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特种胶管

仪器信息网特种胶管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特种胶管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特种胶管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特种胶管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特种胶管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特种胶管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特种胶管相关的解决方案。

特种胶管相关的资讯

  • “悬崖秋千”将纳入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将“悬崖秋千”纳入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管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近年来,国内发生多起“悬崖秋千”乘客受伤事件。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工作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组织对此类设备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量化分析。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拟将“悬崖秋千”设备纳入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管,并组织开展“悬崖秋千”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见附件)。现根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sjdt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悬崖秋千安全监管征求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56号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电梯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悬崖秋千安全监管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7日。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2023年5月17日关于将“悬崖秋千”纳入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近年来,国内发生多起“悬崖秋千”乘客受伤事件。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工作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此类设备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量化分析。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决定将“悬崖秋千”设备纳入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管,并组织开展“悬崖秋千”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全面排查各地“悬崖秋千”设备,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整治,有序将“悬崖秋千”设备按照《特种设备目录》中的大型游乐设施无动力类空中飞人系列B级设备实施监管,从生产、使用、检验各个环节,严格依法监管,提高设备安全水平,确保游客安全乘用“悬崖秋千”设备。二、工作措施与时间安排(一)排查设备信息。即日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悬崖秋千”设备统计范围》(见附件1)要求,全面排查辖区内在用“悬崖秋千”设备信息,摸清本地设备底数等基本情况。2023年10月1日前,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排查信息表(附件2)报送至总局特种设备局。(二)规范生产单位生产行为。2023年11月31日前,“悬崖秋千”设备的生产单位应当取得大型游乐设施生产许可证,产品应通过设计文件鉴定和型式试验后方可出厂。2023年12月1日起,新安装的“悬崖秋千”设备应当按照大型游乐设施相关法规要求,及时办理安装告知,申报监督检验,办理使用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三)整改在用设备。2024年3月30日前,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具有制造能力(具有游乐车辆和无动力类制造资质,其制造的“悬崖秋千”已通过型式试验,且型式试验报告中设备主要性能参数的摆动角度和回转直径不小于整改设备的相应参数)的单位(以下称整改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后应当满足基本安全要求(附件3),并由整改单位向当地大型游乐设施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对已完成监督检验的“悬崖秋千”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办理使用登记。各地大型游乐设施检验机构按照“悬崖秋千”检验要求(附件4)制定检验方案,根据报检情况开展辖区内在用“悬崖秋千”的监督检验工作。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检验机构要督促使用单位限期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出具不合格报告,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2024年3月30日前,检验机构将完成监督检验的设备名录汇总上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四)集中开展监督检查。2024年4月1日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悬崖秋千”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未办理使用登记的设备依法封停,并报当地政府安委会。2024年5月1日前,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悬崖秋千”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汇总表》(附件5)报总局特种设备局。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督促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使用单位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尽快完成设备的整改、监督检验及使用登记;督促相关生产单位尽快取得生产许可,完善技术方案,配合使用单位逐台对已安装产品开展整改,提升设备本质安全水平。(二)严格安全把关。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悬崖秋千”设备作为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逾期未通过监督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的设备,一律责令停用。 (三)主动优化服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检验机构要对“悬崖秋千”生产、使用单位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开展“悬崖秋千”设备设计文件鉴定和型式试验等工作;对完成整改后申请监督检验的设备,各地检验机构要尽快开展检验,并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对监督检验合格后申请使用登记的设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尽快办理使用登记。附件:1.“悬崖秋千”设备统计范围 2.“悬崖秋千”大型游乐设施排查信息表 3.“悬崖秋千”基本安全要求 4.“悬崖秋千”检验要求 5.“悬崖秋千”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汇总表附件1“悬崖秋千”设备统计范围“悬崖秋千”典型结构型式见图1,符合下述结构型式特征中的(1)、(2)或(1)、(3)且符合大型游乐设施定义的设备均应纳入统计范围。(1)吊挂结构为刚性或挠性结构,水平吊挂轴安装固定在刚性结构上,如龙门架等;(2)采用人力推动的设备安装在陡峭地势(如悬崖或高耸平台)高处,设备基础距地势变化边界5m之内;(3)通过电动提升装置将乘人装置拉起至一定高度后脱开乘人装置,或乘人装置在乘坐平台脱开后,乘人装置依靠势能与动能间的相互转化绕水平吊挂轴做往复摆动。焊接为一体的由立柱、横梁组成的龙门架为一台设备。图1 悬崖秋千结构示意1.立柱 2.横梁 3.吊挂结构(刚性或挠性) 4.斜撑 5.乘人装置 6.牵引塔(架) 7.卷扬机 8.提升索 9.分离装置注:分离装置是指在提升索将乘人装置提升到一定高度后,用于将提升索和乘人装置分开的装置。附件2“悬崖秋千”大型游乐设施排查信息表附件3“悬崖秋千”基本安全要求“悬崖秋千”设备应满足GB 8408-2018《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和GB/T 20051-2006《无动力类游乐设施技术条件》中的相关要求,还应满足下述条款要求:一、对技术参数的要求1.刚性吊挂结构型式“悬崖秋千”的座席提升后最大单侧摆角(吊挂结构与竖直面夹角)应不大于75°。2.挠性吊挂结构型式“悬崖秋千”的座席提升后最大单侧摆角(吊挂结构与竖直面夹角)应不大于90°。二、对乘人装置的要求1.乘客刚性乘坐物的束缚装置应符合GB 8408-2018《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中的4级及以上束缚装置的要求。2.乘客柔性乘坐物应符合GB/T 20051-2006《无动力类游乐设施技术条件》中第9.2条款的相关规定。三、对提升系统和分离装置的要求1.提升系统应设有两套独立的制动装置。2.提升系统应设有上升极限位置开关、上升和下降的限位开关。3.分离装置在意外断电情况下,不应自动脱离。4.提升过程中牵引索断裂或分离装置意外脱离,分离装置不应来回摆动,且与吊挂结构、牵引塔(架)不能相互碰撞。四、对安全距离的要求1.刚性吊挂结构型式“悬崖秋千”的乘客运动轨迹两侧应留出不小于1m的安全距离,挠性吊挂结构型式“悬崖秋千”的乘客运动轨迹两侧应有不小于10m的安全距离。2.座席面距地面安全距离应不小于800mm。五、对安全装置的要求1.安全压杠与提升机构应设置联锁控制,当安全压杠未锁紧时,提升机构不能开启。2.柔性乘坐物应设有提升确认按钮,安全检查未完成前,提升机构不能开启。3.乘人装置应设防止掉落的保险装置,并且发生危险时乘人装置仍能保持平衡。4.吊挂结构应设置保险装置。5.应设置防止人员从悬崖跌落的安全栅栏装置或安全保护装置(安全带或安全绳等)。与设备运行干涉的安全栅栏装置应与设备启动联锁,安全栅栏装置打开后座席才可提升;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安全栅栏装置应处于有效打开状态,并且应与设备运行联锁;乘客上下时,安全栅栏装置应处于闭合状态,并且应与设备运行联锁。6.工作区与相邻地面高差大于2m时应增设有效的安全防护网,防护网宽度应不小于2 m。六、对应急救援的要求在突发断电、分离装置失效或紧急停止等工况下,设备不应有较大的振动和冲击,并且应有能快速疏导乘客的措施。七、其他要求1.应设置防止钢丝绳打折或缠绕的装置。2.辅助乘客上下的装置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应与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且在设备运行过程中不应与设备发生干涉。3.站台区应设有排队等候区和工作区,分区明确,并设置隔离装置和安全标识,以防止游客进入工作区域产生危险。附件4“悬崖秋千”检验要求1 资料审查1.1* 特种设备许可证(1)审查制造、安装、改造或者修理单位的相关许可证件,是否符合许可证的范围,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2)审查是否按照要求办理施工告知手续;1.2 产品资料(1)审查出厂文件和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设备调试自检报告、设备运行试验记录、培训及考核记录是否齐全(适用于非整改的设备);(2)审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设备调试自检报告、设备运行试验记录(适用于整改的设备);(3)*审查是否具有相应的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验报告(适用于非整改的设备);(4)*审查是否具有相应的“悬崖秋千”的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验报告、整改报告(适用于整改的设备);(5)审查设计一致性或者设计变更声明,以及设计变更资料是否符合规定(适用于非整改的设备)。1.3 施工文件审查施工作业(工艺)文件是否经负责人批准,内容是否包括作业程序、技术要求、方法和措施。1.4 基础验收资料审查是否有经过施工单位盖章确认的基础验收合格证明(适用于非整改的设备)。1.5 自检记录审查施工单位各项施工是否有自检记录,并且是否有自检人员签字确认。1.6* 使用登记手续审查相关证件,检查是否有使用登记号。1.7 设备自检与维护保养(1)审查自检记录项目、内容、方法、比例等是否符合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和本规程的规定;检查年度自检报告是否经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2)在用设备开展修理的,审查相应的自检记录、质量证明文件;(3)对于更换了主要受力部件的,审查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4)审查制造单位产品售后定期回访记录或报告;(5)审查运行记录,核实是否有事件与事故。1.8* 无损检测报告(1)审查主要受力部件和重要焊缝无损检测报告,检查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零部件、部位是否按照规定方法与比例进行检测;(2)审查无损检测人员及第三方无损检测单位是否具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资格。1.9* 其他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资料审查相关资料、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使用手续、定期检验报告、校验报告。注1:监督检验项目和要求包含1.1、1.2、1.3、1.4、1.5、1.8、1.9条的内容;定期检验项目和要求包含1.6、1.7、1.8(1)、1.9条的内容。2 机械与结构检验2.1 产品铭牌与乘客须知(1)检查设备显著位置是否固定铭牌,铭牌的内容是否包括制造单位(评估单位)名称与地址、制造许可证号、设备型号、产品编号、设备代码、制造(评估)日期、主要技术参数;(2)检查乘客须知内容、配置位置是否符合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和实际情况。2.2 基础抽查基础与设备的连接方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基础有无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缺陷或问题,移动式设备基础是否符合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规定。2.3 地脚螺栓审查地脚螺栓的自检记录。抽查地脚螺栓连接防松措施和防松标识;抽查防松措施类型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抽查地脚螺栓有无松动、严重腐蚀。2.4 主要受力部件审查主要受力部件的自检记录。抽查结构型式、所用材料、焊缝布置、连接等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抽查表面质量是否存在严重腐蚀、磨损、弯曲、变形等缺陷,检查锈蚀深度是否符合要求。 2.5 重要销轴材料、表面硬度及加工尺寸审查相关资料和自检记录;抽查重要销轴材料、热处理、硬度、加工圆角、几何尺寸偏差等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2.6 重要轴磨损和锈蚀审查自检记录和移装、重大修理和改造时检查磨损和锈蚀检查影像资料;抽查重要轴,在磨损或锈蚀严重处不同部位用游标卡尺测量不少于3次,取最小值与原尺寸比较,计算出磨损量和锈蚀量是否符合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2.7 隐蔽件审查其自检记录;抽查隐蔽件的结构型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2.8 重要螺栓、销轴连接审查相关资料和螺栓销轴自检记录(包括螺栓预紧自检);抽查其选型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2.9 焊缝表面质量审查受检单位提供的焊缝VT(100%宏观检测)检验报告;抽查焊缝表面及热影响区焊缝外观是否存在漏焊、烧穿、裂纹、未焊透、密集气孔、塌陷、严重咬边、未焊满、夹渣等外观缺陷。2.10* 重要焊缝和重要轴(销轴)无损检测审查相关资料和无损检测报告,确认无损检测是否按照设计文件要求或者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规定进行并检测合格,可通过资料审查或对重要轴(销轴)、重要焊缝进行PT或MT无损检测抽查两种方式进行。注2:监督检验项目和要求包含2.1、2.2、2.3、2.4、2.5、2.7、2.8、2.9、2.10条的内容;定期检验项目和要求包含2.1、2.2、2.3、2.4、2.6、2.8、2.9、2.10条的内容。3 传动系统检验3.1 液压(气动)系统装置审查液压(气动)系统相关资料、自检与试验记录,确认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结合试验(满载、偏载、空载),观察液压或气动系统运转是否正常。3.2 齿轮传动审查相关资料和自检记录;抽查齿轮啮合情况。3.3 皮带和滚子链传动审查自检记录;抽查皮带和滚子链传动情况。3.4 分离装置检查审查自检记录;检查分离装置功能是否正常;检查分离装置在意外断电情况下,是否不会自动脱离;检查提升过程中牵引索断裂或分离装置意外脱离时,分离装置是否会来回摆动,且与吊挂结构不会相互碰撞。3.5 乘人部分钢丝绳3.5.1 钢丝绳端部固定审查自检记录;抽查钢丝绳端部固定所采取的方式是否有效。3.5.2 卷筒、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审查自检记录,必要时进行测量;抽查提升乘人装置用卷筒、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是否符合要求。3.5.3 钢丝绳过卷、松驰装置审查自检记录;抽查提升钢丝绳终、始位置是否装有限位或其它其他防止钢丝绳过卷、松驰装置,卷筒上是否留有一定的余量。3.5.4* 钢丝绳防止脱落装置和防止打折或缠绕装置通过运行试验,抽查钢丝绳防脱装置和防打折或缠绕装置是否可靠。3.5.5 钢丝绳断丝、磨损缺陷审查自检记录;抽查钢丝绳有无断丝、磨损等缺陷,用卡尺测量直径。3.6 乘人部分提升装置3.6.1 提升装置基本要求审查自检记录;检查其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安全可靠,运行时是否有异常的冲击振动。3.6.2 提升链条审查自检记录;检查其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安全可靠,拉紧是否适度。3.7 乘人部分油(气)缸保险装置审查自检记录;抽查是否有保险装置。注3:监督检验项目和要求包含3.1、3.2、3.3、3.4、3.5.1、3.5.2、3.5.3、3.5.4、3.6、3.7条的内容;定期检验项目和要求包含3.1、3.2、3.3、3.4、3.5.1、3.5.3、3.5.4、3.5.5、3.6、3.7条的内容。4 电气及控制系统检验4.1 电气设备安装审查自检记录;抽查主要电气设备安装和完好情况。4.2 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型式审查自检记录;抽查低压供电系统的接地型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4.3 接地要求和接地电阻审查自检记录;抽查电气设备金属外壳等是否进行接地连接,抽查测量不同点的接地电阻值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4.4* 绝缘电阻审查自检记录;抽查测量不同点的绝缘电阻值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4.5 避雷装置审查自检记录和相关部门出具的防雷检测报告;抽查避雷针安装情况及避雷接地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4.6 电动机电流审查自检记录;满载或者偏载运转平稳后,用电流表测量不同电动机电流值,抽查电流值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4.7 控制系统审查相关资料和自检记录;进行运行试验,抽查控制系统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4.8* 自动控制或联锁控制审查自检记录;检查是否有维修(维护)模式,抽查每个运动是否能单独控制,检查是否有防止误起动的控制措施。4.9 控制元件及操作按钮、信号灯等标志和颜色审查自检记录;操作员演示,检查控制元件与操作台按扭是否完好,并有明确标志;抽查操作按钮是否有相应的信号响应,指示灯能否按标识指示。4.10* 紧急停止按钮及按钮型式审查自检记录;检查紧急停止按钮设置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满载试验按动紧急停止按钮试验,检查其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4.11 乘客操作电器开关审查自检记录;抽查电气设备标牌;乘客操作电器开关电压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4.12 装饰照明审查自检记录;抽查电气设备标牌;乘客易接触部位的装饰照明电压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4.13 应急照明抽查游乐设施根据运行工况是否有相应的照明和应急照明设备,测量照明照度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4.14 音响和信号装置审查自检记录;观察音响等信号装置完好有效情况。注4:监督检验项目和要求包含4.1至4.14条的所有内容;定期检验项目和要求包含4.2、4.3、4.4、4.5、4.8、4.9、4.10、4.11、4.13、4.14条的内容。5 乘载系统检验5.1 结构(1)抽查乘人装置结构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2)审查玻璃钢件连接的自检记录,抽查玻璃钢件与结构件连接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5.2 刚性乘坐物材料审查自检记录;检查材料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5.3 刚性乘坐物尺寸和型式审查自检记录;测量乘坐物主要尺寸,检查刚性乘坐物型式和尺寸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5.4 尖角毛刺和危险突出物审查自检记录;抽查乘客可能触及之处是否有外露的锐边、尖角、毛刺和危险突出物等。5.5 乘客束缚装置5.5.1 安全带审查质量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和自检记录;抽查测量安全带的宽度,抽查安全带外观、固定、锁扣是否符合要求。5.5.2 安全把手抽查安全把手固定是否牢固。5.5.3 安全挡杆抽查安全挡杆是否能有效规范乘客行为、乘客不能随意打开。5.5.4* 安全压杠(1)审查试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和自检记录;(2)抽查确认安全压杠在运行中是否不能自行开锁或者不会被乘客打开;(3)抽查安全压杠锁紧装置的配置与锁紧情况,手动试验安全压杠有无影响安全的空行程;(4)抽查安全压杆与提升机构是否已设置联锁控制功能,当安全压杆没有锁紧时,提升机构是否能够开启;(5)安全压杠闭合锁紧时,抽查压杠及其锁紧装置是否有效。5.5.5* 柔性乘坐物(1)审查乘坐物是否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认证或型式试验报告,审查其破断强度是否不小于 12 kN;(2)审查乘坐物在使用前是否进行了负载试验;(3)审查非金属吊挂件、承载体和金属套环、卡扣等是否有合格证、产品认证或型式试验报告,审查其安全系数是否大于10;(4)审查各种与人体安全有关的非金属件均是否有寿命规定,是否要求定期更换;(5)抽查吊挂部分是否设有保险装置,保险装置连接是否正常;(6)抽查柔性乘坐物是否设有提升确认按钮,安全检查未完成前,提升机构是否能够开启。5.6 安全距离(1)审查自检记录;测量乘客运动轨迹两侧与障碍物最近处距离是否符合相关要求;(2)审查自检记录;测量座席面距地面安全距离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注5:监督检验项目和要求包含5.1至5.6条款所有的内容;定期检验项目和要求包含5.1、5.4、5.5、5.6条款的内容。6 安全保护装置和防护措施检验6.1 一般要求(1)审查相关资料和自检记录是否符合要求;(2)抽查安全联锁装置、起动确认按钮、监控措施的设置及功能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6.2* 制动装置(1)审查相关资料和自检记录是否符合要求;(2)检查提升机构是否设有两套独立的制动装置;(3)按实际运行工况、断电工况进行试验,各种工况试验分别不少于2次;检查每套制动装置是否能够独立有效动作。6.3* 限位装置(1)审查限位装置、极限位置控制装置相关资料和自检记录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2)结合满载试验,检查限位装置、极限位置控制装置动作功能是否完好,试验应当不少于3次。6.4 保险措施6.4.1吊挂结构保险措施审查相关资料和自检记录,抽查保险措施连接是否正常。6.4.2乘人装置保险措施审查相关资料和自检记录,抽查保险措施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6.5 风速计审查自检记录,检查是否设有风速计,风速计是否完好。6.6 防护罩等机械安全防护审查自检记录,结合试验(满载、偏载、空载),检查是否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装设有效的防护装置或者隔离措施。6.7 安全网或其他措施审查相关资料和自检记录,并且现场观察,检查安全网或防坠设施(措施)是否有效。6.8 安全警示标志抽查安全警示标志装设情况是否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是否规范、醒目、完好。6.9 操作室审查自检记录;检查操作室是否单独设置,是否装设有视频监控设备。6.10 站台设置审查相关资料和自检记录;检查并结合运行试验观察辅助乘客上下的装置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是否与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且在设备运行过程中不会与设备发生干涉;检查站台是否设有防滑措施。6.11 安全栅栏设置审查自检记录;抽查栅栏的设置和栅栏高、间隙是否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检查安全栅栏是否分别设置进出口,并且进出口处是否设有引导栅栏。6.12 装饰物审查自检记录;检查是否有未经设计校核的装饰物,抽查经过设计校核的装饰物固定完好情况。6.13 进出口6.13.1 审查相关资料与自检记录;抽查进出口阶梯纵向宽度、高度,以及进出口为斜坡时的坡度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6.13.2 检查是否设有排队等候区和工作区,分区是否明确,并设有隔离装置和安全标识。 6.14 事故状态疏导乘客措施与应急救援审查相关资料、安装自检记录、使用自检记录和应急演练记录;对设备进行疏导乘客措施模拟试验,检查疏散时间是否满足法规要求。6.15 救援装备检查救援装备数量、结构型式、连接方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外观是否破损缺失,结构有无变形、损坏,功能是否正常。6.16 防护网检查是否设有防护网,防护网是否符合相关要求。6.17 安全栅栏装置或安全保护装置检查是否设有防止人员从悬崖跌落的安全栅栏装置或安全保护装置,安全栅栏装置的安全联锁功能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注6:监督检验项目和要求包含6.1至6.17条款的所有内容;定期检验项目和要求包含上述6.1至6.10、6.12、6.14、6.15、6.16、6.17条款的内容。7 载荷试验与测试7.1 空载运行试验(1)受检单位应当提供不少于2小时的运行记录;(2)设备起、制动是否平稳可靠,运行过程中有无爬行和异常的振动、冲击、发热和声响等现象。7.2 满载运行试验(1)受检单位应当提供不少于16小时的运行记录;(2)设备在满载试验起、制动是否平稳可靠,运行过程中有无爬行和异常的振动、冲击、发热和声响等现象。7.3 偏载运行试验(1)设计规定做偏载试验的,应当做偏载试验,施工单位应当提供试验记录;(2)设备起、制动是否平稳可靠,运行过程中有无爬行和异常的振动、冲击、发热和声响等现象。7.4 乘坐物升降情况载荷试验时,乘坐物在升降过程中是否有异常抖动现象,起动和停止时是否有明显的冲击振动。7.5 参数测试审查相关资料,查看提升后最大单侧摆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必要时现场测试。7.6 运行试验应当至少进行30次满载、5次偏载和5次空载运行试验。注7:监督检验项目和要求包含7.1至7.6条的所有内容;定期检验项目和要求包含7.1、7.4条款的内容。注8:(1)监督检验所有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检验结论为“合格”;(2)监督检验有不合格项,其中重点项目(※项)有不合格的或非重点项不合格超过3项,并且不可整改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附件5“悬崖秋千”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汇总表《关于将“悬崖秋千”纳入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制定背景2023年春节期间,国内某景区“悬崖秋千”设备突发故障,造成一名游客受伤。据统计,近年来国内已发生多起“悬崖秋千”设备故障导致的乘客受伤事件。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工作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组织相关机构对此类设施进行了专题研究。经研究,“悬崖秋千”设备运动特点及结构型式与大型游乐设施近似,且设备风险程度较高,安全监管必要性较大,拟将“悬崖秋千”设备纳入特种设备实施监管。二、制定目的有序将“悬崖秋千”设备按照《特种设备目录》中的大型游乐设施无动力类空中飞人系列B级设备实施监管,排查整治该类设备安全隐患,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确保游客安全。三、法律法规依据(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二)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三)规章:《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四)安全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游乐设施监督检验规程(试行)》(国质检锅〔2002〕124号)。四、明确安全技术要求(一)明确《“悬崖秋千”设备统计范围》。参照《特种设备目录》中的大型游乐设施定义和相关标准,明确“悬崖秋千”设备典型结构型式,符合相应结构型式特征且符合大型游乐设施定义的设备均纳入特种设备实施监管。(二)明确《“悬崖秋千”基本安全要求》。参照GB 8408-2018《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和GB/T 20051-2006《无动力类游乐设施技术条件》中相关要求,明确“悬崖秋千”设备技术参数、承人装置、提升系统和分离装置、安全距离、安全装置、应急救援等安全要求。(三)明确《“悬崖秋千”检验要求》。参照《游乐设施监督检验规程(试行)》(国质检锅〔2002〕124号),明确“悬崖秋千”设备资料审查、机械与结构检验、传动系统检验、电气及控制系统检验、乘载系统检验、安全保护装置和防护措施检验、载荷试验与测试等检验要求。五、主要措施与时间安排(一)排查在用“悬崖秋千”设备信息(2023年10月1日前完成)。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悬崖秋千”设备统计范围》要求,全面排查辖区内在用“悬崖秋千”设备信息。(二)规范“悬崖秋千”生产单位生产行为(2023年11月31日前完成)。“悬崖秋千”设备的生产单位应当取得大型游乐设施生产许可证,产品应通过设计文件鉴定和型式试验后方可出厂。(三)督促使用单位对在用设备进行整改(2024年3月30日前完成)。使用单位委托具有制造能力的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后应当满足《“悬崖秋千”基本安全要求》。大型游乐设施检验机构按照《“悬崖秋千”检验要求》开展辖区内在用“悬崖秋千”的监督检验工作。(四)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开展现场监督检查(2024年5月1日前完成)。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悬崖秋千”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逾期未通过监督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的设备,责令停用。
  •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印发《2023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
    1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印发《2023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提出,将推进法治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深化行政许可改革、检验机构改革、电梯监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特种设备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特种设备产业集聚升级、优化特种设备国际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强从业人员能力建设、基层能力建设、特种设备文化建设,强化能力支撑。全文内容如下:2023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2023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总局党组工作要求,深刻把握“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围绕一条主线,落实两个责任,强化三个监管,狠抓四项任务,重点开展好“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保持全年全域特种设备安全稳定,为高质量发展持续营造良好安全环境。一、坚持党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1.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理解深入把握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总局党组部署要求,结合特种设备职能使命抓好贯彻落实,用扎实的业务成效体现学习成效。2. 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建为引领,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加强特种设备党建基层联系点联学共建,扶持一批党建成效显著、业务发展健康的特种设备“小个专”企业。3.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和纪律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贯彻落实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和2023年工作要点。建立行风监督员制度,把抓作风建设与抓业务相结合,树立为人民群众服务、为企业服务的导向。二、锚定重点领域,守住安全底线4. 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学校、医院、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城镇燃气压力管道、高压气瓶、小型锅炉、客运索道以及未经登记违法使用特种设备等专项整治。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推动老旧住宅电梯隐患治理与更新改造等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持续推动化工产业转移相关特种设备的安全保障工作。5. 强化重大活动特种设备服务保障。做好杭州亚运会、成都大运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全国“两会”、五一、国庆等重要时点特种设备安全服务保障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应急预案,压实特种设备服务保障各岗位各环节安全责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6. 提升特种设备应急能力。研究制定特种设备应急体系指导意见,推动特种设备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制定国家级特种设备应急培训演练基地管理办法,修订实施《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压实各方责任,推动齐抓共管7.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出台《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生产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制定实施“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工作方案,完善相关配套文件,加大宣贯培训力度,组织开展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估,推动抓好规章落实。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宣贯,制定发布合规管理指南,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8. 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相关政策研究,以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为抓手,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评价体系,开展区域安全状况评价。推动建立地方政府重视和解决特种设备安全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机制。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特种设备要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充分发挥基层市场监管所“哨兵”作用,落实各级监管部门责任。9. 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发挥各级特种设备安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明确相关主管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四、完善三个监管,提高监管效能10. 推进法治监管。配合全国人大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执法检查,加快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组织制定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考核指南,制修订工业管道、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使用管理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推动制定合规管理、锅炉碳排放分类分级、涉氢特种设备等标准,不断完善法规标准体系。11. 推进智慧监管。强化数据归集治理,完善数据核验机制,提升特种设备归集数据质量,构建月度安全形势分析模型,实现省以下区域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评价功能。推动信息技术与检验检测技术深度融合,培育和发展智慧检验新业态,推动企业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探索推动智慧监管平台同企业智慧管理平台、检验机构智慧检验平台信息的共享互动。中等城市实现电梯应急救援系统全覆盖,进一步缩短困人救援时间。完善全国压力管道检验信息管理系统,加快推进电梯、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面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数据分析、质量追溯等领域开展智慧监管创新试点。12. 推进信用监管。指导督促全国特种设备生产企业按时完成年报,深入推进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研究建立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风险分级分类指标体系,推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部门联合惩戒力度。研究建立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信用评价机制,推动建立检验责任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失信人员和机构终身禁业制度。五、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市场活力13. 深化行政许可改革。持续精简优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目录;针对已下放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事项开展调研评估,指导地方做好承接工作,推动各地统一实现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探索将行政许可转为监督检验、型式试验、强制性认证等市场准入机制,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实行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及检验报告电子化。14. 深化检验机构改革。修订《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明确检验机构专业人员比例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明确检验机构改革公益性方向,坚持系统内检验机构的公益性和完整性,更好发挥检验机构对监察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鼓励引导特检机构加大科研投入,积极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科技创新中心,争取进入国家科技战略梯队。15. 深化电梯监管改革。修订完善电梯维护保养相关规则,研究建立电梯物联网标准体系,为电梯按需维保改革提供重要技术支撑;制定发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推动电梯检验检测改革向纵深推进。鼓励各地探索试点电梯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险”等电梯安全保险模式,推动从降低事故率向降低故障率转变。六、推进绿色低碳,促进高质量发展16. 推动特种设备绿色低碳发展。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联合相关部门出台推动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进一步提高工业锅炉产品能效指标。加快完善电站锅炉能效标准,健全氢能特种设备基本安全要求,将能效管理与碳排放管理深度融合,推动特种设备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17. 推动特种设备产业集聚升级。实施特种设备质量提升行动,大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NQI)一站式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创建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产业集聚区,培育一批特种设备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支持地方积极参加质量强国标杆城市建设活动。18. 优化特种设备国际营商环境。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支持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峰会等国际性活动,促进新技术引进及特种设备产品和检验检测技术服务走出去。鼓励国内特种设备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推动焊工和无损检测人员等资格证书在国内相关行业通用与国际互认,营造更好营商环境。七、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能力支撑19. 加强从业人员能力建设。研究制定特种设备人才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基层加强安全监察人员教育培训。继续开展特种设备A类监察员考核工作,市县级安全监察机构配齐A类监察人员,举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骨干人员培训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考试机构的监督检查,有条件的地区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技能竞赛或大比武。加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培训考核,提高人员素质。20. 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各地要发挥市场监管所在特种设备监管中的哨兵作用,加强人员保障、经费保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专业化的监管所(队),强化安全监管专业属性。推动出台激励措施,对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领域埋头苦干、敬业奉献的人员,积极争取在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21. 加强特种设备文化建设。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实施20周年和《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10周年等主题文化宣传活动;编写出版《特种设备安全发展历程与展望》书籍,传承弘扬特种设备战线“四特精神”;鼓励各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文化科普教育基地,传播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氛围。八、加强统筹协调,发挥总局安委会办公室职能作用22. 提高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合力。组织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定期开展工作分析调度。加强与国务院安委办的沟通协调,组织做好2022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迎检工作。23.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扎实有效完成岁末年初隐患整治等各项行动。各地特种设备监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协同配合,认真落实任务分工,积极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对《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第1号修改单公开征求意见
    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和检验人员考核工作,我局组织起草了《〈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21)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和《〈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22)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 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2.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sfgb@csei.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1号修改单)”或“《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第1号修改单)”。3.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技术法规研究所(邮编:10002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1号修改单)”或“《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第1号修改单)”。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2023年4月18日附件下载1.《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21)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docx2.《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22)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docx附件1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21)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1.附件D条款号原文内容修改后内容D1.2.2增加一款“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资格证的人员占机构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70%。” D2.2D2.2 人员配备(1)全职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的人员不少于300名,其中检验人员不少于240名。检验人员中检验师不少于80名,高级检验师不少于10名;……D2.2 人员配备(1)全职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的人员不少于300名,其中检验人员不少于240名。检验人员中检验师不少于80名,由申请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高级检验师不少于10名;……D2.4D2.4 科研能力…… (4)近4年内,特种设备相关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检验业务收入的3%,并且平均不少于1000万元/年;……D2.4 科研能力…… (4)近4年内,特种设备相关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检验业务收入的5%,并且平均不少于1000万元/年;……D3.2D3.2 人员配备(1)全职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的人员不少于120名,其中检验人员不少于96名。检验人员中检验师不少于36名,高级检验师不少于3名;……D3.2 人员配备(1)全职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的人员不少于120名,其中检验人员不少于96名。检验人员中检验师不少于36名,由申请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高级检验师不少于3名;…… 2.附录da核准项目代码人员配备原文内容人员配备修改后内容GJ1……2.承压设备监督检验师30名,其中具有材料类、能源动力类专业教育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于10名;3.承压设备监督检验员40名;…………2.锅炉检验师25名,其中具有材料类、能源动力类专业教育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于8名;3.锅炉检验员30名;……GJ2……2. 承压设备监督检验师15名,其中具有材料类、能源动力类专业教育背景的专业人员各不少于2名;3. 承压设备监督检验员20名;…………2. 锅炉检验师12名,其中具有材料类、能源动力类专业教育背景的专业人员各不少于2名;3. 锅炉检验员18名;……RJ1……2.承压设备监督检验师15名,其中具有材料类、机械类专业教育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于2名;3.承压设备监督检验员20名;…………2.压力容器检验师12名,其中具有材料类、机械类专业教育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于2名;3.压力容器检验员18名;……RJ21.承压设备监督检验师12名,其中具有材料类、机械类专业教育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于2名;2.承压设备监督检验员18名;……1. 压力容器检验师12名,其中具有材料类、机械类专业教育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于2名;2. 压力容器检验员18名;……DJ11.承压设备监督检验师8名,其中具有材料类专业教育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2.承压设备监督检验员12名;……1.压力管道检验师8名,其中具有材料类专业教育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2.压力管道检验员12名;……DJ2……2.承压设备监督检验师12名,其中具有材料类专业教育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名;…………2. 压力管道检验师12名,其中具有材料类专业教育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名;……DJ31.承压设备监督检验师8名,其中具有材料类专业教育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1.压力管道检验师8名,其中具有材料类专业教育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3.附录db、附录dc中RD6项目核准项目代码检验设备配置原文内容检验设备配置修改后内容RD6除承压类基本配置外,还应当配置或者达到与其所承担气瓶核准项目相适应的通用条件和专项条件(以下设备、设施均为1台套):1.通用条件:(1)满足检验工作需要的量具;(2)可燃气体分析设备;(3)残气、残液回收装置;(4)气密试验装置;(5)瓶阀自动装卸机,更换、拆卸阀门及其附件的工作台、工作、卡具;(6)气瓶装卸机;(7)外表面处理装置,包括清理、除锈、喷涂等装置;(8)防静电装置;(9)起重设备。2.专项条件:(1)无缝气瓶①检验底座深度的量具和工具,250g左右的铜锤;②水压试验装置(禁油气瓶必须配置专用试压装置);③气瓶自动或者机械倒水装置;④内表面处理装置,包括内壁蒸汽吹扫或者清洗、脱脂装置,内部干燥装置。(2)焊接气瓶①检验底座深度的量具和工具,焊缝检验尺,250g左右的铜锤;②水压试验装置(禁油气瓶必须配置专用试压装置);③气瓶自动或者机械倒水装置;④内表面处理装置,包括内壁蒸汽吹扫或者清洗、脱脂装置,内部干燥装置。(3)内装填料气瓶①检验底座深度的量具和工具;②余压测试压力表、专用不锈钢塞尺、三棱不锈钢针、弯钩、磁性刻度直尺、气压试验装置、处理报废气瓶内部丙酮和乙炔的装置。(4)纤维缠绕气瓶① 250g左右的铜锤;②水压试验装置(禁油气瓶必须配置专用试压装置);③气瓶自动或者机械倒水装置;④ 内表面处理装置,包括内壁蒸汽吹扫或者清洗、脱脂装置,内部干燥装置;⑤纤维部分修补工具和树脂。(5)低温绝热气瓶①焊缝检验尺;②真空机组、检漏仪、标准漏孔、真空规管和真空计,液位计检验装置配置达到与其所承担气瓶核准项目相适应的通用条件和专项条件(以下设备、设施,未注明数量的均为1台套):1.通用条件:(1)满足检验工作需要的量具;(2)可燃气体分析设备;(3)残气、残液回收装置;(4)气密试验装置;(5)瓶阀自动装卸机,更换、拆卸阀门及其附件的工作台、工作、卡具;(6)气瓶装卸机;(7)外表面处理装置,包括清理、除锈、喷涂等装置;(8)防静电装置;(9)起重设备。2.专项条件:(1)无缝气瓶①测厚仪4台;②数字式超波探伤仪2台,对应的标准试块和对比试块各1套(外委时不要求);③磁粉探伤仪4台(仅限从事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检验需要,且不能外委); ④便携式硬度计(仅限从事铝质气瓶时需要);⑤检验底座深度的量具和工具,250g左右的铜锤;⑥水压试验装置(禁油气瓶必须配置专用试压装置);⑦气瓶自动或者机械倒水装置;⑧内表面处理装置,包括内壁蒸汽吹扫或者清洗、脱脂装置,内部干燥装置。(2)焊接气瓶①测厚仪4台;②射线探伤装置2台,观片灯、报警设备、黑度计各1台(外委时不要求);③磁粉探伤仪4台(外委时不要求);④检验底座深度的量具和工具,焊缝检验尺,250g左右的铜锤;⑤水压试验装置(禁油气瓶必须配置专用试压装置);⑥气瓶自动或者机械倒水装置;⑦内表面处理装置,包括内壁蒸汽吹扫或者清洗、脱脂装置,内部干燥装置。(3)内装填料气瓶①测厚仪4台;②检验底座深度的量具和工具;③余压测试压力表、专用不锈钢塞尺、三棱不锈钢针、弯钩、磁性刻度直尺、气压试验装置、处理报废气瓶内部丙酮和乙炔的装置。(4)纤维缠绕气瓶①视频内窥镜②250g左右的铜锤;③水压试验装置(禁油气瓶必须配置专用试压装置);④气瓶自动或者机械倒水装置;⑤内表面处理装置,包括内壁蒸汽吹扫或者清洗、脱脂装置,内部干燥装置;⑥纤维部分修补工具和树脂。(5)低温绝热气瓶①焊缝检验尺;②真空机组、检漏仪、标准漏孔、真空规管和真空计,液位计检验装置 4.附录db核准项目代码人员配备原文内容人员配备修改后内容DD31.压力容器或者压力管道检验师4名;……1.压力管道检验师4名;……在附录db表格后新增“注D-3:申请RD4项目的,根据《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附件D的D1.4、D1.5规定,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的拆卸、组装以及气瓶内的残气、残液排除等工作应当由具备相应特种设备制造资质的检验辅助单位负责进行。检验机构申请RD4检验项目时,负责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拆卸、组装以及残气、残液排除等工作的检验辅助单位如已配备所需的环保、预处理、后处理功能的设备设施,并且满足检验工作需要的,检验机构可不重复配置上述设备设施。” 5.附件E条款号原文内容修改后内容E1.3.2E1.3.2 检验与检测人员应当参照本规则附录da、附录db和附录dc,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检验人员核准条件。其中,BJ(Ⅰ)、BJ(Ⅲ)项目配备的承压设备监督检验师不少于6名,BD(Ⅰ)项目配备的锅炉定期检验师不少于6名,BD(Ⅲ)项目配备的压力容器检验师不少于6名,BD(Ⅴ)的人员条件不低于甲类检验机构RD5的相应条件。E1.3.2 检验与检测人员应当参照本规则附录da、附录db和附录dc,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检验人员核准条件。其中,BJ(Ⅰ)、BD(Ⅰ)项目配备的锅炉检验师不少于6名,BJ(Ⅲ)、BD(Ⅲ)项目配备的压力容器检验师不少于6名,BD(Ⅴ)的人员条件不低于甲类检验机构RD5的相应条件。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资格证的人员占机构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70%。 6 附件G《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申请书》人员情况表修改为:八、人员情况项 目代码数量(人)项目代码数量(人)检验与检测人员—起重机械检验师QZS检验人员—客运索道检验师SDS检验员—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师YLS检验师—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师CCS高级检验师—承压设备高级检验师CYG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资格的检验检测人员—机电设备高级检验师JDG具有研究员和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研究人员—射线胶片照相检测(高级)RTⅢ锅炉检验员GLY脉冲反射法超声检测(高级)UTⅢ锅炉水(介)质检验员GSYGRY磁粉检测(高级)MTⅢ压力容器检验员RQY渗透检测(高级)PTⅢ气瓶检验员QPY声发射检测(高级)AEⅢ压力管道检验员GDY射线胶片照相检测(中级)RTⅡ电梯检验员DTY脉冲反射法超声检测(中级)UTⅡ起重机械检验员QZY磁粉检测(中级)MTⅡ客运索道检验员SDY渗透检测(中级)PTⅡ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员YLY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中级)TOFDⅡ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员CCY声发射检测(中级)AEⅡ锅炉检验师GLS涡流检测(中级)ECTⅡ锅炉水(介)质检验师SZS相控阵检测超声检测(中级)PAⅡ压力容器检验师RQS漏磁检测MFLⅡ压力管道检验师GDS安全阀校验员F电梯检验师DTS 附件2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22)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条款号原文内容修改后内容3.3.23.3.2 高级检验师专项要求……(3)获得国家级或者省部级与特种设备相关的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 1 项以上或者三等奖 2 项以上(注8);(4)参与起草并完成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或者特种设备相关标准(国际、国家、行业)制修订工作合计 3 项以上。注8:国家级奖、省部级一等奖全部获奖人员均予认可;省部级二等奖获奖名单排名前8位的人员予以认可;省部级三等奖获奖名单排名前5位的人员予以认可。3.3.2 高级检验师专项要求……(3)获得国家级或者省部级与特种设备相关的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 1 项以上(注8)。(4)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国际标准1项以上,或参与起草并完成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或者特种设备相关标准(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和被特种设备法规、规范引用的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3项以上。注8:国家级奖、省部级一等奖全部获奖人员均予认可;省部级二等奖获奖名单排名前8位的人员予以认可;省部级三等奖获奖名单排名前5位的人员予以认可。
  • 市场监管总局发文,加快推动特种设备更新
    6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文加快推动特种设备更新,将重点推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气瓶、老旧电梯、老旧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设备更新,严格实施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强化技术把关。通知全文如下: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快推动特种设备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特设发〔2024〕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加快推动特种设备更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以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为契机,加快淘汰安全性能差、事故隐患多的落后设备,推动设备更新、质量提升、技术升级,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环保水平,集中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特种设备安全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重点任务(一)推动锅炉更新。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在地方政府统一部署下,对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固定炉排燃煤锅炉、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等列入淘汰类的锅炉,及时注销使用登记证。对达不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燃煤锅炉、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固定炉排式生物质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区域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等列入限制类的锅炉,支持使用单位开展更新改造,鼓励采用各类热泵机组进行替代。对超过使用寿命的燃煤锅炉和换热器,鼓励使用单位更新改造;无法立即更新改造的,督促使用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安全评估。对运行效率低于《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TSG 91—2021)能效限定值和《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4500—2020)能效2级的工业锅炉,支持使用单位开展更新改造,一体化提升安全节能环保水平。(二)推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气瓶更新。按照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方案及有关部门发布的装置、设备禁止类、淘汰类、限制类目录,依法淘汰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安全标准要求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有序退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安全风险高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配合燃气主管部门推动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建设,更新改造安全隐患较多的充装站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重点更新不符合《液化石油气钢瓶》(GB 5842—2023)的50公斤气液双相液化石油气钢瓶;鼓励更新未列入《液化石油气钢瓶》(GB 5842—2023)规格范围内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三)推动老旧电梯更新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持将依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2003)、《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1997)及更早标准制造的在用电梯更新改造为符合现行法规标准的电梯。鼓励参照《提高在用电梯安全性的规范》(GB/T 24804—2023)、《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GB/T 31821—2015)等标准,对老旧住宅电梯或其部件实施更新或技术升级。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鼓励引入住宅领域专业电梯使用管理新模式,探索培育包含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自行检测等全包式服务的电梯使用管理经营主体,破解住宅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市场短期博弈困境。(四)推动老旧客运索道更新。依法淘汰使用15年的抱索器和夹索器。支持景区内吊椅式索道更新为吊厢索道。支持累计运行时间达到4万小时或使用达到15年及以上的客运索道按照《客运索道重大修理的技术要求》(GB/T 34368—2017)等相关标准,对驱动迂回装置、索轮组、减速机、运载工具等重要部件进行拆解式检查,推进大修或更换工作。鼓励使用年限较长的客运索道开展设备更新换代和技术升级,提升索道运力、安全性能和乘坐舒适度。鼓励客运索道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装备发展,进一步提升索道装备制造水平,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五)推动大型游乐设施更新。依法淘汰达到设计使用期限、无继续使用价值的大型游乐设施整机或主要受力部件。督促不符合现行安全技术要求的悬崖秋千、滑索等设备加快整改,引导更新升级。支持长期服役特别是延期使用的过山车等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更换车辆、承载系统、驱动制动装置或整机更新。支持将依据《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 8408—2008)及更早标准制造的在用大型游乐设施更新为符合现行法规标准的设备。督促制造单位严格规范延期设备安全评估行为,对设备进行全面拆卸检查、测试、试验并进行必要的修理更换,依法承担售后服务、技术指导、定期回访检查、风险提示、缺陷召回等质量安全责任。(六)推动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更新。以冶金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以及高工作级别起重机械等为重点,有序推进设备及其重要零部件更新。支持对钢铁、冶金、水泥等行业环境恶劣场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实施智能化改造。加大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先进产品和技术推广力度,鼓励应用高强度钢和智能网联、集成传动、整体加工等技术,提升高可靠性、智能化、绿色化产品供给能力。三、保障措施(一)加强排查联动。依托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数据,梳理特种设备使用年限,对发生过事故、安全隐患多的老旧设备予以标注,及时对淘汰、更新的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注销、变更手续,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加快实施特种设备更新立项、审批等工作,推动本地区特种设备更新任务落地。(二)优化服务保障。鼓励使用单位约请生产单位、技术机构开展相关安全评估,对老旧设备提出合理化更新、改造或大修建议。严格实施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强化技术把关,保障更新设备质量安全;按照“安全、简化、便民、高效”的原则,优化办理流程,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捷优质服务,促进特种设备更新稳妥推进。(三)完善法规标准。发挥法规标准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加快特种设备安全、质量、能耗、检验、检测等法规制修订,完善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促进淘汰老化严重、运行故障多的超期服役设备或主要部件,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四)强化示范引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自愿、有序实施的原则,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使用单位积极争取相关支持政策,制定合理的更新改造升级计划,引导企业淘汰落后设备,推广使用特种设备先进产品和技术。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1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1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2021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告如下。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一)特种设备登记数量情况。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特种设备总量达1816.23万台。其中:锅炉34.71万台、压力容器469.49万台、电梯879.98万台、起重机械273.02万台、客运索道1114条、大型游乐设施2.52万台(套)、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56.40万台。另有:气瓶2.02亿只、压力管道75.75万公里(在册)。(见图1)图1 2021年特种设备数量分类比例图(二)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及作业人员情况。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共有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充装单位75134家,持有许可证76141张,其中:设计单位2742家,持有许可证2747张;制造单位16278家,持有许可证16783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29061家,持有许可证29097张;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单位27053家,持有许可证27514张。(见图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1126.69万张。图2 2021年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分类比例图(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情况。截至2021年年底,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5075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33个,市级496个,县级2570个,区县派出机构1973个。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共计112363人。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共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4542家,持证4585个。其中,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445个,包括市场监管系统内检验机构261个,行业检验机构和企业自检机构184个。另有:型式试验机构44个,无损检测机构629个,气瓶检验机构2169个,安全阀校验机构913个,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348个,电梯检测机构37个。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一)事故总体情况。2021年,全国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和相关事故110起,死亡99人,与2020年相比,事故数量增加3起、增幅2.80%,死亡人数减少7人、降幅6.60%。万台特种设备死亡人数为0.08。全年未发生重特大事故,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二)事故特点。按设备类别划分,锅炉事故5起,死亡6人;压力容器事故7起,死亡11人;气瓶事故1起,死亡1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42起,死亡34人;起重机械事故29起,死亡30人;电梯事故23起,死亡17人;大型游乐设施事故2起;客运索道事故1起。(见图3、图4)其中,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起重机械和电梯事故占比较大,占事故总起数的85.5%、死亡总人数的81.8%。图3 2021年特种设备事故起数及占比情况图4 2021年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及占比情况按发生环节划分,发生在使用环节95起,占86.36%,维修环节9起,占8.18%,安装调试环节4起,占3.64%,充装环节1起,占0.91%。检验检测环节1起,占0.91%。(见图5)图5 2021年特种设备事故环节分布占比情况按涉事行业划分,发生在制造业47起,占42.73%;发生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3起,占11.82%;发生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1起,占10%;发生在房地产业10起,占9.09%;发生在建筑业9起,占8.18%;发生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6起,占5.45%;发生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起,占4.54%;发生在批发和零售业4起,占3.64%;发生在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起,占2.73%;发生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起,占0.91%;发生在金融业1起,占0.91%。(见图6)图6 2021年特种设备事故行业分布占比情况按损坏形式划分,承压类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事故的主要特征是爆炸、泄漏着火等;机电类设备(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客运索道)事故的主要特征是坠落、碰撞、挤压等。按发生月份进行划分,二季度特种设备事故数量最多,其原因是春节过后各单位复工复产,部分企业为赶进度存在安全管理松懈的情况,再加上特种设备因长时间停用后未及时进行维护或作业人员流失,造成发生事故的风险增大;四季度特种设备事故数量最少,其主要原因是受疫情防控影响,部分企业控制生产时间或者停产,部分设备处于停用状态。(见图7) 图7 2021年1-12月特种设备事故起数分布图(三)事故主要原因。截至2021年年底,特种设备事故共结案56起,根据结案材料分析,事故原因主要分三类:一是因使用、管理不当发生事故,约占82.14%。违章作业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具体表现为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操作不当甚至无证作业,维护缺失,管理不善等。二是因设备制造、维修检修、安装拆卸以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缺陷导致的事故约占14.29%。三是其他次生原因导致的事故,约占3.57%。(见图8)图8 2021年特种设备事故原因占比情况分布图事故原因按设备分类如下(对已结案的事故分析):1. 锅炉事故。设备缺陷(设计、制造依据标准错误)1起,操作不当和其他违章作业2起。2. 压力容器事故。违章作业1起。3. 气瓶事故。违章作业1起。4. 电梯事故。安全管理、维护保养不到位4起,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3起,安全部件失效或保护装置失灵等原因2起,未及时检验1起,应急救援不当1起,其他原因1起。5. 起重机械事故。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11起,设备缺陷或安全部件失效或保护装置失灵等原因3起,安全保护措施不当1起。6.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17起,无证操作5起。7. 客运索道事故。安全部件失效1起。8. 大型游乐设施事故。设备缺陷1起。三、2021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主要工作情况2021年,特种设备战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深化隐患排查,狠抓专项整治,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一)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双重预防建设,组织开展工业管道、“煤改气”和涉氢特种设备风险分析。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开展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安全专项整治,液化石油气瓶、电梯制动器、起重机械等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进一步推动落实长输管道法定检验制度。2021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出动人员262.92万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116.5万家,检查特种设备344.5万台(套),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6.28万份,责令停产停业1749家,封停设备24225台(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129.97万台特种设备及部件的制造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缺陷隐患1.35万个。对214.40万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缺陷隐患55.05万个。对1076.62万台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定期检验,发现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缺陷隐患211.78万个。(二)做好重大活动服务保障,营造良好安全氛围。圆满完成庆祝建党100周年重点时段特种设备服务保障,加强对北京及周边省份协调指导,及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建党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期间,北京市30个活动点位、654台套特种设备零故障运行,华北五省和全国其他地区未发生重大影响事件。全力做好冬奥会、冬残奥会特种设备服务保障工作,主动对接冬奥组委,协调解决国家速滑馆制冰用压力容器超标缺陷问题、首钢滑雪大跳台和“雪如意”斜行电梯型式试验等技术难题;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北京、河北细化工作方案,对重点场馆制定“一馆一策”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涉奥特种设备“全覆盖”监督检查和保障性检验,保障测试赛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稳定。指导北京市在环球影城开展大型游乐设施监管改革试点,主动靠前服务,及时解决技术难题,严格检验把关,助力环球影城安全顺利开园。(三)积极服务民生,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一是开展“安心乘梯守护行动”。部署开展电梯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电梯维保质量和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乘客伤害事故和“困梯”事件的发生。推动“96333”等应急处置平台建设和升级,目前已覆盖近200个城市的300多万台在用电梯,缩短电梯困人救援时间。二是开展气瓶领域“铁拳行动”。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打击翻新“黑气瓶”违法行为,督促各地加大重点案件查办力度,全年查办翻新“黑气瓶”典型违法案件和大案要案411起,涉及违法行为511个,消除了大量气瓶安全隐患。三是及时组织河南暴雨救灾支援工作。河南“720”特大暴雨灾情发生后,总局和相关省级安全检监察机构及时组织全国20多家电梯制造企业,以及河南省外8家检验机构70多名检验人员,自带车辆、检验设备、保障物资,驰援郑州开展浸水电梯抢修检验工作,完成21320台受灾严重电梯的抢修和保障性检验,保障灾区生产生活秩序尽快恢复。(四)突出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持续推进智慧监管建设,组织建设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平台和开发全国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软件。开展特种设备获证单位与使用登记信息归集工作,目前已归集5.4万获证单位信息,1500万条使用登记信息。持续推动电梯、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以信息化手段赋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充分发挥信用监管约束力,完成3.2万余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年报工作。完成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的标注,推动许可信息和设备使用登记信息与省市级的互联互通。(五)深化改革创新,持续优化监管方式。深化行政许可改革,组织修订《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和《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进一步下放生产许可项目,提高许可审批的便利性,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检验工作改革,组织修订《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和检验人员考核工作的规范性。全面落实电梯改革试点任务,深化按需维保和检验检测两项改革,不断提高电梯维保质量和安全运行水平。(六)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加强基层能力建设。持续开展法规清理优化,启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完成《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修订;加强安全技术规范制修订,推动特种设备大规范建设,发布《气瓶安全技术规程》,指导制定特种设备相关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打造适合我国国情的更为严格的规范标准体系。截至目前,现行有效法律1部(特种设备安全法),行政法规1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部门规章5个,安全技术规范63个,相关国家标准1400余个。持续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开展基层人员队伍能力建设专题调研,组织2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骨干人员培训班,开展援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检验检测人员能力提升活动,培训业务骨干近700人;发布4部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教学培训视频,供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免费学习使用。特此通告。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4月18日
  •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对《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1号修改单)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工作,我局组织起草了《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2.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sfgb@csei.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技术法规研究所(邮编:10002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附件:《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2023年9月11日
  • “微观新技术,助力新材料”—上交大特种材料研究所“TESCAN奖学金”颁发仪式!
    2019年1月14日,上海交通大学 特种材料研究所“TESCAN奖学金”颁奖仪式在上海交通大学顺利举行。上海交通大学特种材料研究所党委书记夏存娟、研究所副教授陈哲,TESCAN中国技术总监焦汇胜博士出席奖学金颁发仪式,为获得2018年度“TESCAN奖学金”的优秀硕士生、博士生颁奖。 上交大特种材料研究所“TESCAN奖学金”颁发仪式 “上海交通大学 特种材料研究所—TESCAN联合实验室”于2017年正式成立,联合实验室配备有一台TESCAN MAIA3超高分辨场发射扫描电镜及多种原位分析样品台,主要用作原位EBSD分析。 特种材料研究所主要从事新型特种材料的制备及其成形技术研究,近年来在高性能铝基复合材料原位合成过程、组织调控和成形技术的机理、方法和工艺等方面取得了非常多骄人的成绩。 2017年,研究所团队取得惊人成果,研制出了新型纳米陶铝材料(在铝里“生长”出陶瓷),比强度和比刚度超过了钛合金。这是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原创新材料,引发了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 目前,该研究所研发的这种新型纳米陶铝合金已突破规模化工程应用的瓶颈,在航天、汽车、先进电子设备领域等得到了充分应用。 上海交通大学 特种材料研究所—TESCAN联合实验室 自上海交通大学 特种材料研究所于2016年安装了TESCAN MAIA3 场发射扫描电镜后,TESCAN CHINA上海应用中心为联合实验室倾力提供了技术和人员支持。 由于研究所研发的陶铝材料中存在TiB2纳米颗粒,使得EBSD测试样品的制备遇到了很大困难。因此,TESCAN应用专家多次利用公司的FIB演示样机免费帮助客户探索样品制备方法,并经常与联合实验室用户一起研究讨论,帮助客户进行样品的切割抛光以及EBSD标定工作,解决了一直困扰客户的难题,最后相关文章也成功发表在了applied science期刊。 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在applied science期刊 2017年11月份,TESCAN曾将Xe等离子FIB系统的demo机XEIA放置在上交大特种材料研究所联合实验室,并培训客户使用。 得益于TESCAN Xe等离子FIB系统的大面积快速切削加工能力,实验室的研究人员直接用其进行样品的定位加工,使得实验室的整个制样周期大大缩短。 TESCAN作为全球知名的扫描电镜和FIB系统供应商,近年来在中国市场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同时TESCAN的产品和技术也对国内的科研起到了积极的影响和推动作用。 为联合实验室优秀硕士博士生颁发“TESCAN奖学金” 希望未来在双方共同的努力下,共建联合实验室将取得更多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助力科研腾飞。 更多 TESCAN 技术和应用详情,请关注:“TESCAN公司”微信公众号
  • 广州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揭牌成立
    12月6日记者从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广州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于近日正式揭牌成立。广州特检院由原广州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广州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整合组建,承担广州市特种设备检验和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是广州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重要技术支撑和技术保障。主要职能包括:开展特种设备、防爆设备、非金属承压管道元件、石墨烯、节能传热及隔热等行业认证、培训、咨询、委托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整合组建后的广州特检院,优化了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实验室、平台、资质等资源配置,形成多专业协同服务能力,整体综合实力得到极大提升,更有利于做优做强,打造国内领先水平的特检机构。例如,广州特检院内就有一台电梯检验检测平铺式培训考核设备。这是将一台3层3站的曳引驱动电梯各主要部件“平铺”设置,能够通过信号控制电梯模拟运行的设备。该设备分为机房工位、轿顶工位、轿厢工位、底坑工位。主要用于电梯检验人员培训及考核,可以培训97个项目,通过该装置进行人员培训及考核,能有效提高检验人员实操技能和隐患发现能力。
  • 云南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方面构建“大质监”
    2010年,云南省特检院按照云南省质监局部署,围绕国家质检总局加快构建“大质量”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大质检”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以质量为基础,安全为底线,强化检验检测,以大局为重,服务为荣,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全面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水平。  2月9日至22日,省特检院压力容器部与大理州综合检测中心联合对大理大钢公司一台200立方米氧气球罐进行了全面检验。这是出台《省特检院与各州、市质监局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方面构建“大质监”决定》后的首次大型压力容器检验合作,是科学发展的体现,也是加快构建“大质量”工作机制的具体行动。该院高度重视,派出四名精兵强将承担此次检验任务。  该大型球罐位于大理漾濞县顺濞乡,路途较远,现场环境复杂,且厂方春节后将投产,检验工期在春节前4天,时间紧、任务重。针对这些情况,特检院与大理中心进行了大量的前期沟通和准备工作,由特检院制定检验方案,大理中心负责协调并督促厂方的检验辅助工作。  到达检验现场后,检验组立即投入工作。由于厂方经验不足及条件限制,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不能完全满足要求,为检验工作高空作业带来了很大困难。为此,检验组及时调整计划,先集中脚手架及跳板,全力完成球罐外部的检验,再由厂方加班拆除外架补充完善球罐内部的架子及平台,最后进行球罐内部的检验。整个现场检验工作,特检院承担资料审查,外观、测厚、超声检测,大理中心负责磁粉检测,大部分为高空作业且人员之间常常交叉作业,既要保证检验质量,又要保证自身安全。检验组同志克服了高空、粉尘、风吹日晒等艰苦条件,经过三天的辛苦工作,保质保量、安全圆满地完成了检验任务。  此次大型压力容器的合作检验,充分利用了省特检院的检验资质、技术能力及州、市局兄弟单位的检测资源,对于规范全省的特种设备检验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既对全省范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了服务及保障,又避免了检测单位承担不必要的风险,为加快构建“大质量”机制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 贺利氏特种光源即将亮相慕尼黑上海电子生产设备展
    慕尼黑上海电子生产设备展(Productronica China)进入倒计时,这是中国电子制造行业领先展会,聚焦精密电子生产设备和制造组装服务,展示电子制造核心科技。贺利氏特种光源作为其生产中的固化方案提供商,即将携光博士“惊艳”亮相。届时展台上有丰富的抽奖活动,期待您的光临和参与。3月14日至16日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E2馆 2115展位与你不见不散!/★ 瞧瞧咱高颜值展位 ★/ 超有范的紫外固化方案,就在E2.2115贺利氏展台有“内涵”,超有范此次参展的紫外固化业务部门,拥有从有极灯、无极灯到LED的不同紫外光源,满足您的多种固化需求。紫外(UV)固化是一种光化学过程,是利用高强度的紫外线进行照射,将工业中广泛使用的油墨,油漆,黏合剂加以瞬间固化。与传统的干燥方法相比,紫外线固化具有诸多优点: 提高生产速度 降低废品率 提高抗划伤性和耐溶剂性 并且易于实现超强粘结极具“亲和力”,超有范贺利氏特种光源的紫外固化光源广泛用于多种工业紫外线固化应用,从胶粘固化、汽车零部件、汽车头灯、CD制造、柔版印刷、玻璃雕刻、地板、图画艺术、喷墨打印、大幅面打印、标签打印、金属雕刻、窄幅和宽幅、胶版印刷、光学镜头涂层、包装、PCB制造、电子元器件、医疗仪器、导线标记、紫外清漆、紫外精饰̷“后台”够硬,太有范 专业的研发部门和应用中心 可以提供深度技术咨询 定制光源 满足您的个性化需求 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部门 为您的工业生产提供质量保障 这么有范,等你来聚 欢迎大家跟我们的专家当面沟通,我们在E2馆2115展位恭候您的光临!
  • 质检总局公布232家特种设备鉴定机构名单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和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名单的公告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现对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和质检总局授权的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及其承担的项目予以调整并公告(名单分别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自公告之日起,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和质检总局授权的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机构按照本公告公布的项目开展相应工作,原2012年公布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和质检总局授权的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名单及其承担项目的公告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名单(质检总局委托)省份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负责人北京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楼林树青北京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楼林树青北京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6号沈 钢北京中国化工装备协会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一号张 声北京中国化工机械动力技术协会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五区18号楼孙腾良北京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0号润枫德尚A座13层荣世立北京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杨学桐北京中国工业防腐蚀技术协会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9号C座509室任振铎北京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李 军北京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李国清北京中国冶金建设协会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 焦凤山北京中国轻工业勘察设计协会北京市阜外大街乙22号五层洪 方北京中国有色金属建设协会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康南京北京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5号李爱民北京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6号郭元亮 北京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气体压力设备专业委员会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6号王为国北京中国城市燃气协会液化石油气钢瓶专业委员会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2号院2号楼金源时代商务中心C座11C刘 波北京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52号陆大明北京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延庆县东外大街55号李建友北京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停车设备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号院1-4076室明艳华北京北京华电万方管理体系认证中心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91号国图大厦F16室刘春林北京国家特种泵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市丰台区东高地南大红门路1号吴玉珍北京国家钢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贾云海北京国家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52号陆大明北京北京石化建压力管道安装评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工程部1431室胡国勇天津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燃气分会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9号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内徐 强河北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61号李守林河北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院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翔翼路11号安克健河北石油天然气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评审中心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44号4号楼3层葛业武辽宁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萃路4-2号王 俊辽宁辽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胜利路1-2号王庆云上海上海交通大学电梯检测中心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先进制造B楼209室朱昌明上海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市普陀区怒江北路399号舒文华江苏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钱夏夷江苏江苏省特种设备管理协会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石楼路227号1011室董建民浙江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浙江省杭州市凯旋路211号丁守宝安徽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888号李 江福建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福建省福州市卢滨路370号张元榕山东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天辰大街939号王向东河南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河南省郑州市商城路281号汉博大厦汪 洋河南水利部水工金属结构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迎宾路4号曹树林河南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与经南一路交叉口李文广湖北国家油气田井口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豉湖路12号李雪辉湖南国家建筑城建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南省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曾舜安广东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6楼郑 炯广东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032号特检大厦梁广炽重庆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重庆市北部新区高薪园芙蓉路5号庞小利陕西中国石油集团石油管工程技术研究院陕西省西安市电子二路32号张冠军甘肃机械工业兰州石油化工设备检测所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蓝科路8号张玉福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162号张家胜甘肃化学工业非金属材料和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合水北路3号王普勋河北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石家庄市汇通路105号高增明江苏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省无锡市东亭春新东路8号吴建国安徽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大连路45号黄长安湖北武汉港口机械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1178号武汉理工大学余家头校区83号陶德馨  2.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名单(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省份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负责人北京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3号冯宝琪北京北京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3号苏四海北京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南路1号孙国民天津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34号赵秋洪天津天津市特种设备工程建设事务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16号鑫茂科技园综合楼一楼高 勇河北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院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翔翼路11号安克健河北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河北省石家庄市汇通路105号高增明河北河北省特种设备学会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耿立飞河北沧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河北省沧州市解放西路郝 冰山西山西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06号米 俊山西山西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06号苏忠明山西山西省计量协会特种设备工作委员会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29号米俊英山西大同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山西省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思贤街61号刘建敏山西临汾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山西省临汾市秦蜀路47号苏 敏山西忻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山西省忻州市七一南路18号刘 晋山西运城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槐东北路3号张建功山西长治特种设备技术协会山西省长治市城西路22号李 铎山西晋城市特种设备安全协会山西省晋城市文昌西街789号申宏伟山西晋中市特种设备协会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广胜巷张 翠 山西吕梁市特种设备安全协会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东路王有兆山西朔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山西省朔州市开发区双拥街刘 福山西阳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山西省阳泉市南大东街355号张晓锐山西太原市质量检验协会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北路130号牛振中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261号郭洪江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协会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25号内蒙古产品质量检验所402室扎 那辽宁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萃路4-2号王 俊辽宁辽宁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东路61号刘普明辽宁沈阳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9号宋绪鲜辽宁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新河街20号蒲建国辽宁辽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胜利路1-2号王庆云辽宁阜新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辽宁省阜新市民族街39号屠镭铟吉林吉林省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协会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董喜文吉林吉林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大街千山路22号胡秉涛吉林吉林省工业气体协会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乙烯路刘立平吉林吉林省松原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吉林省松原市松原大路3111号安文广吉林吉林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1705室毛洪军黑龙江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100号李力新黑龙江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100号杨晓一黑龙江哈尔滨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463号李 晗上海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市普陀区怒江北路399号舒文华上海上海市特种设备管理协会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938号802室、804室孙永安上海上海交通大学电梯检测中心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先进制造B楼209室朱昌明上海上海市机械工程学会压力容器与管道专业委员会上海市静安区武定路595号2201室叶文邦上海上海市气体工业协会上海市广元西路309号306室周伟明江苏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16号天和大厦钱夏夷江苏江苏省特种设备管理协会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石楼路227号1011室董建民江苏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南路340号丁树庆江苏江苏省石化装备行业协会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7号802室杨辉章江苏南京工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江苏省南京市新模范马路5号巩建鸣江苏无锡市特种设备安全协会江苏省无锡市永丰路338号孙小伟江苏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南路340号梁 华江苏徐州市特种设备安全协会江苏省徐州市中山南路144号姚加玉江苏苏州市特种设备协会江苏省苏州市公园路58号王 新江苏南通市特种设备管理协会江苏省南通市濠东路15号葛锦明江苏连云港市特种设备管理协会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康泰南路24号刘新生江苏常州市特种设备安全协会江苏省常州市劳动西路323号蒋乃平江苏盐城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协会江苏省盐城市太平路99号钱悦华江苏扬州市特种设备安全协会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中路460号徐明龙江苏镇江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江苏省镇江市运河路18号王伟群江苏泰州市锅容管特安全管理协会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315号王九云江苏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宿迁分院江苏省宿迁市经济开发区建陵道西侧傅锡礼江苏淮安市特种设备管理协会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中经路17号李学洪浙江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浙江省杭州市凯旋路211号丁守宝浙江浙江省工业气体协会浙江省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计算机大楼A座708沈建林浙江杭州市锅炉压力容器技术协会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351号韩树新浙江金华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宋濂路1098号陈芳福浙江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浙江省温州市双屿镇中国鞋都一期31号地块杨 勇浙江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浙江省宁波市西草马路140号竺国荣浙江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浙江省绍兴市袍江工业区世纪街宋金泉浙江嘉兴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浙江省嘉兴市祝家港路66号2号楼(嘉兴大桥东堍北侧)祝新伟浙江宁波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四眼碶街49弄6号林如峰浙江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协会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222号冯维君安徽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大连路45号黄长安安徽芜湖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北路旅游商品经济园区得利路6号汪 杰安徽安徽省特种设备协会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延安路13号曹广德安徽淮南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省淮南市人民南路舜耕综合楼5楼马 淞安徽安庆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省安庆市雷池路39号王从军安徽铜陵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省铜陵市开发区泰山大道和翠湖五路交叉口1991号韩成树安徽淮北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省淮北市龙山路199号孟 浩安徽黄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省黄山市经济开发区梅林大道52号王烈高安徽宿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省宿州市西昌南路866号张立峰安徽六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省六安市解放路明珠高层丽景苑四单元七层王国智安徽滁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省滁州市琅琊西路铜矿南村16号陈如祥安徽池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省池州市秋浦东路118号黄 龙安徽蚌埠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省蚌埠市淮河路1028号新世纪大厦13层陆大明安徽宣城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省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城路宣城市质监局2楼华 晨安徽阜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省阜阳市淮河路与西西清路交叉口质检中心六楼高 峰安徽马鞍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省马鞍山市湖北路22号张正友安徽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巢湖分院安徽省巢湖市银屏路与健康西路交叉口东南角苏学良福建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福建省福州市卢滨路370号张元榕福建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福建省福州市卢滨路370号张元榕福建福建省标准化协会压力容器分会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197号陈 桦福建福建省特种设备协会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滨湖路110号湖滨大厦5楼刘秀基福建厦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福建省厦门市湖滨路170#-1黄学斌江西江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江西省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胡 智江西江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江西省南昌市高新二路201号程秋萍江西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1688号格林晴天晶层16层柳江春江西江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南昌分院江西省南昌市青山南路228号葛建明江西宜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江西省宜春市中山东路367号邓荣新江西江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九江分院江西省九江市浔阳东路292号陈仁贵山东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天辰大街939号王向东山东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山东省济南市华能路89号张 波山东济南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38号黄凯东山东山东省安泰化工压力容器检验中心山东省济南市解放东路姚家庄173号王兴来山东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山东省青岛市山东路15号陈建忠河南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和经南一路交叉口王洪江河南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河南省郑州市商城路281号汉博大厦汪 洋河南河南省特种设备协会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21号冯长宇河南焦作市特种设备协会河南省焦作市丰收路169号勾志才河南河南省石油化工设备管理协会河南省郑州市政三街5号陈朝智河南洛阳市石化容器设备协会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8号程光明河南洛阳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王成路负40号赵胜利河南郑州市特种设备安全协会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达路62号邢卫民河南新乡市特种设备协会河南省新乡市道清路12号吕书清河南安阳市特种设备协会河南省安阳市园南路东段李美环河南南阳市特种设备协会河南省南阳市伏牛路中段郑笑南河南河南省商丘市锅炉压力容器协会河南省商丘市长江路东段张永辉河南郑州大学特种设备安全研究中心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申长雨河南开封市化工装备协会河南省开封市新区宋城路6号路毛东野湖北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352号杨笑峰湖北湖北省特种设备协会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徐东大街352号杨笑峰湖北武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二路11-2号邹少俊湖北武汉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三眼桥三村666号孙仁凡湖北黄冈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湖北省黄冈市红卫路张定新湖北宜昌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开发区厦门路2号徐罗军湖北襄樊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湖北省襄樊市米公路5号王晓虎湖北荆州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湖北省荆州市江津中路257号鲁劲松湖北孝感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湖北省孝感市仙女路1号熊斯拉湖北黄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湖北省黄石市团城山开发区大泉路2号张军南湖北荆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湖北省荆门市象山三路3号何家军湖北十堰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湖北省十堰市汉江路69号袁文斌湖南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238号李 丁湖南湖南省特种设备管理协会湖南省长沙市时代阳光大道238号王 践湖南国家建筑城建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南省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曾舜安广东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6楼郑 炯广东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4号楼胡立义广东广州市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97号陈志刚广东广州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青蒲大街永盛围21号3楼陈志刚广东珠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广东省珠海市人民西路133号戚政武广东汕头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64号肖灶强广东韶关市特种设备协会广东省韶关市工业东路22号张 沛广东肇庆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广东省肇庆市和平路44号城东花苑一楼谭育健广东茂名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广东省茂名市高水路鲤鱼岭6号大院冯文森广东惠州市特种设备协会广东省惠州市文华二路国家石油石化产品质检中心附楼三楼刘德华广东东莞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莞温路178路范炳佳广东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032号特检大厦梁广炽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建设路99号胡明辉广西柳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广雅路北一巷12号韩金安广西桂林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路79号周建兴广西广西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76-1号,李广隆海南海南省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海南省海口市青年路100号陈海雄重庆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重庆市北部新区高薪园芙蓉路5号庞小利重庆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重庆市北部新区高薪园芙蓉路5号庞小利四川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四川省成都市东风路北二巷4号蒋 青四川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四川省成都市下南大街2号宏达国际广场5楼1号吕 涛贵州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海马冲街45号邹建华贵州贵州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贵州省贵阳市头桥海马冲街51号张礼新云南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1303号张绍旺云南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76号杨家兴西藏西藏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民族北路9号罗布次仁陕西陕西省特种设备协会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朱雀广场写字楼薛发龙陕西陕西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路30号高 勇陕西陕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30号葛升群甘肃甘肃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中心甘肃省兰州市东岗东路1415号王桐海甘肃甘肃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中心甘肃省兰州市东岗东路1416号陈长宏甘肃甘肃省特种设备协会甘肃省兰州市民主西路97号大公大厦18楼马 平青海青海省特种设备检验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5号范自立青海青海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33号张白愚宁夏宁夏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评审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解放西街西桥巷95号苏晓东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162号张家胜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审核评价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朱光艺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协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32号贾尔肯  3. 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名单(质检总局授权)省份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负责人北京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楼林树青北京国家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52号陆大明湖北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352号杨笑峰重庆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区芙蓉路5号庞小利辽宁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新河街20号赵世良上海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市普陀区怒江北路399号舒文华   详细信息:2013年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机构(打印版).xls
  • 刚刚!总局发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专业化建设年行动方案!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现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4年5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行动方案为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规范检验检测机构及检验检测人员管理,提高检验检测质量,增强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能力,总局决定在全国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行动,具体要求如下:一、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建设(一)开展检验检测人员资格条件自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使用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检验检测工作,按规定办理人员执业公示,并持续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规则》(以下统称《核准规则》)等规定的核准条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在申请检验检测资格时,要按照《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以下统称《考核规则》)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学历、职称等申请资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对照《核准规则》及《考核规则》的有关要求,对本机构持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进行全面自查。一是自查本机构持证全职工作人员在本机构是否有明确的工作岗位并实际履行岗位职责、有可追溯的工作见证、持续缴纳社保,且人员数量是否持续满足《核准规则》要求。二是自查本机构全部持证人员取证时提交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真实性。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等方式进行核验;职称证书要结合持证人工作经历,通过职称证书原件与评审表原件比对,或者通过政府职改部门职称资格批文、人社部门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等方式进行核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自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跟踪检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完成上述自查工作后,对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整改,填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自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签字盖章后于7月底前报送住所所在地的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二)强化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检验检测,制定针对性检验检测方案,强化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考核。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在辖区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加强检验检测方案、报告抽查和检验检测现场检查,严厉打击出具严重失实或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围绕落实《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相关要求,重点检查气瓶检验机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燃气压力管道和相关压力容器检验的检验机构。(三)加强检验检测人员考试管理。各地发证机关要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考试机构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严格考培分离,落实回避要求,加强命题管理,规范考试程序,严肃考试纪律。发证机关要开展考试机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考试全过程、无死角视频监控实施情况和资料存档情况等。(四)强化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许可条件核验。各地发证机关和鉴定评审机构在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取换证核准工作时,要按照《核准规则》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全职工作人员的核验把关力度,通过核实社保缴纳记录、检验业绩、履职工作见证等方式对人员资源条件符合性进行核查。各地发证机关和考试机构在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工作时,要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检验检测机构的聘用人员申请资格时提交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检验业绩表,要由检验检测机构核验确认并盖章。发证机关和考试机构要加强申请资料审核把关力度,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等有效途径对申请人提交学历的真实性进行验证,通过“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对换证人员持证信息进行核查。二、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专业化建设(一)严格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建立并且有效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关键岗位人员的质量把关作用,细化现场检验人员管理要求,切实加强全过程质量管控,定期开展内外部质量评审,持续改进提升质量管理水平。鉴定评审机构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工作时,要加强对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情况的核查。(二)强化检验检测人员培训。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与能力评价,严格按照《核准规则》要求开展人员培训,不断增强检验检测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发现特种设备缺陷和潜在隐患的水平,提升检验检测专业队伍风险识别和安全保障的整体技术能力。要加强选拔培养检验检测骨干人才、岗位能手。鼓励参与检验检测能力验证、技术比武和技能竞赛,建立激励政策,对在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给予更大力度的表彰和奖励。鼓励通过线上公益讲座等多种方式,促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能力提升。(三)推动检验能力提升。规模较大的检验机构要加强科技创新投入,争取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推广运用先进技术和仪器设备,聚焦重大技术问题,开展安全保障技术研究、标准研制和应用示范推广。鼓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创新协作机制,加强在质量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推广、资源共享等方面的交流协作。加强技术和人才帮扶,促进东北、西部等地区检验机构提升检验能力水平。(四)强化公益类检验机构支撑保障作用。市场监管系统内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要加强人员、设备、设施等方面的检验能力建设,做好应检尽检保障工作,同时还要积极配合开展监督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应急救援、法规标准制修订、科普教育等活动,参与重大活动和重大灾害安全保障,不断强化对安全监察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三、持续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风建设(一)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加强检验检测质量与诚信管理制度建设,明确依法合规、诚信施检、廉洁自律、规范从业、严守底线等要求,教育引导检验检测人员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依法依规施检、公正施检,不得推诿、拖延、刁难以及违反廉洁纪律、破坏营商环境。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要制定诚信服务承诺并对外公示,建立检验人员轮岗交流制度,组织检验人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二)强化廉洁风险排查。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要开展廉洁风险点分析,以检验质量、时效、服务等问题为突破口,完善廉洁风险防控措施,针对异常检验质量与服务问题,建立廉洁倒查机制。围绕检验项目长期久拖未决、检验报告出具周期过长、现场质量把关不严格、检验重大问题隐瞒不报、归档资料审核不严格、检验分包不合理、检验收费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深挖细查,有效消除潜在廉洁风险和设备安全隐患。(三)严格分包工作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明确分包范围,加强分包管理,建立分包管理程序,明确质量和廉洁纪律要求。严格分包单位资格审查,确保其资质、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符合要求,并与之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质量标准和双方责任。加强分包工作质量监督,定期评估分包单位的质量控制、服务能力和廉洁纪律实施情况,确保分包工作过程和质量合规。(四)加强行风监督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总局行风建设有关要求,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领域行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辖区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廉洁风险分析,完善廉洁纪律要求和防控措施。组织辖区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邀请被检企业、行业专家等对检验检测机构及人员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评价。鼓励有关行业组织积极发挥自律监督作用,引导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守法经营、诚信服务、规范从业,营造良好风气。四、有关要求(一)加强动员部署。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对辖区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动员部署,保证相关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加强问题整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消除问题隐患。对于存在问题但及时主动进行整改的检验检测机构、主动坦白并主动办理注销手续的检验检测人员,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可视情节从轻处理。对于问题隐瞒不报,由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或举报查实发现的,或存在问题自查自改不实的,应当依法依纪从严处理,并按规定做好行纪衔接工作。(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分别于7月底和11月底前将工作情况(含典型案例)和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总局特种设备局。总局特种设备局将组织对相关地区工作情况开展执法调研。附件: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自查情况统计表2.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自查情况统计表单位名称(盖章):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填表人姓名: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填报说明:1.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本单位的全部持证检验检测人员逐人逐行填写排查清单,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否”,不涉及的填“-”;2.本表可根据实际需要添加行)附件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行动情况统计表单位名称(盖章):填表人姓名: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填报说明:本表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填报;可根据实际需要添加行)
  • 谱育科技 | 助力半导体工厂特种气体安全运行
    半导体产业是支撑经济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它包含了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发光二极管以及光伏、光纤等多个细分领域。在目前半导体工厂的制造过程中,要用到约50种不同种类的特殊气体,其中不乏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如何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气体使用安全,一直是企业厂务系统关注的焦点。特种气体分类半导体制造业所使用的特种气体主要可分为四个大类。易燃气体易燃气体,是指在标准压力下,在与空气的混合物中按体积占13%或更少时可点燃的气体或与空气混合,不论燃烧下限值如何,可燃范围至少为12个百分点的气体。如甲烷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约为5%至15%。属于易燃气体有氢气、甲烷、乙烯、乙炔等。毒性气体半导体制造行业中使用的很多气体是对人体有害有毒的。其中以砷化氢、乙硼烷、三氢化磷等气体的毒性最大。这些气体在工作环境中的允许浓度极微,因此在储存、输送以及使用的过程中都要求特别的小心。一般都应该采取特定的技术措施来控制使用这些气体。全氟丁二烯、八氟环戊烯、三氟化氮、氟甲烷、氯化氢、氟化氢、六氟化钨等都属于毒性气体。惰性气体惰性气体本身一般不会直接对人体产生伤害,在气体传输过程中,相对于安全上的要求不如以上气体严格。但惰性气体具有窒息特性,在密闭空间若发生泄漏会使人窒息而造成工伤事故,属于这类的气体有四氟化碳、六氟化硫等。氧化性气体这类气体有较强的氧化性,一般同时具有其他特性,如毒性或腐蚀性等。属于这类的气体有三氟化氯、氯气等。
  • 2023年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计划
    2月10日,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发布《2023年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计划》。2023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序号项目考试方式计划考试时间考试预约截止日期1射线胶片照相检测RT-Ⅲ级(考试换证)全国统考3月2月脉冲反射法超声检测UT-Ⅲ级(考试换证)磁粉检测MT-Ⅲ级(考试换证)渗透检测PT-Ⅲ级(考试换证)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TOFD-Ⅱ级(考试换证)2客运索道检验师4月4月1日客运索道检验员第一期漏磁检测(自动)MFL(AUTO)-Ⅱ级第一期脉冲反射法超声检测UT-Ⅲ级3电梯检验师5月第一期相控阵超声检测PA-Ⅱ级4锅炉检验师6月射线胶片照相检测RT-Ⅲ级第二期漏磁检测(自动)MFL(AUTO)-Ⅱ级5起重机械检验师7月磁粉检测MT-Ⅲ级第一期射线数字成像检测 RT(D)-Ⅱ级6容器检验师8月7月1日声发射检测AE-Ⅲ级声发射检测AE-Ⅱ级第二期相控阵超声检测PA-Ⅱ级4月1日7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师9月7月1日渗透检测PT-Ⅲ级第二期射线数字成像检测 RT(D)-Ⅱ级4月1日8压力管道检验师10月7月1日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TOFD-Ⅱ级涡流检测ECT-Ⅲ级涡流检测ECT-Ⅱ级9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师全国统考11月7月1日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员第二期脉冲反射法超声检测UT-Ⅲ级4月1日10脉冲反射法超声检测(自动)UT(AUTO)-Ⅱ级12月7月1日涡流检测(自动)ECT(AUTO)-Ⅱ级第三期射线数字成像检测 RT(D)-Ⅱ级4月1日注:1、检验人员考试项目含考试换证。 2、对于多期举办的考试项目,各期次的考试预约截止日期为该考试项目第一期对应的考试预约截止日期。 3、考试时间安排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进行调整,以最终发布的考试活动文件通知为准。各有关单位及人员:按照《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22)和《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1-2019)规定,我协会作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的总局考试机构,现将《2023年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发布并说明如下:一、关于各项目考试的时间安排2023年,我协会拟开展总局委托的考试项目共计27项,其中检验人员13项,无损检测人员14项,各项目的计划考试时间安排见《2023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计划》(附件1)。各项目具体的考试时间,将按附件所公布的考试项目举办月份,提前约20天发布相应的考试活动具体举办文件。本年度拟开展高级检验师考试活动,具体举办时间、方式与要求另行通知。二、关于各项目的考试预约截止时间为使全年的考试工作任务能够进一步予以明确,便于有序推进和开展,请相关应试人员(含补考)务必在考试预约截止日期之前提交考试预约申请,避免错过考试安排。对于 “客运索道检验师”、“客运索道检验员”和“脉冲反射法超声检测UT-Ⅲ级”考试项目,2022年已完成考试预约、但因受疫情影响未安排考试的人员(含补考),无需重新履行考试预约手续,将与2023年新申请人员一起统一安排考试。三、关于新旧证书转换期间各类检验人员考试换证活动安排按照《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93号)(以下简称“通知”点击查看)的要求,对于在新考规实施前取得证书的检验人员,如申请考试换证,考试换证不合格,可在原考试机构补考一次,补考不通过,原证书到期后失效,不再换发新证书。新旧证书转换期间,原则上考试换证活动的时间安排,与同项目取证考试活动一同安排。考试换证均采用单独命题理论知识(开卷)考试的方式,主要内容包括从事本专业领域定期检验与监督检验必备的基础和专业知识、能力保持所需检验技能知识以及近年来相关法规标准的变化等。四、关于各类检验员资格取证考试(含补考)的补充说明按照 “通知”要求,对于特种设备各类检验员资格取证考试项目(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员和客运索道检验员除外)的理论知识考试,在未恢复全国统考前,省级考试机构可根据各省级发证机关要求自行组织。请相关申请人密切关注所属省级行政辖区考试机构的考试计划或通知,以免错过考试安排。五、若对本考试计划需进一步了解者,可按以下方式与我协会联系:检验人员:联系电话:010-59068816;电子邮箱:wangyb@casei.org.cn联系电话:010-59068826;电子邮箱:hanyq@casei.org.cn无损检测人员:联系电话:010-59068815;电子邮箱:youxia@casei.org.cn联系电话:010-59068812;电子邮箱:sunwei@casei.org.cn联系电话:010-59068875;电子邮箱:zhujing@casei.org.cn 附件:1、《2023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计划》 2、《关于2023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相关事宜的说明》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2023年2月9日
  • 质检总局公布229家特种设备鉴定机构名单
    关于公布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和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名单的公告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现对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和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及其承担的项目予以调整补充并公告(名单见附件1、2、3)。  自公告之日起,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和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机构按照本公告公布的项目开展相应工作。原2011年公布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和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名单及其承担项目的文件自即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名单(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份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负责人北京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楼林树青北京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楼林树青北京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6号沈 钢北京中国化工装备协会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一号张 声北京中国化工机械动力技术协会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五区18号楼孙腾良北京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0号润枫德尚A座13层袁 纽北京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杨学桐北京中国工业防腐蚀技术协会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9号C座509室任振铎北京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姜力孚北京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李国清北京中国冶金建设协会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焦凤山北京中国轻工业勘察设计协会北京市阜外大街乙22号五层洪 方北京中国有色金属建设协会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康南京北京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5号李爱民北京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6号郭元亮北京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气体压力设备专业委员会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6号王为国北京中国城市燃气协会液化石油气钢瓶专业委员会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2号院2号楼金源时代商务中心C座11C刘 波北京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52号陆大明北京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延庆县东外大街55号李建友北京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停车设备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号院1-4076室明艳华北京北京华电万方管理体系认证中心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91号国图大厦F16室刘春林北京国家特种泵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市丰台区东高地南大红门路1号吴玉珍北京国家钢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鲍 磊北京国家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52号陆大明北京北京石化建压力管道安装评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工程部1431室胡国勇天津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城市燃气分会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9号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内徐 强河北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61号李守林河北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院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翔翼路11号安克健河北石油天然气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评审中心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44号4号楼3层葛业武辽宁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萃路4-2号王 俊辽宁辽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胜利路1-2号孙 凯上海上海交通大学电梯检测中心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先进制造B楼209室朱昌明上海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市普陀区怒江北路399号舒文华江苏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16号天和大厦钱夏夷江苏江苏省特种设备管理协会江苏省南京市云南北路83号1108室董建民浙江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浙江省杭州市凯旋路211号丁守宝安徽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888号李 江福建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福建省福州市北环中路45号张元榕山东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山东省济南市天辰大街939号赵 波河南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河南省郑州市商城路281号汉博大厦金进良河南水利部水工金属结构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迎宾路4号曹树林河南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与经南一路交叉口王洪江湖北国家油气田井口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豉湖路12号李雪辉湖南国家建筑城建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南省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齐 亮广东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144-152号海景中心6楼郑 炯广东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032号特检大厦梁广炽重庆重庆市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重庆市北部新区高薪园芙蓉路5号庞小利陕西中国石油集团石油管工程技术研究院陕西省西安市电子二路32号杨 龙甘肃机械工业兰州石油钻采炼油化工设备质量检测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蓝科路8号周文学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张家胜甘肃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合水北路3号肖世猛河北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石家庄市汇通路105号高增明江苏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省无锡市东亭春新东路8号吴建国安徽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延安路13号黄长安湖北武汉港口机械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1040号武汉理工大学余家头校区83号陶德馨  2.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名单(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省份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负责人北京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3号辛 军北京北京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3号陈宝梅北京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南路1号孙国民天津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34号赵秋洪天津天津市特种设备工程建设事务所天津市南开区科研西路2号金辉大厦二层高 勇河北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院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翔翼路11号安克健河北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河北省石家庄市汇通路105号高增明河北河北省特种设备学会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耿立飞河北沧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河北省沧州市解放西路郝 冰山西山西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06号米 俊山西山西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06号苏忠明山西山西省计量协会特种设备工作委员会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29号米俊英山西大同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山西省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思贤街61号刘建敏山西临汾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山西省临汾市秦蜀路47号苏 敏山西忻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山西省忻州市七一南路18号刘 晋山西运城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槐东北路3号张建功山西太原市质量检验协会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北路130号牛振中山西长治特种设备技术协会山西省长治市城西路22号李 铎山西晋城市特种设备安全协会山西省晋城市文昌西街789号申宏伟山西晋中市特种设备协会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广胜巷张 翠山西吕梁市特种设备安全协会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东路王有兆山西朔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山西省朔州市开发区双拥街刘 福山西阳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山西省阳泉市南大东街355号张晓锐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261号郭洪江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协会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25号内蒙古产品质量检验所402室扎 那辽宁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萃路4-2号王 俊辽宁辽宁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东路61号刘普明辽宁沈阳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9号宋绪鲜辽宁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新河街20号蒲建国辽宁辽阳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硝堡街62号孙 凯辽宁阜新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辽宁省阜新市民族街39号屠镭铟吉林吉林省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协会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董喜文吉林吉林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大街千山路22号胡秉涛吉林吉林省工业气体协会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乙烯路刘立平吉林吉林省松原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吉林省松原市松原大街3111号安文广黑龙江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100号李力新黑龙江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100号杨晓一黑龙江哈尔滨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463号李 晗上海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915号舒文华上海上海市特种设备管理协会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938号802室、804室孙永安上海上海交通大学电梯检测中心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B楼209室朱昌明上海上海市机械工程学会压力容器与管道专业委员会上海市静安区武定路595号2201室叶文邦上海上海市气体工业协会上海市广元西路309号306室周伟明江苏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16号天和大厦钱夏夷江苏江苏省特种设备管理协会江苏省南京市云南北路83号董建民江苏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南路340号丁树庆江苏江苏省石化装备行业协会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7号802室杨辉章江苏南京工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江苏省南京市新模范马路5号巩建鸣江苏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南路340号梁华江苏无锡市特种设备安全协会江苏省无锡市永丰路338号孙小伟江苏徐州市特种设备安全协会江苏省徐州市中山南路144号姚加玉江苏常州市特种设备安全协会江苏省常州市劳动西路323号蒋乃平江苏苏州市特种设备协会江苏省苏州市公园路58号王 新江苏南通市特种设备管理协会江苏省南通市濠东路15号葛锦明江苏连云港市特种设备管理协会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康泰南路24号刘新生江苏淮安市特种设备管理协会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中经路17号李学洪江苏盐城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协会江苏省盐城市太平路99号钱悦华江苏扬州市特种设备安全协会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中路460号徐明龙江苏镇江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江苏省镇江市运河路18号王伟群江苏泰州市锅容管特安全管理协会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315号王九云江苏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宿迁分院江苏省宿迁市经济开发区建陵道西侧傅锡礼浙江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浙江省杭州市凯旋路211号丁守宝浙江浙江省工业气体协会浙江省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计算机大楼A座708沈建林浙江杭州市锅炉压力容器技术协会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351号韩树新浙江金华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宋濂路1098号陈芳福浙江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浙江省温州市双屿镇中国鞋都一期31号地块杨 勇浙江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浙江省宁波市西草马路140号王 健浙江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浙江省绍兴市袍江工业区世纪街宋金泉浙江嘉兴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浙江省嘉兴市祝家港路66号2号楼(嘉兴大桥东堍北侧)祝新伟浙江宁波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四眼碶街49弄6号林如峰安徽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安徽省合肥市河工业区延安路13号黄长安安徽芜湖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北路旅游商品经济园区徐端阳安徽安徽省化工锅炉压力容器监测站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道636号白新生安徽安徽省特种设备协会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延安路13号曹广德福建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福建省福州市北环中路45号张元榕福建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福建省福州市北环中路45号张元榕福建福建省标准化协会压力容器分会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197号陈 桦福建福建省特种设备协会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滨湖路110号湖滨大厦5楼刘秀基福建厦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福建省厦门市湖滨路170#-1黄学斌江西江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江西省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胡 智江西江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江西省南昌市高新二路201号程秋萍江西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1688号格林晴天晶层16层柳江春江西江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南昌分院江西省南昌市青山南路228号葛建明江西宜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江西省宜春市中山东路367号邓荣新江西江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九江分院江西省九江市浔阳东路292号陈仁贵山东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开发区天辰大街939号赵 波山东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山东省济南市华能路89号张 波山东济南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38号孙邦勇山东山东省安泰化工压力容器检验中心山东省济南市解放东路姚家庄173号王兴来山东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山东省青岛市山东路15号陈建忠山东聊城市质量协会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开发区)宋敬华山东济南市特种设备协会山东省济南市英雄山路238号孙邦勇山东烟台市特种设备协会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17号张福忠山东潍坊市特种设备协会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卧龙东街2129号周锡胜山东德州市特种设备协会山东省德州市湖滨中大道668号孙世光山东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淄博分院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潘南东路9号刘秀华山东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东营分院山东省东营市黄河路214号李昭明山东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济宁分院山东省济宁市中区吴泰闸路132号黄凌端山东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泰安分院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东首武 军山东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临沂分院山东省临沂市银雀山路15号梅 杰山东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滨州分院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四路512号李海涛山东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菏泽分院山东省菏泽市中华路2538号孙富亮山东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枣庄分院山东省枣庄市建华西路刘广华河南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和经南一路交叉口王洪江河南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河南省郑州市商城路281号汉博大厦金进良河南河南省特种设备协会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21号冯长宇河南焦作市特种设备协会河南省焦作市丰收路169号勾志才河南河南省石油化工设备管理协会河南省郑州市政三街5号陈朝智河南洛阳市石化容器设备协会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8号程光明河南洛阳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王成路负40号赵胜利河南郑州市特种设备安全协会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达路62号邢卫民河南新乡市特种设备协会河南省新乡市道清路12号吕书清河南安阳市特种设备协会河南省安阳市园南路东段李美环河南南阳市特种设备协会河南省南阳市伏牛路中段郑笑南河南河南省商丘市锅炉压力容器协会河南省商丘市长江路东段张永辉河南郑州大学特种设备安全研究中心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申长雨河南开封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河南省开封市铁塔四街10号谢 昆湖北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352号杨笑峰湖北湖北省特种设备协会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徐东大街352号杨笑峰湖北武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二路11-2号邹少俊湖北武汉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三眼桥三村666号孙仁凡湖北黄冈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湖北省黄冈市红卫路张定新湖北宜昌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开发区厦门路2号徐罗军湖北襄樊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湖北省襄樊市米公路5号王晓虎湖北荆州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湖北省荆州市江津中路257号鲁劲松湖北孝感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湖北省孝感市仙女路1号熊斯拉湖北黄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湖北省黄石市团城山开发区大泉路2号张军南湖北荆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湖北省荆门市象山三路3号何家军湖北十堰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湖北省十堰市汉江路69号袁文斌湖南湖南省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韶山南路22号附1号李 丁湖南湖南省特种设备管理协会湖南省长沙市新建西路41号王 践湖南国家建筑城建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南省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齐 亮广东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144-152号海景中心6楼郑 炯广东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4号楼胡立义广东广州市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97号陈志刚广东广州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青蒲大街永盛围21号3楼陈志刚广东珠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广东省珠海市人民西路133号戚政武广东汕头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64号肖灶强广东韶关市特种设备协会广东省韶关市工业东路22号张 沛广东肇庆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广东省肇庆市和平路44号城东花苑一楼谭育健广东茂名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广东省茂名市高水路鲤鱼岭6号大院冯文森广东惠州市特种设备协会广东省惠州市文华二路国家石油石化产品质检中心附楼三楼刘德华广东东莞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莞温路178路范炳佳广东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032号特检大厦梁广炽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建设路99号胡明辉广西柳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广雅路北一巷12号韩金安广西桂林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路79号周建兴广西广西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76-1号,李广隆海南海南省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海南省海口市青年路100号陈海雄重庆重庆市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重庆市北部新区高薪园芙蓉路5号庞小利重庆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重庆市北部新区高薪园芙蓉路5号庞小利四川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四川省成都市东风路北二巷4号蒋 青四川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四川省成都市下南大街2号宏达国际广场5楼1号吕 涛贵州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海马冲街45号邹建华贵州贵州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贵州省贵阳市头桥海马冲街51号张礼新云南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1303号张绍旺云南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76号杨家兴西藏西藏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民族北路9号普布次仁陕西陕西省特种设备协会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朱雀广场写字楼薛发龙陕西陕西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路30号高 勇陕西陕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30号葛升群甘肃甘肃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中心甘肃省兰州市东岗东路1415号王桐海甘肃甘肃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中心甘肃省兰州市东岗东路1416号陈长宏甘肃甘肃省特种设备协会甘肃省兰州市民主西路97号大公大厦18楼马 平青海青海省特种设备检验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5号范自立青海青海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33号张白愚宁夏宁夏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评审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解放西街西桥巷95号苏晓东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长江路棉花街9号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  3. 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名单(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省份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负责人北京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楼林树青北京国家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52号陆大明湖北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352号杨笑峰重庆重庆市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区芙蓉路5号庞小利辽宁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新河街20号蒲建国  详细信息:2012年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和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名单.xls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 奥林巴斯亮相2018全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学术会议,创新设备引热潮!
    2018全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学术会议暨科技成果展,11.27-11.30在云南昆明举行。此次活动围绕的主题为:科技创新 安全节能 促进发展。本次活动得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科技和财务司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指导,特种设备科技协作平台55家理事单位、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中国仪器仪表学会设备结构健康监测与预警分会和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承压设备专业委员会等65家单位支持。奥林巴斯全新设计的FlexoFORM管道弯头的检测解决方案和IPLEX GX都亮相了此次会议。奥林巴斯重磅推出的弯头腐蚀解决方案FlexoForm解决了管道弯头检测的重大难题。FlexoForm具有新颖的设计理念,通过柔性相控阵探头与水层耦合技术的结合,为不同管径的弯头实施腐蚀2D成像。该解决方案既支持手持式扫查,也可与奥林巴斯其它扫查器联合使用。全新IPLEX GX/GT具有以下特点:1、8inch防日光超大高清触摸屏2、分体式手持机设计,手持部分重量仅为0.99kg3、可更换插入管设计4、防油镜头5、WiFi功能6、可更换光源设计(白光,UV光,IR光)不仅如此,奥林巴斯光谱仪产品也吸引了与会人员的极大兴趣。奥林巴斯刘沛应用经理还就”聚焦涡流阵列新技术在焊缝表面检测中的应用“为主题进行了论文宣读,赢得了在场的阵阵掌声。从细微之处守护人们的安心,是奥林巴斯将领先的光学科技应用到工业检测设备的研发和改进当中的决心。未来,奥林巴斯将继续守护人们的安心生活,达成“实现世界人民的健康、安心和幸福生活”的光荣使命。
  • 埃赛力达科技收购贺利氏特种光源,巩固其在全球特种光源市场的地位
    埃赛力达科技公司是一家工业和医疗技术制造商,专注于提供具有市场驱动力的创新光子解决方案,埃赛力达近日宣布已成功从贺利氏集团(德国哈瑙)完成对特种光源业务的收购包括德国、英国、美国、中国和日本的运营业务,以及全球多个主要应用中心和销售办事处。特种光源业务专注于研发和制造从紫外线到红外线的特种光源部件和系统解决方案,主要应用于分析仪器、工业固化、水处理、电子制造、医疗和美容治疗、电池生产等领域。“我们很高兴特种光源及其强大的团队现在成为埃赛力达的一部分。现在,埃赛力达和特种光源结合了各自的知识和制造专长,可提供更广泛、更丰富的光技术产品。埃赛力达科技首席执行官Ron Keating表示:“我们共享基于客户深度参与且经过实地验证的市场推广战略,这有助于取得市场成功,并确保与客户之间的长期业务关系。”此次收购特种光源是埃赛力达科技自2010年成立以来一系列战略性收购的最新举措。“我们对新合作伙伴关系带来的可能性感到非常振奋。”特种光源董事总经理Roland Eckl表示:“我们看到了重大的机遇,通过结合双方的能力,不仅能更好地服务于我们的客户群,还能持续加速实现盈利性增长。”该收购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完成。交易条款未予披露。关于埃赛力达科技Excelitas Technologies Corp.埃赛力达科技是一家的工业技术制造商,专注于提供具有市场驱动力的创新光子解决方案,满足我们OEM和终端客户对传感、检测、成像和照明的关键需求。埃赛力达服务于医学、生命科学、工业、半导体、智能建筑、国防和航空航天领域的众多应用,致力于促进客户在众多终端市场取得成功。我们的团队由7,500多名专业人员组成,他们在北美、欧洲和亚洲工作,为全球客户提供服务。 关于特种光源NoblelightNoblelight特种光源是全球特种光源领域技术与市场的先驱者之一,产品波长覆盖从紫外线到红外线,适用于工业、科学及医疗应用,业务遍及欧洲、亚洲和美国。我们设计和制造的红外线、闪光和紫外辐射器、系统及解决方案,广泛地应用于工业制造、环保、医美、研发、分析测试技术等领域。
  • 埃赛力达科技收购贺利氏特种光源,巩固其在全球特种光源市场的地位
    特种光源业务专注于研发和制造从紫外线到红外线的特种光源部件和系统解决方案,主要应用于分析仪器、工业固化、水处理、电子制造、医疗和美容治疗、电池生产等领域。“我们很高兴特种光源及其强大的团队现在成为埃赛力达的一部分。现在,埃赛力达和特种光源结合了各自的知识和制造专长,可提供更广泛、更丰富的光技术产品。埃赛力达科技首席执行官Ron Keating表示:“我们共享基于客户深度参与且经过实地验证的市场推广战略,这有助于取得市场成功,并确保与客户之间的长期业务关系。”此次收购特种光源是埃赛力达科技自2010年成立以来一系列战略性收购的最新举措。“我们对新合作伙伴关系带来的可能性感到非常振奋。”特种光源董事总经理Roland Eckl表示:“我们看到了重大的机遇,通过结合双方的能力,不仅能更好地服务于我们的客户群,还能持续加速实现盈利性增长。”该收购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完成。交易条款未予披露。关于埃赛力达科技Excelitas Technologies Corp.埃赛力达科技是一家领先的工业技术制造商,专注于提供具有市场驱动力的创新光子解决方案,满足我们OEM和终端客户对传感、检测、成像和照明的关键需求。埃赛力达服务于医学、生命科学、工业、半导体、智能建筑、国防和航空航天领域的众多应用,致力于促进客户在众多终端市场取得成功。我们的团队由7,500多名专业人员组成,他们在北美、欧洲和亚洲工作,为全球客户提供服务。 关于特种光源NoblelightNoblelight特种光源是全球特种光源领域技术与市场的先驱者之一,产品波长覆盖从紫外线到红外线,适用于工业、科学及医疗应用,业务遍及欧洲、亚洲和美国。我们设计和制造的红外线、闪光和紫外辐射器、系统及解决方案,广泛地应用于工业制造、环保、医美、研发、分析测试技术等领域。
  • TSG Z8002-2022特种设备检验员实际操作考试设备配置基本要求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22)。新规则放宽了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取证申请资历条件。非理工类专业考生也可以参加检验员考试,须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相关工作是指与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等有关的质量、技术、安全方面的工作。新规则明确了高级检验师的相关要求。高级检验师除具备检验员、检验师的能力以外,还应当具有以下能力(1)解决特种设备检验复杂、疑难问题 (2)开展特种设备重大以上事故的分析研判 (3)组织或者参与国家、省部级特种设备相关科研项目等,职责包括(1)承压类设备高级检验师,额定工作压力28MPa以上超超临界电站锅炉、内径大于或者等于2m的大型高压容器、长输管道、基于风险的检验(RBI)的检验方案和检验报告的审核 (2)机电类设备高级检验师,额定起重量大于320t的起重机、运行速度大于或者等于120km/h的滑行车类或者运行高度大于或者等于160m的观览车类的大型游乐设施、最大运行速度大于或者等于7m/s的客运索道的检验方案和检验报告的审核等。根据新规则,特种设备检验员实际操作考试设备配置基本要求如下:类别实操考试设备备注锅炉水(介)质检验1. 水处理检验(1) 产水量大于或者等于4t/h水处理系统(软化或者反渗透处理);(2) 滴定台、酸式滴定管、锥形瓶、容量瓶、烧杯等;(3) 相关分析仪器设备,包括浊度仪、分析天平(万分之一或者十万分之一)、pH计、电导率仪(带温度补偿功能)、溶解氧测定仪(带流通池)、分光光度计、纯水机等。2. 有机热载体检验闭口闪点测定仪、运动粘度测定仪、残碳测定仪、酸值测定仪、水分测定仪、馏程测定仪、密度测定仪等。锅炉能效测试烟气分析仪、超声波流量计、饱和烟气温湿度测量仪、烟尘采样仪、燃气热水锅炉各1台以上锅炉检验1. 卧式锅壳室燃蒸汽锅炉(型号WNS、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或者等于2t/h);2. 双锅筒纵置式室燃燃气热水锅炉(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大于或者等于1.4MW/h);3. 有机热载体炉。各1台以上,还应适当配置辅机和安全附件压力容器检验1.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或储罐;2. 管壳式热交换热器。各1台以上,应含典型缺陷压力管道检验1. 公用埋地管道(一般情况下长度大于50m,含外腐蚀防护系统);2. 工业管道(长度大于20m,含常用压力管道元件)。各1条以上,应含典型缺陷气瓶检验1. 40L的氧气钢质无缝气瓶;2. 410L的液氯钢质焊接气瓶;3. YSP-35.5液化石油气钢瓶;4. 40L瓶体为焊接结构溶解乙炔气瓶;5. 80L车用金属内胆纤维环缠绕气瓶;6. 175L液氮焊接绝热气瓶或者450L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按需要配备,应含典型缺陷电梯检验1. 曳引驱动电梯(或者考试模拟装置);2. 自动扶梯(或者考试模拟装置);3. 辅助设备:渐进式安全钳、瞬时式安全钳、带夹绳钳的离心式限速器、有压绳装置的离心式限速器、中分式的层轿门(含门锁装置)、旁开式的层轿门(含门锁装置)、耗能型缓冲器、蓄能型缓冲器、机械式夹绳器、电磁式夹绳器、永磁同步驱动主机、蜗轮蜗杆式驱动主机。曳引驱动电梯2台以上,其他各1台(个)以上起重机检验1. 通用门式起重机2. 塔式起重机3. 流动式起重机4. 升降机各1台以上大型游乐设施检验1. 观览车类大型游乐设施2. 飞行塔类大型游乐设施3. 滑行车类大型游乐设施4. 自控飞机类大型游乐设施5. 水上游乐设施各1台以上客运索道检验固定抱索器索道考试装置1套,含控制系统、双人吊椅、双人吊篮及双人吊厢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1. 2吨内燃平衡重式叉车(机械传动,4轮,前轮驱动,柴油机);2. 2吨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机械传动,4轮,前轮驱动,单行走电机);3. 8座以上蓄申池观光车(4轮,机械传动,单行走电机,后轮驱动,有与运行方向相反布置、位于车辆最后部的乘客座椅);4. 8座以上内燃观光车(4轮,机械传动,汽油机,后轮驱动,有与运行方向相反布置、位于车辆最后部的乘客座椅)各1台以上注:E-1. 除上述表中主要设备外,考试机构还应当配备符合考试需要的其他检验检测工具和仪器。E-2. 表中实操考试设备,考试机构可以通过合作或者租赁的方式符合考试要求。
  • 贺利氏特种光源授予上海汉尧2020-2022年度代理授权书
    近日,德国贺利氏集团特种光源分公司中国区总经理叶辉先生造访了上海汉尧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并与汉尧公司总经理张锡林先生进行了认真而友好的业务沟通。叶总强调,鉴于汉尧公司能够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扎根制药行业,并逆势加强销售实力,取得了2019年业务持续大幅增长,是非常值得骄傲的成绩。有鉴于此,贺利氏特种光源决心加强与汉尧的产品和应用合作范围,授权更多产品销售,希望业务合作能够取得更大进步,实现双赢。会后,叶总代表贺利氏特种光源向汉尧公司颁发了2020年-2022年的三年度合作授权书。衷心祝愿贺利氏与汉尧的合作能够更上一层楼,为中德友谊添砖加瓦。 备注:德国贺利氏集团是一家有着近200年历史的家族企业,产品范围包括贵金属、石英、医用材料和特种光源。特种光源分公司又细分为红外加热、紫外处理、医疗美容和光学分析等行业产品。上海汉尧公司与贺利氏的合作已经超过12年,在过去的12年中,汉尧公司将替代氘灯的概念带到分析行业,为分析行业降低仪器使用成本做出了卓越贡献。背靠贺利氏集团,汉尧能够为客户提供除产品之外的,应用支持和质量服务;这是非官方渠道所无法比拟的优势。
  • 41项上榜!第五届“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科学技术奖”获奖名单公布
    近日,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对第五届“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经专业评审组专家评分推荐、评审委员会委员评议投票表决,共评出获奖项目41项。其中,“石化关键高温过程装备结构完整性评价及可靠性评估技术”等4项获一等奖;“城市垃圾焚烧系统承压设施完整性管理技术”等16项获二等奖,“电站锅炉防腐涂层SiO2/有机硅/TiO2/Al2O3杂化溶胶封孔剂研究”等21项获三等奖。第五届“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科学技术奖”获奖名单序号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一等奖(4项)1石化关键高温过程装备结构完整性评价及可靠性评估技术韩志远、李志峰、李军、 陆军、吴斌、银建中、史进、曹逻炜、刘秀成、胡振龙、朱国栋、何萌、邵珊珊、于闯、宋利滨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北京工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2电梯制造与服役过程风险防控关键技术及装备吴占稳、史熙、李兵、闫贺、刘佳璐、冯云、舒文华、鄂立军、恩旺、钱剑雄、呙娓饮、冯金奎、张毅、陈凤旺、欧阳惠卿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博华信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3高钢级油气管道环焊缝检测评价修复技术研究及规模应用张鸿博、王高峰、赵康、 刘奎荣、王志方、侯浩、 赵云、姚欢、许彦、雷宏 峰、张良、杨锋平、李记科、刘琰、聂向晖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部分公司、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隆盛泰科石油管科技有限公司、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国家管网集团北京 管道有限公司、西安三环石油管材科技有限公司4气瓶安全性能液压试验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戴行涛、韩冰、李强、周一卉、古海波、刘岩、陶思伟、宋薛思、金鑫、由宏新、刘鹏、郝伟、纪纯明、张鑫、赵丹洋大连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大连理工大学二等奖(16项)1城市垃圾焚烧系统承压设施完整性管理技术杨旭、吕国钧、曹宏伟、钱公、刘光奎、施超、王永杰、蒋旭光、杨喜胜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浙江大学、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中特检验集团有限公司、光大环境科技(中国)有限公司2典型高效间壁式热交换器能效评价技术研究任彬、汤晓英、鲁红亮、薛小龙、陈战杨、周文学、杨宇清、张莉、司俊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华东理工大学3地下压力容器储气井安全检测与评价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段志祥、石坤、陈立峰、冯异勇、王健、熊荣、陈杰、滕永平、陈祖志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四川川油天然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鼎胜科技有限公司、自贡华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4端边云协同的涉危化品承压特种设备智慧监测与应急关键技术业成、张伯君、沈航、刘学军、姜君、黄强、王勇、白光伟、周丹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南京工业大学、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5城镇燃气聚乙烯管道风险评估、检验及完整性管理技术陈钒、曹水亮、韩非、陈杉、徐勇、陈国璇、郭岩宝、李杨、陈潇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6 高压直流干扰下的油气管道腐蚀监测及智能防控关键技术许好好、段汝娇、李想、杨绪运、王军、姚文峰、杜艳霞、雪小峰、吕海舟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北京科技大学、浙江浙能天然气运行有限公司、上海银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7长输油气管道内检测关键检测技术研究及应用刘保余、薛正林、韩烨、刘觉非、成文峰、苏林、刘俊甫、郑树林、马雪莉管网集团(徐州)管道检验检测有限公司8可燃气瓶阀关键技术研究李昱、徐维普、仇道太、李前、朱红波、翁国栋、徐迪青、王振棒、耿雪峰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宁波三安制阀有限公司、宁波金佳佳阀门有限公司9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研究蓝麒、谭明波、王成竹、 刘欣、白阳、肖莉、周磊磊、王小轮、郭航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特检验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0电梯制动部件可靠性研究及制动性能评价仪器的研发与应用张宏亮、谢柳辉、叶亮、 高峰、刘标、陈明涛、严亨、殷彦斌、宋阳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东莞检测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苏州分院、阜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11起重机械节能智能控制与能效测试关键技术及应用苏文胜、孙小伟、王欣仁、陈前、王传军、许晨旭、胡东明、王松雷、薛志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电机系统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12在役冶金起重机健康监测与诊断成套技及应用丁克勤、陈力、徐格宁、刘庆运、靳慧、刘关四、李娜、王志杰、张旭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安徽工业大学、太原科技大学、东南大学、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唐山分院13大型过山车检验检测关键装备研发与标准 研制宋伟科、张琨、马宁、崔高宇、郑志涛、田博、崔明亮、李加申、郭俊杰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14基于机械手的相控阵检测系统性能测试研究潘强华、张君娇、刘太丽、侯冰、郑晖、李海洋、严志海、张弛、史润章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15基于电磁超声检测技术的油气管道管材自动检测方法研究黄磊、李汝江、李亮、张谷庆、解社娟、韩秀林、张晓明、黎娟、孙少卿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华油钢管有限公司16大型危化品球罐智能无损检测机器人关键技术及应用梁国安、王兴松、涂春磊、郑凯、张诚、李杰、宋伟、 郭振祥、徐慎忠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东南大学、南通友联数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三等奖(21项)1电站锅炉防腐涂层 SiO2/有机硅/TiO2/Al2O3杂化溶胶封孔剂研究倪进飞、刘光明、李茂东、卢忠铭、黎华广州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南昌航空大学2回火焊道技术的适用性评价及在承压类特种设备修复中的应用张建林、陈忠兵、杨佳、 朱平、姚祥宏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3大型电站锅炉检测及安全评价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成德芳、杜斌、钟丰平、牟彦春、包士毅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浙江工业大学4多材料复合特种压力容器健康诊断与在线修复关键 技术罗宏建、张杰、赵洲峰、周进、周正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浙江省电力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5移动式压力罐车监管、检验、充装物联网动态管理系统研发与应用张东宏、韩继鹏、庞颂东、葛云峰、李俊婷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特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6石墨烯用于金属表面防护研究及工程示范谢一麟、刘峥、王勤生、区炳显、杨永强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7综合管廊燃气管道泄漏规律与智能化检测技术的研究周庆辉、许淑惠、谢贻东、陈志刚、张楷祥北京建筑大学8X100管线钢在典型土壤模拟溶液中的微生物腐蚀与应力腐蚀开裂研究杨旭、孙福洋、毕成、鲁元、王若虹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9车用安全泄压装置关键技术研究徐维普、李昱、仇道太、李前、吴全龙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上海华理安全装备有限公司10电梯智慧化管控安全保障系统及其推广应用贾中辉、井科学、冀维金、刘佳璐、赵娜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11电梯按需维保策略及其质量控制技术研究应用冯月贵、王爽、傅涛、胡静波、王会方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12基于人工智能的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与安全监管数字化辅助决策平台开发及应用沈峥、竺国荣、吴文祥、魏义敏、陈虎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浙江理工大学13基于多传感器融合的电梯运行在线监测系统研制与应用陈向俊、傅军平、卢曦、金新锋、陈栋栋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西子电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职业技术学院14电梯物联网智能监测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张巍、欧阳徕、林创鲁、叶亮、李刚广州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15大型起重机表面缺陷无人机智能视觉检测技术研究及装备研发周前飞、王会方、庆光蔚、丁树庆、冯月贵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南京宁特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16起重机结构损伤识别与评估关键技术研究李向东、周超、陈序、 周瑾、童一飞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 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17典型建筑起重机械损伤模式识别与安全检测关键技术及应用马俊、张桢、王新华、江爱华、杨栋梁广州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18冬奥电梯及索道钢丝绳检测及评价方法研究王爱香、刘文贞、冀维金、张世亮、白星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19特种承压设备磁粉自动检测系统研究郭晋、胡华胜、王磊、杨景标、李绪丰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深圳市中昌探伤器材有限公司20承压管状设备超声自动检测系统研究及应用叶宇峰、王锋淮、蔡刚毅、王子成、韩志雄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武汉中科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工业大学21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环保性能检测及工程应用技术李越胜、江志铭、李运泉、白凯杰、卢伟业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顺德检测院以上获奖名单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至11月21日,为期15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表明真实身份,异议材料中应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护。以匿名、冒名方式提出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异议信函的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6号四层 ;邮编:100029;联系人:王欣;联系电话:010-59068820。
  • 95.4万!抚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2021年仪器设备采购
    项目概况抚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2021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1月20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XGZ2021-12-1504项目名称:抚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2021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954000.00 元最高限价:无采购需求: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赣购2021B000544291其他专用仪器仪表1批954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门户网站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2)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29日 至 2022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网上报名并下载,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01月20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四楼4号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投标人其他要求: 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门户网站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二)所有投标人的CA数字证书应于2022年01月20日14:00-14:30(北京时间)递交至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四楼4号开标室。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递交CA数字证书的,其投标无效。(三)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详见招标文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西省抚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迎宾大道1111号联系方式:0794-70602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庐山南大道348号南昌市农业科学院大楼十楼联系方式:0791-8819489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珍珍、刘雨雯、管晓波电话:0791-88194897
  • 解读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对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报告结论新规定的理解及目前执行当中存在的问题和应做的工作  从2006年开始,国家质量总局相继修改和颁布了TSGQ70016——2008《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 TSGQ7015——2008《起重机定期检验规则》 TSGQ7001——2006《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 TSGQ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等多个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规则。(以下简称检规)  这些检规除了对部分检验项目进行调整和修改外,主要对特种设备车制造、安装改造、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各环节、各自的责任、义务、工作内容、范围进行了界定和明确。其主要内容是:  一、制造单位要对产品的制造质量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申请制造监督检验的产品必须是在企业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并出具自检报告),再由检验机构进行制造检验。  二、使用单位对自有产权的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负责。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培训操作人员,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做好技术资料、记录、报告的存档工作。特种设备到期申请定期检验前,要求进行自检,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再申请检验。  三、安装、改造单位要对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改造合同内容、对所安装和改造的特种设备的安装和改造质量负责、在申请竣工检验前,先要出具自检合格报告再申请监检。  四、维护保养单位要对所承担的维保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要签订维保合同、要建立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档案,存入使用单位特种设备档案中。  五、检验检测单位对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不是像以前那样在没有任何自检的情况下只对特种设备的本身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验、检测后,作出是否合格的判定结论,而是要对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执行相关法规标准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为保证和自主确认特种设备的相关工作质量情况的查证性检验。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安装改造、维护保养单位的自检报告或自检记录中的结论,是对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判定,而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论,是对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安装改造、维护保养单位落实相关责任,自主确定设备安全等工作质量的判定。  按以上要求和规定,特种设备检验单位在进行监督检验前,特种设备的生产和使用单位应先对设备进行自检,合格后出具自检报告,没有自检报告或自检报告不真实,应视为违反检规规定不具备检验条件,应不予检验。  然而,目前我们的检验检测工作,还没有完全按上述检规要求去做。除了安装、改造、大修的特种设备能提供自检报告(有的也不是主动的,真实的)外,使用单位的定检设备(尤其是数量较大的)没有执行这一规定。我们检验单位的检验责任风险,仍然没有减低,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没有落实。这是我们各级监察、检验单位应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  这项规则得不到很好落实的主要原因有:  1.多年检验规则形成的模式及概念,使用单位只注意检验报告结论合格,就用,不合格就整改(甚至不整改)。而忽略了检验单位的检验只是设备本体当时的现场环境、条件、状态下安全技术状态的确认。而真正意义的设备安全运行是要靠使用者自主管理、维护、正确使用来保证的。所以目前新检规对特种设备检验结论的制定就是基于上述思想来规定的。  2.检验单位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以及维护检验与使用的关系,没有严格按检规要求去做,尤其是定期检验,目前大多数使用单位还没有执行先自检合格再申请定期检验这一要求  3.监管和宣传的力度不够,目前的检验规则只局限在检验单位和监管机关,多数使用单位并不知情(有的即使知道也不落实)。这就需要我们监察和检验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宣传、培训和监管,尽快实现规范管理和检验。  总之,检验单位的一切检验业务必须符合法规、检规、标准的规定,否则一旦出现特种设备事故,将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法律责任。
  • 中国特种设备科技协作平台建成
    12月24日,由全国20多个省、直辖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组成的中国特种设备科技协作平台在北京成立。  据介绍,建立中国特种设备科技协作平台是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在年初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提出的16个特种设备科学发展任务目标之一,是在特种设备局和中国特检院精心组织和共同努力下完成的。该平台由多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按照自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参与组成。特种设备局对平台实施业务领导和管理,中国特检院担任理事长单位,其他6家地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担任副理事长单位。  中国特种设备科技协作平台将瞄准世界先进水平,整合特检行业科研资源,提高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的整体科研水平,构建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并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和应用。主要任务包括构建我国特种设备行业大科技平台的资金、人才和实验设备保障模式、提出我国特种设备行业科研项目指南、形成科研成果共享与推广应用机制、培养高水平的专业化科研人才队伍等。  特种设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特种设备科技协作平台的成立,是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水平的迫切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成果的具体体现。它既能解决国家级检验机构有课题、有人才但科研资金相对不足的难题,又能解决地方检验机构缺乏高水平课题和人才的难题,是创新科研体制的一种尝试。平台将在质检总局统一协调和规划下,组织国家与地方检验机构、地方与地方检验机构之间的联合科研攻关,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实现资源整合和成果共享,最终形成全国特种设备大科研的体系格局,实现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和多出人才、快出人才的总体目标,对提高检验机构检验能力和科研水平、探索创新科研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成员单位当天还签署了《中国特种设备科技协作平台共建承诺书》,承诺投入平台所需的科研资金、科研人才以及试验装备,为今后平台的运行提供了经费、人员及试验条件保障。  参加会议的地方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对平台未来的发展寄予厚望。大家纷纷表示,将全力支持平台建设,把工作重点从重检验、轻科研,逐步转变到检验与科研并重,以科研提升检验,以检验促进科研,不断提高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技术创新水平,为打造“中国特检”品牌贡献力量。
  •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自律公约(试行)》发布
    近日,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发布《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自律公约(试行)》,以推动行业自律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会员企业生产和经营行为,引导行业经营者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该公约自2023年5月10日起实施。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自律公约(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以下简称行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规范无损检测机构从业行为,维护行业声誉,保持公平竞争,促进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秩序,确保从业人员合理、有序流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在协会会员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制定本公约。第二条 本公约所指无损检测机构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统称核准机关)核准的无损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第三条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建立以自主承诺、行业监督、登记公示为主要方式的行业自主监督管理制度。检测机构以自愿、公平和诚信为原则,通过签订《行业自律承诺书》(见附件),作为缔约方承诺自觉履行本公约各项条款,接受协会和其他缔约方的监督。第四条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本公约的起草,并受会员单位委托作为公约管理机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监督和引导缔约方及其从业人员履行本公约。第二章 道德准则第五条 检测机构应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持续满足核准规则要求的核准条件,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自身信誉,履行社会责任,并督促本机构从业人员恪守诚信执业原则,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第六条 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测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及行规行约。 第七条 检测机构之间应相互尊重,团结协作,公平竞争,提高和增强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无损检测服务的技术水平和能力。第八条 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从事检测工作时,应坚持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保证其出具的检测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完整。第九条 检测机构应促进行业在市场环境下健康发展,维护行业整体利益,杜绝违背市场规律的恶性竞争,共同抵制资质挂靠行为。第三章 人员流动第十条 人员流动是指无损检测持证人员在不同检测机构之间进行的合法的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的变动。第十一条 无损检测持证人员在相应的检测机构从业,应履行合法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在其从业机构办理执业注册。第十二条 无损检测持证人员因正常流动需进行变更注册的,应满足相关变更注册的期限规定,且变更注册申请书必须经持证人员本人签字确认。第十三条 检测机构应注重培养从业人员的从业诚信和职业操守,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持证人员共同予以抵制:(一)与原检测机构存在尚未结束的劳动仲裁或劳动争议诉讼的。(二)违法职业操守和道德准则,存在违规记录的(受到监管机关处罚的或者被检验机构、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建设单位通报的)。(三)伪造检测机构公章或者离职证明,提供虚假材料办理证件转注册的。第十四条 检测机构可通过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与无损检测持证人员就专项培训、服务期限、竞业限制、保密义务等方面进行约定,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 检测机构不得采用以下方式对持证人员的流出进行限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对从业人员正常流出制造障碍:(一)非法扣留无损检测持证人员资格证书、档案等;(二)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拒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章 行业守则第十六条 检测机构和个人不得无证检测或超范围进行检测,不向无证机构和个人分包检测业务。第十七条 不得伪造其他机构公章或者检测专用章,不得以任何形式为其它单位或个人出具不实检测报告或虚假检测报告。第十八条 不以任何方式出卖、出租、转借无损检测机构或人员资质,不承接任何挂靠业务。第十九条 不得以行贿或索贿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以不正当价格竞争检测业务。不得恶意诋毁或损害其他检测机构的声誉,影响委托单位对检测机构的选择。第二十条 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对其在检测工作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不得侵犯其他检测机构的商业秘密。第五章 行业管理第二十一条 协会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的管理,向检测机构传递行业管理的法规与政策等信息,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检测机构的诉求,维护检测机构的正当权益,督促无损检测行业自律,对利益冲突和相关需求进行协调与服务,并对各检测机构遵守本公约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本公约的执行。第二十二条 检测机构之间发生争议时,争议各方应该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尽量以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也可以向协会申请进行调解。第二十三条 无损检测委托单位对检测结果有争议时,检测机构有责任对检测结果进行复核和解释,如果委托单位仍不满意,可以向协会申请组织专家进行鉴定。检测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并且尊重鉴定结果。第二十四条 所有缔约方应当自愿接受同行、社会公众和其他缔约方的监督。当某一缔约方存在违反本公约的行为时,对其他缔约方有责任和义务向协会进行投诉或举报,社会公众也可向协会进行举报。无损检测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委会)秘书处负责组织投诉和举报的受理和调查,具体要求如下:(一)受理1、工委会秘书处负责受理对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公约等相关规定、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投诉或举报。投诉或举报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当事人需使用真实姓名或单位名称,并提供所投诉或举报事项的相关证据材料。2、工委会秘书处负责投诉或举报材料的登记记录工作,对反映的情况进行初步核实,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对匿名投诉和超范围投诉、举报事项不予受理,对受理事项报工委会主任委员审议。4、严禁投诉或举报材料转到被举报单位或者人员手中,在投诉或举报受理后由秘书处转交给工作组进行调查时,不提供举报原件,只提供举报材料的内容摘要,且必须隐去举报人姓名、单位等相关信息。(二)核查1、工委会主任委员接到相关材料后,决定直接组织调查或组建工作组进行调查,应在两个月内完成调查并形成结论意见;由于存在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需要提供书面说明。2、调查采取材料搜集、询问、质证等形式搜集证据、核查事实。相关当事人应如实回复、提供证据、积极配合调查。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调查,现场调查须以工作组的形式进行,从委员中选派两名及以上委员组成工作组,选派的委员不应与申诉事项和申诉人存在利害关系。3、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或工作组提交调查报告及相关见证资料,并提出处理意见。(三)处理1、召开主任办公会,依据本公约等相关规定和发现的客观证据,对投诉、举报事项做出处理决定或处理意见。2、对于投诉事项经调查未发现被投诉人有违反本公约及相关法规行为的,可进行调解。3、经调查,发现被投诉、举报的检测机构存在违反本公约行为的,按本公约第二十九条处理。4、处理决定经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主任委员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委员签字确认,并经协会秘书长批准后,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发出。5、举报的受理、核查和处理过程中,对于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应严格保密。第二十五条 检测机构或人员等当事人不同意工作委员会处理决定的,可提出申诉的书面请求,具体要求如下:(一)秘书处负责申诉的受理,当事人需在工作委员会做出决定的一个月内,向协会秘书处提出申诉。 (二)经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组织委员和专家调查处理。申诉处理工作组可由工作委员会委员或者其他专家组成,该工作组成员不少于3名,且不应包括与申诉事项和申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三)申诉处理工作组采取适当措施获取证据,如召集听证会议、听取双方证词、现场调查及向专家咨询等,做出有根据的公正判断。自秘书处收到申诉文件后两个月之内,完成申诉处理决定。第二十六条 对各缔约方有违反本公约引起投诉,经投诉处理流程形成处理意见的,协会将对相关机构或人员做出如下处理:(一)告诫对首次违反公约行为或经认定情节轻微的,对机构负责人进行告诫。需要整改的,约定整改期限。约定期限内未整改完毕的,通过无损检测机构年会、协会网站等平台进行通报。(二)通报和限期整改对连续2次违反公约行为或经认定情节较为严重的机构或个人,通过无损检测机构年会、协会网站等平台进行通报,并限期进行整改,约定期限内未整改完毕的按降级或撤销资质处理。(三)降级或撤销资质对2次以上(不含2次)违反公约行为或经认定情节严重的机构,降级或注销其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证书。同时向核准机关提出行政处理(如暂停或撤销其检测机构核准资质,对负有相应责任的检测人员予以暂停或撤销其检测资格等)建议。第二十七条 对于故意捏造事实、虚假举报的机构或人员,在人员考试、执业公示和级别评定等方面建立负面清单,同时向核准机关提出行政处理(如暂停或撤销其检测机构核准资质,对负有相应责任的检测人员予以暂停或撤销其检测资格等)建议。对于情节严重构成诬告陷害罪的,依法追究举报者相关责任。第二十八条 缔约方有权对协会调查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进行监督。第二十九条 检测机构以缴纳会费、基金等形式,在行业内建立行业自律基金,专门用于对举报与投诉的调查核实、行业监督抽查等活动,以形成有效的行业自律与监督调查机制。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条 本公约经协会无损检测会员单位实名投票表决通过后生效。参加表决的机构数量超过会员总数的2/3,表决有效;赞成票超过表决机构数量的1/2,方为通过。本公约生效期间,经过协会无损检测机构会员总数的1/4以上检测机构联名提议,可以提请协会按相应程序,组织对本公约进行修改。第三十一条 本公约生效后,签订自律承诺的无损检测机构单位将在协会官方网站(www.casei.org.cn)、微信公众号(CASEI-CASEI)或订阅号(中国特检人)予以公示。第三十二条 本公约自2023年5月10日起实施,由协会无损检测工作委员负责解释。附件:《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自律公约(试行)》.pdf
  • 特种设备远程检验系统在武汉自主首创
    应用3G通信技术,具有检验信息处理功能的特种设备远程检验系统,近日在武汉研发成功。这是目前我国质检行业自主首创的一项高新技术。  据了解,武汉市现有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6万多台。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对在用特种设备必须实施定期安全技术检验,以确保这类设备安全运行。  当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存在着信息传递慢、加工时效差、共享度低的问题。对特种设备进行现场检验,需要填写大量原始记录,检验后再通过网络,出具和公布其检验报告。由于检验人员长期在外流动工作,受到时间、空间、设备、网络等条件限制,使检验工作的信息查询、实时反馈、快速出具检验报告等十分不便。  随着3G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武汉市质监局组织武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武汉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瑞德软件公司,于今年初联合研发《基于3G无线数据传输技术的特种设备远程检验系统》。按照开放性、标准性、扩展性、先进性、实用性、安全性的原则,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综合运用3G通信、计算机网络、红外射频信息编码、特种设备工况参数自动化采集等技术,自主设计和创新研发了特种设备远程检验系统。  经过对电梯现场检验的运行测试,这套系统初步实现了设备、操作员、检验员、监察员之间的信息互动。现场检验员反映,应用这套系统后,现场工作记录、现场出具检验资料、查询相关信息等既快速又准确,有效地实现了各个环节安全责任的相互监督,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责任可追溯。同时,极大地提高了检验效率和工作质量。  武汉市质监局负责人介绍,特种设备远程检验系统的研发成功,对于提升质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增强特种设备的监管和服务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目前,这套系统将尽快完成现场出具检验记录和现场出具检验报告的功能。同时,这套系统还将通过物联网管理,对每台特种设备的电子标牌或智能传感系统,进行便捷准确的智能化终端采集。
  •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192.00万元采购空气压缩机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 空气压缩机 开标时间: 2021-12-31 09:30 采购金额: 192.00万元 采购单位: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 安老师 采购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荣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颜帅 代理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详细信息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设备采购项目(标段一:空气压缩系统)招标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1-12-10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设备采购项目(标段一:空气压缩系统)招标公告 2021-12-10 标题名称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设备采购项目(标段一:空气压缩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DRG-2021-179 有效起始日期 2021-12-10 有效截止日期 2021-12-15 一、招标条件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设备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荣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DLR-2021-179 3.标段一:空气压缩系统 4.预算金额 4.1标段一:19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有完成本采购项目所必需的资金、装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至今)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需提供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5.本项目兼投兼中(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并可以同时中多个标段);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参与(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 1.投标参与(报名)方式: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网上投标参与。 2.采购文件领取: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网上下载。供应商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及首页“CA数字证书办理”。 1.报名方式: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系统网上投标参与。投标人须在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网站进行投标人注册,注册完成后搜索到该项目的招标公告,进行报名。 2.招标文件获取: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系统网上下载。投标人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及首页“CA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无法按上述要求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领取招标文件,可联系采购代理领取招标文件。因未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和填报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凡已注册报名成功后的投标人可在公告规定期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报名资料。邮件内容:(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报名所需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版)发送至邮箱号sdrg888@163.com ,邮件名称命名为“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设备采购项目(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投标人名称”,邮件中注明本项目联系人的姓名、电话、邮箱。投标人发送邮件资料后自行联系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注: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准。 3.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1日至2021年12月15日9:00-17:00(北京时间)。 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17:00(北京时间)。 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提交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可以邮寄,时间以文件送达投标地点为准)。 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9:30(北京时间)。 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2111号中润世纪锋1号楼21楼开标室,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2111号中润世纪锋1号楼21楼开标室,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3.开标过程将进行网上会议室直播,投标人可网上参与开标会议,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投标人应在开标结束后10分钟内(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将异议书面文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drg888@163.com,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九、其他说明 无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939号 联系人:安老师 电话: 1556336291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荣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2111号中润世纪锋1号楼21楼 联 系 人:颜帅 联系电话:18254343379 电子信箱:sdrg888@163.com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空气压缩机 开标时间:2021-12-31 09:30 预算金额:192.00万元 采购单位: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荣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设备采购项目(标段一:空气压缩系统)招标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1-12-10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设备采购项目(标段一:空气压缩系统)招标公告 2021-12-10 标题名称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设备采购项目(标段一:空气压缩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DRG-2021-179 有效起始日期 2021-12-10 有效截止日期 2021-12-15 一、招标条件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设备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荣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DLR-2021-179 3.标段一:空气压缩系统 4.预算金额 4.1标段一:19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有完成本采购项目所必需的资金、装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至今)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需提供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5.本项目兼投兼中(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并可以同时中多个标段);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参与(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 1.投标参与(报名)方式: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网上投标参与。 2.采购文件领取: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网上下载。供应商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及首页“CA数字证书办理”。 1.报名方式: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系统网上投标参与。投标人须在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网站进行投标人注册,注册完成后搜索到该项目的招标公告,进行报名。 2.招标文件获取: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系统网上下载。投标人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及首页“CA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无法按上述要求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领取招标文件,可联系采购代理领取招标文件。因未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和填报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凡已注册报名成功后的投标人可在公告规定期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报名资料。邮件内容:(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报名所需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版)发送至邮箱号sdrg888@163.com ,邮件名称命名为“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设备采购项目(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投标人名称”,邮件中注明本项目联系人的姓名、电话、邮箱。投标人发送邮件资料后自行联系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注: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准。 3.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1日至2021年12月15日9:00-17:00(北京时间)。 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17:00(北京时间)。 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提交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可以邮寄,时间以文件送达投标地点为准)。 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9:30(北京时间)。 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2111号中润世纪锋1号楼21楼开标室,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2111号中润世纪锋1号楼21楼开标室,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3.开标过程将进行网上会议室直播,投标人可网上参与开标会议,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投标人应在开标结束后10分钟内(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将异议书面文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drg888@163.com,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九、其他说明 无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939号 联系人:安老师 电话: 1556336291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荣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2111号中润世纪锋1号楼21楼 联 系 人:颜帅 联系电话:18254343379 电子信箱:sdrg888@163.com
  • 我国拟出台执行性更强的特种设备安全法
    据新华社电 特种设备具有高压、高温、高空、高速的特点和易燃、易爆等危险性。大到电梯、锅炉、客运索道,小到蹦极用的绳索,都在此列。近年来一些在用电梯老化,维护保养不及时不规范,导致乘客困梯、乃至电梯“吞人”的事故屡有发生。  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如何让电梯等特种设备不再“吞人”?一部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呼之欲出。6月26日,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三审。  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切实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的要求。“根据这一要求,草案三审稿吸收现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较为成熟的内容,作了较大幅度补充和细化。”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宝树在作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时说。6月26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宝树作关于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安全责任主体更加明确  首先,三审稿进一步突出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  草案规定,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生产单位应当保证特种设备生产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草案明确,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同时,草案增加了对经营环节的要求,明确特种设备销售者的责任和义务。针对目前设备租赁使用较多的情况,草案规定,出租期间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由特种设备出租单位承担。  使用环节是特种设备发生事故较多的环节。草案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有缺陷召回该报废就报废  三审稿要求建立对特种设备整个生命周期完整信息记录的“身份证”制度、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和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特种设备的报废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电梯、锅炉、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数量激增。以电梯为例,全国电梯数量由2002年的35万台猛增到2012年底的245万台。电梯生产、安装和保有量位居世界第一。虽然过去十年间我国万台电梯事故率由1.56起降至0.15起,但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草案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草案明确,国家建立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因生产原因造成特种设备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生产单位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主动召回。  草案还规定,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  此外,草案进一步“细节化”地明确学校、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为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并对事故发生单位的责任义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的事故报告义务、各类事故的调查主体做了具体规定。  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草案增加了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的内容。  草案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草案指出,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总体状况。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组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进行监督抽查。监督抽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安全无小事,为增强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法律规范能具体就具体,能明确就明确。从一审稿的65条到二审稿的72条,再到三审稿的101条……每个条款的增加,每处细节的斟酌,体现出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中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 上合特警演练 质谱等特种警用设备引关注
    昨天下午,北京市公安局特警总队的特警队员们在总队训练场地为上合组织首都警务执法合作会议的各国代表带来一场实战演练,特警队员利用反关节战术擒拿歹徒,狙击手们双枪同击,击毙90米外车窗内的劫持人质歹徒̷̷精彩的演练赢得了各国代表热烈的掌声。演练前,各国代表还观看了北京警方展示的50余件先进的特种警用设备。  百米外双枪合击隔玻璃命中目标  下午3时许,演练正式开始,反关节擒拿是特警队员展示近身搏斗的重要项目之一。10余名特警队员分列两侧,两人一组,模拟各类情况下,对嫌疑人的擒拿技术。一名特警遭遇了一持刀嫌疑人,嫌疑人一边喊叫,一边右手挥舞尖刀冲特警刺去。特警侧身一闪躲过尖刀,右手顺势紧抓嫌疑人持刀手,左手扣住嫌疑人脖子后拉,左脚猛踢嫌疑人腿部让其身体失衡倒地,随后特警用腿部压住嫌疑人肘关节,将刀夺下后控制嫌疑人。  狙击手射击是最精彩的演练项目之一,下午3时20分许,一辆大客车停在训练场地北侧,透过车玻璃能看到,车内有两个假人,模拟两名劫匪劫持了车内乘客的嫌疑人。  随后,4名身穿伪装服的特警狙击手乘另一辆中型客车驶入场地南侧,在距大客车90多米外地方停下,狙击手们利用车窗和车体隐蔽,两人一组分别瞄准了两名嫌疑人。车停下仅几秒钟后,突然一声枪响传来,大客车的两块车玻璃瞬间爆裂,车内两名嫌疑人同时被击中倒地,整个过程不到一秒钟。原来,4名狙击手两人一组,利用训练技巧掌握隔玻璃射击时子弹路线的转折,同时隔玻璃射击命中目标。  北京警方展出先进警用设备  演练之前,各国代表还参观了北京市公安局特警及消防部门展示的包括排爆安检装备、侦查破拆装备、特种车辆及消防特种装备器材等50余件先进的特种警用设备。  质谱色谱联用仪是由我国科研部门研发,专门用于各类化学物质泄漏和反恐现场的侦检,这个重量19KG的仪器曾经在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后,用于对现场泄漏化学物质的检测。现场消防官兵介绍,这台仪器的使用范围是0℃到45℃,工作时间2到3小时,可以快速进行现场检测,可以定量检测与鉴别原子量在45-300的近15万种有机工业化合物和生化武器。  在警用装备的演示现场,一名民警使用长警棍和警用盾牌和嫌疑人对峙,当双方距离5到7米范围时,民警先后击发长警棍和警用盾牌内置的催泪瓦斯,令嫌疑人失去抵抗力,随后上前将其制伏。  在特种车辆展区,一个伸展开达到16层楼高的消防车吸引了不少代表驻足,这台名为“48米举高喷射消防车”的大家伙目前是全国最先进的消防车辆之一,主要用于大型仓库、高层建筑等发生火灾时救援使用,四条支腿和可以在任何实面地形上利用液压装置固定支承,可以同时喷水和消防泡沫。
  • 贺利氏特种光源将收购 Fusion UV 公司
    德国哈瑙2012年12月19日电 /美通社/ -- 德国贵金属与科技集团贺利氏 (Heraeus) 旗下业务部门贺利氏特种光源 (Heraeus Noblelight) 将从英国制造商思百吉 (Spectris) 手中收购其总部设在马里兰州盖瑟斯堡的 Fusion UV(辐深紫外)公司。这项收购须待常规的监管部门的批准。  贺利氏特种光源是特种光源和系统生产领域的领导者。Fusion UV 则活跃于全球市场,专门从事微波紫外固化应用。  贺利氏特种光源董事总经理 Rainer Küchler 表示:“我们相信两家公司的业务能够相得益彰。合并后产生的新的技术组合包括生产紫外光的独特工艺,使我们能够进入新的应用领域。”  贺利氏特种光源一直专注于印刷业以及包装材料、饮用水和工业用水的紫外线消毒,而 Fusion UV 则将紫外线技术运用到光纤、智能手机屏幕和其它应用的生产中。这两家公司侧重于不同地区,因此合并后能够进一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直接迈入美国、欧洲和亚洲所有主要的工业市场。  总部位于德国哈瑙的贵金属与科技集团贺利氏是一家拥有160多年历史的全球性非上市公司。该公司业务包括贵金属、材料与技术、传感器、生物材料和医用产品以及齿科产品、石英玻璃与特种光源。贺利氏产品营收达48亿欧元、贵金属贸易营收达213亿欧元,在全世界拥有120多家分公司,员工人数超过13,300名,在全球市场上处于领先地位。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