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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地方检定规程《水污染源化学需氧量在线监测仪检定规程》经国家总局计量司批准备案,于7月8日正式实施。 关于发挥行业网站作用、推进行业信息工作的通知 水污染源化学需氧量反映水体受有机物和无机还原性物质污染的程度,是污水排放的重要监测项目之一,也是我国颁布的“减排”和“总量控制”定量考核指标。由省计量院制定的《水污染源化学需氧量在线监测仪检定规程》将水污染源化学需氧量在线监控由原先至少需要一周的检定时间,缩短为一天,极大地提高了水污染源化学需氧量在线监测仪评价的时效性、科学性、经济性与合理性,使检测技术更加符合实际需求,使测量数据更具有可比性、准确性,为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及时的服务,更好地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
最近看了诸位前辈对于污染源在线监测的见解,我又正在起草对于污染源中苯系物在线监测仪项目开发方案,看了大家的讨论我真不知道是不是该说没有必要在进行这个项目了。既然小企业没有能力买监测设备,国家政策也没有硬性要求,而且国外产品还有那么多优势,我看弄出来也是赔钱。其实我们公司的在线监测产品还是不错的。由于以前不是做环境行业仪器的,所以大家能不能给我些建议,我这报告是建议开始研发还是劝领导不要进行呢。在此谢谢大家了。[em0910]
[font=微软雅黑]为积极服务“双碳战略”,支撑碳监测试点管理需求,有效规范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和便携监测仪器的性能质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仪器质检室按照生态环境部《“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在调研国内外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在线、便携监测仪器技术发展现状和市场应用情况的基础上,结合现场验证测试结果,编制了《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HJC-ZY101-2022)和《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便携式测量仪检测作业指导书》(HJC-ZY102-2022)(以下简称作业指导书)。其中,《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同时经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立项,以团体标准《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T/CAEPI 47-2022)发布实施。[/font][font=微软雅黑]5月17日,仪器质检室以线上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召开了上述两项作业指导书的专家评审会。来自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等单位的国内污染源监测领域的资深专家和近30家国内外相关仪器生产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专家组经过质询和讨论,一致认为两项作业指导书可以作为开展相关仪器适用性检测的技术依据。[/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7px][color=#222222]总站定于2022年5月26日正式启动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和便携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工作。拟申请检测的企业可登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官网“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申报系统”,在“环境空气和废气监测仪器”栏目下选择相应仪器类别进行申报。具体检测要求、详细内容及有关注意事项可在“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申报系统”通知公告栏查看。[/color][/size][/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