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负压供水设备,是一种理想的节能供水设备,它是一种能直接与自来水管网连接,对自来水管网不会产生任何副作用的二次给水设备,在市政管网压力的基础上直接叠压供水,节约能源。 无负压供水设备的安装要求如下: 1、安装前应仔细检查泵体流产内有无硬质物,以免运行时损坏叶轮和泵体。 2、在泵的进、出口管路上安装调节阀,在泵出口附近安装压力表,以控制泵在额定工况内运行,确保泵的正常使用。 3、安装无负压供水设备时管路理量不允许加在泵上,以免使泵变形,影响正常运行。 4、排出管路如装逆止阀应装在闸阀的外面。 5、泵的安装方式分为硬性联接安装和柔性联接安装。 6、无负压供水设备拧紧地脚螺栓,以免起动时振动对泵性能产生影响。
众所周知,生活管网末端阀门很难做到滴水不漏,因此,无气压罐的变频恒压供水设备或系统,由管网自身的压力水维持系统压力。由于水的压缩比远远小于气体,当气压罐管网有小流量的泄漏可造成压力大幅度的下降,可使水泵频繁启动。如工频泵直接向用户供水,就必需配备气压罐,缓解水泵频繁启动。气压罐由于变频的应用,设备控制水泵因需而供(变量恒压)。零流量时变频控制水泵低速保证管网“恒压”,利用这一点,不再设置气压罐的变频恒压供水设备就必须有一台水泵24小时不停工作或频繁启动来保证管网的压力,因此,气压罐是保证水泵正常休息并延长睡眠时间的前提。南京捷登十多年来致力于销售和研究Aquafill与wozi两品牌压力罐,根据客户用户体验与反馈进行改进和升级,如今进口品牌Aquafill和国内品牌wozi都在市场获得一致好评,得到广大用户的认可,相信捷登,选择捷登,压力罐品牌销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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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给出了供水系统不同配置方案下求解设备的规格、子系统费 用和可靠度的计算方法,提出了规格、费用和可靠度对照表(SCR表),进而对给定系统总可靠度时的设备最小费用配置方案及给定系统总预算费用时的设备最可靠配置方案,提供了计算方法和计算示例。 关键词:供水系统;设备;管道;可靠性;最佳配置 为适应消防、生产和生活需要,人们对供水系统的可靠性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在确定供水系统组件(设备或管道)的数量和规格及配置方式时,既要考虑对可靠性的总体要求,又要遵守最小费用原则;另一方面,当预算费用给定时,又要求我们设计出最可靠的配置方案。定量地分析研究这一过程将会使供水系统的设计与计算更科学、更合理。 1 对供水子系统可靠性的要求 可靠性是指系统连续运转一定时间(t)不发生故障的可能性(概率),通常用可靠度R(t)作为它的量化指标。有时用在单位时间内系统发生故障的平均次数(λ)表示系统的可靠性。组件有效工作期内故障率λ是一个常数,它与可靠度的关系为: R(t)=e-λt (1) 供水系统是由水源、取水和净水构筑物、加压泵站和输水管线等许多子系统组成的,若以R( t)代表总系统的可靠度,n代表子系统的总数,R1、R2、…、Rn分别代表各子系统的可靠度,则有: R(t)=R1R2…Rn (2) 由此可见,任一子系统可靠性的明显降低都会导致整个系统可靠性的显著下降。为避免这种情况,在设计时应尽可能使各子系统的可靠度相等(换句话说,就是要尽可能使各子系统发生故障的平均时间间隔相等)。根据工程的需要,各子系统的可靠度可以有一定的差别,但其乘积必须满足总可靠度的要求。在计算子系统的可靠度时,首先要考虑工程上的各种特殊情况,例如当水源只有一个时,水源系统的可靠度就很难改变,就不能按式(2)确定或作为计算的基础。假定R1、R2…、Rk因特殊原因在设计时不能改变或不必改变,其他子系统的可靠度Rk+1、Rk+2、…、Rn显然应满足系统总可靠度的要求,所以: 显然特殊子系统因在设计时不能改变,所以其费用也是一个固定数,只要可变更的子系统取得最小费用时,总系统必定取得最小费用。 2 单个子系统各参数的初步计算 设子系统是由m个组件并联构成(此处是指物理意义上的并联),并且假定同类组件的可靠度都相等,则可按组件的可靠度(r)推算子系统的可靠度(R)。 当所有组件同时工作才能满足总流量要求(即无储备组件)时,根据概率的乘法原理: R=rm (6) 为提高系统的可靠度有时必须储备1个或多个组件,它既可以显著提高可靠度又不至于使组 件 的购置费用增加太多。当有(m-1)个组件同时工作能够满足总流量要求,另有1个组件备用时,根据全概率定理,供水系统的子系统可靠度的计算公式为: R=mrm-1-(m-1)rm (7) 式(6)、(7)是计算子系统可靠度的基本公式。 当总系统要求的流量为Q,对于无储备的子系统,单个组件的流量q′必须满足下式: q′≥Q/m (8) 对于储备1个组件的子系统,单个组件的流量必须满足下式: q′≥Q/(m-1) (9) 组件的流量是按照组件的规格系列有级排列的,因此应在其规格系列中取满足式(8)、(9)的 最小值作为组件流量的设计值q,并且相应于该流量的组件规格S也随之确定下来,同时还可以根据组件的价格表确定该规格组件的价格c,再由此推算出该子系统的价格C为: C=mc (10) 综上所述,只要给定组件数量m和配置方式,就可以确定该子系统组件的流量q、组件规格S 及该子系统的可靠度R和价格C。至于m可能的取值范围,m显然是正整数,m值越大,不论子系统有无储备,可靠度都会越来越小。m值还须满足式(6)、(7)的要求,因此必定存在一个 最大值M,它就是组件数m的最大值。在供水系统中,同一子系统的组件数超过5的情况是极少见的。组件数m越小,子系统的可靠度就越大,但是子系统的价格却有可能增加,例如2个大组件可能比3个小组件更昂贵。
“贵州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集中储备水质快检设备!”,你怎么看?? 欢迎评论区留言,优质回复均奖励200积分。 https://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2.gifhttps://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2.gifhttps://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2.gif =======================================================================欢迎报名参会“第九届水质分析大会”,会议地址: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iuo 2023年底,国家水利部出台《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力争通过3至5年时间,初步形成体系布局完善、设施集约安全、管护规范专业、服务优质高效的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格局。到2035年,农村供水工程体系、良性运行的管护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农村供水现代化。 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8/202408231710177623_1743_3237657_3.jpg!w690x184.jpg 《指导意见》发布后,全国多个省份陆续获批、印发规划助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此前小编已整理山西和安徽两省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 总投资490亿!山西发布农村供水规划,新增64家水质化验室(附仪器清单) 购置2132套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安徽公布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 2024年,各省陆续发布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其中贵州省7月份印发《贵州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8/202408231711089188_7699_3237657_3.jpg!w690x246.jpg 《规划》主要内容包括现状分析,指导思想与目标,总体布局,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深入实施水质提升专项行动,优化健全工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强化应急供水保障,投资测算、实施安排和预期效益,强化保障措施等九大部分。 《规划》中强调,千吨万人以上水厂须建立水质化验室,完善水质检验制度,配备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实现在线监测。2025年底前,各县应当完善县级水质检测中心,落实工作经费,完善检测制度,配备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具备对43项常规指标进行检测的能力。规模化供水工程参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23)等相关规定执行。 在针对自然灾害、预防安全事故、杜绝人为事件等方面,《规划》提出严格落实农村供水安全保障责任,制定完善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并依托水旱灾害防御等物资仓库,集中储备应急送水车、净水车、柴油发电机、水泵机组、便携式水质检测设备、管道管件等应急物资,提升应急供水保障能力。 资讯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240819/736606.shtml
公司要求上水质检测,特来求助下各位,如果有做二次供水水质检测,希望能提供帮助求二次供水,生活水质检测需要的参数、仪器设备及参考价?
求助: 急需水厂供水设备实验室一整套玻璃器皿和化学试剂详细清单,有知道的请帮个忙,万分感谢!!!!
无塔供水压力罐是一种气压供水装置,是一种调节局部的一种设备,具有无塔与高位水箱同等的功能,无塔供水压力罐设备原理是利用空气的可压缩性,在水泵直接供水系统中,设置了一个与水泵供水管网连接的压力罐,压力罐压力的变化自动控制水泵的启停,达到对管网自动的、不间断的供水,整套设备均在无人操作下工作。 无塔供水压力罐该怎么安装呢? 1.无塔供水压力罐应选择通风良好、灰尘小、不潮湿的场地,环境适宜温度为-10℃——40℃。 2..无塔供水设备进驻工地前,要处理好地基,待基座初凝后,再吊罐体放稳,并切好弧形砖做随后安装附件,接通电源。 3.为方便安装以后维修,无塔供水设备周围应留70cm空间、入孔处留1m空间,无塔供水设备地面设排水沟。
实际上,我们现在饮用的自来水大多属二次供水。所谓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个人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通过管道再供用户或自用的形式,二次供水是目前高层供水的惟一选择方式。二次供水设施是否按规定建设、设计及建设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二次供水水质、水压和供水安全,与人民群众正常稳定的生活密切相关。二次供水设施主要为弥补市政供水管线压力不足,保证居住、生活在高层人群用水而设立的。相比原水供水,二次供水的水质更容易被污染,二次供水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一直都受到市民的广泛关注。二次供水水质污染的直接结果是影响用户感官、使饮用者感到恶心、呕吐、腹胀、腹泻,严重的甚至发病,或由于掉入二次供水设备的虫子、老鼠等携带的病菌入侵,使二次供水水质污染,可导致二次供水系统用户发生集体性腹泻,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扰乱居民生活秩序。 因为二次供水涉及到产权问题,给充分保证其水质带来了难度,大家都是怎么做的啊?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26日经建设部第11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二○○七年三月一日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管理,保障城市供水水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城市供水活动,对城市供水水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供水水质,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及自建设施供水(包括二次供水、深度净化处理水)的水质。 本规定所称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储存、加压等设施,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后再供用户的形式。 本规定所称深度净化处理水,是指利用活性碳、膜等技术对城市自来水或者其他原水作进一步处理后,通过管道形式直接供给城市居民饮用的水。 本规定所称城市供水单位,是指从事城市公共供水及自建设施供水(包括深度净化处理供水)的企业和单位。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 涉及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主管部门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的规定分工负责。 第五条 对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六条 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体系由国家和地方两级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络组成。 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由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和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等经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站(以下简称国家站)组成,业务上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为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中心站,承担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有关工作。 地方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以下简称地方网),由设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的国家站和其他城市经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站(以下简称地方站)组成,业务上接受所在地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指导。 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特点、水质检测机构的能力和水质监测任务的需要,确定地方网中心站。 第七条 城市供水单位对其供应的水的质量负责,其中,经二次供水到达用户的,二次供水的水质由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负责。 城市供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 城市供水原水水质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城市供水单位应当做好原水水质检测工作。发现原水水质不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时,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水利、环境保护和卫生主管部门。 第九条 城市供水单位所用的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等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城市供水单位应当选用获证企业的产品。 城市供水单位所用的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等,在使用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条 城市供水设备、管网应当符合保障水质安全的要求。 用于城市供水的新设备、新管网或者经改造的原有设备、管网,应当严格进行清洗消毒,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城市供水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编制供水安全计划并报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备案; (二)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管理的供水设施定期巡查和维修保养; (三)建立健全水质检测机构和检测制度,提高水质检测能力; (四)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和有关标准、方法,定期检测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 (五)做好各项检测分析资料和水质报表存档工作; (六)按月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如实报告供水水质检测数据; (七)按照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布有关水质信息; (八)接受公众关于城市供水水质信息的查询。 第十二条 城市供水单位上报的水质检测数据,应当是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检测的数据。水质检测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出具检验结果。水质检测数据按以下程序报送: (一)城市供水单位将水质检测数据报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地方网中心站汇总; (二)地方网中心站将汇总、分析后的报表和报告送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 (三)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汇总、分析地方网中心站上报的报表和报告,形成水质报告,报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 城市供水单位从事生产和水质检测的人员,应当经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但是,仅向本单位提供用水的自建设施供水单位除外。 第十四条 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水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水质管理,定期进行常规检测并对各类储水设施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不具备相应水质检测能力的,应当委托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测。 第十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以及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 [以下简称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城市供水水质检查和督察制度,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入现场实施检查; (二)对供水水质进行抽样检测; (三)查阅、复制相关报表、数据、原始记录等文件和资料; (四)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就有关问题做出说明; (五)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十七条 实施监督检查 , 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知悉的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八条 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挠。被检查单位应当接受监督检查和督察,并提供工作方便。 第十九条 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实施现场检查时应当做好检查记录,并在取得抽检水样检测报告十五日内,向被检查单位出具检查意见书。 发现供水水质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改正。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6号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26日经建设部第11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二○○七年三月一日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管理,保障城市供水水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城市供水活动,对城市供水水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供水水质,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及自建设施供水(包括二次供水、深度净化处理水)的水质。 本规定所称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储存、加压等设施,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后再供用户的形式。 本规定所称深度净化处理水,是指利用活性碳、膜等技术对城市自来水或者其他原水作进一步处理后,通过管道形式直接供给城市居民饮用的水。 本规定所称城市供水单位,是指从事城市公共供水及自建设施供水(包括深度净化处理供水)的企业和单位。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 涉及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主管部门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的规定分工负责。 第五条 对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六条 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体系由国家和地方两级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络组成。 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由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和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等经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站(以下简称国家站)组成,业务上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为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中心站,承担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有关工作。 地方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以下简称地方网),由设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的国家站和其他城市经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站(以下简称地方站)组成,业务上接受所在地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指导。 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特点、水质检测机构的能力和水质监测任务的需要,确定地方网中心站。 第七条 城市供水单位对其供应的水的质量负责,其中,经二次供水到达用户的,二次供水的水质由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负责。 城市供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 城市供水原水水质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城市供水单位应当做好原水水质检测工作。发现原水水质不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时,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水利、环境保护和卫生主管部门。 第九条 城市供水单位所用的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等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城市供水单位应当选用获证企业的产品。 城市供水单位所用的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等,在使用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条 城市供水设备、管网应当符合保障水质安全的要求。 用于城市供水的新设备、新管网或者经改造的原有设备、管网,应当严格进行清洗消毒,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城市供水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编制供水安全计划并报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备案; (二)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管理的供水设施定期巡查和维修保养; (三)建立健全水质检测机构和检测制度,提高水质检测能力; (四)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和有关标准、方法,定期检测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 (五)做好各项检测分析资料和水质报表存档工作; (六)按月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如实报告供水水质检测数据; (七)按照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布有关水质信息; (八)接受公众关于城市供水水质信息的查询。 第十二条 城市供水单位上报的水质检测数据,应当是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检测的数据。水质检测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出具检验结果。水质检测数据按以下程序报送: (一)城市供水单位将水质检测数据报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地方网中心站汇总; (二)地方网中心站将汇总、分析后的报表和报告送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 (三)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汇总、分析地方网中心站上报的报表和报告,形成水质报告,报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 城市供水单位从事生产和水质检测的人员,应当经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但是,仅向本单位提供用水的自建设施供水单位除外。 第十四条 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水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水质管理,定期进行常规检测并对各类储水设施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不具备相应水质检测能力的,应当委托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测。
集中式供水中,通过检测硬度较高,想选择一种适合处理集中式供水中硬度的设备、或。。。
合肥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合政〔2007〕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合肥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合肥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二次供水管理,保证二次供水的水质、水压和供水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合肥市城市供水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市公共供水区域范围内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管理维护、清洗消毒、使用以及对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二次供水是指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取水后,另行通过贮存、加压等设施为用户提供生活、生产用水。 本办法所称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为二次供水设置的水箱、储水池、水泵、供水泵房、电机、气压罐、电控装置、水处理设备、消毒设备、供水管道、阀门等设施。 第四条 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工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房地产、价格、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二次供水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水压要求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时,应当设置二次供水设施。二次供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二次供水设施的工程建设投资,应当包括在建设工程项目总概算中。 第六条 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应当执行国家、省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七条 新建住宅供水工程设计方案中必须包括水表出户、一户一表、计量到户的设计内容。 二次供水设施设计方案中应当包括防止污染的具体措施,确保供水安全。 建设单位应当征求供水企业对二次供水设施设计方案的意见,设计方案应当满足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接的基本条件和管理要求。 第八条 二次供水设施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管材、配件和设备。 第九条 二次供水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供水企业参与验收。 验收合格的二次供水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冲洗、试压、消毒,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水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条 二次供水设施由产权人或其委托的管理维护单位管理维护。 新建住宅工程的二次供水设施经验收和水质检测合格后,应当交由供水企业统一管理维护。 第十一条 已建住宅的二次供水设施需要进行更新改造的,在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负责;超过保修期的,由产权人负责。 实行二次供水的已建住宅,其二次供水设施和小区庭院管网经检测合格,并按规定完成水表出户改造的,按照自愿原则,可以移交给供水企业进行统一管理维护,供水企业应当予以接收。 第十二条 二次供水设施移交给供水企业统一管理维护的住宅,其楼面层高16米以上的部分,水价实行全市统一定价,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价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水价包括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和运行费用、大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等。 二次供水设施未移交给供水企业统一管理维护的已建住宅,物业管理维护单位应当公示水费计收的相关成本和费用,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产权人要求移交的,物业管理维护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三条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维护单位(以下简称管理维护单位)应当保证二次供水设施完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水质、水压合格。在设施发生故障时,管理维护单位应当立即进行抢修。 直接从事二次供水管理维护的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和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 管理维护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水质常规检测,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 管理维护单位不具备自行检测能力的,应当委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第十五条 管理维护单位应当根据水质情况定期组织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 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单位应当具备清洗消毒的相应条件,其从事清洗消毒工作的专业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完毕,经检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检测结果应当向相关用户公布。二次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管理维护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清洗消毒。 管理维护单位应当建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档案。 第十六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二次供水水质的监督检查,抽检每年不少于1次。 第十七条 管理维护单位应当保证二次供水设施不间断供水。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需要停水或降压供水的,管理维护单位应当提前24小时告知用户做好储水准备;因设备故障或紧急抢修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同时通知用户。 因水质污染或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需要停水的,管理维护单位应当及时告知用户,向建设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在12小时内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超过24小时不能恢复供水的,管理维护单位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解决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第十八条 管理维护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 (二)未按规定检修二次供水设施或在二次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不及时采取修复措施的; (三)擅自停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未按规定采取应急供水措施的; (四)未按规定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的。 第十九条 管理维护单位安排健康检查不合格的人员直接从事二次供水管理维护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设计、监理单位未按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二次供水工程设计、监理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施工单位在二次供水工程中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管材、配件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自建设施供水区域内二次供水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随着时代的发展,技术的进步,无塔供水压力罐已取代蓄水池与水塔,成为二次供水系统的新标配。那么无塔供水压力罐在水系统中到底怎么工作呢?南京捷登为您解析无塔供水压力罐的工作原理。无塔供水压力罐首要由气门盖、充气口、气囊、碳钢罐体、法兰盘组成,当其连接到水体系上时,首要起一个蓄能器的效果,当体系水压力大于胀大罐碳钢罐体于气囊之间的氮气压力时,体系水会在体系压力的效果下挤入胀大罐气囊内。利用水的紧缩性极小的性质,用外力将水储存在罐内,气体遭到紧缩压力升高,当外力不见紧缩气体胀大可将水扫除。所谓蓄能器的效果,当体系水压力大于胀大罐碳钢罐体于气囊之间的氮气压力时,体系水会在体系压力的效果下挤入胀大罐气囊内,这样一是会紧缩罐体于气囊之间的氮气,使其体积减小,压力增大;罐体与气囊之间是出厂时预充的氮气,无塔供水体外面为烤漆层,进出水口直接用三通或金属软管连接到体系,排气阀接口可及时排出体系和气囊内的水溢出的空气,也可用闸阀直接关死,避免水从顶部溢出,防尘帽下面是充/放气口,可弥补氮气或放掉一部分气体。二是会添加体系整个水的包容空间,使体系压力减小,直到体系水的压力和罐体于气囊之间的氮气压力到达新的平衡才中止进水。当体系水压力小于胀大罐内气体压力时,气囊内的水会在罐体于气囊之间的氮气的压力效果下挤出,补回到体系,体系水容积减小压力上升,罐体于气囊之间的氮气体积增大压力下降,直到两者到达新的平衡,水中止从气囊挤压回体系,压力罐起到调理体系压力动摇的效果。南京捷登专业销售国内外高品质压力罐,其中南京尤孚泵业供水设备所配备的就是南京捷登意大利进口品牌Aquafill压力罐,效果用了才知道。
求标准中文版ISO 3822-1-1999声学.用于供水设施的装置和设备发出的噪音的实验室试验.第1部分测量方法,谢谢,好急的。如果没有全文,只要主要部分也行就是怎么布点,仪器要求,如何结果计算的就中
从小就受到家长教育,自来水生水不能喝,必须要喝开水。诚然,较之于"旧国标"的35项检测项目,"新国标"规定的106项指标的水质要求确实提高了不止一个档次,这106项指标全部达标的自来水直接饮用是不成问题的。然而,这也对各地的水源地水质、供水企业的生产工艺等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在"新国标"全面实施后,各地市供水企业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是否已经完成了更新和配套?是否已经胜任了"新国标"106指标的达标要求?这是社会公众希望知道的第一个问题。
一般高低温试验箱的供水水质的纯净的一系列的原因其会导致纱布的一个变硬,然而如果纱布没办法吸收水分的干燥那么更换或者说清洗纱布是可以排除以上的一个现象的,然而主要是一个加湿过程中系统的一个不工作,如果要查看加湿系统的一个供水系统那么要看供水系统里是不是有一定的水量,然而高低温箱在做湿热试验中,出现实际湿度会达到100%或者实际湿度与目标湿度相差很大,数值低得很多,前者的现象:可能是湿球传感器上的纱布干燥引起,那就要检查湿球传感器的水槽中是否缺水,水槽中的水位是由一水位控制器自动控制的 ,然而要看控制器是不是供水比较的正常。然而我们也要看锅炉内水位是否正常的这样一个基本状况。那么测量的方法又是怎么样的呢? 高低温试验机湿球测试方法,也有用湿度传感器直接测量方法;控制和显示操作界面采用温湿度分开独立和温湿度组合控制器等方式。验人员除正确按操作规程操作,还应该对其结构有所了解。高低温湿热试验箱由箱体、风循环系统、制冷系统、加温系统和控湿系统组成。高低温湿热试验箱低温达不到试验的指标,那你就要观察温度的变化,是温度降的很慢,还是温度到一定值后温度有回升的趋势,前者就要检查一下,做低温试验前是否将工作室烘干,使工作室保持干燥后再将试验样品放入工作室内再做试验,工作室内的试验样品是否放置的过多,使工作室内的风不能充分循环,在排除上述原因后,后者的现象是设备的使用环境不好所致,设备放置的环境温度,放置的位置(箱体后与墙的距离)要满足要求。
市政供水水质监测的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水源多样性与水质波动:市政供水水源通常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和引入的客水等,这些水源的水质因自然条件和人类活动的影响存在较大差异。同时,季节性变化、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也会引起水质的波动,给监测工作带来挑战。2. 监测基础设施不足:在一些地区,监测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包括监测站点的布局、水质检测设备的更新和维护等方面存在不足,影响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3. 技术手段局限性:虽然现代监测技术如遥感技术、水质反演模型、无人机巡航等在水质监测中得到了应用,但这些技术手段仍有一定的局限性,例如遥感技术在云雾天气或夜晚无法有效监测,无人机巡航受限于续航能力和天气条件等。4. 数据处理与分析能力:监测所得的大量数据需要高效、准确的处理和分析,以转化为可操作的管理决策。在一些情况下,相关部门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可能不足以应对复杂的数据信息。5. 人为因素影响:人为污染和操作不当等也会影响水质监测结果,例如污染源的排放、采样过程中的污染、实验室分析的误差等。6. 经济成本限制:高质量的水质监测需要投入大量的经济资源,包括设备购置、维护、人员培训等,这对财政预算是一大考验。7. 应急响应能力:对于突发的 water pollution incidents,需要迅速的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以保障居民饮水安全。这要求监测系统具备快速反应的能力,同时在预案制定和资源配置方面也需要充分的准备。针对上述难点,需要不断完善市政供水水质监测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技术水平和数据分析能力,同时强化监管和应急预案,确保市政供水的水质安全。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意识的增强,人们对水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尽管我国大城市自来水水质近几年来通过技术发行后有较大的提高,但目前一些自来水厂仍存在严重二次污染,使出厂合格的水经过输配管道,中间水箱,到达家庭已成为不合格的龙头水。由于我国国力所限,目前还不能一下解决城市供水所存问题,因此产生了分质供水的想法和行动,也就是要把仅占自来水百分之五的直接饮用水进行深层加工,通过管道直饮或瓶装形式分质供水,把与国际饮用水质接轨的健康水送到家家户户。 管道直饮水分质供水是众多分质供水中最有发展前途的健康饮水工程,是落实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大力发展饮水工程,改善市民饮用水质量”重要途径。需要因地制宜通过试点,逐步摸索经验,不断完善。 一、分质供水的状况 分质供水正是解决当前水质污染与人们健康需求之间矛盾的有效措施,是我国饮水文化发展和社会进步又一时代性的重要标志,是人类饮水事业发展又一次历史性的变革。 1996年上海率先在锦华小区实验建设了全国第一个分质供水系统。同年上海成立了国内第一家管道分质供水专业公司,并在一些小区建立了管道分质供水系统。之后,在深圳、广州、西安、宁波等城市的一些小区也相继建立。 目前,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分质供水工程,建设部已在全国10个重点城市开展试点工作,而且各省市政府正把分质供水作为建设现代化都市的基础设施来抓。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现有300多套住宅新区近100万户居民打开水龙头就能喝到甘冽爽口的饮用水。 二、分质供水的设想 我国的城市自来水事业,从1874年满清政府在旅顺口建龙眼泉地下水源供水设施起,至今已有125年的历史。长期以来,自来水作为城市人们饮用水对此从没有被怀疑过。自从1977年美国Bellar和Book首先发现水中含有三卤早烷(THM),并证明了该物质对人体有致癌作用,再加上近几年国内水源污染加剧,例如中科院1996年发布的一份国情研究报告表明,全国532条流经城市的河流中,有436条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七大江河流经的15个主要城市河段中,有13个河段水质受到污染,全国内陆河流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一、二类的河段仅为25%,48%属四、五类水质。很多城市自来水厂,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自来水厂,近几年通过对自来水传统加工技术进行发行和深度处理,自来水厂的水质有了长足的改善,大多数自来水已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但由于输配管道等二次污染的问题,到每个家庭水龙头出来的自来水的质量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据统计,全国有76%的自来水厂所供应的自来水有些指标现尚未达到国家标准。主要是大肠菌群、铁、锰等超标。自来水二次污染主要途径有两个: 一是输配管网对水质的污染 从自来水厂出来的水。尽管经过各种处理,但仍存有一部分有机物和游离氯结合形成致癌前体物三卤甲烷,另一方面成为微生物再繁殖的培养基,重新繁殖的微生物常年在输配管道中形成生物膜,膜的老化与脱落引起用户水的嗅和味、色度的增加,并且这管网上的微生物渐渐对消毒剂产生了抵抗力,不易被杀灭,更增加了终端自来水微生物的数量。国外在自来水管网表面残留和冲洗下来的颗粒沉淀物上已检出细菌种类多达21种。 二是输配管网系统中,中间水箱二次污染严重 据统计上海市,中间水箱有7万个,广州市中间水箱有11万多个,其他城市数量也不少。由于长期暴露空间,密封不严,管理不善,这些水箱里细菌、病毒、原生动物和藻类的繁殖污染水质。广州每年都有家庭自来水中发现红虫的报道,就是由中间水箱引起的。另外,在个别中间水箱中有的还发现过死老鼠、死猪等,这些腐烂动物的尸体会增加水体的恶臭味和酸腥味。 对自来水二次污染的预防及去除成为目前国际、国内对于提高自来水水质关注的焦点。我们目前推广的终端自来水的深度加工处理及分质供水方式是消除自来水二次污染的最有效的途径和方式。 在我国,自来水传统生产工艺已有100多年的历史,目前大部分水厂还停留在"絮凝一沉淀一过滤一氯消毒"的基础上。为什么在水源污染日益恶化的今天,经常还会看到关于"自来水是安全的"、"是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等内容的报导呢?因为我们至今对自来水的检验还是沿用国家1985年修订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本标准至今已沿用15年,而国外发达国家一般对标准3-5年就要修订一次。我国的现行标准规定有35项,其中有机物指标只有六项。1992年WHO制定的水质标准已达135项。在有毒有害的指标中我国的指标制定的比较宽松。现行标准中重点考虑了水的感官指标(色、嗅、味等)和微生物指标以及控制水源性疾病方面,对水源有机物污染的指标重视不够。目前城市给水处理普遍采用常规处理工艺,受其净水功能的限制,对水中有机物的去除能力比较低,特别是对小分子有机物的去除效果低。因此,如果说自来水合格也只能是低标准合格。三、分质供水是方向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对饮水质量要求越来越高,饮水水质标准的控制和检验的要求越来越严。另一方面水源的污染的速度之快,造成许多自来水厂从资金到技术更新和设备的改造跟不上形势的发展,管道分质供水是解决几方面矛盾冲突最好的办法。要知道,城镇供水工程是一个"取水一输水一净水一配水"的系统工程,工程量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大,尤其长期以来把自来水视为社会公益事业,而不是商品。不少城市供水行业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总之国家与多数自来水厂均不能大量、全方位投资改善供水设施。(每增加巨吨的日供水能力,国家需投资1200-1500元,新建一个日供水50万立方米的水厂需3年时间)。 在国家、企业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是否避重就轻,先把自来水中5%左右用来直饮的水进行深度加工,使该部分饮用水水质直接与国际接轨,达到21世纪国际先进国家制定的水质标准,这种做法投资小,周转快,由小到大,逐渐普及,这就是分质供水方式今天在中国出现的背景。 四、分质供水的区别 国外现行的分质供水与目前国内推行的分质供水是两个概念,其内涵具有本质的区别。分质供水方式在国外有着长期的应用历史。国外现有的分质供水系统,都是以可饮用系统作为城市主体供水系统,实行自来水供水系统 而另设管网系统用于低质水、中水或海水供冲洗卫生洁具、清洗车辆、园林绿化、浇洒道路及部分工业用水等,这种系统统称为非饮用水系统,通常是局部或区域性的,是主体供水系统的补充。设立非饮用水系统,显然是着眼于合理利用水资源及降低水处理费用。 美国供水工程办会(AWWA)下属分质供水分会在1983年制定的《分质供水指南》中对可饮用水及非饮用水的术语给予明文规定,即:可饮用水(Potable water)--符合联邦政府水质标准,用于饮用、烹调与清洗的水。 非饮用水(Nonpotable water)--人们偶然消费而不至造成危害,用于非饮用用途的水,在家庭只用于冲洗卫生洁具。 在这方面,国内现有的分质供水系统,如上海机浦工业用水系统、青岛城市污水回用系统、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海水冲厕系统以及其他一些城市现有分质供水系统,其形式和内容并无本质的区别。 目前国内提及的分质供水内容和形式,与上述国际上通用的分质供水概念(即主体饮用水系统与补充非饮用水系统)有所区别,我们现在提倡的分质供水,是指以自来水为原水,把自来水中生活用水和直接饮用水分开,即把自来水中百分之五左右的水另设管网,再进一步深加工净化处理,使水质达到洁净、健康的标准,直通每个家庭用户,达到直饮的目的。我们目前推行的分质供水工程,也可称为"健康饮水工程",在国际上无先例,是结合我国情况而创造的一种城镇管道供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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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在批转《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了两个“加快”的政策要求,要求加快民间资本进入铁路、电信、市政等垄断行业,要求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扩大特许经营范围。城市供水作为重要的市政公用领域,由于其改革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在推进改革时有几个方向性的问题需要注意。 一、 城市供水行业改革主要进展 1、 供水服务设施和能力迅速增长 我国城市供水行业的服务设施建设在过去十年中持续增长。到2008年年末,全国城市供水普及率超过95%,较2000年提高了31个百分点;全国供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28000万立方米/日,较2000年增长了28.4%。 2、 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同步展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也同步展开,城市供水价格有所上调。2008年,全国36个重点城市的居民供水平均价格为1.63元/立方米,较2000年提高了0.55元/立方米;同期,水资源费增长幅度较大,在城市供水成本中比重逐年提高。 3、 市场化项目比重逐年增大 自2002年全面开展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以来,供水行业市场化的项目比重逐年增大。截至2007年底,供水市场上最活跃的19家社会企业共签约供水项目146个(包括水厂单元服务和系统服务项目),项目的供水总能力相当于2007年全国供水总能力的16.5%。其中,11家外资水务企业签约94个项目,供水总能力相当于2007年全国供水总能力的9.7%。 4、 供水行业改革形成模式多元化格局 供水行业经历了从水厂单元服务的改革到系统服务全面改革的变化。上世纪90年代,供水改革以针对水厂单位服务的BOT项目和固定回报为主导模式,2002年以来已经逐步发展成为以系统服务为主导改革模式。在改革重心上一直偏重供水的资产和产权改革,而服务效率上的关注薄弱。2007年,在兰州、海口、扬州、天津等地出现了溢价收购供水资产的项目,引起行业和社会和高度关注。 二、 进一步发展所面临的背景与问题1、供水安全压力迅速加大,即将进入水质事故高发期 随着我国水污染形势的日益严峻,供水源水污染严重,在120多个大中城市中原水合格率约为70%,加大中小城市这一数据可能低于50%。另一方面,我国供水设施陈旧,缺乏应有的设施更新,而且难以应对原水水质下降的现状。虽然我们发布了新的饮用水水质标准,但是缺乏实质性的硬件准备。在水质检测方面,大部分检测能力保留在供水企业内部,独立监测的能力差。因此供水安全存在较大的系统风险。 2、政府投资不断弱化,而社会投资难当投资重任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城市供水的政府投资逐年减少,投资的主体基本进入了企业和市场投资。但是受到融资结构和产业模式的限制,也受制于水价水平支撑不足的影响,社会投资在投资总量上难以满足城市供水事业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在水质压力逐渐加大,服务均等化要求日益升级的背景下,存在巨大的投资缺口,客观上造成城市供水设施的投资不足。 3、政府在供水公共责任上存在责任缺位 城市供水服务作为重要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存在严重的责任缺位问题。不少地方政府通过“改革”把供水服务当作“包袱”摔给社会企业,以为市场化了就摆脱了政府公共服务责任。政府责任的缺位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市场化改革定位不清和模式的混乱,部分项目出现政府与企业的相互推委,造成供水服务质量不能保障。 4、在改革目标上对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关注不足 很大比例的供水改革项目偏离了特许经营对经营环节的关注。虽然2004年建设部发布了《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由于仅仅是部门规章,难以有效规范行业改革。随着2004年以后政资分离的全面铺开,城市供水行业的改革逐渐偏离了服务和效率的主导,变成了一般意义上的产权改革,而产权改革中并没有很好地认识城市供水的公共服务性质,大部分简单参照竞争性行业的资产处置方式,使改革以国有资产转移为主线,极大地淡化了供水服务中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等主要矛盾。 5、价格形成进入低质低价的怪圈 1998年原国家计委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重点关注了供水服务的合法性成本问题,没有优质优价的空间,难以适应目前供水服务水平日益提高的要求,难以应对原水水质恶化的需要。而且以企业合法性成本作为定价依据的做法,不能鼓励服务企业提高效率。 三、 供水行业的主要改革方向 1、明确城市供水的公共服务性质,强调政府责任 城市供水作为最为重要的政府公共服务内容,在供水服务安全压力日益增加的背景下,需要清晰界定供水服务的公共服务性质,强调供水领域的政府责任,无论任何形式的供水改革,不能免除政府的供水服务责任。 2、在投资多元化的前提下,加强各级政府的财政性投资 作为公共服务的供水服务需要政府投资,尤其是地方财政的投资,政府是公共服务当然的投资主体。中央政府需要通过转移支付的形式,对城市供水领域的沉淀性资产部分给予补助性投资,提高供水服务设施的水平。政府公共服务投资不排斥企业投资的参与,但是企业投资需要相应的回报作为支持,政府投资的目的是降低水价的压力,提高设施的水平。政府投资形成的沉淀性资产应该作为财政性资产保留政府,不应该成为回报的基数。 3、完成特许经营立法,鼓励资产与经营的分离 多元化的投资,不应妨碍具体供水经营服务的市场机制。应尽快完成特许经营的立法,在特许经营的政策框架之下,鼓励供水资产与经营权的分离。在投资领域鼓励多元化,而在经营环节全面实行市场化,由规模化、专业化的市场主体来进行经营服务,促进供水行业的服务业转型。 4、改变价格形成机制,推进以绩效评价为基础的经济监管 需要修订原来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定价原则,逐渐改变按照企业合法性成本为基数的成本监审模式,形成以行业平均成本为定价成本的成本监审模式,鼓励企业提高服务效率。转变以企业资产总量作为基数的定价模式,改为以营业总额为基数的定价模式,促进供水行业的服务业转型和服务效率的提高。逐步建立供水企业绩效评价的信息平台,为监管部门提供横向比较,经济监管的工具,逐渐使行业平均成本成为定价基础。 (二〇〇九年六月)
强化监管和应急预案是确保市政供水水质安全的关键措施,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 完善法规和标准:制定和修订相关的水质标准和监测法规,明确监测指标、方法和频率等,确保监管有法可依。2. 加强监测网络建设:优化监测站点布局,增加监测频率和覆盖范围,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物联网、大数据等实现实时监测和远程传输。3. 提高监测技术水平:引进和开发先进的水质监测技术,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包括快速检测技术和在线监测设备。4. 强化数据分析与信息共享:建立统一的水质监测数据平台,提高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实现监测数据的共享和应用。5. 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水质监测结果的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确保法规的有效实施。6. 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预警、应急处理、信息发布等环节,进行定期演练,提高相关部门的协同作战能力。7. 公众参与与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水质安全意识,鼓励公众参与水质监督,通过媒体和教育途径提高公众对水质问题的认识。8. 国际合作与交流: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分享水质监测和管理经验,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提升市政供水水质的监管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align=center][font=黑体][/font] [/align][font=黑体][size=12pt]1. [/size][/font][font=黑体][size=12pt]建设情况[/size][/font][font=宋体]近年来,我国突发性水源污染事件频繁发生,严重威胁着城市供水水质安全。突发水源污染事件无固定的排放途径和方式,如处理不及时将影响到供水安全。对供水企业和水质监管机构而言,快速监测、识别饮用水水质异常与污染,保障供水水质安全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为对城市供水安全进行实时监测,保障群众用水安全,相关机构与正大环保合作,成功建设城市供水水质监测预警系统[/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系统于[/font][font=Calibri]2014[/font][font=宋体]年[/font][font=Calibri]8[/font][font=宋体]月建设完成,并实现自动化报警功能,系统运行至今获得使用部门的高度评价。[/font][font=黑体][size=12pt]2. [/size][/font][font=黑体][size=12pt]监测因子[/size][/font][table][tr][td][b][font=宋体]序号[/font][/b][/td][td][b][font=宋体]分析类型[/font][/b][/td][td=2,1][b][font=宋体]分析项目[/font][/b][/td][/tr][tr][td][font=Calibri]1 [/font][/td][td=1,5][font=宋体]污染物指标[/font][/td][td][font=Calibri]COD [/font][/td][td=1,8][font=宋体]设备集成:正大环保[/font][/td][/tr][tr][td][font=Calibri]2 [/font][/td][td][font=Calibri]NO3-N [/font][/td][/tr][tr][td][font=Calibri]3 [/font][/td][td][font=Calibri]BOD [/font][/td][/tr][tr][td][font=Calibri]4 [/font][/td][td][font=Calibri]TOC [/font][/td][/tr][tr][td][font=Calibri]5 [/font][/td][td][font=Calibri]DOC [/font][/td][/tr][tr][td][font=Calibri]6 [/font][/td][td=1,3][font=宋体]常规指标[/font][/td][td][font=Calibri]TSS [/font][/td][/tr][tr][td][font=Calibri]7 [/font][/td][td][font=宋体]浊度[/font][/td][/tr][tr][td][font=Calibri]8 [/font][/td][td][font=宋体]温度[/font][/td][/tr][/table][font=黑体][size=12pt]3. [/size][/font][font=黑体][size=12pt]建设形式[/size][/font][font=宋体]正大环保依据城市的具体要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城市供水水质监测预警系统以全光谱在线仪器为核心建设水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形式为微型水站式自动监测站,此套系统具备完善供水供电与自动清洁功能,具有占地面积小,建设周期短,后期可移动调整,维护量低等特点。[/font] [align=center][img=,590,315]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2/201502051106_534347_2892436_3.jpg[/img][/align][align=center][font=宋体]系统取水口[/font][/align][align=center][img=,588,317]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2/201502051107_534348_2892436_3.jpg[/img][/align][align=center][font=宋体]监控中心平台[/font][/align][align=center][img=,626,326]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2/201502051107_534349_2892436_3.jpg[/img][/align][align=center][font=宋体]微型水站集成安装[/font][/align][align=center][img=,572,347]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2/201502051108_534350_2892436_3.jpg[/img][/align][align=center][font=宋体]光谱指纹图预警[/font][/align][align=center][img=,533,292]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2/201502051109_534352_2892436_3.jpg[/img][/align][align=center][font=宋体]监测预警参数[/font][/align]
北京市农村供水未来三年将着力解决微生物、硝酸盐等水质问题!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优质回复均奖励200积分。 https://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2.gifhttps://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2.gifhttps://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2.gif =======================================================================欢迎报名参会“第九届水质分析大会”,会议地址: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iuo 2023年底,国家水利部出台《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力争通过3至5年时间,初步形成体系布局完善、设施集约安全、管护规范专业、服务优质高效的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格局。到2035年,农村供水工程体系、良性运行的管护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农村供水现代化。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推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北京市推进供水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方案(2023年-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 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8/202408221650451577_5909_3237657_3.jpg!w690x269.jpg 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8/202408221651183385_1359_3237657_3.jpg!w690x115.jpg 点击图片 获取更多信息 方案要求,到2025年底,农村水质达标率较2022年度提升8%。农村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应配尽配”率、设施运行率达到100%。合理选择净化消毒工艺,保障消毒设备规范运行。 对受原生地质条件影响水质不达标的村庄,采取更换水源、配备净化设施设备等方式解决硬度指标超标等问题,确保出厂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到2025年底,实施农村供水水质提升的农村供水工程327处,着力解决微生物、硝酸盐等水质指标超标问题。 资讯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240820/736959.shtml
PLC恒压供水广泛用于高楼层生活、消防等供水系统。功能特点:1.将PLC、压力传感器、变频器、上位机等集成一个闭环控制系统。2.能保障系统管网的恒压,减少供水欠压和过压不合理现象。3.能用于诸多供水系统中,设备投资少,占地面积小,节水节电,操作控制自动。4.系统主要有:耐特ST-200系列PLC、变频器、上位监控PC机、压力传感器、液位传感器、控制接触器、软启动器及储水罐等组成。耐特PLC主机为STCPU226AC/DC/RLY,模拟量扩展模块为STEM235+STEM232耐特PLC应用于恒压供水设备控制系统产品功能特点:1、可采用USS通信或MODBUS通信方式控制变频器进行拖动水泵工作,也可采用模拟量控制方式通过变频器对水泵输出负载平滑调节;2、实时管网压力监测反馈,通过PID运算对水泵转速进行平滑连续性调节,减小对电网、电气设备、以及机械设备的冲击;3、备用水泵根据负荷需求智能介入工作,实现更大功率的调节周期,以及安全冗余;4、接入耐特智能网关模块,将管网压力、工作状态及故障报警信息上传到自来水公司或相关单位,达到快速响应快速维护,减少设备故障给终端用户带来的不便;5、本系统控制部分采用耐特PLCST-200CPU224XP+智能网关模块+压力仪表的配置进行控制,配合云服务器使用,控制灵活,安全可靠,对管网改造、管网压力监测等应用有先天优势。控制系统架构图[img=,554,397]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8/201808071558374043_8916_3418314_3.png!w554x397.jpg[/img]
各位老大: 预对一披二次供水水质进行检测,求教评价依据是哪个?《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还是《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还是这两个都有??急急急谢谢了
哪位大神有供水的石油检测,操作视频呢?我看了标准系列要不要跟水样那样操作呢?怎么做呢?有视频参考吗?整到头都秃了
那位大神有供水的搅拌实验操作视频呢?
市水务集团关于青菱河污水排放影响武昌地区供水安全的紧急报告市长专线: 2012年2月27日,我公司所属白沙洲水厂接到汤逊湖泵站通知,因港渠治理需增大青菱河的排水量,要求白沙洲水厂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鉴于历次上游排污对白沙洲供水的影响,我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了增加水质监测频次、调整净水工艺等一系列措施,努力将影响降至最低。 截至今天上午8时,白沙洲水厂取水口源水的氨氮由正常时的0.2毫克/升上升至1.4毫克/升,耗氧量由正常时的1.2毫克/升上升至3.5毫克/升,水源水的污染负荷已超出了水厂的净化能力,消毒工序无法正常控制。出厂水游离余氯无法检出,氨氮达到0.8毫克/升,并有轻微异味,嗅觉及味觉指标无法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相关要求(其他指标达标)。从2月29日晚开始,我公司供水热线接到武昌地区居民关于水质有异味的投诉800余笔,占供水热线接线量的90%以上。 若青菱河继续持续排放污水,势必将造成公共饮用水卫生安全事件,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恳请市政府高度重视,尽快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停止青菱河排污,防止事态扩大。特此报告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三月一日武昌的兄弟们赶紧备好矿泉水啊
1. 我国城市实施分质供水的背景及其现状长期以来,我国城市供水系统都采用统一给水方式,即不管什么用途都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供给。在过去经济不发达时期,用水量不大、用途种类单一的情况下,采用这种方式是可行的。如今,优质水资源十分紧张,而水用途日趋多样化的情况下,仍采用统一供水方式,既是对水资源的极大浪费,也是对人力、物力与能量的浪费。更何况,我国现有的统一供水方式也已经难以满足当今人们对优质饮用水的需求。为此,“分质供水”就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目前,在我国一般所谈到的分质供水,主要是指在小区内的优质供水。供水方式主要有桶装供水和管道供水。目前,上海部分地区及国内有些城市建立了净水供应站,都采用桶装供水方式。“管道分质供水”就是在小区设立净水站,将自来水进一步深度处理、加工和净化,在原有的自来水管道系统基础上,再增设一条独立的优质饮用水供水管道,将水输送到用户,供居民直接饮用[1]。同时,将城市供水做为一般用水。 桶装供水方式有两种方法:一是用户到净水站自取,空桶装水,记帐划卡;二是送水上门,根据送水距离、楼层高低收取一定的送水费。桶装供水方式在上海同济大学家属住宅区(同济新村)实施了一段时间,实践证明,在供水范围内较小及已建成的住宅区比较可行。其特点是,投资省,工程实施快。缺点是①用户使用时不如管道供水那样方便、灵活;②由于各种原因(如年老体弱、家庭人口少等),饮用水的使用率会受一定影响;③装水桶如保管不妥,会带来二次污染[2]。通过管道供水省去了自取或送水,水质保证,使用方便,用户确定,供水量不限。但是,管道供水需要另设一套卫生要求严格的供水系统进入各用户厨房,增加了工程投资。2.国外分质供水的概念及其讨论 在国外,分质供水(dual water supply, dual distribution systems)有着长期的历史。国外现有的分质供水系统都是以可饮用水系统作为城市主体供水系统,而另设管网系统将低质水、回用水或海水供冲洗卫生洁具、清洗车辆、园林绿化、浇洒道路及部分工业用水(如冷却水)。这种系统称为非饮用水系统,通常是局部或区域性的,是供水主体系统的补充。设立非饮用水系统,显然是着眼于合理利用水资源及降低水处理费用。在这方面,我国国内现有的分质供水系统,如上海桃浦工业区工业用水系统、青岛的城市污水回用系统,特别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海水冲厕系统,以及其它一些城市现有或拟议中的城市或区域性分质供水系统与国外在形式与内容上并无差别。 日本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引入复式分质供水系统——“中水道”系统。该系统的低质水的原水主要来自建筑物、住宅区、城市内部的下水,经过多次处理后,重新在自己原来的场所再利用。由于它的水质次于“上水”,优于“下水”,故被称为“中水”。这样,不仅保障了城市供水,更保护了水环境,节约了水资源,促进了水系生态的正常循环,是一举多得的好方法[3]。 美国供水工程协会(AWWA)下属分质供水分会(Distribution Division Committee on Dual Distribution Systems)于1983年提出了《分质供水指南》以总结国际上现有分质供水经验,并期望以此为起点,为建立全美统一的分质供水标准规范奠定基础。《分质供水指南》对有关术语定义为[4] : 可饮用水(potable water)——符合联邦与州政府水质标准,用于饮用、烹调与清洗的水。 非饮用水(nonpotable water)——人们偶然消费而不致造成危害,用于非饮用用途的水,在家庭只用于冲洗卫生洁具(冲厕)。 仅供饮用的管道供水在国际上未有先例,而我国国内正在试行的分质供水是两个管道系统,分别为饮用水(drinking water)与一般用水(subpotable water)。 美国环保局认为:净水器(point-of-use device)和瓶装水只能作为改善水质的临时措施,因为使用净水器和瓶装水并不被认为是能满足《安全饮用水法案修正案》(SDWAA)规定的最大污染物浓度(MCLs)的方法,因为它们并不能提供全部生活用水。 美国供水工程协会(AWWA)表示,由它向居民家庭提供的生活用水,即用户的每个水龙头的出水,都是可饮用的。 这里值得探讨的是:我国目前已经成为关注热点的另一种分质供水概念,是指另设管网供应少量专供饮(食)用的“纯净水”,而将城市自来水作为“一般用水”的一种供水方式。这同国内外现有的或传统意义上的分质供水是两个概念,内涵有很大的差别。 日本早稻田大学尾岛研究室认为,现代城市已经有能力实行按用途分质供水了,高科技的净水技术与水处理设施以及日益发达的计算机监控系统能为城市居民提供安全优质的饮用水及保证一定水质标准的各种用水。因此,应该改变日本原有的统一供水方式,实行分质供水。尾岛研究室还提出分区分质“三种水”供给系统[5]。这种供水系统就是由城市供水设施按一般标准的生活用水甚至是工业用水标准向各住宅区供水,经小区内净水设施再净化后(优质饮用水),与小区内的中水道设施一起,向用户提供三种水:第一种水为优质饮用水,主要为厨房炊事用;第二种为一般生活用水,包括洗涤、卫生、洗车、洒水等;第三种为低质水,专供冲厕用水。一般来说,住宅区对不同水质的需要比例大致是这样:饮用和炊事用水(优质用水)占15%,盥洗、洗澡、洗衣(标准自来水)占60%,卫生、浇花、洗车等杂用、冲厕(低质水)占25%。由于在小区范围内实行分质供水,管道路线短,监控管理方便。这种分区分质“三种水”供水方式,既能满足人们对各种水质与水量的需求,又能合理利用各种水资源,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量,可以减少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用地规模,当然也保护了水环境[3]。 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发现,日本尾岛研究室提出的这种系统方式综合了目前国际上(包括我国和国外)分质供水讨论,是今后分质供水的一个新的发展思路。3.关于我国城市实施分质供水问题的讨论 3.1 关于分质供水水量问题 目前国内有一种认识,认为生活用水中仅占2%左右的饮用水应该达到饮用水水质标准,其它98%的非饮用水水质至少在目前可以不严格控制。其实,这是一种不全面的认识或者是一种误解。 全部城市用水都处理到饮用水标准确无必要,但有理由按饮用水标准考虑的用水量远不止总用水量的1~2%。从健康需求和用户心理两方面考虑,生活用水中可饮用部分所占比例,国内外介绍应达到40~50%,它包括了厨房洗涤、淋浴洗涤等[6]。 Martin Fox研究初步显示:水中有害物质特别是其中挥发性有机物,被人体各部分吸收的比例大致是:1/3由口腔摄入(饮用和进食),1/3在洗漱和洗浴时由皮肤吸收,1/3在洗浴时随水汽或气溶胶经呼吸道吸收[7]。此外,生活中相当一部分清洗用水也需合格的生活饮用水。关于呼吸和皮肤吸收这两条途径,下面分别加以说明。 呼吸:由于水中含有许多挥发性物质,在水被加热时,就会挥发出来,弥漫在水蒸汽和气溶胶中,通过呼吸进入人体呼吸道和肺部,进而影响人体健康。有研究表明,当用一种含有TCE(三氯苯乙烷)的水进行淋浴时,吸入这种化学物质的可能性远大于直接饮用。事实上,一个人通过呼吸吸入的化学物质要比从口腔进入的要多6-80倍。如水中的氡,加热后会挥发出来,通过呼吸进入人体,长期积累会形成肺癌,因此美国环保局在1988年就提出水中氡的最大污染物浓度目标(MCLG)是零。 水中更多的是挥发性有机物(VOCs),美国EPA曾推出对VOCs摄入量进行评估的数学模式。Cathern等人利用该模式进行计算后得出结论认为,若假定体重70公斤的成年人每天饮水量为2升,每天淋浴用水量为190升,则淋浴过程中摄入的VOCs量与通过饮水途径摄入量近似相等。Andelaman报道了饮用水中三氯乙烯造成的户内呼吸摄入。以饮水量2L/(人天),淋浴耗水量40~95L/(人天)计,三氯乙烯淋浴时的呼吸摄入量是饮水口腔摄入量的数倍[8]。Martin Fox等人研究后也认为,皮肤吸收和呼吸摄入是不容忽视的两条危害身体健康的重要途径。 皮肤吸收: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和安大略癌症治疗研究基金会的研究人员发现,经常喝经过氯消毒处理的自来水或用这种自来水洗澡可能导致摄护腺癌以及膀胱癌。在比较城镇使用自来水的居民和使用井水的居民发现,使用自来水三十五年的人得膀胱癌的机率比使用自来水不到十年的人高出一点六倍;同样情形下,得膀胱癌的机率较后者高出一点五倍。Brown等人研究了皮肤对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吸收。按成人饮水量2L/d,婴儿饮水1L/d,二者洗澡时间均为15min/d;饮用水中常见挥发性有机物的皮肤吸收与口腔摄入的比例,成人与婴儿分别为63/67和4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