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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防治所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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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防治所检测相关的资讯

  • 134万!湛江市职业病防治所计划采购气相色谱质谱仪等仪器设备
    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DZJCG2022-K027项目名称:湛江市职业病防治所购买检测检查设备(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34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湛江市职业病防治所购买检测检查设备):合同包预算金额:1,34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质谱仪气相色谱质谱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00-1-2其他专用仪器仪表测汞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60,000.00-1-3噪声参数计量标准器具个体噪声检测仪4(台)详见采购文件8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内供货完成。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免缴纳社保;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提供截图即可,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资料的,需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打印页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投标人注册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提供截图即可,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湛江市职业病防治所购买检测检查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湛江市职业病防治所购买检测检查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10月09日 至 2022年10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方式:在线获取售价: 免费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10月3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线上提交(如需提交汇票、支票、本票或保函等原件,请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 2 号天润中心六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号开标室)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线上提交(如需提交汇票、支票、本票或保函等原件,请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 2 号天润中心六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号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湛江市职业病防治所地 址:湛江市霞山区绿塘路137号联系方式:0759-230065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北6号南国豪苑三期16号楼2层04、05号商铺联系方式:0759-338993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符小姐电 话:0759-3389936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2年10月09日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结核病防治所551.00万元采购生物显微镜,切片机
    详细信息 山东援疆结核病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9-08 招标文件: 附件1 项目概况 山东援疆结核病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9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GK)-22033 项目名称:山东援疆结核病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510000 最高限价(元):1450000,3260000,300000,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高清电子内镜主机(允许进口);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4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高清电子内镜主机(允许进口);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高清电子内镜主机系统(允许进口);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2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高清电子内镜主机系统(允许进口);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内镜电切刀(高频手术系统)一套(允许进口);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内镜电切刀(高频手术系统)一套(允许进口);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石蜡包埋机一套(国产);组织脱水机一套(国产);双控高效病理切片机一台(国产);染色机一套(国产);生物显微镜双目一台(国产); 数量:5 预算金额(元):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石蜡包埋机一套(国产);组织脱水机一套(国产);双控高效病理切片机一台(国产);染色机一套(国产);生物显微镜双目一台(国产);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分标 1、2、3、4,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2、3、4: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9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9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结核病防治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结核病防治所 联系方式:赖富丽 13201055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圳城3号楼12层1204 联系方式:150996505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娟 电 话:15099650569 附件信息: 招标公告-山东援疆结核病救治能力提升项目.docx17.2K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生物显微镜,切片机 开标时间:2022-09-29 10:30 预算金额:551.00万元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结核病防治所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山东援疆结核病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9-08 招标文件: 附件1 项目概况 山东援疆结核病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9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GK)-22033 项目名称:山东援疆结核病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510000 最高限价(元):1450000,3260000,300000,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高清电子内镜主机(允许进口);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4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高清电子内镜主机(允许进口);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高清电子内镜主机系统(允许进口);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2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高清电子内镜主机系统(允许进口);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内镜电切刀(高频手术系统)一套(允许进口);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内镜电切刀(高频手术系统)一套(允许进口);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石蜡包埋机一套(国产);组织脱水机一套(国产);双控高效病理切片机一台(国产);染色机一套(国产);生物显微镜双目一台(国产); 数量:5 预算金额(元):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石蜡包埋机一套(国产);组织脱水机一套(国产);双控高效病理切片机一台(国产);染色机一套(国产);生物显微镜双目一台(国产);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分标 1、2、3、4,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2、3、4: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9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9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结核病防治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结核病防治所 联系方式:赖富丽 13201055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圳城3号楼12层1204 联系方式:150996505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娟 电 话:15099650569 附件信息: 招标公告-山东援疆结核病救治能力提升项目.docx17.2K
  • 金域检测与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强强联手,提升我国传染病防治水平
    近年来,我国在传染性疾病防治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然而,传染病依然是一个严峻的挑战,特别是在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产品方面仍存在不足,这限制了我们提高整体防治水平的能力。而作为第三方医检行业的领军者,金域医学在该领域的发展长期前景良好,其拥有着强大的资源优势,包括庞大的平台、广泛的网络、卓越的服务、大规模的样本库以及丰富的数据。在传染性疾病检测领域,金域医学提供了完整的技术平台、专业的临床咨询服务团队,并且积极参与技术前沿的产品研发和科研服务,涵盖了疾病筛查、诊断、鉴别诊断、监测和预后等全过程,积累了雄厚的资源和技术实力。传染病是由各种病原体(如细菌、病毒、真菌、寄生虫等)引发,可以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播的一类疾病。这种疾病的防控关键在于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如果不能及早发现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将可能对人类社会、经济生活产生严重的影响。为了更好地筑牢我国传染病防治的“防火墙”,2023年9月14日,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北京)与金域医学正式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以传染病防治的国家重点需求为主要抓手,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全面展开合作,包括传染病防治领域的领军人才团队培养、学科建设、精准检测实验室建设、技术产品应用与成果转化、医院协同发展等方面。这次合作旨在突破当前基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瓶颈,更好地完成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北京)的重要发展任务。双方将在医学检验支持、科研成果转化、医师培养、实验室建设、大数据平台以及样本资源库建设等多个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共同打造专业化的传染病临床研究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我国传染病防治水平。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的合作,也是金域医学与国内顶尖三甲医院合作的又一进展。截止目前,金域医学已与多家国家医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达成深度合作,为医检创新提速,加快科研成果尽快转化落地,惠及百姓健康。金域医学在医检行业已有29年的专注经验,其不仅为三级医院提供疑难及罕见病的诊断服务,还将高质量的医检服务扩展至县乡一级,以满足基层及偏远地区的临床精准检测需求。此次与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的强强联手,将为我国传染病防治领域注入了新活力,两大医疗巨头的紧密合作将汇聚双方的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和资源,共同应对传染病威胁,提升我国传染病防治水平,共同书写传染病防治的新篇章,为全社会的健康和安全作出更大贡献,助力构筑更健康的未来。
  • 立案调查!新冠第三方检测龙头金域医学郑州负责人涉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
    1月12日,河南省许昌市公安局通报,经公安机关调查,郑州金域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区域负责人张某东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实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禹州市公安局于2022年1月10日,对张某东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1月12日,金域医学早盘跌超5%,截至午市收盘时收跌3.13%。图 | 平安许昌官方回应天眼查app显示,郑州金域由上市公司金域医学100%控股。而在微博、股吧等社交平台上,有网友称郑州金域涉嫌在当地新冠检测中丢失样本并伪造检测结果。1月12日中午,金域医学对界面新闻回应称:1月2日,郑州金域接到河南省许昌市下属禹州市卫健部门的通知要求参与禹州市疫情防控筛查。郑州金域当地区域人员立刻投入工作,并从郑州调拨相关技术人员和大批量物资参与禹州市疫情防控筛查。1月10日,我司当地工作人员接受公安机关调查问询,目前仍在调查阶段,未有结论。有关郑州金域一员工涉嫌违法一事,金域医学正在调查具体情况。在各级政府领导下,金域医学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也一直要求全集团所有一线抗疫员工严格遵守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等各项法律法规。目前集团高度重视此次事件,正在积极配合对事件进行调查,及时向公众公布调查结果。据河南省卫健委通报,1月11日0-24时,河南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18例(郑州市12例,安阳市65例,许昌市41例)。虽然当前案件未有详细通报,但在过去两年里,北京、河北、天津等多轮次疫情中都曾出现过检测机构涉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伪造检测结果,或是违反操作流程等情况。2021年1月17日,邢台市召开新冠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会上对隆尧县出现病例的情况进行了通报,表示因检测能力有限,1月12日至13日隆尧县第二轮核酸检测任务委托济南华曦医学检验有限公司检测314987人。但是,该公司收集点负责人翟某在样本尚未检测完成,未知已完成检测数量和结果的情况下,于1月14日向县卫健局谎报送检样本全部为阴性。根据“郑州金域临床检验中心”官方微信介绍,郑州金域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是金域医学集团(603882.SH)的第五家子公司,位于河南省郑州市自贸试验区,成立于2008年1月28日,是河南省卫生厅批准的首家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在河南省内拥有37个服务网点,覆盖河南省省18个地市所有县区。金域医学官网显示,其是一家以第三方医学检验及病理诊断业务为核心的高科技服务企业,致力于为全国各级医疗机构提供领先的医学诊断信息整合服务,目前该公司已在内地及香港地区建立了38家中心实验室,拥有遍布全国的远程病理协作网,以及由600多名国内外病理医生加盟组成的病理医生团队,为超过2.3万家医疗机构提供医学检验及病理诊断服务,可提供超过2800项检测项目。年检测标本量超1亿例。金域医学2021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86.17亿元,同比上升47.87%;归母净利润16.72亿元,同比上升58.52%;扣非净利润16.48亿元,同比上升61.62%。此外,金域医学还先后在湖北、广东、吉林、北京等全国31个省市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开展新冠核酸检测,截止2021年9月30日累计检测量超过1.7亿人份。
  • 692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艾滋病防治项目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JXECWLMQ-2022040项目名称:艾滋病防治项目检测试剂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6920881最高限价(元):255475,76650,124440,2726900,1522416,893000,1322000采购需求:标项一 标项名称:艾滋病防治项目检测试剂采购项目(第一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5547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HIV酶免试剂(初筛)、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HCV酶免检测试剂(初筛)及其配套服务(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 备注:标项二 标项名称:艾滋病防治项目检测试剂采购项目(第二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665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HIV酶免试剂(复检)、HCV酶免检测试剂(复检)及其配套服务(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 备注:标项三 标项名称:艾滋病防治项目检测试剂采购项目(第三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2444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HIV酶免试剂(四代国产、复检)及其配套服务(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 备注:标项四 标项名称:艾滋病防治项目检测试剂采购项目(第四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7269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CD4淋巴细胞检测试剂(Alere即时进口)(进口已论证)及其配套服务(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 备注:标项五 标项名称:艾滋病防治项目检测试剂采购项目(第五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2241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HIV抗体确证检测试剂及其配套服务(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 备注:标项六 标项名称:艾滋病防治项目检测试剂采购项目(第六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93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耐药检测服务及其配套服务(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 备注:标项七 标项名称:艾滋病防治项目检测试剂采购项目(第七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32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普通安全套、2+2男同安全套及其配套服务(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备注: 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6、7,根据采购方要求执行。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公布 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传染病预防  第三章 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第四章 疫情控制  第五章 医疗救治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  第四条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按照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管理并予以公布,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 国家发展现代医学和中医药等传统医学,支持和鼓励开展传染病防治的科学研究,提高传染病防治的科学技术水平。  国家支持和鼓励开展传染病防治的国际合作。  第九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社区、农村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  第十条 国家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教育的公益宣传。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  医学院校应当加强预防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对在校学生以及其他与传染病防治相关人员进行预防医学教育和培训,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  第十一条 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因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第二章 传染病预防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环境卫生建设,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各级人民政府农业、水利、林业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组织消除农田、湖区、河流、牧场、林区的鼠害与血吸虫危害,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动物和病媒生物的危害。  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消除交通工具以及相关场所的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置。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的需要,制定传染病预防接种规划并组织实施。用于预防接种的疫苗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儿童的监护人应当相互配合,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十六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第十八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  (二)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  (三)开展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  (四)开展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诊断、病原学鉴定;  (五)实施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  (六)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  (七)指导、培训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  (八)开展传染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提供技术咨询。  国家、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传染病发生、流行以及分布进行监测,对重大传染病流行趋势进行预测,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参与并指导对暴发的疫情进行调查处理,开展传染病病原学鉴定,建立检测质量控制体系,开展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  设区的市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的落实,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负责本地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常见病原微生物检测。  第十九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预警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传染病预警,根据情况予以公布。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传染病预防控制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二)传染病的监测、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时的任务与职责;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的分级以及相应的应急工作方案;  (五)传染病预防、疫点疫区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用。  地方人民政府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出的传染病预警后,应当按照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  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对医疗机构内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第二十二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实验室和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对传染病病原体样本按照规定的措施实行严格监督管理,严防传染病病原体的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的扩散。  第二十三条 采供血机构、生物制品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证血液、血液制品的质量。禁止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因输入血液、使用血液制品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艾滋病的防治工作,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艾滋病的传播。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负责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动物传染病的防治管理工作。  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野生动物、家畜家禽,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售、运输。  第二十六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菌种、毒种库。  对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的采集、保藏、携带、运输和使用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  对可能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确需采集、保藏、携带、运输和使用的,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二十七条 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处理;拒绝消毒处理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强制消毒处理。  第二十八条 在国家确认的自然疫源地计划兴建水利、交通、旅游、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的,应当事先由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施工环境进行卫生调查。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采取必要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设专人负责工地上的卫生防疫工作。工程竣工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第二十九条 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和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第三章 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第三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军队医疗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发现前款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报告。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第三十二条 港口、机场、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国境口岸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互相通报。  第三十三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主动收集、分析、调查、核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接到甲类、乙类传染病疫情报告或者发现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设立或者指定专门的部门、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行政区域内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通报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接到通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本单位的有关人员。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全国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  毗邻的以及相关的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互相通报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第三十六条 动物防疫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互相通报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以及相关信息。  第三十七条 依照本法的规定负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第三十八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应当及时、准确。第四章 疫情控制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第四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三)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  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  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四十三条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四十四条 发生甲类传染病时,为了防止该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及其乘运的人员、物资传播,可以实施交通卫生检疫。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紧急调集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合理报酬。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返还的,应当及时返还。  第四十六条 患甲类传染病、炭疽死亡的,应当将尸体立即进行卫生处理,就近火化。患其他传染病死亡的,必要时,应当将尸体进行卫生处理后火化或者按照规定深埋。  为了查找传染病病因,医疗机构在必要时可以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传染病病人尸体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进行解剖查验,并应当告知死者家属。  第四十七条 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经消毒可以使用的,应当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处理后,方可使用、出售和运输。  第四十八条 发生传染病疫情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派的其他与传染病有关的专业技术机构,可以进入传染病疫点、疫区进行调查、采集样本、技术分析和检验。  第四十九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供应单位应当及时生产、供应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铁路、交通、民用航空经营单位必须优先运送处理传染病疫情的人员以及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第五章 医疗救治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和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服务网络的建设,指定具备传染病救治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救治任务,或者根据传染病救治需要设置传染病医院。  第五十一条 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建筑设计和服务流程,应当符合预防传染病医院感染的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消毒;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应当在使用后予以销毁。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提高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  第五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和接诊治疗,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履行下列监督检查职责:  (一)对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履行本法规定的传染病防治职责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及其生产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的采集、保藏、携带、运输、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六)对公共场所和有关单位的卫生条件和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传染病防治重大事项的处理。  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和传染病疫情发生现场调查取证,查阅或者复制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本。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发现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可以采取封闭公共饮用水源、封存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或者暂停销售的临时控制措施,并予以检验或者进行消毒。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应当予以销毁;对未被污染的食品或者经消毒后可以使用的物品,应当解除控制措施。  第五十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应当不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填写卫生执法文书。  卫生执法文书经核对无误后,应当由卫生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的,卫生执法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第五十七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其工作人员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发现下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及时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或者不履行职责的,应当责令纠正或者直接予以处理。  第五十八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九条 国家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本级政府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的日常经费。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传染病流行趋势,确定全国传染病预防、控制、救治、监测、预测、预警、监督检查等项目。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实施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给予补助。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流行趋势,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项目范围内,确定传染病预防、控制、监督等项目,并保障项目的实施经费。  第六十一条 国家加强基层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扶持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城市社区、农村基层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经费。  第六十二条 国家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人群实行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六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储备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其他物资,以备调用。  第六十四条 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津贴。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未及时组织救治、采取控制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传染病防治和保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八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的;  (二)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通报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三)未主动收集传染病疫情信息,或者对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疫情报告未及时进行分析、调查、核实的;  (四)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依据职责及时采取本法规定的措施的;  (五)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第六十九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三)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  (五)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  (六)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  (七)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第七十条 采供血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导致因输入血液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动物防疫机构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职责的,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铁路、交通、民用航空经营单位未依照本法的规定优先运送处理传染病疫情的人员以及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取得许可证的,原发证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  (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  (三)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生物制品生产单位生产的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已取得许可证的,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单位,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对传染病病原体样本未按照规定进行严格管理,造成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扩散的;  (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采集、保藏、携带、运输和使用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的;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导致因输入血液、使用血液制品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的。  第七十五条 未经检疫出售、运输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野生动物、家畜家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十六条 在国家确认的自然疫源地兴建水利、交通、旅游、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未经卫生调查进行施工的,或者未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采取必要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依据职责权限,责令停建、关闭。  第七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九章 附则  第七十八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二)病原携带者:指感染病原体无临床症状但能排出病原体的人。  (三)流行病学调查:指对人群中疾病或者健康状况的分布及其决定因素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及保健对策。  (四)疫点:指病原体从传染源向周围播散的范围较小或者单个疫源地。  (五)疫区:指传染病在人群中暴发、流行,其病原体向周围播散时所能波及的地区。  (六)人畜共患传染病:指人与脊椎动物共同罹患的传染病,如鼠疫、狂犬病、血吸虫病等。  (七)自然疫源地:指某些可引起人类传染病的病原体在自然界的野生动物中长期存在和循环的地区。  (八)病媒生物:指能够将病原体从人或者其他动物传播给人的生物,如蚊、蝇、蚤类等。  (九)医源性感染: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  (十)医院感染: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十一)实验室感染:指从事实验室工作时,因接触病原体所致的感染。  (十二)菌种、毒种:指可能引起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发生的细菌菌种、病毒毒种。  (十三)消毒: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十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从事疾病预防控制活动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与上述机构业务活动相同的单位。  (十五)医疗机构:指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机构。  第七十九条 传染病防治中有关食品、药品、血液、水、医疗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管理以及动物防疫和国境卫生检疫,本法未规定的,分别适用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八十条 本法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 1679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艾滋病防治项目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TF(GK)2023ZF256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艾滋病防治项目检测试剂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167984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标项一 标项名称:标项一:标项名称: HIV快速试剂包一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035259.7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HIV快速试剂 备注:标项二 标项名称:标项二:标项名称: HIV快速试剂包二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145066.3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HIV快速试剂 备注:标项三 标项名称:标项三:标项名称: HIV快速试剂包三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30967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HIV快速试剂 备注:标项四 标项名称:标项四:标项名称: HCV快速试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99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HCV快速试剂 备注:标项五 标项名称:标项五:标项名称: 梅毒快速初检试剂(TP)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53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梅毒快速初检试剂(TP) 备注:标项六 标项名称:标项六:标项名称: HIV酶免试剂(三代)(初检)、HCV抗体试剂(酶免)(初检)、梅毒特异性试剂(酶免)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13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HIV酶免试剂(三代)(初检)、HCV抗体试剂(酶免)(初检)、梅毒特异性试剂(酶免) 备注:标项七 标项名称:标项七:标项名称: HIV酶免试剂(四代)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349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HIV酶免试剂(四代) 备注:标项八 标项名称:标项八:标项名称: CD4检测试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64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CD4检测试剂 备注:标项九 标项名称:标项九:标项名称: CD4检测试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81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CD4检测试剂 备注:标项十 标项名称:标项十:标项名称: CD3/CD8/CD45/CD4检测试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7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CD3/CD8/CD45/CD4检测试剂 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6、7、8、9、10,按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三、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 址:碱泉一街380号联系方式:0991-26230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联系方式:0991-4832223转801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覃德娟电 话:0991-4832223转8011
  • 全军首个新突发传染病防治重点实验室成立
    据报道,全军首个新突发传染病防治重点实验室日前在解放军第302医院成立,标志着我军防治新突发传染病及其他公共卫生事件有了新平台。  新突发传染病是指最新出现或突然间流行、对人类有高度危害的传染性疾病。近年来,随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增加,我军卫勤保障工作面临新的挑战。302医院作为全军唯一的传染病专科医院,积极整合传染病诊治、防控先进技术,着力对新突发传染病进行集中攻关和系统研究。  据了解,该实验室集新突发传染病监测预警、快速检测、预防控制、诊断治疗、康复评估、应急处置等功能于一体,针对部队战时新突发传染病,优化检测手段,储备检测试剂,研发快速检测箱 针对部队平时新突发传染病,构建现场处置模式、临床救治体系,降低重症发生率 针对部队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复杂性,研究新突发传染病在军队发生的特殊规律 针对部队群体生活特点,建立临床检测预警平台,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努力实现部队新突发传染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 《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20年版)》正式发布
    2021年4月19日,《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20年版)》正式发布!新版指南由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组织编写,在《中华糖尿病杂志》和《中华内分泌代谢杂志》同步发表。新版指南对糖尿病诊断标准、治疗路径等多个方面进行了重要更新。其中,最重要的变化是首次将糖化血红蛋白(HbA1c)纳入诊断标准。据悉,《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于2003年首次发表,并于2007、2010、2013和2017年进行了4次修订,迄今为止已经发布了5版。划重点新版指南提到,目前为止,我国糖尿病患病率仍在持续增长。最新发表的流行病学调查数据显示,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标准),我国的糖尿病患病率11.2%,知晓率36.5%,治疗率32.2%,控制率49.2%。其中,中国≥65岁的老年糖尿病患者数约3550万,居世界首位,占全球老年糖尿病患者的1/4。新版指南推荐,在有严格质量控制的实验室,采用标准化方法测定的HbA1c可以作为糖尿病的补充诊断标准。也就是说,新版指南正式将HbA1c纳入糖尿病的诊断标准当中,并以HbA1c≥6.5%作为切点,辅助糖尿病的诊断。糖尿病的诊断标准新版指南还规定,对于糖化血红蛋白的控制目标,应该遵循个体化原则。对于那些年纪较轻、病程较短、没有并发症、没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可以在没有低血糖或其他不良反应的前提下,采取严格的HbA1c控制目标。否则,则可以采取相对宽松的控制目标。就是说,并不要求所有人都将HbA1c控制在6.5%以下。糖化血红蛋白(HbA1c)是红细胞中的血红蛋白与血中的葡萄糖相结合的产物。它是通过缓慢、持续及不可逆的糖化反应形成,其含量的多少取决于血糖浓度以及血糖与血红蛋白接触时间,而与抽血时间、患者是否空无关,是衡量血糖控制的重要指标。由于其稳定性好,监测频率低,使得HbA1c成为国际公认的用于评估糖尿病患者长期血糖状况的理想指标。目前,一线的HbA1c检测方法主要是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和电泳法,这两种方法有各自的优势,但是对于有异常血红蛋白(hemoglobin variant)干扰的样品,这两种方法均不能给出准确的检测结果。MALDI-TOF质谱法是融智生物研发的检测HbA1c的一种新方法,其基本原理是体内非酶促糖化反应造成β珠蛋白链增加一个葡萄糖,使得糖化与非糖化β珠蛋白链分子量相差162Da,通过糖化β珠蛋白链/(β珠蛋白链+糖化β珠蛋白链)来计算其糖基化率。与其他HbA1c检测系统不同,MALDI-TOF 质谱检测的是游离的珠蛋白链,而不是四聚体。 QuanGHb糖化血红蛋白定量质谱系统(MALDI-TOF质谱法)基于上述检测原理,加之融智生物MALDI-TOF质谱系统的高分辨能力,QuanGHb糖化血红蛋白定量质谱系统不仅能准确定量HbA1c,同时也可检测其他类型变异血红蛋白(hemoglobin variant),且抗干扰能力优异,为HbA1c检测提供了新的思路。
  • 全军结核病防治重点实验室落户石家庄
    日前,解放军第三○九医院全军结核病防治重点实验室(协作实验室)项目在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揭牌成立,标志着中国首家军地合作实验室、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成立。  该项目为解放军总参谋部总医院(解放军第三○九医院)与禾柏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建立的“结核病防治重点实验室(协作实验室)”。该实验室将开展结核病快速诊断技术、结核病新型疫苗和抗结核病新药的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并以结核病防治研究为起点,进行各类型传染病防治研发和成果转化。产品将实现结核病的早期诊断,降低结核病的危害。预计国内市场年收益将达到20亿元,全球市场年收益将超过50亿元。
  • 李克强总理对艾滋病防治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今年12月1日是第三十五个世界艾滋病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对艾滋病防治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防治艾滋病是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大事。近年来,经过各地各部门和全社会不懈努力,我国艾滋病防治取得明显成效。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生命至上,继续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强化四方责任,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完善防治政策,为群众提供高质量防治服务。做好感染者困难救助和人文关怀,消除歧视,为艾滋病人送去阳光温暖。结合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加强防治队伍能力建设,强化科学研究和国际合作,凝聚各方力量,扎实推进各项防治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建设健康中国作出新贡献。
  • 军地合作建立结核病防治重点实验室
    3月15日上午,解放军第309医院无锡生物医学合作基地暨军队结核病防治重点实验室,在马山国家生命科学园成立。新成立的实验室,将开展结核病快速诊断技术、结核病新型疫苗和抗结核病新药的研发和成果转化工作。
  • 毅新博创应邀参加首届中原国际结核病防治高峰论坛
    2017年3月10-12日,首届中原国际结核病防治高峰论坛在中国中原腹地绿城郑州市如期举行,业内微生物与免疫学、结核病防治等专家学者,以及远道而来的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家的20余名外籍专家共1000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就结核病防治研究的最新进展进行学术交流,展示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共商结核病防治工作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大会邀请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实验诊断中心主任康熙雄教授,康主任在第五分会场“2017年河南省临床微生物年会”上就《质谱技术在结核病和呼吸道感染性疾病的研究进展》做了精彩报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实验诊断中心康熙雄主任康主任强调,在微生物鉴定方面,与传统生化相比,质谱分析法通量高,获取信息大,具有明显优势,如果将传统生化法比作自行车和汽车,那质谱法就相当于飞机,远远超越传统生化法。康主任还介绍毅新博创是中国首家自主研发生产飞行时间质谱系统的企业,并且其Clin-TOF飞行时间质谱仪获得了中国CFDA认证,Clin-TOF飞行时间质谱仪有非常好的微生物鉴定效能。未来结核菌数据库的丰富,将为结核病的深度分析带来有利条件。大会还有多位发言者提到质谱在微生物方面的鉴定优势,将近200名与会专家第一次知道国产质谱研发生产企业——毅新博创。会后,毅新博创展台上吸引了多名专家学者,此次毅新博创带来了Clin-TOF Ⅱ飞行时间质谱系统。Clin-TOF-Ⅱ 临床质谱仪于 2016 年通过欧盟 CE IVD 认证,在蛋白组学、基因组学应用基础上,拓展了微生物组学应用领域,拥有超过370属、2200种、7900株的微生物谱库,可对临床样本或培养后临床样本进行细菌、真菌、分支杆菌鉴定。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传染病之一,是国家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质谱技术在微生物鉴定方面的优势将会为结核病等感染性疾病的研究带来新的研究方向和进展。
  • 1314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病防治院)凝血功能检测试剂和干化学分析试剂采购项目(进口)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441xzjk04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病防治院)凝血功能检测试剂采购项目(进口)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7029424.3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凝血功能检测试剂采购项目(进口)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029424.3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2.项目编号:2441xzjk053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病防治院)干化学分析试剂采购项目(进口)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6111523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干化学分析试剂采购项目(进口)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111523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线上获取。售价(元):0三、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9号联系方式:0991-75237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西街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联系方式:0991-885257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坤 任素仙 李雪 母造诣 王英杰电 话:0991-8852576
  • 疾病防治专栏 | 人体体液中钙、镁、氟、磷离子的检测
    疾控防治专栏人体体液中钙、镁、氟、磷离子的检测引言人体内的液体由水及溶解在水中的无机盐、有机物一起构成,统称体液。水是体液中的主要成分,也是人体内含量最多的物质。体液广泛分布于机体细胞内外,细胞内液是物质代谢的主要部位,细胞外液则是机体各细胞生存的内环境。保持体液容量、分布和组成的动态平衡,是保证细胞正常代谢、维持各种器官生理功能的必需条件。体液中主要的电解质有 Na+、K+、Ca2+、Mg2+、Cl-、HCO3-、HPO42-和 SO42-,以及一些有机酸和蛋白质等。监控人体体液中电解质对疾控防治工作有重要指导意义。泌尿系统结石是泌尿外科常见的疾病之一,发病率及复发率高,其中以磷酸钙、磷酸铵镁和草酸钙结石为主。尿液内磷酸盐、草酸盐等浓度增大时,晶体物质即可析出沉淀形成尿路结石。有研究指出,尿氟水平可作为反映人体氟摄入情况的重要指标,以及作为地方性氟中毒的病区判定和防治效果评价。本文小编为大家介绍离子色谱检测人体体液中氟、磷酸盐、镁、钙的方法。皖仪科技应用方案 仪器设备 ---------------------------------------------------离子色谱仪,配有电导检测器淋洗液发生器:氢氧根型、甲磺酸型自动进样器样品前处理---------------------------------------------将样品稀释一定倍数后,经超滤后进样分析。色谱条件-----------------------------------------------1.阴离子测试色谱条件2.阳离子测试色谱条件测试结果----------------------------------------------- 阴离子标曲测试谱图 1.线性校准曲线2.样品测试谱图 阳离子标曲测试谱图 1.线性校准曲线2.样品测试谱图阳离子的测试中,Na+、NH4+的分离度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重点,合适的色谱柱、合适的色谱条件对测试结果至关重要,下面看看咱们本次测试的分离度信息,所有离子的分离度都完全满足测试需求的哦。 进样信息 总结以上就是小编对人体体液中离子的测试结果了,可以看出,所有离子的线性均大于0.995,线性良好,氟离子在0.0025mg/L时峰形明显,完全满足检出限需求,阳离子的测试也是表现优异,选择离子色谱仪进行人体体液中阴阳离子的测定,方法简单,一次进样可做多种组分分析。皖仪科技 中国高端色谱标杆品牌
  • 500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包虫病防治研究重点实验室设备采购
    项目概况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包虫病防治研究重点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2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54000021210200004880项目名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包虫病防治研究重点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预算金额:5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倒置荧光显微镜1台普通倒置显微镜1台全自动酶联免疫工作站1套全自动细菌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1项气套式干热灭菌二氧化碳培养箱1个细菌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1项低温摇床1台生物样本库管理系统1项全自动样本研磨仪1台蛋白电泳仪(含制胶设备)1台自动染片机1台蛋白纯化仪1台医用冷藏箱(4-8℃)3台真空冷冻干燥机1台普通光学显微镜20台显微镜双人共览系统1项低速离心机2台合同履行期限:进口产品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非进口产品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销售企业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1月20日 至 2022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2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2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 开标室(江冲路纳如路交叉路口);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供应商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执行《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3)执行《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4)执行《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5)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4、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的服务中心-下载中心-CA证书线下办理资料,各潜在投标人按照要求准备好办理资料后自行前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完成后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完成注册及完善相关信息等。各潜在投标人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交易网站、交易平台、采购系统、CA证书等相关类似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33175.jhtml)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5、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7、本项目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21号        联系方式:0891-65334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西藏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颇章32-104号            联系方式:1364898323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电 话:  13648983236
  • 2018年将投入70多亿的新药创制和传染病防治重大专项2020年验收
    p  “2018年,‘重大新药创制’和‘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中央财政将分别投入50多亿元和20多亿元。”7月21日,在两个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推进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曾益新透露。/pp  按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总体规划,两专项在2020年即将迎来总结验收,2017和2018年是两专项“十三五”任务部署的重要阶段。/pp  除了在经费上保持投入,曾益新说,要加快任务部署,进一步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加强基于新机制、新靶标的创新药物研发和以应用为导向的传染病防控技术、方案和产品原始创新研究 要紧紧围绕临床用药需求,加快培育重大品种,推动医药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国际竞争力 要抓紧开展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政策环境,加速推动专项成果在实践中验证和推广 要继续深化专项管理体制改革,形成符合重大专项特点和可复制的改革经验 要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协同配合开展科研攻关,确保如期完成2020年专项战略目标。/p
  • 5.59亿元!江西省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批复,配置医疗设备321台(套)
    近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批复江西省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同意建设江西省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9-360000-04-01-828239),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89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55969.49万元,资金来源为积极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足部分由省财政资金(医院事业收入)落实。同时,配置医疗设备61类321台(套)、医疗信息化硬件6类109台(套),并配建室外工程。省卫生健康委:报来《关于转请批复江西省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赣卫项管字〔2024〕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和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的《关于江西省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可研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4〕94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为进一步提升我省重大传染病应对能力和医疗救治水平,完善重大传染病防控救治体系和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同意建设江西省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9-360000-04-01-828239)。项目单位为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二、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东岳大道以南、桃新大道以东、象湖二路以北地块(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中心地块)。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江西省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8900平方米。其中,江西省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综合楼68500平方米(地上部分46500平方米、地下部分22000平方米)、液氧站80平方米、污水站100平方米、医废暂存处120平方米、生活垃圾站100平方米。同时,配置医疗设备61类321台(套)、医疗信息化硬件6类109台(套),并配建室外工程。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41个月。五、项目总投资为55969.49万元,资金来源为积极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足部分由省财政资金(医院事业收入)落实。六、本项目招标事项,请依法依规遵照本文附件规定执行。七、请按照南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省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节能审查的批复》(南发改节能审查字〔2024〕1号)做好项目节能工作。八、请按照文本所附南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通过的规划总平面图推进项目建设。九、请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十一、请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十二、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十三、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2024年6月11日
  • 1031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病防治院)免疫发光检测试剂采购项目(进口)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441xzjk040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病防治院)免疫发光检测试剂采购项目(进口)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10315588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免疫发光检测试剂采购项目(进口)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31558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线上获取。售价(元):0三、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168号联系方式:0991-75237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西街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联系方式:0991-885257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坤 任素仙 李雪 母造诣 王英杰电 话:0991-8852576
  • 1031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病防治院)免疫发光检测试剂采购项目(进口)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441xzjk040(2)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病防治院)免疫发光检测试剂采购项目(进口)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10315588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免疫发光检测试剂采购项目(进口)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31558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线上获取。售价(元):0三、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168号联系方式:0991-75237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西街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联系方式:0991-885257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坤 任素仙 李雪 母造诣 王英杰电 话:0991-8852576
  • 西湖大学建设应急医学研究中心 聚焦重大传染病防治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4月17日,西湖大学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签订《建立西湖大学应急医学研究中心备忘录》。/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dce7ba5a-dcc0-46c1-882c-9f2dee10bfbb.jpg" title="6c4e144e28bebdf8ad0a0941663d9977.jpg" alt="6c4e144e28bebdf8ad0a0941663d9977.jp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社会的发展节奏,也为我们敲响警钟。备忘录的签署与此不无关联。/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据介绍,西湖大学应急医学研究中心将聚焦重大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围绕冠状病毒、流感、禽流感、猪流感、细菌微生物感染等五大类传染性疾病,综合多学科力量,重点在疾病发生发展的机理、快速精准检测技术、高效价抗体和新型快速疫苗的开发、小分子临床药物等领域展开科研攻关。/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此外,该中心将建立一批以学术领军人才为核心的高精尖、国际化人才团队,建成一批开展独立研究的高水平实验室。/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谈及西湖大学应急医学研究中心的建设目标,西湖大学校长施一公表示,该中心计划经过5到10年的努力,形成一套高效能、一体化的协同创新体系。/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这次合作,正是基于西湖大学与杭州市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提高突发疾病应对能力方面的共同愿景。我们期望应急医学研究中心能在传染病预防控制和医药卫生产业领域产出一批重大原创性成果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承担一批国家重大应急医学任务。” 施一公说。/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施一公透露,西湖大学应急医学研究中心将整合西湖大学的前沿科研能力、杭州市疾控部门的一线实践经验以及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临床诊疗优势,以一体化为特色,贯通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关键技术开发、临床诊疗救治和成果落地转化,形成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的闭环。/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除了上述备忘录,17日当天,西湖大学还与杭州市卫健委签订了共建高水平实验室的备忘录,并与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集团签订包括共建联合研究院等内容的合作协议。/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西湖大学是一所由社会力量举办、国家重点支持的新型研究型大学。据了解,疫情期间,西湖大学应急启动新冠肺炎科研攻关项目11项,目前其研究团队已在新冠病毒入侵宿主细胞机制研究方面取得重要进展。/ppbr//p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注销143张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行政许可证书的通告2023年第13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四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注销143张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名单见附件),从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特此通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29日附件被注销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汇总表序号持证机构名称注册地址证书编号1英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英德市英城街道光明路2017190312692深圳市中测计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凤凰岗燕达科技园厂房六楼6072017191205763广东白云检测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神山大道西363号主办公楼一楼西侧(仅限办公用)2018190129144连南瑶族自治县气象公共安全技术支持中心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五星村委直路顶张屋背2019190940615佛山市测绘经济发展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62号2021190254966广东昊锐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537号番禺节能科技园科技园内番山创业中心3号楼1区302B房2018190938317东莞市迅捷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一路1号2018191339538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深圳市气象公共安全技术支持中心)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解放路广场北街13号3号楼东2018191236769韶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韶关市浈江区黄岗20181900271710广宁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广宁县南街镇城西开发区县住建局一楼20191912411511清远市府前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十九号区人民一路20171905154112广州穗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1号华南新材料创新园G8栋601-1号20181911358313湛江市职业病防治所 湛江市职业卫生检测中心湛江市霞山区绿塘路137号20171903058414连州市气象公共安全技术支持中心广东省连州市连东路288号20171909129015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91号20191900418516北京中京奥玉珠宝检测中心深圳分部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田贝四路万山珠宝园1栋11层11A20181901392617郁南县永畅摩托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都城镇大堤二路4号交警大楼首层20171905072418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广州市白云区嘉罗路218号20171900087419河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河源市新市区兴源路27号20181903352220惠州市结核病防治研究所(惠州市结核病控制项目办公室) 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惠州市惠城区鹅岭北路横街14号20171912078121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河源市源城区下角湖背路43号20171912210622深圳市齐一环境测试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田寮社区田湾路5号金叶工业城F栋一楼20171912155723阳江市阳东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阳江市阳东区湖滨西路建设局大楼20181902289224龙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龙川县老隆镇新城开发区2号小区20201903496625潮州市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与交通拯救中心潮州市外环北路北侧20171905074226深圳中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441号天安数码城创新园二号厂房B402-B20181901396227龙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龙门县龙城镇香滨东路14号20191904414428阳山县永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阳山县阳城镇思贤路275号20181913319129深圳中铭勘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城大道126号维百盛大厦17F20171902099130深圳市安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七路2号-120171905033231潮州市交通运输质量技术服务中心广东省潮州市潮枫路维多利大厦首层20181902277032阳山县气象公共安全技术支持中心阳山县阳城城南商业大道前进二巷3号20201909483733深圳民声第三方监管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金骐智谷2003室20171900118134阳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阳西县新城三区福兴一街10号20181900403835连平县建筑材料试验室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城环城北路连平县建设局内20181902403936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3号20181903304237河源市桂山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河源市河埔大道西面创业三路北面20191912425138深圳市诺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赤湾六路赤湾港机公司厂房419房20191901418439深圳市特安汽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圳埔一区1巷1号20171905062240中山市中纺联纺织品检测有限公司中山市沙溪镇理工路13号沙溪理工学校教学服务大楼二区6楼20181901362141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罗马家园东盛街18号三楼302房20171900133942惠州市惠城区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惠州市龙丰新联路规划建设大厦二楼20181902330043广州市策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口岸路13号自编之三20191902428844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特种设备检测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51号20191913474045广东省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汕头市公园路6号20181901368146博罗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广东省博罗县罗阳镇桥西四路三座20181904382147广东广信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90号203商铺(仅限办公用途)20181908332748中山市三乡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中山市三乡镇大布村“长埔”20171905015249广州八镒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增城朱村街横塱村黄屋(土名)办公楼首层20171905042050雷州市环境监测站雷州市新城大道124号20191911428151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布心路2019号20181903243552汕尾市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第一检测站汕尾市汕尾大道北荷包岭2018191338595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气象公共安全技术支持中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健康路24号20181909393854深圳市科发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同乐社区同富裕路19号20171905113855化州市塘岗岭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化州市塘岗岭20201905521756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汕头市职业卫生检测中心)汕头市珠峰南路20181903318857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研路6号20181912385558深圳中金国银珠宝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田贝四路阳光天地家园天地轩320420201901520959广州掌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6、8号第14层自编04房20181902333460广州职康防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836号东峻广场四座3001-3005房20171912112261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江门市职业卫生检测中心)江门市江华一路2号—120181903329362雷州市气象公共安全技术支持中心雷州市工业六路与西五路交叉口20171909088763惠州中安振动测试有限公司惠阳区淡水石坑仔乐居苑二期1号楼3A1号房20181902382664和平县环境监测站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东堤路49号20211911602965海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海丰县城海城镇中心小学东侧20201912530966深圳市鹏程安全技术事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国际文化大厦2305B20191903406567湛江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坡头区分站(湛江市坡头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湛江市坡头区建筑垃圾管理站)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132号湛江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坡头区分站综合楼20191902431268怀集县金马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怀集县怀城镇顺岗村顺塘村(土名:洞顶)20181905328269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分析测试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5号大院20191912425870吴川市气象公共安全技术支持中心吴川市梅录镇长寿路9号20181909303671广州市升平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340号20171905215372深圳市诚锦鹏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2076号中国高科大厦六层C320181912395073广东省民防协会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中心广州市广园中路901号20181912295474深圳市天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太子路振兴大厦B座二楼20181913403275深圳市中检深五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九围社区龙眼坑B1栋20171905043076深圳市迅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方鑫路10号上李朗工业区G栋厂房四楼D02区20181912239777广州南方医大医疗设备综合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京溪沙太南路1023号(仅作办公用途)20171903076278德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德庆县卫生检验中心)德庆县德城文兰北路20191900477979佛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园山西街52号20191900406480惠州市润道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西区科技创新园孵化楼B栋5楼20191901422181韶关市曲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马坝大道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1900397182乳源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乳源瑶族自治县卫生检验中心)乳源瑶族自治县滨江中路20181900400683广东华理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大丰营区H一楼20191902409384广州核华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象山村永星路3号104号20181902399485惠州革新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惠东县稔山镇大埔屯革新三界广汕路边20181905264186普宁市顺安摩托车检测有限公司流沙金叶园201幢楼下20211905548387汕头市粮油品质检验所汕头市西港路46号市储备粮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20171900199888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防治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赤岗路8号20171903179589深圳市燕园珠宝首饰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翠竹北路水贝工业区25栋3层301房20181901375390新兴县农业推广总站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新兴县新城镇北洞开发区20191904445391广东舒安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富康路富康花园B-7栋20191908407292清远市科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二路拉尾岗143之一C2号20181913388093东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东莞市渔业质量监督检验站,东莞市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管理站,东莞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东莞市运河东一路经贸中心A座16-18楼20181912395894广州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区南珠南街1号620房(仅作办公用途)20171903115595广东中协和检测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绿景西路8号盛南新都花园B区10座二层14号铺20171912136796惠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惠州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惠州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惠州市惠城区麦岸路6号20171900146697南澳县建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南澳县后宅镇前江港务公司首层20181902289798广州康都临床检验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路8号20181903362299深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盐田分站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行政文化中心106室201719111300100广东煜祺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东莞市南城街道蛤地路18号御花苑天珺湾77栋一层商铺201819132907101华测奢侈品检测(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布吉路1008号富基帕克大厦13楼1306-1307室201719010744102深圳市金诚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井路613号403201819083943103深圳诺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富桥六区B2A101、B2A201、B2A202201819013911104广东广标检测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警东街7号402室201719111774105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室广州市天河区白马岗街1-1号201819023604106江门市乐翔摩托车检测有限公司江门市礼乐文昌花园文苑区2幢105-108铺201719050325107深圳市东检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上李朗工业区5至6栋1楼201819052490108广东省珠海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00号公安指挥中心大楼201719070518109深圳市微测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和社区福海大道新兴工业园二区7号101201819013946110罗定市兆丰摩托车检测有限公司罗定市素龙镇禾杆垌324线边201719050299111中山市小榄机动车辆检测站中山市小榄镇沙口花园路27号201719050296112深圳市渔业服务与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深圳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金世纪南路海洋渔业大楼1楼及9至13楼201819042928113深圳市港嘉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湛江市麻章区鸭曹村政通西路北侧2号(一址多照)201819023547114湛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湛江市赤坎区海田路288号202019005062115深圳市路宏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大道龙岗段4006号(道班房)201719021993116连州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连州市九陂镇白石村委会S114线东侧地段【粤(2021)连州市不动产权第0026915号】自编之一201719050431117广东甲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大道创谷二路7号厂房201819123405118深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坪山分站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东纵路旭丰综合大楼11-12层201719111393119深圳市德勤惠民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源路华源科技创新园D座五楼509号201719001080120清远市清新区泰利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石岗村委会田美村20171905068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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9.2万!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计划采购高压离子色谱仪等仪器设备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02319-XM001项目名称:检测室科研和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预算金额:149.2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149.2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高压离子色谱仪离子色谱系统,包括耐6000psi(35Mpa)压力的PEEK高压泵2套(带有前脱气装置),在线电解淋洗液发生器,内置六通阀,可升降温柱温箱,阴阳离子抑制器,在仪器主机内部同时安装阴、阳离子双抑制器,且安装两套电导检测器,兼容4μm小粒径色谱柱。低温冰箱工作条件:环境温度10~32℃,电源220V/50Hz合同履行期限:1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投标人如为国内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3)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9-21 至 2022-09-28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10-13 14:00(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5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 2011】124号);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财库【2016】125号);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策。2.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采购,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21办理CA认证证书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一棵松50号        联系方式:谢婷婷,62591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联系方式:朱晨光,0106400106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晨光电 话:  01064001063
  • 玉树灾区启用移动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鼠疫检测
    玉树地震灾区为我国鼠疫自然疫源地之一。2007年以来每年均有动物间鼠疫疫情发生,且该地区的鼠疫菌毒力强,感染后容易发生肺鼠疫,从而导致人间传播和疫情快速扩散,玉树州囊谦县2004年曾发生过人间鼠疫疫情。该地区鼠疫主要宿主动物是旱獭,每年4月出蛰,10月份进入冬眠。这段时间也是玉树地震灾区救援和恢复重建的关键时期,一旦发生人间鼠疫疫情,将严重影响灾区各项救援工作和恢复重建。因此,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玉树灾区的鼠疫防治工作,明确指示卫生部门要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防灾区发生人间疫情。对此,卫生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灾区的鼠疫监测和防控工作,部领导也多次到灾区开展现场调研指导,迅速制定了防控工作方案,并派出国家专家赴灾区加强指导,灾区的鼠疫监测、防控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得到及时、有效开展。  针对玉树灾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严重受损,无法开展鼠疫实验室检测的实际情况,为尽快恢复灾区现场的鼠疫检测能力,及时、准确判定鼠疫疫情,从而及早采取防控措施,有效防止疫情波及到人间并导致扩散蔓延,卫生部4月22日紧急决定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高等级移动生物安全实验室调往玉树灾区开展鼠疫实验室检测工作。移动生物安全实验室于4月30日抵达玉树灾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2名鼠疫检测专家和6名技术维护、保障人员同期抵达。5月2日,经过专业人员调试,移动生物安全实验室正式启用。其间,卫生、铁道、交通、公安等部门和当地各级政府通力合作,克服重重困难,确保了移动生物安全实验室运输和调试工作顺利完成。同时,根据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规定,卫生部委托青海省卫生厅对移动生物安全实验室在玉树灾区开展鼠疫实验室检测进行审批,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青海省地方病防治所依托该移动生物安全实验室开展鼠疫相关检测。  5月5日,鼠疫检测人员在移动生物安全实验室内对灾区发现的死亡旱獭样本进行了鼠疫相关检测,目前结果为阴性。这是我国首次在地震灾区启用移动生物安全实验室,也是首次在海拔3700米以上的高原地区开展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活动。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对确保玉树灾区鼠疫监测和防控措施的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和关键作用。
  • 我国已研制出H7N9检测试剂 检测一次成本2000元
    省疾控中心生物安全实验室     检测人员正在做实验  昨天,现代快报 (微博)记者来到江苏省疾控中心的实验室,全省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都是经过这里检测得到确认,而实验室人员是距离这些病毒最近的人群,他们已经连续一个星期没有回过家了,全部加班加点工作。据专家介绍,一般24小时能出结果,而每检测一份样本,成本就需要2000元左右。  【“危险”的实验室】  进实验室需“全副武装”  在江苏省疾控中心的6楼,就是该中心急性传染病防治所的BSL-Ⅱ实验室。门口标示提醒,这是一个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即“P2实验室”,具有生物危险,未经授权不允许进入。省疾控中心专家说,一般非专业人士,只允许走到门口。因为接下来的区域,是专业人员才能进入,而且不穿防护服是绝对不允许进入的。  实验室工作人员朱叶飞博士说,防护服是从头套到脚,并且有护目镜。防护服都是一次性的,做完检测,必须高压消毒后,再专门储存运走处理。  这里的专家“最危险”  省疾控中心专家说,从采集样本到最终检测,流程是非常严格的。  首先,由医院或者疾控人员对疑似病例进行采样,一般是咽拭子( 取患者咽部及扁桃体分泌物),或者是患者肺部深处吸取的分泌物样本。拿到样本后,BSL-Ⅱ实验室将进行“病毒破损”的工作,以便取到病毒的“核心密码”,也就是核酸,最终交由专业人员“解密”。  朱叶飞说,BSL-Ⅱ实验室从事的工作最具危险性,“这个破损工作,会将病毒‘释放出来’,最近的时候,实验室人员就像是‘看书那么近’地观察病毒。当然,受到专业训练,并且有防护服保护,工作人员是安全的。”  病毒最后的“解密”环节一般就相对安全了。为了保证数据的正确,“解密”工作分别交由该中心的急性传染病防制所和病原微生物所两个实验室,同时进行检测,常用的方法就是荧光定量PCR,最后两个实验室出具的报告对比,确认无误后,才可以说最终查出病毒面目。  【检测确诊像破案】  “主凶”“从犯”都要排查  “很多人认为只需要检测样本是否H7N9阳性就可以了,其实不是这么简单,大大小小的检测总共有13项之多。”省疾控中心副主任朱凤才说,检测就像是破案,有的人说检测出的H7N9是阳性就行了,但是科学始终要多问几个为什么。比如这个样本只有一种病毒“真凶”吗,有没有“从犯”,到底谁是“主凶”?所以检测内容就很多了,要排除掉季节性流感,也就是常见的甲型H1N1等等,还要排除掉其他类型的禽流感,比如H5N1,最终如果发现只有H7N9禽流感这一个真凶,检测才算顺利结束。  有的疑难样本需反复检测  昨天上午,实验人员刚刚完成一批样本的检测。“加上省疾控中心的这个实验室,现在江苏有14个这样的实验室,其余分布在江苏各个市的疾控中心。但是目前H7N9的最终确认,则是省疾控中心敲定。”  当然,检测也不是一帆风顺,有的时候也会遇到反复检测。“这主要是和疾病发展有关系。但我们的检测要求就是,不放过任何一个疑似,如果确定不了,就要反复检测。”  一个检测,成本约2000元  “目前省疾控的实验室是24小时工作的,一旦有样本,就立即开展工作,实验室人员已经将近一个星期没有回家了。”省疾控中心副主任朱凤才说,两三个人一个班,最快当天能出结果,24小时能够确认是否为H7N9。但是,如果遇到疑难的样本,就需要反复检测。  朱凤才说:“目前中心能担起重任的有十几个人,由于连续工作,所以中心也担心他们的身体状况,目前实行强制休息制度。”  他透露说,由于检测项目多,安全保护要求高,因此检测成本也很大。平均每个患者的确诊,就需要2000元左右,如果遇到反复检测的,那么成本就更高了。  我国已研制出H7N9检测试剂  据经济日报,目前我国研制出的H7N9检测试剂,已经配发到地市一级单位。将H7N9禽流感病例纳入我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监测报告系统后,各级卫生部门会第一时间发现确诊病例,针对性的有效治疗也会大大提前。该病目前以高度散发为主,暂没有证据支持引起暴发流行的可能。  江苏省卫生部门表示,目前检测试剂已经发放到各个市级卫生部门。
  • 乌兰察布市结核病防治中心383.00万元采购高压灭菌器,生物显微镜,水浴、油浴,核酸提取仪,PCR,大分子作用仪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 高压灭菌器,生物显微镜,水浴、油浴,核酸提取仪,PCR,大分子作用仪 开标时间: null 采购金额: 383.00万元 采购单位: 乌兰察布市结核病防治中心 采购联系人: 张东升 采购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王晓红 代理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详细信息 乌兰察布市结核病防治中心医疗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1-08-24 招标文件: 附件1 乌兰察布市结核病防治中心医疗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8-24 项目概况 医疗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ZCS-C-H-210086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实时荧光定量PCR仪等): 合同包预算金额:3,83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临床检验设备 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700,000.00 700,000.00 1-2 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仪系统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660,000.00 660,000.00 1-3 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血凝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 500,000.00 1-4 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0 400,000.00 1-5 体外循环设备 血液透析设备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360,000.00 360,000.00 1-6 其他医疗设备 心电图机及工作站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 300,000.00 1-7 医用光学仪器 生物显微镜及镜检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30,000.00 130,000.00 1-8 医用光学仪器 生物显微镜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 40,000.00 1-9 其他医疗设备 医用专业显示器 3(台) 详见采购文件 105,000.00 105,000.00 1-10 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医用冰箱/冷藏箱 7(台) 详见采购文件 84,000.00 84,000.00 1-11 其他医疗设备 纯水机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90,000.00 90,000.00 1-12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高温灭菌锅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 40,000.00 1-13 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血沉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 20,000.00 1-14 其他医疗设备 离心机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 10,000.00 1-15 其他医疗设备 恒温水浴箱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 5,000.00 1-16 其他医疗设备 紫外线消毒车 10(台) 详见采购文件 8,500.00 8,500.00 1-17 其他医疗设备 紫外线灯管 200(个)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 20,000.00 1-18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N95口罩 8,000(个)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0 120,000.00 1-19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1,060(套) 详见采购文件 132,500.00 132,500.00 1-20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500(套) 详见采购文件 45,000.00 45,000.00 1-21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500(个)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 6,000.00 1-22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500(个)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 12,000.00 1-23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600(瓶)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00 18,000.00 1-24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20,000(个) 详见采购文件 24,000.00 24,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实时荧光定量PCR仪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根据设备分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是生产企业的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4日至2021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6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06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兰察布市开标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乌兰察布市结核病防治中心 地 址:集宁区白海子镇110国道土城旁 联系方式:0474-8985734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联系方式:0471-4675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红 王淑娟 电 话:0471-4675103 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8月24日 相关附件: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高压灭菌器,生物显微镜,水浴、油浴,核酸提取仪,PCR,大分子作用仪 开标时间:null 预算金额:383.00万元 采购单位:乌兰察布市结核病防治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乌兰察布市结核病防治中心医疗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1-08-24 招标文件: 附件1 乌兰察布市结核病防治中心医疗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8-24 项目概况 医疗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ZCS-C-H-210086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实时荧光定量PCR仪等): 合同包预算金额:3,83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临床检验设备 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700,000.00 700,000.00 1-2 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仪系统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660,000.00 660,000.00 1-3 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血凝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 500,000.00 1-4 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0 400,000.00 1-5 体外循环设备 血液透析设备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360,000.00 360,000.00 1-6 其他医疗设备 心电图机及工作站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 300,000.00 1-7 医用光学仪器 生物显微镜及镜检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30,000.00 130,000.00 1-8 医用光学仪器 生物显微镜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 40,000.00 1-9 其他医疗设备 医用专业显示器 3(台) 详见采购文件 105,000.00 105,000.00 1-10 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医用冰箱/冷藏箱 7(台) 详见采购文件 84,000.00 84,000.00 1-11 其他医疗设备 纯水机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90,000.00 90,000.00 1-12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高温灭菌锅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 40,000.00 1-13 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血沉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 20,000.00 1-14 其他医疗设备 离心机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 10,000.00 1-15 其他医疗设备 恒温水浴箱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 5,000.00 1-16 其他医疗设备 紫外线消毒车 10(台) 详见采购文件 8,500.00 8,500.00 1-17 其他医疗设备 紫外线灯管 200(个)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 20,000.00 1-18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N95口罩 8,000(个)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0 120,000.00 1-19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1,060(套) 详见采购文件 132,500.00 132,500.00 1-20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500(套) 详见采购文件 45,000.00 45,000.00 1-21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500(个)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 6,000.00 1-22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500(个)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 12,000.00 1-23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600(瓶)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00 18,000.00 1-24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20,000(个) 详见采购文件 24,000.00 24,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实时荧光定量PCR仪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根据设备分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是生产企业的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4日至2021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6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06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兰察布市开标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乌兰察布市结核病防治中心 地 址:集宁区白海子镇110国道土城旁 联系方式:0474-8985734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联系方式:0471-4675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红 王淑娟 电 话:0471-4675103 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8月24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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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医学装备协会消息:中国医学装备协会为了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疫情防治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家,研究提出了疫情防治所需设备清单(共五批)和有关企业联系方式,供各地疫情防治有关单位采购时参考。消息及图片来源: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公众号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的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测系统LCMS-8050CL和LCMS-8040CL入选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急需医学装备目录(第五批)》。图片来源: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公众号 经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的相关专家研究,《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急需医学装备目录(第五批)》第十三项推荐使用岛津LCMS-8050CL和LCMS-8040CL。岛津LCMS-8050CL和LCMS-8040CL,从设计到制造严格遵守ISO13485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并取得NMPA认证。 优异的灵敏度、耐用性和扫描速度,为临床样本提供准确、稳定及高效的检测,可用于多种体外诊断。
  • 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149.20万元采购离子色谱仪,超低温冰箱,脱气、除气,柱温箱
    详细信息 [公开]检测室科研和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9-21 [公开]检测室科研和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09-21 项目概况 检测室科研和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0-13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02319-XM001 项目名称:检测室科研和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49.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49.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高压离子色谱仪 离子色谱系统,包括耐6000psi(35Mpa)压力的PEEK高压泵2套(带有前脱气装置),在线电解淋洗液发生器,内置六通阀,可升降温柱温箱,阴阳离子抑制器,在仪器主机内部同时安装阴、阳离子双抑制器,且安装两套电导检测器,兼容4μm小粒径色谱柱。 低温冰箱 工作条件:环境温度10~32℃,电源220V/50Hz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投标人如为国内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3)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9-21 至 2022-09-28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10-13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5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 2011】124号);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财库【2016】125号);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执行《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策。 2.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采购,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一棵松50号 联系方式:谢婷婷,62591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联系方式:朱晨光,01064001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晨光 电 话: 01064001063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离子色谱仪,超低温冰箱,脱气、除气,柱温箱 开标时间:2022-10-13 14:00 预算金额:149.20万元 采购单位: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公开]检测室科研和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9-21 [公开]检测室科研和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09-21 项目概况 检测室科研和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0-13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02319-XM001 项目名称:检测室科研和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49.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49.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高压离子色谱仪 离子色谱系统,包括耐6000psi(35Mpa)压力的PEEK高压泵2套(带有前脱气装置),在线电解淋洗液发生器,内置六通阀,可升降温柱温箱,阴阳离子抑制器,在仪器主机内部同时安装阴、阳离子双抑制器,且安装两套电导检测器,兼容4μm小粒径色谱柱。 低温冰箱 工作条件:环境温度10~32℃,电源220V/50Hz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投标人如为国内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3)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9-21 至 2022-09-28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10-13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5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 2011】124号);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财库【2016】125号);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执行《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策。 2.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采购,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一棵松50号 联系方式:谢婷婷,62591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联系方式:朱晨光,01064001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晨光 电 话: 01064001063
  • 395万!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计划采购高纯锗伽马能谱仪及配套设施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2HZBXSZ06066项目名称:高纯锗伽马能谱仪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949,3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高纯锗伽马谱仪及配套设备):合同包预算金额:3,949,3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专用仪器仪表高纯锗伽马能谱仪及配套设施1(套)详见采购文件3,949,3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完成。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高纯锗伽马谱仪及配套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高纯锗伽马谱仪及配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06月10日 至 2022年06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方式:在线获取售价: 免费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07月0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本项目为远程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地 址:惠州市鹅岭北路横街14号联系方式:0752-23897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惠州市宝信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西路十号投资大厦十楼1003号联系方式:0752-721892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温先生电 话:0752-7218928
  • 32人!全国学校结核病防控专家组专家名单
    近日,教育部官网公布了全国学校结核病防控专家组专家名单。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资格审核,拟确定全国学校结核病防控专家组专家32人,32位专家分别来自于医院、疾控中心、高校系统。公示期为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1年3月31日之前通过信函邮寄、电子邮件送达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逾期及匿名反映恕不受理。全国学校结核病防控专家组专家名单(按省级行政区划排序和姓氏笔画排序)刘晓清北京协和医院吴 琦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袁雅冬河北医科大学范月玲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立峰内蒙古工业大学李铁铮沈阳工程学院王国庆吉林大学李 恒吉林大学凌 虹哈尔滨医科大学王伟炳复旦大学王建明南京医科大学缪 锋浙江大学史四九安徽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刘 青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姚永红南昌航空大学赵增科山东大学路小平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魏春丽华中科技大学吴惠忠广东省结核病控制中心周 琳广东省结核病控制中心梁大斌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曾祥洁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胡代玉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卢 旭成都理工大学杜 娟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房利洲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花德米西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杨枢敏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蔡守军青海师范大学李秀忠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关文龙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赵永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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