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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金属量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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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金属量器相关的资讯

  • 浙江省计量与标准化学会发布《碳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总则》等6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专家:由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所牵头起草的《碳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总则》等6项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补充、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并于2024年4月2日前反馈至秘书处邮箱(99937014@qq.com)。逾期未反馈视作无意见。附件1.00碳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要求总则(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00 团体标准-碳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要求 总则 编制说明.doc附件3.01碳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要求 发电企业(征求意见稿).pdf附件4.01 团体标准-碳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要求 发电企业 编制说明.doc附件5.02碳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要求 钢铁企业(征求意见稿).pdf附件6.02 团体标准-碳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要求 钢铁企业 编制说明.doc附件7.03碳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方法 化工企业(征求意见稿).pdf附件8.03 团体标准-碳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要求 化工企业 编制说明.doc附件9.04碳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要求 石油化工企业?(征求意见稿).pdf附件10.04 团体标准-碳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要求 石油化工企业 编制说明.doc附件11.05碳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要求 水泥企业?(征求意见稿).pdf附件12.05 团体标准-碳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要求 水泥企业 编制说明.doc附件13.3.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 公司喜获北京质量监督局颁发中国计量器具型式标准证书
    2018年12月13日,北京飞翔赛思科技有限公司喜获北京质量监督局颁发中国计量器具型式标准证书。
  • 节能标准再升级!发改委发文要求用能单位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为持续推进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支撑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该通知指出:要强化节能标准化工作数据支撑。落实好用能单位能源统计分析、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等制度,推动用能单位按照国家标准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鼓励用能单位依据标准开展能耗在线监测、能源管理中心等系统建设;要建立节能标准实施评估和反馈机制,指导相关领域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相关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建立节能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指标体系和监测方法,面向产业集聚区建设强制性节能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点,定期开展重点领域节能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并及时将评估结果作为标准更新升级的重要依据。公告原文如下: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持续推进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支撑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我们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2月22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请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年11月23日
  • 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国标通过审查
    10月15日,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国家标准审定会。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的领导、全国能标委的委员、有关行业的专家以及标准起草人员等共计19人应邀出席了会议。  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是用能单位实现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加强能源科学管理必不可少的技术手段。为强化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在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国家标准委工业一部的领导和重点支持下,2005年,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了对GB/T 17167-1997《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的修订工作,并于2006年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名称更改为GB 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进一步扩大标准覆盖的范围。此后,全国能标委又陆续组织了钢铁、电力、石油石化、有色金属、化工等行业制定了行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国家标准,并颁布实施。《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是系列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国家标准之一,此外煤炭、造纸等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标准也正在组织制定中。  《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国家审定组由15名专家组成,全国能标委白荣春副主任委员担任审定组组长,审定组在听取了标准起草人所做的技术说明后,对标准进行了逐条审定,一致认为:  1.该标准依据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简称《通则》)的基本要求,对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通过建立完善测量管理体系,对加强能源计量基础工作,提高建筑材料行业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2.该标准是在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建筑材料行业特点,其中若干技术指标高于《通则》要求。该标准科学合理,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审定组一致通过该标准的审查。建议起草组根据审定修改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后形成报批稿,尽快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发布实施。
  • 喜讯:热烈庆祝智易时代获得“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CPA认证
    日前,天津智易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继取得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扬尘在线监测仪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后又顺利获得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CPA),证书编号为:2017C113-12。此次CPA认证的取得,标志着我司继扬尘在线监测仪后,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产品的生产也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的一致认可,标志着我司所生产的计量器具准确度和可靠性等指标符合法治要求,为公司致力于环境服务提供了有利平台;更坚定了智易时代“用我们的智慧为您创造价值,让您的思想实现起来更加容易”的决心,激励着每位员工以百倍的精神与热情,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CPA标志是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专用标志。国产计量器具的型式批准是指对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型式是否符合法制要求的一种认可,也是针对计量器具这种特殊产品所采取的一种特殊的法律约束的管理手段。经审核合格,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向申请人颁发的型式批准证书可作为全国通用型式,并准予在相应的计量器具和包装上使用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的CPA专用标志和编号。不仅如此,对于在国内至今仍没有统一硬性标准的环境监测领域,CPA计量器具批准证书更是成为了很多部门招标、采购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指标。作为服务于环境监测领域的一员,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的授予和认定只是智易时代产品提升的一个开始,公司将继续本着对客户和社会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把产品质量关,提升智易时代在环保监测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与广大客户携手共创辉煌。
  • 《碳化硅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SiC MOSFET)热阻电学法测试方法》标准草案(线上)讨论会顺利召开
    2021年5月26日下午,联盟团体标准T/CASA 016-20XX《碳化硅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SiC MOSFET)热阻电学法测试方法》标准草案线上讨论会顺利召开。本次会议共计15位专家代表参与标准研讨。会议由联盟标委会高伟博士主持,联盟秘书长于坤山提到团体标准作为国行标的补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第三代半导体特别是碳化硅相关的应用发展迅速,国内外都非常的关注,但是缺乏相关的标准,该项标准的制定有助于促进相关平台的建设,推动企业研发工作的同时促进上下游之间的交流。本次会议主要针对T/CASA 016-20XX《碳化硅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SiC MOSFET)热阻电学法测试方法》标准草案的范围、术语与定义、试验方法等内容进行充分讨论,并提出了诸多修改意见。SiC MOSFET的热阻在热管理设计中具有重要作用,热阻能够为器件运行时的结温评估与结构评价提供信息,为器件设计与优化改进提供参考,衡量器件散热性能的关键指标之一。准确的热阻测试对于SiC MOSFET的鉴定、评价具有重要意义。
  • 2021年度检定校准计量器具超26.8万台件 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精准计量支撑高质量发展
    围绕市委、市政府“八个第一方阵”和“六强、六富、六精”目标任务,贯彻市检验检测中心党组“服务政府、服务民生、服务产业”工作要求,中心计量检定所着力提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能力,创新计量工作方式,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一年来,新建和维护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131项,实验室认可项目26项,成功创建“中国计量测试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临沂站)”这一国家级品牌;一年来,累计检定校准26.8万台件计量器具,将国家计量基准量值传递到贸易结算、生产经营、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生态环境、建设工程、交通运输、科技研发等生产生活一线。一、深化民生计量,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期待民生计量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如何以精准举措打通计量惠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中心计量检定所想群众所想、谋群众所需,加大对“民用四表”、衡器、加油机、加气机、出租车计价器等民生领域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在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省级“青年文明号”示范引领下,开展健康计量进医院、诚信计量进市场、绿色计量进企业、光明计量进校园等“惠民计量”系列服务活动,开放计量实验室,举办公益讲座,加强计量法规宣贯和培训,引导社会各界提高法制计量意识。今年以来,累计检定校准新冠疫苗冷链储存运输温控系统200余台件,民用四表约16.5万台件,加油(气)机6699台件,出租车计价器3803台件,衡器6982台件,以实际行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二、聚焦产业计量,释放产业升级发展动能在加快建设产业计量标准的同时,中心计量检定所坚持以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为导向,探索计量精准发力新路径、新方法,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注入新动能。提供定制服务,为企业发展赋能添翼。深入挖掘企业需求,全面推行“个性化、专业化”和“阶梯式、一站式”服务模式,与70余家骨干龙头企业等签订技术服务或合作研发协议。加快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效率与水平。升级智慧计量平台管理系统,将1000多台标准器、120多个项目及对应的技术人员管理纳入新系统,初步实现与国家e-CQS计量强制检定系统的数据交互,拓宽企业计量需求反馈渠道,推动产业计量服务向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深化检企结合,打造计量产业服务示范点。与奥德集团合作共建流量站,打造“服务计量产业示范点”,实现我市大口径流量计量检定新突破;对接鲁南制药、罗欣药业等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服务医药健康产业做大做强;为临工机械、新达重工等龙头企业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助力我市机械制造业提升“大文章”;与沂州、天元、冠鲁、市政集团开展技术合作,为建筑建材产业升级发展提供技术支持等,实现计量检定机构与产业龙头企业设备共享、优势互补,树立起省内检企合作新标杆。着眼全产业链发展,推进省级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帮助企业解决产品研发、设计、生产过程控制等全产业链中存在的关键参数测量及量值传递溯源难题,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临沂水表质量、效益和品牌影响力,推进省级水表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三、紧盯能源计量,推动节能降耗降本增效落实“双碳”目标,关键在于节能减排,而能源计量正是节能减排工作的基础。针对列入全省“百千万行动”计划的88家重点用能企业和高污染、高耗能单位,中心计量检定所成立节能降耗计量服务队,整合力学、热学、电学、化学等能源技术专家,开展“水、煤、油、电、气”专项能源一对一计量服务,提供包括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选型、检定、校准、测试、控制以及人员培训、计量标准建立等“一条龙”服务。同时加大投入,配备外夹超声波流量计等多功能、在线检定校准装置,以上门服务方式现场检定企业在线计量设备,在企业不停工不停产的情况下完成检定,保证企业生产效益和节能效益。四、突出安全计量,筑牢安全生产“生命线”各行各业广泛使用的安全防护计量器具,如压力表、温控仪表、测速仪等,事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心计量检定所一方面建立预警机制,通过优化升级计量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对备案临期计量器具的预警提示,提高各类安全防护计量器具定期检定率。另一方面形成安全防护合力。监检结合,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对全市备案的65000余台件安全防护类计量器具实行分类重点建档、动态监督管理,保证在用强制检定安全防护器具的检定覆盖率和合格率。市县联动,承接九县氧气压力表等强制检定委托任务,帮助解决安全防护类计量器具检定能力不足、人手不够等问题。检企结合,扶持25家大型企业建立压力表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帮助企业建立实验室,合理配置计量检定仪器。今年以来,累计检定压力表2.6万台件、温控仪表4515台件、气体报警器2962台件,服务企业达4300余家。五、抓实环保计量,打好蓝天净水保卫战为满足环境监测数据精准需要,中心计量检定所与全市范围内13家疾控中心、40多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70多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和300多家生产类企业保持高度对接,在满足基本量值溯源需求的基础上,加快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环境参数仪等相关领域内检定标准的建立。为奥德、金沂蒙、施可丰、舜天化工、恒昌焦化、沂州水泥等重点化工企业提供环境监测设备“一揽子服务”,为保护“蓝天净水”提供技术支持。今年以来,累计检定尾气分析仪、烟度计和测功机等机动车检测设备2232台,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器、大气采样器、酸度计等水质检测、环境监测设备3531台。六、强化医疗计量,守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医疗器械计量精确是医院开展诊疗的重要前提。市检验检测中心与市人民医院成立质控联合实验室,共建医疗器械计量检定协作创新示范点,在全省率先树立了医疗机构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协作标杆。同时,立足国家医学计量强检目录不断扩大的实际,成立医疗器械计量专班,在最短时间完成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检定装置购置、专用车辆配备和标准能力建设,成为省内第三家建立医用多参数监护仪检定标准的地级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今年以来,累计检定医用多参数监护仪、心脑电图测量仪、血压计、心电监护仪、验光机、焦度计等医用计量器具3839台件,各类验光镜片2.2万余片。汗水浇灌收获,实干笃定前行。立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市检验检测中心计量检定所将继续以只争朝夕、真抓实干的奋斗姿态,充分发挥计量工作的基础保障和技术支撑作用,为加快推进临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作出应有贡献。
  • 官方!第三方机构开展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校准需哪些资质?
    1、第三方机构开展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校准需哪些资质问:第三方机构对其他企业开展计量器具校准大多数提供的cnas认可资料清单,想问一下,除了这个还需要CMA许可吗?CMA许可清单中是否要包含所检计量器具清单?答: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检验检测机构从事计量校准活动,无需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CMA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及认可检测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回复部门: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时间:2021-08-162、关于CNAS认可的实验室的法规使用问:一、通过CNAS认可的实验室,是不是《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检验检测机构?二、通过CNAS认可的实验室,从事计量校准,其行为是否适用《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答: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一、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本办法所称资质认定,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的规定,通过 CNAS 认可的实验室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当适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二、检验检测机构从事计量校准活动,不适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及认可检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回复部门: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时间:2021-08-10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于印发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相关文书式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8号)将于2023年6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提高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工作水平,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总局制定了与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工作相关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书》《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说明》式样。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 附件1: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书.docx 附件2: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docx 附件3.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说明.docx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3年5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
  • 上海颁出全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告知承诺”首证
    “给我们企业帮助很大,大大减少了等待时间,新产品可以第一时间进入市场。”24日,上海ABB工程有限公司测量产品工厂相关负责人文世平在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一楼注册大厅,领到了全国首张“告知承诺”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型式批准是企业计量器具新产品进入市场的“准入证”,新产品须符合型式评价大纲要求方能投入生产。改革前,一般情况下获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最少要3个月时间。较长的评价实验时间影响到新产品上市和老产品技术更新的进度,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适用“告知承诺”制后,企业能免去至少三个月型式试验时间,新产品可以第一时间进入市场,在减少企业等待实验时间、降低经营时间成本的同时,也能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诚信意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 据介绍,适用“告知承诺”审批的企业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即计量器具制造单位的注册地和实际生产地应均在浦东新区或松江区;计量器具制造单位近2年内没有因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申请告知承诺审批的计量器具属于以下5种情形之一:市场主体提出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前已经获得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检验报告项目覆盖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项目要求)或者已经获得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简称OIML)证书的计量器具;市场主体提出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的新产品比原已获证产品测量范围窄或准确度低或功能简单,且产品结构、原理均和原已获证产品一致的计量器具;与母公司已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产品相同且制造工艺也相同的计量器具;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计量器具;近5年原已获证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抽查合格后,本市场主体新提出申请的其它同类型计量器具。  据介绍,除上述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告知承诺制外,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近期聚焦企业需求,率先在全国开展了多项计量许可改革,实施了其他四项改革举措,打出了简政放权系列“组合拳”。  这些改革措施包括: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承接总局下放的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审批权;深化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证照分离”改革;承接总局下放的一级注册计量师注册审批权;将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项目考核改为由注册计量师执业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并发证。  计量承担着法定的量值传递和溯源的作用,其准入制度较为完备,计量器具制造、计量技术服务、计量职业准入均自成一体,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  上海市场监管部门表示,相信随着改革措施的落地,将进一步发挥市场主体积极性,加快国内外计量器具上市和进口;将激励更多力量进入上海计量技术服务市场,扩大计量检定服务供给,从而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和能级,更好地发挥计量赋能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  下一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将全面推动改革举措落实落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研究解决相关领域遇到的共性、政策性难题,推动改革成果全面复制推广到全市。在总结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还将及时向总局报告试点情况和上海经验,助力全国层面相关领域的改革创新,促进改革红利惠及更多市场主体。
  •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获证单位证后监督检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计量院、省计量中心:根据2023年度省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安排,为加强全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行政许可事后监管,有效保障和提升计量器具制造企业计量管理和产品质量水平,定于2023年6月至8月份开展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获证单位证后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8号)和《河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检查对象省局依托“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按15%的比例从2018-2022年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获证单位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及证书,抽查的计量器具为列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产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第42号公告)。三、检查内容及结论评定主要对生产场所、生产设备、检验设备、人员配备及培训、型式批准、产品型式控制、样机管理、产品性能等9个方面进行检查,按照《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获证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细则(2023年版》进行结论评定。四、实施方式及时间省局委托省计量中心牵头组织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局随机派出执法人员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内的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省计量院选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辅助现场检查,提供相应技术支持。省计量中心为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结果核查和检查情况汇总等;省计量院是技术协作辅助单位,负责检查事项中所涉技术项结论的评定;各市局为执法检查及后处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地执法检查事项,协调当地现场检查和后处理事宜。现场检查时间由省计量中心制定计划方案,组织协调执法及技术辅助人员开展工作,确保8月20日前完成现场检查工作,8月31日前公开检查结果。五、有关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对计量器具制造单位实施监督检查,是各级计量行政部门对计量器具实行法治管理的职责要求,是提高我省计量器具生产制造及研发质量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各项准备,确保此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二是依法行政。各市局、省计量中心、省计量院执法及技术支持人员要学习掌握“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内容,严格落实制造计量器具管理的法定要求,确保检查内容不漏项、检查标准不降低,检查结果无差错。真实填写监督检查表工作表,依据细则评定结果,各地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要依法查处,及时督导制造计量器具单位进行整改,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三是严格纪律。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工作纪律,杜绝吃拿卡要和弄虚作假、隐情不报等问题发生。检查结束后,省计量中心务于8月20日前将检查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检查的基本情况、发现的问题、取得的成效、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等)和监督检查工作表等报省局计量处。附件: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获证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细则(2023年版)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31日(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 突破 | 全国首张“告知承诺”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颁发
    节省三个月助力产品快速上市型式批准是企业计量器具新产品进入市场的“准入证”,新产品须符合型式评价大纲要求方能投入生产。改革前,一般情况下获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最少要3个月时间。较长的评价实验时间影响到新产品上市和老产品技术更新的进度。改革后,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只需自我承诺新产品符合型式评价相关要求,就能免去型式试验时间,最快当场获证后,就能投入生产:1.计量器具制造单位的注册地和实际生产地应均在浦东新区或松江区;2.计量器具制造单位近2年内没有因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申请告知承诺审批的计量器具属于以下5种情形之一:市场主体提出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前已经获得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检验报告项目覆盖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项目要求)或者已经获得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简称OIML)证书的计量器具;市场主体提出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的新产品比原已获证产品测量范围窄或准确度低或功能简单,且产品结构、原理均和原已获证产品一致的计量器具;与母公司已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产品相同且制造工艺也相同的计量器具;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计量器具;近5年原已获证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抽查合格后,本市场主体新提出申请的其它同类型计量器具。“告知承诺”后的新产品可以第一时间进入市场,在减少企业等待试验时间、降低经营时间成本的同时,也能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诚信意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率全国之先打出简政放权“组合拳”近期,市市场监管局聚焦企业需求,率先在全国开展了多项计量许可改革,还实施了其他四项改革举措,打出了简政放权系列“组合拳”。一是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承接总局下放的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审批权,进一步方便上海企业就近申请、降低经营成本,推动更多、更好、更能满足国内需求的进口新产品更早进入中国市场。二是深化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在自贸区及临港新片区所在行政区划的浦东新区、奉贤区取消“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审批,以上区域内注册并经营的企业通过自我承诺就可以承担原仅能由法定授权机构开展的检定任务,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告知承诺制度。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计量技术服务市场,有效扩大本市计量技术能力供给。三是承接总局下放的一级注册计量师注册审批权。改革后,可即时申请、即时办理,从而实现“一网通办”和“不见面审批”。四是将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项目考核改为由注册计量师执业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并发证。注册计量师领域的改革举措将进一步推动本市计量人才队伍的建设,吸引高端计量人才的聚集。下一步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将全面推动改革举措落实落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研究解决相关领域遇到的共性、政策性难题,推动改革成果全面复制推广到全市。在总结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市市场监管局还将及时向总局报告试点情况和上海经验,为全国相关领域改革创新贡献力量,促进改革红利惠及更多市场主体。
  • 盘点:重金属“铊”标准限量知多少
    2022年3月,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文件明确指出要强化重金属污染监控预警,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包括铅、汞、镉、铬、砷、铊和锑,特别增加了铊和锑。其实,在2021年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就已经提出要开展涉铊企业排查整治行动。为什么加入“铊”?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负责人答记者问时介绍说,一些地区铊、锑重金属污染问题凸显,近2年发生多次涉铊涉锑环境事件。为加强环境风险管控,防控意见将铊、锑确定为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将锑矿采选、锑冶炼列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重点行业。《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还提出四项管控措施:一是加强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督促企业对矿石原料、主副产品和生产废物中铊成分进行检测分析,减少使用高铊的矿石原料。二是开展排查治理,开展重有色金属冶炼、钢铁等典型涉铊企业废水治理设施除铊升级改造,江西、湖南、广西、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重点省份要制定铊污染防治方案,强化涉铊企业综合整治。三是加强监测预警,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在涉铊涉锑行业企业分布密集区域下游,依托水质自动监测站加装铊、锑等特征重金属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四是完善标准体系,对于涉锑产业集中分布的地区,要加快研究制定地方性生态环境标准,推动解决区域性特色行业污染问题。要监管,必然要有相应的标准可依。据不完全统计,国内外涉及水中铊含量的环境质量标准或排放标准如下:序号国家或地区标准名称标准限值(μg/L)排放监控位置一、水质基准与水质标准1美国水质基准(保护人体健康)0.24(摄入水和生物) 0.47(仅摄入生物)2美国饮用水水质标准2.0(饮用水最高允许值)0.5(饮用水最安全阈值)3加拿大水生生物基准0.84俄罗斯饮用水卫生标准(2002 年)0.15中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2002)0.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 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 准限值)6中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49-2006)0.17中国《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2017)≤0.1(I 类、II 类、III 类); ≤1(IV 类);>1(V 类)8上海《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DB 31/T1091-2018)0.1二、排放标准9中国《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 31573-2015)5车间或生产设施排 放口10中国湖 南《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43/968-2014)5总排放口11中国广 东《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 准》 (DB 44/1989-2017)5(现有企业); 2(新建企业)车间或生产设施排 放口;总排放口12中国江 苏《钢铁工业废水中铊污染物 排放标准》(DB 32/3431-2018)2车间或生产设施废 水排放口13中国上 海《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 31/199-2018)5(向敏感水域直接排 放);300(向非敏感水 域直接排放;间接排放)总排放口14中国江 西《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36/1149-2019)5车间或生产设施排 放口;总排放口15美国美国含铊危险废物最佳示范技术背景 文件(1990年)140车间或生产设施排 放口16德国德国污水排放规定条例规定有色金属 制造废水(2004年)1000车间或生产设施排 放口17德国德国污水排放规定条例规定废物焚烧(2004年)50车间或生产设施排 放口随着铊排放污染问题的逐渐暴露,相关标准和规范也在不断地完善。2017年,原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制订《涉铊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修改工作方案》,拟以标准修改单的形式,分批修改涉铊重点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纳入铊排放限值和相应管理要求。之后,《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2012)、《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770-2014)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0-2011)等标准修改单相继发布。以上标准修改单中,不仅增加总铊排放限值要求,而且增加了相关的检测方法。由以上标准涉及的检测方法来看,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石墨炉原子吸收等仪器或将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机会。另外,文件还指出,标准实施后国家发布的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如适用性满足要求,同样适用于本标准相应污染物的测定。标准污染物项目限值(mg/L)污染物排放监 控位置水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直接排放间接排放《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2012)修改单总铊钢铁联合企业:0.05 mg/L钢铁非联合企业:若仅有烧结(球团)工序,则总铊排放限值为 0.006 mg/L;若既有烧结(球团)工序也有其他工序,则总铊排放限值为 0.05 mg/L。)钢铁联合企业总铊排放限值为 0.05 mg/L。对于钢铁非联合企业,若仅有烧结(球团)工序,则总铊排放限值为 0.006 mg/L 若既有烧结(球团)工序也有其他工序,则总铊排放限值为0.05 mg/L车间或生产设 施废水排放口HJ 700-2014《锡、锑、 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770-2014) 修改单总铊0.0145车间或生产装置排放口HJ 700-2014;HJ 748-2015《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6132-2010)修改单总铊0.006(生产工艺:硫铁矿制酸)车间或生产装置排放口HJ 700-2014;HJ 748-2015《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0-2011)修改单总铊0.006(过磷酸钙、钙镁磷肥、磷酸铵、重过磷酸钙、复混肥;硝酸磷肥按磷酸铵的排放限值执行。)车间或生产设 施废水排放口HJ 700-2014《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5466-2010)修改单总铊0.017(0.005 适用于采矿或选矿生产单元废水单独排放的情形)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HJ 700-2014;HJ 748-2015
  •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解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计量器具新产品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8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办法》修订的背景是什么?《办法》首次制定于2005年,实施至今已有近18年的时间,对统一规范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多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始终致力于推进计量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制度设计,《办法》中的部分规定已不能适应计量管理实践的需要,对于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的受理、型式评价、审批以及事后监管等方面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通过对《办法》进行修订,更好地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有关要求,加强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办法》适用的计量器具范围如何调整?2019年,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发布了《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并于2020年进行了修订,将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质检总局公告2005年第1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质检总局公告2006年第5号)予以废止,重新明确了需要办理型式批准或者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目录。《办法》据此将适用的计量器具范围进行调整,规定:“生产者以销售为目的制造列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且监管方式为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应当经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型式批准后,方可投入生产。制造除前款以外其他计量器具的,生产者可以根据需要自愿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进行型式试验。标准物质新产品按照标准物质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目前,《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42号)。三、《办法》对型式评价提出了哪些新要求?《办法》增设了对申请人保存样机的要求,要求申请人应当对经封印和标记的样机、需要保密的技术资料进行保存。对于系列产品,应当至少保存一台代表性产品样机;对于单个规格产品,应当至少保存一台样机。保存期限应当自停止生产该型式计量器具之日起不少于五年。同时,《办法》将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在型式评价后保留有关资料和原始记录的期限由三年提高到五年,从而为后续管理中产品一致性判断提供更好支持。四、《办法》如何体现型式评价的统一性?为使全国型式评价标准统一,避免出现地区差异造成不公平竞争,《办法》取消了型式评价机构可依据型式评价技术规范编制型式评价大纲的内容,明确型式评价应当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实施的型式评价技术规范进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中已经规定了型式评价要求的,按规程执行。没有国家型式评价技术规范的,由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依据相关标准、规范或者国际建议拟定型式评价技术规范,并经相关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执行。五、《办法》对计量器具新产品的生产提出了哪些新要求?2017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取消了“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原质检总局相应废止了《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计量器具新产品生产的监督管理,保证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办法》新增了多项要求。一是制造已取得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的,应当在其使用说明书中标注国家统一规定的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二是采用委托加工方式制造计量器具的,被委托方应当取得与委托加工计量器具相应的型式批准,并与委托方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加工的计量器具,应当标注委托方、被委托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被委托方的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三是生产者制造计量器具应当具有与所制造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等,并对其制造的计量器具负责,保证其计量性能符合相关要求。鼓励生产者建立完善的测量管理体系,自愿申请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六、《办法》如何体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进一步加强对计量器具新产品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在明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全国计量器具新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计量器具新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外,专门作出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制造计量器具的质量、实际制造产品与批准型式的一致性等进行监督检查,从而确保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要求落到实处。七、《办法》对相关法律责任作出哪些完善和补充?现行《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对制造销售计量器具新产品等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情形规定较为简略,行政处罚力度低,威慑作用较弱。原《办法》除援引《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的处罚规定外,未对其他法律责任作出规定。鉴于此,《办法》在遵循《立法法》《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基础上,针对未按规定标注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制造、销售的计量器具与批准的型式不一致,未持续符合型式批准条件、不再具有与所制造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三种违法行为,新增了三项行政处罚,并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设定处罚种类和额度,加大了处罚力度。同时,新增转致条款,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相衔接,全面做好对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的监管工作。
  • 浙江强化计量器具国家型式评价实验室建设
    近日,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简称浙江省计量院)获得市场监管总局颁发的体温计、流量计和自动衡器计量器具国家型式评价实验室计量授权证书,全院新增3个计量器具国家型式评价实验室。至此,该院累计建成16个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数量位居国内省级计量技术机构前列。一直以来,浙江省计量院重视计量器具国家型式评价实验室能力建设,不断拓宽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能力范围,有效支撑了浙江省的计量法制管理和计量行政监管,有力推进了省域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和计量器具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行政许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依托雄厚的型式评价能力,2021年浙江省计量院为294家省内企业开展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共计732批次,直接减免企业型式评价费用3358万元,涉及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等各类计量器具产品。同时,受市场监管总局和外省市场监管部门委托,该院为28家省外企业提供型式评价49批次。该院积极配合省内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计量器具产品“事中事后”监管的技术支撑工作,以涉及民生的计量器具产品为重点,近年来承担计量器具型式批准一致性审查任务90批次,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78批次。不断强化技术帮扶,助力产业转型升级。浙江省计量院针对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热量表、机动车测速仪等生产企业,通过新产品摸底实验、驻厂帮扶、标准宣贯、技术指导、科研合作、开辟型式评价绿色通道、提供全流程高效服务等方式,推进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在落实省局“百名博士进厂入企”活动中,浙江省计量院组织37名博士及其服务团队成员,深入企业开展检定校准、检验检测、技术咨询等技术服务,有效赋能企业提质增效,促进计量器具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加大资源投入,服务构建省域现代先进测量体系。近年来,浙江省计量院持续加大资源投入,在建设资金、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和人才队伍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2021年,全院技改投入9000万元,其中装备投入超6000万元,型评实验室能力提升投入近1000万元,涵盖了民用燃气表型评实验室、流量计型评实验室、民用水表型评实验室、压力仪表型评实验室。全院16个计量器具国家型式评价实验室技术人员90余名,其中博士10名、正高级工程师9名,实验场地近9000平方米,一大批计量器具的型式评价技术能力领先全国,电能表型式评价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加强计量供给侧改革,拓展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新领域。浙江省计量院高度重视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业务模式创新,聚焦浙江省计量器具产业发展需求,聚焦生命健康、资源能源、智慧交通等领域,不断提高计量供给能力。该院今年拟向总局提出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地感线圈测速系统、透射式烟度计、综合验光仪等4类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的筹建申请,进一步完善型式评价能力,更好服务于国内计量器具产业发展。
  • 我国有色金属标准已达2500余项
    日前,“2010年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会”在湖北武汉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报告,对标委会秘书处推荐的2011年度国标和行标计划项目、会员单位提出的新标准项目进行了论证和审核,明确了今后有色金属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十二五”期间,标委会将完成700项左右的国家、行业和军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形成约2800项有色金属标准。会议还对2010年度全国有色金属标委会“技术标准优秀奖”、“标准化先进工作者”的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并颁奖。  此次会议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办,中国铝业公司协办。来自全国有色金属行业的代表共400余人参加了会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贾明星、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司副司长高云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一部处长肖寒、全国有色金属标委会主任委员范顺科、中国铝业公司科技管理部处长张玲仙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委会秘书长朱玉华主持。  高云虎和肖寒在讲话中对全国有色金属标委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们认为,在新的行业形势下,标委会要从价值、服务和质量等方面进行创新,要走向、深入企业,细化领域,严把标准立项检查关,要切实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节能环保等方面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贾明星在讲话中指出,我国有色金属工业正处在一个价值高位时期,产能过剩、高能耗、资源匮乏、环保压力大等矛盾相对突出,因此,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必须考虑各种因素,适应行业发展的需求。他认为,目前,我国有色金属标准化工作面临着走出去、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问题,必须重视人才的培养,形成一支高素质的标准化人才队伍,加快我国有色金属工业国际标准化工作的步伐,实现单一采用到自主制定国际标准。  范顺科对我国现阶段标准的数量和质量、标准周期的变化以及如何对待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论述。他认为,一个产品的技术标准,就是这类产品在一定时期内的标杆,标准的制修订,一定要结合企业和行业的实际情况,不能脱离行业的现状。因此,他希望标准起草单位在制定标准时,必须要有用户的参与,一定要注意用户的意见。  朱玉华向大会作了2010年度秘书处工作报告,他在报告中说,截至2009年底,我国有色金属标准总计2338项,其中有色金属国家标准1213项,行业标准总计1125项。2010年度,全国有色金属标委会发布有色金属标准项目共225项,其中国家标准13项,行业标准212项。根据国家最新的采标率计算方法,我国有色金属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采标率分别为88%和83%,已经达到很高水平。目前,有色金属国家标准中标龄在5年以内的占61.7%,标准数量和水平基本上满足了有色金属行业发展的需要。“十一五”期间,我国有色金属工业国际标准化工作的步伐也不断加快,一方面,我国的优秀标准正以各种形式被推荐到国际上去,另一方面,国家标准和国外的先进标准也通过采标逐步转化为我国标准。一个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逐步完善并适应我国有色金属工业发展、与国际接轨的有色金属标准体系正在形成。  随着我国有色金属工业的快速稳定发展、产品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对标准的制修订和更新提出了新的要求。“十二五”期间,有色金属标委会将加快标准制修订的步伐,进一步完善标准的制修订程序,保证标准的制修订效率和质量,逐步建立较完善的有色金属标准体系 深化国际标准化工作,加大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我国特色产品国际标准的研制力度,到“十二五”末,力争完成3~5项国际标准,使我国标准化工作走向国际舞台。同时,标委会将进一步深入开展低碳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有效开展大飞机、核电等相关新材料标准的研制,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清洁生产标准的研究和制定,为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有效监督提供技术支持。
  • 国家计量器具产品质检中心能力建设通过验收
    2011年12月9日,由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主持召开了国家计量器具质检中心能力建设现场验收会。会议由总局科技司王继伟处长主持,质检总局科技司田壮副司长,验收专家组组长金国藩院士,山东省质检院田亮光院长、上海市计量院陆福敏总工、环保部标准样品研究所田文副所长、北京航空计量所李廷元研究员,中国计量院吴方迪副院长以及相关部门和专业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图1:国家计量器具产品质检中心能力建设验收会现场  国家计量器具产品质检中心(以下简称:国家质检中心)是以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作为依托单位,由国家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成立的国家级综合性检验机构,检验的产品涉及各个学科、各个领域的计量器具。主要承担计量器具质量监督检验、生产许可证与出口质量许可证的确认试验以及进出口计量器具的型式批准检验任务和计量器具高新技术成果鉴定检验、全国计量器具标准符合性认定等工作。    图2:金国藩院士在会议上作重要讲话  金国藩院士在会议上指出,产品检测非常重要,国家质检中心的产品检测涉及多个学科、多个领域的计量器具批准检验和符合性认定工作,这项工作与国家的社会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国计民生以及人民的日常生活健康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大家应该把产品质检提升到护法把关、保家卫国的高度来认识。    图3:验收专家参观国家质检中心实验室  验收专家在参观了环境可靠性实验室、EMC实验室、国家计量器具软件测评中心、化学实验室以及电能实验室后,对国家质检中心的科研环境、实验室建设能力以及科研能力等给予了高度评价。专家们一致认为:国家质检中心人员组成合理,人员素质高,有多名国内外知名的专家,为中心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中心科研能力强,参与完成了国家863、国家公益性科研、国家支撑项目等多项科研课题,获得了多项国家奖和省部级奖,制订了多项国家规程和国家标准 同时,以中国计量院昌平实验基地为依托,具有较好的硬件发展空间,以中国计量院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为基础,具有较好的人才引进、培养和发展潜力 中心能积极发挥在本行业的重要作用,应对突发事件和解决疑难检测问题的能力较强,为产业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与会专家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图4:吴方迪副院长代表中国计量院和质检中心对各位专家的工作表示感谢  吴方迪副院长代表中国计量院和质检中心对各位专家的莅临表示感谢,对他们高效率的工作表示钦佩,希望我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各位专家提出的建议认真改进。
  • 701项有色金属、化工石化等行业标准将制修订
    工信部下达2010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共701项,其中制定405项,修订296项 产品类标准700项,节能与综合利用标准1项 涉及通信、电子、机械、轻工等4个行业,其中通信行业标准项目111项、电子行业标准项目173项、机械行业标准项目21项、轻工行业标准项目396项。  计划是根据工信部《2010年标准化工作要点》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总体安排,继下达2010年第一批2620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后,编制完成的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提出了标准项目的编制原则、重点和具体要求。  计划按照产业发展需求、市场需要、协调配套的三大原则,优先编制有利于实施产业政策,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标准项目 突出做好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和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产业升级、自主创新、促进新型工业化的标准项目 产业发展规划中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重大装备及先进设计、工艺等方面的标准项目 经复审急需修订的标准项目。  计划要求:标准起草单位要注意做好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处置、产业化推进、应用推广的统筹协调 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技术组织等要做好意见征求和技术审查等工作,把好技术审查关。附件:2010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中部分行业标准,详细请参见“2010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doc”序号申报号项目名称性质制修订代替标准完成年限申报司局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归口单位主要起草单位备注9YSFFZT3933-2010冰晶石-元素分析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压片法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0YSFFZT3934-2010采用ICP-MS分析精制三氯氢硅中杂质含量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峨嵋半导体材料研究所 11YSFFZT3935-2010采用高质量分辨率辉光放电质谱仪测定高纯铋中杂质含量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峨嵋半导体材料研究所 23YSJCZT3947-2010电子薄膜用高纯金属溅射靶材的纯度等级及杂质含量分析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研亿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0YSFFZT3955-2010氟化铝-元素分析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压片法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3YSFFZT3958-2010高纯铋化学分析方法 痕量杂质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34YSFFZT3959-2010高纯铋化学分析方法 痕量杂质元素的测定 辉光放电质谱法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36YSFFZT3961-2010高纯铼化学分析方法 痕量杂质元素的测定 辉光放电质谱法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37YSFFZT3962-2010高纯铝化学分析方法 钴、钼、镉、铟、锡、锑、铂、砷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38YSFFZT3963-2010高纯铝化学分析方法 辉光质谱法测定高纯铝中钾、锂、钠、钍、铀、镁、钙、铬、铁、镍、锌、硅、锡、磷等痕量杂质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39YSFFZT3964-2010高纯铌化学分析方法 痕量杂质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40YSFFZT3965-2010高纯铌化学分析方法 痕量杂质元素的测定 辉光放电质谱法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41YSFFXT3966-2010高纯铅化学分析方法 砷量的测定 砷钼蓝吸光光度法推荐修订YS/T 229.2-1994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峨嵋半导体材料厂 42YSFFXT3967-2010高纯铅化学分析方法 锑量的测定 孔雀绿吸光光度法推荐修订YS/T 229.3-1994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峨嵋半导体材料厂 43YSFFZT3968-2010高纯铅化学分析方法 锌、银、铜、铝、镁、镍、锡、铁、镉、锑、砷含量的测定 辉光放电质谱法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峨嵋半导体材料厂 44YSFFXT3969-2010高纯铅化学分析方法 银、铜、铋、铝、镍、锡、镁、铁量的测定 化学光谱法推荐修订YS/T 229.1-1994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峨嵋半导体材料厂 46YSFFZT3971-2010高纯三氧化二镓化学分析方法 化学光谱法测定杂质含量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峨嵋半导体材料研究所 47YSFFZT3972-2010高纯钛化学分析方法 痕量杂质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48YSFFZT3973-2010高纯钛化学分析方法 痕量杂质元素的测定 辉光放电质谱法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49YSFFZT3974-2010高纯钽化学分析方法 痕量杂质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50YSFFZT3975-2010高纯钽化学分析方法 痕量杂质元素的测定 辉光放电质谱法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51YSFFZT3976-2010高纯铜化学分析方法 痕量杂质元素的测定 辉光放电质谱法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52YSFFZT3977-2010高纯钨化学分析方法 痕量杂质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53YSFFZT3978-2010高纯钨化学分析方法 痕量杂质元素的测定 辉光放电质谱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56YSFFZT3981-2010高纯铟化学分析方法 苯芴酮-溴代十六烷基三甲胺吸光光度法测定锡量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57YSFFZT3982-2010高纯铟化学分析方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高纯铟中 Cu、Pb、Zn、Sn、Cd、Mg、Al、Ni、Ag 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58YSFFZT3983-2010高纯铟化学分析方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高纯铟中 Cu、Pb、Zn、Sn、Cd、Mg、Al、Ni、Ag、Fe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59YSFFZT3984-2010高纯铟化学分析方法 硅钼蓝吸光光度法测定硅量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60YSFFZT3985-2010高纯铟化学分析方法 罗丹明B吸光光度法测定铊量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64YSFFZT3992-2010硅粉中磷、硼杂质的测定方法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69YSFFZT3997-2010红土镍矿化学分析方法 多成分的测定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70YSFFZT3998-2010红土镍矿化学分析方法 分析试样中湿存水量的测定-重量法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71YSFFZT3999-2010红土镍矿化学分析方法 氟硅酸钾滴定法测定二氧化硅量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河南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2YSFFZT4000-2010红土镍矿化学分析方法 钼蓝分光光度法测定磷量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河南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3YSFFZT4001-2010红土镍矿化学分析方法 重铬酸钾滴定法测定铁量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河南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4YSFFZT4002-2010红土镍矿化学分析方法 灼烧减量的测定 重量法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常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75YSFFZT4003-2010红土镍矿石化学分析方法 化合水含量的测定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鲅鱼圈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76YSFFZT4004-2010红土镍矿石化学分析方法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光度法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鲅鱼圈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88YSFFZT4016-2010铝中间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12部分 铜含量的测定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研究院 89YSFFZT4017-2010铝中间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13部分 钒含量的测定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研究院 90YSFFZT4018-2010铝中间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14部分 锶含量的测定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研究院 91YSCPZT4019-2010慢走丝放电加工用黄铜线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宁波博威集团有限公司 92YSFFZT4020-2010铌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测定铝、镍、硅、铁、铬、铜、钽量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93YSFFZT4021-2010铌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惰气熔融红外/热导法同时测定氧、氮含量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94YSFFZT4022-2010铌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惰性气氛熔融热导法测定氢量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95YSFFZT4023-2010铌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频燃烧红外吸收法测定碳量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96YSFFZT4024-2010铌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酸铁铵滴定法测定钛量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97YSFFZT4025-2010镍、钴、锰三元素氢氧化物化学分析方法 氯离子量的测定 氯化银目视比浊法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金川集团有限公司 98YSFFZT4026-2010镍、钴、锰三元素氢氧化物化学分析方法 镍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重量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金川集团有限公司 99YSFFZT4027-2010镍、钴、锰三元素氢氧化物化学分析方法 铅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金川集团有限公司 101YSFFZT4029-2010镍钴锰三元素氢氧化物化学分析方法 硫酸根离子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和硫酸钡重量法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金川集团有限公司 102YSFFZT4030-2010镍钴锰三元素氢氧化物化学分析方法 镍、钴、锰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金川集团有限公司 103YSFFZT4031-2010镍钴锰三元素氢氧化物化学分析方法 铁、钙、镁、铜、锌、硅、铝、钠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金川集团有限公司 104YSFFZT4062-2010镍钴锰酸锂化学分析方法 第1部分:镍钴锰总量的测定-EDTA滴定法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105YSFFZT4063-2010镍钴锰酸锂化学分析方法 第2部分:锂、镍、钴、锰、钠、镁、铝、钾、铜、钙和铁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推荐制定 2011原材料工业司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 安全标准遭质疑 儿童玩具1/3产品重金属超标
    国内玩具检测标准与欧盟等国家的检测要求有很大不同。欧盟等发达国家对玩具产品安全性更关注的是化学元素和重金属,但国内检测报告更注重玩具的物理性能、燃烧性能、耐用测试等指标,国内技术机构一般不检测重金属。  “30%的抽检样品含有害重金属”的结论让玩具业再次成为舆论焦点。日前,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公布了一份调查报告显示,从中国五城市抽检的儿童用品重金属检测结果:有32%的样品含有害重金属,包括铅、锑、镉、铬和汞 另有近10%的产品含铅总量超出国家标准。  重金属对人体的健康造成极大威胁。相对于成年人而言,处于发育期的儿童更容易受到伤害。绿色和平相关人士表示,儿童玩具有关重金属含量的行业规定各国各不相同。而我国在有明确玩具产品标准下仍被检测出重金属超标问题,暴露出玩具行业的监管漏洞。  重金属污染玩具业  日前,《中国企业报》记者从绿色和平获悉,该组织于2011年11月至12月间与国际消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网络(IPEN)一起,对中国玩具市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接近1/3的儿童玩具含有有害重金属。  据介绍,调查人员从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和香港的儿童产品市场上随机购买了500件儿童产品,分别检测了产品中6种有害重金属的总含量,包括铅(Pb)、锑(Sb)、砷(As)、镉(Cd)、铬(Cr)和汞(Hg)。  根据绿色和平的调查结果显示,500件产品中有163件样品含有至少一种有害重金属,占产品总量的32.6%,有337件不含有重金属,约占总量的68%。有48件产品的含铅量超过中国规定的儿童玩具涂层中铅含量(含铅总量)限值600毫克/千克,占产品总量的9.6%。在其他没有超过中国规定的铅限值的产品中,有34件、约占产品总量6.8%的产品,其铅含量超过了目前国际上更为严格的产品铅含量限值90毫克/千克。  “近七成的儿童产品不含有害重金属,足以说明儿童产品生产厂商,能够做到在产品中消除有害重金属。”绿色和平污染防治主任武毅秀说。  据悉,很多重金属都与儿童的智力发育和生长发育是密切相关的,还有一些重金属是被确认为有致癌性。而在儿童时期受到重金属的污染或者重金属的危害会对其成年之后的健康状况造成一定影响。武毅秀说,“儿童正处于一个特殊时期,可能会通过触摸、舔咬、吮吸或吞食产品接触到包括铅在内的多种有害重金属。”  《中国企业报》记者查阅此次调查中存在重金属污染的玩具名单发现,这些产品均涉及各种不同的重金属,甚至某些国外厂商生产的玩具也存在超标现象。  行业标准有待改善  我国是儿童玩具生产和出口大国,目前我国在儿童玩具方面所实行的标准是《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这是一个具有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其中,机械物理性能、燃烧性能、可迁移化学元素(主要包括可溶性重金属)等所有技术要求与国际标准ISO8124《玩具安全》的规定是完全一致的。  目前,在欧美等国家,邻苯二甲酸酯在儿童产品中已被禁止使用,但我国对于玩具中邻苯二甲酸酯的含量要求并无相关规定。并且欧盟对玩具中特定重金属的限制有19种,我国的国家标准只对8种重金属有限量规定。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机械与玩具产品检验研究所所长陈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国家质检总局对玩具产品质量安全非常重视,每年都组织对玩具进行国家监督抽查,并从2007年开始对6类儿童玩具产品实行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对玩具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加大  。  根据相关媒体报道,2011年第2季度,国家对242个批次的塑胶玩具和电玩具进行了监督抽查,对标准中规定8种可迁移化学元素(锑、砷、钡、镉、铬、铅、汞、硒)项目都进行了检验,仅发现3批次产品的铅含量和1批次产品的铬含量不符合限量要求,其他批次产品的可迁移化学元素含量均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  这些公开报道过的抽查结果很显然与此次绿色和平与国际消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网络联合组织的这次调查活动所得到的结果不相符。  强化标准政府有责  国内玩具产品被检测出重金属超标问题并不是第一次。有消息称,今年5月份,某环保组织就曾对国内市场销售的玩具产品进行过一次抽样调查,结果显示,相当一部分色彩玩具含有多种危及健康的超标重金属。  而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某些产品还存在重金属含量符合中国标准而超出欧盟标准的问题。  据了解,我国玩具国家标准中,仅对铅、镉、汞等8种重金属有限量规定,但欧盟和美国、日本等国家对危及健康和环境的重金属规定更进一步。从今年7月20日起,欧盟实施了《欧盟玩具安全新指令》,最新指令对玩具中特定重金属的限制从8种增加到包括铝、铜等在内的19种。而美国玩具安全新规也将铅含量标准从目前的300PPM降低到100PPM。  2009年底,加拿大卫生署发布通知强化对重金属的检测要求,并宣布所有欲在加拿大市场销售的儿童玩具,必须经过表面涂层特定重金属含量的测试,只有通过检测的产品方可在市场上销售。  相对来说,中国玩具产品的标准则明显滞后。绿色和平组织呼吁,政府应该严格限制儿童用品中使用的重金属类物质,对于重金属超标产品更是不能姑息。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包括重金属和环境激素类物质在内的化学品的管理,以减少、限制和最终消除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排放。
  • 食品金属探测器国家标准通过审定
    近日,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在山东省青岛市组织召开了国家标准审定会,审定通过了李沧区青岛电子仪器厂主持制定的《食品金属探测器》国家标准,并上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建议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批准、发布。  审定委员会专家组在对标准送审稿进行认真审查讨论后认为,本标准填补了国内该领域标准的空白,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规范了食品金属探测器的性能要求及技术指标,能够有效指导食品金属探测器的设计、制造及检验,为保证食品金属探测器的产品质量,促进食品金属探测器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证。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两高”行业监测用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指南 化肥企业》等8项地方计量技术规范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两高”行业监测用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指南 化肥企业》等8项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至2023年12月8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电子邮箱:scjgjlc@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1-51792369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27日地方规范文本.zip相关标准如下:“两高”行业监测用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指南 化肥企业“两高”行业监测用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指南 陶瓷企业
  • 有色金属标准工作会召开
    2010年8月26日~29日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有色金属标准工作会,参会的有来自全国50多家单位的近100名代表。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总结了有色标委会“十一五”所做的主要工作,“十二五”期间的重点工作将围绕安全生产、清洁生产、新材料和国际标准开展。  会议讨论和审定了《导电用铜及铜合金型材》《钴化学分析方法》60项有色金属产品和分析方法标准。
  •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中有重金属限量
    由于台湾并未对方便面的油包制定重金属剂量的标准,因此无法判定重金属是否超量。不过,大陆对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却是有标准的。在今年6月1日实施的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对构成居民健康较大风险的铅、镉、汞、砷等13种食品污染物,和居民食用量较大的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等20余大类食品种类设置了限量规定,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  记者查阅发现,《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调味品中铅的限量标准是1mg/kg,而重金属含量最高的&ldquo 统一老坛酸菜牛肉面&rdquo 酱包的铅含量为0.222mg/kg,这也意味着这些方便面所含重金属并未超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
  • 六味地黄丸引出中药金属超标 标准基本空白
    六味“金属残留超标”发酵的源头是2010年广东中医药大学的迟玉广等六位作者共同撰写的《六味地黄丸中四种重金属元素的含量分析及其健康风险评价》报告。报告称,“五个产地(辽宁、安徽、湖南、广东和河南)的六味地黄丸中铅的含量只有广东没有超标,其他均存在少量超标。报告中并未明确标示所取样药品厂家、品名及规格、剂型和批次。  昨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联系到该报告第一作者、广州中医药大学中药专家迟玉广,出乎意料的是,他告诉本报,此报告本身在六味地黄丸的服用量数据上出现了错误,报告原文中的“每丸重1.5g”其实应该是“8丸共重1.5g”,因此得出的结论也是错误的。  用“8丸共重1.5g”的正确数据得出的结论“那就是安全的。”他称,“我们已经联系了《现代食品科技》,在下期会进行相关更正公告。”  尽管如此,国内中药重金属标准缺失、重金属残留问题严重却是早已存在的事实。兰州佛慈制药[16.78 -1.29% 股吧 研报]副总经理孙裕昨日接受本报采访时称,公司六味地黄丸的重金属内控标准采用的是新加坡的标准,即不超过3mg/Kg。“现在只有少数几个中药饮片才有重金属残留标准,中成药几乎还没有,建议应该尽快制定相关国标。”  药企称指标正常  资料显示,六味地黄丸最早源自“医圣”张仲景的名著《伤寒杂病论》的中的金匮肾气丸(即桂附地黄丸)。北宋年间完善创制为滋阴补肾的名——由熟地、山茱萸、山药、泽泻、丹皮、茯苓6味中药组成。  现代医学研究,六味地黄丸具有增强免疫、抗衰老、抗疲劳、抗低温、耐缺氧、降血脂、降血压、降血糖、改善肾功能、促进新陈代谢及较强的强壮作用。也正因为其效用广泛,这味传统中药也成为目前使用最广泛的中成药之一。  “中药因为每个处方要求不同,工艺也不同,药材制药时,清洗、熬制的过程中会使它的某些重金属会被去除 同时有些药材经过炮制以后也会使原本的毒性降低。”就六味地黄丸的这一“传言”,广药集团副总经理倪依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国家对药品的生产有严格规定,在药品的检定、检测中都有对重金属和农药残留的具体限值,企业都会严格遵守。  “到目前为止,据我所知,还没有一份专门针对各地中药材农药和金属残留的大样本权威调查,官方也没有发布过类似的数据。”昨日,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专家周超凡教授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称。  “中药材中的农药和金属残留问题一直是中药行业发展的现实困境,但是不同类型、不同产地、不同年份,甚至不同批次的药材的残留都有很大差异,因此这一统计调查工作也一直难度很大,一直没有权威数据和结论。”周超凡告诉记者。  而另一家六味地黄丸生产重点厂家佛慈制药证券部工作人员也表示,他们的六味地黄丸都经过药监局检测,铅含量也在检测范围内,各项指标未出现异常。  以佛慈制药六味地黄丸浓缩丸为例,2011年销售额6714万元,占到当年整体销售额36%的比重。  “残留”标准尴尬  对于农副产品的中药材产业而言,越来越严重的土壤农药和重金属残留却是个越来越逼近的困境。  自2005年以来,围绕中药材二氧化硫、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等安全标准问题,中方一直在与日本、韩国等主要中药材出口国进行反复交涉。而从近年来海关统计来看,出口中药材因有害残留物超标频遭扣留和退运。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药室主任林瑞超介绍,在农药多残留分析技术方面,美国FDA的多残留检测方法可检测360多种农药,德国的方法可检测325种农药,加拿大多残留检测方法可检测251种农药。  但相比之下,我国虽然已可对中药材中的一些剧毒农药,如六六六、DDT及部分有机磷类农药等24种农药单体进行检测,但一些在中药种植过程中可能使用的农药还涉及很少,就涉及的中药种类而言,我国关于有害残留物进行相关研究的中药材种类还不足百种。  “佛慈的中成药1931年开始出口海外,出口多年过程中我们也曾遇到重金属超标的问题。”孙裕昨日接受本报采访时称,药材进库前,公司会针对重金属残留、农药残留和微生物等指标进行抽检,而制成制剂之后,重点产品则是每批都检。  现在国内中药最大的问题是,在有关重金属残留等标准上基本“空白”。中药材天地网副总经理贾海彬告诉本报,现阶段我国中药产业的服务体系还没建立起来,企业从20年前就想建立自己的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基地,希望解决自己的原料问题,但是后来发现效果都不太明显。  他称,问题比较深层次,例如农村土地流转面临的困境,劳动力越来越贵,用于中药材生产的劳动力严重不足,建立基地的成本太大,改善效果也不够明显。
  • GB/T 18043贵金属含量测定标准通过审定
    自1988年首饰行业第一个标准GB/T 9288《首饰含金量分析方法》发布以来,首饰行业标准化工作在指导生产和规范市场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中国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珠宝首饰技术委员会(ISO/TC 174)的积极(P)成员,在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参与一些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的过程中,我国首饰行业国际话语权也在不断提升。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首饰产业面临产销量快速增长,产品研发和工艺技术推陈出新,工艺水平日趋复杂,消费者质量意识逐步增强的总体形势,首饰标准化工作也面临着更加迫切和紧急的需求。去年年初,珠宝玉石行业协会向标准委建议高度关注GB/T 18043《首饰 贵金属含量的测定 X射线荧光光谱法》及相关标准在协调性和配套性上存在不适应的情况。标准委高度重视并于2012年立项启动该标准修订。  今年3.15晚会上对千足金首饰质量问题的曝光,引起了各级领导、消费者和生产企业对首饰产品质量和相关国家标准的广泛关注。在标准委方向副主任指导下,工业标准二部抓紧推动GB/T 18043《首饰 贵金属含量的测定 X射线荧光光谱法》的修订工作,成立了贵金属首饰标准化工作组,下设负责标准修订工作的技术组和负责技术方法和标样评价的验证组,创新工作模式,加快组织标准修订和实验验证工作。工作组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等相关行业和协会,首饰、珠宝玉石等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上海、南京、山东、天津、四川等各地珠宝玉石、金银制品、黄金钻石制品相关质检中心,以及一批首饰行业龙头企业等共22家单位组成。中国消费者协会全程参与,监督标准修订工作。2个多月以来,工作组就标准修订工作多次组织调研、研讨和实验验证。在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在充分考虑并征询各相关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工作组已经完成了标准修订和征求意见工作,并于8月6日在全国首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会上完成标准审定。  此次标准修订本着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持与国际接轨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GB/T 18043方法为筛选检验方法,补充了筛选、工作标准物质等重要术语,提高了对仪器设备的精度要求,通过建立工作曲线、细化检测流程、明确样品处理方法等要求规范了检测操作流程,增加了检测结果不确定度评价要求,增加了按照测量结果范围进行筛选判定的内容,并进一步明确了方法使用的局限性。这些修订内容既有效衔接了首饰行业其他相关标准,进一步完善了首饰行业标准体系 又符合标准指导质检机构开展检测的实践要求和当前产业发展的现实需求。下一步,标准委将抓紧组织该标准报批工作,并及时开展标准宣贯活动。  【原标题】GB/T 18043《首饰 贵金属含量的测定 X射线荧光光谱法》标准修订通过审定
  • 国家煤矿安全计量器具质检中心在太原开建
    2009年3月30日,国家煤矿安全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山西太原奠基。该中心是全国唯一设立的国家级煤矿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和山西省政府立项,旨在加强煤矿安全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管,有效服务煤炭产业科学发展。  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该中心投资近亿元,占地近4公顷,建设1.8万平方米专业实验室,其中恒温实验室5000平方米,8个国内一流水平的专业实验室,具备11类50种496个参数检验能力。该中心将成为全国规模最大、项目最全、技术最专业,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煤矿安全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检验实验室,同时承担起研究制定煤矿安全计量器具产品标准和相关检测方法、量值传递、型式评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和仲裁检验、研究开发新产品等多项重要职能。
  • 集贸市场计量器具检测 45台秤11台不合格
    按洛阳市政府要求,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2010年5月15日至10月31日将对洛阳市62家大型集贸市场内的近6000个摊位近8000台(件)各式计量器具进行检测校准活动。目前,活动已进行了一个多月,集贸市场上的计量器有多少不合格的?  检查发现超过1/10的秤有问题  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衡器室检定员何鸣辉介绍,12日至13日,他们首先对洛阳市区的九都路九都春天农贸市场、行署路农贸市场、武汉路重辉农贸市场、南昌路兴隆菜市场4个集贸市场内各商户正在使用的计量器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不容乐观。  九都路九都春天农贸市场:检测72台,发现8台不合格 行署路农贸市场:检测162台,发现17台不合格 武汉路重辉农贸市场:检测123台,发现6台不合格 南昌路兴隆菜市场:检测45台,发现11台不合格。  “行署路农贸市场一卖猪肉的商户,把其台秤游砣的螺丝拧掉,市民买1000克猪肉至少要少40克。”何鸣辉说。一台计量器刻度值都是由若干个分度值组成,根据国家度量器的使用标准,如果用该计量器度量最大值时上下差3个分度值,这个计量器就是不合格的。举例说,一台最多能度量10公斤的计量器的每个分度值一般为5克,用它度量10公斤的重物时,如果上下误差超过15克,这台计量器即为不合格。  计量器上做手脚,方式五花八门  何鸣辉介绍,商贩在计量器具上做手脚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不去皮”法:把托盘和商品一起放在电子秤上称量时,盘子的重量被加到商品的重量里。  二、不清零法:故意不清除之前称量过商品的重量数据。  三、不按真实单价输入法:报的是低价格,输入的是高价。  四、惯性冲击力法:将商品重重丢上秤盘,借助惯性冲击力使电子数值显示瞬间加大。  五、障眼法:故意把杂物挡住电子秤显示屏一个角,让市民看不到物品的实际重量。  六、“有利地形”法:首先将电子秤稍微倾斜,将商品放在托盘某个固定的位置——商品在这个位置称出的重量最大。  七、“真假李逵”法:准备两台秤,“特殊”情况下用正规秤,平时用做过手脚的秤。  通过检测后,秤会被贴上合格证  何鸣辉表示,在检测校准活动中,有关部门将对不合格的计量器采取当场没收的措施 检测合格的计量器具,会被贴上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颁发的合格证。市民在农贸市场购物时,要留心商户电子秤上有没有计量部门贴上的合格标志以及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
  • 福建省玩具重金属检测标准获专家好评
    从福建省质量技监局中心检验所获悉,近日由该所负责制定的《玩具材料中可迁移元素锑、砷、钡、镉、铬、铅、汞、硒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标准通过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定。专家评定表示,该标准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填补了我国玩具重金属安全检测标准的空白。同时该标准的出台,将有利于国家对玩具企业实施更为有效的监管,对提高玩具产品质量和扩大玩具产品出口范围,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玩具材料中有害重金属元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儿童的身心健康,限制玩具材料中有害重金属元素含量对保证玩具安全显得尤为重要。欧洲EN71-3:1988E标准和国家标准《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GB6675-2003)都对玩具材料中锑、砷、钡、镉、铬、铅、汞和硒8种可溶性有害元素提出了限量要求,但是对具体检测方法并未做硬性规定。  由福建省中心检验所制定的《玩具材料中可迁移元素锑、砷、钡、镉、铬、铅、汞、硒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标准,在查阅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以钪、锗、钇、铟、铼为内标校正体系,建立了具有灵敏度高、检出限低、选择性好、线性动态范围宽、能够进行多元素同时测定等优点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新版食品接触金属制品标准将实施 收紧铅、镉等重金属限制
    p  宁波检验检疫部门通报,根据国家卫计委消息,最新版的食品接触材料强制性国家标准大部分将于4月19日正式实施,其中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4806.9-2016)。该标准对现有两项金属类食品包装和容器卫生标准GB 9684-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不锈钢制品》和GB 11333-1989《铝制食具容器卫生标准》进行了整合扩充,将其它各种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包括金属镀层)纳入进来,从而有效解决不锈钢和铝以外的金属食品接触材料缺乏适用标准的问题。/pp  据了解,食品接触材料系列标准力求强化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和消费者保护意识,从原材料到产品标识加强全过程的把关控制,而不仅是依赖产品的事后检测。strong因此,该标准明确了金属材质、金属镀层、焊接材料的原材料要求,收紧了对铅、镉等重金属的限制,注明了产品使用和标签标识等特殊要求,并修改和补充了迁移试验用食品模拟物、试验条件及试验方式的相关规定。/strong/pp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日本铁壶、韩国铜锅等网红厨具由于具有美观、坚实等优点而被越来越多的国内消费者使用,然而由于这些产品经常与食物在高温条件下长时间接触,其有害重金属成分更容易渗入食物中,一旦出现品质问题,那么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又是非常严重的。因此,检验检疫部门特别提醒相关进口商,要高度重视进口食品接触金属制品的质量安全,详细了解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在采购合同中要求国外供货商严格依照我国标准供货,避免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检验检疫部门则会加强口岸把关,切实维护国内消费者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pp /p
  •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 (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   (2023年3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8号公布 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型式批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以销售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应当遵守本办法。  计量器具新产品是指生产者从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包括对原有产品在结构、材质等方面做了重大改进导致性能、技术特征发生变更的计量器具。  第三条 生产者以销售为目的制造列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且监管方式为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应当经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型式批准后,方可投入生产。  制造除前款以外其他计量器具的,生产者可以根据需要自愿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进行型式试验。  标准物质新产品按照标准物质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型式批准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计量器具的型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而进行的行政许可活动。  型式评价是指为确定计量器具型式是否符合计量要求、技术要求和法制管理要求对样机所进行的技术评价。  型式试验是指根据相关计量技术规范,对计量器具的样机进行的试验和检查。  第五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全国计量器具新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计量器具新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型式批准的申请   第六条 生产者制造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计量器具的,应当向生产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型式批准。  申请型式批准应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要求递交申请资料。  第七条 收到申请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需要补充资料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补正期限。  审查通过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委托技术机构进行型式评价,并通知申请人。  第八条 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应当自收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委托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承担型式评价机构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该机构递交以下技术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真实有效性负责:  (一)样机照片;  (二)产品标准(含检验方法);  (三)总装图、电路图和关键零部件图(含关键零部件清单);  (四)使用说明书;  (五)制造单位或者技术机构所做的试验报告。  逾期没有递交的,由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向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退回本次委托,受理申请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终止实施行政许可。  第九条 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应当自收到技术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技术资料进行审查。审查未通过的,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审查通过的,通知申请人提供试验样机。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该机构提供试验样机。逾期没有提供的,由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向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退回本次委托,受理申请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终止实施行政许可。 第三章 型式评价   第十条 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应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备计量标准、检测装置、检测人员以及场地、工作环境等相关条件,取得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授权,方可开展相应的型式评价工作。  第十一条 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国家型式评价技术规范进行型式评价。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中已经规定了型式评价要求的,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执行。  没有国家型式评价技术规范的,由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依据相关标准、规范或者国际建议拟定型式评价技术规范,经相关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执行。  第十二条 型式评价应当自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收到试验样机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经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延期的除外。  型式评价结束后,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应当将型式评价报告报送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通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 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在型式评价后,应当保留有关资料和原始记录,保存期不少于五年。经封印和标记的全部样机、需要保密的技术资料应当退还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对经封印和标记的样机、需要保密的技术资料进行保存。对于系列产品,应当至少保存一台代表性产品样机;对于单个规格产品,应当至少保存一台样机。保存期限应当自停止生产该型式计量器具之日起不少于五年。 第四章 型式批准   第十四条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型式评价报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型式评价报告和计量法制管理的要求,对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型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向申请人颁发型式批准证书;审查不合格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第十五条 制造已取得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的,应当在其使用说明书中标注国家统一规定的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  第十六条 采用委托加工方式制造计量器具的,被委托方应当取得与委托加工计量器具相应的型式批准,并与委托方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加工的计量器具,应当标注委托方、被委托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被委托方的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  第十七条 制造已取得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不得擅自改变原批准的型式。对原有产品在结构、材质、关键零部件等方面做了重大改进导致性能、技术特征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型式批准。  第十八条 生产者制造计量器具应当具有与所制造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等,并对其制造的计量器具负责,保证其计量性能符合相关要求。鼓励生产者建立完善的测量管理体系,自愿申请测量管理体系认证。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制造计量器具的质量、实际制造产品与批准型式的一致性等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制造、销售未经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 未按规定标注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制造、销售的计量器具与批准的型式不一致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未持续符合型式批准条件,不再具有与所制造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及工作人员,应当对申请人提供的样机和技术文件、资料予以保密。违反保密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申请人的损失。需要给予违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将相关案件线索移送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与本办法有关的申请书、型式批准证书、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的式样等,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  第二十八条 按照本办法实施型式批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行政许可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2005年5月20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4号公布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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