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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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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噪声相关的资讯

  • 环保部发布《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路线》
    关于印发《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路线》的通知 总站物字[2011]2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为进一步明确噪声监测发展方向、不断提高我国噪声监测水平,总站组织相关监测站开展了我国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路线研究,并征求了多方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路线》。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路线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关于印发《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定(暂行)》与《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暂行)》的通知  总站物字[2011]2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根据各地噪声自动监测工作的需要,为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总站结合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应用研究”成果,编制完成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定(暂行)》和《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请及时反馈意见与建议,以便为制定相关“噪声自动监测”国家标准提供基础资料。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附件1: 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定(暂行)   附件2: 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暂行)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路线  前言  目前我国环保系统实施噪声监测主要有两类,一是各监测站开展的声环境质量监测,包括: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和各类功能区监测,这类监测是每年《中国环境质量报告》中声环境部分的主要内容 一是各相关部门开展的有针对性的噪声监测,如:环评监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企业噪声排放监督监测及噪声纠纷的仲裁监测等等。噪声监测为我国环境噪声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环境管理的深入与认识的不断提高,当前的噪声监测内容已不能满足新形势的需要,主要问题是:常规的声环境质量监测中城市区域监测的声源统计代表性不全,缺乏夜间噪声总体水平监测。噪声监测与评价侧重于常规监测,针对性噪声监测特别是监督性监测相对薄弱,且尚未纳入统计与评价内容。噪声监测能力建设薄弱自动化程度低。这些情况造成现行的监测数据难以进行声环境质量深度分析,当前的噪声监测不利于对噪声的管理及声环境质量的改善。  为落实“十二五环保规划”精神,改进噪声监测工作,引领环境噪声监测方向,使噪声监测工作不断接近公众需要,体现降噪效果,满足管理需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噪声监测技术路线”研究课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路线。  一、环境噪声监测目的  掌握我国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噪声污染防治与降噪效果、监督与评判噪声污染排放 为噪声污染防治、环境噪声的管理与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通过环境噪声监测与评价促进我国声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为公众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二、噪声监测工作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法》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实施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我国国情,使噪声监测工作体现科学性、经济性和可操作性 噪声监测技术路线在兼顾历史和现状的基础上注重与管理需求结合与改善声环境质量结合。  三、总体目标  到“十二五”末,环保重点城市各类功能区和道路交通实现噪声自动监测。全国所有建制市均开展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和各类功能区监测。大型机场建立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筑施工场所及重点企业开展噪声自动排放监测或监督性监测。逐步建全噪声监测技术体系。  到2020年,全国所有建制市各类功能区和道路交通实现噪声自动监测。开展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昼夜普查监测。完善大型机场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完善建筑施工场所及重点企业噪声自动排放监测或监督性监测。形成较完善的噪声监测技术体系。  四、技术路线  噪声监测技术路线把握两个转变、两个加强和两个扩展。即:由人工监测为主、自动监测为辅向自动监测为主、人工监测为辅方向转变 由重宏观总体性监测、轻针对性噪声监测向两者并重监测转变。加强噪声监测技术、评价方法研究,完善噪声监测技术体系 加强噪声源、噪声防治效果监测,促进声环境质量改善。监测范围由侧重环保重点城市向全国所有建制市及乡镇扩展 监测要素由监测等效声级向低频噪声监测、噪声频谱分析监测、环境振动监测扩展。  1.声环境质量常规监测  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监测,仍采用网格普查监测方法,以手工监测为主。每年进行1次昼间普查监测,增加夜间普查监测。  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由手工监测逐步向自动监测过渡。手工监测,仍采用长度加权方法,测点位于人行道上距路面(含慢车道)20cm处 监测点位数量建议:超大、特大城市≥100个 大城市≥80个 中等城市≥50个 小城市≥20个。到“十二五”末,环保重点城市道路交通实现噪声自动监测 根据自动监测要求布设点位,实施自动监测时,监测点位进一步优化,点位数量要大大降低。到2020年,道路交通噪声自动监测扩大到全国所有建制市。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由每季度进行1天24小时监测,向功能区自动监测过渡。各类功能区监测点位数量比例按照各自城市功能区面积比例确定,建议监测点位数量:超大、特大城市≥20个,大城市≥15个,中等城市≥10个,小城市≥7个。到“十二五”末,环保重点城市各类功能区监测实现噪声自动监测。到2020年,全国所有建制市各类功能区监测实现噪声自动监测。  2.噪声污染源监测  落实噪声污染源排放申报制度。加强对各类噪声源(建筑施工噪声、工业企业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排放的监督监测。重点加强噪声源监控监测,对建筑施工场所逐步实施监视性噪声自动监测,待相关噪声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出台后,实施对建筑施工场所的监督性噪声自动监测。对公众投诉信访较集中的大型机场及工业企业的监督监测向噪声自动监测过渡。  3.噪声监测科研  开展噪声自动监测技术研究,建立噪声自动监测点位布设、监测指标、仪器要求、传输要求、评价方法等配套技术体系   开展道路交通监测与评价新方法研究,研究并建立一套更科学、与管理水平联系更紧密、与老百姓的实际感受更接近的道路交通噪声监测与评价方法   修订、完善噪声监测相关规范、标准,形成较完善的噪声监测标准体系   研究噪声污染严重、投诉率高的噪声源(如:建筑施工噪声)监督监测相关保障政策、措施,研究低频噪声监测技术、噪声频谱监测技术和评价方法,尽可能有效的降低噪声污染   研究探讨噪声监测质量保证技术、道路交通噪声地图表证技术等,“十二五”期间,重点城市可试点开展噪声地图的制作研究,全面提高噪声监测评价技术水平。  探讨环境噪声信息管理和信息公开办法,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 十一部门发布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
    环境保护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  环境保护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1月25日向媒体通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国务院十一个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多部门将首次采取协调联动机制解决噪声扰民问题,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为广大居民建设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陶德田说,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国环境噪声污染影响日益突出,环境噪声污染纠纷频发,扰民投诉居高不下,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在控制重点、防治手段、职能分工和处罚力度上已不能适应当前的环境噪声管理工作需要。为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环境保护部协同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及加大噪声污染的重点领域、具体政策措施。  《意见》要求加大交通、施工、工业、生活四个重点污染防治力度: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道路两边配套建设隔声屏障,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控制高铁在城市市区内运行的噪声污染,并加强机场周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实施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实施城市夜间施工审批管理。逐步建立民用建筑隔声质量验收制度,实施建筑声环境质量状况告知制度 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严格管理敏感区内的文体活动和室内娱乐活动,明确限制室内装修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 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大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关停力度,加强工业园区噪声污染防治,禁止高噪声污染项目入园区。  《意见》指出,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必须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城乡声环境质量管理和监管支撑能力建设、夯实基础保障条件、抓好评估检查和宣传教育。一要加强规划引导,严格声环境准入。各地应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和声环境质量改善作为重要任务之一,在“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中设立噪声污染防治章节。铁路、交通、民航、科技等有关部门制定的 “十二五”规划,应有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内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明确噪声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严格项目环境噪声“三同时”验收管理。二要加强重点源监管,健全污染源管理制度。城市环保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本地区交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和工业等领域的重点噪声排放源单位,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重点排放源噪声排放达标。城市环保部门应于2011年年底完成重点噪声污染源确定工作。严格实施噪声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每年限期治理一批噪声超标的重点企业。三要完善噪声监测网络,强化重点城市声环境达标管理。各城市应建立和完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重点噪声污染源应安装噪声自动监测仪器,重点城市应设置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完成城市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定和调整工作,重点城市应制定达标区保持计划或进一步改善计划和不达标区噪声削减计划,确保“十二五”末全面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四要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各级环保、公安、文化、交通、铁路、建设、工业、工商等主管部门应协调配合,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探索建立多部门的噪声污染投诉渠道和信息共享机制。各级环保、规划、城管、质检、海事等部门应明确噪声违法行为的执法程序和处罚机构,将排放超标并严重扰民的噪声污染问题纳入挂牌督办范围。重点城市应定期组织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五要促进公众参与。广泛宣传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噪声对人体健康危害的知识。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加大噪声违法的舆论监督和曝光力度。
  • 环保部发布两项环境噪声监测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噪声污染,保护环境,规范声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现批准《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噪声测量值修正》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噪声测量值修正》(HJ 706-2014)  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噪声》(HJ 707-2014)  以上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bz.mep.gov.cn)查询。环境保护部2014年10月30日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噪声测量值修正.pdf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噪声.pdf
  •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启动会召开
    p  4月1日,受全国人大环资委委托,生态环境部召开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修改启动会。会上,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强调,要充分认识噪声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以人民为中心,积极稳妥做好噪声法修改,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宁静”生活环境需要提供法律依据。/pp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指出,现行噪声法实施以来,在完善环境噪声有关规章和标准体系,提高环境噪声管理能力,促进产业发展,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噪声法实施二十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为适应环境噪声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及时修改噪声法。/pp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要求,下一步在修法过程中,要按照积极稳妥务实的修法原则,确保法律中重要制度的有效性 要突出源头治理、问题导向,充分借鉴国外相关法律法规的经验和国内各地基层成熟有效的做法 要加强普法,提升管理能力水平和社会公众参与,凝聚社会共识 要保障修法投入,确保任务按期完成。/pp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和全国人大环资委代表,以及来自各相关领域的专家出席了会议。/p
  • 我国环境噪声市场潜力巨大 自动监测仪器市场前景可期
    p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声环境质量状况关注度也越来越高,环境噪声污染已经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重要环境问题。/pp  日前,环保部发布了《2017年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据报告显示,2016年相关部门共收到环境投诉119.0万件,其中噪声投诉52.2万件,占环境投诉总量的43.9%。环境噪声污染已经严重影响了人们正常的工作、学习和休息。p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的环境噪声监测已具备了环境噪声常规监测的能力,但仍存诸多问题。/pp  目前,我国现有的环境噪声监测主要包括声环境质量监测和噪声污染源监测。在声环境质量监测中,一般采取城市区域环境网格法进行噪声监测,这种监测方法要求在待监测区域设立100个以上的等边长有效监测网,监测网点设在网格中央,每个点测试10分钟。该监测方法工作量浩大,同时每个测监点的测试值由于采样时间短,随机性强,不能实际反映该监测点及城市的声环境状况,无法完全满足公众对环境噪声认知和关注的需求,也无法满足环境管理的需要。/pp  在噪声污染源监测中,噪声污染源监测不同于大气、水污染的监测,噪声空间分布是不连续的,受建筑物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只有采用多抽样法测量,才能较为真实的反映有一个区域的噪声平均污染水平。然而,由于目前的监测仪器都是便携式,需要监测人员到场,如此多的点位,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造成大多数噪声监测只停留在简单的数据获取阶段,而无暇进行更深层次的分析和评价,导致我国环境噪声监测水平的滞后。/pp  随着我国对声环境监测的重视以及《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噪声》等环境保护标准的制定,对噪声监测技术提出了更加规范的操作性,对噪声监测仪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我国噪声自动监测仪器的开发研制起步较晚,全国大部分噪声监测站的噪声自动监测仪器普遍存在着技术含量低、功能单一、稳定性和可靠性差等问题,噪声自动监测仪器急需更新换代,建设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已是迫在眉睫的现实要求。/pp  建设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从目前人工监测为主向自动化、智能化和网络化为主的监测方向发展 由单一监测向一体化监测发展,监测手段多样化 将声环境的状态利用传感技术、物联网技术等有机结合构成现代化的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 不断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升环境噪声监测技术与监测仪器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加速仪器国产化进程 加快制定噪声自动监测的相应法规,逐步在一些大中城市建立区域性的声环境自动化监测网络系统。/pp  目前,我国环境噪声相关产业总产值约为132亿元,呈缓慢上涨趋势 专业从事噪声振动控制相关产业的企业约600家,从业人数不到2万人……环境噪声监测行业发展的后劲有待发掘。/pp  在未来,构建一个自动化、网络化的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是声环境监测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构建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现代化的自动监测系统,是全面推进声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的重要一环。因此,声环境自动监测仪器市场作为一个新兴市场,前景十分广阔。/p/p
  • 环境噪声信源分析与特征辨识虚拟仪器系统研发
    针对传统的环境噪声监测与分析仪器功能单一化,提出了环境噪声连续实时监测与同步时频分析一体化的设计思想,自行开发了环境噪声信源特征分析与辨识虚拟仪器系统。其检测前端采用半球型电容声压传感器阵列,以PC机及其自带声卡为硬件,在LabVIEW软件平台上通过二次开发,实现环境噪声信号采集、参量计算、时频分析、声源类型判定多功能一体化。该虚拟仪器系统定位最大相对误差4.13%,测量声级分辨率0.01dB。 环境噪声信源分析与特征辨识虚拟仪器系统研发_乔佳乐.pdf
  • 新品上市丨助力“宁静中国”,LHNM 300型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正式发布
    研发背景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噪声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2023年1月3日,国家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大气〔2023〕1号)。计划明确提出:从2025年1月1日起,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统一采用自动监测数据评价。力合科技集多年环境自动监测研发经验和成果,2023年3月正式发布LHNM300型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为户外环境噪声监测增添又一强有力终端产品。LHNM300实现多维一体化,实时监测各类环境噪声,可联合气象模块实现对大气温度、大气压力、风速、风向、雨量等参数的实时监测,并可以扩展接入视频模块进行远程视频实时监控。01产品介绍LHNM300的传感器采用数字化多功能声级计,适用于测量各类噪声的频率计权和时间计权声压级、等效连续声级、暴露声级、统计声级等多种声学评价量。LHNM300具有户外监测、1/1倍频程和1/3倍频程三种测量模式,3种模式数据同步计算,无需模式切换,可同时获得3种模式的数据。仪器通电自动开机运行,可长期工作于户外,对环境噪声等进行长期连续的监测,可稳定地运行于环境噪声监测系统和网络。02标准符合情况Electroacoustics–Specificationsforpersonalsoundexposuremeters(IEC61252:2017)《个人声暴露计规范》Electroacoustics-Soundlevelmeters-Part1:Specifications(IEC61672-1:2013)《电声学.声级计.第1部分:规范》Electroacoustics-Octave-bandandfractional-octave-bandfilters(IEC61260:2014)《电声学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电声学声级计第1部分》(GB/T3785.1-2010)《电声学个人声暴露计规范》(GB/T15952-2010)《电声学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GB/T3241-2010)03功能特点LED屏本地显示监测数据(选配);有线和无线数据传输;手机web端数据实时显示;自动校时,死机自动重启恢复;不间断电源具有充放电保护功能;具有防雷设计,漏电保护功能;具有防盗报警装置;安装容易,单人即可完成。04应用领域可广泛应用于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业噪声监测、建筑施工噪声监测、交通运输噪声监测和社会生活噪声监测。
  • 和诚环保发布青岛和诚H7000型 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新品
    H7000型 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产品简介:H7000型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实现噪声自动监测的网络化、自动化和信息化,现场监测终端通过多种通讯方式与监控中心交互数据,监控中心通过噪声系统软件对噪声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处理。系统具有无人值守、全天候连续运行、安装部署快捷、运行维护简单等特点,是专用于户外长期使用的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为各城市建设安静和谐环境提供了及时、准确的噪声监测数据,为声环境评价和治理提供了有效可靠的依据。主要特点:设备安装具备随机性,方便安装于智慧立杆、交通立杆、路灯杆等;设备具有故障信息上传,断电信息上传等功能;支持远程升级系统,远程操控,自动校准等功能;可添加多种外部设备,如LED显示屏,气象传感器,车流量检测器,摄像头,颗粒物传感器等。执行标准:IEC61672:2013GB/T3785-2010 1级GB/T3241-2010 1级技术参数:显示内部显示:内部具有显示屏;外部显示:可接不同尺寸单/双/彩色LED显示屏主要测量指标频率计权:A、C、Z(可远程切换)测量参数L5、L10、L50、L90、L95、Lmax、Lmin、Ld、Ln、Ldn、SD;瞬时声级;等效声级。数据存储存储方式:NAND FLASH,SD卡等;存储时间:长达三年存储内容瞬时声级数据、等效声级数据、统计声级数据、倍频程和1/3倍频程滤波器分析结果、录音文件、事件信息、外部设备数据数据通信RS232,RS485串口通信,RJ45网口通信; GPRS/3G/4G通信通信协议HJ212-2017协议,HJ660-2013协议,可定制特殊协议供电方式交流AC200~250,50HZ;太阳能供电(选配)外部设备(选配)LED显示屏、气象传感器、车流量检测器、GPS、摄像头、太阳辐射、光散颗粒物传感器 气象技术参数 气象测量参数测量范围准确度分辨率温度-50~100℃±0.5℃0.1℃相对湿度0~百分之一百RH±3%RH0.1%RH气压10~1100hPa±0.5hPa0.1hPa风速0~60m/s±3%0.1m/s风向0~360°±3°0.1°降雨量0~200mm/h±4mm/h0.1mm/h创新点:H7000型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实现噪声自动监测的网络化、自动化和信息化,现场监测终端通过多种通讯方式与监控中心交互数据,监控中心通过噪声系统软件对噪声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处理。系统具有无人值守、全天候连续运行、安装部署快捷、运行维护简单等特点,是专用于户外长期使用的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为各城市建设安静和谐环境提供了及时、准确的噪声监测数据,为声环境评价和治理提供了有效可靠的依据。青岛和诚H7000型 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
  • 智易时代荣获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CPA证书以及多项产品认证证书!
    近日,天津智易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顺利取得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ZWIN-NS06型 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声级计)”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此次CPA认证的取得,标志着我司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产品的生产也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的一致认可,生产的计量器具准确度和可靠性等指标符合法治要求,为公司致力于环境服务提供了有利条件;更坚定了智易时代“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决心,激励着每位员工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CPA标志是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专用标志。国产计量器具的型式批准是指对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型式是否符合法制要求的一种认可,也是针对计量器具这种特殊产品所采取的一种特殊的法律约束的管理手段。经审核合格,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向申请人颁发的型式批准证书可作为全国通用型式,并准予在相应的计量器具和包装上使用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的CPA专用标志和编号。产品介绍ZWIN-NS06 环境噪声监测仪由噪声采集分析模块、通讯模块、电源模块组成,是一种适合户外噪声实时监测的设备,设备可以选配颗粒物监测模块(TSP、PM2.5、PM10)气象监测模块(温度、湿度、风速、风向、气压、雨量)以及视频监控。实现 24 小时自动监测,无需人工干预,稳定可靠。适用于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场景的监测。此外,公司新取得“ZWIN-FVOCs08型固定污染源苯系物在线监测系统”和“AQMS-350型 化学发光法臭氧自动监测仪”两项新产品认证证书。CCEP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的取得,是对智易时代科技研发能力和整体技术水平的高度认可,为我司树立了良好的信誉和品牌形象,得到政府、专家、企业、社会的广泛认可。智易时代将继续本着对客户和社会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把产品质量关,提升智易时代在环保监测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与广大客户携手共创辉煌。
  • 环境保护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
    环境保护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 2011年01月25日向媒体通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国务院十一个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多部门将首次采取协调联动机制解决噪声扰民问题,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为广大居民建设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陶德田说,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国环境噪声污染影响日益突出,环境噪声污染纠纷频发,扰民投诉居高不下,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在控制重点、防治手段、职能分工和处罚力度上已不能适应当前的环境噪声管理工作需要。为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环境保护部协同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及加大噪声污染的重点领域、具体政策措施。  《意见》要求加大交通、施工、工业、生活四个重点污染防治力度: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道路两边配套建设隔声屏障,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控制高铁在城市市区内运行的噪声污染,并加强机场周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实施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实施城市夜间施工审批管理。逐步建立民用建筑隔声质量验收制度,实施建筑声环境质量状况告知制度 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严格管理敏感区内的文体活动和室内娱乐活动,明确限制室内装修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大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关停力度,加强工业园区噪声污染防治,禁止高噪声污染项目入园区。  《意见》指出,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必须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城乡声环境质量管理和监管支撑能力建设、夯实基础保障条件、抓好评估检查和宣传教育。一要加强规划引导,严格声环境准入。各地应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和声环境质量改善作为重要任务之一,在“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中设立噪声污染防治章节。铁路、交通、民航、科技等有关部门制定的 “十二五”规划,应有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内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明确噪声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严格项目环境噪声“三同时”验收管理。二要加强重点源监管,健全污染源管理制度。城市环保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本地区交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和工业等领域的重点噪声排放源单位,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重点排放源噪声排放达标。城市环保部门应于2011年年底完成重点噪声污》染源确定工作。严格实施噪声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每年限期治理一批噪声超标的重点企业。三要完善噪声监测网络,强化重点城市声环境达标管理。各城市应建立和完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重点噪声污染源应安装噪声自动监测仪器,重点城市应设置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完成城市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定和调整工作,重点城市应制定达标区保持计划或进一步改善计划和不达标区噪声削减计划,确保“十二五”末全面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四要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各级环保、公安、文化、交通、铁路、建设、工业、工商等主管部门应协调配合,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探索建立多部门的噪声污染投诉渠道和信息共享机制。各级环保、规划、城管、质检、海事等部门应明确噪声违法行为的执法程序和处罚机构,将排放超标并严重扰民的噪声污染问题纳入挂牌督办范围。重点城市应定期组织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五要促进公众参与。广泛宣传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噪声对人体健康危害的知识。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加大噪声违法的舆论监督和曝光力度。  附件:《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
  • 环保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
    环境保护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今日向媒体通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国务院十一个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多部门将首次采取协调联动机制解决噪声扰民问题,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为广大居民建设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陶德田说,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国环境噪声污染影响日益突出,环境噪声污染纠纷频发,扰民投诉居高不下,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在控制重点、防治手段、职能分工和处罚力度上已不能适应当前的环境噪声管理工作需要。为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环境保护部协同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及加大噪声污染的重点领域、具体政策措施。  《意见》要求加大交通、施工、工业、生活四个重点污染防治力度: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道路两边配套建设隔声屏障,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控制高铁在城市市区内运行的噪声污染,并加强机场周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实施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实施城市夜间施工审批管理。逐步建立民用建筑隔声质量验收制度,实施建筑声环境质量状况告知制度 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严格管理敏感区内的文体活动和室内娱乐活动,明确限制室内装修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 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大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关停力度,加强工业园区噪声污染防治,禁止高噪声污染项目入园区。  《意见》指出,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必须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城乡声环境质量管理和监管支撑能力建设、夯实基础保障条件、抓好评估检查和宣传教育。一要加强规划引导,严格声环境准入。各地应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和声环境质量改善作为重要任务之一,在“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中设立噪声污染防治章节。铁路、交通、民航、科技等有关部门制定的 “十二五”规划,应有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内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明确噪声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严格项目环境噪声“三同时”验收管理。二要加强重点源监管,健全污染源管理制度。城市环保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本地区交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和工业等领域的重点噪声排放源单位,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重点排放源噪声排放达标。城市环保部门应于2011年年底完成重点噪声污染源确定工作。严格实施噪声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每年限期治理一批噪声超标的重点企业。三要完善噪声监测网络,强化重点城市声环境达标管理。各城市应建立和完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重点噪声污染源应安装噪声自动监测仪器,重点城市应设置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完成城市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定和调整工作,重点城市应制定达标区保持计划或进一步改善计划和不达标区噪声削减计划,确保“十二五”末全面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四要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各级环保、公安、文化、交通、铁路、建设、工业、工商等主管部门应协调配合,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探索建立多部门的噪声污染投诉渠道和信息共享机制。各级环保、规划、城管、质检、海事等部门应明确噪声违法行为的执法程序和处罚机构,将排放超标并严重扰民的噪声污染问题纳入挂牌督办范围。重点城市应定期组织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五要促进公众参与。广泛宣传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噪声对人体健康危害的知识。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加大噪声违法的舆论监督和曝光力度。
  • 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市场规模超百亿 轨道交通建设带动减振降噪市场需求增长
    一、噪声污染成现代城市公害,环境噪声成居民投诉重点 噪声污染被列为21世纪环境污染控制的主要问题。2021年3月,世卫组织就发布了《世界听力报告》的数据显示:目前全球听力受损达到1/5,听力损失影响全球超过15亿人,其中4.3亿人听力较好的耳朵有中度或以上程度的听力损失;到2050年,预计四分之一的人有听力问题,近25亿人将患有某种程度的听力损失,其中至少7亿人将需要康复服务。 中国城市噪声污染也日趋严重,多数城市处于噪声污染的中等水平,许多城市生活区噪声已高于60dB,成为中国现代城市的一大公害。2020年6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对2019年全国声环境情况以及环境噪声投诉情况进行了汇总和描述如下: 2019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了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和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三项监测工作,共监测79,079个点位。全国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总点次达标率为92.4%,夜间总点次达标率为74.4%;其中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夜间达标率最低,为51.8%;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4.3dB(A),昼间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6.8dB(A);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次达标率、区域声环境质量及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均劣于全国平均水平。图表1:2019年全国城市各类功能区监测点次达标率 2019年,全国“12369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统计数据显示,涉及噪声的举报占比为38.1%,位列各污染要素的第2位。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宁静”生活环境的需要日益增长,环境噪声成为环境投诉的焦点问题,直接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和谐发展,其污染评估和治理工程也再次成为中国环保产业发展的热点。 针对环境噪声污染突出的问题,国家高度重视,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工作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牵头起草。目前,生态环境部正在认真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修订草案建议稿。预计新版《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环境噪声防治会有更高标准,责任主体将更加明确,这将带来噪声治理市场的扩大。二、噪声与振动控制总产值超百亿,交通领域占据半壁江山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数据:2015年至2019年五年期间,噪声与振动控制领域的总产值随国家整体经济情况有所波动,具体如下图所示:图表2:2015-2019年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行业总产值(亿元) 2019年全国环境噪声与控制污染防治行业的总产值为128亿元,其中交通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产值为50亿元,工业企业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产值为16亿元,社会生活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产值为20亿元,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技术服务产值为8亿元,其他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产值为34亿元。各领域占比情况具体如下图所示:图表3:2019年全国环境噪声与控制污染防治行业各领域产值占比(亿元,%) 未来我国噪声与振动控制行业的技术和市场热点将仍然集中在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地铁车辆段上盖建筑和地铁沿线建筑振动控制以及建筑内动力设备的噪声与振动控制;工业领域的分布式能源企业、石油化工、矿山、冶金与建材等行业建设项目的噪声与振动控制;新型声学材料以及智能化的降噪研究开发等多个方面。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订)已经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预计法规将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提出了更高的治理要求,必将推动产业的进一步发展。轨道交通建设带动减振降噪市场需求增长,行业盈利能力较高一、轨道交通发展带动减振降噪市场需求增长 我国已经把城市轨道交通作为公共交通发展的重要方面,要求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未来几年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将保持较高的强度,发展迅速。而减振降噪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重要环节,要求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轨道交通的发展必将带动相应的减震降噪市场需求的增加。图表1:截止2020年底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分布(公里) TOD上盖开发日益成为热点,减振降噪效果直接影响上盖物业的商业价值,必将导致业主方加大上盖物业开发中减震降噪的投入;而轨道的日常运维、病害防治市场逐步向第三方专业公司开放,也都带来减振降噪市场规模的扩大。 同时,伴随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各类建筑的不断竣工投入使用,城市轨道交通运行环境日趋复杂,人民群众对生活品质的要求日趋提高,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行造成的噪声与振动污染容忍度越来越低,同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持续修订,一大批技术规范的推出,对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提出更高标准与要求,进一步扩大了市场需求。 此外,由减振降噪技术发展驱动,各类新材料、新工艺将不断出现和应用,既激发了存量市场的巨大升级潜力,也将孕育新的市场需求。二、轨道交通振降噪治行业利润水平及竞争格局 在轨道交通领域,由于准入门槛高、技术水平复杂,产品毛利也较高,行业利润水平主要受国家政策和市场竞争情况的影响。 目前,行业内主要通过招标选择产品和方案供应商,对企业技术水平和资金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淘汰速度和行业整合进一步加快。国内从事减震降噪服务的企业数量众多,但城市轨道交通的减振降噪具有项目规模大、周期长、技术指标要求高、项目工程管理要求严格等特点,而且招投标时还需要具有历史业绩和项目经验。 因此,国内目前能够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减振降噪治理的企业数量较少,尤其是能独立承接高等、特殊等级减振降噪综合治理方案的企业更少。市场竞争最终由单一价格竞争转向了技术、资金、品牌、服务、营销网络和市场推广能力等的综合实力竞争,具有综合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仍将继续维持较高的盈利水平。 由于行业处于高水平综合实力竞争,竞争程度较小,因此行业能维持较高利润水平。
  • 和诚环保发布青岛和诚H7000 型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LED一体化)新品
    H7000 型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LED一体化)产品简介利用先进的传感器技术、互联网技术、无线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地理信息技术、实时监控技术等,对环境空气中噪声、气象参数实现7*24小时在线监测的综合实时监控系统。主要特点:*模块化设计,配置任意组合,便于按需设定不同监测因子,适合大规模网格化布点;*电路采用工业级嵌入式处理器,可适合严苛室外环境,工作环境温度范围(-40~70)℃;*选用工业级数据传输模块,数据传输稳定可靠;*外置声光一体化报警灯,可远程修改阈值;*温度、湿度采用高精度电容传感器;*噪声符合国际1级声级计或2级声级计;*风速风向采用机械式外接传感器;*系统采用双通道通信方式,在极端情况下实现通信,保证数据连续性;*模块化设计,模块之间采用高可靠性的CAN总线通信,采用汽车电子通信协议,保证系统稳定性;*不仅可以实现远程数据传输,也可远程读取系统状态信息,并可实现远程控制,实现远程修改仪器参数,故障状态信息上传如断电信息,模块故障,数据超标等;*终端设备可通过FTP服务器,远程升级终端的应用程序,实现远程维护,保证用户能使用最xin的应用程序,及时更新系统功能;*可选配各种参数IP摄像头,保证夜间和视距拍摄要求,可自动抓拍,也可供用户实时查看;*现场实时数据显示:终端仪表5s显示一次数据;*选配数据服务平台可显示分钟、小时均值、日均值。报表分析功能,可生成日报表,月报表,年报表、趋势分析等功能。支持同屏多点位显示,支持移动终端数据查询,也可向显示终端推送数据;*安装方式多样,可根据现场情况选择:支架安装,挂杆安装等多种方式,任何一种安装方式均牢固可靠,可抵抗瞬间12级风力。噪声技术参数: 噪声IEC61672:2002 2级GB/T3785-2012 2级也可升级1级声级计噪声传感器原理高精度电容式自由场麦克风频率响应16~20KHz频率计权A、C、Z测量范围30~140dB超标报警外置声光一体报警灯显示LED显示,彩色(可选单色)P10 P5,大小可以定制湿度0~99%RH数据储存长达一年 气象技术参数 温度量程:-40~70℃湿度量程:0~百分之百RH分辨率:0.1℃分辨率:0.1%RH准确度:±0.5℃准确度:±3%RH大气压量程:10~1100hpa风速量程:0~70m/s分辨率:0.1hpa启动风速:≥0.5m/s准确度:±0.5hpa分辨率:0.1m/s准确度:±0.3m/s风向测量范围:0~360°启动风速:≥0.5m/s分辨率:±0.1°准确度:±3° 创新点:利用先进的传感器技术、互联网技术、无线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地理信息技术、实时监控技术等,对环境空气中噪声、气象参数实现7*24小时在线监测的综合实时监控系统。青岛和诚H7000 型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LED一体化)
  • 全场景噪声管理解决方案加快声环境质量改善
    随着技术的进步,现代噪声监测系统正朝着智能化、网络化方向发展,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实现远程实时监控和预警,使得噪声管理更加精准高效,市场更加广阔。为了解当前噪声监测技术进展、应用成效、行业状况及挑战机遇,向大家展现当前噪声监测市场现状,仪器信息网开展了“噪声监测现状与市场动态”主题约稿活动,本篇文章为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稿内容。近几年,国家相继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等相关立法和规定,聚焦于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突出问题。其中,《行动计划》要求:通过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基本掌握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有效落实治污责任,稳步提高治理水平,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逐步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加快建设安静优美的生态环境,加速提高自身能力建设,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市和乡村的声环境质量,对启动现代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据了解,“十四五”期间,国家将实现全国地级及以上的城市建成3800多个自动监测站点,目前,全国噪声领域科研及产业发展已形成一定规模。目前先河环保对于噪声业务布局方面较为齐全,包括声功能区划分技术、噪声自动监测点位选择和优化技术、噪声自动监测技术、噪声自动监测运维技术、噪声污染在线智能决策平台、噪声地图技术等方面进行了储备,满足功能区声环境噪声监测、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道路交通噪声等场景。先河环保推出的XHSN-301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是一款在线监测环境噪声的仪器,可同时监测温度、湿度、大气压、风速、风向等气象参数并搭配声源识别,设备采用电容传声器实现对噪声的监测。仪器测试精度高,响应迅速,出数准确。拥有北斗定位功能,便于查源和数据分析;监测仪可满足有线传输及无线传输,监测数据实时传送至服务器,可通过web页面或者手机APP查看实时测量数据,满足《HJ 907-2017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并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适用性认证,为各城市建设安静和谐环境提供及时、准确的噪声监测数据,为声环境评价和治理提供有效可靠的依据。
  • 重拳!生态环境部即将发布,两文件共治噪声污染!
    12月1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噪声监测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而据更早前新闻消息,中国生态环境部已审议并通过了《“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并即将发布实施。(文末查看原文)《意见》共九条:第一条 为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 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二条 为完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包括依法规范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做好功能区监测站(点)核定和严格功能区监测站(点)管理三个方面;第三条 为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包括推进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深化监测数据应用;第四条 为压实噪声源自行监测责任,包括督促工业噪声排放 单位依法依证监测,落实其他噪声源自行监测责任;第五条 为加强 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噪声监测,要求多部门合作联动、依法履职;第六条 为支持开展社会生活噪声监测,主要是鼓励开展公共场所噪 声监测,并积极提供监测技术支持;第七条 为确保噪声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包括健全标准规范、完善质量管理、保证量值溯源和建立监督机制四项任务;第八条 为加大噪声监测信息发布力度,包括建设信息平台、规范信息发布工作;第九条 为加强组织实施,主要为强化队伍建设、监测科研、责任落实和指导调度四个方面。五大环境噪声问题,驱动《意见》出台近年来,全国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稳步开展,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型噪声污染源不断出现,作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支撑,现行的噪声监测工作已难以满足以人为本、精准管控的管理需求,存在以下问题和短板:一是声环境监测网络不完善。部分地级及以上城市声环境质量 监测点位数量未达到规范要求,2021 年仍有部分地级城市由于监测 能力不足未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二是声环境监测自动化程度低。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 位中,采用自动监测占比较低;区域和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均 以手工法为主。三是数据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尚未实现全国声环境质量自动 监测数据联网,已实现自动监测的城市自动监测数据未实时上传; 尚未建立全国声环境监测信息化平台,信息发布滞后。四是噪声监测工作覆盖面不全。现行的声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 方法侧重城市宏观尺度,无法反映微观层面公众对噪声的主观感受, 不利于精准识别和发现城市噪声污染问题,需加强问题较为集中的 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噪声监测,压实工业企业、建筑施工、铁路、 城市轨道交通和机场周围航空器等噪声源自行监测责任。五是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尚不健全。目前城市轨道交通噪声排 放标准、工业企业噪声自动监测技术规范、机场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仍在修订,城市轨道交通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尚为空白。为推动解决上述问题,生态环境部出台《意见》,加强“十四五” 噪声监测顶层设计,从而满足新时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新形势、新要求。齐头并进,持续推进噪声监测新技术与标准制修订根据《意见》第七条,未来将从法规修订、监督管理、量值溯源、监测科研等方面发力,涉及到多项标准修订,并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创新,原文如下: (十五)健全标准规范。生态环境部负责制定噪声监测相关标 准规范,强化自动监测技术应用,加快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场界、 机场周围区域飞机噪声监测标准规范制修订,推进城市轨道交通(边界)环境噪声、铁路边界噪声测量方法研究,研究制定宁静小区等 噪声监测站(点)布设、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逐步健 全噪声监测标准规范。(二十二)强化监测科研。加强多部门、多学科联合技术攻关, 加强噪声监测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研究开发,促进相关产业发 展、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鼓励支持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简易式、便携式噪声监测仪器设备。推进噪声污染 溯源、噪声源定位与特征识别等先进技术手段应用,提高噪声监测智能化水平。未来,让我们一起期待《“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发布实施。欢迎关注2月9日“环境噪声监测”网络研讨会,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专家领衔,与多位标准起草专家交流研讨!免费报名链接(仅限500人):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environmentalnoise230104/会议拟日程:报告时间报告主题报告专家 9:30- 10:00“十四五”时期,我国噪声污染特点及防控进展生态环境部相关司局10:00- 10:30待定青岛明德环保仪器有限公司10:30- 11:00《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HJ 907-2017)解读中国环境监测总站11:00- 11:3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解读天津环境监测中心关于加强噪声监测工作的意见.pdf
  • 重庆最严厉噪声新规将实施 催生噪声检测需求
    摘要:新出台的《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定的实施,将提升对声级计、噪声监测仪等噪声检测仪器,环境噪声检测服务及环境评价的需求,为噪声检测仪器厂商、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不少机会。如机动车定置噪声检测需在专用测量场地进行,目前仅少数检测机构能提供此项检测。  日前,重庆市四届政府第二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第270号,下称《办法》),立足于源头预防、传播途径控制和噪声敏感目标保护。  重庆市环保局法规处称,新办法在旧办法基础上增加了“新建商品房需公示声环境”、“机动车噪声超标强制报废”、“室内装修扰民罚款”等规定,各方面均为史上最严厉。  《办法》借鉴了北京市、江苏省的立法,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规定进行声环境影响评价,并在其销售场所公示所销售住宅受到外界噪声污染情况以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办法》规定,质监部门将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对在用机动车开展定置噪声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标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对于经修理、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仍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要求的在用机动车将强制报废。  《办法》规定空调器、冷却塔、抽风机、发电机、水泵以及住宅区域的配电、供排水等设施设备,排放噪声应当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对违反规定的,由环保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限期重新安装或者采取隔音等措施,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办法》细化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噪声污染源控制的规定,除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外,将聚会、健身、饲养动物等活动以及电动自行车、人力车、三轮车、畜力车等非机动车和滑轮车、手推车等机具噪声也纳入社会生活噪声进行监督管理,规定不得噪声扰民。  新出台的《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定的实施,将提升对声级计、噪声监测仪等噪声检测仪器,环境噪声检测服务及环境评价的需求,为噪声检测仪器厂商、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不少机会。如机动车定置噪声检测需在专用测量场地进行,目前能提供此项检测的检测机构并不多。 撰稿:魏昕
  • 道路交通噪声自动监测技术规定将发布
    为贯彻落实环保&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进一步推进我国环境噪声自动监测工作,结合承担的环境噪声自动监测标准课题,环境监测总站于9月16日~17日在长春市召开了环境噪声自动监测座谈会,以摸清我国环境噪声自动监测工作开展情况,了解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软硬件的技术特点,为制定环境噪声自动监测标准打下基础。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等16家省、市监测中心(站)的有关专家参加了会议,总站傅德黔副站长出席会议。  与会专家结合《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定(暂行)》与《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暂行)》(总站物字[2011]200号)两项暂行技术规定,交流了各地噪声自动监测工作开展的现状、存在的困难和相关经验。环境监测总站详细介绍了《道路交通噪声自动监测技术规定(试行)》主要内容、技术要点及征求意见情况。与会专家就该技术规定进行了充分讨论,在点位数量、点位位置等方面达成了一致意见。该项技术规定将在近期发布。
  • 《聚创环保小科普》噪声检测仪可以降低噪声吗?
    大家好,本期《聚创环保小科普》为大家普及噪声的基础知识,很多朋友会问:噪声检测仪可以降低噪声吗?接下来,由小编为您阐述噪声检测仪的功用。我们统称的噪声检测仪有多个分类,在上期文章中有详细给大家说明,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城市噪声污染已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噪声检测仪从字面看,它主要是作为检测使用,是在一定范围的空间或者场所使用的一种对声音来源和大小的测试仪器,本身是不具有降低检测值功能的。但是我们使用了噪声检测仪起从而活得了相关数据,我们就能从根本源头上自主的减少制造噪声,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也是在声源处减弱噪声了。声环境功能区的5类划分 制图:段恒 比如,在工业生产过程中,您发现车间员工抱怨声音过大已经严重影响了生产效率,但又无法精确找到声音的来源,这时您可以使用噪声检测仪,通过多组测量找到来源,正确分析声源的发声机理和特性,区别空气动力性噪声、机械噪声和电磁噪声,以及高频噪声和中、低频噪声,然后确定相应的措施。噪音危害警示牌必须佩戴听觉防护器具 另一种在线实时监测的噪声检测仪,我们在马路上或者工地门口经常能碰到,如图所示,上面会显示噪声:54.6db,db是分贝的意思,是声音高低的一种表示。PM2.5:39ug/m3,以及一些温度湿度风力的表示。这种在线式的仪器是告诉我们,这个场地周边的一些实时的数据,若是数据高了,施工的力度要放缓,甚至说,附近的居民可以直接联系市政的管理人员说家附近很吵,这时市政的管理人员会联系工地停工检查或者直接安装隔音板。在线实时扬尘噪声监测设备 噪声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已经得到多方验证,高频率的噪声会让人烦躁,低频率的噪声会让人抑郁,频率的高低都严重危害这人体的健康。噪声通常是指那些难听的声音,令人厌烦的声音。噪音是杂乱无章的,小编查阅资料得知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凡是能影响人类生活学习工作和休息的声音,凡是在某些场合里”不需要存在的声音“,都统称为噪声。如夜晚的汽车鸣笛,汽车的马达声,人群的嘈杂声以及各种物体碰撞发出的声响,都称之为噪声。听觉效果和声音的强弱对人体的影响 本期聚创环保为您推荐的是杭州爱华产AWA5636声级计,环境噪声的监测,是为了确保人类更好的提供生活质量的重要环节,在各大城市的繁华街道和小区,都已经有专业的在线监测设备矗立街头了。AWA5636声级计是一款便携式噪音检测设备,采用数字化和模块化设计,可根据用户的采集状况和需求进行灵活选配。仪器采用了数字检波技术,具有可靠性高稳定性能好,测量范围宽等优点,能满足民用,工业检测需要,可以广泛应用在工况企业,机关学校等需要对环境噪声测量和控制的场合。 杭州爱华AWA5636声级计以上内容由聚创环保编撰整理,转载及分享请注明出处。下一期《聚创环保小科普》为大家普及油气回收方面的文章哦,满满的干货敬请期待。
  • 噪声污染监测市场空间巨大!多政策释放“利好信号”
    2021 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噪声污染防治进入了新阶段。2022年6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新法”)正式实施,这是该法实施20多年来第一次全面修订。“十四五”期间,国家对噪声污染监测与治理的决心坚决,“噪声污染防治”接连被写入多项国家政策:《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强环境噪声污染治理”的明确要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加快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等攻坚任务;《“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指出,在2025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并与国家联网。这些举措,都将为“2025年实现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85%”目标保驾护航。噪声扰民投诉占比持续上升达45%11月16日,《2022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发布,2021年,噪声投诉举报量持续居高。2021年,生态环境部共接到公众举报 45 万余件,其中噪声扰民问题占全部举报的 45.0%,居各环境污染要素的第 2 位。其中,最多投诉占比为工业噪声占比47.9%,其次为建筑施工噪声占比31.1%。数据来源:《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 “12345”市民服务热线以及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合计受理的噪声投诉举报约 401 万件 ,增加200万件。2020、2021年,四类“噪声”投诉案件占比如下: 数据来源:《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工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投诉占比呈下降趋势,这样的结果离不开生态环境部及相关部门全方位的监管。噪声在线监测成政府监管工作重要抓手《“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指出,在2025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并与国家联网。与此同时,根据2022年11月发布的《中国环境噪声污染报告》内容,针对各类环境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采取了多种防治举措,并将环境噪声监测作为噪声污染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数据显示,截至 2021 年底,全国县级及以上城市生态环境部门设置了 1692 个功能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站点和 735 个道路交通声环境自动监测站点,全国县级及以上城市安装了 6.2 万余套建筑施工噪声自动监测设备、约 700 套工业噪声自动监测设备。相较于手动监测,噪声在线监测设备将成为“十四五”期间,政府进行噪声监管的主要手段。而面对一些噪声污染引起的事件,处罚力度日益加大。据不完全统 计,2021 年,全国施工噪声污染处罚案件约 2.1 万起,处罚金额约 2.6 亿元;全国县级及以上城市工业噪声处罚金额约 1500 万元;全国县级及以上城市社会生活噪声处罚金额约 1700 万元。为了助力我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稳中向好地持续推进,仪器信息网将于2023年1月4日举办“环境噪声监测技术”网络研讨会,将邀请多位专家出席,聚焦环境噪声标准解读、噪声监测设备技术方案制定、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应用分享及经验交流。诚邀参会。粉丝福利,优先审核,12月31日前有效。免费报名: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environmentalnoise230104
  • 减少生活噪声出现,让周围“静”下来
    减少生活噪声出现,让周围“静”下来天气逐渐炎热,白天的温度越来越高,这让很多外出运动者减少了白天出行,往往把运动时间瞄向了早晚,早晚出来遛弯儿、锻炼的人变得多了,产生的声音也逐渐变得大了。这种声音的产生对于正在休息或者需要休息的人们来说,无疑是一种困扰。那么如何在这片喧哗中找到一片宁静,让需要的人可以得到休息,是我们当前需要考虑的问题,这个问题最直观的原因就是——噪声。城市噪声是普遍存在的,且噪声来源广泛,如:唱歌、广场舞、演奏乐器、切菜、看电视等。即使平时我们听起来很美妙、曼妙的音乐,对于不需要的人来说依然是一种噪声,依然会让人困扰。噪声的出现不仅影响着周围居民的日常生活,严重时还会造成身心健康出现问题。根据研究表明,长期生活在噪声环境中,除了会对人的听觉系统造成一定伤害,还会给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等带来不同程度的损伤,如:使体内肾上腺分泌急剧增加、血压上升等。噪声随处可见,治理难度大、取证困难,让周围“静”下来变得很难,除了要和周围邻里进行有效沟通,用温和的态度对待事情解决,尽量避免邻里矛盾。还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据实反映问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录好证据,为后续执法人员处理工作提供依据。若同一处地方多次出现投诉、且无证据的情况,管理人员也不能快速到现场取证,那么寻求环境噪声监测仪器的帮忙就显得很有必要了。这款环境噪声自动在线监测仪器可以24小时在线监测噪声,及时抓取数据,并可以通过4G无线或者有线传输的方式,将数据上传至平台管理系统,管理人员通过后台查阅信息记录,分析噪声出现的高频时段、出现规律等信息,再现场实地查访,并在有数据支撑依据的情况下去进行问题解决,让执法更有说服力。当然环境噪声在线监测仪器是辅助手段,对于生活噪声的控制还是要提高民众素质,从自我做起,与人方便与己方便。也可在生活居处的地方做好一定的隔音措施,被动减少外部噪音干扰,让自己闲暇之余可以独享一片宁静,
  • 数智化转型背景下的噪声自动监测
    2023年,16部门发布“声十条”,提出2024年底前,设区的市级城市完成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工作,并与省级和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联网。鼓励有条件的县级城市开展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2025年1月1日起,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统一采用自动监测数据评价。不仅如此,一系列行业领域噪声自动检测技术规范等也陆续发布。据了解,“十四五”期间,国家将实现全国地级及以上的城市建成3800多个自动监测站点,目前,全国噪声领域科研及产业发展已形成一定规模。随着技术的进步,现代噪声监测系统正朝着智能化、网络化方向发展,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实现远程实时监控和预警,使得噪声管理更加精准高效,市场更加广阔。为了解当前噪声监测技术进展、应用成效、行业状况及挑战机遇,向大家展现当前噪声监测市场现状,仪器信息网开展了“噪声监测现状与市场动态”主题约稿活动,本篇文章为青岛明德环保仪器有限公司回稿内容。2024年3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框架,明确现代化监测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监测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意见》明确了“两步走”的建设目标:加速生态环境监测数智化转型,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整体能力。第二步,再用五年左右时间,到2035年,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基本建成,生态环境监测综合实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在噪声自动监测领域,国家及地方相继发布了有关噪声行动计划、技术要求、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要求,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尽管现有噪声监测的国产化技术已经日趋成熟,但随着市场和政策需求的不断增加,对噪声自动监测领域新的应用场景和技术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因此现有技术需要进一步进行数智化转型和创新,以便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明德环保自主研发M2300型 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积极响应政策需求,充分发挥研发、应用的数智化技术优势,助力噪声在线监测工作。具体来看,M2300型 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通过自研环保级专业数采仪的应用,实现了噪声监测数据-传输-处理-分析-应用的全链条数字化、流程化。在系统平台方面,明德环保噪声管理平台,拥有长期趋势分析、声功能区分析、气象因素影响、影响人口等智能分析模块,支持一键导出报告,可大大减轻运维人员的数据分析工作量。AI大数据智能声纹识别,是明德噪声监测设备的核心优势之一。明德环保自建声纹库,数万条的数据库不仅包含了自然界中常见的打雷、虫鸣、鸟叫、犬吠等典型声源,还有工业噪声、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等常见的人为噪声源。总体识别准确率高达85%。M2300型 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创新应用前沿智能化技术,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定制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解决方案,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城市声环境功能区的噪声自动监测,未来将进一步拓展工业企业厂界、建筑施工工地等多领域的噪声监测应用。
  • 奥斯恩噪声监测系统助力河南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前言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等共16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023-2025年)》,全力推进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等重点领域噪声污染治理,加快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噪声污染问题,推动全省“十四五”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实现。 噪声污染防 治事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是最普惠的民生工程,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为“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有效落实《噪声污染防 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全面实施噪声污染防 治行动,积极满足人民群众对宁静优美环境的强烈需求,逐步改善声环境质量,依据《“四五”噪声污染防 治行动计划》(环大气〔2023〕1号),制定本行动计划。 简介 深圳奥斯恩作为一家依托AIOT智能互联技术感知,专注于声学环境、应急安全、自然生态、水文水质、AI视觉识别仪器设备研发制造,销售与安装运维,跨领域信息化软件平台开发,环境综合应用服务的研发制型企业,在“构建完善城市噪声监测网络体系,噪声扰民事件整治数据支撑,降低噪声扰民投诉率”方向深多项应用解决方案,在社会生活类、建筑施工类、工业类噪声监测领域服务众多项目。 奥斯恩目前已具备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站(国标)生产制造技术,可提供城市声功能区可行性建设分析,选点规划监测点,产品适用于区域声环境监测、功能区声环境监测、城市声环境监测等。可监测各小时的等效声级计、累积百分声级、值、最小值、标准差等,噪声计测量范围大、功能强稳定性好、可实现远程视频监控、远程广播喊话等功能。 功能区噪声监测系统 功能区噪声监测系统是在监测点位采用连续自动监测仪器对声环境功能区噪声进行连续的数据采集、处理和分析的仪器系统。本系统主要由噪声监测子站(全天候户外传声器、噪声采集分析单元、通信单元、供电系统、气象监测环境功能区噪声进行连续的数据采集、处理和分析的仪器系统。本系统主要由噪声监测子站(全天候户外传声器、噪声采集分析单元、通信单元、供电系统、气象监测模块等)、中心服务器、声环境自动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平台等组成,并可以监测与分析环境噪声的特征,判断噪声来源,通过无线或有线的网络传输,实现远程数据遥测、噪声事件监测、系统自动校准,终形成多种报告。 工业企业噪声监测系统 工业企业噪声监测系统是针对工业企业室内噪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需求而设计,实现噪声自动监测并进行噪声数据统计分析,掌握噪声变化规律和排放强度,智能识别超标声源类型和方向,为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提供数据支撑。 建筑施工噪声监测系统 建筑施工噪声在线监测系统主要用于建筑施工场所产生的噪声监测,其户外设计可适应不同施工场所复杂的现场环境下长期运行,使用寿命长。核心部件带有静电激励器装置,实现对传声器远程自动校准,传感器长期使用中测量的稳定性,提升建筑施工噪声监测自动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为施工审批、噪声监管等提供数据支持。 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系统 交通噪声监测系统主要由噪声监测子站、鸣笛抓拍、通讯网络及监控管理云平台组成,主要监测参数包括噪声、车流量、人流量、违法鸣笛等。系统通过声呐(麦克风阵列)技术准确锁定任意的噪声源位置,并通过声纹识别技术提取喇叭声音特征,将环境干扰(如刹车声、鸟叫声、广场舞、人声、口哨声等)滤除,准确定位到实际的鸣笛车辆,从而对鸣笛的车辆进行视频抓拍和车牌识别,确定违法鸣笛车辆。 社会生活噪声监测系统 社会生活噪声监测系统是针对对商业活动、文化娱乐活动、体育运动中使用固定装置所产生的噪音、人群活动产生的噪音等各类不同场景的噪声监测系统。系统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实现噪声24小时不间断监测与分析,掌握噪声污染情况,并可搭配LED高清显示屏、语音播报音柱等实现噪声数据实时显示、超标语音提醒等功能,为噪声污染防止监管提供强有力手段。 移动式噪声监测系统 奥斯恩移动式噪声监测系统,是我司结合不同的监测场景所衍生出来的产品,是移动监测、流动监测、突击检查等场景的监测利器。同时也是固定监测点位无法覆盖到区域的有效补充。 通过执法人员配合移动式噪声监测设备进行噪声污染排查显得日益重要,对噪声投诉区采取“不打招呼、不提前通知、不做检查预案,直赴基层、直达检查现场”的执法检查手段,严查各种噪声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制止、有案必查、高效执法、迅速处理、及时整改,减少噪声污染信访投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智能噪声监测一体机 智能噪声监测一体机符合2级声级计标准,通过物联网技术与现场端仪器仪表进行互联互通,完成对环境噪声数据实时采集,并对采集数据统计分析,计算噪声值,是一种简易型的户外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它由数据显示屏、噪声传感器、数据采集统计分析软件、GPRS无线传输模块、服务器云平台软件、微信客户端等部分组成,人性化表情变化设计、测量范围大、功能强稳定性好,可扩展“AQI”六要素。 手持式声级计 手持式声级计是一款数字化多功能声级计,配置分为一级/二级声级计,设计用于测量各类噪声的频率计权和时间计权声压级、等效连续声级、暴露声级、统计声级等多种声学评价量,它具有积分平均、并行测量、统计分析、24h测量、1/1倍频程、1/3倍频程和室内噪声等7种工作模式供用户选择,同时仪器还提供了低频A频率计权,用于二次辐射噪声测量,是一款功能强大、性能好的手持式仪器,适用于各类噪声长时间的、可靠并精确的测量,它内带8G(可选32G)的SD卡,标配5号电池供电。 声环境自动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平台 声环境自动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平台可实现对噪声污染源监测点实时排放水平监测的同时,能够自动预警噪声超标排放行为,通过智能分析噪声源特征,自动联动摄像头抓拍取证,形成超标事件告警信息,当场提醒发出噪声的主体自行整改,同时通知执法、监管部门予以督导落实。通过电脑端、手机端等方式对噪声污染排放状况进行实时跟踪、视频监控、超标录音、超标报警、历史查询、现场执法等功能,具有现场报警、报警推送等多种报警通知,为噪声数据网络化管理、实时数据分析提供了有力基础。 声环境大屏,显示所有前端设备的实时状态、监测数据和噪声污染扩散图,便于管理部门更好地实施污染排放情况的全局监控、预警和协调调度,及时控制超标排放,避免环保污染扩大。通过平台可以实时查看到噪声监测点分布、进行噪声问题定位,通过数据分析进行故障诊断、噪声治理等工作。
  • “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应用研究”通过验收
    我站承担的2007年度环保公益性项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应用研究”课题,通过环保部项目验收,得到好评。  本项目开展了噪声自动监测点位优化与布设、监测数据有效性、监测结果评价及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指标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取得了多项科研成果。项目成果在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及呼和浩特市、珠海市等城市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与研究中得到应用。项目系统提出了适合我国的噪声自动监测技术体系,编制并颁布实施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定(暂行)》和《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暂行)》。  本研究较全面的解决了我国噪声自动监测的技术问题,为我国实施噪声自动监测进行了技术储备,为后续建立噪声自动监测国家标准打下了基础。研究成果基础性、应用性强,不仅可推进我国噪声监测自动化进程,也为我国环保标准、规范的制修订以及环保规划、政策、法规制定等提供了技术支撑。
  • 爱唯施受邀参加白云机场同首都机场噪声管理及噪声监测运维服务交流会
    近日,广州白云机场有限公司航务管理部、白云机场公共区管理分公司净空管理部主管领导及负责人等赴京同首都机场相关部门一同召开了噪声管理技术及噪声监测运维服务交流会。首都机场公共管理部主管领导和负责人对接白云机场出席了交流会____会议中白云机场同首都机场就各自工作关注的焦点讨论了噪声管控相关议题,主要包括:(1) 航空噪声管理的具体措施 ,(2)噪声监测系统的管理和操作使用经验,(3)与政府和局方、航空公司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4)噪音投诉处理方法,(5)噪声监控系统运维工作内容及注意事项。双方参会的各位代表就以上内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为今后噪声监测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多方面的参考和借鉴。__北京爱唯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同时作为首都机场和白云机场的噪声系统解决方案的提供商及首都机场噪声运维商,爱唯施常务副总姜爽女士和公司运维服务工程师等受邀一同参加了此次交流会,为向白云机场提供更多运维调研信息,爱唯施在会议上介绍了爱唯施机场噪声运维服务的方针和目标,首都机场运维服务成果,航空监测的年度季度和临时监测报告和工作成效等。 现场运维管理方面,由爱唯施运维工程师介绍了运维管理的任务,设备维修与故障处理,易耗品的更换服务等工作的实施成效,以及爱唯施的运维服务延伸,包括配合客户要求完成工作相关的数据收集汇总及文件报告支持,固定站点搬迁选址建议,特殊噪声事件的响应,移动监测等.首都机场目前布控运行的爱唯施噪声监测和管理系统包括:1个监控中心(ANOMS噪声数据处理服务器和ANOMS Rover噪声及雷达数据获取服务器及相应的系统软件,包括噪声获取软件、航迹处理软件、跑道计算软件、报告模块、投诉处理模块、雷达数据处理软件等系统软件)21个3639型固定监测终端2个移动监测终端5个气象站。白云机场代表此行同时在爱唯施运维团队的陪同下到首都机场各个噪声监测站点实地考察了爱唯施的3639系列噪声监测设备布控和运维情况,为接下来白云机场的相同系列噪声监控设备运维服务的计划开展提供了多方面的参考和调研支持。此次交流会和站点现场考察为机场噪声管控专业部门提供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交流平台.同时爱唯施将继续本着“运行规范、反应及时、数据准确、管理有效”的管理方针,在日常的工作贯彻执行这一精神,为客户提供高效、及时、满意、优质的服务。交流会现场现场考察白云机场代表现场考察首都机场噪声监测站点关于爱唯施北京爱唯施是澳大利亚Envirosuite公司(以下简称EVS)的全资子公司, 2020年2月EVS收购全球著名的噪声监测管控公司 EMS Brüel & Kj?r(以下简称EMSBK),EMSBK 客户遍布40多个国家,主要业务为飞机场噪声监管、采矿和勘探噪声监管、都市噪声监管。EVS的业务领域主要在空气质量、臭气水污染监管。收购后, EVS成为横跨空气质量、水污染监管和环境噪声监测三大领域
  • 全国已有32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噪声监测
    生态环境部26日召开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监测司副司长蒋火华在会上介绍,目前,全国已有32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噪声监测,共设置监测点位76273个。2021年,324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各类功能区昼间总点次达标率为95.4%,夜间达标率为 82.9%。会上有记者提问:《噪声污染防治法》将于6月5日起施行,请问目前我国噪声监测站点设置情况如何?公众如何了解自己身边的噪声水平是否超标?对此,蒋火华表示,“所谓噪声,简单来说,就是干扰我们工作学习生活的声音,人们不需要的声音。高考临近,大家高度关注噪声问题。新修订的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噪声监测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我们组织开展全国声环境质量监测,推进噪声监测自动化,统一发布全国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蒋火华透露,目前,全国已有32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噪声监测,共设置监测点位76273个。其中,用于反映城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的监测点位3521个、用于评价整个城市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的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51046个、用于反映道路交通噪声水平的监测点位21706个。2021年,全国已有21个城市的312个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实现了自动监测并与国家联网。蒋火华表示,为方便公众了解声环境状况,目前,国家、各省份和多数地级及以上城市均在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发布了声环境质量的相关内容,公众可以通过公报了解所在城市声环境质量的总体情况,也可以通过查看功能区监测结果,了解城市特定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是否达标。2021年,324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各类功能区昼间总点次达标率为95.4%,夜间达标率为 82.9%。昼间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4.1分贝;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66.5分贝。
  • 市场前景广阔!一文读懂噪声自动监测行业现状及发展潜力
    随着技术的进步,现代噪声监测系统正朝着智能化、网络化方向发展,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实现远程实时监控和预警,使得噪声管理更加精准高效,市场更加广阔。为了解当前噪声监测技术进展、应用成效、行业状况及挑战机遇,向大家展现当前噪声监测市场现状,仪器信息网开展了“噪声监测现状与市场动态”主题约稿活动,本篇文章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稿内容。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发展现状研究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摘要:近年来,随着噪声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市场上对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的需求逐渐增大。本文主要介绍了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的应用场景、市场需求、发展现状以及本司所研产品,以期为噪声监测技术的发展作出参考。关键词:噪声污染;自动监测技术;监管体系引言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以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工业企业噪声为代表的噪声高发区域不断扩大,噪声污染问题日益严峻[1,2]。王素华等[3]介绍:2019年南充市主城区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在68.1~70.0/dB(A)覆盖的人口所占比例可达50.2%。2023年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4]表明: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网络渠道)共接到公众投诉举报25.4万余件,其中噪声扰民问题占全部生态环境污染投诉举报的59.9%,排各环境污染要素的第1位。根据投诉类型对噪声来源统计分析显示:社会生活噪声投诉举报最多,占67.5%;建筑施工噪声次之,占25.1%;交通运输噪声占4.3%;工业噪声占3.1%。噪声污染具有污染源种类多和形成随机等特点[5]。例如,电锯发动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受企业生产施工等时间的限制,发生频率具有规律性。而由钢铁散落或玻璃炸裂等引起的噪声则具有偶然性,难以预测和捕捉。因此,仅采用手工监测的技术手段已无法满足噪声污染监管的需求。如何精准掌握噪声污染分布规律、做好现场监管取证工作、降低噪声污染事件发生频率以及防治噪声污染偷排造假行为等问题成为噪声污染治理的重要议题。2023年《“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大气【2023】1号)指出:到2025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自2025年1月1日起,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统一采用自动监测数据评价。为统筹城市区域、交通及功能区声环境监测,可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的区域增设点位,形成普查监测与长期监测互补,面监测与点监测结合的监测网络。显然,为加快建设安静优美的⽣ 态环境,改善城市和乡村的声环境质量,推进现代化噪声⾃ 动监测系统的建设,则成为噪声监测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本文主要对噪声污染自动监测系统的发展现状和本司产品作出介绍,以期为噪声监测技术的发展作出参考。1 噪声自动监测现状1.1 噪声自动监测应用场景在噪声污染源监测方面,2021年《噪声污染防治法》指出,噪声污染源类型可分为工业生产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此外,《声环境质量监测》(GB3096-2008)[6]指出:噪声监测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5m/s以下时进行。因此,为保证监测数据有效性,在噪声自动监测时,应在常规噪声源监测的基础上,增加对风雷雨电等气象噪声源和虫鸣鸟叫等动物噪声源相关的数据监测。在噪声污染区域监测方面,标准[6]中对监测区域作出了5类声功能区的划分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定义。因此,结合监测区域噪声限值和噪声源监测类型的要求,噪声自动监测技术可主要应用于如下场景:0类声环境功能区,如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有利于保护区域内人员活动的声环境质量;1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等为主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如公园、住宅区和学校周边的广场舞、音响等扰民场景,有利于提高区域内民众对声环境质量的保护意识以及降低噪声污染扰民事件的发生频率。2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如夜间临时街边演出、高音喇叭呐喊等扰民场景,有利于提高区域内民众对声环境质量的保护意识和噪声污染的监测水平,以及降低噪声污染扰民事件的发生频率。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有利于降低工业噪声污染对职工和周边居民生活的危害。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有利于由飙车炸街鸣笛等行为和车流高峰等引起的噪声监管,提高交通噪声污染的防治水平[3]。噪声敏感建筑物区: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如在此类集中区域发生的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等场景,有利于提高区域内民众的声环境质量等。1.2 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市场需求在噪声站点监测方面,2022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设立3618个噪声监测点位,绝大多数采用手工监测,只有308个站点向国家报送自动监测数据,占总数的8.5%[4]。为此,“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解答会中生态环境部指出:应全面升级对噪声监测网络,预计两年左右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3800多个自动监测站点。在噪声源监管方面,生态环境部计划在3~5年内完成涉及噪声污染的28万余家工业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以及近210万家工业企业排污许可登记。“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指出:针对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和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施工场地,皆应依法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并分别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联网。公共场所管理者应根据需要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具备条件的可与当地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部门联网。综上可知,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已在声环境功能区和各类噪声高发区域得到广泛的应用,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1.3 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发展现状为掌握噪声污染分布现状,减少噪声污染,提高声环境质量,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在多数企业得到推广。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检测适应性合格的噪声自动监测仪数量已达68种。目前,设备端的应用主要体现在噪声数据监测、噪声源类型识别、噪声源定位识别、噪声超标录像回溯以及气象、车流量等相关性因素监测等方面。平台端的应用主要集中于数据实时在线查询、数据回补、数据标记、数据审核、数据分析、设备远程控制、设备运维、系统权限设置等方面。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组成如下图1所示。图1 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组成图噪声数据监测设备,即噪声数据户外采集设备,可为噪声污染治理提供定量的依据,是制定噪声污染源排放清单和精细化管控行动的基础。此类设备可分为移动式和固定式两种[7],主要由全天候户外传声器模块、噪声采集分析模块、数据处理和通讯模块、电源控制模块以及户外防护配套模块等部分组成。噪声源类型识别设备,即对法规标准中定义的生活噪声、工业噪声、建筑噪声和交通噪声等噪声来源类型进行识别,为噪声污染治理提供定性的依据,对于噪声污染源清单的编制和精细化管控具有重要意义。此类设备采用深度神经网络模型等算法[8],通过对声源数据库中标准声源的识别训练,实现对不同场景音源的自主识别。但由于噪声源种类繁多,对于标准声源库的建立仍缺乏明确的标准。噪声源定位识别设备,内置MEMS声阵列[9],利用波束成型等原理,通过声学雷达有效识别噪声源的水平和垂直方位。噪声超标录像回溯设备,是对噪声源定位识别设备功能的扩展。通过对最大噪声源方位的识别,并与监控摄像头联动,指导摄像头对噪声超标行为进行录像,实现噪声超标事件过程的记录和回溯,为噪声污染治理的取证提供有效的依据。但声源定位设备依赖于麦克风阵列的数量,麦克风数量越高,精确度越高,设备成本同等提高。因此,对此类设备的深度研究仍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气象监测设备,融合温度、湿度、大气压、风速、风向、降雨量六种气象参数的监测,是对异常气象条件下不进行噪声监测的补充,为如何剔除气象异常数据和保障噪声数据有效性的提供判别依据。车流量监测设备,采用微波雷达监测技术,可通过调节车道宽度,实现对监测范围内不同车型车流量的自定义监测。通过对噪声—车流量的关联性分析,探究车流量分布规律对噪声污染的影响,为交通噪声污染治理提供理论依据。2 本司产品介绍如图2所示,本司所研LGH-11型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主要由噪声监测设备、声源识别设备、声源定位设备、视频监控设备、气象监测设备、道路车流量监测设备、GPS/北斗定位设备、户外LED显示屏等多种硬件设备,以及自主研发的噪声监测平台组成。本系统,具备市场主流产品功能,取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检测适应性合格认证等多项检测认证证书,可灵活运用于多种噪声高发区域的远程监管,并与各类监管系统实现联动,为噪声扰民事件的取证、监管以及噪声污染精细化管理等提供了依据,进一步提高噪声管理效率和网络安全保障力度。图2 蓝盾LGH-11型噪声自动监测硬件组成图图3 某市4a类功能区某道路监测站点3 展望目前,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的发展已取得阶段性的进展,大大有利于噪声污染治理和民众对声环境质量防护意识的提高。但相较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监测技术的发展仍有明显差距,噪声自动监测市场的深度拓展仍具有广阔的前景。参考文献[1] 李玲珑,王克新.环境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应用及计量现状分析[J].仪器仪表标准化与计量,2024,(03):33-34,42.[2] 姚浩书.长沙市商业综合体设备噪声对周边建筑声环境的影响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2021.[3] 王素华,刘巧,吕娟,等.南充市主城区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及评价[J].绿色科技,2020,(18):125-128.[4] 生态环境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教育部,等.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23)[R/OL].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23.[5] 任志宏.环境噪声监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探析[J].黑龙江环境通报,2023,36(06):64-66.[6]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S].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7] 晏敏锋,陈更新.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综述[J].中国环保产业,2022,(06):40-42.[8] 王诗佳.基于深度学习的声音事件识别研究[D].南京:东南大学,2018.[9] 胡成立.基于声压传感器阵列的多点声源识别与定位虚拟仪器系统研究[D].大庆:东北石油大学,2020.
  • 加大噪声监测,共创宁静城区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噪声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和身心健康带来极大的影响。为了营造一个宁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噪声监测显得尤为重要。噪声污染已成为现代社会的一大难题,它不仅干扰人们的休息、学习和工作,还可能引发一系列健康问题,因此,对噪声进行有效监测和控制,对于保护人们的身心健康和提高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噪声监测政策注重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和精准施策。首先,通过全面建成声环境质量监测网,实现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噪声的全面覆盖和实时监测。其次,推动噪声监测自动化和智能化,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同时,加强噪声监测数据的分析和利用,为制定针对性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智易时代作为环境监测领域的产品供应商,多年来瞄准市场机遇,推出众多环境监测设备,包含声级计、噪声在线监测仪等,可满足不同客户监测场景使用需求。同时我司设备取得了相应资质证书和总站检测报告,表明我司在设备研发领域取得了良好进步。产品介绍 ZWIN-NS06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由噪声采集分析模块、通讯模块、电源模块组成,是一种适合户外噪声实时监测的设备,设备可以选配颗粒物监测模块(TSP、PM2.5、PM10)气象监测模块(温度、湿度、风速、风向、气压、雨量)以及视频监控。可实现 24 小时自动监测,无需人工干预,稳定可靠。功能特点: 声音记录:具有超标自动录音功能,采用无压缩的WAV格式,录音保存的总时长≥10小时,可设定超标值,触发录音或标记;系统校准:支持远程升级系统,远程操控,自动校准等功能;重启功能:具有自动重启功能、具有自动校时功能;断电上传:设备具有故障信息上传,断电信息上传等功能,自动补传延误数据;数据传输:通过GPRS、3G、4G或光纤等方式传输数据;超标报警:设备可设置报警阈值,支持远程设定,当噪声数据超;过该数值,可自动联动报警器进行声光报警;扩展性:设备不带工控机的情况下可直接具有气象监测、车流量、监测与视频监控、GPS定位等扩展功能;存储功能:内置大容量TF存储卡,可以存储5年以上数据,支持USB或TF数据导出;安全保护:设备具有漏电保护装置和防盗报警装置。适用场景:适用于公共环境、化工园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场地等监测场景。
  • 浙江计量院建设的噪声测量仪器远程智控方舱计量实验室揭牌设立
    近日,由浙江省计量院建设的噪声测量仪器远程智控方舱计量实验室在杭州市余杭区杭州爱华仪器有限公司揭牌成立。院党委副书记葛雁、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蒋月华、余杭区科技局副局长章志宏、闲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徐浩、杭州爱华仪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绍栋和总经理熊明华及省计量院相关人员参加揭牌仪式。   噪声测量仪器作为环境噪声监测的关键终端,其量值溯源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噪声监测执法的公正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幸福程度。随着新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实施,环保行业加大了噪声污染的监测力度,对环境噪声测量仪器也提出了更多、更高的技术要求。   葛雁表示,远程智控方舱计量实验室是省计量院在全国率先探索建设的一种计量检测服务新模式,其核心要义是在严格保证检测公正、质量要素全控的前提下,通过实施“传统实验室+远程智控”技术改造,把实验室“嵌入”企业产品生产链末端,做到企业产品线上检测、零距离服务。噪声测量仪器远程智控方舱计量实验室是省计量院建立的第四家方舱实验室,符合省委省政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减负纾困助力企业发展、深化质量提升行动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一次争当改革先锋、争创改革高地的创新之举,是放大先行优势、持续走在前列的有力之举。   熊明华表示,省计量院噪声测量仪器远程智控方舱计量实验室在企业的建立运行,将有效解决企业在产品量值溯源方面的难点,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处处为企业着想,时刻将企业发展、企业冷暖放在心上的情怀,让企业感受到如家的温暖。   噪声测量仪器远程智控方舱计量实验室结合省计量院与企业的优势和特色,实现了企业计量检测周期“一次不跑,一屏通办”,有效破解了企业产品送检周期长的难题,使产品检测效率“指数级”提升、送检成本“断崖式”下降、服务满意度“跨越式”发展。
  • 第23个全国爱耳日来了!管住噪声,从布局监测网络开始!
    3月3日,是第二十三个“全国爱耳日”。谈及听力健康,噪声污染是肯定绕不开的话题。巧的是,今天一则 #男子凌晨3点放烟花为自己庆生被拘# 的消息在微博刷屏,网友们纷纷对此行为表示了反感:“三点放烟花会扰民吧”、“代入,已生气”… …   都说民生无小事,近几年,噪声扰民这一问题在政策上也获得了不小的关注度。   已知,今年6月5日起,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将正式施行,聚焦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四大噪声源,着重分类防控。这意味着,我们的声环境质量很有可能要迎来一次大提升。   而且,在国家层面,《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已将“加强噪声污染治理”划入蓝天保卫战部分,还给出了具体目标: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被顶层设计文件如此“关照”,噪声监测市场这不得“走起来”吗。   去年年中,生态环境部公开了《2021年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全文。报告提到,经粗略统计,2020年一年各地有关部门受理的噪声投诉举报就有201.8万件。其中,社会生活类占比高达53.7%,其后依次是建筑工地噪声(34.2%)、工业噪声(8.4%)、交通噪声(3.7%)。   毫不夸张地说,噪声污染防治真的到了“迫切”“不得不”的程度。问题是,怎么治呢?一般来说,只要噪声源停止发声,噪声就会马上停止,很难像大气环境、水环境污染那样留下残留积累,想要取证并不容易。而没有证据,就约等于后续的治理工作完全无法开展。   对此,新《噪声法》强调应“强化噪声源头防控”,指出要重视噪声监测网络的构建,各单位除安装监测设备之外,还应该与相关部门联网,保证实时上传数据。同时,新《噪声法》还增加了噪声监测产业的内容,明确表示“鼓励、支持噪声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按照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分析,随着各项政策的深入推行,噪声污染的监管力度将进一步加强。届时,噪声监测设备需求势必会增加,产业扩张在即。政策的利好无疑是给市场指明了发展方向,而作为企业来说,想要把握住机遇靠的还是实力。   在这方面,智易时代很有发言权。其推出的噪声在线监测系统,集成采集分贝数据、计算噪声等级以及数据传输等功能,在实现全天候动态监控的同时,还能进行有效记录,为后续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已被成功运用在城市环境、交通道路、公园等场景中。   未来,随着噪声污染的监管进一步收严,声环境治理水平将有效提升。到时候,“我想静静”就是真的能静静了。
  • 云南多部门联动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检查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多部门联动对昆明、昭通、曲靖、楚雄、红河、文山、普洱、丽江8个州(市)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现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按照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和《云南省噪声污染防治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本次检查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2018年以来噪声投诉居高不下问题原因、噪声执法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对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领域噪声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噪声污染问题,检查组当即对责任单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发现噪声治理好的案例,及时收集、汇总噪声的相关情况、降低噪声污染的方法。在认真听取各地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汇报、充分考虑存在困难的同时,深挖问题根源,研究提出破解难题、改进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对8个州(市)的现场检查情况逐一分析后发现,噪声污染投诉呈逐年上升趋势。当前,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依然存在职能职责不清晰、体制机制不顺畅,噪声污染违法成本低、执法取证难、处罚手段单一,反复投诉得不到很好解决,以及行政、执法、技术支撑能力严重不足等问题。着眼进一步推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落地见效,检查组从强化各级政府和部门责任、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重点源监管、健全污染源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建立投诉倒逼机制、建立问题查办跟踪机制、重视典型成功经验发掘、创建噪声污染防治试点县、将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的单位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和信息公开、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多个方面着手,提出了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建议。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在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协调联动下,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多措并举不断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领域行政执法,取得阶段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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