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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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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相关的资讯

  • 环境监测实验室的环境污染与防治
    p  迄今为止 ,我国拥有各类环境监测站约为4000余个 ,环境监测人员达7万多人 ,已成为一 个庞大的体系。根据规范要求 ,各级环境监测站的主要职能就是监测分析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物 排放情况 ,因此一般监测站都配备有功能齐全的分析实验室。分析项目包括大气、地表水、污染源等数以百计的项目。一个长期未曾得到重视的问题是这些监测分析过程一般或多或少都会产生废 水、废气、废渣等三废污染物。像绝大多数普通实验室一样 ,监测实验室实际上是一类典型的小型污染源。/pp  1 监测实验室环境污染特点/pp  1.1 污染种类全/pp  环境监测如按监测类别分包括大气及废气监测、降水监测、地表水及废水监测、生物监测、土壤及底泥监测和固体废弃物监测等许多种。项目如按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建设标准对县级站的要求则超过120余项 ,其中绝大多数属于普通化学分析 ,因此环境监测实验室污染亦和通常的化学实验室相仿。但由于环境监测的对象和方法十分广泛和复杂 ,因而除噪声以外 ,其它的污染物种类全部具备。/pp  1.1 废水/pp  环境监测实验室产生的废水包括多余的样品、标准曲线及样品分析残液、失效的贮藏液和洗液、大量洗涤水等。除大气自动监测、噪声监测和放射性污染监测等少数监测项目外 ,几乎所有的常规监测项目都不同程度存在着废水污染问题。这些废水中成分包罗万象 ,包括最常见的有机物、重金属离子和有害微生物等及相对少见的氰化物、苯并芘、各种农药等。/pp  1.1.2 废气/pp  环境监测实验室产生的废气包括试剂和样品的挥发物、分析过程中间产物、泄漏的标气载气等。通常实验室中直接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实验都要求在通风橱内进行 ,这固然是保证室内空气质量、保护分析人员健康安全的有效办法 ,但也直接污染了环境空气。实验室废气包括酸雾、甲醛、 苯系物、各种有机溶剂等常见污染物和汞蒸汽、H2 S、光气等较少遇到的污染物。/pp  1.1.3 固体废物/pp  环境监测实验室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多余样品、分析产物 (如培养基 )、消耗或破损的实验用品 (如玻璃器皿、纱布 )、残留或失效的化学试剂等。这些固废成分复杂 ,涵盖各类化学、生物污染物 , 尤其是不少过期失效的化学试剂 ,处理稍有不慎 , 很容易导致严重的污染事故。/pp  2 污染数量少/pp  环境监测在技术上要求各级监测部门保证具备规定项目的监测能力 ,但实践上各项目之间的工作频率悬殊较大。大多数项目只是零星开展 ,由这些项目带来的实验室污染数量虽少 ,却也带来了管理的难度。值得指出的是 ,非经常性监测项目导致贮备试剂过期、失效情况相对突出 ,多数实验室缺乏有效对策。/pp  1.3 污染危害大/pp  环境监测实验室污染种类齐全 ,虽然多数项目产生的污染量较小 ,但仍有一些分析项目问题 较为严重。以水质分析中最常见的项目COD分 析 (重铬酸钾法 )为例 ,在分析含高浓度Clsup-/sup的废水 (大多数印染废水都含Clsup-/sup)时 ,按规范须加入0. 4克HgSOsub4/sub 以排除 Clsup-/sup的干扰。如果不计重复 样、加标样而纯粹以一个水样计算 ,则0. 4克HgSOsub4/sub导致的总汞污染需要用5.4msup3/sup的清水才能稀释至达标。而苏南一个县级站光一年 HgSOsub4/sub的消耗量就可达200克以上。何况COD分析带来的环境污染不仅仅是HgSOsub4/sub一项 ,它使用的其它关键试剂都有类似问题 ,硫酸银、重铬酸钾和硫酸都会造成严重污染。表1列出了含Clsup-/sup废水的COD分析时造成的主要环境污染。/pp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noimg/d0ebe7c2-5cfc-4469-891a-97c425344698.jpg" title="表1.jpg"//pp  绝大多数使用有机溶剂的分析项目如石油类、挥发酚和阴离子洗涤剂等等最后都有有机溶 剂污染问题。除一部分挥发变成废气、一部分可回收再利用外 ,大多数成为液态污染物。由于通常情况下 ,有机溶剂并不参与反应 ,因此实验室消耗掉的有机溶剂量大致就相当于排放总量。 年复一年 累积排放量十分可观 ,更不用说有些溶剂还是毒性较强的有机物。同样地 ,那些要使用强酸、强碱的分析项目一般就会有强酸、强碱的污染问题。/pp  在监测分析重金属项目时 ,均存在着分析残液、剩余样品 (有些属于浓度极高的原水、直排水 ) 带来的重金属污染问题。有时 ,一个忙碌的监测实 验室所产生的此类污染并不比一个正常处理废水的小电镀厂来得少 ,甚至种类还要更多些。/pp  开展生物监测的实验室会产生大量高浓度含 有害微生物 (如大肠杆菌、粪大肠杆菌 )的培养液、培养基 ,如未经适当的灭菌处理而直接外排 ,同样 会造成严重后果。/pp  4 污染治理少/pp  环境监测实验室的环境污染长期以来未得到足够的重视 ,因此其污染治理基本上还未有效开展。尽管按化学实验室规范要求 ,实验室应分类配 备多种残液缸 ,但实际操作时多数形同虚设 ,往往 还是往下水道一倒了之。而残液缸满后如何处理 , 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至于其它形式的污染大都没有得到认真考虑。/pp  上级管理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忽视这个问题的情况。无论是各地广泛开展的标准化站建设还是现在逐渐重视的实验室认可、GLP(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建设 ,多从监测能力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着手 ,较少有实验室环境管理方面的规范要求 ,致使监测实验室的环境管理既缺乏压力甚而缺乏推动力 ,又缺少必要的技术规范。/pp  2 监测实验室环境污染的控制途径/pp  环境监测实验室的污染需要各级监测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有效解决 ,从而为治理全国数以万计的各类实验室产生的环境污染树立一个典范。但由于监测实验室的环境污染类型众多 ,情况复杂 , 操作起来存在着相当难度 ,因此必须建立全面、系统的治理方案 ,逐步推行 ,力争问题的最终解决。/pp  2.1 提高认识 ,制定技术规范/pp  各级监测站需要进一步提高对实验室环境污染问题的认识 ,不能回避 ,听之任之 ,而是应该根据本站监测工作的特点、重点 ,积极探索 ,想方设法减少实验室污染。建议上级监测部门组织力量 , 认真研究监测实验室的污染特点和防治途径 ,提出操作性强、简便实用的技术规范 ,并出台相应的考核要求及办法。最好是融入监测站的标准化建设中去 ,使之成为能力建设的一部分 ,从而有利于贯彻落实各项实验室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pp  2.2 建立实验室环境管理体系/pp  监测站在全面推行监测实验室能力建设、质量管理的同时 ,还要建立完备的实验室环境管理体系。按照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理念和要求 ,全面考察环境监测实验分析的各个方面 ,制定相应的程序文件 ,规范监测实验室环境行为 ,充分贯彻 ISO14001一贯强调的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的基本要求 ,力争减小监测分析每一个过程的环 境影响 ,从而不断提升监测实验室管理水平 ,并将环境监测的整体环境影响最小化。表2介绍了环境监测实验室环境管理体系的基本组成。/pp  2.3 全面推行实验室清洁分析、清洁操作/pp  环境监测实验室的环境管理工作应严格按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 ,从多方面着手 ,将实验室环境 污染综合预防的策略应用于监测分析的每一个过程 ,全面推行清洁分析 ( Clea ner Analysis)和清洁操作 ( Cleaner Opera tion) ,尽最大可能减少实验室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毒性。下面是一些具体的方法和途径:/pp  2.3.1 选择污染少的分析方法/pp  大多数环境监测分析方法都有好几种可供选 择 ,应该充分考虑方法的环境相容性 ,尽可能选择 环境污染少的分析方法。如 COD分析如果采用江苏省推荐的快速烘箱法 ,污染要少得多 ,效率却 没有降低。一般来说 ,采用传感器、色谱仪等现代仪器分析常比经典方法污染更少。/pp  2.3.2 选择有效的三废处理方式/pp  监测实验室产生的三废应按分类放置、分质处理的原则 ,尽量利用本地现有的环保治理资源来处理 ,如有害固废可由固废处理中心焚烧处理 , 多数废水可由附近废水性质相同并建有完善设施的工厂处理。有条件的实验室也可按成熟的工艺自行解决 ,这方面已有许多文献报道 。/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noimg/464d50d9-e6b0-4afc-b02f-694a38f30337.jpg" title="表2.jpg"/ /pp  2.3.3 成立试剂调度网络/pp  过期、失效的化学试剂的处理是世界性的难题 ,可以仿照美国的作法 ,成立区域性试剂调度 网 ,选择一部分危害大 ,用量少 ,易失效的试剂进入网络 ,实行实验室间资源共享 ,尽量避免大批化学试剂失效。/pp  2.3.4 加强地区监测中心的功能/pp  现行的管理体制使每个四级监测站都做到了小而全 ,既浪费了资源 ,又不利于保证质量。应发挥地区监测中心的作用 ,集中部分项目的监测能力 ,从而相对降低实验室污染物的排放。/pp  2.3.5 一些行之有效的清洁分析、清洁操作行为实例/pp  ˙ 在满足分析要求的情况下 ,适当降低采样量 /pp  ˙ 不要购买暂时用不上的试剂 尽量使用要到期的试剂 /pp  ˙ 尽可能使用仪器分析从而减少试剂用量和采样量 /pp  ˙ 尽量利用可回收的试剂 /pp  ˙ 将处理或消除危险废物作为实验分析的最后一步 /pp  ˙ 应使用可降解的无磷洗涤剂 /pp  ˙ 使用酒精温度计从而避免水银温度计可能带来的汞污染。/p
  • 十二五重点行业或将强推环境污染责任险
    11月15日下午消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两年得到认可,但因缺少立法支持,企业参与热情不高,面临“雷声大,雨点小”的尴尬。环保部官员表示,将加快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强制与自愿相结合已成“十二五”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广模式的共识。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分散企业风险  由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2010中国绿色经济政策高层研讨会”下午在北京大学开幕。环保部核安全总工程师杨朝飞演讲时表示,当前,我国环境污染事故呈高发态势,一些地方的工业企业污染事故频发,严重污染环境,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特别是一些污染事故受害者得不到及时赔偿,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从实际出发,加强应对污染事故的机制建设,建立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杨朝飞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就是环境保护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长效机制。  杨朝飞认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可以分散企业的风险,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及时援助受害者,维护受害者利益。其实施有利于建立污染事故救助机制,减轻政府的负担,也有利于扩大社会监管力量,降低环境污染的风险,提高应对环境风险的能力。  试点期间保额超过35亿  事实上,2008年由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的《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对外公布以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已经试点两年有余。《意见》明确提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  根据《意见》要求,两部门于2008年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易发生污染事故的石油化工企业和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特别是近年来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和行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点工作。  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副总经理伍志军介绍说,经过近一年的研发,2008年4月,平安产险自行开发的环境污染责任险产品向中国保监会备案并正式推向市场,并于当年7月出具了第一张环境污染责任险保单,赔偿限额50万元。两年来,中国平安已为超过350家企业提供了环境污染责任险的保险保障,累计提供了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风险保障。  作为全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省市之一,湖南省到目前为止,已有28家企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获得了保险公司的服务和赔偿,已决、未决赔付金额合计近281万元。  2008年9月底,湖南已投保的株洲某农药厂发生了氯化氢泄漏事故,造成周边农作物受损,受损农民聚集到厂里索要赔偿,厂群关系一度紧张。承保的平安公司闻讯后立即派人赴现场调查取证,积极参与了企业与农民的理赔协商工作,最终达成了企业、农民、保险公司三方都满意的赔偿协议。  缺乏强制力 试点遇尴尬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维护社会公平、提高社会管理效率等方面的作用获得认可的同时,试点又不得不面临“雷声大,雨点小”的尴尬。  抗风险弱的企业缺乏支付能力,抗风险能力强的企业不愿意投保,投保企业少难以让保险公司建立稳定的赔付基金 保险公司缺乏对于企业的历史污染事故损失、污染风险管控能力等真实数据,对于风险评估、标的定价、事故定损等专业环节的技术力量不够。  从国外环责险的发展来看,一般都有立法、财政补贴、税收减免、政府兜底、第三方风险评估及纠纷处理机构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体系,我国在环责险上的制度支撑明显不足。导致企业和保险公司的积极性都不高,即使个别区域已经出台财政补贴政策,有的还将投保情况与企业资质认证结合起来,但基本没有落到实处。  由于没有出台硬性的行政干预措施,对涉污企业没有任何刚性要求和硬性的管理措施,直接导致企业推诿现象严重,绝大多数企业处于观望状态。  建议在重点行业推行强制保险  因此,“建立强制责任保险为主,自愿责任保险为辅的制度,在立法层面明确环责险的法律地位和强制性”成为试点地区代表以及参与环责险的保险公司的共识。  在试点机构的报告中,普遍建议“当前首先选择部分行业实行强制责任保险,如石油、化工、印染、水泥、造纸、皮革、火力发电、煤气、核燃料生产和有毒危险废弃物的处理等行业 而在城市建设、公共事业和商业等污染较轻的行业则可实行资源责任保险。”  据悉,完成这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路线图,将分“两步走”:第一步,“十一五”期间,初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第二步,到2015年,基本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风险评估、损失评估、责任认定、事故处理、资金赔付等各项机制不断健全。  杨朝飞表示,需加快建立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在国家层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加强投保企业的环境污染风险管理。
  • 两会网友关注十大热点:环境污染首度入选
    【污染问题很严重】  【地方政府为经济牺牲环境】  【支持开征环境税】  十大热点中,环境污染位居第六。这是环境污染首次作为备选热词,并首度入选十大热点话题。2010年,“低碳经济”在两会热词中排名第十五位。2009年,环保问题被列进两会调查的备选热词中。  95%网友认为,我国环境污染问题很严重。分析污染的主因时,3/4网友认为,是由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地方政府为了经济效益牺牲环境所致。而对于酝酿中的环境税,近半网友(47%)支持,认为有利于环境保护。
  • 中国加强对新型环境污染问题监测力度
    农村环境污染、城市饮用水源地存在的饮水安全风险,近年来成为中国环境保护工作出现的新问题。记者从中国环境保护部了解到,中国正不断加强对这些新型环境污染问题的监测力度。  全国环境监测工作会23日在西安闭幕,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在过去的五年时间里,中国环保部门针对新型环境污染问题和潜在的环境风险,积极拓展新的监测领域。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说,从2008年起,中国逐步开展持久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痕量超痕量污染物、臭氧和细颗粒物监测。随后又对农村环境监测进行了试点,重点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土壤、畜禽养殖污染监测。  此外,2007年发生的太湖大规模蓝藻事件后,中国环保部门立即组织对太湖、巢湖和滇池开展了蓝藻水华预警应急监测,并从2009年开始每年对环保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一次全指标监测。  同时,中国各地方监测部门也不断探索新的环境监测领域。北京、上海等地尝试监测挥发性有机物、臭氧等光化学烟雾前体污染物,辽宁省开展了水生生物的监测工作,四川省、云南省对重金属进行了专项监测等。吴晓青说:“在这些新领域的试点监测,为环保工作积累了大量的基础数据和经验,这些都将作为中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
  • 环保部:2010年受理环境污染案1469起
    国家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16日在渝称,截至今年11月底,环保部共受理举报1469件,结案率为90%。虽然群众举报的环境污染问题绝大多数得到有效处理,但环境污染事件总量居高不下,且类型多、发生区域广,环境安全依然面临严峻形势。  张力军是在此间举行的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作出上述表示。他说,今年发生的一批重大、敏感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自然灾害次生环境的应对问题都得到了妥善处置。比如,中石油兰郑长输油管道渭南支线柴油泄漏事件、大连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青海玉树地震以及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发生后,相关部门地迅速处置,将事件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张力军表示,全国已有80%的地市级环保部门和70%的县级环保部门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约有5千余人专门从事环境投诉受理工作。截至今年11月底,环保部通过“010-12369”共受理举报1469件,已办结1330件,结案率达90%,群众举报的环境污染问题绝大多数得到有效处理。  虽然如此,张力军坦言,当前环境安全依然面临严峻形势。他说,国内环境风险异常突出,环境污染事件总量居高不下,且类型多、发生区域广。因为污染事件诱因复杂,环保部门预警防范难,形成事件危害大、处置难、社会关注度高的难题。此外,安全生产、交通事故等引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也在持续上升,百年一遇甚至几百年一遇的自然灾害多发频发。  因此,张力军说,环保部门在制定“十二五”环保规划时要系统考虑环境应急管理内容,并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此外,相关部门还应该深化化学品、饮用水源、尾矿库、化工园区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环境风险防控工作,保障环境安全。
  • 环保部公布环境污染治理运营资质单位名单
    根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0号),现将经我部审查批准的2013年第三批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甲级)获证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2013年第三批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甲级)获证单位名单 序号单 位 名 称资质类别1佛山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2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3北京华利嘉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
  • 天瑞仪器涉足环境污染治理领域
    天瑞仪器(300165)周四午间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环保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证书等级为“自动连续监测(水、气)临时”,有效期从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   天瑞仪器表示,公司申请获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后,可按照资质证书的规定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  之前,天瑞仪器的主营业务为化学分析仪器及其应用软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嘉兴1347.15万元专项资金治理环境污染
    环境污染治理“重头项目”获环保专项资金补助  昨天,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市环保局、市财政局近日下达了2011年市级环保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安排1347.15万元专项资金,惠及44个环保项目,拉动环保投资近5000万元。  环境污染治理的“重头戏”  从44个环保专项资金的受惠项目名单可看出,今年的环境污染治理“重头戏”在于燃煤锅炉的改造和拆除、油气回收改造、企业污染源治理、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绿色生态创建等方面。  今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东海橡塑(嘉兴)有限公司再次将废水废气治理排上了公司的环保工作议程,共投资600多万元建设废气处理升级改造项目和中水回用系统项目,其中废气处理升级改造项目采用活性炭纤维吸附、脱附、催化氧化循环有机组合工艺处理废气,使有机废气捕集率大大提高,减少甲苯等污染物的排放 中水回用系统将生产工艺废水经深度处理全部回用,年减少废水排放量43200吨,化学需氧量减排21.6吨,重金属去除率达98.6%。两个项目共获得补助资金65.83万元。  燃煤锅炉的改造和拆除是新“811”污染整治的重点内容,今年上半年我市开展锅炉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淘汰高耗能、高排放锅炉,减少非电用煤增量。此次获得环保资金补助的44个项目中,有14个燃煤锅炉的改造项目和2个燃煤锅炉拆除项目,涉及的燃煤锅炉大部分已经完成改造。  油气回收改造是我省今年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的重点,今年我市拨出260多万元用于全市中石化加油站等站库的油气回收治理专项改造,以减少废气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十一五”以来补助项目296个  市级环保专项资金是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而设立的市级财政预算项目,专项用于重点污染源治理、区域性污染治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利用等项目的拨款补助或贷款贴息,是我市环境投资重要财力来源之一。  据市环保局环境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促进“生态嘉兴”建设和以节能减排为中心的新“811”污染整治,改善环境质量,今年的44个受惠项目中,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21个,环境监控能力建设项目6个,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项目3个,绿色生态创建项目6个,市政府确定的社会重点发展项目8个,拉动环保投资近5000万元。  据悉,“十一五”以来,我市共安排环保专项资金9800万元,年均增长15%,累计补助项目296个,拉动环保投资近7亿元,为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污染源治理、环境监控能力建设和环境质量提升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 中科院王毅:环境污染未能控制是因投入不足
    记者:长期以来,我国的环保投入占GDP比重始终不到2%,您如何看待这一数据?  王毅:我国环境污染尚未得到控制,环保投入的欠账和不足是重要原因。客观来看,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环保投入呈明显增加趋势。环保投入占GDP比重从2000年的1.12%增加到2010年的1.95%。总体上看,刚刚达到控制污染所需投入的低限。但与西方国家污染治理高峰期以及中国污染治理的实际需要相比,环保投入还相差甚远。  记者:应当如何看待环保投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环保投入占GDP比重多少较为合理?  王毅:要实现我国的环境保护目标,在维持高速经济增长的情况下,关键是要确保环保投入到位。过去10年的环保投入有效抑制了环境污染急剧蔓延。今后10年,若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环保投入占GDP比重应提高到2%-3%,并力争达到3%,工业污染控制投资占其固定资产投资比例提高到5%-7%。因此,10年之内大致需要投入10万亿元。  记者:10万亿元环保投入该从哪里来?  王毅:第一,加大政府环保投入。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央政府分别安排650亿元国债和2100亿元直接用于生态环境建设,拉动了社会资本的投入,建设了一大批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缓解了长期以来城市建设中环境基础设施滞后的矛盾。近年来,中央和地方财政环保支出虽然逐年增加,由2000年的654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443亿元,但在投资总额中的比重已由27.4%下降到21.7%,这表明社会资本越来越成为环保投资的主体。但财政投资拉动作用十分明显,往往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建议未来10年,中央和地方政府环保投资每年应达到2000亿元,10年累计投资2万亿元用于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  第二,加大企业环保投资力度。主要是两类企业,一类是排污型企业,另一类是环保型企业,在2002年公用事业实行市场化改革后,这类企业投资明显增加,他们以BOT、TOT等形式参与到城市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营。2011年,全国已投运的3000多座污水处理厂中,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占42%。未来10年,企业仍然需要继续发挥环保投资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的投入。  第三,加大银行绿色信贷力度。2007年起,中国金融行业实施绿色信贷政策,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对绿色产业给予了重点支持。未来10年,银行应实施环境优先的贷款体系,发挥环保融资的主渠道作用。对于污染防治项目,借鉴国外经验,适当放宽贷款期限、实行贷款浮动利率等优惠政策。同时,进一步落实收费权质押等项政策,为污染治理融资提供更多的创新金融产品。  最后,如果投资到位,还必须改革投资方式并加强监管,以保证环保投入的效率。
  • 近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频发背后
    近来,环境污染事故一件接着一件。每一起污染事故的发生,都如同洁净的天空被蒙上了阴霾。  新闻背景:环境污染事故一再发生  近来,环境污染事故一件接着一件。先是汀江被曝污染,接着又传出大连附近海域被污染的消息……每一起污染事故的发生,都如同洁净的天空被蒙上了阴霾。  大连输油管爆炸 污染海面望不到边  7月16日18时许,大连新港附近中石油的一条输油管道发生爆炸起火,火势燃烧了15个小时才被扑灭。事故原因初步查明,系一艘30万吨级的利比里亚籍油轮在卸油附加添加剂时引起了陆地输油管线发生爆炸引发大火和原油泄漏。  记者乘船在污染海域看到,输油管线爆炸不仅造成了附近地区空气污染,而且有一定数量的原油流入大海,被海风吹起的海浪都呈现明显的黑褐色,被污染海域一眼望不到边。截至17日17时,已在溢油水域布设围油栏约7000米。清污船舶正清除海上油污。从冀鲁津等地紧急调集的围油栏和清污物资也陆续运抵污染现场并投入使用。  紫金矿业9100立方米废水外渗引发汀江流域污染  7月3日16时许,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岗位人员发现污水池的污水水位异常下降,且有废水自废水池下方的排洪涵洞流入汀江。据初步判断,是由于废水池防渗膜垫层异常扰动,导致防渗膜局部破损,废水渗透到废水池下方的排洪涵洞,流入汀江。初步统计,本次废水渗漏量为9100立方米。  浙江淳安县一矿区泄漏污染水体 威胁千岛湖水质  7月14日起,淳安县梓桐镇受强降雨影响,全镇共有两幢房屋倒塌,一处发电用水渠受损,杭州千岛湖矿产品有限公司尾矿库矿受损最为严重。7月15日下午,记者了解到,淳安县梓桐镇三联村的一个铅锌矿场的污水处理池发生塌方性泄漏,导致部分污水流入千岛湖支流,威胁到千岛湖水质安全。  面对近半个月来数起大型的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科学发展观如何落实又重回公众议题。  反思一:对某些企业而言,科学发展观似乎只是个口号  紫金矿业发现事故污水池环保隐患已近一年:紫金矿业总裁罗映南承认,自2009年9月,公司已发现事故污水池的排洪洞有超标污水排出,并进行了整改和封堵,但从如今的事故情况来看,当时采取的措施并没有完全到位。”  反思二:对某些地方政府而言,充当企业保护伞、对污染视而不见  当地居民称污染问题与地方政府保护有直接关系。记者了解到,紫金矿业公司管理团队有浓厚的官员背景,多位管理人员曾供职政府部门。其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相当部分有政府部门工作背景。展开在紫金矿业任职的官员名单,从县级到副厅级干部的名字均赫然在列,这里俨然已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高官退休俱乐部。  露天开采不仅毁坏草原植被,也严重破坏了地下水资源。而当地干部说:“总不能让我们守着金山饿死吧?”乌珠穆沁草原是内蒙古最好的草原之一。如今,各种各样的重型运煤车辆穿梭往来,留下一道道车辙,仿佛是草原上的道道伤痕。  反思三:对地方环保部门而言,无法行使权力和监督  环保部表示,部分地方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不够充分,对上市公司的环保后督查不够深入,极个别省级环保部门甚至违反分级核查管理规定,越权为企业出具上市环保核查意见,严重干扰了上市环保核查工作秩序。  建言献策:如何让环境不再哭泣  一、加强企业监管 清理国企特权  要求企业科学发展,政府监管以及公众权益诉求皆不能缺位。他说,“对于‘国字头’的企业,政府更应该加大监控。例如大连油管爆炸事件,除却追究直接责任者外籍油轮,新港保税油库所属的中石油也应该担负责任。  二、改变地方政府成绩考核的GDP导向  企业履行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在于现有制度的变革。“第一,切断企业和政府过于紧密的关系。第二,政府放弃GDP主义,以维护社会正义、消减贫富差距为第一要务。”。  三、改变环保部门作为地方政府的“家丁”地位  如果能有更为有效的权力横向监督,那么环保部门被“家丁化”的程度就能大大减少。比如,当环保执法人员无端被撤可以向司法求助,由司法对政府的任免行为可以进行合法性审查 人大可以对政府提交的任免名单进行审查,不批准违法免职的决定,或者对党政的行为启动特定问题调查程序。  四、建立建环境友好型社会  伴随着污染事故频发的,是整体生态环境质量的下降。这一命题,必须摆到战略的层面上加以思考。要告别河流的哭泣、大气与土地的污染,目标就是要建立一个环境友好型社会。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远不止是在技术层面做文章(尽管这也很重要),不止是努力消弭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不止是建立一套有效的应对机制。  这就回到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时代难题、回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时代命题上来。如果不能够改变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经济增长方式,如果不去反对盲目消费、过度消费和奢侈消费,如果不能够摒弃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传统技术,如果不能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依法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形成民主科学的环境保护决策体系,那么今天我们听到的又何止汀江的哭泣呢!
  • 如何让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悲剧不再上演?
    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2002年7月,某化肥生产公司液氨泄露,造成人员中毒及死亡,及严重经济损失;2004年6月,某县境内因交通事故造成大量苯胺泄漏,千余立方水受到严重污染;2004年10月,某县焚烧化工废料,恶臭气体造成严重空气污染;2005年,吉林某双苯厂车间发生爆炸,致人受伤及死亡,污染松花江水域,沿岸数百万居民生活受影响;2012年,广西某地法生镉污染,严重污染当地水域,威胁当地饮用水安全… … /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strong类似如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每每发生,都会造成了严重的生命及财产损失,令人唏嘘… … 那么如何让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悲剧不再上演?/strong/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规模较大且对社会产生广泛负面影响、对生命和财产构成严重威胁的事件和灾难。2020年突发strong新冠疫情/strong,生态环境部及时印发strong《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监测方案》/strong,研究部署疫情应急监测工作;6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strong《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strong征求意见稿,对HJ589-2010进行了修订与完善。环境应急监测是在事件发生后至应急响应终止前,对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污染范围进行监测并对其变化趋势和可能的危害做出判断的过程,strong是正确处理事故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strong。/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为增强公众对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认知,提高应急监测水平,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仪器信息网将于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trong11月25日/strong/span,举办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监测与控制”/span/strong主题网络研讨会,邀请环境应急监测专家解读应急监测技术、监管手段及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案例,同时邀请仪器厂商产品专家带来最新环境应急监测仪器、设备、自动监测系统、解决方案等。/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会议免费参加,名额有限,报名从速~/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span/pp style="text-indent: 0em text-align: center "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yingji2020/" target="_blank"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yingji2020//span/a/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报名参会/span/strong/pp style="text-indent: 0em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img style="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211px height: 211px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65041f26-1f92-492a-9f11-553357a69733.jpg" title="突发.png" alt="突发.png" width="211" height="211"//pp style="text-indent: 0em text-align: center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indent: 0em "会议日程/span/strong/ppbr//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4294325f-cb51-46b0-afea-8713d17cea55.jpg" title="日程.png" alt="日程.p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indent: 0em " /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演讲嘉宾/span/strong/pp style="text-indent: 0em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pan/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a7087ffb-eaaf-4368-93cc-05c98ce6e7cd.jpg" title="嘉宾1.p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854f1b4b-325e-40c0-bfb6-92c28f9db0d7.jpg" title="嘉宾2.p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396123b9-28aa-41e0-b485-e7468205aa03.jpg" title="嘉宾3.png"//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为加强环境应急监测技术交流,特创建“环境应急监测”交流群,/span/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群聊,与同行交流学习,获取更多知识技能~/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291px height: 530px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d20a93a5-2e90-4001-a524-bf7d7e9b8f31.jpg" title="应急群.png" alt="应急群.png" width="291" height="530"//ppbr//p
  • 环保部:加快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针对我国环境污染事故呈高发的严峻态势,国家环境保护部有关官员11月15日下午表示,将加快推进政策法规的制定,建立起有效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分散企业风险  由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2010中国绿色经济政策高层研讨会”15日下午在北京大学开幕。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环保部核安全总工程师杨朝飞在作主旨演讲时表示,当前,我国环境污染事故呈高发态势,一些地方的工业企业污染事故频发,严重污染环境,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特别是一些污染事故受害者得不到及时赔偿,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根据环保部2008年的一项调查,7555个大型重化工业项目中,81%布设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 45%为重大风险源。2009年仅血铅污染事故就有18起。2010年,中石油、紫金矿业等污染事故接连不断,环境整体恶化的趋势并没有完全遏制。与此同时,我国相应的环境污染防范机制存在缺陷。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从实际出发,加强应对污染事故的机制建设,建立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杨朝飞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就是环境保护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长效机制。  他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在政府监督和指导下运行的一项独立的市场活动,是在法制和价值规律的双重影响下的合作契约,是让环境风险下降,经营利润上升的一种新型保险。  杨朝飞认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可以分散企业的风险,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及时援助受害者,维护受害者利益。其实施有利于建立污染事故救助机制,减轻政府的负担,也有利于扩大社会监管力量,降低环境污染的风险,提高应对环境风险的能力。  “加快建立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是一项把市场手段运用到环保领域的重要尝试。”杨朝飞说。  2008年,由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的《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对外公布。  根据《意见》要求,两部门于2008年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易发生污染事故的石油化工企业和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特别是近年来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和行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点工作。  《意见》明确提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完成这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路线图,将分“两步走”:第一步,“十一五”期间,初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第二步,到2015年,基本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风险评估、损失评估、责任认定、事故处理、资金赔付等各项机制不断健全。  需加快推进试点  但据记者了解,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政策总体上起步较晚,近年来在一些地方试点取得了一些进展,但由于相关政策、制度以及配套宣传不到位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遭遇诸多尴尬。  前两年,在两部门试图率先试点的三类企业中,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感兴趣的不多。包括中石油、中石化等在内的一些行业巨头当时就表示,“对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工作予以支持,但是目前不宜把大型化工企业纳入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的范围内。”这些企业还对该保险能否满足环境风险保障需求存在疑虑。在一些地方,《意见》的推进也存在一定困难。  重庆市环保局工作人员朱玉娟告诉记者,目前,企业普遍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积极性不高,主要有三类情况:一是认为自己企业完全没有什么环境风险,不必要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二是认为可以购买,但对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和服务质量持怀疑态度 三是政府已要求购买了安全责任保险等相类似险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重复保险。  不过,这种情况有所改变。今天下午,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湖南省环保厅、重庆市环保局等官员都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表示认同。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中竺对记者说,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不仅能够转移企业面临的风险,而且能够通过费率杠杆、防灾防损、经济补偿等机制,促进企业加强风险管理,增强安全防范措施,降低污染风险,最重要的是,该制度能够实现事后及时有效的赔付和污染清理,维护第三者利益,减轻政府压力。  陈中竺称,截至2010年7月,该公司已经有10家分公司开发并报备了专用的环境污染责任险产品,9家分公司已经出单承保业务。5月8日,云南某磷肥制造化工企业因废料磷石渣泄露,加之暴雨,导致污染物流入附近鱼塘,造成了财产损失,目前已经立案,理赔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平安产险第一时间参与了环境污染责任险的调研和开发工作。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副总经理伍志军告诉记者,经过近一年的研发,2008年4月,平安产险自行开发的环境污染责任险产品向中国保监会备案并正式推向市场,并于当年7月出具了第一张环境污染责任险保单,赔偿限额50万元。两年来,中国平安已为超过350家企业提供了环境污染责任险的保险保障,累计提供了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风险保障。  作为全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城市之一,湖南省到目前为止,已有28家企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获得了保险公司的服务和赔偿,已决、未决赔付金额合计近281万元。  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谢立告诉记者,2008年9月底,已投保的株洲某农药厂发生了氯化氢泄漏事故,造成周边农作物受损,受损农民聚集到厂里索要赔偿,厂群关系一度紧张。承保的平安公司闻讯后立即派人赴现场调查取证,积极参与了企业与农民的理赔协商工作,最终达成了企业、农民、保险公司三方都满意的赔偿协议。  杨朝飞表示,需加快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在国家层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加强投保企业的环境污染风险管理。
  • 重金属企业须强制上环境污染责任险
    投保情况将成信贷和上市参考标准  今后重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等一些环境污染高风险行业将被强制参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昨日,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在涉重金属企业和石油化工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其中涉重金属企业必须强制纳入该保险,企业投保情况将成为客户评级和信贷准入的参考标准。  环境污染责任险是指保险人承担了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环境污染的经济赔偿和治理成本,这样如果在污染发生的时候,污染受害者在被保险人无力赔偿的情况下也能及时得到给付。《意见》要求,部分行业需要强制加入到此项保险,其中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被纳入强制保险范围。同时鼓励石化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等纳入环境污染责任险范围。  如果企业未按规定缴纳保险,其经营将受到影响。《意见》表示,企业是否投保将与上市环保核查等制度的执行结合,并会将企业未按规定投保的信息及时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客户评级、信贷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据。如果企业按照要求参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享受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或者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时会得到重点扶持。  在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看来,督促企业强制纳入环境污染责任险能够保证污染发生时受害者得到及时赔偿,从而减少受害者损失。但是,企业参与保险后必然会降低违法风险,减少企业预防治的动力,从而不利于污染防治 并且,由于现在被纳入强制上环境污染责任险企业多是环境污染高风险行业,该类企业发生污染事件后,赔付成本通常较高,是否有保险公司愿意承担该份保险还尚待考察。  “要让企业入保险情况和前期的污染防治很好地联动,这样才能保证既能防治污染也能保证后期赔付。”马军表示。  据了解,在2007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启动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政策试点。鼓励和督促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当时并未强制某些行业参与此项保险,只鼓励企业参与,目前我国已在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相关试点工作,投保企业达2000多家,承保金额近200亿元
  • 环境污染控制技术需求巨大 “十二五”国家将加大科研投入
    今年是我国“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但目前看来我国环境污染仍未得到遏制,重大污染事件频发,我国已进入环境污染事故频发期,2008年环保部处理的全国突发环境事件上升22.7%(2008中国环境公报)。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严重威胁民生安全,在水环境方面地表水污染范围已由支流向干流、下游向上游、区域向流域、地表向地下蔓延,50%城市地下水受污染,饮用水安全存在严重隐患。  环保产业已现雏形 战略产业亟待发展  环保产业不仅为环境污染治理提供必要的技术与装备基础,也是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与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2008年我国环保产业总产值7900亿元,在GDP中的比重仅占1.3%,远远低于德国的8%,甚至低于国际平均的4%;据最新预测,2020年全球环境技术产业在GDP中的比重有望达到16%;我国已经将环保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预计到2020年,我国GDP总量将达到68万亿元,人均GDP将超过5600美元,城市化率将达到58%,人口总量超过14亿,能源消耗近40亿吨标准煤,因此我国未来将面临更大的环境压力。  环境污染控制技术需求巨大 部署“十二五”期间环境技术规划  从“十五”开始环境技术列入863计划中,“十一五”环境领域有两个重大项目,分别是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技术和典型城市群的大气复合污染控制技术,以及30几个重点项目和一大批的专题课题,所涉及经费接近13个亿。以目前趋势来看,“十二五”期间国家仍会加大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科研投入。面对“十二五”期间对于环境技术的迫切需求,将会对先进的环境监测技术、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技术、区域清洁空气关键技术、污染土壤/场修复技术、化学品风险控制技术五项技术开展重点工作。对于环境监测技术,意在针对常规污染物、优先污染物,研发环境监测核心设备,组建环境监测技术创新联盟,提升我国环境监测仪器和设备的研制水平;建立环境监测技术方法体系、环境质量评价技术方法体系和支撑国家节能减排的监测技术平台。 对于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技术,针对可能导致水、大气、土壤等严重污染,并对生态系统及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累积性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基于环境污染事件的全过程解析,着重研究以“预测预防—预报预警—典型预案”为主线的环境风险控制前端技术,形成及技术、设备、模型、方法、规范、指南、数据库和管理系统于一体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技术体系,为有效防范和应急环境污染事件提供系统方案,保障我国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注:本文根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及深度处理技术交流大会”科技部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资源环境处王磊处长发言整理,未经本人审核)
  • 北京副中心等9个项目 首次试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雾霾天达到空气重度污染级别时,城市副中心、新机场等项目的施工工地将自动开启降尘设备进行喷洒。  近日获悉,北京市施工企业首次与环保科技企业“联手”推进第三方环境污染治理,监测结果还将汇入城市污染监测平台进行分析研判。  工地环境污染治理 委托专业第三方进行  近日,为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推进第三方环境污染治理机制,提升施工现场环境污染治理水平,推动京津冀一体化环境污染治理,在北京城市建设研究发展促进会推动下,北京住总集团与北京欧禄森环保科技公司达成第三方环境治理战略合作。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指排污者通过缴纳或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委托专业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的模式,第一批试点项目包括住总集团为施工方的北京城市副中心A3、A4、新机场等9个项目。据城市促进会工作人员介绍,主要治理手段是通过邀请专家进行现场勘定,然后采用先进的仪器设施等。第三方合作治理将于12月中旬左右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此外,本次第三方治理过程中,将定期汇总情况并统计数据资料,汇入城市污染源监测平台,分析研判后形成调研报告,为主管部门制定第三方治理标准提供参考依据。  施工现场设监测点 重污染第一时间预警  北京住总集团安全监管部副部长唐华介绍,以往在施工现场做环境治理是将建委定额、甲方拨付的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于购买设备,进行体系、制度的建设,设备设施的建设来运行。但可能存在部门项目未能专款专用,建设方拖沓不及时拨付,耽误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等问题。  按照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市属国有企业发挥带头作用,此次合作是全市首家以集团名义和专业环保公司对环境污染进行综合治理。  环保公司根据项目需求,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编制环境治理策划方案,例如体系建设管理方面,需要多少清扫、运维人员,并且按照需求出示购买物资清单,例如根据现场规模需要配备多少洗轮机,引入多少降尘设备设施、防尘网、抑尘剂。此外,在现场布置环境监测点并进行系统监测。  整个治理过程将根据施工实际进度,从土建、结构、装饰,后期园林绿化直至竣工验收,均有不同的标准。  值得关注的是,通过城市污染源监测平台,系统能够在第一时间预警,在空气重污染期间,降尘设备将进行自动喷洒。目前,这个设施在城市副中心的A3、A4项目,也就是市人大、市政协新办公楼,以及新机场等9个项目开始启用。
  • 实验室环境污染,绝对不是小事!
    1 实验室环境污染种类及危害1.1 按污染性质分1.1.1化学污染化学污染包括有机物污染和无机物污染。有机物污染主要是有机试剂污染和有机样品污染。在大多数情况下,实验室中的有机试剂并不直接参与发生反应,仅仅起溶剂作用,因此消耗的有机试剂以各种形式排放到周边的环境中,排放总量大致就相当于试剂的消耗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排放量十分可观。有机样品污染包括一些剧毒的有机样品,如农药、苯并(α)芘、黄曲霉毒素、亚硝胺等。无机物污染有强酸、强碱的污染,重金属污染,氰化物污染等。其中汞、砷、铅、镉、铬等重金属的毒性不仅强,且有在人体中有蓄积性。1.1.2生物性污染生物污染包括生物废弃物污染和生物细菌毒素污染。生物废弃物有检验实验室的标本,如血液、尿、粪便、痰液和呕吐物等;检验用品,如实验器材、细菌培养基和细菌阳性标本等。开展生物性实验的实验室会产生大量高浓度含有害微生物的培养液、培养基,如未经适当的灭菌处理而直接外排,会造成严重后果。生物实验室的通风设备设计不完善或实验过程个人安全保护漏洞,会使生物细菌毒素扩散传播,带来污染,甚至带来严重不良后果。2003年非典流行肆虐后,许多生物实验室加强对SAS病毒的研究,之后报道的非典感染者,多是科研工作者在实验室研究时被感染的。1.1.3 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性物质废弃物有放射性标记物、放射性标准溶液等。1.2 按污染物形态分1.2.1 废水实验室产生的废水包括多余的样品、标准曲线及样品分析残液、失效的贮藏液和洗液、大量洗涤水等。几乎所有的常规分析项目都不同程度存在着废水污染问题。这些废水中成分包罗万象,包括最常见的有机物、重金属离子和有害微生物等及相对少见的氰化物、细菌毒素、各种农药残留、药物残留等。1.2.2 废气实验室产生的废气包括试剂和样品的挥发物、分析过程中间产物、泄漏和排空的标准气和载气等。通常实验室中直接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实验都要求在通风橱内进行,这固然是保证室内空气质量、保护分析人员健康安全的有效办法,但也直接污染了环境空气。实验室废气包括酸雾、甲醛、苯系物、各种有机溶剂等常见污染物和汞蒸汽、光气等较少遇到的污染物。1.2.3 固体废物实验室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多余样品、分析产物、消耗或破损的实验用品(如玻璃器皿、纱布)、残留或失效的化学试剂等。这些固体废物成分复杂,涵盖各类化学、生物污染物,尤其是不少过期失效的化学试剂,处理稍有不慎,很容易导致严重的污染事故。 2 对实验室污染物的处理办法为防止实验室的污染扩散,污染物的一般处理原则为:分类收集、存放,分别集中处理。尽可能采用废物回收以及固化、焚烧处理,在实际工作中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检测,尽可能减少废物量、减少污染。废弃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排放标准。2.1 化学类废物一般的有毒气体可通过通风橱或通风管道,经空气稀释排出。大量的有毒气体必须通过与氧充分燃烧或吸收处理后才能排放。废液应根据其化学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存放地点,通过密闭容器存放,不可混合贮存,容器标签必须标明废物种类、贮存时间,定期处理。一般废液可通过酸碱中和、混凝沉淀、次氯酸钠氧化处理后排放,有机溶剂废液应根据性质进行回收。2.1.1 含汞废液的处理排放标准3:废液中汞的最高容许排放浓度为0.05mg/L(以Hg计)。处理方法:①硫化物共沉淀法:先将含汞盐的废液的pH值调至8-10,然后加入过量的Na2S,使其生成HgS沉淀。再加入FeS04(共沉淀剂),与过量的S2-生成FeS沉淀,将悬浮在水中难以沉淀的HgS微粒吸附共沉淀.然后静置、分离,再经离心、过滤,滤液的含汞量可降至0.05mg/L以下。②还原法:用铜屑、铁屑、锌粒、硼氢化钠等作还原剂,可以直接回收金属汞。2.1.2 含镉废液的处理①氢氧化物沉淀法:在含镉的废液中投加石灰,调节pH值至10.5以上,充分搅拌后放置,使镉离子变为难溶的Cd(OH)2沉淀分离沉淀,用双硫腙分光光度法检测滤液中的Cd离子后(降至0.1mg/L以下),将滤液中和至pH值约为7,然后排放。②离子交换法:利用Cd2+离子比水中其它离子与阳离子交换树脂有更强的结合力,优先交换。2.1.3 含铅废液的处理在废液中加入消石灰,调节至pH值大于11,使废液中的铅生成Pb(OH)2沉淀,然后加入Al2(S04)3(凝聚剂),将pH值降至7-8,则Pb(OH)2与Al(OH)3共沉淀,分离沉淀,达标后,排放废液。2.1.4 含砷废液的处理在含砷废液中加入FeCl3,使Fe/As达到50,然后用消石灰将废液的pH值控制在8-10。利用新生氢氧化物和砷的化合物共沉淀的吸附作用,除去废液中的砷。放置一夜,分离沉淀,达标后,排放废液。2.1.5 含酚废液的处理酚属剧毒类细胞原浆毒物,处理方法:低浓度的含酚废液可加入次氯酸钠或漂白粉煮一下,使酚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如果是高浓度的含酚废液,可通过醋酸丁酯萃取,再加少量的氢氧化钠溶液反萃取,经调节pH值后进行蒸馏回收.处理后的废液排放。2.1.6 综合废液处理用酸、碱调节废液pH为3-4、加入铁粉,搅拌30min,然后用碱调节pH为9左右,继续搅拌10min,加入硫酸铝或碱式氯化铝混凝剂、进行混凝沉淀,上清液可直接排放,沉淀于废渣方式处理。 2.2 生物类废物生物类废物应根据其病源特性、物理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地点,专人分类收集进行消毒、烧毁处理,日产日清。2.2.1 液体废物一般可加漂白粉进行氯化消毒处理。固体可燃性废物分类收集、处理、一律及时焚烧。固体非可燃性废物分类收集,可加漂白粉进行氯化消毒处理。满足消毒条件后作最终处置。2.2.2 可重复利用的玻璃器材如玻片、吸管、玻瓶等可以用1000-3000mg/L有效氯溶液浸泡2-6h,然后清洗重新使用,或者废弃。2.2.3 盛标本的玻璃、塑料、搪瓷容器可煮沸15min或者用1000mg/L有效氯漂白粉澄清液浸泡2-6h,消毒后用洗涤剂及流水刷洗、沥干;用于微生物培养的,用压力蒸汽灭菌后使用。2.2.4 微生物检验接种培养过的琼脂平板应压力灭菌30min,趁热将琼脂倒弃处理。2.2.5 尿、唾液、血液等生物样品,加漂白粉搅拌后作用2-4h,倒入化粪池或厕所。或者进行焚烧处理。2.3 放射性废弃物 一般实验室的放射性废弃物为中低水平放射性废弃物,将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收集在专门的污物桶内,桶的外部标明醒目的标志,根据放射性同位素的半衰期长短,分别采用贮存一定时间使其衰变和化学沉淀浓缩或焚烧后掩埋处理。2.3.1 放射性同位素的半衰期短(如:碘131、磷32等)的废弃物,用专门的容器密闭后,放置于专门的贮存室,放置十个半衰期后排放或者焚烧处理。2.3.2 放射性同位素的半衰期较长(如:铁59、钻60等)的废弃物,液体可用蒸发、离子交换、混凝剂共沉淀等方法浓缩,装入容器集中埋于放射性废物坑内。 3 解决实验室污染的措施3.1 提高认识,制定技术规范各级实验室都需要进一步提高对实验室环境污染问题的认识,不能回避,听之任之,而是应该根据本实验室工作的特点、重点,积极探索,想方设法减少实验室污染。国家有关部门也应认真研究实验室的污染特点和防治途径,提出操作性强、简便实用的技术规范,并出台相应的考核要求及办法。最好是融入实验室的建设和验收中去,使之成为能力建设的一部分,从而有利于贯彻落实各项实验室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3.2 建立实验室环境管理体系实验室在能力建设、质量管理的同时,还要建立完备的实验室环境管理体系。按照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理念和要求,全面考察实验分析的各个方面,制定相应的程序文件,规范实验室环境行为,充分贯彻ISO14001一贯强调的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的基本要求,力争减小每一个过程的环境影响,从而不断提升实验室管理水平。3.3 全面推行绿色化学、清洁实验3.3.1 选择污染少的分析方法在保证实验效果的前提下,用无毒害、无污染或低毒害、低污染的试剂替代毒性较强的试剂,尽量用无毒、低毒试剂替代高毒试剂。在一些特定实验要用到高毒性药品时,一定要用封闭的收集桶收集废液。学校在进行教育实验中,还要特别注意发挥教学多媒体的作用。教学多媒体是知识经济的产物,它是信息社会的标志之一,在实验教学中,计算机辅助教学模拟化学实验(仿真实验)是一种化学试剂和仪器装置“零投入”和“废弃物零排放”的特殊实验方式,它非常适合于演示实验。因为演示实验主要是用于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和用于模仿而不是训练动手操作能力的。某些毒害较大的化学实验也可以采用这种方式,从而可防止为了学习一点儿知识而付出高昂的环境代价的作法。3.3.2 改进实验条件,开展推广微型实验在实验中改善实验装置,是有效防止有毒气体逸散、有毒液体外溢的重要举措。一些商品化实验装置的产生可以大大减少实验中化学试剂的用量。微型实验是指在微型化的仪器装置中进行的实验,其试剂用量是常规实验的数十分之一至千分之一。因此,开设微型实验,是节约药品,减少开支,降低实验污染的简便方法。改进实验方法,可以减少试剂使用量。在农残检测中利用固相萃取取代传统的液液萃取,可以大大减少乙腈等有毒试剂的使用,减少污染。3.3.3 成立试剂调度网络过期、失效的化学试剂的处理是世界性的难题。各实验室可以合作成立区域性的试剂调度网,选择一部分危害大,用量少,易失效的试剂进入网络,实行实验室间资源共享,尽量避免大批化学试剂失效,也可节约实验成本。3.3.4 加强地区中心实验室的功能现行的管理体制使各级行政部门都拥有各自小而全的实验室,既浪费了大量资源,又不利于环境保护。应发挥地区中心实验室的作用,集中部分项目,对社会开发。从而达到资源共享,相对降低实验室污染物的排放,对污染相对大的实验室有利于集中治理。3.3.5 一些行之有效的清洁实验行为的实例在满足实验要求的情况下,适当降低采样量;不要购买暂时用不上的试剂;尽量利用可回收的试剂;应使用可降解的无磷洗涤剂;使用酒精温度计从而避免水银温度计可能带来的汞污染。4 国内外实验室污染治理的现状在国外,有专门的实验室废弃物处理站来集中收集处理。实验室废弃物集中处理站的管理规范、严格,安全环境保护意识极强。专门地点集中、专门房间、专门容器存放,专门人员管理,严格分区、分类,集中送特殊废品处理场处理。各种废弃物由各实验室分类上交后,处理站要对交来废弃物称重后将信息存进计算机,再分类放到规定地方集中。例如,报废放射源、废机油、报废化学试剂、化学合成“三废物”、化学品废弃容器等都分类存放。废弃物集中处理站设计内容周密,设施完备先进,安全可靠。为防止集中后的地下渗漏二次污染,设计时将处理站地下全部用水泥整体浇注。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在专门房间,还有安全监控、排风系统。废弃物集中处理站的费用由政府每年的经费预算中列支。另一方面,可回收废品被收购后所得资金则用于废弃物集中处理站的进一步发展。目前我国对实验室的污染排放并没有专门的规定,一般参照企业的污染排放标准。实验室在建设或认可验收时会对实验室的废弃物排放提出要求。如气体实验在通风处做,废弃物由专门的环保公司回收等。由于实验室污染种类齐全,情况复杂,多数项目产生的污染量较小,缺乏相应资金,操作起来存在着相当难度,给污染治理带来一定困难。目前除少数一些环保意识强的实验室,没有直接排放废弃物外,多数实验室仅仅把环保放在口头上,废弃物回收协议签在纸上,大量的废弃物仍然直接排放。由于实验室大多数项目只是零星开展,各项目之间的工作频次不均匀,废弃物排放物规律,污染分散,这些也给环保部门监控带来困难。一些环保措施的后处理没有完善,如残液缸满后如何处理,都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5 结论实验室存在着明显的环境污染,国家有关部门必须完善管理制度,研究解决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避免实验室的三废污染。政府部门也应给予资金、政策的支持,建立全面、系统的治理方案,逐步推行,采用合适的方式来妥善处理废弃物,力争问题的最终解决。
  • 室内环境污染严重 甲醛超标率同比上升8%
    室内环境污染正向我们逼近!12月6日,记者在新近出炉的《2010年沈阳市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工作简报》中发现,沈阳市室内环境污染超标率呈上升趋势。  据统计,2010年以来,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室内环境检测中心共计对沈城257户家庭及公共场所进行了室内环境空气检测,其中包括5家幼儿园、3处民用工程建筑,获得有效数据达1215个。  根据目前所掌握的情况,甲醛仍为室内空气主要污染气体,其次为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甲醛、苯等污染物的超标率达到78%。与2008年同期监测结果相比,甲醛超标率上升2%,苯超标率上升12%,甲苯超标率上升1%。与2009年同期监测结果相比,甲醛超标率上升8%,苯超标率上升8%。多数新迁家居室内环境质量不容乐观。  如何减少室内的环境污染呢?沈阳市室内环境监测中心的负责人建议,在装修设计上,要尽量简约化,装修程度切忌过于复杂。装饰装修材料使用越多,可能造成的室内空气污染就严重。要保证房间的空气置换率,合理进行室内通风。家庭居室每天开窗换气时间不应少于15分钟,对无对流风的房间的通风换气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同时还可以在室内养殖一些能够净化室内环境污染的植物,如吊兰等。  有条件的,购买家具后最好让家具在通风条件下多放置一段时间,以使污染残留物挥发消解。迁入新居前,最好请权威检测机构对室内环境进行检测,若检测结果超标,视超标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直至室内环境合格后再入住。
  • 湖北成立水环境工程实验室 破解水环境污染难题
    1月25日,湖北省第一个专门以水环境污染与保护关键技术问题研究的省级环境工程实验室――湖北省水环境工程实验室在武昌正式成立。经测试,这个实验室设备运行情况良好,主要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填补了省内空白,对湖北省水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湖北省地处长江中游,面积18.59万平方公里。境内水系发达,水域广阔,河流纵横,湖泊棋布,素有“洪水走廊”、“千湖之省”之称。水资源作为湖北省的重要战略资源,对“两圈一带”经济社会的影响尤为突出。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新时期湖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正确认识湖北省水资源水环境特性和开发利用现状是实现区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是合理节约、优化配置、有效保护水资源的科学基础。  湖北省水环境工程实验室是湖北省环保厅、财政厅、科技厅等部门重点支持能力建设项目。该实验室以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为依托,立足于废水处理工艺、水污染控制、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和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技术研究,以解决湖北省近期和中长期水环境污染和水环境保护关键技术问题,使其成为该省水环境工程基础性综合研究平台和技术创新基地,为全省“污染减排”、水质改善、水环境预警和水环境应急处理等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  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张钢介绍,湖北省水环境工程实验室建设共分三期规划建设,实验室项目规划和建设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于2009年完成。目前,实验室一期建设内容已于2010年底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湖北省环保厅、财政厅、科技厅三部门将全力支持实验室的发展,将其建设纳入该省“十二五”环境科研能力建设规划之中,并申报创建省级水环境重点实验室,成为全省环保系统水环境科研的重要平台 具备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关键技术能力后,还将申报成为国家级水环境重点实验室,力争成为国家级水环境研究基地和水污染处理工程中心。  同时,该实验室还将积极为全省培养环境专业技术人才,构建知名人才培养基地。目前,实验室有高层次人才9人,其中教授级高工1名,博士3名,硕士4名。
  •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如何应对?这场会议带你了解
    2015年8月12日,天津滨海新区天津港发生危险品爆炸案,多个水质检测点显示氰化物超标;201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苯胺车间发生爆炸事故,大量苯类物质流入松花江中,造成严重污染,市民饮水安全出现危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不仅给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也给人们生命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天津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图片来源:人民网)  为了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部于2014年12月29日颁布了《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出如下要求:“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环境监测,并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卫生计生、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应当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不同于一般的环境污染,它具有事发突然、难以预测、危害严重等特点。减少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对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的破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当前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领域中一项十分重要且迫切的工作。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需要构建好环境安全预警系统,而先进的应急监测设备则是完善当前应急预警体系的必要条件。  为了更好地交流环境应急预警及应急监测中的技术方案、体系建设、政策法规等行业热点,仪器信息网将于2021年3月17日-18日举办“环境预警及应急监测”网络主题研讨会,邀请相关领域内的专家和厂商共同探讨相关问题。▋ 会议日程 ▋3月17日 环境预警及应急监测(上)09:30-10:00水质生物毒性在线监测技术及设备的评价张国城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10:00-10:30沃特世APGC技术在环境污染物筛查领域的应用甄云鹏沃特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0:30-11:00岛津异味分析系统在应急监测中的应用姜啸龙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11:00-11:30总微囊藻毒素快速检测技术周小红清华大学11:30-12:00默克水环境应急检测解决方案杨柳默克化工技术(上海)有限公司12:00-14:00午休14:00-14:30环境预警及应急监测方法和标准解读张颖中国环境监测总站14:30-15:00快速,简单,可靠 —— 现代水务的应急水质监测解决方案王焕成莫尔顿水务技术(上海)有限公司15:00-15:30轻巧灵活、化繁为简 ——Endress+Hauser水质分析多参数新品应对环境监测挑战曹禛祺Endress+Hauser 15:30-16:00YSI水质仪在水环境监测和水环境预警中的应用郭英田赛莱默分析仪器(北京)有限公司 16:00-16:30水环境生物预警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刘勇中科水质生态环境物联网研究中心3月18日 环境预警及应急监测(下)09:30-10:00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分类及其应对魏恩棋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10:00-10:30环境空气应急监测技术应用及典型案例分析徐军青岛明华电子仪器有限公司10:30-11:00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介绍荆立明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00-11:30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回顾性探讨史绵红安徽省环境监测站11:30-12:00便携式重金属快速分析仪在应急监测中的应用温旭瑞士万通中国有限公司 12:00-14:00午休14:00-14:30便携式GC-MS在应急监测中的应用裴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14:30-15:00新形势下环境应急监测技术和产品应用杨超青岛众瑞智能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15:00-15:30走到哪,测到哪——珀金埃尔默环境监测走航系统陈燕杰珀金埃尔默 15:30-16:00填补空白的水质SVOC、抗生素及异味有机物风险应急预警检测解决方案吉建国安捷伦 16:00-16:30简析2019-2020年国家环境应急监测规范、指南范晓周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 欢迎您点击报名链接或扫描下列二维码报名参加会议限时报名,免费听会。报名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0317YJ/
  • 温家宝:下决心解决好环境污染问题
    3月5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听取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温家宝说,要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和布局,抓紧完善标准、制度和法规体系,采取切实的防治污染措施,促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下决心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气、水、土壤等突出环境污染问题,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民健康,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看到希望。
  • 研究指出:环境污染造成食源性疾病增长
    一部揭示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安全规律的学术专著指出,食品安全与自然环境密不可分,环境污染给食品安全带来了不确定性。环境污染对人类健康的危害通过食源性疾病增长反映出来。  刚刚由中国质检出版社出版的《论质量安全型经济》指出,工业污染中以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物最为严重。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城市污水用于农田灌溉的现象时有发生,农用化学品造成的污染也司空见惯。  这部专著还介绍说,为了农业高产,我国耕地化肥平均施用量是国际化肥安全施用上限的1.93倍,耕地农药残留率达60%至70%。过量施用化肥、农药特别是高毒农药,违法使用瘦肉精等饲料添加剂,不仅造成食品直接污染,还可能导致人畜共患疾病增加。  《论质量安全型经济》的作者徐明焕在书中指出,环境污染对人类健康的危害通过食源性疾病增长反映出来。根据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计,全球由食品安全事件导致的食源性疾病将会达到10亿例,其中因为食源性疾病死亡的人数将达到180万人。我国每年向国务院卫生部门上报的数千件食物中毒事件中,大部分都是因致病微生物污染引起的。
  • 粤港澳环境污染过程与控制联合实验室通过验收
    近日,粤港澳环境污染过程与控制联合实验室项目验收会在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召开。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完成了平台建设的预定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据了解,粤港澳环境污染过程与控制联合实验室于2019年12月正式批准运行,是广东省首批建设的10家粤港澳联合实验室之一,由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牵头,联合广东省生态环境技术研究所、香港理工大学等单位共同建设。该联合实验室重点围绕大湾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河口与海岸带新污染物风险、城市群环境与健康、土壤复合污染控制与修复、农村垃圾与污水处置等相关领域开展理论与技术研究。成立以来,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项,广东省自然科学一等奖2项、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科技合作奖1项,申请/授权专利36项,制定技术标准6项,发表论文168篇、专著2本,引育省级以上人才11人,为粤港澳大湾区环境污染防治提供了关键科技支撑。验收专家组认真听取了该联合实验室在平台建设、科技产出、成果影响和经费使用等方面的汇报,现场考察了联合实验室的专业技术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充分肯定了实验室在粤港合作和成果产出方面的成效,并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验收期间,与会人员还就粤港澳环境污染过程与控制联合实验室在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过程中的定位,粤港合作交流机制创新等方面与实验室负责人进行了热烈深入的交流。
  • 国家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修订要求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适应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国家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制修订工作,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制定了《国家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制修订工作暂行要求》印发给相关单位。关于印发《国家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制修订工作暂行要求》的通知.pdf
  • 国内赔偿数额最大的室内环境污染伤害案宣判
    近日,湖北襄樊樊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由于办公室装修造成的室内环境污染伤害案,法院一审宣判安利襄樊店赔偿员工刘女士人民币233.8万元,这是我国目前赔偿数额最大的一起室内环境污染伤害案。   体检时身体健康的刘女士,到新单位工作两年多之后得了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不得不进行了换肾手术。经过环境检测部门监测和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刘女士工作的办公室空气中超标的甲醛、甲苯是致病元凶。面对换肾和术后每月高达5000多元的抗排异治疗费用,刘女士将自己的工作单位告上法庭,提出360多万元的赔偿。经过两年多诉讼和四次司法鉴定,今年11月17日,刘女士终于拿到了法院的一审判决:安利公司赔偿法院认定的所需各项费用233.8万多元。   这是一起到目前造成人身损害赔偿最大的案件,而且是室内环境污染对肾脏的伤害,国家室内环境质检中心近日接到了一些消费者的咨询,室内环境污染与肾病有多少关联?室内环境中的哪些污染物会引发肾病?怎样才能防止室内环境污染对人们健康的危害?为此,宋广生主任进行了回答:   一、室内环境污染与肾病有关   近年来,由于室内环境污染问题引发肾病的案例在全国各地不断发生,研究证明,室内环境中的铅、铬、汞等重金属,甲醛、苯、甲苯、酚等有机溶剂均可严重损害肾脏,在一般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和用品中可以发现一些化学元素与急性和慢性肾病有关联,过敏者接触这些有机溶剂,短时间内就可能导致肾功能损伤。   同时,室内环境中的甲醛、苯污染做为过敏源也会引发和加剧肾病的发作。人们接触高浓度有机溶剂毒物几天至几周内,出现少尿、浮肿症状,实验室检查可见血尿素氮、肌酐升高,尿糖、尿蛋白、尿酶亦升高,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若长期接触低浓度有机溶剂毒物,会导致肾炎综合征或肾病综合征,或加重原有慢性肾脏病变,加速进展至尿毒症。   2005年发生在南京的家具污染问题致使女青年患紫癜性肾炎案件,与刘女士的案件性质相似。2004年12月,南京女青年小李在家具城购买了一套家具。小李将家具摆放在卧室后,经常出现感冒、嗓子痛的症状。使用家具半年后,小李出现了皮肤过敏、发热不退的症状,后经诊断是由于家具污染过敏引起的紫癜性肾炎。   南京20多岁的小李,半年前步入婚姻的殿堂。几个月后,她出现关节红肿、疼痛现象,皮肤上有一块块紫色斑点产生,后来,小便开始有点红色,诊断为肾炎。医生告诉他们,很可能是新装修房子污染引起的。小李将信将疑,但还是听从医生的嘱咐,搬出了新房。小李的病情得到好转。搬回新房几个月之后,小李的病情再次加重。医生分析小李属于过敏性体质,这类人群吸入毒气后有可能立即患上过敏性肾炎,如果延误治疗,可能发展为慢性肾炎,并最终导致尿毒症。   全军肾脏病研究所黎磊石院士介绍,近年来,肾脏病有年轻化的趋势,特别是因为装修环境的污染,患上肾炎的年轻病人越来越多。有不少肾炎患者过来看病,身体浮肿,尿蛋白出奇的多。正常人24小时的尿蛋白只有3克,而这些人平均下来有9.8克,我们就觉得奇怪,开始进行室内环境污染对肾脏危害的研究。通过询问病人的职业、工作和生活的环境,发现了一个共同的特点,这些肾炎患者很多是刚住进新装修的房子不久,有一些人从事装修工作,很明显,他们的发病与居住环境有关。   为了弄清楚装修污染对肾脏的危害,南京军区总院全军肾脏病研究所从2005年就开始做实验,专家把小白鼠放进刚装修的小房子里,结果两个月后,意料中的一幕出现了:原本健康的小白鼠病了,检查出尿蛋白很高,肾脏受到了一系列损伤,原本健康的小白鼠无一例外地都成了“肾炎白鼠”。   由于装修污染引起的“另类肾炎”和其他肾脏病不一样,它的发病非常隐蔽,有害的化学物质慢慢侵袭到体内,人们接触高浓度有机溶剂毒物几天至几周内,出现少尿、浮肿症状,实验室检查可见血尿素氮、肌酐升高,尿糖、尿蛋白、尿酶亦升高,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   近年来,因装修污染导致的儿童肾脏病也在增加,一位10岁的肾脏病小患者,诊断为“肾小球膜性病变”,该病常见于老人,很少在儿童身上发生。经医生询问,孩子父母开家具店,与居所紧邻,日常生活每天都与甲醛气味相伴。而甲醛会诱发孩子免疫系统损伤,导致肾小球疾病。   二、室内装修怎样防控对肾脏的危害   专家分析,对肾脏造成危害的室内环境污染污染物主要通过三种渠道产生危害:一是通过呼吸直接入肺入血,二是通过皮肤吸收进入体内,三是通过污染的手、食物等使有机溶剂毒物经消化道进入体内。   为了防控室内环境污染对人们肾脏的危害,防控室内装修肾炎的发生,宋广生主任建议消费者注意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人们尽可能避免接触有机溶剂毒物,特别是室内装饰装修中使用的人造板、溶剂型油漆、胶黏剂、内墙涂料一定要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   二是新装修房屋或买家具一定要检测甲醛等污染物含量是否符合国家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才能放心入住。   三是新装修房屋和购买新家具注意室内环境净化,可以通过采用空气净化器、空气净化材料和选择室内环境净化治理服务等措施进行室内环境净化;   四是新装修的房屋要注意开窗通风,但是注意通风的时间和条件,目前冬季要保证室内温度达到20度以上以后,再进行间断性的通风,由于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的污染物释放需要有适宜的温度条件,所以冬季室内通风要注意合理进行通风。   五是注意防控室内装修肾炎。如果早期发现肾炎,早点脱离污染环境,肾功能损伤可以恢复。过敏体质的人吸入后有可能立即患过敏性肾炎,如果延误治疗,就可能发展为慢性肾炎,并最终导致尿毒症。   为了进一步了解室内装修肾炎的危害,提高全社会对室内环境污染危害的认识,国家室内环境质检中心从即日开始在全国进行室内装修肾炎的调查活动,在北京地区对百名肾病患者室内环境进行污染物调查,肾病患者可以通过电话01063132865、63132868和中国室内环境网(www.cietc.com)、国家室内环境质检中心网站进行登记。   案件回放:   今年32岁的刘女士,是一位5岁孩子的母亲。 2005年1月5日,刘女士加入安利公司湖北分公司襄樊专卖店。刘女士在业务部上班,从事业务助理的工作,上班时间主要在室内,每天在办公室平均要呆上8小时以上。上班第一天,刘女士就在办公室嗅到了浓烈的刺鼻、刺眼气味,眼睛开始不停流泪,继而感到全身不适。   2005年2月8日,刘女士突然发起高烧,出现鼻塞、流泪、咽喉肿痛等症状。在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里,刘女士每个月都会高烧,鼻塞、流泪、咽喉肿痛症状越来越频繁。为此,刘女士经常在医院打针治疗。   2006年7月初,刘女士到襄樊市中心医院就诊时,被诊断出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氮质血症,住院治疗近20天。2006年8月2日,刘女士因病情严重转入武汉同济医院治疗近半个月。治疗期间,医生发现刘女士的两个肾脏严重受损,仅有20%的功能,双肾有萎缩迹象。   2007年8月初,刘女士在襄樊市中心医院住院10多天,被查出身患尿毒症。同年8月21日至9月17日,刘女士再次入住武汉同济医院,因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医院要求其进行肾移植手术。   在等待肾源的过程中,刘女士多次入院接受血液透析治疗。半年多后,刘女士幸运地等到了配型成功的肾源。2008年4月3日,刘女士第四次入住同济医院,进行了肾移植手术。   术后,刘女士因身体虚弱,常年在家病休。   身患重病的刘女士一直心存疑惑:自己一向身体很健康,2005年初,安利公司在录用刘女士时对其进行了体检,结果显示刘女士身体健康。为什么会在公司上班一年多的时间里,就患上严重肾病?   2006年下半年,刘女士第一次在武汉同济医院住院时,医生就排除了刘女士由高血压、糖尿病引起肾病的可能。为查明病因,医生曾询问刘女士,在得肾病前有没有其他病的征状。   刘女士称,在2004年12月底,刘女士所在单位--安利公司湖北分公司襄樊专卖店完成了总体装修。刘女士上班期间,专卖店还有零星装修工程正在进行。刘女士在这样的环境中每天工作至少8小时。   自2005年初开始,自己一进办公室,就会出现鼻塞、流泪、咽喉肿痛的情况,而且,这种情况持续了1年多。刘女士所在二楼的办公区有1000多平方米,刘女士在一间几平方米的办公室里办公。整个二楼办公区里仅有一个面积不超过2平方米的通气窗,二楼办公区几乎是个封闭的空间。在了解这些情况后,医生指出装修产生的有毒物质对身体和免疫力都会造成影响。   2006年8月25日,刘女士委托襄樊市环境监测站,对其工作场所--安利公司湖北分公司襄樊专卖店二楼业务部办公室,进行了空气质量监测。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显示刘女士办公室中甲醛浓度超标:该办公室在装修1年8个月后,甲醛浓度为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1倍多。同年10月20日,经安利公司委托,襄樊市环境监测站再次对刘女士上班地点进行了监测,并得出结论:甲醛、甲苯均超标。   2006年下半年,在刘女士委托襄樊市环境监测站对办公区作了空气质量监测后,安利湖北分公司襄樊专卖店将刘女士的情况向广州安利公司进行了汇报。此后,襄樊专卖店找到刘女士,让刘女士去做职业病鉴定。   刘女士多次到襄樊市职业病医院进行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她的情况不属于职业病的鉴定范畴,不能进行相关鉴定。而襄樊专卖店称,只有得到职业病鉴定后,安利公司才会做出相应处理,仍坚持让刘女士去做职业病鉴定。   于是,刘女士又到劳动部门进行咨询,得知要有效解决问题,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做司法鉴定。   随着病情的加重,高额的治疗费用让刘家人不堪重负。而安利公司除了在刘女士生病早期拿出两万元外,没有再向刘女士支付过任何治疗费用。最终,刘女士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07年下半年,刘女士委托湖北省春园律师事务所高伟律师,将安利公司、安利公司湖北分公司告上法庭。诉讼期间,安利公司将装修施工单位--国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装饰分公司”)追加为被告。刘女士请求法院判处相关公司赔偿其住院费、交通费、抗排斥药费、残疾赔偿金等多种费用共计365.7万多元,其中终身抗排斥药费293.6万多元。   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立案审理此案。诉讼中,安利和为安利公司进行室内装饰装修的装饰公司公司提出:刘女士是自身疾病,与安利公司无关。   为此,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部门,对刘女士所患肾病与安利湖北分公司襄樊专卖店办公室甲醛、甲苯超标之间因果关系、伤残等级、所服抗排异药物的价格及护理需要先后进行了四次司法鉴定。   湖北中真司法鉴定中心于2007年11月11日和2008年10月30日出具法医司法鉴定书,认定刘女士所患尿毒症期的临床表现与较长时间接触办公室内超过国家标准的甲醛、甲苯之间的因果关系无法排除,属于二级伤残。   安利公司对上述司法鉴定结论有异议,提出重新鉴定。樊城区人民法院遂委托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及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   2008年5月30日,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书称:刘女士长时间处于甲醛、甲苯超标办公环境中,出现呼吸道刺激及肾病的发展起到一定程度加恶作用可能性不能排除。2009年6月9日,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刘女士的伤残程度为五级。   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4月8日、5月12日、10月21日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审理认为,刘女士因环境污染,身体受伤害致肾病,后多次住院治疗,病历显示均是治疗肾病,均与环境污染有关。刘女士多次入院治疗,换肾符合常理,对其花费的相关费用予以支持。同时参照同济医院器官移植研究所相关证明中具体治疗方案的相关价格,法院认定了刘女士所需终生抗排斥用药的费用:按平均寿命75岁来算,刘女士需要服药43年。   樊城区人民法院于今年11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   刘女士所患疾病与其所在办公场所甲醛、甲苯浓度超标之间的因果关系无法排除。安利公司应为员工提供符合健康状况的工作环境。刘女士在严重污染的环境中工作遭受人身损害,安利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刘女士未及时采取治疗措施,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还表明,刘女士如果还需要再次肾移植,所花的费用还可再次请求赔偿。法院对刘女士请求的赔偿精神抚慰金予以适当支持:安利公司赔偿刘女士精神抚慰金5万元。   安利公司承担刘女士所需各项费用334万多元的70%即233.8万多元。为安利公司进行装修的装饰分公司未提供证据证实其装修合格,应当与安利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环境保护部、保监会联合启动环境污染强制保险试点
    环境保护部与中国保监会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在涉重金属企业和石油化工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据悉,目前我国已在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相关试点工作,投保企业达2000多家,承保金额近200亿元。运用保险工具,以社会化、市场化途径解决环境污染损害,有利于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减少污染事故发生 有利于迅速应对污染事故,及时补偿、有效保护污染受害者权益。  据介绍,《指导意见》明确了强制投保企业的范围:一是涉重金属企业。包括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 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内涉及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的企业。二是按地方有关规定已被纳入投保范围的企业,都应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三是其他高环境风险企业。国家鼓励石化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危险废物经营企业、以及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二恶英排放企业等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指导意见》规定了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应当投保而未及时投保的企业,环保部门将采取相关约束措施:一是将企业是否投保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审批、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排污许可证核发,以及上市环保核查等制度的执行紧密结合。二是暂停受理企业的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申请。三是将企业未按规定投保的信息及时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客户评级、信贷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据。《指导意见》同时提出了促进企业投保的激励措施。如在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或者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时,对投保企业污染防治项目予以倾斜 将投保企业投保信息及时通报银行业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指导意见》对强制保险的责任范围、保额保费厘定、环境风险评估、环境事故理赔机制、信息公开等内容做了规定,明确了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以及投保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同时还对环保部门和保监部门共同推进环境污染强制保险做出了规定。要求环保部门应加快建立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制,规范环境污染事故的责任认定和损害鉴定工作,并依法支持污染受害人和有关社会团体对污染企业提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推动企业承担全面的污染损害赔偿责任,增强企业环境风险意识和环境责任意识。  下一步,环保部门将会同保监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部门分工要求,加强协调和督促检查,切实把绿色保险政策落到实处。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13]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保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号)有关精神,进一步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做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07〕189号),启动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政策试点。各地环保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联合推动地方人大和人民政府,制定发布了一系列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引导保险公司开发相关保险产品,鼓励和督促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取得积极进展。  根据环境风险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建立环境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是应对环境风险严峻形势的迫切需要,是实现环境管理转型的必然要求,也是发挥保险机制社会管理功能的重要任务。运用保险工具,以社会化、市场化途径解决环境污染损害,有利于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减少污染事故发生 有利于迅速应对污染事故,及时补偿、有效保护污染受害者权益 有利于借助保险“大数法则”,分散企业对污染事故的赔付压力。  二、明确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试点企业范围  (一)涉重金属企业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是: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等,兼顾镍、铜、锌、银、钒、锰、钴、铊、锑等其他重金属污染物。  重金属污染防控的重点行业是:  1.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铜矿采选、铅锌矿采选、镍钴矿采选、锡矿采选、锑矿采选和汞矿采选业等。  2.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铜冶炼、铅锌冶炼、镍钴冶炼、锡冶炼、锑冶炼和汞冶炼等。  3.铅蓄电池制造业。  4.皮革及其制品业:皮革鞣制加工等。  5.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和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等。  上述行业内涉及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二)按地方有关规定已被纳入投保范围的企业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应当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三)其他高环境风险企业  鼓励下列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1.石油天然气开采、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  2.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3.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以及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二恶英排放企业。  4.环保部门确定的其他高环境风险企业。  三、合理设计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保险监管部门应当引导保险公司把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合理设计保险条款,科学厘定保险费率。  (一)责任范围  保险条款载明的保险责任赔偿范围应当包括:  1.第三方因污染损害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2.投保企业(又称被保险人)为了救治第三方的生命,避免或者减少第三方财产损失所发生的必要而且合理的施救费用。  3.投保企业根据环保法律法规规定,为控制污染物扩散,或者清理污染物而支出的必要而且合理的清污费用。  4.由投保企业和保险公司约定的其他赔偿责任。  (二)责任限额  投保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环境风险水平、发生污染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害范围等因素,确定足以赔付环境污染损失的责任限额,并据此投保。  (三)保险费率  保险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投保企业的环境风险、历史发生的污染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失等方面的总体情况,兼顾投保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科学合理设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基准费率。  保险公司根据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结果,综合考虑投保企业的环境守法状况(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环保设施运行、清洁生产审核、事故应急管理等环境法律制度执行情况),结合投保企业的行业特点、工艺、规模、所处区域环境敏感性等方面情况,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适用于投保企业的具体费率。  四、健全环境风险评估和投保程序  企业投保或者续签保险合同前,保险公司可以委托或者自行对投保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  鼓励保险经纪机构提供环境风险评估和其他有关保险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投保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开展:  (一)对已有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的氯碱、硫酸等行业,按照技术指南开展评估。  (二)对尚未颁布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的行业,可以参照氯碱、硫酸等行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规定的基本评估方法,综合考虑生产因素、厂址环境敏感性、环境风险防控、事故应急管理等指标开展评估。  本意见规定的涉重金属企业、按地方有关规定已被纳入投保范围的企业,以及其他高环境风险企业,经过环境风险评估后,应当及时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将投保信息报告当地环保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  保险监管部门应当引导和监督保险公司做好承保相关服务。  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和污染事故理赔机制  (一)风险防范  在对企业日常环境监管中,环保部门应当监督企业严格落实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和事故处理等责任,积极改进环境风险管理。  保险监管部门应当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对投保企业环境风险管理的技术性检查和服务,充分发挥保险的事前风险防范作用。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做好对投保企业环境风险管理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定期对投保企业环境风险管理的总体状况和重要环节开展梳理和检查,查找环境风险和事故隐患,及时向投保企业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或者事故隐患的整改意见,并可视情况通报当地环保部门。  投保企业是环境风险防范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环节的管理,对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积极整改,并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和相关准备。  (二)事故报告  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投保企业应当及时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有效防止或减少损失,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 应当保护事故现场,保存事故证据资料,协助保险公司开展事故勘查和定损。  保险公司在事故调查、理赔中,可以参考当地环保部门掌握并依法可以公开的事故调查结论。  (三)出险理赔  投保企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组织事故勘查、定损和责任认定,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规范、高效、优质地提供出险理赔服务,及时履行保险赔偿责任。  对损害责任认定较为清晰的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以及投保企业为了救治第三方的生命所发生的必要而且合理的施救等费用,保险公司应当积极预付赔款,加快理赔进度。  保险监管部门应当引导保险公司简化理赔手续,优化理赔流程,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损害计算  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对第三方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投保企业为防止污染扩大、降低事故损失而采取相应措施所发生的应急处置费用,可以按照环境保护部印发的《环境污染损害数额计算推荐方法》(环发〔2011〕60号文件附件)规定的方法进行鉴定评估和核算。  在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试点的地区,保险公司可以委托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专业机构对污染事故的损害情况进行测算。  (五)争议案件的处理  投保企业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时,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处理。保险经纪机构可以代表投保企业就有争议的案件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谈判,最大程度保障投保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投保企业的损失和索赔成本。  六、强化信息公开  (一)环境信息  环保部门应当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布投保企业的下列环境信息: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审批结果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结果。  2.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  3.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依法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名单。  4.发生过污染事故或者事件的企业名单,以及拒不执行已生效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名单。  5.环保部门掌握的依法可以公开的有利于判断投保企业环境风险的其他相关信息。  投保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重金属产生、排放台账,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的特征化学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建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公布重金属和特征化学污染物排放、转移和环境管理情况信息。  (二)保险信息  保险监管部门应当依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公开与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相关的信息。  保险公司应当依照《保险企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全面准确地公开与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有关的保险产品经营等相关信息。  七、完善促进企业投保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约束手段  对应当投保而未及时投保的企业,环保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将企业是否投保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清洁生产审核,以及上市环保核查等制度的执行,紧密结合。  2.暂停受理企业的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的申请。  3.将该企业未按规定投保的信息及时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其客户评级、信贷准入退出和管理提供重要依据。  (二)完善激励措施  对按规定投保的企业,环保部门可以采取下列鼓励和引导措施:  1.积极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在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或者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时,对投保企业污染防治项目予以倾斜。  2.将投保企业投保信息及时通报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动金融机构综合考虑投保企业的信贷风险评估、成本补偿和政府扶持政策等因素,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三)健全政策法规  地方环保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政策纳入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者推动地方人民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并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经济政策和措施。  环保部门应当推动健全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快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制,支持、规范环境污染事故的责任认定和损害鉴定工作。  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后,地方环保部门应当通过提供有关监测数据和相关监管信息,依法支持污染受害人和有关社会团体对污染企业提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推动企业承担全面的污染损害赔偿责任,增强企业环境风险意识和环境责任意识。  涉重金属企业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由环境保护部另行组织制定。  地方环保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应当充分认识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环境保护部 保监会  2013年1月21日
  • 探求环境污染与生命健康成为2014年色谱年会上的热点
    仪器信息网讯 2014年12月12日,由北京色谱学会主办,北京理化分析测试技术学会承办的2014年北京色谱年会在北京龙爪树宾馆召开,来自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仪器企业等的近400位业内相关人士参加了本次会议。各位学者及仪器厂商代表就相关领域研究与色谱技术的结合及色谱技术的发展与相关方法的开发给现场的观众带来了精彩的报告。报告现场 会议首先由江桂斌院士致开幕词,江桂斌就近年来色谱技术的发展以及色谱技术在各领域中的广泛应用做了简要概述,同时对到场的观众和嘉宾表示了感谢。张玉奎院士 本次的会议的主题是&ldquo 色谱技术在环境和食品安全分析中的应用&rdquo ,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张玉奎院士作了题为《膜蛋白组分离鉴定新方法研究》的报告 报告首先从膜蛋白质研究的意义及目前存在的挑战讲起,介绍了膜蛋白在外界物质运输、分子识别以及信号传导等方面的重要意义,以及目前研究所面对着的难题即组成复杂、丰度低、强疏水性。接下来针对膜蛋白组研究中存在的困难张玉奎院士讲了shotgun膜蛋白质组研究的策略以及运用LC-MS/MS对鼠脑膜蛋白质组进行的分析,其研究结果数据与文献相比有了较大的提高。在报告的最后张玉奎院士还就近五年来有关我国色谱技术发布的论文进行了统计和发布,结果表明近五年来我国的色谱技术发布的论文总数始终领先于美国、德国、日本等国,而且近年来有着逐步增高的趋势,表明色谱技术的研究以及方法开发在我国已经成为一个热点。蔡宗苇教授 香港浸会大学蔡宗苇教授作了《基于液-质联用代谢组学平台对环境污染的分子毒理研究》报告,蔡宗苇指出环境污染物暴露具有中毒性慢,但毒害不可忽视的特点,接着介绍了环境污染物与代谢组学之间的联系。&ldquo 环境污染物暴露后影响某些代谢酶的活性或修饰,均可能引发新的生化反应,代谢组学正是鉴定这些新的生化反应的有力工具,并且小分子代谢物在遗传与环境相互作用下起着信号放大作用,能及早检测到早期毒性反应的生化变化&rdquo ,接下来蔡宗苇做了环境污染&ldquo 毒王&rdquo 二噁英对小鼠肝脏的影响的研究,并采用色质联用技术从代谢组学的角度进行了分析。 张新荣教授 来自清华大学的张新荣教授介绍了《单细胞质谱分析的现状与挑战》,指出荧光探针是目前单细胞分析与成像的主要技术手段,但这种分析手段存在的一些缺陷,例如分析目标需要有明确的识别对象而且分析受到分子光谱谱带宽度的限制,而采用质谱手段对单细胞分析具有多组分分析同时进行、无需标记和精准定量的优点,同时张新荣具体讲了&ldquo 结合膜片钳的单细胞ESI-MS分析方法&rdquo 和&ldquo 结合SPME的单细胞ESI-MS分析方法&rdquo ,最后指出有关&ldquo 单细胞生物学&ldquo 的研究是未来生命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陈义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的陈义研究员在此次年会上作了《超痕量赤霉素之色谱-质谱定量测定》的报告,报告中陈义在对植物激素中的&ldquo 大家族&rdquo 赤霉素测定过程中遇到的超复杂、超痕量衍生、样品限量等问题进行了简要介绍,并讲了采用CE-LIF、化学衍生和液质联用技术测定麦种中和拟南芥的赤霉素方法的优越性。关亚风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的关亚风研究员在此次报告中讲了有关在《色谱与光谱仪器设计中的体会》,关亚风先从理科学生毕业后的理想和现实变化谈起,引到了作为科学和工程的真实世界也非理想,&ldquo 按照理想化的知识来设计科学仪器,性能是非常不理想的&rdquo ,接下来关亚风提到了在仪器设计过程中人们容易忽视的十三个问题,它涉及到了电子、材料和光学三个部分,其中包括了PCB板上焊点的电阻、插线头接触电阻、材料的热导率和光路器壁的反射,并详细说明了忽视这些问题可能对仪器性能所产生的影响。刘虎威教授  北京大学刘虎威教授作了题为&ldquo 临床脂质组学分析新方法及其应用&rdquo 的报告,报告介绍了运用改进的2D LC-MS/MS方法来分析动脉粥样硬化、肝癌和乳腺肿瘤病人的血液样品,该种方法可应用于临床脂质组学分析。汪海林教授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汪海林教授作了《小分子调控DNA去甲基化》的研究报告,报告发现氧化还原活性的污染物可以通过诱导活性氧而调控Tet酶的活性,改变了DNA去甲基化能力。该报告给研究者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研究环境污染物的表观遗传毒性作用和机制。 谢剑炜教授  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谢剑炜教授给现场观众作了《DNA加合物定量描述揭示的硫芥毒性作用新特点及其应用》报告,谢教授在报告开始首先介绍了为什么要研究硫芥毒物,接下来详细的研究了硫芥毒物芥子气损伤毒性作用新特点。吴永宁教授  来自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吴永宁教授作了《色质联用技术与毒理学危害识别与代谢科学研究》报告,该报告首先运用GC、UPLC-MS/MS技术手段对人体细胞对食品危害物代谢组学进行了探讨,以便从RNA和代谢物等水平寻找危害物反应的早期标志物。其次还进行了&ldquo 同位素示踪代谢流研究EC相关的代谢组学工作&ldquo 相关方面的研究。江桂斌院士  来自中国科学院生态研究中心的江桂斌院士作了《色谱技术在有机污染物分析中的应用》报告,江桂斌首先介绍了环境污染物的分类,接着对环境污染物中的细颗粒的毒理与健康之间的效应进行了探讨,指出现有毒理研究方法中存在的明显缺陷,接着江院士做了有关使用CE-ICP-MS方法分离检测Ag+和纳米银方面的研究,有望揭示出细颗粒的毒理与健康之间的关系。赛默飞世尔(中国)有限公司 金燕 来自于仪器厂商赛默飞世尔(中国)有限公司的LC/MS产品经理金燕女士给现场的观众介绍了赛默飞UltiMate 3000液相色谱仪产品,以及它在乳制品营养物质检测和食品安全控制方面的应用。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分析仪器事业部 高妍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分析仪器事业部的高妍给现场观众带来了有关其研发的MDGC-TQ8040 三重四极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以及它在对奶粉中脂肪酸检测中的应用报告。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李浪  来自于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的李浪先生作了《二维液相色谱的实践与应用》报告,主要讲了安捷伦二维液相色谱系统在对样品分离程度、操作自动化以及产品应用上的优势。 在本次年会上共有来自于色谱行业的9家仪器厂商参展,以下为部分参展厂商: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天美(中国)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默克化工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全国政协委员吴焰:呼吁加快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加快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吴焰今年的两会提案之一。  吴焰在提案中指出,我国仍然处于环境污染事故的高发期,污染隐患多,一些渐发、突发和意外的污染事故频率越来越高。有关调查显示,在全国7555个被调查的大型重化工业项目中,81%布设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 45%为重大风险源。  而且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目前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十分缓慢 为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 吴焰建议,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如建立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法规体系。  在国家和地方立法中纳入环境责任保险的相关条款,尽早出台环境责任保险专门法规 明确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建设的强制性方向以及过渡措施 其次,在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尚未实施前,建议建立政府部门、保险公司、银行三方合作互动机制,由环境保护部门制定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业(产品)目录,将目录内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情况与其获取信贷的资质挂钩。  最后,吴焰建议,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参保企业保费财政补贴制度,以及对承保公司的税收优惠机制 将给予企业的税收优惠待遇与企业环境污染保险事故发生情况挂钩,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保险双方积极性,提高制度实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设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用以支付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超赔部分以及垫付应急处理费用等。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意见(全文)
    p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pp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指以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企业)因其污染环境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是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加强企业自身环境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加强环境风险管控,推动企业守法自律、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经研究,决定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现提出以下意见:/pp  strong一、总体要求/strong/pp  (一)目标任务/pp  自2017年1月1日起,在环境高风险领域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到2020年,在全省构建保障齐全、运行良好的污染责任保险市场机制,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降低环境污染损害,促进环境质量改善。/pp  (二)基本原则/pp  1.坚持政府引导。各级政府要加强政策引导,创新环境安全治理方式,促进企业和保险公司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应急设施的建设和完善上。/pp  2.坚持应保尽保。排污企业应当按照责任限额规定及时、足额投保。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排污企业是否及时、足额投保,依法依规采取监管或者激励措施。/pp  3.坚持源头预防。排污企业、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机构应当将环境风险防范放在重要位置,定期开展“环保体检”,排污企业应当及时整改环境安全隐患。/pp  4.坚持及时理赔。排污企业污染环境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及时向第三者支付保险赔偿金,保障第三者得到合理赔偿。/pp  strong二、投保企业/strong/pp  在以下企业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pp  (一)重金属污染行业:从事铜、铅锌、镍钴、锡、锑冶炼,铅蓄电池极板制造、组装,皮革鞣制加工,电镀,使用含汞催化剂生产氯乙烯、氯碱、乙醛、聚氨酯等生产活动的企业 /pp  (二)危险废物污染行业:上一年度危险废物产生量或本年度预计量在10吨及以上的企业,从事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 /pp  (三)使用尾矿库,且环境风险等级根据环保部《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试行)》评估结果为较大及以上的企业 /pp  (四)其他环境高风险行业:石油加工业、管道(石油、天然气)运输业、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业、合成革行业、拥有Ⅲ类以上移动辐射源的企业 /pp  (五)曾经发生《福建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 /pp  (六)国务院规定或者国务院授权环保部门会同保险监管机构规定应当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其他情形。/pp  鼓励除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排污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pp  strong三、投保程序/strong/pp  (一)协商确定责任限额和保费/pp  保险方应当为投保企业如实、完整地说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内容,与企业协商确定保额和费率。排污企业和保险方签订的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限额,不得低于国家依法确定的最低责任限额,在国家出台最低责任限额之前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保额。环境污染责任险的保险费率由保险方综合考虑企业所属行业特征、规模大小、周边环境敏感性、企业自身环境风险管理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适用的具体费率。保险双方在确定保费、保额等事项后,签署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中应明确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责任限额、保费、赔偿或者给付办法等内容。/pp  (二)定期开展“环保体检”/pp  投保后,保险方和投保企业应共同委托专业机构,从投保第1年开始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环保体检”,主要包含环境风险管理与指导、提出环保整改事项等工作。专业机构应及时将“环保体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告知保险方和投保企业。投保企业应对“环保体检”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保险双方就投保期间环境风险管理的服务范围、服务频次、工作内容和要求在保险合同中进行约定,对各方的环境风险管理责任予以明确。/pp  (三)办理续保手续/pp  企业投保期满应当及时续保(关停企业除外)。投保期间按照规定做好环境污染防范,且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续保时保险方应当降低其保险费率。对未按照规定做好环境污染防范,或投保期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续保时保险方应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环境违法行为、环境污染事件,或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保险方可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保险方可根据本年“环保体检”的结论,提高或降低次年续保合同约定的责任限额。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和责任限额由保险双方以合同形式通过协商确定。/pp  (四)及时进行理赔/pp  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投保企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方,保险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及时履行赔偿义务。保险方对投保企业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pp  保险方会同投保企业委托由环保部公布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或者委托专家团队,就第三者损害出具相关鉴定评估意见,作为保险理赔的参考依据,鉴定评估费用双方协商共担。已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环境侵权民事诉讼生效判决认定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理赔依据。/pp  (五)依法处理争议/pp  投保企业与保险方就保险合同、保险事故认定、保险索赔和赔付等问题发生争议时,按照合同约定协商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pp  strong四、保险赔偿/strong/pp  (一)赔偿范围/pp  1.投保企业因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环境,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pp  2.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投保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为避免或者减少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生态环境损害而支出的必要、合理的应急处置费用、清理污染物费用。/pp  3.投保企业因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pp  4.国务院环保主管部门和保险监管机构确定的其他赔偿范围。/pp  (二)除外责任/pp  1.完全属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投保企业经过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污染环境致使第三者遭受的损害。/pp  2.环境安全隐患未整改直接导致的损害。/pp  3.国务院环保主管部门和保险监管机构确定的可以除外责任的其他情形。/pp  strong五、保障措施/strong/pp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及时解决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动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取得实效。省环保厅会同福建保监局加强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纳入保险范围的排污企业主动投保,引导保险公司、保险经纪机构积极参与环境风险管理,提升保险服务水平 指导保险行业协会建立投保及理赔程序、制定合同范本、建立专家库、开展企业污染责任险培训 指导保险方加快定损和理赔进度,及时赔偿污染受害者,降低损害程度。/pp  (二)强化政策扶持。各级环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时,对投保企业污染防治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安排 将排污企业投保情况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相挂钩,纳入银行与环保共享信息查询平台。各级银监部门应加强对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窗口的指导工作。各级税务部门对投保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予以税前扣除。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环保体检”技术服务和鉴定价格的指导。/pp  (三)配套技术支撑。省保险行业协会应发挥风险管理专业优势,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专家库,提供“环保体检”技术服务。各级保险行业协会应会同环保部门开展环境风险管理培训工作。鼓励省内环保科研院所、司法鉴定机构等单位开展环境污染事故损害鉴定工作。鼓励保险经纪人作为企业利益代表(保险顾问)参与协商确定保险条件,维护投保人利益。/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福建省人民政府/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2016年11月11日/p
  • 重温《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中关于单位犯罪的界定
    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座谈会。会议交流了当前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工作情况,分析了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研究了解决措施,对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中的有关问题形成了统一认识。 在会后不久公开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简称“《纪要》”)中,污染环境领域中单位犯罪的认定标准得以明确。 会议认为,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认定单位犯罪时,应当依法合理把握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点打击出资者、经营者和主要获利者,既要防止不当缩小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范围,又要防止打击面过大。 为了单位利益,实施环境污染行为,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 (1)经单位决策机构按照决策程序决定的; (2)经单位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的分管负责人决定、同意的; (3)单位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的分管负责人得知单位成员个人实施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并未加以制止或者及时采取措施,而是予以追认、纵容或者默许的; (4)使用单位营业执照、合同书、公章、印鉴等对外开展活动,并调用单位车辆、船舶、生产设备、原辅材料等实施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 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一般是指对单位犯罪起决定、批准、组织、策划、指挥、授意、纵容等作用的主管人员,包括单位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的分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等;“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般是指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指挥、授意下积极参与实施单位犯罪或者对具体实施单位犯罪起较大作用的人员。 《纪要》还规定,对于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的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公安机关未作为单位犯罪移送审查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对于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的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只作为自然人犯罪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单位补充起诉。
  • 中科院珠江三角洲环境污染与控制研究中心成立
    4月10日,中国科学院珠江三角洲环境污染与控制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在广州地化所隆重举行。中国科学院副院长丁仲礼院士、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捍东、中国科学院资环局局长傅伯杰出席了揭牌仪式。广东省科技厅领导、广州分院领导、依托单位和各共建单位领导、中国科学院院士傅家谟及职工和研究生代表参加了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由广州地化所所长范蔚茗主持,傅伯杰宣读了中国科学院珠江三角洲环境污染与控制研究中心成立批文,中国科学院珠江三角洲环境污染与控制研究中心主任彭平安简要介绍了污控中心建设、职责和组织机构等情况。 丁仲礼在污控中心揭牌仪式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中国科学院珠江三角洲环境污染与控制研究中心的建立是院党组针对珠江三角洲地区强烈的环境科学与技术需求而做出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他说,随着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的飞速发展,诸如灰霾等一系列环境污染问题也显得较为突出。他殷切希望该中心要瞄准国家科技目标和地方国民经济发展需求,为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环境保护做出战略性、前瞻性和创新性贡献。 李捍东代表广东省人民政府对中国科学院珠江三角洲环境污染与控制研究中心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他说,面对快速发展的珠江三角洲经济,环境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中国科学院祝穗研究所与地方相关单位建立互补合作机制,形成环境科学、技术、工程和管理领域的综合创新能力,一定能够为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进程发挥积极作用。 最后,丁仲礼和李捍东等为中国科学院珠江三角洲环境污染与控制研究中心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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