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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胀系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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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胀系定仪相关的资讯

  • 岛津应用:顶空气相色谱法测定固体废物中丙烯醛、丙烯腈、乙腈
    随着人们对生存环境的关注,对固体废物的毒性硏究越来越受到重视。现阶段对固体废物中毒性研究主要集中在重金属元素含量监测和有效处理等方面,对于固体废物中毒性有机物如丙烯醛、丙烯腈和乙腈的研究还较少见。而在《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中明确将乙腈、丙烯醛和丙烯腈列为有毒物质,剧毒物质,甚至致癌性物质。这三种物质对人体健康伤害极大,监测它们在固体废物中的含量显得特别重要 本文采用岛津HS-10顶空进样器与GC-2010 Plus气相色谱仪,建立了固体废物中丙烯醛、丙烯腈、乙腈的检测方法。该方法可有效监测固体废物中丙烯醛、丙烯腈、乙腈的含量,为固体废物的有效管理和处置提供依据。 了解详情,敬请点击《顶空气相色谱法测定固体废物中丙烯醛、丙烯腈、乙腈》关于岛津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并拥有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以及60多个技术服务站,已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本公司以“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为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为中国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 34项在研/拟制订!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固体废物篇
    为加强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优化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生态环境部组织制订《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以下简称《体系表》),用于规范和指导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制修订工作。《体系表》中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项目共219项,包括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以下简称分析方法标准)和生态环境标准样品(以下简称标准样品)共3类。《体系表》中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编制状态分为已发布、在研和拟制订三种。其中,已发布表示标准已发布实施且现行有效,在研表示标准目前正在制修订,拟制订表示下一步计划制修订。《体系表》主要由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框架图和体系表标准项目表构成。《体系表》定期更新。《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明确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提出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和动态制订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 评估计划、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的目标和行动举措。本体系表所指新污染物,主要包括现阶段已发布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 年版)》(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8 号)、《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计委公告2017年 第 83 号)、《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健委公告 2020 年第47号)和《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环办固体〔2022〕32号)中的受控物质。其中,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与固体废物及其他相关的分析方法标准36项,按编制状态分类,已发布2项、在研1项、拟制订33项。具体标准请查阅下图。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项目表序号指标标准类型及标准项目名称建标理由*状态备注分析方法标准1抗生素固体废物 磺胺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2固体废物 氟喹诺酮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3固体废物 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4固体废物 氯霉素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5固体废物 四环素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6固体废物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7固体废物 林可酰胺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8固体废物 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9三氯杀螨醇固体废物 三氯杀螨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A拟制订10微塑料生物体 聚乙烯等 4 种树脂类微塑料的测定 热裂解-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A拟制订11多氯萘固体废物 多氯萘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B拟制订12六溴联苯固体废物 六溴联苯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B拟制订13毒杀芬固体废物 指示性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B拟制订14有机磷酸酯类固体废物 有机磷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C拟制订15固体废物 有机磷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C拟制订16麝香类固体废物 麝香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C拟制订17N,N'-二甲苯基-对苯二胺固体废物 N,N'-二甲苯基-对苯二胺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C拟制订18甲醛和乙醛固体废物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C拟制订19苯胺类(邻甲苯胺)固体废物 17 种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C拟制订20烷基汞固体废物 烷基汞的测定 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C拟制订21硝基苯固体废物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C拟制订22邻苯二甲酸酯类固体废物 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D拟制订23有机锡化合物(三丁基锡)固体废物 4 种有机锡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D拟制订24得克隆固体废物 得克隆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A B拟制订25多氯联苯固体废物 多氯联苯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A B拟制订26有机氯农药固体废物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912-2017)A B已发布27二噁英类固体废物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修订 HJ 77.3-2008)B C在研28多溴二苯醚固体废物 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A B C拟制订29短链 氯化石蜡固体废物 短链氯化石蜡的测定 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A B C拟制订30五氯苯酚固体废物 五氯苯酚及其盐类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B C拟制订31挥发性有机物固体废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3-2013)A C D已发布32壬基酚双酚 A4-叔辛基苯酚2,4,6-三叔丁基苯酚固体废物 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 A 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C D拟制订33六溴环十二烷双酚 A固体废物 六溴环十二烷和四溴双酚 A 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B C D拟制订34全氟 化合物类固体废物 21 种全氟烷基磺酸和全氟烷基羧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的测定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B C D拟制订35固体废物 全氟辛基磺酰氟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B C D拟制订36氯苯类固体废物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A B C D拟制订*:A:管控清单;B:履约;C:优控名录;D:优评计划。
  • 老河口市环洁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110.00万元采购固体废弃物
    详细信息 老河口环洁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特种作业车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8-23 老河口环洁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特种作业车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3 湖北汉鑫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老河口市环洁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老河口环洁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特种作业车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BHXT2022010)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XT2022010 2.项目名称:老河口环洁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特种作业车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10万元 5.采购需求:特种作业车辆采购清单和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日历天内交付并正常使用(含安装、调试); 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验收备案标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2.1.供应商若为厂家,须具有相应的生产能力,经营范围涉及环卫机械设备的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要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所投车辆须是进入《国家工信部(车辆产品公告)》中产品,且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2.2.供应商能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证24小时全程服务,出具由供应商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财务要求: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需提供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信誉要求: 4.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 4.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4.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5.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已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 8月 23 日至2022年 8 月 29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老河口市秋丰路67号(商业联合会家属院)2楼招标部。 3.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3.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格式见附件一); 3.2加盖单位章的磋商文件领取表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3.3文件领取人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文件领取人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领取文件。 4.售价:3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 9 月 8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老河口市秋丰路67号(商业联合会家属院)2楼五、开启 1.时间:2022年 9 月 8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老河口市秋丰路67号(商业联合会家属院)2楼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老河口市环洁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老河口市军工路1号 联 系 人:高勇 电 话:158710588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汉鑫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老河口市秋丰路67号(商业联合会家属院) 联 系 人:余娅菲 电 话:13476310781八、信息发布媒体及发布时间 发布媒体: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2年 8 月23 日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清晰可见)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湖北汉鑫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代表本公司从贵司领取(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以本授权书及磋商文件领取表作为领取凭证。 本文载明的磋商文件领取人将作为本公司参与本次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贵司就本次磋商活动的任何文件或信息一旦按磋商文件领取表载明的电话或电子邮箱予以传递或发送或经领取人签收,则视为有效送达本公司;本公司就该磋商文件领取人电话或电子邮箱的任何变更将书面通知贵司并在收到贵司的书面回复后生效。 委托期限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结束。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清晰可见)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件号码: 年月日 附件二:磋商文件领取表 磋商文件领取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填写完整的单位全称,必须与响应文件上的供应商名称一致) 授权代表 (填写联系人姓名)请填写一个固定联系人并与授权委托书一致。 授权代表手机 (填写联系人手机)有关信息我们会短信发送至手机,请关注并收到后回复。 授权代表电子邮箱 (填写联系人邮箱)有关文件我们会邮件发至您邮箱,请收到后注意回执。 领取纸质版文件时间 年月日时(供应商不填写,由代理机构填写)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固体废弃物 开标时间:null 预算金额:110.00万元 采购单位:老河口市环洁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汉鑫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老河口环洁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特种作业车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8-23 老河口环洁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特种作业车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3 湖北汉鑫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老河口市环洁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老河口环洁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特种作业车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BHXT2022010)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XT2022010 2.项目名称:老河口环洁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特种作业车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10万元 5.采购需求:特种作业车辆采购清单和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日历天内交付并正常使用(含安装、调试); 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验收备案标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2.1.供应商若为厂家,须具有相应的生产能力,经营范围涉及环卫机械设备的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要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所投车辆须是进入《国家工信部(车辆产品公告)》中产品,且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2.2.供应商能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证24小时全程服务,出具由供应商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财务要求: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需提供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信誉要求: 4.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 4.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4.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5.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已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 8月 23 日至2022年 8 月 29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老河口市秋丰路67号(商业联合会家属院)2楼招标部。 3.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3.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格式见附件一); 3.2加盖单位章的磋商文件领取表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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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东帕固体表面Zeta电位仪提升血液透析膜适应性
    血液透析膜内表面的处理,对于血液透析膜的生物适应性至关重要。Zeta电势的测试在提高血液透析膜的生物适应性上起到一定的协助作用,安东帕固体表面电位分析仪SurPASS已经在此领域取得成功应用,并给出了详实的实验证明。 就有一定病史或急性肾功能衰竭患者来说,体外血液透析是维系生命的唯一方式。血液透析可以替代肾脏,起到将血液中的有害物质排出体外的功能。这个过程中,广泛使用的是人造的、排放成捆的中空纤维聚砜超滤膜(PSU)。为了提高透析膜的生物适应性以及避免该膜与血液接触时发生并发症,需要对透析膜的内层表面进行改良处理。安东帕固体表面分析仪SurPASS的高灵敏度在此时显得尤其重要。 医学发展趋势显示PSU透析膜受到青睐。将具有活性的羧基(COOH)移植到聚砜表面上,这是一条能制备具有固定生物活性物质界面的有效途径。将未处理的和经改良处理的透析膜的zeta电势作对比,结果显示对透析膜进行改良处理是有效的。未处理的PSU膜的零电荷电势点(IEP,ζ = 0 mV 处的pH)为pH 5,而移植了羧基的处理膜为pH 3.5。 IEP的改变以及在高pH情况下流动电势的不同,这都说明了将羧基移植到血液透析膜内层表面是非常成功的一种处理方法。由于安东帕固体表面分析仪SurPASS采用全自动测量,集成式滴定单元可以全自动调整 pH 值和添加剂浓度,测量更方便,其结果也更为准确可靠。 在表面分析中,安东帕固体表面分析仪SurPASS 可测试基于流动电势和流动电流得到的宏观固体表面Zeta 电位。Zeta 电位与固体/液体界面的表面电荷有关,能够反映出表面化学(pH 滴定法)和液相吸附过程。SurPASS 有助于了解和改进表面性质,并开发出新的专业材料。 现代的固体表面分析仪 SurPASS高灵敏度能够检测出表面性质的最微小变化可以轻易获得表面电荷和相关性质的信息从小颗粒到大晶片适用于测试各种样品的测量池圆柱形样品池用于粉末 (最小的颗粒尺寸 25 μm) 、颗粒、纤维和纺织用品夹片样品池适用于平板状样品的无损测试可调间隙样品池适用于规则形状如矩形 和圆形的平面小样品和中空纤维样品停机时间短,可节省时间测量池的快速更换测量参数每秒更新一次具有直观可视化多功能特性的全新软件全自动测量自动测量过程几乎无需手动操作集成式滴定单元可以全自动调整 pH 值和特性物质及蛋白质等添加剂的浓度 更多产品信息,请登录:www.anton-paar.com 关于安东帕(中国)奥地利安东帕有限公司(ANTON PAARGMBH)是工业及科研专用高品质测量和分析仪器的全球领导厂商。公司成立于1922年,总部设在奥地利格拉茨,在全球12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公司直接提供销售和售后服务,并在其它主要地区设有代理销售、服务机构。作为世界上第一台数字式密度计的发明者,安东帕公司的产品占全球浓度、密度测量仪器仪表行业市场份额的70%。 安东帕公司的密度仪、黏度测量仪、流变仪、旋光仪、折光仪、固体表面Zeta电位分析仪、 SAXSess 小角X光散射仪、闪点与燃点测定仪、微波消解与合成设备等产品作为分析与质量检测工具,已广泛应用于啤酒饮料,石油,化工,商检,质检,药检等诸多领域和研究机构,并且已作为许多国家行业标准及计量校正仪器。我们的用户包括了一级方程式赛车队,炼油厂,和几乎所有的世界知名饮料制造商。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开启修订模式
    p  4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pp  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具体安排依次分为“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预备项目”“研究项目”4个级别。其中与我们行业关系紧密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环境保护部起草)”被列入“研究项目”。/pp  这是不是意味着,固废法的修订目前只是刚刚进入研究调研阶段?/pp  首先,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分出的这4个级别,是不是按照急缓程度依次递减来排列的呢?也就是说,是不是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的优先级会高于预备项目,而预备项目又会优先于研究项目的推进呢?/pp  为此我们咨询了律师,律师严谨地告诉我们,可以这么朴素的理解,但是并不绝对。/pp  国务院的立法工作计划是一种预想和规划,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具体的实施会按照计划进行。但是这并不表示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就一定会年内完成,有时候修订工作的复杂程度超过预期,可能会顺延到下一年度才能完成 那么同样的,即使是列入研究项目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环境保护部起草)”,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刺激,也可能会促使其迅速完成修订。/pp  所以,我们要辩证地看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环境保护部起草)”被列入“研究项目”】这件事。/pp  一方面,固废法修订被列入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说明国家对固体废物管理的重视,未来一定会有所行动,至于什么时候行动,采取什么行动,只是时间的问题。/pp  另一方面,被列入“研究项目”,说明只是刚刚进入研究阶段,况且,2015年4月24日刚刚修订了《固废法》(将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中的“自动许可进口”修改为“非限制进口”。删去第三款中的“进口列入自动许可进口目录的固体废物,应当依法办理自动许可手续。”),年内连续修订的可能性也不大。/p
  •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190.00万元采购固体废弃物
    详细信息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各站点现场规范化管理物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1-31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各站点现场规范化管理物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 各站点现场规范化管理物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对各站点现场规范化管理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竞选。一、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各站点现场规范化管理物资采购。 2.比选范围:主要为印刷制品、各类不干胶贴、收纳用品、油漆、常用改造工具及材料等。具体采购明细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各站点现场规范化管理物资采购清单及单价最高限价表。 3.项目地点:送抵比选人指定地点(限重庆市范围内) 4.项目预估金额:190万元(含税)。具体采购数量根据比选人实际需求数量为准,竞选人应自行考虑并承担需求变动可能造成的经济或其他损失。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三、竞选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竞选人自行提供诚信声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竞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 竞选人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须附有防伪标识验证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年度财务状况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的签章或财会人员的签字或签章。(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竞选人公章)。 3. 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具备的业绩条件:竞选人自2022年1月1日至竞选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累计合同不低于80万元(含80万元)的类似物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竞选人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业绩金额以对应合同业绩发票的金额为准)。 4. 本次比选不接受竞选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选。 四、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有意参与竞选的单位,请于2024年 1 月 31 日至 2024 年 2 月 3 日止,每天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竞选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QQ邮箱地址:461761284@qq.com,并注明“各站点现场规范化管理物资采购项目报名资料+竞选人全称”以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比选文件的质疑和澄清 1. 质疑截止时间:竞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24 年 2 月 3 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质疑文件发送至QQ邮箱地址:@qq.com。 2. 比选人澄清截止时间: 2024 年 2 月 3 日18:00时前(北京时间)比选人集中对各竞选人的质疑以及比选文件的澄清进行回复。 六、竞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竞选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4年 2 月 7 日下午13:30时起至14:00时止(北京时间),竞选人还须同时递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竞选文件递交地点:渝北区金开大道351号万科万悦汇2B栋10楼 3.不接受邮寄竞选。 4.竞选开标时间:2024年 2 月 7 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5.竞选开标地点:重庆航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6.竞选人在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递交文件的,将拒绝接收竞选文件。 七、比选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http://____)”、“《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esg.com.cn)”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夏家坝智慧物流转运港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 62864509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重庆航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渝北区金开大道351号万科万悦汇2B栋10楼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18580515037 2024 年 1 月 31 日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固体废弃物 开标时间:2024-02-07 14:00 预算金额:190.00万元 采购单位: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航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各站点现场规范化管理物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1-31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各站点现场规范化管理物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 各站点现场规范化管理物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对各站点现场规范化管理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竞选。一、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各站点现场规范化管理物资采购。 2.比选范围:主要为印刷制品、各类不干胶贴、收纳用品、油漆、常用改造工具及材料等。具体采购明细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各站点现场规范化管理物资采购清单及单价最高限价表。 3.项目地点:送抵比选人指定地点(限重庆市范围内) 4.项目预估金额:190万元(含税)。具体采购数量根据比选人实际需求数量为准,竞选人应自行考虑并承担需求变动可能造成的经济或其他损失。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三、竞选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竞选人自行提供诚信声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竞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 竞选人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须附有防伪标识验证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年度财务状况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的签章或财会人员的签字或签章。(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竞选人公章)。 3. 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具备的业绩条件:竞选人自2022年1月1日至竞选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累计合同不低于80万元(含80万元)的类似物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竞选人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业绩金额以对应合同业绩发票的金额为准)。 4. 本次比选不接受竞选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选。 四、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有意参与竞选的单位,请于2024年 1 月 31 日至 2024 年 2 月 3 日止,每天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竞选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QQ邮箱地址:461761284@qq.com,并注明“各站点现场规范化管理物资采购项目报名资料+竞选人全称”以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比选文件的质疑和澄清 1. 质疑截止时间:竞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24 年 2 月 3 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质疑文件发送至QQ邮箱地址:@qq.com。 2. 比选人澄清截止时间: 2024 年 2 月 3 日18:00时前(北京时间)比选人集中对各竞选人的质疑以及比选文件的澄清进行回复。 六、竞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竞选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4年 2 月 7 日下午13:30时起至14:00时止(北京时间),竞选人还须同时递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竞选文件递交地点:渝北区金开大道351号万科万悦汇2B栋10楼 3.不接受邮寄竞选。 4.竞选开标时间:2024年 2 月 7 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5.竞选开标地点:重庆航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6.竞选人在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递交文件的,将拒绝接收竞选文件。 七、比选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http://____)”、“《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esg.com.cn)”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夏家坝智慧物流转运港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 62864509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重庆航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渝北区金开大道351号万科万悦汇2B栋10楼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18580515037 2024 年 1 月 31 日
  • 高通量桌面型固体加样仪 | 全自动固体加样解决方案,样品无需特殊处理,全面提升加粉效率
    制药、食品饮料、生物研究、材料合成、再生能源、精细化工等行业,都离不开固体加样这一简单但重复性高、操作繁琐的实验步骤。手工固体投料加样方式通过取样称重等操作后,将一种或多种固体注入到烧杯、试管、反应釜等目标容器内,但这种操作会随着样品数量和种类的增加变的繁琐且极易出错。随着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自动化固体投料的需求在各行业也在逐步增加。以制药公司为例,在处方前药物合成阶段,实验研发人员要做很多固体 - 催化剂筛选,反应条件优化等高通量实验,涉及大量的固体称量、配液等实验步骤,操作过程会遇到很多痛点难点问题:静电粉末难称量、高精度称量操作耗时、目标容器的标记和数据记录易出错、实验结果难以复现、出现问题难以追踪溯源、实验室一大堆瓶瓶罐罐影响整体形象、被重复低效工作所拖累等,这些问题使得许多制药公司寻求高通量自动化方式替代人工。自动化固体粉末加样的发展现状对于 “自动化称量” 的探索其实很早就开始了,如 20 世纪 70 年代出现的电子秤,应用电子技术提高了精度,与分装设备结合后,提高了固体称量分装设备的准确性。到了 21 世纪,出现了自动化固体称量分装设备,应用自动化、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做到智能化称量分装,但仍然需要实验人员对样品做预处理,如降低样品颗粒度,干燥样品、过滤样品等,方便称量和保证称量数据的准确度。发展到今天,国内外都研发出了不同称量范围和使用场景的自动化固体加样设备,实验人员有了多种选择,但依然面临很多挑战:1)单通道固体投料的方式无法应对当前复杂配方体系;2)原料桶切换仍需人工介入操作并未做到真正的解放人力;3)多类型原料的性状受到很大限制导致加样的精准度达不到需求。市场上高通量固体自动化加样产品较少,并且进口品牌处于领先优势地位,但进口设备也有很多问题也困扰着用户,如总价格高昂、运营成本高、货期长且不固定、服务响应不及时等。现有的自动化固体加样解决方案无法满足国内用户的需求,且固体加样技术的壁垒较高,面对这样的不利状况,需要国产仪器制造商攻坚克难寻找解决方案。晶泰智造的全自动固体加样解决方案晶泰智造固体投料技术通过软硬件的双重攻坚,突破传统加样技术壁垒,有效解决了原料颗粒大、流动性差、蓬松、静电大等难处理固体的加样问题。晶泰智造通过增加原料桶数量,使用先进的压电陶瓷激震等技术,配合高精度称重传感器,扩大接收容器兼容性,有效提升加样效率及精准度,真正做到了无人值守固体加样自动化。配合高效智能的自适应加粉算法,样品无需预处理,只需设定目标加样量和允许的最大加样偏差,通过软件智能算法参数调节即可完成固体加样流程。晶泰智造的工业级安全防护、Satrun_V 底层操作平台、数字孪生仿真平台,可以保证用户的数据安全和智能化体验。晶泰智造历经多个自动化固体加样的技术攻关和经验积累后,推出 ChemPlus&trade 桌面型固体加样仪。ChemPlus&trade 桌面型固体加样仪ChemPlus&trade 是一款结构紧凑的桌面型固体加样仪,支持多种固体原料和兼容不同接收容器,无需人工值守,自动完成重复耗时的称重固体加样操作。● 应用领域● 产品特点&bull 高通量:可放置多种固体原料和接收容器,全面提升效率&bull 适用范围广:样品无需特殊处理,适用于大颗粒、蓬松、流动性差的粉末&bull 除静电:有效降低静电效应,加样更准确&bull 成本可控:耗材价格低廉,节省成本&bull 占地小:整机尺寸小,桌面型&bull 兼容性广:可兼容多种实验室常用尺寸小瓶&bull 数据追踪:条形码或二维码样品管理,支持审计追踪&bull 简易交互软件:可视化操作软件,易上手使用● 样品测试数据**以上测试数据仅供参考,具体数据结果以样品实际测量为准。
  • 关于金蓉园仪器在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试验的整体方案
    一、浸出方法的合理选用 环保标准规定的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主要涵盖醋酸缓冲溶液法HJ/T300-2007与硫酸硝酸法HJ/T299-2007与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 HJ 557—2010等三种方法。这三种方法各具特色,应用场合亦有所不同。醋酸缓冲溶液法,以其对填埋场工业废物的适用性而著称;而硫酸硝酸法则在露天一般废物的处理中表现出色;水平振荡法适用于评估在受到地表水或地下水浸沥时,固体废物及其他固态物质中无机污染物(氰化物、 硫化物等不稳定污染物除外)的浸出风险。因此,在选取浸出方法时,需综合考虑废物来源、性质以及处置方式等因素,遵循标准指引,选择最合适的浸出方法,本文重点讲解前两种方法。 二、实验设备的完备准备 为确保浸出试验的精准度和可靠性,实验设备的准备至关重要。实验所需设备包括:30±2r/min翻转式振荡器、零顶空提取器ZHE、2L广口瓶、高压或真空过滤器、滤膜(0.6-0.8um)、PH计、500ml不锈钢或玻璃注射移液器、天平(精度±0.01g)等。值得一提的是,湖南金蓉园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早在2007年就成功研制并销售了全国首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翻转式振荡器,为浸出试验的精准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样品的规范处理与妥善保存 对于粒径较大的颗粒状样品,需通过破碎、切割或研磨等方式,将其粒径降低至9.5mm以下。样品的保存环境应控制在4摄氏度冷藏,以防挥发性物质的损失。同时,挥发性有机物与非挥发性有机物的浸出步骤需严格遵循相关标准进行操作。在浸出试验前,样品的含水率测定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其测定结果将作为后续浸提剂配方的依据之一。需要注意的是,含水率测定后的样品不应再用于后续的毒性浸出试验。四、浸出流程的科学实施 挥发性有机物的浸出步骤如下:准确称取20-25g样品,迅速转入ZHE零顶空提取器中,加压排除顶部空气,并收集初始液相,冷藏保存。若固体百分率小于5%,则直接分析初始液;否则,需进行后续的浸出步骤,并将浸出液与初始液混合后进行分析。对于其他形式物质的浸出,需先将样品通过过滤器进行过滤。若干固体百分率小于5%,则直接分析初始液;否则,同样需进行后续的浸出步骤,并将浸出液与初始液混合后进行分析。浸提剂的配方需根据样品的含水率进行调整,浸提过程中应保持转速为30±2r/min,并在23±2℃的温度下振荡18±2小时。完成浸提后,需对提取液进行过滤并妥善保存。五、浸出液的分析与处理 浸出液如需用于金属分析,则需按照相应的分析方法进行消解处理。浸出液的具体分析步骤应参照其他环保标准进行。通过科学的分析处理,可准确评估固体废物的浸出毒性,为环境保护和废物处理提供有力支持,如有疑问,欢迎咨询湖南金蓉园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的工程师。
  • 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20.00万元采购固体废弃物
    详细信息 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11-17 招标文件: 附件1 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2022-FW342-ZFCG342 项目名称: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元):2200000 最高限价(元):2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关于做好工业固体废物精密智控闭环监管数字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需开展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小微收集点、重点产废企业智能监控措施,建立一个有序的固体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实时有效的监控固体废弃物从产生到处置的整个生命周期,联网企业实现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备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内容详见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省“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8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3室政府采购开标3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88527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内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地 址:金华市环保大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181572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181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金华市农科教大楼西侧对面 传 真:0579-82460882 项目联系人(询问):卢丽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1338925、82162067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7405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342定稿(公开-电子12月8日9点半开标)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2.docx194.7K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固体废弃物 开标时间:2022-12-08 09:30 预算金额:220.00万元 采购单位: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11-17 招标文件: 附件1 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2022-FW342-ZFCG342 项目名称: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元):2200000 最高限价(元):2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关于做好工业固体废物精密智控闭环监管数字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需开展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小微收集点、重点产废企业智能监控措施,建立一个有序的固体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实时有效的监控固体废弃物从产生到处置的整个生命周期,联网企业实现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备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内容详见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省“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8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3室政府采购开标3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88527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内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地 址:金华市环保大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181572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181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金华市农科教大楼西侧对面 传 真:0579-82460882 项目联系人(询问):卢丽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1338925、82162067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7405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342定稿(公开-电子12月8日9点半开标)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2.docx194.7K
  • 连续光源和直接固体进样原子吸收在中国疾控安装成功
    在传统的线光源(空心阴极灯)原子吸收光谱仪成功应用50多年后的今天,处于光谱行业技术领先地位的德国耶拿分析仪器股份公司,推出了新一代原子吸收光谱仪--高分辨率连续光源原子吸收光谱仪。contrAA300是世界上第一台商品化高分辨率连续光源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其优越的性能在各方面都超出了传统的原子吸收光谱仪。近日,高分辨率连续光源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contrAA300和可全自动直接固体进样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ZEEnit 600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安装调试成功,连续光源原子吸收结合了创新的光源技术(高能量、高稳定连续光源)和检测技术(CCD芯片)的应用以及专门研发的高分辨率双单色器光学系统,既集合了传统原子吸收的全部特点,同时又结合了快速多元素测定的分析能力,提高了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全自动直接固体进样石墨炉分析系统和液体进样分析在同一个石墨炉上完成,直接测定原始样品,得到真实结果,无需消解和稀释,省时、方便、快速,避免试剂和外来污染,改善检出限,实现了真正的微量分析。该套原子吸收光谱仪的安装,大大提高了了工作效率,使得测试结果更加准确可靠,为疾病预防控制系统提供了一套全新的重金属检测工具。
  •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332.00万元采购固体废弃物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 固体废弃物 开标时间: 2021-08-26 09:00 采购金额: 332.00万元 采购单位: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采购联系人: 刘利 采购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李金波 代理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详细信息 [社会代理]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装载机、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1-08-05 [社会代理]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装载机、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1-08-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的委托, 对其所需装载机、环卫型推土机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装载机、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JM-2021-07-14763 3.采购内容、数量、预算、供货期及付款方式: 序号 合同包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元) 供货期 付款 方式 1 01合同包 2台环卫型推土机 2,540,000 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5%为质保金。 2 02合同包 1台装载机 780,000 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5%为质保金。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同一品牌的产品多家参加按一家计算。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上述两个合同包可兼投兼中。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1年8月6日—2021年8月12日,每日9:00—11:3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1年8月6日—2021年8月12日, 每日9:00—11:3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中公诚科(吉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B座203室)。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8月26日9时00分。 六、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开标4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197号 联系人:刘利 电话:85960774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联系人:李金波 赵鑫 电 话:0431-84552020 2021年8月6日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85960774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197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0431-8455202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装载机、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332.000000 最高限价(万元) 332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1-08-06 09: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开标4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1年8月6日—2021年8月12日,每日9:00—11:3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80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8-26 09:00 开标时间 2021-08-26 09:00 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开标4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李金波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431-84552020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固体废弃物 开标时间:2021-08-26 09:00 预算金额:332.00万元 采购单位: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社会代理]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装载机、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1-08-05 [社会代理]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装载机、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1-08-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的委托, 对其所需装载机、环卫型推土机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装载机、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JM-2021-07-14763 3.采购内容、数量、预算、供货期及付款方式: 序号 合同包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元) 供货期 付款 方式 1 01合同包 2台环卫型推土机 2,540,000 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5%为质保金。 2 02合同包 1台装载机 780,000 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5%为质保金。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同一品牌的产品多家参加按一家计算。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上述两个合同包可兼投兼中。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1年8月6日—2021年8月12日,每日9:00—11:3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1年8月6日—2021年8月12日, 每日9:00—11:3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中公诚科(吉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B座203室)。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8月26日9时00分。 六、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开标4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197号 联系人:刘利 电话:85960774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联系人:李金波 赵鑫 电 话:0431-84552020 2021年8月6日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85960774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197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0431-8455202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装载机、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332.000000 最高限价(万元) 332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1-08-06 09: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开标4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1年8月6日—2021年8月12日,每日9:00—11:3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80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8-26 09:00 开标时间 2021-08-26 09:00 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开标4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李金波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431-84552020
  • INNOVATEST轶诺仪器与固体力学会议携手推动力学性能测试
    由中国力学学会固体力学专业委员会主办,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西南交通大学力学与工程学院,四川大学破坏力学与工程防灾减灾省重点实验室,顶峰多尺度科学研究所,成都大学承办的“2014年全国固体力学学术会议”于金秋十月在四川隆重举办。此次会议共设2个主会场,27个分会场,会议规模宏大,会场组织有序。作为赞助商之一,轶诺仪器(上海)有限公司亦亲自派出市场与技术团队,全心助力此次大会。 现场与会专家多达1200余人,在为期2天的会议中,来自中国科学院力学所的白以龙教授、王自强教授,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杨卫教授,美国西北大学的黄永刚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杜善义教授,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的孙承伟教授,西南交通大学的翟婉明教授,香港科技大学的余同希教以及美国普渡大学的陈为农教授分别作了特邀报告,会场气氛轻松热烈,不时传来听众的阵阵掌声。 所谓固体力学,就是研究可变形固体在外界因素作用下所产生的应力、应变、位移和破坏等的力学分支。一般包括材料力学、弹性力学、塑性力学等方向。其中,材料力学是固体力学中发展最早的一个分支,它研究材料在外力作用下的力学性能、变形状态和破坏规律,为工程设计中选用材料和选择构件尺寸提供依据。之后发展起来的弹性力学是研究弹性物体在外力作用下的应力场、应变场以及有关的规律;塑性力学则是研究固体受力后处于塑性变形状态时,塑性变形与外力的关系,以及物体中的应力场、应变场以及有关规律。 众所周知,金属材料的主要力学性能包括硬度、弹性、塑性、刚性、冲击韧性、疲劳强度、断裂韧性等;而硬度作为一项综合的力学性能指标,与材料的其他性能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比如,金属的抗拉强度便可由硬度经过换算得到。另外,金属的硬度与冷成型性、切削性、焊接性等工艺性能也有密切关系;硬度实验能敏感地反映出材料的化学成分、金相组织和结构的差异,因此被广泛用来进行原材料的质量检验,以及检验零件的热处理质量。硬度试验具有设备简单、操作方便快捷、压痕小以及便于现场操作等特点,是产品研发和生产中最常用的力学性能试验方法,在测试金属材料机械性能上得到了广泛应用。 INNOVATEST轶诺仪器,全球领先的硬度计制造商,位于欧洲荷兰,集设计,研发,生产于一身,深谙力学,视质量为第一生命,致力于提供高端、精密、可靠、稳定的硬度检测设备。为此,INNOVATEST轶诺仪器不断契合广大用户的需要,为其量身定做最合适的硬度测试解决方案。 INNOVATEST轶诺仪器在其荷兰总部和上海子公司均设有展厅,随时恭候您莅临体验!
  • 天美公司携旗下品牌爱丁堡仪器首次亮相第十八届固体激发态动力学国际会议
    由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化学会共同主办的第十八届固体激发态动力学国际会议(18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Dynamical Processes in Excited States of Solids)于2013年8月5日-8月9日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福建省福州市召开;天美公司作为重要赞助商之一,公司市场总监张海蓉、华南区总经理吴灵威、福州办经理高文生及EI产品市场专家覃冰全程参与了该会议,并重点展示了公司新产品&mdash Edinburgh Instrument FLS980荧光光谱仪。 固体激发态动力学(简称DPC)国际会议是凝聚态物理、化学和材料领域顶级系列峰会,每三年轮换着在北美、欧洲和亚洲举办一次,第一届会议于1978年在美国佐治亚州举办,近年来主要聚焦在物理、化学、生物和材料等交叉学科领域中凝聚态物质或分子材料的激发态动力学过程的理论和实验最新进展。最近两届DPC会议分别在西班牙Segovia(2007)和美国Argonne国家实验室(2010) 举办。此次会议为第十八届会议,由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承办,会议国际学术委员会主席为美国佐治亚大学的Richard Meltzer教授,组委会主席为曹荣研究员,共同主席为黄艺东和陈学元研究员,包括该领域著名国内外专家在内的约300-400名科研人员参会。 天美公司在会议期间举办了爱丁堡仪器展示会,吸引了众多国内外用户与有兴趣的专家现场咨询与交流,为参会人员进一步了解爱丁堡仪器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与机会。公司介绍:  天美(中国)科学仪器有限公司(&ldquo 天美(中国)&rdquo )是天美(控股)有限公司(&ldquo 天美(控股)&rdquo )的全资子公司,从事表面科学、分析仪器、生命科学设备及实验室仪器的设计、开发和制造及分销 为科研、教育、检测及生产提供完整可靠的解决方案。天美(中国)在北京、上海、等全国15个城市均设立办事处,为各地的客户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天美(控股)是一家从事设计、研发、生产和分销的科学仪器综合解决方案的供应商。 继2004年于新加坡SGX主板上市后,2011年12月21日天美(控股)又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香港股票代码1298),成为中国分析仪器行业第一家在国际主要市场主板上市的公司。近年来天美(控股)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先后在新加坡、印度、澳门、印尼、泰国、越南、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瑞士等多个国家设立分支机构。公司亦先后收购了法国Froilabo公司、瑞士Precisa公司、美国IXRF公司和英国Edinburgh等多家海外知名生产企业,加强了公司产品的多样化。  更多详情欢迎访问天美(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techcomp.cn
  • 岛津推出《固体废物检测解决方案》
    固体废物简称固体废物或固废,俗称“垃圾”,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随着公民健康意识和生态意识的快速提升,“垃圾围城”已成为世界关注的环境问题之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将固体废物分为城市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按其化学性质可分为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固废对环境造成的严重污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污染大气:如固体废物中有害成分由于挥发会导致大气污染;2)污染水体:如有害固体废物直接或间接排入江河湖海,会导致鱼类死亡等;3)污染土壤:固体废物的堆存,不但占用大量土地,而且其有毒有害成分会渗入土壤;4)传播疾病,威胁人类健康:人体以大气、水、土壤为媒介,将环境中的有害废物直接由呼吸道、消化道或皮肤摄入。这些日益尖锐的问题已经引起民众的广泛关注。 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民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1996年4月1日开始施行,共修订4次,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了第4次修订版。2017年4月,环保部网站公开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启动约300项环保标准制修订项目,以及20项解决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修订工作中有关达标判定、排放量核算等关键和共性问题项目,发布约800项环保标准。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 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完善进口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加强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管理。2018年7月,生态环境部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引起广泛关注。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本次《固废法》修订草案增加了排污许可制度、环境保护税、环责险等多个方面内容,并重申“洋垃圾”禁止令。政策的频出体现了国家治理环境污染的决心与顺应民众对治理环境污染的强烈愿望。 目前,岛津公司在色谱、质谱、光谱等领域都有其完整、优质的产品线,为固体废物的分析提供了全方位的解决方案。针对固废的化学性质,常用的分析手段可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HS-GC、HS-GCMS、P&T-GC、P&T-GCMS等。2.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GC、GCMS、GC-MS/MS及LC、LC-MS/MS等。3.元素检测:AAS、ICP-OES、ICP-MS、EDX、XRF等 按照以上三类方法,整理了31篇应用数据,汇编了岛津《固体废物检测解决方案》。其中挥发性残留物检测5篇,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10篇,元素检测16篇。关于岛津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并拥有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以及60多个技术服务站,已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本公司以“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为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为中国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 快速进样模块与固体直接进样系统---让谱育科技ICP-MS分析“如虎添翼”
    近段时间,谱育科技先后与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相聚“云端”,共同开展线上直播会议。两场直播热度颇高,都吸引了过万人次的围观。 在直播中展示的谱育7000系列 全功能型ICP-MS、EXPEC 723 固体直接进样系统(ETV)以及EXPEC 726 快速进样模块等,颇受关注。那么,来跟着小编一探究竟吧!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张丽娜 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所长 陈江韩走进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中国科学仪器自主创新示范基地,以及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可以看到谱育7000系列 全功能型ICP-MS在农产品快速检测、保障粮食安全、及协助研发复杂基质中快速、高通量分析测试新方法中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ICP-MS技术 搭载 快速进样模块 谱育7000系列 全功能型 ICP-MS搭载了EXPEC 726 快速进样模块,采用六通阀的设计,通过定量环直接把样品推送到雾化器,减少进样的时间,加快冲洗速率,自动切换进样与冲洗模式,将记忆效应影响降到低点,大大地提高分析效率,满足实验室高通量的样品需求。快速取样、快速出峰 利用全聚四氟隔膜泵抽取样品,2s内充满储液环。8s出峰,15s后即可进行分析。 提高效率 由于进样速度快、信号稳定也快,分析的同时进行冲洗,大幅提高分析效率,让一台仪器顶两台甚至三台。 在线清洗 采用间隔载流冲洗技术,载流持续清洗进样管路;有效地提高样品管路的冲洗效果,保证管路无污染和大幅降低记忆效应。 耐化学和强酸腐蚀 阀件均为全氟材料,匹配高纯PFA管路,可耐各种强酸和其他试剂,可靠性高、普适性强。 低成本 样品总分析时间短,降低了氩气的消耗,进样时间短,大部分时间是载液冲洗,可减小锥口效应,从而大幅度降低了锥清洁和维护的要求。与常规分析相比,搭载快速进样模块可显著提高分析速率2-3倍,解决了高通量分析的问题。ICP-MS技术 与 电热蒸发联用技术 现阶段,在重金属检测工作中起主要支撑作用的确证性检测手段以液体进样为主,其样品消解前处理耗时、费力。电热蒸发(ETV)技术是利用电流加热,使样品中的待测元素以气溶胶的形式进入检测仪器的一种固体进样技术,适用性强。 ETV-ICP-MS实现了石墨炉与ICP-MS的联用,既可以实现土壤,矿物等固体直接进样,也能够实现酱油、海水、高纯硫酸等复杂基体的直接进样,被广泛应用于环境、食品、生物样品、工业制品等各类物质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EXPEC 723 固体直接进样系统(ETV)与ICP-MS联用,结合了ETV和ICP-MS的优点,能同时测定多种元素,测量效率高、准确性好、抗干扰能力较强,是一种高效、快速、绿色和实用价值强的分析技术,可为大批量样品重金属的现场、快速检测提供有效的技术手段。01:基于石墨炉电热蒸发技术与ICP-MS技术结合,实现固体样品直接进样分析,无需消解,大幅提升分析效率,是典型的绿色分析技术 。02:基于石墨炉高温固体样品直接解离技术,特别适合难溶、难消解,以及有机、土壤样品等各种常规难分析样品。03:高达3000℃高温能够解离所有样品,通过PID红外温控技术实现完美温度控制,程序升温功能适合不同样品不同元素分析 。04:结合AGOD氩气在线稀释系统,有效消除基质影响,提高分析精度。ETV-ICP-MS在分析土壤样品过程中展现出了很好的准确度、精密度和稳定性,所建立标准曲线的线性系数均大于0.999,且该测试方法简便易行,真实可靠。科学仪器是工业生产的“倍增器”,是科学研究的“先行者”,是中国制造业走向“中国智造”的关键和核心,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基石。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谱育科技也会坚持不懈地深耕,为在国产科学仪器领域的发展创新肩负起自己的使命,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科学仪器制造商。
  •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380.00万元采购固体废弃物
    详细信息 洛碛场现场辅助工外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3-01 洛碛场现场辅助工外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洛碛场现场辅助工外包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洛碛场现场辅助工外包服务采购招标,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洛碛场现场辅助工外包服务采购。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8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洛碛场现场辅助工外包服务,主要包括以下服务: ①垃圾填埋作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a.垃圾填埋处置作业包含但不限于:生活垃圾、固化飞灰、一般工业废弃物、污染土和招标人要求处理垃圾过程中的辅助作业;b.进入填埋体钢箱板作业道路和倾倒平台的保洁工作、膜面垃圾清理;c.入场环卫车辆的交通疏导、指挥卸料等;d.卸料、铺摊、压实过程中的辅助工作;e.填埋库区填埋堆体表面雨污分流设置、构建及雨水导排等;f.库区日常巡场包括:垃圾堆体、填埋区、库区临时作业道路、作业平台、作业面、库区边坡截洪沟、外排水等区域的巡查维护工作。覆盖膜巡查补漏、边坡底膜和土工布保护层的查漏焊补等工作;g.填埋垃圾膜覆盖包括临时覆盖、揭膜、中期覆盖、中期覆盖膜回收和清洗,编织袋(含防洪沙袋、压膜袋等)的装填和铺设;h.辅助甲方临时或半永久填埋区域钢板路基箱作业道路铺设、钢板路基箱卸料平台的搭建,甲方提供钢板路基箱和负责工程机械作业部分;i.其他相关工作:物料转运、除臭药剂装卸、填埋库区雨水边沟的清掏及杂草清理、协助安装电气线路和给排水管道等工作,以及甲方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②填埋作业不可抗力的应对(如暴风雨等恶劣天气造成膜面及土工布破损修复等);③甲方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台账、操作规程、管理方案、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建设等);④填埋库区垃圾堆体内渗滤液收集导排盲沟及渗滤液收集导排管的修筑;⑤管道(沼气、雨水、污水)铺设安装及焊接;⑥现场作业工程机械的清掏及外观清洁工作;⑦2024年7月1日起增加膜面雨水抽排工作;⑧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注:作业所需工具和材料,甲方提供覆盖用膜、装填袋、装填材料、柴油发电机、工程机械等,乙方需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所需的人工费、劳动防护用品费、焊膜工具费、PE管道焊接工具费、清扫工具费(扫把、铁锹等)、福利、社会保险费、水泵维修及材料费、劳保费(如:雨鞋、雨衣、安全帽、手套等)、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人员食宿等全部服务所发生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等。 2.3人员配置: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前工作配置服务人员不得少于17人;2024年7月1日至合同结束前工作配置服务人员不得少于18人。 人员要求:合同期内,服务人员年龄在法定退休年龄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其中女性人员比例不得高于20%。每日到岗率不低于90%。(注:招标人区域内不提供食宿) 2.4服务期:2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5服务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洛碛垃圾填埋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资格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为准)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2020年、2021、2022年财务均不亏损。 3.3 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1个垃圾填埋场现场填埋作业辅助工劳务服务业绩(业绩服务内容至少需包含填埋场膜覆盖及焊接)。 3.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4年3月1日09时00分到2024年3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每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法人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904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获取招标文件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4 投标人可向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年3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 4.5 招标人应于2024年3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通过邮件形式向各投标人发布澄清(如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3月26日9时30分至2024年3月26日10 时00分。 5.2 开标地点: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具体详见开标当天重咨大厦负一楼指示牌。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3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具体详见开标当天重咨大厦负一楼指示牌。 7.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网(http://www.cqiic.com/ )》和《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cqzbcg.com/)》上发布。 8.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项目业主)名称:重庆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桂湾村 联系人: 王老师 电 话: 18523333986 8.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904室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8983844362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固体废弃物 开标时间:2024-03-26 10:00 预算金额:380.00万元 采购单位:重庆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洛碛场现场辅助工外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3-01 洛碛场现场辅助工外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洛碛场现场辅助工外包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洛碛场现场辅助工外包服务采购招标,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洛碛场现场辅助工外包服务采购。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8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洛碛场现场辅助工外包服务,主要包括以下服务: ①垃圾填埋作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a.垃圾填埋处置作业包含但不限于:生活垃圾、固化飞灰、一般工业废弃物、污染土和招标人要求处理垃圾过程中的辅助作业;b.进入填埋体钢箱板作业道路和倾倒平台的保洁工作、膜面垃圾清理;c.入场环卫车辆的交通疏导、指挥卸料等;d.卸料、铺摊、压实过程中的辅助工作;e.填埋库区填埋堆体表面雨污分流设置、构建及雨水导排等;f.库区日常巡场包括:垃圾堆体、填埋区、库区临时作业道路、作业平台、作业面、库区边坡截洪沟、外排水等区域的巡查维护工作。覆盖膜巡查补漏、边坡底膜和土工布保护层的查漏焊补等工作;g.填埋垃圾膜覆盖包括临时覆盖、揭膜、中期覆盖、中期覆盖膜回收和清洗,编织袋(含防洪沙袋、压膜袋等)的装填和铺设;h.辅助甲方临时或半永久填埋区域钢板路基箱作业道路铺设、钢板路基箱卸料平台的搭建,甲方提供钢板路基箱和负责工程机械作业部分;i.其他相关工作:物料转运、除臭药剂装卸、填埋库区雨水边沟的清掏及杂草清理、协助安装电气线路和给排水管道等工作,以及甲方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②填埋作业不可抗力的应对(如暴风雨等恶劣天气造成膜面及土工布破损修复等);③甲方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台账、操作规程、管理方案、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建设等);④填埋库区垃圾堆体内渗滤液收集导排盲沟及渗滤液收集导排管的修筑;⑤管道(沼气、雨水、污水)铺设安装及焊接;⑥现场作业工程机械的清掏及外观清洁工作;⑦2024年7月1日起增加膜面雨水抽排工作;⑧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注:作业所需工具和材料,甲方提供覆盖用膜、装填袋、装填材料、柴油发电机、工程机械等,乙方需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所需的人工费、劳动防护用品费、焊膜工具费、PE管道焊接工具费、清扫工具费(扫把、铁锹等)、福利、社会保险费、水泵维修及材料费、劳保费(如:雨鞋、雨衣、安全帽、手套等)、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人员食宿等全部服务所发生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等。 2.3人员配置: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前工作配置服务人员不得少于17人;2024年7月1日至合同结束前工作配置服务人员不得少于18人。 人员要求:合同期内,服务人员年龄在法定退休年龄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其中女性人员比例不得高于20%。每日到岗率不低于90%。(注:招标人区域内不提供食宿) 2.4服务期:2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5服务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洛碛垃圾填埋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资格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为准)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2020年、2021、2022年财务均不亏损。 3.3 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1个垃圾填埋场现场填埋作业辅助工劳务服务业绩(业绩服务内容至少需包含填埋场膜覆盖及焊接)。 3.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4年3月1日09时00分到2024年3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每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法人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904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获取招标文件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4 投标人可向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年3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 4.5 招标人应于2024年3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通过邮件形式向各投标人发布澄清(如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3月26日9时30分至2024年3月26日10 时00分。 5.2 开标地点: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具体详见开标当天重咨大厦负一楼指示牌。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3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具体详见开标当天重咨大厦负一楼指示牌。 7.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网(http://www.cqiic.com/ )》和《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cqzbcg.com/)》上发布。 8.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项目业主)名称:重庆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桂湾村 联系人: 王老师 电 话: 18523333986 8.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904室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8983844362
  • Ultrapyc系列固体真密度分析 | 一种新的水泥泥浆的固含和密度测定方法
    建筑行业水泥泥浆真密度测试方法 Density and Percent Solids of a Slurry钢筋混凝土铸就如今的高楼耸立,应用在不同工业方向上的泥浆差异很大,需要一种可靠的表征方法来测量这类混合物的密度。安东帕康塔的Ultrapyc系列固体真密度分析仪可以精准的测试泥浆的真实密度,而且还可以确定泥浆中固体含量的百分比。01介绍泥浆是一种混合物,由致密固体分散在液相中得到。其应用领域十分广泛:电池水泥、混凝土陶瓷其他领域密度是泥浆的重要性质,它受悬浮在液体中的固体量的影响。使用气体比重法可以简单精准地对泥浆的密度进行表征。安东帕康塔的Ultrapyc系列真密度测试仪,是理想的表征泥浆密度的分析仪器。在测试过程中,浆体内液体成分产生的蒸汽会影响测试结果的准确性。而Ultrapyc独有的粉末保护模式,即气体从参考池扩散到样品池,会最大限度地减少这种影响,从而提高测试的精准度。另外,通过对泥浆单个组分以及泥浆整体的密度测量,可以得到泥浆中固体含量百分比。02密度测量气体比重法一般用于固体骨架密度的测量,而本次实验对象是有一定蒸汽压的浆体/液体。对此我们将测试条件进行了优化。为了展示Ultrapyc仪器的测量过程,我们测试了蒸馏水的密度。因为水是浆体的主要液体成分,而且水的密度我们也非常熟悉。01测参数介绍02测试结果展示表2是Ultrapyc 5000系列的双向测试结果,测试温度为20℃。其中,参比池优先的扩散模式结果十分接近水在20℃下的密度值,0.9982 cm3/g。03泥浆中固体含量百分比如果泥浆中的固体及液体的密度是已知的,或者已经测量出来了,我们就可以用它们和泥浆的密度来计算其固体含量百分比。为了示范整个过程,我们制作一批已知成分含量(黏土/水)的泥浆,并且测量了一下其密度。所有样品的测量都是按照上面的测试条件进行测试。黏土的密度为2.6576 cm3/g,水的密度为0.9966 cm3/g,不同配比的泥浆密度如表3所示。计算泥浆中固体含量百分比的公式为:其中,ρS是固体密度,ρL是液体密度,ρY是泥浆密度。实际测试结果如下表所示。03测试计算固含结果展示从结果中可以看出,配方的理论值和计算的结果十分接近。这种双组分的百分比计算模式还可以进行扩展应用。基本要求是,轻组分和重组分的密度相差至少为10%,差别越大,分辨率越高。这种计算模式,可以用于塑料中的填料或者颜料、无水组分中的含水量(比如无水碳酸钠中水含量)、氢氧化物中的氧化物含量、焊料中的锡、液体中的固体含量的计算。如果蒸汽压相对较低,甚至可以测量液体混合物中液体的比例,比如乳剂中的油、水中的酒精。04结论Ultrapyc 5000系列非常适合测量泥浆的密度。仪器的粉末保护模式,扩散方向由参比池到样品池,降低了蒸汽压的影响。而且如果有泥浆中固体和液体的密度,再结合泥浆的密度,就可以得到泥浆中固体含量百分比。安东帕中国总部销售热线:+86 4008202259售后热线:+86 4008203230官网:www.anton-paar.cn在线商城:shop.anton-paar.cn
  • 国标《固体饮料》和《咖啡类饮料》已通过审核
    8月27日讯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固体饮料》和《咖啡类饮料》两项国家标准按照计划完成标准的制定工作,并于2012年7月30日在北京通过专家审查,目前标准已上报主管部门,待批准发布。  《固体饮料》和《咖啡类饮料》两项国家标准由中国饮料工业协会技术工作委员会牵头起草,国内众多企业参与制定的。其中《固体饮料》的出台将填补国内饮料标准体系中的固体饮料标准的空白,标准的技术内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该标准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国固体饮料的生产和市场状况,将固体饮料分为八类,准确描述了产品定义,并对相应分类提出具体指标要求,如固体茶饮料中茶多酚的含量、果蔬固体饮料中果蔬汁的含量等。  《咖啡类饮料》国家标准为国内首个咖啡饮料标准,标准填补了国内饮料标准体系中咖啡类饮料标准的空白,技术内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标准中除规定了咖啡饮料的特征性指标咖啡因的含量外,还将咖啡固形物含量作为技术指标。这两项技术指标的制定能够有效的保证咖啡饮料的真实性。  这两项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固体饮料和咖啡类饮料的生产及市场,有利于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对该类产品的监管,有利于建立公平和有序的贸易环境,有利于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152.00万元采购固体废弃物
    详细信息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车用尿素定点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1-31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车用尿素定点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车用尿素定点采购项目比选公告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对车用尿素定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欢迎有资格的单位参加竞选。一、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 项目概况:采购内容为公司所需的车用尿素,采购内容包括明细表中所有产品货物、技术资料、货物的税费、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包装费、转运费、装卸费、培训费、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售后服务费以及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前的一切费用(如:安装地现场保管费或场地租用费、转运费、照管人员工资等均属中选人自行负责)。 2.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项目 规格 需求数量(桶) 1 车用尿素(AUS 32) 10kg/桶 61000 注:(1)具体货物参数(服务要求)见第四章相关内容。 (2)比选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竞选人自行考虑货物数量调整带来的潜在风险及可能造成的经济或其他损失。 3. 项目地点: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下属各站点。 4. 项目预估金额:152万元(含税)。 5. 服务期限:2年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运行资金。三、竞选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竞选人自行提供诚信声明):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竞选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具有至少1个15万及以上尿素或相关产品销售的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为准,业绩金额以发票为准)。 3.竞选人提供参与竞选的项目产品,具有第三方检验资质(具备 CMA 或 CNAS 认证)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且检测标准符合国家标准GB29518-2013。(提供检测报告加盖公章) 4. 本项目不接受竞选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选。四、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有意参与竞选的单位,请于2024年1月 31 日至于2024年2月 3 日止,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竞选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QQ邮箱地址:461761284@qq.com,并注明“车用尿素水溶液定点采购项目报名资料+竞选人全称”以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五、比选文件的质疑和澄清 1.质疑截止时间:竞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于2024年2月 3 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质疑文件发送至QQ邮箱地址:461761284@qq.com。 2.比选人澄清截止时间:于2024年2月 3 日18:00时前(北京时间)比选人集中对各竞选人的质疑以及比选文件的澄清进行回复。六、竞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竞选文件递交起止时间:于2024年2月 7 日下午13:30时起至14:00时止(北京时间),竞选人还须同时递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竞选文件递交地点:渝北区金开大道351号万科万悦汇2B栋10楼 3.不接受邮寄竞选。 4.竞选开标时间:于2024年2月 7 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5.竞选开标地点:渝北区金开大道351号万科万悦汇2B栋10楼 6.竞选人在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递交文件的,将拒绝接收竞选文件。七、比选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http://____)”、“《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esg.com.cn)”网上发布。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夏家坝智慧固废物流转运港办公楼212室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62851702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重庆航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渝北区金开大道351号 万科万悦汇2B栋10楼 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18580515037 2024年 1 月 31 日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固体废弃物 开标时间:2024-02-07 14:30 预算金额:152.00万元 采购单位: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航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车用尿素定点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1-31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车用尿素定点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车用尿素定点采购项目比选公告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对车用尿素定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欢迎有资格的单位参加竞选。一、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 项目概况:采购内容为公司所需的车用尿素,采购内容包括明细表中所有产品货物、技术资料、货物的税费、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包装费、转运费、装卸费、培训费、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售后服务费以及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前的一切费用(如:安装地现场保管费或场地租用费、转运费、照管人员工资等均属中选人自行负责)。 2.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项目 规格 需求数量(桶) 1 车用尿素(AUS 32) 10kg/桶 61000 注:(1)具体货物参数(服务要求)见第四章相关内容。 (2)比选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竞选人自行考虑货物数量调整带来的潜在风险及可能造成的经济或其他损失。 3. 项目地点: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下属各站点。 4. 项目预估金额:152万元(含税)。 5. 服务期限:2年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运行资金。三、竞选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竞选人自行提供诚信声明):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竞选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具有至少1个15万及以上尿素或相关产品销售的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为准,业绩金额以发票为准)。 3.竞选人提供参与竞选的项目产品,具有第三方检验资质(具备 CMA 或 CNAS 认证)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且检测标准符合国家标准GB29518-2013。(提供检测报告加盖公章) 4. 本项目不接受竞选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选。四、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有意参与竞选的单位,请于2024年1月 31 日至于2024年2月 3 日止,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竞选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QQ邮箱地址:461761284@qq.com,并注明“车用尿素水溶液定点采购项目报名资料+竞选人全称”以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五、比选文件的质疑和澄清 1.质疑截止时间:竞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于2024年2月 3 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质疑文件发送至QQ邮箱地址:461761284@qq.com。 2.比选人澄清截止时间:于2024年2月 3 日18:00时前(北京时间)比选人集中对各竞选人的质疑以及比选文件的澄清进行回复。六、竞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竞选文件递交起止时间:于2024年2月 7 日下午13:30时起至14:00时止(北京时间),竞选人还须同时递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竞选文件递交地点:渝北区金开大道351号万科万悦汇2B栋10楼 3.不接受邮寄竞选。 4.竞选开标时间:于2024年2月 7 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5.竞选开标地点:渝北区金开大道351号万科万悦汇2B栋10楼 6.竞选人在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递交文件的,将拒绝接收竞选文件。七、比选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http://____)”、“《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esg.com.cn)”网上发布。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夏家坝智慧固废物流转运港办公楼212室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62851702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重庆航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渝北区金开大道351号 万科万悦汇2B栋10楼 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18580515037 2024年 1 月 31 日
  •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590.00万元采购固体废弃物
    详细信息 一线员工工作餐用餐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1-19 一线员工工作餐用餐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线员工工作餐用餐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一线员工工作餐用餐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工作餐供餐服务,为公司管辖内中心城区人员提供全年365日早餐、午餐、晚餐和夜餐的一线员工工作餐。本次招标合同估算金额约590万元。 2.2招标范围:为公司管辖内主城各区人员提供全年365日早餐、午餐、晚餐和夜餐的工作餐供餐服务及随餐食品饮料供应,服务人数约590人,最终以实际供餐人数为准。 2.2.1用餐标准: (1)早餐:为流质类食品1种+非流质类食品3种(注:非流质类食品中煮鸡蛋(或卤鸡蛋)须每日提供。流质类食品: 牛奶、豆浆、蔬菜粥、稀饭、银耳汤、八宝粥等。非流质类食品:包子、馒头、大饼、糕点、面包、油条、蒸饺、汤圆、煮鸡蛋(或卤鸡蛋)等。(早餐用餐人员约350人)。 (2)午餐:为两荤两素一个汤菜(肉汤)及米饭。(午餐用餐人员约340人)。 (3)晚餐:为两荤一素一个汤菜(素菜为当季时令蔬菜)及米饭。(晚餐用餐人员约150人)。 (4)夜餐:为两荤两素一个汤菜(肉汤)及米饭(夜餐用餐人员约150人)。 注:根据季节变化实时更新早中晚夜餐菜品搭配,同时午餐/夜餐含随餐饮料,牛奶,水果,午餐和夜餐不能同享。 2.2.2送餐时间:按照招标人所属各站点实际用餐时间为准(详见《附表:配送站点详细地址及就餐时间》),如需临时调整用餐时间,以双方协商时间为准。 2.2.3供货方式:为送餐、供餐点就餐、送餐+供餐点就餐三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1)送餐:需为招标人工作区域内(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渝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两江新区、巴南区等中心城区,具体地址详见《附表:配送站点详细地址及就餐时间》)的所有项目人员提供配餐送餐服务,送餐方式原则上每周菜品不重复,每月菜品重复率不超过3次。送餐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食品加工人员具备有效期内健康证持证上岗,加工操作场所在100平方及以上。 (2)供餐点就餐:需在招标人工作区域内(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渝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两江新区、巴南区等中心城区,具体地址详见《附表:配送站点详细地址及就餐时间》)自有(或租赁,或连锁)餐厅,就餐环境干净卫生,在100平方及以上距离(详见《附表:配送站点详细地址及就餐时间》)定点送餐点两公里范围内,公里数测距以发布公告至投标截止期间电子地图中显示车辆驾驶行程截图为准。到店15分钟能及时就餐,投标人为招标人工作人员发放有效电子就餐卡,持有电子就餐卡的人员可在投标人任一供餐点就餐。供餐点就餐菜品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按照餐标自行点餐。 (3)送餐+供餐点就餐:需为招标人工作区域内(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渝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两江新区、巴南区等中心城区,具体地址详见《附表:配送站点详细地址及就餐时间》)提供配餐送餐服务,送餐方式原则上每周菜品不重复,每月菜品重复率不超过3次。送餐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自有(或租赁,或连锁)餐厅,就餐环境干净卫生,在100平方及以上距离(详见《附表:配送站点详细地址及就餐时间》)定点送餐点两公里范围内,公里数测距以发布公告至投标截止期间电子地图中显示车辆驾驶行程截图为准。员工到店能在15分钟及时就餐,投标人为招标人工作人员发放有效电子就餐卡,持有电子就餐卡的人员可在投标人任一供餐点就餐。供餐点就餐菜品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按照餐标自行安排。 2.3服务地点:招标人工作区域内(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渝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两江新区、巴南区等中心城区,具体地址详见《附表:配送站点详细地址及就餐时间》)。 2.4服务期:项目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1.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1个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送餐或供餐服务业绩。 3.1.4具体资格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为准。 3.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4年1月 19日09时00分到2024年1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每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法人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904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获取招标文件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4 投标人可向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 月29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 4.5 招标人应于2024年1 月29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通过邮件形式向各投标人发布澄清(如有)。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2月19日9时30分至2024年2月19日10时00分。5.2 开标地点:重庆咨询大厦开标厅,具体详见开标当天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负一楼指示牌。5.3开标时间:2024年2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5.4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网(http://www.cqiic.com/)》和《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cqzbcg.com/)》上发布。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夏家坝智慧固废物流转运港综合楼办公室211室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23-6788688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座904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3-67103538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固体废弃物 开标时间:2024-02-19 10:00 预算金额:590.00万元 采购单位: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一线员工工作餐用餐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1-19 一线员工工作餐用餐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线员工工作餐用餐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一线员工工作餐用餐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工作餐供餐服务,为公司管辖内中心城区人员提供全年365日早餐、午餐、晚餐和夜餐的一线员工工作餐。本次招标合同估算金额约590万元。 2.2招标范围:为公司管辖内主城各区人员提供全年365日早餐、午餐、晚餐和夜餐的工作餐供餐服务及随餐食品饮料供应,服务人数约590人,最终以实际供餐人数为准。 2.2.1用餐标准: (1)早餐:为流质类食品1种+非流质类食品3种(注:非流质类食品中煮鸡蛋(或卤鸡蛋)须每日提供。流质类食品: 牛奶、豆浆、蔬菜粥、稀饭、银耳汤、八宝粥等。非流质类食品:包子、馒头、大饼、糕点、面包、油条、蒸饺、汤圆、煮鸡蛋(或卤鸡蛋)等。(早餐用餐人员约350人)。 (2)午餐:为两荤两素一个汤菜(肉汤)及米饭。(午餐用餐人员约340人)。 (3)晚餐:为两荤一素一个汤菜(素菜为当季时令蔬菜)及米饭。(晚餐用餐人员约150人)。 (4)夜餐:为两荤两素一个汤菜(肉汤)及米饭(夜餐用餐人员约150人)。 注:根据季节变化实时更新早中晚夜餐菜品搭配,同时午餐/夜餐含随餐饮料,牛奶,水果,午餐和夜餐不能同享。 2.2.2送餐时间:按照招标人所属各站点实际用餐时间为准(详见《附表:配送站点详细地址及就餐时间》),如需临时调整用餐时间,以双方协商时间为准。 2.2.3供货方式:为送餐、供餐点就餐、送餐+供餐点就餐三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1)送餐:需为招标人工作区域内(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渝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两江新区、巴南区等中心城区,具体地址详见《附表:配送站点详细地址及就餐时间》)的所有项目人员提供配餐送餐服务,送餐方式原则上每周菜品不重复,每月菜品重复率不超过3次。送餐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食品加工人员具备有效期内健康证持证上岗,加工操作场所在100平方及以上。 (2)供餐点就餐:需在招标人工作区域内(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渝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两江新区、巴南区等中心城区,具体地址详见《附表:配送站点详细地址及就餐时间》)自有(或租赁,或连锁)餐厅,就餐环境干净卫生,在100平方及以上距离(详见《附表:配送站点详细地址及就餐时间》)定点送餐点两公里范围内,公里数测距以发布公告至投标截止期间电子地图中显示车辆驾驶行程截图为准。到店15分钟能及时就餐,投标人为招标人工作人员发放有效电子就餐卡,持有电子就餐卡的人员可在投标人任一供餐点就餐。供餐点就餐菜品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按照餐标自行点餐。 (3)送餐+供餐点就餐:需为招标人工作区域内(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渝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两江新区、巴南区等中心城区,具体地址详见《附表:配送站点详细地址及就餐时间》)提供配餐送餐服务,送餐方式原则上每周菜品不重复,每月菜品重复率不超过3次。送餐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自有(或租赁,或连锁)餐厅,就餐环境干净卫生,在100平方及以上距离(详见《附表:配送站点详细地址及就餐时间》)定点送餐点两公里范围内,公里数测距以发布公告至投标截止期间电子地图中显示车辆驾驶行程截图为准。员工到店能在15分钟及时就餐,投标人为招标人工作人员发放有效电子就餐卡,持有电子就餐卡的人员可在投标人任一供餐点就餐。供餐点就餐菜品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按照餐标自行安排。 2.3服务地点:招标人工作区域内(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渝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两江新区、巴南区等中心城区,具体地址详见《附表:配送站点详细地址及就餐时间》)。 2.4服务期:项目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1.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1个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送餐或供餐服务业绩。 3.1.4具体资格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为准。 3.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4年1月 19日09时00分到2024年1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每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法人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904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获取招标文件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4 投标人可向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 月29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 4.5 招标人应于2024年1 月29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通过邮件形式向各投标人发布澄清(如有)。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2月19日9时30分至2024年2月19日10时00分。5.2 开标地点:重庆咨询大厦开标厅,具体详见开标当天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负一楼指示牌。5.3开标时间:2024年2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5.4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网(http://www.cqiic.com/)》和《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cqzbcg.com/)》上发布。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夏家坝智慧固废物流转运港综合楼办公室211室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23-6788688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座904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3-67103538
  • 2200万!武汉理工大学800M固体核磁共振波谱仪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UTH2023090056(HBSF-ZC-23090810)项目名称:800M固体核磁共振波谱仪预算金额:2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2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序号名称采购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万元)备注1800M固体核磁共振波谱仪拟购置1套800M固体核磁共振波谱仪1套人民币2200万元;投标人报价均不得超过该项目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个月内交货。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0月11日 至 2023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侧院琪顺办公空间209室或网络(邮箱hbsfzb@sina.cn)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一:线下 ①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领取。 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领取。 ③获取文件信息登记表。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方式二:线上(邮箱hbsfzb@sina.cn) ①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领取。 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领取。 ③获取文件信息登记表。 ④付款凭证(线上获取时提供)。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hbsfzb@sina.cn)。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武汉理工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27-87285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侧院琪顺办公空间209室            联系方式:张盛华、徐清晨、吴坤、牛丽佳、田佼玉 027-872960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盛华、徐清晨、吴坤、牛丽佳、田佼玉电 话:  027-87296088
  •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120.00万元采购固体废弃物
    详细信息 [社会代理]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砾料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12-30 项目概况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砾料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1921619893@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采购编号:JM-2022-11-16729 1.2 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砾料采购项目(二次) 1.3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 天内 1.4 招标控制价:120万元 1.5 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管理区泉眼镇双山村) 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砾料 28000m3 *1、成分:红砖、混凝土块含量≥90%;*2、不含建筑垃圾和空心砖;*3、砾料粒径均匀,平均粒径≥5厘米。 1200000 1200000 1.7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承担长春市部分生活垃圾和焚烧发电厂焚烧后全部飞灰的填埋处理工作,填埋作业过程中需使用砾料铺垫临时道路和卸车平台,故按照需求采购砾料。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无 (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投标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与下述行业一致):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 2.3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生产场所及生产能力。(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2.4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7 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2.8 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9 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于2023年01月03日至2023年01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 (北京时间,下同)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邮箱:1921619893@qq.com)获取,供应商发送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正文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彩色扫描件,按下列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1) 法人授权委托书 (2) 法人身份证明 (3) 被授权人身份证 (4) 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独立生产场所及生产能力证明材料 (5) 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6)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近半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月缴纳社会保险及税收的凭证) (7) 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一开标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 197 号 联系人:迟孟春 联系电话:0431-85960774 2.采购代理机构: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607室 联系人:詹云凤 电 话: 13394312057 3.监督单位: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 0431-89865657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85960774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 197 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1339431205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607室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砾料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120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砾料采购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3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生产场所及生产能力。(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且在有效期内);4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 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至今)至少完成过2项类似项目业绩。8 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9 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2023-01-03 08:30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详见招标公告 文件售价(元) 500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3-01-13 09:3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3-01-13 09:30 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607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詹云凤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13394312057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固体废弃物 开标时间:2023-01-13 09:30 预算金额:120.00万元 采购单位: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社会代理]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砾料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12-30 项目概况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砾料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1921619893@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采购编号:JM-2022-11-16729 1.2 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砾料采购项目(二次) 1.3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 天内 1.4 招标控制价:120万元 1.5 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管理区泉眼镇双山村) 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砾料 28000m3 *1、成分:红砖、混凝土块含量≥90%;*2、不含建筑垃圾和空心砖;*3、砾料粒径均匀,平均粒径≥5厘米。 1200000 1200000 1.7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承担长春市部分生活垃圾和焚烧发电厂焚烧后全部飞灰的填埋处理工作,填埋作业过程中需使用砾料铺垫临时道路和卸车平台,故按照需求采购砾料。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无 (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投标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与下述行业一致):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 2.3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生产场所及生产能力。(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2.4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7 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2.8 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9 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于2023年01月03日至2023年01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 (北京时间,下同)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邮箱:1921619893@qq.com)获取,供应商发送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正文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彩色扫描件,按下列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1) 法人授权委托书 (2) 法人身份证明 (3) 被授权人身份证 (4) 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独立生产场所及生产能力证明材料 (5) 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6)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近半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月缴纳社会保险及税收的凭证) (7) 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一开标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 197 号 联系人:迟孟春 联系电话:0431-85960774 2.采购代理机构: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607室 联系人:詹云凤 电 话: 13394312057 3.监督单位: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 0431-89865657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85960774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 197 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1339431205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607室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砾料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120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砾料采购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3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生产场所及生产能力。(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且在有效期内);4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 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至今)至少完成过2项类似项目业绩。8 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9 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2023-01-03 08:30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详见招标公告 文件售价(元) 500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3-01-13 09:3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3-01-13 09:30 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607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詹云凤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13394312057
  • SKALAR推出擅长固体样品分析的TOC新产品
    p  strong仪器信息网讯/strong 荷兰Skalar公司成立于1965年,公司秉承的宗旨是帮助全球的实验室特别是环境领域实验室,让复杂实验变得更简单、更加自动化。其产品主要包括连续流动分析仪、TOC、自动分析机器人等。2017年10月11日,荷兰SKALAR在BCEIA2017上隆重展出了最新产品——PrimacsSNC100 TOC分析仪。仪器信息网采访了SKALAR总裁R.van der Wagt, M.Sc.,请其为我们介绍了PrimacsSNC100的技术亮点和SKALAR未来的研发方向。/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ae766da7-4279-42dc-b00e-2109b540bdf2.jpg" title="DSC_0847_副本.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Skalar公司总裁R. van der Wagt, M. Sc.(左一)、昌信科学仪器公司总经理罗伟立(右一)/strong/pp  目前,TOC分析仪在很多领域都有应用,而对于淤泥、沉积物和土壤等固体样品的TOC测定需求越来越多,为此SKALAR专门推出了PrimacsSNC100TOC分析仪,此款仪器可以测定一般液体、高粘度液体和固体,尤其适合垃圾、化肥等复杂固体样品的TOC测定。为了实现这一目标,SKALAR对这款产品进行了很多细节设计。/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0af19c24-513c-431e-9a39-d73494523641.jpg" title="DSC_0850_副本.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PrimacsSNC100 TOC分析仪/strong/pp  PrimacsSNC100采用坩埚直接燃烧,样品直接称量、直接进样,无需包裹。对于固体和高粘度液体,不仅进样方便,还能减少耗材消耗。此款仪器是从燃烧炉下方进样,保证样品燃烧灰分一直保留在样品杯中,燃烧完成后随坩埚去除,减少管路堵塞现象。/pp  对于固体样品,一般TOC浓度都较高,为适应检测器的检测范围,PrimacsSNC100专门设计了气体分流装置,即样品燃烧之后,燃烧气体通过分流装置只有一部分进入检测器,而分流比例则根据样品TOC浓度而定。分流的另一好处是可以节省耗材。/pp  燃烧气体进入检测器之前,很重要的一步是脱水,PrimacsSNC100的脱水装置也有自己的独特之处。首先采用半导体制冷降低燃烧气体温度同时脱水,之后再采用常规的温差冷凝法和吸附除水法脱水。这样设计同样是为了减少脱水阶段的耗材消耗。/pp  PrimacsSNC100不仅可以测定TOC,还可以测定TC、IC、NPOC和POC。如果加上热导检测器,此款仪器还可以测定总氮和凯氏氮。对于电导检测器,为保证检测器灵敏度和降低基线漂移,PrimacsSNC100还专门配备了恒温箱。/pp  SKALAR还为PrimacsSNC100内置了100位自动进样器,此自动进样器可实现标准曲线直接进样,可实现加酸、赶酸、赶气,大大方便了用户的操作。/pp  随着固废市场的发展,固体TOC的测定需求越来越多。如按照国际常规做法,垃圾TOC浓度直接决定了垃圾是采用燃烧法还是填埋法处理,因此垃圾TOC的测定是必不可少的。/pp  在介绍PrimacsSNC100时,R.van der Wagt, M.Sc.多次提到了减少耗材消耗、方便用户操作等,这其实就代表了SKALAR的研发理念。SKALAR一直注重产品研发,致力于提高实验人员的工作效率,减少实验人员的工作量,未来SKALAR还会推出间断分析仪等多款新产品。目前,中国市场在SKALAR全球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SKALAR愿意倾听中国用户的声音,尤其是中国环保行业用户的需求,未来SKALAR会针对性的研发出更多满足用户需求的产品。/p
  •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180.00万元采购固体废弃物
    详细信息 [社会代理]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移动路基箱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11-24 项目概况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移动路基箱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1921619893@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移动路基箱采购项目 1.2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 天内 1.3 招标控制价:180万元 1.4 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 (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管理区泉眼镇双山村) 采购人指定地点 1.5 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移动路基 箱 44块 1、单块尺寸:长8米 ,宽1.51 米,厚0.22米钢结构路基箱,路基箱一面为12毫米厚钢板,一面为8毫米厚花纹板,路基箱内腔采用方钢支撑,路基箱两侧有吊耳和连接装置;2、面板及底板,吊耳:材料为热轧钢板,材质牌号为Q235,其尺寸、外形、重量要求符合《热轧钢板和钢带 的 尺 寸 外 形 重 量 及 允 许 偏 差》 (GB/T 709 — 2019),材质要求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 2006) ;3、纵向及横向支撑件:材料为热轧 方钢管,材质牌号为Q235B,材质要求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4、防滑条:材料热轧带胁钢筋,材质牌号为HRB335。5、所用钢板材料符合国家GB/T230.1-2018检测标准,腐蚀性能符合国家QB/T3826-1997检测标准,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含量符合GB/T26125-2011六种限用物质检验或实验合格标准。其中五金配件金属杆、支座、金属支架、横梁方管硬度符合国家GB/T230.1-2018标准或同类相关标准,腐蚀性能符合国家QB/T3826-1999标准或同类相关标准,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含量符合GB/T26125-2011六种限用物质检验或实验合格同类相关标准;6、其它具体尺寸、材料、制作工艺按附件中图纸要求; 1800000 1800000 1.6 采购需求: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在生活垃圾的填埋作业过程中需要使用移 动路基箱铺垫道路,供环卫车辆、飞灰运输车辆、推土机等车辆设备通行。路基箱尺寸、材质及制作方法需满足图纸要求。 1.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 3.3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钢结构或钢结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及维修等相关内容,并具有独立生产场所及生产能力。(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3.4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 供应商近三年 (2019 年至今) 至少完成过2项类似项目业绩。 3.8 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9 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于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 (北京时间,下同)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邮箱:1921619893@qq.com)获取,供应商发送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正文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彩色扫描件,按下列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1) 法人授权委托书 (2) 法人身份证明 (3) 被授权人身份证 (4) 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独立生产场所及生产能力证明材料 (5) 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提供近三年 2019-2021 年度,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 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6)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提供近半年内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一 月缴纳社会保险及税收的凭证) (7) 供应商近三年 (2019 年至今) 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文件售价: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07日13时30分,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一开标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 197 号 联系人:迟孟春 联系电话:0431-85960774 2.采购代理机构: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607室 联系人:詹云凤 电 话: 13394312057 3.监督单位: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 0431-89865657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85960774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 197 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1339431205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607室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移动路基箱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180.000000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移动路基箱采购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3.3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钢结构或钢结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及维修等相关内容,并具有独立生产场所及生产能力。(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且在有效期内);3.4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 供应商近三年 (2019 年至今) 至少完成过2项类似项目业绩。3.8 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9 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2022-11-25 08:30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607室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详见招标公告 文件售价(元) 500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2-12-07 13:3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2-12-07 13:30 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607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詹云凤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13394312057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固体废弃物 开标时间:2022-12-07 13:30 预算金额:180.00万元 采购单位: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社会代理]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移动路基箱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11-24 项目概况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移动路基箱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1921619893@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移动路基箱采购项目 1.2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 天内 1.3 招标控制价:180万元 1.4 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 (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管理区泉眼镇双山村) 采购人指定地点 1.5 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移动路基 箱 44块 1、单块尺寸:长8米 ,宽1.51 米,厚0.22米钢结构路基箱,路基箱一面为12毫米厚钢板,一面为8毫米厚花纹板,路基箱内腔采用方钢支撑,路基箱两侧有吊耳和连接装置;2、面板及底板,吊耳:材料为热轧钢板,材质牌号为Q235,其尺寸、外形、重量要求符合《热轧钢板和钢带 的 尺 寸 外 形 重 量 及 允 许 偏 差》 (GB/T 709 — 2019),材质要求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 2006) ;3、纵向及横向支撑件:材料为热轧 方钢管,材质牌号为Q235B,材质要求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4、防滑条:材料热轧带胁钢筋,材质牌号为HRB335。5、所用钢板材料符合国家GB/T230.1-2018检测标准,腐蚀性能符合国家QB/T3826-1997检测标准,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含量符合GB/T26125-2011六种限用物质检验或实验合格标准。其中五金配件金属杆、支座、金属支架、横梁方管硬度符合国家GB/T230.1-2018标准或同类相关标准,腐蚀性能符合国家QB/T3826-1999标准或同类相关标准,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含量符合GB/T26125-2011六种限用物质检验或实验合格同类相关标准;6、其它具体尺寸、材料、制作工艺按附件中图纸要求; 1800000 1800000 1.6 采购需求: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在生活垃圾的填埋作业过程中需要使用移 动路基箱铺垫道路,供环卫车辆、飞灰运输车辆、推土机等车辆设备通行。路基箱尺寸、材质及制作方法需满足图纸要求。 1.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 3.3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钢结构或钢结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及维修等相关内容,并具有独立生产场所及生产能力。(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3.4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 供应商近三年 (2019 年至今) 至少完成过2项类似项目业绩。 3.8 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9 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于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 (北京时间,下同)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邮箱:1921619893@qq.com)获取,供应商发送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正文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彩色扫描件,按下列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1) 法人授权委托书 (2) 法人身份证明 (3) 被授权人身份证 (4) 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独立生产场所及生产能力证明材料 (5) 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提供近三年 2019-2021 年度,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 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6)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提供近半年内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一 月缴纳社会保险及税收的凭证) (7) 供应商近三年 (2019 年至今) 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文件售价: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07日13时30分,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一开标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 197 号 联系人:迟孟春 联系电话:0431-85960774 2.采购代理机构: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607室 联系人:詹云凤 电 话: 13394312057 3.监督单位: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 0431-89865657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85960774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 197 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1339431205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607室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移动路基箱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180.000000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移动路基箱采购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3.3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钢结构或钢结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及维修等相关内容,并具有独立生产场所及生产能力。(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且在有效期内);3.4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 供应商近三年 (2019 年至今) 至少完成过2项类似项目业绩。3.8 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9 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2022-11-25 08:30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607室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详见招标公告 文件售价(元) 500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2-12-07 13:3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2-12-07 13:30 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607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詹云凤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13394312057
  • 打破垄断 我国成为第二个掌握固体紫外单光子探测器技术的国家
    一根燃烧的蜡烛1秒钟可以发射出100亿亿个以上的光子,要探测到能量如此小的单个紫外光子一直是世界技术难题。记者昨天获悉,南京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长江特聘教授陆海为首的研究团队近来获得突破,在国内首先研制出超灵敏度的固体紫外单光子探测器,从而使中国成为继美国之后第二个掌握这一核心技术的国家。  &ldquo 自然界中波长小于280纳米的紫外光几乎为零,所以我们探测它相当于在暗室中探测光,只要发现一个小光点就一定是目标。&rdquo 陆海介绍说,可探测400纳米以下紫外辐射的紫外光探测器,是火焰探测、环境监测、生物医药、空间科学等领域所急需的关键部件,也是关系到国家安全的关键技术,可以用来检测海上油污、卫星遥感监测雾霾等。  光子是光的最小能量量子,也是光作为信息载体的最小传输单位。一根蜡烛1秒钟释放出的超100亿亿个光子中,假设紫外光子只占万分之一,那么在完全不考虑飞行损耗的情况下,1公里以外,面积为1平方厘米的镜头1秒钟只能接收到1000个紫外光子。专门用来捕捉这些&ldquo 小家伙&rdquo 的单光子探测器一直是世界各国研究和竞争的焦点。  陆海举例说,导弹的飞行尾焰中存在像指纹一样的特殊紫外光谱成分,但距离越远能够传输过来的紫外光就越微弱。利用超灵敏度紫外单光子探测器就有可能在上千公里以外探测和分辨出来袭飞弹,为反制或者规避提供宝贵时间。之前,国际上只有美国罗格斯大学、弗吉尼亚大学、通用电气研发中心三家美国单位成功研制碳化硅单光子探测器。而南大研究团队此次获得突破后,跻身成为第四家。  南大研究团队研制出的紫外单光子探测器,基于碳化硅半导体芯片技术,能灵敏捕捉到紫外单光子,并且打破了过去依赖于超低温条件的瓶颈。&ldquo 我们的探测器在150℃下仍能正常工作,这是原来任何单光子探测技术都无法达到的。&rdquo 陆海说。这一突破也引起了国际关注,欧洲的《今日半导体》杂志专门长文报道了南大的这一研究成果。  同时,该探测器有显著的成本优势,有望向民用领域大规模推广,比如高压输电线和高铁供电线路上出现电晕、污闪时,可用其远程检测和定位。&ldquo 目前,紫外火灾报警器用的真空紫外光敏管,综合成本很高。&rdquo 陆海拿出一枚耳钉大小的器件介绍说,未来用如此小的单光子探测器件,不仅造价更便宜,而且防爆、使用寿命更长。  眼下,南大研究团队在该领域的部分研究成果已开始进入产业化阶段。过量的紫外线照射易诱发皮肤癌,韩国三星公司日前发布的Note4手机就装备了微型紫外线传感器,受到消费者欢迎。而南大研究团队正在和华为合作的贴片封装紫外探测器,尺寸比米粒还小,也将安装到手机或智能手环中,藉由它,用户可随时随地检测所处环境的紫外线强度,以及时防护。
  • 《中国药典》核磁共振波谱法修订草案公示,重点补充二维核磁和固体核磁
    核磁共振波谱法是药物分析领域广泛应用的一项重要的技术方法,是药物研发和质量控制的有力手段之一,在各国药典中均有收载。《中国药典》0441核磁共振波谱法在内容的全面性、先进性以及对实际应用的指导性方面,与发达国家药典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仪器及测定方法的关键参数、定量核磁、二维核磁、固体核磁、方法确认和验证等方面。修订《中国药典》0441 核磁共振波谱法,将有利于提高方法的先进性及对实际应用的指导性,更好地满足我国药品研发、生产和监管的需求。0441 核磁共振波谱法的修订总体保持《中国药典》通则的体例格式,重点补充了仪器确证、方法确认与验证、二维核磁共振、固体核磁共振等内容,同时增强与《中国药典》现有指导原则的协调与一致性。主要修订一:补充二维核磁共振部分主要修订二:补充固体核磁共振
  • 1.5GHz固体核磁共振技术助力固体材料表面研究
    近日,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固体核磁共振及催化化学创新特区研究组研究员侯广进团队与美国高场实验室博士甘哲宏等合作,在超高场(1.5GHz)固体核磁共振(NMR)技术应用于固体材料表面结构表征研究中取得新进展。氧化铝是重要的催化剂和催化剂载体,其表面的五配位铝被称为“Super-five”。五配位铝在金属活性中心分散,γ-Al2O3烧结相变,以及醇脱水反应中都起到关键作用。γ-Al2O3结晶度低,其表面五配位铝仅占总铝含量的3%左右,因此难以实现表面五配位铝的结构表征。目前,所有关于五配位铝的结构特征均是基于理论计算推测得到。本研究中,得益于超高场条件下显著提高的27Al NMR灵敏度和分辨率,科研团队采用高场多核、多维固体核磁共振技术,直接实验观测到五配位铝相关空间结构信息,首次揭示了γ-Al2O3表面的五配位铝以聚集态形式存在,且在水的作用下易于发生结构重构。科研人员制备了富含五配位铝的无定形氧化铝纳米片(Al2O3-NS)与γ-Al2O3进行对比研究,借助超高场27Al MAS NMR对Al2O3-NS和γ-Al2O3的铝物种分别进行定量分析。研究通过超高场的27Al-27Al DQ双量子相关实验,以及高场多核、多维固体核磁共振技术发现,γ-Al2O3表面与Al2O3-NS的不同配位铝物种的Al(n)-O-Al(n)链接方式相同,且表面羟基分布及铝与羟基的链接方式也十分相似,进而表明γ-Al2O3表面存在一层富含五配位铝的无定形结构。该研究有助于进一步剖析γ-Al2O3在金属分散、催化剂烧结等应用方面的“构-效”关系。相关研究成果以Nature of Five-coordinated Al in γ-Al2O3 Revealed by Ultra-high Field Solid-state NMR为题,发表在ACS Central Science上,并被选为内封面论文。研究工作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大连市青年科技之星等项目的支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文)
    p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pp  新修订的固废法完善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等的污染环境防治制度。/pp  从具体方面看,法律完善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强化产生者责任,增加排污许可、管理台账、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等制度。在生活垃圾分类方面,法律明确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确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原则。统筹城乡,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法律完善了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全过程管理制度。健全秸秆、废弃农用薄膜、畜禽粪污等农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明确国家建立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强过度包装、塑料污染治理力度。明确污泥处理、实验室固体废物管理等基本要求。/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strongbr//pp  目录/pp  第一章 总则/pp  第二章 监督管理/pp  第三章 工业固体废物/pp  第四章 生活垃圾/pp  第五章 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pp  第六章 危险废物/pp  第七章 保障措施/pp  第八章 法律责任/pp  第九章 附则/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strong第一章 总则/strong/pp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pp  第二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本法。/pp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法。/pp  第三条 国家推行绿色发展方式,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pp  国家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pp  第四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pp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pp  第五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污染担责的原则。/pp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法承担责任。/pp  第六条 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pp  生活垃圾分类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pp  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负责。/pp  国家实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评价的内容。/pp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pp  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可以协商建立跨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联防联控机制,统筹规划制定、设施建设、固体废物转移等工作。/pp  第九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海关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pp  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pp  第十条 国家鼓励、支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先进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科技支撑。/pp  第十一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公众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意识。/pp  学校应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以及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知识普及和教育。/pp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以及相关的综合利用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第二章 监督管理/strong/pp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最大限度降低固体废物填埋量。/pp  第十四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鉴别程序和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pp  第十五条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制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pp  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应当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使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用途、标准。/pp  第十六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全国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推进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pp  第十七条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pp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内容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落实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措施以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投资概算。/pp  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pp  第十九条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相关设施、设备和场所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pp  第二十条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pp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地点倾倒、堆放、贮存固体废物。/pp  第二十一条 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pp  第二十二条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pp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的,应当报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信息通报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pp  第二十三条 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pp  第二十四条 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商务、发展改革、海关等主管部门组织实施。/pp  第二十五条 海关发现进口货物疑似固体废物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属性鉴别,并根据鉴别结论依法管理。/pp  第二十六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有权对从事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等活动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资料。/pp  实施现场检查,可以采取现场监测、采集样品、查阅或者复制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的资料等措施。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应当出示证件。对现场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pp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对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固体废物及设施、设备、场所、工具、物品予以查封、扣押:/pp  (一)可能造成证据灭失、被隐匿或者非法转移的 /pp  (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pp  第二十八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信用记录制度,将相关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pp  第二十九条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能力、利用处置状况等信息。/pp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pp  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向公众开放设施、场所,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程度。/pp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纳入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pp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pp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方便公众举报。/pp  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对实名举报并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pp  举报人举报所在单位的,该单位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第三章 工业固体废物/strong/pp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对工业固体废物对公众健康、生态环境的危害和影响程度等作出界定,制定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技术政策,组织推广先进的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和设备。/pp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研究开发、推广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公布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的名录。/pp  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应当在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停止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列入前款规定名录中的设备。生产工艺的采用者应当在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采用列入前款规定名录中的工艺。/pp  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pp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定期发布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pp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组织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等设施,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pp  第三十六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pp  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pp  第三十七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pp  受托方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pp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受托方承担连带责任。/pp  第三十八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降低工业固体废物的危害性。/pp  第三十九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pp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以及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促进综合利用的具体措施,并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pp  第四十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 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pp  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pp  第四十一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终止的,应当在终止前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作出妥善处置,防止污染环境。/pp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发生变更的,变更后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进行安全处置或者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该设施、场所安全运行。变更前当事人对工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污染防治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但是,不得免除当事人的污染防治义务。/pp  对2005年4月1日前已经终止的单位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进行安全处置的费用,由有关人民政府承担 但是,该单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应当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承担处置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但是,不得免除当事人的污染防治义务。/pp  第四十二条 矿山企业应当采取科学的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减少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贮存量。/pp  国家鼓励采取先进工艺对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pp  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等规定进行封场,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第四章 生活垃圾/strong/pp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pp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和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能力建设。/pp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督促和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pp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改进燃料结构,发展清洁能源,减少燃料废渣等固体废物的产生量。/pp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管理,避免过度包装,组织净菜上市,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pp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安排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确定设施厂址,提高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促进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产业化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社会服务体系。/pp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回收、分拣、打包网点,促进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工作。/pp  第四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保护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pp  国家鼓励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城乡结合部、人口密集的农村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建立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 其他农村地区应当积极探索生活垃圾管理模式,因地制宜,就近就地利用或者妥善处理生活垃圾。/pp  第四十七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理设施、场所建设运行规范,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加强监督管理。/pp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等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城乡生活垃圾进行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具备条件的单位从事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pp  第四十九条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pp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pp  机关、事业单位等应当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pp  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pp  第五十条 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城乡生活垃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防止污染环境。/pp  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pp  第五十一条 从事公共交通运输的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清扫、收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pp  第五十二条 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对所产生的垃圾及时清扫、分类收集、妥善处理。/pp  第五十三条 从事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村镇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码头、车站、公园、商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卫生的规定,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pp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生活垃圾公共转运、处理设施与前款规定的收集设施的有效衔接,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规划、建设、运营等方面的融合。/pp  第五十四条 从生活垃圾中回收的物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标准使用,不得用于生产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产品。/pp  第五十五条 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pp  鼓励相邻地区统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促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pp  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 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应当经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商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核准,并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pp  第五十六条 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将污染排放数据实时公开。监测设备应当与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pp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厨余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pp  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pp  禁止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pp  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pp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应当根据本地实际,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并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pp  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不得挪作他用。/pp  第五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方生活垃圾具体管理办法。/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第五章 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strong/pp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pp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pp  第六十一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措施,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pp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pp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推进综合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建设,保障处置安全,防止污染环境。/pp  第六十三条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pp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并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pp  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pp  第六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有关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农业固体废物,加强监督管理,防止污染环境。/pp  第六十五条 产生秸秆、废弃农用薄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农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回收利用和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pp  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应当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避免造成环境污染。/pp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露天焚烧秸秆。/pp  国家鼓励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使用在环境中可降解且无害的农用薄膜。/pp  第六十六条 国家建立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pp  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按照规定以自建或者委托等方式建立与产品销售量相匹配的废旧产品回收体系,并向社会公开,实现有效回收和利用。/pp  国家鼓励产品的生产者开展生态设计,促进资源回收利用。/pp  第六十七条 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实行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pp  禁止将废弃机动车船等交由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或者个人回收、拆解。/pp  拆解、利用、处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弃机动车船等,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pp  第六十八条 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规定。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和技术条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状况以及产品的技术要求,组织制定有关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pp  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pp  生产、销售、进口依法被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该产品和包装物进行回收。/pp  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应当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物品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并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pp  国家鼓励和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pp  第六十九条 国家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pp  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外卖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pp  国家鼓励和引导减少使用、积极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pp  第七十条 旅游、住宿等行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pp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的办公场所应当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pp  第七十一条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单位应当安全处理污泥,保证处理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对污泥的流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并报告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pp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将污泥处理设施纳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推动同步建设污泥处理设施与污水处理设施,鼓励协同处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补偿范围应当覆盖污泥处理成本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成本。/pp  第七十二条 禁止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处理后的污泥。/pp  禁止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泥进入农用地。/pp  从事水体清淤疏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清淤疏浚过程中产生的底泥,防止污染环境。/pp  第七十三条 各级各类实验室及其设立单位应当加强对实验室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管理,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实验室固体废物。实验室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第六章 危险废物/strong/pp  第七十四条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本章规定 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pp  第七十五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统一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识别标志和鉴别单位管理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应当动态调整。/pp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和产生数量,科学评估其环境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并通过信息化手段管理、共享危险废物转移数据和信息。/pp  第七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科学评估危险废物处置需求,合理布局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确保本行政区域的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pp  编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应当征求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专家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pp  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可以开展区域合作,统筹建设区域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pp  第七十七条 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pp  第七十八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pp  前款所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pp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规定。/pp  第七十九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pp  第八十条 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许可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pp  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pp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pp  第八十一条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pp  贮存危险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pp  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 确需延长期限的,应当报经颁发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pp  第八十二条 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pp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商经接受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并将批准信息通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pp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应当全程管控、提高效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制定。/pp  第八十三条 运输危险废物,应当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pp  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pp  第八十四条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消除污染处理,方可使用。/pp  第八十五条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进行检查。/pp  第八十六条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pp  第八十七条 在发生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发生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由人民政府采取防止或者减轻危害的有效措施。有关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责令停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作业。/pp  第八十八条 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前,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退役的费用应当预提,列入投资概算或者生产成本,专门用于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退役。具体提取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pp  第八十九条 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pp  第九十条 医疗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pp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防止危害公众健康、污染环境。/pp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法分类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及时收集、运输和处置医疗废物。/pp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渗漏、扩散。/pp  第九十一条 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保障所需的车辆、场地、处置设施和防护物资。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环境卫生、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应当协同配合,依法履行应急处置职责。/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第七章 保障措施/strong/pp  第九十二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时,应当统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转运、集中处置等设施建设需求,保障转运、集中处置等设施用地。/pp  第九十三条 国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鼓励、支持有关方面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措施,加强对从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专业化、规模化发展。/pp  第九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科研单位、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固体废物利用单位、固体废物处置单位等联合攻关,研究开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集中处置等的新技术,推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进步。/pp  第九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下列事项:/pp  (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 /pp  (二)生活垃圾分类 /pp  (三)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pp  (四)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产生的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应急处置 /pp  (五)涉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其他事项。/pp  使用资金应当加强绩效管理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pp  第九十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pp  第九十七条 国家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项目的信贷投放。/pp  第九十八条 从事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pp  国家鼓励并提倡社会各界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捐赠财产,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税收优惠。/pp  第九十九条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pp  第一百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综合利用产品和可重复使用产品。/pp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应当优先采购综合利用产品和可重复使用产品。/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第八章 法律责任/strong/pp  第一百零一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pp  (一)未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 /pp  (二)对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 /pp  (三)未依法查封、扣押的 /pp  (四)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未予查处的 /pp  (五)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pp  依照本法规定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未作出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pp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pp  (一)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 /pp  (二)生活垃圾处理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并公开污染排放数据的 /pp  (三)将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 /pp  (四)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 /pp  (五)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未经批准的 /pp  (六)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未报备案的 /pp  (七)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 /pp  (八)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 /pp  (九)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 /pp  (十)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的 /pp  (十一)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其他要求,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pp  有前款第一项、第八项行为之一,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第七项行为,处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对前款第十一项行为的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pp  第一百零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以拖延、围堵、滞留执法人员等方式拒绝、阻挠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pp  第一百零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pp  第一百零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pp  第一百零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情况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pp  第一百零七条 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pp  第一百零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单位对污泥流向、用途、用量等未进行跟踪、记录,或者处理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拒不改正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pp  违反本法规定,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处理后的污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拒不改正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pp  第一百零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淘汰的设备,或者采用淘汰的生产工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提出意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pp  第一百一十条 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未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pp  第一百一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pp  (一)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 /pp  (二)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的 /pp  (三)工程施工单位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或者未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 /pp  (四)工程施工单位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或者未按照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 /pp  (五)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pp  (六)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的 /pp  (七)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pp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七项行为之一,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五项、第七项行为之一,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pp  违反本法规定,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依法处以罚款。/pp  第一百一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pp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pp  (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 /pp  (三)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 /pp  (四)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 /pp  (五)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pp  (六)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pp  (七)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 /pp  (八)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 /pp  (九)未经消除污染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 /pp  (十)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 /pp  (十一)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 /pp  (十二)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 /pp  (十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pp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pp  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危险废物产生者未按照规定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危险废物产生者承担 拒不承担代为处置费用的,处代为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pp  第一百一十四条 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pp  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还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pp  第一百一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pp  承运人对前款规定的固体废物的退运、处置,与进口者承担连带责任。/pp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危险废物,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pp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已经非法入境的固体废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向海关提出处理意见,海关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 已经造成环境污染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进口者消除污染。/pp  第一百一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 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还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pp  造成一般或者较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按照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计算罚款 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按照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计算罚款,并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pp  第一百一十九条 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排放固体废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复查,发现其继续实施该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按日连续处罚。/pp  第一百二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pp  (一)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pp  (二)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 /pp  (三)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堆放、利用、处置的 /pp  (四)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 /pp  (五)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pp  (六)未采取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pp  第一百二十一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有关机关和组织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pp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机构组织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磋商,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磋商未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pp  对于执法过程中查获的无法确定责任人或者无法退运的固体废物,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处理。/pp  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第九章 附则/strong/pp  第一百二十四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pp  (一)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经无害化加工处理,并且符合强制性国家产品质量标准,不会危害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或者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程序认定为不属于固体废物的除外。/pp  (二)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pp  (三)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pp  (四)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pp  (五)农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农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pp  (六)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pp  (七)贮存,是指将固体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pp  (八)利用,是指从固体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pp  (九)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pp  第一百二十五条 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适用本法 但是,排入水体的废水的污染防治适用有关法律,不适用本法。/pp  第一百二十六条 本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p
  • 日立荧光分光光度计固体样品支架附件
    日立荧光分光光度计固体样品支架 当测定固体样品或高浓度溶液样品的荧光时,需要使用固体样品支架,测定样品表面的荧光。日立荧光分光光度计配备有独特设计的固体样品支架,在入射角为30°的同时,还将样品表面倾斜10°,这可以大大减少镜面反射光和杂散光,从而获得精确的荧光测量。固体样品支架和光学示意图图1样品表面光学示意图如图1所示,激发光打在样品表面,除了产生荧光之外,还有来自激发光的镜面反射光和杂散光,这两种光会增加荧光背景干扰,因此,需要一种检测不到这些干扰的光学系统。图2固体样品支架图2所示为日立荧光分光光度计的固体样品支架附件,激发光以一定角度照射样品,产生荧光到达检测器。图3固体样品支架中的光路示意图(左边:俯视图 右边:侧面图)图3为固体样品支架不同角度的光路示意图,从图中可以看出,激发光入射角为30°时,样品表面倾斜10°后,光路系统中镜面反射光和杂散光对荧光的干扰大大减少,从而获得有效的荧光强度。对于其他厂家的固体样品支架,激发光入射角为45°,有的入射角为30°,但未设定样品表面倾斜10°。因此日立荧光分光光度计的固体样品支架具有优异的设计,确保获得的准确的测定结果。下面我们采取实验的方法研究了光线入射角和样品表面夹角对荧光测量的影响。详细测定数据请参考: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2446/s912313.htm总结日立荧光分光光度计固体样品支架在入射角为30°时,样品表面倾斜角会保持10°,而其他厂家大部分的入射角为45°,即使入射角为30°,但无法设置样品表面倾斜角。可见,日立固体样品支架的独特设计能够获得更精确的荧光强度。
  • 弗尔德仪器携手杭州金谱与您相会禾城,探讨固体样品处理与分析技术
    6月19日,弗尔德仪器携手杭州金谱来到素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美誉的浙江嘉兴。在这片繁华富庶之地,孕育着众多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实验室仪器的需求日渐增长。应时之需,解仪器需求之急,弗尔德仪器携旗下品牌Retsch(莱驰)、Retsch Technology(莱驰科技)、CarboliteGero(卡博莱特盖罗)、Eltra(埃尔特),来到长三角经济重要城市—嘉兴,给众多实验室的样品前处理、样品分析提供专业的仪器解决方案。 会议开始,弗尔德仪器总经理董亮先生首先介绍了公司发展历程,重点介绍了公司旗下品牌Retsch(莱驰)、Retsch Technology(莱驰科技)、CarboliteGero(卡博莱特盖罗)、Eltra(埃尔特)及系列产品,并对2019年 “Superhero弗尔德仪器英雄联盟抽奖”活动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凡是参加弗尔德仪器线下活动填写反馈表以及参与线上扫描注册的用户,均有机会抽取弗尔德仪器精美大奖。弗尔德仪器总经理董亮先生 弗尔德仪器在浙江地区的推广和发展离不开合作伙伴杭州金谱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杭州金谱仪器的总经理杨爱先生也对公司代理产品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大力宣传了Retsch(莱驰)和CarboliteGero(卡博莱特盖罗)畅销产品的促销活动。杭州金谱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总经理杨爱先生 仪器讲座的重中之重当然要落实到仪器选型与应用,弗尔德仪器技术工程师于怀龙先生与王元慈先生,分别对实验室通用样品前处理方案、球磨仪的行业应用、图像法粒度粒形分析技术、热处理技术、固体样品元素分析技术进行了详实的介绍。 实验室样品前处理对后续理化分析具有不言而喻的重要意义。面对常规实验室样品的前处理,很多用户存在着样品前处理误区,导致后续理化结果不理想。针对常规实验室样品前处理,德国Retsch(莱驰)推出了众多款式和型号的研磨粉碎设备,满足不同客户对于取得代表性样品的苛刻需求。对于特殊行业应用,如机械合金、纳米研磨、胶体研磨等,德国Retsch(莱驰)球磨仪系列发挥了其他仪器无法比拟的均样、粉碎、精细研磨的功能。此外,德国Retsch Technology(莱驰科技)可对样品前处理后的颗粒进行粒度粒形分析,可以提供动态图像法粒度粒形分析仪以及静态图像法粒度粒形分析仪。 “英德工艺,熔于一炉”的CarboliteGero(卡博莱特盖罗)是弗尔德集团建立的专业马弗炉品牌,拥有烘箱、马弗炉、多气氛马弗炉、真空高温马弗炉及灰化炉,加热温度从室温到3000℃,容积从3L到14000L,应用领域覆盖航空航天、材料科学、热处理、医药、生物及实验室检测等众多领域。 固体样品的元素分析备受关注,如煤、焦炭、水泥、钢铁、铸铁、陶瓷、土壤、固废、矿石等样品。德国Eltra(埃尔特)是全球知名的元素分析仪生产厂家,能够提供C/S/O/N/H元素分析仪,能够进行精确的分析,满足客户质量控制和检验的严格需求。n 抽奖花絮嘉兴讲座有幸迎来了两位来自英纳威新能源的俄罗斯小伙,参与现场幸运客户抽奖环节。手气与颜值并存的俄罗斯小伙Oleg戏剧性地抽中自己,成为讲座当日大奖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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