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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环境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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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环境检测相关的论坛

  • 环保验收要求环境影响检测

    针对环评报告书的项目,以前环保验收基本不要求环境影响检测,现在验收部门又提出要求监测。实际上,环评监测已经有过环境影响的监测,试生产期间企业的污染排放应该在环境容量内,验收时再要求检测是不是有些不妥。一般环评批复也鲜有提出环境影响(敏感点)的监测要求,而验收部门提出的要求不知妥否。

  • 自动环境检测装置环保气象用

    自动环境检测装置环保气象用

    自动环境检测装置环保气象用自动环境检测装置结构设计,采集器与传感器采用一体化设计理念,无需安装拆卸工作,开箱即可测量,可放在各种现场环境的随意位置监测使用(田间,树丛,建筑,山谷等),是目前为止使用自动环境检测装置,核心监测部分整体重量不超过5KG,高度集成,体积小巧,携带方便,同时可配置车载式托盘支架放在车顶进行移动观测,便于现场应急性气象服务,可以有效的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img=自动环境检测装置,400,40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60908523432_6898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自动环境检测装置的风向风速仪,使体积更加小巧。方便用户将仪器携带到恶劣的环境中使用,测量精度高,稳定性可靠,产品技术指标符合气象观测规范要求,可以根据使用需要进行手持方式观测。低功耗,绿色节能设计,内部采用节能模式设计,若用太阳能电池板供电方式,可保证在无电地区使用;也可采用市电或汽车电源等方式供电。外部采用抗恶劣环境结构设计,在恶劣的天气条件下不影响仪器的使用效率,自动环境检测装置可以在雷雨、风雪环境中持续不间断工作。防尘、防潮等级达到国家标准。数据采集密度1~60分钟可根据观测需要进行设置。[img=自动环境检测装置,400,40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60909127706_5356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

  • 新《环保法》为环境监测带来新机遇

    [align=center] [b]新《环保法》为环境监测带来新机遇[/b][/align][size=11pt][color=#444444] 新《环保法》这部“史上最严”的《环保法》自1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已经初显威力,广州市环保局日前查封了两家违法排污企业,湖南也首次对违法排污拒不整改企业采取了行政拘留措施,在法律法规铁拳下,环保执法有望全面铺开。[/color][/size][size=11.0pt][color=#444444]  对于众多环保类上市公司来说,环保政策力度的加强无疑会让具备领先技术的龙头企业受益。相关分析人士认为,新《环保法》的落实最可能受益的是环境监测和工业排污处理领域,其中一些领军企业有望长期受益于环保改造。[/color][/size][size=11.0pt][color=#444444]  环境监测最先受益[/color][/size][size=11.0pt][color=#444444]  环境治理,监测先行。新《环保法》明确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使得环境监测设备成为最直接的受益者。[/color][/size][size=11.0pt][color=#444444]  新《环保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color][/size][size=11.0pt][color=#444444]  一位不愿具名的大型券商分析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新《环保法》实施后,从监管需求来看,怎么去监测企业排污数据成为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所以监管部门会强制要求企业安装相关监测设备,企业的每日排放是否达标最直接的判断就是靠监测设备,因此监测设备需求是最先放量的。目前的监测设备大多数是针对企业排污的,也有做外环境监测的,总体来说我国企业的监测设备技术水平能够达到标准。[/color][/size][size=11.0pt][color=#444444]  广发证券研报指出,在政府力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环保依法监管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并成为环保行业未来几年发展的重要驱动力。环保行业将从“重投资、轻监管”进入建立“长效监管”时期,此次新《环保法》核心为提高环境违法成本,相关细分领域监管政策将陆续出台,而完备准确的监测数据成为依法从严监管的基础,对环保监测设备需求和第三方运维需求都将大幅提升。[/color][/size][size=11.0pt][color=#444444]  海通证券出具报告分析表示,仅凭借现有的政府环保执法监察能力建制,很难满足未来日趋严格和多维度的环保监管需求。未来的解决方式将是,利用在线监测仪器实时上传排污者数据,中枢系统自动计算排污费,并将重大事故性排污事件直接上报公安与环境监察等政府系统,利用植入系统的经验模型评估污染风险,锁定高危区域,提出相应政策建议。这能有效降低环保部门的监管与执法成本,促进环保企业追责与排污费有效收缴。[/color][/size][size=11.0pt][color=#444444]  在环境监测领域,A股上市公司包括雪迪龙、先河环保、聚光科技,下周南华仪器也将登陆创业板,雪迪龙和先河环保的主要业务范围是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领域。雪迪龙正在投资“环境监测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达产后将每年新增300套脱销烟气监测系统、30套垃圾焚烧烟气监测系统、15套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系统及300套废水污染源监测系统的生产能力,去年已开始涉足环境监测实验室,是目前成长性和效益最好的环境监测仪器类公司。[/color][/size][size=11.0pt][color=#444444]  聚光科技业务涉及环境监测、工业过程分析和实验室仪器三个领域,环境监测涉及气、液、固三态监测,是A股产品线最全、专利最多、研究实力最强的环保监测公司。在过去几年间先后并购了7家环境监测相关公司,在该领域拥有显著优势。[/color][/size][size=11.0pt][color=#444444] 先河环保2014年三季报显示,公司营收与净利润均快速增长,营收同比增长43.62%,净利润同比增长21.44%。先河环保证券事务代表苏少玲向记者表示,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空气监测,2014年收购了广州科迪隆和广西先得环保,开拓两广地区环保监测领域。新《环保法》对于公司可能会有一些积极影响。现在空气监测占公司业务比重比较多,未来水监测的市场也会启动。[/color][/size][size=11.0pt][color=#444444]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佛山市南华仪器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于2010年12月进行股份制改制更名为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机动车环保和安全检测用分析仪器及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南华仪器拟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2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080万股。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4,951.54万元,将用于投资建设年产600套机动车环保安全检测系统生产项目、年产310台(套)红外烟气分析仪器及系统生产项目、企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color][/size][size=11.0pt][/size]

  • 环境监测市场全面放开 环保产业迎政策红利

    环保部近日发布《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提出全面放开服务性环境监测市场,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性环境监测业务,要创造条件,全面放开。  这是否意味着,与百姓密切相关的空气、水等环境监测数据,都可以由民间来提供了?又该如何保证他们提供的数据准确可靠?记者了解到,江苏作为全国第一个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试点省份,此前已进行了两年探索,我们不妨到这里寻求一些答案。  数千万元市场全面开放  水环境质量怎样?大气污染程度几何?随着人们环境意识日趋高涨,对环境监测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而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由政府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为主开展监测活动的单一管理体制,越来越难以满足需要。  “由于环境压力较大,江苏对环境监测的需求更为迫切。” 省环保厅副巡视员陈志鹏举例说,2007年后,太湖安全度夏期间需要每天下湖监测,江苏的地表水国控断面数量全国第一,国控污染源监测点位也居全国前列,这些都对环境监测能力带来了很大挑战。以省环境监测中心为例,这几年承接业务每年都以30%的速度递增,监测人员捉襟见肘。  与此同时,这样一个巨大的市场,其实对不少社会企业极具诱惑。虽然没有具体核算过这个市场的规模,但省环保厅监测处处长张宁红坦言,仅以省一级来看,估计一年的业务量要以“千万元”来计。因此,在我省2012年启动试点之前,省内市场已自发形成约30余家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  “挣钱活”都得交给市场干  社会监测机构可以做什么?在2014年2月省环保厅以1号文出台的《江苏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中,记者注意到这样的表述:综合监测机构承担“企业社会委托、咨询服务及地方环保部门委托的专项环境监测任务,包括环评现状监测、上市公司核查、污染场地调查阶段监测、危险废物监测鉴别、生态治理工程评估监测、企业自测自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清洁生产审核、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  那么,未来,环保部门下属的环境监测机构与这些社会力量之间是否会形成一种竞争关系?陈志鹏摇头否定。他预测,未来应当是“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两者“互为补充”。他分析,与此次改革相适应,将来政府监测机构的职能需要重新定位,将重点承担四项任务:对区域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给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对重点污染源进行监测,为监督考核提供依据;环境事故发生后提供应急监测以及协助省环保厅监测处,对社会监测机构进行监督规范、技术指导等。换言之,可以到市场上“挣钱”的活都要交给市场去干。  严格市场准入门槛成关键  环境监测交给民间,怎么保证数据公信力?  事实上,江苏试点一年后,社会监测机构一下子从原先的30多家发展到90多家。陈志鹏介绍,江苏的做法,首先是建立市场准入门槛。“这些数据与公众紧密相关,需要一定的技术门槛。”  江苏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分为两类,一为综合检测机构,一为专项检测机构。以前者为例,需具备条件包括:不少于20名在岗专职技术人员,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2名;固定资产原值不少于600万元,仪器设备现有价值不少于400万元;通过计量认证的监测能力不得少于80项等。同时,每一位监测人员还必须通过理论及现场操作的培训、考核,持证方可上岗;每两年,省环保厅还要对社会监测机构进行能力认定,未通过认定的,其出具的数据一概不予认可。  市场的力量,也在倒逼企业自我完善。苏州康达环境检测机构是我省第一批通过认证的社会检测机构。其负责人张峰告诉记者,为了让客户对数据放心,他们自己开发了一套“在线实验室”软件,将实验全过程通过视频实时在线播放,大客户可以全过程见证,从而防止数据造假。他坦言,目前市场上不乏造假者,“有一次投标,我们出价200万,竟然有企业出20万,不偷工减料怎么可能呢?”他表示,作为守信企业,他希望市场能够进一步规范。

  • “环境监测作假连带担责”写进新环保法

    4月21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第四次审议。这是环境保护法公布实施25年来第一次进行修改。  国人大常全委会从2012年8月开始对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进一次审议,迄今已经进行了四行第次审议。草案第十一条规定;从事环境监测工作应当遵守国家监测规范,监测机构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监测数据依法公开。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一)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二)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和申报事项的。四十五条政府工作人员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及下列行为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下列行为包括:(一)伪造或者指使伪造监测数据;这次将“对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的维护、运营机构,草案规定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写进新的环保法。所通过的环保法将于明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 2016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环境监测相关工作要点

    2016全国环保工作要点(监测相关)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出台《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实施计划(2016~2020年)》。一是推进全面设点,在京津冀地区率先实现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覆盖80%左右的区县,土壤监测点位实现全覆盖。二是推进全国联网,上半年争取率先完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县级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联网,年底前力争完成这三个地区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联网。三是推进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全面完成338个城市1436个城市空气站上收,新建65个区域站(农村站)。完成2703个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和419个近岸海域监测点位上收,新建60个地表水质自动监测站。确定7000个土壤风险点位,初步建成由35000个点位组成的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出台《环境监测机构编制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四是改革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运行方式。发布《污染源监测与监察执法联动办法》,变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为环境执法监测。五是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对重点城市地表水环境监测、重点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第三方运行维护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总结下就是环境质量上收,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下放,同时监测和执法将联动。

  • 《环保法》修订将为环境监测仪器带来商机

    [size=4] 《环保法》修订草案将现行环境保护法关于政府责任仅有的一条原则性规定,扩展增加为“[u]监督检查[/u]”一章,强化监督检查措施,落实政府责任。近期披露的条款中强调政府责任的力度还是不小,其修订促进政府角色的转变,使其从原先环境破坏的推动者,转变为环境保护的监督者和实施者。  政府在强化“[u]监督检查[/u]”角色转变的过渡阶段,首先要加强的是环境监测能力。针对之前存在同一地区、同一流域不同部门公布的环境数据不同,环评标准不统一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监测力度、环保质量评价等具有可操作性的基本制度。  因此《环保法》修订重点突出政府监督和企业责任,间接促进了环保监测仪器仪表行业的发展。自今年“PM2.5”撬开巨大的环境监测市场和节能环保“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国内对仪器仪表的求购量在环保设备需求市场中占据首位,出现了供需严重不平衡的局面。一些仪器上市公司也表示,将通过以自主研发为核心的内生发展与并购扩张并举的方式继续做大做强。此次《环保法》修订再一次给该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期望国内企业在顶着进口仪器仪表占大面积市场份额的重压下寻求崛起的突破口,真正迎来属于自己的“春天”。[/size]

  • 通过环保认证的环境监测仪器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color=#6e6e6e]产品认证的范围包括水污染治理产品、空气污染治理产品、噪声与振动控制产品、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产品(包括焚烧炉产品)、环境监测仪器、环保药剂及材料等六大类产品。通过环保认证的环境监测仪器有哪些呢?大家多多发言讨论呀~[/color]

  • 【转帖】四川环保部门:监测水质 防环境灾害

    千百年来,都江堰这一伟大的世界文化遗产哺育了“天府之国”,是大成都区域数千万人民的饮用水源地。5月12日发生的汶川7.8级大地震,不仅重创了都江堰,还威胁到了其下游成都平原数千万人的饮用水及环境安全。如何确保饮用水源地的环境安全成了灾后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强调“六抓”有效协调环保应急力量防止由地震造成的次生环境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关键是要做好环境监测监察。面对突发地震危机,环境保护部迅即启动应急机制,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四川省、市环保部门发出指示,要求地方环保部门严密监测灾区水质变化,严防环境次生灾害发生。由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带队的21人应急工作组在地震发生后第二天即赶赴灾区,协调指导灾后环保工作的开展。在5月14日召开的工作组现场会上,李干杰明确要求四川省、市环保部门要确实做到“六抓”:一是抓监测,要把受灾严重的阿坝、广元、雅安、眉山、成都、绵阳、德阳等地市的主要水体、大[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等信息通过各种途径汇报到省市应急指挥部门,以最权威的方式公之于众;二是抓监察,特别是对重点污染源的排查;三是抓预测,尤其是地震对重点水源地的可能影响要有评估、有应对方案;四是抓资源,要及时恢复受损地方环保部门的监察、监测能力;五是抓信息,各种环保信息的交流、汇总、发布、报道要畅通无阻;六是抓落实,应急方案、人员、责任都要落实。环境监测有力回击谣言5月14日晨,一股“成都市自来水遭受污染”的谣言向蓉城袭来,引起市民极大恐慌,市民纷纷抢购矿泉水,储存自来水,一度导致成都部分区域停水,商店矿泉水告急。谣言说彭州市和都江堰市化工厂发生爆炸,污染了水源,毒烟正向成都市飘来。成都市环保局局长王文斌立即指示有关人员核实情况,并加密检测水源地水质,结果显示水质并没有任何异常变化,彭州市、都江堰市也根本没有任何化工厂发生爆炸。成都市环保局立即将此信息通报市应急指挥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澄清了事实。成都市公安局随即抓获3名通过网络散布谣言的肇事者,并予以刑事拘留处分,谣言不攻自破。乘坐冲锋舟深入震中采水样为严密监测成都市水源地紫坪铺水库水质变化状况,5月15日一大早,环境保护部赴地震灾区应急工作组专家组成员北京师范大学水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王金生、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王业耀,会同四川省、成都市的环境专家一起,赶赴都江堰市紫坪铺水库,乘坐冲锋舟,深入水库各点实地采样,严密监测水质、水情变化。记者跟随工作组首先来到设在都江堰南桥的省、市应急环境水质监测点。据四川省环保局总工程师李合意介绍,这里作为重点监测断面,现在每两个小时监测一次,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异常。前往紫坪铺水库的沿途,路过二王庙,曾经的旅游胜地如今满目疮痍。沿途道路一侧到处是巨大的石块,行进艰难。到达紫坪铺水库大坝后,只见这里现场十分混乱,军车、急救车、工程车等各种车辆混杂,甚至还有骡子组成的物资运送队。通过简易施工通道,记者同工作组专家一道搭乘由成都市防汛抢险机动队提供的冲锋舟,前往紫坪铺水库取样。在3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工作组先后在不同地点采集了9个水样,最远处到达距此次地震震中汶川县映秀镇10余公里处。截至记者发稿时,监测数据尚未出来,但专家估计没有异常。随后,工作组来到成都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第六厂取水口,这里一切正常。

  • 江西省环保厅出台《江西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为积极、稳妥的开展我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工作,加强全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良性发展,日前,省环保厅出台《江西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为依据,由“总则”、“条件和程序”、“监督管理”和“附则”共四章、二十一条。  该《办法》的出台有利于我省积极稳妥、因地制宜、有序放开环境监测市场,提升政府购买社会环境监测服务水平,整合社会环境监测资源,推动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共同发展。

  • 【环保名企擂台】你知道多少个从事环境监测技术的名企?

    我国环保产业目前还处于快速启动的初期,“十二五”以来,中央对环保产业发展的支持态度日渐明确。从今年出台的环保政策来看,预计环境质量监测这个子行业将获得更多的财政支持,企业也将直接受益。最近,在由PM2.5引起环保监测市场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很多环保企业不管是在技术实习还想仪器研发上,都下了很大功夫。[b][color=#fe2419][size=3]这些为我国环保事业快速发展保驾护航的企业、生产环境与安全分析检测仪器的厂家、提供环境监测系统解决方案的机构又有哪些呢?[/size][/color][/b]===========================================================================相关话题:1、你知道多少个从事环境监测技术的名企?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20705/4127839/2、环保企业都在争战PM2.5这块大蛋糕么?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20709/4133982/3、环保监测设备展示(征集你实验室的设备照片,一张奖励10个积分)[url]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20713/4141470/[/url]4、点评国内环保企业监测设备的缺点[url]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20716/4145195/[/url]5、环保设备企业两大巨头PK: 聚光科技 VS 先河环保[url=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20719/4150688/][color=#0365bf]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20719/4150688/[/color][/url]

  • 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环境监测有哪些要求?

    根据环保部环环监17号“关于印发《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精神,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时,应当附包括监测、检验报告、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报告、认定意见等材料;监测报告、检验报告、认定意见、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检查笔录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环保部门应当按照上述部门刑事案件办理的法定时限要求积极协助,及时提供现场勘验、环境监测及认定意见。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预算,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详见附件。

  • 【分享】2010年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环境监测仪器——水环境监测)

    2010年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环境监测仪器——水环境监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满足当前节能减排工作需要,提高我国环保技术装备水平,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于2010年4月16日发布了《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10年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07年修订)同时废止。现将《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10年版)刊登如下。氨氮自动监测仪主要性能指标:测量范围:0.015~2.0mg/L,2.0~1000mg/L;间断测量间隔时间:1~12h;示值误差限:±10%;重复性:相对标准偏差≤3%;稳定性:≤10%/4h;响应时间(T90):≤5min;输出信号:隔离(4~20)mA(最大负载750Ω);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不小于360小时/次。主要应用领域:工业废水、城市污水监测,地表水水质监测,近岸海域海水中氨氮的监测。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监测仪主要性能指标:分段测量覆盖范围:0~20,000mg/L;具有数据远程传输功能;精度:±2%;分辨率:1mg/L;误差:<5%;最短测量周期:5min。主要应用领域:工业废水、城市污水监测,地表水水质监测,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的监测。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主要性能指标:COD:10~10 0 0 mg / L(可扩展至10000mg/L);SAC:0.01~50m-1、0.1~500m-1、0~1000m-1可选;准确度:5%F·S;重现性:2%F·S;零点漂移:≤2%F·S;量程漂移:≤2%F·S;每次测量耗时:1~2秒;数据存储:可存储12个月的COD有效数据;功率:小于100W;工作条件:环境温度:0℃~50℃;水样温度:0℃~60℃。主要应用领域:自来水和地表水水质监测,近岸海域海水海水水质的监测。

  • 【转帖】环境监测怎么服务于民服务于环保大局?

    做到能力强测得准说得清   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为环境执法提供证据   作者:中国环境报记者 邹静昭 通讯员 陈传忠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近日在广州组织召开了全国省级环境监测站站长座谈会,环境保护部总工程师万本太、环境保护部监测司、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主要负责人,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监测站站长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就如何深化环境质量监测、加强监测站能力建设和加大监测工作力度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调整环境监测网功能与布局,拓展监测指标  近年来,我国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地区灰霾天气有所增加,有的城市灰霾天气占到全年天数的一半,有的则超过一半。  根据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数据和有关专家的分析,机动车排放的PM2.5细颗粒是造成灰霾天气的主要原因。有些群众打电话到环境监测机构,说我们感受到的并不是蓝天白云,天空雾蒙蒙的,怎么还是优良天气?专家指出,我国现在的空气污染指数评价体系是10年前制定的,当时根据我国城市的空气污染状况,只考虑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这3项指标,而与灰霾天气密切相关的PM2.5细颗粒和臭氧等指标没有包含在内,这就导致了监测部门公布的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状况和老百姓感觉到不一致。  随着环境形势变化和污染物种类不断增加,一些环境质量评价指标已不足以说清环境质量的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因此,调整国家和地方环境监测网的功能、布局,拓展环境监测指标,深化环境质量监测迫在眉睫。  广东省环境监测站负责人在座谈会上介绍,目前,广东省已采取新的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评价体系,能见度、臭氧、PM2.5细颗粒等指标均被纳入新的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评价体系,解决了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日报与灰霾天气不一致的矛盾,获得了群众的认可。  目前,环境保护部正在开展相关研究,准备采用新的环境质量评价体系,污染源在线监测将增加氮氧化物、氨氮等指标,并将在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京津冀地区启动大气环境联动监测,在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黄河流域和珠江流域启动地表水环境联动监测。通过拓展监测指标,采取区域环境质量联动监测等措施,不断深化环境质量监测,提高说清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的能力。  增加能力建设投入,提高监测与预警能力  去年,环境保护部要求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监测和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监测要做好109项全分析。座谈会上,一些环境监测站站长反映,由于目前大部分省级和地市级站还不具备监测饮用水中109项指标的能力,在开展工作时遭遇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尴尬境况。这个情况暴露了我国基层监测能力与预警能力不足的问题。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人在会上表示,目前,环境监测总站正在配合环境保护部规划司、监测司制订饮用水有机物分析能力建设规划,力争在2~3年内,为每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装备1~3个具备全分析能力的监测站,保证109项指标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此外,在当前环境事故特别是水污染事故频发的形势下,各级监测站要不断完善环境应急监测技术体系和工作程序,配齐应急监测设备,时刻准备应付突发情况。同时,各级监测站还要加强预测预警工作,确定环境监测各要素的风险评价指标,制订环境风险级别的划分标准,开展空气、地表水环境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和预警模型研究,开发预警发布平台,实现预测预警模拟分析的可视化。  会上,各地环境监测站站长一致认为,当前中央对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投入力度较大,要抓住这一机遇,积极争取配套资金,把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水平推上一个新的台阶,提高基层监测与预警能力。  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监测数据质量是监测站的生命,只有确保数据的真实与可靠,才能真正发挥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保障的作用。  2008年,通过质量控制考核、实验室间比对、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和监测技术培训等措施,我国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些监测站的数据不能够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环境质量,暴露出我国水质监测在数据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例如,2008年6月,云南阳宗海被发现砷浓度严重超标,而且污染已经发生数月,但监测数据却没有反映出来。  记者在座谈会上了解到,为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今年,环境保护部准备启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在完成自身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和空气自动监测站的现场对比监测、近岸海域水质监测分析能力验证和生态监测与评价质量检查、在线监测系统的认证检测等工作,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监督能力。  按照会议部署,各省环境监测站要对本省10%的国控企业开展两次质量控制抽测工作,并对辖区内各市污染源监测质量控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环保部门验收的自动监测设备,要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每季度对其进行比对监测。各地环境监测站还要按照当地环保局的部署,做好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和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的技术支持工作。  座谈会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相关负责人安排和细化了今年环境监测的重点工作及环境卫星业务应用工作。  万本太在会上说,今年是环境监测从管理向技术转型的开局之年,各级环境监测站要处理好环境监测与环境管理的关系,各级监测站和监测管理部门的关系,环境监测与环境科研的关系,以及监测水平与人才、设备、管理的关系。提高各级环境监测站的综合实力与水平,做到测得准、说得清,使环境监测真正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环保大局。

  • 地方环境空气监测值与省环保厅发布的实时数据差距较大

    请问一下各位大佬、前辈、老师,就是我们前段时间于一个地方做现状监测,采样完并实验分析后所得的环境空气的值(去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等)与省环保厅公布的同我们监测的同时段的实时数据相差较大,请问这正常吗?麻烦问一下您们会出现这种情况吗,通常出的数据是比环保部门公布的自动监测的数据大还是小?差距有多大?为什么?望各位大佬,老师,专家不吝赐教??????。

  • 环保部发布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

    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5〕20号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为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精神,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环境监测,规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行为,促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良性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重要意义  (一)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是环保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由政府有关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为主开展监测活动的单一管理体制。在环境保护领域日益扩大、环境监测任务快速增加和环境管理要求不断提高的情况下,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已迫在眉睫。一些地方已经开展了实践探索,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许多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已经进入环境监测服务市场。环境监测服务的社会化既是加快政府环境保护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必然要求,也是理顺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探索环境保护新路的现实需要。引导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进入环境监测的主战场,提升政府购买社会环境监测服务水平,有利于整合社会环境监测资源,激发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活力,形成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二)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政府环境监测公共服务职能,加快转变环境监测职能,推进政事分开和政社分开,鼓励引导社会环境监测力量广泛参与,创新环境监测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强化环境监测事中事后监管,形成以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为骨干、社会环境监测力量共同参与的环境监测管理新体制。  (三)基本原则  ——积极引导。坚持从实际出发,放宽准入条件,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提供监测服务供给。  ——加快培育。积极培育环境监测服务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序放开环境监测服务业务领域,推动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工作稳步开展。  ——规范管理。建立完善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管理规章制度,约束环境监测服务行为,促进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不断提高环境监测质量和管理水平。  ——依法监督。强化环境监测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监测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维护环境监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  三、开放环境监测服务市场  (四)全面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性环境监测业务,要创造条件,全面放开。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清洁生产审核、企事业单位自主调查等环境监测活动,推进环境监测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  (五)有序放开公益性、监督性监测领域。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应认真做好所承担的政府监测职能,包括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跨境水体监测、履约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以及环境执法、环境质量目标责任考核、排污费征收、总量核算等环境监管中的监测工作。同时,可以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和工商总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总体要求,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能够承担,又不影响公平公正原则的相关业务,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地向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有序放开,包括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和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鉴别等监(检)测业务。  四、扶持和规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发展  (六)转变管理方式。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均可依据本行政区实际,选择采取委托、承包、采购、名录管理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承担。同时,要加强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事中和事后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出台相关管理政策和办法,推动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工作的制度化、体系化、规范化。  (七)扶持行业发展。要充分发挥环境监测行业协会或第三方机构的作用,强化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行业管理,签订质量保证承诺,推动行业自律。组织开展社会环境监测技术人员业务培训、业务比武,评估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业务水平,促进环境监测服务行业水平的不断提升。  (八)加强诚信建设。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应对所提供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建立健全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规范环境监测行为。加强技术人员培训,鼓励监测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业务培训。主动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环保部门监督,提高诚信意识和服务水平。  五、依法监督环境监测服务行为  (九)完善监管机制。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过程监管和信息公开,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质量,公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概况和环境监测服务行为监督检查结果,建立公示制度和退出机制。完善社会环境监测服务机构信用记录,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在环境监测服务活动中存在不规范监测行为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将相应机构、法人、监测技术人员的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十)强化责任追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对不符合监测规范、监测结果有误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列入黑名单,抄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环境保护部   2015年2月5日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环境保护部机关各部门、相关直属单位。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2月5日印发

  • 财政部环保部的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线路图

    近日,财政部和环保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财建 985号),对环境监测体制改革实施提出意见。《意见》明确了财政支持监测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支持建成国家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监测直管网,积极推动地方环境监测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企业污染源监测的主体责任,大力推进环境监测市场化改革。要求各级财政、环保部门要积极作为,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全文如下:  环境监测是开展生态环保工作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各级财政、环保部门切实加大财政投入,积极开展工作,初步建立了全国环境监测网络,开展了上收大气国家直管监测站的试点,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向公众发布实时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环境监测能力明显增强,一些地方开展了第三方托管运营等试点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当前我国环境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也较为突出,中央与地方环境监测事权还没有完全理顺,地方行政干预监测数据的现象依然存在;企业环境监测报告责任没有完全落实,企业排污底数不清。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新形势下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也迫切要求加快理顺各级政府间环境监测事权,深化环境监测体制改革,报经国务院领导批准同意,提出如下改革实施意见:  一、财政支持监测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56号),理顺国家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加快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改革,中央承担起重要区域、跨界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在大气、水、土壤方面形成国家环境监测直管网;各省份承担起辖区内环境质量监测,并强化污染源排放监督性监测,加强环境监管执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有关污染排放自行监测与报告制度,从而建立起中央、地方、企业责任边界清晰的环境监测体系,为各级政府环保考核提供准确、权威的数据支撑,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全面完成国家监测站点及国控断面的上收工作,国家直管的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建立健全;省内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有效建立,同国控监测数据相互印证、互联互通;环境监测市场化改革迈向深入,第三方托管运营机制普遍实行,环境监测效率大幅度提升,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不断完善,环境监测能力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更相适应。  (三)基本原则。  明晰事权、落实责任。按照“谁考核、谁监测”的要求,分清中央与地方在环境质量监测方面的事权与支出责任;依法落实企业排污监测、报告的责任,政府间环境监测事权更加清晰,各方职责得到有效落实。  分级保障、强化支撑。中央及地方环境监测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中央财政将加大投入,保障国家环境监测体系网络的建设和运行;地方财政部门也应将环境监测工作作为环保支出的重点予以保障。  分步实施、积极稳妥。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牵涉面较广,要做好统筹规划,编制3年中期财政规划,保障上收环境监测事权重点支出,根据现有环境监测工作能力,逐步上收到位。  二、支持建成国家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监测直管网  中央要准确掌握、客观评价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状况,满足对地方生态环保工作考核要求。根据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要求,增加国控监测站点和断面建设,将全部国控监测站点和断面分步上收由国家直管。在大气监测方面,适当增加国控监测站点建设并充实监测功能,实现对全国主要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满足《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考核和评价需要;在水质监测方面,增加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和国控断面,覆盖地级以上城市水域,进一步涵盖国家界河、主要一级和二级支流等1 400多条重要河流和92个重要湖库、重点饮用水源地等,满足《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和评价需要;在土壤监测方面,支持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加密调查,开展风险点位的监测,覆盖国家重点关注的重要饮用水源地和污染场地土壤,支持建立完善国家环境监测网数据质控体系,提高国家层面的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和管理水平,保证国家环境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三、积极推动地方环境监测体制改革  各地应当加快理顺辖区内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做好本辖区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掌握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的状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主动接受辖区内群众监督。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上收辖区内市、县两级的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断面,满足省级考核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各项改革任务时间表,并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各省级环境监测数据要与国家联网共享。  四、全面落实企业污染源监测的主体责任  企业是说清污染排放情况的第一责任人,应依法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开展监测,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排污数据,重点企业还应定期向社会公开监测信息。地方政府要从代替企业排污监测中退出来,切实履行好污染源排放监督性监测的职责,健全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体系,强化污染排放过程监管。督促企业履行污染源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责任,对弄虚作假、偷排偷放的企业依法惩处。中央对地方政府履行职责加强环境监察。  五、大力推进环境监测市场化改革  中央上收的环境监测站点、监测断面等,除敏感环境数据外,原则上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第三方专业公司托管运营。地方应加快环境监测市场化,深化环保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培育环境监测市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第三方环境监测市场监管,强化问责机制,全面建立环境监测标准规范、考核评价及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国家层面的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和管理水平。  各级财政、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要积极作为,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为不断提高我国环境质量监测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 关于环境监测和环境检测的关系

    我们是一家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之前有遇到过一些客户,说要我们出具监测报告,原因是客户企业所在地的环保局要求企业备案时,要出具监测报告,不接受检测报告。在今年3月底,我给生态环境部的部长信箱写了一份关于当前环境检测市场化之后的现状,并提出了该问题,环境监测与环境检测到底是什么关系,有没有明确规定企业在备案时必须要出具什么样的报告才算合理。5月28日下班路上,我接到了生态环境部的电话(因为留的是手机号),对方亮明身份后,明确答复了以下信息:1.多年以前市面上是没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环境检测活动的,所以之前企业收到的报告基本为环境监测部门如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环保局也就顺理成章的认定这种报告;2.目前对于监测报告和检测报告暂无明确文件加以区分,但第三方检测机构应按照其所在行业的规范要求出具报告;3.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从未发出过任何行政性指令要求企业必须出具监测报告进行备案,部分地方环保局要求企业必须出具监测报告进行备案的做法是不合理的;4.后续国家制定相关法规政策时,会将第三方机构的相关规定纳入其中,监测报告这种带有鲜明行政色彩的名称将不会再出现。总体来说,就是第三方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报告是检测报告,是只对样品负责的。而监测除了针对样品外,也会对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具有一定的行政干预性质。所以,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还是安心的出具检测报告吧,不要被一些地方环保局和客户给带偏了。

  • 环保领域“无人机+气体传感器”作为环境监测的有效手段

    无人机环境监测技术如何应运而生当前,我国多地区面临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巨大压力。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只有精确找到本地污染物排放来源,结合地理、气象、环境衍生等众多原因综合分析,才能实现大气污染治理精准决策和快速应对。但由于大气污染具有涉及区域范围较大、区域之间污染物传输量大、污染源种类多、污染因子相对复杂等特点,环境监管难度非常大。传统的空气自动监测站的站房用地面积大,加上其成本及后期运营费用较高,因此很难进行大面积、精密化布点,并且基本上“说不清污染来源“。即使花大价钱采取空气监测站加密的方式进行监控,但以点位进行布置的监测数据始终很难判断污染源迁移和扩散情况,更无从确定污染发生的直接源头。地方政府需要一套快速、高效监测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克服人工、视频、监测站等监管存在的数据支撑不足等问题,实现精准监控,以满足大气污染治防治需求。“大区域”“精准”“高效快速”,无人机技术仿佛就是面对这样的关键词而生的。无人机在大气环境监测方面的应用,目前主要有以下三个方向一、无人机+可见光相机目前在环保方面应用最广的,就是传统的无人机+可见光云台, 不可否认,单纯的相机甚至变焦相机已经能够给环境监测带来新的思路,但是可见光相机对大气污染物的观测仅停留在拍照、视频阶段,缺乏精准监测数据作为支撑,并且受光照、雨雾、摄像头低分辨率等因素的影响,只能对污染浓度较大的可见性污染源如黑烟囱、秸秆焚烧等进行监控。 常规可见光载荷在环保方面只能算是锦上添花,环监人员难以有效的进行使用,买回来,用不着,最后只会沦为展示道具。[url=http://news.isweek.cn/wp-content/uploads/2019/04/bbd793b3.jpg][img=bbd793b3,484,300]http://news.isweek.cn/wp-content/uploads/2019/04/bbd793b3-484x300.jpg[/img][/url]二、搭载红外成像仪的无人机[url=http://news.isweek.cn/wp-content/uploads/2019/04/672482.jpg][img=672482,554,292]http://news.isweek.cn/wp-content/uploads/2019/04/672482.jpg[/img][/url]在环保应用方面,搭载红外成像仪的无人机,可以使无人机在夜间条件下进行监测,热像仪的热分布可视化、测温等特性能够较有效地发现夜间生产的企业,可作为遏制夜间偷排的一种手段。 某企业日间(可见光)和夜间(热成像)风机影像 但是热像仪同样受到环境条件的影响过大,并且,不同种类的企业的热分布形式不一、排放温度与排放量没有必然的关联,相关模型复杂需要长久的比对和监测才能得出检测结论,难以满足环监的迫切需求。三、无人机+气体传感器“无人机+气体传感器”即通过无人机搭载多种因子(如VOCs、SO2、PM2.5)的高精度气体监测传感器或者气体采集装置,在测区进行大范围的巡查,以寻找污染特征因子的监测方式。 随着技术的进步,便携式传感器精度已经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尤其基于光离子化检测器(PID)方法的传感器,其检出限、精度甚至可以达到ppb级别,已经足够满足测量大气污染物浓度的要求。ISweek工采网推荐的英国alphansense传感器,专门为大气监测领域推出了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传感器,包括有毒气体传感器A4/B4系列、[url=https://www.isweek.cn/144.html]光离子气体传感器[/url]PID-AH以及PM2.5、PM10传感器OPC-N3,目前已在大气监测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理论支撑方面,长江学者彭仲仁教授带领的上海交通大学智能交通与无人机应用研究中心早在2011年已经对无人机在空气监测方面的应用进行了研究,其《基于无人机(UAV)技术的城市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4-D监测研究》、《基于无人机观测的PM2.5垂直分布规律研究》等多篇论文已经被多次引用。在实际应用方面,目前成都、唐山、宁夏等地区率先使用无人机进行监测,协助环监执法,同时环监大队根据无人机的发现进行查处了不少违法企业 。根据目前的无人机环境监测发展趋势,无人机搭载气体传感器是最快的发展防线。在监测结果呈现上,无人机+气体传感器数据呈现可视化,还不够环境监查执法非常讲究时效性,企业的违法偷排情况可能只会出现在某个时间段、甚至只是某一个瞬间,这也是环监取证难、执法难的原因之一。 无人机气体传感器在大气污染调查工作中会得到大量的实测数据,传统利用excel进行数据分析与管理的办法不仅无法直观展现污染物的空间分布形态,大量的数据需要多个工作日的处理和分析才能得出相关结论,难以为下一步的监测管理和治理工作提供决策支持。而可视化处理能够充分挖掘数据隐含的空间关联,揭示气体污染物的迁移转化规律,有助于科研人员、监察机构、科学直观地判读与分析大气污染情况, 高效快速的检测方式可为后续的一系列的治理措施提供支撑依据,节约人力成本。

  • 四川省环保厅:关于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有关情况的通报

    [align=center] [color=#0070c0] 关于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有关情况的通报[/color][/align]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省环境监测总站: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厅字〔2017〕35号)、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和《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规章,我厅近日对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进行了查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020761138109,法定代表人:张明,身份证号:519004****071133,公司办公室和实验室位于眉山市东坡区复盛乡中塘村七组,2014年10月取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证书编号:2014230334U。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DDWB40R,公司办公室和实验室位于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9号附1号1栋3层1—4号,2017年9月取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172312050450。  2018年2月7日,我厅在审查《四川恒胜化工有限公司工业副产芒硝生产硫化钠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件)》时,发现其支撑材料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公司)出具的《工业副产芒硝生产硫化钠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中晟检(201702)第2088号)(以下简称:2088号报告)复印件,和提供的报告原件(中晟检(C201710)第2016号)(以下简称:2016号报告)8个相同检测点位对应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硫化氢检测值完全一致,2088号报告中TSP、PM2.5、PM10检测值相对于2016号报告规律性增加。中晟公司涉嫌弄虚作假。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2088号检测报告作假经过如下:  2017年1月,中晟公司市场部安排内勤负责人占高松跟进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四川恒胜化工有限公司(环评业主单位)共同委托的工业副产芒硝生产硫化钠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环境质量现状检测任务。期间,占高松由于各种原因未安排该项目的检测工作。到9月,市场部要求马上提交检测报告,占高松才安排检测人员于10月6日—12日到四川恒胜化工有限公司(绵阳市安县雎水镇)开展了现场采样检测,公司按正常流程出具了2016号检测报告。占高松提前拿到了2016号检测报告数据电子版,为满足项目检测方案要求,占高松对检测数据的电子版进行了第一次修改,将采样日期改为2017年2月11日—17日,并将修改后的检测数据交给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因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对某些数据提出了质疑,占高松于10月底进行了第二次修改,修改了TSP、PM2.5、PM10的数值,找前下属冒充报告编制人员李艳、报告审核人员李亚亚、报告签发人员张丽娟的签字,模仿编号规则,编号为2088号报告,利用自己行政人事部部长保管公司印章职务之便(2017年4月占高松升任行政人事部部长),在2088号报告上加盖了公司CMA计量章、检测报告专用章,并将这份报告的扫描件交给环评报告编制单位,环评报告编制单位采用了2088号报告。  三、调查结论及处理情况  (一)中晟公司在检测服务中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方式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违反《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晟公司是2088号检测报告弄虚作假的责任主体。  (二)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八十五条“环境监测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将该机构和涉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其参与政府购买环境服务或者政府委托项目”和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第十二条“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维护、运营的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由负责调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该机构和涉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禁止其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等规定,全省环保系统在2018年7月6日—2019年7月5日期间禁止中晟公司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的项目。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厅字〔2017〕35号)精神,加强对环境监机构环境监测全过程监督,严厉打击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对弄虚作假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责任。  (二)各地要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八十五条和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第十二条等要求做好环境监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align=right]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align][align=right]  2018年7月6日[/align]

  • 市环保局:从没认定“室内”检测机构

    昨天,市工商局联手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委、市消协等多部门对外披露,已有10余家存在严重侵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室内检测企业被立案查处。室内环境监测中心不存在“有多家室内环境检测企业冒用市环保局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但需要声明的是,市环保局管辖的是‘室外’,从未认定过‘室内’的环境检测机构。”昨天,市环保局环境监测处副处长田红表示,环保部门认定的是污染源排放的行为或单位,因此,只要室内环境检测或治理企业宣传是由“市环保局认定的机构”等,就一定是虚夸的。今年工商执法人员根据相关举报,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规范室内环境检测和环境治理行业整治行动。目前,全市40余家从事室内环境检测和环境治理的企业受到专项检查,10余家存在严重侵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企业已被立案查处。企业虚假宣传行为一共有三类:一是虚夸资质,谎称经过住建委、环保等政府部门认证和授权;谎称是某学会或行业协会的会员;谎称取得了国家专利、权威资质证书、行业内高度认可的荣誉奖项等,或以“高新技术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二是虚报合作关系,谎称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及其他权威研究机构有长期合作关系;三是夸大业绩,谎称为知名写字楼、大厦、体育馆、政府大楼等场所做过环境检测,或随意夸大其施工范围、作业面积等。市工商局提示消费者,需要进行室内环境检测的家庭,可以登录国家和北京市质监局网站、市工商局、市住建委及中国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的网站等,查询具有环境检测及治理资质的企业信息。据了解,国家认监委从2003年开始规范室内检测行业,规定凡是从事室内环境检测的企业,都应经过“计量认证”,消费者在选定检测机构后,要查看该企业是否取得质监部门核发的CMA中国计量认证证书,并签订正式合同。

  • 环保部印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环保部印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环办监测函290号关于印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机关有关部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各运维机构:  为适应监测事权上收后环境监测管理新要求,规范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和维护,保障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准确可靠,根据《“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环办监测〔2016〕104号)的有关要求,我部制定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依据本细则,制定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运行管理细则。试行期间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 韩静磊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话:(010)66556815  传真:(010)66556824  邮箱:zhiguanchu@mep.gov.cn  附件:1. 运维机构名单     2.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3月1日  附件1 运维机构名单   1.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安徽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3/201703132349_01_1634717_3.jpg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厦门隆力德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4.青岛吉美来科技有限公司  5.河南鑫属实业有限公司  6.武汉宇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卫生系统的检测机构想申请环保检测的资质认定

    我们单位是一个卫生系统的检测机构,已经通过了相应的资质认定,现在想扩项,环保检测的资质认定项目,仪器,法人,场地都没有问题,就是想质询一下,这个新扩项的对人员有具体要求吗,我们这的都是卫生系统的职称,没有环境方面的,是不是还要通过环保系统的培训,关健技术人员有没有硬性的必须是环境相关的职称

  • 先河环保牵头国家“环境大气中细粒子监测设备开发与应用”项目

    此条消息表明相关部门对先河有信心,同时也很”眷顾“先河,像是注入一剂强心针,开发成果对先河未来的发展意义非同小可,能极大地提升公司知名度和销售业绩。[b]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立项的公告[/b]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发布的《[b]科技部关于环境大气中细粒子(PM2.5)监测设备开发与应用等4 个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立项的通知[/b]》(国科发财【2012】1015 号),经第三方技术咨询、非技术内容评审、综合评议、预算评估和综合决策,同意环境保护部推荐的“环境大气中细粒子(PM2.5)监测设备开发与应用”等4 个项目列入2012 年国家重大科学仪器开发专项组织实施。[b]我公司成为“环境大气中细粒子(PM2.5)监测设备开发与应用”项目的牵头单位[/b],项目起止时间为2012 年10 月至2015 年9 月,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b]4088 万元[/b]。截止到目前,公司尚未收到项目专项资金,待收到专项资金后公司将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本次公司获得“环境大气中细粒子(PM2.5)监测设备开发与应用”科技重大专项立项支持,可快速实现环境大气中细粒子PM2.5 采样和监测设备的优化、PM2.5 监测系列成套设备的开发,快速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 野外生态环保气象监测仪

    野外生态环保气象监测仪

    野外生态环保气象监测仪环保气象监测仪是智慧城市建设中选用多的监测气象设备之一,可实时在线监测气象环境要素的一款微型仪器,拥有大容内存及丰富系统指令,超低功耗设计,高精度测量,维护系统设计,安装简单等特点。环保气象监测仪广泛应用于气象、水文、农业、工业、环保、旅游、科研等城市环境监测和其它领域。环保气象监测仪由集成一体化的高精度气象传感器、数据采集器、支架及防护箱、太阳能供电系统等几部分组成。环保气象监测仪可监测大气温度、湿度、风速、风向,还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降雨量、气压、辐射、紫外线等气象参数,气象站一体化的设计区别于传统分体式传感器,更方便安装和维护,大大降低了故障率。一体式气象传感器可通过串口或配备无线模块直接在PC端读取数据,方便用户做气象数据监测以及系统集成。[img=环保气象监测仪,400,40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120937187141_3653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环保气象监测仪满足GB/T20524-2006国家标准要求,用于测量风速、风向、环境温度、环境湿度、大气压力、降雨量等多个要素,具有气象监测等多种功能。提高了观测效率,减轻了观测人员的劳动强度。环保气象监测仪具有性能稳定,检测精度高,无人职守,抗干扰能力强,软件功能丰富,便于携带,适应性强等方面特点。环保气象监测仪数据采集仪采用IP66防护等级的防雨设计,各个传感器具有快速反应和长期在恶劣环境下工作的特点,测量精度高,存储容量大,可连续监测,性能稳定,可靠性高,免维护。环保气象监测仪软件操作简单,性能可靠,全程跟踪记录,功耗小,记录时间长,具有断电数据自动存储保护功能。[img=环保气象监测仪,400,40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120937366533_7307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

  • 环保检测仪器发展的三个方向

    转自塑料问答环境检测仪器在我国环境日益严重的当下,有着广阔的市场需求,而环保重要是处理我国水环境、大气环境两个策略性和全局性的大环境生态净化问题。详细说来,环保仪器仪表的重要需求如下:(1)环境质量监测。目前全国环保体系及各部门、行业、企业已建监测站4000多个,从业人员6万多人,还有众多环境科研院所等。近几年正是环境科学和监测剖析仪器、设备更新换代和进步程度常期。国度环保局规划在在全国设备400多个国度网络监测站;350多个环境信息中央:100个城市空气空中主动监测体系。初步规划投资15亿国民币,其中国度投资三分之二,中央投资三分之一。这不包含行业、中央和企业的监测站才能建立的投资,各部门、各中央根据环境掩护义务的须要另有本人的投资规划。(2)净化源监测:国度要对全国1。8万个重点净化企业实行重要净化物排放总量掌握和消减,以改良环境质量,因而请求1。8万个净化大户要逐渐装置在线延续主动监测体系。成熟的国产仪器体系很少,而需求量比环境质量监测要大得多,重要由净化企业购置。行业重要是电力、石油化工、建材、冶金、造纸、食品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等,潜在的市场有数十亿至数百亿元。(3)遥感遥测仪器仪表:国度提出环境净化防治与生态环境掩护偏重的方针,要增强生态环境掩护,必需对我国生态环境进行监测。包含对荒野、草原、森林、陆地、农业生态环境进行监测,也须要对大气净化、水域净化(如陆地赤潮、溢油净化)及净化源进行遥感遥测,还要树立卫星空中接收体系及卫星图片解析体系,对环境生态质量现状及变更趋向进行剖析,为国度环境生态掩护与建立供给决策的科学根据。目前海内急需的环保仪器仪表重要包含: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仪器及主动监测体系;以燃煤电站或锅炉为代表的烟气剖析仪表监控体系;空中水环境质量检测仪表及监控体系;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高浓度有机废水为代表的净化源监测仪表及自控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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