gif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己二酸、油酸和二氧化氯作为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问题的复函》(卫办监督函1191号).pdf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 【转帖】关于加强国庆节60周年重大庆祝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center]关于加强国庆节60周年重大庆祝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食药监食[2009]504号 2009年08月18日 发布[/cente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9年国庆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国庆长假期间又适逢中秋佳节,各地将组织重要庆祝活动,广大群众外出旅游、亲朋聚会等活动大量增加。为做好重大节日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监管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站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加强国庆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防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早做计划安排、周密组织实施。要认真分析今年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落实工作责任,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围绕重要庆祝活动和广大群众出游、聚餐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加强重点目标、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庆祝活动重点区域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参加庆祝活动重点单位食堂的监督管理;要督促各类餐饮服务经营者当好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特别是旅游景点周边、城乡结合部的农家乐、小餐馆等餐饮服务单位,要重点检查,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和食品原料查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餐饮加工不添加非食用物质、依法采购、使用、保管食品添加剂的要求,严防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执法,及时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及时进行调查和取证,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  四、有效应对,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地要根据本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特点,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要督导餐饮服务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认真检查食品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要按照当地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工作。要畅通信息收集渠道,加强应急值守,按照相关要求报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五、广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意识。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社区、学校、农村乡镇、旅游景点,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各部门要将开展国庆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值班室电话:  010-68316825,010-68310909(传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联系人:王柏琴 周晓星  联系电话:010-88330552,88330542  传  真:010-8837560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 【原创】仪器信息网第一届论坛主管工作讨论会(已结束)

    [color=#dc143c][size=4]仪器信息网第一届论坛主管工作讨论会要开始啦~[/size][/color][font=Tahoma][size=2]会议主题: 仪器信息网第一届论坛主管工作讨论会 会议日期: 2010年4月2日 会议时间: 20:30, 中国时间 (北京, GMT+08:00) [font=Arial](提前30分钟开放会议)[/font][font=Arial][/font]会议号:908 940 429 [/size][/font][color=#d40a00][size=3]注意:此次会议参加需报名审核通过方可[/size][/color][url=https://instrument.webex.com.cn/mw0306l/mywebex/default.do?service=7&nomenu=true&main_url=%2Ftc0505l%2Ftrainingcenter%2FLoading.do%3Fsiteurl%3Dinstrument-sc%26rnd%3D8383001221%26servicename%3DTC%26RT%3DNiM0NQ%3D%3D%26FM%3D1%26ED%3D2765592%26UID%3D9263287%26needFilter%3Dfalse&siteurl=instrument-sc][size=4][b]我要报名》》》》》》》》[/b][/size][/url][size=4]主要议题:[/size][color=#dc143c]各位主管主要职责与工作安排主管考核方法主管、巡视及官人工作协调安排[/color]------------------------------------------------------- [b][color=#dc143c]您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加入会议:[/color] [/b]------------------------------------------------------- [size=2][font=Tahoma][color=#d6006d][b]参加该会议的步骤如下:[/b][/color]1. 当主持人批准您的请求后,您将收到一封包含课程加入说明的确认电子邮件。在会议开始时间,单击邮件中链接或将它复制并粘贴到 Web 浏览器中: [/font][/size][size=2][font=Tahoma]2. 输入您的注册信息,然后单击“加入”。 然后,请允许 WebEx会议管理器下载, 大约3分钟后,您就会自动被带入 WebEx会议中! 在您首次加入会议时,WebEx 将自动安装 Windows 版的会议管理器。为了节省时间,您可以在会议开始前单击以下链接进行安装: [/font][/size][url=https://demo.webex.com.cn/demo/meetingcenter/mcsetup.php][size=2][color=#0365bf][font=Tahoma]https://demo.webex.com.cn/demo/meetingcenter/mcsetup.php[/font][/color][/size][/url][size=2][font=Tahoma] [/font][/size][size=2][font=Tahoma][/font][/size]如有问题,请与我们联系[b]注意[/b]:此次网上会议是即时音频视频交流,最好配备耳机和麦克风,有摄像头的也可以接上。无耳麦的版主在会议期间可通过打字进行发言参与讨论!

  • 关公为什么不自己刮骨疗毒——兼谈体系审核的意义

    关羽字云长,三国时蜀汉大将。据传说,关羽在镇守荆州的时候,曾经中一毒箭,神医华佗不请自来,为他疗伤。既无麻药,也无消毒措施。在关公的一再请求下,华佗便用一把普通的刀割肉刮骨,小说描写甚是逼真,所谓簌簌有声,左右为之变色,而关羽谈笑自若也!这是一个传说,不是真事,已经有人考证。姑且不论已经死掉的华佗如何复生,就是华佗复生,我们知道华佗是世界上最早发明麻醉剂的医生,为什么在别人的身上可以用,偏偏在关羽身上就不用了呢!但凡有点智商的人,一般人都会觉得这个故事不可思议,因而也就不会去效仿!但是,刮骨疗毒这个事情,如果仔细揣摩一下,其实还有另外的一些疑问。其中之一便是:为什么关公自己不亲自下手刮骨疗毒呢?关公的拥趸者立即跳出来要反驳了:位置的关系,那手怎么能够得到呢?按照《三国演义》的描述,关公的箭伤在胳臂上,位置虽然有些偏僻,但是作为神的关公和做为普通人的大家,都是可以够得到的。又有人跳出来说:历史便是这样的,如何假设。其实这个故事就是故事,和历史无关!只是,这个故事,很能告诉我们一些道理。在一般情况下,所谓刮骨疗毒这样的事情,自己是做不来的!中国有句老话叫做“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儿”。所以刮骨疗毒这些事情,一般来说,都是由别人来实施的。尽管关公被传说为神,他也不忍心在自己身上一刀一刀地割下去,然后簌簌有声从容不迫地在骨头上刮来刮去的。当然,在一种危急时刻,有的时候,为了自保,也会自己下决心斩断身上的某个肢体。比如说有消息称一个农妇的手臂被机器卷入,旁边无人救助,只好自己挥刀切断然后去就医。这种非常的事情并非能发生在每个人身上,所以,很多人称她为英雄。其实,即便是英雄,如果不是在一种特殊的情况下,也是无法鼓足勇气在自己身上扎来砍去而谈笑自若的,不然,那便是疯子了!所以,刮骨疗毒这个事情,只好由别人来做。那谁来做比较好呢?自然还是医生!虽然《三国演义》的作者,努力神化关羽,可是,毕竟作者本身不好意思将这事情弄得太神奇。于是将已经死掉的华佗拉来,替关公刮骨疗毒,于是大英雄的形象也就树立起来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想解决自身疾病的问题,靠自身是靠不住的!只有来自外部的方法和手段,才有效果!任何一个人如果想要治病,他们往往要寻求医生,而不是在自己家里面自医。当然,要想病好,还需要找对医生,信任医生。同理,解决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靠自身的努力,也往往收效不大。因此,在所有的管理体系中,都要求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其目的在于借助外部的力量,发现组织自身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持续改进。神勇如关公者,尚不能自行刮骨疗毒,作为凡人的你我,既不知病源所在,又不知如何疗毒,又如何能保持健康?此时,引入医生(审核方),对自己的身体进行全面的检查,查出病源所在,再对症下药,解决病灶,通过审核,使得组织的管理水平不断进步。如果将没有疾病作为健康的定义的话,这个世界上将没有一个人是健康的。但是,患有疾病并不是阻碍我们追求健康的理由,为了保证大家的健康,公司定期组织大家去体检,这样即使生病,也可以得到尽早的治疗,增加个人的幸福指数。同样,一个组织不可能尽善尽美,通过定期的审核,将组织运行中的缺陷尽可能的暴露出来,加以改善,增加组织的生命力,不断追求完美,岂非是一剂投入小,见效快的灵丹妙药?

  • 卫监督发【2011】64号关于做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和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现就做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和监管衔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以前已经取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在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制定或指定公布前,可以继续生产已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和卫生部公告的单一品种。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质监部门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上述生产企业的监管工作。  二、2011年12月31日前,《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以前已经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可以继续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复配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26687-2011)标准执行。  三、生产使用食品用香精应当按照《食用香精》(QB/T1505)、《咸味食品香精》(QB/T2640)和《乳化香精》(GB10355)标准执行。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1】63号)

    农办质【2011】63号  2012年元旦和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让全国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负责,认真部署工作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监管工作须臾不可放松。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节庆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期。加强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地农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注重协调配合,结合深入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点,细化责任分工,进一步采取得力措施,全力抓好元旦和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为节日食品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监管,深入排查突出问题  各地农业部门要在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针对问题多发地区、单位和品种,以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瘦肉精”等易引发急性中毒的非法添加物为重点,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监测,坚决杜绝不合格农产品流出产地。要加强对本地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清理整顿,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假劣和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全力清查收缴“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要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的监测力度,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超市)等单位依法落实自检责任,认真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产品包装标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抽查,检打联动,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格值守,切实做好应急防控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要强化节日值守,保障联络信息通畅,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依法处置,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查明问题源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有关情况要及时报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四、加大宣传,积极引导生产消费  节日期间,各地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力度,采取治理整顿与宣传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生产技术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明白纸等形式,深入田间地头,指导督促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向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提高责任意识,积极营造守法社会氛围,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销售,保障城乡居民节日期间安全消费。  二Ο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 【世界环境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联网和监管工作的规范》

    [font=宋体, SimSun]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font]  [font=宋体, SimSun]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指导和规范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的联网和监管工作,我厅组织制定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联网和监管工作的规范》,现印发给你们。[/font]  [font=宋体, SimSun]请按照该规范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联网和监管工作。贯彻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省生态环境厅联系。[/font][align=right]  [font=宋体, SimSun]广东省生态环境厅[/font][/align][align=right]  [font=宋体, SimSun]2024年6月10日[/font][/align][align=center]  [img=,649,6]https://cms.cloud.gd.gov.cn/static/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spacer.gif[/img][/align][align=center][font=微软雅黑, &][size=24px]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联网和监管工作的规范[/size][/font][/align]  [font=宋体, SimSun]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指导和规范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做好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联网和监管工作,特制定本规范。[/font]  [font=宋体, SimSun]一、适用范围[/font]  [font=宋体, SimSun]本规范适用于全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与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以及全省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font]  [font=宋体, SimSun]二、编制依据[/font]  [font=宋体, SimSun]本规范引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font]  [font=宋体, SimSun](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font]  [font=宋体, SimSun](二)《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font]  [font=宋体, SimSun](三)《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font]  [font=宋体, SimSun](四)《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及简易工况法)》(GB 18285-2018)[/font]  [font=宋体, SimSun](五)《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font]  [font=宋体, SimSun](六)《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 1237-2021)[/font]  [font=宋体, SimSun](七)《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 采集传输技术规范》(HJ 1238-2021)[/font]  [font=宋体, SimSun](八)《广东省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联网规范(修订)》[/font]  [font=宋体, SimSun]三、检验要求[/font]  [font=宋体, SimSun]凡合法成立并依法通过计量认证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在开展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时应当与当地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并遵守下列规定:[/font]  [font=宋体, SimSun](一)依据法定的检测方法、检测标准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检测。[/font]  [font=宋体, SimSun](二)检测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当按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计量检定且经检定合格。[/font]  [font=宋体, SimSun](三)出具真实、准确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结果。[/font]  [font=宋体, SimSun](四)配备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检测技术人员。[/font]  [font=宋体, SimSun](五)具有能够与当地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时传输机动车排放检验数据的设备,实时向当地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传递相关检测数据,且上传的联网数据能满足国家和我省机动车环保信息联网规范的要求。[/font]  [font=宋体, SimSun](六)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档案。[/font]  [font=宋体, SimSun](七)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font]  [font=宋体, SimSun](八)不得以任何方式经营或者参与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font]  [font=宋体, SimSun]四、监管要求[/font]  [font=宋体, SimSun]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打击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font]  [font=宋体, SimSun](一)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管,推进检验机构规范化运营。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数据异常的涉嫌违法机构,要及时依法开展调查。对于检查中发现未能满足检验要求的机构,应当暂停接收检验数据并要求限期整改。检验机构开展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时不符合《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及简易工况法)》(GB 18285-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和《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 1237-2021)等标准规范要求,违反《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依法处理。[/font]  [font=宋体, SimSun](二)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主动公开已联网的排放检验机构信息,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确保能接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发送过来的数据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将联网数据及时上传到省生态环境厅,同时要加强预防作弊能力建设,推动构建行业公平竞争环境。要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数据的分析,重点关注检测数据异常情况并分析原因,必要时组织现场抽查,对于检查中发现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要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依法处理。每年3月底前要编制上一年度本地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工作总结报告并报省生态环境厅。[/font]  [font=宋体, SimSun](三)省生态环境厅将进一步建设完善“天地车人”信息系统,强化大数据分析应用和对地市的帮扶指导,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不定期抽查。[/font]  [font=宋体, SimSun]本规范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font]

  • 【资料】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锦标赛和大运动会期间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国际泳联世界锦标赛和深圳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期间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确保2011年上海第14届国际泳联世界锦标赛和2011年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期间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保障两项赛事的顺利进行,我部制定了《2011年上海国际泳联世界锦标赛和深圳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期间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有关省份畜牧兽医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努力确保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 【分享】长度测量工具

    长度测量工具 dimensional measuring instrument  将被测长度与已知长度比较,从而得出测量结果的工具,简称测量工具。长度测量工具包括量规、量具和量仪。习惯上常把不能指示量值的测量工具称为量规;把能指示量值,拿在手中使用的测量工具称为量具;把能指示量值的座式和上置式等测量工具称为量仪。  简史  最早在机械制造中使用的是一些机械式测量工具,例如角尺、卡钳等。16世纪,在火炮制造中已开始使用光滑量规。1772年和1805年,英国的J.瓦特和H.莫兹利等先后制造出利用螺纹副原理测长的瓦特千分尺和校准用测长机。19世纪中叶以后,先后出现了类似于现代机械式外径千分尺和游标卡尺的测量工具。19世纪末期,出现了成套量块。继机械测量工具出现的是一批光学测量工具。19世纪末,出现立式测长仪,20世纪初,出现测长机。到20年代,已经在机械制造中应用投影仪、工具显微镜、光学测微仪等进行测量。1928年出现气动量仪,它是一种适合在大批量生产中使用的测量工具。电学测量工具是30年代出现的。最初出现的是利用电感式长度传感器制成的界限量规和轮廓仪。50年代后期出现了以数字显示测量结果的坐标测量机(见三坐标测量机)。60年代中期,在机械制造中已应用带有电子计算机辅助测量的坐标测量机。至70年代初,又出现计算机数字控制的齿轮量仪,至此,测量工具进入应用电子计算机的阶段(见长度计量技术)。  分类  测量工具通常按用途分为通用测量工具、专类测量工具和专用测量工具3类。  测量工具还可按工作原理分为机械、光学、气动、电动和光电等类型。这种分类方法是由测量工具的发展历史形成的。但一些现代测量工具已经发展成为同时采用精密机械、光、电等原理并与电子计算机技术相结合的测量工具,因此,这种分类方法仅适用于工作原理单一的测量工具。  通用测量工具  可以测量多种类型工件的长度或角度的测量工具。这类测量工具的品种规格最多,使用也最广泛,有量块、角度量块、多面棱体、正弦规、卡尺、千分尺、百分表(见百分表和千分表)、多齿分度台、比较仪、激光干涉仪、工具显微镜、三坐标测量机等。

  • 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标识标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号)要求,规范食品添加剂标识标注,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等,现就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标识标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组织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对标识标注情况开展自查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采用书面通知等方式,要求本辖区所有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对其食品添加剂产品标识标注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有关标准要求进行自查。生产者应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督促企业将标签标识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和进货查验的重要内容,不得出厂、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企业对标识标注自查的情况,应参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二、进一步加大对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的检查力度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在企业自查基础上,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和相关标准规定,进一步加大对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是否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是否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标签、说明书是否载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或者配料表;是否载明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是否载明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否载明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用量和使用方法;是否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是否含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并同时报告总局。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加强复配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

    复配食品添加剂是食品添加剂的重要类别,且品种多样,发展很快,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广泛。为切实保障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去年年底部署了全国复配食品添加剂获证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是检查复配食品添加剂获证生产企业实际生产产品是否与许可范围一致;产品配方是否与许可一致;是否存在添加非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行为;企业原辅料进货验收记录、生产过程控制记录、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和产品销售记录等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产品标签是否规范等。 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总局统一部署,认真落实,主要采取实地检查和监督抽检等方式开展工作。检查结果显示:全国复配食品添加剂获证生产企业共计745家,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尚未发现企业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企业产品标签不规范,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或生产管理记录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出厂检验和销售记录不全等问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督促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主体责任。同时,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抽检,对于抽检查明存在产品不合格的企业,依法从严查处。下一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结合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研究制定加强复配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各地严格依法监管,构建长效机制。

  •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加强我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控、末端严管”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切实防范系统性环境风险,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1月18日之前将修改意见建议表(附件3)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并注明修改单位(修改人)信息。附件: [img=,16,16,absmiddle]http://law.foodmate.net/member/edito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doc.gif[/img] [url=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2310/20/155542951514921.doc]1-《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doc[/url] [img=,16,16,absmiddle]http://law.foodmate.net/member/edito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doc.gif[/img] [url=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2310/20/155556261514921.docx]2-《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修订对照表+.docx[/url] [img=,16,16,absmiddle]http://law.foodmate.net/member/edito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xls.gif[/img] [url=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2310/20/155618971514921.xlsx]3-修改意见建议表.xlsx[/url]联系人:周思达联系电话:025-58527553联系邮箱:zhousd@jshb.gov.cn

  • 【食品法规九】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  近期,《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号,以下称《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36号,以下称《规划》)发布。《决定》和《规划》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新形势下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高度,认真学习践行《决定》和《规划》精神,切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决定》和《规划》的重大意义  《决定》和《规划》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国务院对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高度重视,对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促进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有重要意义。《决定》和《规划》对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决定》和《规划》精神,作为当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强化责任落实,根据《决定》和《规划》确定的各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任务,逐项制定工作方案,做到工作任务明确、时间安排明确、措施方法明确、责任人员明确,确保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要抓住机遇,不断强化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编制、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的支持,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二、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要进一步加快监管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合理配备、不断充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重点加强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合理划分和确定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切实做到监管链条不脱节、监管对象不遗漏,监管事项不缺失。  要以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为主体、社会优质检验检测资源为补充、快速检测方法和实验室确证方法相结合,加快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要加快推进食品检验相关参数认证扩项,力争2012年内实现地市级以上药品检验所全部更名为食品药品检验所或者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并取得食品检验资质。到“十二五”期末,省、市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完全满足《规划》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要求。  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合力;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积极争取基层党委政府支持,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将监管触角延伸至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立起覆盖城市、乡村的基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队伍,进一步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三、切实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力度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立足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及时向社会公布餐饮服务许可情况;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进行许可管理,对不能持续达到食品安全条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撤销其相关许可。  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切实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制度,力争201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餐饮服务单位的首次动态等级评定,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等级的总体水平。  要认真分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及其变化规律,针对危害大、风险高的品种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对餐饮服务环节可能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尽快建立与餐饮业相适应的监督抽检快速检测筛查模式,加强政策支持,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执法的效能。  要加快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支持和鼓励采取先进的技术手段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系统。对纳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要采取增加监督检查频次、降低量化分级等级、向社会曝光等措施予以重点监管。  四、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紧紧抓住公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动出击,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要紧密结合餐饮服务环节的特点,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等为重点时段,以学校及其周边、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为重点单位,以食用油、肉与肉制品等大宗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为重点品种,以原材料采购、生食海产品和凉菜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等为重点环节,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排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  要认真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食品安全隐患和“潜规则”问题,主动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各类违法行为。凡是在餐饮服务环节故意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一律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一律没收违法所得,一律没收食品原料、相关食品和工具设备,一律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确保对犯罪分子刑事责任追究到位。五、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依法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要求,进一步树立依法经营、安全发展、诚信自律的理念,切实依法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并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主管人员、部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逐人落实岗位责任。  要指导餐饮服务单位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特点,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推动餐饮服务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加快配备符合要求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切实强化食品安全内部管理。  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制定和实施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从业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并由单位组织定期培训。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统一接受培训。  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加大食品安全软硬件投入,不断改善经营条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主动采用HAC

  • 【分享】质检总局《关于食品添加剂稀释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监管工作的公告》(总局2011年第28号公告)

    2011年第28号关于食品添加剂稀释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监管工作的公告 根据卫生部等7部(局)《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2011年第4号),现就食品添加剂稀释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监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不再受理食品添加剂稀释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生产许可申请。 二、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撤回并注销已批准的食品添加剂稀释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企业的生产许可证书。国家质检总局发证的企业由总局注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发证的企业由省局注销。2011年5月1日前应完成证书注销工作。 三、自2011年5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生产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此前按照相关标准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的面粉及其制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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